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则424(b)(5)提交
注册号:333-273111
本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发生变更。本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寻求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以完成为准
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
前景补充
(至2023年7月3日招股章程)
$
捷普公司
$%到期的优先票据20
$%到期的优先票据20
我们提供本金总额为20%%的优先票据(“20票据”)和本金总额为20%%的优先票据(“20票据”,连同20票据,“票据”)。自2026年起,这20份票据将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及每年的拖欠利息。自2026年起,这20份票据将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及每年的拖欠利息。20期票据将于20日到期,除非提前赎回或回购。20期票据将于20日到期,除非提前赎回或回购。
这些票据将是我们的高级无担保债务,将与我们所有现有和未来的高级和无担保债务债务在受偿权方面具有同等地位。就担保此类债务的抵押品的价值而言,这些票据实际上将低于我们现有和未来的担保债务。票据将不由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提供担保,因此将在结构上从属于我们子公司的所有现有和未来债务和其他负债,包括贸易应付款项。
在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之前的20(个月),就20票据而言,以及在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之前的20(个月),就20票据而言,我们将有权根据我们的选择,以相当于其本金100%的赎回价格,加上此处所述的“补足”溢价,以及截至(但不包括)适用赎回日期的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赎回全部或部分适用系列票据。此外,在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之前的20(个月)或之后,就20票据而言,在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之前的20(个月)或之后,就20票据而言,我们可以赎回全部或部分适用系列票据,赎回价格等于其本金的100%,加上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至适用的赎回日期(但不包括)。见“票据说明——可选赎回。”
我们将被要求在发生“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如本文所定义)时以相当于其本金金额的101%的价格加上截至但不包括回购日期的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的价格回购票据。见“票据说明——发生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购买票据。”
投资票据涉及风险。见"风险因素”开始于本招募说明书第S-7页补充说明您在决定投资票据之前应考虑的因素。
| 每 20注 |
合计 | 每 20注 |
合计 | |||||||||||||
| 公开发行价格(1) |
% | $ | % | $ | ||||||||||||
| 承销折扣 |
% | $ | % | $ | ||||||||||||
| 所得款项(扣除开支前)予我们(1) |
% | $ | % | $ | ||||||||||||
| (1) | 加上自2026年起的应计利息(如果有的话)。 |
票据目前没有既定的公开交易市场。我们不打算申请将票据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安排票据在任何自动报价系统报价。
我们预计,将于2026年或前后通过存托信托公司(“DTC”)为其参与者的账户(包括Euroclear Bank、SA/NV(“Euroclear”)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Clearstream”))以记账式形式向购买者交付票据。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任何州证券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通过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或随附招股说明书的充分性或准确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联合账簿管理人
| 巴黎银行 | 花旗集团 |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CIB | SMBC Nikko |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为,2026。
招股章程补充
| 页 | ||||
| S-iii | ||||
| S-iii | ||||
| S-iii | ||||
| S-四 | ||||
| S-1 | ||||
| S-7 | ||||
| S-10 | ||||
| S-11 | ||||
| S-13 | ||||
| S-17 | ||||
| S-21 | ||||
| S-35 | ||||
| S-41 | ||||
| S-43 | ||||
| S-49 | ||||
| S-49 | ||||
| S-49 | ||||
| S-49 | ||||
招股说明书
| 页 | ||||
| 1 | ||||
| 1 | ||||
| 3 | ||||
| 4 | ||||
| 4 | ||||
| 4 | ||||
| 27 | ||||
| 30 | ||||
| 31 | ||||
| 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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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
| 32 | ||||
| 32 | ||||
除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章程、我们授权补充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任何相关自由书写招股章程以及我们向您推荐的其他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外,我们没有,承销商也没有授权任何人提供任何信息。我们和承销商对他人可能提供给您的任何其他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能对其可靠性提供任何保证。您不应假定本招股章程补充或随附招股章程所载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在除封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S-i
适用的文件。自这些日期以来,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发生了变化。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并不构成任何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出的出售要约或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邀请,而在该司法管辖区,该要约或邀请未获授权,或该人没有资格这样做,或向向向其作出该要约或邀请属非法的任何人。
S-ii
这份文件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其中描述了我们目前发售的票据的具体条款以及与我们和我们的财务状况有关的某些其他事项。第二部分是随附的招股章程,其中提供了有关我们可能不时发售的证券的更一般信息,其中一些信息可能不适用于票据的发售。招股书补充还增加、更新和变更随附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与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信息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为准。在购买票据前,您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连同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以及下文“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标题下描述的附加信息。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任何声明或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文件中的任何声明将被视为为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目的而修改或取代,前提是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任何其他随后提交的文件中包含的声明也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声明修改或取代该声明。任何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声明,除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外,均不视为构成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的一部分。请参阅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以引用方式注册成立”。
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提及“公司”、“捷普”、“我们”、“我们的”或“我们”是指捷普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章程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随附招股章程的文件通篇使用的市场数据和某些行业预测均来自内部调查、报告和研究(如适用)以及市场研究、公开信息和行业出版物。行业出版物一般表示,它们所包含的信息是从被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的,但不保证此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样,内部调查、估计和市场调查,虽然被认为是可靠的,但没有得到独立验证。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包括未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列报的补充财务措施,包括核心EBITDA、核心营业收入和调整后的自由现金流。这些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不包括包含在最直接可比的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指标中的某些金额,不具有标准含义,并且可能与其他公司使用的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有所不同。管理层认为,这些“核心”财务措施是有用的措施,有助于在可比基础上评估我们持续运营的过去和未来业绩或流动性。
我们披露这些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是为了向投资者提供一种额外的方法,从我们认为是我们的核心制造业务来评估业绩或流动性。除其他用途外,管理层使用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来做出经营决策、评估业务绩效,并在确定激励薪酬时作为确定某些员工绩效的一个因素。
S-iii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某些陈述属于或可能被视为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证券法”)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交易法”)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提供了基于某些假设的对未来事件的当前预期,包括与任何历史或当前事实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陈述。前瞻性陈述还可以通过“未来”、“预期”、“相信”、“估计”、“预期”、“打算”、“计划”、“预测”、“将”、“将”、“应该”、“可能”、“可以”、“可能”等词语以及类似术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公司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讨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预期结果的实现受到重大风险、不确定性和不准确假设的影响。如果这些风险或不确定性成为现实,或者基础假设被证明不准确,实际结果可能与过去的结果以及预期、估计或预测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您在考虑前瞻性陈述时应牢记这一点,并告诫您不要过分依赖前瞻性陈述。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法律或SEC的规则和条例要求。但是,建议您查阅我们就相关主题所做的任何进一步披露。可能导致此类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第一部分第1A项和我们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止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第二部分第1A项中讨论的因素,例如:
| • | 调度生产、管理增长和资本支出,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提高我们的制造能力的效率; |
| • | 我们对有限数量客户的依赖; |
| • | 我们高效采购组件的能力以及对关键组件数量有限的供应商的依赖; |
| • | 与新兴企业的关系产生的风险; |
| • | 我们行业的技术和竞争变化; |
| • | 我们引入需要实施新能力的新商业模式或计划的能力; |
| • | 竞争; |
| • | 运输问题; |
| • | 我们保持工程、技术和制造专长的能力; |
| • | 留住关键人员; |
| • | 与国际销售和运营相关的风险; |
| • | 能源价格上涨或短缺; |
| • | 我们通过收购或资产剥离实现预期盈利的能力; |
| • | 我们的重组活动产生的风险; |
| • | 涉及我国信息系统的问题,包括安全问题; |
| • | 监管风险(包括遵守或不遵守适用法规的费用;设计或制造缺陷产生的风险;知识产权风险); |
| • | 诉讼风险; |
S-四
| • | 金融风险(包括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或供应商;金融市场动荡;税务风险;信用评级风险;债务敞口风险;货币波动;资产减值); |
| • | 财务会计准则或政策的变更; |
| • | 自然灾害、气候变化或其他全球性事件的风险;以及 |
| • | 与环境、社会和治理考虑相关的预期所产生的风险。 |
有关可能导致未来结果或事件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结果或事件存在重大差异的各种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的进一步列表和描述,请参阅我们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题为“风险因素”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的章节,以及我们截至11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中的“风险因素”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的其他部分,2025年及我们在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中以引用方式纳入的其他文件。鉴于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读者不应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章程以及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章程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所有前瞻性陈述仅在其各自日期作出,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公开更新或更正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随后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或我们在此之后了解到的事件或情况。您应完整地阅读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的文件,并理解我们的实际未来结果或事件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所有归属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都受到这些警示性陈述的明确限定。
S-V
S-1
最近的事态发展
2026年1月2日,我们完成了对Hanley Energy Group(“Hanley”)的收购,转让的现金对价为7.51亿美元,其中包括约3100万美元的收购现金。根据购买协议,我们记录了或有对价义务,但须达到未来收入门槛。汉理是一家能源管理和关键电源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市场。最终购买价格将根据购买协议内的条件进行调整。
S-2
发行
以下摘要包含有关笔记的基本信息,并非旨在完整。有关票据条款及条件的更详细说明,请参阅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票据说明”,以及随附招股章程中的“债务证券说明”。在标题为“此次发行”的这一部分中,“捷普”、“我们”、“我们的”或“我们”仅指捷普公司,而不是其任何子公司。
| 发行人 |
捷普公司 |
| 证券 |
$本金总额%到期优先票据20。 |
| $本金总额%到期优先票据20。 |
| 成熟度 |
20票据将于20日到期,除非提前赎回或回购。 |
| 20票据将于20日到期,除非提前赎回或回购。 |
| 息率 |
该20期票据将于2026年起按年息%计息。 |
| 该20期票据将于2026年起按年息%计息。 |
| 付息日期 |
从2026年开始,20票据的利息将每半年支付一次,并在每一年和每一年支付一次。 |
| 从2026年开始,20票据的利息将每半年支付一次,并在每一年和每一年支付一次。 |
| 可选赎回 |
在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之前的20(个月),就20票据而言,以及在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之前的20(个月),就20票据而言,我们将有权根据我们的选择,赎回全部或部分适用系列票据,赎回价格等于其本金的100%,加上此处所述的“补足”溢价,以及截至但不包括适用赎回日期的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此外,在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之前的20(个月)或之后,就20票据而言,以及在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之前的20(个月)或之后,就20票据而言,我们可以赎回全部或部分适用系列票据,赎回价格等于其本金额的100%,加上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至适用的赎回日期,但不包括该日期。见“票据说明——可选赎回。” |
S-3
| 排名 |
这些票据将是我们的高级无担保债务,将与我们所有现有和未来的高级和无担保债务债务享有同等受偿权,包括我们的循环信贷融资(定义见“某些其他债务的描述”)和未偿优先票据。就担保此类债务的抵押品的价值而言,这些票据实际上将低于我们现有和未来的担保债务。票据将不由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提供担保,因此将在结构上从属于我们子公司的所有现有和未来债务和其他负债,包括贸易应付款项。见“风险因素”。 |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在为使本次发行生效而调整的基础上,以及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资本化”标题下更全面描述的假设所得款项用途,这些票据在受偿权上将与我们未偿优先债务中的十亿美元(其中包括特此提供的百万美元票据)处于同等地位,并将在结构上从属于我们子公司的约96亿美元负债(公司间负债除外)。此外,截至2025年11月30日,我们的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在我们持续参与的账户上有约3.86亿美元的已售未收款余额。截至2025年11月30日,我们有九个贸易应收账款出售计划,最高可用总金额为37亿美元,一个贸易应收账款出售计划,最高可用金额为人民币19亿元,我们持续参与的账户已售出且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未偿余额约为5.64亿美元。见“某些其他债务的说明”。 |
| 盟约 |
我们将根据现有契约发行票据,并辅以确定每一系列票据的高级职员证书。管理票据的契约包含限制我们的能力和/或我们的子公司以下能力的契约: |
| • | 设定一定的留置权; |
| • | 订立售后回租交易; |
| • | 创建、产生、发行、承担或担保融资债务(仅适用于我司“受限子公司”); |
| • | 为我们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仅适用于我们的子公司);和 |
| • | 与另一人合并或合并,或转让、转让或出租我们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给另一人。 |
| 然而,这些盟约中的每一项都受到若干重大例外的限制。有关这些盟约的更多信息,您应该阅读“注释说明—某些盟约”。 |
S-4
| 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 |
一旦发生“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定义见“票据说明——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购买票据”),我们将被要求以相当于其本金金额的101%加上应计未付利息(如有)至回购日期(但不包括回购日期)的价格提出回购票据的要约。 |
| 票据没有公开市场 |
这些票据目前没有既定的公开交易市场。我们不打算申请将票据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安排票据在任何自动报价系统报价。因此,无法保证票据的任何市场的发展或流动性。承销商已告知我们,他们目前打算在票据中做市,但他们没有义务这样做,并可随时酌情停止做市,恕不另行通知。更多信息见“承销(利益冲突)。” |
| 所得款项用途 |
我们估计,扣除承销折扣和估计发行费用后,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约为百万美元。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包括在到期时或之前偿还本金总额为5亿美元的2026年到期的1.700%优先票据(“2026年票据”)。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收益用途”。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有关2026年票据的赎回通知。 |
| 利益冲突 |
如果任何承销商或其关联公司是任何2026年票据的持有人,我们打算用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偿还这些票据,他们可能会通过偿还2026年票据获得此次发行的收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至少5%或以上(不包括承销折扣)可定向给一家或多家承销商或其关联机构。根据FINRA规则5121,任何承销商(或其关联公司)收到至少5%的此次发行净收益将被视为“利益冲突”。因此,本次发行是根据规则5121的适用要求进行的,该规则涉及承销一家成员存在这些规则含义内的利益冲突的公司的证券。第5121条规则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突出披露利益冲突的性质。根据规则5121(a)(1)(c),由于所提供的证券为投资级别评级,因此本次发行无需指定合格的独立承销商。根据规则5121(c),未经账户持有人事先特别批准,任何有利益冲突的承销商对其行使酌处权的任何账户将不会出售票据。见“所得款项用途”和“承销(利益冲突)”。 |
S-5
| 表格 |
这些票据将由登记在存托机构代名人Cede & Co.名下的注册全球证券代表,DTC。票据中的实益权益将在DTC及其参与者维护的记录上显示,并通过该记录进行转让。 |
| 风险因素 |
投资票据涉及风险。请参阅页面开头的“风险因素”S-7的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以讨论在投资票据前应审慎考虑的因素。 |
| 受托人 |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 |
| 管治法 |
票据将是,发行票据所依据的契约是,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
S-6
契约不限制我们可能产生的无担保债务的数量,也不限制我们从事可能对我们的票据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交易的能力。
发行票据所依据的契约并不限制我们可能产生的无担保债务金额。该契约不包含任何财务契约或其他条款,在我们参与高杠杆交易的情况下,这些条款或条款将为票据持有人提供任何实质性保护。此外,契约并不限制我们支付股息、进行分配或回购普通股的能力。任何此类交易都可能对您产生不利影响。
票据没有既定的公开交易市场。
这些票据是新发行的没有既定交易市场的证券,我们无法保证票据的活跃公开市场将得到发展或保持。我们不打算申请将票据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安排票据在任何自动报价系统报价。如果一个交易市场不发展或没有得到维护,你可能会发现很难或不可能转售你的票据。此外,即使为票据开发了交易市场,也无法保证任何市场的流动性、您在任何市场上出售票据的能力或您将能够出售票据的价格。票据的未来交易价格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现行利率、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当时授予票据的当前评级以及类似证券的市场。任何发展起来的交易市场都会受到许多独立于上述情况之外的因素的影响,包括:
| • | 票据到期的剩余时间; |
| • | 票据的未偿还金额; |
| • | 有关可选择赎回票据的条款;及 |
| • | 市场利率的水平、方向和波动一般。 |
承销商已告知我们,他们目前打算在票据中做市,但他们没有义务这样做,并且可能随时酌情停止做市,恕不另行通知。
我们的信用评级可能无法反映贵公司在票据上投资的所有风险,如果降低或撤销票据的信用评级,票据的市场价值可能会下降。
我们的信用评级是评级机构对我们到期偿还债务能力的评估。因此,我们信用评级的真实或预期变化通常会影响票据的市场价值。这些信用评级可能无法反映与票据结构或营销相关的风险的潜在影响。机构评级不是建议买入、卖出或持有任何证券,发行机构可以随时修改或撤销。每个机构的评级应该独立于任何其他机构的评级进行评估。
此外,这些评级须接受信用评级机构的持续评估,不能保证评级将在任何特定时期内保持不变,也不能保证评级机构不会完全降低、暂停或撤销评级,或将评级置于可能降级的所谓“观察名单”或授予负面评级前景,如果在此类评级机构的判断情况下有此必要。评级机构对票据的评级低于投资者预期的评级或我们信用评级的实际或预期变化或下调,包括宣布我们的评级正在接受降级审查或已被授予负面展望,可能会对票据的任何交易市场以及票据的市场价值产生不利影响,并增加我们的借贷成本。
我们可能无法在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回购票据。
在发生“票据说明——发生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购买票据”中定义的“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每个票据持有人将有权要求
S-8
美国将以相当于其本金金额的101%的价格,加上应计和未付利息(如有)至(但不包括)回购日期的价格回购该持有人票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如果我们经历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无法保证我们将有足够的可用财务资源来履行我们回购票据的义务。此外,我们以现金回购票据的能力可能受到法律或与我们当时未偿债务有关的其他协议条款的限制。我们未能按照票据条款的要求回购票据将导致票据项下的违约,这可能对我们和票据持有人产生重大不利后果。见“票据说明——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购买票据。”
赎回可能会对你的票据回报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有权在到期前赎回部分或全部票据,如“票据说明——可选赎回”中所述。我们可能会在现行利率可能相对较低的时候赎回这些票据。因此,您可能无法以与票据一样高的实际利率将赎回收益再投资于可比证券。
这些票据的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
票据的市场价格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 | 评级机构授予我们的债务证券的评级; |
| • | 票据到期前的剩余时间; |
| • | 与我们类似的其他公司正在支付的现行利率; |
| • | 我们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和 |
| • | 金融市场的状况。 |
金融市场状况和现行利率过去一直波动,未来很可能波动,这可能对票据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利率上升可能导致票据价值下降。
一般来说,随着市场利率上升,以固定利率计息的票据的价值下降,因为如果有的话,相对于市场利率的溢价将下降。因此,如果你购买票据,市场利率上升,你的票据的市场价值可能会下降。我们无法预测未来市场利率水平。
S-9
下表列出我们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未经审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综合资本化情况:(i)按实际基准;及(ii)按经调整基准,以落实本次发行中票据的出售及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详见“所得款项用途”。
您应结合“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一节以及我们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中所载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阅读本表,该报告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 | ||||||||
| 实际 | 经调整 | |||||||
| (未经审计,单位:百万)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57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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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债务和本期分期支付的应付票据和长期债务: |
||||||||
| 2026年到期的1.700%优先票据(1) (2) |
$ | 500 | $ | — | ||||
| 循环信贷安排和商业票据(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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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和长期债务的本期分期付款 |
5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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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和长期债务,减去本期分期付款: |
||||||||
| 2028年到期的3.950%优先票据(1) |
$ | 499 | $ | 499 | ||||
| 2030年到期的3.600%优先票据(1) |
498 | 498 | ||||||
| 2031年到期的3.000%优先票据(4) |
595 | 595 | ||||||
| 2027年到期的4.250%优先票据(1) |
498 | 498 | ||||||
| 2029年到期5.450%优先票据(5) |
297 | 297 | ||||||
| 特此提示%到期20优先票据 |
— | |||||||
| 特此提示%到期20优先票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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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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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和长期债务,减去本期分期付款 |
2,3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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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和长期债务合计(6) |
2,88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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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 |
||||||||
| 优先股,面值0.00 1美元 |
— | — | ||||||
| 普通股,面值0.00 1美元 |
— | — | ||||||
| 额外实收资本 |
3,108 | 3,108 | ||||||
| 留存收益 |
6,519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22 | ) | (22 | ) | ||||
| 按成本计算的库存股票 |
(8,261 | ) | (8,26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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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合计 |
1,3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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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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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总资本 |
$ | 4,2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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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这些票据的面值为5亿美元,减去未摊销的债务发行成本。 |
