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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10.11

矩阵国际中心租赁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人员签订:

 

出租人(甲方):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1100669789461B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胡宝才    电话:***
授权代理: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人(乙方):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04586505275L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黄小黄    电话:***
授权代理: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杭州市物业租赁管理条例》和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乙方向甲方出租甲方合法出租的财产。


第1条范围

 

1-1

本物业为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515号的“矩阵国际中心”(以下简称“物业”)。甲方完全有权独立租赁和管理该物业。乙方对租赁的物业有充分的了解,愿意租赁该物业及相关设施。

 

1-2

甲方应将矩阵国际中心1号楼的以下房间出租给乙方:1101、1102、1103、1104、1105、1106、1107室;1201、1202、1203、1204、1205、1206、1207;1301、1302、1303、1304、1305和1307(最初编号为1-1101、1102、1103、1104,1105、1106、1107;1-1201、1202、1203、1204、1205、1206、1207;1-1301、1302、1303、1304、1305、1306、1307)(以下简称“房间”)。有关平面图,请参阅附录一。

 

1-3

这些房间的建筑面积共计2728.52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政府指定的测绘机构测量的面积为准)。交付面积小于该值的,甲方应按比例退还乙方租金,超过该值的,乙方应按比例向甲方支付额外租金。

第2条预期用途

 

2-1

乙方仅作为办公室使用,并承诺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向甲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必要时获得适用机构的批准,乙方将不会在租赁期内将房间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3条期限,交货和装修期

 

3-1

任期: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3-2

甲方允许乙方在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免费装饰房间。在免租金装修期间,乙方应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装修管理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签立本合同后,乙方应分别与杭州市土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约定上述费用的支付。乙方只有在完成交付手续,并将装修方案报物业管理公司登记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装修。


3-3

双方同意,甲方应在2019年8月1日之前按此处约定将房间交付给乙方,并书面通知乙方已完成验收手续。物业管理费应从第一个学期开始累计。乙方应于2019年8月1日向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交付手续并支付约定的应付款项。如果乙方延迟接受房间,则期限仍应按本协议规定,甲方应收租金仍应自本协议规定的期限的第一天起累计。乙方在2019年8月1日后第10天及之前未接受房间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定金,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偿因本合同不履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租金、租金增量、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4-1

租金:第一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4,033,434元(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能源费及水电费、电话费、电视费和停车费。以下列出了该期限内的详细年租金。

 

年份

  

租赁期限

   单位租金
(元/天/米2)
     应付租金
(元)
     付款日期    备注  
租赁第1年    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      4.05        2,016,717      2019年8月1日   
     2,016,717      2020年3月15日
第二年租赁    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      4.05        2,016,717      2020年9月15日   
     2,016,717      2021年3月15日
租赁第3年    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      4.374        2,178,055      2021年9月15日   
     2,178,055      2022年3月15日


4-2

乙方应支付的租金应自2019年10月1日起累计,并应在继续使用房间之前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第一笔租金应于2019年8月1日及之前支付,随后的每笔租金应在相应租赁期开始之日前15天内全额支付给甲方。每次付款均应以现金(或通过支票转账)支付给甲方,或直接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视为未付款。收到货款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发票。

 

4-3

甲方开户银行:中国民生控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td.邵饶支行营业部;帐户名称: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帐户编号:***(甲方在使用另一帐户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存款

 

5-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与甲方签订意向书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保证金用于抵减甲方的首期租金。

 

5-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以下简称“押金”),总计人民币663,030元(仅合人民币663,3300元),以确保遵守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必须遵守和履行的所有法规和义务。本合同旨在续签原始租赁合同,并且在先前合同的租赁期内,乙方已支付11-12层定金499,238元,13层定金231,182元,共计730,420元(折合人民币73.4万元)。双方同意,前期租赁定金将自动转入当期定金,差额人民币67,390元将从首期租金中抵销。

 

5-3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金可用于抵销乙方根据本协议应向甲方支付但未能按时支付的租金,逾期罚款,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如果甲方因乙方违反,违约和不履行本协议而遭受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此类损失,如果损失超过保证金,甲方有权从乙方收回余额。扣除后的1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额外的保证金,以使甲方保留的保证金与扣除前的金额相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间。


5-4

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或撤销后,乙方应按原条件退还甲方房间(除非甲方允许乙方按原样退还房间),并向甲方全额支付租金,逾期罚款,违约金或按此处约定应支付的赔偿金(如有)。甲方应在乙方全额支付上述应付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定金或其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5-5

如乙方因甲方不能归责于甲方的任何过错,要求在期限内解除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房间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甲方负责对房间所在建筑物内公共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6-2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人员在期限内对房间及原有辅助设施造成的自然损坏或损坏,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3

乙方应负责对乙方变更、更换或增加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或乙方也可授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费维修和保养这些设施和设备。

 

