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3
EQUINIX加拿大融资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
EQUINIX,INC.,
作为担保人
和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
作为受托人
4.750%优先票据到期
2035
第三次补充契约
截至2026年5月7日
到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止的契约
目 录
页
| 第1条 | ||
| 一般适用的定义和其他规定 | ||
| 第1.01节。 | 定义 | 1 |
| 第1.02节。 | 与基础契约的冲突 | 15 |
| 第1.03节。 | 对利息的引用 | 15 |
| 第2条 | ||
| 笔记 | ||
| 第2.01节。 | 金额;系列;条款 | 15 |
| 第2.02节。 | 面额 | 16 |
| 第2.03节。 | 票据的格式 | 16 |
| 第2.04节。 | 票据货币 | 16 |
| 第2.05节。 | 付款代理、转账代理、认证代理及注册官 | 16 |
| 第2.06节。 | 记账条款 | 17 |
| 第3条 | ||
| 赎回及预付款项 | ||
| 第3.01节。 | 赎回 | 17 |
| 第3.02节。 | 可选择赎回票据 | 17 |
| 第3.03节。 | 税务赎回 | 18 |
| 第3.04节。 | 回购要约 | 19 |
| 第4条 | ||
| 盟约 | ||
| 第4.01节。 | 票据的支付 | 20 |
| 第4.02节。 | 向持有人报告 | 20 |
| 第4.03节。 | 售后回租交易 | 20 |
| 第4.04节。 | 对留置权的限制 | 21 |
| 第4.05节。 | 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时的回购要约 | 22 |
| 第4.06节。 | 支付额外款项 | 23 |
| 第5条 | ||
| 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 ||
| 第5.01节。 | 合并、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 25 |
| 第6条 | ||
| 违约事件 | ||
| 第6.01节。 | 违约事件 | 26 |
| 第6.02节。 | 其他修订 | 27 |
| 第7条 法律抗辩和《盟约》抗辩 |
||
| 第7.01节。 | 法律失责及契约失责 | 27 |
-我-
| 第8条 满足和释放 |
||
| 第9条 修正、补充和放弃 |
||
| 第9.01节。 | 修订、补充及豁免 | 28 |
| 第10条 杂项 |
||
| 第10.01款。 | 下沉资金 | 28 |
| 第10.02款。 | 补充契约 | 28 |
| 第10.03节。 | 担保 | 28 |
| 第10.04节。 | 确认义齿 | 29 |
| 第10.05节。 | 对口部门;通知 | 29 |
| 第10.06节。 | 管治法 | 29 |
| 第10.07节。 | 放弃陪审团审判 | 29 |
| 第10.08节。 | 受托人免责声明 | 29 |
| 附件 A | 票据的形式 | A-1 |
-三-
日期为2026年5月7日的第三份补充契约(此“补充契约”)、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的契约(根据该契约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但有关特定系列债务证券的“基础契约”以及经此补充契约修订、修改和补充的“契约”),由易昆尼克斯 Canada Financing Ltd.(“发行人”)、Equinix, Inc.(“担保人”,详见第1.01节)以及作为受托人的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受托人”)。
为了另一方的利益以及票据持有人(如本文所定义)的平等和可评定的利益,每一方同意如下:
然而,发行人及担保人已妥为授权基准契约的执行及交付,以按基准契约的规定,就不时发行将按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的优先债务证券作出规定;
鉴于发行人和担保人已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并希望并已要求受托人与其一起执行和交付本补充契约,以确立和规定发行人发行和担保人担保的一系列票据,这些票据被指定为其2035年到期的初始本金总额为600,000,000加元的优先票据(“初始票据”),条款载于本文件;
然而,基础契约第9条规定,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为此目的订立补充契约;
然而,执行和交付本补充契约的基础契约中规定的条件已经满足;和
然而,为了使本补充契约成为各方的有效协议,根据其条款,以及就票据对基础契约的有效修订和补充,所有必要的事情都已经完成;
现在,因此:
第1条
一般适用的定义和其他规定
第1.01节。定义。本文中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Base Indenture中赋予它们的含义。本补充义齿中使用的“herein”、“hereof”和“herein”等类似含义的词语是指本补充义齿的整体,而不是指本补充义齿的任何特定部分。
除基础义齿第1条规定的定义外,本补充义齿还应包括以下定义,在与基础义齿中的术语定义发生冲突时,应对这些定义进行控制:
“附加说明”具有第2.01(b)节规定的含义。
“获得的债务”是指某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该人成为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时存在的债务,或在该人与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合并或合并或并入担保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时存在的债务,或在与向该人收购资产有关的情况下承担的债务,在每种情况下,无论该人是否因该人成为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或该等收购、合并或合并而产生或预期或预期产生的债务。
“代理协议”指发行人、作为受托人的美国银行信托公司、全国协会和作为认证代理人、转让代理人、付款代理人和注册商的加拿大ComputerShare信托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就票据签订的某些代理协议。
“适用程序”是指,就任何全球证券的任何转让或交换或为任何全球证券的受益权益而进行的转让或交换而言,存托人在适用于此类转让或交换的范围内的规则和程序。
“ASC”是指FASB会计准则编纂。
“资产收购”指(1)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对任何其他人的投资,据此,该等人将成为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或与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合并或并入,或(2)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收购任何人(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除外)的资产,而该资产构成该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或包括该人的任何分部或业务范围或该人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资产,但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除外。
“应占债务”是指,就售后回租交易而言,在售后回租交易中,承租人在租赁剩余期限内的租金付款义务总额的现值,按售后回租交易的内含利率折现。
“基础义齿”具有本补充义齿引言段落规定的含义。
“加拿大收益率价格”是指被赎回票据的价格,在发行人根据契约发出赎回通知之日的前一个营业日并按照公认的加拿大金融惯例计算,以提供等于加拿大政府收益率加31个基点的票面赎回日的收益率。
“现金等价物”是指:
(a)将由加拿大政府、参与成员国、英国或美国(如适用)发行或直接全额担保或投保的以加元、欧元、英镑或美元计价的债务证券,凡债务证券距离最终到期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可转换为任何其他形式的证券;
(b)以加元、欧元、英镑或美元计值的商业票据,自其创设之日起到期不超过一年,并且在收购时具有穆迪至少P1和标普至少A1的评级;
(c)由在加拿大(英国或美国的参与成员国)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以加元、欧元、英镑或美元计价且到期日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单,但条件是该银行被穆迪评为P1或被标普评为A1;
(d)以加元、欧元、英镑或美元计值于任何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任何现金存款,在每种情况下,其长期无担保、非次级债务评级至少为穆迪A3级或标普 A-级;
(e)与符合上述(d)条规定资格的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订立的上述(a)条所述类型的基础证券的期限不超过七天的回购义务;及
(f)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这些基金基本上将其全部资产投资于上文(a)至(e)条所述类型的证券。
“税法变更”具有第3.03(a)(二)节规定的含义。
-2-
“控制权变更”是指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事件:
(1)为《交易法》第13(d)条的目的,将担保人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出售、出租、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给任何个人或关联人士团体(“团体”),连同其任何关联公司(无论是否符合义齿的规定);
(2)担保人的股本持有人批准任何清算或解散担保人的计划或建议(不论是否符合义齿的规定);或
(3)任何个人或集团须直接或间接、实益或有记录地成为代表担保人已发行及未偿还股本所代表的合计普通投票权50%以上的股份的拥有人。
为免生疑问,根据基础契约第5.03节完成担保人转换或担保人替代发行人不构成“控制权变更”。
“控制权要约变更”具有第4.05(a)节规定的含义。
“控制权变更支付”具有第4.05(a)节规定的含义。
“控制权支付日期变更”具有第4.05(b)节规定的含义。
“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是指,在每种情况下,同时发生(i)控制权变更和(ii)评级事件。
“合并折旧、摊销和增值费用”是指就任何人而言,任何期间的折旧和摊销总额(包括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但不包括前期支付的预付现金费用的摊销)和增值费用,包括该人及其受限制子公司在该期间的递延融资费用或成本的摊销,在合并基础上并以其他方式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
“合并EBITDA”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在任何期间的合并净收入:
(a)增加(不重复)如下,在每种情况下以确定该期间合并净收益时扣除的幅度为限:
(1)根据收入或利润或资本计提的税款,包括但不限于联邦、州、特许经营和类似税收以及外国预扣税(包括由政府机构征收或征收的任何征税、征收、扣除、收费、费率、关税、强制贷款或预扣税,以及该人在该期间支付或应计的任何相关利息、罚款、收费、费用或其他金额)在计算合并净收益时扣除(且未加回);加
(2)在计算该合并净收益时扣除(且未加回)相同数额的该人在该期间的合并利息费用;加
(三)该人员该期间的合并折旧、摊销和增值费用,在计算合并净收益时扣除(且不加回)相同的;加
(4)与任何股权发售有关的任何开支或费用(折旧或摊销费用除外),或与根据契约(包括其再融资)(不论是否成功)而允许发生的债务有关的任何开支或费用(不论是否成功),在每种情况下,在计算综合净收益时扣除(而不是加回);加
-3-
(5)任何其他非现金费用,包括任何拨备、拨备增加、注销或减记减少该期间的合并净收益(前提是,如果任何此类非现金费用代表任何未来期间潜在现金项目的应计或准备金,则该未来期间与此相关的现金支付应在该程度上从合并EBITDA中减去),并且不包括在先前期间支付的预付现金项目的摊销;加
(6)担保人或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根据任何管理层股权计划或股票期权计划或任何其他管理层或雇员福利计划或协议或任何股票认购或股东协议而招致的任何成本或开支,但该等成本或开支以向担保人出资的现金所得款项或发行担保人股权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不合格股本除外)拨付为限;加
(7)现金收入(或导致现金支出减少的任何净额结算安排)不代表任何期间的合并EBITDA或合并净收益,但与该等收入有关的非现金收益已根据下文(b)条在计算任何先前期间的合并EBITDA时扣除且未加回;加
(8)任何处置或终止经营的净亏损;加上
(9)因任何货币协议下的义务和适用ASC 815而导致该期间的任何未实现净亏损(任何抵消后);但凡任何该等货币协议与编制损益表(而不是由担保人合理确定的资产负债表)所包括的项目有关,则货币协议上的已实现亏损应包括在先前期间不包括该等套期保值收益或亏损的金额的范围内;加
(10)由(a)货币换算或汇兑损失(包括(x)与货币重新计量债务有关的损失和(y)因货币兑换风险的对冲协议和(b)因利率变动导致的债务公允价值变动而导致的任何未实现净损失(任何抵销后)导致的该期间的任何未实现净损失;加上
(11)任何少数股东权益费用的金额(减去在该期间向该少数股东权益持有人支付的任何现金股息的金额);加
(12)与担保人转换相关的任何成本和费用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与前述相关的规划和咨询费用;和
(b)减少(不重复)如下,在每种情况下,以确定该期间的合并净收益所包括的范围为限:
(1)增加该人在该期间的合并净收益的非现金收益,不包括任何非现金收益,只要它们代表在任何先前期间减少合并EBITDA的潜在现金项目的应计或准备金的冲回,以及与在该先前期间实际收到的现金有关的任何非现金收益,只要这些现金在该先前期间没有增加合并EBITDA;
(2)任何处置或终止经营的净收益;
(3)任何货币协议项下的义务和适用ASC 815导致该期间的任何未实现净收益(任何抵消后);但凡任何该等货币协议与编制损益表(而不是由担保人合理确定的资产负债表)所包括的项目有关,则货币协议的已实现收益应包括在先前期间不包括该等套期保值收益或损失的金额的范围内;加
-4-
(4)因(a)货币换算或汇兑收益(包括(x)与债务的货币重新计量有关的收益和(y)因货币兑换风险对冲协议产生的收益和(b)因利率变动导致的债务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未实现净收益(经任何抵销后)而导致的该期间的任何未实现净收益。