| (2) | 我们2026年到期的1.700%优先票据将于2026年4月15日到期。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部分用于在到期时或之前偿还此类票据。 |
| (3)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在循环信贷机制下可供借款的资金为32亿美元,但须遵守该机制的条款和条件。循环信贷工具作为未偿商业票据的备用工具,如果有的话。根据我们的商业票据计划,我们的借贷能力高达32亿美元。见“其他债务的说明”。 |
S-11
| (4) | 这些票据的面值为6亿美元,减去未摊销的债务发行成本。 |
| (5) | 这些票据的面值为3亿美元,减去未摊销的债务发行成本。 |
| (6) | 此外,截至2025年11月30日,我们的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在我们持续参与的账户上有约3.86亿美元的已售未收款余额。截至2025年11月30日,我们有九个贸易应收账款出售计划,最高可用总金额为37亿美元,一个贸易应收账款出售计划,最高可用金额为19亿人民币,我们持续参与的已售和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未偿余额约为5.64亿美元。 |
S-12
以下选定的财务数据来自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我们从中得出中期数据的未经审计的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所有调整,仅包括正常的经常性调整,这些调整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我们在列报期间和截至列报期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所必需的。中期财务业绩不一定代表任何其他中期或财政年度的预期结果。
以下选定的财务数据应与我们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及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止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所载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部分、“业务”部分以及综合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一并阅读,每一项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选定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止十二个月的财务数据,是由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减去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三个月的财务数据,并加上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止三个月的财务数据计算得出。请参阅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您可以在哪里找到更多信息”和“以引用方式注册成立”。
| 运营数据声明: | 最后十二个 月结束 11月30日, |
三个月结束 11月30日, |
截至8月31日的财年, | |||||||||||||||||||||
| (百万美元) | 2025 | 2025 | 2024 | 2025 | 2024 | 2023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净收入 |
$ | 31,113 | $ | 8,305 | $ | 6,994 | $ | 29,802 | $ | 28,883 | $ | 34,702 | ||||||||||||
| 收益成本 |
28,331 | 7,563 | 6,388 | 27,156 | 26,207 | 31,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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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 |
2,782 | 742 | 606 | 2,646 | 2,676 | 2,867 | ||||||||||||||||||
| 营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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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一般和行政 |
1,161 | 344 | 305 | 1,122 | 1,160 | 1,206 | ||||||||||||||||||
| 研究与开发 |
25 | 7 | 8 | 26 | 39 | 34 | ||||||||||||||||||
| 无形资产摊销 |
68 | 19 | 13 | 62 | 40 | 33 | ||||||||||||||||||
| 重组、遣散费及相关费用 |
174 | 76 | 83 | 181 | 296 | 57 | ||||||||||||||||||
| 剥离业务的损失(收益) |
51 | (2 | ) | — | 53 | (942 | ) | — | ||||||||||||||||
| 收购和剥离相关费用 |
35 | 15 | — | 20 | 7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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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
1,268 | 283 | 197 | 1,182 | 2,013 | 1,537 | ||||||||||||||||||
| 证券损失 |
46 | — | — | 46 | — | — | ||||||||||||||||||
| 其他费用 |
106 | 29 | 20 | 97 | 89 | 69 | ||||||||||||||||||
| 利息支出,净额 |
143 | 34 | 38 | 147 | 173 | 2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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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收入 |
973 | 220 | 139 | 892 | 1,751 | 1,262 | ||||||||||||||||||
| 所得税费用 |
270 | 74 | 39 | 235 | 363 | 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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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收入 |
703 | 146 | 100 | 657 | 1,388 | 818 | ||||||||||||||||||
|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税后净额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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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捷普公司的净利润 |
$ | 703 | $ | 146 | $ | 100 | $ | 657 | $ | 1,388 | $ | 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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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
| 额外财务数据: | 过去十二个月 截至11月30日, |
截至8月31日的财年, | ||||||||||||||
| (百万美元) | 2025 | 2025 | 2024 | 2023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核心EBITDA(1) |
$ | 2,333 | $ | 2,232 | $ | 2,244 | $ | 2,624 | ||||||||
| 杠杆(2) |
1.2 | × | 1.3 | × | 1.3 | × | 1.1 | ×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1,651 | $ | 1,640 | $ | 1,716 | $ | 1,734 | ||||||||
| 调整后自由现金流(3) |
$ | 1,364 | $ | 1,318 | $ | 1,055 | $ | 1,026 | ||||||||
| 净资本支出(4) |
$ | 287 | $ | 322 | $ | 661 | $ | 708 | ||||||||
| (1) | 核心EBITDA是一项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我们将此处列报期间的核心EBITDA计算为营业收入(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未扣除无形资产摊销、股票补偿费用和相关费用、重组、遣散费和相关费用、陷入困境的客户费用、处置子公司的损失、应收账款和相关费用的结算、应收票据减值和相关费用、商誉减值费用、业务中断和减值费用、净额、业务剥离以及收购和剥离相关费用的(收益)损失加上净定期福利成本的其他组成部分加上折旧费用的影响。我们认为,核心EBITDA是一项有用的衡量标准,有助于在可比基础上评估我们正在进行的业务的过去和未来业绩。我们报告核心EBITDA是为了向投资者提供一种替代方法,用于评估我们认为是我们核心制造业务的利息、税项、折旧和摊销前利润。我们还认为,一些投资者将核心EBITDA作为衡量某些公司产生和偿还债务、进行资本支出和满足营运资本要求的能力的一种方式。核心营业收入是一种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定义为在无形资产摊销、基于股票的补偿费用和相关费用、重组、遣散费和相关费用、陷入困境的客户费用、子公司处置损失、应收账款结算和相关费用、应收票据减值和相关费用、商誉减值费用、业务中断和减值费用、净额、业务剥离以及收购和剥离相关费用的(收益)损失加上净定期福利成本的其他组成部分之前的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营业收入。我们报告核心营业收入是为了向投资者提供一种额外的方法来评估其认为是其核心制造业务的营业收入。其他公司计算核心EBITDA或核心营业收入的方式可能与我们不同。此外,核心EBITDA和核心营业收入不是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业绩衡量标准,不应被视为我们经营业绩的替代衡量标准或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得出的任何其他业绩衡量标准。这些数据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相关附注一并阅读 |
S-14
| 补充。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的核心EBITDA和核心营业收入与营业收入的对账如下: |
| (百万美元) | 过去十二个月 截至11月30日, |
截至8月31日的财年, | ||||||||||||||
| 2025 | 2025 | 2024 | 2023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 |
$ | 1,268 | $ | 1,182 | $ | 2,013 | $ | 1,537 | ||||||||
| 无形资产摊销 |
68 | 62 | 40 | 33 | ||||||||||||
| 基于股票的补偿费用和相关费用 |
126 | 107 | 89 | 95 | ||||||||||||
| 重组、遣散费及相关费用(A) |
174 | 181 | 296 | 57 | ||||||||||||
| 净定期福利成本(b) |
6 | 7 | 6 | 11 | ||||||||||||
| 业务中断和减值费用,净额(c) |
(1 | ) | 8 | 16 | — | |||||||||||
| 剥离业务的损失(收益)(D) |
51 | 53 | (942 | ) | — | |||||||||||
| 收购和剥离相关费用 |
35 | 20 | 7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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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调整 |
459 | 438 | (425 | ) | 1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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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营业收入(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 |
$ | 1,727 | $ | 1,620 | $ | 1,588 | $ | 1,733 | ||||||||
| 折旧 |
606 | 612 | 656 | 8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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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EBITDA(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 |
$ | 2,333 | $ | 2,232 | $ | 2,244 | $ | 2,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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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记录的费用主要与2025年重组计划和有针对性的重组活动有关,以优化我们的成本结构并提高运营效率。截至2025年8月31日和2024年8月31日的财政年度记录的费用,主要分别与2025年重组计划和2024年重组计划有关。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财政年度记录的费用,与裁员有关,以进一步优化我们的业务活动。 |
| (b) | 养老金服务成本在收入成本中确认,净定期福利成本的所有其他组成部分,包括计划资产回报率,在其他费用中列报。我们正在将其他费用中的养老金部分与相关收入重新分类为核心营业收入,因为我们评估了经营业绩,包括净定期福利成本的所有部分。本次调整对核心收益或摊薄核心每股收益没有影响。 |
| (c) | 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财政年度记录的费用主要涉及与飓风海伦和米尔顿造成的损害相关的费用,这影响了我们在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以及北卡罗来纳州阿什维尔和亨德森维尔的业务。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财政年度记录的费用,与产品质量负债相关的成本有关。 |
| (D) | 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财政年度记录的费用主要与剥离我们在意大利的业务确认的税前亏损9700万美元有关。我们完成了对移动业务的剥离,在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财政年度录得9.42亿美元的税前收益。2025年3月实现了某些收盘后调整,导致在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财政年度确认了5400万美元的税前收益。 |
| (2) | 杠杆定义为总债务除以核心EBITDA。 |
| (3) | 调整后自由现金流是一种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定义为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净现金减去净资本支出(购置物业、厂房和设备减去出售物业、厂房和设备的收益和预付款)。我们报告调整后的自由现金流,以提供 |
S-15
| 投资者有一种替代方法来评估来自我们认为是我们核心制造业务的经营现金流。然而,其他公司计算调整后自由现金流的方式可能与我们不同。此外,调整后的自由现金流不是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流动性衡量标准,不应被视为我们运营现金流的替代衡量标准或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得出的任何其他流动性衡量标准。这些数据应与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相关附注一并阅读。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的调整后自由现金流与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的对账如下: |
| 最后十二个 月结束 11月30日, |
截至8月31日的财年, | |||||||||||||||
| (百万美元) | 2025 | 2025 | 2024 | 2023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美国通用会计准则) |
$ | 1,651 | $ | 1,640 | $ | 1,716 | $ | 1,734 | ||||||||
|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A) |
(466 | ) | (468 | ) | (784 | ) | (1,030 | ) | ||||||||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及垫款(A) |
179 | 146 | 123 | 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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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自由现金流(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 |
$ | 1,364 | $ | 1,318 | $ | 1,055 | $ | 1,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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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某些客户与我们共同投资物业、厂房及设备(“PP & E”)。当我们收购PP & E时,我们确认收购PP & E时的现金支付。当我们的客户向我们报销并获得控制权时,我们在出售PP & E的收益和预付款中确认现金收入。 |
| (4) | 资本支出净额反映综合现金流量表中购置物业、厂房和设备减去出售物业厂房和设备的收益和预付款。 |
| 资产负债表数据: | 11月30日, | 8月31日, | ||||||||||||||||||
| (百万美元) | 2025 | 2024 | 2025 | 2024 | 2023 | |||||||||||||||
| (未经审计) | ||||||||||||||||||||
| 流动资产 |
$ | 14,384 | $ | 13,228 | $ | 13,720 | $ | 12,791 | $ | 14,730 | ||||||||||
| 流动负债 |
14,548 | 12,434 | 13,714 | 11,782 | 12,6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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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运资金(A) |
$ | (164 | ) | $ | 794 | $ | 6 | $ | 1,009 | $ | 2,035 | |||||||||
| 总资产 |
$ | 19,276 | $ | 17,771 | $ | 18,543 | $ | 17,351 | $ | 19,424 | ||||||||||
| 应付票据和长期债务的本期分期付款 |
$ | 500 | $ | — | $ | 499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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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和长期债务,减去本期分期付款 |
$ | 2,387 | $ | 2,882 | $ | 2,386 | $ | 2,880 | $ | 2,8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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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bil Inc.股东权益合计 |
$ | 1,344 | $ | 1,593 | $ | 1,513 | $ | 1,737 | $ | 2,8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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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营运资金定义为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 |
S-16
循环信贷机制
于2025年6月18日,我们订立高级无抵押信贷协议(“信贷协议”),提供首期金额为32亿美元的五年期循环信贷融资(“循环信贷融资”)。根据贷款人的酌处权,循环信贷融资可能会增加最多10亿美元的总额。循环信贷融资将于2030年6月18日到期,但须有无限制的连续一年延期选择权(取决于贷款人的酌情权),但循环信贷融资的期限在任何时候不得超过五年。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在循环信贷机制下可供借款的资金为32亿美元,但须遵守该机制的条款和条件。循环信贷工具作为未偿商业票据的备用工具,如果有的话。根据我们的商业票据计划,我们的借贷能力高达32亿美元。
循环信贷融资项下垫款的利息和费用基于我们由标普全球评级、穆迪评级和惠誉评级确定的非信用增强型长期高级无抵押债务评级。根据我们的信用评级,循环信贷融资项下借款的利息按基准利率较基准利率高出0.00%至0.45%或基准利率较基准利率高出0.90%至1.45%(如适用)的利率收取。基准利率代表了以下最大值:(i)花旗银行,N.A.的最优惠利率,(ii)高于联邦基金利率0.50%,以及(iii)高于1个月期限SOFR 1.0%,但不低于零。基准利率代表适用利息期的期限SOFR、EURIBOR、TIBOR或Daily Simple SOFR(如适用),但不低于零。费用包括基于贷款人循环信贷承诺的设施费和基于未偿信用证金额的信用证费用。
信贷协议包含多项契约,除其他外,除某些例外情况外,这些契约限制我们的能力和我们的子公司的能力:
| • | 在其财产上设立或容许存在任何留置权; |
| • | 创造或遭受存在额外债务(仅影响我们的子公司); |
| • | 出售、出租(含售后回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 |
| • | 从事合并或合并; |
| • | 订立或容许存在任何限制附属公司申报或支付分派能力的协议; |
| • | 对我们或他们的业务性质作出任何重大改变;或 |
| • | 进行任何会计变更。 |
信贷协议还要求我们在每个财政季度末保持最高债务与EBITDA比率(定义见信贷协议)为4.0至1.0(取决于合格收购后的临时增加)和最低利息覆盖率为3.0至1.0。截至2025年11月30日,我们遵守了信贷协议项下的所有契诺。
2028年到期的3.950%优先票据
2018年1月,我们发行了5亿美元、利率为3.950%、于2028年到期的优先票据。3.950%优先票据于2028年1月12日到期,每年1月12日和7月12日每半年付息一次。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金金额为5亿美元的3.950%优先票据仍未偿还。3.950%优先票据是我们的优先无抵押债务,与所有其他现有和未来的优先无抵押债务债务具有同等地位。规管3.950%优先票据的契约载有若干契诺,包括但不包括
S-17
限于限制我们的能力和/或我们的子公司以下能力的契约:将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转让或出租给他人;设置某些留置权;进行售后回租交易;创建、招致、发行、承担或担保任何已融资债务(仅适用于我们的“受限制子公司”);为我们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仅适用于我们的子公司);以及与他人合并或合并,或将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转让、转让或出租给他人。这份契约还包含一项关于我们在“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回购3.950%优先票据的契约。
2030年到期的3.600%优先票据
2020年1月,我们发行了5亿美元、2030年到期的3.600%优先票据。3.600%优先票据于2030年1月15日到期,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每半年付息一次。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金金额为5.00亿美元的3.600%优先票据仍未偿还。3.600%优先票据是我们的优先无担保债务,与所有其他现有和未来的优先无担保债务债务具有同等地位。管辖3.950%优先票据的同一契约也管辖3.600%优先票据。
2031年到期的3.000%优先票据
2020年7月,我们发行了6亿美元、2031年到期的3.000%优先票据。3.000%优先票据于2031年1月15日到期,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每半年付息一次。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金金额为6.00亿美元的3.000%优先票据仍未偿还。3.000%优先票据是我们的优先无抵押债务,与所有其他现有和未来的优先无抵押债务债务具有同等地位。管辖3.950%优先票据和3.600%优先票据的同一契约也管辖3.000%优先票据。
2026年到期的1.700%优先票据
2021年4月,我们发行了5亿美元、利率为1.700%、于2026年到期的优先票据。1.700%优先票据于2026年4月15日到期,每半年于每年4月15日和10月15日支付一次利息。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金金额为5亿美元的1.700%优先票据仍未偿还。1.700%优先票据是我们的优先无抵押债务,与所有其他现有和未来的优先无抵押债务债务具有同等地位。管辖3.950%优先票据、3.600%优先票据和3.000%优先票据的同一契约也管辖1.700%优先票据。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在到期时或之前偿还2026年票据。见“所得款项用途”。
2027年到期4.250%优先票据(绿色债券)
2022年4月,我们发行了5亿美元2027年到期的4.250%优先票据(绿色债券)。4.250%优先票据于2027年5月15日到期,每半年付息一次,每年5月15日和11月15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金额为5.00亿美元的4.250%优先票据仍未偿还。4.250%优先票据是我们的优先无担保债务,与所有其他现有和未来的优先无担保债务债务具有同等地位。管辖3.950%优先票据、3.600%优先票据、3.000%优先票据和1.700%优先票据的同一契约也管辖4.250%优先票据。
2029年到期5.450%优先票据
2023年4月,我们发行了3亿美元、利率为5.450%、于2029年到期的优先票据。5.450%优先票据于2029年2月1日到期,每年2月1日和8月1日每半年付息一次。截至2025年11月30日,5.450%优先票据的本金金额为3亿美元,仍未偿还。5.450%优先票据是我们的优先无抵押债务,与所有其他现有和未来的优先无抵押债务债务具有同等地位。管辖3.950%优先票据、3.600%优先票据、3.000%优先票据、1.700%优先票据、4.250%优先票据的同一契约也管辖5.450%优先票据。
S-18
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
参与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的某些捷普实体不断将指定的贸易应收账款池出售给特殊目的实体,后者又按月将某些应收账款折价出售给非关联金融机构管理的渠道。此外,参与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的外国实体每天以折扣价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管理的渠道出售某些应收账款。由于这些应收账款是在没有追索权的情况下出售的,我们不保留将这些应收账款转移到各自金融机构后的相关风险。
我们继续为出售的应收账款提供服务,作为交换,我们将根据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获得一笔无关紧要的服务费。结合我们的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我们被要求将根据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作为服务商收取的金额汇给特殊目的实体。我们没有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上记录一项服务资产或负债,因为我们估计,我们为这些应收账款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近似于提供服务活动的公平市场补偿。
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中的特殊目的实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含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的国内部分或美国部分下可获得的最高现金净收益金额的某些未售出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品质押给非关联金融机构。
自2025年1月23日起,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将终止日期从2025年1月延长至2028年1月。任何时候可获得的净现金收益的最高金额为7亿美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2025年8月31日,我们持续参与的账户上已售出但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未偿余额分别约为3.86亿美元和3.72亿美元。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三个月中,我们出售了11亿美元的贸易应收账款,我们获得了10亿美元的现金收益。出售的应收款项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剔除,收到的现金作为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列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全球资产支持证券化计划要求遵守多项契约,包括遵守循环信贷融资的利率和债务与EBITDA比率。
贸易应收账款销售方案
我们定期向无追索权的非关联金融机构出售未承诺贸易应收账款销售计划下的高信用质量贸易应收账款的指定池。由于这些应收账款是无追索权出售的,我们不保留将这些应收账款转让给各自金融机构后的相关风险。我们继续为出售的应收账款提供服务,作为交换,我们根据每项贸易应收账款出售计划获得一笔无关紧要的服务费。我们没有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上记录一项服务资产或负债,因为我们估计,我们为这些应收账款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近似于提供服务活动的公平市场补偿。
结合我们的贸易应收账款销售计划,我们被要求将根据贸易应收账款销售计划作为服务商收取的金额汇给购买应收账款的非关联金融机构。截至2025年11月30日和2025年8月31日,我们持续参与的账户上已售出但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未偿余额分别约为5.64亿美元和9.72亿美元。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三个月中,我们根据这些计划出售了37亿美元的贸易应收账款,我们获得了37亿美元的现金收益。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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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的款项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剔除,收到的现金作为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列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我们可能会选择出售应收账款,而非关联金融机构可能会选择在任何时间购买特定应收账款,最高可达:(i)根据九个贸易应收账款出售计划可获得的最高总额为37亿美元,以及(ii)根据一个贸易应收账款出售计划可获得的最高金额为19亿人民币。贸易应收账款出售计划在2028年之前的不同日期到期或没有到期日期,可能会在我们或非关联金融机构选择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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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对特此提供的票据的特定条款的描述补充并在与之不一致的范围内取代随附招股说明书中“债务证券的描述”标题下对债务证券的一般条款和规定的描述。本“票据说明”中使用的、本文未作其他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赋予的含义。
每一系列票据将根据日期为2008年1月16日的契约作为额外系列发行,由Jabil和U.S. Bank Bank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的最终利益继承人)作为受托人(“受托人”),并根据契约辅以一份高级职员证书,日期为票据的发行日期(“高级职员证书”)。以下关于契约和票据条款的摘要并不意味着是完整的,而是受制于契约的所有条款,包括其中某些术语的定义,以及参照经修订的1939年《信托契约法》(“信托契约法”)作为契约一部分的条款,并通过引用对其进行整体限定。此摘要可能不包含您可能认为有用的所有信息。您应该阅读契约和票据的形式,其副本可应要求从捷普公司获得。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本“票据说明”部分中提及的“Jabil”、“we”、“us”和“our”仅指Jabil Inc.,而不是其任何子公司。
一般
票据将有以下基本条款:
| • | 这些票据将是捷普的高级无担保债务,将与捷普的所有其他现有和未来高级和无担保债务具有同等地位; |
| • | 20份票据的本金总额将限于百万美元,20份票据的本金总额将限于百万美元(每份票据均受限于Jabil发行额外票据的权利,如下文“—进一步发行”所述); |
| • | 20期票据按年息率%计息,20期票据按年息率%计息; |
| • | 自最近的付息日起至已支付利息或已妥为提供利息(或如未支付利息或未妥为提供利息,则自票据发行日起)的20份票据将产生利息,自2026年开始,每半年支付一次,自最近的付息日起至已支付利息或已妥为提供利息(或如未支付利息或未妥为提供利息,则自票据发行日起)的20份票据将产生利息,自2026年起,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及每年的欠款; |
