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定期财务报告的核证
我,AES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ndrés Gluski,根据18 U.S.C.第1350条和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规定,证明:
(1)本声明随附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15 U.S.C.78m或78o(d))的要求;和
(2)定期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AES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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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R é sG卢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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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Andrés Gluski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