6-4

在租赁期内,乙方(包括乙方员工或客户)应合理使用和保管物业及辅助设施和设备。乙方(包括乙方员工或客户)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财产、房间及辅助设施、设备损坏或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拒绝修理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代乙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因台风、雨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房间损坏。


6-5

需要装修或增加辅助设施和设备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装修申请,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在必要时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开始装修或安装附加设施和设备。乙方应将房间恢复原状,期满后再归还甲方,除非甲方允许将房间原样归还。

 

6-6

乙方在分房或装修时,不得损坏或改变原有的建筑结构和公共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室内外改变、搬迁或增设空调、照明、通风、消防、通讯等设施和管道。

 

6-7

乙方聘请的承包商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在装修或修复过程中,承包商对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和超出租赁范围的公共区域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6-8

在装修过程中,乙方必须保护下面的地板不被水渗透。如因本协议规定的地板渗水给其他楼层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9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送第六条项下任何修理费用的付款通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7天内付款,否则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付款。

 

6-10

乙方不得从该物业发出或产生任何噪音或嘈杂的声音(包括来自设备或人的音乐或声音)或废气对同一建筑物内其他所有者或租户或周围所有者或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否则,对于政府施加的任何投诉,侵权或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不时制定、引进、修改、采纳或取消其认为物业管理和维修所必需的任何规章制度。该等规则及规例一经以书面通知乙方即告生效。这些规则和规定应是本合同的补充,但不损害本合同的效力。如果这些规则和规定与本合同相抵触,则以本合同为准。

 

7-2

甲方保留对物业进行命名和变更名称的权利,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不作任何补偿。

 

7-3

甲方名称或物业管理公司所有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

 

7-4

如果打算在此期限内转让房间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乙方对房间的正常使用不受影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5

物业所有人在本协议期限内将物业抵押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及业主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放弃对该物业的优先购买权及其他可用权利,甲方应确保乙方对房间的正常使用不受影响,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已付租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有)。


7-6

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公共能源费及停车费、水电费、电视费、电话费、在此期间发生的网络和其他第三方费用(物业管理费按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9.8元收取;公共能源费按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3元收取;水和电费标准以物业管理公司的规范为准)。费用的结算将在甲乙双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并采用与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相同的收费标准。如果乙方延迟付款或未支付上述费用,从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代表乙方作为出租人支付此类费用;逾期罚款,违约金和因延误或失败而引起的应诉费用;以及为行使追偿损失的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仲裁费,律师费,司法鉴定费和其他合理费用),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损失,并从保证金中扣除损失。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保证在房间内开展业务之前,将持有或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行政批准或许可证。乙方必须确保此类许可证,批准书或许可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全有效。

 

8-2

乙方必须在不影响物业商誉的情况下合法开展业务。

 

8-3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图进行室内装修、分房、装修、设备安装或改造,但须经必要的批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将房屋恢复原状,乙方必须对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拆除任何额外部分和不符合当局要求的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并应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

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任何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纠正房间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则乙方必须按照要求执行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影响邻居的责任和赔偿。


  (2)

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任何主管政府机构要求任何邻居纠正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乙方必须按照当局和/或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协助。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与邻居协商,不得以损失为由拒绝或者拖延提供帮助。

 

8-4

乙方负责其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房间中的任何物品丢失,毁坏或损坏的,乙方应直接或间接对甲方负责并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1)

乙方负责维护和修理的任何设备、器材、电线、管道;

 

  (2)

乙方在客房正常维修过程中的过失、疏忽或遗漏造成的损失。

 

8-5

在至少提前3天通知的前提下,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在合理的情况下进入房间,检查房间的状态,检查室内配件并进行必要的翻新和维护,但前提是,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在紧急情况下进入房间,恕不另行通知。甲方对进入后对房间造成的任何破坏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可用的措施将可能造成的破坏降至最低。

 

8-6

如果乙方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租赁房间,乙方应允许任何打算租赁房间的客户在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按约定时间参观房间,乙方还应允许甲方妥善提供出租房间。

 

8-7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不时制定的规章制度。

 

8-8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有任何结构、结构、隔板、改造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必须自费承担,按照物业管理机构或其他适用的政府机构和甲方的要求将其移走,否则甲方有权代表乙方将其移走,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9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必须将最初交付的房间及其附件,装置和附件(合理磨损除外)以及房间的所有钥匙退还给甲方。

 

8-10

除非甲方允许乙方以书面形式退还房间,否则乙方应自费拆除或拆除其所作的所有改建和附件以及安装在房间中的所有配件和设备(如有),在返回之前恢复原始状态,并且必须对由此造成的房间损坏承担责任。

 

8-11

本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应在5天内将房间(包括本协议项下的停车场,如有)归还甲方。乙方逾期不退房的,由乙方承担房屋使用费用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费、停车费、电视费、电话费、从到期日起至本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当月以每日租金的两倍退还房间之日止发生的网络费用和其他第三方费用,以及逾期罚款和违约金。此外,乙方因迟延归还房屋而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甲方因迟延交付房屋而向后续承租人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甲方可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按约定处置房间内物品所发生的损失)。

