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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2.2 2 ea028572201ex2-2.htm 证券说明

附件 2.2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2条注册的证券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DDC Enterprise Limited(“公司”、“我们”、“我们”和“我们的”)根据《交易法》第12(b)条注册的证券系列如下:

 

应予如此注册的各类名称   各类别拟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4美元   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的法定股本为80,188,000美元,分为200,000,000股每股面值0.4美元的A类普通股、1,750,000股每股面值0.016美元的B类普通股以及1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6美元的优先股。截至提交本年度报告之日,已发行和流通的A类普通股为44,275,474股,B类普通股为1,750,000股。

 

以下是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中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重要条款相关的重要条款的摘要。这些摘要并不声称是完整的,而是通过参考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

 

普通股说明(表格20-F的项目9.A.3、9.A.5、9.A.6、9.A.7、10.B.3、10.B.4、10.B.6、10.B.7、10.B.8、10.B.9和10.B.10)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一般。我们的法定股本为80,188,000美元,分为200,000,000股每股面值0.4美元的A类普通股、1,750,000股每股面值0.016美元的B类普通股以及1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6美元的优先股。我们所有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将被全额支付且不可评税。将不会发行代表A类普通股的证书。我们的非开曼群岛居民股东,可以根据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以及适用法律自由持有和转让其A类普通股。

 

股息。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我们董事会可能宣布的股息。我们的章程规定,如果我们的财务状况合理且法律允许,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宣布和支付股息。

 

投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对提交给我们的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进行投票。就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而言,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投十票。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提交大会表决的决议应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除非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或会议主席要求以投票方式投票,至少由两名有权就决议投票的股东投票,或由共同持有我们所有有权在该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总投票权至少10%的股东投票表决。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包括一名或多名持有我们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至少三分之一的股东。股东大会可每年召开一次。除股东周年大会外,每届股东大会均为特别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可由我们的董事会过半数召集,或在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股东的要求下召开,该股东在该要求的存款下持有至少占我们公司总股本10%的在股东大会上具有投票权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召开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至少7个日历天的提前通知。

 

由股东作出的任何普通决议需要获得在一次会议上所投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所附表决票的简单多数的赞成票,而特别决议则需要获得不少于在一次会议上所投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所附表决票的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如修订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或更改公司名称等重要事项,将须作出特别决议。

 

在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A类普通股表决权不受外国法律或我公司章程或其他组成文件的限制。然而,任何人将无权在任何股东大会或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任何单独会议上投票,除非该人已于该会议的记录日期登记,且除非该人目前就其于公司的股份应付的所有催缴或其他款项已获支付。

 

股东大会。作为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根据《公司法》,我们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年度大会。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规定,我们可以(但没有义务,除非适用法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每一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召集该会议的通知中指定该会议本身,并且年度股东大会将在我们的董事可能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股东大会可由我们的过半数董事(由我们的董事会决议行事)召集。召开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如有)和我们的任何其他股东大会都需要至少七个日历天的提前通知。任何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包括一名或多名持有股份的我们的股东,这些股东合计(或通过代理人代表)不少于有权在该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我们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所附全部票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也没有规定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股东大会。但是,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规定,在我们持有股份的任何一名或多名股东提出要求时,其持有的股份合计不少于我们公司股本的百分之十,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我们的董事会将被要求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该次会议上将如此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然而,我们的备忘录及章程细则并不向我们的股东提供任何权利,以将任何提案提交股东周年大会或非该等股东召集的特别股东大会。

 

股份变动权。每当我公司的资本被划分为不同类别或系列时,任何该等类别或系列所附带的权利,在不受任何类别或系列当时所附带的任何权利或限制的规限下,只有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作出重大不利更改或废除,或经该类别股份持有人在另一次会议上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的决议批准。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授予任何类别已发行股份持有人的权利将不会被视为因与该现有类别股份相同或之后的股份的创设、配发或发行,或因我公司赎回或购买任何类别的任何股份而被更改或废除。股份持有人的权利不得被视为因设定或发行优先股或其他权利的股份而被变更或废除,包括但不限于设定增强或加权表决权的股份。

 

清盘;清盘。如我们清盘,且可供我们股东分配的资产足以偿还清盘开始时缴足的全部资本,则在符合适用于任何类别或股份类别的清算时可供分配剩余资产的任何特别权利、特权或限制的情况下,超出部分应分别按其所持股份在清盘开始时缴足的金额的比例在我们股东之间按同等比例分配,(2)如果我们被清盘,而我们的股东之间可供分配的资产本身不足以偿还全部实收资本,则应分配这些资产,以便在清盘开始时,我们的股东分别按其所持股份的已缴足或本应已缴足的资本的比例承担损失,尽可能接近。

