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4a
根据第14(a)节的代理声明
1934年证券交易法
由注册人x提交
由注册人以外的一方提交的↓
选中相应的框:
| x | 初步代理声明 |
| ¨ | 仅供委员会使用的机密(在规则14a-6(e)(2)允许的情况下) |
| ¨ | 最终代理声明 |
| ¨ | 确定的附加材料 |
| ¨ | 根据§ 240.14a-12征集材料 |
Chenghe Acquisition i Co。
(注册人的名称在其章程中指明)
(如非注册人,则提交代理声明的人的姓名)
缴纳备案费(勾选相应方框):
| x | 无需任何费用 |
| ¨ | 之前用前期材料支付的费用。 |
| ¨ | 根据《交易法》规则14A(i)(1)和0-11,项目25(b)要求在展品中的表格上计算的费用。 |
初步代理声明—待完成,日期为2024年9月17日
Chenghe Acquisition i Co。
沙滩路38号# 29-11
南滩塔
新加坡
特别股东大会通知
将于2024年[ ● ]美国东部时间上午[ ● ]举行
致诚和收购I公司股东:
诚邀您参加Chenghe Acquisition I Co.(“我们”、“我们”、“我们的”或“公司”)将于2024年[ ● ]美国东部时间[ ● ]上午以网络直播方式以虚拟方式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在该等其他时间、该等其他日期及该会议可能延期或休会的该等其他地点举行。您将可以通过访问[ ● ]在线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期间提交您的问题。如果您不具备互联网功能,您可以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内拨打电话+ 1 [ ● ](免费)或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外拨打电话+ 1 [ ● ](适用标准费率)收听特别大会。提示时输入引脚号[ ● ]。这个选项是只听,如果您选择电话参与,您将无法在特别股东大会期间投票或输入问题。
即使你正计划以网络方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请您按照所附代理卡上的指示填写、注明日期、签署并交回随附的代理或以网络投票方式及时提交您的代理投票,因此您的股份将派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投票您的股份的指示在您收到的临时股东大会的代理材料上。即使你计划在网上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强烈建议你在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前完成并交还你的代理卡,以确保你的股份在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得代表。
随附的代理声明(“代理声明”)的日期为2024年[ ● ],并于2024年[ ● ]或前后首次邮寄给公司股东。临时股东大会的唯一目的是审议并表决以下提案(“提案”):
| 1. | 第1号建议–延期修订建议–批准(作为特别决议)修订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经公司股东于2023年4月13日及2023年10月25日以特别决议修订,简称“章程细则”),该修订由决议以随附的代理声明附件A所载的格式(“延期修订”,以及该等建议,“延期修订建议”),以延长(“延期”)公司必须(1)完成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的日期(“终止日期”),与一个或多个业务或实体进行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业务合并”),(2)在未能完成该业务合并的情况下停止其经营,但以清盘为目的,以及(3)于2024年10月27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赎回公司当时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所有A类普通股(“公众股”),以(a)$ [ ● ]和(b)$ [ ● ]中较低者的押金换取在临时股东大会后未被选为赎回的每一股公司A类普通股;并允许公司,无须公司股东进一步批准,藉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决议,进一步延长终止日期最多2次,每次延长一个月,由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每次为(a)$ [ ● ]及(b)$ [ ● ]中的较低者存入于紧接股东特别大会后未获选赎回的每一股公司A类普通股。为免生疑问,公司可藉董事会决议,于任何时间终止任何第二阶段延长期(定义见下文),直至适用的延长日期(定义见下文),提供了公司应已为该第二阶段延长期(定义见下文)存入适用的第二阶段延长期供款(定义见下文)。 |
| 2. | 第2号提案–延期提案–作为一项普通决议,批准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较后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或在必要或方便时无限期举行,(x)以允许在没有足够票数支持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情况下进一步征集和投票代理人,批准延期修订建议,或(y)如公众股份持有人已选择就延期修订建议赎回一定数量的股份,以致公司将不会遵守纳斯达克 Stock Market LLC(“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规定,或(z)如董事会认为进行延期修订建议不再可取(“延期建议”),则批准延期修订建议。 |
在随附的委托书中,我们将(a)2024年10月27日(不含)至2024年11月27日(含)的延长期称为“第一期延长期”,(b)自2024年11月27日(不含)至2025年1月27日(含)的每个1个月延长期称为“第二期延长期”(第一期延长期和第二期延长期中的每一个,“延长期”),(c)每个延长期的最后一天作为“延长期”,(d)第一期延长期的保证金作为“第一期延期缴款”,及(e)每个第二阶段延长期的每笔存款作为“第二阶段延长期贡献”(第一阶段延长期贡献和第二阶段延长期贡献中的每一项,“延长期贡献”,统称为“延长期贡献”)。
每一项提案在随附的代理声明中都有更全面的描述。
延期修正案的目的是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初始业务合并。
于2023年9月29日,公司、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LatAmGrowth Sponsor LLC(“旧保荐人”)及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Chenghe Investment I Limited(“新保荐人”,连同旧保荐人“保荐人”)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购买协议”),并于2023年10月6日旧保荐人及新保荐人完成购买协议拟进行的交易(“保荐人出售”),据此,新保荐人收购合共(i)2,65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公司股票面值0.0001美元(“B类普通股”或“创始人股份”,连同公众股份,“普通股”)和(ii)7,900,000份认股权证,这些认股权证是公司在其证券首次公开发行(“IPO”)私募结束时同时发行的,允许其持有人以1.00美元的总购买价格购买旧保荐人持有的公司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私募认股权证”),外加新保荐人同意在保荐人出售结束时存入信托账户(a),450,000美元,用于在购买协议日期之前发生的到期和应付的延期缴款,以及(b)在任何其他适用的到期日期、在保荐人出售后可能到期的其他延期付款,以及根据公司与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于2022年1月24日签署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经不时修订的“信托协议”)的条款。在完成保荐出售后,老保荐机构拥有60万股B类普通股,没有私募认股权证。
此前公告,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与开曼群岛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CayCo”)之FST Corp.、开曼群岛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CayCo”)之FST Merger Ltd.(开曼群岛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及CayCo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Merger Sub”)及Femco Steel Technology Co.,Ltd.(一家根据台湾法律注册成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商业编号为04465819)(“FST双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业务合并协议”),据此,除其他交易外,根据其中所载条款及条件,Merger Sub将与公司合并及并入公司,而公司为存续公司并作为CayCo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合并”),公司将更名为“FST有限公司”。(“业务组合”)。
于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FST各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修订,将协议终止日期由2024年10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延长至2025年1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或公司与FST共同议定的较后时间)(“第一次BCA修订”)。若至协议终止日尚未发生交割,则可由FST或公司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终止企业合并协议并放弃其中拟进行的交易;但若严重违反其在企业合并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且该等重大违约行为导致,或导致,(i)未能满足终止方在协议终止日期之前完成交割的义务的条件,或(ii)未能在协议终止日期之前完成交割。
条款目前规定,我们必须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者直到公司股东根据条款可能批准的更晚日期。董事会已确定,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初步业务合并。虽然我们正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业务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业务合并,但董事会认为,为了能够完成业务合并,取得延期是适当的。董事会认为,初步业务合并机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认为,将公司完成初步业务合并的日期延长至经延长的日期符合公司股东的最佳利益。有关业务合并协议的更多信息,请阅读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有关业务合并协议的8-K表格的当前报告。有关第一次BCA修正案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向SEC提交的关于8-K表格的当前报告。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公司已同意向信托账户供款,就每个延长期而言,适用的延期供款。第一期延期供款将于2024年11月4日或之前存入信托账户,每笔第二期延期供款将于适用的第二期延期期限的第7天或之前存入信托账户。如果公司预定存入延期供款的任何一天不是纽约市、纽约州或香港的营业日,公司有权在紧接的第二天(即纽约市、纽约州和香港的营业日)作出此类延期供款。根据业务合并协议,FST同意承担与延长公司终止日期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成本,每月不超过80,000美元。如果公司无法完成业务合并,则向公司借出的延期捐款将被免除,但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任何资金的范围内除外。若因公司股东未批准企业合并或公司存在重大违反企业合并协议所述义务的情形而导致FST终止企业合并协议,则公司应以信托账户以外的资金支付并偿还已存入信托账户的FST的延期出资。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未获批准或延期未完成,则延期供款将不会发生。
就延期修订提案而言,股东可选择以每股价格赎回其公众股份(“选举”),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且先前未发放给公司以支付税款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如有)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无论公众股份持有人(“公众股东”)对提案投“赞成”或“反对”票,都可以进行选举,并且选举也可以由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不投票或不指示其经纪人或银行如何投票的公众股东进行。公众股东可作出选举,而不论该等公众股东于记录日期(定义见下文)是否为持有人。如果我们未在延期日期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未进行选举的公众股东将有权将其股份赎回为现金。此外,无论公众股东是否对提案投“赞成”或“反对”票,或不投票,或不指示其经纪人或银行如何投票,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如果延期实施且公众股东未进行选举,该公众股东将保留未来对任何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投票权,并有权以每股价格赎回其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在完成此类初始业务合并前两个工作日计算的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且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支付税款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如果有的话)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如果拟议的业务合并完成)。
我们目前不要求你们就任何拟议的业务合并进行投票。如果延期实施且您未选择赎回与延期相关的您的公众股份,您将保留就初始业务合并进行投票的权利,如果该交易提交给股东,以及在提议的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并完成或公司在延期日期前尚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情况下,您将保留从信托账户赎回您的公众股份以换取现金的权利。若初始企业合并未在延期日期前完成,假设延期实施,且公司未获得额外延期,公司将赎回其社会公众股。
根据截至2024年[ ● ]信托账户中的金额约为[ ● ]美元,我们预计,在特别股东大会召开时,按比例赎回信托账户中所持资金部分的公众股的每股价格约为[ ● ]美元。公众股份于2024年[ ● ]在纳斯达克的收盘价,即本委托书邮寄前的最近可行收盘价为[ ● ]美元。我们无法向股东保证,他们将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其公众股份,即使每股市场价格高于上述赎回价格,因为当此类股东希望出售其股份时,我们的证券可能没有足够的流动性。
要求赎回,在2024年[ ● ]东部时间下午5:00之前(特别股东大会召开前两个工作日),您应选择将您的股份实物要约(和/或将您的股份证书(如有)和其他赎回表格)交付给大陆股票转让信托公司(我们的“转让代理人”)或将您的股份要约(和/或交付您应该确保您的银行或经纪人遵守随附的代理声明中在其他地方确定的要求。
休会提案如果获得通过,将允许我们的董事会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到一个或多个更晚的日期,以允许进一步征集代理。尽管根据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上的决议顺序,如果根据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收集的表格投票结果,没有足够的票数支持或与批准延期修订提案有关,或者,如果由于与延期修订提案有关的赎回,公司将不会遵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要求,或者如果董事会确定继续进行延期修订提案不再可取,则可能会首先向我们的股东提出延期提案。
如果延期修订建议未获批准,且我们未在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1)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2)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在其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支付税款的利息,如果有的话(减去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以及(3)在此类赎回之后,在获得我们剩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第(2)和(3)条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我们的认股权证将没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在我们清盘的情况下,这些认股权证将到期一文不值。如果发生清算,我们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包括我们的保荐人,将不会收到公司、旧保荐人和根据其列出的内幕人士根据截至2022年1月24日的信函协议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款项,该信函协议是由公司、旧保荐人和根据其列出的内幕人士就首次公开募股订立的,并经日期为2023年10月6日的信函协议的合并协议修订,据此,新保荐人成为其项下的一方(“信函协议”)。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延期修订提案需要一项特别决议,即至少三分之二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持有人的赞成票,他们出席并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休会提案需要一项普通决议,即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多数持有人的赞成票,他们出席并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
我们的董事会已将2024年[ ● ](“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截止日期确定为确定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休会期间收到通知和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只有在记录日期有记录的普通股持有人才有权在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计票。
在仔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我们的董事会认为延期修订提案以及(如果提出)休会提案是可取的,并建议您投票或指示投票“支持”此类提案。
股东特别大会不建议处理任何其他事项。
随函附上载有有关建议及股东特别大会的详细资料的代表声明。无论你们是否计划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我们促请你们仔细阅读本材料并投票表决你们的普通股。
[●], 2024
| 由董事会命令 | |
| 袁怡轩,行政总裁 | |
| (首席执行官) |
你的投票很重要。如果您是在册股东,请尽快签署、注明日期并交回您的代理卡,以确保您的股份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代表。如果您是记录在案的股东,您也可以通过随附的代理声明中规定的虚拟方式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如果您的股票存放在券商或银行的账户中,您必须指示您的经纪人或银行如何投票您的股票,或者您可以通过从您的券商或银行获得代理(通过随附的代理声明中提供的虚拟方式)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您未能投票或指示您的经纪人或银行如何投票将意味着您的普通股将不计入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要求,也不会被投票。弃权或经纪人不投票将计入法定人数要求,但不计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
关于2024年[ ●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代理材料备查的重要通知。本会议通知及随附的代理声明可在[ ● ]查阅。
Chenghe Acquisition i Co。
沙滩路38号# 29-11
南滩塔
新加坡
特别大会
将于2024年第[ ● ]日举行
代理声明
Chenghe Acquisition I Co.(“我们”、“我们”、“我们的”或“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 ● ]美国东部时间上午[ ● ]或在其他时间、其他日期及会议可能延期或休会的其他地点以虚拟方式通过网络直播方式举行。您将可以通过访问[ ● ]在线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期间提交您的问题。如果您没有互联网功能,您可以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内拨打电话+ 1 [ ● ](免费)或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外拨打电话+ 1 [ ● ](适用标准费率)收听特别大会。提示时输入引脚号[ ● ]。这个选项是只听,如果您选择电话参与,您将无法在特别股东大会期间投票或输入问题。临时股东大会的唯一目的是审议和表决以下提案(“提案”):
| 1. | 第1号建议–延期修订建议–批准(作为特别决议)修订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经公司股东于2023年4月13日及2023年10月25日以特别决议修订,简称“章程细则”),该等修订由决议以本委托书附件A所载的格式(“延期修订”及,该等建议,“延期修订建议”)延长(“延期”)公司必须(1)完成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的日期(“终止日期”),与一个或多个业务或实体进行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业务合并”),(2)在未能完成该业务合并的情况下停止其经营,但以清盘为目的,以及(3)于2024年10月27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赎回公司当时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所有A类普通股(“公众股”),以(a)$ [ ● ]和(b)$ [ ● ]中较低者的押金换取在临时股东大会后未被选为赎回的每一股公司A类普通股;并允许公司,无须公司股东进一步批准,藉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决议,进一步延长终止日期最多2次,每次延长一个月,由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每次为(a)$ [ ● ]及(b)$ [ ● ]中较低者的订金,以紧接股东特别大会后赎回的每一股公司A类普通股。为免生疑问,公司可藉董事会决议,于任何时间终止任何第二阶段延长期(定义见下文),直至适用的延长日期(定义见下文),提供了公司应已为该第二阶段延长期(定义见下文)存入适用的第二阶段延长期供款(定义见下文)。 |