| • | 20票据将于20日到期,除非在该日期之前赎回或回购,而20票据将于20日到期,除非在该日期之前赎回或回购; |
| • | 捷普可随时按照“—可选赎回”项下所述的选择,以及在随附招股说明书中“债务证券说明—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项下所述的税收发生变化时,全部或部分赎回各系列的票据; |
| • | “—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购买票据”项下所述的“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的发生,捷普可能被要求对票据进行全部或部分回购; |
| • | 这些票据将以记名形式发行,面额为2000美元,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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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票据将由一张或多张以DTC代名人名义注册的全球票据代表,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由最终形式的票据代表(见下文“—记账、交付和形式”);和 |
| • | 这些票据将可在Jabil为此目的维持的办事处或机构(最初将是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进行交换和转让。 |
每张20元票据的利息将于紧接有关利息支付日期或(视属何情况而定)之前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支付予该票据登记在其名下的人。每张20票据的利息将于紧接有关利息支付日期或(视属何情况而定)之前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支付予该票据登记在其名下的人。票据的利息将根据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的360天年度计算。
倘票据的任何利息或其他付款日期落在非营业日的某一天,则所规定的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将在下一个营业日到期,犹如在该款项到期之日支付一样;除非捷普拖欠该款项,否则自该利息或其他付款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起至下一个营业日的该付款日期的期间内,该款项将不会产生利息。就票据而言,“营业日”一词是指除周六或周日之外的任何一天,既不是法定假日,也不是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授权或要求银行机构在纽约市关闭的一天。
这些票据将不受任何偿债基金的约束。
捷普可以在遵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随时在公开市场或其他方式购买票据。
支付和转账或兑换
票据的本金和溢价(如有)以及利息将在捷普为此目的维持的办事处或机构(最初将是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支付。以DTC或其代名人的名义登记或持有的全球票据的本金及溢价(如有)以及利息的支付,将以即时可用的资金支付给DTC或其代名人(视情况而定),作为该全球票据的登记持有人。如果票据不再由全球票据代表,捷普可以选择(i)通过直接邮寄给持有人在其注册地址的支票支付最终形式的凭证式票据的利息,或(ii)应票据本金至少1,000,000美元的任何持有人的要求,电汇至收款人维持的位于美国的账户。见下文“—记账、交付和表格”。
持有人可以在前款规定的同一地点转让或者交换任何最终形式的凭证式票据。任何转让登记或票据交换为同一系列票据将不收取服务费,但捷普可能要求支付一笔足以支付任何转让税或其他与此相关的应支付的类似政府费用的款项。捷普没有被要求在邮寄赎回要赎回的票据的赎回通知之前的15天内转让或交换任何选择赎回的票据。
票据的注册持有人将被视为所有目的的票据拥有人。
Jabil支付的票据的所有本金和溢价(如果有的话)以及在此类付款到期和应付两年后仍无人认领的利息将偿还给Jabil,而此类票据的持有人此后将只向Jabil寻求付款。
排名
这些票据将与我们所有现有和未来的高级和无担保债务具有同等地位。截至2025年11月30日,按经调整基准实施本次发行及假定所得款项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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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正如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资本化”标题下更全面描述的那样,我们有大约十亿美元的此类优先和无担保债务未偿(其中包括特此提供的百万美元票据)。
这些票据是我们的专属义务。由于我们的大部分业务是通过我们的子公司进行的,我们的现金流以及我们随后的偿债能力,包括票据,将部分取决于我们子公司的收益以及这些收益分配给我们的情况,或这些子公司向我们提供的贷款或其他资金支付情况。我们的子公司支付股息以及向我们提供贷款和垫款可能会受到法定或合同限制,将取决于这些子公司的收益,并受制于各种业务考虑。作为此类子公司的股权持有人,我们在清算或重组时接收我们任何子公司的资产的权利,以及票据持有人参与这些资产的相应权利,在结构上从属于该子公司的债权人(包括贸易债权人)的债权,除非我们被确认为该子公司的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债权仍将有效地从属于该子公司资产上的任何抵押或其他留置权,并将从属于该子公司优先于我们持有的任何债务。截至2025年11月30日,我们子公司的总负债,不包括公司间负债,但包括贸易应付款项,约为96亿美元。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此次发行和票据相关的风险——我们通过子公司开展大部分业务,并依赖子公司的现金流来履行我们的义务。如果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无法向我们分配现金,你们收取票据付款的权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票据将在结构上从属于我们子公司的债务和其他负债,”和“——票据将是无担保的,并且实际上将低于我们所有有担保债务,以担保此类债务的抵押品的价值为限。”
契约并不限制我们可能产生的债务金额。契约确实限制了我们受限制的子公司产生债务以及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为我们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能力。见随附招股说明书“债务证券说明—若干契诺—受限子公司已融资债务的限制”、“债务证券说明—若干契诺—子公司发行担保的限制”。
可选赎回
在20年前(即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前一个月的日期),就20票据而言,而在20年前(即20票据的预定到期日前一个月的日期),就20票据而言(每份均称为“票面赎回日”),我们将有权根据我们的选择,以赎回价格(以本金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等于以下两者中较高者赎回全部或部分适用系列票据:
| (1) | (a)按每半年(假设一年360天,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按国库券利率加基点(如为20种票据)和基点(如为20种票据)减去(b)截至赎回日期应计利息后,折现至赎回日(假设票据于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到期)的剩余预定支付本金及其利息的现值之和,以及 |
| (2) | 将予赎回的票据本金的100%, |
加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截至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
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期或之后,我们可以赎回任一系列票据的全部或部分,赎回价格等于被赎回系列票据本金的100%加上截至适用赎回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赎回价格的计算将由Jabil进行,如下所述,此类计算及其正确性不应成为受托人的义务、责任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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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赎回日期在利息记录日期当日或之后,但在相关利息支付日期当日或之前,则有关须予赎回的票据的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将于赎回日期支付予票据于该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其名下的人,而其票据将须予赎回的持有人将不会获支付额外利息。
“国债利率”是指,就任何赎回日期而言,由捷普根据以下两段确定的收益率。
国债利率将由Jabil在纽约市时间下午4:15之后(或在美联储系统理事会每天公布美国政府证券收益率的时间之后)确定,在赎回日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以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公布的最近一次统计发布中指定为“选定利率(每日)— H.15”(或任何后续指定或出版物)(“H.15”)的标题为“美国政府证券–国债恒定到期日–名义”(或任何后续标题或标题)(“H.15 TCM”)的日期之后出现的最近一天的收益率为基础。在确定国库券利率时,捷普应酌情选择:(1)在H.15上的国库券恒定到期日收益率正好等于从赎回日到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剩余期限”);或(2)如果在H.15上没有这样的国库券恒定到期日正好等于剩余期限,这两种收益率——一种收益率对应于H.15上的国库恒定期限,紧接短于,另一种收益率对应于H.15上的国库恒定期限,紧接长于剩余期限——并应以直线法(使用实际天数)使用该收益率并将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的方式,向适用的票面赎回日进行插值;或(3)如果H.15上没有此种国库恒定期限短于或长于剩余期限,H.15上单一国债恒定期限的收益率最接近剩余期限。就本款而言,适用的国库恒定到期日或H.15日到期日应被视为到期日等于自兑付日起该国库恒定到期日的相关月数或年数(如适用)。
如果在赎回日期前的第三个营业日不再公布H.15 TCM,Jabil应根据在该赎回日期之前的第二个营业日、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到期的或期限最接近适用的票面赎回日期(如适用)的美国国债证券的半年期等值到期收益率的年利率计算国库券利率。如果没有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到期的美国国债证券,但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的到期日与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同样遥远,一种到期日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之前,另一种到期日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之后,捷普应选择到期日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之前的美国国债证券。如果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在适用的票面赎回日到期,或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符合前一句的标准,捷普应从这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美国国债证券中,根据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这类美国国债的出价和要价的平均值,选择交易价格最接近面值的美国国债证券。在根据本款条款确定国库券利率时,适用的美国国库券的半年期到期收益率应以该美国国库券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的出价和要价(以本金的百分比表示)的平均值为基础,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
捷普在确定赎回价格时的行动和决定应是决定性的,对所有目的都具有约束力,不存在明显错误。
任何一系列票据的赎回通知将在赎回日期前至少10天但不超过60天给予每名待赎回票据持有人。
在部分赎回一系列票据的情况下,将按比例、以抽签或受托人全权酌情认为适当及公平的其他方法(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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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法是根据DTC政策和程序实施的)。本金额为2000美元或以下的票据将不会被部分赎回。倘任何票据将仅部分赎回,则与该票据有关的赎回通知将载明将赎回的票据本金部分。本金金额相当于票据未赎回部分的新票据将于退保时以票据持有人的名义发行,以注销原票据。只要票据由DTC(或其他存托人)持有,则票据的赎回应按照存托人的政策和程序进行。
除非捷普拖欠支付赎回价款,否则在赎回日期及之后,被要求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将停止产生利息。
在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购买票据
如果发生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除非捷普已按上述方式行使其赎回任何系列票据的权利,否则捷普将被要求向票据的每个持有人提出要约,以现金回购价格,回购该持有人票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超过2000美元,且超过1000美元的整数倍),回购价格等于已回购票据本金总额的101%加上已回购票据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但不包括回购日期。在任何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后30天内,或根据捷普的选择,在任何控制权变更之前,但在公开宣布控制权变更后,捷普将向每个持有人交付一份通知,并向受托人提供一份副本,说明构成或可能构成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的一项或多项交易,并提议在通知中指定的付款日期回购票据,该日期将不早于该通知交付之日起10天且不迟于60天。通知应当在控制权变更完成之日前送达的,说明要约收购以通知规定的支付日期当日或之前发生的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为条件。
捷普将遵守《交易法》第14e-1条的要求,以及任何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只要这些法律法规适用于因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而导致的票据回购。如任何证券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与票据的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条款相冲突,捷普将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且不会因遵守该等证券法律或法规而被视为违反其在票据的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条款下的义务。
在控制权回购事件发生后的回购日,捷普将在合法范围内:
| (1) | 接受根据其要约适当提交的所有票据或票据部分的付款; |
| (2) | 向付款代理人存入相当于所有票据或适当投标的票据部分的总购买价格的金额(不会就任何该等存款支付利息或股息);及 |
| (3) | 交付或促使交付给受托人正确接受的票据,连同一份说明Jabil正在购买的票据本金总额的高级职员证明。 |
支付代理人将向每一位正确提交票据购买价格的票据持有人交付,捷普应执行,受托人将认证并向每一位持有人交付(或促使以记账式方式转让)一张本金等于任何已交还票据的任何未购买部分的新票据。
如果第三方按照Jabil提出的要约的方式、时间和其他方式提出要约,且该第三方购买了根据其要约正确提交且未被撤回的所有票据,则Jabil将无需在控制权回购事件发生时提出回购票据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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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特征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使出售或收购Jabil变得更加困难或阻碍,从而导致现任管理层被罢免。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特征是捷普与承销商协商的结果。
捷普目前无意进行涉及控制权变更的交易,尽管未来有可能决定这样做。根据下文讨论的限制,捷普未来可以进行某些交易,包括收购、再融资或其他资本重组,这些交易不会构成契约下的控制权变更,但可能会增加当时未偿债务的金额,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捷普的资本结构或票据的信用评级。对Jabil及其某些子公司产生留置权、进行售后回租交易、产生融资债务以及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的能力的限制,载于“债务证券的描述——某些契约——对留置权的限制”、“债务证券的描述——某些契约——对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债务证券的描述——某些契约——对受限制子公司的融资债务的限制”下的契约中,随附招股说明书中的“债务证券说明——若干契诺——子公司发行担保的限制”和“债务证券说明——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除该等契诺及与发生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的回购有关的契诺所载的限制外,契约不包含任何契诺或条款,可在Jabil信用质量下降或涉及Jabil的高杠杆或类似交易的情况下为票据持有人提供保护。
捷普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在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回购所有票据。此外,即使有足够的资金,捷普也可能被禁止根据当时与捷普债务有关的其他协议条款回购票据(尽管捷普目前没有任何协议排除此类回购票据)。
就前述讨论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持有人可选择的回购而言,适用以下定义:
“控制权变更”是指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一)直接或间接出售、租赁、转让、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合并、合并方式除外),在一项或者一系列关联交易中,Jabil或其子公司之一以外的任何“人”(如《交易法》第13(d)条和第14(d)条所使用的术语)作为一个整体持有的Jabil及其子公司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或资产;(2)通过与Jabil清算或解散有关的计划;(3)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合并或合并)的完成,其结果是任何“人”或“集团”(如《交易法》第13(d)(3)条所使用的术语),Jabil或其子公司除外,直接或间接成为Jabil有表决权股票或Jabil有表决权股票被重新分类、合并、交换或变更的其他有表决权股票的合并投票权超过50%的实益拥有人(定义见《交易法》第13d-3条和第13d-5条),以投票权而非股份数量衡量;或(4)Jabil与任何人合并或合并,或任何人与Jabil合并或合并,在任何此种情况下,根据捷普或该等其他人的任何有表决权股票被转换为或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交易,但在紧接该交易生效后,紧接该交易之前已发行的捷普有表决权股票的股份直接或间接构成、或转换为或交换为该存续人的多数有表决权股票的任何该等交易除外。这一“控制权变更”定义包括将捷普及其子公司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和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处置给任何人。尽管解释“基本上全部”这一短语的判例法有限,但根据适用法律,该短语没有确切的既定定义。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特定交易是否会涉及对个人财产或资产的“全部或基本上全部”的处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不清楚是否发生了控制权变更,以及票据持有人是否可能要求捷普提出如上所述回购票据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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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是指既发生控制权变更又发生评级事件。“投资级”是指穆迪给予的Baa3或更高的评级(或穆迪任何后续评级类别下的同等评级);标普给予的BBB-或更高的评级(或标普任何后续评级类别下的同等评级);惠誉给予的BBB-或更高的评级(或惠誉任何后续评级类别下的同等评级);以及捷普选定的任何替代评级机构或评级机构给予的同等投资级信用评级。
“惠誉”是指惠誉国际评级公司及其继任者。
“穆迪”是指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及其继任者。
“评级机构”是指(1)穆迪、标普和惠誉各自;以及(2)如果穆迪、标普或惠誉或它们各自因Jabil(根据《交易法》第15E条注册的“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停止对票据进行评级或未能公开对票据的评级,Jabil(经Jabil董事会决议证明)选定为任何或所有穆迪、标普或惠誉(视情况而定)的替代机构。
“评级类别”是指(i)就标普而言,下列任何类别:BBB、BB、B、CCC、CC、C和D(或同等的后续类别);(ii)就穆迪而言,下列任何类别:Baa、BA、B、Caa、CA、C和D(或同等的后续类别);(iii)就惠誉而言,下列任何类别:BBB、BB、B、CCC、CC、C和D(或同等的后续类别);及(iv)另一评级机构所使用的任何该等类别的等同物的标普、穆迪或惠誉。在确定票据的评级是否下降了一个或多个等级时,应考虑评级类别内的等级(对于标普或惠誉为+和–;对于穆迪为1、2和3;或对于另一评级机构为同等等级)(例如,对于标普或惠誉,评级从BB +降至BB,以及从BB-降至B +,将构成一个等级的下降)。
“评级日期”是指(i)控制权变更或(ii)就发生控制权变更或捷普有意实现控制权变更的公告中较早者的90天前的日期。
“评级事件”是指以下(a)、(b)或(c)中所述事件发生之日或之后60天内,以较早者为准,(i)发生控制权变更或(ii)公告发生控制权变更或捷普有意实现控制权变更(只要票据的评级处于任何评级机构可能下调的公开宣布的考虑中,该期限应予延长):(a)如果票据在评级日被所有三家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应降低票据评级,使票据被三家评级机构中的两家评级低于投资级,(b)如果票据在评级日被三家评级机构中的两家评级为投资级,被另一家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以下,则降低两家评级为投资级的评级机构对票据的评级,使票据随后被所有三家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以下,或(c)如票据在评级日仅被其中一家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而其他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以下,或在评级日被所有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以下,则三家评级机构中的两家(或如对票据进行评级的评级机构少于三家,则为各评级机构的评级)对票据的评级应降低一个或多个等级(包括评级类别内的等级,以及评级类别之间的等级)。
“标普”是指标普全球(S&P Global Inc.)旗下的一个部门TERM1评级及其继任者。
任何特定人士在任何日期的“有表决权股份”指该人士当时有权在该人士的董事会选举中普遍投票的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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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行
捷普可不时在不向适用系列票据持有人发出通知或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创设和发行与该系列票据具有相同条款并在所有方面与该系列票据具有同等和按比例排序的附加票据(发行日期以及(如适用)支付在该等附加票据发行日期之前产生的利息以及在该等附加票据发行日期之后的首次利息支付除外)。该等额外票据可与适用系列的票据合并并组成单一系列,并将与适用系列的票据具有相同的排名、赎回、豁免、修订或其他条款,并将作为一个类别就与该等票据有关的所有事项共同投票。
若干盟约
有关适用于票据的若干契诺的描述,我们请您参阅随附的招股章程中题为“债务证券的描述——某些契诺”和“债务证券的描述——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的部分。除其中规定的情况外,捷普或其任何子公司均不会受到契约的限制:
| • | 产生任何债务或其他义务; |
| • | 就捷普或该等附属公司的股本支付股息或作出分派;或 |
| • | 购买或赎回Jabil或此类子公司的股本。 |
此外,Jabil将不会被要求维持任何财务比率或特定水平的净值或流动性,或在控制权变更或涉及Jabil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其他可能对票据信誉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时回购或赎回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何票据的条款,除非在“—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购买票据”项下规定的有限范围内。除其他事项外,契约将不包含旨在在涉及捷普的高杠杆交易或其他交易可能对票据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向票据持有人提供任何保护的契约,除非在下文和“——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购买票据”下提供的有限范围内。
判决的可执行性
我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如随附招股说明书中“债务证券说明——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中所述,我们被允许合并、合并或将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和资产转让给在美国境外注册的人(尽管我们目前无意这样做),但须遵守该标题下所述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在美国针对继承人获得的任何判决,包括有关票据付款的判决,可能无法在美国收回。此外,对于仅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在其他国家、在原始诉讼中或在执行美国法院判决的诉讼中的可执行性存在一些疑问,在美国或其他地方提起的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裁决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无法执行。
SEC报告
在Jabil受《交易法》第13或15(d)条的报告要求约束的任何时候,只要一系列的任何票据尚未偿付,Jabil将向受托人提供并在其网站上提供《交易法》第13和15(d)条要求的、适用于受此类规定约束的美国公司(而不是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此类年度和季度报告以及此类信息、文件和其他报告的副本,在根据此类条款向SEC提交此类信息、文件和报告的指定日期后的15天内。如果捷普不受此类报告要求的约束,那么它应根据SEC的规则向受托人和SEC提供此类补充和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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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第13条可能要求的关于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注册的证券的信息、文件和报告。
违约事件
就一系列票据而言,以下每一项均为契约下的“违约事件”:
| (一) | 当该等利息成为或该等额外金额成为到期应付款项时,该等系列票据的任何利息或与该等票据有关的任何额外应付款项的支付出现违约,以及该等违约的持续期限为30天; |
| (二) | 在到期、赎回或其他情况下,拖欠就该系列票据支付的本金或任何溢价,或就该系列票据应付的任何额外款项; |
| (三) | 违约或违反捷普在契约或该系列票据中的任何契诺、保证或协议(不包括仅为该系列票据以外的一个或多个系列债务证券的利益而包含在契约中的契诺或保证),以及该等违约或违约在受托人向Jabil交付书面通知后或由当时尚未偿付的该系列票据本金总额不少于25%的持有人向Jabil和受托人交付书面通知后的90天内持续,指明该等违约或违约并要求对其进行补救,并说明该通知是契约下的“违约通知”; |
| (四) | 就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发行或发行债务(包括任何担保和任何其他系列债务证券)而言,所有这些人的所有此类发行的未偿本金总额为75,000,000美元或更多,无论此类债务是否在本协议日期存在或将在此后产生,(a)导致该等债务的持有人宣布该等债务在其规定的到期日之前到期应付且该等债务不得全部解除的违约事件,或该等加速债务不得在该等加速债务发生后30天内被撤销或废止和/或(b)未能在最终(但不是任何临时)固定到期日支付本金且该等违约付款不得在该等付款违约发生后30天内被作出、放弃或延长; |
| (五) | Jabil或其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应在30天内未能支付、担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未投保的判决或法院命令,以支付总额超过75,000,000美元的款项,这些款项在上诉中没有被中止,或在其他方面没有受到适当的善意抗辩;或 |
| (六) | Jabil或任何重要子公司(或其任何一组受限制的子公司,加在一起将构成重要子公司)的某些破产、无力偿债或重组事件。 |
任何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都不一定构成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其他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契约规定,如果受托人认为这样做符合持有人的利益,则受托人可以不通知该系列票据的持有人发生与该系列票据有关的违约(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的违约支付除外)。受托人有义务在上述(iii)所指明的违约性质的情况下,在至少30天内不向该系列票据的持有人发出通知。
契约规定,如果与Jabil相关的第(vi)条所述类型的此类系列票据的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则该系列票据的本金、应计和未付利息以及就该系列票据应付的任何额外金额将立即到期应付。契约规定,如果与该系列票据有关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则受托人或持有当时未偿还的该系列票据本金至少25%的持有人可宣布该系列票据的本金立即到期应付,但在某些条件下,该声明及其后果可由持有该系列票据本金多数的持有人撤销和废止。
S-29
根据《信托契约法》要求受托人在发生契约违约事件期间以必要的谨慎标准行事的条款,受托人没有义务应该系列票据的任何持有人的请求或指示行使其在契约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该等持有人已提出,并在请求时向受托人提供受托人满意的担保或赔偿。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该系列当时未偿还票据的本金多数持有人有权在遵守适用法律和某些限制的情况下,为受托人根据契约就该系列票据可获得的任何补救而指示进行任何程序的时间、方法和地点。契约要求Jabil每年向受托人提交一份证书,以确定它在契约条款下是否违约。捷普还必须在知悉任何违约事件或任何在通知或时间流逝后将构成违约事件的事件后的五天内向受托人提交书面通知。
尽管契约有任何其他规定,适用系列票据的持有人仍有权在相应的到期日收取该系列票据的本金和溢价(如有)以及利息(如有),这是绝对和无条件的,并有权就任何该等付款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而该权利不得在未经该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受到损害。
定义
关于本“票据说明”中适用于票据的某些定义,我们请您参阅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题为“债务证券说明——定义”的部分。
此外,就票据而言,契约将规定:
“信贷便利”统称为(i)捷普公司;其中指定的贷方;Citibank,N.A.作为行政代理人;Bank of America,N.A.和摩根大通 Bank,N.A.作为联合银团代理;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企业和投资银行、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和美国银行全国协会作为联合文件代理;以及Citibank,N.A.、BoFA Securities,Inc.、摩根大通 Bank,N.A.、BNP Paribas Securities Corp.、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Mizuho Bank,Ltd.、Sumitomo Mitsui Banking Corporation和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联席牵头安排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该等协议的任何修订、延期、续期、增加、减少、替代或替换,以及(ii)Jabil在任何该等协议或任何该等修订、延期、续期、增加、减少、替代或替换被取消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后订立的任何其他信贷融资或设施。
“重要附属公司”具有《证券法》S-X条例第1-02条规定的在票据发行日生效的含义。
解除、败诉及盟约败诉
我们请您参阅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题为“债务证券的说明——解除、撤销和契约撤销”的部分,以了解适用于票据和契约的撤销和解除条款的说明。
修改、豁免及会议
有关契约的修改、其中条款的豁免以及票据持有人会议的某些信息,我们请您参阅随附的招股说明书中题为“债务证券的说明——修改、豁免和会议”的部分。
S-30
记账、交付和表格
我们从我们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了本节中有关DTC、Clearstream和Euroclear及其簿记系统和程序的信息。对于这些信息的准确描述,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本节对清算系统的描述反映了我们对目前有效的DTC、Clearstream和Euroclear的规则和程序的理解。这些系统随时可能改变其规则和程序。
这些票据最初将由一个或多个完全注册的全球票据代表。每份此类全球票据将存放于或代表DTC或其任何继任者,并以Cede & Co.(DTC的提名人)的名义登记。您可以通过DTC在美国持有您在全球票据中的权益,也可以通过Clearstream或Euroclear在欧洲持有您的权益,无论是作为此类系统的参与者,还是通过作为此类系统参与者的组织间接持有。Clearstream和Euroclear将代表其各自的参与组织或客户通过其各自存托人账簿上Clearstream或Euroclear名下的客户证券账户持有全球票据的权益,而后者又将在DTC账簿上以存托人的名义持有客户证券账户中的这些头寸。Citibank,N.A.将担任Clearstream的存托人,摩根大通 Bank,N.A.将担任Euroclear的存托人。
