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奥驰亚集团公司(“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报告”),本人,公司首席执行官William F. Gifford, Jr.,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William F. Gifford, Jr.
William F. Gifford, Jr.
首席执行官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