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
英特尔公司
2031年到期的4.650%优先票据
2033年到期的5.000%优先票据
2036年到期的5.300%优先票据
2056年到期的6.125%优先票据
2066年到期的6.200%优先票据
包销协议
2026年4月27日
致列于
本协议附表二
c/o 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
纽约格林威治街388号
纽约10013
c/o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园大道270号
纽约,纽约10017
c/o BARCLAYS CAPITAL INC.
第七大道745号
纽约,纽约10019
c/o BoFA Securities,Inc。
布莱恩特公园一号
纽约,纽约10036
c/o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1哥伦布圆环
纽约,纽约10019
女士们先生们:
英特尔公司是一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组建的公司(“公司”),提议向本协议附表II中指定的几家承销商(“承销商”)出售股份,为这些承销商,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J.P. Morgan Securities LLC、BARCLAYS CAPITAL INC.、美国银行证券公司和德意志银行 Securities Inc.担任代表(“代表”),其本金为本协议附表I中确定的其证券(“证券”),将根据截至2006年3月29日的契约发行,并由截至12月3日的第一份补充契约(如此补充,“基础契约”)补充,2007年公司与美国中央证券交易委员会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富国银行银行的继承者,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人(“受托人”),连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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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证券有关的补充契约(“补充契约”,连同基础契约,“契约”)的截止日期(如本文所定义)。如除贵方外没有附表I所列额外承销商,则此处使用的“代表”一词是指作为承销商的贵方,“代表”和“承销商”一词是指根据上下文要求的单数或复数。此处对注册声明、基本招股说明书、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或最终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提及均应被视为提及并包括根据表格S-3第12项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或基本招股说明书、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或最终招股说明书(视情况而定)的发布日期或之前根据《交易法》提交的;以及此处对术语“修订”的任何提及,有关注册声明、基本招股章程、任何初步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的“修订”或“补充”,须视为提述及包括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或基本招股章程发布日期后根据《交易法》提交任何文件,任何初步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视属何情况而定)视为以提述方式并入其中。本文中使用的某些术语,但其他地方未另行定义,在本文第20节中定义。
1.申述及保证。本公司向每名包销商作出代表及保证,并与其达成协议,详情载于本第1条下文。
(a)公司符合该法案对表格S-3的使用要求,并已编制并向委员会提交:一份自动货架登记声明,定义见规则405(其文件编号载于本协议附表I)的表格S-3,包括一份相关的基本招股说明书,用于根据证券发售和销售法案进行登记。此类登记声明,包括在执行时间之前提交的任何修订,自提交时起生效。公司可能已向监察委员会提交一份或多份与证券有关的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作为对注册声明的修订的一部分或根据第424(b)条规则,每一份补充文件之前均已提供给你。公司将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与证券有关的最终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提交后,此类最终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应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该法案的适用要求,并且,除非代表应书面同意修改,否则在所有实质性方面应采用在执行时间之前提供给您的表格,或者,在执行时间未完成的范围内,应仅包含公司在执行时间之前告知您的特定附加信息和其他变更(超出基本招股说明书和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内容),将包括或作出在其中。登记声明在执行时符合规则415(a)(1)(x)中规定的要求。登记声明的初始生效日期不早于执行时间前三年的日期。
(b)在每个生效日期,注册声明都这样做了,并且在根据规则424(b)首次提交最终招股说明书时以及在截止日期(如本文所定义),最终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补充)将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该法案和信托契约法案的适用要求;在每个生效日期和执行时间,注册声明没有也不会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未说明任何所要求的重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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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其中的陈述不具误导性而在其中陈述或必要的;在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义齿在所有重大方面确实或将遵守《信托义齿法》的适用要求;并且在根据规则424(b)提交任何文件之日和截止日期,最终招股说明书(连同其任何补充文件)将不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省略陈述为在其中作出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根据作出这些决定的情况,而不是误导;但条件是,公司不就(i)根据受托人的《信托契约法》构成资格及资格声明(表格T-1)的注册声明部分或(ii)注册声明或最终招股章程(或其任何补充)中所载或遗漏的信息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这些信息依赖于并符合由任何承销商或代表任何承销商通过代表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供的信息,以专门列入注册声明或最终招股章程(或其任何补充),据了解并一致认为,由任何承销商或代表任何承销商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包括本协议第8节中所述的信息。
(c)(i)披露资料包连同最后招股章程所载的承销佣金及所得款项净额,及(ii)每次电子路演连同披露资料包整体计算,并不包含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而忽略陈述作出该等陈述所需的任何重大事实,而非误导。前一句不适用于披露包中基于并符合任何承销商通过专门用于其中的代表向公司提供的书面信息的陈述或遗漏,但据了解并一致认为,由任何承销商或代表任何承销商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包括本协议第8节中描述的此类信息。
(d)(i)在提交注册声明时,(ii)在最近一次为遵守该法第10(a)(3)条(无论该修订是通过生效后修订、根据《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合并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形式)而对其进行修订时,(iii)在公司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人(仅就本条款而言,规则163(c)的含义)依据规则163中的豁免作出与证券有关的任何要约时,及(iv)于执行时间(就本条第(iv)款而言,该日期被用作确定日期),公司过去或现在(视属何情况而定)为第405条所界定的“知名的经验丰富的发行人”。公司同意在规则456(b)(1)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委员会要求的与证券有关的费用,而不考虑其中的但书或根据规则456(b)和457(r)另有规定。
(e)(i)在登记声明提交后的最早时间,公司或其他发售参与者提出证券的善意要约(在规则164(h)(2)的含义内),以及(ii)截至执行时间(就本条第(ii)款而言该日期被用作确定日期),公司过去不是也不是不合格发行人(定义见规则405),而未考虑委员会根据规则405作出的任何确定,即公司无须被视为不合格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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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每个发行人根据本协议第5(b)节编制和提交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和最终条款清单不包括与注册声明中所载信息相冲突的任何信息,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任何文件以及任何被视为其未被取代或修改的部分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前述句子不适用于任何发行人根据并符合任何承销商通过专门用于其中的代表向公司提供的书面信息而在任何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中的陈述或遗漏,据了解并同意,由任何承销商或代表任何承销商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包括本协议第8节中所述的信息。
(g)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在提交给委员会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交易法》的要求,且这些文件均未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未遗漏陈述为在其中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不具有误导性;以及如此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的任何其他文件,当这类文件提交给委员会时,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交易法》的要求,并且不会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遗漏陈述在其中作出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