只要DTC或其代名人是代表票据的全球证券的注册所有人,那么就票据、基础契约和高级职员证书的所有目的而言,DTC或该代名人将被视为票据的唯一所有人和持有人。除下文规定外,票据实益权益拥有人将无权将票据登记在其名下,将不会收到或有权收到最终形式的票据实物交付,也不会被视为基础契约或高级职员证书下票据的拥有人或持有人,包括为接收我们或受托人根据基础契约或高级职员证书交付的任何报告。因此,拥有票据实益权益的每个人必须依赖DTC或其代名人的程序,如果该人不是参与者,则必须依赖该人拥有其权益的参与者的程序,才能行使票据持有人的任何权利。
除非和直至我们在下文标题“—有证票据”下所述的有限情况下以完全认证、注册形式发行票据:
| • | 您将无权获得代表您在票据中的权益的证书; |
| • |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有提及持有人行动的地方均指DTC根据其直接参与者的指示采取的行动;和 |
| • |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所有提述付款及持有人通知之处,均指向作为票据登记持有人的DTC或Cede & Co.支付的款项及通知,以供根据DTC程序分发予阁下。 |
存托信托公司
DTC将担任票据的证券存托人。票据将作为以Cede & Co名义注册的完全注册票据发行。DTC为:
| • | 根据《纽约银行法》组建的有限目的信托公司; |
| • | 纽约银行法下的“银行组织”; |
| • | 联邦储备系统成员; |
| • | 纽约统一商法典下的“清算公司”;以及 |
| • | 根据《交易法》第17A条规定注册的“清算机构”。 |
S-31
DTC持有其直接参与者存放在DTC的证券。DTC通过直接参与者账户中的电子计算机化记账变更,便利了证券交易的直接参与者之间的结算,例如转账和质押,从而省去了证券凭证的物理移动。
DTC的直接参与者包括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包括承销商)、银行、信托公司、结算公司和某些其他组织。DTC归一些直接参与者所有。DTC的间接参与者,如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银行和信托公司,如果与直接参与者保持托管关系,也可以接入DTC系统。
在DTC的系统下购买票据必须由直接参与者或通过直接参与者进行,而直接参与者将获得DTC记录上票据的贷记。每个受益所有人的所有权权益依次记录在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的记录中。实益拥有人不会收到DTC对其购买的书面确认,但实益拥有人预计会收到直接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提供交易细节的书面确认,以及他们所持股份的定期报表,这些实益拥有人是通过这些直接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进行交易的。票据中所有权权益的转让将通过在代表受益所有人行事的参与者的账簿上进行记项来完成。受益所有人将不会收到在票据中代表其所有权权益的证书,除非下文“—有证票据”中有规定。
为便于后续转让,所有存放于DTC的票据均登记在DTC的代理人Cede & Co的名下。存放于DTC的票据及其登记在Cede & Co的名下不会导致实益所有权发生变化。DTC并不知悉票据的实际实益拥有人。DTC的记录仅反映此类票据贷记其账户的直接参与者的身份,他们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受益所有人。参与者将继续负责代表其客户记账其持股。
DTC向直接参与者、直接参与者向间接参与者以及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向受益所有人传送通知和其他通信将受其之间的安排约束,但须遵守可能不时生效的任何法定或监管要求。
记账格式
记账式下,付款代理人作为DTC的代理人向Cede & Co.支付利息或本金。DTC将把款项转发给直接参与者,然后他们将把款项转发给间接参与者(包括Clearstream或Euroclear)或作为受益所有人的您。在此系统下,您可能会在收到付款时遇到一些延迟。我们、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均不对向票据实益权益拥有人支付票据本金或利息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义务。
DTC被要求代表其直接参与者进行记账式转账,并被要求接收和传输本金、溢价(如果有的话)以及票据利息的付款。与你有账户的任何直接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同样被要求进行记账式转账,并代表你接收和传输有关票据的付款。对于DTC、Clearstream或Euroclear或其任何直接或间接参与者的行为的任何方面,我们和受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DTC、Clearstream、Euroclear或其任何直接或间接参与者保存的与票据中的实益所有权权益有关的记录或就票据中的实益所有权权益所支付的款项,或者对于维护、监督或审查与此类实益所有权权益有关的任何记录,我们和受托人没有责任或义务。我们也不以任何方式监管这些制度。
S-32
受托机构不会承认你为票据持有人,你只能通过DTC及其直接参与者间接行使持有人权利。DTC已告知我们,只有当票据被记入贷方的一个或多个直接参与者指示DTC采取此类行动时,并且仅就票据的本金总额中该参与者已经或已经发出该指示的部分,它才会就票据采取行动。DTC只能代表其直接参与者行事。你向非直接参与者质押票据的能力,以及采取其他行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你不会拥有代表你的票据的实物证书。
除非直接参与者按照DTC的程序授权,否则DTC和Cede & Co.(或任何其他DTC提名人)都不会同意或就票据投票。根据其通常程序,DTC将在记录日期之后尽快向我们邮寄综合代理。综合代理将Cede & Co.的同意或投票权转让给在记录日期将票据记入其账户的直接参与者(在综合代理所附的清单中标识)。
Clearstream或Euroclear将根据相关系统的规则和程序,在其存托人收到的范围内,将付款贷记到Clearstream客户或Euroclear参与者的现金账户。这些款项将根据相关的美国税法和法规进行报税。Clearstream或Euroclear运营商(视情况而定)将仅代表Clearstream客户或Euroclear参与者根据基础契约或高级职员证书采取允许持有人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前提是其相关规则和程序并取决于其存托人通过DTC代表其实施这些行动的能力。
DTC、Clearstream和Euroclear已同意上述程序,以便利DTC、Clearstream和Euroclear的参与者之间的票据转让。但是,他们没有义务履行或继续履行这些程序,他们可以随时中止这些程序。
记账系统内部和之间的转账
DTC的直接参与者之间的转账将根据DTC规则发生。Clearstream客户与Euroclear参与者之间的转账将根据其适用的规则和操作程序进行。
DTC将由其存管人代表欧洲相关国际清算系统按照DTC规则在通过DTC直接或间接持有以及通过Clearstream客户或Euroclear参与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人之间进行跨市场转账。然而,跨市场交易将要求该系统中的交易对手按照其规则和程序并在其规定的期限内(欧洲时间)向相关的欧洲国际清算系统发送指令。相关欧洲国际清算系统将在交易满足其结算要求的情况下,指示其存托人通过在DTC交付或接收证券并按照适用于DTC的当日资金结算的正常流程进行支付或收款的方式代其进行最终结算。Clearstream客户和Euroclear参与者不得直接向存托人发送指令。
因为时区差异,因与DTC直接参与者进行交易而在Clearstream或Euroclear收到的证券贷记将在后续的证券结算处理过程中进行,日期为DTC结算日次一工作日。这些信贷或在该处理期间结算的这些证券的任何交易将在该工作日向相关Clearstream客户或Euroclear参与者报告。由于Clearstream客户或Euroclear参与者或通过Clearstream客户或Euroclear参与者向DTC直接参与者出售证券而在Clearstream或Euroclear收到的现金将在DTC结算日按价值收到,但将仅在以DTC结算的下一个工作日以相关Clearstream或Euroclear现金金额提供。
S-33
尽管DTC、Clearstream和Euroclear各自已同意上述程序以便利其各自参与者之间的债务证券转让,但它们没有义务履行或继续履行此类程序,并且此类程序可能随时终止。
凭证式票据
除非且直至根据票据条款将票据全部或部分交换为最终形式的票据,否则票据不得转让,除非(1)由DTC整体转让给DTC的一名代名人,或(2)由DTC的一名代名人转让给DTC或DTC的另一名代名人,或(3)由DTC或任何该等代名人转让给DTC的一名继任人或该等继任人的代名人。
我们将以完全认证的注册形式向您或您的被提名人发行票据,而不是向DTC或其被提名人发行票据,前提是:
| • | DTC在任何时候都不愿意、不能或没有资格继续担任存托人,并且我们未在收到此种书面通知之日起90天内指定继任存托人; |
| • | 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且正在根据基本契约或高级职员证书继续进行;或者 |
| • | 我们可自行选择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公司订单,大意是全球票据应可交换为完全认证注册形式的最终证券。 |
如果发生上述三项事件中的任何一项,DTC必须通知所有直接参与者,完全认证注册形式的票据可通过DTC获得。然后,DTC将交出代表票据的全球票据以及重新注册的说明。受托机构将以完全凭证式登记形式重新发行债务证券,并将根据基础契约和高级职员证书承认凭证式债务证券的登记持有人为持有人。
除非且直至我们以完全凭证式、注册形式发行票据,(1)您将无权获得代表您在票据中的权益的证书;(2)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所有提及持有人行动的地方均指存托人根据其直接参与者的指示采取的行动;(3)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所有提及付款和通知持有人的地方均指向作为票据登记持有人的存托人支付的款项和通知,以根据其政策和程序分发给您。
关于受托人
U.S. Bank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是契约下的继任受托人,还被Jabil任命为证券登记员、认证代理人和票据的支付代理人。
S-34
以下讨论是关于票据的购置、所有权和处置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的摘要。本摘要基于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法典”)的规定、据此颁布的财政部条例、司法权威、美国国内税务局(“IRS”)公布的行政职位和其他适用的权威,所有这些均在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之日生效。此类当局的变化或对其的新解释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并可能对下文讨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没有就以下摘要中所作的陈述和得出的结论寻求IRS的任何裁决,并且无法保证IRS或法院将同意我们的陈述和结论,或者法院不会在发生诉讼时支持IRS的任何质疑。
本摘要仅涉及在本次发行中以现金购买票据的票据的实益拥有人,其“发行价格”(将大量票据以现金出售给投资者的第一个价格,不包括向债券行、经纪人或以承销商、配售代理或批发商身份行事的类似个人或组织的销售),并将持有票据作为《守则》第1221条含义内的“资本资产”(通常是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本摘要属一般性质,并不旨在全面分析票据的收购、所有权和处置的所有潜在税务后果,也不讨论根据特定持有人的个人投资情况或地位可能与特定持有人相关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它也没有涉及适用于可能受特别税收规则约束的投资者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例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商或交易员、经纪商、选择按市值计价待遇的投资者、退休计划和其他延税账户、免税实体、与美国受益人、S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传递实体的非美国信托和遗产或此类实体的投资者、保险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受监管投资公司、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实体持有票据的美国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即位于、组织或居住在美国境外、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美国人、持有票据作为对冲、跨式、综合或转换交易的一部分的投资者、受《守则》第877条约束的美国前公民或居民、受控外国公司、被动外国投资公司、累积收益以逃避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公司,因在适用的财务报表中报告此类收入而被要求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加快与票据相关的收入应计时间的人、根据《守则》的建设性销售条款被视为出售票据的人以及须缴纳替代最低税的纳税人。
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人”是票据的受益所有人,该票据是或被视为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
| • | 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 |
| • | 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创建或组建的公司; |
| • | 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所得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 |
| • | 信托,如果(1)美国境内的法院能够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并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在《守则》第7701(a)(30)条的含义内)有权控制其所有实质性决定,或者(2)根据相关财政部条例,被视为美国人的有效选举对该信托有效。 |
“非美国持有人”是指票据的实益拥有人,即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非美国持有人的个人、公司、遗产或信托。
S-35
如果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任何实体或安排持有票据,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税务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合伙企业的活动以及在合伙人层面做出的某些决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考虑对票据进行投资的合伙企业应就美国联邦所得税对他们的影响咨询其税务顾问。
以下摘要仅供参考,不能替代审慎的税务规划和建议。考虑购买票据的投资者应就美国联邦所得税法适用于其特定情况,以及根据其他美国联邦税法(如遗产税和赠与税法)或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收管辖区的法律或任何适用的税收条约产生的任何税收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这些票据预计不会以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原始发行折扣发行,本次讨论的其余部分假设情况确实如此。
若干或有事项的影响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在规定的本金和利息之外支付票据上的金额(例如,“票据说明——在控制权变更回购事件时购买票据”中所述的控制权变更)。尽管该问题并非毫无疑问,但我们打算采取的立场是,支付此类额外金额的可能性不会导致票据在适用的财政部法规下被视为或有支付债务工具。这一立场将部分基于我们的确定,即截至票据发行之日,必须支付这些额外金额的可能性,总的来说,是适用的财政部法规所指的遥远或偶然的意外情况。
我们确定这些意外情况是遥远的或附带的对持有人具有约束力,除非该持有人在其获得票据的当年的纳税申报表上向IRS明确披露其采取了不同的立场。然而,我们的立场对美国国税局没有约束力。如果IRS胜诉采取与上述相反的立场,那么票据可能会被视为或有付款债务工具,并且,无论持有人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常规税务会计方法如何,可能会要求须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持有人以可比收益率计算票据的利息收入超过规定的利息,在该收益率下,我们本可以发行没有或有付款的固定利率债务工具,但条款和条件与票据类似。此外,票据出售、交换、赎回、报废或其他应税处置的任何收益通常将被定性为普通收入,而不是资本收益。票据持有人应就票据被视为或有支付债务工具的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本讨论的其余部分假定票据将不被视为或有支付债务工具。
对美国持有者的某些税收后果
利息课税
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美国持有人的常规税务会计方法,票据的利息将在利息产生或收到时作为普通利息收入向美国持有人征税。
票据的出售、交换、赎回、报废或其他应税处置
在票据的出售、交换、赎回、报废或其他应税处置时,美国持有人一般将确认应税收益或损失,金额等于票据中出售、交换、赎回、报废或其他应税处置实现的金额与持有人调整后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果有的话)。
S-36
出于这些目的,实现的金额不包括应计和未付利息的任何金额。应计和未付利息的金额按上文“—利息征税”项下所述作为利息征税。
在票据的出售、交换、赎回、报废或其他应税处置中确认的任何收益或损失通常将是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在出售、交换、赎回、报废或其他应税处置时票据已持有超过一年,则通常将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对于非公司纳税人而言,长期资本收益的税率通常低于适用于普通收入的税率。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受到实质性限制。
净投资收益附加税
作为个人、遗产或某些信托的美国人一般将按(1)美国人在纳税年度的净投资收入(或,在遗产和信托的情况下,未分配的净投资收入)和(2)美国人在纳税年度的修正调整后总收入(或,在遗产和信托的情况下,调整后总收入)超过一定门槛的部分中的较小者征收3.8%的医疗保险税。美国持有人的净投资收益通常包括该持有人就票据确认的任何收入或收益,除非该收入或收益是在该持有人的贸易或业务的正常进行过程中获得的(由某些被动或交易活动组成的贸易或业务除外)。作为个人、遗产或信托的美国持有人应就医疗保险税对其投资于票据的收入和收益的适用性咨询其税务顾问。
信息报告和备份预扣
一般来说,我们必须就票据利息的支付,以及票据的出售、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包括报废或赎回)的收益的支付,向美国国税局报告某些信息。适用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被要求按照《守则》规定的利率对票据的利息支付和销售收益征收备用扣缴,如果(i)收款人未能按要求的方式向适用的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TIN”)或以其他方式确立备用扣缴豁免,则票据的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包括报废或赎回);(ii)IRS通知付款人,收款人提供的TIN不正确;(iii)存在《守则》第3406(c)节所述的已通知收款人漏报;(iv)收款人未证明其提供了正确的TIN,它是一名美国人,并且IRS没有通知收款人,它根据《守则》须缴纳备用预扣税;或(v)收款人在其他方面未能遵守备用预扣税规则的适用要求。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从支付给美国持有者的款项中预扣的任何金额通常将被允许作为该持有者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抵免额,并且可能使持有者有权获得退款,前提是所需信息被及时提供给IRS。美国持有人应就其获得备用预扣税豁免的资格以及获得此类豁免的程序咨询其税务顾问。
对非美国持有者的某些税收后果
利息课税
根据以下有关FATCA和备用预扣税的讨论,支付给非美国持有人的票据利息将根据“投资组合利息豁免”免征美国联邦所得税和预扣税,前提是:
| • | 票据支付的利息与非美国持有人进行美国贸易或业务没有有效关联; |
| • | 非美国持有人实际上或建设性地不拥有拥有我们所有类别有表决权股票的10%或更多的合并投票权的股票; |
S-37
| • | 非美国持有人不是《守则》第881(c)(3)(c)条所指的与我们实际或建设性相关的受控外国公司; |
| • | 非美国持有人并非根据《守则》第881(c)(3)(a)条所述在其正常贸易或业务过程中订立的贷款协议而作为信贷展期的代价而取得票据的银行;及 |
| • | 某些认证要求(包括交付适当的扣缴证明)已得到满足。 |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向非美国持有人支付的利息一般将按30%的税率缴纳美国联邦预扣税,除非持有人向适用的预扣税代理人提供正确执行的(i)IRS表格W-8BEN或W-8BEN-E,酌情(或适当的替代表格)确立根据适用的所得税条约或(ii)IRS表格W-8ECI(或适当的替代表格)的利益免除或减少预扣税,证明票据所支付的利息不需缴纳此类预扣税,因为它与该非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贸易或业务行为有效相关。
如果非美国持有人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且票据上的利息与该贸易或业务的进行有效相关,那么,除非适用的所得税条约另有规定,该非美国持有人将按净收入基础就该利息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其方式与该持有人是《守则》所定义的美国人大致相同。此外,如果非美国持有人是外国公司,该持有人可能会被征收相当于其有效连接的收益和利润的30%(或更低的适用所得税协定税率)的分支机构利得税,这些收益和利润不会再投资于美国,但可能会有所调整。非美国持有者应就其根据任何适用的所得税条约享受福利的权利咨询其税务顾问。
票据的出售、交换、赎回、报废或其他应税处置
根据下文有关备用预扣税的讨论,非美国持有人一般不会就票据的出售、交换、赎回、报废或其他应税处置确认的任何收益(代表票据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的任何金额除外,该部分将作为利息征税,并将受上文“—非美国持有人—利息征税”项下讨论的规则的约束),除非(i)该非美国持有人是在票据处置的纳税年度内在美国停留183天或以上的个人,并且满足某些其他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这类非美国持有人一般将按30%的统一税率(除非适用较低的适用条约税率)对处置的纳税年度实现的任何此类收益(扣除某些美国来源的损失,前提是非美国持有人已就此类损失及时提交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或(ii)该收益与这类非美国持有人开展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在这种情况下,这类收益将被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其征税方式大致与实际关联的利息相同(如上文“—非美国持有者——利息的支付”中所讨论的),而作为外国公司的非美国持有者可能会被征收相当于其未在美国再投资的实际关联收益和利润的30%(或更低的适用所得税协定税率)的分支机构利得税,但可能会有所调整。非美国持有者应就可能规定不同规则的任何适用所得税条约咨询其税务顾问。
信息报告和备份预扣
支付给非美国持有者的利息金额以及从此类支付中预扣的税款金额(如果有的话)通常必须每年向美国国税局报告。美国国税局可能会根据适用的所得税条约或协议的规定,向非美国持有者居住或成立所在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供这些信息。但非美国持有人已遵守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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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程序(通常通过提供IRS表格W-8BEN或W-8BEN-E来满足)或以其他方式建立豁免,非美国持有人通常不会因票据的利息支付而受到备用预扣。
与票据的出售、交换或其他应税处置(包括赎回或报废)收益的支付有关的信息报告要求和备用预扣税的规则如下:
| • | 如果将收益支付给或通过经纪商的美国办事处,非美国持有者通常将受到备用预扣和信息报告的约束,除非非美国持有者证明其不是美国人(通常在IRS表格W-8BEN或W-8BEN-E上,视情况而定)或以其他方式确立豁免。 |
| • | 如果收益支付给或通过经纪人的非美国办事处,该办事处是美国人或与某些特定的美国联系,非美国持有人通常将受到信息报告(但通常不是备用预扣)的约束,除非非美国持有人证明其不是美国人(通常在IRS表格W-8BEN或W-8BEN-E上,视情况而定)或以其他方式确立豁免。 |
| • | 如果收益支付给或通过非美国人且没有特定美国联系的经纪人的非美国办事处,非美国持有者通常不会受到备用扣缴或信息报告的约束。 |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从支付给非美国持有人的款项中预扣的任何金额通常将被允许作为非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抵免额,并可能使持有人有权获得退款,前提是及时向IRS提供所需信息。
FATCA
《守则》第1471至1474条、根据其颁布的财政部条例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政府规则(统称“FATCA”)对支付给任何非美国持有人或代表另一人获得此类收入的任何非美国个人或实体(“非美国收款人”)的票据的利息收入(包括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任何金额)征收30%的预扣税(“FATCA预扣税”),除非非美国持有人和支付链中的每个非美国收款人遵守适用的信息报告、账户识别、预扣税,认证和其他与FATCA相关的要求(包括美国和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为便利FATCA(“IGA”)的应用和实施而订立的任何政府间协议),或适用豁免。因此,如果支付链中的非美国收款人未能遵守FATCA要求或支付链中的任何收款人未能证明其FATCA地位,则收到票据可扣留付款的非美国持有人可能会对其付款进行FATCA扣留。
就FATCA预扣税规则而言,收款人是非美国金融机构(例如,可能包括清算系统、托管人、代名人或经纪人)的情况而言,如果金融机构遵守FATCA规定的收集和报告(向美国或其他相关税务机关)有关该机构美国账户持有人(将包括一些非美国实体但拥有美国所有者的账户持有人)的实质性信息的要求,则一般不会征收预扣税。其他收款人,包括个人,可能会被要求提供税务居留证明或保密法豁免证明和/或在非美国实体的情况下,提供与其美国所有权相关的证明或信息。任何适用的IGA可修改适用于FATCA和遵守FATCA的规则。
S-39
FATCA预扣税目前适用于票据的利息支付。此外,FATCA预扣税可能适用于票据出售、交换、报废、赎回或其他应税处置时应付的总收益,尽管拟议的法规将取消FATCA对票据出售、交换、报废、赎回或其他应税处置的总收益的预扣税。纳税人可能会依赖那些拟议的法规,等待它们的最终确定。
非美国持有人可能有权就任何FATCA预扣的部分或全部获得退款或信用,具体取决于持有人的情况。然而,即使非美国持有人有权获得退款或信贷,所需的程序也可能是繁琐的,并大大延迟非美国持有人收到任何预扣的金额。
每个非美国持有者应就FATCA咨询其税务顾问。
上述关于美国持有者和非美国持有者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的摘要仅供一般信息之用。本摘要无意、也不应被解释为向票据的任何特定持有人提供法律或税务建议,并且可能不适用于取决于持有人的特定情况。持有人应就票据的收购、所有权和处置对他们的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包括州、地方和非美国收入和非所得税法下的税务后果,以及美国联邦或其他税法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
S-40
专业资产管理人,PTCE 90-1尊重保险公司集合独立账户,PTCE 91-38尊重银行集合投资基金,PTCE 95-60尊重人寿保险公司一般账户,PTCE 96-23尊重内部资产管理人确定的交易。此外,ERISA第408(b)(17)节和《守则》第4975(d)(20)节为某些交易提供了ERISA禁止交易条款和《守则》第4975节的救济,前提是利益相关方或不合格人士的适用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行使任何酌处权或控制权,或就交易中涉及的任何计划的资产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并进一步规定该计划就交易支付不超过足够的对价。上述每项豁免均载有对其适用的条件和限制。考虑依赖这些或任何其他豁免获得和/或持有票据的计划的受托人应仔细审查豁免以确保其适用。无法保证任何此类豁免的所有条件都将得到满足。
由于上述原因,任何投资受类似法律约束的任何计划或计划的“计划资产”的人不得购买或持有票据,除非此类购买和持有不会构成ERISA或《守则》规定的不可豁免的禁止交易或类似违反任何适用的类似法律。
上述讨论是一般性的,并不是要包罗万象。由于这些规则的复杂性以及可能对参与非豁免禁止交易的人施加的处罚,特别重要的是,受托人或考虑代表任何受类似法律约束的计划或计划或计划的资产购买票据的其他人,就ERISA、《守则》第4975节和任何类似法律对此类投资的潜在适用性以及豁免是否适用于购买和持有票据的问题咨询其律师。
申述
通过接受票据,票据的每个购买者和后续受让人将被视为已声明并保证:(i)该购买者或受让人用于收购和持有票据的任何部分资产均不构成任何计划或受类似法律约束的其他计划的资产,或(ii)该购买者或受让人购买和持有票据将不构成ERISA第406条或《守则》第4975条规定的非豁免禁止交易或任何适用的类似法律规定的类似违规行为,且任何交易方均不是该买方或受让人的受托人(在ERISA第3(21)节或《守则》第4975(e)(3)节的含义内,如适用或在任何适用的类似法律的含义内),也没有被该买方或受让人依赖就其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发售对票据的投资提供任何投资建议或投资建议。
S-42
根据载于截至本招股章程补充日期的包销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美国与BNP Paribas Securities Corp.、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Credit Agricole Securities(USA)Inc.以及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作为几家承销商的代表,我们已同意向每家承销商出售,而每家承销商已分别同意向我们购买下表中其名称对面出现的票据本金额:
| 承销商 |
本金金额 共20个笔记 |
本金金额 共20个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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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巴黎证券公司。 |
$ | $ | ||||||
|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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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农业信贷证券(美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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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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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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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协议规定,承销商购买本次发行中包含的票据的义务取决于法律顾问对法律事项的批准以及其他条件。承销商已同意购买所有票据,如果其中任何一项被购买。
承销商初步建议按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封面所载的公开发行价格向公众发售票据。承销商可按公开发行价格向选定交易商发售票据,在20票据的情况下,减低至多%的本金额的优惠,在20票据的情况下,最多至多%的本金额的优惠。此外,承销商可能允许,并且那些选定的交易商可能会重新允许,在20票据的情况下,向某些其他交易商提供最多本金额的%的优惠,在20票据的情况下,最多本金额的%的优惠。首次发行后,承销商可以变更公开发行价格和其他任何发售条款。承销商可以通过其某些关联公司发售和出售票据。
下表显示就本次发行向承销商支付的承销折扣(以票据本金的百分比表示)。
| 由我们支付 | ||||
| 每20注 |
% | |||
| 每20注 |
% | |||
在包销协议中,我们已同意:
| • | 未经BNP Paribas Securities Corp.、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Credit Agricole Securities(USA)Inc.、及SMBC Nikko Securities America,Inc.事先同意,我们将不会发售或出售自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日期后至特此发售的票据截止日期期间的任何债务证券(票据除外)。 |
| • | 我们将赔偿承销商的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或对承销商可能被要求就这些责任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
这些票据是新发行的证券,没有建立交易市场。我们不打算申请将票据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安排票据在任何自动报价系统报价。承销商已告知我们,他们打算在票据中做市。然而,他们没有义务这样做,他们可以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终止任何做市。因此,我们无法向贵方保证,票据将发展一个流动性交易市场,贵方将能够在特定时间出售您的票据,或者贵方在出售时收到的价格将是有利的。
S-43
就票据的发行而言,承销商可能会从事稳定、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票据价格的交易。具体地说,承销商可能会在发行票据时超额配售,从而产生银团空头头寸。此外,承销商可能会在公开市场投标购买票据,以回补银团空头头寸或稳定票据价格。最后,如果承销团回购先前在涵盖交易、稳定价格交易或其他方面的银团中分发的票据,承销团可以收回允许在票据发售中分发票据的销售优惠。任何这些活动都可能使票据的市场价格稳定或维持在独立市场水平之上。承销商无需从事任何此类活动,并可随时结束其中任何一项活动。
我们估计,我们此次发行的总费用,不包括承销折扣,将约为280万美元。
利益冲突
如果任何承销商或其关联公司是任何2026年票据的持有人,我们打算用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偿还这些票据,他们可能会通过偿还2026年票据获得此次发行的收益。至少5%或以上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包括承销折扣)可定向发行给一家或多家承销商或其关联机构。根据FINRA规则5121,任何承销商(或其关联公司)收到至少5%的此次发行净收益将被视为“利益冲突”。因此,本次发行是根据规则5121的适用要求进行的,该规则涉及承销具有这些规则含义内的利益冲突的成员的公司的证券。第5121条规则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突出披露利益冲突的性质。根据规则5121(a)(1)(c),由于所提供的证券为投资级别评级,因此本次发行无需指定合格的独立承销商。根据规则5121(c),未经账户持有人事先特别批准,任何有利益冲突的承销商对其行使酌处权的任何账户将不会出售票据。见“所得款项用途”。
