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2026年5月12日
ACM Research,公司。
奥斯古德路42307号,套房I
加利福尼亚州弗里蒙特94539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特拉华州公司ACM Research,Inc.(“公司”),就公司发行及出售合共2,884,615股(“股份”)的A类普通股, 每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根据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的证券购买协议(“采购协议”),由公司及其中指名的若干投资者(“投资者”).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证券法”),以及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公司已编制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佣金”)表格S-3(档案编号333-278041)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该声明于2024年3月18日生效,并将向委员会提交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招股章程补充”).本意见函现根据《证券法》S-K条例第601(b)(5)项的要求提交给贵公司。
为发表我们的以下意见,我们已审阅:(i)注册声明;(ii)招股章程补充文件;(iii)购买协议;(iv)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的重述公司注册证书(“国务卿“)于2017年11月7日,经于2021年7月13日向国务大臣提交的公司重述法团证书修订证书修订(经如此修订的”成立法团证明书");(v)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采纳的经重述的附例(第附例");(vi)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第板“)于2026年4月29日就根据购买协议发行及出售股份及成立董事会定价委员会(”定价委员会");(vii)定价委员会于2026年5月11日通过授权及批准与根据购买协议发行及出售股份有关的若干事宜而通过的决议;及(viii)由公司高级人员签立并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事实证明。
ACM Research,公司。
2026年5月12日
第2页
为发表我们的以下意见,我们并无审阅除上文(i)至(viii)所列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经审查的文件"),并假设任何文件中不存在与我们下文所载意见所涵盖的事项有关的规定,即我们没有审查与经审查的文件或我们下文所载意见不一致的事项。我们没有进行我们自己的独立事实调查,而是依赖于经审查的文件、其中所载的陈述和信息以及本意见函中陈述或假定的额外事项,我们假定所有这些事项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就本意见函而言,我们作出了此类意见函中惯常的假设,包括:(a)每一份经审查的文件都是准确和完整的;(b)每一份为正本的经审查文件都是真实的;(c)每一份为副本的经审查文件都符合真实的正本;(d)每一份经审查文件上的所有签名都是真实的;以及(e)公司在任何时候都是并将始终是一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正式注册成立、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我们进一步假定:(i)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ii)被审查文件的每一方当事人(a)在其成立或成立的法律(如适用)下已正式成立或成立,组织起来,有效存在,并在其成立或成立的法律(如适用)下具有良好的信誉,(b)具有执行、交付和履行该方当事人在其作为当事人的被审查文件项下的义务的法律行为能力、权力和权力,以及(c)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适当授权执行和交付,以及履行该方当事人根据,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被审查文件,且(d)已妥为签立并交付该等被审查文件;及(iii)每一份被审查文件构成其每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每一方当事人强制执行。我们没有验证上述任何假设。
在提出我们的以下意见时,我们还假设:(i)所有股份的发行将在发行时正式记录在公司的股票分类账中;(ii)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158条(“DGCL"),或(a)该等股份将以法律订明的形式及已妥为签立及交付的董事会证明,或(b)董事会将已通过一项决议(该决议并未被撤销或撤销),规定所有普通股股份均须根据DGCL第158条无证明,并在该等无证明股份发行或转让后的合理时间内,该等股份的登记拥有人将按照《总货柜条例》第151(f)条以书面或电子传送方式获发出通知;(iii)投资者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及“联系人”(在每宗个案中,均为《总货柜条例》第203(c)条所指)均不是,且在过去三年期间亦不是公司的“有关股东”(为《总货柜条例》第203(c)条所指);及(iv)公司将根据购买协议收取发行股份的代价,该对价应至少等于一股普通股的面值)。我们没有验证上述任何假设。
我们在下文提出的意见仅限于DGCL和报告的解释DGCL的司法判决。我们不对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则或条例发表意见,包括但不限于美利坚合众国的联邦法律或任何州证券或蓝天法律。本意见自本协议之日起发表,我们不承诺就本协议所述或假定的事实的任何后续变化或法律的任何后续变化提供建议。
ACM Research,公司。
2026年5月12日
第3页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根据及根据购买协议发行股份已获正式授权,而当根据购买协议发行及交付股份时,股份将获有效发行、缴足款项及不可评税。
我们特此同意向委员会提交本意见函,作为公司当前8-K表格报告的附件 5.1以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法律事项”标题下对本公司的引用。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是《证券法》第11条或根据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所使用的“专家”一词含义内的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补充的任何部分的专家,我们也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其规则和条例要求其同意的人员类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