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20-F
| ☐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或(g)条的注册声明 |
或
| ☒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年度报告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
或
| ☐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
或
| ☐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空壳公司报告 |
需要本壳公司报告的事件发生日期:
从__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_月__日的过渡期。
佣金文件号:001-34999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其章程中指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英属维尔京群岛
(公司或组织的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上城路518号17楼200120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华伟
电话:+86(21)6888-8886传真:+86(21)6888-866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上城路518号17楼200120
(公司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号码和地址)
根据该法第12(b)条注册或将要注册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代码 | 在其上注册的每个交易所的名称 |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 | OSN |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
普通股不在美国交易,而是作为存托凭证存放在纽约梅隆银行公司。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三(3)股普通股。
根据该法第12(g)条注册或将要注册的证券:
无
(班级名称)
根据该法第15(d)条有报告义务的证券:
无
(班级名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在外的注册人共有19,791,11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是《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知名经验丰富的发行人。
是不是
如果本报告是年度报告或过渡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无需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提交报告。
是不是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1)在过去12个月内是否已提交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或在较短的时间内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报告),(2)在过去90天内一直受到此类备案要求的约束。
是不是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在过去12个月内(或在要求注册人提交的较短时间内)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ST条例405(本章232.405)要求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这样的文件)。
是不是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大型加速披露公司,加速披露公司,非加速披露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参阅《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披露公司”,“加速披露公司”和“新兴成长公司”的定义。(选中一个):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加速披露公司·非加速披露公司
新兴成长公司
如果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第13(a)条提供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交易法。
◆术语“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已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5U.S.C.7262(b))第404(b)条提交了管理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的报告和证明。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编写或发表审计报告的机构。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使用哪种会计基础来编制本文件中包含的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他
如果针对上一个问题选中了“其他”,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选择遵循的财务报表项目:项目17项目18
如果这是年度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如《交易法》第12b-2条所定义)。是不是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表格20-F年度报告
(美元)
2
第一部分
某些信息
在本20-F表年度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和“Ossen”是指奥盛创新有限公司,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其前身实体及其子公司。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所有对“中国”和“中国”的引用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对“人民币”或“人民币”的引用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所有对“美元”,“美元”和“$”的引用均指美国的法定货币,而对“ADS”的所有引用均指我们的美国存托股票,每只代表一股普通股。本年度报告仅出于方便读者的目的,以指定的汇率将人民币金额翻译为美元。我们不代表本报告中提及的人民币或美元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以任何特定汇率或根本无法转换为美元或人民币(视情况而定)。2021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金买入利率为人民币6.48元兑1.00美元。
前瞻性陈述
就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安全港条款而言,本报告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代表了我们对未来事件的信念,预测和预测。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包括对收益,收入或其他财务项目的任何预测,对未来运营的管理计划,战略和目标的任何陈述,有关拟议的新项目或其他发展,有关未来经济状况或表现的任何陈述,管理层信念,目标,策略,意图和目标的任何陈述,以及上述任何内容所依据的任何假设的陈述。诸如“可能”,“将要”,“应该”,“可能”,“将会”,“预测”,“潜力”,“继续”,“期望”,“预期”,“未来”,“打算”,”,“计划”,“相信”,“估计”和类似表达以及未来时态的陈述均标识前瞻性陈述。
这些陈述必然是主观的,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重要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绩效或成就或行业结果与此类陈述中描述或暗示的任何未来结果,绩效或成就存在重大差异。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前瞻性声明中所述的预期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包括在正确衡量和识别影响我们业务的因素或其可能影响的程度方面,以及与我们的业务战略或业务成功所基于的因素有关的可公开获得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前瞻性陈述不应被视为对未来业绩或结果的保证,也不一定是对是否或何时实现我们的业绩或结果的准确指示。前瞻性陈述是基于做出这些陈述时的可用信息以及管理层当时对未来事件的信念,并且受到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实际业绩或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表达或暗示的内容存在重大差异。可能导致此类差异的重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在“风险因素”,“运营和财务审查与前景”以及本报告其他标题下讨论的因素。
| 项目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顾问的身份 |
不适用。
| 项目2。 | 报价统计及预期时间表 |
不适用。
3
| 项目3。 | 关键信息 |
3.A.选定的财务数据
以下选定的财务信息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说明以及本年度报告其他部分中标题为“运营和财务审查与前景”的部分一起阅读,并通过引用进行限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20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合并收益表数据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均来自本年度报告其他部分中包含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合并收益表数据以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和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不包括在本年度报告中。我们先前任何时期的历史结果不一定表示未来任何时期的预期结果。
| 选定的合并报表 | 2020 | 2019 | 2018 | 2017 | 2016 | |||||||||||||||
| 收入数据 | (已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
| 收入 | $ | 138,577,870 | $ | 138,900,357 | $ | 136,104,867 | $ | 132,375,915 | $ | 117,029,154 | ||||||||||
| 销售商品成本 | 114,855,259 | 116,541,972 | 115,585,803 | 117,721,799 | 100,932,528 | |||||||||||||||
| 毛利 | 23,722,611 | 22,358,385 | 20,519,064 | 14,654,116 | 16,096,626 | |||||||||||||||
| 销售和分销费用 | 380,945 | 357,426 | 327,365 | 598,832 | 734,159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6,958,788 | 6,155,316 | 5,263,914 | 6,002,121 | 6,376,383 | |||||||||||||||
| 总营业费用 | 7,339,733 | 6,512,742 | 5,591,279 | 6,600,953 | 7,110,542 | |||||||||||||||
| 经营收入 | 16,382,878 | 15,845,643 | 14,927,785 | 8,053,163 | 8,986,084 | |||||||||||||||
| 财务费用净额 | (2,861,921 | ) | (2,382,405 | ) | (1,621,486 | ) | (1,610,337 | ) | (2,827,138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75,786 | 297,438 | 208,071 | 147,108 | 90,584 | |||||||||||||||
| 所得税前收入 | 13,596,743 | 13,760,676 | 13,514,370 | 6,589,934 | 6,249,530 | |||||||||||||||
| 所得税 | (1,568,109 | ) | (1,533,794 | ) | (2,129,387 | ) | (691,556 | ) | (926,048 | ) | ||||||||||
| 净收入 | 12,028,634 | 12,226,882 | 11,384,983 | 5,898,378 | 5,323,482 | |||||||||||||||
| 减: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 | 952,771 | 1,137,712 | 1,005,530 | 553,067 | 499,509 | |||||||||||||||
| 归属于控股权益的净收入 | 11,075,863 | 11,089,170 | 10,379,453 | 5,345,311 | 4,823,973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外币换算收益(亏损) | 8,537,550 | (1,744,846 | ) | (6,272,303 | ) | 6,606,207 | (6,975,100 | ) | ||||||||||||
| 其他综合收益总额(亏损) | 8,537,550 | (1,744,846 | ) | (6,272,303 | ) | 6,606,207 | (6,975,100 | ) | ||||||||||||
| 综合收益(亏损) | 19,613,413 | 9,344,324 | 4,107,150 | 11,951,518 | (2,151,127 | ) | ||||||||||||||
| 加权平均流通股 | 19,791,110 | 19,791,110 | 19,791,110 | 19,791,110 | 19,804,164 | |||||||||||||||
| 每股收益* | 0.56 | 0.56 | 0.52 | 0.27 | 0.24 | |||||||||||||||
计算基于可归因于控股权益和已发行加权平均股份的净收入,不包括外币折算收益(亏损)。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2018 | 2017 | 2016 | ||||||||||||||||
| 选定的资产负债表数据 | (已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229,400 | $ | 2,576,677 | $ | 3,444,421 | $ | 950,225 | $ | 217,631 | ||||||||||
| 限制现金 | $ | 7,980,907 | $ | 6,025,718 | $ | 4,070,655 | $ | 7,192,928 | $ | 6,703,242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95,225,155 | 171,199,812 | 155,293,023 | 144,640,849 | 132,259,554 | |||||||||||||||
| 长期资产总额 | 8,080,026 | 6,443,225 | 6,952,888 | 7,878,057 | 8,184,198 | |||||||||||||||
| 总资产 | 203,305,181 | 177,643,037 | 162,245,911 | 152,518,906 | 140,443,752 | |||||||||||||||
| 负债总额 | 52,193,902 | 47,097,942 | 42,182,852 | 37,568,527 | 37,997,958 | |||||||||||||||
| 权益总额 | 151,111,279 | 130,545,095 | 120,063,059 | 114,950,379 | 102,445,794 | |||||||||||||||
| 总负债及权益 | 203,305,181 | 177,643,037 | 162,245,911 | 152,518,906 | 140,443,752 | |||||||||||||||
4
3.B.资本化和债务
不适用。
3.C.发售及所得款项用途的原因
不适用。
3.D.风险因素
对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进行投资涉及高度风险。在决定投资我们的ADS之前,您应仔细考虑以下所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所有其他信息,包括在“前瞻性陈述”和“运营和财务审查与前景”标题下讨论的事项。我们是一家在中国拥有大量业务的控股公司,并受制于在许多方面与美国不同的法律和监管环境。如果以下任何风险,或我们目前无法预见的任何其他风险和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流动性和我们未来的增长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
我们的董事长通过其股票在外汇上市的实体控制着我们很大比例的流通股,并可能对我们公司事务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我们的董事长Liang Tang博士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约65.9%。因此,Liang Tang博士可以对确定提交股东批准的任何公司交易或其他事项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这些事项包括合并、合并、选举董事和其他重要的公司行动。这种由Liang Tang博士控制的股份所有权的集中限制了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导致延迟或阻止第三方获得对我们的控制权。此外,Liang Tang博士控制的大量普通股的销售,或这些销售的前景,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下的“受控公司”,我们可能会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某些豁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Pujiang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Pujiang”)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我们的董事长Liang Tang博士是Pujiang的68.15%的股东兼董事长,通过其全资子公司Acme Innovation Limited实益持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约65.9%,作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ACME”),我们可能被视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标准所指的“受控公司”。根据这些规则,由个人,集团或另一家公司持有超过50%投票权的公司是“受控公司”,并被允许逐步遵守独立委员会的要求。尽管我们无意依赖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下的“受控公司”豁免,但我们将来可以选择依赖这些豁免。如果我们选择依靠“受控公司”豁免,则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可能不是独立董事,并且我们的提名以及公司治理和薪酬委员会可能不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因此,如果我们依靠豁免,则在我们仍然是受控公司的期间以及在我们不再是受控公司之后的任何过渡期内,您将不会获得受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约束的公司股东所获得的相同保护。
5
我们的运营是现金密集型的,如果我们无法维持足够的流动性和营运资金水平,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约120万美元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800万美元的受限制现金。从历史上看,我们在经营活动中花费了大量现金,主要是为我们的产品采购原材料。我们的短期贷款来自中资银行,通常由我们的部分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应收款项和/或关联方担保。几乎所有这类短期贷款的期限都是一年或更短。从历史上看,我们每年都会结转此类贷款。但是,我们将来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所有到期的借款。未能在到期时展期我们的短期借款或偿还我们的债务可能会导致施加罚款,包括提高利率,债权人对我们采取法律行动,甚至破产。
尽管我们一直能够主要通过运营现金和短期借款来维持充足的营运资金,但如果我们的客户未能结清未偿还的应收账款,或者我们无法从当地银行借入足够的资本,未来可能会对我们的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如果现有资本来源不足以支持我们的业务,我们可能会发行在分配和清算中优先于普通股的债务和股本证券,这可能会对普通股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否则我们可能根本无法筹集额外的资金。
如果可用的流动性不足以满足我们到期的运营和贷款义务,我们的计划包括考虑寻求替代的融资安排,必要时减少支出或限制我们的扩张计划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但是,不能保证在需要时,我们将能够筹集更多资金,减少可自由支配的支出或有效地限制我们的扩张以提供所需的流动性。目前,小资本公司的资本市场困难,银行机构的贷款要求变得严格。因此,我们无法确保任何第三方融资的可用性或条款。如果我们无法筹集额外的资金,我们可能无法采购我们需要的原材料,实施我们的长期业务计划,开发或增强我们的产品,利用未来的机会或及时应对竞争压力。
或者,如果我们通过发行股本或可转换债务证券筹集资金,则此类发行可能会严重稀释我们的股东。此外,我们可能会发行优先于普通股的优先票据,次级票据或优先股。在我们清算的情况下,任何此类贷方和我们的债务或优先证券的持有人将在分配给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之前获得我们可用资产的分配。我们在未来发行中产生债务和发行证券的决定将取决于市场状况和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因素。我们无法预测或估计未来发行和债务融资的金额,时间或性质。未来的发行可能会降低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或稀释您的投资。
我们面临激烈的竞争,如果我们无法有效竞争,我们可能无法维持盈利能力。
我们与位于中国和国际上制造与我们相似材料的许多其他公司竞争。我们的许多竞争对手都是比我们拥有更多财务资源的大型公司。过去,在中国充满挑战的经济环境中的激烈竞争给我们的利润率带来了压力,并可能对我们未来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导致我们与竞争对手之间与竞争性销售惯例,与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或其他事项有关的潜在或实际诉讼。
2020年和2019年,我们通过销售稀土涂层PC线和PC线分别产生了约1.042亿美元和1.073亿美元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75.2%和77.2%。我们认为,我们的稀土涂层能力为我们在竞争对手之间提供了竞争优势;但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开发类似的竞争产品。我们打算继续扩大研究与开发努力,以进一步推进我们的稀土涂层应用,包括提高产品的耐腐蚀水平并提高产品的强度和寿命。同时,我们还将继续投资于其他类型预应力产品中强度更高、耐腐蚀程度更高的研究与开发。但是,不能保证我们的初始竞争优势将得到保留,并且一个或多个竞争对手不会开发在质量上与我们相同或优于我们的产品且价格比我们的稀土涂层产品更好的产品。
6
我们的收入高度依赖有限的客户,失去任何一个主要客户都可能对我们的增长和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六大客户分别贡献了总销售额的80.2%和66.8%。由于我们对有限数量的客户的依赖,我们可能会面临定价和其他竞争压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利润和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特定客户销售的产品数量每年都会有所不同,尤其是因为我们不是任何客户的独家提供商。此外,除我们的表现外,还有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客户流失或我们向任何客户提供的产品大幅减少,这可能是不可预测的。例如,我们的客户可能会决定减少对我们产品的支出,或者在项目完成后客户可能不再需要我们的产品。我们任何一个主要客户的流失,对这些客户的销售量减少或我们向他们出售产品的价格下降可能会对我们的利润和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鉴于客户的相对规模和对我们的重要性,这种客户集中度可能使我们受到客户在与我们谈判中可能具有的感知或实际杠杆的影响。如果我们的客户寻求以对我们不利的条件谈判他们的协议,而我们接受这种不利条件,这种不利条件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除非并且直到我们实现多元化并扩大客户群,否则我们未来的成功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最大客户的业务时间和数量以及这些客户的财务和运营成功。
随着我们扩大业务范围,我们可能需要为原材料建立更多元化的供应商网络。未能确保更多元化的供应商网络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目前从少数供应商那里购买了几乎所有的原材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从我们五家最大供应商的采购分别占我们原材料采购的99.9%和99.8%。如果我们需要使我们的供应商网络多样化,我们可能无法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得足够的原材料供应,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尽管我们努力控制原材料供应并与现有供应商保持良好关系,但我们可能随时失去一个或多个现有供应商。失去一个或多个关键供应商可能会增加我们对更高成本或更低质量供应的依赖,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原材料供应数量或质量的任何中断或下降都可能严重扰乱我们的生产,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财务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钢材价格波动可能会导致我们的经营业绩出现重大波动。如果钢材价格下跌或我们无法将价格上涨转嫁给客户,我们的收入和营业收入可能会下降。
我们的主要原材料是高碳钢盘条,我们通常从多个初级钢铁生产商那里购买。钢铁行业整体上是周期性的,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众多因素,有时钢铁的价格和可用性可能会波动,包括总体国内和国际经济状况,劳动力成本,销售水平,竞争,我们持有的库存水平我们和其他钢铁服务中心,钢铁生产商合并,钢铁生产商原材料成本上升,进口税和关税以及货币汇率。这种波动性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原材料的可用性和成本。
7
与许多其他钢铁产品制造商一样,我们保持大量的钢材库存,以适应客户的交货时间短和交货及时的要求。因此,我们购买钢材是为了根据历史购买惯例,与客户的供应协议和市场状况,将库存维持在我们认为适合满足客户预期需求的水平。我们购买钢材的承诺通常以我们下订单时有效的现行市场价格为准。我们没有长期的,固定价格的钢材采购合同。当钢材价格上涨时,竞争条件将影响我们可以将多少价格上涨转嫁给我们的客户。如果我们无法将原材料的未来价格上涨转嫁给客户,则可能会对我们业务的收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当钢铁价格下跌时,客户对更低价格的需求以及竞争对手对这些需求的响应可能会导致销售价格下降,利润率下降以及在我们使用现有钢铁库存时以成本或市场调整中的较低者估值的库存。钢材价格的大幅或快速下跌或销量的减少可能导致我们产生库存或商誉减值费用。因此,不断变化的钢材价格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的收入,毛利率,营业收入和净收入。
2020年的钢铁市场趋势受到COVID-19大流行的影响,钢铁价格大幅波动。2020年第一季度,随着国内经济因大流行而停滞,我们看到钢材价格大幅下跌。2020年4月至11月底,钢材价格温和上涨。2020年11月底至12月底,钢价冲高后大幅回调。2020年,我国钢铁原材料价格总体保持上涨态势,高位运行。特别是铁矿石价格正因大流行而经历供需紧张的阶段,再加上资本市场的投机,四季度出现了大幅上涨。
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爆发已经并且可能继续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9年末,由COVID-19引起的呼吸道疾病在中国爆发,并在中国其他地区和全球范围内蔓延。公司的主要业务位于中国。COVID-19的新毒株被认为具有高度传染性,并构成严重的公共卫生威胁。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正在密切监测和评估这一情况。2020年3月11日,世卫组织宣布COVID-19爆发为大流行病,将其对威胁的评估扩大到2020年1月宣布的全球突发卫生事件之外。
此类流行病在中国或世界其他地方的任何爆发或其他不利的公共卫生发展都将对全球经济,我们的市场和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某些地区目前仍然存在对人员和货物流动的限制,这要求我们调整某些销售和交付流程。由于COVID-19爆发,我们在九江和马鞍山的工厂从2020年1月下旬到2020年3月9日的中国春节国庆假期暂时关闭。COVID-19的长期爆发可能会导致我们产品所需的某些原材料的供应链中断,客户需求减少,限制我们为支持我们的网站或全球客户而进行的旅行,以及我们在中国江西九江的新生产设施的生产和建设延迟。COVID-19对2021年原材料价格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大流行的未来发展,包括有关爆发的全球严重性和为遏制爆发而采取的行动的新信息,这些信息高度不确定且不可预测。所有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我们2021年的整体财务业绩,尽管我们目前无法量化整体影响。
我们无法预见COVID-19的爆发是否会得到有效遏制,也无法预测其影响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如果COVID-19的爆发没有得到有效和及时的控制,则由于市场前景恶化,区域和国家经济增长放缓,我们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客户流动性和财务状况减弱以及我们无法预见的其他因素。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以及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因素都可能对整体商业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我们开展业务的地区造成不确定性,导致我们的业务以我们无法预测的方式遭受损失,并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
由我们无法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COVID-19大流行)导致的供应链、客户需求或我们制造和销售产品的能力的中断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经营成果。由于持续的COVID-19大流行,我们在九江和马鞍山的工厂在春节后暂时关闭,直到2020年3月的第二周。工厂自2020年3月23日起全面运营。由于2020年1月底至2020年3月底期间为遏制COVID-19在中国的广泛传播而实施的旅行和工作限制,中国许多城市处于封锁状态。结果,生产和销售订单被延迟,我们2020年的财务业绩受到影响。自2020年3月以来,COVID-19爆发对中国业务的影响有所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国政府”)实施了各种政策,以刺激经济并提振整体经济增长2020年。而在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原本被拖延的建设项目如今也在陆续复工。但是,未来COVID-19的任何爆发都可能造成破坏,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减慢受影响司法管辖区的制造速度,并对我们产品中使用的原材料的价格和可用性造成压力。
对中国以外客户的销售和国际发展使我们面临国际销售和竞争加剧固有的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从向国际市场客户的销售中分别产生了约1.5%和1.8%的收入。因此,如果我们仅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将面临否则不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2018年和2019年,美国对超过55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征收关税,中国对超过185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关税进行报复。2020年1月,双方签署了第一阶段贸易协议,正式同意降低关税,扩大贸易购买,并就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和货币惯例重新做出承诺。尽管自2010年征收反倾销税以来,我们没有从美国产生任何销售额,2018年和2019年实施的这些措施也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因为中国的钢铁产品出口商现在可能会将营销工作重点放在中国国内市场上。
我们面临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采购优质原材料的能力。
我们的业绩取决于我们能否及时从供应商那里采购低成本,高质量的原材料。我们的供应商面临某些风险,包括原材料的可用性,劳资纠纷,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总体经济和政治状况,这可能会限制供应商向我们提供低成本,高质量商品的能力。及时。此外,由于这些或其他原因,我们的一个或多个供应商可能不遵守我们的质量控制标准,并且我们可能无法识别缺陷。我们的供应商未能及时以合理的成本提供优质材料可能会减少我们的净销售额或利润,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尽管我们的供应链没有受到任何有意义的破坏,但如果将来COVID-19在中国爆发,这种破坏可能会发生。
如果我们无法防止知识产权的损失,挪用或争议,我们可能会失去竞争优势,并且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依靠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的组合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尽管我们目前不知道有任何侵犯我们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我们成功竞争和实现未来收入增长的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保护专有技术的能力。尽管中国在过去几年中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并做出了其他努力来保护知识产权,但中国的知识产权并不像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西方国家那样确定。此外,此类法律法规在中国的执行尚未得到充分发展。中国的行政机关和法院系统都没有发达国家的行政机关和法院系统有能力处理侵权行为或处理合规的技术创新与不合规的侵权行为之间的细微差别和复杂性。
我们的稀土涂层技术通过专利,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和其他方法相结合来保护。但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独立开发与我们相似的专有方法或复制我们的产品,或开发替代产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盗用或复制我们的知识产权可能会破坏我们正在进行的业务,分散我们的管理层和员工的注意力,减少我们的收入并增加我们的支出。我们可能需要提起诉讼以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任何此类诉讼都可能既耗时又昂贵,并且无法保证任何此类诉讼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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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很难预测,并且每个季度都有很大差异。这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下跌。
我们的经营业绩每个季度都有很大差异。因此,我们认为,对我们的经营成果进行定期比较不一定有意义,也不应将其作为我们未来业绩的指标。将来,我们的某些季度经营成果可能会低于市场分析师和投资者的预期,这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大幅下跌。影响我们收入,费用和利润波动的因素包括:
| • | 由于意外事故或交通运输部,中国国家铁路有限公司或监督这些行业的其他中国政府机构面临的财务或其他问题而导致中国基础设施项目的延迟或取消; |
| • | 原材料价格变动,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
| • | 订购单的期限,规模,时间和范围的预期或意外变化; |
| • | 我们或竞争对手价格政策的变化; |
| • | 薪酬的变化,这可能会减少我们在实施季度的毛利; |
| • | 我们无法管理成本,包括与我们的原材料,人员,基础设施和设施有关的成本; |
| • | 汇率波动;和 |
| • | 一般经济状况。 |
我们的部分费用,尤其是与人员和设施有关的费用,通常在任何特定季度之前确定。结果,我们的采购订单数量和时间或原材料价格的意外变化可能会导致我们在任何特定季度的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
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高级管理层和关键人员。我们无法吸引和留住这些个人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高度依赖我们的高级管理层和其他关键员工,包括我们的董事长唐博士和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华伟先生。我们未来的表现将取决于高级管理层成员和关键员工的持续服务。我们不为管理团队的任何成员或其他关键人员维护关键人物人寿保险。我们行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将来可能无法留住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也无法吸引和留住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保险范围有限,可能会因产品责任索赔,业务中断或自然灾害而遭受损失。
如果使用我们的产品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我们将面临与产品责任索赔相关的风险。由于我们的产品最终被纳入桥梁,建筑物,铁路和其他大型结构中,因此无论是由于缺陷,安装不当还是其他原因,这些结构的用户或安装我们产品的人员都可能被此类结构伤害或杀害。原因。由于我们继续扩大客户群,并且由于我们的产品被长期使用,因此我们无法预测将来是否会对我们提出产品责任索赔,也无法预测由此产生的任何不利宣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成功向我们提出产品责任索赔可能会导致潜在的重大金钱损失,并要求我们支付大量款项。如果对我们成功索赔,我们没有产品责任保险,并且可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满足判决。由于中国的保险业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即使是我们目前经营的保险,与许多其他国家相比,承保范围也是有限的。任何业务中断或自然灾害都可能导致我们资源的重大损失和转移,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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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无法维持适当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和程序,则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履行报告义务,导致财务报表重述,损害我们的经营业绩,并使我们受到监管审查和制裁,并导致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
为了提供可靠的财务报告并有效防止欺诈,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必要的。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对增强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着重大要求。为了满足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要求,我们必须记录和测试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该条款要求对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年度管理评估,对于许多公司而言,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这些评估的报告。设计和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过程是一项持续的努力,需要我们预测并应对业务以及经济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并花费大量资源来维持内部控制系统这足以履行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报告义务。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来不会确定需要改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领域。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随着我们继续增长,我们将采取措施来补救任何需要改进的领域,这些措施将是成功的,或者我们将来将对我们的财务流程和报告实施并维持足够的控制。如果我们无法建立适当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和程序,则可能导致我们无法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导致我们的财务报表重述,损害我们的经营业绩,并使我们受到监管审查和制裁,并导致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
我们信息技术系统的故障将损害我们的业务。
我们业务的性质要求开发和实施某些功能良好的信息技术系统。此类系统容易受到各种潜在风险的影响,包括自然灾害和电信故障以及人为错误或故意破坏,破坏,闯入和类似行为造成的破坏或中断。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个的发生都可能导致昂贵的中断或失败,从而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依靠信息技术来支持我们的运营和报告环境。该技术的安全故障可能会影响我们有效运营业务的能力,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影响我们的声誉并使我们面临潜在的责任或诉讼。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会在网络上存储敏感数据,包括知识产权,我们的专有业务信息以及客户,供应商和业务合作伙伴的信息以及客户和员工的信息。这些信息的安全处理,维护和传输对于我们的运营和业务战略至关重要。尽管我们采取了安全措施,但由于网络事件,自然灾害,硬件或软件故障或错误,电信系统故障,服务提供商或供应商错误或故障,有意或无意的原因,我们的信息技术和基础架构可能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或破坏。人事行动,员工错误,渎职或其他干扰。任何此类破坏都可能损害我们的网络,并且存储在其中的信息都可能被访问,公开披露,更改,损坏,扣留赎金,丢失或被盗。在任何此类情况下,我们都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或承担重大责任,包括:损害我们的声誉;失去客户信心或商誉;以及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来解决和补救对受影响个人或业务合作伙伴造成的损害。此外,此类数据泄露可能会导致法律索赔或诉讼,根据保护个人信息隐私的法律承担的责任以及监管处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收入和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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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相关风险
人民币价值的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股东投资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报告货币是美元。但是,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人民币的任何重大升值都可能对我们的收入和财务状况的美元等值金额以及普通股的外币价值和应付股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人民币兑美元的贬值可能会减少我们财务业绩的美元等值金额,您对我们普通股的投资价值以及我们将来可能支付的股息(如果有),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0年和2019年,我们的外币换算收益分别为850万美元和17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2020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以及2019年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人民币兑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受到(其中包括)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以及中国外汇政策变化的影响。人民币兑换包括美元在内的外币一直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设定的汇率进行的。2005年7月21日,中国政府改变了十年来仅将人民币与美元挂钩的政策,在随后的三年中,人民币兑美元升值了20%以上。然而,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这种升值停止了,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交易。在2010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有时会出现重大且不可预测的波动。2015年11月30日,IMF执行董事会完成了对构成特别提款权(SDR)的一篮子货币的定期五年期审查,并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被确定为可自由使用的货币,将与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一起作为第五种货币纳入SDR篮子。2016年第四季度,在美元飙升、中国资本持续流出的背景下,人民币大幅贬值。这种贬值在2017年停止,人民币在这一年期间对美元升值了约7%。2018年和2019年,人民币兑美元分别贬值4.8%和1.3%。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约6.9%。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以及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进展,中国政府将来可能会宣布进一步改变汇率制度,并且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人民币将来对美元不会大幅升值或贬值。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政策将来可能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人民币可能会对美元或其他货币进一步重估,或者可能被允许进行完全或有限的自由浮动,这可能导致人民币对美元或其他货币的价值升值或贬值。此外,在中国可用于减少我们受汇率波动影响的对冲交易非常有限。尽管我们将来可能会决定进行对冲交易,但这些对冲的可用性和有效性可能会受到限制,并且我们可能根本无法成功对冲我们的敞口。此外,中国外汇管制法规可能会放大我们的货币汇兑损失,这些法规限制了我们将人民币转换为美元的能力。
中国政治或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会损害我们和我们的经营业绩。
中国政府实行的经济改革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政府可以随时改变这些经济改革或任何法律制度。这可能会有利于或损害我们的运营和盈利能力。可能产生这种影响的一些因素包括:
| • | 政府参与经济的程度; |
| • | 外汇管制; |
| • | 分配资源的方法; |
| • | 国际收支状况; |
| • | 国际贸易限制;和 |
| • | 国际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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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大多数成员国有许多不同之处。例如,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仍占很大比重,公司治理薄弱和缺乏灵活的货币兑换政策在中国仍然普遍存在。由于这些差异,如果中国经济与经合组织成员国相似,我们的发展方式或速度可能不会与预期的相同。
中国政府对基础设施和钢铁部门以及我们必须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具有重大影响。
中国政府已经并将继续通过监管和国家所有权对中国经济的几乎每个部门行使实质性控制,包括我们一直在开展业务的基础设施和钢铁部门。出于任何原因推迟,更改或停止某些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任何政府决定或行动,例如2011年7月在华南发生的高速铁路事故,2016年至2018年期间宣布的1.5亿吨钢铁减产,以及自2017年以来对钢铁行业实施的严格环保措施,或政府可能做出的任何削减支出的决定,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我们在中国的运营能力可能会受到其法律法规变化的损害,包括与税收,进出口关税,环境法规,土地使用权,财产和其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变化。我们认为,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实质上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要求。但是,我们运营所在司法管辖区的中央或地方政府可能会对现有法规施加新的,更严格的法规或解释,这将要求我们增加支出并做出努力,以确保我们遵守此类法规或解释。因此,政府今后的行动,包括不继续支持最近的经济改革和恢复中央计划经济或在执行经济政策方面出现区域或地方差异的任何决定,可能对中国或其特定地区的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您可能难以执行对我们的判决。
我们的资产位于中国,并且我们的业务在中国进行。此外,我们几乎所有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是中国的国民和居民,他们的很大一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结果,可能很难在美国境内向这些人提供程序服务。此外,由于中国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安排规定与美国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因此尚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的判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裁定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外国判决。