其他关系
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机构是从事各种活动的全方位服务金融机构,可能包括证券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本金投资、套期保值、融资和经纪活动。
此外,承销商及其关联机构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可能进行或持有范围广泛的投资,并为自身账户和客户账户积极交易债权和权益类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此类投资和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的证券和/或工具。如果任何承销商或其关联公司与我们有借贷关系,这些承销商或其关联公司中的某些通常会进行对冲,而这些承销商或其关联公司中的某些其他可能会进行对冲,他们对我们的信用敞口符合其惯常的风险管理政策。通常,这些承销商及其关联公司将通过进行交易来对冲此类风险,这些交易包括购买信用违约掉期或在我们的证券中建立空头头寸,其中可能包括特此提供的票据。任何此类信用违约掉期或空头头寸都可能对特此提供的票据的未来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承销商及其关联机构也可能就此类证券或金融工具提出投资建议和/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研究观点,并可能持有或向客户推荐其获取的此类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机构已经并可能在未来不时为我们履行其已获得惯常费用和费用报销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咨询服务。
S-44
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机构可能会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不时与我们进行交易并为我们提供服务,他们可能会因此获得惯常的费用和费用报销。某些承销商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是一项或多项信贷协议和我们的应收账款计划的当事方。特别是,根据我们的信贷协议,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或其关联公司是行政代理人、联席牵头安排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
我们预计,票据将于2026年或前后向投资者交付,这将是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的下一个营业日(此种结算称为“T +”)。根据《交易法》第15c6-1条规则,二级市场的交易一般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结算,除非任何此类交易的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因此,由于票据最初将以T +结算,因此希望在结算日期前一个工作日之前交易票据的购买者将被要求在任何此类交易发生时指定一个替代结算周期,以防止结算失败。票据的购买者如希望在结算日前一个工作日之前交易票据,应咨询自己的顾问。
禁止向欧洲经济区散户投资者出售
这些票据无意向欧洲经济区(“EEA”)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出售、分发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其提供、出售、分发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出于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员中的一个(或多个):(i)第2014/65/EU指令(经修订,“MiFID II”)第4(1)条第(11)点所定义的散户客户;或(ii)指令(EU)2016/97(经修订,“保险分销指令”)含义内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第4(1)条第(10)点所定义的专业客户的资格;或(iii)不是第2017/1129号指令(经修订,“招股章程条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因此,没有编制(EU)No 1286/2014条例(经修订,“PRIIPS条例”)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用于发行、出售或分发此类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票据,因此,根据PRIIPS条例,发行或出售这些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的编制基础是,此类票据在欧洲经济区任何成员国的任何要约将根据(EU)2017/1129条例(经修订,“招股章程条例”)规定的豁免发布此类票据要约的招股章程的要求进行。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就《招股章程规例》而言,并非招股章程。
禁止向英国散户投资者销售
票据无意向英国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分销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亦不应向英国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分销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出于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员中的一个(或多个):(i)零售客户,定义见第2017/565号条例(EU)第2条第(8)点,因为它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案》(“EUWA”)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或(ii)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经修订,“FSMA”)和根据FSMA为实施保险分配指令而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所指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专业客户资格,正如(EU)No 600/2014条例(EU)第2(1)条第(8)点所定义,因为它根据EUWA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因此,没有编制英国PRIIPS条例要求的关于发行、出售或分发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的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的关键信息文件,因此根据英国PRIIPS条例,发行、出售或分发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编制基础是,在英国进行的任何此类票据的要约将根据英国招股章程条例规定的豁免就此类票据的要约发布招股章程的要求进行。就英国招股章程条例而言,本招股章程补充并非招股章程。
S-45
英国潜在投资者须知
就FSMA第21条而言,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并非由英国的授权人士分发,也未获得其批准。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不得用于、或与之有关、亦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或在任何情况下向任何人发出的任何要约或招揽,而该等要约或招揽未获授权或属非法。因此,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与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述票据有关的任何其他材料仅分发给且仅针对“合格投资者”(定义见招股章程条例,因为它根据EUWA(“英国招股章程条例”)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的人,这些人(i)在英国境外,(ii)在与投资有关的事项方面具有专业经验(即属于《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经修订,“金融促进令”)第19(5)条范围内的投资专业人士,(iii)属于金融促进令第49(2)(a)至(d)条(“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协会等”)范围内的人,或(iv)可能以其他方式合法地向其传达参与与发行或出售任何票据有关的投资活动(在FSMA第21条的含义内)的邀请或诱导的人(所有这些人统称为“相关人员”)。在英国,票据仅提供给相关人士,任何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此类票据的邀请、要约或协议将仅与相关人士进行。
本招股章程补充及其内容为机密,不应由任何收件人分发、出版或复制(全部或部分)或披露给英国的任何其他人。任何非相关人士的英国人士均不应作为或依赖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其内容。英国不向公众提供这些票据。
加拿大潜在投资者须知
票据可能仅出售给购买或被视为购买的购买者,作为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招股说明书豁免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款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的委托人,并且是National Instrument 31-103注册要求、豁免和持续的注册人义务中定义的允许客户。票据的任何转售必须根据适用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豁免或在不受其约束的交易中进行。
加拿大某些省份或地区的证券立法可能会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或随附的招股说明书(包括其任何修订)包含虚假陈述的情况下为购买者提供撤销或损害的补救措施,但前提是购买者在购买者所在省份或地区的证券立法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或损害的补救措施。购买人应参考购买人所在省份或地区的证券立法的任何适用条款,了解这些权利的细节或咨询法律顾问。
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 33-105承销冲突(“NI 33-105”)第3A.3节,承销商无需遵守NI 33-105关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销商利益冲突的披露要求。
致瑞士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随附的招股章程无意构成购买或投资票据的要约或招揽。根据《瑞士金融服务法》(“FinSA”)的含义,票据不得在瑞士直接或间接公开发售,并且没有申请已经或将申请允许票据在瑞士的任何交易场所(交易所或多边交易设施)进行交易。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随附的招股章程或与票据有关的任何其他发售或营销材料均不构成根据FinSA的招股章程,且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S-46
随附的招股说明书或与票据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可在瑞士公开分发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提供。
香港准投资者须知
除(a)向《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该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或(b)在不导致该文件为《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C(WUMP)O”)所界定的“招股章程”或并不构成C(WUMP)O所指的向公众发出的要约的其他情况下,票据并无亦不会在香港透过任何文件发售或出售,及没有任何与票据有关的广告、邀请或文件已经或将会发出,或已经或将会由任何人为发行目的而管有(在每宗个案中,不论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而该等广告、邀请或文件是针对或其内容很可能会被查阅或阅读,香港公众人士(除非根据香港证券法获许可),但有关票据或拟仅向香港以外人士或仅向《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其订立的任何规则所定义的“专业投资者”处置的票据除外。
日本潜在投资者须知
这些票据没有也不会根据《金融工具和交易法》第4条第1款进行登记。因此,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向任何日本“居民”(此处使用的术语是指任何居住在日本的人,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建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向其他人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向日本居民或为日本居民的利益重新发售或转售任何票据或其中的任何权益,除非根据豁免登记要求或在其他方面遵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以及日本在相关时间生效的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和部长指导方针。
新加坡潜在投资者须知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登记为招股章程。据此,各承销商均已声明、保证及同意,其并无要约或出售任何票据或使票据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标的,且不会要约或出售任何票据或使票据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标的,且未传阅或分发,亦不会传阅或分发本招股章程或与要约或出售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资料,或直接或间接地发出认购或购买票据的邀请,向新加坡境内除(i)以外的任何人向机构投资者(定义见新加坡《2001年证券期货法》第4A条,不时根据并根据SFA第275条规定的条件进行修改或修订(“SFA”)。
新加坡证券和期货法产品分类——仅就发行人根据SFA第309B(1)(a)和309B(1)(c)条承担的义务而言,发行人已确定,并在此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定义见SFA第309A条),票据是“一种规定的资本市场产品”(定义见《2018年证券和期货(资本市场产品)条例》)和一种“排除投资产品”(定义见MAS通知SFA 04-N12:关于销售投资产品的通知和MAS通知FAA-N16:关于投资产品建议的通知)。
台湾地区准投资者须知
这些票据没有、也不会向中华民国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台湾”)和/或台湾其他监管机构或机构注册或备案,或获得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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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湾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且不得通过公开发行在台湾境内出售、发行或发售,或在构成《台湾证券交易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所指的需要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台湾其他监管机构或机构登记、备案或批准的要约的情况下。台湾任何人士或实体均无权要约、出售或分销或以其他方式介乎票据的发售或提供与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所附招股章程有关的资料。
票据可以提供给台湾境外的台湾居民投资者,供台湾境外的这类投资者购买,供台湾境内的投资者在台湾境外购买,但不得在台湾发行、发售、出售或转售,除非台湾法律法规另有许可。在我们或台湾以外的任何代理人(“接受地”)收到并接受之前,购买票据的任何认购或其他要约均不对我们具有约束力,由此产生的购买/销售合同应被视为在接受地订立的合同。
韩国潜在投资者须知
这些票据没有也不会根据韩国《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在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注册。因此,除非适用的韩国法律和法规另有许可,否则票据过去没有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在韩国或向任何韩国居民(定义见韩国外汇交易法及其执行法令)或为其账户或利益而向他人重新发售或转售而发售、出售或交付。此外,在票据发行后一年内,票据不得转让给在韩国金融投资协会(“KOFIA”)注册为韩国QIB的合格机构买方(如韩国证券发行、公开披露等条例中定义的术语,“韩国QIB”)以外的任何韩国居民,但须遵守《韩国票据发行、公开披露等条例》中定义的与KOFIA就其持有的韩国QIB债券进行月度报告的要求,前提是(a)票据以韩元以外的货币计价,并根据票据支付本金和利息,(b)此类韩国QIB在一级市场获得的证券金额限制在20%以下。票据的发行总额,(c)票据在韩国金融监管局指定的主要海外证券市场之一上市,或某些程序,例如向外国金融投资监管机构注册或报告,已完成在境外主要证券市场发行证券,(d)在证券、相关承销协议、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明确规定向韩国QIB以外的韩国居民发行、交付或出售证券的一年限制和(e)发行人和承销商在为此采取必要行动后,应单独或集体保存满足上述(a)至(d)条件的证据。
S-48
Gibson,Dunn & Crutcher LLP将为我们传递特此提供的票据的有效性。Cahill Gordon & Reindel LLP,New York,New York将为承销商传递特此提供的票据的有效性。
捷普公司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格10-K)中出现的Jabil Inc.及其附属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其中出现的附表),以及Jabil Inc.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已由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 LLP审计,该等审计报告载于其报告中,并包括在其中,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此类合并财务报表依据此类公司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权威提供的此类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我们向SEC提交年度、季度和当前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SEC维护一个互联网网站,其中包含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有关注册人的其他信息。该网站的地址是www.sec.gov。您也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www.jabil.com访问我们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信息。我们并无以引用方式将本网站所载或链接自本网站的资料纳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所附招股章程,而贵方亦不应将其视为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所附招股章程的一部分。您也可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办公室,11 Wall Street,New York,New York 10005查阅有关我们的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
我们将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这意味着我们通过向您推荐另一份单独提交给SEC的文件向您披露重要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一部分,我们向SEC提交的任何后续信息将自动更新并取代这些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和其他信息如下:
| • | 我们的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财政年度的10-K表格; |
| • | 这些部分与将于2025年12月12日向SEC提交的2026年1月22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相关的代理声明,这些声明通过引用并入我们的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财政年度的10-K表格; |
| • | 我们的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财政季度的10-Q表格; |
| • | 我们目前向SEC提交的关于8-K表格的报告于2025年10月21日;及 |
| • | 在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之后和本次发售终止之前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提交的所有文件(根据《交易法》被视为“已提供”而非“已提交”的任何信息除外,包括根据表格8-K的任何当前报告的第2.02项或第7.01项提供的信息)。 |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载的任何声明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文件所载的任何声明,在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载的声明或
S-49
在任何其他随后提交的文件中也被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修改或取代该声明。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任何声明,除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外,不应被视为构成本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的一部分。
尽管有上述规定,我们并未纳入我们认为在当前8-K表格或8-K/A表格报告中已提供且未按照SEC规则提交的任何文件或信息。您可以通过SEC的网站在上述地址从SEC获得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或随附招股说明书中的任何文件。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也可从我们这里免费获得,不包括这些文件的任何展品。您可以通过访问我们的网站www.jabil.com、致电(727)577-9749或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提出书面请求,免费索取这些文件:
捷普公司
关注:投资者关系及沟通
罗斯福大道北10800号
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33716
我们并无以引用方式将载于本公司网站或链接自本公司网站的资料纳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而贵公司亦不应将其视为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一部分。
S-50
前景
捷普公司
债务证券
优先股
普通股
认股权证
存托股份
单位
我们可能会不时以一种或多种方式发售和出售:债务证券、优先股、普通股、认股权证、存托股,或包含两种或多种此类证券的单位。我们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交易代码为“JBL”。我们尚未确定本招股说明书可能提供的任何其他证券是否将在任何交易所、交易商间报价系统或场外市场上市。
我们可以在一次或多次发行中出售这些证券的任何组合,其金额、价格和条款将在适用的发行时确定。
本招股章程描述了可能适用于这些证券的一些一般条款。我们将在本招股说明书的一份或多份补充文件中提供这些证券的具体条款。本招募说明书除附有招募说明书补充说明外,不得用于出售证券。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可以增加、更新或者变更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及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
我们的证券可以直接发售,可以通过我们不时指定的代理人发售,也可以向或通过承销商或交易商发售。如任何代理人或承销商参与出售我们的任何证券,其名称,以及他们之间或其中任何适用的购买价格、费用、佣金或折扣安排,将在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其他发售材料中列出。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风险。在投资我们的证券之前,请参阅本招股章程第4页的“风险因素”、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章程或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州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传递本招募说明书的充分性或准确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您应仅依赖本招股说明书、任何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发行人自由编写的招股说明书以及我们向您推荐的其他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其他人向您提供不同或额外的信息。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了不同的或额外的信息,你不应该依赖它。您不应假定本招股章程、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或其中的任何文件中的信息在适用文件正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自该日期起,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已发生变化。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或作出该要约或出售的人没有资格这样做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或向向向其作出该要约或招揽是非法的任何人,我们均不会提出出售该证券的要约。
本招股章程或任何随附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信息可能并不包含对您可能重要的所有信息。在作出投资决定之前,您应阅读本整份招股说明书和任何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发行人自由书写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和任何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的文件。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和“通过参考纳入”。
在本招股章程及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使用时,除非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公司”、“捷普”、“我们”、“我们的”或“我们”指的是捷普公司连同其合并子公司。
这份招股说明书是我们作为“知名的经验丰富的发行人”利用“货架”注册流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表格S-3上的自动货架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在此储架程序下,我们可能会不时在一项或多项发售中发售和出售本招股章程所述证券的任何组合。
本招股说明书为您提供了我们可能提供的这些证券的一般描述。每次我们出售证券时,我们都会提供一份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其中将包含有关所发售证券的条款和发售的具体信息,包括拟发售证券的详细描述、拟发售证券的具体数量或金额、此类证券的价格、我们将向或通过其出售证券的任何代理、承销商或交易商的名称以及与该代理、承销商或交易商的任何安排的描述,以及有关该证券将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信息。招股说明书补充还可能增加、更新或变更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与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为准。
本招股说明书并未包含其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如需更多信息,我们请您参阅整个注册声明,包括其展品。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有关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条款或内容的陈述不一定完整。对于作为证物提交到注册声明的这些合同、协议或文件中的每一份,我们请您参考实际证物,以更完整地描述所涉及的事项。
本招股说明书和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包含的某些陈述属于或可能被视为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证券法”)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交易法”)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提供了当前对未来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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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某些假设的事件,包括与任何历史或当前事实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陈述。前瞻性陈述还可以通过“未来”、“预期”、“相信”、“估计”、“预期”、“打算”、“计划”、“预测”、“将”、“将”、“应该”、“可以”、“可以”、“可能”等词语以及类似的术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公司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讨论的结果存在显着差异。预期结果的实现受到重大风险、不确定性和不准确假设的影响。如果这些风险或不确定性成为现实,或者基础假设被证明不准确,实际结果可能与过去的结果以及预期、估计或预测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您在考虑前瞻性陈述时应牢记这一点,并告诫您不要过分依赖前瞻性陈述。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法律或SEC的规则和条例要求。但是,建议您查阅我们就相关主题所做的任何进一步披露。可能造成这种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 | 调度生产、管理增长和资本支出,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提高我们的制造能力的效率; |
| • | 管理客户需求的快速下降或增加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相关客户挑战; |
| • | 新冠疫情爆发的范围和持续时间及其对我们的运营、站点、客户和供应链的影响; |
| • | 我们对有限数量客户的依赖; |
| • | 我们高效采购组件的能力以及对关键组件数量有限的供应商的依赖; |
| • | 与新兴企业的关系产生的风险; |
| • | 我们行业的技术和竞争变化; |
| • | 我们引入需要实施新能力的新商业模式或计划的能力; |
| • | 竞争; |
| • | 运输问题; |
| • | 我们保持工程、技术和制造专长的能力; |
| • | 留住关键人员; |
| • | 与国际销售和运营相关的风险; |
| • | 能源价格上涨或短缺; |
| • | 我们通过收购实现预期盈利的能力; |
| • | 我们的重组活动产生的风险; |
| • | 涉及我国信息系统的问题,包括安全问题; |
| • | 监管风险(包括遵守或不遵守适用法规的费用;设计或制造缺陷产生的风险;知识产权风险); |
| • | 金融风险(包括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或供应商;金融市场动荡;税务风险;信用评级风险;债务敞口风险;货币波动;资产减值); |
| • | 财务会计准则或政策的变更;和 |
| • | 自然灾害、气候变化或其他全球性事件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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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可能导致未来结果或事件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结果或事件存在重大差异的各种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的进一步列表和描述,请参阅标题为“风险因素”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的章节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的其他部分。鉴于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读者不应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和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所有前瞻性陈述仅在其各自日期作出,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公开更新或更正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随后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或我们在此之后了解到的事件或情况。您应完整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文件,并理解我们的实际未来结果或事件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所有归属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都受到这些警示性陈述的明确限定。
我们是全球制造服务和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之一。我们为各行业和终端市场的公司提供全面的电子设计、生产和产品管理服务。我们的服务使我们的客户能够降低制造成本,改善供应链管理,减少库存过时,降低运输成本并减少产品履行时间。我们的制造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和解决方案包括创新、设计、规划、制造和组装、交付和管理资源和产品的流动。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来自生产和产品管理服务(统称为“制造服务”),其中包括生产按照客户规格制造然后提供给客户的有形组件的行为。
