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赔偿协议(这个“协议“)由开曼群岛豁免公司Renatus Tactical Acquisition Corp I(the”公司“),以及[ • ](”受偿人”).
简历
Whereas、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于板”)认定,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代为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附属公司服务的人员(统称“代公司集团”)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Whereas、本协议是对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经修订及重述的“宪章")的规定及依据该等规定通过的任何决议,且不得被视为替代,亦不得减损或废除受偿人在该等规定下的任何权利;
Whereas、在没有足够保护的情况下,受偿人可能不愿意担任高级职员或董事、顾问或其他身份,而公司希望受偿人以这种身份服务。受偿人愿意为公司或代表公司服务、继续服务及承担额外服务,条件是受偿人获如此赔偿;及
现在,因此,考虑到此处所载的处所和契诺,并在遵守日期为2025年[ • ]的信函协议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和受偿人在此订立并同意如下:
条款和条件
1.对公司的服务.考虑到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契诺和义务,只要受保人获得正式委任或保留,或直至受保人提出受保人辞呈或直至受保人被免职,受保人将担任或继续担任公司集团任何成员的高级职员、董事、顾问、关键雇员或任何其他身份(如适用)。尽管有上述规定,如第17条所规定,在受保人不再担任公司集团任何成员的董事、高级人员、顾问、关键雇员或任何其他身份后,本协议应继续完全有效。然而,本协议不应对受偿人或公司施加任何义务,在法律或当事人的其他协议或承诺(如有)另有规定的任何期限之后继续向公司集团提供受偿人服务。
2.定义.本协议中使用的:
(a)提及"代理”指任何现任或曾任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或雇员或本公司授权为本公司行事的其他人,包括应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要求、为方便或代表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的利益而担任另一法团、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受托人或其他官员的人。
(b)条款"实益拥有人”和“实益所有权”应具有根据《交易法》(定义如下)颁布的规则13d-3中规定的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的含义。
(c)a "控制权变更”应被视为在本协议日期后最早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时发生:
(一)第三方收购股份.International SPAC Management Group I LLC、Global Client Advisory Group或[ _ ](统称“保荐人"),任何人(定义见下文)直接或间接成为或成为公司证券的实益拥有人,代表公司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的百分之十五(15%)或以上,有权在委任董事时普遍投票,除非(1)任何人对公司证券的相对实益拥有权的变动仅因在委任董事时有权普遍投票的证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减少,或(2)该等收购事先获持续董事(定义见下文)批准,而该等收购将不构成本定义第(iii)部分下的控制权变更;
(二)董事会变动.于本协议日期组成董事会的个人,以及经董事会委任或公司股东提名委任的任何新任董事,经于本协议日期仍为董事的当时仍在任的董事的至少三分之二投票通过或其委任或委任提名先前已获如此批准的任何新任董事(统称“持续董事”),停止以任何理由构成董事会过半数成员;
(三)公司交易.涉及公司与一项或多项业务的合并、合并、换股、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的生效日期(a“业务组合"),在每一种情况下,除非,在此类业务合并之后:(1)在紧接此类业务合并之前,作为公司证券的实益拥有人,有权在任命董事时普遍投票的所有或几乎所有个人和实体,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存续或产生的实体或控制该存续或产生的实体的最终母实体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的51%以上(“继任者")有权在委任继任者的董事(包括但不限于因该等交易而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附属公司(定义见下文)拥有公司或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公司)中拥有与紧接该等业务合并前的所有权基本相同比例的证券在委任董事时有权普遍投票的证券的一般投票权;(2)除公司的关联公司外,没有任何人(不包括由该等业务合并产生的任何公司)是直接或间接的实益拥有人,在委任继任者的董事时有权普遍投票的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的15%或以上,但该人在该业务合并前直接或间接为公司合并投票权的15%或以上的实益拥有人的情况除外;及(3)在执行初始协议或董事会行动时,继任者的董事会(或类似理事机构)的多数成员为持续董事,就该等业务合并作出规定;
(四)清算.公司股东批准公司完全清算或公司出售或处置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的协议或一系列协议,但不考虑公司当前到期的应收账款或托管(或,如果不需要此类股东批准,则董事会决定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进行此类清算、出售或处置);或者
(五)其他活动.发生根据《交易法》(定义见下文)颁布的条例14A附表14A第6(e)项(或任何后续规则)(或对任何类似附表或表格上的任何类似项目的回应)而需要报告的任何其他性质的事件,无论公司随后是否受此类报告要求的约束。
(d)"企业状况”描述一名人士的身份,该人士是或曾经是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普通合伙人、经理、管理成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或该人士应公司要求正在或正在服务的任何其他企业(定义见下文)的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经理、管理成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
