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2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小鹏股份。
小鵬汽車有限公司*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9868)
年度业绩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移动技术公司XPEG Inc.(“XPENG”或“公司”,港交所股票代码:9868,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XPEV)今天公布了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合并关联实体(“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的未经审计财务业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摘要
| • | 2025年汽车总交付量为429,445辆,较2024年的190,068辆增长125.9%。 |
| • | 小鹏的实体销售网络共有721家门店,截至2025年12月31日覆盖255个城市。 |
| • | 小鹏自营充电站网络规模达3159座,其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小鹏超快充站2108座。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收入为人民币767.2亿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08.7亿元增长87.7%。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汽车销售收入为人民币683.8亿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58.3亿元增加90.8%。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率为18.9%,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率为14.3%。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汽车利润率为12.8%,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8.3%,即汽车销售毛利占汽车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
1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亏损为人民币11.4亿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亏损为人民币57.9亿元。不计股权报酬费用和与或有对价相关的衍生负债公允价值损失(收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亏损为人民币4.6亿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亏损为人民币55.5亿元。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小鹏汽车普通股股东应占净亏损为人民币11.4亿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为人民币57.9亿元。若不计股权报酬费用和与或有对价相关的衍生负债公允价值损失(收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于小鹏股份普通股股东的非公认会计准则净亏损为人民币4.6亿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人民币55.5亿元。 |
| • | 2025财年每股美国存托股(ADS)基本和摊薄净亏损均为人民币1.20元,上年为人民币6.12元。2025财年每股普通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均为人民币0.60元,上年为人民币3.06元。每份ADS代表两股A类普通股。 |
| • | 2025财年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基本和稀释后每ADS净亏损均为人民币0.48元,上年为人民币5.87元。2025财年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每股普通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均为人民币0.24元,上年为人民币2.93元。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金状况为人民币476.6亿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状况为人民币419.6亿元。i |
管理层评注
“2025年,小鹏累计交付429,445辆,同比增长125.9%。我们不断推进物理AI的边界,在扩大全球足迹的同时加速产品创新的量产和商业化,”小鹏汽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何小鹏先生表示。“我相信小鹏正处于物理AI应用的历史拐点。我们的目标不仅是扩大我们AI定义车辆的全球市场份额,弥合从L2 +辅助驾驶到L4自动驾驶的差距,还希望将我们的第二代VLA车型推向国际市场,实现先进人形机器人的规模化生产。”
“2025年第四季度,小鹏汽车的毛利率达到21.3%,再创历史新高,净利润达到人民币3.8亿元。通过利用由技术领先地位驱动的商业模式,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条使我们有别于传统汽车制造商的盈利道路,”小鹏汽车副董事长兼联席总裁顾宏地博士补充道。“截至2025年年底,我们手头的现金为人民币476.6亿元,为我们坚定不移地投入物理AI研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 i | 现金状况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包括限制性短期存款、短期存款、限制性长期存款的流动部分和非流动部分、长期存款的流动部分和非流动部分。 |
2
最近的发展
2026年1月和2月交付量
| • | 2026年1月总交付量为20,011辆。 |
| • | 2026年2月总交付量为15,256辆。 |
| • | 截至2026年2月28日,年初至今的总交付量为35,267辆。 |
VLA2.0智能驾驶系统的部署进展与技术突破
在2026年3月2日小鹏“未来”VLA媒体体验日期间,该公司公布了其VLA2.0智能驾驶系统的架构和部署方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未经审计财务业绩
2025财年总收入为人民币767.2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408.7亿元增长87.7%。
2025财年汽车销售收入为人民币683.8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358.3亿元增长90.8%。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交付量增加。
服务及其他收入于2025财年为人民币83.4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50.4亿元增长65.6%。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i)根据与制造商订立的协议,向一家汽车制造商(“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研发服务(“技术研发服务”)在当期成功实现了某些关键里程碑,从而增加了收入;(ii)零件和配件销售与较高的累计汽车销售相符;以及(iii)碳信用交易。
2025财年销售成本为人民币622.5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350.2亿元增长77.7%。同比增长主要与上述车辆交付量一致。
2025财年毛利率为18.9%,上年为14.3%。
2025财年汽车利润率为12.8%,上年为8.3%。同比增长主要归因于持续的成本削减和车型产品组合的改善。
2025财年服务及其他利润率为68.2%,上年为57.2%。同比增长主要归因于上述技术研发服务、零配件销售和碳信用交易的收入。
2025财年研发费用为人民币94.9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64.6亿元增长47.0%。同比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扩大产品组合以支持未来增长,与开发新车型和技术相关的费用增加。
3
2025财年销售、一般及行政开支为人民币94.0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68.7亿元增长36.8%。同比增长主要是由于较高的销量、较高的营销和广告费用以及雇员人数增长导致的较高的员工薪酬推动了对加盟店的较高佣金。
其他收入净额2025财年为人民币17.6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5.9亿元增长198.9%。同比增长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与或有对价相关的衍生负债的公允价值(亏损)收益在2025财年为亏损人民币1.2亿元,而上一年的收益为人民币0.23亿元。该非现金(亏损)收益是由于与收购滴滴 Inc.(“滴滴”)的智能汽车业务相关的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025财年营运亏损为人民币27.7亿元,上年为人民币66.6亿元。