我们的大部分收入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为资本账户交易,并且可能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我们面临与中国外汇管制和限制相关的风险,因为我们的收入主要以人民币计价,目前无法自由兑换。中国政府对人民币与外币的可兑换性实行控制。根据中国外汇法规,“经常项目”交易的付款,包括为支付股息,利润分配,利息和与运营相关的支出而汇出的外币,可以在未经事先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要遵守程序要求。严格的外汇管制继续适用于“资本账户”交易,例如外国直接投资和外币贷款。这些资本账户交易必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或注册。此外,离岸股东对其中国子公司的出资可能需要获得中国商务部或其当地对应方的批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能够履行所有外币义务,将利润汇出中国,支付股息或为在中国的业务提供资金。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8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币资本支付结算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142号文),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FIE)的转换,通过限制转换后的人民币的使用方式将外币转换为人民币。142号文要求,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币主导资本转换而来的人民币只能用于适用的政府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的目的,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得用于在中国境内的股权投资。此外,外汇局还加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币主导资本转化而来的人民币资金流动和使用的监管。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不得改变该人民币的用途,如果尚未使用该贷款的收益,则不得用于偿还人民币贷款。遵守142号文可能会延迟或抑制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展业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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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人民币疲软导致2016年中国资本外流泛滥,中国政府实施了更严格的外汇政策,并加强了对包括海外直接投资在内的主要对外资本流动的审查。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了更多的限制和实质性审查程序,以监管属于资本账户的跨境交易。如果受此类政策监管的我们的任何股东未能及时或根本不满足适用的海外直接投资备案或批准要求,则可能会受到中国相关部门的处罚。中国政府将来可能会酌情决定进一步限制使用外币进行经常项目交易。如果外汇管制系统阻止我们获得足够的外币,我们可能无法满足我们的外币需求。
中国的法律制度与其他一些国家不同。
中国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根据大陆法系,先前的法院裁决可被援引为具有说服力的权威,但不具有约束力的先例效力。尽管在颁布涉及公司组织和治理、外国投资、商业、税收和贸易等经济事务的法律和法规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中国的法律制度仍不如许多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发达。此外,由于最近通过了许多法律,法规和法律要求,因此法院和行政机构对其的解释和执行可能涉及不确定性。有时候,不同的政府部门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由一个政府机构签发或授予的许可证和执照可能会在以后被更高一级的政府机构吊销。政府当局可能会拒绝对无证运营商采取行动,这可能会对包括我们在内的有证运营商不利。中国法律制度部分基于可能具有追溯效力的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直到违反后的某个时候,我们可能才意识到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和规则。中国法律和监管框架的变化,新法律的颁布以及国家和省级法规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中国的任何诉讼都可能导致大量成本以及资源和管理注意力的转移。
如果中国监管机构确定我们对Ossen Materials Group的收购构成未经政府批准的双向投资,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06年8月8日,六家中国监管机构颁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条例》或《2006年并购规则》,于2006年9月8日生效。根据商务部于2009年6月22日修订的2006年并购规则,“双向投资”定义为将中国个人拥有的中国业务出售给非中国实体时发生的投资。成立或控制,由这些相同的中国个人直接或间接进行。根据商务部于2009年6月22日修订的《2006年并购规则》,任何双向投资均须经商务部批准,未经商务部批准,达成相同最终结果的任何间接安排或一系列安排均违反中国法律。
但是,中国监管机构可能会认为,收购我们的中国运营子公司的股份以及我们的前身Ultra Glory与我们的子公司Ossen Materials Group(“Ossen Materials”)之间的股份交换是整体的一部分。构成往返投资的一系列安排。如果中国监管机构采取这种观点,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可能能够获得商务部的批准。中国监管机构也有可能使我们对中国子公司的收购和所有权无效,并且这些交易需要在获得商务部批准之前获得中信建投监管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事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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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这些监管措施,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重新建立对中国子公司业务运营的控制,任何此类合同安排都将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或我们将获得与直接拥有中国子公司一样完整或有效的经济利益和对中国子公司业务的控制。
与中国居民投资离岸公司有关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未来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罚款,限制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资的能力或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分配利润。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工具进行境外投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该通知取代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5年10月21日发布的通常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第75号通知”的先前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要求中国居民就其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境外实体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当地分支机构注册,以进行海外投资和融资,具有此类中国居民在国内企业中的合法拥有的资产或股权,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中称为“特殊目的工具”的离岸资产或权益。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进一步要求,如果特殊目的工具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例如中国个人出资的增加或减少,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分割或其他重大事件,则需要对注册进行修改。如果在特殊目的工具中持有权益的中国股东未能完成所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则该特殊目的工具的中国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向离岸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并随后进行跨境外汇交易活动,并且特殊目的工具向其中国子公司出资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此外,不遵守上述各种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要求可能会导致中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外汇管制的责任。
我们认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我们的部分股东是中国居民。我们无法控制这些股东和我们的其他实益拥有人,也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所有在中国居住的实益拥有人均已遵守并将在将来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及后续实施规则。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未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及随后的实施规则及时注册或修改其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或本公司未来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未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及随后的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注册程序,可能会使此类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尚不清楚该法规以及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任何未来法规将如何由中国相关政府机构解释,修订和实施,并且我们无法预测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或未来战略。未能注册或遵守相关要求也可能限制我们向中国子公司出资的能力,并限制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分配股息的能力。这些风险将来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所有中国公民员工都可能需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我们还可能面临监管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和员工采用其他期权计划的能力。
200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规定了中国个人在经常项目或资本项目下进行外汇交易的相应要求。2007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了中国公民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票期权计划等某些资本账户交易的批准要求。海外公开上市公司。国家外汇局于2007年3月28日发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票期权计划外汇管理的处理指导意见》或《股票期权规则》。根据股票期权规则,由海外上市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中国公民必须通过合格的中国国内代理人或该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2012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员工,董事,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作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非中国公民参加海外公开上市公司任何股权激励计划的监事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国内合格的代理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该代理商可能是该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未能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注册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也可能限制我们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付款或获得与之相关的股息或销售收益的能力,或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资并限制子公司向我们分配股息的能力。我们还面临监管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和员工采取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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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有关雇员购股权或受限制股份的通函。根据这些通函,在中国工作的行使购股权或其限制性股票归属的雇员将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有义务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与雇员购股权或限制性股票有关的文件,并预扣与其购股权或限制性股票有关的雇员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未能付款,或者中国子公司未能预扣适用的所得税,则中国子公司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或其他中国政府机关的制裁。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我们可能被归类为中国的“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中国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即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该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根据新的EIT法,在中国境外成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这意味着出于企业所得税目的,可以以类似于中国企业的方式对待该企业。新的EIT法的实施细则将事实管理定义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会计和财产进行实质性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22日发布的通知澄清,此类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和其他收入将被视为中国来源收入,应缴纳中国预扣税,目前税率为10%,非中国企业股东认可时。本最新通知还要求此类居民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交各种报告要求。
尽管我们目前几乎所有的管理层都位于中国,但尚不清楚中国税务机关是否会要求或允许我们的海外注册实体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目前不认为我们的公司是中国居民企业。但是,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确定我们是居民企业,则可能会产生许多不利的中国税收后果。首先,我们可能要对我们的全球应税收入以及中国企业所得税报告义务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我们的情况下,这将意味着发行收益的利息和非中国来源的收入等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其次,尽管根据新的EIT法及其实施规则,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给我们的股息将被视为免税收入,但我们不能保证此类股息不会像中国外汇管制部门一样缴纳10%的预扣税,执行预扣税的公司尚未发布有关处理向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居民企业的实体的汇款的指南。最后,这是可能的有关新居民企业分类的未来指南可能会导致对我们支付给非中国股东的股息以及非中国股东从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征收10%的预扣税。我们的股份。
中国法律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股息和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的限制可能会对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有益于我们业务的投资或收购,向您支付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收入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产生。但是,中国法规限制了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其离岸母公司支付股息和其他付款的能力。中国法律限制仅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税后利润(如有)中支付股息。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还必须将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年度税后利润的至少10%分配给法定总储备基金,直到该基金的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为止。分配给这些法定准备金的款项只能用于特定目的,不得以贷款,预付款或现金股息的形式转让给我们。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转移资金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增长,进行投资或收购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些能力可能有利于我们的业务,支付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为我们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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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不遵守中国环境法的行为都可能要求我们承担大量费用。
我们在受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约束的行业中开展业务。这些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可能造成环境废物的制造和建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此类废物。此外,这类企业如果排放废物,必须支付罚款,或在极端情况下完全停止经营。中国政府还可能更改现有法律或法规,或施加其他或更严格的法律或法规,遵守这些法律或法规可能会导致我们产生大量资本支出,而我们可能无法通过提高产品价格将其转嫁给客户。
我们必须遵守《反海外腐败法》。
我们必须遵守《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该法禁止美国公司为获取或保留业务而向外国官员支付禁止的款项。在中国大陆,腐败,勒索,贿赂,贿赂,盗窃和其他欺诈行为时有发生。如果我们不受《反海外腐败法》约束的任何非美国上市竞争对手从事这些行为,他们可能会获得优惠待遇,并以我们无法获得的方式从政府官员那里获得业务。此外,尽管我们告知我们的人员此类行为是非法的,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员工或其他代理商不会从事根据美国法律我们可能要承担责任的非法行为。如果发现我们的员工或其他代理商从事此类行为,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
由于我们的资金存放在不提供保险的银行中,因此我们存入资金的任何银行的失败都可能影响我们继续开展业务运营的能力。
中国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为存入的资金提供保险。中国政府于2015年5月1日实施了银行存款保险计划。金融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指定的机构管理的基金缴纳保险费。该计划旨在归还银行客户的存款,如果他们的银行遭受破产或破产。如果存款为人民币5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约为76,630美元)或以下,则从新基金中提取报销。但是,该计划的实施和影响尚不确定。结果,如果银行倒闭,我们可能无法获得存款。取决于我们在失败的银行中维持的金额,我们无法获得现金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运营,并且,如果我们无法获得资金来支付供应商,员工和其他债权人,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我们的业务运营。
如果美国和中国之间的关系恶化,投资者可能不愿意持有或购买我们的普通股,我们的股价可能会下跌。
近年来,美国和中国在不同时期都在政治和经济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这可能导致或加剧与领土,区域安全和贸易争端有关的潜在冲突。在2018年和2019年,美国和中国对某些产品的进出口实施了某些贸易政策,关税和其他贸易行动,并就此进行了谈判,这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尽管双方于2020年1月签署了第一阶段贸易协议,正式同意降低关税,扩大贸易购买,并就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和货币惯例重新做出承诺,但目前尚不清楚此类协议的长期影响。美国和中国之间任何持续或恶化的贸易关系都可能大大降低中国的国内增长,从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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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直接受到历史上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有关的审查,批评和负面宣传,我们可能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和解决可能损害我们业务运营的事项,股价和声誉,并可能导致您对我们股票的投资损失,尤其是如果无法以有利的方式解决和解决此类问题。
过去几年,几乎所有业务都在中国的美国上市公司,尤其是已完成反向合并交易的公司,一直受到投资者,金融评论员和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查,批评和负面宣传,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审查,批评和负面宣传大多围绕财务和会计违规和错误,对财务会计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政策不充分或不遵守该政策,以及在许多情况下对欺诈的指控。由于审查,批评和负面宣传,许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公开交易股票价值急剧下降,在某些情况下,几乎一文不值。这些公司中的许多公司现在或最近都受到股东诉讼,SEC执法行动的影响,并且正在对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如果我们成为任何不利指控的对象,无论此类指控被证明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我们都必须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此类指控和/或捍卫我们的公司。这种情况将是昂贵且耗时的,并使我们的管理层无法专注于发展公司。如果此类指控未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则我们的公司和业务运营将受到严重影响,您对我们股票的投资可能会变得毫无价值。
我们在报告和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以及我们的其他公开声明中的披露不受中国任何监管机构的审查。因此,应根据以下事实审查我们的公开披露:位于我们几乎所有运营和业务所在的中国的任何政府机构均未对我们的运营进行任何尽职调查,也未审查或清除我们的任何披露。
我们受SEC监管,根据SEC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颁布的规则和规定,我们向SEC提交的报告和其他文件均需接受SEC的审查。但是,与业务主要位于美国的公开报告公司不同,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位于中国。由于我们几乎所有的运营和业务都发生在中国,因此SEC的工作人员可能更难以克服在审查我们的披露时存在的地理和文化障碍。对于完全或主要在美国开展业务或业务的类似公司而言,这些障碍并不存在。此外,我们的SEC报告以及其他披露和公开声明不受任何中国监管机构的审查或审查。例如,我们在SEC报告和其他文件中的披露不受中信建投监管委员会的审查,该委员会是负责监督中国资本市场的中国监管机构。因此,您应在了解当地监管机构未对我们公司进行任何尽职调查的情况下,并在了解我们的SEC报告均未发布的情况下,审查我们的SEC报告,文件和其他公开声明,其他文件或我们的任何其他公开声明已由任何地方监管机构审查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了审查。
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审计报告是由未经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或PCAOB充分检查的审计师编写的,因此,我们的股东被剥夺了此类检查的利益。
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的审计师,BDO China Sun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担任我们的审计师,直到2021年4月14日,根据美国法律的要求,必须接受PCAOB的定期检查。但是,由于我们在中国(PCAOB目前未经中国政府当局批准而无法进行检查的司法管辖区)拥有大量业务,因此PCAOB目前尚未对我们的审计师及其审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PCAOB在中国境外对其他审计师进行的检查有时会发现这些审计师的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中的缺陷,这些缺陷可以作为检查过程的一部分来解决,以提高未来的审计质量。缺乏PCAOB对在中国进行的审计工作的检查,使PCAOB无法定期评估我们的审计师的审计及其质量控制程序。结果,股东可能会被剥夺PCAOB检查的好处,并可能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和程序以及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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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PCAOB宣布,它已与中信建投监管委员会(证监会)和财政部(财政部)签订了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MOU)。谅解备忘录在双方之间建立了一个合作框架,以编制和交换与两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调查有关的审计文件。更具体地说,它提供了一种机制,使各方能够在获取文件和信息以履行其调查职责方面相互请求和接受协助。除了制定执行谅解备忘录外,PCAOB还一直在与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进行持续讨论,以允许在中国对在PCAOB注册的审计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并对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中国公司进行审计。
2016年11月18日,PCAOB发布了《关于提高审计质量以保护投资者及其利益的2016年至2020年战略计划》,该计划修订了更新与PCAOB新标准制定过程有关的计划,计划并采用永久性的经纪交易商检查计划,检查位于中国的公司,审计质量指标,监督并制定与公司的独立性,业务模式和业务连续性有关的报告。这可能最终提高PCAOB对在中国运营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的能力。
与我们的ADS相关的风险
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波动很大,并会因各种因素而大幅波动,其中包括:
| • | 季度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波动以及对预期业绩的修订; |
| • | 证券研究分析师财务估计的变化; |
| • | 我们产品市场的状况; |
| • | 专门从事我们行业或客户或其行业的公司的经济表现或市场估值的变化; |
| • | 总部位于中国的美国上市公司,尤其是小市值公司的市场估值变化;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关于新产品,收购,战略关系,合资企业或资本承诺的公告; |
| • | 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的增减; |
| • | 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波动; |
| • | 与我们的知识产权有关的诉讼; |
| • | 解除或终止对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转让限制;和 |
| • | ADS的销售或感知的潜在销售。 |
此外,证券市场在过去几年中不时并在更大程度上经历了与特定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的重大价格和数量波动。这些市场波动也可能对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连续30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美元,我们将无法满足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要求。此外,在过去,随着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股东经常对该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此类诉讼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并转移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
我们可能无法支付ADS的任何股息。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如果董事宣布公司能够满足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或《英属维尔京群岛法》第57条的规定,我们可以派发股息。根据该规定,公司在分配后必须立即满足偿付能力测试,只要其资产超过负债,并且公司必须能够在到期时偿还其债务。因此,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将取决于我们产生足够利润的能力。即使我们能够支付股息,我们也不能保证将来会以任何速度或根本不会宣派任何金额的股息。我们过去没有支付任何股息。未来的股息(如果有的话)将由董事会酌情决定,但须经股东批准,并取决于我们的经营成果,我们的现金流量,我们的财务状况,我们的子公司向我们支付的现金股息,我们的资本需求,我们的董事可能认为适当的未来前景和其他因素。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运营和扩展我们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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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与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没有相同的投票权,并且可能无法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行使您的投票权。
ADS的持有人可能无法单独行使ADS所代表的股份所附带的投票权。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任命保存人或其代名人为其代表,以行使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普通股所附的表决权。您可能没有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指示保存人投票,并且您或通过经纪人,交易商或其他第三方持有ADS的人可能没有机会行使投票权。
您参与任何供股的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这可能会稀释您的持股,并且如果向您提供现金股息不切实际,则您可能不会获得现金股息。
我们可能会不时向股东分配权利,包括购买我们证券的权利。但是,除非我们根据《证券法》注册权利以及与权利相关的证券,或者除非获得注册豁免,否则我们无法在美国向您提供权利。根据存款协议,除非根据《证券法》注册或免除注册,否则保存人将不会向您提供权利,除非分配给ADS持有人的权利和基础证券均已注册。我们没有义务就任何此类权利或证券提交注册声明,也没有义务努力使此类注册声明宣布生效,并且我们可能无法根据《证券法》建立必要的注册豁免。因此,您可能无法参与我们的供股,因此可能会稀释您的持股。
ADS的保存人已同意在扣除其费用和支出后,向您支付其或托管人从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存入证券中获得的现金股息或其他分配。您将按照ADS所代表的普通股数量比例收到这些分配。但是,保存人可以酌情决定,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提供分配是不公平或不切实际的。例如,保存人可能会确定通过邮件分配某些财产是不切实际的,或者某些分配的价值可能会小于邮寄它们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保存人可以决定不将此类财产分配给您。
您可能会受到ADS转让的限制。
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可以在保存人的账簿上转让。但是,保存人可以在其认为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任何时候或不时关闭其转让簿。此外,保存人通常可以在我们的账簿或保存人的账簿关闭时拒绝交付,转让或注册ADS的转让,或在任何时候,如果我们或保存人认为出于法律或任何政府或政府机构的任何要求,或根据保存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而建议这样做。
如果我们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我们的美国股东可能会遭受不利的税收后果。
通常,如果在任何纳税年度中,在应用某些通观规则后,我们总收入的75%或更多是被动收入,或者至少持有我们资产的50%(通常基于季度确定的平均值)用于产生或产生被动收入,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我们可能被定性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这种特征可能会对我们的美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美国税收后果,包括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被视为普通收入而不是资本收益,并对此类销售收益收取惩罚性利息。与适用于处置的规则类似的规则适用于被视为“超额分配”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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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认为我们在上一个纳税年度是PFIC。但是,由于确定我们的PFIC地位是基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构成,资产估值和市值等事实事项,因此不能保证美国国税局(“IRS”)将同意我们的立场。此外,不能保证我们不会在当前纳税年度或未来纳税年度成为PFIC。如果我们要成为PFIC,则美国股东应就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美国税收后果咨询自己的美国税务顾问。请参阅“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
如果股票研究分析师不发布有关我们公司的研究或报告,或者发布不利的评论或下调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则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价格可能会下跌。
ADS的交易市场部分取决于股票研究分析师发布的有关我们和我们公司的研究和报告。我们不控制这些分析师。如果一位或多位股票分析师下调了我们的普通股评级,或者他们发布了有关我们或我们公司的其他不利评论或停止发布报告,则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会下降。
| 项目4。 | 有关公司的信息 |
4.A.公司的历史和发展
我们于2010年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Ultra Glory International Ltd.或Ultra Glory。我们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运营。我们的注册办事处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Road Town Wickhams Cay1德卡斯特罗街24号Akara Bldg.。注册办事处的电话是+86(21)51192951。我们的万维网网址是http://www.osseninnovation.com。我们网站上包含的信息不构成本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我们在美国的流程服务代理商是CT Corporation System,纽约州第八大道111号,纽约10011。我们服务代理的电话是(212)894-8940。
企业合并
2010年7月7日,Ultra Glory及其唯一股东与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案》于2011年4月30日组建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责任公司Ossen Innovation Group及Ossen Innovation Group股东订立股份交换协议。根据换股协议,Ultra Glory向Ossen Innovation Group股东收购Ossen Innovation Group全部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以换取Ultra Glory向Ossen Innovation Group股东发行合共10,000,000股新发行普通股。此外,Ultra Glory的唯一股东将业务合并前已发行在外的全部5,000,000股Ultra Glory普通股以现金出售给Ossen Innovation Group的股东,价格为每股0.03美元。由此,企业合并前拥有欧森创新集团股份的个人和实体收购Ultra Glory100%的股权,Ultra Glory收购欧森创新集团100%的股权。奥森创新集团现为Ultra Glory的全资子公司。在企业合并的同时,Ultra Glory提交了一份经修订的章程,根据该章程,Ultra Glory更名为奥盛创新有限公司,财政年度结束时改为12月31日,将其普通股的面值更改为每股0.01美元,并将其法定股份增加至100,000,000股。业务合并完成后,我们不再是一家空壳公司。
资本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资本支出分别约为1,690,095美元和139,795美元。除维护及修理现有生产线外,2020年资本开支增加主要与九江新生产设施的土地收购有关。这些资本支出由银行融资的收益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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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预计在2021财年将因生产设施的建设和当前生产线的维护而产生进一步的资本支出。
拟进行私人交易
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与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New Ossen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母公司”)签订了合并协议和计划(以下简称“合并协议”),以及New Ossen Innovation Limited,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子公司”),据此,合并子公司将与公司合并(“合并”)并停止存在,本公司继续作为幸存公司(“幸存公司”),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仅出于合并目的而成立。母公司目前由(a)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展期股东”或“浦江”),该公司已选择展期其在公司中与合并有关的所有权益,(b)Acme Innovation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Acme”),由浦江全资拥有;(c)Elegant Kind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Elegant”),由Liang Tang博士控制,和(d)本公司董事会主席Liang Tang博士(“唐博士”)。唐博士,高雅,浦江,Acme,Parent和Merger Sub统称为“买方团”。展期股东将在合并中注销展期股份(定义见下文),并且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将不会向该股东支付合并对价,并且将收到母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如果合并完成,作为合并的结果,该公司将以“奥盛创新有限公司”的名义继续作为一家私人控股公司运营,本公司代表股份的美国存托股票(“ADS”)将不再在纳斯达克上市,ADS计划将终止。
如果合并完成,则在合并生效时间(“生效时间”),除非如下所述,(i)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每股股份(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股份除外)将被注销并不复存在,以换取获得每股1.70美元现金且不计利息的权利;以及(ii)已发行的每份美国存托凭证并在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发行在外,以及由此类ADS代表的每股股份,将被取消并不复存在,以换取公司根据2020年6月30日的存款协议(以下简称“存款协议”)的条款收取每ADS5.10美元(减去每ADS取消费用0.05美元)的权利,纽约梅隆银行(“ADS存托人”)以及根据其不时发行的ADS的所有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本公司的以下股份将不会转换为获得紧接在前一句中所述对价的权利:(a)由展期股东实益拥有的股份(包括与该股份对应的美国存托凭证)(“展期股份”);(b)股份持有人拥有的股份(“异议股份”)根据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第179条有效行使,但未有效撤回或失去评估权的人,经修订(“BVI公司法”)(“异议股东”);(c)公司或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拥有的股份(如有)(或在公司金库中持有)以及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共同持有的股份((a),(b)和(c),“除外股份”)。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每股除外股份(不包括任何异议股份)将被取消并将不复存在,并且不会就此交付任何合并对价。每股异议股份将在生效时间注销,以获得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法》的规定确定的此类股份的公允价值的权利。ADS保存人将要求交出所有流通在外的ADS(代表除外股份的任何ADS除外),以换取适用的合并对价。
展期股东拟通过以下组合为合并对价提供资金:(i)展期股东的展期股权(以展期股份为代表),(ii)股权承诺书中规定的现金出资1250万美元,截至12月17日,母公司与展期股东之间的2020年(“股权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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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的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仅由与买方集团,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管理层成员无关的本公司两名独立且无私的董事组成,李军红先生和吴中彩先生审查并审议了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合并计划以及包括合并在内的合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2020年12月17日,独立委员会一致(a)确定,根据合并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合并对以下公司公平并符合其最大利益:本公司以及本公司非关联证券持有人的本公司股份和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除外股份和代表除外股份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除外),其条款在《交易法》第13e-3条中定义(“非关联证券持有人”),(b)批准并宣布本公司宜订立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合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并,(c)建议董事会授权及批准本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合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并,(d)建议公司董事会指示授权和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以及《合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表决,并由董事会建议本公司股东授权及以股东决议案方式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和合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并。
2020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委员会的一致决定和建议,已(a)根据合并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确定合并是公平的,并且为了公司及其股东(包括非关联证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b)批准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合并协议》,《合并计划》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c)决定指示批准和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其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并,在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提交表决,并由董事会建议公司股东授权并批准合并协议,合并计划及其拟进行的交易的完成,包括合并。
附表13E-3最初于2021年1月11日提交,第1号修正案于2021年2月10日提交。
4.B.业务概述
概述
我们制造和销售一系列平面预应力钢材料以及稀土涂层和锌涂层预应力钢材料,我们认为这是中国竞争对手中最全面的阵列。我们的材料用于中国和国际上的桥梁,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我们的设施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中国江西省九江市。根据我们在行业内的丰富经验,我们认为Ossen是中国设计,工程,制造和销售用于在中国建设桥梁,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定制预应力钢材料的领先企业之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从稀土涂层PC线和PC线的销售中产生了约1.042亿美元的收入,占总收入的75.2%(相比之下,2019年为1.073亿美元,占总收入的77.2%)。
尽管我们认为,由于更高的实力和更高的质量,我们的稀土涂层能力为我们在竞争对手之间提供了竞争优势,但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很可能会开发类似的竞争产品。我们打算继续扩大研究与开发的努力,以进一步推进稀土涂层的应用,包括提高产品的耐腐蚀水平,提高产品的强度和寿命,不能保证我们的初始竞争优势将得到保留,也不能保证一个或多个竞争对手不会开发在质量上与我们相同或优于我们的产品或价格高于我们的稀土涂层产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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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层预应力产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建造新桥梁和翻新需要维修的旧桥梁,其主要特点如下:
| • | 优异的耐腐蚀性; |
| • | 优异的韧性和塑性; |
| • | 耐高温的能力; |
| • | 光滑和有吸引力的涂层;和 |
| • | 很容易涂。 |
我们的产品以“Ossen”品牌在国内和国际上销售。我们处理所有方面的市场研究,产品设计,工程,制造,销售与市场营销。我们在中国马鞍山和九江市的ISO9001制造工厂进行制造业务。
Ossen Materials,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2005年,我们通过在中国九江市收购工厂并组建Ossen Jiangjiang来扩大我们的制造能力。欧森股份高管团队是国内最早引进和推广预应力钢材料在建筑工程中应用的企业之一。他们自1994年以来一直从事预应力材料的生产,各自在预应力材料行业积累了超过25年的经验。
竞争优势
我们的管理层认为,以下竞争实力使我们有别于其他国内和国际竞争对手,并且是我们成功的关键因素:
我们正在利用中国和其他国际市场桥梁基础设施行业的行业趋势
作为2021年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的一部分,“技术自给”被提到是支撑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中国政府已采取各种举措来实现这一目标,研究重点之一是增强制造“高科技材料”和“运输基础设施”的技术。有了所有这些举措,预计未来几年将推出技术基础设施项目,因此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将会增加。凭借该公司在高技术金属材料和应用方面的先进技术和诀窍,该公司将从这些举措中受益,该公司将继续应用更多的资源来提高其研究与开发能力。
此外,中国政府还继续努力通过改善某些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来促进国内投资,其中包括长江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020-2035年)。根据该计划,预计将新建约240座桥梁和隧道,新的陆路运输系统将便利货物和人员的流动。新系统将为长江地区电信和能源基础设施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刺激长江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中国政府的倡议下,公司看到了其产品的巨大潜在市场机会,并有信心公司的业务部门将继续增长。此外,该公司将继续加强其技术能力,并在研究与开发领域进行大量投资。
领先的定制预应力钢材料提供商
根据我们在行业内的丰富经验,我们认为Ossen是中国设计,工程,制造和销售用于在中国建设桥梁,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定制预应力钢材料的领先企业之一。我们制造和销售一系列平面预应力钢材料以及稀土涂层和锌涂层预应力钢材料,我们认为这是中国竞争对手中最全面的阵列,用于桥梁建设,在中国和国际上的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我们的设施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中国江西省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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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的内部研究与开发能力
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团队由中国公认的行业专家组成,我们的高级管理团队的每一位成员都在预应力材料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通过在中国和国际上为预应力材料行业,尤其是涂层预应力材料引入创新解决方案,在行业内建立了公认的品牌。我们的工程团队与我们的客户紧密合作,以了解他们的需求。我们引进了新的设备,在桥梁、公路、铁路和建筑以及许多其他项目的建设中进一步节省成本和时间。