(e)"公司法”指不时修订的《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
(f)"开曼法院”是指开曼群岛的法院。
(g)"无私的董事"系指公司的一名董事,而该董事不是亦不是获弥偿人就其寻求弥偿的程序(定义见下文)的一方。
(h)"企业”指公司及在公司(或其任何全资附属公司)为一方的合并或合并中被吸收的任何其他法团、组成法团(包括任何组成法团的任何组成部分)、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资公司、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受偿人应公司要求作为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普通合伙人、管理成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服务的其他企业。
(i)"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j)"费用”应包括所有直接和间接的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成本、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合理的律师费和成本、聘用费、法庭费用、笔录费用、专家费、证人费、差旅费、私家侦探和专业顾问费、重复费、印刷装订费、电话费、邮费、寄递服务费、传真费、秘书服务费以及与起诉、辩护、准备起诉或辩护、调查、成为或准备成为证人、和解或上诉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有关的所有其他支出、义务或开支,a收益(定义见下文),包括对受偿人花费的时间的合理补偿,而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未对其进行其他补偿。费用还应包括因任何诉讼程序(定义见下文)而产生的与任何上诉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溢价、担保以及与任何成本保证金、supersedeas债券或其他上诉保证金或其等价物有关的其他费用。然而,费用不应包括受偿人在和解中支付的金额或公司在任何收益中或在公司权利中对受偿人产生的判决或罚款的金额。
(k)提及"罚款”应包括就任何雇员福利计划向受保人评定的任何消费税;提及“应公司要求服务”应包括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代理人或受托人的任何服务,该服务对该董事、高级人员、雇员、代理人或受托人就雇员福利计划、其参与者或受益人施加责任或涉及其服务;以及如果受保人本着善意行事,并以合理认为符合雇员福利计划参与者和受益人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受偿人应被视为以本协议所述“不违背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
(l)“独立律师”指在公司法事项方面具有重要经验且目前或过去五年均未被保留代表:(i)公司或受偿人在任何事项中向该等任何一方(与本协议项下的受偿人有关的事项或类似赔偿协议项下的其他受偿人有关的事项除外)代表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的成员;或(ii)引起根据本协议提出赔偿要求的任何其他程序(定义见下文)的任何其他方。尽管有上述规定,"独立律师”不包括根据当时通行的适用的职业行为标准,在确定受偿人在本协议下的权利的诉讼中代表公司或受偿人将产生利益冲突的任何人。
(m)术语“人”应具有《交易法》第13(d)和14(d)条规定的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的含义;但前提是“人"应排除:(i)本公司;(ii)本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定义见下文);(iii)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定义见下文)或直接或间接拥有的任何法团的任何就业福利计划,由公司股东按与其拥有公司股份大致相同的比例;及(iv)根据公司雇员福利计划或公司附属公司(定义见下文)或由公司股东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公司的任何受托人或其他受托人持有证券,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大致相同。
(n)术语"进行中"应包括任何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仲裁、调解、替代争议解决机制、调查、询问、行政听证或任何其他实际的、威胁或已完成的程序,不论是否由公司权利或其他方面提出,也不论是否属于民事(包括故意或非故意侵权索赔)、刑事、行政或调查或相关性质,其中受偿人过去、现在、将或可能作为一方当事人或因受偿人的公司地位这一事实而参与或可能以其他方式参与,不论当时是否以该身份服务而产生赔偿的任何责任或费用,可根据本协议提供报销或垫付费用,但不应包括根据第14条进行的任何强制执行程序。
(o)术语"子公司,”就任何人而言,指任何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实体,其有表决权的股本证券或股本权益的多数表决权由该人直接或间接拥有。
3.第三方诉讼程序中的赔偿.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如果受偿人过去、现在或被威胁成为任何程序的一方当事人或参与者(作为证人、作证人或其他人),公司应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对受偿人进行赔偿、使其免受损害和免除责任,但由于受偿人的公司地位而由公司进行的或有权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的程序除外。根据本条第3款,如受弥偿人本着诚意行事,并以他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且如属刑事诉讼,则受弥偿人须就受弥偿人或代受弥偿人就该等法律程序或其中任何申索、发行或事宜而实际及合理地招致的一切开支(包括就该等开支而支付或应付的一切利息、评估及其他费用)获弥偿、免受损害及免除责任,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受偿人的行为是非法的;但在任何情况下,受偿人都无权就任何费用、判决、责任、罚款、处罚和不当行为获得赔偿、保持无害或垫付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金额。不得认定受偿人为本协议的任何目的实施了实际欺诈或国际不当行为,除非或直至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了这方面的裁定。