为本定义的目的,应在对此类计算的期间以备考方式生效后进行计算,以:
(1)产生或偿还任何债务,或指定或消除(包括取消指定)该人或其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指定循环承诺(及其所得款项的应用),导致需要作出该等计算及任何产生或偿还其他债务(及其所得款项的应用),但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根据营运资金融资为营运资金目的而产生或偿还债务除外,发生在第四季期间或第四季期间最后一天之后的任何时间以及在交易日期或之前的任何时间,犹如发生或偿还债务或指定或消除(包括通过取消指定)指定循环承诺(视情况而定)(及其收益的应用),发生在第四季期间的第一天(就指定循环承诺而言,犹如在整个该期间发生了任何未提取的指定循环承诺的全额债务);和
(2)任何资产出售或其他处分或资产收购(包括但不限于因该等人士或其受限制附属公司之一(包括因资产收购而成为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人士)而导致需要作出该等计算的任何资产收购,承担或以其他方式对已获得的债务承担责任,还包括在第四季度期间或在第四季度期间最后一天之后的任何时间以及在交易日期或之前发生的归属于资产收购或资产出售或其他处置标的的资产的任何合并EBITDA(包括根据《交易法》颁布的S-X条例计算的任何备考费用和成本减少),犹如该等资产出售或其他处置或资产收购(包括任何该等取得的债务的产生、承担或负债)发生于第四季期间的第一天。该人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为第三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前述一句对该担保债务的发生,如同该人或该人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直接承担或以其他方式承担了该担保债务一样。
“合并利息费用”是指,就任何人而言,在任何期间,不重复的总和:
(1)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综合基础上确定的该人及其受限制子公司在该期间的利息支出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a)债务折扣的任何摊销以及递延融资成本的摊销或注销,包括承诺费;(b)利息互换义务项下的净成本;(c)所有资本化利息;(d)非现金利息费用(担保人发行的任何可转换或可交换债务的非现金利息除外,该债务因该等可转换或可交换票据的债务和权益部分的分叉以及适用ASC 470-20(或相关会计公告)而存在;(e)佣金,与信用证和银行承兑融资有关的折扣和其他费用和收费;(f)与不合格股本有关的股息;(g)与该人的受限制子公司的优先股有关的股息;(h)与售后回租交易有关的推算利息;以及(i)任何延期付款义务的利息部分;加上
-5-
(2)该人士及其受限制附属公司在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以综合基准厘定的期间内支付、应计及/或预定支付或应计的融资租赁债务的利息部分;减
(三)该期间的利息收入。
“合并净收入”是指,就任何人而言,在任何时期内,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该人及其受限制子公司在该时期的合并基础上的总净收入(或亏损);但应排除其中(不重复):
(1)特别、非经常或不寻常的收益或损失(包括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和开支)或开支的任何税后影响;
(二)处置已处置、放弃经营或终止经营的税后净损益;
(3)可归因于出售、转让、许可、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或放弃或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人的任何股权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包括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和开支)的任何税后影响,但不是在正常业务过程中;
(4)任何非附属公司、或非受限制附属公司、或以权益会计法核算的人在该期间的净收益,但该人向担保人或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支付的现金股息或分派除外;
(5)(1)债务、(2)任何货币协议下的义务或(3)其他衍生工具的提前清偿所产生的收入(损失)的任何税后影响;
(6)任何减值费用或资产注销或减记,包括与无形资产、长期资产、债务和股本证券投资相关的减值费用或资产注销或减记,或由于法律或法规的变化,在每种情况下,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以及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
(7)任何非现金补偿费用或开支,包括因授予股票增值或类似权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或其他权利而产生的任何该等费用;
(8)在该期间内发生的与任何债务的发行或偿还、发行股权、再融资交易、任何债务工具的修订或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和开支,或该期间的任何摊销;
(9)归属于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收益或亏损(包括但不限于在该期间处置的业务,无论该业务是否被分类为已终止);
(十)以合并、合并方式继承被提交人或者作为被提交人资产的受让人的,继承实体在该合并、合并或者资产转让前的任何收益;
(11)被提交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净收益(但不包括亏损),但该受限制附属公司就该收益申报股息或类似分派受到合同、法律运作或其他限制;及
(12)因应用ASC 805而产生的购置相关费用。
-6-
此外,在尚未包括在该人及其受限制子公司的合并净收益中的范围内,尽管前述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不重复的情况下,合并净收益应包括从营业中断保险收到的收益金额以及补偿或其他补偿条款所涵盖的与义齿允许的资产的任何出售、转让、转让或其他处置(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否非经常性)有关的任何费用和费用的补偿。
“货币协议”是指旨在保护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免受币值波动影响的任何外汇合同、货币互换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安排。
“最终票据”是指以其持有人的名义注册并根据基础契约第2.08节发行的凭证票据,基本上以本协议的附件 A的形式存在,但该票据不应带有全球安全传说,也不应附有“全球票据中的利益交换时间表”。
就根据义齿将交付、给予或邮寄给持有人的任何通知而言,“已交付”系指(x)按照保存人接受的程序(在全球票据的情况下)向保存人(或其指定人)发出的通知,或(y)以预付邮资的第一类邮件邮寄给该持有人的通知,地址为持有人名册上显示的地址。如此“交付”的通知应被视为包括根据义齿“邮寄”或“给予”的任何通知(如适用)。
“存管人”是指,就票据而言,CDS Clearing and Depository Services Inc.、其被提名人和继任者,或发行人指定为存管人的另一人,其必须是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注册的清算机构。
“指定循环承诺”是指除担保人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在交付给受托人的高级职员证书中已或已被指定(但仅限于如此指定的范围)为“指定循环承诺”的向担保人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提供循环贷款或提供信贷的任何承诺的金额或金额,直至该等义务人随后向受托人交付高级职员证书,大意为该等承诺的金额或金额不再构成“指定循环承诺”。
“不合格股本”是指任何股本的一部分,根据其条款(或根据其可转换成或可由其持有人选择交换的任何证券的条款),或在任何事件发生时(将构成控制权变更的事件除外),根据偿债基金义务或其他方式到期或可强制赎回,或可由其持有人自行选择赎回(在每种情况下,控制权发生变更时除外),在每种情况下,在票据的最后到期日或之前。
“境内受限子公司”是指根据美国、其任一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法律注册成立或以其他方式组织成立的受限子公司。
“电子签名”具有第10.05条规定的含义。
“股本权益”是指股本和所有认股权证、期权或其他获得股本的权利,但不包括任何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股本的债务证券。
“股权发售”是指任何公开或非公开出售担保人的普通股或优先股(不包括不合格股本),但以下情况除外:
(a)就担保人或在表格S-4或表格S-8(或非美国法律下的类似表格)上登记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母公司普通股进行公开发行;
(b)向担保人的任何附属公司发行;
-7-
(c)根据在本协议日期未行使的期权或认股权证的行使而发行;
(d)在本协议日期可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的证券转换时的发行;
(e)就在公平基础上订立的交易中收购财产而发出的发行;及
(f)根据雇员股票计划发行。
“欧元”是指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有关欧洲货币联盟的规定,同意共享一种共同货币的欧盟成员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6.01节规定的含义。
“公平市场价值”是指,就任何资产或财产而言,可以在公平、自由的市场交易中以现金方式,在有意愿的卖方和有意愿和有能力的买方之间进行谈判的价格,双方都没有受到不应有的压力或强迫来完成交易。公平市场价值应由每个债务人的董事会或债务人的任何正式任命的高级人员或受限制的附属公司(如适用)合理和善意行事确定,就任何公平市场价值超过1亿美元的资产或财产而言,应由每个债务人的董事会确定,并应由交付给受托人的每个债务人的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证明。
“融资租赁义务”是指,就任何人而言,该人在租赁项下根据公认会计原则被要求分类并作为融资租赁义务入账的义务,就本定义而言,在任何日期该等义务的金额应为该日期该等义务的资本化金额,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确定。
“惠誉”是指惠誉国际评级公司或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继承者。
“四季期”是指在交易日期(“交易日期”)之前有财务报表的四个完整财政季度期间,因此需要进行此类计算。
“GAAP”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报表和公告中规定的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会计专业的重要部门可能批准的其他实体的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公认会计原则,自2011年7月11日起生效。
“加拿大政府收益率”是指,在任何日期,由发行人选定的任何两家加拿大国家认可的投资交易商在上午10:00(多伦多时间)报价的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的该日期的投标方到期收益率,假设每半年复利一次,如果在加拿大以加元发行,不可赎回的加拿大政府债券将进行复利,按该日期其本金金额的100%计算,到期期限等于,或者如果不存在相同到期期限的加拿大政府债券,尽可能接近,剩余期限至票面赎回日。
“全球票据”是指根据基础契约第2.03节和第2.03节的规定发行的、存放于或代表其存放并登记在存托人或其代名人名下、基本上以本协议的附件 A形式且载有全球证券传说且附有“全球票据权益交换时间表”的每一份全球证券,单独或统称。
“Global Security Legend”是指本协议所载的附件 A中列出的图例,该图例被要求放置在根据义齿发行的所有全球票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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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指担保人根据契约对票据的担保。
“保证人”具有本补充契约导言段规定的含义,在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包括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担保人转换”是指担保人及其子公司就担保人的REIT资格所采取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y)不时将其全部或部分美国和国际业务分离为守则所定义的应税REIT子公司(“TRS”)和/或合格REIT子公司(“QRS”)(据了解,任何此类TRS和/或QRS仍应是受限制的子公司(如适用),与担保人转换前一样)及(z)修订其章程,通过合并为担保人的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而直接或间接对担保人的股本施加所有权限制。
“担保人存续实体”具有第5.01(a)(2)节规定的含义。
“持有人”是指以其名义登记票据的人。
“招致”是指,集体地,就任何债务创造、招致、承担、担保、取得、承担或以或有或其他方式承担责任,或以其他方式对任何债务承担偿付责任(统称为“招致”)。
“负债”是指就任何人而言,不重复:
(1)该人对所借款项的所有义务;
(2)该人以债券、债权证、票据或其他类似票据为证明的所有义务;
(三)该人员的全部融资租赁义务和全部应占债务;
(4)作为财产的递延购买价格而发出或承担的该人的所有义务、所有有条件出售义务和任何所有权保留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但不包括(i)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贸易应付账款和其他应计负债,这些负债未逾期120天或更长时间,或正在被迅速提起和勤勉进行的适当程序善意地提出争议,以及(ii)任何盈利义务,直到该义务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成为该人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
(5)任何承付人就任何信用证、银行承兑或类似信贷交易(与信用证有关的债务(a)担保债务(上文第(1)-(4)款所述债务除外)而订立的任何承付人的正常业务过程中的偿付的所有债务,但该等信用证并非以提款为限,或如提款且以提款为限,该提款最迟在该人收到信用证付款后的偿付要求后的第五个营业日偿还)或(b)以其他方式以现金作抵押的;