(h)披露资料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截至所示日期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其经营业绩和所述期间合并现金流量的变化;所述财务报表已按照在一致基础上适用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此类财务报表附注中所述的情况除外;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配套附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其中所要求说明的信息;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其他财务和统计信息以及任何其他财务数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在其适用的相应日期或相应期间据称由此显示的信息,以及,如该等资料载列于或已源自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及会计帐簿及纪录,则已按与该等财务报表及本公司的帐簿及纪录一致的基准编制。以引用方式纳入注册声明、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的交互式数据是根据委员会适用的规则和指南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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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自披露资料包及最终招股章程提供资料的各自日期起,(a)公司或本协议附表V所列任何附属公司(各自为“重要附属公司”,统称为“重要附属公司”)的股本或长期债务并无任何重大变动,或任何期权、认股权证的任何发行,购买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股本的可转换证券或权利(根据于本协议日期存在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发行期权或发行或归属股票奖励或限制性股票单位或公司在任何已完成的收购中根据“收益”条款发行的任何股份除外,根据公司先前宣布的普通股回购授权回购普通股除外),或任何重大不利变化,或涉及业务中的预期重大不利变化或影响业务的任何发展,财务状况、股东权益或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业绩,作为一个整体(“重大不利影响”),但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所述或预期的情况除外,(b)除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所述或预期的情况外,公司没有就其股本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或进行任何种类的分配,以及(c)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所述或预期的情况除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均未订立任何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交易或协议(不论是否在日常业务过程中)。
(j)公司已妥为成立为法团,并根据特拉华州的法律有效地作为具有良好信誉的法团存在,具有公司权力和权力,可拥有披露资料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其财产和经营其业务,并已妥为具有商业交易的外国法团资格,并在其拥有或租赁财产或经营任何业务的彼此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具有良好的信誉,从而要求具有此种资格,除非未能如此合格或信誉良好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k)公司的每个重要附属公司均已妥为成立为法团,并根据其成立为法团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有效地作为法团存在,具有公司权力和授权,可拥有披露资料包和最终招股章程所述的其财产和经营其业务,并已妥为符合业务交易的外国法团资格,并在其拥有或租赁财产或经营任何业务的每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具有良好的信誉,从而要求取得该等资格,除非未能如此符合资格或信誉良好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及公司各重要附属公司的所有已发行股本股份均已获正式授权及有效发行、已缴足且不可评估,并由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无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担保权益及债权。
(l)本协议已获公司正式授权、签立及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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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除股票购买计划外,没有任何合约、承诺、协议、安排、谅解或公司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种类的承诺,授予任何人根据该法要求公司就公司的任何证券提交登记声明的权利,或要求公司将该等证券包括在根据登记声明登记的证券中。
(n)该证券已获公司正式授权,并在按义齿规定(假设受托人对证券进行适当认证)正式签立、认证、发行和交付并按本协议规定支付款项时,将构成公司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但须遵守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欺诈性转让、重组、暂停和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和补救措施的类似法律,并在可执行性方面遵守一般的公平原则,包括商业合理性原则,善意和公平交易(无论在法律程序或股权程序中寻求强制执行),但根据该程序获得赔偿和分担的权利可能受到联邦或州证券法或与此相关的公共政策的限制;证券将符合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的描述。
(o)基础契约已根据《信托契约法》获得适当资格。于截止日,义齿将已获公司正式授权、签立及交付,而义齿将是公司的有效及具约束力的文书,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但须遵守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欺诈性转让、重组、暂停和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和补救措施的类似法律,并就可执行性而言,须遵守一般衡平法原则,包括商业合理性、善意和公平交易原则(无论在法律程序中寻求强制执行还是在衡平法中寻求强制执行),义齿将符合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的描述。
(p)公司并无违反或违反其法团注册证书或附例,亦无因发出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发行和出售证券以及公司履行其在证券、契约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和其中所设想的交易,将不会与任何契约、抵押、信托契据下的公司或其任何重要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冲突或导致违反任何条款或规定,或构成违约,或导致对公司或其任何重要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或施加任何留置权、押记或产权负担,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受其约束或公司或其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的贷款协议或其他协议或文书,除非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或严重损害公司履行本协议、证券或契约所设想的义务的能力,任何该等行动亦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公司注册证书或公司附例的规定,或除非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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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履行本协议、证券或契约、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对公司、其重要附属公司或其各自财产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或机构的任何命令、规则或条例所设想的义务的能力;发行和出售证券或公司完成本协议或契约所设想的交易,不需要任何该等法院或政府机构或机构的同意、批准、授权、命令、许可、注册或资格或向其提供任何该等法院或政府机构或机构的资格,除非该等同意、批准,截至执行时已获得的授权、命令、许可、登记或资格,以及根据国家证券或蓝天法律可能要求的与承销商购买和分销证券有关的授权、命令、许可、登记或资格。
(q)公司不是,并且在实施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证券发售和出售及其收益的应用后,将不会被要求注册为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中定义的“投资公司”。
(r)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 LLP),截至2025年12月27日已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是该法案规定的注册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任何由公司任何高级人员签署并依据本协议交付给包销商代表或大律师的证书,应被视为公司就其所涵盖的事项向每个包销商作出的陈述和保证。
2.买卖。在符合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并依据本协议所载的陈述及保证,本公司同意向每名包销商出售,而每名包销商同意按本协议附表I所载的购买价格,个别而非共同向本公司购买本协议所载与该包销商名称相对的证券本金。
3.交付和付款。证券的交付和付款应在本协议附表I规定的日期和时间进行,或在代表指定的不超过前述日期后三个工作日的较后日期进行,该日期和时间可由代表与公司协议或根据本协议第9节的规定而推迟(该日期和时间为证券的交付和付款在本协议中称为“截止日期”)。证券的交割应由若干承销商通过其购买价款的代表向公司支付或根据公司的命令以当日资金支付的电汇方式交付给公司指定账户的若干承销商各自账户的代表。证券的交割应当通过存托信托公司的设施进行,代表另有指示的除外。
4.承销商的发行。据了解,几家承销商提议按照最终招股说明书中的规定向公众发售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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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议。公司同意几家承销商的意见:
(a)在根据该法案要求交付与证券有关的招股章程的任何期间(包括在根据规则172可能满足此类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将不会提交对基本招股章程(x)的注册声明或补充(包括最终招股章程或任何初步招股章程)的任何修订,除非公司在提交前已向您提供该等建议修订或补充的副本以供您审查,并且(y)不会提交您合理反对的任何该等建议修订或补充,(除非,在(y)款的情况下,对于(i)仅包括根据《交易法》要求提交的文件的修订或补充,或(ii)与证券以外的任何证券发行有关的补充,但须遵守第5(i)节)。在符合上述句子的情况下,公司将促使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代表根据规则424(b)的适用段落批准的表格向委员会提交适当填写的最终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公司将立即通知代表(i)当最终招股章程及其任何补充文件应已根据第424(b)条向证监会提交(如有需要)时,(ii)当在证券发售终止前,对注册声明的任何修订已提交或生效时,(iii)证监会或其工作人员就注册声明的任何修订或任何第462(b)条注册声明提出的任何请求,或就最终招股章程的任何补充文件或任何额外信息提出的任何请求,(iv)监察委员会发出任何停止令以暂停注册声明的效力或任何反对使用该声明或该机构或威胁为此目的进行任何法律程序的通知的效力,以及(v)公司收到任何有关暂停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或该机构出售证券的资格或威胁为此目的进行任何法律程序的通知。公司将尽最大努力防止发出任何该等停止令或发生任何该等暂停使用或反对使用注册声明的情况,并于发出该等停止令、发生或反对通知后,尽快取得撤销该等停止令或对该等发生或反对的救济,包括(如有必要)提交对注册声明的修订或新的注册声明,并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修订或新的注册声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宣布生效。
(b)以贵公司认可并作为附表IV所附的格式编制一份最终条款清单,其中仅载有对证券的最终条款及其发售的描述,并在该规则要求的时间内根据第433(d)条提交该条款清单。
(c)如果在根据第424(b)条规则提交最终招股说明书之前的任何时间,发生了任何事件,因此披露包将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或当时普遍存在的情况而没有说明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任何重大事实,不会产生误导,公司将(i)迅速通知代表,以便在修订或补充披露包之前可以停止使用该披露包;(ii)修订或补充披露包以更正此类陈述或遗漏;(iii)以您合理要求的数量向您提供任何修订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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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如在根据该法规定须交付与证券有关的招股章程的任何时间(包括在根据规则172可能满足此种要求的情况下),发生任何事件,导致当时所补充的最终招股章程将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当时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而忽略陈述作出该等陈述所需的任何重大事实,而该等陈述不具误导性,或如有必要修订注册声明,提交新的注册声明或补充最终招股说明书,以遵守该法案或《交易法》,包括在使用或交付最终招股说明书方面,公司将立即(i)将任何此类事件通知代表,(ii)根据本第5条(a)款的规定,编制并向委员会提交一份修订或补充或新的注册声明,该修订或补充或新的注册声明将更正此类声明或遗漏或实现此类遵守,(iii)尽最大努力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宣布对注册说明书或新注册说明书的任何修订生效,以避免最终招股章程的使用受到任何干扰,及(iv)以你方合理要求的数量向你方提供任何经补充或经修订的最终招股章程。
(e)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其证券持有人和代表普遍提供一份或多份符合该法第11(a)节和第158条规定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收益报表。
(f)公司将免费向承销商的代表和大律师提供经签署的登记声明副本(包括其证物)和相互包销商的登记声明副本(不包括其证物),并且,只要该法案可能要求承销商或交易商交付招股说明书(包括在根据规则172可能满足此类要求的情况下),代表可能合理要求的每份初步招股说明书、最终招股说明书和每份发行人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补充文件的副本数量均可。
(g)如有需要,公司将根据代表可能合理要求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安排出售证券的资格,并将保持有效的资格,只要是分配证券的合理要求,并在符合第5(k)节的但书的情况下,将向承销商支付与该资格有关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向承销商支付法律顾问的费用和支出),以及与根据代表可能指定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确定证券的投资资格有关的所有费用和开支;但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无义务(i)有资格在其现在不具备此种资格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ii)采取任何将使其受到诉讼程序送达的行动,但因发行或出售证券而产生的行动除外,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而该司法管辖区现时并无如此受规管,或(iii)须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自行受规管,但如该司法管辖区现时并无如此受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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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公司同意,除非公司已或应已取得代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各包销商(个别而非共同)与公司同意,除非公司已或应已取得(视属何情况而定)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否则公司没有作出或将不会作出任何与证券有关的要约,该要约将构成发行人自由书面招股章程或否则将构成公司根据第433条规定须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或由公司保留的自由书面招股章程,但载有根据本协议第5(b)节编制和提交的最终条款清单所载信息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除外;但前提是本协议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应被视为已就本协议附表III和任何电子路演中包含的发行人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给予。代表或公司同意的任何此类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允许的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公司同意(x)其已视情况将每份许可自由书写招股章程视为发行人自由书写招股章程,及(y)其已遵守并将(视情况而定)遵守适用于任何许可自由书写招股章程的规则164及433的规定,包括有关及时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文件、传说及记录保存的规定。
(i)未经代表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要约、出售、合约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订立任何旨在或可能合理预期会导致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公司或任何与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公司有私密关系的人的处置(无论是通过实际处置或有效经济处置或其他方式)的交易,包括就《交易法》第16条所指的任何由公司发行或担保的债务证券(该证券除外)向委员会提交(或参与提交)登记声明,或建立或增加看跌等价头寸或清算或减少看涨等价头寸,或公开宣布有意进行任何此类交易,直至本协议附表I所列的营业日。
(j)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旨在或将构成或可能合理预期会导致或导致根据《交易法》或其他方式稳定或操纵公司任何证券价格的行动,以促进证券的出售或转售。
(k)公司同意支付与以下事项有关的成本及开支:(i)编制、印刷或复制及向监察委员会报备注册说明书(包括财务报表及其证物)、每份初步招股章程、最后招股章程及各发行人自由书写招股章程,以及对其中任何一份的每项修订或补充;(ii)印刷(或复制)及交付(包括邮资、空运费用及清点及包装费用)该等注册说明书副本、每份初步招股章程、最后招股章程及各发行人自由书写招股章程,以及对其中任何一项的所有修订或补充(在每种情况下均可合理要求用于与证券的发行和销售有关的);(iii)为证券编制、印刷、认证、发行和交付证书,包括与证券的原始发行和销售有关的任何印花或转让税;(iv)本协议的印刷(或复制)和交付,以及所有其他协议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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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证券发售有关的印刷(或复制)和交付;(v)证券根据《交易法》进行的注册;(vi)证券根据几个州的证券或蓝天法律进行的任何要约和销售的注册或资格(包括备案费用以及与此类注册和资格相关的承销商的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vii)公司代表或代表公司代表就向证券的潜在购买者进行的演示而产生的运输和其他费用;(viii)费用及公司会计师的开支及公司法律顾问(包括本地及特别法律顾问)的费用及开支;及(x)公司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涉及的所有其他成本及开支。但据了解,除本节及本协议第7和8节规定外,承销商将自行支付所有成本和开支,包括其律师的费用和支出以及与其可能提出的任何要约有关的任何广告费用。承销商分别同意在代表从公司收到记录此类费用的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偿还与特此提供证券有关的合理的、有文件证明的、自付费用和开支,金额不超过1,000,000美元。
6.条件对承销商的义务。承销商购买证券的义务应以本协议所载公司截至执行时间和截止日期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为准,以公司根据本协议规定在任何证书中所作陈述的准确性为准,以公司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为准,并以下列附加条件为准:
(a)最终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补充文件已按照第424(b)条规定的方式和期限提交;本协议第5(b)条设想的最终条款清单,以及公司根据该法第433(d)条规定须提交的任何其他材料,应已在第433条规则为此类提交规定的适用期限内向委员会提交;不得发布暂停注册声明或任何反对使用该声明的通知的有效性的停止令,也不得为此目的提起或威胁进行任何程序。
(b)公司应已要求并促使公司外部大律师Gibson,Dunn & Crutcher LLP以该大律师与代表商定的格式向代表提交了日期为截止日期并寄给代表的意见和否定保证函。
