附件 3.1
指定证书
的
Movano Inc.
B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特拉华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Movano Inc.特此证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按照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第151条的要求正式通过以下决议:
然而,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公司注册证书”)规定了一类被称为优先股的授权股票,包括5,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优先股”),可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不时发行。
因此,现在决议,根据《公司注册证书》第四条和《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第151(g)条的规定明确授予并赋予董事会的权力,(i)特此创建并指定公司的新系列优先股,(ii)董事会特此授权根据截至本协议日期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协议和合并计划的条款发行24,562股“B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由公司、特拉华州公司的Thor Merger Sub Inc.和特拉华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orvex,Inc.(“合并协议”)以及(iii)董事会特此确定这些优先股股份的指定、权力、优先权和相对、参与、可选或其他特殊权利,以及其资格、限制或限制,以及公司注册证书中规定的适用于所有类别和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规定如下:
| 1. | 定义。 |
“关联关系”是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某人控制或与某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这些术语在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中使用和解释。
“营业日”是指除任何星期六、任何星期日之外的任何一天,是美国联邦法定假日的任何一天或纽约州的银行机构被法律或其他政府行动授权或要求关闭的任何一天。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普通股”是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以及此类证券以后可能被重新分类或更改的任何其他类别证券的股票。
“转换股份”是指根据本协议条款转换B系列优先股股份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的统称。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持有人”是指B系列优先股股票的持有人。
“人”是指个人或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法人或非法人协会、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分支机构)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实体。
“交易日”是指主要交易市场开市的一天。
“交易市场”是指普通股在有关日期上市或报价交易的以下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或NYSE American(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继承者)。
| 2. | 指定;股份数目。 |
上述系列优先股的名称应为“B系列可转换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B系列优先股的授权股数应为240.562。每股B系列优先股的面值应为每股0.0001美元。
| 3. | 股息权。 |
持有人有权收取且公司应支付的B系列优先股股份的股息(以如同原样转换为普通股的基础上)与实际支付的普通股股份的股息(以普通股形式支付的普通股股份的股息除外)相等且形式相同,且方式相同,当此类股息(以普通股形式支付的股息除外)支付于普通股股份时。除上一句规定外,不得就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支付其他股息,公司不得就该普通股的股份支付股息(以普通股形式支付的股息除外),除非同时遵守上一句。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持有人均无权获得根据合并协议支付给普通股股份持有人的任何股息。
| 4. | 投票权。 |
(a)持有人应与普通股持有人一起投票,并与与普通股一起投票的任何其他优先股股份一起投票,每个持有人有权获得的票数等于在充分实施第6条规定的转换限制后,该持有人在其B系列优先股转换时将有权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量。然而,零碎投票不应被允许,任何持有人因上述情况而产生的任何零碎投票权应向上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数,除非此种四舍五入将导致第6条规定的转换限制被超越,在这种情况下,零碎投票应向下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数。只要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股份尚未发行,未经B系列优先股当时已发行股份的过半数持有人投赞成票,公司不得:(i)更改或不利地更改给予B系列优先股的权力、优惠或权利,或更改或修订本指定证书、修订或废除公司注册证书或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的任何条文或增加任何条文,或提交任何修订条款、指定证书、优惠,任何系列优先股的限制和相对权利,如果此类行动将不利地改变或改变B系列优先股的偏好、权利、特权或权力,或为B系列优先股的利益而提供的限制,无论上述任何行动是通过修订公司注册证书还是通过合并、合并、资本重组、重新分类、转换或其他方式,(ii)进一步发行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或增加或减少(通过转换除外)B系列优先股的授权股份数量,或(iii)就任何上述事项订立任何协议。B系列优先股股份转换后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持有人应享有与其他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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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第4(a)条规定或准许的任何表决,可在持有人会议上进行,或透过以书面同意代替该会议的方式执行行动,但该同意须由代表B系列优先股已发行股份过半数的持有人签立。
