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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8 U.S.C.第1350条进行的认证
关于Funko, Inc.(“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Yves Le Pendeven,公司首席财务官,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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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年8月7日 |
/s/Yves Le Pendev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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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es Le Pendev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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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