(c)公司副总裁兼助理公司秘书Patrick Bombach应以该律师与代表商定的形式向代表提供一份日期为截止日期并发给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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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代表应已从承销商大律师Davis Polk & Wardwell LLP收到日期为截止日期并寄给代表的意见或意见,内容涉及代表合理要求的证券发行和销售、义齿、登记声明、披露包、最终招股说明书(连同其任何补充)和其他相关事项,而公司应已向该大律师提供他们合理要求的文件,以使他们能够传递该等事项。
(e)公司须已向代表提供一份由公司司库签署、日期为截止日期的公司证明书,大意是该证明书的签署人已仔细研究注册声明、披露资料包、最终招股章程及其任何补充或修订,以及与证券发售有关所使用的每次电子路演,以及本协议,并认为:
(i)本协议所载公司的陈述及保证在截止日期当日及截至当日均属真实及正确,其效力犹如在截止日期作出的一样,且公司已遵从所有协议,并已达成其方面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须履行或达成的所有条件;
(ii)没有发出暂停注册声明或任何反对使用该声明的通知的有效性的停止令,亦没有为此目的提起任何法律程序,或据公司所知,威胁;及
(iii)自披露资料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不包括其任何补充)所包括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之日起,除披露资料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不包括其任何补充)中所述或预期的情况外,没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f)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在结束之日,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应以你们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向代表们提供日期为各自交付日期的信函,其中包含通常包含在会计师就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财务报表和某些财务信息向承销商发出的“安慰函”中的类型的报表和信息。
本段(f)内对《最终招股章程》的提述,包括在函件发出之日对其作出的任何补充。
(g)在执行时间之后,或(如更早)在注册说明书(不包括其任何修订)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不包括其任何修订或补充)中提供信息的日期之后,不得有任何(i)股本变动(除非根据于本协议日期存在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发行期权或发行或归属股票奖励或限制性股票单位,或公司在任何已完成的收购中根据“收益”条款发行的任何股份,并且根据公司先前宣布的普通股回购普通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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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授权)或公司的长期债务或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但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规定或预期的情况除外,或(ii)公司股本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的暂停交易或重大限制交易,经代表判断,其影响使得按照注册声明所设想的条款和方式(不包括任何修订)进行发售或交付证券变得不切实际或不可取,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不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
(h)在执行时间之后,不应发生任何降级,也不应就(i)任何有意或可能的降级或(ii)任何审查或可能的变化发出任何通知,但这些审查或可能的变化并不表明任何“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如《交易法》第3(a)(62)节中对该术语的定义)给予公司的任何证券或由公司担保的评级有所改善。
(i)在截止日期前,公司须已向代表提供代表合理要求的进一步资料、证明书及文件。
如果本第6节规定的任何条件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时间内均未得到满足,或者如果上述或本协议其他地方的任何意见和证明在形式和实质上不能令包销商的代表和大律师合理满意,则本协议和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可在代表截止日期或在代表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取消。该等取消通知须以书面或经书面确认的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公司发出。
本第6节要求交付的文件应于截止日在承销商的法律顾问Davis Polk & Wardwell LLP的办公室交付,地址为900 Middlefield Road,Redwood City,California 94063。
7.偿还承保人的费用。如包销商因公司未能或拒绝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或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件而终止本协议,或因任何原因公司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包销商义务的任何条件因公司未能或拒绝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或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件而无法履行,公司同意应要求通过代表分别向承销商偿还其因拟议买卖证券而产生的所有书面的、合理的自付费用(包括其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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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赔偿和贡献。
(a)公司同意就任何和所有损失、索赔、损害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诉讼有关的合理和有文件证明的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i)对登记声明所载的重大事实的任何不实陈述或指称的不实陈述,或因任何遗漏或指称的遗漏而导致的诉讼或程序或所主张的任何索赔),或因任何遗漏或指称的遗漏在其中陈述为作出其中的陈述而必须在其中陈述或必要的重大事实,而不具误导性,或(ii)对披露包(或其任何部分)所载的重大事实的任何不实陈述或指称的不实陈述(连同最终招股章程所载的承销佣金及所得款项净额),任何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如公司已提交或提供任何修订或补充),或因任何遗漏或指称遗漏在其中陈述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而须在其中陈述或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导致,不具误导性,但该等损失、索赔除外,损害或责任是由于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而造成的,该等陈述或遗漏依赖于并符合由包销商通过贵公司以书面向本公司提供的有关任何包销商的信息而明确用于其中,经理解并同意,由任何包销商或代表任何包销商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包括本协议第8(b)节中描述的此类信息。
(b)包销商同意根据该法第15条和《交易法》第20条的含义对公司、其董事、高级职员和控制公司的每个人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其程度与公司对包销商的上述赔偿相同,但仅限于参考包销商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任何包销商的信息,这些信息明确用于登记声明、披露包(或其任何部分),任何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经了解并同意,任何承销商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由代表各承销商提供的披露包和最终招股章程中的以下信息组成:(i)“承销”标题下的第三段所载信息,(ii)“承销——新发行票据”标题下的第一段第三句,以及(iii)“承销——稳定和空头头寸”标题下的两段。
(c)如有任何诉讼、诉讼、法律程序(包括任何政府或规管调查)、申索或要求须针对任何可依据前两款中任何一款寻求赔偿的人提出或主张,则该人(“获弥偿人”)须迅速通知可寻求该等赔偿的人(“获弥偿人”),而获弥偿人有权就该等诉讼、诉讼、法律程序、申索或要求承担所有获弥偿人的抗辩责任,使用获弥偿人合理满意的律师代表获弥偿人及获弥偿人在该程序中可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并须支付该律师与该程序有关的费用及开支。在任何该等法律程序中,任何获弥偿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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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聘请自己的律师,但该律师的费用及开支须由该获弥偿人负担,除非(i)该获弥偿人与该获弥偿人已相互同意相反,(ii)获弥偿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聘请获弥偿人合理满意的大律师,或(iii)任何该等法律程序中的指名当事人(包括任何受牵连的当事人)包括获弥偿人及获弥偿人,而由于他们之间实际或潜在的不同利益,由同一大律师代表双方将是不适当的。据了解,就同一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程序或相关法律程序而言,获弥偿人不得为所有获弥偿人承担多于一间独立律师行(除任何本地大律师外)的费用及开支,而所有该等费用及开支均须于发生时报销。任何该等为包销商、各包销商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联属公司及代理人及包销商的该等控制人均须由代表以书面指定,而任何该等为公司、其董事、高级人员及该等公司控制人均须由公司以书面指定。获弥偿人无须就未经其书面同意而进行的任何法律程序的任何和解承担法律责任,但如经该等同意而达成和解,或如对原告有最终判决,则获弥偿人同意就任何因该等和解或判决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向任何获弥偿人作出赔偿。任何获弥偿人未经获弥偿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任何获弥偿人是或可能是有关的一方,而该获弥偿人本可根据本协议寻求弥偿的任何待决或受威胁的法律程序达成任何和解,除非该和解包括无条件免除该获弥偿人对作为该法律程序标的的申索的所有法律责任,而条款是该获弥偿人合理满意的。