(六)与上文第(1)至第(5)款和下文第(8)款所述债务有关的担保和其他或有义务;
(7)第(1)至(6)条所提述类型的任何其他人的所有债务,而该债务是以该人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上的任何留置权作担保的,该债务的数额被当作是该财产或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或如此担保的债务数额中的较低者;
(8)该人在货币协议下的所有义务和利息互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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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该人士发行的所有不合格股本或该人士非境内受限制附属公司发行的优先股,该不合格股本或优先股所代表的债务金额等于其自愿或非自愿清算优先权与其最高固定回购价格两者中的较高者,但不包括应计股息(如有);和
(10)在该日期有效的指定循环承诺的总额。
就本协议而言,任何没有固定回购价格的不合格股本的“最高固定回购价格”应按照该不合格股本的条款计算,如同该不合格股本是在要求根据义齿确定债务的任何日期购买的,如果该价格基于或以该不合格股本的公允市场价值计量,这种公平的市场价值应由这种不合格股本的发行人的董事会合理和善意地确定。
“契约”是指由本补充契约补充、经不时修订或补充的基础契约。
“初始笔记”具有本补充义齿背诵部分规定的含义。
“利息互换义务”是指任何人根据与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安排所承担的义务,据此,该人有权直接或间接地不时收到通过对规定的名义金额应用浮动或固定利率计算的定期付款,以换取该其他人通过对相同名义金额应用固定或浮动利率计算的定期付款,并应包括但不限于利率互换、上限、下限、项圈和类似协议。
“付息日”具有第2.01(d)节规定的含义。
“投资级评级”是指在任何新的评级体系下,如果任何此类机构的评级体系在发行日之后发生修改,则在任何新的评级体系下,由标普和惠誉给予等于或大于BBB-、由穆迪给予Baa3或其同等的评级,或由发行人按照“评级机构”定义中的规定选择的任何其他评级机构的同等评级。
“发行人”具有本补充契约导言段规定的含义,在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包括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发行日期”是指2026年5月7日。
“发行人存续实体”具有第5.01(a)(1)节规定的含义。
“重大子公司”指《证券法》S-X条例第1-02(w)条所定义的“重大子公司”。
“穆迪”是指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或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继承者。
“非现金费用”对任何人而言是指:(a)资产出售、处置或放弃的损失,(b)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与无形资产、长期资产以及债务和股本证券投资相关的任何减值费用或资产注销,(c)使用权益法记录的投资的所有损失,(d)基于股票的赔偿费用,以及(e)其他非现金费用(前提是,如果本条款(e)中提及的任何非现金费用代表任何未来期间潜在现金项目的应计或准备金,该未来期间与此相关的现金支付应在该范围内从合并EBITDA中减去,且不包括在先前期间支付的预付现金项目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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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是指,就契约下的所有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契约中规定的契约)而言,在本契约日期发行的初始票据和任何附加票据。初始票据和附加票据在义齿下的所有目的均应被视为单一类别,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所有对票据的提及均应包括初始票据和任何附加票据。
“义务”是指根据管辖任何债务的文件应承担的本金、溢价、利息、罚款、费用、赔偿、补偿、损害赔偿和其他责任的所有义务。
“要约金额”具有第3.04节中规定的含义。
“要约期”具有第3.04节规定的含义。
「高级人员证明书」指由发行人的一名或多于一名获授权人士及担保人的一名或多于一名获授权人士签署并交付予受托人的证明书;但根据第4.06条须交付的任何该等证明书须由一名获授权人员签署,而该名获授权人员须为担保人的主要财务人员。
“票面赎回日期”是指2035年2月15日。
“PARI Passu债务”是指担保人与担保在受偿权上享有同等地位的任何债务。
“参与成员国”是指每个国家,在任何欧洲货币联盟立法中都有如此描述,该立法在2003年12月31日是参与成员国。
“许可留置权”是指以下几种留置权:
(1)(a)未拖欠的税款、评估或政府收费或债权的留置权,或(b)通过适当的程序善意地提出争议,并且担保人或其受限制的子公司应已在其账簿上预留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可能要求的准备金;
(2)房东的法定留置权以及承运人、仓库保管员、机械师、供应商、材料工、修理工的留置权以及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尚未拖欠或善意抗辩的款项而产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留置权,如果已就此作出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准备金或其他适当规定(如有);
(三)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劳动者赔偿、失业保险和其他种类社会保障有关的留置权或者存款,包括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与以往有关惯例相一致的开具信用证的任何担保留置权,或者为保证履行投标、法定义务、担保和上诉保证金、投标、租赁、政府合同、履约和返还保证金保证金及其他类似义务而发生的留置权(不包括支付所借款项的义务);
(4)不会导致违约事件的判决留置权,只要该留置权有足够的担保,且可能已为复核该判决而妥为提起的任何适当法律程序,不得已最终终止,或可提起该等程序的期间不得已届满;
(五)不动产的地役权、路权、分区限制和其他类似的收费或产权负担,不得在任何重大方面干扰担保人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
(6)出租人在任何融资租赁义务下的任何权益或所有权;但该等留置权不延伸至不属于受该融资租赁义务约束的租赁财产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该出租人或其任何关联人单独租赁约束的其他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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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保证购货款债务的留置权;但(a)该等保证购货款债务不得超过该等财产或设备的购买价格或其他成本,且不得以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设备作担保,但如此取得的财产和设备或以保证购货款债务收益从该卖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取得的其他财产除外,且(b)保证该等保证购货款债务的留置权应在该项收购后360天内产生;
(8)对任何人的特定库存品或其他货物和收益的留置权,以保证该人就为该人的账户签发或创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担义务,以便利购买、装运或储存该库存品或其他货物;
(九)为与该信用证及其产品及其收益有关的单证和其他财产作保的商业信用证担保偿付义务的留置权;
(十)为利息互换义务提供担保的留置权;
(十一)货币协议项下的债务担保留置权;
(12)为取得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条件是
(a)该等留置权在担保人或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发生该等已取得债务之时及之前为该等已取得债务作担保,而该等留置权并非因担保人或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发生该等已取得债务而授予或因预期该等已取得债务而授予;及
(b)该等留置权不延伸至或涵盖担保人或其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但在该等债务成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已取得债务之前为其担保的财产或资产除外,且对留置权持有人不比在担保人或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发生该等已取得债务之前为其担保的留置权持有人更有利;
(十三)对担保人受限制子公司资产的留置权;
(十四)对保证人及其受限制子公司的正常经营过程不构成实质干扰的租赁、转租、许可、转授给他人的;
(十五)银行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存放在一个或多个银行账户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银行留置权、抵销权和类似留置权;
(16)就租赁提交统一商法典融资报表产生的留置权;
(十七)为确保支付与货物进口有关的关税而依法产生的有利于海关和税务机关的留置权;
(18)留置权(a)由当地分销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持有并授予该公司的库存,以及(b)由当地分销公司购买和收取并授予该公司的账户中的留置权,该公司已同意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就该等金额向担保人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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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留];
(二十)售后回租交易的债务担保留置权;
(21)[保留];
(22)抵押融资的债务担保留置权;和
(23)与担保人或其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根据契约另有许可的债务(包括债务)有关的留置权,该留置权的金额不超过(x)相当于(y)担保人在紧接该日期之前内部可获得财务报表的最近一个财政季度的第四季度期间的综合EBITDA的3.5倍(包括在内)。
“付款代理人”具有第2.05条规定的含义。
“招股章程”指日期为2026年2月13日的招股章程,并经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的招股章程补充,由义务人就首期票据的发售而编制。
“购买日期”具有第3.04节中规定的含义。
“购货款债务”是指担保人及其受限子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为物业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购货款或安装、建造或改善费用进行融资而发生的债务。
“评级机构”是指(1)惠誉、穆迪和标普各自以及(2)如果惠誉、穆迪或标普由于义务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停止对票据进行评级,则“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一词在《交易法》第3(a)(62)节中被定义为发行人选择为惠誉、穆迪或标普(视情况而定)的替代机构。
“评级事件”是指票据在触发期首日被两家评级机构从该等票据的适用评级下调至少一个评级类别和/或停止被两家评级机构评级,在每种情况下,在触发期内的任何日期;前提是除非票据的评级类别低于两家评级机构的投资级评级,否则评级事件将不会被视为已经发生;此外,前提是,如果各适用的降级评级机构未应发行人的请求公开宣布或确认或书面通知受托人减持是控制权变更的结果(无论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时是否已发生适用的控制权变更),则评级事件将不被视为就特定控制权变更发生。尽管有上述规定,除非且直至该控制权变更实际完成,否则不会被视为与任何特定控制权变更有关的评级事件发生;但如评级机构未在触发期首日提供票据评级,这种没有评级的情况应被视为该评级机构将该票据的评级下调至低于投资级评级,以及在每种情况下导致该评级机构不再按触发期首日有效的评级类别对该票据进行评级的降级,并且不受前一句中第二个但书的约束。受托人没有义务确定是否发生了评级事件。
“注册官”具有第2.05条规定的含义。
“REIT”是指根据《守则》第856-860条定义并征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
“回购要约”具有第3.04节规定的含义。
任何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指该人的任何附属公司,而该附属公司在确定时并非非受限制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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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普”是指标准普尔评级集团有限公司,或其评级机构业务的任何后续机构。
「售后回租交易」指与任何人或任何该等人为一方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安排,规定向担保人或受限制附属公司出租任何财产,不论该财产是由担保人或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于发行日期拥有或其后取得,而该等财产已由或将由担保人或该受限制附属公司出售或转让予该等人或将由该等人就该等财产的担保垫付或将由该等人垫付资金的任何其他人。
“次级债务”是指发行人或担保人分别对票据或担保的受偿权明确从属或从属的债务。
“补充义齿”具有本补充义齿导言段落规定的含义。
“税务事件兑付日”具有第3.03(a)节规定的含义。
“税务意见”具有第3.03(a)节规定的含义。税务意见应被视为基础契约下的律师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就该基础契约第12.04和12.05条而言。
“税务管辖”具有第4.06(a)节规定的含义。
“税”或“税”是指任何政府或其他税务机关征收的所有当前和未来的税项、征税、征收税、扣除、收费、关税和预扣税(包括备用预扣税)、费用和任何类似性质的收费(包括利息、罚款、罚款和与此相关的其他责任)。