| 2. | 第2号提案–延期提案–作为一项普通决议,批准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较后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或在必要或方便时无限期举行,(x)以允许在没有足够票数支持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情况下进一步征集和投票代理人,批准延期修订建议,或(y)如公众股份持有人已选择就延期修订建议赎回一定数量的股份,以致公司将不会遵守纳斯达克 Stock Market LLC(“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规定,或(z)如董事会认为进行延期修订建议不再可取(“延期建议”),则批准延期修订建议。 |
在随附的委托书中,我们将(a)2024年10月27日(不含)至2024年11月27日(含)的延长期称为“第一期延长期”,(b)自2024年11月27日(不含)至2025年1月27日(含)的每个1个月延长期称为“第二期延长期”(第一期延长期和第二期延长期中的每一个,“延长期”),(c)每个延长期的最后一天作为“延长期”,(d)第一期延长期的保证金作为“第一期延期缴款”,及(e)每个第二阶段延长期的每笔存款作为“第二阶段延长期贡献”(第一阶段延长期贡献和第二阶段延长期贡献中的每一项,“延长期贡献”,统称为“延长期贡献”)。
延期修正案的目的是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初始业务合并。
于2023年9月29日,公司、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LatAmGrowth Sponsor LLC(“旧保荐人”)及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Chenghe Investment I Limited(“新保荐人”,连同旧保荐人“保荐人”)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购买协议”),并于2023年10月6日旧保荐人及新保荐人完成购买协议拟进行的交易(“保荐人出售”),据此,新保荐人收购合共(i)2,65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公司股票面值0.0001美元(“B类普通股”或“创始人股份”,连同公众股份,“普通股”)和(ii)7,900,000份认股权证,这些认股权证是公司在公司证券首次公开发行(“IPO”)私募结束时同时发行的,允许其持有人以1.00美元的总购买价格购买旧保荐人持有的公司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私募认股权证”),外加新保荐人同意在保荐人出售结束时存入信托账户(a),450,000美元,用于支付在购买协议日期之前发生的到期和应付的延期缴款,以及(b)在任何其他适用的到期日期、在保荐出售后可能到期的其他延期付款,并根据信托协议的条款。在完成保荐出售后,老保荐机构拥有60万股B类普通股,没有私募认股权证。
此前公告,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与开曼群岛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CayCo”)之FST Corp.、开曼群岛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CayCo”)之FST Merger Ltd.(开曼群岛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及CayCo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Merger Sub”)及Femco Steel Technology Co.,Ltd.(一家根据台湾法律注册成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商业编号为04465819)(“FST双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业务合并协议”),据此,除其他交易外,根据其中所载条款及条件,Merger Sub将与公司合并及并入公司,而公司为存续公司并作为CayCo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合并”),公司将更名为“FST有限公司”。(“业务组合”)。
于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FST各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修订,将协议终止日期由2024年10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延长至2025年1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或公司与FST共同议定的较后时间)(“第一次BCA修订”)。若至协议终止日尚未发生交割,则可由FST或公司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终止企业合并协议并放弃其中拟进行的交易;但若严重违反其在企业合并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且该等重大违约行为导致,或导致,(i)未能满足终止方在协议终止日期之前完成交割的义务的条件,或(ii)未能在协议终止日期之前完成交割。
条款目前规定,我们必须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者直到公司股东根据条款可能批准的更晚日期。董事会已确定,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初步业务合并。虽然我们正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业务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业务合并,但董事会认为,为了能够完成业务合并,取得延期是适当的。董事会认为,初步业务合并机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认为,将公司完成初步业务合并的日期延长至经延长的日期符合公司股东的最佳利益。有关业务合并协议的更多信息,请阅读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有关业务合并协议的8-K表格的当前报告。有关第一次BCA修正案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向SEC提交的关于8-K表格的当前报告。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公司已同意向信托账户供款,就每个延长期而言,适用的延期供款。第一期延期供款将于2024年11月4日或之前存入信托账户,每笔第二期延期供款将于适用的第二期延期期限的第7天或之前存入信托账户。如果公司预定存入延期供款的任何一天不是纽约市、纽约州或香港的营业日,公司有权在紧接的第二天(即纽约市、纽约州和香港的营业日)作出此类延期供款。根据业务合并协议,FST同意承担与延长公司终止日期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成本,每月不超过80,000美元。如果公司无法完成业务合并,则向公司借出的延期捐款将被免除,但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任何资金的范围内除外。若因公司股东未批准企业合并或公司存在重大违反企业合并协议所述义务的情形而导致FST终止企业合并协议,则公司应以信托账户以外的资金支付并偿还已存入信托账户的FST的延期出资。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未获批准或延期未完成,则延期供款将不会发生。
就延期修订提案而言,股东可选择以每股价格赎回其公众股份(“选举”),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且先前未发放给公司以支付税款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如有)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无论公众股份持有人(“公众股东”)对提案投“赞成”或“反对”票,都可以进行选举,并且选举也可以由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不投票或不指示其经纪人或银行如何投票的公众股东进行。公众股东可作出选举,而不论该等公众股东于记录日期(定义见下文)是否为持有人。如果我们未在延期日期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未进行选举的公众股东将有权将其股份赎回为现金。此外,无论公众股东是否对提案投“赞成”或“反对”票,或不投票,或不指示其经纪人或银行如何投票,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如果延期实施且公众股东未进行选举,该公众股东将保留未来对任何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投票权,并有权以每股价格赎回其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等于在完成此类初始业务合并前两个工作日计算的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且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支付税款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如果有的话)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如果拟议的业务合并完成)。
我们目前不要求你们就任何拟议的业务合并进行投票。如果延期实施且您未选择赎回与延期相关的您的公众股份,您将保留就初始业务合并进行投票的权利,如果该交易提交给股东,以及在提议的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并完成或公司在延期日期前尚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情况下,您将保留从信托账户赎回您的公众股份以换取现金的权利。若初始企业合并未在延期日期前完成,假设延期实施,且公司未获得额外延期,公司将赎回其社会公众股。
从与选举有关的信托账户中提取资金将减少选举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信托账户中剩余的金额可能只是截至2024年[ ● ]时信托账户中大约[ ● ]美元的一小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资金来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无法保证这些资金将以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
如果延期修订建议未获批准,且我们未在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1)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2)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在其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支付税款的利息,如果有的话(减去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以及(3)在此类赎回之后,在获得我们剩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第(2)和(3)条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我们的认股权证将没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在我们清盘的情况下,这些认股权证将到期一文不值。如果发生清算,我们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包括我们的保荐人,将不会收到公司、旧保荐人和根据其列出的内幕人士根据截至2022年1月24日的信函协议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款项,该信函协议是由公司、旧保荐人和根据其列出的内幕人士就首次公开募股订立的,并经日期为2023年10月6日的信函协议的合并协议修订,据此,新保荐人成为其项下的一方(“信函协议”)。
根据截至[ ● ]的信托账户金额为[ ● ]美元,我们预计,在特别股东大会召开时,按比例赎回信托账户所持资金的公众股的每股价格约为[ ● ]美元。公众股份在纳斯达克的收盘价[ ● ],即本委托书邮寄前最近的实际可行收盘价,为[ ● ]美元。我们无法向股东保证,他们将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其股份,即使每股市场价格高于上述赎回价格,因为当此类股东希望出售其股份时,我们的证券可能没有足够的流动性。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我们将(1)从信托账户中删除一笔金额(“提款金额”),该金额等于适当赎回的公众股数量乘以每股价格,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由此赚取且之前未发放给我们缴税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以及(2)向该等已赎回公众股的持有人交付其按比例提取金额的部分。这些资金的剩余部分将保留在信托账户中,并可供我们在延长日期或之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时使用。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现在不赎回其公众股份的公众股东将保留其赎回权以及通过延期日期对任何初始业务合并进行投票的能力。
我们的董事会已将[ ● ](“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截止日期确定为确定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休会期间收到通知和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只有在记录日期有记录的普通股持有人才有权在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计票。于临时股东大会记录日期,共有7,191,873股已发行普通股,其中5,000,000股为公众股,2,191,873股为创始人股。在5,000,000股公众股中,1,058,127股由我们的新保荐机构持有,3,941,873股由非关联公众股东持有。在2,191,873股创始人股份中,1,591,873股由我们的新保荐机构持有,600,000股由我们的老保荐机构持有。创始人股份作为公众股份具有与提案相关的投票权。我们的保荐人,持有所有创始人股份和某些A类普通股,应根据信函协议对提案投赞成票。
这份委托书包含有关临时股东大会和提案的重要信息。请认真阅读并投票表决你的股份。
我们将支付征集代理的全部费用。我们已聘请Sodali & Co.(“Sodali”)协助征集特别股东大会的代理。我们已同意向Sodali支付15,000美元的固定费用,外加相关支出,以补偿公司合理和记录在案的成本和费用,金额相当于行政、技术、研究和数据服务的某些费用的6%,最低收费为2,500美元,并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某些索赔、责任、损失、损害和费用。除这些邮寄的代理材料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亲自、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征集代理。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将不会因征集代理而获得任何额外补偿。我们也可能会补偿券商、银行和其他代理商向受益所有人转发代理材料的费用。
本委托书日期为2024年[ ● ]日,将于2024年[ ● ]日或前后首次邮寄给股东。
目 录
| 关于特别大会的问答 | 1 |
| 前瞻性陈述 | 14 |
| 风险因素 | 15 |
| 背景 | 19 |
| 特别大会 | 21 |
| 建议1 –延期修订建议 | 27 |
| 第2号建议–延期建议 | 29 |
| 对进行选举的股东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 | 30 |
| 证券的受益所有权 | 39 |
| 家庭信息 | 41 |
| 未来股东提案 | 41 |
|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 41 |
这些问答只是他们讨论的事项的总结。它们并不包含所有可能对你很重要的信息。您应该仔细阅读整个文件,包括这份代理声明的附件。
| 问: | 为什么我会收到这份代理声明? |
| A: | 本代理声明及随附的代理卡将在董事会征集代理时发送给您,以供在2024年[ ● ]美国东部时间上午[ ● ]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使用,或在其任何休会或延期时使用。本代理声明概述了您就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的提案作出知情决定所需的信息。 |
公司为一家于2021年5月20日作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目的是与一个或多个业务或实体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2022年1月27日,公司完成了13,000,000个单位的IPO,每个单位由一股A类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每单位价格为10.00美元,产生的总收益为130,000,000美元。每份整份认股权证赋予持有人以每股11.50美元的行权价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BoFA Securities,Inc.(“BoFA”)和Banco BTG Pactual S.A.(“BTG Pactual”)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代表。2023年9月8日,美国银行向公司发出信函,放弃根据公司、美国银行和BTG Pactual于2022年1月24日就首次公开募股订立的承销协议(“承销协议”)的条款支付2,275,000美元递延承销费的权利。2023年9月19日,BTG Pactual向公司递交了一封信函,放弃就业务合并支付2,275,000美元递延承销费的权利。
2021年6月2日,老保荐人支付了25,000美元,约合每股0.007美元,以支付3737,500股B类普通股的某些发行费用。2022年3月,旧保荐人于超额配股权届满时将48.75万股创始人股份无偿交还公司。
在IPO结束的同时,该公司完成了7900000份认股权证(“私募认股权证”)的销售,以每份私募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向老保荐人进行私募配售,产生了7900000美元的总收益。首次公开募股结束时,首次公开募股中出售公共单位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净收益中的132,600,000美元被存入信托账户。
于2023年9月29日,公司、旧保荐人及新保荐人订立购买协议,并于2023年10月6日,保荐人完成保荐人出售,新保荐人收购合共(i)2,650,000股B类普通股,及(ii)由旧保荐人持有的7,9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总购买价格为1.00美元,加上新保荐人同意在保荐人出售结束时存入信托账户(a),450,000美元,用于支付在购买协议日期之前以新保荐人本票形式提供给公司的到期和应付的延期缴款,以及(b)在任何其他适用的到期日、在保荐人出售后可能到期的其他延期付款,并根据信托协议的条款。2023年11月8日,新保荐人通知公司,其选择将自己持有的1,058,127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2023年11月16日,新保荐人持有的1,058,127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截至登记日,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A类普通股(3,941,873股由非关联公众股东持有,可能被赎回)为5,000,000股,B类普通股(600,000股由老保荐机构持有)为2,191,873股。
1
此前公告,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与FST各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据此,除其他交易外,根据其中所载条款及条件,Merger Sub将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为存续公司,并作为CayCo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公司将更名为“FST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FST各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修订,将协议终止日期由2024年10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延长至2025年1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或公司与FST共同议定的较后时间)。
条款目前规定,我们必须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者直到公司股东根据条款可能批准的更晚日期。董事会已确定,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初步业务合并。虽然我们正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业务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业务合并,但董事会认为,为了能够完成业务合并,取得延期是适当的。董事会认为,初步业务合并机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认为,将公司完成初步业务合并的日期延长至经延长的日期,符合公司股东的最佳利益。
| 问: | 正在投票的是什么? |
| A: | 现要求你就以下提案进行投票: |
| 1. | 第1号建议–延期修订建议–作为一项特别决议,批准第一项决议所规定的以随附的委托书附件A所载格式修订公司章程,以将终止日期由2024年10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1月27日,以按(a)$ [ ● ]和(b)$ [ ● ]中较低者的方式就未被选为在临时股东大会后立即赎回的每一股公司A类普通股进行存款;并允许公司在无需公司股东进一步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董事会决议,进一步延长终止日期最多2次,每次延长一个月,由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并每次就未获选于紧接股东特别大会后赎回的公司A类普通股各(a)$ [ ● ]及(b)$ [ ● ]中较低者的存款。为免生疑问,公司可藉董事会决议,于任何时间终止任何第二阶段延长期(定义见下文),直至适用的延长日期(定义见下文),提供了公司应已为该第二阶段延长期(定义见下文)存入适用的第二阶段延长期供款(定义见下文)。 |
