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McLaughlin & Stern,LLP
成立于1898年
Steven W. Schuster 合作伙伴 sschsuter@mclaughlinstern.com (212) 448-6216
Richard Xu 合作伙伴 RXU@mclaughlinstern.com (212) 448-6233 |
纽约,纽约10016 (212) 448–1100 传真(212)448 – 0066 www.mclaughlinstern.com |
纽约州米尔布鲁克 纽约花园城 康涅狄格州韦斯特波特 佛罗里达州西棕榈滩 新泽西州韦斯特菲尔德 |
2025年10月15日
Smart Powerr Corp.
C座4楼
融成云谷大厦
雁塔区科技三路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710075
| 回复: | Smart Powerr Corp.-表格S-8的注册声明 |
尊敬的先生们:
贵公司已就内华达州公司Smart Powerr Corp(“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表格S-8的注册声明(可能经修订或补充,“注册声明”)的某些事项征求我们的意见,该注册声明涵盖根据《Smart Powerr Corp. 2025年诱导奖励计划》(“计划”)发行最多290,000股公司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 1美元。根据表格S-8的一般指示E,上述须登记的股份代表根据该计划可发行的额外股份数目。本意见是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下的S-K条例第601(b)(5)项的要求提供的,除股份的有效性外,此处不对与登记声明内容有关的任何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麦克劳林和斯特恩,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以贵公司有关该等注册的法律顾问的身份,熟悉公司就授权、发行及出售股份而采取及建议采取的程序。就本意见而言,我们假设未来将采取的此类程序将以目前提议的方式及时完成,否则每次发行的条款将符合法律规定。此外,我们审查了我们认为为本函目的适当的事实事项和法律问题。我们已审查了该等公司记录的正本、影印本、核证副本或其他证据、公司高级人员和公职人员的证明,以及我们认为相关和必要的其他文件,作为以下意见的依据。我们承担了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原件的一致性以及所有签名的真实性。至于我们认为事实材料的问题,我们已依赖公司若干高级人员的证明。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该等股份获正式授权,并于根据计划条款及按照登记声明及相关协议所述方式发行及出售时,将获有效发行、缴足款项及不可评税。
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意见用作注册声明的附件 5.1,并进一步同意在注册声明中出现的任何地方使用我们的名称。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属于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其下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
本意见仅拟用于根据登记声明发行和出售股份,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交付给任何其他人或由任何其他人依赖。本意见自本意见之日起提出,完全基于我们对本意见所述审查后截至该日期已存在的事实的理解。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将任何事实、情况、事件或法律变更或以后可能提请我们注意的事实告知您,无论此类情况的发生是否会影响或修改此处所表达的意见。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s/McLaughlin & Stern LLP | |
| McLaughlin & Stern LLP |
纽约州纽约|纽约州花园城|纽约州米尔布鲁克|新泽西州韦斯特菲尔德|康涅狄格州韦斯特波特|佛罗里达州西棕榈滩|佛罗里达州那不勒斯|佛罗里达州萨拉索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