不包括股份补偿费用和与或有对价相关的衍生负债公允价值损失(收益)的非公认会计准则经营亏损在2025财年为人民币20.9亿元,而上一年为人民币64.2亿元。
2025财年净亏损为人民币11.4亿元,上年为人民币57.9亿元。
不包括股份补偿费用和与或有对价相关的衍生负债公允价值损失(收益)的非公认会计原则净亏损在2025财年为人民币4.6亿元,而上一年为人民币55.5亿元。
小鹏汽车2025财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11.4亿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57.9亿元。
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费用和与或有对价相关的衍生负债的公允价值损失(收益)的XPENG普通股股东应占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亏损为人民币4.6亿元,而上一年为人民币55.5亿元。
2025财年每股ADS基本和摊薄净亏损均为人民币1.20元,上年为人民币6.12元。
2025财年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每股ADS基本和摊薄净亏损均为人民币0.48元,上年为人民币5.87元。
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状况为人民币476.6亿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419.6亿元。
4
业务展望
对于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预计:
| • | 交付量将在6.1万辆至6.6万辆之间,同比下降约29.79%至35.11%%。 |
| • | 总收入将介于人民币122.0亿元至人民币132.8亿元之间,同比下降约16.01%至22.84%。 |
上述展望是基于目前的市场状况,反映了公司对市场和经营状况、客户需求的初步估计,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 |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
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因经营而蒙受亏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分别产生净亏损人民币11.4亿元及人民币57.9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赤字427.7亿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82.6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20.1亿元。
集团的流动资金是基于其增强经营现金流状况、从股权投资者获得资本融资以及借入资金为其一般运营、研发活动和资本支出提供资金的能力。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取决于管理层成功执行其业务计划的能力,这包括提高市场对集团产品的接受度以促进其销量以实现规模经济,同时应用更有效的营销策略和成本控制措施以更好地管理经营现金流状况,并从外部融资来源获得资金以产生正的融资现金流。随着于2020年8月及12月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售及后续发售,集团在扣除承销折扣及佣金、费用及发售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分别为人民币114.1亿元及人民币159.8亿元。2021年7月,随着其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和国际发售)在香港联交所的完成,集团获得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后的所得款项净额158.2亿港元。2023年12月,随着大众集团完成投资,集团收到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的所得款项净额为人民币50.2亿元。
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不包括人民币0.06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0.01亿元)被限制提取或用于法律纠纷、短期投资和定期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476.0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19.5亿元)。
| 2. |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
| (一) | 短期银行贷款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于中国各银行的短期借款总额为人民币42.8亿元。这些借款的实际年利率为2.05%。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在中国银行的短期借款总额为人民币46.1亿元。这些借款的实际年利率为2.24%。
| (二) | 长期银行贷款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 参考。公司 | 优秀 贷款 人民币在 十亿 |
当前 部分 根据 到 还款 日程安排 人民币在 十亿 |
长期 部分 人民币在 十亿 |
有效 利息 率 |
优秀 贷款 人民币在 十亿 |
当前 部分 根据 到 还款 日程安排 人民币在 十亿 |
长期 部分 人民币在 十亿 |
有效 利息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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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 |
1.26 | 0.51 | 0.75 | 3.63 | % | 1.49 | 0.23 | 1.26 | 4.05 | % | ||||||||||||||||||||||
| 2肇庆市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28 | 0.52 | 0.76 | 3.26 | % | 1.24 | 0.74 | 0.50 | 3.04 | % | ||||||||||||||||||||||
| 3广州小鹏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0.14 | 0.14 | — | 3.80 | % | 0.16 | 0.02 | 0.14 | 3.80 | % | ||||||||||||||||||||||
| 4广东小鹏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69 | 0.06 | 1.63 | 2.25 | % | 0.50 | 0.00 | 0.50 | 2.35 | % | ||||||||||||||||||||||
| 5小鹏汽车华中(武汉)有限公司 |
2.10 | 0.22 | 1.88 | 3.15 | % | 2.08 | 0.18 | 1.90 | 3.81 | % | ||||||||||||||||||||||
| 6广州鹏越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
0.87 | 0.02 | 0.85 | 3.08 | % | 0.32 | 0.01 | 0.31 | 3.43 | % | ||||||||||||||||||||||
| 7广州小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0.82 | 0.10 | 0.72 | 4.00 | % | 0.83 | 0.01 | 0.82 | 4.5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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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8.16 | 1.57 | 6.59 | — | 6.62 | 1.19 | 5.4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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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从多家银行取得担保借款合计人民币81.6亿元。到期日为2026年1月至2035年6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从多家银行取得担保借款合计人民币66.2亿元。到期日为2025年1月至2033年11月。
此外,集团收到当地政府就与借款相关的利息支出提供的补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获得政府补贴利息的贷款总额分别为人民币34.8亿元和人民币36.7亿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于地方政府接纳补贴申请后,集团确认补贴以减少已发生的相关利息开支或减少在若干制造厂房的建造成本(如有)中资本化的利息开支。
| (三) | 资产支持证券(“ABS”) |
于2024年3月及2024年10月,集团与第三方金融机构订立资产支持证券化安排,设立两个证券化工具,向第三方投资者发行优先债务证券,以应收分期付款(“ABS转让金融资产”)作抵押。集团还作为服务商,为ABS转让的金融资产提供管理、行政和催收服务,并有权指导对证券化工具影响最大的活动。经济利益由集团以次级权益的形式保留,以及在特定情况下承担吸收损失的义务。因此,集团整合了证券化工具。发行债务证券所得款项列报为证券化债务。该证券将在基础抵押资产发生收款且金额根据债务证券的合同期限计入“长期借款、流动部分”或“长期借款”时偿还。截至2025年12月31日,ABS流动和非流动部分余额分别为0.27亿元和0.0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ABS流动和非流动部分余额分别为5.9亿元和0.23亿元。