| 2. | 第2号提案–延期提案–作为一项普通决议,批准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较后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或在必要或方便时无限期举行,(x)以允许在没有足够票数支持或以其他方式与之相关的情况下进一步征集和投票代理人,批准延期修订建议,或(y)倘公众股份持有人已选择就延期修订建议赎回一定数量的股份,以致公司将不会遵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规定,或(z)倘董事会确定继续进行延期修订建议已不可取。 |
2
我们目前不要求你们就任何拟议的业务合并进行投票。如果延期实施且您未选择赎回与延期相关的您的公众股份,您将保留就初始业务合并进行投票的权利,如果该交易提交给股东,以及在提议的业务合并获得批准并完成或公司在延期日期前尚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情况下,您将保留从信托账户赎回您的公众股份以换取现金的权利。若初始企业合并未在延期日期前完成,假设延期实施,且公司未获得额外延期,公司将赎回其社会公众股。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实施了延期,那么从信托账户中移除与选举有关的提款金额将减少选举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如果延期修正提案获得批准,我们无法预测信托账户中将保留的金额,而信托账户中剩余的金额可能只是截至[ ● ]时信托账户中大约[ ● ]美元的一小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资金来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无法保证这些资金将以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
如果延期修订建议未获批准,且我们未在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1)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2)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其后的10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缴税,如果有的话(减去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以及(3)在此类赎回之后,在获得我们剩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第(2)和(3)条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我们的认股权证将没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在我们清盘的情况下,这些认股权证将到期一文不值。如果发生清算,我们创始人股份的持有人,即我们的保荐人,将不会收到根据信函协议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款项。
| 问: | 公司为何提出延期修正议案? |
| A: | 我们的条款规定,如果我们未在2024年10月27日或之前完成业务合并,则将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返还给公众股持有人。 |
董事会已确定,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初步业务合并。虽然我们正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业务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业务合并,但董事会认为,为了能够完成业务合并,取得延期是适当的。董事会认为,初步业务合并机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认为,将公司完成初步业务合并的日期延长至经延长的日期符合公司股东的最佳利益。
3
| 问: | 为何要对延期修正提案投“赞成票”? |
| A: | 延期修订提案将使我们有机会完成业务合并,我们的董事会认为这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如果您不选择赎回您的公众股份,您将保留对未来任何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的投票权以及就该初始业务合并赎回您的公众股份的权利。 |
董事会建议你对延期修订提案投赞成票。
| 问: | 我为什么要对休会提案投“赞成”票? |
| A: | 公司可将延期提案付诸表决,以寻求额外时间以获得足够票数支持延期修订提案或让公众股东有时间就延期修订提案撤销其赎回请求。倘延期建议未获股东批准,则在无足够票数批准延期修订建议或由于与延期修订建议有关的赎回,公司将不会遵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规定,或董事会认为继续进行延期修订建议不再可取的情况下,董事会可能无法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较后的一个或多个日期。 |
如果提出,董事会建议你对休会提案投赞成票。
| 问: | 公司内部人打算如何投他们的股份? |
| A: | 我们的新保荐机构拥有1,058,127股A类普通股和1,591,873股创始人股份,我们的老保荐机构拥有60万股创始人股份。我们的保荐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约占我们已发行在外普通股的45.19%。该等股份附有与建议有关的投票权。根据信披协议,保荐人须对其拥有投票控制权的任何股份投赞成票,以支持延期修订提案,以及(如提出)延期提案,而彼等无权就延期修订提案赎回其所持有的任何股份。 |
根据适用的证券法(包括有关重大非公开信息),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可在临时股东大会之前或之后通过私下协商交易或在公开市场购买公众股份或认股权证。在特别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之后完成的任何此类购买可能包括与出售股东达成协议,该股东,只要他,她或它仍然是相关股份的记录持有人,将不会对提案投赞成票和/或将不会就如此购买的股份行使该股东的赎回权。任何此类私下协商的购买都可能以低于或超过信托账户所持资金的每股按比例部分的购买价格进行。我们的关联公司持有或随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将不会对提案投赞成票。此外,根据适用的证券法(包括有关重大非公开信息),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可能会与投资者和其他人进行交易,以向他们提供收购公众股份的激励措施,投票支持他们的公众股份或不赎回他们的公众股份。然而,他们目前没有参与此类交易的承诺、计划或意图,也没有为任何此类交易制定任何条款或条件。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将不会在此类交易中用于购买公众股票或认股权证。如果他们从事此类交易,当他们拥有任何未向卖方披露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或者如果此类购买受到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M条的禁止时,他们将被限制进行任何此类购买。我们目前预计,如果有任何此类购买,将不会构成受《交易法》下的要约收购规则约束的要约收购或受《交易法》下的私有化规则约束的私有化交易;但是,如果购买者在进行任何此类购买时确定购买受此类规则约束,则购买者将遵守此类规则。任何此类购买将根据《交易法》第13条和第16条进行报告,前提是此类购买者须遵守此类报告要求。
4
此外,如果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从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或认股权证,则此类购买的结构将符合《交易法》第14e-5条的要求,包括在相关部分通过遵守以下规定:
| · | 我们的代理声明将披露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可能在赎回程序之外从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权利或认股权证的可能性,以及此类购买的目的; |
| · | 如果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要从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或认股权证,他们将以不高于通过我们的赎回程序提供的价格购买; |
| · | 我们的代理声明将包括一项声明,即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购买的任何我们的证券将不会被投票赞成批准这些提案; |
| · | 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将不拥有与我们的证券有关的任何赎回权,或者,如果他们确实获得并拥有赎回权,他们将放弃这些权利;和 |
| · | 我们将在我们的股东大会之前以8-K表格披露以下重大事项: |
| ⮚ | 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在赎回要约之外购买的我们的证券的金额,连同购买价格; |
| ⮚ | 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进行购买的目的; |
| ⮚ | 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的购买对提案获得批准的可能性的影响(如有); |
| ⮚ | 向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如果不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出售的我们的证券持有人的身份,或向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出售的我们的证券持有人(例如5%的证券持有人)的性质;和 |
| ⮚ | 根据我们的赎回要约,我们已收到赎回请求的证券数量。 |
任何此类交易的目的可能是(1)减少赎回的公众股数量或(2)满足纳斯达克持续上市要求。任何此类购买我们的证券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而这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是不可能的。此外,如果进行此类购买,我们的证券的公众“流通量”可能会减少,我们证券的受益持有人数量可能会减少,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难以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维持或获得报价、上市或交易。
5
| 问: | 通过延期修订提案需要什么表决? |
| A: |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延期修订提案需要一项特别决议,即至少三分之二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持有人的赞成票,他们出席并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 |
| 问: | 批准休会提案需要什么表决? |
| A: |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休会提案需要一项普通决议,即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多数持有人的赞成票,他们出席并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 |
| 问: | 什么是法定人数要求? |
| A: | 我们股东的法定人数是召开有效的临时股东大会所必需的。如果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多数持有人亲自(包括通过虚拟方式)或通过代理人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则将达到法定人数。截至临时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至少3,595,937股普通股的持有人将需要达到法定人数。我们的保荐机构合计持有3,250,000股普通股,因此,我们需要非关联公众股东持有的345,937股普通股构成法定人数。
只有当你提交一份有效的代表(或一份由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代表你提交),或者如果你在特别股东大会上亲自投票(包括通过虚拟方式),你的股票才会被计入法定人数。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将计入法定人数要求,但不计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在未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会议主席有权宣布临时股东大会休会。 |
| 问: | 如果我不想对提案投“赞成票”怎么办? |
| A: | 如果你不希望任何提案获得通过,你必须对这样的提案投“反对票”。弃权票将在确定临时股东大会是否确定有效法定人数时计算在内,但对提案的结果没有影响。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且延期得以实施,那么提取金额将从信托账户中提取,并按比例支付给赎回的公众股东。如果你对延期修订提案投反对票、弃权票或不投票,你仍有权进行选举。 |
6
| 问: | 延期修订提案未获通过会怎样? |
| A: | 如果延期修订建议未获批准,且我们未在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1)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2)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其后的10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缴税,如果有(减去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3)在此类赎回之后,在我们剩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第(2)和(3)条的情况下,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
| 问: |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通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
| A: | 我们将继续努力,以完善一个初步的业务组合。 |
如先前公告,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订立经BCA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业务合并协议。章程目前规定,公司须于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初步业务合并。董事会已确定,在2024年10月27日前可能没有足够时间完成初步业务合并,为完成业务合并,取得延期是适当的。倘延期获批准,公司预期将继续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业务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业务合并,并寻求股东批准初步业务合并。如股东批准初始企业合并,公司预计将在股东批准并满足其他条件后尽快完成该初始企业合并,直至完成该初始企业合并。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从信托账户中删除提款金额将减少信托账户中剩余的金额,并增加我们的保荐人因拥有创始人股份和某些A类普通股而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百分比利息。
此外,就批准延期修订建议而言,公司已同意向信托账户供款,就每个延长期而言,适用的延期供款。第一期延期供款将于2024年11月4日或之前存入信托账户,每笔第二期延期供款将于适用的第二期延期期限的第7天或之前存入信托账户。如果公司预定存入延期供款的任何一天不是纽约市、纽约州或香港的营业日,公司有权在紧接的第二天(即纽约市、纽约州和香港的营业日)作出此类延期供款。根据业务合并协议,FST同意承担与延长公司终止日期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成本,每月不超过80,000美元。如果公司无法完成业务合并,则除在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的任何资金的范围外,借给公司的延期捐款将被免除。若因公司股东未批准FST业务合并或公司重大违反业务合并协议所述义务而导致FST终止业务合并协议,公司应以信托账户以外的资金支付并偿还FST已存入信托账户的延期出资。
7
| 问: | 延期修订议案未获通过公司认股权证怎么办? |
| A: | 如果延期修订建议未获批准,且我们未在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1)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2)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其后的10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缴税,如果有(减去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以及(3)在此类赎回之后,在我们剩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第(2)和(3)条的情况下,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
我们的认股权证将没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在我们清盘的情况下,这些认股权证将到期一文不值。
| 问: |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实施,公司认股权证会发生什么变化? |
| A: |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实施延期,我们将保留以前适用于我们的空白支票公司限制,并继续尝试完成业务合并,直至延期日期。认股权证将保持未偿还状态,仅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后变得可行使,并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五年或赎回或清算时更早到期。 |
| 问: | 信托账户中的资金目前持有情况如何? |
| A: | 关于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24年1月24日发布了SPAC指南,除其他事项外,其中涉及SPAC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根据经修订的《投资公司法》受到监管。根据《投资公司法》第3(a)(1)(a)节的主观测试,SPAC是否是一家投资公司将是一个事实和情况的问题,其中涉及对SPAC活动的分析,包括SPAC资产和收入的性质、SPAC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的活动、SPAC的持续时间、SPAC向投资者展示自己的方式以及与投资公司的合并。
为了降低根据《投资公司法》我们可能被视为作为未注册投资公司运营的风险,我们指示信托账户的受托人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于2023年11月6日清算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美国政府证券,此后将信托账户中的所有资金存放在一个计息活期存款账户中,直至我们的业务合并完成或我们的清算中较早者为止。 |
8
| 问: | 谁可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 |
| A: | 只有在2024年[ ● ]营业时间结束时我们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才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休会期间被计算其投票。在此记录日期,有7,191,873股普通股(包括5,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2,191,873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并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 |
在册股东:登记在贵公司名下的股份。如果在记录日期,您的股份是直接以您的名义在我们的转让代理机构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我们的“转让代理”)登记的,那么您就是记录在案的股东。作为记录股东,您可以亲自(包括以虚拟方式)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或委托代理人投票。无论你是否计划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我们促请你方填写并交还随附的代理卡,以确保你的投票被计算在内。
实益拥有人:以经纪商或银行名义登记的股份。如果在记录日期,你的股份不是以你的名义持有,而是以券商、银行、交易商或其他类似组织的账户持有,那么你就是以“街道名称”持有的股份的受益所有人,这些代理材料正由该组织转发给你。作为受益所有人,您有权指导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如何对您账户中的股份进行投票。你也被邀请参加特别股东大会。然而,由于您并非记录股东,除非您要求并从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处获得有效代理,否则您不得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
| 问: | 董事会是否建议投票支持延期修订提案,如果提出,则支持休会提案? |
| A: | 是啊。经审慎考虑该等建议的条款及条件后,我们董事会认为,延期修订建议及(如提出)休会建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董事会建议我们的股东投票“支持”延期修订提案,如果提出,则投票支持延期提案。 |
| 问: | 公司保荐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议案审批中有哪些利益 |
| A: | 我们的保荐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提案中的利益可能与您作为股东的利益不同,或者除此之外。这些权益包括(其中包括)创始人股份的董事或间接所有权、未来可能成为可行使的公众股份和认股权证,以及在我们清盘和未来补偿安排的可能性情况下将不会偿还的垫款。见题为"临时股东大会—我们的保荐人、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利益.” |
| 问: | 对提案提出异议,我是否有异议权或鉴定权? |
| A: |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股东没有与提案相关的异议权或评估权。 |