我们主要通过专门的业务部门为客户提供服务,这些业务部门将高度自动化、连续的流程制造与先进的电子设计和可制造性设计相结合。我们目前依赖,并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将继续依赖相对少数的客户获得我们净收入的很大比例,而这反过来又取决于他们的增长、生存能力和财务稳定性。
我们在遍布全球的设施中开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爱尔兰、马来西亚、墨西哥、新加坡和美国。我们的大部分净收入来自我们的国际业务。我们的全球制造生产场所允许客户在其产品的最佳位置同时制造产品。我们的全球存在是评估和执行我们的商业机会的关键。
我们有两个报告分部:电子制造服务(“EMS”)和多元化制造服务(“DMS”),它们根据所提供服务的经济概况进行组织,包括制造能力、市场战略、利润率、资本回报率和风险概况。我们的EMS部门专注于利用IT、供应链设计和工程,这些技术主要集中在核心电子产品上,利用我们大规模的制造基础设施和我们为广泛的终端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我们的EMS部门是一项大批量业务,以更快的速度(即周期时间)和更大的数量生产产品,主要包括5G、无线和云、数字印刷和零售、工业和半帽以及网络和存储行业的客户。我们的DMS部门专注于提供工程解决方案,重点是材料科学、技术和医疗保健。我们的DMS部门主要包括汽车和运输、联网设备、医疗保健和包装以及移动行业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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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监控当前的经济环境及其对我们所服务的客户以及终端市场的潜在影响,并密切管理我们的成本和资本资源,以便我们能够随着情况的变化做出适当的反应。
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10800 Roosevelt Boulevard North,St. Petersburg,Florida 33716,我们的电话号码是(727)577-9749。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风险。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您应仔细考虑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风险因素”标题下以及我们最近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风险因素”标题下以及其他地方、任何随后提交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和任何随后提交的8-K表格当前报告中所列的特定风险,这些风险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见下文“以引用方式纳入”。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否则出售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任何证券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一般公司用途。一般公司用途可包括但不限于:
| • | 营运资金; |
| • | 对其他业务的收购或投资; |
| • | 资本支出; |
| • | 偿还未偿债务; |
| • | 回购我们普通股的股份;和 |
| • | 对我们子公司的垫款或投资。 |
待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所述的任何具体申请,所得款项净额可初始投资于短期计息账户、证券或类似投资。
以下对债务证券的描述列出了债务证券的某些重要条款和规定,这些条款和规定是我们可能提供的所有系列债务证券共有的(除非在与特定系列相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任何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其他重要具体条款将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进行描述。因此,对于特定发行的债务证券的条款描述,必须同时参考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以下描述。如果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描述的债务证券的任何特定条款与此处描述的任何条款不同,则此处描述的此类条款应被视为已被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取代。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债务证券将根据日期为2008年1月16日的契约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发行,该契约由美国与作为受托人的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的最终利益继承者)签署。该契约受1939年《信托契约法》(经修订)(“信托契约法”)约束并受其管辖,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中的一部分,并包含本节所述事项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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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下文所列契约和债务证券的重要条款摘要以及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列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重要条款摘要不完整,您应参考契约和债务证券以获取有关契约(包括定义条款)和债务证券的条款和规定的完整信息。每当提及契约的特定条款、节或已定义的术语时,这些条款、节或已定义的术语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而作出此类声明所涉及的声明则通过此类引用对其整体进行限定。
当用于这种债务证券的描述时,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公司”、“捷普”、“我们”、“我们的”或“我们”等术语仅指捷普公司,而不是其任何子公司。
一般
与由此而提供的一系列债务证券有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将描述所提供的债务证券的具体条款,包括(如适用)但不限于:
| • | 该等债务证券的名称及将包括该等证券的系列; |
| • | 对该等债务证券的本金总额的任何限制; |
| • | 发行该等债务证券的价格(以其本金的百分比表示); |
| • | 支付该等债务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或厘定该等日期的方法或方法(如有的话); |
| • | 该等债务证券的计息利率(如有的话)或厘定该等利率的方法(如有的话)、产生该等利息的日期(如有的话)或厘定该等日期的方法(如有的话),以及厘定该等日期(如有的话)的方法(如有的话),以及厘定该等日期(如不包括一年360天十二个30天的月份)的计息基准; |
| • | 该等利息(如有的话)将予支付的日期及有关的记录日期(如有的话); |
| • | 将须就该等债务证券支付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或任何额外金额(定义见下文)的一个或多个地方,以及可能交出该等债务证券以进行转让及交换登记的一个或多个地方(如在纽约市之外或以外); |
| • | 如适用,可由Jabil选择赎回债务证券或由持有人选择回购的债务证券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期间或期间、价格或价格以及其他条款和条件; |
| • | 公司是否有义务根据偿债基金赎回或购买任何债务证券,如果有,任何偿债基金的条款或类似规定; |
| • | 任何该等债务证券是否应以记名形式作为记名证券或不记名形式作为不记名证券发行或两者兼而有之,如以不记名形式发行,则有关条款和条件以及发行该等不记名证券的任何限制(包括作为交换同一系列的记名证券); |
| • | 是否将以临时或永久全球形式发行任何此类债务证券,如果是,则此类全球债务证券的存托人身份; |
| • | 须就该系列任何已登记证券的任何利息向其支付的人,但该已登记证券(或一种或多种先前证券(即证明全部或部分相同债务的每一先前债务证券证明其名下的人除外)须向其支付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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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债务证券))在此类利息的常规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支付该系列任何无记名证券的任何利息的方式或支付给的人,如果不是在分别到期时出示和交出与其相关的息票时支付,以及支付临时全球债务证券的任何应付利息的程度或方式,如果不是以契约中规定的方式支付; |
| • | 该等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如不是其全部本金金额,则须于该等债务证券的加速到期时支付的部分; |
| • | 可发行此类债务证券的授权面额,如果不是面额1,000美元及其任何整数倍(在注册证券的情况下)或5,000美元(在无记名证券的情况下); |
| • | 债务证券是否可转换为普通股股份和/或可交换为其他证券,无论是否由捷普发行,如果是,债务证券可如此转换或可交换的条款和条件; |
| • | 该等债务证券是否为优先债务证券或次级债务证券,如为次级债务证券,则适用于其的具体从属条款; |
| • | 就优先债务证券而言,该系列的优先债务证券是否将以Jabil的任何资产或财产的质押或担保权益作为担保,如果是,则适用于此的具体担保条款; |
| • | 就次级债务证券而言,该系列的该等次级债务证券将优先于或从属于捷普其他系列次级债务证券或受偿权的其他债务的相对程度(如有),不论该等其他系列次级债务证券或其他债务是否未偿还; |
| • | 认股权证行权时是否发行该等债务证券,该等债务证券的认证和交付时间、方式和地点; |
| • | 债务证券违约事件或契诺的任何删除、修改或增补;及 |
| • | 该等债务证券的任何其他条款。 |
债务证券可以作为原始发行贴现证券(即规定根据契约在加速时宣布金额低于其本金面值到期和应付的债务证券)发行,以低于其本金金额的大幅折扣出售。在任何原始发行贴现证券的到期加速的情况下,在该加速时应支付给其持有人的金额将按照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方式确定。适用于原始发行贴现证券的重大联邦所得税和其他考虑因素将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进行描述。
根据契约,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的条款可能不同,捷普可以在未经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重新开放先前系列的债务证券并发行额外的债务证券或建立该系列的额外条款。
赎回及回购
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可由Jabil选择赎回,可根据偿债基金或其他方式进行强制赎回,或可由Jabil根据持有人的选择进行回购,在每种情况下均按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时间和价格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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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及交换
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可转换为或交换为普通股股份、优先股股份或其他证券的条款(如有),不论是否由捷普发行、财产或现金,或上述任何一种的组合,将在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列出。此类条款可能包括转换或交换条款,要么是强制性的,由持有人选择,要么是由捷普选择,其中债务证券持有人将收到的证券、财产或现金将根据相关因素并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时间进行计算。
登记、转让、支付及付款代理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各系列债务证券将仅以记名形式发行,不附带票息。然而,契约规定,捷普也可以仅以无记名形式发行债务证券,或以注册和无记名形式发行。
除非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注册证券将以1,000美元或其任何整数倍的面额发行,无记名证券将以5,000美元的面额发行。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债务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将予支付,债务证券可在捷普将在纽约市曼哈顿区维持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交还以进行转让或交换登记,但与任何已登记证券有关的利息可由Jabil选择以支票方式支付,邮寄至作为该地址的有权获得该地址的人的地址,应出现在证券登记册上,或通过转账方式转入收款人在位于美国的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得对任何债务证券的转让或交换登记收取服务费,但捷普可能会要求支付一笔足以支付任何税款或其他政府费用以及可能与此相关的任何其他费用的款项。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否则将不会在美国的任何办事处或机构或通过邮寄至美国任何地址的支票或通过转账方式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与任何无记名证券相关的本金、溢价、利息或额外金额;但前提是,如果与任何无记名证券相关的欠款金额应以美元支付,有关任何此类无记名证券的付款可在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或捷普在纽约市曼哈顿区指定的任何办事处或机构进行,前提是(但仅限于)在捷普为此目的在美国境外的所有办事处支付此类本金、溢价、利息或额外金额的全部金额是非法的,或受到外汇管制或类似限制的有效排除。
除非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说明,否则捷普不会被要求做以下事情:
| • | 发行、登记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转让或交换,期限自该系列拟赎回的同类期限债务证券的任何赎回通知邮寄之日前15日开市起至选择赎回债务证券当日收市时止; |
| • | 登记要求赎回的任何已登记证券或其部分的转让或交换,但任何已登记证券的未赎回部分被部分赎回的除外; |
| • | 交换任何要求赎回的不记名证券,但在就该不记名证券作出规定的范围内,该不记名证券可交换为该系列和类似期限的已登记证券,但须立即交出该已登记证券以进行赎回,并附有与契约一致的付款书面指示;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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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发行、登记转让或交换任何已交回偿还的债务证券,但此类债务证券中不得如此偿还的部分(如有)除外。 |
某些盟约
除下文或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所述的情况外,捷普或其任何子公司均不会受到契约的限制:
| • | 产生任何债务或其他义务, |
| • | 就捷普或该等附属公司的股本支付股息或作出分派,或 |
| • | 购买或赎回Jabil或此类子公司的股本。 |
此外,Jabil将不会被要求维持任何财务比率或特定水平的净值或流动性,或在涉及Jabil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控制权变更或其他可能对债务证券的信誉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时回购或赎回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何债务证券的条款,但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可能规定的除外。除其他事项外,契约不包含旨在在涉及捷普的高杠杆交易或其他交易可能对债务证券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向债务证券持有人提供任何保护的契约,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可能规定的除外。
除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契约包含以下主要契约:
对留置权的限制
捷普不会、也不会允许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定义见下文)对任何财产(包括股本或债务份额)或资产(无论是现在拥有的还是以后获得的)设立、招致、发行或承担任何留置权(定义见下文),以担保捷普、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债务(定义见下文)(包括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便利(定义见下文)下的债务,但在任何此类情况下均不与设立同时有效提供,就适用系列的债务证券(连同,如果捷普如此确定,捷普或当时存在或其后创建的不从属于该系列债务证券的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其他债务)产生或承担此类留置权将由任何此类留置权与此类有担保债务同等和按比例(或在此之前)提供担保,只要此类有担保债务是如此担保的。但就信贷融资而言,该等债务将与根据该等融资授出任何留置权同时产生,不论当时信贷融资项下是否有任何债务尚未清偿。
但是,除根据信贷便利授予的任何留置权的情况外,上述限制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一) | 对在适用系列债务证券的原始发行日期或可能为适用系列债务证券指明的其他日期存在的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 |
| (二) | 对以下定义的任何人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在该人成为受限制子公司或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与捷普或受限制子公司合并或并入或合并之前存在,或在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将一个人的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或基本上作为一个整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捷普或受限制子公司时存在,或其后根据在该人成为受限制附属公司之前订立的合约承诺而产生,而不是在考虑任何该等合并或合并或任何该等出售、租赁或其他处置时;但该等留置权不得延伸至捷普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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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对Jabil或在收购时存在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或资产(包括通过合并或合并进行的收购)的留置权;前提是此类留置权在此类收购之前已经存在,并且不是在考虑此类收购时产生的,并且不得延伸至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资产; |
| (四) | 对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包括在厂房或设施的情况下,其架设的土地及其部分组成的固定装置)或资产的留置权,以确保支付其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款,或开发、运营、建造、改建、维修或改进其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成本,或为在收购此类财产或资产或完成任何此类开发、运营、建设之前、当时或之后180天内产生、招致、承担或担保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变更、维修或改善(以较晚者为准),目的是为购买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此类费用提供资金(条件是,在留置权确保支付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视情况而定)的任何财产或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款的情况下,或为为融资该购买价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而设定、招致、承担或担保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此类留置权仅限于当时被收购的财产或资产及其固定改良以及为收购此类财产或资产而成立的任何人的股本,并进一步规定,在留置权确保支付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视情况而定)的任何财产的开发、运营、建设、变更、维修或改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成本的情况下,或确保为融资全部或任何部分此类成本而产生、招致、承担或担保的任何债务的情况下,此种留置权仅限于当时正在开发、建造、变更、维修或改良的资产或财产以及在其上架设此种财产的土地及其构成部分的固定装置); |
| (五) | 为受限制子公司欠捷普或受限制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留置权; |
| (六) | 对捷普或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的留置权有利于美国或其任何州,或有利于美国或其任何州的任何部门、机构、工具或政治分支,或有利于任何其他国家,或其任何部门、机构或工具或政治分支,在每种情况下(a)根据任何合同或法规确保部分、进度、预付款或其他付款,(b)确保为融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格或建造成本而招致的债务,安装或改善受此类抵押约束的财产,包括抵押,以担保污染控制或工业收入债券类型的债务,或(c)担保由美国、任何州、任何外国或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部门、机构、工具或政治分支机构发行或担保的债务; |
| (七) | 成文法或普通法房东、承运人、仓库管理人、机械师、供应商、材料人、修理工或其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类似留置权,以及与尚未拖欠的金额或被迅速提起并勤勉进行的适当法律程序善意质疑的金额有关的留置权,在后一种情况下,应为此作出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定义见下文)要求的准备金或其他适当规定(如有); |
| (八) | 对尚未拖欠的税款、摊款或政府收费的留置权,或正在被及时提起并勤勉进行的适当法律程序善意质疑,在后一种情况下,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范围内,为其保留了足够的准备金或其他适当规定; |
| (九) | 分区限制、地役权、路权或所有权上的轻微缺陷或违规行为以及对财产的其他类似收费或产权负担不会对捷普或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使用此类财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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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 与收购有关订立的惯常存款或准备金安排; |
| (十一) | 在行业惯常的一般参数范围内,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仅旨在保护Jabil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免受利率、货币或商品价格波动影响的任何利率协议、货币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项下的债务担保的留置权; |
| (十二) | (a)与工人赔偿、失业保险或类似法律和其他类型的法定义务或任何官方机构的要求有关的留置权,包括为获得对经营业务有用的特许经营权或许可证,或(b)为确保履行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按照行业惯例或海关或上诉保证金产生的担保义务,或(c)为确保履行投标、投标、租赁、建造、销售或服务合同以及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类似义务,或(d)为确保与海关、关税、政府实体或供应商向此人提供的消费税、增值税、租金或货物或服务(包括公用事业服务),或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构成运营费用的其他类似项目,或(e)获得或担保与上述(a)、(b)、(c)和(d)条所述活动相关的信用证、担保、债券或其他担保或保证有关的债务,在(a)、(b)、(c)、(d)和(e)中的每一项均未因借款而招致或作出的情况下; |
| (十三) | 与允许的应收款交易有关的应收款、租赁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留置权; |
| (十四) | 对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判决留置权不会导致违约事件; |
| (十五) | 与(a)所谓的“合成租赁”或“税收保留经营租赁”,以及(b)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适当分类为Jabil或受限制子公司账簿上资本化租赁的租赁有关的、不时产生的未偿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美元的债务的留置权; |
| (十六) | 与Jabil的存款账户或在美国境外运营和维持的任何Jabil子公司的跨境或境内、多种货币现金池安排(包括透支便利)相关的存款账户的管理和运营相关的留置权;但前提是此类留置权不得超出其存款金额; |
| (十七) | 根据供应或托运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收取货物和服务的留置权,仅对其中涵盖的货物作保,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而不是因借款而发生或作出; |
| (十八) |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担保债券或类似的信贷展期方面的或有债务的担保留置权,而不是与借款有关而发生或作出的;和 |
| (十九) | 上述第(i)至(xviii)款中提及的任何留置权或由此担保的债务的全部或部分的任何延期、续期、替代或替换(或连续延期、续期、替代或替换)。 |
除根据信贷便利授予的任何留置权(留置权限制和以平等和按比例担保债务证券的义务不适用任何例外情况)外,上述对捷普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限制也将不适用于创建,捷普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发生或承担留置权,否则将受到上述限制,前提是由对捷普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担保的所有债务的本金总额以及当时未偿还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不包括由留置权担保的任何此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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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根据上文第(i)至(xix)段发生的债务加上Jabil及其受限制子公司在售后回租交易方面的应占债务(定义见下文),定义见下文“–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否则将受到下文“–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中所述的限制,在发生此类债务时不超过相当于合并有形资产净值(定义见下文)15%的金额。
为确定是否遵守本盟约,在留置权符合上述一种以上留置权类型的标准的情况下,捷普将全权酌情对该留置权进行分类,并可对其进行重新分类,只需在上文第(i)至(xix)款或紧接前一款中的一款中包括该留置权的数量和类型,留置权可分为上述一种以上留置权类型中的一种以上,并对其进行分类和重新分类。
就上述“留置权限制”契约而言,设定留置权以担保担保或担保在设定此类留置权之前存在的债务,将被视为涉及设定债务的金额等于由该留置权担保或担保的本金金额,但由留置权担保的债务金额将在计算时不会累积基础债务及其任何担保或担保相同的留置权。
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
捷普将不会,也不会允许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在适用系列债务证券的原始发行日期之后,或与任何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贷款人或投资者(捷普或其他受限制的子公司除外)就适用系列债务证券可能指明的其他日期订立任何安排,规定由捷普或任何此类受限制的子公司租赁任何财产或资产超过三年(根据所谓的合成租赁或税收保留经营租赁交易除外),哪些财产或资产曾经或现在由Jabil或受限制子公司拥有或租赁,而这些财产或资产已经或将要由Jabil或该受限制子公司出售或转让给该贷款人或投资者或该贷款人或投资者已经或将要就该财产或资产的担保向其垫付资金的任何人(“售后回租交易”),除非:
| (一) | 根据上述“留置权限制”契约中所述的规定,捷普及其受限制的子公司将有权在不平等和按比例为适用的一系列债务证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以本金金额等于或超过就该售后回租交易应占债务(定义见下文)的此类财产或资产的留置权作为债务担保;或者 |
| (二) | 捷普在出售或转让后的180天内,申请或促使受限制附属公司将金额等于该出售或转让的所得款项净额或该等财产在进行该等售后回租交易时的公允价值(由以下任意两项决定:捷普的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任何副总裁、财务主管和控制人)中的较高者适用于票据或其他融资债务的退休,定义如下,捷普(附属于适用系列债务证券的融资债务除外)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融资债务;但如此适用的金额须减少(a)在该等出售或转让予受托人以作退休及注销后180天内交付的适用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及(b)捷普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该等融资债务的本金,但适用系列债务证券除外,由Jabil或受限制子公司在此类出售或转让给受托人退休和注销后的180天内自愿退休,不包括在(a)和(b)的情况下,根据任何强制性偿债基金付款或任何强制性提前还款规定或通过到期付款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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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子公司融资债务的限制
捷普将不允许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创建、产生、发行、承担或担保任何融资债务。在以下情况下,将不适用此限制:
| (一) | 捷普或此类受限制子公司可以根据上述“留置权限制”契约的一项或多项条款(无论此类债务实际上是否由留置权担保)创建由留置权担保的债务,或根据上述“售后和回租交易限制”契约进行售后回租交易,金额等于此类融资债务,而无需平等和按比例为适用的系列债务证券提供担保; |
| (二) | 该等融资债务存在于适用系列债务证券原发行日或适用系列债务证券可能指明的其他日期; |
| (三) | 此类融资债务是欠捷普或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的; |
| (四) | 此类融资债务存在于发行此类融资债务的人成为受限制子公司时,或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与该受限制子公司合并、并入或合并,或在通过一项或一系列交易将该人的财产作为一个整体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该受限制子公司时存在,或此后产生 |
| (a) | 与其后安排的借款有关的款项及 |
| (b) | 根据在该人成为受限制附属公司之前订立的合约承诺,而不是在考虑任何该等合并或合并或任何该等出售、租赁或其他处置时订立的合约承诺; |
| (五) | 此类融资债务由捷普提供担保; |
| (六) | 此类融资债务由政府机构提供担保; |
| (七) | 此类融资债务的发行、承担或担保与或旨在由此类受限制子公司遵守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当局采用的并适用于此类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计划的要求有关,并向此类受限制子公司提供财务或税收优惠,而Jabil无法直接获得这些优惠; |
| (八) | 发行、承担或保证支付受限制子公司收购或建造的财产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买价款或建造成本的此类融资债务,前提是此类融资债务在该财产的收购、建设完成或开始全面运营后的180天内发生,以较晚者为准,此外,前提是此类融资债务的本金金额不超过所收购或建造的财产或设备的公平市场价值的100%; |
| (九) | 这种融资债务是无追索权的;或者 |
| (x) | 此类融资债务是为延续、展期、置换、置换或退还前述允许的融资债务而发生的。 |
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可以创建、产生、发行、承担或担保融资债务,否则这些债务将受到上述限制,其本金总额连同捷普受限制子公司所有其他融资债务的未偿本金总额(否则将受到上述限制)(不包括根据上述第(i)至(x)条允许发生的融资债务),在发生此类融资债务时不超过相当于合并有形净资产15%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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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定是否遵守本盟约,如果一项融资债务符合上述一种以上融资债务类型的标准,捷普将全权酌情对该等融资债务进行分类,并可对其进行重新分类,仅需在上述条款之一或前一款中包括该等融资债务的金额和类型,而一项融资债务可被划分和分类,并重新分类为上述一种以上的融资债务类型。
子公司发行担保的时效限制
Jabil将不允许其任何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为Jabil的任何债务(“担保债务”)提供担保,除非(i)该子公司同时执行并交付为该契约提供担保的补充契约(“附属担保”),以保证该子公司支付适用的系列债务证券,以及(ii)该子公司放弃且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张或利用任何偿付权利的利益或优势,因捷普或捷普的任何其他子公司根据其附属担保支付的任何款项而对捷普或其任何其他子公司作出的赔偿或代位权或任何其他权利;但本款不适用于捷普的任何子公司的任何担保,该担保在该人成为捷普的子公司时已存在,且不是因该人成为捷普的子公司而发生或考虑到该人成为捷普的子公司而发生的。如果担保债务(a)与债务证券具有同等地位,则该担保债务的担保将与附属担保具有同等地位,或从属于附属担保或(b)从属于债务证券,则该担保债务的担保将至少在担保债务从属于债务证券的范围内从属于附属担保。尽管有上述规定,捷普子公司的任何附属担保可根据其条款规定,在(i)向非捷普关联公司的任何人出售、交换或转让该子公司的全部Jabil和彼此Jabil子公司的股本,或该子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契约不禁止出售、交换或转让)或(ii)解除或解除导致设立该附属担保的担保时,自动无条件解除和解除担保,除非根据该担保的付款而解除或解除,或由于该担保下的付款而解除或解除。