“TIA”是指经修订的1939年《信托契约法案》(15 U.S.C. Sections 77aaa-77bbbb)。
“交易日期”具有“四季期”定义中赋予的含义。
“触发期”指自(i)发生控制权变更或(ii)首次公开宣布发生控制权变更或担保人有意实现控制权变更(该触发期将延长,只要票据的评级处于公开宣布的考虑中,可能被三家评级机构中的任何两家下调)中较早者开始的60天期间;提供当各评级机构就该控制权变更采取行动(包括确认其现有评级)时,触发期将终止。
“受托人”具有本补充契约导言段落中规定的含义。
任何人的“无限制附属公司”指:
(1)该人士的任何附属公司,在确定时须由该人士的董事会按以下规定的方式指定为或继续指定为无限制附属公司;及
(2)非限制性子公司的任何子公司。
担保人的董事会可指定任何附属公司(包括任何新收购或新成立的附属公司)为非受限制附属公司,除非该附属公司拥有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其他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本,或拥有或持有其任何财产的任何留置权,而该附属公司并非拟如此指定的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条件是,拟如此指定的每一附属公司及其每一附属公司在被指定时并无,其后亦无设立、招致、发行、承担,就贷款人对担保人或其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资产有追索权所依据的任何债务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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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只有在紧接该指定生效之前和之后,不得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且仍在继续的情况下,才可指定任何非受限制附属公司为受限制附属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任何该等指定,须通过迅速向受托人提交一份使该指定生效的董事会决议副本和一份证明该指定符合前述规定的高级职员证书,向受托人证明。
就本补充契约第4.06条而言,“美国”具有第4.06(h)条规定的含义。
「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指受限制附属公司,其全部股本(董事合资格股份除外)由担保人或其他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拥有。
每当本补充义齿提及TIA的条款时,该条款通过引用并入本补充义齿并成为其一部分。
本补充契约中使用的所有由TIA定义、由TIA提及另一法规定义或由TIA下的委员会规则定义的术语均具有如此赋予它们的含义。
第1.02节。与基础义齿的冲突。如果本补充义齿的任何条款限制、限定或与基础义齿的某项条款发生冲突,本补充义齿的该项条款应予控制。
第1.03节。对利息的引用。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义齿或票据中任何提及根据票据本金或本金、利息或根据任何票据应付的任何其他金额或就任何票据应付的任何其他金额支付的金额,应被视为包括额外金额的支付,但在此种情况下,额外金额现在、过去或将就此支付。
第2条
笔记
第2.01节。金额;系列;条款。
(a)特此在基础契约下创设和指定一系列票据:票据标题为“2035年到期的4.750%优先票据”。本补充契约对基础契约产生的变更、修改和补充应仅适用于票据,并适用于票据的条款,不得适用于根据基础契约可能发行的任何其他系列票据,除非与此类其他系列票据相关的补充契约具体包含此类变更、修改和补充。
(b)票据的初始本金总额为600,000,000加元。发行人有权根据本补充契约发行附加票据(“附加票据”),其条款与初始票据相同,但发行日期、发行价格和适用于其的第一个付息日的应付利息金额除外;但该发行不受契约条款的禁止。任何此类附加票据应与最初发行的初始票据(包括为投票和赎回目的)合并并形成单一系列;但如果此类附加票据在美国和加拿大联邦所得税方面与初始票据不可互换,则此类附加票据应具有一个或多个单独的CUSIP编号。就任何额外票据而言,债务人须在其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及高级人员证明书(每份证明书的副本须交付予受托人、付款代理人及注册处处长)中载列以下资料:(i)根据本补充契约须认证及交付的该等额外票据的本金总额;及(ii)该等额外票据的发行价格、发行日期、CUSIP号码,首次付息日及适用于该首次付息日的应付利息金额及计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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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票据的规定到期日为2035年5月15日。票据应予支付,并可在为此目的在加拿大维持的义务人办事处出示,以进行付款、购买、赎回、转让登记和交换,不收取服务费,该办事处最初应是书记官长在加拿大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d)票据的年利率为4.750%,自2026年5月7日起,或自已支付利息或已妥为提供利息的最近日期起计息,该日期在本协议所附的Global Note表格中作为附件 A进一步规定。对于整整半年一次的利息期,利息应按每年360天、共十二个30天的月份计算。非完整半年度计息期的计息期,按一年365天、该计息期实际天数计息。应付该等利息的日期(各为“付息日”)应为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自2026年11月15日开始,而在每个该等付息日应付的任何利息的记录日期应分别为紧接前的5月1日或11月1日。
(e)票据最初将以一张或多张全球票据的形式发行,存放于或代表保存人,并应保存人的要求以CDS & Co作为其代名人的名义登记,由债务人正式签署,并由受托人或基础契约第2.03和2.04条规定的认证代理人认证,就票据而言,后者应为认证代理人。
第2.02节。面额。票据只能以记名形式发行,不附带息票,且最低面额仅为2,000加元,超过1,000加元的任何倍数。
第2.03节。票据的形式。该注释和认证证书将基本上以附件 A的形式在此。但是,如果任何票据的任何规定与义齿的明文规定相冲突,则义齿的规定应受管辖和控制。
第2.04节。票据货币。这里提到的“$”和“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此处提及的“加元”、“加元”和“加元”是指加拿大的法定货币。与票据有关的所有本金、利息、溢价(如有)或任何额外金额的支付,包括根据票据条款在任何赎回时支付的款项,将以加元支付。尽管义齿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由于实施外汇管制或发行人或担保人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发行人或担保人无法获得加元,则有关票据的所有付款将以美元支付,直到发行人或担保人再次获得加元。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日期以加元支付的金额将由发行人或担保人按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规定的截至相关付款日期前第二个营业日营业结束时的汇率兑换成美元,或者,如果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未宣布兑换率,根据相关付款日期前第二个营业日或之前在《华尔街日报》上公布的最近一期美元兑加元汇率,或在《华尔街日报》未公布该汇率的情况下,该汇率将由发行人或担保人根据最近可获得的加元市场汇率自行决定。以美元就票据支付的任何款项将不构成票据或契约条款下的违约。受托人和付款代理人均不负责获取汇率、进行转换或以其他方式办理面额。在加元正式重新定名的情况下,与紧接这种重新定名后的票据付款有关的债务应被视为规定支付代表紧接这种重新定名前的此种债务数额的该数额的加元。
第2.05节。付款代理、转账代理、认证代理及注册官
(a)票据的付款代理人(“付款代理人”)和注册商(“注册商”)最初应各自为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本公司特此初步指定该支付代理的公司信托办事处为票据可能出示支付、转让登记或交换的维持办事处。本公司保留在任何时间更改或终止委任任何票据的付款代理人或注册处处长,或委任额外或其他票据的付款代理人或注册处处长,以及批准任何票据的付款代理人或注册处处长行事的职位的任何变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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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可就票据委任认证代理人(“认证代理人”)及转让代理人(“转让代理人”)。认证代理机构和转让代理机构初始应分别为加拿大ComputerShare信托公司。本公司保留随时更改或终止委任票据的任何认证代理人或转让代理人,或委任票据的额外或其他认证代理人或转让代理人,以及批准任何票据的认证代理人或转让代理人行事的办事处的任何变更的权利。
(c)为促进第2.05(a)条及第2.05(b)条,兹授权及指示受托人在公司、受托人及任何付款代理人、转让代理人、认证代理人及注册官中的一名或多名之间就票据签立及交付一项或多项代理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协议。
第2.06节。簿记条款。
(a)只要票据在保存人处以记账式形式保存,保存人或其代名人就所有目的而言将是票据的登记持有人,票据的所有付款将支付给保存人,而票据的实益拥有人的付款将按照保存人的程序及其参与者的程序支付。
第3条
赎回及预付款项
第3.01节。赎回。根据《基准契约》第3.01节,本第三条下列额外赎回条款适用于票据。
第3.02节。可选择赎回票据。
(a)在票面赎回日期之前,发行人可在任何时间或不时选择赎回部分或全部票据,赎回价格(以本金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相等于(1)将赎回的票据本金总额的100%和(2)加拿大收益率价格中的较高者,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加上截至(如有)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
(b)于票面赎回日期当日或之后,发行人可随时及不时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相等于将予赎回的票据本金总额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
(c)如下列条文与《基本契约》第3.01条至第3.06条的规定不一致,则《基本契约》第3.01条至第3.06条的规定不适用于票据,应适用以下条文代替:
(i)在部分赎回的情况下,将按比例、以抽签方式或以受托人或其他委任代理人(根据代理协议初步为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全权酌情认为适当及公平的其他方式选择赎回票据。
(ii)本金额为2,000加元或以下的票据不得部分赎回。
(iii)赎回通知将于赎回日期前至少10天但不超过60天交付予每名待赎回票据持有人、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但如赎回通知是就票据的失效或根据契约清偿及解除管辖票据的契约而发出,则赎回通知可于赎回日期前60个历日以上交付。如任何票据只须部分赎回,则与该票据有关的赎回通知必须载明该票据本金将予赎回的部分。原票据注销后,将以该票据持有人的名义发行本金金额等于该票据未赎回部分的新票据。除非发行人违约支付赎回价款,否则在赎回日期及之后,被要求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将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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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任何赎回或赎回通知,但依据第3.03条就税法变更而交付的赎回通知除外,可由债务人酌情决定,但须符合一项或多项先决条件。
(e)只要票据由保存人(或另一保存人)持有,票据的任何赎回均须按照适用程序进行。
第3.03节。退税。
(a)发行人在向票据持有人、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发出不少于10天或多于60天的事先通知(该通知将不可撤销)后,可随时选择全部而非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相当于被赎回票据本金的100%,加上应计未付利息,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税务事件赎回日”)及所有届时到期并将因赎回或其他原因于税务事件赎回日到期的额外金额(如有)(受限于有关记录日期的票据持有人有权收取在赎回日期或之前发生的有关利息支付日到期的利息以及与之有关的额外金额(如有),倘在下一个将就票据支付任何金额的日期,发行人是或,根据在相关税务管辖区具有公认地位的独立税务顾问的意见(任何此类意见,“税务意见”),将被要求就票据支付额外金额,并且无法通过采取发行人可用的合理措施来避免此类付款义务,而此类要求的产生是由于:
(i)有关税务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根据其颁布的任何规例或裁定)的任何修订或变更,而该等变更或修订于发布日期(或如较后,则为有关税务司法管辖区成为税务司法管辖区的日期)后公布并生效;或
(ii)对该等法律、规例或裁定的正式书面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修订或变更(包括凭藉具有主管司法管辖权的法院的裁定、判决或命令或已公布的行政惯例的变更),该修订或变更在发布日期(或如较后,则为相关税务司法管辖区成为税务司法管辖区的日期)后宣布并生效(第3.03(a)(i)节或第3.03(a)(ii)节所述的任何该等修订或变更,“税法变更”)。
(b)如有关票据的付款届时到期,则发行人将不会在发行人有义务支付额外金额的最早日期前60天之前发出任何该等赎回通知,而支付额外金额的义务必须在发出该通知时生效。在发行人就本节3.03所述的税务事件兑付日发布或交付赎回通知之前,债务人将向受托人交付高级职员证书,大意是发行人无法通过采取其可利用的合理措施以及(如有需要)上述独立税务顾问的意见来避免支付额外金额的义务。任何赎回通知应按照本协议第3.02节所述程序以其他方式发出。受托人须接受并将有权最终依赖大律师的意见及该等高级人员证明书,作为证明上文第3.03(a)(i)条及第3.03(a)(ii)条所述先决条件的存在及满足(如适用)的充分证据,而在向受托人交付该等大律师意见及高级人员证明书后,发行人将有权根据本协议发出赎回通知,而该等赎回通知将是决定性的,并对票据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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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节。回购要约。如根据本条例第4.05条,发行人须向所有持有人发起购买票据的要约(“回购要约”),则应遵循以下规定的程序。
