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NEWTEKONE,INC。针对已根据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注册的、于2031年到期的8.50%固定利率优先票据招标交换2026年到期的5.50%票据CUSIP # 652526708/ISIN # US652567083(“旧票据”)的转递函CUSIP # [ ___)/ISIN # [ ___ ](“新票据”)NEWTEKONE,INC。根据日期为[ ]的招股章程,2025年,此处所述的交换要约(“交换要约”)将于纽约市时间2026年1月9日下午5:00到期,除非延长(“到期日”)。投标书可能会在到期日纽约时间下午5:00之前撤回。请仔细阅读随附的说明。交换要约的交换代理为: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投递至:专人、隔夜投递或邮寄(挂号或认证邮件推荐):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 ● ]注意:● ]传真传送(仅限符合条件的机构):[ ● ]电话确认或信息:信息:[ ● ]
将本转递函送达至上述以外的地址或通过传真传送,均不构成有效送达。仅接受通过存托信托公司(“DTC”)通过自动要约收购计划(“ATOP”)发送或演示文稿的硬拷贝。有关本转递函的程序性问题或任何其他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 ● ]与交易所代理联系。所有其他有关交换要约的信息请求均应发送至公司,地址为NewtekOne,Inc.,4800 T Rex Avenue,Suite 120,Boca Raton,FL 33431,注意:Michael A. Schwartz。交换要约不会邮寄给任何司法管辖区未偿还旧票据的实益拥有人,也不会接受来自或代表任何司法管辖区未偿还旧票据的实益拥有人的投标,而在这些司法管辖区,提出或接受交换要约将不符合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2初步指示以下签署人特此确认收到NewtekOne,Inc.(“公司”)日期为[ ],2025年的招股说明书(可能不时修订或补充,“招股说明书”)和本转递函(本“转递函”),它们共同构成交换要约,据此,公司提出将其2026年到期的5.50%票据(全球或最终形式)(“旧票据”)交换其已根据1933年《证券法》登记的2031年到期的8.50%固定利率优先票据的相同本金金额,经修订(《证券法》)(以全球或最终形式)(“新票据”)。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招股说明书中赋予它们的含义。旧票据于交换要约中获接纳的持有人,将收取自该等旧票据的最后付息日至(但不包括)结算日期间有关该等旧票据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的现金付款。本转递函将由所有希望参与交换要约的旧票据的实益拥有人完成。公司保留随时及不时延长交换要约的权利,在此情况下,「 到期日 」系指公司延长交换要约的最迟日期及时间。为延长交换要约,公司将不迟于纽约市时间上午九时正(即交换要约预定到期后的营业日)以新闻稿或其他公开公告宣布任何延期。完成交换要约的条件是满足或豁免招股章程中“交换要约——交换要约的条件”中所述的条件,包括至少百分之十(10%)的旧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被有效投标且未被有效撤回的条件(“最低交换条件”)。公司可自行选择并全权酌情放弃任何该等条件,包括最低交换条件(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已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生效的条件除外)。本公司未结合本次交换要约或根据任何招股说明书或随此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保证交割程序。未偿还旧票据的受惠拥有人应填写以下适当方框并签署本转递函,以表明该等受惠拥有人当选就交换要约采取的行动。
3女士们,先生们:根据交换要约的条款和条件,以下签署人特此向公司投标方框I(投标票据说明)中描述的旧票据(“投标票据”)。下列签署人为所有投标票据的实益拥有人。在接受交换投标票据后生效的情况下,以下签署人特此出售、转让和转让给或根据公司的命令转让所投标票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下列签署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构成并委任交易所代理人为其就投标票据的真实合法代理人及实际代理人(在完全知悉交易所代理人亦作为公司的代理人的情况下)具有完全替代权力以(i)向公司交付投标票据的证书并将所有随附的转移和真实性证据交付给公司或根据公司的命令,(ii)将投标票据呈交公司帐簿上以作转让,及(iii)为公司的帐户收取所有利益及以其他方式行使投标票据的所有实益拥有权权利,所有这些均按照交换要约的条款进行。本款授予的授权委托书为不可撤销的权利加权益。以下签署人在此声明并保证,以下签署人拥有投标、交换、转让和转让投标票据以及获得可在该交换中发行的新票据的全部权力和授权,并且当该等投标票据被接受交换时,公司将获得其良好且未设押的所有权,在公司接受且此处所载信息正确时,不受任何担保权益、留置权、限制、费用、产权负担、有条件出售协议或与其出售和转让有关的其他义务的约束,并且不受任何不利索赔的约束。如果以下签署人不是经纪自营商,则以下签署人声明其不是《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公司的“关联公司”,不参与、不打算参与且与任何人没有任何安排或谅解,参与《证券法》所定义的新票据的“分配”,是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收购新票据,并且不代表任何无法如实作出上述陈述的人行事。