| (四) | 资产支持票据(“ABN”) |
2023年8月,本集团通过向第三方投资者发行优先债务票据的方式订立资产支持票据,该票据以应收分期付款(“ABN转让的金融资产”)作抵押。集团还作为服务商,为ABN转让的金融资产提供管理、行政和催收服务,并有权指导对证券化工具影响最大的活动。经济利益由集团以次级利益的形式保留,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承担吸收损失的义务。因此,集团整合了证券化工具。发行债务票据所得款项列报为证券化债务。票据将在基础抵押资产发生收款且金额按合同期限计入“长期借款、流动部分”或“长期借款”时偿还。截至2025年12月31日,ABN流动和非流动部分余额均为零。截至2024年12月31日,ABN流动和非流动部分余额分别为0.08亿元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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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的所有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均以人民币计值,并采用固定及浮动利率,集团并无违反根据与贷款人订立的适用协议订立的任何契诺。
| 3. | 资产质押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质押受限制现金及受限制存款人民币84.4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7.5亿元),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保函、银行票据、法律纠纷及其他。广州及肇庆厂房的若干制造楼宇及武汉基地、肇庆及广州厂房及广州小鹏科技园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武汉基地的设备,以总评估值为人民币58.0亿元的长期银行贷款作抵押(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3.6亿元)。
| 4. | 资产负债率 |
资产负债率等于截至期末的总债务除以总股本。总债务定义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流动部分和长期借款,这些都是有息借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为41.8%(2024年12月31日:38.8%)。
| 5. | 物资投资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投资(包括对一间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价值占集团总资产5%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任何投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其他重大投资和资本资产计划。
| 6. | 资本承诺和资本支出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的资本承担金额为人民币18.2亿元,用于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主要用于广州厂房、肇庆厂房及武汉基地,以及人民币2.9亿元用于其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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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或有负债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
| 8. | 材料收购和处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 9. | 风险管理 |
外汇风险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报告货币。集团的大部分收入及开支以人民币计值,而集团亦有来自其融资活动的若干部分以美元计值的现金。本公司及在美国及香港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或港元。中国附属公司、可变利益实体(“VIE”)及VIE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面临的美元汇率波动风险主要来自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的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持有的以人民币计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其他应收款以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持有的以美元计价的其他应收款。集团可能进行对冲交易,以努力降低其外汇风险敞口。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外汇远期合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持有任何用于套期保值目的的外汇远期合约。
如果集团经营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对集团从兑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如果集团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以支付其A类普通股或ADS的股息或用于其他业务目的,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将对集团可获得的美元金额产生负面影响。
9
利率风险
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投资及借贷。投资于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生息工具都有一定程度的利率风险。固定利率证券的公允市场价值可能因利率上升而受到不利影响,而如果利率下降,浮动利率证券产生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借款都有一定程度的利率风险。以固定利率发行的借款使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而以浮动利率发行的借款使集团面临现金流利率风险。
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金融工具对冲利率风险敞口。
| 10. | 雇员和薪酬政策 |
下表列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按职能划分的集团雇员细目:
| 功能 |
数量 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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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与开发 |
8,845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5,501 | |||
| 制造业 |
4,783 | |||
| 一般和行政 |
55 | |||
| 运营 |
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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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19,8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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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主要透过招聘机构、校内招聘会、推介会及包括公司的公司网站及社交网络平台在内的线上渠道招聘该等员工。集团已采纳培训政策,根据该政策,内部发言人和第三方顾问定期向集团员工提供技术、企业文化、领导力和其他培训。
集团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和鼓励主动的动态工作环境。集团参与各种政府法定雇员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基金。此外,集团购买了额外的商业健康保险,以增加其雇员的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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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的上市证券
于2025年1月2日,公司根据于2020年6月批准及采纳的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经于2020年8月及2021年6月修订及重述)(“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34,874股A类普通股,以满足受限制股份单位(“RSU”)。