(d)如本条第8款第1款及第2款所规定的弥偿对获弥偿人而言不可获得或就其中所提述的任何损失、申索、损害赔偿或法律责任而言不足,则根据该款的每名获弥偿人,以代替根据该款向该获弥偿人作出弥偿,须按适当比例分摊该获弥偿人因该等损失、申索、损害赔偿或法律责任(i)而已支付或应付的款额,以反映公司及包销商一方面所获得的相对利益,另一方面,如果适用法律不允许上述第(i)条提供的分配,则从发行证券或(ii)起,以适当的比例不仅反映上述第(i)条提及的相对利益,而且还反映公司的相对过错,一方面,另一方面,与导致此类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的陈述或遗漏有关,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衡平法考虑。公司和承销商分别获得的相对利益,视同公司获得的发行该证券所得款项净额(扣除费用前)和承销商获得的折扣及佣金总额占该证券发行总价的比例相同。公司与包销商的相对过失,除其他外,须参考(其中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对重大事实的遗漏或指称不陈述是否与公司或包销商提供的信息以及当事人纠正或阻止该等陈述或遗漏的相对意图、知情、获取信息和机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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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与承保人同意,如依据本条第8款以按比例分配或任何其他分配方法厘定供款,而该方法并不考虑本条第8款(d)段所提述的衡平性考虑,则不属公正及衡平性。获弥偿人因本条第8款(d)项所提述的损失、申索、损害赔偿及法律责任而支付或须支付的款额,须当作包括该获弥偿人因调查或抗辩任何该等诉讼或申索而招致的任何法律或其他开支,但以符合上述限制为限。尽管有本条第8款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包销商提供超过其所购买的证券的报价总额超过包销商因该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不作为或指称不作为而被要求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的金额的任何金额。任何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在该法第11(f)条的含义内)均无权从任何未犯此类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那里获得贡献。
(f)本条第8款规定的补救办法不是排他性的,不应限制任何受弥偿方在法律上或公平上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补救办法。
9.承销商违约。如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承销商未能购买和支付该承销商或承销商根据本协议约定购买的任何证券,且该未能购买构成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违约,余下的包销商须分别承担承购及支付(按附表II所列与其名称相对的证券本金金额占所有余下包销商名称相对的证券本金总额的比例)违约包销商或包销商同意但未能购买的证券的义务;但条件是,如违约承销商或承销商同意但未能购买的证券本金总额超过本协议附表二所列证券本金总额的10%,且未能在该违约后36小时内作出令承销商和公司满意的购买该证券的安排,则其余承销商有权购买该证券的全部,但不承担任何购买该证券的义务,且该等非违约承销商未购买全部证券的,本协议将终止,不对任何未违约的承销商或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如任何包销商出现本条第9条所列的失责,则截止日期须延后一段由代表及公司决定的期间,不超过五个营业日,以便在注册报表、披露资料包及最后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文件或安排中作出所需的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除任何违约承销商对公司和任何非违约承销商因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如有)。本协议中使用的“承销商”一词,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就本协议的所有目的而言,包括根据本条第9款购买违约承销商同意但未能购买的证券的未在承销协议中列出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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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终止。本协议可由代表以绝对酌情权终止,在交付和支付证券之前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如果在此类交付和支付之前的任何时间(i)交易一般应已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由(视情况而定)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暂停或受到实质性限制,(ii)公司的任何证券或由其担保的任何证券应已在任何交易所或任何场外市场暂停交易,(iii)联邦或纽约州当局应已宣布全面暂停在纽约的商业银行活动,或(iv)应已发生任何敌对行动的爆发或升级,或美国金融市场的任何变化,或任何经代表们判断是重大和不利的灾难或危机,且经代表们判断,使得按照本协议的设想进行证券的发行或交付变得不可行或不可取,披露包或最终招股说明书(不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
11.为生存而作出的申述和赔偿。本协议所载或依据本协议订立的公司或其高级人员及包销商各自的协议、陈述、保证、赔偿及其他声明将保持完全有效,不论任何包销商或公司或代表其进行的任何调查或本协议第8条所指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代理人或控制人进行的任何调查,并将在交付和支付证券后继续有效。本协议第7、8、16条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仍有效。
12.通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信均为书面形式,仅在收到后生效,如果发送给代表,则将通过邮寄、交付、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送至(v)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388 Greenwich Street,New York,NY 10013,收件人:总法律顾问,传真:646-291-1469,(w)J.P. Morgan Securities LLC,270 Park Avenue,New York,NY 10017,收件人:Investment Grade Syndicate Desk,传真:(212)834-6081,(x)BARCLAYS CAPITAL INC.,745 Seventh Avenue,New York,New York 10019,收件人:Syndicate Registration(传真:(646)834-8133),(y)BoFA Securities,Inc.,114 West 47th Street NY8-114-07-01,New关注:High Grade Transaction Management/Legal,传真:(212)901-7881,和(z)德意志银行 Securities Inc.,1 Columbus Circle,New York,New York 10019,关注:Debt Capital Markets Syndicate,并附一份副本给总法律顾问,(dbcapmarkets.gcnotices@list.db.com);或者,如果发送给公司,将被邮寄、递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英特尔公司,2200 Mission College Boulevard,Santa Clara,California 95054,关注:财务主管(电子邮件:ustreasurycash@intel.com)。
13.继任者。本协议将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任者以及本协议第8节中提及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代理人和控制人有利,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任何其他人将不享有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本协议中明示或提及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或不应被解释为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载任何条款或就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载任何条款给予任何其他人、商号或公司任何法律或衡平法权利、补救或索赔。任何向承销商购买证券的人,不得仅因其购买而被视为接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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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整合。本协议取代公司与承销商或其中任何一方之前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所有协议和谅解(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15.适用法律。本协议将受适用于在纽约州内订立和将要履行的合同的纽约州法律管辖和解释。
16.放弃陪审团审判。本协议双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17.同行。本协议可由任意数目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构成原件,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的交付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包括任何符合不时修订的《纽约电子签名和记录法》(N.Y. State Tech. § 301-309)或其他适用法律的电子签名)或其他传输方式进行,且双方同意,如此交付的任何对应方应被视为已妥为有效交付,并对所有目的均有效有效。
18.标题。本文所使用的断面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的施工。
19.承认美国特别决议制度。
(a)如果作为涵盖实体的任何承销商成为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程序的主体,则从该承销商处转移的本协议,以及本协议中或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任何利益和义务,将具有与如果本协议以及任何此类利益和义务受美国或美国某州法律管辖,则该转移在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有效性相同的效力。
(b)如果任何作为所涵盖实体或该承销商的BHC法案关联公司的承销商成为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程序的主体,则允许根据本协议对该承销商行使的默认权利的行使范围不超过如果本协议受美国法律或美国某州法律管辖,则根据美国特别决议制度可行使的该等默认权利的范围。