回购要约应在其开始后至少20个营业日期间保持开放,但适用法律(视情况而定)允许或要求的较短或较长期间(“要约期”)除外。不迟于要约期终止后五个营业日(“购买日”),发行人将按购买价格(视情况根据本协议第4.05节确定)购买根据本协议第4.05节要求购买的票据本金(视情况而定)(“要约金额”),并在需要时购买(按比例计算,如适用)Pari Passu债务,或(如已投标的要约金额低于要约金额)为响应回购要约而投标的所有票据和Pari Passu债务。如此购买的任何票据的付款将按照支付利息的相同方式进行。
倘购买日期为利息记录日期当日或之后,以及相关利息支付日期当日或之前,则于(但不包括)购买日期的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将于该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支付予以其名义登记票据的人,而根据回购要约投标票据的持有人将不会获得额外利息。
在回购要约开始时,发行人将向每一持有人交付或安排交付一份通知,并向受托人和付款代理人提供一份副本。该通知将包含所有必要的指示和材料,以使此类持有人能够根据回购要约投标票据。该通知将管辖回购要约的条款,其中将说明:
(a)正依据本条第3.04条及本条第4.05条提出回购要约,而回购要约将保持开放的时间长度;
(b)要约金额、购买价格及购买日期;
(c)任何未投标或未接受付款的票据将继续产生利息;
(d)除非发行人拖欠付款,否则根据回购要约接受付款的任何票据将于购买日期后停止计息;
(e)选择根据回购要约购买票据的持有人可选择购买最低面额为2,000加元的票据,或超过1,000加元的整数倍;
(f)选择根据任何回购要约购买票据的持有人将被要求交出票据,并在票据所附的题为“持有人选择购买的选择权”的表格已填妥,或通过记账式转账方式转让给发行人、存托人(如由发行人指定)或在购买日期至少三天前在通知中指定的地址的付款代理人;
(g)如发行人、保存人或付款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不迟于要约期届满时收到载有持有人姓名、持有人交付购买的票据本金金额的电报、电传、传真或信函,以及有关该持有人撤回选择购买该票据的声明,则持有人将有权撤回其选择;
(h)如票据持有人交出的票据及Pari Passu债务的本金总额超过要约金额,则付款代理将根据票据本金及交出的Pari Passu债务按比例选择拟购买的票据(并作出付款代理认为适当的调整,以便不会部分购买面值为2,000加元或以下的票据);和
(i)其票据仅被部分购买的持有人将获发行适用系列的新票据,其本金金额等于已交还(或通过记账式转让)的票据的未购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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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日期或之前,发行人将在合法范围内,在必要范围内按比例接受根据回购要约有效提交的票据或其部分的要约金额或如果已提交的要约金额低于要约金额,则所有票据均已提交,并将交付或安排向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交付适当接受的票据,连同一份高级职员证明,说明该等票据或其部分已根据本条第3.04条的条款被发行人接受支付。发行人、存托人或付款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将迅速(但无论如何不迟于购买日期后五天)向每个投标持有人交付相当于该持有人所投标并被发行人接受购买的票据的购买价格的金额,发行人将迅速发行新的票据,而认证代理人应发行人的书面请求,将认证并向该持有人交付(或促使以簿记方式转让)该等新票据,本金金额相当于所交出票据的任何未购买部分。尽管义齿中有任何其他相反的规定,认证代理人认证该新票据并不需要大律师的意见或高级职员的证书。凡未被如此接受的票据,发行人应立即将其退还给持有人。发行人将于购买日期当日或之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公开宣布回购要约的结果。
除本条第3.04条或本补充索引第4.05条(如适用)具体规定外,依据本条第3.04条进行的任何购买,均应依据经本补充索引第3.02(d)条修订的《基本索引》第3.01条至第3.06条的适用规定进行。
第4条
盟约
除基础契约第4条所载的契诺外,票据须受以下附加契诺规限。下文第4.03条至第4.05条所列的该等附加契诺,须根据《基本契约》第8.03条受契诺失效的规限。
第4.01节。支付票据。在基础契约第4.01节第一款之后增加以下一款:“发行人将在合法范围内按与当时适用的票据利率相等的利率支付逾期本金和溢价(如有)的利息(包括在任何破产法下的任何程序中的请愿后利息);其将在合法范围内按该利率支付逾期分期利息(包括在任何破产法下的任何程序中的请愿后利息)(不考虑任何适用的宽限期)。票据的利息将根据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的360天年度计算(1)整个半年期的利息,以及根据365天年度和该利息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2)不是整个半年期的利息。仅为根据《利息法》(加拿大)进行披露的目的,在任何特定时期内,这种计算所使用的利率相当的年利率是这样使用的利率(y)乘以应付(或复利)这种利息或费用的时期结束的日历年度的实际天数,以及(z)除以计算这种利率所依据的天数。”
第4.02节。向持有人报告。基础契约第4.03节第二款末尾应添加以下一句:“如担保人在相关期间内有任何非限制性子公司,担保人还将向受托人以及应要求向票据的任何持有人提供足以确定担保人及其限制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不包括非限制性子公司。”
第4.03节。售后回租交易。义务人将不会,也不会允许任何受限制的附属公司就任何财产或资产进行任何售后回租交易,除非:
(一)售后回租交易仅与发行人、担保人或受限制的子公司进行;
-20-
(2)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或可由任何一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终止);
(3)债务人将能够在没有根据第4.04(b)条平等和按比例担保票据的情况下,就该等售后回租交易产生由留置权担保的债务(依赖“许可留置权”定义第(20)条除外);或者
(4)发行人、担保人或该受限制附属公司在与该售后回租交易有关的出售该等财产完成后的365天内,将相等于出售该等财产所得款项净额的金额用于(i)赎回票据、发行人的其他债务与发行人、担保人或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受偿权或债务的票据排名相等或(ii)购买其他财产;但以该金额代替将该金额用于清偿Pari Passu债务,发行人可将票据交付给受托人或其他指定的代理人(其最初应为根据代理协议行事的加拿大ComputerShare信托公司)进行注销;该等票据将按其成本记入贷方给发行人。
第4.04节。对留置权的限制。义务人不会、也不会导致或允许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不论是在发行日期拥有或在发行日期后获得)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设定、招致、承担或允许或容许存在任何种类的留置权,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从中收取收入或利润的任何权利,除非:
(a)如属为次级债项作担保的留置权,则票据或担保以优先于该等留置权的该等财产、资产或收益的留置权作担保;及
(b)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票据均获得同等和按比例担保,
除了:
(1)在发行日期存在的留置权,其范围和方式为该等留置权在发行日期有效;
(2)为债务人的义务和担保人的受限制子公司根据义齿允许订立的任何对冲便利而承担的义务和担保人的受限制子公司的义务提供担保的留置权;
(三)为票据作担保的留置权或者担保人对其担保的留置权;
(四)对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资产享有有利于债务人或者担保人的全资受限制子公司的留置权;和
(5)准许留置权。
(c)就在发生该等债项时获准为该等债项作担保的任何留置权而言,该留置权亦须获准为该等债项的任何增加数额作担保。任何债务的“增加金额”是指与任何应计利息(无论是以现金还是实物支付)、原始发行折扣的增加或摊销、推算利息、以相同条款的额外债务形式支付利息或以同一类别的额外股份形式支付不合格股本的股息有关的该等债务金额的任何增加,以及仅由于货币汇率波动或担保债务的财产价值增加而导致的未偿债务金额增加。
-21-
第4.05节。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时的要约回购。
(a)一旦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除非发行人或第三方先前或同时就本协议第3.02节或第3.03节所述的所有未偿还票据交付赎回通知,否则发行人将被要求根据下述要约提出购买每个持有人票据的要约(“控制权变更要约”),购买价格(“控制权变更付款”)等于其本金的101%加上应计和未支付的利息(如有)至但不包括购买日期。
(b)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之日后30天内,发行人必须向每一持有人发送通知(就Global Notes所代表的票据而言,按照适用程序),或促使受托人或其他指定代理人(其最初应为根据代理协议行事的加拿大ComputerShare信托公司)发送通知,并向受托人或其他指定代理人发送一份副本,该通知应适用于控制权变更要约的条款。除其他事项外,该通知应载明购买日期,该日期必须不早于该通知送达之日后10天或不迟于60天,但法律可能要求的除外(“控制权变更支付日”)。选择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购买票据的持有人将被要求交出票据,并在票据背面填写题为“持有人选择购买的选择权”的表格,并指明其同意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向发行人出售的该持有人票据的部分(相当于2,000加元和超过1,000加元的整数倍),在控制权变更支付日之前的第三个营业日营业结束前,按通知规定的地址向付款代理人支付。
(c)债务人将遵守《交易法》第14e-1条规则的要求,以及根据《交易法》订立的任何其他证券法律法规,但以这些法律法规适用于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回购票据的范围为限。如任何证券法律或条例的规定与本条第4.05款的规定相抵触,则债务人将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律及条例,并不会因该冲突而被视为违反其在本条第4.05款规定下的义务。
(d)在该控制权支付变更之日,发行人将在合法范围内:
(1)接受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适当提交的所有票据或部分票据以供支付;
(2)就妥善投标的所有票据或票据的部分向付款代理人存入相等于控制权变更付款的款额;及
(3)向受托人或其他委任代理人(其最初须为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按代理协议行事)交付或安排交付妥善接纳的票据,连同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述明发行人正在购买的票据本金总额或票据部分。
(e)付款代理人将迅速向适当提交该等票据的控制权变更付款的每一持票人交付,而认证代理人或其他指定代理人将迅速认证并向每一持票人交付(或促使以簿记方式转让)本金等于所交回的票据的任何未购买部分(如有的话)的新票据;但每份新票据的最低本金金额为2,000加元或1,000加元的整数倍。发行人将于控制权变更支付日期当日或之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公开公告控制权变更要约的结果。
(f)如第三方按照发行人作出的控制权变更要约适用的契约中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其他方式作出控制权变更要约,并购买根据该控制权变更要约有效提交且未撤回的所有票据,则发行人将无需在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时作出控制权变更要约。发行人(或第三方)可以在任何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之前并以此为条件提出控制权变更要约。
-22-
第4.06节。支付额外金额。
(a)债务人根据票据或就票据所作的所有付款,将免缴和清除任何税款,且不为任何税款或因任何税款而预扣或扣除,除非法律当时要求预扣或扣除该等税款。如任何适用的扣缴义务人为组织、居住或为税务目的开展业务的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包括美国)或该债务人(或其代理人)就票据或担保进行任何付款所来自或通过的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包括美国)所征收或征收的任何税款,或因该司法管辖区或其中的任何州、省、政治分区或税务机关(“税务管辖区”)而进行的任何扣除或扣缴,将在任何时候被要求就债务人根据票据或就票据作出的任何付款作出,包括支付本金、赎回价格、购买价格、利息或溢价,然后,债务人将支付可能需要的额外金额(“额外金额”),以便在该等预扣、扣除或强制征收后,每名票据持有人就该等付款所收取的净额(包括任何该等预扣,任何此类额外金额的扣除或征收)将等于在没有此类预扣或扣除的情况下本应就此类付款收到的相应金额;但前提是,将不会就以下方面支付额外金额:
(1)任何税项,但若非票据持有人(或该持有人为其利益而持有该票据的实益拥有人)或持有人的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成员或股东(如该持有人是遗产、信托、合伙或法团,或对受托持有人管理的遗产或信托拥有权力的人)被视为与相关税务司法管辖区有当前或以前的关联(仅因该票据的所有权或处分而产生的关联除外,强制执行该票据下的权利,或收到与该票据有关的任何付款),包括成为或曾经是该税务管辖区的公民或居民,正在或曾经在该税务管辖区从事贸易或业务,或在该税务管辖区拥有或曾经拥有常设机构;
(2)任何并非票据或票据的一部分的唯一实益拥有人,或并非受托人、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持有人,但仅限于有关持有人的实益拥有人、有关受托人的受益人或委托人,或有关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实益拥有人或成员,如果实益拥有人、受益人、委托人或成员直接收到其实益或分配份额的付款,则不会有权获得额外金额的付款;
(3)任何付款代理人须就任何票据的本金或利息的任何付款而代扣的任何税款,如该等付款可在没有至少一名其他付款代理人代扣的情况下进行;
