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的日期):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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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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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或其他管辖 注册成立) |
(委员会文件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第五大道725号,15楼,15-01 纽约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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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 (邮编) |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2125420028
| (前名称或前地址,如自上次报告后更改) |
如果表格8-K的提交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在以下任何规定下的提交义务,请选中下面的相应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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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定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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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a-12)规则14a-12征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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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 CFR 240.14d-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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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 CFR 240.13e-4(c)) |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代码(s) |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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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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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第230.405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第240.12b-2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第3.01项摘牌通知或不符合继续上市规则或标准的;转让上市。
2024年7月23日,BIMI Holdings Inc.(“公司”)收到了来自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纳斯达克”)上市资格部的工作人员认定函(“通知”),称公司的普通股将从TERM3退市。如先前报道,该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5月17日收到两份拖欠合规警报通知,原因是该公司未能按照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250(c)(1)条的要求提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和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期间的10-Q表格。对此,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6日和2024年7月5日向纳斯达克提交了合规计划。不过,根据工作人员对这些材料的审核,纳斯达克已确定拒绝该公司关于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请求。
纳斯达克的工作人员强调了该公司持续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特别指出在最近三份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均不有效。自2023年6月以来,该公司一直在寻找一位合格的首席财务官来解决这些问题,但尚未成功取得重大进展。该通知进一步提到,该公司在最近6次定期报告中有5次拖欠申报,进一步表明不遵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要求。因此,纳斯达克确定该公司没有提供最终计划来重新获得并持续遵守上市规则。
对此,公司拟要求在纳斯达克听证小组举行听证会,以对退市决定提出上诉。公司须于2024年7月30日前提出此项聆讯的要求,自提出要求之日起暂停公司证券的停牌15天。公司可进一步要求延长暂停,聆讯小组将在要求聆讯的截止日期后15天内对其进行审查。如果公司没有要求上诉,其普通股将在2024年8月1日开盘时暂停交易,并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25-NSE表格,以取消公司证券在纳斯达克的上市和注册。该公司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并恢复对纳斯达克上市要求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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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在此获得正式授权。
| 日期:2024年7月29日 | BIMI控股公司。 | |
| 签名: | /s/Tiewei Song | |
| 姓名: | Tiewei Song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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