就本第19条而言:“BHC Act Affiliate”具有《12 U.S.C. § 1841(k)》中“Affiliate”一词所赋予的含义,并应按照该术语进行解释。“涵盖实体”是指以下任一情形:(i)“涵盖实体”,该术语在12 C.F.R. § 252.82(b)中定义并按照其解释;(ii)“涵盖银行”,因为该术语在12 C.F.R. § 47.3(b)中定义并按照其解释;或(iii)“涵盖FSI”,该术语在12 C.F.R. § 382.2(b)中定义并按照其解释。“违约权”具有在12 C.F.R. § § 252.81、47.2或382.1(如适用)中赋予该词的含义,并应按照该含义进行解释。“美国特别决议制度”是指(i)《联邦存款保险法》及其下颁布的法规和(ii)《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标题II及其下颁布的法规中的每一项。
18
20.英国纾困立法。尽管并排除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包销商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谅解,公司承认并接受根据本协议产生的英国保释责任可能受相关英国决议机构行使英国保释权的约束,并承认、接受并同意受以下约束:
(a)相关英国解决机构就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对公司的任何英国保释责任行使英国保释权的影响,(但不限于)可能包括并导致以下任何一项或其某种组合:
(i)减少全部或部分英国保释责任或应就其支付的未偿还款项;
(ii)将英国保释责任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股份、其他证券或包销商或另一人的其他义务,以及向发行人发行或授予该等股份、证券或义务;
(iii)取消英国保释责任;及/或
(iv)修订或更改任何利息(如适用)、到期日或任何款项到期的日期,包括暂停支付一段临时期间;及
(b)本协议条款的变更,如英国相关决议当局认为有必要,以使英国相关决议当局行使英国保释权生效。
为本条第20款的目的:
“英国纾困立法”是指《2009年英国银行法》第一部分以及适用于英国的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涉及解决不健全或倒闭的银行、投资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或其关联公司(通过清算、管理或其他破产程序除外)。
“英国保释权”是指根据英国保释法,有权取消、转让或稀释作为银行或投资公司或银行或投资公司的关联公司的人所发行的股份,取消、减少、修改或更改该人的负债或产生该负债的任何合同或文书的形式,将该负债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该人或任何其他人的股份、证券或义务,规定任何该等合约或文书的效力犹如已根据该合约或文书行使权利以中止与该责任有关的任何义务。
19
“英国保释金责任”是指一种可能被行使英国保释权的负债。
21.金融服务和市场认可(金融机构决议)条例2024。尽管本协议或各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安排或谅解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不包括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但本协议的每一方均同意,根据《FSM条例》第33条,受以下约束:
(a)《FSM法》第92条;和
(b)MAS根据《FSM法》第93条就符合条件的相关金融机构或其与本协议有关的子公司而根据《FSM条例》要求的范围内暂停行使本协议中的任何终止权。本第21条应根据《FSM条例》和《FSM法案》予以解释。
就本第21条而言:
“FSM法案”是指新加坡《2022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
“FSM条例”是指新加坡《金融服务和市场(金融机构的决议)条例2024》。
“MAS”是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合格的相关金融机构”是指根据《FSM法》第52(1)条在新加坡注册成立并向其发出指示的银行。
“终止权”应具有《FSM法》第91条规定的含义。
22.定义。以下术语,在本协议中使用时,应具有所示含义。
“法案”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以及根据该法案颁布的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
“基招股说明书”是指在执行时登记说明中所载的上述第1(a)款所指的基招股说明书。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一天或法律授权或有义务在纽约市关闭的银行机构或信托公司的一天。
“佣金”是指证券交易委员会。
20
“披露包”是指(i)在执行时间之前最近使用的初步招股说明书,(ii)本协议附表III中确定的发行人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以及(iii)本协议各方应在下文以书面明确同意视为披露包的一部分的任何其他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
“生效日期”是指注册声明及其任何生效后修订或修订生效或生效的每个日期和时间。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
“执行时间”是指本协议由双方签署并交付的日期和时间。
“最终招股说明书”是指在执行时间之后根据第424(b)条首次提交的与证券有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连同基本招股说明书。
“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是指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定义见第405条。
“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是指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定义见第433条。
“初步招股章程”是指在提交最终招股章程之前使用的对上述第1(a)段所指的基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连同基本招股章程。
“注册声明”系指上文第1(a)段中提及的自动注册声明,包括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并根据规则430B被视为此类注册声明一部分的与证券有关的证物和财务报表以及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并在每个生效日期进行了修订,如果其任何生效后修订在截止日期之前生效,也应指经如此修订的此类注册声明。
“第158条规则”、“第163条规则”、“第164条规则”、“第172条规则”、“第405条规则”、“第415条规则”、“第424条规则”、“第430B条规则”和“第433条规则”是指该法下的此类规则。
“信托契约法案”是指经修订的1939年《信托契约法案》以及根据该法案颁布的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
“知名经验丰富的发行人”是指规则405中定义的知名经验丰富的发行人。
21
如前述内容符合贵公司对我们协议的理解,请签署并将随附的副本交还给我们,据此本函和贵公司的接受将代表公司与几家承销商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英特尔公司 | ||
| 签名: | /s/约翰·皮策 |
|
| 姓名: | 约翰·皮策 | |
| 职位: | 司库 | |
【承销协议签署页】
上述协议为
特此确认并接受
截至指定日期
将我安排在此。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BARCLAYS CAPITAL INC.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 签名: |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 |
| 签名: | /s/Adam D. Bordner |
|
| 姓名:Adam D. Bordner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 | ||
| 签名: |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名: | /s/罗伯特·博塔梅迪 |
|
| 姓名:Robert Bottamedi | ||
| 职务:执行董事 | ||
| 签名: | BARCLAYS CAPITAL INC. | |
| 签名: | /s/马特·甘农 |
|
| 姓名:马特·甘农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 | ||
| 签名: |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 | |
| 签名: | /s/Cody Kiechle |
|
| 姓名:Cody Kiechle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 | ||
【承销协议签署页】
| 签名: |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 |
| 签名: | /s/John Han |
|
| 姓名:John Han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 | ||
| 签名: |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 |
| 签名: | /s/Ritu Ketkar |
|
| 姓名:Ritu Ketkar | ||
| 职称:董事总经理 | ||
为自己和对方
几家承销商,如果有的话,
附表II所列的
上述协议。
【承销协议签署页】
附表一
2026年4月27日包销协议
登记声明第333-292925号
| 代表: |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 |
|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BARCLAYS CAPITAL INC. | ||
|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 | ||
|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
证券名称、购买价格及说明:
| 证券: | ||
| 2031年到期的4.650%票据 | ||
| 拟购买证券: | 2031年到期的4.650%票据 | |
| 本金总额: | $1,000,000,000 | |
| 采购价格: | 证券本金额的99.660%,另加应计利息(如有),由2026年4月30日起 | |
| 成熟度: | 2031年6月1日 | |
| 利率: | 年利率4.650%,自2026年4月30日起计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12月1日开始的6月1日及12月1日 | |
| make-whole spread: | 2031年5月1日之前的任何赎回,国债加15个基点 | |
| 票面价值: | 2031年5月1日或之后 | |
| 2033年到期5.000%票据 | ||
| 拟购买证券: | 2033年到期5.000%票据 | |
| 本金总额: | $1,000,000,000 | |
| 采购价格: | 证券本金额的99.785%,加上自2026年4月30日起的应计利息(如有) | |
| 成熟度: | 2033年8月15日 | |
| 利率: | 年息5.000%,自2026年4月30日起计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8月15日开始的2月15日和8月15日 | |
| make-whole spread: | 2033年6月15日之前的任何赎回,国债加15个基点 | |
| 票面价值: | 2033年6月15日或之后 | |
| 2036年到期5.300%票据 | ||
| 拟购买证券: | 2036年到期5.300%票据 | |
| 本金总额: | $2,250,000,000 | |
