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Womble Bond Dickinson(US)LLP的信头】
| 2026年5月5日
Jeld-wen Holding, Inc. 2645银新月驱动 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28273
Re:表格S-8有关JELD-WEN Holding,Inc.2026综合股权计划的注册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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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JELD-WEN Holding,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1933年法”)编制公司于2026年5月5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上述S-8表格登记声明(“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涉及公司根据JELD-WEN Holding,Inc. 2026综合股权计划(“计划”)发行的3,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股份”)的要约。本意见是根据委员会S-8表格第8(a)项和S-K条例第601(b)(5)项送交你的。除在此明确说明的有关发行股份的事项外,本文不对与登记声明内容有关的任何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作为公司的大律师,我们审查了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的正本或副本,经证明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令我们满意,每一份均已修订至今,以及公司向我们提供的与提交登记声明和发行股份有关的公司公司程序的记录和记录,公职人员和公司代表的证书,以及章程和其他文书和文件,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在提出这一意见时,我们依赖公职人员和公司代表的证明,以证明这些证明所载事实事项的准确性。
关于这种审查,我们假定(a)所有签字的真实性和所有签字人的法律行为能力;(b)作为正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核证副本或影印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文件的一致性;以及(c)公职人员和公司代表的证书的适当签发和准确性。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并经考虑我们认为相关的法律考虑,我们认为,一旦按照计划和登记声明所设想的方式发行、交付和支付股份,股份将被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税。
| 2026年5月5日 第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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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见仅限于目前有效的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我们不对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的效力发表意见。
本意见自本协议之日起提出,我们不承担将适用法律的任何变更或本协议日期后可能引起我们注意的任何其他事项通知您的义务。
兹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物提交注册声明,并同意在注册声明中提及本公司的名称。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法案第7条或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s/Womble Bond Dickinson(US)L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