(4)任何税项,只要该等税项是在有关付款首次可供支付予持有人后超过30天因出示付款票据而征收的(除非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在该30天期间的最后一天出示该票据本应有权获得额外金额);
(5)任何税项、评税或其他政府收费,而该等税项、评税或其他政府收费,须在任何票据上或就任何票据的付款中扣除或扣缴以外的方式支付;
(六)任何遗产、继承、赠与、出售、转让、消费税、财富、资本利得、个人财产或者类似的税收;
(7)任何税项,凡因票据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未能遵守任何证明、识别、资料或其他报告规定而征收或扣留该等税项,不论该证明、识别、资料或其他报告规定是税务管辖区的法规、条约、条例或行政惯例所要求,作为豁免或降低扣除或扣留税务管辖区所征收的税项的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并非该税务管辖区的居民),但在每种情况下,仅限于持有人或受益所有人在法律上有资格提供此类证明或文件的范围内;
-23-
(8)凭藉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而征收的任何税项,而该等税项并非《所得税法》(加拿大)所指的与债务人进行公平交易;
(9)因债务人是“特定实体”(定义见《所得税法》(加拿大)第18.4(1)款)而对此类票据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征收的任何税款;
(10)凭藉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是《所得税法》(加拿大)所指的,或并非与该债务人的任何“特定股东”(定义见《所得税法》(加拿大)第18(5)款)进行公平交易而征收的任何税款;
(11)截至订约日期依据《守则》第1471至1474条征收或扣留的任何税项(或任何经修订或实质上具有可比性的后续版本)、据此颁布的任何条例或其任何其他官方解释、截至订约日期根据《守则》第1471(b)条订立的任何协议(或上述任何经修订或后续版本)或任何执行上述规定的政府间协议(以及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或官方行政指导);或
(12)上述第(1)至第(11)项的任意组合。
(b)除本条第4.06条特别规定外,债务人无须就任何税项缴付任何款项。
(c)如债务人知悉他们将有义务就根据票据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就票据支付的任何款项支付额外款项,则债务人将在该付款日期之前迅速向受托人和付款代理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书,说明将支付额外款项的事实以及估计应如此支付的款项。高级人员证明书亦须载列合理需要的任何其他资料,以使付款代理在有关付款日期向持有人支付额外款项。受托人和付款代理人有权完全依赖这些高级职员的证书作为此类付款是必要的确凿证据。
(d)发行人或担保人如为适用的扣缴义务人,将进行法律规定的一切代扣代缴和扣除,并按照适用的法律将扣除或扣缴的全部款项汇至有关税务机关。义务人将尽其合理努力,向各税务机关索取证明如此扣除、代扣代缴的税款缴纳情况的税票。
(e)债务人将应合理的书面请求,在如此扣除或扣缴的任何税款缴付之日后的合理时间内,向受托人和付款代理人提供证明债务人已付款的经核证的税票副本,或者,如果尽管该实体努力取得收据,但未取得收据,则向该实体提供付款的其他合理证据。
(f)如票据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根据《所得税法》(加拿大)第803条就票据或担保项下的任何应付款项(因将票据转让给加拿大境内的居民而转让人未就《所得税法》(加拿大)的目的与其进行公平交易的人除外)应缴纳税款,但未就该税款支付额外款项,则适用的债务人将支付,作为或由于票据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的利息,相等于该等税项的金额(“第803条补偿”)加上相等于该票据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在收到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发出的载有如此应缴税款的合理详情的通知后45天内因该等第803条补偿而须缴付的任何税款的金额,前提是票据的该等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本应有权因该等税款而获得额外金额(且仅限于该票据的该等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本应有权获得的额外金额),但该款项的支付方式不是从根据票据或担保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或预扣。
-24-
(g)上述义务将在义齿的任何终止、撤销或解除、其票据的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的任何转让之后继续有效,并将比照适用于义务人的任何继承人。
(h)根据本条第4.06款使用,“美国”一词是指美利坚合众国、其任何州和哥伦比亚特区。
第5条
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票据不受基础契约第5.01节的约束。代替票据,应遵守本补充契约第5.01节的以下规定:
第5.01节。合并、合并合并或出售资产。
(a)发行人或担保人均不会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与任何人合并、合并或合并或并入任何人,或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或促使或允许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发行人或担保人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根据担保人和担保人的受限制附属公司的合并基础上确定),无论是作为一个整体或基本上作为一个整体向任何人出售,除非:
(1)在发行人的情况下,发行人应为存续或持续的人,或由发行人合并或通过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取得发行人的财产和资产实质上为一个整体的人(“发行人存续实体”)(a)为根据加拿大或其任何省或地区的法律组织和有效存在的实体,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及(b)须透过签署及交付予受托人的补充契约(以受托人满意的形式),明确承担所有票据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的到期及准时支付,以及发行人须履行或遵守的票据及契约的每项契诺的履行;
(2)就保证人而言,保证人须为尚存或持续的人,或由该等合并所组成的人(如不是保证人)或保证人并入的人,或以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易或其他处分方式取得保证人及保证人受限制附属公司的财产及资产实质上为一个整体的人(“保证人存续实体”)(a)须为根据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和有效存在的实体,及(b)须透过签署及交付予受托人的补充契约(以受托人满意的形式),明确承担担保人须履行或遵守的保证及票据及契约的每项契诺的履行;
(3)在紧接本条第5.01(a)条第(1)(b)款及第(2)(b)款所设想的假设生效之前及之后,概无违约或违约事件已发生或正在持续;及
-25-
(4)发行人、或发行人存续实体及担保人、或担保人存续实体须已向受托人交付高级人员证明书及大律师意见,每份证明书及意见均须述明该等合并、合并、合并、出售、转让、转让、租赁、转易或其他处分,如就该等交易需要补充契约,则该补充契约符合该契约的适用条文,且该契约中与该交易有关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满足。
(b)就本条第5.01(a)节的规定而言,在单一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通过租赁、转让、出售或其他方式,在单一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中)转让担保人的一个或多个受限制子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财产或资产,这些财产和资产如果由担保人而不是这些受限制子公司持有,将构成担保人在综合基础上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财产和资产,应被视为担保人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和资产的转移。
(c)尽管有本条例第5.01(a)条第(1)、(2)及(3)款的规定,但在符合第5.01(a)条第(1)(a)款及第(2)(a)款的但书的规限下,发行人及担保人可与(x)担保人的任何全资受限制附属公司合并,(y)如属发行人、担保人,或(z)属无重大资产或负债的人士且仅为重组发行人或担保人在另一法域的目的而组建的附属公司。为免生疑问,在依据《基本契约》第5.03节就当时尚未偿付的票据将担保人替换为发行人后,本条第5.01款应停止就该等票据对发行人适用。本条第5.01款不得阻止担保人依据基义齿第5.03款完成替代或者阻止担保人或任何受限制的子公司完成担保人转换。
第6条
违约事件
票据不受基础契约第6.01节的约束。代替票据,应遵守本补充契约第6.01节的以下规定:
第6.01节。违约事件。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违约事件”):
(a)当任何票据到期应付且违约持续30天时,未能支付该票据的利息;
(b)未能在任何票据的本金到期应付时、到期时、赎回时或其他情况下支付本金(包括未能在适用的购买要约中指明的日期支付购买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提交的票据的款项);
(c)在遵守或履行契约所载的任何其他契诺或协议方面的违约,而该违约在债务人收到受托人或票据未偿还本金至少25%的持有人发出的指明违约(并要求补救该违约)的书面通知后持续60天期间(如就第5.01条而言发生违约,则(i)除外,将构成具有此类通知要求但没有此类时间流逝要求的违约事件和(ii)基础契约第4.03节倒数第二段另有规定的违约事件);
(d)未能在最后到期日(使任何适用的宽限期及其任何延期生效)支付发行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债务的规定本金金额,或任何该等债务的最后规定到期日的加速(该加速未在发行人、担保人或该受限制附属公司收到任何该等加速的通知后30天内撤销、废止或以其他方式纠正),如果该等债务的本金总额,连同因未能在最终规定的到期日支付本金而违约的任何其他此类债务的本金金额或已如此加速(在上述30天期限已过的每种情况下),在任何时候等于5亿美元或更多;
-26-
(e)发行人、担保人或其任何属重大附属公司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一组受限制附属公司,合在一起将构成根据破产法或在破产法意义上的重大附属公司:
(一)自愿立案的,
(二)同意在非自愿情况下对其作出的济助令的录入,
(3)同意为其或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委任保管人,
(四)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全面转让,或者
(五)发行人或者担保人书面承认其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
(f)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任何破产法作出命令或判令,认为:
(1)是针对发行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属重大附属公司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任何一组合起来在非自愿情况下将构成重大附属公司的救济;
(2)指定发行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属重大附属公司的受限制附属公司的托管人或合计将构成重大附属公司的担保人的任何一组受限制附属公司的托管人,或为发行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指定发行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属重大附属公司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或合计将构成重大附属公司的担保人的任何一组受限制附属公司的托管人;或
(3)命令清算发行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属重大附属公司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一组受限制附属公司,综合起来将构成重大附属公司;且该命令或命令在连续60天内仍未中止并有效。
(g)担保不再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但根据义齿条款除外,或担保人以书面否认或否认其在票据担保项下的义务,但根据其条款除外或在根据义齿解除该担保时。
第6.02节。其他修订。票据应受基础契约第6.02条至第6.11条的约束,但基础契约第6.02条中提及的“第6.01条(d)或(e)款”应视为提及本补充契约的“第6.01条关于发行人和担保人的(e)或(f)款”。
第7条
法律抗辩和《盟约》抗辩
第7.01节。法律失责及契约失责。票据应受基础契约第8条的约束,但以下情况除外:
(a)对基础契约第8.04(a)节进行修订,将此类第8.04(a)节替换为以下内容:“发行人或担保人必须为持有人的利益,不可撤销地向受托人(或向代表受托人指定的托管人或开户银行)存入加拿大元现金、经标普评级为AAA或更好、穆迪评级为AA的不可赎回的加拿大政府债务,或其组合,其数额经国家认可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足以支付本金、溢价(如有),及票据于指明的支付日期或赎回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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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基础契约第8.04(e)节修订,在紧接第8.04(e)节中“发行人”的最后两个实例中的每一个之后,包括“、担保人或担保人的受限制子公司”。
(c)修改《基本契约》第8.04(h)条,将该第8.04(h)条改为:“[保留。]”
第8条
满足和释放
票据适用基准契约第十条,但以下情形除外:
(a)基础契约第10.01条(a)条第(2)款修订,将该等第(2)款改为:“所有未在此之前交付予受托人注销的票据(1)已到期应付或(2)将于一年内到期应付,或将于一年内根据受托人合理满意的安排,由受托人以发行人的名义发出赎回通知,费用由发行人承担,且发行人或担保人已不可撤销地向受托人(或向代表受托人指定的托管人或开户银行)存入或促使其存入金额为现金加元、经标普评级为AAA或更好的不可赎回加拿大政府债务以及经穆迪评级为AAA或更好的不可赎回加拿大政府债务,或其组合,足以支付和清偿此前未交付给受托人或其他指定代理人(其最初应为根据代理协议行事的加拿大计算机股份信托公司)注销的票据上的全部债务,以换取本金、溢价,如有,以及票据至到期或赎回日期的利息(视情况而定),连同发行人指示付款代理人将该等资金用于在到期或赎回(视情况而定)时支付的不可撤销指示。”
第9条
修正、补充和放弃
第9.01节。修订、补充及豁免。票据应受基础契约第9条的约束,但以下情况除外:
(a)修订第9.02(a)(7)条,将第(7)条末尾的“;或”改为“;”;
(b)修订第9.02(a)(8)条,将第(8)条末尾的期间改为“;或”;
(c)紧接经上述修订的第9.02(a)(8)条后,须加入以下条款:“(9)在发行人根据契约或票据产生购买票据的义务后,在任何重要方面修订、更改或修改发行人在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时作出和完成控制权变更要约的义务,或在该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后,修改契约或票据与之相关的任何规定或定义。”;和
(d)修订第9.04(b)条,将第一句末尾的“第9.02(a)条第(1)至(8)条”改为“第9.02(a)条第(1)至(9)条”。
第10条
杂项
第10.01款。正在下沉的资金。票据不得享有偿债基金的利益。
第10.02款。补充义齿。本补充义齿的条款在本补充义齿第9条生效后,可按基础义齿第9条的规定进行修改。
第10.03节。保证。票据将由担保人提供全额无条件担保,并受基础契约第11条以及基础契约中适用于担保的其他规定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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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4节。确认义齿。经本补充义齿及其所补充的所有其他义齿补充和修正的基础义齿在所有方面均获得批准和确认,基础义齿、本补充义齿及其所补充的所有义齿应被理解、理解和解释为同一文书。
第10.05节。对口单位;通知书。本补充契约各方可在同行签署一份或多份,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对应件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包括任何电子签名)交付,而如此交付的任何对应件应被视为已妥为和有效交付,并对所有目的均有效和有效。本补充义齿应受基础义齿第12.02节的约束,但就本补充义齿而言,该第12.02节中所有提及电子或电子邮件传输或交付的内容均应被视为包括电子签名。就本协议而言,“电子签名”系指DocuSign(或由义务人的授权人员向受托人书面指明的其他数字签名提供者)提供的任何数字签名。义务人同意承担因使用数字签名和电子方式向受托人提交通信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根据未经授权的指令行事的风险,以及被第三方拦截和滥用的风险。
第10.06节。管辖法律。本补充契约、票据和票据的担保人担保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照其建造,但在此处需要适用另一法域的法律的范围内不赋予适用的法律冲突原则效力。
第10.07节。放弃陪审团审判。发行人、担保人和受托人各自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因本补充契约、票据、担保或此处所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第10.08节。受托人免责声明。受托人对本补充契约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页剩余部分有意留白】
-29-
作为证明,本合同双方已促使本补充契约自上述第一个日期和年份起正式签署。
| EQUINIX CANADA FINANCING LTD.,作为发行人 | ||
| 签名: | /s/丹尼尔·布扎 | |
| 姓名:Daniel Buza | ||
| 头衔:财务主管 | ||
| EQUINIX,INC.,作为担保人 | ||
| 签名: | /s/Olivier Leonetti | |
| 姓名:Olivier Leonetti | ||
| 标题:首席财务官 | ||
-31-
| 美国银行信托公司,美国国家协会,作为受托人 | ||
| 签名: | /s/劳伦·科斯塔莱斯 | |
| 姓名:Lauren Costales | ||
| 职称:副总裁 | ||
-32-
展品A
票据的形式
2035年到期的4.750%优先票据
该全球证券由保存人(如管理该证券的契约中所定义)或其在监管中的被提名人为本协议的受益所有人的利益而持有,除契约中所述情况外,不得转让给该保存人或被提名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在登记转让、交换或代替该证券时认证和交付的每一项证券将是受上述约束的全球证券,但在这种有限情况下除外。
除非本证书由CDS Clearing and Depository Services INC.(“CDS”)的授权代表向EQUINIX CANADA Financing LTD.提交。或其转让、交换或付款的登记代理人,以及就其签发的任何证书,以CDS & CO的名义登记。或CDS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称(且任何付款均已支付给CDS & CO。或CDS的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实体),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为价值或向任何人进行的任何转让、质押或使用此处的其他用途均属错误,因为此处的注册所有人CDS & CO.拥有本证书所代表的证券的财产权益,且由他人持有、转让或与其交易的权利受到侵犯
除马尼托巴省外,除非加拿大证券法规允许,否则票据持有人不得在(i)发行日期后四个月和(ii)发行人成为加拿大任何省或地区的报告发行人之日之前交易票据。
在马尼托巴省,除非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立法或经适用的监管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否则本票据持有人不得在持有人取得证券之日起十二个月后一天之前交易证券。
A-1
[笔记的面孔]
CUSIP 29447JAC2
ISIN CA29447JAC23
2035年到期的4.750%优先票据
| 没有。______________ | 加元__________ |
易昆尼克斯加拿大融资有限公司。
承诺向CDS & Co.或注册转让人付款,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元[(经所附全球票据利益交换附表修订)]*2035年5月15日。
付息日期:2026年11月15日起计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
备案日期:5月1日、11月1日
日期:______,20__
| 易昆尼克斯 Canada Financing Ltd.,作为发行人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Equinix, Inc.,作为担保人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仅为Global Notes插入括号内的语言。
A-2
认证证书
这是内述契约中提及的2035年到期的4.750%优先票据之一。
U.S. Bank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as Trustee
| By: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 of Canada,as 认证代理 |
||
|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获授权签字人
|
||
| 认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A-1
[笔记背面]
2035年到期的4.750%优先票据
此处使用的大写术语具有下文提及的义齿中赋予它们的含义,除非另有说明。
(1)兴趣。安大略省公司(“发行人”)易昆尼克斯 Canada Financing Ltd.(“发行人”)承诺自2026年5月7日起按年利率4.750%支付本金额票据的利息,直至到期。发行人将于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或如任何该等日不是营业日,则在下一个营业日支付利息,且在此期间(每一期间均称为“付息日”),该等支付不产生额外利息。票据的利息将自已支付利息的最近日期起计,如未支付利息,则自发行之日起计;条件是,如果利息的支付不存在现有的违约情况,并且如果本票据在本文件所述的记录日期与下一个利息支付日期之间进行了认证,则利息应自该下一个利息支付日期起计;但进一步规定,第一个利息支付日期为2026年11月15日。发行人将不时按要求支付逾期本金和溢价(如有)的利息(包括根据任何破产法进行的任何程序的请愿后利息),利率在合法范围内等于当时有效的利率;发行人将不时按要求支付逾期分期利息(不考虑任何适用的宽限期)的利息(包括根据任何破产法进行的任何程序的请愿后利息),利率在合法范围内相同。对于整整半年一次的利息期,按一年360天十二个30天的月份计算利息。非完整半年度计息期的计息期,按一年365天、该计息期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2)支付方式。发行人将在利息支付日期之前的下一个5月1日或11月1日营业结束时向作为票据登记持有人的人士支付票据的利息和任何额外金额(如有)(违约利息除外),即使该等票据在该记录日期之后和在该利息支付日期或之前被注销,但基础契约第2.14节中关于违约利息的规定除外。票据将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为此目的维持的债务人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就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支付,或根据发行人的选择,可通过电汇或邮寄支票的方式支付利息,地址为持有人名册中所列的地址。如果由于实施外汇管制或发行人或担保人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发行人或担保人无法获得加元,则有关票据的所有付款将以美元支付,直到发行人或担保人再次获得加元。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日期以加元支付的金额将由发行人或担保人按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规定的截至相关付款日期前第二个营业日营业结束时的汇率兑换成美元,或者,如果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未宣布兑换率,根据相关付款日前第二个营业日或之前在《华尔街日报》上公布的最近一期美元兑加元汇率,或在《华尔街日报》未公布该汇率的情况下,该汇率将由发行人或担保人根据最近可获得的加元市场汇率自行决定。以美元就票据支付的任何款项将不构成票据或契约条款下的违约。
(三)支付代理人和书记官长。最初,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 of Canada,将担任付款代理和注册商。发行人可以不向任何持有人发出通知而变更任何付款代理人或注册人。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一义务人的任何子公司可以付款代理人或登记人的身份行事。
(4)契约。发行人根据一份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的契约(“基础契约”,以及经补充契约(定义见下文)补充的“契约”),由发行人、担保人和受托人发行,并经发行人、担保人和受托人于2026年5月7日补充的若干第三份补充契约(“补充契约”)(“补充契约”)发行票据。本说明的条款包括在义齿中所述的条款以及通过参考TIA而成为义齿一部分的条款。票据受所有此类条款的约束,持有人被转介至契约和此类法案以获得此类条款的声明。如果本说明的任何规定与义齿的明文规定相冲突,义齿的规定应受管辖和控制。票据为发行人的无担保债务,由担保人提供全额无条件担保。
A-2
(5)选择性赎回。
(a)在2035年2月15日(“票面赎回日”)之前,发行人可在任何时间及不时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以本金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相等于(1)拟赎回票据本金总额的100%和(2)加拿大收益率价格,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中的较高者。
(b)于票面赎回日期或之后,发行人可在任何时间及不时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相等于将予赎回的票据本金总额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
(c)根据本款第5款进行的任何赎回,应根据补充契约第3条的规定进行。
(d)任何赎回或赎回通知,但依据与税法变更有关的补充契约交付的赎回通知除外,可由债务人酌情决定,但须符合一项或多项先决条件。
(六)税收减免。
(a)发行人可在向票据持有人及受托人或其他委任代理人(最初须为加拿大中央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根据代理协议行事且该通知将不可撤销)发出不少于10天或60天的事先通知后,随时选择全部而非部分赎回票据,赎回价格相当于被赎回票据本金的100%,加上应计及未付利息,但不包括,税务事件赎回日期及所有届时到期及因赎回或其他原因将于税务事件赎回日期到期的额外金额(如有)(受限于有关记录日期的票据持有人有权收取在赎回日期或之前发生的有关利息支付日到期的利息及与该等事项有关的额外金额(如有),倘在就票据将支付任何金额的下一个日期,发行人是或根据税务意见,将被要求就票据支付额外金额,并且无法通过采取发行人可用的合理措施来避免此类支付义务,而此类要求是由于税法变更而产生的。
(b)如有关票据的付款届时到期,发行人将不会在发行人有义务支付额外金额的最早日期前60天之前发出任何该等赎回通知,而支付额外金额的义务必须在发出该通知时生效。在发行人就上述税务事件兑付日发布或交付赎回通知之前,债务人将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职员证明,大意是发行人无法通过采取其可用的合理措施来避免支付额外金额的义务,并在需要时提供税务意见。任何赎回通知应根据补充契约第3.02节所述程序以其他方式发出。受托人须接受并将有权最终依赖该税务意见及该等高级人员证明书,作为补充契约第3.03(a)(i)条及第3.03(a)(ii)条所述先决条件(如适用)的存在及满足的充分证据,而在向受托人交付该等税务意见及高级人员证明书后,发行人将有权根据本协议发出赎回通知,而该赎回通知将是决定性的,并对票据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A-3