| 采购价格: | 证券本金的99.520%,加上应计利息(如有),由2026年4月30日起 | |
| 成熟度: | 2036年5月15日 | |
| 利率: | 年息5.300%,自2026年4月30日起计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11月15日开始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 | |
| make-whole spread: | 国债加15个基点,用于2036年2月15日之前的任何赎回 | |
| 票面价值: | 2036年2月15日或之后 | |
| 2056年到期的6.125%票据 | ||
| 拟购买证券: | 2056年到期的6.125%票据 | |
| 本金总额: | $1,750,000,000 | |
| 采购价格: | 证券本金的99.282%,加上自2026年4月30日起的应计利息(如有) | |
| 成熟度: | 2056年5月15日 | |
| 利率: | 年利率6.125%,自2026年4月30日起计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11月15日开始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 | |
| make-whole spread: | 美国国债加20个基点,用于2055年11月15日之前的任何赎回 | |
| 票面价值: | 2055年11月15日或之后 | |
| 2066年到期的6.200%票据 | ||
| 拟购买证券: | 2066年到期的6.200%票据 | |
| 本金总额: | $500,000,000 | |
| 采购价格: | 证券本金的98.893%,另加应计利息(如有),由2026年4月30日起 | |
| 成熟度: | 2066年5月15日 | |
| 利率: | 年利率6.200%,自2026年4月30日起计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11月15日开始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 | |
| make-whole spread: | 2065年11月15日之前的任何赎回,美国国债加20个基点 | |
| 票面价值: | 2065年11月15日或之后 | |
闭幕日期、时间和地点:太平洋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7时通过电话会议闭幕。
发售类型:不延迟
第5(i)条所指的公司可在未经代表同意的情况下要约或出售由公司发行或担保的债务证券的日期:截止日期后的营业日。
附表二
| 承销商 |
本金金额 4.650%高级 2031年到期票据 被购买 |
本金金额 5.000%高级 2033年到期票据 被购买 |
本金金额 5.300%高级 2036年到期票据 被购买 |
本金金额 6.125%高级 2056年到期票据 被购买 |
校长 金额 6.200%高级 2066年到期票据 拟购买 |
|||||||||||||||
|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
$ | 200,000,000 | $ | 200,000,000 | $ | 450,000,000 | $ | 350,000,000 | $ | 100,000,000 | ||||||||||
|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200,000,000 | $ | 200,000,000 | $ | 450,000,000 | $ | 350,000,000 | $ | 100,000,000 | ||||||||||
| BARCLAYS CAPITAL INC. |
$ | 93,800,000 | $ | 93,800,000 | $ | 211,050,000 | $ | 164,150,000 | $ | 46,900,000 | ||||||||||
|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 |
$ | 93,800,000 | $ | 93,800,000 | $ | 211,050,000 | $ | 164,150,000 | $ | 46,900,000 | ||||||||||
|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
$ | 93,800,000 | $ | 93,800,000 | $ | 211,050,000 | $ | 164,150,000 | $ | 46,900,000 | ||||||||||
| 高盛 Sachs & Co. LLC |
$ | 47,550,000 | $ | 47,550,000 | $ | 106,987,500 | $ | 83,212,500 | $ | 23,775,000 | ||||||||||
| 摩根士丹利 & Co. LLC |
$ | 47,550,000 | $ | 47,550,000 | $ | 106,987,500 | $ | 83,212,500 | $ | 23,775,000 | ||||||||||
| 法国巴黎证券公司。 |
$ | 28,500,000 | $ | 28,500,000 | $ | 64,125,000 | $ | 49,875,000 | $ | 14,250,000 | ||||||||||
| 瑞穗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
$ | 28,500,000 | $ | 28,500,000 | $ | 64,125,000 | $ | 49,875,000 | $ | 14,250,000 | ||||||||||
| 加拿大皇家银行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 | 28,500,000 | $ | 28,500,000 | $ | 64,125,000 | $ | 49,875,000 | $ | 14,250,000 | ||||||||||
| 道明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
$ | 28,500,000 | $ | 28,500,000 | $ | 64,125,000 | $ | 49,875,000 | $ | 14,250,000 | ||||||||||
| 富国银行 Securities,LLC |
$ | 28,500,000 | $ | 28,500,000 | $ | 64,125,000 | $ | 49,875,000 | $ | 14,250,000 | ||||||||||
| 德国商业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 | 11,000,000 | $ | 11,000,000 | $ | 24,750,000 | $ | 19,250,000 | $ | 5,500,000 | ||||||||||
| 法国农业信贷证券(美国)公司。 |
$ | 11,000,000 | $ | 11,000,000 | $ | 24,750,000 | $ | 19,250,000 | $ | 5,500,000 | ||||||||||
| 工行标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1,000,000 | $ | 11,000,000 | $ | 24,750,000 | $ | 19,250,000 | $ | 5,500,000 | ||||||||||
| NatWest Markets Securities Inc。 |
$ | 11,000,000 | $ | 11,000,000 | $ | 24,750,000 | $ | 19,250,000 | $ | 5,500,000 | ||||||||||
| 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1,000,000 | $ | 11,000,000 | $ | 24,750,000 | $ | 19,250,000 | $ | 5,500,000 | ||||||||||
| 渣打银行 |
$ | 11,000,000 | $ | 11,000,000 | $ | 24,750,000 | $ | 19,250,000 | $ | 5,500,000 | ||||||||||
| Academy Securities,Inc。 |
$ | 5,000,000 | $ | 5,000,000 | $ | 11,250,000 | $ | 8,750,000 | $ | 2,500,000 | ||||||||||
| Loop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 | 5,000,000 | $ | 5,000,000 | $ | 11,250,000 | $ | 8,750,000 | $ | 2,500,000 | ||||||||||
| Siebert 威廉姆斯 Shank & Co.,LLC |
$ | 5,000,000 | $ | 5,000,000 | $ | 11,250,000 | $ | 8,750,000 | $ | 2,500,000 | ||||||||||
| 合计 |
$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2,250,000,000 | $ | 1,750,000,000 | $ | 500,000,000 | ||||||||||
|
|
|
|
|
|
|
|
|
|
|
|||||||||||
附表三
A.披露包中包含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时间表:
| • | 与证券有关的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的定价条款表。 |
B.未包括在披露包中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的时间表:
| • | 没有。 |
1
附表四
根据第433条规则提交
注册号:333-292925
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章程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
有关2026年4月27日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本发行人自由书写招股说明书正在提交中,以更正于2026年4月27日由英特尔公司提交的发行人自由书写招股说明书中2056年到期的6.125%优先票据(“2056票据”)的发售规模。唯一的变化是将2056年票据的发行规模更正为1,750,000,000美元。以下信息在其他方面不变。
| 条款清单 | ||
| 2026年4月27日 | ||
| 发行人: | 英特尔公司 | |
| 评级*: | 【故意省略】 | |
| 安全类型: | SEC注册 | |
| 交易日期: | 2026年4月27日 | |
| 预计结算日期**: | 2026年4月30日(T + 3日) | |
| 所得款项用途: | 偿还与我们从Apollo管理的基金和关联公司回购其在我们拥有多数股权和合并的联合投资实体中49%少数股权相关的过桥贷款,这些权益与我们在爱尔兰的晶圆制造厂的工厂产出相关的权利。 | |
| 2031年到期的4.650%优先票据 | ||
| 尺寸: | $1,000,000,000 | |
| 到期日: | 2031年6月1日 | |
| 优惠券: | 4.650%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12月1日开始的6月1日及12月1日 | |
| 价格公开: | 本金额的99.780%,另加自2026年4月30日起的应计利息(如有) | |
| 基准财政部: | 2031年3月31日到期的UST 3.875% | |
| 基准国债价格/收益率: | 99-21+/3.948% | |
| 波及基准国债: | + 75个基点 | |
| 产量: | 4.698% | |
| make-whole call: | 2031年5月1日之前的任何赎回T + 15个基点 | |
| 票面价值: | 2031年5月1日或之后 | |
| CUSIP/ISIN: | 458140CQ1/US458140CQ17 | |
| 2033年到期5.000%优先票据 | ||