| 问: | 现在需要做什么? |
| A: | 我们促请您仔细阅读并考虑本代理声明中包含的信息,包括本协议的附件,并考虑这些提议将如何影响您作为股东。然后,您应尽快按照本代理声明中提供的指示和随附的代理卡进行投票。 |
9
| 问: | 怎么投票? |
| A: | 如果您是我们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您可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此处规定的虚拟方式投票,或通过提交临时股东大会的代理投票。
无论你是否计划以虚拟方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我们促请你以代理方式投票,以确保你的投票被计算在内。您可以通过填写、签名、约会并在随附的预先注明地址的邮资已付信封中退回随附的代理卡来提交您的代理。如果您已经通过代理投票,您仍然可以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投票。
如果您的普通股由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以“街道名称”持有,您有权指导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如何对您账户中的股票进行投票。你也被邀请参加特别股东大会。然而,由于您并非记录股东,除非您要求并从您的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处获得有效代理,否则您不得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 |
| 问: | 如何改变自己的投票? |
| A: | 您可以通过向公司的招标代理Sodali发送一张较晚日期的、已签署的代理卡来更改您的投票,以便在临时股东大会之前收到或通过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规定进行虚拟投票。您还可以通过向同一地址发送撤销通知来撤销您的代理,Sodali必须在特别股东大会之前收到该通知。 |
不过,请注意,如果在记录日期,您的股份不是以您的名义持有,而是以券商、托管行或其他代名人的账户持有,那么您就是以“街道名称”持有的股份的受益所有人,这些代理材料正由该组织转发给您。如果你的股份以街道名义持有,而你希望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你必须向股东特别大会带来持有你股份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的法定代理人,确认你对股份的实益所有权,并赋予你对你的股份投票的权利。
任何希望出席虚拟特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在2024年[ ● ](特别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前登记参加会议。如要登记参加临时股东大会,请按照适用于您的普通股所有权性质的以下指示进行:
| · | 如果您的股票在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登记在您名下,并且您希望在线参加临时股东大会,请到[●],输入您的代理卡上包含的控制号码,点击页面顶部的“点击此处预报名参加线上会议”链接。就在会议开始之前,您需要使用您的控制号码重新登录会议现场。建议预先注册,但不需要参加。 |
| · | 实益股东(其股份通过股票经纪账户或由银行或其他记录持有人持有的股东)希望通过网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参加投票,必须通过联系其在持有其股份的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的账户代表获得法定代理人,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其法定代理人的副本(一张清晰的照片即可)发送至proxy@continentalstock.com。大陆集团将发布一个控制号码,并将会议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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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如果我的股票以“街道名称”持有,我的经纪人会自动把它们投给我吗? |
| A: | 没有。根据各国家和地区证券交易所的规则,除非您根据您的经纪人、银行或代名人提供的信息和程序提供如何投票的指示,否则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不能就非全权事务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我们认为,提交给股东的所有提案将被视为非全权委托,因此,未经您的指示,您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不能对您的股票进行投票。你的银行、经纪商或其他代名人只有在你提供有关如何投票的指示后,才能对你的股份进行投票。你应该指示你的经纪人根据你提供的指示对你的股票进行投票。如果您的股票由您的经纪人作为您的代名人持有,我们将其称为“街道名称”持有,您可能需要从持有您股票的机构获得一份代理表格,并遵循该表格中包含的关于如何指示您的经纪人对您的股票进行投票的说明。 |
| 问: | 如何赎回我的普通股? |
| A: | 我们的每一位公众股东可以提交一份选举,在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和延期实施的情况下,以每股价格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以及以前未发放给我们以支付税款(如有),除以当时发行在外的公众股数量。如果您没有选择赎回您的公众股份,您也将能够就任何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赎回您的公众股份,或者如果我们尚未在延长日期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
您将有权收取现金的任何公众股赎回,只有在您满足以下条件时:
| (1) | (a)持有公众股份或(b)透过单位持有公众股份,而你选择在就公众股份行使赎回权前将你的单位分离为基础公众股份及公众认股权证;及 |
| (2) | 在美国东部时间2024年[ ● ](临时股东大会预定投票前两个工作日)下午5:00之前,(a)向公司的转让代理提交书面请求,包括要求赎回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和地址,地址为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1 道富,30th Floor,New York,New York 10004,Attn:SPAC Redemption Team(email:spacredemctions@continentalstock.com),要求公司将您的公众股份赎回为现金,并(b)通过DTC以实物或电子方式将您的公众股份交付给转让代理。 |
单位持有人在行使有关公众股份的赎回权前,必须选择将基础公众股份与公众认股权证分离。持有人在券商或银行账户持有单位的,持有人必须通知其经纪人或银行,他们选择将单位分离为基础公众股和公众权证,或者持有人持有以自己名义登记的单位的,持有人必须直接与转让代理人联系并指示其这样做。公众股东可选择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而不论其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延期修订议案,亦不论其于记录日期是否持有公众股份。
如果您通过银行或经纪人持有您的股票,您必须确保您的银行或经纪人遵守此处确定的要求,包括向转让代理提交将您的股票赎回为现金的书面请求,并在美国东部时间2024年[ ● ]下午5:00之前将您的股票交付给转让代理(特别股东大会预定投票前两个工作日)。只有当您继续持有这些股份直至延期实施之日,您才有权获得与赎回这些股份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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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DTC的DWAC系统,这一电子交割过程可以由股东完成,无论其是否为记录持有人,或者其股份以“街道名称”持有,方法是联系转让代理人或其经纪人,并通过DWAC系统请求交割其股份。实际投标或交付股票证书(如果有的话)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为了获得实物持股凭证,股东的经纪人和/或清算经纪人、DTC以及公司的转让代理人需要共同行动以促进这一请求。上述赎回过程以及通过DWAC系统进行份额凭证或交割的行为,都存在着与之相关的象征性成本。转让代理通常会向投标经纪人收取100美元,经纪人将决定是否将这笔费用转嫁给赎回持有人。据公司了解,股东一般应至少分两周时间从过户代理人处获得实物凭证。公司对此过程或对券商或DTC没有任何控制权,可能需要两周以上的时间才能获得实物持股凭证。与那些通过DWAC系统交付股份的股东相比,这些股东做出投资决策的时间将更短。要求实物股票并希望赎回的股东可能无法在行使赎回权之前满足其股份的投标截止日期,因此将无法赎回其股份。
在延期修订提案表决前未按照这些程序投标或交付的股票,将不会被赎回为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现金。倘有公众股东投标股份而延期修订建议未获批准,则该等股份将不会被赎回,而代表该等股份的实物证书将在确定延期修订建议将不获批准后立即退还股东。公司预计,就投票批准延期修订提案而投标股份赎回的公众股东将在延期完成后不久收到该等股份的赎回价格。转让代理人将持有作出赎回选择的公众股东的凭证,直至该等股份被赎回为现金或返还给该等股东。
| 问: | 如何撤回选择赎回我的普通股? |
| A: | 如果您向我们的转让代理提交您的普通股(和/或交付您的股票(如有)和其他赎回表格)以赎回,并在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前决定不赎回您的股份,您可以要求我们的转让代理退还股份(实物或电子方式)。您可以在上面列出的地址联系我们的转让代理提出这样的要求。任何赎回要求,一旦由公众股份持有人提出,不得在向我们提交后撤回,除非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全权酌情决定)允许撤回此类赎回要求(它可以全部或部分这样做)。
任何赎回请求一经提出,可随时撤回,直至提交赎回请求的截止日期,其后,经公司同意。 |
| 问: | 如果我没有就延期修订建议行使我的赎回权,我是否仍然能够就任何未来的初始业务合并行使我的赎回权? |
| A: | 除非您有效地选择赎回与本委托书所述的延期修订提案有关的您的股份,否则您将能够就任何未来的初始业务合并行使赎回权,但须遵守我们章程中规定的任何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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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收到一套以上的投票资料怎么办? |
| A: | 如果您的股份登记在一个以上的名称或登记在不同的账户,您可能会收到不止一套投票材料,包括本委托书的多份副本和多张代理卡或投票指示卡。例如,如果你在一个以上的券商账户上持有你的股票,你将收到你持股的每个券商账户单独的投票指示卡。请填写、签名、注明日期并交还您收到的每份代理卡和投票指示卡,以便就您的全部股份进行投票。 |
| 问: | 谁在为这次代理征集买单? |
| A: | 我们将支付征集代理的全部费用。我们已聘请Sodali协助征集特别股东大会的代理人。我们已同意向Sodali支付15,000美元的固定费用,外加相关支出,以补偿公司合理和记录在案的成本和费用,金额相当于某些行政、技术、研究和数据服务费用的6%,最低收费为2,500美元,并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某些索赔、责任、损失、损害和费用。除这些邮寄的代理材料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亲自、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征集代理。这些当事人将不会因征集代理而获得任何额外补偿。我们也可能会补偿券商、银行和其他代理商向受益所有人转发代理材料的费用。 |
| 问: | 谁能帮忙回答我的问题? |
| A: | 如果您对提案有疑问,或如果您需要额外的代理声明副本或随附的代理卡,您应该联系我们的代理律师: |
苏达利公司。
路德洛街333号,南塔5楼
Stamford,CT06902
股民可拨打免费电话:+ 1(800)662-5200
银行、券商请拨打:+ 1(800)662-5200
邮箱:LATG.info@investor.sodali.com
如对您的头寸证明或投标您的普通股(和/或交付您的股票(如有)和其他赎回表格)有疑问,请联系:
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
1 道富 30楼
纽约,纽约10004
关注:SPAC赎回团队
邮箱:spacredemctions@continential.com
您还可以按照题为“您可以在哪里找到更多信息”的部分中的说明,从我们向SEC提交的文件中获得有关我们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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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代理声明包含前瞻性陈述,因此不是历史事实。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公司财务状况、业务战略以及管理层对未来运营的计划和目标的陈述。这些陈述构成预测、预测和前瞻性陈述,不是业绩的保证。它们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假设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结果、业绩或成就与这些陈述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未来结果、业绩或成就存在重大差异。这种说法可以通过它们与历史或当前事实并不严格相关这一事实来识别。在这份代理声明中,“预期”、“相信”、“继续”、“可能”、“估计”、“预期”、“打算”、“可能”、“可能”、“计划”、“可能”、“潜在”、“预测”、“项目”、“应该”、“努力”、“将”等词语以及类似的表达方式可能会识别前瞻性陈述,但没有这些词语并不意味着一份声明不具有前瞻性。当公司讨论其战略或计划时,它正在做出预测、预测或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是基于公司管理层的信念以及做出的假设和目前可获得的信息。实际结果和股东价值将受到多种风险和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家和地方经济状况、合并、收购和企业合并风险、融资风险、地缘政治风险、恐怖或战争行为以及“第1A项”中所述的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在这份委托书和公司向SEC提交的其他报告中。决定这些结果和股东价值的许多风险和因素超出了公司的控制或预测能力。
所有这些前瞻性陈述仅在本代理声明发布之日发表。公司明确表示不承担任何义务或承诺公开发布对此处包含的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任何更新或修订,以反映公司对此预期的任何变化或任何此类陈述所依据的事件、条件或情况的任何变化。所有后续的可归属于我们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人的书面或口头前瞻性陈述均受此“前瞻性陈述”部分的整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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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定投资我们的证券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我们于2024年4月12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公司随后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及我们向SEC提交的文件中其他部分中描述的所有风险。此外,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我们可能面临清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证券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我们在10-K表格的年度报告中描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们在10-Q表格及以下的季度报告并不是我们面临的唯一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们不知道或我们目前认为并不重要的其他风险和不确定性,也可能成为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或导致我们清算的重要因素。
无法保证延期将使我们能够完成初始业务合并。
批准延期修订提案涉及多项风险。即使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实施了延期,我们也不能保证将在延期日期之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许多因素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我们预计将寻求股东批准初始业务合并。我们被要求就延期修订提案向股东提供赎回A类普通股的机会,并且我们将被要求在任何股东投票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时再次向股东提供赎回权。即使延期修订提案或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获得我们的股东批准,也有可能赎回将使我们没有足够的现金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者根本没有。我们将有与延期修订提案和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投票相关的单独赎回期,这一事实可能会加剧这些风险。除涉及赎回要约或清算外,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收回他们的投资,除非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出售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波动较大,无法保证股东将能够以有利的价格处置A类普通股,或者根本无法处置。
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或此类法律或法规的解释或应用方式的变更,或未能遵守任何法律、法规、解释或应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包括我们谈判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
我们受制于国家、地区、州和地方政府以及潜在的非美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此类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应用。特别是,我们被要求遵守某些SEC和潜在的其他法律和监管要求,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可能取决于我们遵守某些法律、法规、解释和申请的能力,任何业务合并后的公司可能会受到额外法律、法规、解释和申请的约束。遵守和监测上述情况可能是困难的、耗时的和代价高昂的。这些法律法规及其解释和适用也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我们谈判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未能遵守所解释和适用的适用法律或法规,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我们谈判和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SEC已采用某些规则,并可能在未来采用其他规则,这可能对我们的活动和我们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包括SPAC规则和下文所述的SPAC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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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发布了与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的某些活动相关的最终规则和指南。遵守这些规则和指导的需要可能会增加完成业务合并所需的成本和时间,并可能导致公司在其可能选择的更早时间清算。
2024年1月24日,SEC发布了最终规则(“SPAC规则”),其中涉及美国等SPAC与私营运营公司之间的业务合并交易中的披露;适用于涉及空壳公司的交易的简明财务报表要求;以及SPAC在提交给SEC的文件中对拟议的业务合并交易使用预测。SPAC规则于2024年7月1日生效。关于SPAC规则的发布,SEC还发布了关于拟议业务合并交易的某些参与者的潜在责任以及SPAC可能在多大程度上根据某些事实和情况(例如持续时间、资产构成、收入来源、业务目的和SPAC及其管理团队为促进这些目标而开展的活动)根据《投资公司法》受到监管的指导(“SPAC指导”)。
我们、FST或其他人可能确定根据SPAC规则或根据SPAC指南采取的某些程序可能会增加完成业务合并所需的成本和时间,并可能会限制我们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完成业务合并。遵守SPAC规则和SPAC指南的需要可能会导致我们在比我们可能选择的更早的时间清算。如果我们清算,我们的认股权证将到期一文不值,我们的证券持有人将失去与投资于企业合并目标相关的投资机会,包括其证券的任何潜在价格升值。
如果根据《投资公司法》的规定,我们被视为一家投资公司,我们可能会被迫放弃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努力,而是被要求清算和解散公司。
