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4年9月9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号:333-195067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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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后的第2号修正案,以形成F-6
1933年《证券法》下的注册声明
对于美国存托凭证证明的存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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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控股有限公司
(其章程规定的存管证券发行人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发行人名称翻译成英文)
开曼群岛
(发行人的成立或组织的管辖范围)
摩根大通银行,N.A。
(其章程规定的保存人的确切名称)
383 Madison Avenue,Floor 11,New York,New York 10179
电话:+ 1-800-990-1135
(存托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COGENCY Global INC。
东42街122号,18楼
纽约,NY 10168
电话:+ 1-800-221-0102
(代办服务的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复制到:
|
Scott A. Ziegler,ESQ。 |
Ziegler,Ziegler & Associates LLP 列克星敦大道570号,2405套房 纽约,纽约10022 (212) 319-7600 |
建议根据第466条规则,本备案生效
已另行办理登记声明登记交存股份的,勾选以下方框。☐
登记费的计算
| ☒ | 备案后立即 |
| 的各类名称 待登记证券 |
金额 待登记 |
每单位拟议最高总价(1) | 拟议最高限额 总发行价(2) |
金额 报名费 |
| 以美国存托凭证为凭证的美国存托股份,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十股乐居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1) | 每个单位代表一股美国存托股票。 |
| (2) | 仅为计算报名费目的估算。根据规则457(k),这种估计是根据与发行美国存托凭证证明美国存托股份有关的最高总费用或收费计算得出的。 |
第一部分
Prospectus所需信息
招股说明书包括拟议形式的美国存托凭证(“ADR”或“美国存托凭证”),该形式由作为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形式的附件 A包括在内,该形式作为对表格F-6上的注册声明的本生效后第2号修订的附件(a)提交,该修订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交叉参考表
项目1。须予登记证券的说明
项目编号和标题 |
以美国保存人形式出现的地点 作为招股章程在此提交的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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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保存人的姓名及地址 | 美国存托凭证的介绍段落和面底 | ||
| (2) | 美国存托凭证的名称和存入证券的身份 | 美国存托凭证票面,顶部中枢 | ||
| 存款条款: | ||||
| (一) | 一单位美国存托股份所代表的存入证券金额 | 美国存托凭证票面,右上角 | ||
| (二) | 已存入证券的表决程序 | 第(12)款) | ||
| (三) | 股息的收取及分派程序 | 第(4)、(5)、(7)、(10)和(21)款 | ||
| (四) | 传递通知、报告和代理征集材料的程序 | 第(8)、(12)和(13)款 | ||
| (五) | 出售或行使权利 | 第(4)、(5)、(7)和(10)款 | ||
| (六) | 存放或出售因股息、分拆或重组计划而产生的证券 | 第(4)、(5)、(10)和(13)款 | ||
| (七) | 存款协议的修订、延期或终止 | 第(16)款和第(17)款 | ||
| (八) | 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查阅存托人转让账簿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名单的权利 | 第(3)款) | ||
| (九) | 标的证券转让或撤销权的限制 | 第(1)、(2)、(4)、(5)款 | ||
| (x) | 对保存人的赔偿责任的限制 | 第(14)款) | ||
| (3) | ADR持有人可能必须直接或间接支付的费用和收费 | 第(7)款) | ||
项目2。可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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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和标题 |
以美国保存人形式出现的地点 作为招股章程在此提交的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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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声明乐居控股有限公司受制于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定期报告要求,并因此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某些报告,并且此类报告可以由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检查,并可以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公共参考设施进行复制。 | 第(8)款) | |
第二部分
Prospectus中不需要的信息
项目3。展览
| (a) | 存款协议的形式.作为存托人(“存托人”)的乐居控股有限公司、摩根大通银行(N.A.)以及根据该协议不时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存托协议”)(包括美国存托凭证的形式)的所有持有人和受益所有人之间日期为2024年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表格在此作为附件(a)提交。 |
| (b) | 保存人作为当事方的任何其他协议,涉及根据本协议登记的美国存托股份的发行或由此所代表的存托证券的保管.不适用。 |
| (c) | 存托人与存管证券发行人之间最近三年内任何时间有效的与存管证券有关的每份重要合同.不适用。 |
| (d) | 存托人法律顾问Ziegler,Ziegler & Associates LLP关于被登记证券合法性的意见.之前作为F-6表格(文件编号:333-195067)提交的附件(d)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
| (e) | 根据第466条规则进行认证。在此作为附件(e)归档。 |
| (f) | 公司若干高级人员及董事的授权书。载于本协议签署页。 |
项目4。承诺
| (a) | 存托人在此承诺在存托人在美国的主要办事处提供从存管证券发行人收到的任何报告和通信,供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查阅,这些报告和通信既是(1)由存托人作为存管证券持有人收到的,也是(2)由发行人向基础证券持有人普遍提供的。 |
| (b) | 如招股章程中未披露所收取的费用金额,则存托人承诺准备一份单独的文件,说明所收取的任何费用的金额,并说明所收取的服务,并应要求迅速向任何人免费交付此类费用表的副本。存托人承诺在费用表发生任何变更前三十天通知每一位美国存托凭证的登记持有人。 |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摩根大通 Bank,N.A.代表存款协议创建的法人实体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F-6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均已得到满足,并已适当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F-6表格注册声明的生效后第2号修订,并获得正式授权,于2024年9月9日在纽约州纽约市签署。
| 以存款协议形式设立的法人实体,用于发行美国存托股份凭证的美国存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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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JPMorgan CHASE BANK,N.A.担任存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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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s/Gregory A. Levendis | |
| 姓名: | Gregory A. Levendis | |
| 职位: | 执行董事 | |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乐居控股有限公司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有关提交F-6表格的所有要求均已满足,并已妥为安排于2024年9月9日在中国北京由以下签署人(因此获得正式授权)代表其签署对F-6表格注册声明的本生效后第2号修订。
| 乐居控股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贺寅宇 | |
| 姓名: | 贺寅宇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律师权
通过这些礼物认识所有人,以下出现的签名的每个人,即构成并指定贺寅宇和袁莉,以及他们每一个人,他或她的真实、合法的代理人和代理人,各自拥有完全的替代和重新替代权,为他或她并以他或她的名义、地点和代替,以任何和所有身份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签署对本登记声明以及任何和所有相关登记声明的任何或所有修订(包括生效后的修订),并将其连同所有证物归档,和其他与此有关的文件,与证券交易委员会,特此批准和确认所有上述律师和代理人,或他们中的任何人,或他们的替代者或替代者,可能凭借本协议合法地做或导致做的所有事情。
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的要求,本F-6表格注册声明的生效后第2号修正案已于2024年9月9日由以下人员以所示身份签署。
签名
| 签名 | 标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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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贺寅宇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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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寅宇 | ||
| /s/袁莉 |
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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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莉 |
| /s/周忻 |
执行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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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忻 | ||
| /s/黄灿浩 |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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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灿浩 | ||
| /s/Minyi Zhang |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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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nyi Zhang | ||
| /s/Hairyan Gu |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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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燕GU | ||
注册人的授权美国代表签署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以下签署人(即乐居控股有限公司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4年9月9日在纽约州纽约市签署本F-6表格注册声明的第2号生效后修订。
授权美国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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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Cogency Global Inc。 | |
| 签名: |
/s/科琳·A·德弗里斯 | |
| 姓名:Colleen A. De Vries 职称:高级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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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索引
| 附件数 | ||
| (a) | 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的形式。 | |
| (e) | 第466条规则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