4.由公司进行或公司有权进行的法律程序中的赔偿.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如果受保人曾是、现在是或被威胁成为任何由公司进行的任何程序的一方或参与者(作为证人、作证人或其他人),或公司有权因受保人的公司地位而促使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则公司应根据本条第4款的规定对受保人进行赔偿、使其免受损害和免除责任。根据本条第4款,如受弥偿人以善意行事,并以受弥偿人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反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则受弥偿人或代表受弥偿人就该等进行或其中的任何申索、发出或事宜而实际及合理地招致的一切开支,须获弥偿、保持无害及免除。不得根据本条第4款就任何申索、发出或事宜作出赔偿、认为无害或免除费用的规定,而有关该等申索、发出或事宜,须由具有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最终裁定对公司负法律责任,除非且仅限于提起诉讼的任何法院或开曼法院应根据申请裁定,尽管作出了赔偿责任的裁决,但鉴于案件的所有情况,受赔偿人公平合理地有权获得赔偿、认为无害或免除责任。
5.全部或部分成功的一方当事人的费用赔偿.尽管本协议有除第26条以外的任何其他规定,但只要受偿人由于受偿人的公司地位曾经是或现在是(或参与者)的一方,并且根据是非曲直或其他方式成功地为任何诉讼进行辩护或为其中的任何索赔、发行或事项的辩护而全部或部分进行辩护,则被抗辩公司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受偿人实际和合理地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向受偿人作出赔偿,使其保持无害,并免除责任。如受偿人未能就该等程序(或其部分)的抗辩完全胜诉,但根据案情或其他情况,就该等程序中的一项或多项但少于所有申索、问题或事项的抗辩胜诉,则公司须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就受偿人或代表受偿人就每项已成功解决的申索、问题或事项而实际及合理招致的所有开支,向受偿人作出赔偿,使其免受损害及免责。如受偿人未能完全成功抗辩该等程序(或其部分),公司亦须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就与任何索赔、发行或与任何索赔、发行或受偿人胜诉的事项有关的索赔、发行或事项而合理招致的所有费用,向受偿人作出赔偿、使其免受损害及免责。就本条而言且不限于,以驳回方式终止此种程序中的任何申索、发出或事项,不论是否有损,均应视为对此种申索、发出或事项的抗辩的成功结果。
6.对证人费用的赔偿.尽管本协议有除第26条以外的任何其他规定,但如果受偿人因受偿人的公司地位而成为受偿人不是或不是一方当事人或被威胁成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程序中的见证人或证人,则受偿人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获得赔偿,使其免受损害,并免除受偿人或代表受偿人实际和合理地发生的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
7.附加赔偿、持有无害和免责权.尽管第3、4或5条有任何限制,但除第26条外,公司须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就任何由公司促成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与该等费用、判决、罚款有关或就该等费用、判决、罚款有关而已付或须付的所有利息、评估及其他费用,如受偿人是任何诉讼的一方或威胁成为任何诉讼的一方,则公司须就任何诉讼的任何费用及判决、罚款、罚款及在和解中所支付的款项(包括与该等费用、判决、罚款有关或就该等费用而已付或须付的所有利息、评估及其他费用,清偿中支付的罚金和金额)实际合理发生的、与收益相关的受偿人。不得因受偿人的行为构成违反受偿人对公司或其股东的忠诚义务或不是非善意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涉及故意不当行为或已知的违法行为而根据本条第7款享有赔偿、保持无害或免责权利。
8.发生连带责任时的缴款.
(a)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如果本协议中规定的赔偿、持有无害和/或免责权利因任何原因无法全部或部分提供给受偿人,公司应在一审时支付受偿人所招致的全部金额,无论是判决、责任、罚款、罚款、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和解金额和/或费用,而不要求受偿人对该等付款作出贡献,公司特此放弃并放弃其在任何时候可能对受偿人拥有的任何分配权。
(b)公司不得就公司与受弥偿人(或如加入该等法律程序)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的任何法律程序订立任何和解,除非该和解规定全面及最终解除对受弥偿人提出的所有索偿。
(c)公司特此同意就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但可能与受偿人共同承担责任的受偿人除外)可能提出的任何分担索赔,对受偿人作出全面赔偿,使其免受损害,并免除其责任。
9.免责声明.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规定,公司在本协议下没有义务就向受偿人提出的任何索赔作出任何赔偿、垫付费用、保持无害或免责付款:
(a)受保人或其代表根据任何保险单或其他弥偿或垫款条文已实际收到付款,但超出根据任何保险单、合约、协议、其他弥偿或垫款条文或其他规定实际收到的款额的任何超额部分除外;
(b)对《交易法》(或任何后续规则)第16(b)条或州成文法或普通法的类似规定所指的受偿人购买和出售(或出售和购买)公司证券所获得的利润进行会计处理;或者
(c)除本条例第14(f)-(g)条另有规定外,在控制权变更前,与受偿人发起的任何法律程序(或任何法律程序的任何部分)有关,包括受偿人针对公司或其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其他受偿人发起的任何法律程序(或任何法律程序的任何部分),除非(i)董事会在其发起前授权该法律程序(或任何法律程序的任何部分),或(ii)公司根据适用法律赋予公司的权力,全权酌情提供赔偿、持有无害或免责付款。受保人应仅在公司涵盖受保人的任何保险单无法获得此类付款或垫款的情况下,才向公司寻求付款或垫款。
10.垫付费用;债权抗辩.