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契约规定,捷普不得(i)与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否与捷普有关联)合并、合并、合并或合并,或将其财产和资产作为一个整体或实质上作为一个整体转让、转让或出租给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否与捷普有关联),或(ii)允许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否与捷普有关联)与捷普合并、合并、合并或合并或并入捷普,除非(a)(1)在合并、合并、合并或合并的情况下,捷普是此类事件的存续实体,或(2)如捷普与另一人合并、合并、合并或合并为另一人或将其财产和资产整体或实质上整体转让、转让或出租予任何人,该人将通过受托人满意的形式补充契约,明确承担根据该契约发行的所有债务证券的本金、任何溢价和利息以及任何额外金额的到期和准时支付,以及履行捷普在该契约下的义务,包括,如任何债务证券随后根据契约、与之有关的任何担保文件以及根据契约发行的债务证券获得担保,并应根据可转换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其他证券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规定规定规定转换或交换权利;(b)在紧接此类交易生效后,没有任何违约事件或事件在通知或时间流逝后,或两者兼而有之,将成为违约事件,(c)如果捷普不是存续人,捷普或继任者应已向受托人交付高级职员证书和大律师意见,每一份均应说明此类合并、合并、转让、转让或租赁,如果与此类交易相关需要补充契约,则此类补充契约符合契约的相关规定,并且与此类交易相关的契约中所述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得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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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人必须是一家公司(如契约中所定义)。如果持续人不是根据美国、其任一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法律组织和存在的公司(“美国公司”),则该持续人必须通过补充契约同意:
| • | 在纽约市不可撤销地指定一名代理人,作为其在与契约和根据其发行的每一系列债务证券有关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以及在位于纽约市的任何联邦或州法院提起的根据联邦或州证券法提起的诉讼中的诉讼、诉讼或程序的送达代理人,并服从纽约州的司法管辖; |
| • | 每一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及任何溢价和利息的所有付款,均不得代扣代缴或扣除由组织或政治分区或税务机关的个人管辖或代表其征收或征收的任何现行或未来税项、关税、评税或任何性质的政府收费,除非该税项、关税、评税或其他政府收费是由该管辖、分区或当局要求代扣代缴或扣除的,在这种情况下,该人将支付额外的金额,以便在扣除税项、关税后,评估或政府变更(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额外税款、关税、评估或政府收费),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持有人获得的金额与该持有人在该人是美国公司时本应获得的金额相同(但前提是,如果在合并、合并、转让、转让或租赁之日后相关司法管辖区、细分部门或权力机构的税款发生变化,该持续人将有权赎回全部但不少于全部,该等系列债务证券的赎回价格等于本金加上截至赎回日期的应计利息(如有的话),但须符合契约所载的条件); |
| • | 立即就每一系列的每笔债务证券的持有人(a)因交易超出税款而对该持有人征收或被要求从支付给该持有人的任何款项(包括任何政府押记或可归因于由任何该等人或代表该等人作出的赔偿付款的扣缴款项)中扣除的任何税款、评估或政府押记,向该持有人作出赔偿,立即作出赔偿,如果该人是美国公司,则本应对该持有人征收或要求从因交易而向该持有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中预扣或扣除的评估或政府费用;以及(b)如果该人是美国公司,则不会产生的交易的任何其他税务成本或其他税务费用。 |
由于债务证券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未应持续人的请求提供有关该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的国籍、住所或身份的信息,或未作出任何声明或类似索赔或满足根据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所得税法要求或施加的任何信息或报告要求,作为免除全部或部分税款、评估或其他政府收费的先决条件,因此持续人将无需就征收或代扣的任何税款支付上述额外金额。
判决的可执行性
我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如上文“资产的合并、合并或出售”中所述,我们被允许合并、合并或将我们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和资产转让给在美国境外注册的人,但须符合该标题下所述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在美国针对继任者获得的任何判决,包括有关债务证券付款的判决,可能无法在美国收回。此外,在其他国家,在原始诉讼或执行美国法院判决的诉讼中,仅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存在一些疑问,在美国或其他地方提起的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裁决可能无法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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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事件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就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而言,以下每一项均为契约下的“违约事件”:
| (一) | 当该等利息成为或该等额外金额成为到期应付款项时,该等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的任何利息或与该等债务证券有关的任何额外应付款项的支付出现违约,且该等违约的持续期限为30天; |
| (二) | 在到期、赎回或其他情况下,拖欠支付该系列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或任何溢价,或就该等债务证券应付的任何额外款项; |
| (三) | 就该等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在到期时未作出任何偿债基金付款或类似付款; |
| (四) | 违约或违反捷普在契约中的任何契诺、保证或协议(不包括仅为该系列以外的一个或多个系列债务证券的利益而包含在其中的契诺或保证)或该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以及该等违约或违约在受托人向Jabil交付书面通知后或由当时尚未偿付的该系列债务证券本金总额不少于25%的持有人向Jabil和受托人交付书面通知后的60天内持续,指明该等违约或违约并要求对其进行补救,并说明该通知是契约下的“违约通知”; |
| (五) | 就Jabil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发行或发行债务(包括任何担保和任何其他系列债务证券)而言,所有这些人的所有此类发行的未偿本金总额为50,000,000美元或更多,无论此类债务是否在本协议日期存在或随后将产生,(a)导致该等债务的持有人宣布该等债务在其规定的到期日之前到期应付且该等债务不得已全部解除的违约事件,或该等加速债务不得在该等加速债务发生后30天内被撤销或废止和/或(b)未能在最终(但不是任何临时)固定到期日支付本金且该等违约付款不得在该等付款违约发生后30天内作出、放弃或延长; |
| (六) | Jabil或其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应在30天内未能支付、担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未投保的判决或法院命令,以支付总额超过50,000,000美元的款项,这些款项在上诉中没有被中止,或在其他方面没有受到适当的善意抗辩; |
| (七) | 捷普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某些破产、无力偿债或重组事件;或 |
| (八) | 在该系列债务证券的契约中或根据契约确立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
任何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都不一定构成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其他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契约规定,只要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或受托人的董事信托委员会和/或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善意地确定扣留此类通知符合持有人的利益,受托人可扣留就债务证券发生违约的通知(违约支付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或额外金额或偿债基金付款(如有)除外)。受托人有义务在上述(iv)所指明的违约性质的情况下,在至少30天内不向债务证券持有人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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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规定,如果与Jabil有关的第(vii)条所述类型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则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应计和未付利息以及就该系列债务证券应付的任何额外金额将立即到期应付。契约规定,如根据该契约发行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应已发生并仍在继续,则受托人或持有该系列债务证券本金至少25%当时未偿还的持有人可宣布该系列所有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或其条款中可能指明的较少金额)立即到期应付,但在某些条件下,该等声明及其后果可由当时未偿还的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撤销和废止。
根据《信托契约法》要求受托人在发生契约项下违约事件期间以必要的谨慎标准行事的规定,受托人没有义务应任何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的请求或指示行使其在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这些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合理的担保或赔偿。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系列的当时未偿还债务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有权在某些限制的情况下,为受托人根据契约就该系列可获得的任何补救而指示进行任何程序的时间、方法和地点。契约要求,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捷普向受托人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证明其(i)在该年度是否遵守了根据契约对其施加的所有条件和契约,以及(ii)根据契约条款是否违约。捷普还被要求在知悉后五天内向受托人交付任何违约事件的书面通知或任何在通知或时间流逝后或两者都将构成违约事件的事件。
尽管契约有任何其他规定,任何债务证券的持有人有权在有关到期日收取该债务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并有权就强制执行任何该等付款提起诉讼,而该权利未经该持有人同意不得受损。
定义
契约包含以下定义的术语:
“额外金额”是指契约或任何债务证券在其中规定的情况下(如适用)要求由捷普就对债务证券持有人征收的某些税款、评估或其他政府变更支付的任何额外金额,这些金额是欠这些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如本招股章程及与任何债务证券的发售有关的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使用,提述该等债务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将被视为包括提述该等债务证券的条款在该等情况下所要求的额外金额(如有)的支付。
“应占债务”指,就任何人当时负有12个月以上期限责任的任何特定租赁而言,在其金额待定的任何日期,该人在该租赁的剩余期限内根据该租赁须支付的租金总额净额(不包括承租人持有的任何后续续期或其他延期选择权),自相应到期日起至该日期按该租赁的固有利率(该利率由以下任意两项决定: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任何副总裁、财务主管和Jabil的财务总监)折现,按年复利。根据任何该等租约于任何该等期间须支付的租金净额,应为承租人就该期间须支付的租金总额,但不包括因保养及维修、服务、保险、税项、评估、水费及类似收费及或有租金(例如基于销售的租金)而须支付的金额。在承租人支付罚款后可终止的任何租赁的情况下,该净租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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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i)自该租赁可能如此终止的第一个日期或确定该租金金额的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两者中较后者所需支付的租金折现净额总额,以及(ii)该罚款的金额(在此情况下,不得视为在该租赁可能如此终止的第一个日期之后根据该租赁需要支付的租金)中的较小者。
“股本”是指(i)就任何组织为公司的人而言,任何和所有股份、权益、购买权利、认股权证、期权、参与或(无论如何指定)公司股票的其他等价物或权益,以及(ii)就任何非组织为公司的人而言,该人的合伙企业、成员资格或其他股权或参与。
“合并有形资产净值”是指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反映在捷普汽车及其合并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资产,按其账面净值(扣除相关折旧、损耗、摊销和根据这些原则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关的所有其他估值储备后)的总和,但不包括商誉、未摊销债务贴现和所有其他类似的无形资产,均按照这些原则确定,减去反映在该资产负债表上的捷普及其合并子公司流动负债的总和,全部按照该原则确定。就本定义而言,“流动负债”包括与Jabil及其合并子公司所借、发生、发行、承担或担保的款项有关的所有债务,以及其他应付款和应计费用,在每种情况下均应按要求支付或在合并有形净资产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到期,但应排除自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的任何部分,所有这些均反映在Jabil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合并子公司”是指,在任何日期,如果在该日期编制此类报表,其账户将与捷普的账户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的任何子公司或其他实体。
“信贷便利”统称(i)Jabil(其中指定的初始贷方)、Citibank,N.A.作为行政代理人、摩根大通 Bank,N.A.和Bank of America,N.A.作为联合银团代理人、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和美国银行全国协会作为文件代理人、以及Citibank,N.A.、摩根大通 Bank,N.A.、BoFA Securities,Inc.、BNP Paribas Securities Corp.、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和美国银行全国协会之间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的信贷协议,作为联席牵头安排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经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的第1号修订修订、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的第2号修订及该等协议的任何修订、延期、续期、增加、减少、替代或替换,以及(ii)在任何该等协议或任何该等修订、延期、续期、增加、减少、替代或替换被取消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后,捷普订立的任何其他信贷融资或融资。
“货币协议”是指任何货币兑换合约、外汇合约、货币互换协议、交叉汇率互换协议、货币期权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安排,包括这些交易的组合,旨在保护Jabil或Jabil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免受币值波动的影响。
“融资债务”是指由某人为所借款项而设定、承担或担保的债务,该债务按其条款到期,或可由借款人展期至原始设定、承担或担保之日起一年后的某一日期。
“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指在美国不时生效的公认会计原则,适用的基础与捷普及其合并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一致(捷普独立公共会计师同意的变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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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指任何人直接或间接为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的任何义务(或有的或其他),以及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该人的任何义务(直接或间接、或有的或其他)购买或支付(或垫付或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或支付)该其他人的该等债务(无论是因合伙安排产生的,还是因协议保管良好而产生的,以购买资产、货物、证券或服务(除非该等购买安排为公平条款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照付不议,或维持财务报表条件或其他方式)或(ii)为以任何其他方式向该等债务的债权人保证其付款或为(全部或部分)保护该债权人免受与此有关的损失而订立;但“保证”一词不应包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收取或存入的背书。作为动词的“保证”一词,有相应的含义。
“负债”是指(a)Jabil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负债(1)就借款,或根据与信用证或银行担保有关的任何偿付义务,或(2)以债券、票据、债权证或类似票据为证据,或(3)根据任何有条件出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安排、购买款项义务或与收购任何种类的任何业务、财产或资产有关的递延购买价格安排产生的付款义务,或(4)包括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作为承租人的捷普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适当分类为资本化租赁义务的折现租赁流,或(5)根据货币协议和利率协议,在本定义未另有包括的范围内;(b)在捷普或其任何子公司已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就此承担法律义务的范围内,由上述(a)条所述类型的其他人承担的任何责任;及(c)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延期、续期,延长或退还上述(a)及(b)条所指类别的任何负债。“负债”不应被解释为包括(y)在正常业务过程(包括供应商融资计划)中发生的贸易应付款项或对贸易债权人的公开账户贷记,或(z)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供应或寄售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库存的远期销售协议。就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融资债务限制契约而言,原发行折扣的应计利息、增值或摊销将不被视为产生债务。
“利率协议”是指,对任何人而言,任何利率互换协议、利率上限协议、利率领口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安排,包括这些交易的组合,旨在保护其中所指明的一方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留置权”是指,就任何资产而言,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质押、抵押、押记、产权负担或担保权益;但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被视为资产出售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应收账款出售)应如此处理,并且如此出售的任何资产不应被视为受留置权约束。根据契约,合同授予抵销权(可能包括在同一担保物中授予的担保权益)或对转运至留置人或由留置人占有的财产的合同留置权,在没有达成维持余额或交付可行使该权利的财产的协议的情况下,不会产生留置权。
“允许应收款交易”是指捷普或其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为将应收款、租赁或其他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货币化或以其他方式融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或系列交易,或以应收款购买协议、保理协议和其他类似协议为凭证的其他交易,根据这些协议,应收款以折扣价出售(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将来产生的),其中可能包括授予任何此类应收款、租赁的担保权益,捷普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其他金融资产(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未来产生的),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资产,包括为此类应收账款、租赁或其他金融资产提供担保的所有抵押品、与此相关的所有合同和所有担保或其他义务、其收益以及与涉及应收账款、租赁的资产证券化交易或保理交易有关的、或与应收账款购买协议所证明的其他金融资产或其他交易有关的、习惯上转让的或授予担保权益的其他资产,应收账款折价出售的保理协议和其他类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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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股份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或政府或其任何机构或政治分支机构。
“受限制附属公司”是指,在任何时候,每一家附属公司至少80%(按票数)的有表决权股份由捷普及其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在该时间合法实益拥有。
“捷普的子公司”是指在确定时捷普的任何公司、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或捷普拥有或控制超过50%的有表决权股份、拥有或控制超过50%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
“担保义务”是指为捷普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供应商、供应商、保险商或客户的利益,为捷普或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供应商、供应商、保险商或客户的利益,包括任何相关票据、担保、抵押文件、与此相关的签署的文书和协议,在每种情况下均不时经修订、修改、更新、退款、替换、重述或再融资,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包括支付所借款项的义务,包括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信用证、保函以及类似安排。
“有表决权的股票”是指通常对选举董事、经理或受托人具有投票权的股票或同等股权,无论是在任何时候,还是仅在任何高级类别的股票因任何或有事项而没有这种投票权的情况下。
「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指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在任何时间,由捷普和/或捷普任何一间或多于一间其他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拥有其全部股本权益(董事合资格股份除外)及表决权权益的100%。
解除、失责及契约失责
在Jabil的指示下,当(i)(a)该系列的所有未偿债务证券以及(如为无记名证券)与其相关的所有息票已交付给受托人注销(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或(b)该系列的所有债务证券以及(如适用)该系列的所有债务证券时,该契约对Jabil根据其指定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取决于其某些条款的存续,包括支付额外金额的义务)不再具有进一步的效力,与其相关的任何息票已到期应付或将在一年内的规定到期日到期应付,或者,如果Jabil可以选择赎回,则将在一年内被要求赎回,并且Jabil已以信托方式向受托人存入美元资金或在规定到期日支付此类债务证券所用的外币资金,该金额足以支付和清偿此类债务证券的本金(和溢价)的全部债务,(如有的话)及截至该存款日期(如该等债务证券已到期应付)或其到期日(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利息,(ii)Jabil已就该系列的债务证券支付或安排支付根据契约应付的所有其他款项,以及(如适用)与该系列债务证券有关的任何息票,及(iii)Jabil已向受托人交付高级人员证明书及大律师意见,各声明契约中规定的关于满足和解除该等系列债务证券的契约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得到遵守。如果任何此类系列的债务证券规定支付额外金额,Jabil将继续有义务在此类存款之后支付此类债务证券的额外金额,只要其金额超过就上述额外金额存入的金额。
契约规定,除非契约的相关失效或契约失效条款被规定为不适用于任何系列的或在任何系列内的债务证券,否则捷普可就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选择失效或解除(i)与该等债务证券有关的任何和所有义务(除其他事项外,在就该等债务证券的付款发生某些税收、评估或政府收费事件时支付额外金额(如有)的义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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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证券的金额超过就以下规定的额外金额存入的金额,并有义务登记此类债务证券的转让或交换,以替换临时或残缺、毁坏、丢失或被盗的债务证券,就此类债务证券维持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以信托方式持有款项,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根据其条款将此类债务证券交换或转换为其他证券)(“撤销”)或(ii)契约中的某些限制性契约(如有),以及,如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注明,其就适用于该系列债务证券的任何其他契诺所承担的义务,以及遵守该等义务的任何遗漏,均不构成该系列债务证券的违约或违约事件(“契诺失效”),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在为此目的以信托方式向受托人(或其他合格受托人)不可撤销地存入一笔金额、以美元或在规定的到期日支付该债务证券的外币和/或政府义务(定义见下文)的情况下,该公司将通过按照其条款支付本金和利息提供资金,金额足以支付本金以及任何溢价和任何利息(并且,在(x)该系列债务证券规定支付额外金额和(y)任何该等额外金额的金额在存款时由Jabil(行使其唯一酌处权)合理确定的情况下,与该债务证券相关的任何该等额外金额,以及对其的任何强制性付款,于预定到期日或适用的兑付日(视属何情况而定)。
此类信托只有在(其中包括)(i)适用的撤销或契约撤销未导致违反或违反契约或构成Jabil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重要协议或文书的违约情况下才能成立,(ii)任何违约事件或事件,如经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将成为拟予以撤销的债务证券的违约事件,均不得在该信托成立之日发生并持续进行,且仅就撤销而言,不得在任何时间(在该日期后第123天结束的期间内)发生,且(iii)捷普已向受托人交付大律师意见(如契约中所指明),大意为该债务证券的持有人将不确认收入,由于此类撤销或盟约撤销而导致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收益或损失,将按未发生此类撤销或盟约撤销的情况下的相同金额、相同方式和相同时间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并且在撤销的情况下,律师的此类意见必须参考并基于捷普收到的美国国内税务局的信函裁决,a美国国税局公布的税收裁决或在契约日期之后发生的适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变更。
“外币”是指除美国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的政府或这些政府的任何公认的联邦或协会发行的任何货币、货币单位或复合货币,包括但不限于欧元。
“政府义务”是指债务证券,它是(i)美国或其他政府或联邦中发行外币的政府的直接义务,应支付此类债务证券的本金或任何溢价或利息或与此相关的任何额外金额,在每种情况下,如果根据这些债务证券的支付或付款得到该政府或政府的充分信任和信用的支持,或(ii)由美国或该其他政府或政府的机构或工具控制或监督并作为其行事的人的义务,在每一种情况下,美国或此类其他政府或政府无条件地保证及时支付或根据其支付的款项作为充分的信任和信用义务,并且在(i)或(ii)的情况下,不得由发行人或其发行人选择赎回或赎回,还应包括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托管人就任何此类政府债务发行的存托凭证,或该托管人为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账户而持有的任何此类政府债务的特定利息支付或本金或其他金额,但(除法律要求外)该托管人无权从该托管人就政府债务或就该存托凭证所证明的政府债务的特定利息或本金支付或其他金额而收到的任何金额中扣除应付给该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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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Jabil存入资金和/或政府义务以对任何系列的债务证券实施撤销或契约撤销后,(i)该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持有人有权且确实根据契约或该债务证券的条款选择以就该债务证券进行该等存款所使用的货币以外的货币收取付款,或(ii)就进行该等存款所使用的外币发生转换事件(定义见下文),此类债务证券所代表的债务将被视为已经并将通过支付本金、任何溢价和利息以及与以下相关的任何额外金额而完全解除和清偿,该等债务证券因将就该等债务证券如此存放的金额或其他财产转换为该等债务证券因该等选择或该等转换事件而成为应付货币而产生的收益而到期的该等债务证券,其依据是(a)在根据上文第(i)款付款的情况下,在该付款日期前第二个营业日有效的该等货币的适用市场汇率,或(b)就转换事件而言,转换事件发生时该外币有效(尽可能接近可行)的适用市场汇率。
“转换事件”是指(i)发行该外币的国家或邦联的政府停止使用该外币,并停止用于国际银行界的中央银行或其他公共机构或其内部的交易结算,或(ii)为其设立目的的任何货币单位或复合货币。
如果Jabil对任何债务证券产生契约失效,并且此类债务证券因发生任何违约事件而被宣布到期应付,而不是与已发生契约失效的任何契约相关的违约事件,则此类债务证券的应付外币金额,以及存放在受托人处的政府债务,将足以在规定的到期日支付此类债务证券的到期金额,但可能不足以支付在此类违约事件导致的加速时此类债务证券的到期金额。然而,Jabil仍有责任支付加速时到期的此类款项。
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可能会进一步描述允许或限制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此类撤销或契约撤销的条款(如有)。
修改、豁免及会议
契约载有条款,允许捷普和其下的受托人在根据契约发行并受修改或修正影响的每一系列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同意下,修改或修正契约或该系列债务证券的任何条款或该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在契约下的权利,但此种修改或修正不得,未经根据如此受影响的契约发行的每项未偿债务证券的持有人同意,除其他外:
| • | 更改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任何分期利息(如有的话)的规定期限,或就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债务证券的任何额外金额或减少其本金或就其发行的任何赎回溢价或就其发行的任何额外金额,或降低其利率,或减少任何原发行的贴现证券在其加速到期时到期应付的本金金额; |
| • | 损害持有人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任何此类债务证券在其规定的到期日或之后支付的权利; |
| • | 对任何持有人选择的任何偿还权产生不利影响,或改变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支付地点或货币; |
| • | 以对此类证券持有人不利的方式影响每个适用系列的债务证券的排名,或就抵押品而言影响优先权或证券(与该系列有关的补充契约或证券条款中明确允许的除外,在每种情况下,在此类证券发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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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作出任何对根据其条款将任何债务证券转换或交换为Jabil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无论是否由Jabil发行)、现金或财产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变更;或 |
