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6
配偶同意书
我,林丽珍(身份证号:***************),是单泽兵(身份证号:************************************************************************本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签署以下文件(统称“交易文件”,为免生疑问,包括为进行交易文件拟进行的交易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可能不时修订)由单泽兵以及出售以单泽兵名义注册的北京兴恒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权以下交易文件:
1.单泽兵、本公司与万乐多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于2018年11月12日签订的独家期权协议;
2.单泽兵、本公司与外商独资企业于2018年11月12日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
3.2018年11月12日,单泽兵、本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的授权书。
本人承诺不就单泽兵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提出任何索赔。本人进一步确认,单泽兵履行交易文件及进一步修改或终止交易文件不需要本人进一步授权或同意。我承诺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确保交易文件得到适当的履行。
本人同意并承诺,如果本人因任何原因收购单泽兵持有的本公司任何股权,本人将受交易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本人作为本公司股东的义务,并为此目的,应外商独资企业的要求,本人将签署一系列形式和内容与交易文件基本相同的书面文件。
本同意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签名:/s/林丽珍 |
| 姓名:林丽珍 |
| 日期:2018年11月5日 |
配偶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