高效专有生产技术
我们通过强大的内部开发团队不断追求制造过程的技术改进。截至2020年4月30日,我们拥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43项专利,包括8项发明专利和35项实用新型专利。这些专利和专利申请旨在保护我们的技术,包括各种钢丝绳的生产工艺,钢丝材料的酸洗方法,某些钢丝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法以及为生产钢丝而设计的设备。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努力带来了技术改进,这有助于控制我们的生产成本和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特别是在开发我们的稀土涂层材料方面。
国内外客户对基础设施项目物资供应的高度认可
在过去的近25年中,我们的管理团队在中国以及美国,加拿大,西班牙,日本,韩国,台湾,澳大利亚,南非和沙特阿拉伯等其他国家/地区的预应力材料行业中建立了牢固的声誉,其中,包括一贯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优质产品的既定记录,使我们能够发展强大的客户群并参与重大建筑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从向主要包括越南,韩国,日本,土耳其和阿曼在内的国际市场客户的销售中分别产生了约1.5%和1.8%的收入,主要用于建造桥梁。由于美国和欧盟在2008年和2009年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以及美国政府最近在2018年和2019年实施的严厉贸易措施,我们不打算在不久的将来以2008年的水平在美国或欧洲联盟重新建立存在。但是,如果在美国或欧盟市场或其他国际市场上出现机会,使我们能够赢得项目投标或与以前的客户重新接触或与新客户建立关系,我们将寻求此类机会。2018年和2019年实施的措施可能会继续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总部位于中国的钢铁产品出口商可能会将更多的营销努力集中在中国国内市场上。
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
与我们对质量的持续承诺相一致,我们在生产过程的各个阶段都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在预应力材料的制造方面,我们严格遵守各种国家和国际质量标准。我们的认证和认证包括日本工业标准(JIS)认证,英国认证服务(UKAS),韩国标准协会(KS)认证以及ISO9001认证。我们相信,这些认证以及我们获得的众多国家奖项表明了我们致力于生产高质量产品,并在某些国际市场和中国为我们提供与某些竞争对手相比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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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丰富的管理和运营团队,具有中国国内国际市场知识
我们的高级管理团队和关键运营人员拥有丰富的管理技能、相关运营经验和行业知识。特别是,我们的董事长唐博士是华东师范大学学院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和金融与统计学教授,在预应力钢铁行业拥有丰富的管理和运营公司的经验。我们相信,我们的管理团队的经验以及对中国和国际市场的深入了解将使我们能够继续成功执行我们的扩张战略。此外,我们相信我们管理团队的良好往绩将使我们能够继续利用可能出现的市场机会。
我们的产品
我们的预应力钢材料分为普通表面产品和涂层产品。
平面产品
我们的普通表面产品(该术语是指我们的未涂层普通表面和稳定产品)的特征如下:
| • | 平面预应力混凝土,或PC,股。这些产品由PC线组成,这些PC线被扭曲成一束,并用于桥梁骑行面上的预制混凝土板。这些产品根据尺寸,强度和结构进行分类。尺寸从9.3毫米到17.8毫米不等。强度范围从1570兆帕(Megapascal)到2000兆帕。产品中的链数在3到7之间。 |
| • | 无粘结的普通表面PC股。这些产品由表面光滑的PC链组成,这些PC链涂有油脂并挤压成高密度聚乙烯。这些产品主要用于桥梁和建筑物的建造。 |
| • | PC电线,也被称为稳定材料。这些产品进一步分为以下三类: |
| o | 普通表面PC线。该产品由建筑中使用的单个圆线组成。 |
| o | 缩进的PC线。本产品由一根单独的圆线组成,圆线上有用于建筑的压痕。 |
| o | 螺旋(螺旋)肋骨PC线。本产品由单个圆线组成,其表面被拉出形成螺旋肋纹,用于建造铁路枕木或轨枕和建筑物。 |
PC线是根据尺寸、强度和结构分类的。尺寸从4.0毫米到9.0毫米不等。强度水平从1570兆帕到2000兆帕不等。产品中的链数在3到7之间。
涂层预应力产品
我们的涂层预应力产品包括镀锌PC产品和稀土涂层PC产品。稀土涂层预应力产品是将普通表面材料涂上稀土或稀土合金保护层,从而生产出更耐腐蚀、更持久的材料。涂层的目的是在不改变基本材料的成分或通过利用物理化学或电化学的任何技术削弱基本材料的强度或其他功能的情况下,生成表面层以保护材料免受侵蚀,磨损和氧化。涂层工艺可以降低普通钢材料的强度损失,但可以降低稀土涂层预应力制品的强度损失。
对于钢丝和钢绞线,涂层可以提供保护层,以提高产品的耐腐蚀水平并延长其寿命。传统技术使用锌作为涂层材料,这类产品被称为镀锌PC线和PC股。稀土在镀膜过程中的引入,为最终产品增加了更多的收益。当在涂层材料中添加稀土并与锌形成新的合金时,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寿命。更重要的是,与传统镀锌工艺相比,它减少了强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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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层过程发生在非常高温的环境中。由于镀层温度较高,在镀膜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强度损失。例如,作为原材料的钢丝,如果强度水平达到2000MPa(兆帕斯卡),其强度水平经过传统的涂布工艺后,将损失300MPa左右。当锌与稀土形成一种新的合金并用作镀层时,可降低加工对高温的要求。温度越低,涂层过程中的产品强度损失越小。因此,同样的原料,如果使用稀土涂层,可以提供更高的强度最终产品。相比镀锌产品,相比更好的耐腐蚀水平、更长的使用寿命、更高的强度水平或许是稀土镀膜产品给客户带来的最重要收益。更高的强度意味着建造这座桥所需的钢材更少。这样可以使桥梁拉索更薄,施工所需钢量更少,降低整体施工成本。
镀锌PC线和PC股的应用主要是在桥梁建设中。
购买我们预应力材料的客户还购买其他配套产品,例如锚固装置和波纹管,以补充我们的材料。这些补充产品是由与我们无关的锚地制造工厂生产的。
竞争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预应力钢材料生产国和市场之一。在2019年和2020年,我们的销售主要面向位于中国的客户,因此,我们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中国国内公司。
我们认为,位于中国为我们提供了行业内的许多竞争因素,包括:
| • | 定价.控制产品定价的灵活性,以及利用规模经济确保竞争定价优势的能力; |
| • | 技术.高效制造产品,利用低成本原材料并实现更高生产质量的能力;和 |
| • | 进入壁垒.技术知识,原材料的获取,当地市场知识以及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的关系,以支持商业上可行的生产设施和产品的开发。 |
在中国,普通表面钢产品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可以说是分散的,许多大公司和小公司相互竞争。我们这些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是贵州钢丝有限公司和银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镀锌预应力产品制造商之间的竞争仅限于几家公司。这些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双友东钢和江阴沃尔信钢缆有限公司。此外,尽管我们认为我们的稀土涂层能力为我们在竞争对手之间提供了竞争优势,但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很可能会开发类似的竞争产品。我们打算继续扩大研究与开发的努力,以进一步推进我们的涂料应用,包括提高产品的耐腐蚀水平,提高产品的强度和寿命,不能保证我们的初始竞争优势将得到保留,也不能保证一个或多个竞争对手不会开发在质量上与我们相同或优于我们的产品或价格高于我们的稀土涂层产品的产品。
我们相信,我们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我们已经在行业内建立了公认的品牌,并且因为我们提供了卓越的产品质量,及时的交货和高价值。我们认为,与许多竞争对手相比,我们具有以下优势:
| • | 我们产品的性能和成本效益; |
| • | 我们及时以有竞争力的价格以所需数量制造和交付产品的能力; |
27
| • | 我们产品的卓越质量和可靠性; |
| • | 从工程和运营角度来看,我们的售后支持能力; |
| • | 客户服务的有效性以及我们派遣经验丰富的运营商和工程师以及经验丰富的销售队伍来协助客户的能力;和 |
| • | 整体管理能力。 |
季节性
对我们产品的需求略受季节性影响,通常在每年的第一季度都很低,因为1月或2月是中国春节假期,而中国北方的冬季天气寒冷,导致施工放缓。
我们的原材料和供应
原料
高碳钢盘条是制造预应力钢材料的主要原材料。我们购买的棒材的质量和成本在我们的普通表面产品与我们的稀土和镀锌产品之间有所不同。稀土和镀锌产品需要价格更高、纯度和耐久性更高的棒材。涂层产品所需的某些杆的价格高于普通表面产品所需的杆。
我们的供应来源
我们通过评估标准来选择供应商,例如所提供材料的质量,供应商与我们的业务关系的持续时间,定价,交付可靠性和对我们所下订单的响应时间。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我们使用数量有限的供应商。由于我们从这些供应商那里购买了大量产品,因此我们通常能够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购买这些产品。我们通常与每个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采购协议,然后对每次交货进行现场订购。在将这些供应交付给我们之前,我们会根据当时的现行市场价格与供应商公平协商定价。
在过去三年中,向我们提供了很大比例原材料的供应商是沙钢股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化工供销有限公司、江西毅格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业浩钢铁有限公司,这些公司都设在中国。
2020年和2019年,从我们五家最大供应商的采购分别占我们原材料采购的99.9%和99.8%。尽管如此,我们不依赖于我们的任何供应商,因为如果需要,我们可以从替代供应商那里采购原材料。由于供应商的供应短缺,我们没有遇到重大的生产中断,也没有与材料供应商发生任何重大纠纷。
原材料价格波动
我们没有长期的,固定价格的钢材采购合同。当钢材价格上涨时,竞争条件将影响到我们能将多少价格上涨转嫁给我们的客户。如果我们无法将原材料的未来价格上涨转嫁给客户,则可能会对我们业务的收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当钢铁价格下跌时,客户对更低价格的需求以及竞争对手对这些需求的响应可能会导致销售价格下降,利润率下降以及在我们使用现有钢铁库存时以成本或市场调整中的较低者估值的库存。钢材价格的大幅或快速下跌或销量的减少可能导致我们产生库存或商誉减值费用。因此,不断变化的钢材价格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的收入,毛利率,营业收入和净收入。
2019年,在中国中央政府解决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并在2019年之前的最后几年将钢铁产量降低约1.5亿吨之后,中国中央政府将重点放在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增加上。但是,由于美中贸易战的不确定性和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中国钢铁行业产能利用率的提高导致钢铁产品产量较高,2019年,我们主要原材料的平均价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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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国钢铁原材料价格总体保持上涨态势,高位运行。特别是,由于COVID-19大流行,铁矿石价格正经历供需紧张的阶段,再加上资本市场的投机,第四季度出现了大幅上涨。
制造过程
设备
我们的生产设施使用从法国和意大利进口的创新设备和机械,我们相信在金属拉丝,绞丝,镀锌和精加工方面具有最高质量。我们的生产线生产的预应力钢材料符合许多国家(包括日本,英国和韩国)规定的质量标准。
我们拥有20多个高科技领域的尖端技术,包括浸油保鲜技术,新型涂层生产技术,蒙皮通涂层技术,涂层稳定化技术,锌稀土合金电镀技术,新型高温磷化加热技术,新材料牵引技术,稀土合金技术,新型固定刻痕技术,新的高温低速螺纹剥离技术,双涂层稳定等。我们相信,在预应力钢材料制造中实施创新技术方面,我们是行业内领先的公司。
生产工艺
我们产品的生产涉及各个步骤,包括检验、酸洗、洗涤、冲洗、磷化、渗硼、表面处理、电镀、烘烤、涂布、冷却、抛光、检验和包装。上述过程中使用的技术和程序在我们制造的不同产品之间有所不同,并取决于特定客户规定的产品规格。
一般而言,制造过程涉及以下方面:
| • | 用化学酸洗、机械除垢或类似工艺清洗钢丝条或其他类似原料。然后对材料进行冷拉和缩放,直到达到所需的直径和电阻特性。这个过程为材料提供了它的强度。 |
| • | 在钢绞线的生产中,单独的钢绞线(3条或7条钢绞线)被编织在一起形成钢绞线。 |
| • | 最后一步是将钢材料置于热化学过程中,使材料具有力学性能,例如低松弛,从而使材料能够持续一段时间。 |
加工线
我们目前有18条处理线,包括以下内容:
| • | 两条表面处理线,一条位于我们的马鞍山工厂,一条位于我们的九江工厂,每条线由酸洗浴,漂洗浴,高压水漂洗浴,磷化浴,皂化(渗硼)浴和清洁浴组成。 |
| • | 七条拉丝生产线,四条位于我们的马鞍山工厂,三条位于我们的九江工厂,每条生产线由一台清纱机,拉丝罐和卷取机组成。我们的每一件半成品都是在拉丝生产线上加工的。 |
| • | 三条PC股稳定处理线,两条位于我们的马鞍山工厂,一条位于我们的九江工厂,每条线均由绞线机,矫直轮,骑轮,中频炉,冷却罐,收放机,布线机和分层卷绕机组成。九江工厂的PC钢绞线稳定生产线生产各种规格的平面PC钢绞线和镀锌PC钢绞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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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九江工厂有一条镀锌生产线,由清洗机、脱脂炉、酸洗酸洗槽、辅助电镀槽、干燥炉、镀锌炉、拉丝塔和卷取机组成。这条生产线生产不同系列镀锌PC电线和钢绞线所需的半成品。 |
| • | 两条表面精加工生产线,均设在九江工厂内,每条生产线由一台清洗机、一台精洗机和一台卷取机组成。这些生产线用于生产镀锌PC线和钢绞线的半成品。 |
| • | 两条PC线材稳定处理生产线,均设在九江工厂内,每条生产线由清纱机、转轮、矫直机、压痕打标机、中频炉、冷却槽、牵引机、剪切机和卷取机组成。在这些生产线上生产镀锌PC线、圆PC线、压痕PC线和螺旋肋骨PC线。 |
| • | 九江工厂设有一条无粘结PC股生产线,由清油机、上油机、高密度聚乙烯注塑机、水箱、牵引机、卷取机组成。该生产线用于生产不同系列的无粘结表面PC股和无粘结镀锌PC股。 |
质量控制
与我们对质量的持续承诺相一致,我们在生产过程的各个阶段都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此外,我们的设施配备了一流的测试设备,例如抗拉强度测试仪和松弛测试仪,这保证了我们产品的高质量和安全性。
在预应力材料的制造方面,我们严格遵守各种国家和国际质量标准。我们的认证和认证包括日本工业标准(JIS)认证,英国认证服务(UKAS),韩国标准协会(KS)认证以及ISO9001认证。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时,我们的程序包括立即停车检查。一旦问题解决了,我们就继续生产。如果产品出现问题,产品检验员会在不合格封条上盖章,并在有问题的产品上贴上不合格标签。不合格产品被移动到一个单独的区域,而不转移到下一个过程中。我们不向用户交付不合格产品。
销售,营销和分销
销售与市场营销
迄今为止,我们通过满足客户的商业需求,成功地与众多客户保持了长期关系。此外,我们的营销团队会监视市场并做出相应的响应,以增加我们的客户群。我们有一支由六名员工组成的专门的市场营销与销售团队,他们会主动跟踪新的销售线索。
我们的营销团队通过获取有关我们产品市场定位的第一手信息,监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询问当前和未来的市场需求,跟踪现有项目的进展以及现有客户的满意度来制定短期和长期战略。此外,我们的技术人员和营销专家定期拜访政府部门,建筑开发公司,设计院,监理机构,国家建筑质检机构和建筑商,以推广新产品。我们还参加了中国国家桥梁展览会,以进行营销。
分布
我们的两个制造工厂都配备了货物起重,运输和分销的设施。为国内客户提供的产品配送到客户指定的目的地。为国际客户提供的产品要么在中国的各个出境口岸交付给承运人,要么交付到海外指定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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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售后服务
我们的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团队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在我们的材料交付后,我们的工程师培训客户安装,识别并解决安全和维护问题。在我们的产品销售后,我们介绍和宣传公司的品牌地位,分发指导申请方法流程,发布法规手册,并解释和解决一般和困难的问题。所有技术售后服务均免费提供给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绝大多数产品在中国国内销售。自成立以来,我们还将产品出口到国外,包括美国,加拿大,西班牙,日本,韩国,台湾,澳大利亚,南非和沙特阿拉伯等。我们的客户性质多样,因为我们直接将产品出售给最终用户,其他制造商和分销商,在每种情况下都取决于产品的性质和产品的利用率。
尽管我们重视与每个客户的关系,但我们认为,一般而言,任何特定客户(包括我们的最大客户)的流失都不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长期的重大影响。我们的许多客户合同与指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有关,这些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并且不一定是长期性质的。因此,如果我们的任何客户停止购买我们的产品,我们将积极寻找新客户,这在过去是成功的。
2020年和2019年,对我们六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分别约占我们总销售额的80.2%和66.8%。下表提供了在2020年和2019年分别为我们贡献了超过10%收入的每个客户的名称,以及在此期间从这些客户产生的收入的百分比。
| 2020年收入 | 20收入 | |||||||
| 客户名称 | (%) | (%) | ||||||
| 张家港市沙井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46.1 | 21.4 | ||||||
| 张家港欧姆机械有限公司。 | * | 10.2 | ||||||
| 上海兴顺钢管厂 | * | 10.6 | ||||||
*不到我们年收入的10%。
下表描述了我们在2020年和2019年国内和国际客户之间的销售明细。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
| 国内销售 | $ | 136,563,098 | $ | 136,414,471 | ||||
| 国际销售 | $ | 2,014,772 | $ | 2,485,886 | ||||
| 总销售额 | $ | 138,577,870 | $ | 138,900,357 | ||||
31
研究与开发
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努力侧重于三个目标:
| • | 卓越的产品安全和质量; |
| • | 降低运营成本;和 |
| • | 通过开发新产品维持增长。 |
我们的每个设施都有一支研究与开发队伍。总共有17名雇员致力于研究与开发。我们在2020年和2019年分别花费了500万美元和440万美元用于研究与开发活动,为新客户或现有客户定制产品并开发新产品。我们的产品开发所需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性质通常不是现金密集型的。此外,部分工作由与我们有合作关系的组织和大学进行。
我们定期培训我们研究与开发部门的成员,以不断提高我们在涂料技术领域的研究与开发能力。我们开发了一种商业模式,它涉及我们的研究与开发部门与我们的产品开发和营销部门之间非常密切的相互关系。因此,我们将研究与开发活动的重点放在能够使我们的产品扩展到新的所需市场的项目上。此外,我们还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使我们能够提高在中国和国际现有市场上的市场份额。我们还将某些研究与开发活动的重点放在利润率较高的产品上,这些产品可以销往国际市场上的客户。
具体而言,我们已与九江研究所订立合作协议,据此,该研究所协助我们努力改善我们的高强度,抗冲刷镀锌预应力钢绞线的综合功能和制造技术。这些高强度的产品,具有较高的耐磨性,畅销国内外。根据与九江所于2017年签订的为期两年的研究合作协议,欧森九江同意提供其研究与开发资源,例如研究与开发团队和测试实验室,以协助九江学院的学生开发有关某些镀锌预应力技术的新技术诀窍,以期降低单位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2019年1月1日,与九江院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根据三年协议,九江研究所同意协助进行5.0mm1960MPa镀锌铝稀土合金PC线的研究与开发。
在2019年,我们还有三个研究与开发项目被列为九江市科技项目。它们是15.20mm1960MPa无粘结镀锌PC线、5.00mm1960MPa铝合金镀锌PC线和5.00mm1960MPa镀锌铝和稀土合金镀锌PC线。此外,我们正在与其他钢铁制造商合作进行有关镀锌PC线的研究工作,镀锌PC线是我们的镀锌PC线,压痕PC线和螺旋肋骨PC线的高性能原材料,是为我们的国际客户设计的。
2020年,欧森九章获得江西省政府颁发的发明三等奖和江西省第四届专利奖,江西省知名品牌促进会颁发的江西省知名产品奖。
我们相信,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和稀土镀锌材料的生产技术提高了我们的市场地位。采用稀土合金镀层技术,可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稳定化处理温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稳定化过程中的强度损失。结果,在成品强度要求不变的情况下,该技术降低了对原材料的强度要求,并使我们能够在原材料强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生产出强度更大的材料。由于我们的稀土合金镀膜技术,我们可以生产1,860兆帕斯卡(“MPA”)强度水平和15.20毫米直径的锌稀土合金涂层预应力材料。我们将继续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努力,以提高这种产品的强度和稳定性。
我们计划继续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努力,以加强我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2014年,我们开发了12.7mm2060MPa超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团队还升级了酸洗工艺的加热方式,钢丝稳定生产线的循环冷却水系统,以及涂层钢丝的缠绕系统我们还拥有或租赁各种提高产品质量并降低运营成本的技术,包括涂层抛光技术,双张力齿轮镀锌预应力材料的稳定化处理技术,涂装生产线漏镀预警技术、绞丝润滑技术、绞丝红外温度检测断水技术等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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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来,作为2021年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的一部分,“技术自给”被提到是支撑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中国政府已采取各种举措来实现这一目标,研究重点之一是增强制造“高科技材料”和“运输基础设施”的技术。有了所有这些举措,预计未来几年将引入技术基础设施项目,因此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将会增加。凭借该公司在高技术金属材料和应用方面的先进技术和诀窍,该公司将从这些举措中受益,该公司将继续应用更多的资源来提高其研究与开发能力。
知识产权
我们依靠专利,商标,域名和保密协议的组合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的制造过程基于主要由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和工程人员内部开发的技术。
对于不可申请专利的专有专有技术和难以执行专利的过程,我们依靠(其中包括)商业秘密保护和保密协议来维护我们的利益。我们所有的研究与开发人员都与我们签订了保密和专有信息协议。这些协议解决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并要求我们的员工将他们在与我们一起工作期间开发的所有发明,设计和技术转让给我们。我们不知道有任何重大侵犯我们知识产权的行为。
专利
截至2021年4月30日,我们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了43项专利,其中包括八项发明专利和三十五项实用新型专利。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了一项先前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六项先前正在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
中国专利申请的实际审查时间各不相同,但类似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约为一年。这些专利和专利申请旨在保护各种钢丝绳的生产工艺,钢丝材料的酸洗方法,某些钢丝产品的质量控制方法以及为钢丝生产设计的设备。所有实用新型专利的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十年,所有发明专利的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二十年。我们目前在中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都没有任何已注册或正在申请的专利。
下表提供了名称,申请号或专利号,申请人或专利持有人的名称以及我们的注册发明专利和我们的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状态,以及我们的注册发明专利的到期日:
| 姓名 | 申请号: /专利号 |
申请人 /专利 持有人 |
地位 | 过期 日期 |
||||
| 压痕钢丝的稳定工艺 | ZL200710157149.0 | 欧森九江 | 注册 | 11/22/2027 | ||||
| 改变绞线接头废丝长度的方法 | ZL200910144241.2 | 奥森材料 | 注册 | 7/26/2029 | ||||
| 镀锌钢丝生产工艺 | ZL201010105179.9 | 欧森九江 | 注册 | 2/2/2030 | ||||
| 镀锌钢丝后处理技术 | ZL201310137387.0 | 欧森九江 | 注册 | 4/18/2033 | ||||
| 预应力镀锌钢丝接头稳定化处理生产方法 | ZL2016012567857.0 | 欧森九江 | 注册 | 7/18/2036 | ||||
| 高强度预应力钢丝的拉拔与匹配方法 | ZL201610567616.6 | 欧森九江 | 注册 | 7/18/2036 | ||||
| 预应力钢绞线曝气酸洗槽及酸洗方法 | ZL201510161287.0 | 奥森材料 | 注册 | 4/6/2035 | ||||
| 预应力钢绞线表面处理装置及其工作方法 | ZL201911339724.8 | 奥森材料 | 注册 | 12/22/2019 |
33
下表提供了我们的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名称,申请号或专利号,申请人或专利持有人的姓名以及各自的状态,以及我们注册实用新型专利的到期日:
| 姓名 | 申请号: /专利号 |
申请人 /专利 持有人 |
地位 | 过期 日期 |
||||
| 钢绞线绞线润滑装置 | ZL201821549310.9 | 奥森材料 | 注册 | 09/20/2028 | ||||
| 感应节水装置 | ZL201220218155.4 | 奥森材料 | 注册 | 06/25/2021 | ||||
| 抗冲击齿轮 | ZL201220217756.3 | 奥森材料 | 注册 | 06/23/2021 | ||||
| PC钢绞线生产车轮锁紧装置 | ZL201220218156.9 | 奥森材料 | 注册 | 06/25/2021 | ||||
| 拉丝用新模具 | ZL201320723167.7 | 奥森材料 | 注册 | 12/24/2022 | ||||
| 酸雾排放节能装置 | ZL201320722838.8 | 奥森材料 | 注册 | 12/24/2022 | ||||
| 冷装配模具 | ZL201420023335.0 | 奥森材料 | 注册 | 1/14/2024 | ||||
| 预应力钢绞线摊铺机 | ZL201420023447.6 | 奥森材料 | 注册 | 1/14/2024 | ||||
| 酸洗池电加热控制系统 | ZL201620087931.4 | 奥森材料 | 注册 | 1/26/2026 | ||||
| 空压机电机保护系统 | ZL201620087953.0 | 奥森材料 | 注册 | 1/26/2026 | ||||
| 预应力钢丝超声波振动酸洗池 | ZL201621197903.4 | 奥森材料 | 注册 | 11/6/2026 | ||||
| 预应力钢绞线在线除水装置 | ZL201720979882.X | 奥森材料 | 注册 | 8/6/2027 |
34
| 预应力钢绞线生产螺旋气缸 | ZL201621197904.9 | 奥森材料 | 注册 | 11/6/2026 | ||||
| 用于钢绞线生产的闭式烟尘过滤系统 | ZL201721178282.X | 奥森材料 | 注册 | 9/13/2027 | ||||
| 钢绞线卷取机 | ZL201721177583.0 | 奥森材料 | 注册 | 9/13/2027 | ||||
| 钢丝在线涂油装置 | ZL201721178741.4 | 奥森材料 | 注册 | 9/13/2027 | ||||
| 预应力钢绞线包装结构 | ZL201720976708.X | 奥森材料 | 注册 | 8/6/2027 | ||||
| 一种空气回路控制系统 | ZL201921561142.X | 奥森材料 | 注册 | 9/18/2029 | ||||
| 内冷硬质合金模具组 | ZL201921560665.2 | 奥森材料 | 注册 | 9/18/2029 | ||||
| 一种断丝控制装置 | ZL201921561151.9 | 奥森材料 | 注册 | 9/18/2029 | ||||
| 钢绞线冷却装置 | ZL201911339724.8 | 奥森材料 | 注册 | 9/18/2029 | ||||
| 镀锌工艺用炉 | ZL201320200197.4 | 欧森九江 | 注册 | 4/18/2023 | ||||
| 放线菌放线机放线保护装置 | ZL201320200077.4 | 欧森九江 | 注册 | 4/18/2023 | ||||
| 链放线菌装置 | ZL201320200171.X | 欧森九江 | 注册 | 4/18/2023 | ||||
| 中频炉蒸馏水冷却装置 | ZL201320199776.1 | 欧森九江 | 注册 | 4/18/2023 | ||||
| U形热镀锌炉 | ZL201420532006.9 | 欧森九江 | 注册 | 9/16/2024 | ||||
| 塑料颗粒干燥混合机 | ZL201420798062.7 | 欧森九江 | 注册 | 12/16/2024 | ||||
| 钢丝稳定化加工生产线多功能线牵引机 | ZL201420798307.6 | 欧森九江 | 注册 | 12/16/2024 | ||||
| 钢丝拉拔表面处理除尘装置 | ZL201420798232.1 | 欧森九江 | 注册 | 12/16/2024 | ||||
| 一种无粘结钢绞线油量控制装置 | ZL201620720468.2 | 欧森九江 | 注册 | 7/10/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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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应力钢绞线连接机除尘除尘装置的研制 | ZL201620720466.3 | 欧森九江 | 注册 | 7/10/2026 | ||||
| 拉伸试验机用镀锌钢丝夹具 | ZL201620720452.1 | 欧森九江 | 注册 | 7/10/2026 | ||||
| 一种碳钢盘条拉拔梯形模具 | ZL201620720451.7 | 欧森九江 | 注册 | 7/10/2026 | ||||
| 一种镀锌生产线的输酸充酸装置 | ZL2020240628.X | 欧森九江 | 注册 | 3/5/2030 | ||||
| 一种光学整理机环保除尘装置 | ZL2020240610.X | 欧森九江 | 注册 | 3/2/2030 |
商标
我们已被授予总计五个商标,其中三个是在中国的注册商标,两个是根据《马德里协议》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注册的商标。下表所述5项商标分别由上海欧森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2009年转让给欧森材料。
| 商标名称 | 申请号: /商标号 |
申请人 /商标 持有人 |
地位 | |||
| 比喻性商标(根据马德里协议注册) | 0973552 | 奥森创新材料 | 注册 | |||
| “Ossen”(根据《马德里协定》注册) | 0945308 | 奥森创新材料 | 注册 | |||
| 比喻性商标(中国国内注册) | 4396898 | 奥森创新材料 | 注册 | |||
| “Ossen”(中国国内注册) | 4396895 | 奥森创新材料 | 注册 | |||
“ (中国国内注册) |
4396896 | 奥森创新材料 | 注册 |
环境事项
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该法确立了协调推进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权利和义务。地方环保局可能制定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地方标准,要求企业遵守两套标准中更严格的标准。由于我们业务的性质,我们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一定数量的废水,气体和固体废物材料。我们认为,我们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的所有产品均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相关环境要求,并且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中,我们没有受到任何涉及不遵守任何相关环境法规的罚款或法律诉讼,也没有意识到任何威胁或未决行动,包括任何环境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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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规
营业执照
任何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公司都必须拥有涵盖特定类型工作的营业执照。我们的营业执照涵盖了我们目前的制造,加工,采购和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新型合金材料,稀土应用产品,建筑材料,通用机械及相关产品的业务。在将我们的业务扩展到营业执照以外的业务之前,我们必须申请并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
就业法
我们受管理与员工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包括:工资和小时要求,工作和安全条件,公民身份要求,工作许可和旅行限制。其中包括当地的劳工法律和法规,这可能需要大量资源来遵守。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国家劳动法》和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国家劳动合同法》允许中国国有和民营企业的工人集体谈判。《国家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应通过工会(或在没有工会的情况下的工人代表)与管理层之间的合作来制定集体合同,这些合同应明确规定工作条件,工资水平和工作时间等事项。法律还允许所有类型企业的工人和雇主签署个人合同,这些合同将根据集体合同起草。
中国的专利保护
中国拥有保护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的国内法律。中国还签署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知识产权公约,包括:
| • |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80年6月4日); |
| •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5年3月19日); |
| • | 专利合作条约(1994年1月1日);和 |
| •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2001年11月11日)。 |
中国的专利受《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约束,每项法规均于1985年生效。修改后的《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条例分别于2001年、2003年和2009年生效。202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修正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颁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签署国,根据该公约,任何已在一个签署国正式提交专利申请的人,为了在其他国家提交专利,应享有a在《公约》规定的期限内享有优先权(发明和实用新型12个月,工业设计6个月)。
专利法包括三种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国的专利制度采取先申请的原则,即专利只能授予首次提出申请的人。根据国际惯例,中国仅允许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际适用性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授予专利。外观设计要获得专利,就不能与在申请日之前已在国内外出版物中公开披露或已在该国公开使用的任何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并且不应与他人的任何优先权利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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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根据《中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有从事货物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国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以及进口货物通常需要按收到的销售总收入的16.0%或17.0%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减去纳税人已经缴纳或承担的任何可抵扣增值税。自2018年5月1日起,适用于中国制造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6%。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国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进一步降低,为13%。此外,在出口货物时,出口商有权获得出口商先前支付的部分或在某些情况下全部增值税退税。
外币兑换
根据适用于我们的《中国外币兑换条例》,人民币可兑换为经常项目,包括股息分配,利息支付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但是,将人民币转换为资本项目,例如直接投资,贷款,证券投资和投资汇回,仍需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只能在有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购买、出售和(或)汇出外币,必须提供有效的商业单据,并在进行资本项目交易时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外的资本投资也受到限制,其中包括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改革发展委员会的批准。
强制性法定准备金和股息分配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规,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只能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支付股息。此外,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每年将其税后利润的至少10%留作一般准备金,直到该准备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为止。这些准备金不可作为现金股利分配。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有权酌情将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除清算情况外,不得分配给股权所有者。
雇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我们有171名和176名全职员工。
下表显示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部门分列的员工人数和百分比:
| 功能 | 的数量 雇员 |
占总数的% | ||||||
| 制造业 | 94 | 55 | % | |||||
| 研究与发展 | 14 | 8 | % | |||||
| 质量控制 | 8 | 5 | % | |||||
| 一般行政、采购、销售与市场营销 | 55 | 32 | % | |||||
| 共计 | 171 | 100 | % | |||||
我们没有遇到任何重大的劳资纠纷,并认为我们与员工的关系良好。我们的员工不受任何集体谈判协议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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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员工福利计划。2020年和2019年,我们用于该计划的总费用分别约为109,513美元和190,117美元。
随着我们继续扩展业务,我们认为雇用和留住顶尖人才至关重要,尤其是在营销,金属表面处理,材料科学和技术工程领域。我们相信,基于我们有竞争力的薪酬,基于绩效的年度奖金制度以及针对高级员工和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我们有能力在中国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工程人才。此外,我们还有针对入门级工程师的培训计划,使他们能够与经验丰富的导师密切合作,以获得宝贵的实践经验并提供其他专业发展机会,包括有经验的工程师就具体的工程主题和可应用于各种项目的新方法进行讲座的研讨会。
4.C.组织结构
我们的大股东
根据日期为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8日和2018年8月14日的证券购买协议,Liang Tang博士控制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Effectual Strength Enterprises Limited(“Effectual”)购买了:
| • | Entracting Acme Development Limited的600,000股股票,该公司由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华伟的配偶控制,每股ADS价格为2.582美元,每股ADS代表三股普通股;和 |
| • | Gross Inspir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的600,000股股份,该公司是由我们的高级经理Xufeng Zhou的配偶控制的实体,每股ADS的价格为2.582美元。 |
2018年10月2日,Acme向Effective购买了13,050,000股我们的普通股,作为交换,Acme向Elegant Kind Limited发行了54,404股浦江股票,Acme是浦江的全资子公司,由Liang Tang博士控制,一家由Liang Tang博士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因此,Acme现在持有我们13,050,000股普通股。
2019年5月28日,Acme母公司浦江股份成功上市,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交易。Liang Tang博士,我们的董事长,目前是68.15%的股东和浦江的董事长。
我们是纳斯达克上市规则所定义的“受控公司”,因为浦江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总投票权的约65.9%。
我们的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我们的全资子公司Ossen Innovation Group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组建的两家控股公司的唯一股东:Ossen Group(Asia)Co.,Ltd.或Ossen Asia,以及TopChina Development Group Ltd.或TopChina。Ossen Asia和TopChina的所有股权自成立以来一直由我们的董事长唐博士持有。2010年5月,唐博士将这些股份转让给Ossen Innovation Group,以期待我公司股票在美国公开上市。
奥森亚洲(Ossen Asia)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2月7日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欧森亚洲在中国有一家直接运营子公司,欧森材料。欧森亚洲拥有欧森材料81%的股权。
TopChina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3日。欧森材料和TopChina在中国直接拥有一家运营子公司欧森(九江)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或欧森九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欧森材料拥有欧森九江20.5%的股权,拓邦股份拥有79.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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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森材料
欧森材料于2004年10月27日在中国成立,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欧森(马鞍山)钢丝电缆有限公司。2008年5月8日,奥盛材料由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公司。主体名称当时变更为奥森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欧森亚洲拥有欧森材料81%的股权。其余19%由三家中国第三方实体合计持有,其中两家由中国政府实体控制,一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和Ossen Group PRC控制,最终由中国公民控制。
通过Ossen Materials,我们自2004年以来在我们的马鞍山工厂制造和销售普通表面PC线,稀土涂层PC钢丝和PC线。马鞍山工厂生产的产品的主要市场分别是中国的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欧森九江
2005年4月6日,上海欧森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即欧森上海,以约人民币20,000,000元(约合290万美元)收购九江钢铁公司的部分破产资产,包括设备、土地使用权和存货。欧森九江由欧森上海于2005年4月13日在中国成立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欧森上海随后将新收购的资产转让给欧森九江。在成立之初,欧森九江由两个实体拥有:其33.3%的股权由欧森亚洲持有,66.7%由欧森上海持有。2005年6月,欧森上海将其在欧森九江的全部权益转让给TopChina,换取约290万美元。2007年10月,拓邦股份将持有的欧森九江41.7%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欧森亚洲。2007年12月17日,欧森亚洲将其持有的欧森九江全部股权转让给欧森材料。
2010年11月19日,九江市商务厅批准欧森九江注册资本增加约2920万美元,该资本须于2013年11月前缴足。2012年11月5日,九江市商务厅批准欧森九江注册资本减少约920万美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拓邦股份已向欧森九江实缴增加注册资本中的约2000万美元。由此,欧森九江79.5%股权目前由拓邦股份持有,20.5%股权由欧森材料持有。2014年4月9日,欧森(九江)钢丝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欧森(九江)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欧森九江,我们生产镀锌或稀土的PC线和钢绞线,普通表面PC线,无粘结PC线,螺旋肋PC线,卧式PC线和压痕PC线。九江工厂生产的PC股的主要市场分别在中国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和四川省。
40
组织结构图
下图反映了我们的组织结构:

4d.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在向适用的国家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土地使用权使用费后,授予个人或者单位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允许持有人在规定的长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
我们拥有位于中国两个地点的设施的土地使用权,一个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一个位于江西省九江市,这些设施用于生产,研究与开发和员工生活区。我们已支付了与这些财产有关的所有款项。马鞍山设施的土地使用权将于2058年到期,九江设施的权利将于2055年至2057年期间以不同间隔到期。我们的设施总面积约为106,136平方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在马鞍山市的生产设施和办公室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4,668平方米,我们在该设施中雇用了42名生产人员。我们的马鞍山工厂有七条生产线。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在九江市的生产设施和办公室的总建筑面积约为20,810平方米,我们在该设施中雇用了52名生产人员。我们九江的工厂有十一条生产线。2020年,我们的马鞍山工厂和九江工厂的产量为208,895吨,而2019年为193,174吨。
41
从历史上看,我们的生产设施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破坏。但是,从2018年7月到2018年12月,由于地方政府的施工事故影响了欧森九江生产设施附近的一条高压输电线路,导致我们部分镀锌加工线的电力供应中断,导致几台设备无法运行。我们能够通过购买半成品镀锌产品来生产成品镀锌产品来克服这种临时中断。2020年,由于COVID-19大流行,我们在九江和马鞍山的工厂在中国新年至2020年3月第二周之间暂时关闭。工厂自2020年3月23日起恢复运营。
由于对镀锌产品的需求增加,2020年我们两家工厂的年度总产量与2019年相比有所增加,但由于2020年COVID-19导致稀土涂层产品需求下降和设施暂时关闭,部分抵消了这一增长。于2020年1月收购一幅约6.3万平方米土地,用作江西九江新生产设施的建筑地盘。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开始施工。由于COVID-19在中国的大流行,该时间表被推迟。
| 项目4A。 | 未解决的工作人员评论 |
不适用。
| 项目5。 | 经营和财务回顾与前景 |
以下讨论和分析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这些财务报表的注释以及本年度报告其他地方出现的其他财务数据一起阅读。除历史信息外,以下讨论还包含基于当前预期的前瞻性陈述,其中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由于多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和本报告其他部分中列出的因素,某些事件的实际结果和时间安排可能与此类前瞻性陈述中的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5.A.经营成果
概述
一般
我们制造和销售一系列平面预应力钢材料以及稀土涂层和锌涂层预应力钢材料,我们认为这是中国竞争对手中最全面的阵列。我们的材料用于中国和国际上的桥梁,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我们的设施位于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和江西省九江市。根据我们在行业内的丰富经验,我们认为Ossen是中国设计,工程,制造和销售用于在中国建设桥梁,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定制预应力钢材料的领先企业之一。
影响本港经营成果的重要因素及现有趋势
COVID-19
