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52-109F2
临时文件的核证
完整证书
本人,David Harris,LARGO INC. 首席财务官,证明如下:
1.回顾:本人已审阅LARGO INC.(“发行人”)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告及中期MD & A(合称“中期申报”)。
2.无虚假陈述:据本人所知,经合理审慎行事,就临时申报所涵盖的期间而言,临时申报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一项需要陈述或根据作出该陈述的情况作出不具误导性的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
3.公允列报:根据本人所知,经合理勤勉,中期财务报告连同中期申报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了发行人截至中期申报中列报的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
4.责任:发行人的其他认证人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DC & P)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ICFR),这些术语在National Instrument 52-109 Certification
在发行人的年度和中期备案中披露,为发行人。
5.设计:根据第5.2和5.3段所述的任何限制(如有),发行人的其他核证人和本人在临时申报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
(a)设计DC & P,或导致其在我们监督下设计,以提供合理保证
(i)与发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被他人告知我们,特别是在准备临时申报期间;和
(ii)发行人在其根据证券法提交或提交的年度申报、临时申报或其他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证券法规定的时间段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和
(b)设计了ICFR,或导致其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根据发行人的公认会计原则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6.控制框架:发行人的其他认证人员和我设计发行人ICFR时使用的控制框架是Treadway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公布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2013年COSO框架)。
7.ICFR-与设计有关的材料弱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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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范围限制:不适用
9.ICFR的报告变动:发行人已在其中期MD & A中披露在2024年4月1日开始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期间发生的发行人ICFR的任何变动已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ICFR。
日期:2024年8月8日
| (s)《大卫·哈里斯》 | ||
| 大卫·哈里斯 | ||
| 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