如果以下签署人是将为其自己的账户接收新票据以换取旧票据的经纪交易商,则表示将交换为新票据的旧票据是其因做市或其他交易活动而获得的,且其并未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就分发新票据达成任何安排或谅解,并承认其将就任何转售该等新票据交付符合《证券法》要求的招股说明书;然而,如此承认并交付此类招股说明书,以下签署人将不会被视为承认其为《证券法》含义内的“承销商”。交换要约须遵守招股章程中标题为“交换要约–交换要约的条件”的若干条件。以下签署人承认,由于这些条件(公司可能全部或部分放弃),公司可能无需交换在此提交的任何旧票据。就交换要约而言,当公司已向交换代理发出书面通知时,公司应被视为已接受适当投标的旧票据以作交换。下列签署人将应要求签署并向公司交付公司或交易所代理认为为完成所投标票据的交换、转让和转让所必需或可取的任何额外文件。本转递函授予或同意授予的一切权力以及下列签署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每一项义务,均对下列签署人的继承人、受让人、继承人、执行人、管理人、破产受托人和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不受下列签署人的影响,并在其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后继续存在。以下签署人理解,根据招股章程和此处指示所述程序投标投标票据将构成以下签署人与公司之间根据此处和招股章程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4请在完成下面任何一个方框之前仔细阅读这封传输信全文。下面列出这封转递函所涉及的旧笔记。如所提供的篇幅不足,则旧票据的证书编号及本金金额应在所附单独签署的附表上列出。方框一招标票据的说明注册持有人的姓名及地址证书编号*以证书(s)表示的本金总额*投标本金总额**合计:*不必由记账人完成。**旧票据的投标必须是最低本金金额为25美元或超过25美元的整数倍。除非本栏另有说明,实益拥有人将被视为已投标该等旧票据所代表的全部本金总额。见说明2。
5 BOX II签名(见说明1和3),2025,2025,2025招标受益所有人的签名任何投标票据的日期电话号码,本转递函必须由受益所有人签署,作为投标票据的证书/簿记(ies)上出现的名称,或由任何通过在此提交的背书和文件授权成为受益所有人的人(s)签署。如由受托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监护人、事实上的律师、法团的高级人员或其他以受托人或代表身份行事的人签署,请列明完整的标题和下文所示的其他信息,并在此提交令公司满意的证据,除非公司放弃这样做的授权。见说明3。姓名(请键入或打印)容量(ies)地址(es)(含邮编)电话号码(s)电子邮件地址DTCDWAC参与者号码(持有人需指示托管人在结算日输入一笔DWAC存款,才能通过DTCC接收新债券。)
6签名保证如果需要,必须保证某些签名。(保签机构名称)(地址[含邮政编码]和机构电话[含区号])(授权签名)(打印姓名)(标题)
7 NEWTEKONE,INC。交易所要约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的转递函指示1:交付本转递函和投标票据。旧票据的实益拥有人可藉以下方式投标:(i)妥善填写及签署本转递函,并将其连同代表所投标的旧票据的证书或证书(如适用)以及任何所需的签字保证和本转递函所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于到期日或之前按其上述地址交付交易所代理,或(ii)遵守下文所述的记账式转让程序。旧票据的受益所有人可以通过记账式转让方式对旧票据进行投标,方法是根据DTC的自动要约收购计划(“ATOP”)将旧票据记入交易所代理在DTC的账户,并就交换要约遵守适用的ATOP程序。如果此处的任何程序性条款与ATOP程序发生冲突,则将适用ATOP程序。正在接受交易所要约的DTC参与者,应将其接受情况传送至DTC,由TERM1对接受情况进行编辑验证并执行记账式交割至交易所代理在DTC的账户。然后,DTC将向交易所代理发送计算机生成的消息(“代理的消息”)以供其接受,其中旧票据的受益所有人承认并同意受以下条款的约束,并作出所载的陈述和保证,本转递函或DTC参与人代表其自身和此类旧票据的实益拥有人确认适用于其和此类实益拥有人的本转递函的所有条款(包括任何陈述和保证),如同其已完成此处要求的信息并签署并将本转递函传送给交易所代理一样完整。由DTC传递代理消息将满足交易所要约中关于由代理消息中确定的参与者执行和传递转递函的条款。本转递函、旧票据及任何其他所需文件的交付方式由持有人自行选择和承担风险,除下文另有规定外,只有在交易所代理实际收到或确认后才视为交付。如果这种投递是邮寄的,建议用挂号邮件要求回执,适当投保,使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允许及时交付。不得向公司发送旧票据或转递函。说明二:部分招标。投标票据的最低本金金额必须为25美元或超过25美元的整数倍。如少于根据ATOP程序提供的材料所证明的旧票据的全部本金金额,投标受益拥有人应按照ATOP程序向DTC注明拟投标的旧票据的本金总额。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交付予交易所代理的旧票据的全部本金将被视为已投标。如果投标实益拥有人持有的旧票据的全部本金未被投标交换,则未投标的旧票据将根据ATOP程序发行以全球形式发行的旧票据,并将以全球形式发行以最终形式发行的旧票据。说明三:本转递函上的签字;债券权力及背书。如本转递函或任何证书或债券权力由受托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监护人、事实上的律师、法团的高级人员或以受托或代表身份行事的其他人签署,则该等人士在签署时应注明,且除非公司放弃,否则必须随本转递函提交令公司满意的证据,证明其有权这样做。说明4:转移税。公司将根据交换要约支付适用于交换投标票据的所有转让税款(如有)。然而,投标实益拥有人将被要求支付任何转让税,无论是对实益拥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征收的,如果:•投标票据将以如此交换的投标票据的注册或实益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的名义发行;