在2020年期间,2020年上半年,由于许多城市为遏制COVID-19的传播而施加旅行和工作限制,COVID-19大流行在中国蔓延,公司的销售和运营略受影响因此,中国大陆的许多建设项目都被推迟了。此外,公司位于九江和马鞍山的制造设施在春节假期后暂时关闭,直到2020年3月的第二周,因此在该期间对客户的销售受到影响。临近2020年第二季度,随着COVID-19大流行在中国逐渐得到控制,公司的销售和运营在2020年下半年恢复正常。根据COVID-19大流行的持续时间以及对经济活动的持续负面影响,公司可能会在2021年遭受进一步的负面影响。但是,无法预测2021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确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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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组合和行业趋势
我们的经营成果还部分取决于我们在特定财务报告期内获得的产品组合。我们根据客户订单生产和销售产品。作为销售额的整体百分比,我们涂层产品的销售额从2019年的96.0%增加到2020年的97.7%。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我们产品的整体毛利率分别为17.1%,16.1%和15.1%。2019年毛利率较2018年上升主要是由于高毛利稀土涂层产品销量增加所致。与2019年相比,2020年毛利率的增长主要是由于稀土涂层产品的毛利提高。
占销售额的总体百分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涂层产品销售额分别从2019年的96.0%增加到2020年的97.7%以及76.9%和80.5%,2019年为稀土涂层产品的销售,其余分别为锌涂层产品的23.1%和19.5%。
主要原材料的优惠价格和供应条件
我们的主要原材料是高碳钢盘条,我们通常从多个初级钢铁生产商那里购买。钢铁行业整体上是周期性的,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众多因素,有时钢铁的价格和可用性可能会波动,包括总体国内和国际经济状况,劳动力成本,销售水平,竞争,我们持有的库存水平我们和其他钢铁服务中心,钢铁生产商合并,钢铁生产商原材料成本上升,进口税和关税以及货币汇率。这种波动性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原材料的可用性和成本。
与许多其他钢铁产品制造商一样,我们保持大量的钢材库存,以适应客户的交货时间短和交货及时的要求。因此,我们购买钢材是为了根据历史购买惯例,与客户的供应协议和市场状况,将库存维持在我们认为适合满足客户预期需求的水平。我们的主要供应商通常会将其库存的一部分用作储备,以满足我们的制造要求。这些主要供应商通常会获得预付款,作为回报,他们会给我们相对于现行市场价格的折扣。
我们没有长期的,固定价格的钢材采购合同。当钢材价格上涨时,竞争条件将影响我们可以将多少价格上涨转嫁给我们的客户。如果我们无法将原材料的未来价格上涨转嫁给客户,则我们业务的净销售额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当钢材价格下降时,客户对更低价格的需求以及我们的竞争对手对这些需求的响应可能会导致销售价格下降,从而降低利润率。钢材价格的大幅或快速下跌或销量的减少可能导致我们产生库存或商誉减值费用。因此,不断变化的钢材价格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的净销售额,毛利率,营业收入和净收入。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中国政府继续执行削减过剩工业产能和改革经济供给侧的政策,同时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增加。因此,钢铁产品(包括我们的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平均价格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有所上涨。2019年,在中国中央政府解决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并在2019年之前的最后几年将钢铁产量降低约1.5亿吨之后,中国中央政府将重点放在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增加上。但是由于美中贸易战的不确定性和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中国钢铁行业产能利用率的提高导致钢铁产品产量较高,钢铁产品的平均价格,包括我们的产品和主要原材料在内,在2019年有所下降。2020年,我国钢铁原材料价格总体保持上涨态势,高位运行。特别是铁矿石价格正因大流行而经历供需紧张的阶段,再加上资本市场的投机,四季度出现了大幅上涨。尽管我们的供应链没有受到任何有意义的破坏,但COVID-19的长期爆发可能会造成破坏,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减慢受影响司法管辖区的制造速度,并对我们产品中使用的原材料的价格和可用性造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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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目前几乎所有的新材料都是从极少数供应商那里购买的。2020年和2019年,从我们五家最大供应商的采购分别占我们原材料采购总额的99.9%和99.8%。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能够从这些供应商那里获得优惠的价格和交货条件。但是,如果我们要增加生产规模,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使供应商网络多元化,因此,可能无法从新供应商那里获得优惠的价格和交货条件。
中国经济的增长
我们在中国运营制造工厂,并从对中国客户的销售中获得大部分收入。因此,中国的经济状况几乎影响了我们运营的所有方面,包括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原材料的可用性和价格以及其他费用。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显著增长,但中国经济增长的任何放缓都可能减少基础设施支出,进而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例如,经济疲软可能会减少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进而可能导致对我们产品的需求,我们的收入可能会下降。此外,任何影响金融市场和银行系统的金融动荡都可能严重限制我们在资本市场或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或根本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能力。
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经济因COVID-19大流行而放缓,尤其是许多基础设施项目因各个城市的封锁或旅行限制而延迟。自2020年3月以来,COVID-19爆发对中国业务的影响有所改善,中国政府实施了各种政策,以刺激经济并提振2020年的整体经济增长。而在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原本被拖延的建设项目如今也在陆续复工。
展望未来,作为2021年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的一部分,“技术自给”被提到是支撑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中国政府已采取各种举措来实现这一目标,研究重点之一是增强制造“高科技材料”和“运输基础设施”的技术。有了所有这些举措,预计未来几年将引入技术基础设施项目,因此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将会增加。凭借该公司在预应力钢产品方面的先进技术和诀窍,该公司将从这些举措中受益,该公司将继续应用更多资源来提高其研究与开发能力。
此外,中国政府还继续努力通过改善某些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来促进国内投资,其中包括长江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根据该计划,预计将新建约240座桥梁和隧道,新的陆路运输系统将便利货物和人员的流动。新系统将为长江地区电信和能源基础设施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刺激长江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中国政府的倡议下,公司看到了其产品的巨大潜在市场机会,并有信心公司的业务部门将继续增长。此外,该公司将继续加强其技术能力,并在研究与开发领域进行投资。
所得税水平和优惠税收待遇
我们的净收入受到我们支付的所得税和我们能够获得的任何优惠税收待遇的影响。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应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或EIT。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在1月1日之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该企业盈利的第一年起,2008年有权在两年内完全免除所得税,并在随后的三年中减免50%的所得税。Ossen Materials于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有权获得EIT豁免,并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获得50%所得税减免。欧森九江有权于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获得企业所得税豁免,并于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获得50%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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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森材料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全年税率为15%。2012年,欧森材料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地位,到2015年将实行15%的税率。2015年,欧森材料再次延续高新技术企业地位,2018年全年适用15%的税率。2020年,欧森材料再次延续高新技术企业地位,到2023年将实行15%的税率。欧森九江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全年税率为15%。自2012年1月1日起,欧森九江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税率。2015年,欧森九江成功续展高新技术企业地位,2018年全年适用15%的税率。2018年,欧森九江再次延续高新技术企业地位,到2021年将实行15%的税率。如果我们的所得税义务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我们的净收入将受到影响。
外币换算
我们的财务报表以美元表示,但我们的运营子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我们的经营成果在相关财务报告期间按平均汇率折算,资产和负债在这些期间结束时按统一汇率折算,权益按历史汇率折算。将当地货币财务报表转换为美元的过程中产生的调整包括在确定综合收益中。
选定损益表项目的说明
收入。我们从预应力钢产品(包括普通表面产品和稀土涂层产品)的销售中获得收入。我们还从向特定客户提供服务中获得了微不足道的收入。在呈报的所有期间,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到2%,并在客户交付和接受成品时或在提货时确认。
销售商品的成本。销售商品的成本包括直接和间接生产成本,以及销售产品的运费和装卸成本。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佣金,工资,差旅费用,运输费用和广告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研究与开发费用、管理和办公薪金及雇员福利、办公设施和办公设备费用、差旅和娱乐费用、法律和会计费用、咨询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包括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我们的其他收入包括政府赠款和废料销售收入。
所得税。欧森材料、欧森九江已被各自地方政府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根据相关的中国所得税法,两家子公司在2020年,2019年和2018年均应缴纳15%的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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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果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经营成果的主要组成部分,以美元和占收入的百分比表示。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收入的% | 2019 | 收入的% | 2018 | 收入的% | |||||||||||||||||||
| 收入 | 138,577,870 | 100.0 | % | 138,900,357 | 100.0 | % | 136,104,867 | 100.0 | % | |||||||||||||||
| 销售商品成本 | 114,855,259 | 82.9 | % | 116,541,972 | 83.9 | % | 115,585,803 | 84.9 | % | |||||||||||||||
| 毛利 | 23,722,611 | 17.1 | % | 22,358,385 | 16.1 | % | 20,519,064 | 15.1 | % | |||||||||||||||
| 销售费用 | 380,945 | 0.3 | % | 357,426 | 0.3 | % | 327,365 | 0.2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6,958,788 | 5.0 | % | 6,155,316 | 4.4 | % | 5,263,914 | 3.9 | % | |||||||||||||||
| 总营业费用 | 7,339,733 | 5.3 | % | 6,512,742 | 4.7 | % | 5,591,279 | 4.1 | % | |||||||||||||||
| 经营收入 | 16,382,878 | 11.8 | % | 15,845,643 | 11.4 | % | 14,927,785 | 11.0 | % | |||||||||||||||
| 财务费用净额 | (2,861,921 | ) | -2.1 | % | (2,382,405 | ) | -1.7 | % | (1,621,486 | ) | -1.2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75,786 | 0.1 | % | 297,438 | 0.2 | % | 208,071 | 0.2 | % | |||||||||||||||
| 所得税前收入 | 13,596,743 | 9.8 | % | 13,760,676 | 9.9 | % | 13,514,370 | 9.9 | % | |||||||||||||||
| 所得税 | (1,568,109 | ) | -1.1 | % | (1,533,794 | ) | -1.1 | % | (2,129,387 | ) | -1.6 | % | ||||||||||||
| 净收入 | 12,028,634 | 8.7 | % | 12,226,882 | 8.8 | % | 11,384,983 | 8.6 | % | |||||||||||||||
| 减: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 | 952,771 | 0.7 | % | 1,137,712 | 0.8 | % | 1,005,530 | 0.7 | % | |||||||||||||||
| 归属于欧森创新有限公司的净收入。 | 11,075,863 | 8.0 | % | 11,089,170 | 8.0 | % | 10,379,453 | 7.6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换算收益(亏损) | 8,537,550 | 6.2 | % | (1,744,846 | ) | -1.3 | % | (6,272,303 | ) | -4.6 | % | |||||||||||||
| 其他综合收益总额(亏损) | 8,537,550 | 6.2 | % | (1,744,846 | ) | -1.3 | % | (6,272,303 | ) | -4.6 | % | |||||||||||||
| 综合收益 | 19,613,413 | 14.2 | % | 9,344,324 | 6.6 | % | 4,107,150 | 3.0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比较
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约为1.386亿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约为1.389亿美元,减少了约30万美元或0.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稀土涂层PC线和PC线的销售减少了2.9%,普通表面PC线的销售减少了44.6%,其他产品减少了43.1%,部分被镀锌PC线和PC线增长20.0%所抵消。
下表分别提供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明细: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
| 收入($) | 占总收入的% | 收入($) | 占总收入的% | 差异 | ||||||||||||||||
| 产品: | ||||||||||||||||||||
| 平面PC股 | 1,562,994 | 2.0 | % | 2,820,075 | 2.0 | % | -44.6 | % | ||||||||||||
| 镀锌PC线和PC股 | 31,288,830 | 18.8 | % | 26,064,009 | 18.8 | % | 20.0 | % | ||||||||||||
| 稀土涂层PC线和PC股 | 104,164,563 | 77.2 | % | 107,273,567 | 77.2 | % | -2.9 | % | ||||||||||||
| 其他 | 1,561,483 | 2.0 | % | 2,742,706 | 2.0 | % | -43.1 | % | ||||||||||||
| 共计 | 138,577,870 | 100 | % | 138,900,357 | 100 | % | -0.2 | % | ||||||||||||
46
2020年,我们专注于稀土涂层预应力产品和锌涂层预应力产品的销售,因为与普通表面预应力产品相比,利润率更高。因此,镀锌PC线和PC线的销售额在2020年增加了520万美元或20.0%,至3130万美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稀土涂层PC线及PC线的销售额为1.042亿美元,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2.9%。2020年稀土涂层产品产生的销量减少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减少以及2020年此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下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Plain Surface PC绞线和PC线的销售额为160万美元,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比减少130万美元或44.6%。普通表面PC股和PC线产生的销售减少主要是由于期内市场需求减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销售额为160万美元,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120万美元或43.1%。该减少主要是由于与2019年相比,2020年出售的废料减少以及服务收入减少。
销售商品的成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商品的成本约为1.149亿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为1.165亿美元,下降了1.4%,即约170万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总销售额减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商品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从83.9%下降至82.9%。
毛利和毛利率。我们的毛利等于我们的收入和销售成本之间的差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由2019年同期的约2240万美元增加6.1%至约237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率分别为17.1%和16.1%。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于稀土涂层PC线及PC股的盈利能力改善所致。
销售费用。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费用总额为40万美元,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40万美元增加6.6%。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出口销售的运费和销售佣金增加。
一般和行政费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般和行政开支总额为700万美元,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620万美元增加13.1%。2020年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的呆账增加和研究与开发增加,但部分被2020年的差旅费用减少所抵消。
这是营业收入由于上述原因,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营业收入约为1,640万美元,较2019年同期的约1,580万美元增加3.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营业收入占净销售额的百分比从11.4%增至11.8%。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毛利增加,但一般和行政费用增加部分抵消了这一增长。
所得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分别产生了160万美元和150万美元的所得税费用。欧森材料、欧森九江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至2020年,适用15%的税率。
这是净收入由于上述原因,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收入总额约为1,200万美元,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1,220万美元减少1.6%。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我们合计拥有Ossen Materials的81%和Ossen Jiangjiang的96.1%。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代表剩余股份持有人应占的净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总额约为100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为1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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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收入(亏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币汇兑收益为850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外币汇兑损失为170万美元。收益是由于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比较
收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约为1.389亿美元,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约为1.361亿美元,增加了约280万美元或2.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增长主要归因于稀土涂层PC线及PC线的销售增长3.8%及其他产品增长151.8%,部分被普通表面产品减少41.4%以及镀锌PC线和PC股减少2.9%所抵消。
下表分别提供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明细: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18 | |||||||||||||||||||
| 收入($) | 占总收入的% | 收入($) | 占总收入的% | 差异 | ||||||||||||||||
| 产品: | ||||||||||||||||||||
| 平面PC股 | 2,820,075 | 2.0 | % | 4,812,541 | 3.5 | % | -41.4 | % | ||||||||||||
| 镀锌PC线和PC股 | 26,064,009 | 18.8 | % | 26,834,870 | 19.7 | % | -2.9 | % | ||||||||||||
| 稀土涂层PC线和PC股 | 107,273,567 | 77.2 | % | 103,368,148 | 76.0 | % | 3.8 | % | ||||||||||||
| 其他 | 2,742,706 | 2.0 | % | 1,089,308 | 0.8 | % | 151.8 | % | ||||||||||||
| 共计 | 138,900,357 | 100 | % | 136,104,867 | 100 | % | 2.1 | % | ||||||||||||
2019年,我们专注于稀土涂层PC线和PC线的生产和销售,原因是此类产品的平均价格和盈利能力提高。因此,稀土涂层PC线和PC线的销售额在2019年增加了390万美元或3.8%,至1.073亿美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镀锌PC线及PC股的销售额为2610万美元,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2.9%。2019年镀锌产品产生的销量减少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减少以及2019年此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下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Plain Surface PC绞线和PC线的销售额为280万美元,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200万美元或41.4%。普通表面PC股和PC线产生的销售减少主要是由于期内市场需求减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销售额为270万美元,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160万美元或151.8%。该增长主要是由于2019年与2018年相比出售了更多的废料以及服务收入增加。
销售商品的成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商品的成本约为1.165亿美元,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1.156亿美元增加0.8%或约90万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因为2019年总销售额增加。占收入的百分比,销售商品成本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84.9%下降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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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和毛利率。我们的毛利等于我们的收入和销售成本之间的差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由2018年同期的约2050万美元增加9.0%至约2240万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率分别为16.1%和15.1%。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于稀土涂层PC线及PC股的盈利能力改善所致。
销售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费用总额为40万美元,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30万美元增加9.2%。该增长主要是由于2019年国内销售的运输成本较高,但部分被国际销售的运费和销售佣金降低所抵消。
一般和行政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般和行政开支总额为620万美元,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530万美元增加16.9%。2019年的增长主要是由于2019年的研究与开发成本较高。
这是营业收入因此,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营业收入约为1,580万美元,较2018年同期的约1,490万美元增加6.1%。作为净销售额的百分比,营业收入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1.0%增加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1.4%。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销售额和毛利增加。
所得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分别产生了150万美元和210万美元的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到了更多的税收优惠。欧森材料、欧森九江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至2019年,均适用15%的税率。
这是净收入由于上述原因,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净收入总额约为1,220万美元,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1,140万美元增加7.4%。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我们合计拥有Ossen Materials的81%和Ossen Jiangjiang的96.1%。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代表剩余股份持有人应占的净收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总额约为110万美元,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为100万美元。
外币收入(亏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币汇兑损失为170万美元,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外币汇兑损失为630万美元。亏损是由于2019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软所致。
关键会计政策和估计
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我们的财务报表反映了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应用,这要求管理层做出重大估计和判断。有关“重要会计政策摘要”,请参见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我们认为,以下段落反映了目前影响我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最关键会计政策。
估计数的使用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影响合并财务报表日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内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管理层使用进行估算时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进行这些估算。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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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根据ASC主题606(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的收入),公司在将产品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其金额应反映公司期望交换这些产品而获得的对价。在确定何时以及如何从与客户的合同中确认收入时,公司进行以下五步分析:(i)确定与客户的合同(ii)确定履约义务(iii)衡量交易价格(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履约义务;(v)在公司满足(或作为)每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该公司从加工,分销和销售自己的产品中获得收入。本公司确认其扣除增值税(“增值税”)后的收入。本公司应缴纳增值税,该税率已按发票销售额的17%征收,直到2018年4月30日,此后该税率降至16%。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进一步降低至13%。销项增值税除销售发票金额外由客户承担,进项增值税除采购发票金额外由公司承担,但以出口销售未退还为限。
一旦公司确定客户已获得对产品的控制权,则在某个时间点确认收入。当根据合同中定义的条款履行履约义务并满足ASC606中的每个标准时,控制权通常被视为已转移给客户。国内销售的合同条款可能要求公司将制成品交付到客户的位置,或者客户可以在公司的工厂提取制成品。当货物通关并离开港口时,确认国际销售。本公司确认其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
与分销商的合同不提供任何退款或价格保护。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没有产品退货,也没有记录销售退货准备金
公司已于2018年1月1日采用修改追溯法过渡方法采用ASC606。采用ASC606对公司的期初留存收益余额没有影响。
研究与开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研究与开发成本在发生时列为支出,总额分别约为4,965,745美元,4,414,219美元和3,345,097美元。研究与开发费用在所附的业务报表中列入一般和行政费用。研究与开发费用是在具体项目基础上产生的。
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FASB ASC740“所得税”采用负债法核算所得税。在这种方法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根据财务报告与资产和负债的税基之间的差异确定的,使用的是预期差异将逆转的期间内生效的已制定税率。如果根据现有证据的权重,很可能无法实现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公司会记录估值备抵以抵消递延所得税资产。税率变化对递延税项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期在内的期间的收入中确认。
公司还遵循FASB ASC740,该标准解决了确定是否应在财务报表中记录在纳税申报表中要求或预期要求的税收优惠的问题。只有在税务机关根据该职位的技术优势进行审查后很可能维持该职位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从不确定的税收状况中确认税收利益。财务报表中从该头寸确认的税收优惠应根据最终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大于50%的最大优惠进行计量。ASC740还就所得税的确认,分类,利息和罚款,过渡期会计提供了指导,并要求增加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承担未确认税收优惠的责任。未确认税收优惠的负债金额在未来12个月内不太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政策是,必要时将与所得税相关的罚款和利息支出分别列为其他费用和利息支出的一部分。公司的历史纳税年度将始终开放给地方当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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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对应缴纳中国股息预扣税的累计收益88,116,913美元计提所得税,因为这些收益打算永久再投资。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将ASC820(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规定应用于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有序交易时,在资产或负债的主要或最有利市场上出售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退出价格)。公司根据可观察和不可观察的输入使用三层公允价值层次结构,该层次结构优先考虑用于制定我们对公允价值的假设的信息。公允价值计量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按级别单独披露。FASB ASC820(以前的SFAS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建立了三层公允价值层次结构,该层次结构优先考虑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层次结构根据市场上可观察到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的程度,将输入分为三个级别
这些层次包括:
| • | 级别1-定义为可观察到的输入,例如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
| • | 级别2-定义为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活跃市场中报价以外的输入;和 |
| • | 级别3-定义为无法观察到的输入,其中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市场数据,因此需要实体制定自己的假设。 |
该公司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应计负债、短期银行贷款和应付债券。
由于这些项目的短期性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以及其他流动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近似于公允价值。由于到期日短,短期银行贷款的估计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没有重大差异,并且借款利率近似于剩余期限和风险状况相似的贷款的可用利率。由于账面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因此这些金融工具被归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1级。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均按可变现净值入账。本公司定期审查其应收账款,并在对个别余额的可收回性存在疑问时计提一般和特定准备金。在评估单个应收账款余额的可收回性时,公司考虑了许多因素,包括余额的账龄,客户的历史付款历史,其当前的信誉度和当前的经济趋势。在尽了最大努力收款后注销帐户。如果提供或注销应收账款,将在综合业务报表的业务费用项下予以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呆账准备金余额分别为1,489,171美元和1,253,571美元。该增加主要是由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笔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已记录在呆账准备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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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
存货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列示,该成本或可变现净值基于估计售价减去预计完成和处置将产生的任何其他成本。原材料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以采购成本为基础。在制品和制成品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适当比例的间接费用。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技术发展或其他经济因素的变化,考虑为过剩,过时或流动缓慢的库存准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库存准备金分别为126,911美元和119,775美元。
垫付给供应商
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是指为购买原材料而预付给供应商的无息现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对供应商的预付款余额分别为95,778,337美元和74,391,886美元。在95778337美元的余额中,35461014美元的账龄在60天以内,27369704美元在60至180天之间,32835105美元在180天至1年之间,112514美元在1年以上。高碳钢盘条是制造预应力钢材料的主要原材料。大多数高碳钢盘条供应商要求预付款。2020年12月31日向供应商的预付款比2019年增加,以确保原材料供应方面的优惠待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为预付款余额提供备抵。
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经济因COVID-19大流行而放缓,尤其是许多基础设施项目因各个城市的封锁或旅行限制而延迟。自2020年3月以来,COVID-19爆发对中国业务的影响有所改善。尽管我们的供应链没有受到任何有意义的破坏,但COVID-19的长期爆发可能会造成破坏,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减慢受影响司法管辖区的制造速度,并对我们产品中使用的原材料的价格和可用性造成压力。我们能够以折扣价格收到供应商在2020年交付的原材料,并通过预付款锁定。我们预计将继续使用对供应商的预付款来锁定原材料的折扣价,而对供应商的预付款余额可能会根据市场发展而波动。
物业,厂房及设备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列示,并包括大幅增加现有资产使用寿命的支出。
使用直线法在其估计使用寿命内提供折旧。估计使用寿命如下:
| 厂房,建筑物和装修 | 5~20年 |
| 机械设备 | 5~20年 |
| 机动车辆 | 5年 |
| 办公设备 | 5~10年 |
当资产出售或报废时,其成本和累计折旧从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处置产生的任何损益在处置期内确认为其他收入的一部分。维护和修理费用在发生时记入收入,而重大的更新和改进则记入资本。
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国法律,政府拥有中国的所有土地。只有通过中国政府授予的土地使用权,公司或个人才有权拥有和使用土地。授予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正在租赁期五十年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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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2016年2月,FASB发布了ASU2016-02,租赁(主题842)。承租人必须确认其几乎所有租赁(符合短期租赁定义的租赁除外)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负债等于租赁付款的现值。该资产基于负债,但可能会进行某些调整,例如初始直接成本。出于损益表的目的,保留了双重模型,要求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导致直线费用(与先前会计准则下的经营租赁类似),而融资租赁导致前期费用模式(与先前会计准则下的资本租赁类似)。出租人会计与先前的模型相似,但已更新以适应承租人模型的某些更改(例如,某些定义,例如初始直接成本,已更新)和新的收入准则ASU2014-9。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采用了该新会计准则,该采用对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长期资产减值
每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其相关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按照FASB ASC360“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收回时,就会定期评估长期资产的减值。
在评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性时,公司根据FASB ASC360-10-15使用资产和最终处置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最佳估计。如果归属于该资产的估计未来未折现现金流入减去估计未来未折现现金流出少于账面价值,则确认减值损失的金额等于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拟处置且已有承诺处置计划的资产,无论是通过出售还是放弃,均按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中的较低者报告。
即使事实和情况表明已恢复,也不会随后转回减值损失。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确认减值损失。
关联方
一般而言,如果存在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提供了以低于公平交易,优惠待遇或影响事件结果的能力而不是可能导致没有这种关系的事件的结果的可能性,则存在关联方。关联方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种:a)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受另一方控制或与另一方共同控制的一方;b)主要所有者,实体超过10%的表决权的记录所有人或已知实益拥有人;c)管理层,负责实现实体目标并具有必要决策权的人员;(d)管理层或主要所有者的直系亲属;(e)母公司及其子公司;(d)有能力对实体的管理或运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各方。
FASB发布了权威指南,阐明了与合并某些实体有关的考虑因素。该指南要求确定公司对可变权益实体(“VIE”)的参与,可变权益实体被定义为投资权益水平不足以为未来活动提供资金以使其能够独立运营的实体,或其股权持有人缺乏控制财务权益的某些特征。对于被确定为VIE的实体,该指南建立了一个模型,以评估潜在的合并,该模型基于对VIE的哪一方(如果有)承担了大部分预期损失的风险,或者可以从大多数预期收益中获得收益的评估。该指南还规定了即使不需要合并也被视为重大的VIE权益的某些披露。此项目在注释10–关联方交易中进行了更详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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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采用的会计公告
2020年3月27日,《美国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CARES”)法》颁布并签署为法律。《CARES法案》的某些规定会影响公司2019年的所得税拨备计算,并反映在2020年或颁布期间。《CARES法》包含对从2019年和2020年开始的纳税年度的商业利息限制的修改。163(j)的修改将允许的商业利息扣除额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的30%增加到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的50%。利息支出限制的修改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净营业亏损没有影响。
2018年8月,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8-13,公允价值计量(主题820),消除,增加和修改了某些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修改后的准则取消了披露经常性第三级公允价值计量收益中包含的未实现损益变动的要求,并要求将未实现损益的变动计入其他经常性第三级公允价值计量工具的综合收益中。该准则还要求披露用于开发重大不可观察输入的范围和加权平均值,以及如何计算经常性和非经常性第3级公允价值计量的加权平均值。该修正案自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生效,允许提前采用。采用ASU2018-13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最近发布的会计公告
2016年6月,FASB发布了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ASU2016-13将先前存在的已发生损失减值方法替换为反映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并要求考虑更广泛的合理和可支持的信息以告知信用损失估计。ASU2016-13要求对应收账款,贷款和其他金融工具使用前瞻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ASU2016-13在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允许提前采用。在2019年10月,FASB发布了ASU2019-10,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衍生工具和对冲(主题815)和租赁(主题842),这将被视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定义的小型报告公司(“SRC”)的公共申报人的生效日期推迟到2022年12月15日之后的会计年度,包括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
由于根据SEC的规定,根据公司截至2019年11月15日(即ASU2019-10的发行日期)的最新SRC确定,公司有资格成为SRC,因此公司将采用自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一年的标准。采用该准则需要通过自生效之日起对留存收益进行累积影响调整来使用修改后的追溯方法,以使现有的信用损失方法与新准则保持一致。公司正在评估该准则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包括会计政策,流程和系统,并预计该准则将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较小影响。
FASB于2019年12月发布了ASU No.2019-12,所得税(主题740):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ASU2019-12将通过删除主题740中一般原则的某些例外来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修正案还通过澄清和修改现有指南,改善了GAAP在主题740其他领域的一致应用并简化了GAAP。对于公共企业实体,本更新中的修订自2020年12月15日之后的会计年度以及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生效。ASU2019-12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对公司生效。公司预计采用新的会计规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或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3月,FASB发布了ASU No.2020-04,参考利率改革(主题848):促进参考利率改革对财务报告的影响。ASU2020-04为将GAAP应用于受参考利率改革影响的合同,对冲关系和其他交易提供了可选的权宜之计和例外。该标准中的修订可以在2020年第一季度至2022年第四季度之间的任何时间适用。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新规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和披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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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流动资金和资本资源