(a)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除第26条外,并在适用法律不加禁止的最大限度内,公司须在公司收到一份或多份不时要求此类垫款的报表后十(10)天内,在任何收益的最终处置之前,支付受偿人就任何收益而招致的费用。垫款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无担保、免息。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提供垫款,而不考虑受偿人偿还费用的能力,也不考虑受偿人根据本协议其他条款获得赔偿、被认为无害或被免除责任的最终权利。垫款应包括追求强制执行程序所产生的任何和所有合理费用(为此目的假设费用定义中对“程序”的所有提及均被视为与强制执行程序有关),包括为支持索赔的垫款而编制和转发报表给公司所产生的费用。本协议应构成受偿人对偿还预付款的承诺,但最终确定受偿人无权根据本协议、章程、适用法律或其他规定获得公司的赔偿、认为无害或免除责任,但仅限于适用法律要求作出此种承诺的情况下。本第10(a)条不适用于根据本协议第9条不允许赔偿的任何程序,但应适用于在最终确定受保人对此负有责任之前第9(b)条提及的任何程序。
(b)公司将有权自费参与所得款项。
(c)未经受保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了结任何会对受保人施加任何费用、判决、罚款、处罚或限制的诉讼、申索或程序(全部或部分)。
11.通知和申请赔偿的程序.
(a)受偿人同意在收到任何传票、传讯、传票、控告书、起诉书、资料或其他文件后,立即以书面通知公司,该等传票、传讯、传票、控告书、告书、资料或其他文件与其中可能须予赔偿、持有无害或免责权或垫付本协议所涵盖的开支的任何法律程序、申索、发出或事宜有关。受偿人未能如此通知公司,并不解除公司根据本协议或其他方式可能须向受偿人承担的任何义务。
(b)受偿人可根据本协议向公司交付书面申请,以补偿、使受偿人免受损害或免责。该等申请可不时交付,并可在受偿人自行酌情决定认为适当的时间交付。在受偿人提出此类书面赔偿申请后,受偿人的赔偿权利应根据本协议第12(a)节确定。
12.申请赔偿时的程序.
(a)在适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就受偿人获得赔偿的权利作出的确定,应在具体情况下通过以下方法之一作出:(i)如果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x)由无利害关系的董事以多数票通过,即使低于董事会的法定人数,(y)由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委员会通过,即使低于董事会的法定人数,或(z)如果没有无利害关系的董事,或如果这些董事如此直接,由独立律师以书面意见向董事会作出,其副本须交付予受偿人,或(ii)如控制权发生变更,则由独立大律师以书面意见交付委员会,其副本须交付予受偿人。公司将迅速就任何确定受保人有权或无权获得赔偿的决定以书面通知受保人,包括说明拒绝赔偿的任何原因或依据。如如此确定受保人有权获得赔偿,则应在该确定后十(10)天内向受保人付款。受偿人应与就受偿人获得赔偿的权利作出此种确定的个人、个人或实体合理合作,包括在合理的事先请求下向该个人、个人或实体提供任何不享有特权或以其他方式受到保护不被披露的文件或信息,而这些文件或信息是受偿人可合理获得的,并且是作出此种确定所合理需要的。任何费用或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支出)由受偿人与作出该决定的人、个人或实体如此合作而产生,应由公司承担(无论对受偿人获得赔偿的权利的确定如何),公司特此同意赔偿并使受偿人免受损害。
(b)如独立大律师依据本条例第12(a)条作出赔偿权利的决定,则独立大律师须按本条例第12(b)条的规定选出。独立法律顾问应由受偿人选定(除非受偿人要求由董事会作出此种选择),受偿人应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如此选定的独立法律顾问的身份,并证明如此选定的独立法律顾问符合本协议第2节中定义的“独立法律顾问”的要求。如独立法律顾问由董事会选定,公司应向受偿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受偿人如此选定的独立法律顾问的身份,并证明如此选定的独立法律顾问符合本协议第2节定义的“独立法律顾问”的要求。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受偿人或公司(视情况而定)可在收到该书面选择通知后十(10)天内,向公司或受偿人(视情况而定)交付对该选择的书面反对;但前提是,该反对只能以如此选择的独立律师不符合本协议第2节中定义的“独立律师”的要求为由提出,该反对应特别阐明该主张的事实依据。