| • | 降低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上述原则金额百分比,任何此类修改或修订需要其持有人的同意,或任何放弃(遵守契约的某些规定或契约下的某些违约及其后果)需要其持有人的同意,或降低此类债务证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定人数或投票的要求。 |
契约还包含允许Jabil和受托人在未经债务证券或根据其发行的任何其他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或修订契约的条款,以便(其中包括):
| • | 证明另一人继承捷普,以及任何该等继承人承担契约所载的契诺及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债务证券; |
| • | 为任何一系列债务证券的持有人的利益而增加捷普在契约中订立的契诺或放弃契约赋予捷普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
| • | 为根据契约发行的全部或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持有人的利益,增加违约事件或捷普的契约; |
| • | 增加或更改契约的任何条款以便利发行无记名证券,更改任何系列债务证券的本金支付限制、任何利息溢价或任何额外金额; |
| • | 确立任何系列债务证券及任何相关票息的形式或条款; |
| • | 订定接受继任受托人委任的条文,或在适用情况下增加或更改契约的条文,以方便信托的管理; |
| • | 为债务证券提供担保; |
| • | 就任何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的转换或交换权利作出规定; |
| • | 纠正任何歧义或更正或补充其中任何可能与其中其他条文不一致的条文,或就契约下产生的事项或问题作出任何其他条文,而该等事项或问题不得在任何重大方面对根据契约发行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增加、删除或修改契约中规定的债务证券的授权金额、发行、认证和交付的条款或目的的条件、限制和限制; |
| • | 就全部或任何系列债务证券增加任何额外的违约事件; |
| • | 修订或补充契约所载的任何条文,但该等修订或补充不适用于在该等修订或补充日期之前发行并有权享有该等条文利益的任何未偿还债务证券;或 |
| • | 修订或补充其中或任何补充契约中的任何条文,但该等修订或补充不得对当时根据适用契约未偿还的任何债务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任何系列的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总额占多数的持有人可以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的范围内放弃Jabil遵守契约的某些限制性规定。任何系列的未偿债务证券的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代表该系列债务证券的所有持有人,放弃该系列债务证券过去在契约下的任何违约及其后果,但违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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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系列的任何债务证券或就未经如此受影响的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的每名持有人同意不得修改或修订的契诺或条文支付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或任何额外金额。
该契约载有召开根据该契约发行的一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会议的条款。受托人可随时召集会议,在任何此种情况下,也可应要求由Jabil或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至少10%的持有人召集会议,但须根据契约规定发出通知。除必须由受此影响的每一未偿债务证券的持有人给予的任何同意外,如上所述,在正式重新召开的达到法定人数(如下所述)的会议或延期会议上提出的任何决议,可由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多数持有人投赞成票通过。然而,就某一特定百分比持有人可能作出、给予或采取的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动作出的任何决议,其本金少于一系列未偿债务证券的多数,可在适当重新召开的会议或续会上通过,该会议或续会经该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该特定百分比持有人的赞成票达到法定人数。在根据契约正式举行的任何系列债务证券持有人会议上通过的任何决议或作出的决定将对该系列债务证券或相关息票(如有)的所有持有人具有约束力。为通过一项决议而召开的任何会议以及在任何重新召开的会议上,法定人数将是持有或代表一系列未偿债务证券本金多数的人,但某些例外情况除外。
未偿债务证券
在确定未偿债务证券所需本金金额的持有人是否已根据适用的契约提出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或放弃时:
| • | 原发行贴现证券的本金金额中应被视为未就该等目的偿付的部分,应为截至该确定日期根据该原发行贴现证券的条款在宣布加速发行时将被宣布到期应付的该部分本金金额, |
| • | 任何应被视为未偿付的指数化证券的本金金额,应为该指数化证券在其最初发行之日确定的本金面值, |
| • | 以外币计价的任何债务证券的本金金额应被视为该债务证券的等值美元,在该债务证券最初发行之日确定,并且, |
| • | Jabil或此类债务证券的任何债务人或Jabil的任何关联公司或此类其他债务人拥有的任何债务证券应被视为没有未偿付,除非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 |
记账式证券
除非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捷普将向投资者发行以存管机构或存管机构代名人名义注册的一份或多份记账凭证形式的证券。除非在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存管机构将是存托信托公司,也简称DTC。投资者可以选择通过美国的DTC或Clearstream Banking S.A.(“Clearstream”)或Euroclear Bank,SA/NV(作为Euroclear System(“Euroclear System”)的运营商)、在欧洲(如果他们是此类系统的参与者)或通过作为此类系统参与者的组织间接持有全球债务证券的权益。Clearstream和Euroclear System将通过其各自美国存托人账簿上的Clearstream和Euroclear System名下的客户证券账户代表其参与者持有权益,而后者又将在其各自美国存托人账簿上各自存托人名下的客户证券账户中持有此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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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C
DTC已告知:
| • | 根据纽约银行法组建的有限目的信托公司; |
| • | 纽约银行法意义上的“银行组织”; |
| • | 联邦储备系统成员; |
| • | 纽约统一商法典所指的“清算公司”;以及 |
| • | 根据《交易法》第17A条规定注册的“清算机构”。 |
DTC还告知,它的创建是为了:
| • | 为“参与者”持有证券;以及 |
| • | 通过参与者账户的计算机化电子记账变更,便利参与者之间证券交易的计算机化结算,从而消除了证券凭证实物移动的需要。 |
参与者在DTC设有账户,包括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结算公司和某些其他组织。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者进行清算或与参与者保持托管关系的银行、券商、交易商和信托公司等间接参与者也可以间接访问DTC系统。
不是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但希望购买、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证券所有权或权益的人只能通过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这样做。在记账式制度下,受益所有人在收到付款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延迟,因为付款将由我们的代理人转发给DTC或其代理人。DTC将把这些款项转发给其参与者,后者随后将转发给间接参与者或受益所有人。受益所有人将不会被适用的登记处、转让代理人、受托人或存托人确认为有权享受证券或契约利益的证券的登记持有人。非参与者的受益所有人将仅被允许通过参与者间接行使其作为所有者的权利,如适用,还可通过间接参与者行使其作为所有者的权利。
在目前影响DTC的规章制度下,DTC将被要求在参与者之间进行证券的记账式转账以及向参与者接收和传输付款。本规则还要求证券实益拥有人拥有账户的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进行记账式转账,并代表各自的账户持有人接收和传送这些款项。
由于DTC只能代表参与者,而参与者反过来只能代表其他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并代表银行、信托公司和经其批准的其他人员,因此,以记账式形式发行的证券的受益所有人将这些证券质押给未参与DTC系统的个人或实体的能力可能会由于证券的实物证书不可用而受到限制。
DTC已告知,该公司将采取任何允许由契约下任何证券的注册持有人采取的行动,仅应一名或多名参与者的指示,该参与者的证券记入其在DTC的账户。
根据DTC的说法,有关DTC的信息仅提供给其参与者和金融界的其他成员以供参考,并非旨在用作任何类型的陈述、保证或合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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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流
Clearstream已告知,它是根据卢森堡法律注册成立的专业存托人。Clearstream为其参与组织(“Clearstream参与者”)持有证券,并通过Clearstream参与者账户的电子记账式变更,促进Clearstream参与者之间的证券交易清算和结算,从而消除了证书实物移动的需要。Clearstream除其他外,向Clearstream参与者提供国际交易证券和证券借贷的保管、管理、清算和结算服务。Clearstream与多个国家的国内市场进行接口。作为专业存管机构,Clearstream受卢森堡金融部门监管委员会(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监管。Clearstream参与者是全球公认的金融机构,包括承销商、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商、银行、信托公司、清算公司和某些其他组织,可能包括承销商。通过Clearstream参与者直接或间接清算或与Clearstream参与者保持托管关系的银行、经纪商、交易商和信托公司等其他机构也可以间接访问Clearstream。
有关通过Clearstream实益持有的债务证券权益的分配将根据Clearstream参与者的规则和程序记入其现金账户,但以Clearstream的美国存托人收到的为限。
欧洲清算系统
Euroclear System告知,它创建于1968年,目的是为Euroclear System的参与者(“Euroclear参与者”)持有证券,并通过同时进行的电子记账式付款交付来清算和结算Euroclear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从而消除了证书实物移动的需要以及由于缺乏证券和现金同时转移而产生的任何风险。欧洲清算系统包括各种其他服务,包括证券借贷和与几个国家的国内市场的接口。Euroclear系统由Euroclear Bank S.A./N.V.(“Euroclear运营商”)运营。所有操作均由Euroclear Operator进行,所有Euroclear证券清算账户和Euroclear System现金账户均为Euroclear Operator的账户。Euroclear参与者包括银行(包括中央银行)、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以及其他专业金融中介机构,可能包括承销商。通过直接或间接通过Euroclear参与者进行清算或与其保持托管关系的其他公司也可以间接访问Euroclear系统。
Euroclear运营商的证券清算账户和现金账户受Euroclear使用条款和条件以及Euroclear系统的相关操作程序以及适用的比利时法律(统称为“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在Euroclear系统内转移证券和现金、从Euroclear系统提取证券和现金以及收到与Euroclear系统内证券有关的付款。Euroclear系统中的所有证券均以可替代的方式持有,无需将特定证书归属于特定的证券清算账户。Euroclear运营商仅代表Euroclear参与者根据条款和条件行事,与通过Euroclear参与者持有的人没有任何记录或关系。
有关通过Euroclear系统实益持有的每一系列债务证券的分配将根据条款和条件记入Euroclear参与者的现金账户,但以Euroclear系统的美国存托人收到的为限。
全球安全证书
任何人士如取得以记账形式发行的证券的实益权益,将无权收取代表该等证券的证书,但本招股章程或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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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补充。除非并且直到在下述有限情况下发行最终证券,否则所有提及以记账式形式发行的证券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的行动均指DTC根据其参与者的指示采取的行动,而所有提及的付款和向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发出的通知均指向作为这些证券的登记持有人的DTC或其代理人支付的款项和通知。
最终证明表格
除非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记账式证券将只能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兑换为登记在DTC或其代名人以外的其他人名下的最终证券:
| • | DTC通知Jabil,其不愿意或无法继续担任记账式证券的存托人,或在DTC被要求进行注册时DTC不再是根据《交易法》注册的清算机构; |
| • | Jabil执行并向受托人交付符合契约要求的订单,即记账式证券将如此可交换;或者 |
| • | 与适用系列相关的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 |
凡按照前句规定可交换的记账式证券,将可交换为登记在DTC指示名称下的证券。
如果发生前一段中描述的事件之一,DTC通常被要求通过DTC将最终证券的可用性通知所有参与者。在该证券所代表的记账式证券被DTC退保并送达重新登记指示时,受托人将重新发行该证券作为确定证券。在重新发行证券后,受托人将承认这些最终证券的实益拥有人为证券的登记持有人。
除上述情况外:
| • | 除整体记账式证券外,记账式证券不得由DTC、DTC的提名人和/或捷普公司指定的继任存管机构进行转让,不得在其之间进行整体记账式证券转让;和 |
| • | DTC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记账证券的任何受益权益,除非该受益权益的金额等于记账证券所证明的证券的授权面额。 |
捷普公司、受托机构、捷普公司的任何代理人或受托机构均不会对DTC或任何参与者有关记账证券实益权益的记录的任何方面或就其所支付的款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管治法
除非在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契约是和债务证券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应根据纽约州法律解释。
关于受托人
《信托契约法》载有对受托人的权利的限制,如果它成为捷普的债权人,在某些情况下获得债权的付款或在其就任何此类债权收到的某些财产上变现,作为担保或其他。受托人被允许不时与捷普及其子公司进行其他交易,条件是如果受托人获得任何利益冲突,它必须在发生契约项下的违约事件时消除此类冲突,否则将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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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责任,并受制于在我们清算、解散或清盘之前向我们普通股持有人进行分配之前,我们优先股的任何已发行股份获得分配的任何优先权利。
优先购买权、赎回和转换。我们的普通股无权享有优先购买权,普通股持有人无权赎回其普通股或将其普通股转换为任何其他证券。
优先股
根据我们的章程,董事会有权根据董事会正式通过的一项或多项规定此类发行的决议,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不时安排发行最多10,000,000股我们的优先股,而无需我们的股东投票或采取其他行动。我们的董事会被进一步授权确定或更改授予或施加于任何完全未发行系列优先股的权利、优惠、特权和限制,并确定任何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和任何此类系列优先股的指定。根据最初确定构成任何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数量的任何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中所述的任何限制,董事会可在该系列股份发行后增加或减少(但不得低于当时已发行的任何此类系列的股份数量)任何系列的股份数量。
特拉华州法律的反收购条款
我们须遵守《总货柜条例》第203条(“第203条”)的规定。一般来说,第203条禁止公开持有的特拉华州公司在该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之后的三年内与任何“感兴趣的股东”进行“企业合并”交易,除非:
| • | 在该股东成为有兴趣的股东之前,公司董事会批准了适用的企业合并或导致该股东成为有兴趣的股东的交易; |
| • | 交易完成后导致股东成为有兴趣的股东,有兴趣的股东至少拥有交易开始时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票的85%,为确定同时担任公司高级职员的董事所拥有的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但不包括感兴趣的股东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以及雇员参与者无权秘密确定所持有的受计划约束的股份是否将在要约或交换要约中提出的员工股票计划所拥有的股份,不包括在内;或者 |
| • | 在该股东成为相关股东之时或之后,企业合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年度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上以至少66-2/3%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不属于该相关股东)的赞成票获得授权。 |
“企业合并”的定义包括,除其他外,在一般情况下,除例外情况外,公司与感兴趣的股东合并;向感兴趣的股东出售公司合并资产市值的10%或更多;导致向感兴趣的股东发行公司股票的某些交易;具有增加感兴趣的股东所拥有的公司股票的比例份额的效果的交易;以及感兴趣的股东收到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利益。“相关股东”的定义是,一般而言,除例外情况外,包括(1)拥有公司15%或以上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或(2)是公司的“关联公司”或“关联公司”(定义见第203条),并且在前三年期间的任何时间拥有公司15%或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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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拉华州公司可以选择退出第203条,在其原始公司注册证书中有明文规定,或通过对其公司注册证书或章程的修订,明确选择不受第203条管辖,并由其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多数批准。我们没有选择退出第203条。因此,第203条可能会延迟、阻止或阻止我们的股东可能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公司合并、控制权变更或其他接管,包括可能导致支付高于我们普通股市场价格的溢价的交易,也可能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以及我们可能根据本招股说明书预期发行的任何其他证券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章程及附例的反收购条文
我们的章程和章程的某些条款可能会产生延迟、阻止或阻止另一方获得或寻求获得公司控制权的效果。例如,我们的章程和细则包括反收购条款,规定:
| • | 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在不经我们的股东投票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情况下,促使不时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就每个系列确定构成该系列的股份数量,并确定该系列的权利和其他条款,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股息权和优先权、清算权和优先权以及将该系列优先股转换为其他证券的权利; |
| • | 规定我们董事会的空缺(因股东投票或法院命令罢免董事而产生的空缺除外)或因我们的授权董事人数增加而产生的新设董事职位,只能由当时在任的过半数董事填补,即使这些当时在任的董事构成的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
| • | 规定组成我们董事会的董事人数应不时确定,并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 |
| • | 对股东向我公司董事会提出参选候选人的提名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提案,建立提前通知程序和其他要求; |
| • | 规定根据适用法律、我们的章程和我们的章程,出于任何适当目的的股东特别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或由董事会主席召集,或由首席执行官召集,或由一名或多名合计持有股份并有权在该次会议上投出不少于过半数选票的股东召集,股东不得以书面同意的方式采取行动;和 |
| • | 不给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在选举董事方面的累积投票权,这意味着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大多数股东可以选举我们普通股股东参选的所有董事。 |
上述规定旨在阻止某些类型的强制收购做法和不充分的收购出价,并鼓励任何寻求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人首先与我们的董事会进行谈判。然而,这些规定也可能会延迟、阻止或阻止我们的股东可能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的对我们公司的合并、控制权变更或其他接管,包括可能导致支付高于我们普通股市场价格的溢价的交易,也可能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以及我们可能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的设想发行的任何其他证券产生不利影响。这些规定可能还会起到防止我们管理层变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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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责任限制;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赔偿
我们的章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的任何董事均不对公司或其股东因违反作为董事的受托责任而遭受的金钱损失承担个人责任,并规定我们将在DGCL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赔偿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我们认为,这些责任限制和赔偿条款对于吸引和留住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有用的。
转让代理及注册官
我们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注册商是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纽交所上市
我们的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JBL”。
捷普可能会发行认股权证,用于购买债务证券、普通股、优先股或单位。认股权证可以独立发行,也可以与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提供的任何其他证券一起发行,并且可以附加于此类证券或与此类证券分开发行。每一系列认股权证将根据捷普与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指定的认股权证代理人订立的单独认股权证协议发行。认股权证代理人将仅作为捷普就该系列认股权证的代理人行事,不会为或与认股权证的任何持有人承担任何代理或信托义务或关系。认股权证及适用认股权证协议的进一步条款将载于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认股权证协议和认股权证表格的副本将作为证据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中,并可应要求向我们索取。以下摘要通过参考这些展品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
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将描述认股权证的条款,包括(如适用)以下内容:
| • | 认股权证的所有权; |
| • | 认股权证总数; |
| • | 认股权证的发行价格; |
| • | 权证行权时可购买证券的名称、条款和数量; |
| • | 发行认股权证的证券的名称及条款(如有的话)及每份证券发行的认股权证的数目; |
| • | 认股权证及有关证券可分别转让的日期(如有的话)及其后; |
| • | 权证行使时可购买的每种证券可以购买的价格; |
| • | 认股权证的行使权利开始之日及该权利届满之日; |
| • | 可于任何时间行使的认股权证的最低及/或最高金额; |
| • | 有关记账程序的信息(如有);和 |
| • | 认股权证的任何其他条款,包括有关交换及行使认股权证的条款、程序及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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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普可以选择发行存托股份,每份股份代表特定系列优先股的一小部分(将在与特定系列优先股有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列出)。如果捷普选择这样做,将向公众发行证明存托股份的存托凭证。
以存托股份为代表的任何类别或系列的优先股股份的股份将根据Jabil、Jabil选定的存托人和存托凭证持有人之间的存款协议存入。根据存托协议的条款,存托股份的每个所有者将有权按照该存托股份所代表的优先股的适用比例,享有由此所代表的优先股股份的所有权利和优先权(包括股息、投票权、赎回权和清算权)。
存托股份将以根据存托协议发行的存托凭证为凭证。存托凭证将根据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描述的发售条款分配给购买相关类别或系列优先股的零碎股份的人士。存款协议和存托凭证表格的副本将作为证据提交至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或通过引用并入,并可应要求向我们索取。上述摘要通过参考此类展品进行整体限定。
我们可能会不时(a)通过承销商或交易商;(b)通过代理人;(c)直接向一个或多个购买者或其他个人或实体出售证券;(d)通过这些销售方式的组合;或(e)通过其他方式。我们将确定具体的分配计划,包括任何承销商、交易商、代理或其他购买者、个人或实体以及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文件中的任何适用补偿。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证券的有效性将由Gibson,Dunn & Crutcher LLP为我们传递。有关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证券的有效性的某些法律事项将由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指定的法律顾问为任何承销商、交易商或代理人转交。
Jabil Inc.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表格10-K)中出现的Jabil Inc.及其附属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其中出现的附表)以及Jabil Inc.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已获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 LLP审计,该等审计报告载于其报告中,并包括在其中,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此类合并财务报表依据会计和审计专家等公司授权提供的此类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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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向SEC提交年度、季度和当前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SEC维护一个互联网网站www.sec.gov,其中包含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有关注册人的其他信息。您也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www.jabil.com访问我们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信息。我们并无以引用方式将本网站所载或链接自本网站的资料纳入本招股章程,而贵公司亦不应将其视为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您也可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办公室,11 Wall Street,New York,New York 10005查阅有关我们的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
我们将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这意味着我们通过向您推荐向SEC单独提交的另一份文件向您披露重要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我们向SEC提交的任何后续信息将自动更新并取代这些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和其他信息是:
| • | 我们的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财政年度的10-K表格; |
| • | 我们的那些部分于2022年12月9日向SEC提交的与2023年1月26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相关的代理声明,通过引用并入我们的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财政年度的10-K表格; |
| • | 我们在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结束2022年11月30日,2023年2月28日及2023年5月31日; |
| • | 我们目前向SEC提交的关于8-K表格的报告2022年11月9日,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13日,2023年4月13日及2023年4月26日; |
| • | 我们的注册声明所载的普通股说明1998年4月28日提交的表格8-A(文件编号001-14063),更新后的我们提交的普通股描述为附件 4.9到我们的年度报告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以及为更新该等说明而提交的任何后续修订或报告;及 |
| • | 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后和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证券的发行终止之前提交的所有文件(根据《交易法》被视为“已提供”而非“已提交”的任何信息除外,包括根据表格8-K的任何当前报告的第2.02项或第7.01项提供的信息)。 |
本招股章程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文件所载的任何陈述,在本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随后提交的文件所载的陈述(亦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修改或取代该等陈述的范围内,均应被视为为本招股章程的目的而被修改或取代。任何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声明,除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外,不得视为构成本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尽管有上述规定,我们并未纳入我们认为在当前8-K表格或8-K/A表格报告中已提供且未按照SEC规则提交的任何文件或信息。您可以通过SEC网站www.sec.gov从SEC获得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任何文件。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也可从我们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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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包括那些文件的任何展品。您可以通过访问我们的网站www.jabil.com、致电(727)577-9749或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的投资者关系部提出书面请求,免费索取这些文件:
捷普公司
关注:投资者关系及沟通
罗斯福大道北10800号
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33716
我们并无将载于本公司网站或链接自本公司网站的资料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招股章程,而贵公司亦不应将其视为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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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普公司
$%到期的优先票据20
$%到期的优先票据20
联合账簿管理人
巴黎银行
花旗集团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CIB
SMBC Nikko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为,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