| 5. | 等级;清算权。 |
(a)在公司清算、解散或清盘时的资产分配方面,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清算事件”),B系列优先股的排名应与普通股持平,低于公司的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b)在发生任何清算事件时,每个持有人均有权从公司的资产(无论是资本还是盈余)中获得与B系列优先股完全转换为普通股时普通股持有人将获得的相同金额,该金额应与所有普通股持有人同等支付,再加上与就这些股份宣布但未支付的任何股息相等的额外金额。如果在任何此类清算事件发生时,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向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持有人支付前一句所要求的金额,则公司的所有剩余资产应按照所有此类证券应支付的各自金额按比例分配给持有人和普通股持有人,前提是所有此类证券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均已全额支付。为免生任何疑问,除非公司明确声明该基本交易应被视为清算事件,否则不应将该基本交易视为清算事件。
| 6. | 转换。 |
(a)自动转换。自根据合并协议向普通股持有人分配普通股的记录日期(“记录日期”)后的东部时间下午5:00(“记录日期”)起生效,当时发行在外的每一股B系列优先股应自动转换为等于转换比例的若干股普通股(“自动转换”)。公司须在该记录日期的一个营业日内,将该记录日期的发生通知各持有人。该等转换日期在此称为“转换日期”。在自动转换中转换的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称为“已转换股票”。转换后的股票应在自动转换时自动注销,并转换为相应的转换股份,该股份应根据第6(c)(i)节的条款发行并交付给持有人。在任何情况下,持有人应保留其对公司未能转换转换股票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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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转换比率。B系列优先股每一股的“转换比例”应为B系列优先股每一股的转换(“转换”)时可发行的1,000股普通股(对应的比例为1,000:1),但可按此处规定进行调整。
(c)转换机制。
(i)交付证书或电子签发。在不迟于转换日期后三(3)个交易日进行转换时,或如持有人要求签发实物证书,则在公司收到代表正在转换的B系列优先股的该等股份的原始证书后三(3)个交易日后,公司应:(a)向转换持有人交付或安排交付一份或多份实物证书,该证书代表在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转换时获得的转换股份的数量,或(b)如果Corporation的转让代理正在参与DTC Fast Automatic Securities Transfer Program,并且如果持有人要求将其转换股份通过其存款取款代理佣金系统以DWAC记入持有人的主经纪商账户的DTC的方式以电子方式转让该等转换股份。
(二)绝对义务。公司根据本协议条款在转换B系列优先股时发行和交付转换股份的义务是绝对和无条件的,无论持有人为强制执行该转换而采取的任何行动或不作为、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放弃或同意、对任何人作出的任何判决的追讨或强制执行该转换的任何行动,或任何抵销、反索赔、补偿、限制或终止,或该等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违反或指称违反对公司的任何义务或该等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违反或指称违反法律,且不论任何其他情况可能以其他方式限制公司就发行该等转换股份而对该等持有人承担的该等义务。
(iii)保留可于转换时发行的股份。公司承诺,在任何时候,它都将保留和保留其授权和未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仅用于B系列优先股转换时发行的目的,不受B系列优先股持有人以外的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任何其他实际或有购买权的影响,不低于B系列优先股所有已发行股份转换时应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考虑到第7条的调整)。公司承诺,所有可如此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一经发行,即获正式授权、有效发行、缴足股款及不可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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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零碎股份。B系列优先股转换后不得发行普通股零碎股份。公司应支付现金,以代替持有人原本有权获得的任何零碎股份,该现金应等于该零碎股份乘以该日期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普通股股票的收盘价。零碎股份是否可在此类转换时发行,应根据持有人当时转换为普通股的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总数以及转换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来确定。
(五)转让税。B系列优先股转换后的普通股股份的证书发行应免费向任何持有人收取就发行或交付此类证书可能需要支付的任何单证印章或类似税款,但公司无须就在转换时以B系列优先股的该等股份的注册持有人以外的名义发行及交付任何该等证书所涉及的任何转让而须缴付的任何税款,而公司无须发行或交付该等证书,除非或直至要求发行该等证书的人已向公司缴付该等税款的款额或须已确立令公司信纳已经缴纳了这样的税。
