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7月2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号333-267261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生效后第1号修订以形成S-3
登记报表第333-267261号
根据1933年《证券法》
Faro Technologies, Inc.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佛罗里达州 | 59-3157093 | |
|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
(I.R.S.雇主 识别号) |
125科技园
佛罗里达州玛丽湖32746
(407) 333-9911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包括邮编)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 Peter J. Lau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FARO Technologies, Inc. 125科技园 佛罗里达州玛丽湖32746 (407) 333-9911 (代办服务人员姓名、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
附副本至: 乔纳森·维特 加勒特·F·毕晓普 Foley & Lardner LLP 伍德沃德大道500号 密歇根州底特律48226 313-234-7100 |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大致开始日期:不适用。
如果在本表格上登记的唯一证券是根据股息或利息再投资计划发售的,请勾选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规则在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延迟或连续发售,但仅与股息或利息再投资计划相关的证券除外,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此表格以注册发行的额外证券,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一般指示I.D.或根据《证券法》第462(e)条向委员会提交后生效的修订后的登记声明,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本表格是对根据《证券法》第413(b)条为登记额外证券或额外类别证券而根据一般指示I.D.提交的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 | 加速披露公司 | ☒ | |||
| 非加速披露公司 | ☐ | 较小的报告公司 | ☐ | |||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 |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证券的撤销登记
Faro Technologies, Inc.(“注册人”)在提交此生效后修订(“生效后修订”)的注册声明于2022年9月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表格S-3第333-267261号,经于2022年9月2日向SEC提交的生效前修订第1号修订2022年11月4日(“登记声明”),登记其中指定的出售股东转售495,562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的登记人(“普通股”),以注销截至本协议日期根据登记声明登记但未出售的任何和所有普通股股份。
于2025年7月21日,根据注册人、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合并协议”)于2025年5月5日签署的特定合并协议和计划的条款,注册人完成了其先前宣布的与AMETEK TP,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合并子公司”)和AMETEK,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合并(“合并协议”)。注册人是合并中的存续公司,由于合并,已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此相关,在紧接合并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每一股普通股(注册人作为库存股持有或由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或注册人、母公司或合并子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的股份除外)自动转换为收取每股44.00美元现金的权利,不计利息,但须缴纳任何必要的预扣税款。
上述对合并、合并协议及其所设想的交易的描述并不旨在是完整的,而是受合并协议的约束,并在整体上受合并协议的限制,合并协议作为2025年5月7日注册人向SEC提交的8-K表格当前报告的附件 2.1。
由于合并,注册人已根据注册声明终止所有证券发行。根据注册声明所载的承诺,通过生效后修订,将在该等发售终止时登记但未售出的任何及所有证券从注册中移除,注册人特此将截至本协议日期根据注册声明登记但未售出的任何及所有普通股股份从注册中移除,并终止注册声明的有效性。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提交注册声明的第1号生效后修正案的所有要求,并已妥为安排于2025年7月21日在佛罗里达州玛丽湖市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注册声明的第1号生效后修正案,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FARO Technologies, Inc. | ||
| 签名: | /s/Peter J. Lau |
|
| 姓名:Peter J. Lau | ||
| 职称: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78条规则,无需其他人签署注册声明的生效后第1号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