我们历来通过使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银行借款(包括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来满足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要求。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将从运营产生的现金和短期借款(包括当地银行的信贷额度)中为我们的运营和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这些资金可用于为我们的短期运营提供资金并履行负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以人民币计价的受限现金分别约为120万美元和800万美元,而2019年12月31日分别为260万美元和600万美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及受限制现金增加主要是由于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将很大一部分现金储备用于购买原材料以满足我们的生产需求并保持令人满意的库存水平。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放松了货币政策,并下调了对所有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这鼓励了更多的银行贷款给中国企业。2020年,由于COVID-19大流行的爆发,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了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并在年初发布了人民币3000亿元的专项再融资政策,从而提高了我们将资金用于营运资金用途的借贷能力。我们还拥有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正现金流量。我们相信,我们的现金储备以及预期的运营现金流量和短期贷款足以使我们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运营。有关我们的银行贷款和应付票据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下面的“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票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280万美元的账龄超过180天的应收账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46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账龄超过180天。根据我们的历史经验,这些项目大多是政府资助的项目,我们有信心在项目完成后能够收回余额。
我们认为,当前的现金余额,运营提供的未来现金以及我们的信贷额度或银行借款下的可用金额将足以在可预见的将来满足我们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运营和资本需求。如果我们遇到不利的运营环境或意外且不寻常的资本支出要求,则可能需要额外的融资。但是,不能保证在需要时将完全或以优惠条件获得额外的融资。我们可能还需要或寻求其他融资,以竞标发展我们现有市场的新项目,或出于其他原因。此类融资可能包括使用额外的债务或出售额外的股本证券。涉及出售股本证券或可转换为股本证券的工具的任何融资都可能立即并可能大大稀释我们现有的股东。
应收账款
2020年和2019年,我们的国内客户的应收账款收集期分别约为在施工现场收到材料后的162天和175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由于2020年加大了收集应收账款的力度,我们的应收账款从2019年12月31日的7250万美元降至5060万美元。
2020年和2019年的平均未偿还销售天数(“DSO”)分别为162天和175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DSO分别为133天和191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DSO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我们的客户在2020年期间付款更快。
下表描述了2020年和2019年我国应收账款的老化情况:
| 截至日期 | 应收账款 余额(在美国 美元) |
<60天 | 60-90天 | 90-180天 | >180天 | ||||||||||||||||
| 2020年12月31日 | 50,551,792 | 43,907,146 | 0 | 3,847,915 | 2,796,732 | ||||||||||||||||
| 2019年12月31日 | 72,544,202 | 52,336,097 | 4,723,410 | 10,928,413 | 4,556,282 | ||||||||||||||||
55
主要客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六大客户分别贡献了我们总销售额的80.2%,66.8%和68.3%。请参阅上面的“业务-我们的客户”。由于我们对有限数量的客户的依赖,我们可能会面临定价和其他竞争压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利润和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特定客户销售的产品数量每年都会有所不同,尤其是因为我们不是任何客户的独家供应商。此外,除我们的业绩外,还有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客户的不可预测损失或业务的大幅减少。例如,由于项目资金不足或延迟,我们的客户可能会决定减少对我们产品的支出,或者客户在项目完成后可能不再需要我们的产品。我们任何一个主要客户的流失,对这些客户的销售量减少或我们向他们出售产品的价格下降可能会对我们的利润和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鉴于客户的相对规模和对我们的重要性,这种客户集中度可能使我们受到客户在与我们谈判中可能具有的感知或实际杠杆的影响。如果我们的客户寻求以对我们不利的条件谈判他们的协议,而我们接受这种不利条件,这种不利条件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除非并且直到我们实现多元化并扩大客户群,否则我们未来的成功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最大客户的业务时间和数量以及这些客户的财务和运营成功。
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有约1,950万美元的短期银行贷款和940万美元的银行承兑票据未偿还,而2019年12月31日的短期银行贷款和890万美元的银行承兑票据未偿还。2020年,中国政府和中资银行延续了2019年的货币政策,放宽了货币政策,并降低了所有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这鼓励了包括钢铁行业在内的中国公司和我们的国内客户获得更多银行贷款。
我们于2019年12月31日应付的票据890万美元和于2020年12月31日应付的票据940万美元代表供应商从我们那里收到的用于购买原材料的银行承兑票据的金额。这些票据是由金融机构(通常是银行)发行的,这些票据使我们的供应商有权在到期时从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取全额款项。我们的应付票据是无息的,从发行之日起六个月至一年不等。这些票据每次发行的佣金为本金的0.0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这些票据分别由800万美元和600万美元的限制性现金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在中国国内普遍使用,因为它们增强了信誉,并为持票人提供了流动性。持票人总有权选择在到期前在其开证行兑现银行承兑汇票,并获得贴现金额的现金。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银行承兑票据将继续占我们应收和应付款项总额的重要部分。
短期银行贷款是从中国的地方银行获得的。所有短期银行贷款均应在一年内偿还,并由我们的部分物业,厂房和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或由关联方担保。我们的短期银行贷款均无财务契约。但是,每笔贷款都包含一项契约,该契约将我们的资金使用限制在购买原材料或营运资金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我们短期银行贷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分别为5.05%,5.48%和5.71%。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短期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分别为190万美元,160万美元和90万美元。
2020年,我们能够展期几乎所有的短期银行贷款,并从当地中资银行获得新的短期银行贷款,并且我们预计将于2021年到期的几乎所有当前贷款都将展期。我们还预计2021年短期银行贷款的可用性会增加,并且我们预计为运营提供资金不会遇到任何困难。过去,我们的关联公司,即Ossen Material Research(前身为上海ZFX),上海Ossen和Ossen Shanghai,无偿为我们的某些短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不能保证他们将愿意或能够在此基础上继续为未来借款提供类似担保。我们通常与几家当地银行保持信贷额度,这些信贷额度将用于为我们的短期运营提供资金并履行负债。
56
营运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营运资金约为1.574亿美元,而2019年12月31日为1.302亿美元。
与2019年相比,2020年的营运资金增加了272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库存和预付供应商的款项增加,但部分被应收账款的减少所抵消。
库存
与许多其他钢铁产品制造商一样,我们保持大量的钢材库存,以适应客户的交货时间短和交货及时的要求。因此,我们购买钢材是为了根据历史购买惯例,与客户的供应协议和市场状况,将库存维持在我们认为适合满足客户预期需求的水平。
现金流量
2020年,我们的运营现金流为负,主要是由于库存增加,客户存款减少以及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增加,但部分被应收账款的减少所抵消。2019年,我们的经营现金流量为正,主要是由于库存,客户存款和应付关联方的增加,但部分被预付给供应商和应收账款的增加所抵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的净现金流量信息摘要: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
| 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 | (9,114,352 | ) | $ | 401,192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690,095 | ) | (139,795 | ) |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1,297,990 | 2,904,019 | ||||||
经营活动
2020年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约为910万美元,而2019年经营活动中提供的现金净额为40万美元。这是由于2020年底原材料消耗增加导致库存增加2,520万美元,客户存款减少520万美元以及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增加1,700万美元,部分被客户付款速度加快导致的应收账款减少3390万美元所抵消。
投资活动
2020年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170万美元,而由于2020年江西九江新生产设施的土地收购,2019年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139,795美元。
57
融资活动
2020年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约为130万美元,而2019年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约为290万美元。这是由于短期银行贷款偿还额增加1920万美元,长期银行贷款收益减少620万美元,但被短期银行贷款收益增加1680万美元和长期银行贷款偿还额减少730万美元部分抵消。
5.C.研究与开发、专利和许可证等
见上文第4项“研究与开发”、“知识产权”和“专利”标题下的讨论。
5.D.趋势信息
请参阅本项目A和B部分的讨论。
5.E.资产负债表外安排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为上海浦江担保了8890万美元的短期债务。我们没有任何其他资产负债表外安排,这些安排对我们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变化,收入或支出,经营成果,流动性,资本支出或资本资源具有或可能合理地对我们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收入或支出,资本资源产生当前或未来的影响对我们的投资者至关重要。
5.F.以表格形式披露合同义务
我们的合同义务包括短期和长期负债义务。下表列出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合同义务的明细:
| 按期间到期的付款 | ||||||||||||||||||||
| 少于 | 超过 | |||||||||||||||||||
| 合同义务 | 共计 | 1年 | 1-3年 | 3-5年 | 5年 | |||||||||||||||
| 短期债务义务(1) | 19,458,210 | 19,458,210 | - | - | ||||||||||||||||
| 利息承诺–短期银行贷款 | 400,467 | 400,467 | - | - | ||||||||||||||||
| 长期负债义务(2) | 6,460,734 | 0 | 6,460,734 | - | - | |||||||||||||||
| 利息承诺–长期银行贷款 | 1,028,053 | 620,230 | 407,823 | - | - | |||||||||||||||
| 共计 | - | - | ||||||||||||||||||
| (1) | 归因于短期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 |
| (2) | 归因于长期银行贷款。不到1年是银行长期贷款的当期部分。 |
| 项目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
6.A.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我们每位董事,执行官和主要员工的姓名,年龄,职位以及业务经验的简要说明。
| 姓名 | 职位(s) | 年龄 | ||
| Liang Tang | Shlomo Kramer | 53 | ||
| 华伟 | 首席财务官首席执行官兼主任 | 58 | ||
| 李军红 | 董事 | 54 | ||
| 潘英利 | 董事 | 66 | ||
| 吴中彩 | 董事 | 71 |
58
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家庭关系。与主要股东,客户,供应商或其他人之间没有任何安排或谅解,据此,上述任何人均被选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我们每位董事和执行官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上城路518号17楼奥盛创新有限公司200120。
执行官和董事
Liang Tang博士在我们业务合并后被任命为我们的董事长。唐博士自2018年12月起担任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他在钢铁行业有着20多年的经验。在加入本集团之前,唐博士首先于1988年7月至1993年3月在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担任企业管理处官员,然后于1993年3月至1994年11月晋升并担任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4年11月至1998年5月任上海市中国中冶工业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从1998年5月到2001年5月,唐博士担任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以前称为社会工作者华联控股)的官员。此后,唐博士于2001年5月至2004年4月担任创新材料研究所总经理,并自2004年4月起担任奥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总裁。唐博士于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上海大学(前身为上海工业大学),获得冶金与材料工程学士学位(金属压力加工学科)。随后他于2002年5月获得由中国北京大学和美国福特汉姆大学联合举办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7年7月获得中国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学博士学位。
华伟先生在我们业务合并后被任命为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2017年1月1日,华先生被任命为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华先生自2007年起担任Ossen Jiangjiang董事会主席。2000年以来,他一直担任Ossen Group的钢铁部门的助理首席执行官。在2000年加入欧森集团之前,从1988年到2000年,华先生是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技术和质量监督部的副主管。从1985年到1988年,华先生在上海第五钢铁厂工作。他毕业于Shanghai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学位。
李军红先生自2010年8月以来一直是我们的董事之一。李先生自2008年起担任Continent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的高级合伙人兼副总会计师。在2008年加入Continent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之前,从2007年到2008年,李先生是ZMay Holdings Limited的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2004年至2007年,李先生曾任中民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李先生在并购,重组和管理咨询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李先生在中央财经大学(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潘英利女士自2010年8月以来一直是我们的董事之一。潘教授自2005年起任上海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在2005年被任命为上海安泰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之前,1984年至2005年,潘教授是华东师范大学金融系教授。潘女士自2018年12月起担任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12月起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教授在华东师范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在上海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在华东师范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59
吴中彩先生自2010年8月以来一直是我们的董事之一。吴先生自2002年起担任云南省交通厅总工程师。吴先生在湖南大学获得道路和桥梁工程学士学位。
我们的每位董事将担任董事,直到我们的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直到其继任人被适当选举和合格为止。
6.B.赔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支付给执行官和董事的现金薪酬总额分别约为83,000美元和83,000美元。除兼任执行官的董事外,我们与任何董事之间均无服务合同。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已将执行官工资的25%留作退休金和退休之用。
就业协议
我们已经和Liang Tang医生签订了雇佣协议。唐博士受聘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他的协议期限定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我们可能会根据协议中指定的原因终止雇佣协议。唐博士可在三十天的书面通知下终止雇佣协议。就业协议可根据双方的共同协议续签。
每位执行官均已同意对其获得的有关公司的任何机密信息保密。
6.C.董事会惯例
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条款
董事任期届满
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公司的业务由董事会管理。从第一次股东年会开始,选举董事的任期在其当选后的下一次股东年会上届满。每位董事的任期将一直到其任期届满,直到其继任人被选举和合格为止,或者直到他或她较早去世,辞职或被股东罢免或大多数股东通过决议为止。剩余的董事。
在年度股东大会或要求选举董事的股东特别会议之间的过渡期间,董事会的任何空缺都可以由当时任职的剩余多数董事投票填补,尽管少于法定人数,或由唯一剩余的董事。当选以填补因董事死亡,辞职或罢免而产生的空缺的董事,将在其死亡,辞职或罢免将导致该空缺的董事的整个任期的剩余时间内任职,直到其继任人当选并合格为止。
终止时的董事薪酬
董事可能会获得我们董事会不时确定的薪酬。薪酬委员会将协助董事审核及批准董事的薪酬架构。目前,我们的董事无权在终止雇用时获得任何报酬。
60
审核委员会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由李军红,潘英利和吴中彩组成,每个人都满足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我们称为《交易法》)第10a-3条和纳斯达克规则第5605条的独立性要求。审核委员会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公司财务报表的审核。审核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
| • | 选择我们的独立审计师并预先批准我们的独立审计师允许执行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 | |
| • | 与我们的独立审计师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 审查并批准法规S-K第404条所定义的所有拟议关联方交易; |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师讨论我们的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 |
| • | 审查与我们内部控制的充分性有关的重大问题,以及根据重大控制缺陷采取的任何特殊审计步骤;和 | |
| • | 分别定期与管理层和我们的独立审计师举行会议。 |
薪酬委员会
我们的薪酬委员会由吴中彩、潘英利和李军红组成,他们都满足纳斯达克规则第5605条的独立性要求。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和批准薪酬结构,包括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有关的所有形式的薪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可能不会出席任何讨论其薪酬的委员会会议。薪酬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
| • | 审查并批准我们高级管理人员的总薪酬计划;和 | |
| • | 定期审查并批准任何长期激励性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类似安排,年度奖金,员工退休金和福利计划。 |
公司治理和提名委员会
我们的公司治理和提名委员会由潘英利、吴中彩和李军红组成,他们均符合纳斯达克规则第5605条的独立性要求。公司治理和提名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选择有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公司治理和提名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
| • | 确定并向董事会推荐合格的候选人,以提名其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委员会的选举或连选,或任命其填补任何空缺; | |
| • |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的当前组成,包括独立性,年龄,技能,经验和为我们提供的服务等特征;和 | |
| • | 定期就公司治理法律和实践的重大发展以及我们对这些法律和实践的遵守情况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就公司治理的所有事项以及在需要时应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6.D.雇员
请参阅上文第4B项中标题为“员工”的部分。
6.E.股份所有权
截至2021年4月30日,我们有19,791,110股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在提交股东批准的所有事项上作为一个类别共同投票。普通股持有人与任何其他普通股持有人都没有不同的投票权。我们不知道任何可能在以后的日期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安排。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约6,741,110股普通股由美国总计1名记录持有人持有。
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和规定确定的。下表中实益拥有的股份百分比基于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19,791,110股流通在外的普通股。
61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1年4月30日我们普通股实益拥有权的信息:
| • | 我们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和 | |
| • | 我们已知的每个人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5%以上。 |
除非以下另有说明,否则每位上市股东,董事或执行官的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上城路518号17楼200120。
| 姓名 | 的数量 分享 |
百分比 | ||||||
| 5%或以上股东(1): | ||||||||
| 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 | 13,050,000 | 65.9 | % | |||||
| 董事和执行官(1): | ||||||||
| Liang Tang(2) | 13,050,000 | 65.9 | % | |||||
| 华伟 | - | - | ||||||
| 李军红 | - | - | ||||||
| 潘英利 | - | - | ||||||
| 吴中彩 | - | - | ||||||
| 全体董事和执行官(五人): | 13,050,000 | 65.9 | % | |||||
| (1) | 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和规定确定的。每个上市人士的实益拥有权百分比基于截至本申请日的流通在外普通股,包括可从所有流通在外优先股转换的普通股,以及该人在本文件提交之日起60天内可行使的任何期权和认股权证所涉及的普通股。每个上市人士的实益拥有权百分比基于截至2020年5月18日的流通在外普通股以及该人在本文件提交之日起60天内可行使的任何期权和认股权证的基础普通股。 |
| (2) | 代表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cme Innovation Limited持有的普通股。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开曼群岛公司,Liang Tang博士持有68.15%的股份,是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请参阅项目4。c.上文。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地址是中国上海市上城路518号16楼200120。 |
| 项目7。 | 大股东及关联交易 |
7.A.主要股东
请参阅项目6。e。,“股份所有权”,用于描述我们的主要股东。
7.B.关联交易
关联方之间的股份转让
我们的几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曾经或曾经由我们的董事长控制,并与唐博士控制的其他实体转让了股份。见项目4下的讨论。C.上文关于这些交易的说明。
62
从关联方购买
从历史上看,我们从关联实体Ossen Material Research(前身为上海ZFX)购买了很大比例的原材料,Ossen Material Research是一家代理商,为我们公司等中国预应力混凝土制造商供应钢丝棒。Ossen Material Research由我们的主席Tang博士控制。自2014年以来,我们未从Ossen Materials Research采购任何钢丝棒。
向关联方销售
2020年和2019年,我们分别向2010年9月收购的子公司上海欧森的子公司上海浦江电缆有限公司出售了80万美元和290万美元的产品。2020年和2019年,我们分别向上海浦江的子公司浙江浦江电缆有限公司出售了510万美元和160万美元的产品。2020年和2019年,我们从对上海浦江和浙江浦江的销售中产生了约4.2%和3.2%的收入。
保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关联公司Ossen Material Research(原上海ZFX)和我们的关联公司Ossen Shanghai,我们的关联公司上海浦江和浦江国际,我们的关联公司为我们的某些短期和长期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每笔短期借款的期限均为一年以内。长期借款期限为三年以内。这些贷款的目的是为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当地银行已根据其标准条例要求提供担保。
Ossen Material Research在2020年,2019年和2018年分别担保了450万美元,350万美元和0美元的贷款。2020年,Ossen Shanghai担保贷款为0美元,2019年为0美元,2018年为60万美元。上海浦江担保贷款2020年为90万美元,2019年为0美元,2018年为940万美元。浦江国际担保贷款2020年为5.3美元,2019年为780万美元,2018年为0美元。上海浦江和浦江国际分别于2020年,2019年和2018年为300万美元,0美元和0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这些担保均未考虑。此外,在2020年,2019年和2018年,我们为上海浦江担保了8890万美元,8600万美元和7410万美元的贷款以及0美元,0美元和290万美元的应付票据。
不能保证欧森材料研究、上海浦江、欧森上海及浦江国际将愿意或能够就未来借款在此基础上继续提供类似担保。到期的贷款已由我们全额偿还。
担保人与银行之间的贷款担保条款规定如下:如果借款人不偿还其贷款,银行可以向担保人寻求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担保期限通常为担保贷款到期之日起一到两年,由贷款银行确定;银行可以在未获得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与借款人更改贷款条款;担保人因担保人的任何欺诈性虚假陈述而对银行造成的实际损害或损失进行赔偿;和保证人致使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向银行赔偿损失。
关联方贷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欠浦江290万美元的贷款。该贷款的年利率为8%,并有期限。我们将所得款项用于一般公司用途。
7.C.专家和律师的利益
不适用。
63
| 项目8。 | 财务信息 |
合并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
本项目所需的财务报表可在本报告末页F-1开始的20-F处找到。
法律诉讼
我们目前并且最近都不是任何重大法律或行政诉讼的当事方。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对我们构成威胁的重大法律或行政诉讼。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会不时受到各种法律或行政诉讼的影响。
股息
我们从未宣派或支付过任何普通股股息,并且我们预计将来不会支付任何普通股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所有未来收益,以资助我们的运营并扩展我们的业务。
没有重大变化
自此处包含的年度财务报表发布之日起,我们的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 项目9。 | 要约与上市 |
9.A.要约及上市详情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OSN”。股份于2010年12月21日开始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交易。我们的ADS上市于2013年7月30日转移到纳斯达克资本市场。ADS在2021年4月30日的收盘价为4.71美元。
2019年5月28日,Acme母公司浦江股份成功上市,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交易。
9.B.分配计划
不适用。
9.C.市场
我们的ADS目前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交易。
9.D.出售股东
不适用。
9.E.稀释
不适用。
9.F.发行人的费用
不适用。
64
| 项目10。 | 附加信息 |
10.A.股本
不适用。
10.B.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
我们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及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不时修订)(以下简称《英属维尔京群岛法》)的约束。以下对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某些规定的描述并不完整,并且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整体限定。
普通股
代表我们普通股的证书以注册形式发行。我们的非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的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其股份并对其进行投票。我们目前被授权发行100,000,000股普通股。我们没有权力发行无记名股票。
宪章
我们的章程文件包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以及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细则或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我们可能会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来修改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
企业权力
我公司(原名Ultra Glory International,Ltd.)于2010年1月21日根据BVI法案注册成立。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我们成立的目的是不受限制的,并且我们拥有充分的权力和权力来执行《英属维尔京群岛法》未禁止的任何目的,该目的可能会不时进行修订,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任何其他法律,但我们无权开展银行或信托业务,作为保险或再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的业务,公司管理业务,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注册办事处或注册代理人的业务,或作为共同基金,共同基金管理或共同基金管理人的业务,除非我们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获得某些许可。
董事会组成
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公司的业务由董事会管理。从第一次股东年会开始,选举董事的任期在其当选后的下一次股东年会上届满。每位董事的任期将一直到其任期届满,直到其继任人被选举和合格为止,或者直到他或她较早去世,辞职或被股东罢免或大多数股东通过决议为止。剩余的董事。
在年度股东大会或要求选举董事的股东特别会议之间的过渡期间,董事会的任何空缺都可以由当时任职的剩余多数董事投票填补,尽管少于法定人数,或由唯一剩余的董事。当选以填补因董事死亡,辞职或罢免而产生的空缺的董事,将在其死亡,辞职或罢免将导致该空缺的董事的整个任期的剩余时间内任职,直到其继任人当选并合格为止。
选举董事没有股东的累积投票。我们没有任何基于年龄的退休要求,也不要求我们的董事拥有任何数量的股份才有资格担任董事。
65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可以由董事酌情决定,时间和方式由董事在向所有董事发出不少于三天的通知后确定。董事在会议上作出的决定应由多数董事作出。每次会议必须有至少过半数的董事(至少两名)。
对交易感兴趣的董事
董事必须在意识到他对我们已进行或将要进行的交易感兴趣后,立即向董事会披露该利益。在公司已进行或将要进行的交易中拥有权益的董事可以对与该交易有关的事项进行表决,出席产生与交易有关的事项的董事会议,并出于法定人数的目的被包括在出席会议的董事中,并代表公司签署文件,或以董事的身份进行任何其他稀释,这与交易有关。如果交易或拟议交易是在董事与我们之间进行的,则董事无需向我们的董事会披露其在交易或拟议交易中的权益,或该交易或拟议交易正在或将要在我们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并按照通常的条款和条件进行。
每当借到钱或作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责任或义务的担保时,董事都可以行使本公司的所有权力来借钱,抵押或抵押我们的承诺和财产,发行债权证,债权证股份和其他证券。
我们的董事可以通过决议确定董事以任何身份向我们提供或将要提供的服务的薪酬。
董事可以出席股东大会的任何会议,也可以在我们任何类别股份的持有人的任何单独会议上发言。
股份权利
我们目前被授权发行100,000,000股普通股。股份由一类一系列组成,即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普通股每股拥有一票,对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具有相同的权利。
只要我们获得正在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其股份的会员的同意,我们就可以购买,赎回或购买我们的股份。
发行股份;股份权利的变更
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可以在不限制或影响现有股份持有人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提供,配发,在董事确定的时间,对价以及条款和条件下,向这些人授予我们未发行股份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这些股份。
在不损害先前授予任何现有股份或类别股份持有人的任何特殊权利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发行具有优先,递延或其他特殊权利或此类限制的股份,无论是在股息,投票权还是其他方面,由董事不时决定。
如果我们发行不止一类的股票,我们将进一步修改和重述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反映任何类别所附的权利(除非发行股票的条款另有规定)。该类别)经持有人书面同意可更改的不少于已发行股份的四分之三该类别以及可能受到此类变更影响的任何其他类别股份的已发行股份的不少于四分之三的持有人。授予具有优先股或其他权利的任何类别股份的持有人的权利,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被视为因与之享有同等地位的其他股份的创建或发行而发生变化。
66
股东大会
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我们必须每年在董事确定的日期和时间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董事会决议或持有我们已发行表决权股份30%以上的股东的书面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必须在会议召开之日前不少于10天向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每位股东发出股东大会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将说明在会议上进行的地点,时间和业务。在发出通知之日前在我们的股份登记册中列出的股东有权在会议上投票,除非该通知为确定有权投票的股东提供了不同的日期。
如果持有有权对会议上要审议的所有事项进行表决的股份总数的90%多数的股东,则在没有适当通知的情况下举行的股东大会将有效,或股东有权作为一个类别或系列对其进行表决的每个类别或系列的股份的90%的表决权,以及剩余表决权的绝对多数,已放弃会议通知,为此,股东出席会议被视为放弃。董事无意中未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或股东未收到通知,不会使会议无效。
股东可以亲自投票或通过代理人投票。除非有法定人数的股东出席,否则不得在任何会议上进行交易。法定人数包括亲自或由代理人出席,有权行使每一类或系列有权在其上投票的股份的至少50%的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有权在其上投票的剩余股份的相同比例的表决权。
公司获授权发行股份的最高数目的变动
在遵守《英属维尔京群岛法》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可以通过股东决议修改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增加或减少授权发行的股票数量。我们的董事可以通过决议授权我们一次分配一定数量的款项,并在有合理理由确信我们将在分配后立即满足偿付能力测试的情况下分配给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股东。《英属维尔京群岛法》中规定,这要求公司资产的价值超过其负债,并且公司能够在到期时偿还债务。
赔偿
在遵守《英属维尔京群岛法》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可以赔偿(a)是或曾经是或被威胁成为任何威胁,未决或已完成的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的当事方的任何人,由于该人是或曾经是我们公司的董事;或(b)应我们的要求,正在或曾经担任另一公司或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或以任何其他身份正在或曾经代表另一公司或合伙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抵销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以及与法律,行政或调查程序有关的所有判决,罚款和为和解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美国公司法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法之间的重大差异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不同。以下概述了适用于我们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的规定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
公司法差异
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并受其管辖。特拉华州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法规相似,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的灵活性使我们能够通过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这些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将为股东提供与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注册成立的股东在任何重大方面均不会有所不同的权利,或特拉华州公司法。以下概述了适用于我们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的规定与适用于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某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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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信托义务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信托责任。这一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谨慎义务要求董事真诚行事,谨慎程度应与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所行使的谨慎程度相同。根据这项义务,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有关重大交易的所有合理可用的重要信息。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以他合理认为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其公司职位谋取私利或利益。该义务禁止董事进行自我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所拥有且通常不为股东所共享的任何利益。一般而言,董事的行为被认为是在知情的基础上,真诚地并真诚地认为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但是,这一推定可能因违反信托义务之一的证据而被推翻。如果董事提出有关交易的此类证据,则董事必须证明交易的程序公正性,并且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每位董事在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应诚实,真诚地行事,并以董事认为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此外,董事应在考虑但不限于公司的性质,决定的性质,董事的职位和性质的情况下,行使合理的董事在相同情况下应行使的谨慎,勤勉和技能。他的责任。此外,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董事应出于适当目的行使其作为董事的权力,并且不得行事或同意公司行事,以违反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或公司组织章程大纲或细则的方式。
管理文件的修订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常有限的例外情况外,修改公司注册证书需要股东投票。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未经会员根据特别决议批准,不得修改,废除或更改任何条款或规定,也不得制定新条款,除非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另有规定。
董事书面同意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董事只能在一致表决的基础上以书面同意行事。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董事的同意仅需多数董事签字即可生效。
股东书面同意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中另有规定,否则在公司股东的任何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上应采取的任何行动,可以经不少于在会议上采取此类行动所需的最低票数的流通在外股票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的允许,股东的同意仅需多数股东签字即可生效。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规定,除更改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外,股东可以通过在股东大会上同意的决议或有权对其进行表决的多数股东的书面形式批准公司事项。更改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需要662/3%的股东投票批准。
股东提案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前提是该提案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都可以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可能无法召开特别会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以及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我们的董事应召开股东大会如果有权就要求召开会议的事项行使至少30%表决权的股东书面要求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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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资产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只有在出售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时,才需要股东投票批准出售资产。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处置或出售公司50%以上按价值计算的总资产时,必须得到股东的批准。
解散;清盘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否则解散必须获得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在董事会发起解散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简单多数批准。特拉华州公司法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大多数投票要求。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以及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的允许,如果我们没有负债并且能够在到期时偿还债务,则可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第XII部分通过董事决议和股东决议自愿清算我们。
赎回股份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任何股票都可以由公司选择赎回,也可以由该股票的持有人选择赎回,但前提是仍有具有完全投票权的流通股。根据公司注册证书或规定发行此类股票的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此类股票可以赎回为现金,财产或权利。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以及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的允许,我们可以回购,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获得股票。我们的董事必须确定,在赎回或回购后,我们将能够在债务到期且资产价值超过负债时立即偿还债务。
股份权利变更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大多数流通股的批准后更改该类别股份的权利。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以及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的允许,如果我们的股本分为一类以上的股份,只有在不少于已发行股份四分之三的持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更改任何类别的权利。该类别和持有不少于任何其他类别股份的已发行股份的四分之三的持有人,可能会受到变更的影响。
罢免董事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只有在获得大多数有权投票的流通股批准的情况下,才能出于正当理由罢免具有机密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以及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公司章程细则的允许,可以通过董事决议或股东决议罢免董事,无论有无理由。
合并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两家或多家公司可以根据法定条款合并或合并。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组成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为了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书面的合并或合并计划,该计划必须由股东决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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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并或合并计划包含任何规定,而该规定如果作为对组织章程大纲或组织章程细则的修正案提出,则无权对合并或合并进行表决的股东仍可以获得表决权,将使他们有权对拟议的修正案进行类别或系列的投票。无论如何,必须向所有股东提供合并或合并计划的副本,无论他们是否有权在会议上投票或同意批准合并或合并计划的书面决议。