(vi)预扣税款。公司有权从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和预扣根据适用法律要求扣除或预扣的任何税款。公司如此代扣代缴或扣除并已向适用的政府机关缴纳的任何税款,就所有目的而言,均应视为已向就其进行此种扣除和代扣代缴的持有人缴纳。
(d)转换限制。尽管本指定证明书载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不得对持有人所持有的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进行任何转换,而持有人亦无权依据本条或以其他方式转换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股份,但在该发行生效后,持有人及其附属公司将实益拥有超过19.99%的已发行普通股股份。在适用本条第6(d)条所载的限制的范围内,B系列优先股的份额是否可兑换的确定,须由公司全权酌情本着诚意作出
(e)股东地位。在转换日,(i)被转换的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应被视为转换为普通股股份,(ii)持有人作为此类B系列优先股转换股份的持有人的权利应终止和终止,但仅有权获得此类普通股股份的证书,以及因公司未能遵守本指定证书的条款而获得此处规定的或法律上或权益上可向该持有人提供的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除外。在所有情况下,持有人应保留其对公司未能转换B系列优先股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在任何情况下,B系列优先股均不得在记录日期之前转换为普通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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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某些调整。 |
(a)股票股息和股票分割。如果公司在本B系列优先股发行期间的任何时间:(a)支付股票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作出一项或多项以普通股股份支付的分配(为免生疑问,不得包括公司在转换本B系列优先股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股份)相对于当时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b)将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细分为更大数量的股份;或(c)将(包括通过反向股票分割的方式)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合并为更小数量的股份,然后,转换比率应乘以一个分数,其中分子应为紧接该事件后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不包括公司的任何库存股)的数量,其中分母应为紧接该事件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公司的任何库存股)。依据本条第7(a)款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确定有权收取该等股息或分派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后立即生效,如属细分或合并,则须在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b)基本交易。如果在本B系列优先股发行期间的任何时间,(a)公司与另一人进行任何合并或合并,或与另一人进行任何股票出售,或与另一人进行其他业务合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资本重组、分拆、股份交换或安排计划)(公司作为存续或持续实体且其普通股未交换或转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的交易除外),(b)公司进行任何出售、租赁,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转让或独占许可其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c)公司的任何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已完成,据此,公司未持有的超过50%的普通股被交换或转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或(d)公司对普通股进行任何重新分类或任何强制性股份交换(由于股息,第7(a)节所涵盖的将普通股有效转换为或交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的细分或组合(在任何此种情况下为“基本交易”),则,在本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后续转换之后,持有人应有权就紧接该基本交易发生之前在此类转换时本应可发行的每一转换股份获得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而不是获得转换股份的权利,现金或财产,如果其在紧接此类基本交易之前是一股普通股的持有人(“替代对价”),则在发生此类基本交易时本应有权获得。就任何该等后续转换而言,转换比率的确定应适当调整,以根据在该基本交易中就一股普通股可发行的替代对价金额适用于该替代对价,而公司应以反映替代对价任何不同组成部分的相对价值的合理方式调整转换比率。如果普通股持有人被给予在基本交易中将收到的证券、现金或财产的任何选择,则持有人应被给予与其在该基本交易之后的本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转换时收到的替代对价相同的选择。在实施前述规定所需的范围内,该基本交易中公司的任何继承者或存续实体应提交新的指定证书,其条款和条件相同,并向持有人发行符合前述规定并证明持有人有权将该优先股转换为替代对价的新优先股。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并据此达成基本交易的任何协议的条款应包括要求任何此类继承或存续实体遵守本条第7(b)款规定并确保本B系列优先股(或任何此类替代证券)将在类似于基本交易的任何后续交易上进行类似调整的条款。公司须安排在预期任何基本交易生效或结束的日期前至少20个历日,按其在公司股票簿册上所出现的最后地址,向每名持有人交付任何基本交易的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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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计算。根据本条第7条进行的所有计算,须按最接近的一分或最接近的股份的1/100(视属何情况而定)进行。就本第7条而言,截至某一特定日期当作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目,须为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不包括公司的任何库存股)数目的总和。
