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2
关于嘉年华邮轮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嘉年华邮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5年9月29日
/s/David Bernstein
David Bernstein
首席财务官兼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