于2025年3月21日,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2,464,214股A类普通股以满足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2025年4月1日,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60万股A类普通股以满足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2025年4月23日,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33,334股A类普通股以满足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2025年6月23日,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2,659,370股A类普通股以满足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2025年7月2日,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293,558股A类普通股以满足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2025年9月25日,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及于2025年3月采纳并于2025年6月批准的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发行3,247,242股A类普通股以满足受限制股份单位。
2025年10月2日,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行21,202股A类普通股以满足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2025年12月18日,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发行1,881,454股A类普通股以满足受限制股份单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报告期内均未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并无任何库存股份(上市规则所指)。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公司的企业管治实践基于《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CG守则”)中规定的原则和守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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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CG守则第2部分的守则条文C.2.1,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预期会遵守,但可能会选择偏离主席和行政总裁的角色应分开且不应由同一人履行的规定。公司不另设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一职,目前由何小鹏先生履行这两项职责。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将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归属于同一人,有利于确保集团内的持续领导,并使集团的整体战略规划更加有效和高效。董事会认为,本安排的权力及权力平衡不会受到损害,此架构将使公司能够迅速有效地作出及执行决策。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于报告期间已遵守CG守则第2部分所载的守则条文。
遵守证券交易守则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证券交易示范守则》(“示范守则”)作为其有关董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确认,于报告期间,彼等已完全遵守示范守则所载的所有相关规定。
报告期后重要事项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完成
于2026年2月,集团订立另一项资产支持证券化安排,透过将该等资产转让予第三方证券化实体,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3亿元的证券及汽车融资安排产生的证券化应收款项。这是一种循环安排,其中本集团对所转让的金融资产提供管理、行政和催收服务(按市场价格),但仅保留对证券化实体的微不足道的经济利益。因此,本集团将不会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合并证券化实体(从而终止确认已转让的应收款项)。
罗兵咸永道的工作范围
本公告披露的未经审计的财务信息为初步信息。初步公告所载有关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未经审核简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及其相关附注的数字,已获集团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同意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草案所载金额。罗兵咸永道在这方面所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业务准则或香港鉴证业务准则的鉴证业务,因此罗兵咸永道并无就初步公告发表意见或鉴证结论。
12
审计委员会审查财务报表
我们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我们内部控制的充分性,以确保我们的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识别、管理和减轻我们的业务运营所涉及的风险。审计委员会目前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杨东浩先生、傅继勋先生和HongJiang Zhang先生。杨东浩先生及HongJiang Zhang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富继勋先生为非执行董事。杨东浩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年度业绩。审核委员会亦已与高级管理层成员及公司外聘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讨论有关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惯例及内部监控的事宜。
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刊发年度业绩及年报
本公告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ir.xiaopeng.com。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将寄发予股东(如适用),并将于适当时候在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上提供。
升值
集团谨向全体员工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集团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管理层的敬业和勤勉,这是集团未来继续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此外,集团谨对股东、客户和商业伙伴的持续支持表示感谢。集团将继续提供可持续的业务发展,从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关于小鹏
小鹏汽车是一家领先的中国智能电动汽车公司,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智能电动汽车,这些电动汽车吸引了庞大且不断增长的精通技术的中产阶级消费者群体。其使命是以科技驱动智能EV变革,塑造未来出行体验。为了优化客户的移动体验,小鹏在内部开发其全栈先进的驾驶辅助系统技术和车内智能操作系统,以及包括动力总成和电气/电子架构在内的核心车载系统。小鹏汽车总部位于中国广州,在北京、上海、硅谷、圣地亚哥和阿姆斯特丹设有主要办事处。该公司的智能电动汽车主要在其位于广东省肇庆和广州的工厂生产。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www.xpeng.com/。
13
使用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措施
