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g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修订号。___)*
L. S. Starrett公司
(发行人名称)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1.00美元
(证券类别名称)
855668109
(CUSIP号码)
2024年5月14日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发生日期)
勾选适当的方框,以指定提交本附表所依据的规则:
[十]规则13d-1(b)
[十]规则13d-1(c)
[ ]规则13d-1(d)
*本封面的其余部分应填写用于报告人在此表格上就证券标的类别进行的首次备案,以及随后对包含可能改变先前封面页中提供的披露的信息的任何修订。
本封面其余部分所要求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法案该部分的责任约束,但应受该法案所有其他条款的约束(不过,见附注)。
除非表格显示当前有效的OMB控制号码,否则将对此表格中包含的信息收集作出回应的潜在人员无需作出回应。
| 1 |
| CUSIP第855668 109号 |
| 1. | 报告人名单。 Beryl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的框(请参阅说明) (a) X (b)______ |
3.仅SEC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特拉华州 |
| 数量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报告 人与: |
5.唯一投票权0
|
| 6.共享投票权485,435
|
|
| 7.唯一决定权0 | |
| 8.共享决定权485,435 |
| 9. | 各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485,435 |
| 10. | 检查第(9)行的总量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 说明)______ |
| 11. | 第(9)行中以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6.9% |
12.报告人类型(见说明)IA、OO
| 2 |
| CUSIP第855668 109号 |
| 1. | 报告人名单。 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P |
|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的框(请参阅说明) (a) X (b)______ |
3.仅SEC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特拉华州 |
| 数量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报告 人与: |
5.唯一投票权0
|
| 6.共享投票权485,435
|
|
| 7.唯一决定权0 | |
| 8.共享决定权485,435 |
| 9. | 各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485,435 |
| 10. | 检查第(9)行的总量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 说明)______ |
| 11. | 第(9)行中以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6.9% |
12.报告人类型(见说明)IA、PN
| 3 |
| CUSIP第855668 109号 |
| 1. | 报告人名单。 Beryl Capital Partners II LP |
|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的框(请参阅说明) (a) (b)______ |
3.仅SEC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特拉华州 |
| 数量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报告 人与: |
5.唯一投票权0
|
| 6.共享投票权413,737
|
|
| 7.唯一决定权0 | |
| 8.共享决定权413,737 |
| 9. | 各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413,737 |
| 10. | 检查第(9)行的总量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 说明)______ |
| 11. | 第(9)行中以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5.9% |
12.报告人类型(见说明)PN
| 4 |
| CUSIP第855668 109号 |
| 1. | 报告人名单。 大卫·威特金 |
|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适当的框(请参阅说明) (a) X (b)______ |
3.仅SEC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美国。 |
| 数量 股份 有利 拥有 每个报告 人与: |
5.唯一投票权0
|
| 6.共享投票权485,435
|
|
| 7.唯一决定权0 | |
| 8.共享决定权485,435 |
| 9. | 各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485,435 |
| 10. | 检查第(9)行的总量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 说明)______ |
| 11. | 第(9)行中以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6.9% |
12.报告人类型(见说明)IN,HC
| 5 |
| CUSIP第855668 109号 |
项目1。
| (a) | 发行人名称 L. S. Starrett公司 |
| (b) | 发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121 Crescent Street,Athol,MA 01331 |
项目2。
| (a) | 提交这份声明的人的名字是: 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LC(“Beryl”)、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P(“Beryl GP”)、Beryl Capital Partners II LP(“合伙企业”)和David A. Witkin(统称“申报人”)。每个申报人放弃对股票的实益所有权,除非该人在股票中享有金钱利益。此外,代表合伙企业提交本附表13G不应被解释为承认它是,并且它否认它是本法案第13d-3条规则所定义的本附表13G所涵盖的任何股票的实益拥有人。 |
| (b) | 申报人的主要营业所位于: 225 Avenue I,Suite 205,Redondo Beach,加利福尼亚州 90277 |
| (c) | 有关申报人的公民身份,请参阅每个申报人的封面页第4项。 |
| (d) | 本声明涉及发行人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1.00美元(“股票”)。 |
| (e) | 发行人的CUSIP编号为:855668109 |
| 6 |
| CUSIP第855668 109号 |
| 项目3。 | 如果本声明是根据规则240.13d-1(b)或240.13d-2(b)或(c)提交的,请检查提交人是否为: |