如上所述,SPAC指南除其他事项外,涉及像我们这样的SPAC可能受《投资公司法》及其规定约束的情况。SPAC是否为投资公司将是《投资公司法》第3(a)(1)(a)条的主观检验下的事实和情况问题。SPAC的特定存续期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而是根据《投资公司法》确定SPAC地位时需要考虑的长期因素之一。SPAC在其运营的任何阶段都可以被视为投资公司。确定SPAC作为投资公司的地位包括对SPAC活动的分析,具体取决于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SPAC资产和收入的性质、SPAC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的活动、SPAC的期限、SPAC向投资者展示自己的方式以及与投资公司的合并。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目前的观点,可能会声称我们一直作为一家未注册的投资公司运营,包括根据《投资公司法》第3(a)(1)(a)条的主观测试。如果我们被视为《投资公司法》所指的投资公司,我们可能会被迫放弃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努力,而是被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如果我们被要求清算公司,我们的投资者将无法实现在后续经营业务中拥有股份的好处,包括此类交易后我们的股票和认股权证价值的潜在升值,我们的认股权证将到期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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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根据《投资公司法》我们可能被视为作为未注册投资公司运营的风险,我们指示信托账户的受托人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于2023年11月6日清算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美国政府证券,此后将信托账户中的所有资金存放在一个计息活期存款账户中,直至我们的业务合并完成或我们的清算中较早者为止。无法保证这一行动将取消司法或监管调查结果或指控,即公司是一家投资公司。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生效,我们的公众股东就大量我们的公众股份行使赎回权的能力可能会对我们证券的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股东可要求公司以现金赎回该公众股东的全部或部分普通股。我们的公众股东就大量我们的公众股行使此类赎回权的能力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即使每股市场价格高于支付给选择赎回其股份的公众股东的每股赎回价格,您也可能无法出售您的A类普通股。
初始业务合并可能会被延迟或最终被禁止,因为此类初始业务合并可能需要接受监管审查和批准要求,包括根据外国投资法规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等政府实体的审查。
涉及非美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收购或投资美国企业的某些投资可能会受到CFIUS的审查和批准。CFIUS是否具有审查收购或投资交易的管辖权,除其他因素外,取决于交易的性质和结构,包括受益所有权权益的水平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信息或治理权利的性质。例如,导致外国人士“控制”美国企业的投资,总是受到CFIUS的管辖。通过于2020年2月13日生效的法规全面实施的重大CFIUS改革立法,将CFIUS的管辖范围扩大到不会导致外国人控制美国企业但向某些外国投资者提供与“关键技术”、某些“关键基础设施”和/或“敏感个人数据”有关联的美国企业的某些信息或治理权利的投资。
如果潜在的初始业务合并属于CFIUS的管辖范围,则可能要求各方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之前或之后,进行强制性备案或确定向CFIUS提交自愿通知,或在不通知CFIUS和风险CFIUS干预的情况下进行初始业务合并。新保荐人为开曼群岛有限责任公司,其唯一成员为Chenghe Group Limited,为一家由Richard Qi Li控制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李先生是CFIUS规定的外籍人士。除此处披露的情况外,新保荐人与非美国人士并无其他实质性联系。CayCo是一家开曼群岛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为非美国人。FST是一家台湾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上所有的资产都在台湾。FST在美国设有业务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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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FST和公司认为初始业务合并不会受到CFIUS的管辖,因为在交割后,公司及其投资者均不会拥有任何触发CFIUS管辖权的权利(根据31 C.F.R. § 800.208,211),但如果CFIUS决定就初始业务合并进行查询并确定其对公司的初始业务合并拥有管辖权,CFIUS可能会决定阻止或延迟公司的初始业务合并,施加条件,以减轻与此类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国家安全担忧,或命令其剥离合并后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美国业务,前提是该公司在未先获得CFIUS许可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如果保荐人的一名或多名“控制”人员来自香港或中国,则CFIUS就潜在业务合并交易进行调查的可能性通常会更高,公司的情况就是如此;李先生是香港永久居民。
政府审查的过程,无论是通过CFIUS还是其他方式,都可能是漫长的。由于公司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时间有限,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任何必要的批准可能会要求其清算。如果公司清盘清盘,其公众股东可能只能获得每股赎回价值,其认股权证将到期一文不值。这也将导致投资者失去对目标公司的任何潜在投资机会,以及通过合并后公司的任何价格升值实现公司股东投资未来收益的机会。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在股东因此类修订而赎回后,纳斯达克可能会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的交易中退市,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对我们的证券进行交易的能力,并使我们受到额外的交易限制。
我司A类普通股和单位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须遵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要求,以维持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的上市。根据章程条款,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对章程进行修订,公众股东可以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因此,我们可能不符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要求。我们预计,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未能满足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要求,我们的单位也将无法满足纳斯达克对这些证券的持续上市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在与我们的章程修订相关的任何股东赎回我们的公众股之后,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单位将能够满足纳斯达克的任何持续上市要求。如果我们的证券不符合纳斯达克的继续上市要求,纳斯达克可能会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的交易中退市。自2023年9月18日起,由于公司未能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452(b)(c)条将其未行使认股权证的总市值保持在最低1,000,000美元以继续上市,该公司的认股权证被摘牌。
如果纳斯达克将我们的任何证券从其交易所摘牌交易,而我们无法在另一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预计此类证券可能会在场外市场报价。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的重大不利后果,包括:
| · | 我们证券的市场报价有限; |
| · | 我们证券的流动性减少; |
| · | 确定我们的A类普通股构成“仙股”,这将要求交易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经纪商遵守更严格的规则,并可能导致我们证券的二级交易市场交易活动水平降低; |
| · | 有限的新闻和分析师报道;和 |
| · | a未来增发证券或获得额外融资的能力下降。 |
1996年的《国家证券市场改善法案》是一项联邦法规,它阻止或阻止各州对某些证券的销售进行监管,这些证券被称为“担保证券”。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单位符合此类法规规定的担保证券的条件。尽管各州优先监管担保证券的销售,但联邦法规确实允许各州在涉嫌欺诈的情况下对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存在欺诈活动,那么各州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监管或禁止担保证券的销售。虽然我们不知道有哪个州曾使用这些权力禁止或限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发行的证券的销售,但某些州证券监管机构对空白支票公司持不利看法,可能会使用这些权力,或威胁使用这些权力,阻碍空白支票公司在其所在州的证券销售。此外,如果我们不再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的证券将不符合此类法规下的担保证券资格,我们将受到我们发行证券所在的每个州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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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于2021年5月20日作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目的是与一个或多个业务或实体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
2022年1月27日,我们完成了13,000,000股(“单位”)的IPO,每一股由一股A类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01美元,我们将其(连同为交换而发行的任何股份)称为“公众股”,以及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总收益为130,000,000美元。
在我们IPO结束的同时,我们完成了向老保荐人的7,9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的私募配售,购买价格为每份私募认股权证1.00美元,产生了7,900,000美元的总收益。私募认股权证的条款与我们在IPO中作为部分单位出售的认股权证的条款相同,只是,只要它们由我们的保荐人或其允许的受让人持有,它们(1)可以现金或无现金方式行使,(2)不受要求赎回的约束(除非在某些情况下公开认股权证被要求赎回并且满足一定的每股公开股份价格门槛),(3)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将受到转让限制,直至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后30天,并且(4)他们(包括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有权获得登记权。
在我们IPO和出售私募认股权证获得的总收益中,有132,600,000美元存入了信托账户。
于2023年4月13日,公司举行股东特别大会(“第一次延期会议”),股东批准(其中包括)修订章程细则,将终止日期由2023年4月27日延长至2023年11月27日,条件是,对于2023年4月27日之后延长的每个月,公司应将150,000美元或每股未赎回的公众股份0.0375美元中的较低者存入信托账户,(ii)规定B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在业务合并结束前由B类普通股持有人选择以一对一的方式将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以及(iii)取消公司不得赎回公众股份的限制,前提是此类赎回将导致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低于5,000,001美元。
就第一次延期会议而言,持有7,399,517股A类普通股的股东选择按比例赎回其股份,以换取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因此,从信托账户中释放了约7750万美元(约合每股A类普通股10.47美元),用于支付这些持有人,信托账户中仍有约5860万美元。
于2023年9月29日,公司与保荐人订立购买协议。2023年10月6日,保荐出售完成,新保荐人从旧保荐人处获得合计(i)2,650,000股B类普通股和(ii)7,900,000股私募认股权证,随后,旧保荐人拥有600,000股B类普通股和没有私募认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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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10月25日,公司举行股东特别大会(“第二次延期会议”),股东于会上批准,(i)修订章程,将终止日期由2023年10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月27日,以按第二次延期会议后未立即赎回的每股公众股份240,000美元及0.06美元中较低者为准;并允许公司在无须股东进一步批准的情况下,藉董事会决议,将终止日期进一步延长最多9次,每次延长一个月,由1月27日起,截至2024年10月27日止的2024年,就每延长一个月的第二次延期会议后未立即赎回的每股公众股份的80,000美元及0.02美元中较低者的存款而言,(ii)修订信托协议以反映延期并允许公司在银行的计息活期存款账户中维持信托账户中的任何剩余金额的建议,及(iii)批准将公司名称由LatAmGrowth SPAC更改为Chenghe Acquisition I Co.的建议。
就第二次延期修订提案而言,持有1,658,610股A类普通股的股东选择按比例赎回其股份,以换取信托账户中的资金部分。因此,从信托账户中释放了约1810万美元(约合每股A类普通股10.94美元),用于支付这些持有人,信托账户中仍有约4300万美元。
2023年11月6日,根据信托协议,公司指示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将信托账户中的所有资金存放在计息银行存款账户中。
2023年11月8日,新保荐人通知公司,其选择将自己持有的1,058,127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2023年11月16日,新保荐人持有的1,058,127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
此前公告,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与FST各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据此,除其他交易外,根据其中所载条款及条件,Merger Sub将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为存续公司,并作为CayCo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公司将更名为“FST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FST各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修订,将协议终止日期由2024年10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延长至2025年1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或公司与FST共同议定的较后时间)。
条款目前规定,我们必须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者直到公司股东根据条款可能批准的更晚日期。董事会已确定,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初步业务合并。虽然我们正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业务合并协议所设想的业务合并,但董事会认为,为了能够完成业务合并,取得延期是适当的。董事会认为,初步业务合并机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认为,将公司完成初步业务合并的日期延长至经延长的日期,符合公司股东的最佳利益。
我们的保荐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提案中的利益可能与您作为股东的利益不同,或者除此之外。这些权益包括(其中包括)创始人股份的董事或间接所有权、未来可能变得可行使的某些公众股份和认股权证,以及在我们清盘和未来补偿安排的可能性情况下将不会偿还的垫款。见题为“临时股东大会——我们的保荐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一节。
于股东特别大会记录日期,共有7,191,873股已发行普通股,其中5,000,000股为公众股,2,191,873股为创始人股。创始人股份作为我们的公众股份具有与提案相关的投票权。根据信披协议,保荐人须对其拥有投票控制权的任何股份投赞成票,以支持延期修订提案及(如提出)延期提案,而彼等无权就延期修订提案赎回其所持有的任何股份。
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38 Beach Road # 29-11,South Beach Tower,Singapore。我们在该地址的电话号码是+(65)98518611。我们的公司网站地址是https://chengheinv.com/chenghe-acquisition-i-co/。我们的网站和网站上包含的或可通过该网站访问的信息不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代理声明,也不被视为本代理声明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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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时间和地点。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 ● ]美国东部时间上午[ ● ]或其他时间、其他日期和会议可能延期或休会的其他地点以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您将可以通过访问[ ● ]在线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期间提交您的问题。如果您没有互联网功能,您可以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内通过电话拨打+ [ ● ](免费)或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外通过+ 1 [ ● ](适用标准费率)收听特别大会。提示时输入引脚号[ ● ]。这个选项是只听,如果您选择电话参与,您将无法在特别股东大会期间投票或输入问题。通过银行或经纪商持有其投资的股东将需要联系其银行或经纪商以获得一个控制号码。如果您计划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您将需要有来自您的银行或经纪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如果您想加入而不投票,临时股东大会将向您颁发一个带有所有权证明的访客控制号码。
提案。你被要求对两项提案进行投票:
| · | 第1号提案–延期修订提案.建议批准一项特别决议,以修订我们的章程,将终止日期由2024年10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1月27日,并允许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进一步延长最多两次,每次延长一个月,直至2025年1月27日。 |
| · | 提案编号.2 –休会建议.有关批准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较后日期或在有需要或方便时无限期举行的建议,以容许在没有足够票数支持或与批准延期修订建议有关的其他情况下,或倘社会公众股份持有人已选择就延期修订建议赎回一定数量的股份,以致公司不会遵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规定,或者如果董事会确定不再需要继续进行延期修订提案。 |
法定人数。我们股东的法定人数是召开有效的临时股东大会所必需的。如果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过半数持有人亲自(包括通过虚拟方式)或通过代理人出席,则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人数将达到法定人数。截至股东特别大会的记录日期,至少3,595,937股普通股的持有人将需要达到法定人数。我们的保荐机构合计持有3,250,000股普通股,因此,我们需要非关联公众股东持有的345,937股普通股构成法定人数。只有当你提交一份有效的代表(或一份由你的经纪人、银行或其他代名人代表你提交),或者如果你在特别股东大会上亲自投票(包括以虚拟方式),你的股票才会被计入法定人数。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将计入法定人数要求,但不计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在未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会议主席有权宣布临时股东大会休会。
投票权;记录日期。如果您在2024年[ ● ](即临时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收市时拥有普通股,您将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或直接投票。届时,您所拥有的每一股普通股将对每项提案拥有一票表决权。公司认股权证不附带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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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投票。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延期修订提案需要一项特别决议,即至少三分之二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持有人的赞成票,他们出席并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批准休会提案需要一项普通决议,即出席并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当时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多数持有人的赞成票,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虽然为了确定法定人数的目的而被视为出席,但将不计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下的一票。
于股东特别大会记录日期,共有7,191,873股已发行普通股,其中5,000,000股为公众股,2,191,873股为创始人股。创始人股份作为我们的公众股份具有与提案相关的投票权。根据信披协议,保荐人须对其拥有投票控制权的任何股份投赞成票,以支持延期修订提案及(如提出)延期提案,而彼等无权就延期修订提案赎回其所持有的任何股份。