查阅簿册及纪录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公司的任何股东都可以出于任何适当目的检查或复制公司的股票分类账,股东名单以及其他账簿和记录。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会员在向我们发出书面通知后,有权检查会员名册,董事名册和会员决议记录,并复制这些文件和记录。
利益冲突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规定,董事在意识到自己在公司已进行或将要进行的交易中拥有权益后,应立即将该权益披露给公司董事会。董事未披露该权益并不影响董事或公司进行的交易的有效性。除非在公司进行交易之前已向董事会披露了董事的利益或无需披露董事的利益,否则我们与董事有利益关系的交易是无效的。如果有权投票的成员知道董事利益的重要事实,或者如果该交易获得成员决议的批准或批准,则该交易不可撤销。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以及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的允许,对特定交易感兴趣的董事可以对其进行表决,出席审议该交易的会议,并代表我们签署与该交易有关的文件。
与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
特拉华州公司法包含适用于特拉华州上市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约束,禁止在该人成为利害关系人之日起三年内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某些企业合并。感兴趣的股东通常是在过去三年中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以上的流通在外有表决权的股票的个人或集团。这样做的效果是限制了潜在收购方对目标公司进行两级出价的能力,在这种出价中,所有股东都不会受到平等对待。如果(其中包括)在该股东成为利害关系人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了导致该人成为利害关系人的业务合并或交易,则该法规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上市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董事会协商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没有类似规定。
独立董事
特拉华州公司法或《英属维尔京群岛法》中没有要求我们大多数董事独立的规定。
累积投票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会促进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选票投给一名董事,这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没有禁止累积投票的规定,但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未规定累积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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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中的反收购规定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的某些规定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认为有利的对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包括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优先股并指定此类优先股的价格,权利,优先权,特权和限制的规定。
10.C.重大合同
除日常业务过程和本年度报告中所述的合同外,我们未签订任何重大合同。
10.D.外汇管制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目前没有适用于我们或我们股东的外汇管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主要通过以下法规和规章对外币兑换进行监管:
| • | 经修订的1996年《外汇管理规则》;和 |
| • | 1996年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 |
正如我们在上述风险因素中所披露的,人民币目前不是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根据现行中国法规,在中国允许将人民币转换为日常经常项目外汇交易,包括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支付股息和偿还外债。但是,大多数资本账户项目(例如直接投资,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和投资汇回)的人民币转换仍需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
根据上述管理规则,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有权开展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购买,出售和/或汇出外币进行经常项目交易,但必须遵守某些程序要求,例如出示有效的商业文件。对于涉及外国直接投资、外债和证券及衍生产品对外投资的资本项目交易,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是一个先决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外的资本投资受中国境内的限制和要求,例如事先获得中国商务部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
10.E.税收
以下是对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投资的英属维尔京群岛,中国和美国的重大税收后果的摘要,其依据是自本文发布之日起生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法律和解释均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本摘要无意也不应被解释为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是所有可能的税收考虑因素的全部。本摘要也未涉及与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收后果,例如州,地方,非美国,非中国和非英属维尔京群岛税法规定的税收后果。投资者应就购买,拥有和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税收后果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英属维尔京群岛税收
我们支付的所有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补偿金和其他金额均免除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所有形式的税收以及与我们的任何股份,债务义务有关的任何资本收益,或其他证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无需缴纳任何形式的税。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非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的人无需就我们的任何股份,债务义务或其他证券支付遗产税,遗产税,继承税或赠与税,税率,关税,征费或其他费用。英属维尔京群岛目前没有适用于我们或我们的股东的预扣税或外汇管制法规。目前,美国与英属维尔京群岛之间没有现行的所得税条约,公约或互惠税收条约。我们仅对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受雇和工作的雇员承担工资税。我们目前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没有,也不打算在不久的将来拥有任何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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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根据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应向非中国投资者支付的任何股息均免征中国预扣税。此外,我们应付给股份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的任何股息或分派均无需缴纳任何中国税,但前提是此类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包括个人和企业,根据中国税法不被视为中国居民,否则无需缴纳中国税。
2007年3月16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颁布了新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新税法,出于中国税收目的,根据非中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成立但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新税法的实施条例,“事实管理机构”的定义是对企业的业务,人员,帐户和财产具有实质性和全面管理控制权的机构。2009年4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通知,以澄清控股股东为中国企业的海外注册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定义。目前尚不清楚税务机关将如何对待由另一家海外企业投资或控制并最终由中国个人居民控制的海外企业,就像我们的情况一样。相关税务机关目前未将我们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由于我们目前几乎所有的管理层都位于中国,并且将来可能会留在中国,因此出于中国税收目的,我们可能被视为“居民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我们的全球收入,我们将按25%的统一所得税税率缴纳中国所得税。此外,新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此外,新税法规定,10%的所得税税率通常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向“非居民企业”的非中国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只要该股息来自中国境内的来源。我们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公司,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来自我们从位于中国的运营子公司获得的股息(如果有)。因此,根据新税法,如果我们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则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应付给我们的股息可能要缴纳10%的预扣税。
此外,非居民个人投资者可能需要按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息或股息或通过转让ADS或普通股实现的任何资本收益的20%的税率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如果此类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的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或IIT法,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不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根据IIT法及其实施规则,就中国资本利得税而言,应税收入将是从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转让中获得的总收入减去中国税法允许从收入中扣除的所有成本和费用的余额。因此,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并且我们就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支付的股息以及转让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被相关中国主管税务机关视为来自中国境内来源的收入,非居民个人获得的此类收益也可能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
在新税法的当前可用指导下,我们应付给股东的股息不应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的来源,因此不应按10%的税率预扣税,或较低的税率(如果通过税收协定或协议降低)。不过,什么将构成来自中国境内来源的收入,目前尚不清楚。此外,处置我们股份的收益不应缴纳中国预扣税。然而,这些结论并非完全没有疑问。此外,这些规则将来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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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所得税
以下是对在购买,拥有和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方面可能适用于投资者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的讨论。本讨论并不旨在解决对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例如金融机构,受监管的投资公司,房地产投资)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所有税收后果信托,免税组织,保险公司,作为对冲,整合,转换,跨界或建设性销售交易的一部分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人,选择按市值计价方法核算其证券的证券交易商,对替代产品负有责任的人最低税,直通实体的投资者,授予人信托,根据适用的建设性所有权规则直接或间接拥有我们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10%或以上(通过投票权)的人,根据行使期权或其他方式获得我们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作为补偿的人,某些美国前公民和长期居民,证券或货币交易商以及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投资者)可能会受到特殊规则的约束。本讨论仅针对购买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并将此类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即通常用于投资)持有的持有人。此外,此讨论基于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或《法》),根据《法》颁布的现有和拟议的《财政部条例》,已发布的裁决以及对《法》的行政和司法解释,所有这些目前均有效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投资者应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以了解根据美国联邦,州,地方或外国法律或美国-中国所得税条约在其特定情况下因购买,拥有或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而产生的税收后果。股份。
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人”一词是指(前款所述除外)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即(i)个人美国公民或居民,(ii)根据美国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应课税为公司的其他实体),(iii)不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应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iv)信托如果(x)美国境内的法院能够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管辖权并且一个或多个美国人有权控制本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者(y)本信托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条例》具有有效的选举权,被视为美国人。非美国持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实体除外)在下文中称为“非美国持有人”。”
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实体(例如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该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税收待遇将取决于合伙人的身份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此类合伙企业中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合伙人,您应咨询其税务顾问。
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
分布
根据以下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的讨论,我们就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向美国持有人进行的分配将构成股息,以我们当期或累计的收益和利润为限,具体取决于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超出我们收入和利润的分配将首先被视为美国持有人在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中的税基范围内的免税资本收益,然后被视为资本收益。由于我们不是美国公司,因此作为公司的美国持有人通常无权就其从我们那里收到的任何分配要求扣除股息。
在以下PFIC讨论的前提下,美国个人持有人收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支付的股息,遗产或信托将按适用于长期资本收益的税率征税(自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开始的纳税年度最高税率为15%),前提是此类股息符合“合格股息收入”的要求。为此,合格的股息收入包括非美国公司支付的股息(如果满足某些持有期和其他要求),以及已派发股息的非美国公司的股票可以在美国已建立的证券市场(例如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轻易交易。不符合此类要求的股息以及美国公司持有人收到的股息应按普通所得税税率征税。美国持有人未收到的股息将不是合格股息(i)如果美国持有人在该股息除息日之前60天开始的121天期间内持有支付股息的普通股少于61天,但不包括为此目的,根据《守则》第246(c)条的规定,在美国持有人有权出售期权,有合同义务出售,进行且未完成卖空的任何期间,都是深度期权的授予人金钱或其他不合格的购买期权,或通过持有与以下方面有关的其他头寸而减少了损失风险:此类普通股(或基本相同的证券);或(ii)在一定程度上美国持有人有义务(根据卖空或其他方式)就与支付股息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基本相似或相关的财产头寸支付相关款项。如果我们要在任何纳税年度成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该术语在《守则》中定义),则在该年度或下一个纳税年度以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将不是合格股息。此外,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只有在选择这样做的情况下,才能在确定其可抵扣投资利息(通常限于其净投资收入)时考虑合格的股息;在这种情况下,股息将按普通所得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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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或普通股的出售,交换或其他处置
根据以下PFIC的讨论,美国持有人将在出售时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或损失,交换或以其他应税方式处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其金额等于美国持有人从该处置中实现的金额与美国持有人在该股票中的税基之间的差额。如果美国持有人的持有期在处置时超过一年,则该损益将被视为长期资本损益。非公司美国持有人的长期资本收益可能有资格降低税率。美国持有人扣除资本损失的能力受到某些限制。
如果我们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的税收后果
如果在应用某些传递规则后,我们将成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i)在任何纳税年度中,我们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组成(包括股息,利息,出售或交换投资财产以及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益);或(ii)在任何纳税年度中,我们资产的至少50%(该年度的平均值,通常按季度确定)产生或持有以产生被动收入。
我们不认为我们是2020纳税年度的PFIC。但是,由于确定我们的PFIC地位是基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构成,资产估值以及市值等事实事项,不能保证美国国税局(“IRS”)将同意我们在2020纳税年度或任何先前纳税年度的立场。此外,不能保证我们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当前纳税年度或未来纳税年度中不会成为PFIC。
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期间的任何纳税年度被视为PFIC(并且无论我们在随后的纳税年度中是否仍为PFIC),根据PFIC规则被视为拥有我们股票的每个美国持有人,在收到“超额分配”(即,美国持有人在纳税年度中收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分派部分超过美国持有人在前三个纳税年度中收到的平均年度分派的125%,或者,如果较短,美国持有人对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持有期)以及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收益,加上部分此类金额的利息,就好像此类超额分配或收益已在美国持有人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期间内按比例确认一样。
上述与超额分配和处置征税有关的规则将不适用于在持有人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所有纳税年度中及时进行了“合格选举基金”(“QEF”)选举的美国持有人,并且如果我们遵守某些报告要求。相反,对于我们是PFIC的每个纳税年度,都需要及时进行QEF选举的每个美国持有人在收入中按比例将我们的普通收入份额作为普通收入,并按比例将我们的净资本收益份额作为长期资本收益,无论我们是否进行了收益或收益的任何分配。美国持有人在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中的基础将增加,以反映已税但未分配的收入。先前已征税的收入分配将导致ADS或普通股的基础相应减少,并且一旦分配将不会再次征税。进行QEF选举的美国持有人通常会在出售,交换或以其他应税方式处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时确认资本损益。如果我们确定我们是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我们可能会向每个美国持有人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以进行上述QEF选举。
74
或者,如果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被视为PFIC,并且前提是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被视为“有价证券”(例如,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定期交易”),则美国持有人可以按市值进行选举。在“按市值计价”的选举中,在我们为PFIC的任何纳税年度,ADS或普通股在任何纳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美国持有人在ADS或普通股中调整后的税基的任何差额均作为普通收入计入美国持有人的收入。此外,多余的(如果有),在任何纳税年度结束时,美国持有人的调整后税基超过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的金额,可以扣除等于超额金额或按市值计价的净收益中的较小者美国持有人计入前几年收入的金额。美国持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税基将进行调整,以反映任何此类收入或损失。对于我们是PFIC的任何纳税年度,出售,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出售所实现的任何损失,ADS或普通股的交换或其他处置将被视为普通损失,只要该损失不超过美国持有人先前计入的按市值计算的净收益。不能保证ADS或普通股的交易量足以使ADS或普通股被视为“正常交易”,也不能保证我们的ADS或普通股将继续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交易。因此,不能保证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将成为可用于这些目的的有价证券。
在我们成为PFIC期间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将在该纳税年度以及随后的所有纳税年度受上述规则的约束,即使我们不再是PFIC,但及时进行了按市值计价或QEF选举的美国持有人仍有某些例外情况。如果我们是PFIC,则敦促美国持有人就PFIC规则咨询其税务顾问,包括进行QEF或按市值计价选举的可取性和后果。
非美国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持有人
除以下“备用预扣和信息报告”中所述外,非美国持有人通常不会因支付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股息和处置收益而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或预扣税,除非,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该收入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的行为有效相关(“有效关联收入”)(并且,如果适用所得税条约,收入应归因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设立的常设机构,或者对于个人而言,收入应归因于固定营业地点)。
非美国持有人通常不会因出售,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而实现的任何收益而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或预扣税,除非:
| • | 该收益是有效关联的收入(或者,如果适用条约,则该收益应归因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设立的常设机构,或者,对于个人而言,该收益应归因于固定营业地点);要么 |
| • | 非美国持有人是指在处置的纳税年度内在美国居住183天或以上并满足某些其他条件的个人。 |
有效关联收入可能要按照与上述有关美国持有人税收的部分中讨论的相同方式缴纳常规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根据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获得豁免。此外,非美国公司的有效关联收入持有人可能要按30%的税率或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规定的较低税率缴纳额外的分支机构利得税。
75
非美国持有人可能会在美国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就从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收到的股息以及出售,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而实现的任何收益征税。非美国持有人应就此类其他司法管辖区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备份预扣和信息报告
美国持有人(某些免税接收者除外)可能需要遵守有关支付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股息或处置收益的信息报告要求。此外,在某些情况下,美国持有人可能会就以下方面支付的股息或处置收益收取高达24%的备用预提税: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除非美国持有人提供适用豁免的证明或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并且以其他方式遵守备用预扣规则的适用要求。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提供不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可能会受到IRS的处罚。
非美国持有人通常无需就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支付的股息或处置收益进行信息报告或备用预扣,但前提是非美国持有人提供其纳税人识别号,证明其外国身份,或确立对信息报告或备用预扣要求的另一项豁免。
10.F.股息和付款代理人
不适用。
10.G.专家发言
不适用。
10.H.展出的文件
公司遵守《交易法》的信息要求,并将向SEC提交报告,注册声明和其他信息。可以在SEC网站www.sec.gov上查看公司的报告,注册声明和其他信息。您也可以在我们的网站http://www.osseninnovation.com上访问我们。但是,我们网站上包含的信息不构成本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10.一、子公司情况
不适用。
| 项目11。 |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
使我们面临信用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和应收账款。在其他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信用风险造成的最大损失金额以我们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述的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表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我们几乎所有的现金都包括在中国境内开设的帐户中的银行存款,这些帐户目前没有强制性保险的规则或法规来覆盖银行倒闭时的银行存款。但是,我们在此类帐户中没有遭受任何损失,并且我们认为我们在银行帐户中的现金没有面临任何重大风险。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我们面临各种类型的市场风险,包括外汇汇率,商品价格和通货膨胀的变化。
76
利率风险
我们承受银行余额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我们的现金有很大一部分以计息银行存款形式持有在中国,并以人民币计价。如果我们将来可能需要筹集债务融资,则利率的上行波动将增加新债务的成本。我们目前不使用任何衍生工具来管理利率风险。
商品价格风险
我们使用的某些原材料会受到供应条件,政治和经济变量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的影响。我们商品价格管理活动的主要目的是管理正常业务过程中与购买商品相关的波动性。我们不投机商品价格。
外汇风险
人民币不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中国政府可能会采取可能导致未来汇率与当前或历史汇率产生重大差异的行动。汇率波动可能会对我们宣派的任何股息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在中国,可用于减少我们受汇率波动影响的对冲交易非常有限。迄今为止,我们尚未进行任何对冲交易,以减少我们面临的外汇风险。尽管我们将来可能会进行对冲交易,但这些交易的可用性和有效性可能受到限制,并且我们可能根本无法成功对冲我们的敞口。此外,中国外汇管制法规可能会放大我们的外币汇兑损失,这些法规限制了我们将人民币兑换为外币的能力。
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因素,例如产品成本和间接费用的增加,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我们产品的售价不随这些成本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长,高通货膨胀率可能会对我们维持当前毛利率水平以及销售、一般和行政费用占净收入的百分比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其他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据报道,2019年12月,一种冠状病毒(也称为COVID-19)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浮出水面。目前,冠状病毒可能影响我们结果的程度尚不确定。但是,传染病的任何爆发或其他不利的公共卫生发展都可能通过破坏我们购买原材料的能力,影响对我们某些产品的需求,破坏我们的销售能力而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和/或分销产品,和/或暂时关闭我们的设施或供应商或客户及其合同制造商的设施,或限制我们前往世界各地支持我们的网站或客户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销售和经营业绩。
| 项目12。 | 股本证券以外的证券说明 |
保存人可以向发行ADS的每个人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股份存款的发行,与股份分配,权利和其他分配有关的发行,根据我们宣布的股利或股票分割进行的发行或根据合并,交换证券或影响美国存托凭证或已存入证券的任何其他交易或事件,并且每个人交出美国存托凭证以提取已存入证券或其美国存托凭证因任何其他原因被取消或减少,每发行100份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任何部分)$5.00,交付,减少,取消或交出(视情况而定)。保存人可以在存入之前(通过公开或私下出售)出售与股份分配,权利和/或其他分配有关的足够的证券和财产,以支付此类费用。
77
ADR持有人,存入或提取股份的任何一方或交出ADS或向其发行ADS的任何一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们宣布的股利或股票分割或有关美国存托凭证或存入证券的股票交换或美国存托凭证的分配进行发行),以适用的为准:
| • | 转让经认证或直接注册的ADR,每份ADR的费用为1.50美元; | |
| • | 根据存款协议进行的任何现金分配,每ADS最高收取0.05美元的费用; | |
| • | 保存人在管理ADR时提供的服务,每个日历年(或其部分)最多每ADS收取0.05美元的费用(该费用可能会在每个日历年定期收取)并应自保存人在每个日历年设定的一个或多个记录日期起根据ADR持有人进行评估,并应以下一个后续规定中所述的方式支付); | |
| • | 偿还保存人和/或保存人的任何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与遵守外汇管制法规或与外国投资有关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有关的托管人和代表持有人产生的与股份或其他存入证券的服务有关的费用,交付存入的证券或与保存人或其托管人遵守适用法律有关的其他方式,规则或法规(该费用应自保存人设定的一个或多个记录日期起按持有人的比例评估)并应由保存人全权酌情决定,通过向此类持有人开具账单或从一项或多项现金股息或其他现金分配中扣除此类费用来支付); | |
| • | 股票转让或其他税款和其他政府费用; | |
| • | 应您的要求,与存入或交付股份有关的电缆,电传和传真传输和交付费用; | |
| • | 与存入或提取存入证券有关的在任何适用登记册上登记存入证券的转移的转让费或注册费;和 | |
| • | 保存人将外币转换为美元的费用。 |
我们将根据我们与保存人之间不时达成的协议支付保存人和保存人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除外)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支出。上述费用可能会根据我们与保存人之间的协议不时进行修改。
我们的保存人已同意偿还我们与建立和维护ADR计划有关的某些费用,包括投资者关系费用以及交易所申请和上市费用。保存人和我们都无法确定要提供给我们的确切金额,因为(i)将要发行和未偿还的ADS数量,(ii)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取的费用水平,以及(iii)我们目前尚不知道与美国存托凭证计划有关的可偿还费用。保存人直接从存入股票或为提取目的交出ADS的投资者或代表他们行事的中介机构收取发行和注销ADS的费用。保存人通过从分配的金额中扣除这些费用或出售部分可分配财产以支付费用来收取向投资者进行分配的费用。保存人可以通过从现金分配中扣除,直接向投资者计费或向代表他们的参与者的簿记系统帐户收费来收取其保存人服务的年费。保存人通常会抵消分配给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款项。但是,如果不存在分配且保存人未及时收到所欠付款,则保存人可以拒绝向尚未支付所欠费用和支出的持有人提供任何进一步服务,直到支付了这些费用和支出为止。
由保存人酌情决定,根据保存协议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和收费均应提前和/或在保存人宣布欠款时支付。
78
第二部分
| 项目13。 | 违约,股息欠款和拖欠 |
不适用。
| 项目14。 | 对证券持有人权利和所得款项用途的重大修改 |
不适用。
| 项目15。 | 控制和程序 |
| (a) | 披露控制和程序 |
在我们的管理层(包括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监督和参与下,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进行了评估,该术语是根据《证券交易法》颁布的第13a-15(e)条定义的。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得出结论,截至本年度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尚未生效。
| (b) | 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 |
我们的管理层负责建立和维持对财务报告的充分内部控制(根据《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的定义)。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旨在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包括(1)与以下方面有关的政策和程序:合理详细,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交易和处置,(2)提供合理保证,记录交易是必要的,以允许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且公司的收支仅是根据公司管理层和董事的授权进行的,并且(3)为防止或及时发现未经授权的收购,使用提供了合理保证,或处置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资产。
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非旨在提供绝对保证,以防止或发现对我们财务报表的错报。此外,对未来期间有效性评估的预测可能会受到以下风险的影响:由于条件变化,控制措施可能变得不充分,或者对政策或程序的遵守程度可能会恶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管理层已进行了评估,包括测试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管理层在进行评估时使用了内部控制标准——特雷德韦委员会赞助组织委员会在内部控制中发布的综合框架——综合框架(2013年)。
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非旨在提供绝对保证,以防止或发现对我们财务报表的错报。此外,对未来期间有效性评估的预测可能会受到以下风险的影响:由于条件变化,控制措施可能变得不充分,或者对政策或程序的遵守程度可能会恶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们的管理层已进行了评估,包括测试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管理层在进行评估时使用了内部控制标准——特雷德韦委员会赞助组织委员会在内部控制中发布的综合框架——综合框架(2013年)。
根据此评估,管理层得出结论,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自2020年12月31日起生效。
79
| (c) |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证明报告 |
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我们是一个非加速披露公司。因此,我们无需在本年度报告中包含我们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报告。
| 项目16。 | 保留 |
| 项目16A。 | 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由李军红,潘英利和吴中彩组成。我们的董事会已确定,李军红,潘英利和吴中彩是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5605(a)(2)所指的“独立董事”,并符合《交易法》第10a3(b)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李军红符合SEC适用规则规定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标准。
| 项目16B。 | Code of Ethics |
我们的董事会已通过《商业行为与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守则》的目的是促进道德行为和制止不法行为。守则中概述的政策旨在确保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员工不仅按照适用于我们业务的法律法规的文字而且按照其精神行事。我们希望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员工在与公司的关系中保持良好的判断力,在日常活动中坚持这些标准,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政策和程序。SEC或纳斯达克规则要求披露的对董事会成员和执行官的《守则》的任何修改或放弃,将在我们的网站http://www.osseninnovation.com上披露。修改或放弃后的四个工作日。在2020财年,我们的任何执行官均未对《守则》进行任何修改或放弃。
我们的《商业行为与道德守则》可在我们的网站http://www.osseninnovation.com上公开获得。
| 项目16C。 | 总会计师费用和服务 |
| 年终 2020年12月31日 |
年终 2019年12月31日 |
|||||||
| 审计费* | $ | 115,000 | $ | 135,000 | ||||
*审计费–此类别包括对我们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审阅我们的季度报告和服务中包含的财务报表,这些财务报表通常由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涉及这些年度的聘用和服务通常由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与法定审计以及SEC监管文件或约定有关。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政策是预先批准我们的首席审计师提供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包括上述审计服务,与审计相关的服务以及其他服务,但在完成服务之前由审核委员会或我们的董事会批准的最低服务除外。
| 项目16D。 | 豁免审核委员会的上市标准 |
不适用。
80
| 项目16E。 | 发行人和关联购买者购买股本证券 |
2015年5月6日,我们宣布了一项股票回购计划,根据《交易法》第10b5-1条和/或第10b-18条的适用要求,截至2016年5月,最多可回购500,000股ADS。2016年4月28日,我们宣布董事会授权将其最多166,667股公司ADS的回购计划再延长十二个月至2017年5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尚未根据回购计划购买我们的ADS股票。回购计划未延长至2018年,2019年或2020年。
| 项目16F。 | 注册人认证会计师变更 |
2021年4月14日,Ossen Innovation Co.Ltd.(以下简称“公司”)聘请WWC,P.C.(以下简称“WWC”)为公司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和审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立即生效。聘书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批准。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以及WWC聘用之前的随后的过渡期内,公司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任何人均未就(a)(2)款中所述的任何事项与WWC进行协商。表格20-F的第16F条。
2021年4月14日,公司原独立会计师BDO China Shu Lun Pan会计师事务所(“BDO China Shu Lun Pan”)被罢免为公司独立会计师。本次解聘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BDO China Shu Lun Pan关于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报告不包含任何不利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报告也未对不确定性,审计范围或会计原则进行保留或修改。在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以及随后的中期期间,公司与BDO China Shu Lun Pan之间在会计原则或惯例,财务报表披露或审计范围和程序方面没有任何分歧,其中,如未能以令BDO China Shun Lun Pan满意的方式解决,将会导致BDO China Shun Pan在其报告中提及意见分歧的主题。
| 项目16G。 | 公司治理 |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或纳斯达克上市。因此,我们受纳斯达克施加的公司治理要求的约束。根据纳斯达克规则,像我们这样的非美国上市公司通常可能会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惯例,而不是纳斯达克的某些公司治理要求。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非美国公司必须在公司网站或分发给美国投资者的年度报告中向美国投资者提供有关重大差异的一般摘要。我们致力于高标准的公司治理。因此,我们努力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惯例,并且我们的公司治理惯例与纳斯达克对美国国内公司的要求没有重大差异。
受控公司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浦江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总投票权的约65.9%。因此,就纳斯达克上市规则而言,我们将成为一家“受控公司”。作为受控公司,我们被允许选择依靠某些豁免来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义务,包括:
| • | 要求我们的董事提名仅由独立董事选择或推荐;和 |
| • | 要求我们设立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以及薪酬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并有书面章程阐明委员会的宗旨和责任。 |
81
尽管我们无意依赖纳斯达克上市规则规定的受控公司豁免,但我们将来可以选择依赖这些豁免,如果是,您将不会获得受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约束的公司股东所获得的相同保护。
| 项目16H。 | 矿山安全披露 |
不适用。
82
第三部分
| 项目17。 | 财务报表 |
不适用。
| 项目18。 | 财务报表 |
此项目所需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包含在F-1至F-49页上。
| 项目19。 | 展品 |
*作为展览品提交。
**作为展品提供给您。
(1)通过引用我们于2010年9月29日提交的F-1/A表格注册声明并入。
(2)通过引用于2020年6月18日提交的F-6表格并入。
(3)参考我们于2020年5月18日提交的20-F表年度报告并入。
(4)通过引用我们于2010年7月12日提交的表格20-F的空壳公司报告并入。
(5)通过引用我们于2014年4月29日提交的20-F表年度报告并入。
(6)参考我们于2020年5月18日提交的20-F表年度报告并入。
(7)参考我们于2019年5月14日提交的20-F表年度报告并入。
(8)通过引用我们于2020年12月18日提交的13D/A合并。
83
签名
注册人特此证明其符合以20-F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促使并授权签名人代表其签署本年度报告。
|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 |
| 华伟 | |
| 姓名:华伟 | |
| 职称: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 | |
| 日期:2021年5月17日 |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和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和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目录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 到: | 的董事会和股东 |
| 奥森创新有限公司 |
关于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相关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收益,股东权益和现金流量,以及相关附注(统称为“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强调事项
公司已订立私有化合并,据此,公司将成为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除某些指定的展期股东外,以美国存托股票为代表的剩余普通股和普通股将被注销并不复存在。私有化尚未完成;因此,交易的影响未包括在随附的财务报表中。由于这一强调事项,我们的审计意见没有保留意见。
意见基础
这些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对公司保持独立和PCAOB。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进行审计,以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因错误或欺诈造成的重大错报。本公司无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也无需我们进行审计。作为审计的一部分,我们必须了解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但并非出于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的目的。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由于错误或欺诈而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并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此类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做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F-1
关键审计事项
以下传达的关键审计事项是本期财务报表审计中产生的事项,已传达或要求传达给审计工作委员会,并且:(1)与账目或披露有关这对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并且(2)涉及我们特别具有挑战性,主观或复杂的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的传达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我们对整个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且通过传达以下关键审计事项,我们不会就关键审计事项或与之相关的账目或披露提供单独意见。
关键的审计事项涉及公司的应收账款和相关坏账准备。在确定这些应被视为关键审计事项时的主要考虑是由于余额相对于整个财务报表的规模很大,并且这些余额的账面价值需要进行估计,这可能是主观的,需要做出判断。审计业务团队通过审查公司的会计政策,检查当前的销售合同,确认余额并测试随后是否收到资金,独立分析,询问人员以及重新计算余额来解决这些关键会计问题。业务团队的测试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审计意见,并将重大错报的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受这些关键审计事项影响的财务报表账户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坏账费用。
s/WWC,P.C.
