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核证
首席执行官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LionHeart Holdings(“公司”)于本文件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季度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公司首席执行官Ophir Sternberg,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
| 1. | 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2. | 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所涉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 日期:2025年8月12日 | 签名: | /s/Ophir Sternberg |
| Ophir Sternberg | ||
| 首席执行官 |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