 

8-1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含有杭州莱茵达丰坛房地产有限公司标识或甲方商标、标识的照片、声明、图片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8-13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和租户提供的矩阵国际中心手册。

第9条标志和广告

 

9-1

甲方将在物业大厅向乙方提供显示乙方姓名的招牌或标牌,该招牌或标牌将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安排制作,费用(如有)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如欲在上述以外的任何地方设置招牌、招牌或广告灯箱,应书面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且只有在获得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适用政府机构的批准并支付相关费用后,才能将其放置。未经乙方同意和批准,乙方不得在房间外的任何地方张贴或设置任何文字或图形标志或广告。

第十条保险

 

10-1

甲方希望乙方在客房交付后购买并维护必要的保险,直至期限届满,以保护其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责任保险。

 

10-2

乙方不得采取或允许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为公共区域购买的保险全部或部分无效或导致保费增加的任何行为。乙方的不当行为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费用必须由乙方承担。

 

10-3

当事人对自然灾害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第三人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分别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保险人或者责任人要求赔偿,盗窃(除非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玩忽职守所致)或失火。

第11条转租,出借,交换

 

11-1

在此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或与任何其他人交换。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

就本协议而言,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本协议订立后不可预测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过快递、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无法履行的证明。

 

12-3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均应免除,但须履行第12-2条规定的义务。

第13条修改,撤销和更新

 

13-1

在此期限内对本条款的任何更改均应由双方在单独的补充和修订协议中达成协议。

 

13-2

本合同在租赁期届满后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间,乙方应将房间恢复原状并归还房间(除非甲方书面允许归还房间)。

 

13-3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合同,彼此不承担责任:

 

  (1)

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

 

  (2)

为社会和公共利益合法征用这些房间;

 

  (3)

这些房间是合法许可拆除用于城市发展的;

 

  (4)

这些房间被毁、遗失或被确定为危险房间。

 

13-4

双方特此同意,第13-3条第(iv)款仅指房间被破坏,丢失或被确定为并非由乙方及其任何雇员和/或代理商造成的危险的情况,并且不包括房间在被破坏或确定为危险后120天内可以恢复的情况。在排除在外的情况下,本合同不得终止,乙方无需支付恢复期的租金。


13-5

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违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非违约方支付余额:

 

  (1)

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和规定时间后第30天或之前将房间交付给乙方;

 

  (2)

甲方交付的房间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危及用户安全,致使租赁目的无法实现;

 

  (3)

乙方利用该房间进行非法活动;

 

  (4)

乙方将房间用于预定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

 

  (5)

乙方(包括其员工或客户)造成房间主体结构损坏或辅助设施、设备严重损坏;

 

  (6)

乙方将任何房间转租,出借或与任何其他人交换;

 

  (7)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和规定时间后第30天或之前支付租金;

 

  (8)

乙方改变房间的结构;

 

  (9)

乙方违反本合同,且未在甲方书面通知或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10)

乙方强制或自愿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重组或合并除外)。

 

13-6

乙方愿意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续租。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

甲方非因乙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房间的,甲方应按已付租金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后30天及之前仍不交付房间,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索要相当于定金金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额外向乙方支付余额。乙方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5天内退还未实现无息租赁的定金和已付租金。

 

14-2

甲方在合同期满前未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退房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按解除合同时的适用租金计算,为六个月,如果剩余租赁期超过6个月,或等于剩余租赁期的实际应付租金(如果少于6个月)。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律师费,司法鉴定费以及为行使其追偿权而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则甲方应另外向乙方支付余额。此外,甲方应将租赁期内未实现的已付租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并承担由此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

 

14-3

乙方在合同期满前未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实现租赁期内应付但未支付的款项,以及剩余租赁期超过6个月的,按撤销时适用利率计算的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或等于剩余租赁期少于6个月的实际应付租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律师费,司法鉴定费以及为行使追偿权而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则乙方应另外向甲方支付余额。此种违约金和余额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剩余保证金(如有)应无息退还乙方。


14-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的,乙方应按日所欠金额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逾期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切断水、电等公用设施的供应,或禁止乙方使用,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超出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4-5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应恢复并归还房间,除非甲方书面允许将房间原样归还,在这种情况下,装饰,甲方的固定设施和设备及其他投入应由甲方无偿拥有,且不对乙方进行补偿。

第15条杂项

 

15-1

本协议项下的付款应以人民币结算。

 

15-2

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

 

15-3

本合同包括附件,共十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5-4

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就此处未涵盖的事项达成一致。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s/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s/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    
/s/吉惠武    
签署在六月25,2019    

签字地点:矩阵国际中心

附录:

一.各房间的平面图

ii.当事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