| 尺寸: | $1,000,000,000 | |
| 到期日: | 2033年8月15日 | |
| 优惠券: | 5.000%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8月15日开始的2月15日和8月15日 | |
2
| 价格公开: | 本金额的99.935%,另加自2026年4月30日起的应计利息(如有) | |
| 基准财政部: | 2033年3月31日到期的UST 4.250% | |
| 基准国债价格/收益率: | 100-22+/4.132% | |
| 波及基准国债: | + 88个基点 | |
| 产量: | 5.012% | |
| make-whole call: | 2033年6月15日之前的任何赎回T + 15个基点 | |
| 票面价值: | 2033年6月15日或之后 | |
| CUSIP/ISIN: | 458140CR9/US458140CR99 | |
| 2036年到期的5.300%优先票据 | ||
| 尺寸: | $2,250,000,000 | |
| 到期日: | 2036年5月15日 | |
| 优惠券: | 5.300%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11月15日开始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 | |
| 价格公开: | 本金额的99.7 20%,另加自2026年4月30日起的应计利息(如有) | |
| 基准财政部: | UST 4.125%,2036年2月15日到期 | |
| 基准国债价格/收益率: | 98-10+/4.336% | |
| 波及基准国债: | + 100个基点 | |
| 产量: | 5.336% | |
| make-whole call: | 2036年2月15日之前的任何赎回T + 15个基点 | |
| 票面价值: | 2036年2月15日或之后 | |
| CUSIP/ISIN: | 458140CS7/US458140CS72 | |
| 2056年到期的6.125%优先票据 | ||
| 尺寸: | $1,750,000,000 | |
| 到期日: | 2056年5月15日 | |
| 优惠券: | 6.125%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11月15日开始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 | |
| 价格公开: | 本金额的99.682%,另加自2026年4月30日起的应计利息(如有) | |
| 基准财政部: | 2055年11月15日到期的UST 4.625% | |
| 基准国债价格/收益率: | 95-00+/4.948% | |
| 波及基准国债: | + 120个基点 | |
| 产量: | 6.148% | |
| make-whole call: | 2055年11月15日前任何赎回T + 20个基点 | |
| 票面价值: | 2055年11月15日或之后 | |
| CUSIP/ISIN: | 458140CU2/US458140CU29 | |
| 2066年到期的6.200%优先票据 | ||
| 尺寸: | $500,000,000 | |
| 到期日: | 2066年5月15日 | |
| 优惠券: | 6.200% | |
| 付息日期: | 2026年11月15日开始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 | |
| 价格公开: | 本金额的99.293%,另加自2026年4月30日起的应计利息(如有) | |
| 基准财政部: | 2055年11月15日到期的UST 4.625% | |
2
| 基准国债价格/收益率: | 95-00+/4.948% | |
| 波及基准国债: | + 130个基点 | |
| 产量: | 6.248% | |
| make-whole call: | 2065年11月15日之前的任何赎回T + 20个基点 | |
| 票面价值: | 2065年11月15日或之后 | |
| CUSIP/ISIN: | 458140CV0/US458140CV02 | |
| 联合账簿管理人: |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 |
|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BARCLAYS CAPITAL INC. | ||
|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 | ||
| 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 | ||
| 高盛 Sachs & Co. LLC | ||
| 摩根士丹利 & Co. LLC | ||
| 联席经理: | 法国巴黎证券公司。 | |
| 瑞穗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 ||
| 加拿大皇家银行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
| 道明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 ||
| 富国银行 Securities,LLC | ||
| 德国商业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国农业信贷证券(美国)公司。 | ||
| 工行标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NatWest Markets Securities Inc。 | ||
| 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渣打银行 | ||
| Academy Securities,Inc。 | ||
| Loop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
| Siebert 威廉姆斯 Shank & Co.,LLC | ||
| * | 证券评级不是买入、卖出或持有证券的建议,随时可能被修改或撤回。 |
| ** |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c6-1条规则,二级市场的交易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结算,除非交易各方另有明确约定。因此,由于票据最初将在T + 3结算,因此希望在结算日期前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交易票据的购买者将被要求指定替代结算安排,以防止结算失败。希望在交付前一个工作日之前交易票据的购买者应就此咨询其顾问。 |
| *** | 根据《美国银行控股公司法》,ICBC Standard Bank PLC的美国证券交易受到限制,不得承销、认购、同意购买或促使购买者购买在美国发售或出售的票据。据此,ICBC Standard Bank PLC没有义务、也不应包销、认购、同意购买或促使购买者购买可能由其他承销商在美国发售或出售的票据。ICBC Standard Bank PLC应仅在美国境外发售和出售构成其配股部分的票据。 |
| **** | 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的证券交易受到限制,不会包销、认购、同意购买或促使购买者购买在美国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因此,华侨银行没有义务、也不应包销、认购、同意购买或促使购买者购买可能由其他承销商在美国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华侨银行应仅在美国境外发售和出售构成其配股部分的证券。 |
3
发行人已就本通讯所涉及的发售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注册声明(包括招股说明书)和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在您投资之前,您应该阅读该注册声明中的招股说明书、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及发行人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以获得有关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更完整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SEC网站www.sec.gov上的EDGAR免费获得这些文件。或者,发行人、任何承销商或任何参与此次发行的交易商将安排向您发送招股说明书和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如果您要求,请致电(i)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免费电话)+ 1-800-831-9146,(ii)J.P. Morgan Securities LLC(电话:+ 1-212-834-4533,(iii)丨巴克莱资本公司(免费电话)+ 1-888-603-5847,(iv)美国银行证券公司(免费电话)+ 1-800-294-1322;或(v)德意志银行 Securities Inc.,电话:+ 1-800-503-4611。
4
附表五
公司重要子公司名单
| 公司重要子公司 |
公司所在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
|
| 英特尔国际有限公司。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
| 英特尔资本公司 | 美国特拉华州 | |
| 英特尔海外融资公司 | 美国特拉华州 | |
| Mission College Investments Ltd。 | 开曼群岛 | |
| 英特尔美洲公司。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
| 英特尔爱尔兰控股(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 美国特拉华州 | |
| 英特尔技术(美国),LP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
| 英特尔 Ignite IV 1 LLC | 美国特拉华州 | |
| Componentes 英特尔 de Costa Rica,S.R.L。 | 哥斯达黎加 | |
| Grange Newco LLC | 开曼群岛 | |
| 英特尔 Benelux B.V。 | 荷兰 | |
| 英特尔控股有限公司B.V。 | 荷兰 | |
| 英特尔 Finance B.V。 | 荷兰 | |
| 英特尔公司(英国)有限公司 | 英国 | |
| 英特尔技术公司。 | 美国特拉华州 | |
| 英特尔爱尔兰有限公司 | 开曼群岛 | |
| 英特尔电子有限公司。 | 以色列 | |
| Mobileye Global Inc. | 美国特拉华州 | |
| 汉普顿收购有限公司 | 以色列 | |
| 英特尔以色列(74)有限公司 | 以色列 | |
| 英特尔 Semi导体有限公司。 | 以色列 | |
| 英特尔 Kabushiki Kaisha | 日本 | |
| 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 | 中国 | |
| 英特尔技术私人有限公司。贝哈德 | 马来西亚 | |
| 英特尔 Semiconductor(US)LLC | 美国特拉华州 | |
| 英特尔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
| 英特尔产品越南有限公司。 | 越南 | |
|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 | |
| 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 | 中国 | |
| 亚利桑那州晶圆厂有限责任公司 | 美国特拉华州 | |
| 亚利桑那州晶圆厂控股公司。 | 美国特拉华州 | |
| 英特尔中国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