如无适当和及时的反对,经选定的人应担任独立律师。如果此类书面反对如此提出并得到证实,则如此选择的独立律师不得担任独立律师,除非且直到此类反对被撤回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此类反对毫无根据。如在受保人根据本条例第11(b)条提交书面赔偿请求后二十(20)天内,任何独立大律师均不得获选而未遭反对,则公司或受保人均可向开曼法院呈请,以求解决公司或受保人对另一方选择独立大律师和/或任命开曼法院选定的人为独立大律师所提出的任何异议,及所有反对获如此解决的人或如此委任的人须根据本条例第12(a)条担任独立大律师。在根据本协议第14(a)节适当启动任何司法程序或仲裁后,独立律师应被解除并解除以该身份承担的任何进一步责任(以当时适用的专业行为标准为准)。
(c)公司同意支付独立大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并就因本协议或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和所有费用、索赔、责任和损害向该独立大律师作出充分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13.某些程序的推定和效力.
(a)在就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的权利作出决定时,作出该决定的人、个人或实体应推定,如果受赔偿人已根据本协议第11(b)条提交赔偿请求,则受赔偿人有权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而公司应有举证责任就任何人、个人或实体作出与该推定相反的任何决定而克服该推定。公司(包括无利害关系的董事或独立法律顾问)未能在根据本协议启动任何诉讼之前确定赔偿在当时情况下是适当的,因为受保人已达到适用的行为标准,也不是公司(包括由无利害关系的董事或独立法律顾问)实际确定受保人未达到该适用的行为标准,均不应成为对该诉讼的抗辩或创建受保人未达到适用的行为标准的推定。
(b)如根据本协议第12条获授权或选定以决定受弥偿人是否有权获得弥偿的人、个人或实体在公司收到有关要求后三十(30)天内未作出决定,则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须当作已作出必要的弥偿权利的确定,而受弥偿人有权获得该弥偿,而无(i)受弥偿人对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或遗漏使受弥偿人的陈述不具有重大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与赔偿请求有关,或(ii)最终司法裁定任何或所有此类赔偿均为适用法律明确禁止的;但条件是,如果就善意获得赔偿的权利作出裁定的个人、个人或实体要求获得或评估与此有关的文件和/或信息的额外时间,则此种30天期限可延长一段合理时间,不超过额外十五(15)天。
(c)通过判决、命令、和解或定罪,或根据nolo contendere或其同等人的抗辩,终止任何程序或其中的任何申索、发出或事项,其本身不得(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对受偿人获得赔偿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或造成推定受偿人没有以善意行事,且其行事方式被偿人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公司的最佳利益,或就任何刑事诉讼而言,指受偿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受偿人的行为是非法的。
(d)就任何诚意的确定而言,如受偿人的行动是基于企业的纪录或帐簿,包括财务报表,或基于企业的董事、经理或高级人员在其职责过程中向受偿人提供的资料,或基于企业的法律顾问、其董事会、董事会的任何委员会或任何董事、受托人、普通合伙人、经理或管理成员的意见,或基于向企业、其董事会提供的资料或记录或作出的报告,则受偿人须当作为诚意行事,董事会的任何委员会或任何董事、受托人、普通合伙人、经理或管理成员,由独立注册会计师或由企业、其董事会、董事会的任何委员会或任何董事、受托人、普通合伙人、经理或管理成员选定的评估师或其他专家提供。本条第13(d)款的规定不应被视为排他性或以任何方式限制可能被视为或被认定符合本协议规定的适用行为标准的其他情况。
(e)企业的任何其他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合伙人、经理、管理成员、受托人、代理人或雇员的知悉和/或作为或不作为,不得归咎于受偿人,以确定本协议项下的赔偿权利。
14.indemnitee的补救办法.