8 •投标票据以除DTC(适用于以全球形式持有的旧票据)或以下签署人(适用于以最终形式持有的旧票据)以外的任何人的名义登记;或•根据交换要约交换投标票据以外的任何原因均须征收转让税。如未能随本转递函提交支付转让税的令人满意的证据(如根据上述规定适用),则任何转让税的金额将向投标受益所有人开具账单。说明五:重要税务信息。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新票据的实益拥有人可能需要对就新票据收到的可报告付款进行备用预扣,除非实益拥有人向交易所代理提供其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TIN”)和美国国税局(“IRS”)表格W-9上的某些其他信息,该信息包含在此处,或以其他方式确立豁免。如果未向交易所代理提供正确的TIN或充分的豁免依据,受益所有人可能会受到IRS的处罚,备用预扣税可能适用于向该受益所有人支付的任何可报告的付款。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相反,受备用预扣税的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将减少预扣的金额。代扣代缴导致多缴税款的,可以获得退款,条件是及时向国税局提供所需信息。为防止对与新票据有关的应报告付款进行备用预扣,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作为美国人的每个受益所有人必须通过填写随附的IRS表格W-9提供该受益所有人的正确TIN,证明(i)IRS表格W-9上提供的TIN是正确的(或受益所有人正在等待TIN),(ii)受益所有人不受备用预扣的约束,因为(x)受益所有人免于备用预扣,(y)受益所有人未获IRS通知其因未报告所有利息或股息而须缴纳备用预扣税,或(z)IRS已通知受益所有人他或她不再受备用预扣税的约束,(iii)受益所有人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是美国人(包括美国居民外国人),以及(iv)IRS表格W-9上输入的FATCA代码(如有)表明受益所有人免于FATCA报告,是正确的。某些实益拥有人(其中包括公司和某些非美国人)不受备用预扣税的约束。获豁免的美国受益所有人应通过输入适当的豁免收款人代码,在IRS表格W-9上表明其豁免状态。有关如何填写IRS表格W-9的更多详细信息,包括有关豁免收款人代码的信息,请参阅随附的IRS表格W-9的说明。非美国受益所有人可以通过向交易所代理提交一份正确填写的IRS表格W-8BEN或其他适当的IRS表格W-8,证明该受益所有人的豁免身份,从而有资格成为豁免接收人。我们敦促非美国受益所有人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以确定哪种IRS表格W-8是合适的。适用的IRS表格W-8可向交易所代理或IRS网站www.irs.gov索取。说明6:放弃条件。本公司保留绝对权利豁免招股章程所载与交换要约有关的任何或所有条件。说明七:不进行有条件招标。不接受任何替代、有条件、不定期或或有的投标。投标票据的所有受益所有人,通过执行本转递函,应放弃接受其投标票据交换通知的任何权利。说明八:残损、遗失、被盗、毁损的旧纸币。任何旧票据被毁损、丢失、被盗或毁坏的受益所有人应按本协议封面所列地址与交易所代理联系,以获得进一步的指示。说明9:标书的有效性。有关投标票据的有效性、形式、资格(包括收到时间)、接受及撤回的所有问题将由公司全权酌情决定,
9根据适用法律,该裁定将是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公司保留绝对权利拒绝任何及所有未适当投标的投标票据或任何投标票据,公司的大律师认为,公司接受该等票据将属非法。本公司亦保留全权酌情豁免任何投标票据的任何缺陷、违规或投标条件的权利。公司对交换要约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本转递函中的说明)的解释将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为最终决定,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除非被豁免,与投标票据有关的任何缺陷或违规行为必须在公司确定的时间内得到纠正。尽管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的交易所代理)拟就投标票据投标的缺陷或违规行为通知注册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但本公司、交易所代理或任何其他人均不因未能发出该通知而承担任何责任。投标票据的投标将不会被视为已作出,直至该等缺陷或违规行为已获适用的注册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纠正或获公司豁免。交易所代理收到的任何未正确投标且缺陷或违规行为尚未得到纠正或豁免的投标票据,将由交易所代理在到期日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退还给投标受益所有人,除非本转递函另有规定。说明十:接受投标票据及发行票据;归还票据。根据交换要约的条款及条件,公司将于到期日后尽快接受所有有效投标的旧票据交换,并将于其后尽快为其发行新票据。就交换要约而言,当公司已就此向交易所代理发出书面通知时,公司应视为已接受有效投标的旧票据。如果任何投标票据因任何原因未根据交换要约进行交换,则此类未交换的投标票据,如果是最终形式,将按照交换代理的程序返回,或者如果是全球形式,将按照ATOP程序返回。以记账式(ies)为代表的未兑换投标票据将以初始形式保留在公司账簿上。指令11:请求协助或追加副本。有关招标程序的问题,以及要求增加招股说明书和本转递函的副本,可按本协议封面所载的地址和电子邮件向交易所代理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