 

2

 

A类普通股的转让。根据以下规定的限制,我们的任何股东可以通过通常或共同形式的转让文书或我们董事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转让其全部或任何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不可转让。

 

我们的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拒绝登记任何未缴足或我们拥有留置权的普通股的任何转让。我们的董事会也可以拒绝登记任何普通股的任何转让,除非:

 

  向我们提交转让文书,并附上与之相关的普通股的证明和我们的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以表明转让人进行转让的权利;

 

  转让文书仅就一类股份而言;

 

  如有需要,转让文书已正确盖章;

 

  所承认的股份并无任何有利于公司的留置权;

 

  转让给联名持有人的,普通股拟转让给的联名持有人不超过四名;及

 

  就此向我们支付纽约证券交易所可能确定应支付的最高金额或我们的董事可能不时要求的较少金额的费用。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登记转让,他们必须在提交转让文书之日后的两个月内,向每一转让人和受让人发送拒绝登记的通知。

 

在遵守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任何通知后,可暂停转让登记,并在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决定的时间和期间关闭登记册;但条件是,不得暂停转让登记,也不得在任何一年中暂停登记超过30天。

 

要求认购股份及没收股份。我们的董事可不时就其股份的任何未付款项(包括在指定付款时间至少14个日历日前送达该等股东的通知中的任何溢价)向我们的股东发出催缴通知。任何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已被催缴且仍未缴款,将被没收。

 

赎回股份。《公司法》和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允许我们购买我们自己的股票。根据我们的章程,只要获得了必要的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并且满足了《公司法》的要求,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的选择,按照我们的董事会可能确定的条款和方式,以可赎回的条款发行股票。

 

股份转换。根据我们的条款,B类普通股不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

 

检查账簿和记录。根据我们的章程,我们的股份持有人没有一般权利查阅或获取我们的股东名单或公司记录的副本。然而,我们将向我们的股东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增发股票。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发行额外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以可用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为限。发行这些股票可能会稀释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

 

3

 

反收购条款。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的某些条款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我们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我们授权但未发行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可在未来发行,无需股东批准,可用于多种公司目的,包括未来发行以筹集额外资本、收购和员工福利计划,或我们的董事可能决定的其他目的。授权但未发行和未保留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存在可能会增加或阻止通过代理权竞争、要约收购、合并或其他方式获得我们控制权的企图。

  

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还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建立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就任何系列的优先股确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包括:

 

  系列的名称;

 

  系列的股票数量;

 

  的股息权、股息率、转换权、投票权;

 

  赎回和清算优先权的权利和条款;和

 

  任何其他权力、优惠和相对、参与、可选和其他特殊权利。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授权但未发行的范围内发行优先股而无需我们的股东采取行动。发行这些股票可能会稀释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

 

豁免公司。根据《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区分了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公司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豁免公司的要求与普通公司的要求基本相同,只是豁免公司:

 

  无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其股东的年度申报表;

 

  未被要求开放其会员名册以供查阅;

 

  不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不得发行可转让、无记名股票,但可以发行无面值股票;

 

  可能会针对未来征收的任何税收获得承诺(此类承诺通常在一审中给予20年);

 

  可在另一法域以延续方式登记,并在开曼群岛注销登记;

 

  可以注册为有限存续期公司;和

 

  可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以该股东在公司股份上未支付的金额为限。

 

4

 

2024年11月29日,股东以特别决议通过,认为:

 

(a) 公司合并其现有已发行和已发行及授权和未发行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16美元,基础从无合并到合并1:25(“股份合并”),在该范围内的确切金额将由董事会在2024年11月29日这一日期的一年内确定;

 

(b) 股东特此放弃其对股份合并产生的任何股份零碎的权利,并授权将该等零碎注销并退回公司股本中已获授权但未获发行的股份池;和

 

(c) 在根据上述(a)进行股份合并的同时:

 

(一) 增加法定股本额外美元金额等于根据(a)确定的新面值乘以必要的A类普通股数量,以将公司股本中的法定A类普通股总数增加至200,000,000股;和

 

二) 新增授权A类普通股数量,该数量等于将A类普通股增至200,000,000股所需数量,每股面值或面值金额等于0.016美元乘以上(a)项所确定的股份合并比率,并具有公司当前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规定的权利和限制。

 

上述股份合并已于2025年4月21日按1:25的比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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