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2
对信函协议的修正
本《信函协议》修正案(本《修正案》)是由(i)Copley Acquisition Corp,一家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或“SPAC”),(ii)Copley Acquisition Sponsors,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iii)[ Ignite Holdings,Inc. ],一家特拉华州公司(“Pubco”),(iv)Ignite Proteomics,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以及(v)下列签署人之间作出并订立,他们各自为公司董事会和/或管理团队成员,根据信函协议(定义见下文)的条款,他们与适用公司证券的保荐人和其他受让方一起被称为“内幕人士”。此处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原始信函协议(定义见下文)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各自含义(如果原始信函协议中未定义此类术语,则在业务合并协议(定义见下文)中)。
简历
鉴于公司、保荐人及以下签署的其他内幕人士是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的特定函件协议(“原始函件协议”及经本修订修订的“函件协议”)的订约方,据此,除其他事项外,保荐人及以下签署的内幕人士同意(i)放弃其就完成拟议业务合并可能拥有的普通股的赎回权,(ii)放弃其就其创始人股份从信托账户清算分配的权利(尽管他们将有权就任何发售股份从信托账户清算分配),(iii)将其拥有的任何普通股投票赞成公司寻求批准的任何拟议业务合并,以及(iv)有关创始人股份、私募认股权证和营运资金认股权证(以及此类私募认股权证和营运资金认股权证的基础普通股)的某些转让限制;
然而,于本协议日期或前后,公司、目标公司Pubco、[ Ignite Merger Sub I Inc. ]、一家特拉华州公司(“SPAC Merger Sub”)及[ Ignite Merger Sub II LLC ]、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及Pubco的全资附属公司(“Company Merger Sub”)及其其他订约方订立该若干业务合并协议(“业务合并协议”);
鉴于根据业务合并协议,除其他事项外,SPAC应继续离开开曼群岛并进入特拉华州,以便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法案”)和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的适用条款转换为并成为特拉华州公司,并在业务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完成后(“交割”):(a)SPAC合并子公司将与SPAC合并并并入SPAC,随着SPAC继续作为存续实体(“SPAC合并”),SPAC在紧接SPAC合并生效时间之前的每份已发行和未偿还的证券将不再未偿还,并应自动取消,以换取向其持有人发行实质上等同的Pubco证券;(b)公司合并子公司将与目标公司合并并并入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继续作为存续实体(“公司合并”,连同SPAC合并,“合并”)以及目标公司在紧接公司合并生效时间之前的每份已发行和未偿还的证券将不再未偿还,并应自动注销,以换取向其持有人发行Pubco普通股股份;以及(c)由于合并,SPAC和目标公司将成为Pubco的全资子公司,而Pubco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所有这些均符合DGCL和该法案的适用条款;
然而,双方希望修订原始信函协议(i)增加Pubco和目标公司为信函协议的订约方,(ii)修订条款以反映业务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发行Pubco普通股和Pubco认股权证的股份以分别换取公司的普通股和认股权证,以及(iii)修订原始协议第5节中规定的锁定条款;和
然而,根据原始信函协议第13条,经各内幕人士、保荐人及公司书面同意,可修订原始信函协议。
现在,因此,考虑到前提和在此作出的相互承诺,并考虑到在此所载的陈述、保证和契诺,并打算在此受到法律约束,双方同意如下:
1.新增Pubco及目标公司为信函协议的订约方。各方特此同意将Pubco和目标公司添加为信函协议的各方。各方进一步同意,自交割起及之后,(i)公司在信函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并在此被转让和转授给Pubco,如同其是原始的“公司”方一样;以及(ii)根据信函协议对公司的所有提及与交割起及之后的期间有关,应改为对Pubco的提及。通过执行本修正案,Pubco特此同意自交易结束之日起及之后,受并受经本修正案修订的信函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就好像它是交易的原始“公司”方一样。
2.对信函协议的修订。各方特此同意对《信函协议》进行以下修订:
(a)本修订中定义的术语,包括但不限于本修订的序言和陈述,以及通过引用从业务合并协议中并入的定义,现将其添加到信函协议中,如同它们在其中阐述一样。
(b)各方特此同意,(i)信函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发售股份”、“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普通股”和“创始人股份”应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此类证券将在合并中转换成的任何和所有Pubco普通股股份,以及(ii)术语“私募认股权证”和“营运资金认股权证”应包括但不限于此类证券将在合并中转换成的任何和所有Pubco私人认股权证。双方进一步同意,自交割后,信函协议中任何提及“私募认股权证”和“营运资金认股权证”的条款将转而提及Pubco私人认股权证(以及Pubco或任何继承实体为对价或交换任何此类认股权证而发行的任何认股权证)。
(c)自结束时起生效,现将原信函协议第5(a)节全部删除,改为:
“(a)任何创始人股份或在创始人股份转换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创始人股份锁定期”),直至(i)企业合并完成后的90天(以较早者为准);或(ii)公司在初始企业合并后完成清算、合并、换股、重组或其他类似交易,导致公司所有股东有权以其普通股换取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的日期(“创始人股份锁定期”);及”
2
3.有效性。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规定,本修正案应于交易结束时生效。若业务合并协议在交割前根据其条款终止,则本修正案及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自动终止,不再具有效力或影响。
4.杂项。除本修订明文规定外,原始信函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现在并将继续完全有效,其条款和条件均受其中规定的限制。本修订不直接或因暗示而构成对原始信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订或放弃,或任何其他权利、补救、权力或特权的任何一方,除非在此明确规定。原函件协议中对函件协议的任何提述或与之相关订立或发出的任何其他协议、文件、文书或证书,以下均指经本修订修订的函件协议(或作为函件协议可根据其条款和本协议进一步修订或修改)。本修正案的条款应以与原始信函协议的规定一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第13条,受其管辖、强制执行以及解释和解释。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面如下}
3
作为证明,本协议的每一方已签署或已安排由其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从而在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正式授权本修正案。
| 真诚的, | ||
| 科普利收购赞助商有限责任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科普利收购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IGNITE HOLDINGS,INC。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IGNITE ProTEOMICS,LLC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修订信函协议的签署页}
| 姓名: | Francis Chi Yin NG | |
| 姓名: | 赤波堂 | |
| 姓名: | Menghan“Henry”Zhang | |
| 姓名: | 托克李 | |
| 姓名: | Chun Kit Chu | |
| 姓名: | 慈兆观 | |
| 姓名: | 让-巴普蒂斯特·杰布巴里 | |
| 姓名: | 应雪莉·孟 | |
| 姓名: | 丽贝卡·范宁 | |
| 姓名: | 罗伯特·J·惠特西特 | |
{修订信函协议的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