该公司在评估其经营业绩以及出于财务和运营决策目的时使用了非GAAP衡量标准,例如非GAAP经营亏损、非GAAP净亏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非GAAP净亏损、非GAAP每股加权平均普通股基本亏损和非GAAP每股ADS基本亏损。通过排除与或有对价相关的股份补偿费用和公允价值损失(收益)对衍生负债的影响,公司认为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有助于识别其业务的基本趋势,并增强对公司过去业绩和未来前景的整体理解。该公司还认为,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允许公司管理层在财务和运营决策中使用的关键指标具有更大的可见性。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不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列报,可能与其他公司使用的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会计和报告方法不同。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作为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在评估公司经营业绩时,投资者不应将其孤立地考虑,或作为净亏损或其他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的综合亏损数据合并报表的替代品。该公司鼓励投资者和其他人全面审查其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单一的财务措施。公司通过将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与最具可比性的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进行对账来缓解这些限制,在评估公司业绩时应考虑所有这些因素。
有关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公告中标题为“未经审计的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和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业绩年度对账”的表格。
14
安全港声明
本公告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声明是根据美国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安全港”条款作出的。这些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将”、“预期”、“预期”、“未来”、“打算”、“计划”、“相信”、“估计”和类似陈述等术语来识别。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关于小鹏的信念和期望的陈述,都是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风险和不确定性。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小鹏汽车的目标和战略;小鹏汽车的扩张计划;小鹏汽车未来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中国电动汽车市场的趋势和规模;小鹏汽车对其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和市场接受度的预期;小鹏汽车对其与客户、供应商、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战略合作伙伴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的预期;一般经济和商业状况;以及与上述任何情况相关或相关的假设。有关这些风险和其他风险的更多信息包含在小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本公告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适用法律要求外,小鹏不承担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任何义务。
|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小鹏股份。 何小鹏 董事长 |
香港,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由何小鹏先生担任执行董事、Ji-Xun Foo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及杨东浩先生、Fang Qu女士、HongJiang Zhang先生及陈宇东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仅用于识别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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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ENG INC。
未经审计的综合亏损简明合并报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ADS/普通股和每股ADS/普通股数据除外)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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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2025 人民币 |
2024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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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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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销售 |
3 | 68,378,920 | 35,829,402 | |||||||
| 服务及其他 |
3 | 8,340,822 | 5,036,90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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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3 | 76,719,742 | 40,866,3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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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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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销售 |
(59,598,391 | ) | (32,866,163 | ) | ||||||
| 服务及其他 |
(2,648,432 | ) | (2,154,378 | ) | ||||||
|
|
|
|
|
|||||||
| 销售总成本 |
(62,246,823 | ) | (35,020,54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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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毛利 |
14,472,919 | 5,845,7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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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费用 |
||||||||||
| 研发费用 |
(9,489,979 | ) | (6,456,734 | ) | ||||||
| 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 |
(9,398,456 | ) | (6,870,644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1,761,419 | 589,227 | ||||||||
| 与或有对价有关的衍生负债的公允价值(亏损)收益 |
(117,305 | ) | |
234,2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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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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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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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运营费用,净额 |
(17,244,321 | ) | (12,503,90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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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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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 |
(2,771,402 | ) | (6,658,138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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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收入 |
