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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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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provisionnotice.htm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或“交易所”)特此通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其打算根据规则12d2-2(b)的规定,于2024年5月10日将乐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全部类别的美国存托股票(每股代表1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ADS”))从交易所上市和登记中移除,因为交易所认为,美国存托凭证已不再适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继续上市和交易。由于该公司在30个交易日期间的总市值低于5000万美元,股东权益低于5000万美元,交易所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802.01B节达成了将该公司ADS摘牌的决定。NYSE Regulation根据《NYSE上市公司手册》第802.03节达成了将公司ADS摘牌的决定,因为该公司提交的业务计划没有证明有能力按照《NYSE上市公司手册》第802.03节的要求在交易所发出通知后的18个月内恢复符合持续上市标准。2024年4月11日,交易所确定公司ADS暂停交易,并指示准备并向证监会提交这份将ADS从纽交所上市登记的申请。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函件通知。根据上述授权,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并登载于本所网站的有关建议摘牌的新闻稿。美国存托股于2024年4月11日收市时暂停买卖。该公司有权就将ADS摘牌的决定向交易所董事会的一个委员会(“委员会”)提出上诉,条件是该公司在收到摘牌决定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秘书提交了此类审查的书面请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此类请求。因此,SEC规则12d2-2(b)下提交本申请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