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National CineMedia,Inc.(“注册人”)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4月2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即首席执行官兼注册人董事Thomas F. Lesinski,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6年5月12日 |
|
/s/Thomas F. Lesinski |
|
|
Thomas F. Lesinski |
|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
|
|
(首席执行官) |
本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随本报告一起提供,除该法案要求的范围外,不得被视为注册人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8节的目的提交的。此类认证将不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注册人通过引用具体纳入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