1,163,210 | 1,374,525 | ||||||||
| 利息支出 |
(379,931 | ) | (343,982 | ) | ||||||
| 长期投资的投资收益(损失) |
500,533 | (261,991 | ) | |||||||
| 外币交易汇兑收益(亏损) |
285,998 | (49,543 | ) | |||||||
| 其他营业外收入,净额 |
44,789 | 108,154 | ||||||||
|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费用)权益法被投资单位收益及应占收益 |
(1,156,803 | ) | (5,830,975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福利 |
4 | (13,585 | ) | 69,780 | ||||||
| 应占权益法被投资单位业绩 |
30,928 | (29,069 | ) | |||||||
|
|
|
|
|
|||||||
| 净亏损 |
(1,139,460 | ) | (5,790,264 | ) | ||||||
|
|
|
|
|
|||||||
| 归属于小鹏股份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1,139,460 | ) | (5,790,26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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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XPENG INC。
未经审计的综合亏损简明合并报表(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ADS/普通股和每股ADS/普通股数据除外)
| 截至本年度 12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净亏损 |
(1,139,460 | ) | (5,790,264 | ) | ||||||
| 其他综合(亏损)收益 |
||||||||||
| 外币换算调整,税后净额 |
(331,065 | ) | 262,870 | |||||||
|
|
|
|
|
|||||||
| 归属于小鹏股份的综合亏损总额。 |
(1,470,525 | ) | (5,527,394 | ) | ||||||
|
|
|
|
|
|||||||
| 小鹏股份普通股股东应占综合亏损 |
(1,470,525 | ) | (5,527,394 | ) | ||||||
|
|
|
|
|
|||||||
| 用于计算每股普通股净亏损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数 |
||||||||||
| 基本和稀释 |
5 | 1,903,989,310 | 1,891,357,212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普通股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5 | (0.60 | ) | (3.06 | ) | |||||
| 计算每股净亏损时使用的ADS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951,994,655 | 945,678,606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ADS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1.20 | ) | (6.1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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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ENG INC。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ADS/普通股和每股ADS/普通股数据除外)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7,329,612 | 18,586,274 | ||||||||
| 受限制现金 |
6,071,491 | 3,153,390 | ||||||||
| 短期存款 |
11,388,834 | 12,931,757 | ||||||||
| 限制短期存款 |
296,277 | 110,699 | ||||||||
| 短期投资 |
3,217,293 | 751,290 | ||||||||
| 长期存款,流动部分 |
3,020,317 | 452,326 | ||||||||
| 受限长期存款、流动部分 |
600,472 | — | ||||||||
| 应收账款和票据,净额 |
6 | 1,996,917 | 2,449,629 | |||||||
| 应收分期付款,净额,流动部分 |
3,553,054 | 2,558,756 | ||||||||
| 存货 |
10,380,668 | 5,562,922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02,219 | 43,714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5,296,673 | 3,135,312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63,253,827 | 49,736,069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存款 |
4,263,542 | 4,489,036 | ||||||||
| 受限制的长期存款 |
1,468,708 | 1,487,688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13,527,237 | 11,521,863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3,730,921 | 1,261,663 | ||||||||
| 无形资产,净值 |
4,253,168 | 4,610,469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3,216,526 | 2,744,424 | ||||||||
| 应收分期付款,净额 |
6,496,020 | 4,448,416 | ||||||||
| 长期投资 |
2,523,037 | 1,963,19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9,644 | 443,283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908,803 | 32,970,036 | ||||||||
|
|
|
|
|
|||||||
| 总资产 |
103,162,630 | 82,706,105 | ||||||||
|
|
|
|
|
|||||||
18
XPENG INC。
未经审计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ADS/普通股和每股ADS/普通股数据除外)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4,282,000 | 4,609,123 | ||||||||
| 应付账款 |
7 | 18,001,675 | 15,181,585 | |||||||
| 应付票据 |
8 | 19,161,724 | 7,898,896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064 | 9,364 | ||||||||
| 应付所得税 |
44,682 | 14,514 | ||||||||
| 衍生负债 |
281,009 | — | ||||||||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部分 |
445,901 | 324,496 | ||||||||
| 融资租赁负债,流动部分 |
55,581 | 41,940 | ||||||||
| 递延收入,当期部分 |
1,463,065 | 1,275,716 | ||||||||
| 长期借款,流动部分 |
1,837,950 | 1,858,613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
12,538,698 | 8,650,636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8,113,349 | 39,864,883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6,588,865 | 5,664,518 | ||||||||
| 经营租赁负债 |
4,246,599 | 1,345,852 | ||||||||
| 融资租赁负债 |
740,576 | 777,697 | ||||||||
| 递延收入 |
1,206,014 | 822,719 | ||||||||
| 衍生负债 |
— | 167,94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0,353 | 341,932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68,284 | 2,445,776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680,691 | 11,566,434 | ||||||||
|
|
|
|
|
|||||||
| 负债总额 |
72,794,040 | 51,431,317 | ||||||||
|
|
|
|
|
|||||||
19
XPENG INC。