WWC,P.C.
注册会计师
自2021年4月10日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
2021年5月17日
F-2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股东和董事会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已审计了随附的奥盛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两年中的每一年的相关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收益,股东权益和现金流量,以及相关附注(统称为“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12月31日的两年中的每一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19年,符合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意见基础
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对公司保持独立和PCAOB。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并进行审计,以合理保证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错误或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本公司无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也无需我们进行审计。作为审计的一部分,我们必须了解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但并非出于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的目的。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由于错误或欺诈导致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并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此类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合并财务报表中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做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s/BDO CHINA SHU LUN PAN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曾于2015年至2021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中国,上海,中国
2020年5月18日
F-3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截至2020年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资产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229,400 | $ | 2,576,677 | ||||
| 限制现金 | 7,980,907 | 6,025,718 | ||||||
| 应收账款,扣除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分别为1,489,171美元和1,253,571美元的呆账准备金 | 50,551,792 | 72,544,202 | ||||||
| 库存 | 38,209,297 | 15,100,328 | ||||||
| 垫付给供应商 | 95,778,337 | 74,391,88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8,806 | 24,643 | ||||||
| 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各方 | 1,396,616 | 536,358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95,225,155 | 171,199,812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3,335,981 | 2,948,264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4,501,633 | 3,288,95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2,412 | 206,002 | ||||||
| 总资产 | $ | 203,305,181 | $ | 177,643,037 | ||||
请参阅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4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截至2020年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票据-银行承兑票据 | $ | 9,425,071 | $ | 8,895,107 | ||||
| 短期银行贷款 | 19,458,210 | 17,072,867 | ||||||
| 应付账款 | 591,060 | 951,358 | ||||||
| 客户存款 | 787,112 | 3,131,916 | ||||||
| 应付税款 | 1,842,628 | 1,417,176 | ||||||
| 其他应付款项和应计负债 | 2,502,866 | 3,875,529 | ||||||
| 客户存款–关联方 | - | 3,358,897 | ||||||
| 由于关联方 | 3,263,064 | 2,297,63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870,011 | 41,000,489 | ||||||
| 长期银行贷款 | 6,460,734 | 6,097,453 | ||||||
| 其他长期应付款项 | 7,863,157 | - | ||||||
| 负债总额 | 52,193,902 | 47,097,942 | ||||||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 | - | ||||||
| 权益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1:授权100,000,000股;已发行20,000,000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已发行在外的19,791,110股 | 200,000 | 200,000 | ||||||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 33,971,455 | 33,971,455 | ||||||
| 法定储备 | 10,486,495 | 9,043,010 | ||||||
| 留存收益 | 88,116,913 | 78,484,535 | ||||||
| 库存股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成本:208,890股 | (192,153 | ) | (192,153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2,071,488 | (5,789,815 | ) | |||||
| 股东权益总额 | 134,654,198 | 115,717,032 | ||||||
| 非控股权益 | 16,457,081 | 14,828,063 | ||||||
| 权益总额 | 151,111,279 | 130,545,095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 | 203,305,181 | $ | 177,643,037 | ||||
请参阅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5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收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收入 | $ | 138,577,870 | $ | 138,900,357 | $ | 136,104,867 | ||||||
| 销售商品成本 | 114,855,259 | 116,541,972 | 115,585,803 | |||||||||
| 毛利 | 23,722,611 | 22,358,385 | 20,519,064 | |||||||||
| 销售费用 | 380,945 | 357,426 | 327,365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6,958,788 | 6,155,316 | 5,263,914 | |||||||||
| 总营业费用 | 7,339,733 | 6,512,742 | 5,591,279 | |||||||||
| 经营收入 | 16,382,878 | 15,845,643 | 14,927,785 | |||||||||
| 财务费用净额 | (2,861,921 | ) | (2,382,405 | ) | (1,621,486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75,786 | 297,438 | 208,071 | |||||||||
| 所得税前收入 | 13,596,743 | 13,760,676 | 13,514,370 | |||||||||
| 所得税 | (1,568,109 | ) | (1,533,794 | ) | (2,129,387 | ) | ||||||
| 净收入 | 12,028,634 | 12,226,882 | 11,384,983 | |||||||||
| 减: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 | 952,771 | 1,137,712 | 1,005,530 | |||||||||
| 归属于欧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净收入 | 11,075,863 | 11,089,170 | 10,379,453 | |||||||||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
| 外币换算收益(亏损) | 8,537,550 | (1,744,846 | ) | (6,272,303 | ) | |||||||
| 其他综合收益总额(亏损) | 8,537,550 | (1,744,846 | ) | (6,272,303 | ) | |||||||
| 综合收益 | $ | 19,613,413 | $ | 9,344,324 | $ | 4,107,150 | ||||||
| 每股普通股收益 | ||||||||||||
| 基本和摊薄 | $ | 0.56 | $ | 0.56 | $ | 0.52 | ||||||
| 已发行加权平均普通股 | ||||||||||||
| 基本和摊薄 | 19,791,110 | 19,791,110 | 19,791,110 | |||||||||
请参阅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6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共计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 | 额外的实收 | 累计其他 | 保留 | 非控制 | 共计 | |||||||||||||||||||||||||||||||||||
| 面值$0.01 | 首都 | 库藏股 | 综合收益/(亏损) | 法定储备 | 收益 | 兴趣 | ||||||||||||||||||||||||||||||||||
| 分享 | 金额 | 分享 | 金额 | |||||||||||||||||||||||||||||||||||||
| 截至2018年1月1日的余额 | 20,000,000 | $ | 200,000 | $ | 33,971,455 | (208,890 | ) | $ | (192,153 | ) | $ | 2,227,334 | $ | 6,672,254 | $ | 59,386,668 | $ | 12,684,821 | $ | 114,950,379 | ||||||||||||||||||||
| 净收入 | - | - | - | - | - | - | - | 10,379,453 | 1,005,530 | 11,384,983 | ||||||||||||||||||||||||||||||
| 转入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 | - | 1,092,559 | (1,092,559 | )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6,272,303 | ) | - | - | - | (6,272,303 | ) | ||||||||||||||||||||||||||||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余额 | 20,000,000 | $ | 200,000 | $ | 33,971,455 | (208,890 | ) | $ | (192,153 | ) | $ | (4,044,969 | ) | $ | 7,764,813 | $ | 68,673,562 | $ | 13,690,351 | $ | 120,063,059 | |||||||||||||||||||
| 净收入 | - | - | - | - | - | - | - | 11,089,170 | 1,137,712 | 12,226,882 | ||||||||||||||||||||||||||||||
| 转入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 | - | 1,278,197 | (1,278,197 | )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1,744,846 | ) | - | - | - | (1,744,846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20,000,000 | $ | 200,000 | $ | 33,971,455 | (208,890 | ) | $ | (192,153 | ) | $ | (5,789,815 | ) | $ | 9,043,010 | $ | 78,484,535 | $ | 14,828,063 | $ | 130,545,095 | |||||||||||||||||||
| 净收入 | - | - | - | - | - | - | - | 11,075,863 | 952,771 | 12,028,634 | ||||||||||||||||||||||||||||||
| 转入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 | - | 1,443,485 | (1,443,485 | )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7,861,303 | - | - | 676,247 | 8,537,550 |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20,000,000 | $ | 200,000 | $ | 33,971,455 | (208,890 | ) | $ | (192,153 | ) | $ | 2,071,488 | $ | 10,486,495 | $ | 88,116,913 | $ | 16,457,081 | $ | 151,111,279 | ||||||||||||||||||||
请参阅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7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 | 12,028,634 | $ | 12,226,882 | $ | 11,384,983 | ||||||
| 调整以使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收入与净现金保持一致: | ||||||||||||
| 折旧及摊销 | 493,484 | 606,045 | 641,647 | |||||||||
| 经营资产和负债变动: | ||||||||||||
| (增加)减少: | ||||||||||||
| 应收账款 | 21,992,410 | (11,957,333 | ) | (8,886,939 | ) | |||||||
| 库存 | (23,108,969 | ) | 2,077,598 | (3,698,453 | ) | |||||||
| 垫付给供应商 | (21,386,451 | ) | (4,405,230 | ) | 1,294,24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4,164 | ) | 1,853 | 10,894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410 | ) | (46,866 | ) | (9,625 | ) | ||||||
| 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各方 | (860,258 | ) | (536,358 | ) | - | |||||||
| 增加(减少): | ||||||||||||
| 应付账款 | (360,298 | ) | 661,404 | (69,973 | ) | |||||||
| 客户存款 | (2,344,804 | ) | 2,848,047 | (32,524 | ) | |||||||
| 应付所得税 | 425,452 | (130,706 | ) | 1,097,171 | ||||||||
| 其他应付款项和应计费用 | (1,372,663 | ) | (105,037 | ) | (256,258 | ) | ||||||
| 客户存款-RPT | (3,358,897 | ) | (1,441,487 | ) | 4,800,384 | |||||||
| 由于关联方 | 965,425 | 2,297,639 | - | |||||||||
| 由于股东 | - | (1,695,259 | ) | 1,343,760 | ||||||||
| 其他长期应付款项 | 7,863,157 | - | - | |||||||||
| 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9,114,352 | ) | 401,192 | 7,619,314 | ||||||||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买厂房和设备 | (618,173 | ) | (139,795 | ) | (72,305 | ) | ||||||
| 购买土地使用权 | (1,071,922 | ) | -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690,095 | ) | (139,795 | ) | (72,305 | ) | ||||||
请参阅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8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续)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短期银行贷款收益 | 102,324,844 | 85,479,789 | 17,900,302 | |||||||||
| 偿还短期银行贷款 | (101,026,854 | ) | (81,777,165 | ) | (17,543,051 | ) | ||||||
| 长期银行贷款收益 | - | 6,171,040 | - | |||||||||
| 偿还长期银行贷款 | - | (7,260,047 | ) | - | ||||||||
| 应付票据收益-银行承兑票据 | 8,941,706 | 9,002,458 | 9,063,444 | |||||||||
| 偿还应付票据-银行承兑票据 | (8,941,706 | ) | (8,712,056 | ) | (10,120,846 | ) |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1,297,990 | 2,904,019 | (700,151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增加(减少) | (9,506,457 | ) | 3,165,416 | 6,846,858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影响 | 10,114,369 | (2,078,097 | ) | (7,474,935 | ) | |||||||
|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8,602,395 | 7,515,076 | 8,143,153 |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 | 9,210,307 | $ | 8,602,395 | $ | 7,515,076 | ||||||
| 补充现金流量信息 | ||||||||||||
| 期间支付的现金: | ||||||||||||
| 已付所得税 | 1,451,358 | 1,749,389 | 1,019,270 | |||||||||
| 已付利息 | 2,548,889 | 2,148,285 | 1,388,283 | |||||||||
| 非现金交易: | ||||||||||||
| 法定准备金拨款 | $ | 1,443,485 | $ | 1,278,197 | $ | 1,092,559 | ||||||
请参阅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9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1–组织和主要活动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Ossen Innovation”或“Company”)原名Ultra Glory International,Ltd.或Ultra Glory,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根据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英属维尔京群岛法》”)组建。Ultra Glory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成立目的是与运营业务进行合并,资本证券交易所,资产收购或类似业务合并。
企业合并
于2010年7月7日,Ultra Glory及其唯一股东与Ossen Innovation Materials Group,Ltd,或Ossen Innovation Group订立股份交换协议,Ossen Innovation Group为根据BVI法案于2010年4月30日成立的英属处女群岛有限责任公司及Ossen Innovation Group的股东。根据换股协议,Ultra Glory向Ossen Innovation Group股东收购Ossen Innovation Group全部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以换取Ultra Glory向Ossen Innovation Group股东发行合共10,000,000股新发行普通股。此外,Ultra Glory的唯一股东将业务合并前已发行在外的全部5,000,000股Ultra Glory普通股以现金出售给Ossen Innovation Group的股东,价格为每股0.03美元。由此,企业合并前拥有欧森创新集团股份的个人和实体收购Ultra Glory100%的股权,Ultra Glory收购欧森创新集团100%的股权。奥森创新集团现为Ultra Glory的全资子公司。在企业合并的同时,Ultra Glory提交了一份经修订的章程,根据该章程,Ultra Glory更名为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将其财政年度结束时改为12月31日,并将其法定股份增加到1亿股。业务合并完成后,公司不再是空壳公司。除非特别提及公司或实体,否则Ossen Innovation及其子公司均称为“公司”。
股份交换和股份出售的影响是,出于会计目的有效地进行了实体重组,并被视为反向收购。
F-10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换股收购被核算为“反向收购”,因为紧随交易完成后,欧森创新集团的股东已对Ultra Glory拥有有效控制权。出于会计目的,Ossen Innovation Group被视为交易中的会计收购方,因此,该交易被视为Ultra Glory的资本重组,即涉及Ultra Glory发行股份购买Ossen Innovation Group股份的资本交易。因此,Ossen Innovation Group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和经营成果在股票交易所收盘时成为Ultra Glory的历史财务报表,Ultra Glory的资产(主要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负债及经营成果自股份兑换日起与Ossen Innovation Group合并。本次交易中未记录基础或无形资产或商誉的增加。由于这笔交易作为反向购置入账,该交易的所有直接费用均记入额外实收资本。与交易相关的所有专业费用和其他费用均已支出。Ultra Glory的15,000,000股股份于2010年7月7日换股后呈列,就好像它们在呈列的所有期间均已发行一样,因为这些股份由Ossen Innovation Group的权益所有人于股份交换及股份出售时持有100%。
公司的股东
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浦江”)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的董事长Liang Tang博士是浦江68.15%的股东兼董事长,通过其全资子公司Acme Innovation Limited实益持有公司约65.9%的已发行普通股,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2011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00万股。目前,公司约有34.1%的普通股(即6,741,110股)以ADS的形式在纳斯达克交易。2018年8月,引人入胜的Acme Development Ltd和Gross Inspiration Development Ltd将其股份转让给Effective Strength Enterprises Ltd。2018年10月,Effective Strength Enterprises Ltd将其股份转让给唐博士拥有的Acme Innovation Ltd。2019年5月28日,Acme母公司浦江股份成功上市,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交易。
F-11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公司的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欧森创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组建的两家控股公司的唯一股东:欧森集团(亚洲)有限公司,或欧森亚洲,以及TopChina Development Group Ltd.,或TopChina。Ossen Asia和TopChina的所有股权自成立以来一直由唐博士持有。2010年5月,唐博士将这些股份转让给Ossen Innovation Group,以期待我公司股票在美国公开上市。
欧森集团(亚洲)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2月7日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责任公司。欧森亚洲在中国有一家直接运营子公司,即欧森创新材料有限公司(Ossen Innovation Materials Co.Ltd.)。欧森亚洲拥有欧森材料81%的股权。
TopChina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3日。Ossen Materials和TopChina在中国直接拥有一家运营子公司,Ossen(九江)钢丝电缆有限公司,或Ossen九江。欧森材料拥有欧森九江20.46%的股权,拓邦股份拥有79.54%的股权。
奥森材料
欧森材料于2004年10月27日在中国成立,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欧森(马鞍山)钢丝电缆有限公司。2008年5月8日,奥盛材料由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公司。主体名称当时变更为奥森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欧森亚洲拥有欧森材料81%的股权。其余19%由四家中国实体合计持有,其中两家由中国政府实体控制,一家由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后者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另一家由中国公民控制。
通过Ossen Materials,公司自2004年以来在公司的中国马鞍山市工厂制造和销售普通表面PC股,镀锌PC钢丝和PC线。该工厂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普通表面PC链。公司马鞍山工厂生产的产品的主要市场分别位于中国的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F-12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欧森九江
2005年4月6日,上海欧森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即欧森上海,以约290万美元收购九江天龙镀锌预应力钢绞线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破产资产,包括设备、土地使用权和存货。欧森九江由欧森上海于2005年4月13日在中国成立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欧森上海随后将新收购的资产转让给欧森九江。在成立之初,欧森九江由两个实体拥有:其33.3%的股权由欧森亚洲持有,66.7%由欧森上海持有。2005年6月,欧森上海将其在欧森九江的全部权益转让给TopChina,换取约290万美元。2007年10月,拓邦股份将持有的欧森九江41.7%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欧森亚洲。2007年12月17日,欧森亚洲将其持有的欧森九江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欧森材料。于2010年12月27日,欧森九江的实收资本由约6,048,509美元(人民币50,000,000元)增加至约26,048,509美元(人民币183,271,074元),并由其股东TopChina以现金注入约20,000,000美元(人民币133,271,074元)。此后,欧森九江20.46%的股权由欧森材料持有,拓邦股份持有79.54%。2014年4月9日,欧森(九江)钢丝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欧森(九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欧森九江生产镀锌PC线、普通表面PC线、镀锌PC线、无粘结PC线、螺旋肋PC线、卧式PC线、压痕PC线。该工厂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镀锌PC线。公司九江工厂生产的PC股的主要市场分别在中国江西省,武汉市,湖南省,福建省和四川省。
F-13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于2020年12月31日,欧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如下:
| 姓名 | 住所和日期 公司注册 |
实收资本 | 百分比 的 有效所有权 |
主要活动 | |||||
| 奥森创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奥森创新集团”) | 英属维尔京群岛 2010年4月30日 |
美元 | - | 100 | % | 投资控股 | |||
| 欧森集团(亚洲)有限公司(“欧森亚洲”) | 英属维尔京群岛 2002年2月7日 |
美元 | - | 100 | % | 投资控股 | |||
| TopChina Development Group Ltd.(“TopChina”) | 英属维尔京群岛 2004年11月3日 |
美元 | - | 100 | % | 投资控股 | |||
| 欧森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欧森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4年10月27日 |
人民币 | 75,000,000 | 81 | % | 设计,工程,制造和销售 定制预应力钢材料 |
|||
| 欧森(九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欧森(九江)钢丝电缆有限公司)(“欧森九江”) |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5年4月13日 |
人民币 | 183,271,074 | 96.11 | % | 设计,工程,制造和销售 定制预应力钢材料 |
|||
F-14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合并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账目,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合并后,公司间帐户和交易已被消除。
估计数的使用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影响合并财务报表日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内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管理层使用进行估算时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进行这些估算。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
非控股权益
公司子公司的非控股权益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纂810合并(“ASC810”)的规定记录,并作为权益的一部分报告,与母公司的权益分开。购买或出售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的股权作为股权交易入账。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经营成果包括在我们的合并经营成果中,一旦失去控制,出售的权益以及保留的权益(如果有)将以公允价值报告,并在收益中确认任何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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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外币换算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以美元(“美元”或“$”)列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合并财务报表按资产和负债的年终汇率以及收入和支出的平均汇率从人民币折算为美元。资本账户按发生资本交易时的历史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交易调整记录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外币交易的收益和损失计入净收入。
| 2020 | 2019 | 2018 | ||||||||||
| 年终人民币:美元汇率 | 6.5782 | 6.9701 | 6.8785 | |||||||||
| 年均人民币:美元汇率 | 6.9338 | 6.8870 | 6.6200 | |||||||||
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为外币,所有外汇交易必须通过授权机构进行。不代表人民币金额可以或可以按照翻译中使用的汇率转换为美元。
收入确认
公司采用修改后的追溯方法采用了ASC主题606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的收入,首次应用日期为2018年1月1日。由此,公司变更了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采用ASC主题606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大。
本公司在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其金额应反映其预期为交换这些商品或服务而收取的对价。在确定何时以及如何从与客户的合同中确认收入时,公司进行以下五步分析:(i)与客户的合同识别(ii)履约义务的确定(iii)交易价格的计量(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履约义务,以及(v)在(或作为)公司满足每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该公司从加工,分销和销售自己的产品中获得收入。一旦公司确定客户已获得对产品的控制权,则在某个时间点确认收入。当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通常在交货时),控制权通常被视为已按净销售价格(交易价格)转移给客户。收入扣除从客户收取的任何税款后确认,这些税款随后汇给政府机构。在客户获得对货物的控制权之前,产品运输的运输和装卸成本记为履约成本,而不是单独的履约义务,并记为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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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公司的合同主要是短期性质的,合同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对于这些合同,公司在ASC主题606中使用了实际权宜之计,如果履约义务是原始预期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合同的一部分,则免除公司披露分配给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应收款项在公司具有无条件对价权时记录。
销售成本
收益成本包括直接和间接生产成本,以及所售产品的运费和处理费。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佣金、工资单、差旅费、交通费、广告费等经营费用。
一般和行政(“G&A”)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包括管理和办公薪金及雇员福利、办公设施和办公设备费用、差旅和娱乐费用、法律和会计费用、咨询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研究与开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研究与开发成本在发生时列为支出,总额分别约为4,965,745美元,4,414,219美元和3,345,097美元。研究与开发成本包括在随附的运营报表中的G&A中。研究与开发费用是在具体项目基础上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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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FASB ASC740“所得税”采用负债法核算所得税。在这种方法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根据财务报告与资产和负债的税基之间的差异确定的,使用的是预期差异将逆转的期间内生效的已制定税率。如果根据现有证据的权重,很可能无法实现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公司会记录估值备抵以抵消递延所得税资产。税率变化对递延税项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期在内的期间的收入中确认。
公司还遵循FASB ASC740,该标准解决了确定是否应在财务报表中记录在纳税申报表中要求或预期要求的税收优惠的问题。只有在税务机关根据该职位的技术优势进行审查后很可能维持该职位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从不确定的税收状况中确认税收利益。财务报表中从该头寸确认的税收优惠应根据最终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大于50%的最大优惠进行计量。ASC740还就所得税的确认,分类,利息和罚款,过渡期会计提供了指导,并要求增加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承担未确认税收优惠的责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对应缴纳中国股息预扣税的累计收益88,116,913美元计提所得税,因为这些收益打算永久再投资。
增值税(“增值税”)
在中国销售货物,进出口货物或从事某些服务的企业或个人,应按照中国法律缴纳增值税。2019年4月后增值税标准税率由16%下调至13%。增值税标准税率为销售总价的13%。可以抵免购买半成品或用于公司制成品生产的原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以抵消制成品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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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法定储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条例》,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提供某些法定准备金,即(i)一般准备金,(ii)企业扩展基金和(iii)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从企业中国法定账目中报告的净利润中拨出。外商独资企业(“WOFE”)必须将其年度税后利润的至少10%分配给总储备基金,直到该基金的余额达到其各自注册资本的50%为止。非全资外商投资企业经其董事会酌情决定,可以进行上述分配。所有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的拨款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前述准备金只能用于特定用途,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因此,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已分别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累计法定准备金拨款1,443,485美元,1,278,197美元和1,092,559美元。
综合收益(亏损)
综合收益定义为本年度因交易和其他事件而产生的权益变动,不包括所有者投资和分配给所有者所产生的变动,不包括在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计算中。累计综合收益包括外币换算。公司根据ASC主题220“综合收益”列出综合收益(亏损)。ASC主题220指出,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为综合收益(亏损)组成部分的所有项目均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出于财务报告目的,公司将所有购买的原始期限为三个月或更短的高流动性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该公司在美利坚合众国没有银行账户。该公司在中国内地和香港设有银行账户。中国内地金融机构或国有银行的余额不属于保险范围。但是,公司在此类帐户中未遭受任何损失,并且认为其在银行帐户中的现金未面临任何重大风险。根据香港存款保障局规则,倘成员银行存款保障计划(“DPS”)失败,DPS将向失败计划成员的每名存款人支付最高达500,000港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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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限制现金
受限制现金是指银行持有的作为银行承兑票据担保的金额,因此在银行承兑票据通常在十二个月内履行或到期之前,无法供公司使用。
公司于2018年第一季度采用了ASU2016-18“现金流量表(主题230)-限制现金”。当现金,现金等价物,限制现金和限制现金等价物在资产负债表的多个行项目中列出时,新指南要求将现金流量表中的总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标题进行对帐。这种调节既可以在现金流量表正文中列报,也可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列报。
以下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合并简明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合并简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总额的对帐: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229,400 | $ | 2,576,677 | ||||
| 限制现金 | 7,980,907 | 6,025,718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 | $ | 9,210,307 | $ | 8,602,3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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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将ASC820(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规定应用于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有序交易时,在资产或负债的主要或最有利市场上出售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退出价格)。公司根据可观察和不可观察的输入使用三层公允价值层次结构,该层次结构优先考虑用于制定我们对公允价值的假设的信息。公允价值计量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按级别单独披露。
•第1级-定义为可观察到的输入,例如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第2级-定义为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活跃市场报价以外的输入;和
•第3级—定义为无法观察到的输入,其中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市场数据,因此要求实体制定自己的假设。
该公司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承兑票据、其他应付款和应计负债以及短期银行贷款。
现金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承兑票据、其他应付款和应计负债以及短期银行贷款的账面价值由于这些项目的短期性质而近似于公允价值。由于到期日短,短期银行贷款的估计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没有重大差异,并且借款利率近似于剩余期限和风险状况相似的贷款的可用利率。由于账面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因此这些金融工具被归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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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每股收益
公司根据ASC主题260“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是通过将净收入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得出的。稀释后的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与基本每股收益相似,但分母增加了,以包括如果发行了潜在的普通股等价物并且如果额外的普通股具有稀释性,则本应发行在外的额外普通股数量。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均按可变现净值入账。本公司定期审查其应收账款,并在对个别余额的可收回性存在疑问时计提一般和特定准备金。在评估单个应收账款余额的可收回性时,公司考虑了许多因素,包括余额的账龄,客户的历史付款历史,其当前的信誉度和当前的经济趋势。在尽了最大努力收款后注销帐户。如果提供或注销应收账款,将在综合业务报表的业务费用项下予以确认。
库存
存货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列示,该成本或可变现净值基于估计售价减去预计完成和处置将产生的任何其他成本。原材料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以采购成本为基础。在制品和制成品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适当比例的间接费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库存准备金分别为126,911美元和119,775美元。
垫付给供应商
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是指为购买原材料而预付给供应商的无息现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对供应商的预付款余额分别为95,778,337美元和74,391,886美元。在95778337美元的余额中,35461014美元的账龄在60天以内,27369704美元在60至180天之间,32835105美元在180天至1年之间,112514美元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为预付款余额提供备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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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客户存款和客户存款–关联方
客户存款包括为在中国销售产品而提前支付给公司的金额。本公司收到这些款项并将其确认为流动负债,直到可以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为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客户存款余额分别为787,112美元和3,131,916美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设施在2020年底已满负荷运行,并且我们无法完成已向我们支付定金的客户的部分订单。
客户存款–关联方包括为从关联方在中国销售产品而提前支付给公司的金额。本公司收到这些款项并将其确认为流动负债,直到可以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为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客户存款余额–关联方分别为零和3,358,897美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列示,并包括大幅增加现有资产使用寿命的支出。
使用直线法在其估计使用寿命内提供折旧。估计使用寿命如下:
| 厂房,建筑物和装修 | 5~20年 |
| 机械设备 | 5~20年 |
| 机动车辆 | 5年 |
| 办公设备 | 5~10年 |
当资产出售或报废时,其成本和累计折旧从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处置产生的任何损益在处置期内确认为其他收入的一部分。维护和修理费用在发生时记入收入,而重大的更新和改进则记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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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租赁
2016年2月,FASB发布了ASU2016-02,租赁(主题842)。承租人必须确认其几乎所有租赁(符合短期租赁定义的租赁除外)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负债等于租赁付款的现值。该资产基于负债,但可能会进行某些调整,例如初始直接成本。出于损益表的目的,保留了双重模型,要求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导致直线费用(与先前会计准则下的经营租赁类似),而融资租赁导致前期费用模式(与先前会计准则下的资本租赁类似)。出租人会计与先前的模型相似,但已更新以适应承租人模型的某些更改(例如,某些定义,例如初始直接成本,已更新)和新的收入准则ASU2014-9。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采用了该新会计准则,该采用对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国法律,政府拥有中国的所有土地。只有通过中国政府授予的土地使用权,公司或个人才有权拥有和使用土地。授予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正在租赁期五十年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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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长期资产减值
每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其相关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按照FASB ASC360“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收回时,就会定期评估长期资产的减值。
在评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性时,公司根据FASB ASC360-10-15使用资产和最终处置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最佳估计。如果归属于该资产的估计未来未折现现金流入减去估计未来未折现现金流出少于账面价值,则确认减值损失的金额等于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拟处置且已有承诺处置计划的资产,无论是通过出售还是放弃,均按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中的较低者报告。
即使事实和情况表明已恢复,也不会随后转回减值损失。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确认减值损失。
分部及相关信息
ASC280-10-50“经营分部”将经营分部的特征定义为(a)从事可能从中获得收入并产生费用的业务活动,b)由公司的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进行审查,以决定要分配的资源并评估其绩效;以及c)拥有离散的财务信息。虽然我们确实通过查看我们的产品来分析我们的收入性质,但其他财务信息,例如某些成本和支出以及净收入,并未被这些类别捕获或分析。因此,产品线无法提供离散的财务信息,并且我们没有CODM来根据这些类别做出资源分配决策或评估业务绩效,而是总体而言。基于此,管理层认为其在一个业务板块中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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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在将产品线分析为潜在的经营分部时,管理层还考虑了ASC280-10-50-11“汇总标准”,如果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该分部在以下方面相似,则可以汇总经营分部:以下每个领域:
•产品和服务的性质;
•生产过程的性质;
•其产品和服务的客户类型或类别;
•用于分发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方法;和
•监管环境的性质(如适用)。
我们从事制造和销售钢铁材料的业务。我们的制造过程对整个公司来说基本上是相同的,并且在我们在中国的工厂内部进行。我们的客户主要包括钢铁行业的实体。我们的产品在整个公司的分布是一致的。此外,每个客户安排的经济特征相似,因为我们在公司一级维持政策。
