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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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斯·波克(Davis Polk)和沃德威尔(Wardwell)律师事务所 列克星敦大街450号 纽约,纽约10017 |
2021年6月30日
回复: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
星展教育有限公司
望京丽泽101号A座
北京市朝阳区中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担任Spark Education Limited的美国法律顾问,Spark Education Limited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注册声明”)和相关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的准备工作有关。招股说明书是与公司发行代表公司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股份(“ADS”)有关的。
为了发表意见,我们已经审查了我们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事实和法律事项。
我们在此确认,我们关于美国ADS投资对美国持有人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意见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的“税收-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标题下完整列出。
我们是纽约州律师协会的成员,上述意见仅限于纽约州法律和美国联邦法律。我们特此同意在招股说明书中以“税收-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和“法律事项”为标题使用我们的名称,并同意将本函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
在给予此类同意时,我们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其中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的人员类别。
| 真正属于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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