未经审计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ADS/普通股和每股ADS/普通股数据除外)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股东权益 |
||||||||||||
| A类普通股(面值0.00001美元;授权9,250,000,000股和9,250,000,000股,已发行1,562,944,610股和1,551,709,362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分别为1,559,991,508股和1,549,404,500股) |
105 | 104 | ||||||||||
| B类普通股(面值0.00001美元,授权750,000,000股和750,000,00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股分别为348,708,257股和348,708,257股) |
21 | 21 | ||||||||||
| 额外实收资本 |
71,236,011 | 70,671,685 | ||||||||||
| 法定准备金和其他准备金 |
137,720 | 95,019 | ||||||||||
| 累计赤字 |
(42,767,710 | ) | (41,585,549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1,762,443 | 2,093,508 | ||||||||||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30,368,590 | 31,274,788 | ||||||||||
|
|
|
|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103,162,630 | 82,706,105 | ||||||||||
|
|
|
|
|
|||||||||
20
未经审计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1. | 一般信息 |
XPeng Inc.(“XPENG”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综合可变利益实体(“VIE”)及VIE的附属公司(“VIE”,亦指VIE及其附属公司整体(如适用)统称为“集团”。
集团设计、开发和交付智能电动汽车。它通过自己在广州肇庆的工厂和自己在武汉的制造基地制造所有车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主要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进行。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 (a) | 列报依据 |
集团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以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以及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定。因此,它们不包括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完整财务报表的所有信息和脚注。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中通常包含的某些信息和附注披露已被压缩或省略。
| (b) | 分部报告 |
ASC 280,即分部报告,为公司在其财务报表中报告有关经营分部、产品、服务、地理区域和主要客户的信息建立了标准。
根据ASC 280建立的标准,集团的首席经营决策者(“CODM”)已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在就分配资源和评估集团业绩作出决策时审查综合收入、毛利和净亏损。整体而言,因此,集团只有一个可报告分部。作为一个可报告分部,集团从智能汽车销售及相关业务中获得收益。
本集团不对内部报告的市场或分部进行区分。由于集团的长期资产主要位于中国,而收入主要产生于中国,故并无呈列分部地域资料。主要经营决策者不会按可呈报分部基准审查有关总资产的任何资料。
集团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和盈利能力的主要衡量标准被认为是综合收入、毛利和净亏损。经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并计入净亏损的重大分部开支包括销售成本、研发开支、销售、一般及行政开支,而这些开支分别于集团综合全面亏损报表内呈列。净亏损内的其他分部项目包括其他收益净额、与或有对价有关的衍生负债的公允价值(亏损)收益、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长期投资的投资收益(亏损)、外币交易的汇兑收益(亏损)、其他营业外收入净额、应占权益法被投资方的业绩、所得税(费用)收益。
有关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并经其审阅的分部经营业绩,请参阅未经审核简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
21
| 3. | 收入 |
按来源分列的收入包括: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收入车辆销售 |
||||||||
| —在某一时点 |
68,378,920 | 35,829,402 | ||||||
| 服务及其他 |
||||||||
| —在某一时点 |
3,358,504 | 1,936,834 | ||||||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4,534,488 | 2,694,713 | ||||||
| 来自其他来源的收入服务及其他 |
447,830 | 405,360 | ||||||
|
|
|
|
|
|||||
| 合计 |
76,719,742 | 40,866,309 | ||||||
|
|
|
|
|
|||||
| 4. | 税收 |
所得税
列报年度的所得税费用(收益)构成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368 | 22,297 | ||||||
| 递延所得税优惠 |
(19,783 | ) | (92,077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收益) |
13,585 | (69,780 | ) | |||||
|
|
|
|
|
|||||
22
| 5. | 每股亏损 |
每股基本亏损及每股摊薄亏损已根据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盈利的ASC 260计算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分子: |
||||||||
| 净亏损 |
(1,139,460 | ) | (5,790,264 | ) | ||||
|
|
|
|
|
|||||
| 归属于小鹏股份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1,139,460 | ) | (5,790,264 | ) | ||||
|
|
|
|
|
|||||
| 分母: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和稀释 |
1,903,989,310 | 1,891,357,212 | ||||||
|
|
|
|
|
|||||
| 归属于小鹏股份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基本及摊薄净亏损 |
(0.60 | ) | (3.06 | ) |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潜在普通股,包括授予的非既得RSU和与或有对价相关的或有可发行股份。由于集团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生亏损,该等潜在普通股具有反稀释性,并不包括在公司每股摊薄净亏损的计算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不计入公司每股摊薄净亏损计算的非既得RSU的加权平均数分别为45,303,768和31,407,48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不计入公司每股摊薄净亏损计算的与或有对价相关的或有可发行股份数量分别为0股和14,276,521股之间、0股和14,276,521股之间。
| 6. | 应收账款和票据,净额 |
| 截至 | 截至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应收账款,净额 |
842,940 | 1,803,035 | ||||||
| 应收票据 |
1,153,977 | 646,594 | ||||||
|
|
|
|
|
|||||
| 合计 |
1,996,917 | 2,449,629 | ||||||
|
|
|
|
|
|||||
23
应收账款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 | 截至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应收账款,毛额 |
932,187 | 1,823,819 | ||||||
| 呆账备抵 |
(89,247 | ) | (20,784 | ) | ||||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842,940 | 1,803,035 | ||||||
|
|
|
|
|
|||||
应收账款主要包括与政府补贴有关的车辆销售金额,将由政府代客户和大批量购买者在正常过程中进行车辆销售收取。对个人客户的销售通常是用客户的预付款进行的。以30至60天不等的信用期限向大宗买家进行销售。
根据相关确认日期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如下:
| 截至 | 截至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0– 3个月 |
635,402 | 587,516 | ||||||
| 3 – 6个月 |
18,756 | 125,601 | ||||||
| 6 – 12个月 |
5,507 | 42,922 | ||||||
| 1年以上 |
272,522 | 1,067,7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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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毛额 |
932,187 | 1,823,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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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主要包括与大宗买方有关的车辆销售金额,用于正常过程中的车辆销售。以30-150天不等的信用期限向大批量买家进行销售。
按相关发行日期对应收票据进行账龄分析如下:
| 截至 | 截至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0-3个月 |
840,296 | 300,227 | ||||||
| 3-6个月 |
313,681 | 346,3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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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 |
1,153,977 | 646,5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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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7. | 应付账款 |
| 截至 | 截至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应付账款 |
18,001,675 | 15,181,5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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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通常从其供应商处获得0天至60天的信用期限。根据相关确认日期对应付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如下:
| 截至 | 截至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0– 3个月 |
16,862,769 | 14,377,611 | ||||||
| 3 – 6个月 |
583,601 | 327,586 | ||||||
| 6 – 12个月 |
361,753 | 229,439 | ||||||
| 1年以上 |
193,552 | 246,9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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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8,001,675 | 15,181,5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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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8. | 应付票据 |
| 截至 | 截至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应付银行承兑票据 |
19,161,724 | 7,898,8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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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应付各供应商的贸易应付款项,银行对此有担保付款。应付银行承兑票据可转让,可由供应商贴现。
根据相关发行日期对应付票据进行账龄分析如下:
| 截至 | 截至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 0-3个月 |
11,103,257 | 5,448,028 | ||||||
| 3-6个月 |
8,058,467 | 2,450,8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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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9,161,724 | 7,898,8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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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股息 |
股息于宣布时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不派发股息。
26
XPENG INC。
公认会计原则和非公认会计原则结果的未经审计年度对账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ADS/普通股和每股ADS/普通股数据除外)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5 | 2024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亏损 |
(2,771,402 | ) | (6,658,138 | ) | ||||
| 与或有对价有关的衍生负债的公允价值亏损(收益) |
117,305 | (234,245 | ) | |||||
| 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费用 |
564,327 | 473,655 | ||||||
|
|
|
|
|
|||||
| 非公认会计准则运营亏损 |
(2,089,770 | ) | (6,418,728 | ) | ||||
|
|
|
|
|
|||||
| 净亏损 |
(1,139,460 | ) | (5,790,264 | ) | ||||
| 与或有对价有关的衍生负债的公允价值亏损(收益) |
117,305 | (234,245 | ) | |||||
| 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费用 |
564,327 | 473,655 | ||||||
|
|
|
|
|
|||||
| 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净亏损 |
(457,828 | ) | (5,550,85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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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1,139,460 | ) | (5,790,264 | ) | ||||
| 与或有对价有关的衍生负债的公允价值亏损(收益) |
117,305 | (234,245 | ) | |||||
| 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费用 |
564,327 | 473,655 | ||||||
|
|
|
|
|
|||||
| 归属于小鹏股份普通股股东的Non-GAAP净亏损 |
(457,828 | ) | (5,550,85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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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于计算非公认会计原则每股净亏损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数 |
||||||||
| 基本和稀释 |
1,903,989,310 | 1,891,357,212 | ||||||
| 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每股普通股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0.24 | ) | (2.93 | ) | ||||
| 计算Non-GAAP每股净亏损时使用的加权平均ADS数 |
||||||||
| 基本和稀释 |
951,994,655 | 945,678,606 | ||||||
| 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每ADS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0.48 | ) | (5.87 | ) | ||||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