如果你不希望任何提案获得通过,你必须对这样的提案投“反对票”。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且延期得以实施,那么提取金额将从信托账户中提取,并按比例支付给赎回的公众股东。如果你对提案投反对票、弃权票或不投票,你仍有权进行选举。
券商“不投票”和弃权对议案的通过没有影响。
代理人;董事会征集;代理律师。现正代表我们的董事会征集您的代理,以批准延期修订提案,如果提出,则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延期提案。我们已聘请Sodali协助征集特别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对于是否应该选择赎回你的股份,目前没有提出建议。代理人可以亲自征集,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征集。如果您授予代理,您仍然可以撤销您的代理,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以虚拟方式(如此处规定)投票您的股份。您可以联系索达利:
苏达利公司。
路德洛街333号,南塔5楼
Stamford,CT06902
股民可拨打免费电话:+ 1(800)662-5200
银行、券商请拨打:+ 1(800)662-5200
邮箱:LATG.info@investor.sodali.com
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可以在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之前或之后,通过私下协商交易或在公开市场购买公众股或认股权证。此外,根据适用的证券法(包括有关重大非公开信息),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可能会与投资者和其他人进行交易,以向他们提供收购公众股份的激励措施,投票支持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或不赎回他们的公众股份。然而,他们目前没有参与此类交易的承诺、计划或意图,也没有为任何此类交易制定任何条款或条件。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将不会在此类交易中用于购买公众股或认股权证。如果他们从事此类交易,当他们拥有任何未向卖方披露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或者此类购买被《交易法》第M条禁止时,他们将被限制进行任何此类购买。我们目前预计,如果有任何此类购买,将不会构成受《交易法》下的要约收购规则约束的要约收购或受《交易法》下的私有化规则约束的私有化交易;但是,如果购买者在进行任何此类购买时确定购买受此类规则约束,则购买者将遵守此类规则。任何此类购买将根据《交易法》第13条和第16条进行报告,前提是此类购买者须遵守此类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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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从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或认股权证,则此类购买的结构将符合《交易法》第14e-5条的要求,包括在相关部分通过遵守以下规定:
| · | 我们为我们的企业合并交易提交的登记声明/代理声明将披露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可能在赎回程序之外从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权利或认股权证的可能性,以及此类购买的目的; |
| · | 如果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要从公众股东购买股票或认股权证,他们将以不高于通过我们的赎回程序提供的价格购买; |
| · | 我们为我们的企业合并交易提交的登记声明/代理声明将包括一项声明,即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购买的我们的任何证券将不会投票赞成批准企业合并交易; |
| · | 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将不拥有与我们的证券有关的任何赎回权,或者,如果他们确实获得并拥有赎回权,他们将放弃这些权利;和 |
| · | 我们将在我们的证券持有人会议批准企业合并交易之前以表格8-K披露以下重大事项: |
| ⮚ | 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在赎回要约之外购买的我们的证券的金额,连同购买价格; |
| ⮚ | 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进行购买的目的; |
| ⮚ | 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的购买对企业合并交易获得批准的可能性的影响(如有); |
| ⮚ | 向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如果不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出售的我们的证券持有人的身份,或向我们的保荐人、董事、高级职员、顾问或他们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出售的我们的证券持有人(例如5%的证券持有人)的性质;和 |
| ⮚ | 根据我们的赎回要约,我们已收到赎回请求的证券数量。 |
任何此类交易的目的可能是(1)增加获得股东对建议的批准的可能性,(2)增加获得股东对业务合并的批准的可能性,(3)减少已发行的公开认股权证的数量和/或增加就提交给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以供批准与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有关的任何事项获得批准的可能性,或(4)满足与目标达成的协议中的成交条件,该协议要求我们在初始业务合并结束时拥有最低净值或一定数量的现金,如果这样的要求看来不会得到满足。任何此类购买我们的证券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的完成,而这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是不可能的。此外,如果进行此类购买,我们证券的公众“流通量”可能会减少,我们证券的受益持有人数量可能会减少,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难以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维持或获得报价、上市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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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权
我们的每一位公众股东可提交一份选举,在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和延期实施的情况下,以每股价格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以前未发放给我们以支付税款(如有)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您还可以就任何拟议的初始业务合并赎回您的公众股份,或者如果我们尚未在延长日期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
要求赎回,在2024年[ ● ]东部时间下午5:00之前(特别股东大会召开前两个工作日),您应选择将您的股份实物投标(和/或将您的股份证书(如有)和其他赎回表格)交付给我们在大陆证券转让和信托公司的转让代理,1 State Street 30THFLOOR,NEW YORK,NEW YORK,10004,ATTN:SPAC赎回团队,SPACREDEMPTIONS@CONTINENTALStock.com,或使用DTC的DWAC(Deposit/withdrawal at Custodian)以电子方式将您的股份(和/或交付您的股份证书(如果有的话)和其他赎回形式)提交给我们的转让代理,这可能会根据在您应该确保您的银行或经纪人遵守此处其他地方确定的要求。
通过DWAC系统,这一电子交割过程可以由股东完成,无论该股东是否为记录持有人或其股份均以“街道名称”持有,方法是联系我们的转让代理人或股东的经纪人并通过DWAC系统请求交割其股份。实际交付股票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为了获得实物持股凭证,股东的经纪人和/或清算经纪人、DTC以及我们的转让代理人需要共同行动来促进这一请求。上述引用的投标过程以及通过DWAC系统对股份进行凭证或交付的行为,都存在着与之相关的象征性成本。我们的转让代理通常会向投标经纪人收取100美元,经纪人将决定是否将这笔费用转嫁给赎回持有人。根据我们的理解,股东一般应该分配至少两周的时间从我们的转让代理那里获得实物证明。我们对这个过程或对经纪人或DTC没有任何控制权,可能需要两周以上的时间才能获得实物持股凭证。与通过DWAC系统投标减持股份的股东相比,此类股东做出投资决策的时间将更短。
股东要求办理实物股票并希望赎回的,可能无法在行使赎回权前满足其股份的投标截止时间,从而无法赎回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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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投票之前未按照这些程序提交的证书将不会在兑付日赎回为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现金。如果公众股东投标其股份,并在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前决定,他或她不想赎回该等股份,该股东可以撤回投标。如果您向我们的转让代理提交您的普通股(和/或交付您的股票(如有)和其他赎回表格)以进行赎回,并且在临时股东大会投票之前决定不赎回您的股份,您可以要求我们的转让代理退还股份(实物或电子方式)。您可以在上面列出的地址联系我们的转让代理提出这样的要求。任何赎回要求,一旦由公众股份持有人提出,不得在向我们提交后撤回,除非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全权酌情决定)允许撤回此类赎回要求(它可以全部或部分这样做)。倘公众股东投标股份而建议未获批准,该等股份将不会赎回,并将在确定建议将不获批准后立即(连同任何适用的股票)退还股东。我们的转让代理人将持有作出选择的任何公众股东的股票,直至该等股份被赎回为现金或返还给该等股东。
如果要求得当,我们将以每股价格赎回每一股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相当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且之前未发放给公司以支付税款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如果有的话)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根据截至2024年[ ● ]信托账户中的金额,约为[ ● ]美元,我们预计,在特别股东大会召开时,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现金赎回公众股份的每股价格约为[ ● ]美元。公众股份于2024年[ ● ]在纳斯达克的收盘价,即本委托书邮寄前最近的实际可行收盘价为[ ● ]美元。我们无法向股东保证,他们将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其股份,即使每股市场价格高于上述赎回价格,因为当此类股东希望出售其股份时,我们的证券可能没有足够的流动性。
如果您行使赎回权,您将以您的普通股换取现金,并且将不再拥有这些股份。只有在股东特别大会就延期修订提案进行投票之前,您适当要求赎回并向我们的转让代理提交您的普通股(和/或交付您的股票证书(如有)和其他赎回表格),您才有权获得这些股份的现金。我们预计,就投票批准建议而投标普通股(和/或交付股份证书(如有)和其他赎回表格)以进行赎回的公众股东将在延期修订生效后不久收到该等股份的赎回价格付款。
我们的保荐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
当您考虑我们董事会的建议时,您应该记住,我们的保荐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可能与您作为股东的利益不同,或者除了您的利益之外。这些利益包括(其中包括)下列利益:
| · | 如果延期修订建议未获批准,且我们未在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1)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2)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其后的10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缴税,如果有(减去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的话);以及(3)在此类赎回之后,在我们剩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第(2)和(3)条的情况下,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保荐人拥有的创始人股份将一文不值,因为在赎回公众股份后,我们可能几乎没有净资产(如果有的话),并且因为如果我们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的创始人股份持有人已同意放弃其从信托账户清算创始人股份分配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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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此外,在我们IPO结束的同时,我们在私募交易中以每份认股权证1.00美元的价格向我们的老保荐人出售了总计7,900,000份私募认股权证,这些认股权证现在由我们的新保荐人持有。私募认股权证每份可按每股11.50美元行使一股A类普通股。如果延期修订提案未获批准,并且我们没有在2024年10月27日之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那么出售私募认股权证的收益将是对公众股东的清算分配的一部分,我们的新保荐人持有的认股权证将一文不值。 |
| · | 在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可以继续担任任何收购业务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因此,在未来,如果他们在此类初始业务合并后继续担任董事和高级职员,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将获得业务合并后董事会确定支付给其董事和高级职员的任何现金费用、购股权或股份奖励。 | |
| · | 为了保护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新保荐人已同意,如果第三方(我们的独立审计师除外)就向我们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产品提出任何索赔,或我们已讨论过与之订立交易协议的潜在目标企业提出索赔,则新保荐人将对我们承担责任,将信托账户中的资金数额减至(i)每股公股10.20美元和(ii)截至信托账户清算之日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每股公股实际金额(如果由于信托资产价值减少而低于每股公股10.20美元)两者中较低者,在每种情况下均扣除可能提取以支付我们的纳税义务的利息,提供了此类责任将不适用于第三方或潜在目标企业对寻求访问信托账户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执行放弃的任何索赔,也不适用于我们对IPO承销商的赔偿项下针对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提出的任何索赔。但我们并未要求新保荐机构对此类赔偿义务进行预留,也未独立核实新保荐机构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赔偿义务,我们认为新保荐机构的唯一资产是公司的证券。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新的保荐人将能够履行这些义务。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都不会就第三方的索赔向我们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和潜在目标企业的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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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议修订我们的条款,将我们必须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延长至延长日期。根据附件A的决议,公司章程的拟议修订副本附于本委托书。
延期修订议案的理由
延期修正案的目的是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初始业务合并。
此前公告,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与FST各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据此,除其他交易外,根据其中所载条款及条件,Merger Sub将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为存续公司,并作为CayCo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公司将更名为“FST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公司与FST各方订立业务合并协议修订,将协议终止日期由2024年10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延长至2025年1月26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或公司与FST共同议定的较后时间)。
条款目前规定,如果公司未在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1)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2)尽快但不超过其后10个工作日,以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缴纳税款,如果有的话(减去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3)在赎回后,在获得我们剩余股东和我们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第(2)和(3)条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我们认为,上一段所述条款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在公司未能在条款所设想的时间范围内找到合适的初始业务合并时不必将其投资维持不合理的较长时间。然而,我们也认为,鉴于公司在寻求初始业务合并(包括业务合并)方面花费了时间、精力和金钱,以及我们认为初始业务合并为我们的股东提供了有吸引力的投资,延期是有道理的。我们将继续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业务合并。
若延期修订建议未获通过
如果延期修订建议未获批准,且我们未在2024年10月27日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1)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2)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其后的10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金额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缴税,如果有的话(减去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以及(3)在此类赎回之后,在获得我们剩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第(2)和(3)条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我们的认股权证将没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在我们清盘的情况下,这些认股权证将到期一文不值。如果发生清算,我们创始人股份的持有人,即我们的保荐人,将不会收到根据信函协议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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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延期修订建议获批准
经所需票数批准延期修订提案后,本协议附件A所载的对本章程的修订将生效。根据《交易法》,我们将继续作为报告公司,我们的单位和公众股份将继续公开交易。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实施了延期,那么从与选举有关的信托账户中移除提款金额将减少选举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如果延期修正提案获得批准,我们无法预测信托账户中将保留的金额,而信托账户中剩余的金额可能只是截至2024年[ ● ]时信托账户中大约[ ● ]美元的一小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资金来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并且无法保证这些资金将以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
如果延期修订建议获得批准,但我们未在延期日期前完成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我们将:(1)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2)尽快但不超过其后10个工作日,赎回公众股份,按每股价格,以现金支付,相当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之前未发放给我们以缴税,如果有的话(减去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数量,该赎回将完全消除公众股东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以及(3)在此类赎回之后,在获得我们剩余股东和我们的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清算和解散,但在第(2)和(3)条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如果我们清算,来自信托账户的每股分配将不会低于10.20美元,这是由于债权人的意外索赔。我们的认股权证将没有赎回权或清算分配,在我们清盘的情况下,这些认股权证将到期一文不值。如果发生清算,我们创始人股份的持有人,即我们的保荐人,将不会收到根据信函协议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款项。
董事会的建议