(a)如(i)根据本协议第12条作出确定,即受偿人无权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ii)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未根据本协议第10条及时作出垫付费用,(iii)在公司收到赔偿请求后三十(30)天内,不得根据本协议第12(a)条确定有权获得赔偿,(iv)未根据第5、6条作出赔偿支付,7或本协议第12(a)条最后一句在公司收到书面请求后十(10)天内,(v)未根据本协议第8条及时支付分摊款项,(vi)未在确定受偿人有权获得赔偿后十(10)天内根据本协议第3或4条支付赔偿,或(vii)根据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持有无害或免责权向受偿人付款或未根据本协议以其他方式付款,受偿人应有权获得开曼法院对此类赔偿的裁决,持有无害、免责权、分摊权或预支权。或者,受偿人可根据受偿人的选择,根据美国仲裁协会商事仲裁规则,寻求由单一仲裁员进行的仲裁裁决。除本文规定的情况外,开曼群岛法律的规定(不考虑其法律冲突规则)应适用于任何此类仲裁。公司不得反对受偿人在仲裁中寻求任何该等裁决或裁决的权利。此类裁决或仲裁程序在本文中称为“执行程序”。
(b)如已依据本协议第12(a)条作出裁定,确定受保人无权获得赔偿,则任何强制执行程序在所有方面均须作为对案情实质的从头审判或仲裁进行,受保人不得因该不利裁定而受到损害。
(c)在任何强制执行程序中,受偿人须被推定有权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被认为无害、被免除责任及获得垫付费用,而公司须有责任证明受偿人无权获得赔偿、被认为无害、被免除责任及获得垫付费用(视属何情况而定),而公司不得为任何目的而根据本协议第12(a)条提及或引入任何对受偿人不利的决定作为证据。如受弥偿人展开强制执行程序,则在就受弥偿人的弥偿权利(所有上诉权利均已用尽或失效)作出最终裁定之前,不得要求受弥偿人根据第10条向公司偿付任何垫款。
(d)如已依据本协议第12(a)条作出确定受保人有权获得赔偿,则公司须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受该确定的约束,而不存在(i)受保人对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或遗漏使受保人的陈述与赔偿请求没有重大误导所必需的重大事实,或(ii)根据适用法律禁止此类赔偿的情况。
(e)公司不得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声称本协议的程序和推定无效、不具约束力和不可强制执行,并应在任何该等法院或在任何该等仲裁员面前规定公司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f)公司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所有费用(就本句而言假设费用定义中对一项程序的所有提及均为对强制执行程序的提及)对受保人进行赔偿并使其保持无害),并且,如果受保人提出要求,则应(在公司收到该书面请求后十(10)天内)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向受保人支付受保人就受保人提出的任何强制执行程序而招致的此类费用:(i)强制执行其根据,或就违反、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赔偿、持有无害、免责、垫付或分担协议或章程规定而追讨损害赔偿;或(ii)就任何人为受偿人的利益而维持的任何保险单下的追讨或垫付,不论结果如何,亦不论最终是否确定受偿人有权获得该等赔偿、持有无害或免责权利、垫付、分担或保险追偿(视属何情况而定)(除非该等强制执行程序并非由受偿人善意提起)。
(g)公司应按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法定利率向受偿人支付利息,用于支付公司在自受偿人请求赔偿之日起至公司或代表公司向受偿人支付此类款项之日止的期间内对公司进行赔偿、认为无害或免责或垫付,或有义务进行赔偿、认为无害或免责或垫付的金额。
15.安全.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除第26条外,在受偿人要求并经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公司可随时并不时通过不可撤销的银行信贷额度、资助信托或其他抵押品向受偿人提供公司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担保。任何此类担保一旦提供给受保人,未经受保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撤销或解除。
16.非排他性;权利存续期;保险;子权.