关联方
一般而言,如果存在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提供了以低于公平交易,优惠待遇或影响事件结果的能力而不是可能导致没有这种关系的事件的结果的可能性,则存在关联方。关联方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种:a)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受另一方控制或与另一方共同控制的一方;b)主要所有者,实体超过10%的表决权的记录所有人或已知实益拥有人;c)管理层,负责实现实体目标并具有必要决策权的人员;(d)管理层或主要所有者的直系亲属;(e)母公司及其子公司;(d)有能力对实体的管理或运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各方。
FASB发布了权威指南,阐明了与合并某些实体有关的考虑因素。该指南要求确定公司对可变权益实体(“VIE”)的参与,可变权益实体被定义为投资权益水平不足以为未来活动提供资金以使其能够独立运营的实体,或其股权持有人缺乏控制财务权益的某些特征。对于被确定为VIE的实体,该指南建立了一个模型,以评估潜在的合并,该模型基于对VIE的哪一方(如果有)承担了大部分预期损失的风险,或者可以从大多数预期收益中获得收益的评估。该指南还规定了即使不需要合并也被视为重大的VIE权益的某些披露。此项目在注释9–关联方交易中进行了更详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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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经济和政治风险
公司的业务在中国进行。因此,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中国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中国经济总体状况的影响。
公司在中国的业务受到特殊考虑和重大风险的影响,这些风险通常与北美和西欧的公司无关。其中包括与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外币兑换等相关的风险。公司的业绩可能会受到中国政治和社会状况变化以及政府在法律法规,反通胀措施,货币兑换,海外汇款以及税率和税收方法等方面的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除其他外。
汇兑风险
公司不能保证目前的汇率保持稳定,因此,本公司有可能在两个可比期间内录得相同金额的利润,并且由于汇率波动实际上会根据当日中国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产生更高或更低的利润。汇率可能会随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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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最近采用的会计公告
2020年3月27日,《美国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CARES”)法》颁布并签署为法律。《CARES法案》的某些规定会影响公司2019年的所得税拨备计算,并反映在2020年或颁布期间。《CARES法》包含对从2019年和2020年开始的纳税年度的商业利息限制的修改。163(j)的修改将允许的商业利息扣除额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的30%增加到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的50%。利息支出限制的修改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净营业亏损没有影响。
2018年8月,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8-13,公允价值计量(主题820),消除,增加和修改了某些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修改后的准则取消了披露经常性第三级公允价值计量收益中包含的未实现损益变动的要求,并要求将未实现损益的变动计入其他经常性第三级公允价值计量工具的综合收益中。该准则还要求披露用于开发重大不可观察输入的范围和加权平均值,以及如何计算经常性和非经常性第3级公允价值计量的加权平均值。该修正案自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生效,允许提前采用。采用ASU2018-13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最近发布的会计公告
2016年6月,FASB发布了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ASU2016-13将先前存在的已发生损失减值方法替换为反映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并要求考虑更广泛的合理和可支持的信息以告知信用损失估计。ASU2016-13要求对应收账款,贷款和其他金融工具使用前瞻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ASU2016-13在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允许提前采用。在2019年10月,FASB发布了ASU2019-10,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衍生工具和对冲(主题815)和租赁(主题842),这将被视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定义的小型报告公司(“SRC”)的公共申报人的生效日期推迟到2022年12月15日之后的会计年度,包括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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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由于根据SEC的规定,根据公司截至2019年11月15日(即ASU2019-10的发行日期)的最新SRC确定,公司有资格成为SRC,因此公司将采用自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一年的标准。采用该准则需要通过自生效之日起对留存收益进行累积影响调整来使用修改后的追溯方法,以使现有的信用损失方法与新准则保持一致。公司正在评估该准则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包括会计政策,流程和系统,并预计该准则将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较小影响。
FASB于2019年12月发布了ASU No.2019-12,所得税(主题740):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ASU2019-12将通过删除主题740中一般原则的某些例外来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修正案还通过澄清和修改现有指南,改善了GAAP在主题740其他领域的一致应用并简化了GAAP。对于公共企业实体,本更新中的修订自2020年12月15日之后的会计年度以及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生效。ASU2019-12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对公司生效。公司预计采用新的会计规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或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3月,FASB发布了ASU No.2020-04,参考利率改革(主题848):促进参考利率改革对财务报告的影响。ASU2020-04为将GAAP应用于受参考利率改革影响的合同,对冲关系和其他交易提供了可选的权宜之计和例外。该标准中的修订可以在2020年第一季度至2022年第四季度之间的任何时间适用。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新规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和披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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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3–浓度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集中情况: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营收占公司销售额10%以上的主要客户 | ||||||||||||||||||||||
| 公司A(3RD派对) | $ | 63,838,441 | 46 | % | $ | 29,679,053 | 21 | % | $ | - | - | |||||||||||
| 公司B(3RD派对) | - | - | 14,782,479 | 11 | % | - | - | |||||||||||||||
| 公司C(3RD派对) | - | - | 18,566,897 | 14 | % | |||||||||||||||||
| 公司D(3RD派对) | - | - | 14,189,482 | 10 | % | 19,131,793 | 14 | % | ||||||||||||||
| 公司E(3RD派对) | - | - | - | - | 19,845,886 | 15 | % | |||||||||||||||
| 公司F(3RD派对) | - | - | - | - | 13,832,333 | 10 | % | |||||||||||||||
| 总收入 | $ | 63,838,441 | 46 | % | $ | 58,651,014 | 42 | % | $ | 71,376,909 | 53 | % |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采购额占公司采购额10%以上的主要供应商 | ||||||||||||||||||||||||
| X公司(3RD派对) | $ | 101,969,467 | 74 | % | $ | 81,605,384 | 72 | % | 93,832,471 | 75 | % | |||||||||||||
| Y公司(3RD派对) | 31,865,431 | 23 | % | 29,273,310 | 26 | % | 30,583,589 | 24 | % | |||||||||||||||
| 总购买 | $ | 133,834,898 | 97 | % | $ | 110,878,694 | 98 | % | $ | 124,416,060 | 99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与公司主要客户相关的应收账款分别占所有应收账款的35%和4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与公司主要供应商相关的应付账款在所有应付账款中分别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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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已扣除呆账准备金。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应收账款 | $ | 52,040,963 | $ | 73,797,773 | ||||
| 减:呆账准备金 | (1,489,171 | ) | (1,253,571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 | 50,551,792 | $ | 72,544,202 | ||||
呆账准备金的变动如下: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期初余额 | $ | 1,253,571 | $ | 939,535 | ||||
| 呆账准备金 | 235,600 | 314,036 | ||||||
| 期末余额 | $ | 1,489,171 | $ | 1,253,571 | ||||
附注5–库存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原料 | $ | 36,847,228 | $ | 13,515,011 | ||||
| 进行中的工作 | 283,080 | 508,117 | ||||||
| 成品 | 1,205,900 | 1,196,975 | ||||||
| 减:库存准备金 | (126,911 | ) | (119,775 | ) | ||||
| 库存净额 | $ | 38,209,297 | $ | 15,100,328 | ||||
F-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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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其他应收款 | $ | 78,806 | $ | 24,643 | ||||
| $ | 78,806 | $ | 24,643 | |||||
附注7–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按成本计算: | ||||||||
| 厂房和建筑物 | $ | 4,083,793 | $ | 3,854,165 | ||||
| 机械设备 | 14,824,614 | 13,980,996 | ||||||
| 机动车辆 | 400,476 | 339,701 | ||||||
| 办公设备 | 127,762 | 119,445 | ||||||
| 19,436,645 | 18,294,307 | |||||||
| 减:累计折旧 | ||||||||
| 厂房和建筑物 | (3,145,380 | ) | (2,848,768 | ) | ||||
| 机械设备 | (13,085,492 | ) | (12,087,004 | ) | ||||
| 机动车辆 | (292,675 | ) | (298,904 | ) | ||||
| 办公设备 | (120,124 | ) | (111,367 | ) | ||||
| (16,643,671 | ) | (15,346,043 | ) | |||||
| 在建工程 | 543,007 | -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 | 3,335,981 | $ | 2,948,264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实现外汇换算收益/(亏损)分别为671,757美元(39,727美元)和(183,640美元),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亏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费用分别为398,793美元,516,560美元和548,553美元。
F-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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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8–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包括以下内容: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土地使用权成本 | $ | 5,814,274 | $ | 4,421,007 | ||||
| 减:累计摊销 | (1,312,641 | ) | (1,132,048 | )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 | 4,501,633 | $ | 3,288,959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实现外汇换算收益/(亏损)分别为609,284美元(43,921美元)和(181,553美元),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亏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摊销费用分别为94,691美元,89,485美元和93,094美元。
未来五年及之后的摊销费用如下:
| 2021 | $ | 116,285 | |||
| 2022 | 116,285 | ||||
| 2023 | 116,285 | ||||
| 2024 | 116,285 | ||||
| 2025 | 116,285 | ||||
| 此后 | 3,920,208 | ||||
| 共计 | $ | 4,501,633 |
F-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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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9–关联方交易
| (a) | 关联方名称及关系: |
| 与公司的现有关系 | ||
| 唐博士 | 公司董事长兼控股股东 | |
| 上海欧森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欧森材料研究所”) | 在唐博士的共同控制下 | |
| 上海欧森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欧森上海”) 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浦江国际”) |
在唐博士的共同控制下 在唐博士的共同控制下 在唐博士的共同控制下 |
|
| 上海浦江电缆有限公司(“上海浦江”) 浙江浦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浦江”) 顶尖创新企业有限公司。 (“顶级创新”) |
浦江国际子公司 浦江国际子公司 浦江国际子公司 |
|
(b)与关联方的余额摘要: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应收账款–关联方 | ||||||||
| 上海浦江 | $ | 593,762 | $ | 536,358 | ||||
| 浙江浦江 | 802,854 | - | ||||||
| $ | 1,396,616 | $ | 536,358 | |||||
应收账款关联方的余额包括来自上海浦江和浙江浦江的产品销售金额。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客户存款–关联方 | ||||||||
| 浙江浦江 | $ | - | $ | 3,358,897 | ||||
| $ | - | $ | 3,358,897 | |||||
客户存款关联方的余额包括浙江浦江为销售产品而预付给公司的款项。
F-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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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9–关联方交易(续)
b)与关联方的余额汇总(续):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由于关联方: | ||||||||
| 浦江国际 | $ | 2,947,632 | $ | 2,181,098 | ||||
| 顶级创新 | 315,432 | 116,541 | ||||||
| $ | 3,263,064 | $ | 2,297,639 | |||||
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包括浦江国际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应付Top Innovation的利息。
F-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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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9–关联方交易(续)
| (c) | 关联交易摘要: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2018 | ||||||||||||
| 奥森材料研究 | 奥森材料研究与上海浦江、唐博士共同为公司借款的短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 | 4,484,509 | $ | 3,515,003 | $ | - | |||||||
| 欧森上海 | 欧森上海为公司借入的短期银行贷款与唐博士共同提供担保 | $ | - | $ | - | $ | 581,522 | |||||||
| 上海浦江为公司借入的短期银行贷款与唐博士共同提供担保 | $ | - | $ | - | $ | 9,377,044 | ||||||||
| 上海浦江为公司借款的短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 | 912,104 | $ | - | $ | - | ||||||||
| 上海浦江
|
上海浦江为公司借入的短期银行贷款与浦江国际共同提供担保 | $ | 3,040,345 | $ | - | $ | - | |||||||
| 公司为上海浦江借款的短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 | 88,930,102 | $ | 85,995,602 | $ | 30,529,912 | ||||||||
| 公司为上海浦江借款的长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 | - | $ | - | $ | 43,585,084 | ||||||||
| 公司为上海浦江发行的应付票据提供担保 | $ | - | $ | - | $ | 2,907,611 | ||||||||
| 公司向上海浦江销售产品 | $ | 774,867 | $ | 2,906,755 | 2,810,147 | |||||||||
| 浙江浦江 | 公司向浙江浦江销售产品 | $ | 5,062,651 | $ | 1,566,558 | $ | 2,945,584 | |||||||
| 浦江国际 | 浦江国际为公司借款的短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 | 5,320,604 | $ | 7,819,08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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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注9–关联方交易(续)
(c)关联交易摘要(续):
根据ASC810-10“合并”,公司首先评估了没有任何关联方符合指南中概述的范围例外。然后,公司必须确定是否在关联方中持有任何可变权益。本公司确定在上海浦江拥有可变权益,因为本公司为88,930,102美元的未偿短期债务提供担保。接下来,公司评估了上海浦江是否为可变利益实体。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公司没有权力指导上海浦江对其经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也没有义务吸收损失或从实体获得利益的权利。因此,公司并非上海浦江的主要受益人。因此,公司确定上海浦江不是ASC810中定义的需要合并的可变利益实体。公司确定邓焘博士为上海浦江的主要受益人,因为唐博士与上海浦江有最密切的联系。唐博士有权指导对其经济业绩影响最大的上海浦江的活动,并有义务吸收可能重大的上海浦江损失或有权从关联方获得可能重大的利益。
公司还根据ASC810评估了剩余的关联方和关联实体,并且由于公司不担保债务,因此股权持有人面临风险,因此被确定为主要受益人,而这些实体不是需要合并的可变利益实体。
附注10–其他应付款项和应计费用
其他应付款项和应计费用包括以下各项: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其他应付税款 | $ | 2,376,090 | $ | 3,614,082 | |||||
| 应计工资和福利 | 14,435 | 13,623 | |||||||
| 应计费用与负债 | 21,521 | 191,918 | |||||||
| 其他 | 90,820 | 55,906 | |||||||
| $ | 2,502,866 | $ | 3,875,529 | ||||||
F-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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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1–应付票据
| 12月31日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0 | 2019 | ||||||
| 2021年12月16日到期 | $ | 760,086 | $ | - | ||||
| 2021年9月7日到期 | 1,824,207 | - | ||||||
| 2021年9月7日到期 | 1,824,207 | - | ||||||
| 2021年4月9日到期,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760,086 | - | ||||||
| 2021年3月27日到期,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1,520,173 | - | ||||||
| 2021年3月18日到期,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1,520,173 | - | ||||||
| 2021年3月18日到期,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1,216,139 | - | ||||||
| 2020年9月5日到期,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 | 1,147,756 | ||||||
| 2020年8月30日到期,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 | 3,443,266 | ||||||
| 2020年7月15日到期,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 | 1,434,695 | ||||||
| 2020年7月12日到期,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 | 1,434,695 | ||||||
| 2020年9月5日到期,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 | 1,434,695 | ||||||
| 共计 | $ | 9,425,071 | $ | 8,895,107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从发行之日起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应付无息票据分别由7,980,907美元和6,025,718美元的限制性现金担保。
应付票据代表公司供应商从公司收到的用于购买原材料的银行承兑票据的金额。这些票据由金融机构(通常是银行)发行,使公司的供应商有权在到期时从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到全部票面金额。应付票据为免息票据,由发行日期起计六个月至一年不等。这些票据每次发行的佣金为本金的0.0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分别以798万美元和602万美元的受限制现金作抵押。银行从账户中扣除应付款项,以在到期日支付给票据持有人。如果账户中的资金无法支付承兑汇票,则银行将短缺的资金视为逾期贷款。应付票据在中国国内普遍使用,因为它们增强了信誉并为持票人提供了流动性。持票人总有权选择在到期前在其开证行兑现银行承兑汇票,并获得贴现金额的现金。
F-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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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2–合同余额
合同负债主要代表公司有义务将额外的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公司已收到对价的客户。在向客户提供货物或服务之前,收到的对价仍为合同负债。
下表提供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合同负债的信息: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客户存款 | $ | 787,112 | $ | 3,131,916 | ||||
| 客户存款–关联方 | - | 3,358,897 | ||||||
| $ | 787,112 | $ | 6,490,813 | |||||
F-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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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3–短期银行贷款
短期借款汇总如下:
| 银行名称 | 利率 每年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2021年12月8日到期, 由上海浦江担保, 奥森材料研究与唐博士 |
农业银行(“农行”)玖龙支行 | 5.8225 | % | $ | 3,724,423 | $ | - | |||||||
| 2021年11月13日到期, 上海浦江保证 |
赣州银行 九江分行 |
5.500 | % | 912,104 | ||||||||||
2021年10月20日到期, 第三方马鞍山普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安徽商业银行(“ACB”)Dong Hu分行 | 4.750 | % | 228,026 | ||||||||||
| 2021年8月27日到期, 唐博士保证 |
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莲花支行 | 5.220 | % | 760,086 | ||||||||||
2021年8月6日到期, 由第三方马鞍山普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唐博士提供担保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马鞍山分行 | 4.750 | % | 2,432,276 | ||||||||||
| 2021年5月19日到期, 由上海浦江担保, 奥森材料研究与唐博士 |
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莲花支行 | 4.810 | % | 760,086 | ||||||||||
| 2021年2月19日到期, 浦江国际保证 和上海浦江, 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Sinopac银行(中国) | 4.800 | % | 3,040,345 | ||||||||||
应于2020年1月18日到期, 由第三方马鞍山普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 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马鞍山分行 | 4.900 | % | 1,064,121 | ||||||||||
2021年1月16日到期, 由第三方马鞍山普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 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马鞍山分行 | 4.900 | % | 1,216,138 | ||||||||||
| 2021年1月15日到期, 由浦江国际及唐博士担保,其后于到期日偿还 |
中国联合海外银行 | 5.000 | % | 5,320,605 | - | |||||||||
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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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3–短期银行贷款(续)
| 银行名称 | 利率 每年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应于2020年12月25日到期, 由上海浦江担保, 奥森材料研究和唐博士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农行久隆支行 | 5.8225 | % | $ | - | $ | 3,515,003 | |||||||
应于2020年10月10日到期, 由马鞍山普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第3方随后于到期日偿还 |
ACB Dong Hu分行 | 5.655 | % | - | 573,878 | |||||||||
应于2020年8月1日到期, 由马鞍山普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第3方随后于到期日偿还 |
ACB Dong Hu分行 | 5.655 | % | - | 1,291,225 | |||||||||
应于2020年8月1日到期, 由马鞍山普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第3方随后于到期日偿还 |
ACB Dong Hu分行 | 5.655 | % | - | 1,004,286 | |||||||||
应于2020年6月20日到期, 由江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第3方随后于到期日偿还 |
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莲花支行 | 6.525 | % | - | 717,347 | |||||||||
| 应于2020年6月18日到期, 浦江国际担保随后于到期日偿还 |
上海银行 广中分公司 |
3.915 | % | - | 4,949,697 | |||||||||
| 应于2020年6月8日到期, 浦江国际担保随后于到期日偿还 |
Sinopac银行(中国) | 5.220 | % | - | 2,869,389 | |||||||||
应于2020年1月2日到期, 由第三方马鞍山普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 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马鞍山分行 | 5.438 | % | - | 1,147,756 | |||||||||
应于2020年1月2日到期, 由第三方马鞍山普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 随后在到期日偿还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马鞍山分行 | 5.438 | % | - | 1,004,286 | |||||||||
| 共计 | $ | 19,458,210 | $ | 17,072,8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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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3–短期银行贷款(续)
所有短期银行贷款均从中国当地银行获得,并在一年内偿还。所有短期银行贷款均由我们的部分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或由关联方担保。我们的短期银行贷款均无财务契约。但是,每笔贷款均包含一项契约,限制了我们将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或用于营运资金目的。
银行短期贷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平均年利率分别为5.045%及5.48%。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包含在运营报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分别为1,876,115美元,1,569,047美元和897,840美元。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遵守了其财务契约。
附注14–长期银行贷款
| 银行名称 | 利率 每年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2022年8月28日到期, | 徽商银行(“ACB”)皖通支行 | 9.60 | % | $ | 6,460,734 | $ | 6,097,453 | |||||||
| 长期银行贷款净额 | $ | 6,460,734 | $ | 6,097,453 | ||||||||||
所有长期银行贷款均从中国当地银行获得,并在一年内偿还。所有长期银行贷款均由我们的部分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或由关联方担保。我们的长期银行贷款均无财务契约。但是,每笔贷款均包含一项契约,限制了我们将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或用于营运资金目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包含在运营报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分别为606,369美元,580,497美元和612,62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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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5–其他长期应付款项
其他长期应付款代表公司从当地政府提前收到的拆迁补偿款,主要代表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下表提供了有关其他长期应付款项的信息: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其他长期应付款项 | $ | 7,863,157 | $ | - | ||||
| $ | 7,863,157 | $ | - | |||||
附注16–每股收益
每股基本收益是通过将归属于普通股持有人的收入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得出的。
稀释后的每股普通股收益反映了如果行使或转换为普通股的证券或其他发行普通股的合同可能发生的潜在稀释。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每股基本和摊薄收益的计算: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2018 | ||||||||||
| 净收入归因于公司 | $ | 11,075,863 | $ | 11,089,170 | $ | 10,379,453 | ||||||
| 已发行加权平均普通股-基本和摊薄 | 19,791,110 | 19,791,110 | 19,791,110 | |||||||||
| 每股基本和摊薄收益 | $ | 0.56 | $ | 0.56 | $ | 0.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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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7–所得税
英属维尔京群岛
欧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欧森创新集团、欧森亚洲及TopChina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免征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在1月1日之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该企业盈利的第一年起,2008年有权在两年内完全免除所得税,并在随后的三年中减免50%的所得税。奥森材料有权于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获得豁免,并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获得50%的所得税减免。自2010年1月1日起,欧森材料享受15%的税率,因其被中国政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欧森九江于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有权获得CIT豁免,于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则须获得50%的所得税减免。自2012年1月1日起,欧森九江享受15%的税率,因其被中国政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外国或地区法律设立的,其“有效管理地”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应按全球收入的25%的税率缴纳中国所得税。“有效管理地”的定义,是指实质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会计、财产等实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场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发布详细的解释或指南来定义“有效管理地点”。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解释和应用“有效管理地点”概念相关的行政惯例尚不清楚。如果公司的非中国注册成立实体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则此类实体将缴纳中国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分析了该法的适用性,尚未在此基础上计提中国税。本公司将继续监视本法解释或指南的变化。
中国税法还对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在中国境外的直接控股公司分配的股息征收10%的预扣所得税,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根据税收协定予以减免。根据先前的所得税法律法规,此类股息免征中国税。外商投资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征收预扣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分配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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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7–所得税-(续)
所得税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电流 | $ | 1,591,008 | $ | 1,583,343 | $ | 2,147,164 | ||||||
| 延期 | (22,899 | ) | (49,549 | ) | (17,777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1,568,109 | $ | 1,533,794 | $ | 2,129,387 | ||||||
参照中国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预期所得税费用的对帐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计算“预期”所得税费用 | $ | 3,399,186 | $ | 3,486,260 | $ | 3,378,592 | ||||||
| 对税务优惠/假期的影响 | (1,281,070 | ) | (1,394,504 | ) | (1,377,961 | ) | ||||||
| 不可抵扣/(应税)费用 | (550,007 | ) | (557,962 | ) | 128,756 | |||||||
| 所得税费用 | $ | 1,568,109 | $ | 1,533,794 | $ | 2,129,387 | ||||||
公司递延税项的核算涉及对影响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可实现性的若干因素的评估。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在这些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期间相关司法管辖区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可能性和金额(如有)。公司管理层通过考虑所有可用的正面和负面证据来预测应纳税所得额,这些证据包括其营业收入或亏损的历史以及用于管理该业务的财务计划和估计。这些假设需要对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做出重大判断。如果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估计数减少,则被视为可实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可能会在未来期间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的盈利历史和预测的盈利能力,公司管理层确定,在可预见的将来实现所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能性很大。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的组成部分如下: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2018 | ||||||||||
| 呆账拨备 | $ | 223,375 | $ | 188,036 | $ | 140,930 | ||||||
| 库存准备金 | 19,037 | 17,966 | 18,206 | |||||||||
| $ | 242,412 | $ | 206,002 | $ | 159,136 | |||||||
F-45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7–所得税-(续)
不确定税收状况的会计处理为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纳税申报表中已采取或预期采取的税收状况规定了确认阈值和计量属性。根据头寸的技术优点,如果该头寸很可能在审计中持续存在,则公司必须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头寸的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不确定的税收状况。
本公司没有合理可能在下一年增加或减少未确认税收优惠总额的任何税收头寸。对于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项目,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可能会在下一年增加或更改。
本公司在所得税收益(准备金)中包括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有关的利息和罚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利息和罚款。
公司的中国所得税申报表在2015年之前的纳税年度通常不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附注18–地域销售和分部
我们的管理层不会捕捉财务信息或利用运营部门来做出有关业务的决策。管理层认为,它在一个业务部门中运营。但是,我们的管理层确实依赖按地理区域划分的销售作为管理业务的有用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地理区域分列的公司销售信息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国内销售 | $ | 136,563,098 | $ | 136,414,471 | $ | 131,642,673 | ||||||
| 国际销售 | 2,014,772 | 2,485,886 | 4,462,194 | |||||||||
| $ | 138,577,870 | $ | 138,900,357 | $ | 136,104,867 | |||||||
注19–随后的事件
截至这些财务报表发布之日,公司管理层已评估了后续事件,并且没有需要调整或披露财务报表的重大后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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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附表一
简明母公司财务信息
附表一-简明母公司财务信息
奥森创新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简明资产负债表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资产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 | $ | 5,339 | $ | 103,628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32,236 | 32,236 | ||||||
| 流动资产总额 | 37,575 | 135,864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137,977,216 | 118,070,724 | ||||||
| 总资产 | $ | 138,014,791 | $ | 118,206,588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其他应付款项和应计负债 | $ | 21,521 | $ | 191,917 | ||||
| 由于关联方 | 3,339,072 | 2,297,63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60,593 | 2,489,556 | ||||||
| 负债总额 | $ | 3,360,593 | $ | 2,489,556 | ||||
| 权益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1:授权100,000,000股;已发行20,000,000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19,791,110股 | $ | 200,000 | $ | 200,000 | ||||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 33,971,455 | 33,971,455 | ||||||
| 法定储备 | 10,486,495 | 9,043,010 | ||||||
| 留存收益 | 88,116,913 | 78,484,535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2,071,488 | (5,789,815 | ) | |||||
| 库存股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成本:208,890股 | (192,153 | ) | (192,153 | ) | ||||
| 股东权益总额 | 134,654,198 | 115,717,032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 | 138,014,791 | $ | 118,206,5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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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附表一
简明母公司财务信息
奥森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简明声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运营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收入 | $ | - | $ | - | $ | - | ||||||
| 销售商品成本 | - | - | ||||||||||
| 毛利 | - | - | ||||||||||
| 销售费用 | -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769,552 | 383,325 | 263,002 | |||||||||
| 总营业费用 | 769,552 | 383,325 | 263,002 | |||||||||
| 经营亏损 | (769,552 | ) | (383,325 | ) | (263,002 | ) | ||||||
| 财务费用净额 | (199,764 | ) | (116,865 | ) | 268 | |||||||
| 子公司收益权益 | 12,045,179 | 11,378,898 | 10,927,690 | |||||||||
| 所得税前收入 | 11,075,863 | 10,878,708 | 10,664,956 | |||||||||
| 所得税 | - | - | - | |||||||||
| 净收入 | 11,075,863 | 10,878,708 | 10,664,956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外币换算收益(亏损) | 7,861,303 | (1,744,846 | ) | (6,284,660 | ) | |||||||
| 其他综合收益总额(亏损) | 7,861,303 | (1,744,846 | ) | (6,284,660 | ) | |||||||
| 综合收益(亏损) | $ | 18,937,166 | $ | 9,133,862 | $ | 4,380,2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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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盛创新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附表一
简明母公司财务信息
奥森创新有限公司浓缩
截至年度的现金流量表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和2018年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
| 2020 | 2019 | 2018 | ||||||||||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 | 11,075,863 | $ | 10,878,708 | $ | 10,664,956 | ||||||
| 调整以使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收入与净现金保持一致: | ||||||||||||
| 子公司收益权益 | (12,045,179 | ) | (11,378,898 | ) | (10,927,690 | ) | ||||||
| 其他应付款项和应计负债 | (170,396 | ) | (13,083 | ) | (1,046,423 | ) | ||||||
| 由于股东 | - | (1,663,022 | ) | 1,311,523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32,236 | ) | - | ||||||||
| 由于关联方 | 1,041,433 | 2,297,639 | - | |||||||||
| 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98,279 | ) | 89,108 | 2,366 | ||||||||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现金增加/(减少) | (98,279 | ) | 89,108 | 2,366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0 | ) | 9,724 | (537 | ) | |||||||
| 期初现金 | 103,628 | 4,796 | 2,967 | |||||||||
| 期末现金 | $ | 5,339 | $ | 103,628 | $ | 4,7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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