如上文所述,经审慎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董事会认为延期修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
将就延期修订建议提出的决议案全文载于本委托书附件A。
我们的董事会一致建议我们的股东投票“支持”批准延期修订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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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休会提案如获通过,将允许我们的董事会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一个或多个日期或无限期(如有必要或方便),(x)允许在投票不足或与以下相关的情况下进一步征集和投票代理人,批准延期修订建议,或(y)倘公众股份持有人已选择就延期修订建议赎回一定数量的股份,以致公司将不会遵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规定,或(z)倘董事会裁定继续进行延期修订建议已不可取。
若延期议案未获通过
如果延期提案未获得我们股东的批准,如果没有足够的票数批准延期修订提案,或者如果由于与延期修订提案有关的赎回,公司将不遵守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要求,或者如果董事会认为继续进行延期修订提案不再可取,我们的董事会可能无法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以后的一个或多个日期。
董事会的建议
如果提出,我们的董事会一致建议我们的股东投票“支持”批准休会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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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讨论了一般适用于延期修正提案(i)的公众股份的美国持有人和非美国持有人(各自定义如下,合称“持有人”),以及(ii)在延期实施的情况下进行选举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本讨论仅适用于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公众股份(通常是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
本次讨论基于1986年《国内税收法》(“法典”)、根据该法颁布的拟议、临时和最终国库条例及其司法和行政解释,所有这些均截至本文件发布之日。上述所有内容可能会发生变化,该变化可能会追溯适用,并可能对本次讨论中陈述的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讨论不涉及与美国联邦所得税相关的税收以外的美国联邦税收(例如遗产税或赠与税、替代性最低税或投资收入的医疗保险税),也不涉及美国州或地方或非美国税收的任何方面。本讨论并未根据特定持有人的特定情况或身份描述可能与其相关的所有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包括:
| · | 我们的保荐人或其关联机构、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任何持有B类普通股(或在此类B类普通股转换后发行的A类普通股)或私募认股权证的人; |
| · | 银行、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实体; |
| · | 经纪自营商; |
| · | 采用盯市法核算的纳税人; |
| · | 免税实体; |
| · | 政府或其机构或工具; |
| · | 保险公司; |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 · | 在美国的外籍人士或前长期居民; |
| · | 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我国百分之五或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或我国各类股份总价值百分之五或以上的人; |
| · | 根据行使雇员购股权或在支付受限制股份单位时获得普通股的人,与雇员股份激励计划有关或以其他方式作为补偿或与履行服务有关; |
| · | 作为跨式、建设性出售、对冲、转换或其他综合或类似交易的一部分而持有公众股份的人; |
| · | 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美国持有者(定义见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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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特定外国公司”(包括受控外国公司); |
| · | 被动对外投资企业; | |
| · | 合伙企业或其他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合伙企业的实体或安排,或通过该合伙企业或通过实体持有公众股份的人士; | |
| · | 为避免美国联邦所得税而积累收益的公司; | |
| · | 根据《守则》的建设性出售条款被视为出售公众股份的人; | |
| · | 《守则》第897(l)(2)条定义的“合格外国养老金基金”及其所有权益均由合格外国养老金基金持有的实体; | |
| · | 符合税收条件的养老基金; | |
| · | 按《守则》第451(b)节所述提交适用财务报表的应计法纳税人;或者 |
| · | 美国侨民或美国前长期居民。 |
我们没有寻求,也不打算寻求美国国税局(“IRS”)就行使赎回权作出任何裁决。不能保证美国国税局不会采取与下文讨论的考虑不一致的立场,也不能保证任何此类立场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讨论不考虑合伙企业或其他传递实体或通过此类实体持有我们证券的个人的税务处理。如果合伙企业(或以美国联邦所得税为目的如此定性的任何实体或安排)持有公众股份,这种合伙企业和被视为这种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的税务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持有任何公众股份的合伙企业和被视为此类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个人应就选举对其产生的特定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本次讨论不是税务建议,仅是与提出本代理声明中描述的建议和行使有关公众股份的赎回权相关的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的总结。每位公众股份持有人应就税法对此类持有人的具体适用以及提案和行使赎回权对此类持有人的税务后果,包括美国联邦、州和地方以及非美国税法的适用性和影响,咨询其自己的税务顾问。
就本讨论而言,由于任何由一股公众股份和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的单位可由持有人选择分离,我们将持有人以单一单位形式持有的每一股公众股份和一份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视为单独的工具,并假设该单位本身不会被视为综合工具。因此,与上述处理方式一致,根据选举行使赎回权相关的单位注销或分离一般不应成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应税事件。这一立场并非没有疑问,也不能保证美国国税局不会主张,或者法院不会支持相反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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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赎回股东的税务处理
不选择赎回其公众股份的持有人(包括投票赞成延期修订提案的持有人)将继续拥有其公众股份,并且不会仅因延期提案而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任何收入、收益或损失。
赎回股东的税务处理
美国持有者
如本文所用,“美国持有人”是公众股份的受益所有人,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谁或谁是:
| 1. | 美国公民或居民个人, |
| 2. | 在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或根据其法律创建或组织(或被视为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下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 |
| 3. | 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 |
| 4. | 如果(i)美国法院可以对此类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并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在《守则》的含义内)有权控制该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者(ii)它有有效的选择被视为美国人。 |
赎回公众股份
除了下文“— PFIC考虑因素”下讨论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考虑因素外,根据选举赎回美国持有人公众股份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将取决于赎回是否符合出售根据《守则》第302条赎回的此类股份的条件,还是被视为根据《守则》第301条进行的分配。
如果赎回符合《守则》第302条规定的出售公众股份的条件,则美国持有人将按下文标题为“——出售、有税交换或其他对公众股份的应税处置的收益或损失”一节中所述的方式处理。如果根据《守则》第302条,赎回不符合出售公众股份的条件,则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收到分配,其税收后果如下文标题为“——分配的税收”一节所述。
如果赎回(i)相对于赎回的美国持有人“基本上不成比例”,(ii)导致该美国持有人的权益“完全终止”,或(iii)相对于该美国持有人“基本上不等同于股息”,则赎回公众股份一般将符合出售被赎回的公众股份的条件。这些测试将在下文进行更全面的解释。
就此类测试而言,美国持有人不仅考虑该美国持有人实际拥有的普通股,还考虑该美国持有人建设性拥有的普通股。可赎回美国持有人除直接拥有的普通股外,还可以建设性地拥有该美国持有人拥有权益或在该美国持有人中拥有权益的某些相关个人和实体拥有的普通股,以及该美国持有人有权通过行使期权获得的任何普通股,这通常包括根据行使认股权证可以获得的股份。
32
如果该美国持有人在赎回后立即实际或推定拥有的相关实体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百分比低于该美国持有人在赎回前实际或推定拥有的相关实体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百分比的80%,则对于赎回的美国持有人而言,普通股的赎回通常将“严重不成比例”。在初始企业合并之前,公众股份可能不会被视为为此目的的有表决权股份,因此,这一实质上不成比例的测试可能不适用。如果(i)该美国持有人实际或推定拥有的所有普通股被赎回,或(ii)该美国持有人实际拥有的所有普通股被赎回,且该美国持有人有资格放弃,并根据特定规则有效放弃,则该美国持有人的普通股归属由某些家庭成员拥有,且该美国持有人不推定拥有任何其他普通股(包括美国持有人因拥有认股权证而推定拥有的任何公众股份),则该美国持有人的权益将完全终止。如果导致此类美国持有人在相关实体中的比例权益“有意义地减少”,则赎回公众股在本质上将不等同于股息。赎回是否会导致此类美国持有人的比例权益出现有意义的减少,将取决于适用于它的特定事实和情况。美国国税局在一份已公布的裁决中表示,即使是对一家对公司事务没有控制权的公众持股公司的小少数股东的比例权益的小幅减少,也可能构成这种“有意义的减少”。
如果上述测试均未满足,则公众股份的赎回将被视为对被赎回持有人的分配,对该美国持有人的税收影响将如下文标题为“—分配的税收”一节所述。
通过投票或价值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至少5%(5%)(或者,如果公众股份随后不被视为公开交易,则通过投票或价值至少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1%))或更多的美国持有人可能会在赎回公众股份方面受到特殊报告要求的约束,此类美国持有人应就其报告要求咨询其税务顾问。
分配的税收
根据下文“— PFIC考虑因素”下讨论的PFIC规则,如果如上所述,赎回美国持有人的公众股份被视为分配,则此类分配通常将被视为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从我们当前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范围内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股息。此类股息将按常规税率向美国公司持有人征税,并且将不符合国内公司从其他国内公司获得的股息一般允许的股息收取扣除条件。
对于非公司美国持有者而言,股息通常不会有资格享受优惠的长期资本利得率。超过(当前)和累计收益和利润的分配通常将构成资本回报,将适用于并减少(但不低于零)美国持有人在我们的公众股份中的调整后税基。任何剩余的超额部分将被视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众股份所实现的收益,并将按下文标题为“—出售、有税交换或其他有税处置公众股份的收益或损失”一节中所述的方式处理。在适用这些规则后,美国持有人在赎回的公众股份中的任何剩余计税基础将被添加到美国持有人在其剩余公众股份中的调整计税基础中,如果没有,则添加到美国持有人在其认股权证中的调整计税基础中,或可能添加到其推定拥有的其他股份中。因为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我们可能不会维持对收益和利润的计算,预计我们支付的全部分配金额(如果有的话)将作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股息报告。
33
出售、有税交换或其他有税处置公众股份的收益或亏损
根据下文“— PFIC考虑因素”下讨论的PFIC规则,如果如上所述,美国持有人公众股份的赎回被视为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美国持有人一般将确认资本收益或损失,金额等于(i)在此类赎回中收到的现金金额与(ii)美国持有人在赎回的公众股份中调整后的税基之间的差额。美国持有人在其普通股中的调整后计税基础通常将等于美国持有人的收购成本(即分配给公众股份的单位购买价格的部分或美国持有人在行使整份认股权证时收到的公众股份的初始基础)减去任何被视为资本回报的先前分配。
根据目前有效的税法,非公司美国持有人确认的长期资本收益通常需要按降低的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资本利得或损失如果美国持有者持有普通股的期限超过一年,将构成长期资本利得或损失。如果公众股份的持有期暂停运行,那么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可能无法满足长期资本收益处理的一年持有期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出售或应税处置股份的任何收益将受到短期资本收益处理,并将按常规普通所得税税率征税。然而,尚不清楚本委托书所述的有关公众股份的赎回权是否可能阻止公众股份的持有期在此类权利终止之前开始。资本损失的扣除受到各种限制。持有不同块公众股份(在不同日期或以不同价格购买或获得的公众股份)的美国持有人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以确定上述规则如何适用于他们。
PFIC考虑因素
如果我们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被视为或被视为PFIC,那么美国公众股持有者的待遇可能与上述情况大不相同。
一般来说,非美国公司是指任何纳税年度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其中(i)其资产价值的50%或以上(通常根据此类资产的加权季度价值确定)由产生或为生产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组成,或(i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组成。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投资收益、不产生任何收入的出售财产的净收益和出售商品的净收益(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例如在积极进行贸易或业务中获得的某些收入的例外情况)。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属于被动资产。就PFIC规则而言,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家公司股票价值至少25%的非美国公司被视为持有其在另一家公司资产中的比例份额,并直接获得其在另一家公司收入中的比例份额。外国公司是否为PFIC的判定每年进行一次。
由于该公司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目前没有活跃业务,根据其收入(即利息和股息)和资产(例如现金)的构成,并根据对其财务报表的审查,该公司认为自其第一个纳税年度以来很可能是PFIC,并且很可能将被视为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的PFIC。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当前纳税年度的PFIC状态部分取决于我们是否在该年度结束前完成业务合并,以及任何此类业务合并的时间和具体情况以及此类业务合并后我们的资产和收入的构成。由于任何确定PFIC地位所依据的这些和其他事实可能要到我们当前的纳税年度结束时才能知道,因此无法就我们在该年度或未来的纳税年度的PFIC地位作出保证。即使我们不是当前纳税年度的PFIC,在没有下述某些选举的情况下,确定我们是任何先前纳税年度的PFIC将继续适用于在这些先前纳税年度持有我们证券的任何美国持有人。此外,公司的美国律师对公司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状况不发表意见。
34
如果我们被确定为美国持有人公众股持有期所包含的任何纳税年度(或其部分)的PFIC,而美国持有人没有在我们的每个纳税年度作为美国持有人持有(或被视为持有)公众股的PFIC进行及时有效的“合格选举基金”选举(“QE选举”)、随清洗选举一起进行的QE选举或“按市值计价”选举,那么该美国持有人一般将受到特殊和不利规则的约束(“默认PFIC制度”):
| · | 美国持有人就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公众股份而确认的任何收益;和 |
| · | 向美国持有人作出的任何“超额分配”(一般来说,在美国持有人的一个纳税年度内向该美国持有人作出的任何分配,高于该美国持有人在该美国持有人的前三个纳税年度就其普通股收到的平均年度分配的125%,或(如果更短的话)该美国持有人对该公众股份的持有期)。 |
默认PFIC制度下:
| · | 美国持有人的收益或超额分配将在美国持有人对其公众股份的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 |
| · | 分配给美国持有人确认收益或获得超额分配的纳税年度的收益金额,或分配给我们作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的第一天之前的美国持有人持有期期间的收益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 |
| · | 美国持有人相互分配给其他应纳税年度(或其部分)并计入该美国持有人持有期的收益金额,将按该年度有效且适用于该美国持有人的最高税率征税,而不考虑该美国持有人在该纳税年度的其他收入和损失项目;和 |
| · | 将就归属于该美国持有人的每个该等其他应纳税年度或其部分(上文第三项所述)的税款对美国持有人征收相当于通常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的额外税款。 |
根据这些规则,根据下文“—量化宽松基金选举”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下的讨论,如果我们被确定为PFIC,美国持有者根据选举确认的任何收入或收益通常将受到上述特殊和不利的税收规则的约束。
35
量化宽松基金选举
一般来说,美国公众股持有人可以通过对我们被视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进行并保持及时有效的量化宽松选举来避免上述就公众股产生的某些不利的PFIC税收后果,在该纳税年度中,我们被视为PFIC,并被包括在美国持有人对其公众股的持有期内,据此,这类选定的美国持有人将被要求在收入中包括其在我们的净资本收益中按比例份额作为长期资本收益以及其他收益和利润作为当期普通收入,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否分配,在我们的纳税年度结束的美国持有人的纳税年度或在其纳税年度结束的美国持有人的纳税年度。
此外,美国持有者通常可以单独选择根据量化宽松规则推迟支付未分配收入包含的税款,但如果推迟,任何此类税款都将被收取利息。量化宽松基金的选择是在逐个股东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旦做出,只有在征得美国国税局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撤销。美国持有者通常通过将填妥的IRS表格8621(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合格选择基金的股东的信息回报),包括PFIC年度信息报表中提供的信息,附加到及时提交的与选举相关的纳税年度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中,来进行QE选举。追溯性量化宽松基金选举一般只能通过提交带有此类回报的保护性声明,并且在满足某些其他条件或征得IRS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美国持有者应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了解在其特定情况下可追溯性量化宽松基金选举的可用性和税收后果。
为了遵守量化宽松基金选举的要求,美国持有者必须收到我们提供的“PFIC年度信息声明”。然而,无法保证我们将及时了解我们未来作为PFIC的地位或所需提供的信息。此外,无法保证公司将及时提供PFIC年度信息报表。或者,如果我们在一个纳税年度是PFIC,如果美国持有人没有在我们被视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进行并保持及时和有效的QE选举,在该年度中,我们被视为美国持有人对其公众股份的持有期,美国持有人可以通过在随后一年进行及时和有效的QE选举以及对其股份进行“清洗选举”来避免上述对公众股份的某些不利的PFIC税收后果。根据一种类型的清洗选举,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以其公平市场价值出售了此类股份,并且在此类视为出售时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超额分配”,如上所述。由于此次选举,美国持有人将拥有额外的基础(以视同出售中确认的任何收益为限),并且仅为PFIC规则的目的,该持有人的公众股份将有一个新的持有期。