(a)本协议规定的受偿人权利不应被视为不包括受偿人根据适用法律、《宪章》、任何协议、股东投票或董事决议或其他方式在任何时候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修订、变更或废除,均不得限制或限制受偿人在本协议项下就任何收益(无论该等收益首次受到威胁、开始或完成的时间)或因该受偿人在该等修订、变更或废除前的公司地位的该受偿人所采取或遗漏的任何行动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发行或事项中的任何权利,除非该等修订、变更或废除中另有明确规定,且受偿人与公司相互同意。如果适用法律的变更(无论是通过法规还是司法裁决)允许比目前根据《宪章》或本协议提供的更大的赔偿、持有无害或免责权或预支费用,则本协议各方的意图是,受偿人应根据本协议享有此类变更所提供的更大利益。本协议所授予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均无意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且每一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均应是累积性的,并且是除根据本协议或现在或以后在法律上或在公平或其他方面存在的每一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之外的。主张或利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办法,或以其他方式主张或利用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办法,不应妨碍同时主张或利用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办法。
(b)《公司法》和《章程》允许公司购买和维持保险或提供类似保护或作出其他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信托基金、信用证或担保债券(“赔偿安排")代表受弥偿人对抗针对受弥偿人主张的或由或代表受弥偿人或以公司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身份招致的任何法律责任,或因受弥偿人本身的地位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不论公司是否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或根据当时可能生效的《公司法》就该等法律责任向受弥偿人作出赔偿。任何该等赔偿安排的购买、设立及维持,除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影响公司或受偿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而公司及受偿人执行及交付本协议,亦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影响公司或其另一方或多方在任何该等赔偿安排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c)如公司集团的任何成员维持一份或多于一份保单,为公司集团的董事、高级人员、受托人、合伙人、经理、管理成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提供责任保险,或该人应公司要求服务的任何其他企业的代理人,则受偿人应根据其或其条款受该等保单或保单的覆盖范围,以该等董事、高级人员、受托人、合伙人、经理、管理成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根据该等保单或保单可获得的覆盖范围的最大限度为限。如在公司接获任何来源发出的关于受偿人为一方或参与人(作为证人、作证人或其他)的法律程序的通知时,公司已有有效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则公司须按照各自保单所载的程序,迅速将该法律程序通知各保险人。公司其后须采取或安排采取一切必要或合宜的行动,促使该等保险人代表受保人按照该等保单的条款支付因该等诉讼而须支付的所有款项。
(d)如根据本协议发生任何付款,公司须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在该付款的范围内,代位行使受偿人的所有追讨权利,后者须签立所有所需的文件,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确保该等权利,包括签立使公司能够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该等权利所需的文件。
(e)公司对正在或正在应公司要求担任任何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合伙人、经理、管理成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的受偿人根据本协议承担的赔偿、无害、免责或垫付费用的义务,应减去受偿人实际从该企业收到的任何金额作为赔偿、持有无害或免责付款或垫付费用。尽管本协议有除第26条以外的任何其他相反规定,(i)在公司履行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之前,受保人没有义务减少、抵消、分配、追求或分摊任何赔偿,在对受保人负有此类责任的多方之间保持无害、免责、垫付、分担或保险范围,以及(ii)公司应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不考虑受保人是否持有、可能追求或已经追求任何赔偿、垫付、保持无害、免责,针对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缴款或保险承保权利。
(f)在受偿人有权获得由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如适用)提供的赔偿、垫付费用和/或保险的范围内,(i)公司应是第一选择的受偿人(即,其对受偿人的义务是首要的,而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如适用)的任何垫付费用或就受偿人所招致的相同费用或负债提供赔偿的义务是次要的),(ii)公司应被要求垫付受偿人所招致的全部费用,并应对所有索赔、责任、损害赔偿的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损失、成本和费用(包括为履行判决、妥协和和解、作为罚款和处罚以及法律或其他费用以及调查或抗辩任何索赔或指控的索赔的合理费用而支付的金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本协议、公司组织文件或其他协议的条款要求,不考虑受保人可能对保荐人或其关联公司(如适用)拥有的任何权利,以及(iii)公司不可撤销地放弃、放弃并免除保荐人及其关联公司(如适用)因出资而对其提出的任何和所有索赔,代位权或任何其他任何种类的追偿。保荐机构或其关联机构(如适用)代表受保人就受保人已向公司寻求赔偿的任何索赔进行垫付或付款不应影响上述情况,而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机构(如适用)应享有分担权,并在该垫付或付款的范围内被代位行使受保人对公司的所有追偿权利。
17.协议期限.本协议所载公司的所有协议和义务应在受保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期间或作为任何其他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受保人应公司要求服务的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受托人、合伙人、经理、管理成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期间继续存在,并应在此后继续存在,只要受保人因受保人的公司地位而受到任何可能的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包括对其提出上诉的任何权利)的约束,无论在发生可根据本协议提供赔偿或垫款的任何责任或费用时,受偿人是否以任何此类身份行事。
18.可分离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a)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包含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任何此类条款的任何部分、段落或句子的每一部分,其本身并不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不应以任何方式因此而受到影响或损害,并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保持可执行;(b)此类条款或规定应被视为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了改革,以符合适用法律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同各方的意图;(c)在尽可能最大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包含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任何此类条款的任何部分、段落或句子的每一部分,其本身并不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应解释为使由此表现的意图生效。
19.强制执行和具有约束力的效果.
