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32.1 4 jazzq12026ex321.htm 根据18 U.S.C.第1350条对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文件

附件 32.1
认证(1)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规则13a-14(b)和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节(18 U.S.C.第1350节)规定的要求,爵士制药公众有限公司(“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enee D. Gala及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Philip L. Johnson兹各自证明,据其所知:
 
1.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本认证作为附件 32.1附于其上)(“定期报告”)完全符合《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和
2.定期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6年5月5日
 
/s/Renee D. Gala
Renee D. Gala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首席执行官)
/s/Philip L. Johnson
菲利普·约翰逊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认证随附与其相关的表格10-Q的季度报告,不被视为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也不应通过引用并入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无论是否在表格10-Q的季度报告日期之前或之后作出)提交的任何文件中,无论此种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一般合并语言如何。已向公司提供了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