| (a) | [ ]根据该法第15条(15 U.S.C. 78o)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
| (b) | [ ]该法第3(a)(6)节(15 U.S.C. 78c)中定义的银行。 |
| (c) | [ ]该法案(15 U.S.C. 78c)第3(a)(19)节定义的保险公司。 |
| (d)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80a-8)第8条注册的投资公司。 |
| (e) | [X]根据第240.13d-1(b)(1)(ii)(e)节就Beryl和Beryl GP提供投资顾问。 |
| (f) | [ ]根据第240.13d-1(b)(1)(ii)(f)节的雇员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 |
| (g) | [X】Witkin先生根据240.13d-1(b)(1)(ii)(g)的母公司控股公司或控制人。 |
| (h) | [ ]《联邦存款保险法》(12 U.S.C. 1813)第3(b)节定义的储蓄协会。 |
| (一)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 80a-3)第3(c)(14)条,被排除在投资公司定义之外的教会计划。 |
| (j) | [ ]根据§ 240.13d-1(b)(ii)(J)的非美国机构。 |
| (k) | [ ]集团,根据细则13d-1(b)(1)(二)(k)。 |
如果按照§ 240.13d-1(b)(1)(ii)(J)作为非美国机构提交,请具体说明机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4。 | 所有权。 |
每个申报人见封面第5-9和11项。
本附表13G中报告的百分比基于发行人于2024年5月13日提交的10-Q表格中报告的截至2024年4月24日已发行的7,007,717股A类普通股。
| 项目5。 | 拥有某一类5%或更少的所有权 |
如果提交此对账单是为了报告截至本文件发布之日,报告人已不再是该类别证券百分之五以上的实益拥有人,请查看以下[ ]。
| 项目6。 | 代表另一人拥有超过百分之五的所有权。 |
不适用。
| 项目7。 | 收购母公司控股公司正在报备的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与分类。 |
不适用。
| 项目8。 | 集团成员的识别和分类。 |
Beryl是这些基金和其他账户的投资顾问。Beryl是Beryl GP的普通合伙人,后者是一个或多个基金的普通合伙人。Witkin先生是Beryl的控制人。
| 项目9。 | 集团解散通知 |
不适用。
| 项目10。 | 拟作为展品备案的材料 |
附件一份联合备案协议。
| 项目11。 | Beryl、Beryl GP和Witkin先生的认证。 |
通过在下方签名,我证明,据我所知和所信,上述证券是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获得并持有的,并非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的目的或效果而获得,也不是为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任何交易而获得,也不是作为参与者持有,只是与根据§ 240.14a-11的提名有关的活动除外。
伙伴关系的认证。
通过在下方签名,我证明,据我所知和所信,上述证券不是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的目的或效果而获得的,也不是为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任何交易而获得的,也不是作为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任何交易的参与者而持有的,但仅与根据§ 240.14a-11的提名有关的活动除外。
| 7 |
| CUSIP第855668 109号 |
签名
经合理查询并尽本人所知所信,本人对本声明所载信息的真实、完整、无误进行认证。
日期:2024年5月24日
| 贝里尔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P
|
||||
| 签名: | Beryl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 | /s/安德鲁·尼尔森 | ||||
| 安德鲁·尼尔森 | 签名: | /s/安德鲁·尼尔森 | |||
| 首席运营官兼首席财务官 | 安德鲁·尼尔森 | ||||
| 首席运营官兼首席财务官 | |||||
| BERYL CAPITAL PARTNERS II LP | |||||
| 作者: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P | /s/David A. Witkin | ||||
| 普通合伙人 | 大卫·威特金 | ||||
| 作者: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LC | |||||
| 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s/安德鲁·尼尔森 | |||||
| 安德鲁·尼尔森 | |||||
| 首席运营官 | |||||
| 8 |
| CUSIP第855668 109号 |
展品A
关于联合备案的协议
关于附表13D或13g的声明
以下签署人同意就以下签署人购买任何发行人的证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联合提交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或16(a)条所要求的附表13D或附表13G以及表格3、4或5(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的任何和所有报表。为此目的,以下签署人特此组成并指定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Beryl Capital Management,LLC作为其真实合法的代理人和实际代理人,全权代表并代表以下签署人准备或促使准备、签署、向SEC备案并向任何其他人提供与上述购买有关的所有必要的证书、文书、协议和文件,以遵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条和第16(a)条,以及在行使前述权力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或可能尽最大可能地做和执行每一件与行使前述权力相冲突的必要和适当的行为。
日期:2024年5月24日
| 贝里尔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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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Beryl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 | /s/安德鲁·尼尔森 | ||||
| 安德鲁·尼尔森 | 签名: | /s/安德鲁·尼尔森 | |||
| 首席运营官兼首席财务官 | 安德鲁·尼尔森 | ||||
| 首席运营官兼首席财务官 | |||||
| BERYL CAPITAL PARTNERS II LP | |||||
| 作者: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P | /s/David A. Witkin | ||||
| 普通合伙人 | 大卫·威特金 | ||||
| 作者:Beryl Capital Management LLC | |||||
| 普通合伙人 | |||||
| 签名:/s/安德鲁·尼尔森 | |||||
| 安德鲁·尼尔森 | |||||
| 首席运营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