| 8. | 赎回。 |
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不得赎回;但前提是上述规定不得限制公司在特此和法律另有许可的范围内购买或以其他方式交易此类股份的能力。
| 9. | 转存。 |
持有人可以转让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股份以及此处规定的随附权利,由该持有人持有,而无需公司同意;但此种转让须符合适用的证券法。公司须本着诚意(i)作出及执行或安排作出及执行所有进一步作为及事情,及(ii)执行及交付所有其他协议、证书、文书及文件(在每宗个案中均属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持有人合理要求的),以实现意图及实现本条第9条的目的。
| 10. | B系列优先股登记册。 |
公司须在其主要执行办事处(或公司根据第11条以通知持有人的方式指定的其他办事处或机构)备存B系列优先股的登记册,其中公司须记录(i)已以其名义发行B系列优先股股份的每名持有人的姓名、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以及(ii)B系列优先股任何股份的每名受让人的姓名、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公司可就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转换及所有其他目的,将B系列优先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视为及视为该等股份的绝对拥有人。公司应保持登记册开放,并在营业时间内随时提供,以供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持有人或其、其或其法定代表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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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通知。 |
本指定证明书条文规定或准许给予B系列优先股股份持有人的任何通知,须以邮资预付的方式邮寄至最后显示在公司纪录上的邮局地址,或以符合DGCL条文的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须当作在该等邮寄或电子传送后发出。
| 12. | 记账式;证书。 |
B系列优先股将以记账式形式发行;条件是,如果持有人要求以凭证式形式发行该持有人的B系列优先股股份,公司将改为向该持有人发行股票证书,代表该持有人的B系列优先股股份。就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股份以记账形式发行而言,此处提及的“证书”应改为提及与此类股份有关的记账方式。
| 13. | 豁免。 |
此处规定的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权利、权力、优先权和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通知要求可以代表所有持有人通过当时已发行的B系列优先股股份的至少过半数投票权持有人的肯定书面同意或投票而放弃(或在通知的时间段的情况下缩短)。
| 14. | 可分割性。 |
只要有可能,本条款的每一项规定应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和有效的方式加以解释,但如果本条款的任何规定被认为是适用法律禁止或无效的,则该规定应仅在该禁止或无效的范围内无效,而不会使本条款的其余规定无效或以其他方式产生不利影响。
| 15. | 转换后的B系列优先股状况。 |
如B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股份须由公司转换或赎回,则该等股份须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于收购时予以清退及注销,且不得作为B系列优先股的股份重新发行。如此获得的任何B系列优先股份额,应在其报废和注销后,并在采取适用法律要求的任何行动后,恢复优先股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份额的地位,并不再被指定为B系列优先股。
| 16. | 零碎股份 |
该公司被授权发行B系列优先股的零碎股份。B系列优先股的零碎股份应使其持有人有权按该持有人的零碎股份的比例享有B系列优先股整股持有人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收取股息的权利,以及在公司清算、解散或清盘时参与任何分配的权利。董事会获授权决定B系列优先股的零碎股份可以何种方式发行、转让或由公司以其他方式处理,包括该零碎股份是否应以证书作为证据,或是否应在公司账簿上以无证明形式持有。董事会可藉决议,就任何转换、股份分割或其他原本会产生零碎股份的交易,订定零碎股份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股的规定,或可订定以支付现金代替发行零碎股份的规定。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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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公司已安排在公司盖章下作出本指定证明书,并由其正式授权人员于2026年3月19日签署及证明
| Movano Inc. | |||
| 签名: | /s/J柯根 | ||
| 姓名: | J柯根 |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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