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行政总裁核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节(a)和(b)小节)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美国法典第18篇标题第63章第1350节(a)和(b)小节)第906节,内华达州公司(“公司”)的下列签字官员谨此证明,在该官员知情的情况下:
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10-Q表格”)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10-Q表格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026年5月14日
作者:/s/Rami Levin
拉米·莱文
首席执行官、总裁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