(七)赎回通知书。赎回通知书将于赎回日期前最少10日但不超过60日交付予每名须在其注册地址赎回票据的持有人、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但有关根据补充契约第3.02条作出的任何赎回的赎回通知书,如发出的通知书与票据失效或契约的清偿及解除有关,则可于赎回日期前60天以上交付。根据第3.02条,面值大于2000加元的票据可在任何赎回时部分赎回,但只能以1000加元的整数倍赎回,除非持有人持有的所有票据将被赎回,且前提是票据的任何未赎回部分等于2000加元或超过1000加元的倍数。根据补充契约第3.03节与税法变更有关的任何赎回通知将遵守本说明第6段以及补充契约第3.02节和第3.03节(如适用)所述的程序。除非发行人拖欠支付赎回价款,否则在赎回日期当日及之后,被要求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将停止计息。
(8)由持有人选择回购。
(a)如发行人须依据补充契约第4.05条向所有持有人发起购买票据的要约,则发行人将遵守补充契约所载的条款,包括其中第3.04条。
(b)如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除非发行人或第三方先前或同时就所有未偿还票据交付赎回通知,如补充契约第3.02条或第3.03条所述,否则发行人将须向每名持有人提出要约(“控制权变更要约”),以现金购回该持有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票据,购买价格等于已购回票据本金总额的101%加上已购回票据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至但不包括回购日,以相关股权登记日持有人收取相关付息日到期利息的权利为准。在任何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发生后的30天内,发行人将向每个持有人交付一份通知,并向受托人和付款代理人提供一份副本,列出根据义齿要求规范控制权变更要约的程序。
(9)指认、转让、交换。票据采用记名形式,无息票,最低面额为2,000加元,超过1,000加元的整数倍。票据的转让可能会被登记,票据可能会按照契约中的规定进行交换。除其他事项外,书记官长和受托人可要求持有人提供适当的背书和转让文件,而义务人可要求持有人支付法律要求或义齿允许的任何税款和费用。发行人无需交换或登记任何票据或选择赎回的票据部分的转让,但任何票据的未赎回部分被赎回的部分等于2,000加元或超过1,000加元的倍数除外。此外,发行人无需在选定要赎回的票据之前的15天期间或在记录日期与下一个利息支付日期之间的期间内发行、登记转让或交换任何票据。
(十)被认定为拥有人的人员。就所有目的而言,票据的注册持有人可被视为其拥有人。
(十一)修正、补充和放弃。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契约及票据可经当时未偿还票据(包括根据补充契约发行的额外票据(如有的话)的本金总额至少过半数的持有人同意作为单一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就购买票据的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而取得的同意),以及任何现有的违约或事件或违约,但在支付溢价(如有的话)本金方面的违约或违约事件除外,或票据的利息(由于已被撤销的加速导致的付款违约除外)或遵守义齿和票据的任何规定,可在当时未偿还票据(包括根据补充义齿发行的任何附加票据)的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作为单一类别投票同意(包括但不限于就购买票据的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获得的同意)的情况下予以放弃。未经任何票据持有人同意,可对契约或票据进行修订或补充,以纠正任何歧义、缺陷或不一致之处;规定由发行人存续实体承担发行人的义务和/或由担保人存续实体承担担保人在本契约下的义务;在有凭证票据之外或代替有凭证票据提供无凭证票据;就票据增加额外担保或在解除时确认和证明任何担保或担保的解除、终止或解除,义齿允许终止或解除;确保票据,为票据持有人的利益而加入债务人的契诺或放弃授予债务人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作出任何更改不会对票据任何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遵守委员会关于TIA项下义齿资格的任何要求;规定根据补充义齿发行附加票据;提供证据并规定由继任受托人接受任命;在一定程度上使义齿或票据的文本符合招股章程“票据说明”的任何规定招股章程“票据说明”中的该等条文旨在背诵义齿或票据的条文;在义齿允许的情况下对义齿中有关票据的转让和引伸的条文作出任何修订,包括,但不限于便利票据的发行和管理;前提是(i)遵守经如此修订的契约不会导致票据被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证券法转让,并且(ii)此类修订不会对持有人转让票据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证明担保人取代发行人以及担保人根据基础契约第5.03节承担发行人的权利、权力、契诺、协议和义务。
A-4
(12)违约和补救措施。与票据有关的违约事件包括:(i)未能在任何票据到期应付时支付利息,且违约持续30天;(ii)未能在该本金到期应付时支付任何票据的本金,在赎回或其他情况下(包括未能在适用的购买要约中指明的日期支付购买根据控制权变更要约提交的票据的款项);(iii)债务人未能在受托人或票据本金总额至少25%的持有人向债务人发出通知后60天内,然后作为单一类别未完成投票,以遵守义齿中的任何其他契诺或协议(在就补充义齿第5.01条发生违约的情况下(i)除外,这将构成具有此类通知要求但没有此类时间流逝要求的违约事件,并且(ii)基础契约第4.03节倒数第二段另有规定);(iv)未能在最终到期时(使任何适用的宽限期及其任何延期生效)支付发行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子公司的任何债务的规定本金金额,或加速任何此类债务的最终规定到期(该加速不被撤销,在发行人、担保人或此类受限子公司收到任何此类加速通知后30天内作废或以其他方式纠正),如果此类债务的本金总额,连同因未能在最终规定的到期日或已如此加速支付本金而违约的任何其他此类债务的本金金额(在上述30天期限已过的每种情况下)在任何时候等于5亿美元或更多;(v)发行人,担保人或作为重要附属公司的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一组受限制附属公司,其合在一起将构成重要附属公司,根据或在破产法的含义范围内,启动自愿案件,同意在非自愿案件中输入针对其的救济令,同意为其或其全部或基本全部财产指定托管人,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一般转让,或发行人或担保人以书面承认其无力偿付到期债务;(vi)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任何破产法作出命令或判令,该命令或判令是针对发行人或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属重大附属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受限制附属公司的救济,而这些附属公司合在一起在非自愿情况下将构成重大附属公司;指定发行人的保管人,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属重大附属公司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一组受限制附属公司,两者合起来将构成重大附属公司或发行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属重大附属公司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一组受限制附属公司,两者合起来将构成重大附属公司或命令发行人清算,担保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属重大附属公司的受限制附属公司或担保人的任何一组受限制附属公司,其合在一起将构成重大附属公司,且该命令或命令在连续60天内仍未中止和有效;或(vii)该担保不再完全有效,但根据义齿条款除外,或担保人以书面否认或否认其在担保项下的义务,但根据其条款或根据契约解除担保时除外。
倘任何与未偿还票据有关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仍在继续,受托人或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至少25%的持有人可向债务人及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宣布所有票据的本金、应计及未付利息到期及应付,指明各自的违约事件,且该通知为“加速通知”,并应立即到期及应付。
A-5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发生与发行人或担保人有关的由上文第(v)或(vi)款规定的破产或无力偿债事件引起的违约事件,则所有未付票据的所有未付本金以及所有未付票据的应计和未付利息将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或发出通知。持有人不得强制执行契约或票据,除非契约中有规定。在若干限制下,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多数的持有人可指示受托人行使任何信托或权力。受托人如确定扣缴通知符合其利益,可向票据持有人扣缴任何持续违约或违约事件的通知(与本金或利息或溢价的支付有关的违约或违约事件除外)。持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过半数的持有人可藉通知受托人的方式,代表持有人解除加速或放弃义齿项下的任何现有违约或违约事件及其后果,但在支付票据的利息或溢价(如有的话)或票据本金方面的持续违约或违约事件除外。债务人须每年向受托人交付一份有关遵守契约的声明,而债务人须在任何获授权人士知悉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的五个营业日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声明,指明该违约或违约事件。
(13)担保和转存。在不违反基本契约第11条规定的情况下,担保人不可撤销地、全额和无条件地保证在无担保的基础上,足额和准时(无论是在到期时、在赎回时或其他情况下)支付根据本契约将发行的票据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根据本契约应支付的所有其他金额,并全额和准时支付发行人根据本契约应支付的所有其他金额。发行人未按时支付任何该等款项时,担保人应立即按要求在本契约规定的地点和方式支付未如此支付的款项。
除基础契约第5.03节的规定外,债务人可在任何时间,未经任何持有人同意,安排并促使担保人(包括根据补充契约第5.01节的任何继任担保人)替代发行人作为当时未偿还票据的主要债务人,前提是,在紧接该替代生效后,没有发生违约事件,也没有发生在通知或时间流逝后或两者兼而有之将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违约或违约事件将通过此类替代得到纠正除外)。
根据基础契约第8条的规定,在此类票据被撤销或解除时,以及根据基础契约第5.03节的规定,就适用于此类替代的票据而言,在担保人替代发行人时,担保将终止。
(十四)受托人与义务人的往来。受托人以其个人或任何其他身份可成为票据的所有人或质权人,并可以其他方式与债务人或债务人的任何关联人处理其在不是受托人时将拥有的相同权利。
(十五)不得对他人追诉。任何过去、现在或未来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收入人、代理人、股东或附属公司本身,均不得对债务人在票据或义齿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对基于、关于或由于该等义务或其设定而提出的任何索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每个票据持有人通过接受一张票据放弃并解除所有此类负债。豁免和发行是发行票据考虑的一部分。
(16)认证。经受托人或认证代理人(初始为认证代理人)人工签字认证后,本附注方为有效。
(17)缩略语。习惯上的简称可以用在持有人或受让人的名下,例如:TEN COM(=共同承租人)、TEN ENT(=整体承租人)、JT TEN(=有生存权且不作为共同承租人的共同承租人)、CUST(=托管人)、U/G/m/a(=统一赠送未成年人法案)。
A-6
(17)CUSIP号码。根据统一证券识别程序委员会颁布的一项建议,发行人已导致在票据上印制CUSIP和ISIN号码,受托人可在赎回通知中使用CUSIP和ISIN号码,以方便持有人。不对印于票据上或任何赎回通知所载的该等号码的准确性作出任何陈述,而可仅依赖于其上放置的其他识别号码。
(18)管治法。纽约州的法律将得到治理,并将被用来建造契约和本票据以及担保人的担保,但不会对适用的法律冲突原则产生影响,因为这将需要适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发行人将应书面请求免费向任何持有人提供义齿副本。可要求:
Equinix, Inc.
环礁湖大道一号
Redwood City,加利福尼亚州 94065
美利坚合众国
关注:首席财务官
A-7
分配表格
要分配这份说明,请填写以下表格:
| (i)或(我们)将本说明转让及转予: | |
| (插入受让人的法定名称) |
(插入受让人的soc. sec.or tax ID. no.)
(打印或键入受让人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
| 并不可撤销地指定 |
在发行人的账簿上转让本票据。代理人可以代替另一人代他行事。
| 日期: |
| 您的签名: | ||
| (完全按照你的名字签名 | ||
| 在这张纸条上) |
| 签字保证*: |
*认可签字保证奖章方案的参与者
(或书记官长可接受的其他签字保证人)。
A-1
持有人选择购买
如果您希望选择由发行人根据补充契约第4.05节(控制权变更要约)购买此票据,请选中以下方框:
丨第4.05节
如果您希望选择发行人根据补充契约第4.05节仅购买部分票据,请说明您选择购买的金额:
加元______________
| 日期: |
| 您的签名: | ||
| (完全按照你的名字签名 | ||
| 在这张纸条上) |
| 税务识别号: |
| 签字保证*: |
*认可签字保证奖章方案的参与者
(或受托人可接受的其他签字保证人)。
A-2
全球票据的利益交换时间表*
现已将本全球票据的一部分交换为另一全球票据的权益或确定票据,或将另一全球票据或确定票据的一部分交换为本全球票据的权益:
| 交换日期 | 金额 减少 本金 本金额 全球注 |
金额 增加 本金 本金额 全球注 |
校长 金额 这张全球笔记 在这样的 减少 (或增加) |
签署 获授权人员 的 受托人或 代理 |
||||
| * | 只有在票据以全球形式发行的情况下,才应列入这一时间表。 |
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