(a)公司明确确认并同意其已订立本协议并承担特此施加于其的义务,以促使受偿人担任公司集团的董事、高级职员或主要雇员,而公司承认受偿人在担任公司集团的董事、高级职员或主要雇员时依赖本协议。
(b)在不限制《宪章》规定的受偿人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本协议构成本协议各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本协议各方之前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书面和默示协议和谅解。
(c)由本协议提供或依据本协议授予的赔偿、保持无害、免责和垫付费用权利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包括通过购买、合并、合并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继承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业务和/或资产,但以该继承人遵守第19(d)条为前提)具有约束力,并可由其强制执行,对于已不再是公司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或董事、高级职员、受托人、普通合伙人、经理的受偿人,应公司要求的任何其他企业的管理成员、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并应为受偿人和受偿人的配偶、许可受让人、继承人、设保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及其他法定代表人的利益投保。
(d)公司须要求并促使任何继承人(不论是直接或间接通过购买、合并、合并或其他方式)以受偿人满意的形式和实质上的书面协议,明确承担并同意以相同的方式和相同的程度履行本协议,如果没有发生此种继承,公司将被要求履行。
(e)公司和受偿人在此同意,针对违反本协议的金钱补救措施在以后的某个日期可能是不充分的、不可行的和难以举证的,并进一步同意这种违反可能会造成受偿人无法弥补的损害。据此,双方同意,受偿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通过寻求(其中包括)禁令救济和/或具体履行本协议来执行本协议,而无需表明实际损害或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寻求禁令救济和/或具体履行,不排除受偿人寻求或获得受偿人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救济。公司和受偿人进一步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受偿人有权获得此类具体履行和禁令救济,包括临时限制令、初步禁令和永久禁令,而无需为此支付债券或其他担保。公司承认,在没有放弃的情况下,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会要求受偿人提供债券或其他证券。公司特此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放弃此类债券或其他证券的任何此类要求。
20.修改和放弃.本协议的任何补充、修改或修正,除非由公司和受偿人以书面签署,否则不具有约束力。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放弃不得强制执行,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由拟被强制执行的一方签署。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或应构成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放弃,任何放弃也不应构成持续放弃。
21.通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和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已妥为发出(i)如以专人送达并由上述通知或其他通信应已被指示的一方接收,或(ii)在如此邮寄之日后的第三(3)个工作日以预付邮资的挂证或挂号邮件方式邮寄:
(a)如向受偿人,则在本协议签署页所指明的地址,或受偿人须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其他地址。
(b)If to the Company,to:
Renatus Tactical Acquisition Corp I
1825 Ponce de Leon Blvd,套房260
Coral Gables,FL 33134
ATTN:Eric Swider
附一份不构成通知的副本,以
Paul Hastings LLP
公园大道200号
纽约,纽约10166
阿顿:吉尔·萨维尔
阿顿:布兰登-博特纳
或公司以书面向受偿人提供的任何其他地址。
22.适用法律和对管辖权的同意.本协议和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执行,而不考虑其冲突法律规则。除受偿人依据本协议第14(a)节启动的任何仲裁外,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及受偿人特此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a)同意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应仅在开曼法院提起,而不是在美利坚合众国的任何州或联邦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的任何法院提起;(b)同意就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提交开曼法院的专属管辖权;(c)放弃对在开曼法院设置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的地点的任何异议;(d)放弃,关于在开曼法院提起的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是在不适当或不方便的法院提起的,或(全部或部分)受到陪审团审判的任何主张,并同意不抗辩或提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双方在此同意,以第21条规定的方式或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邮寄与任何此类行动或程序有关的过程和其他文件,应是有效和充分的送达。
23.相同的对应物.本协议可在一个或多个对应方签署,每一份协议就所有目的而言均应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协议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只需出示由被寻求可执行性的一方签署的一份此类对应方,以证明本协议的存在。
24.杂项.使用男性代词应视同酌情包括使用女性代词。本协议各段落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而插入,不应被视为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或影响其构造。
25.附加行为.如为确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需要任何作为、决议、批准或其他程序,公司承诺以使公司能够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的方式导致该等作为、决议、批准或其他程序受到影响或被采用。
26.放弃对信托账户的债权.受偿人在此同意,其不拥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或任何种类的债权(每项,一项“索赔")为公司及在该等发行中所发行股份的持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并特此放弃其未来可能因向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而产生或产生的任何债权,且不会以任何理由向该信托账户寻求追索。
27.保险的维护.公司应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本协议项下公司有义务赔偿受偿人的整个期间内,向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取得并保持一份或多份保单的有效性,以向公司高级职员/董事提供不法行为和不作为造成的损失的保险,并确保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赔偿义务。受偿人应根据其或其条款受该等政策或政策的覆盖范围,以该等政策或政策下任何该等董事或高级人员可获得的覆盖范围的最大限度为限。在所有此类保单中,受保人应被指定为被保险人,其方式应为受保人提供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最有利的被保险人相同的权利和利益。
[签名页关注]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赔偿协议自上述日期和年份之日起签署。
Renatus Tactical Acquisition Corp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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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ric Sw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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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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