此外,美国持有人不得就其收购公众股份的认股权证进行量化宽松选举。因此,如果美国持有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此类认股权证(行使此类认股权证时除外),而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此类认股权证期间的任何时候都是PFIC,拟议的财政部法规将规定,任何收益通常将被视为超额分配,按上述方式征税。如果行使该等认股权证的美国持有人就新收购的公众股份适当作出量化宽松基金选择(或就其公众股份有适当维持的量化宽松基金选择有效),量化宽松基金选择将适用于新收购的公众股份。尽管有上述规定,与PFIC股份相关的不利税务后果,经调整以考虑到因量化宽松基金选举而产生的当前收入包括在内,可能继续适用于此类新获得的公众股份(就PFIC规则而言,可能被视为有一个持有期,其中包括美国持有人持有认股权证的全部或部分期间),除非美国持有人进行清洗选举(上文讨论过)。作为清洗选举的结果,美国持有人将有一个新的基础和持有期在行使认股权证时获得的公众股份,以达到PFIC规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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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值计价的选举
或者,如果我们是PFIC,并且如果公众股票在“合格交易所”“定期交易”,美国持有人可以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这将导致与上述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不同的税收待遇。公众股份将被视为在每个日历季度的至少15日在合格交易所交易超过最低数量的公众股份的任何日历年度的定期交易。公众股上市地纳斯达克是为此目的的合格交易所。不能保证就任何课税年度的按市值计算的选举而言,公众股份被视为可上市股票,或是否满足该选举的其他要求。如果可以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并且美国公众股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美国持有人一般会将公众股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时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其调整后的计税基础的任何部分确认为普通收入,并将就公众股的调整后计税基础超过其在该纳税年度终了时的公允市场价值的任何部分确认普通损失,但仅限于此前因按市值计价选举而计入的净收益金额。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美国持有人在公众股份中的计税基础将进行调整,以反映确认的收入或损失金额。在我们作为PFIC的一年中,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众股份而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任何损失将被视为普通损失(但仅限于先前因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而包括的收入净额,任何超出部分被视为资本损失)。如果可以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而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则就公众股份支付的分派将按上文“—分派征税”中讨论的方式处理。美国持有者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在其特定情况下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的可用性和可取性。美国持有人应注意,《守则》、财政部条例或其他官方IRS指南中没有任何条款将赋予他们权利,对我们拥有权益的任何实体也是PFIC(“较低级别的PFIC”)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其股票不定期交易,因此,上述适用于PFIC所有权的一般规则可以继续适用于任何较低级别的PFIC的美国持有人,即使美国持有人就其公众股票进行了按市值计价的选择。目前,我们的认股权证可能不会进行盯市选择。
PFIC备案要求
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公众股份的任何纳税年度是PFIC,除适用的财政部法规中规定的某些有限例外情况外,美国持有人将被要求向IRS提交关于我们和任何较低级别PFIC的年度报告(例如IRS表格8621,无论是否进行了量化宽松基金或按市值计价的选择)。
PFIC规则非常复杂,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敦促所有美国持有人就PFIC规则适用于赎回公众股份的问题咨询其税务顾问,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可以进行QE选举、采购选举、按市值计价的选举或任何其他选举,以及进行或已经进行任何此类选举对其造成的后果,以及任何拟议或最终的PFIC Treasury REASURY的影响
信息报告和备份扣留
由于赎回公众股份而向美国持有人支付现金可能会受到向美国国税局报告信息和可能的美国备用预扣税的约束。但是,备用预扣税将不适用于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码并作出其他必要证明的美国持有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免于备用预扣税并确立此类豁免地位的人。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作为备用预扣税预扣的金额可以抵减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美国持有人通常可以通过及时向IRS提出适当的退款索赔并提供任何所需信息来获得根据备用预扣税规则预扣的任何超额金额的退款。
37
非美国持有者
一般而言
就本讨论而言,“非美国持有人”是既不是“美国人”也不是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实体或安排的公众股份的实益拥有人。
无论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赎回是否被视为出售公众股份或对公众股份进行公司分配,预计赎回不会对非美国持有人造成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除非该非美国持有人持有与在美国进行贸易或业务有关的此类公众股份(并且,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属于该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如果公众股份如此归属,那么对进行选举的公众股份的非美国持有者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将取决于赎回是否符合出售已赎回的公众股份的条件,如上所述。
如果非美国持有人因在美国进行贸易或业务而持有其公众股份(并且,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属于该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进行选举,则一般将按适用于可比美国持有人的相同常规美国联邦所得税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如果非美国持有人是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公司,还可能需要按30%的税率或更低的适用税收协定税率缴纳额外的分支机构利得税。
信息报告和备份扣留
由于赎回公众股份而向非美国持有人支付现金可能会受到向美国国税局报告信息和可能的美国备用预扣税的约束。非美国持有人可能必须遵守证明程序,以确定其不是美国人,以避免某些美国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要求。根据税收协定要求降低预扣税率所需的认证程序一般也会满足避免备用预扣所必需的认证要求。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支付给非美国持有人的任何备用预扣款项的金额通常将被允许作为抵减该非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责任的贷项,并可能使该非美国持有人有权获得退款,前提是所需信息被及时提供给IRS。
如上文所述,上述关于某些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讨论仅为一般信息目的而包括,并非旨在也不应被解释为对任何持有人的法律或税务建议。我们敦促您咨询您的税务顾问,以确定本代理声明中描述的提案以及与此相关的赎回权的行使对您的特定税务后果(包括任何美国联邦、州、地方或外国收入或其他税法的适用和影响)。
38
下表根据从下述人士处获得的关于普通股股份实益所有权的信息,列出了截至2024年[ ● ]的普通股实益所有权信息,具体方式为:
| · | 我们所认识的每一个拥有我们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5%以上实益拥有人的人; |
| · | 我们的每一位执行官和董事;和 |
| · | 我们所有的执行官和董事作为一个整体。 |
就下表而言,受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和条例确定的。如果某人拥有或分享“投票权”,包括投票或指示证券投票的权力,或“投资权”,包括处分或指示处分证券的权力,或有权在60天内获得此类权力,则该人即为证券的“受益所有人”。除非另有说明,公司认为,表中所列的所有人对他们实益拥有的所有普通股(适用类型)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
下表中公司实益拥有权的百分比是根据7,191,873股普通股计算的,其中包括(i)5,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ii)2,191,873股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
| 名称及地址 实益拥有人(l) |
数量 A类 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 |
百分比 发行和 优秀 A类 普通 股份 |
数量 乙类 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2) |
百分比 发行和 优秀 乙类 普通 股份 |
百分比 优秀 普通 股份 |
|||||||||||||||
| Richard Qi Li(3) | 1,058,127 | 21.2 | % | 1,591,873 | 72.6 | % | 36.9 | % | ||||||||||||
| Shibin Wang | — | — | — | — | — | |||||||||||||||
| 怡轩源 | — | — | — | — | — | |||||||||||||||
| 王兆海 | ||||||||||||||||||||
| Kwan Sun | — | — | — | — | — | |||||||||||||||
| Ning Ma | — | — | — | — | — | |||||||||||||||
| James Zhang | — | — | — | — | — | |||||||||||||||
| 全体高级职员及董事为一组(六人) | — | — | — | — | — | |||||||||||||||
| 大于5%的持有者: | ||||||||||||||||||||
| 诚和投资I有限公司(3) | 1,058,127 | 21.2 | % | 1,591,873 | 72.6 | % | 36.9 | % | ||||||||||||
| LatAmGrowth保荐有限责任公司(4) | — | — | 600,000 | 27.4 | % | 8.3 | % | |||||||||||||
| First Trust Capital Solutions L.P。(5) | 367,260 | 7.3 | % | — | — | 5.1 | % | |||||||||||||
| Mizuho Financial Group, Inc.(6) | 366,926 | 7.3 | % | — | — | 5.1 | % | |||||||||||||
| Polar Asset Management Partners Inc。(7) | 360,000 | 7.2 | % | — | — | 5.0 | % | |||||||||||||
| 潜望镜资本公司。(8) | 252,100 | 5.0 | % | — | — | 3.5 | % | |||||||||||||
| Wolverine Asset Management,LLC(9) | 251,527 | 5.0 | % | — | — | 3.5 | % | |||||||||||||
39
| * | 不到1% |
| (1) |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各公司的营业地址为38 Beach Road,# 29-11,South Beach Tower Singapore 189767。 |
| (2) | 所示权益仅为B类普通股。此类股份将在公司初始业务合并完成的同时或紧随其后以一对一的方式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但可能会进行调整,或在任何更早的时间由其持有人选择。 |
| (3) | 新保荐人Chenghe Investment I Limited为该等股份的记录持有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Chenghe Group Limited拥有新保荐人100%的投票权证券。持有Chenghe Group Limited 100%有表决权证券的Richard Qi Li先生可能有权分配创始人股份,并对Chenghe Group Limited通过新保荐人的记录持有而持有的普通股拥有投票和投资酌情权。Richard Qi Li先生放弃对新保荐人拥有的任何证券的实益所有权,但他可能直接或间接在其中拥有的任何金钱利益除外。 |
| (4) | 老赞助商LatAmGrowth Sponsor LLC是此类股份的记录持有人,由最初由Gerard Cremoux、Eduardo Cortina和Gerardo Mendoza组成的管理委员会控制。LatAmGrowth Sponsor LLC的每位经理都有一票表决权,并且需要获得董事会三名成员中两名的同意才能批准LatAmGrowth Sponsor LLC的行动。根据所谓的“三人规则”,如果有关实体证券的投票和决定性决定由两个或更多个人作出,而投票和决定性决定需要这些个人的多数同意,那么没有一个个人被视为该实体证券的受益所有人。LatAmGrowth Sponsor LLC就是这种情况。基于前述分析,LatAmGrowth Sponsor LLC的任何个人管理人均未对LatAmGrowth Sponsor LLC持有的任何证券甚至其直接持有经济利益的证券行使投票或决定性控制。因此,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被视为拥有或分享此类股份的实益所有权,为免生疑问,每一方均明确否认其在其中可能直接或间接拥有的任何金钱利益范围内的任何此类实益权益。 |
| (5) | 根据First Trust合并套利基金(“VARBX”)、First Trust Capital Management L.P.(“FTCM”)、First Trust Capital Solutions L.P.(“FTCS”)和FTCS SUB GP LLC(“SUB GP”)于2024年2月14日联合提交的附表13G,VARBX实益拥有360,537股A类普通股,FTCM、FTCSTERM5和SUB GP实益拥有367,260股A类普通股。FTCM是一家向VARBX等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投资顾问公司。FTCS和SubGP为FTCM的控制人。FTCM、FTCS和SubGP的主要营业地址为225 W. Wacker Drive,21St芝加哥,伊利诺伊州60606楼。VARBX的主要营业地址为235 West Galena Street,Milwaukee,WI 53212。 |
| (6) | 根据2024年2月13日提交的附表13G,这些股份由Mizuho Financial Group, Inc.实益拥有,其营业地址为1 – 5 – 5,Otemachi,Chiyoda – ku,Tokyo 100 – 8176,Japan。 |
| (7) | 根据2024年2月9日提交的附表13G,这些股份由Polar Asset Management Partners Inc.实益拥有,其营业地址为16 York Street,Suite 2900,Toronto,ON,Canada M5J 0E6。 |
| (8) | 根据2024年2月9日提交的附表13G,这些股份由Periscope Capital Inc.实益拥有,其营业地址为333 Bay Street,Suite 1240,Toronto,Ontario,Canada M5H 2R2。 |
| (9) | 根据2024年2月8日提交的附表13G,这些股份由Wolverine Asset Management,LLC(“WAM”)实益拥有,其唯一成员和管理人是Wolverine Holdings,L.P.(“Wolverine Holdings”)。可被视为控制Wolverine Holdings的普通合伙人Wolverine Trading Partners,Inc.(简称“WTP”),由Robert R. Bellick和Christopher L. Gust担任。WAM、Wolverine Holdings、Robert R. Bellick和Christopher L. Gust的营业地址为c/o Wolverine Asset Management,LLC,175 West Jackson Boulevard,Suite 340,Chicago,IL 60604。 |
40
除非我们收到了相反的指示,否则如果我们认为股东是同一家庭的成员,我们可以将本委托书的一份副本发送给有两个或更多股东居住的任何家庭。这一过程被称为“持家”,它减少了在任何一户收到的重复信息量,并有助于减少我们的开支。然而,如果股东希望在今年或未来几年在同一地址收到多套我们的披露文件,股东应遵循以下说明。同样,如果某个地址与另一位股东共享,并且两位股东一起只希望收到我们的一套披露文件,则股东应遵循以下指示:
| · | 股份登记在股东名下的,股东请通过邮件联系我们chenghe@chenghecap.com,告知股东的要求;或者 |
| · | 银行、券商或其他代名人持股的,该股东应直接与银行、券商或其他代名人联系。 |
如果延期修订提案获得批准并实施延期,我们预计我们将在延期日期之前举行另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并表决批准我们的初始业务合并和其他相关事项。据此,如果我们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企业合并,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在未来日期召开,由企业合并后公司确定。如果延期修订提案未获批准,或者如果他们获得批准但我们没有在延期日期之前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将解散并清算,并且将不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我们按照《交易法》的要求向SEC提交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您可以在SEC网站http://www.sec.gov上阅读我们提交给SEC的文件,包括这份委托书。
如果您想要本代理声明的额外副本,或者如果您对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提交的提案有疑问,您应该通过以下地址和电话联系我们的代理征集代理:
苏达利公司。
路德洛街333号,南塔5楼
Stamford,CT06902
股民可拨打免费电话:+ 1(800)662-5200
银行、券商请拨打:+ 1(800)662-5200
邮箱:LATG.info@investor.sodali.com
您也可以通过将此类请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enghe@chengheCAP.com向我们提出书面请求来获得这些文件。
如阁下为本公司股东,并希望索取文件,请于2024年[ ● ](即股东特别大会召开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前办理,以便于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前领取。如果您向我们要求任何文件,我们将通过头等邮件,或其他同样迅速的方式邮寄给您。
41
附件A
拟议修正案
经修订及重述的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的
Chenghe Acquisition i Co。
(“公司”)
公司股东之决议
决议,作为一项特别决议,即刻生效,修订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删除第49.7条全文,代之以:
“49.7如果公司未在第一阶段延长日期或之前完成业务合并,或者,如果董事会已决议将完成业务合并的期限延长至超过第一阶段延长日期(本条第49.7条允许的),则在适用的第二阶段延长日期之前,或成员根据章程可能批准的较后时间,公司应:
(a)停止除清盘目的外的所有业务;
(b)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其后不超过十个营业日,以每股价格赎回公众股份,以现金支付,金额相当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金额,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且先前未发放给公司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减去应付税款和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以支付分配费用),除以当时已发行的公众股份的数量,赎回将彻底消除公众成员作为成员的权利(包括收取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果有);和
(c)在该等赎回后,经公司余下成员及董事批准后,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清算及解散,
在每种情况下,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的义务和适用法律的其他要求。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章程任何其他规定,如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前仍未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可在无须任何进一步行动、成员或成员作出任何进一步行动、批准或决议的情况下,选择将完成业务合并的日期按月延长至多两次,每次延长一个月,由董事决议作出,在适用的延长日期前的最后一天之前。为免生疑问,公司可决定终止每个延长的月期,但公司须已将截至2024年[ ● ]尚未赎回的每股公众股份(a)美元[ ● ]和(b)美元[ ● ]中的较低者存入信托账户。
为本条第49.7条、第49.8条之目的,现将2024年10月27日(不含)至2024年11月27日(含)的期间称为“第一阶段延长期”,将2024年11月27日(不含)后至2024年1月27日(含)的各1个月延长期称为“第二阶段延长期”。第一阶段延长期和第二阶段延长期各为“延长期”。2024年11月27日被称为“第一阶段延长日期”,每个第二阶段延长期限的最后一天被称为“第二阶段延长日期”,第一个第二阶段延长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第二阶段延长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延期日期”指第一阶段延期日期和第二阶段延期日期,视情况而定。
就延期而言,公司须就截至2024年10月27日尚未赎回的每股公众股份存入(a)美元[ ● ]和(b)美元[ ● ]中的较低者,以延长至2024年10月27日之后的每个月的信托账户。首期延期缴款应于2024年11月4日或之前存入信托账户。每笔第二期延期供款(如适用)应于适用的第二期延期期限的第7天或之前存入信托账户。第一阶段扩展贡献和第二阶段扩展贡献中的每一个都被称为“扩展贡献”。如果预定存入延期供款的任何一天不是纽约市、纽约州或香港的营业日,公司有权在紧接的第二天(即纽约市、纽约州和香港的营业日)作出此类延期供款。
为免生疑问,董事会可在延长期的最后一天之前通过决议终止该延长期,但公司须已将该延长期的延期供款存入信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