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4.4.1
indenture的形式
ORASURE TECHNOLOGIES,INC.,
作为发行人,
和
[ ],
作为受托人
义齿
日期截至[ ]
提供发行
的
债务证券
Orasure Technologies, Inc.
1939年信托契约法案之间的和解和联系
和契约,日期为[ ]
信托契约
法案部分
义齿
科
§310
(a)(1)
6.07
(a)(2)
6.07
(b)
6.09
§311
(a)
7.06
(b)
7.06
§312
(a)
7.01
(b)
7.01
(c)
7.02
§313
(a)
7.03
(b)(2)
7.03
(d)
7.03
§314
(a)
7.04
(a)(4)
10.05
(c)(1)
1.02
(c)(2)
1.02
(e)
1.02
§315
(a)
6.01
(b)
6.01
(c)
6.01
(d)
6.01
§316
(a)(最后一句)
1.01(“未结清”)
(a)(1)(a)
5.02, 5.12
(a)(1)(b)
5.13
(b)
5.08
§317
(a)(1)
5.03
(a)(2)
5.04
(b)
10.03
§318
(a)
1.11
(c)
1.11
注意:出于任何目的,此和解和领带不应被视为义齿的一部分。
目 录
页
第一条。
一般适用的定义和其他规定
第1.01节。定义。
1
第1.02节。合规证明和意见。
11
第1.03节。交付受托人的文件表格。
12
第1.04节。持有人的行为。
12
第1.05节。向受托人及公司发出通知等。
14
第1.06节。致持有人的通知;放弃。
14
第1.07节。标题和目录的效果。
15
第1.08节。继任者和分配人。
15
第1.09节。可分离性条款。
15
第1.10节。义齿的好处。
15
第1.11节。管辖法律。
16
第1.12节。法定假日。
16
第1.13节。提交司法管辖。
16
第1.14节。与信托契约法案的冲突。
16
第1.15节。同行。
16
第二条。
证券表格
第2.01节。证券的形式。
17
第2.02节。受托人认证证书表格。
17
第2.03节。以全球形式发行的证券。
17
第三条。
证券
第3.01节。金额不限;串联发行。
18
第3.02节。面额。
22
第3.03节。执行、认证、交付和约会。
22
第3.04节。临时证券。
24
第3.05节。登记、转让、交换。
27
-我-
目 录
(续)
页
第3.06节。残废、毁损、遗失、被盗证券。
30
第3.07节。支付利息;利息权利保留;可选利息重置。
31
第3.08节。可选择延长期限。
34
第3.09节。人视为拥有人。
34
第3.10节。取消。
35
第3.11节。利息的计算。
35
第3.12节。证券方面的货币和支付方式。
36
第3.13节。继任汇率代理人的任免。
39
第3.14节。CUSIP号码。
39
第四条。
满足和释放
第4.01节。义齿的满足和解除。
40
第4.02节。信托基金的申请。
41
第五条。
补救措施
第5.01节。违约事件。
41
第5.02节。加速成熟;撤销与废止。
43
第5.03节。债务的催收和受托人强制执行的诉讼。
44
第5.04节。受托人可提出索赔证明。
44
第5.05节。受托人可以在不拥有证券或证券的情况下执行索赔。
45
第5.06节。申请收取的款项。
45
第5.07节。诉讼限制。
46
第5.08节。持有人获得本金、溢价和利息的无条件权利。
46
第5.09节。恢复权利和补救办法。
47
第5.10节。权利和补救措施累计。
47
第5.11节。延迟或遗漏不放弃。
47
第5.12节。证券持有人的控制。
47
第5.13节。对过去违约的豁免。
48
第5.14节。放弃逗留或延展法律。
48
-三-
目 录
(续)
页
第六条。
受托人
第6.01节。受托人的职责及违约通知。
48
第6.02节。受托人的某些权利。
50
第6.03节。不负责独白或发行证券。
51
第6.04节。可能持有证券。
51
第6.05节。以信托形式持有的资金。
51
第6.06节。补偿及受托人的补偿及补偿。
52
第6.07节。所需的公司受托人;资格。
52
第6.08节。取消资格;利益冲突。
52
第6.09节。辞职、免职;任命继任者。
53
第6.10节。接任者接受委任。
54
第6.11节。合并、转换、合并或继承业务。
55
第6.12节。委任认证代理。
56
第七条。
受托机构和公司的持有人名单和报告
第7.01节。披露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58
第7.02节。信息的保存;与持有人的通信。
58
第7.03节。受托人的报告。
58
第7.04节。各公司的报告。
58
第7.05节。原始发行折扣的计算。
59
第7.06节。优先收取对公司的债权。
59
第八条。
合并、合并、转让或转让
第8.01节。公司可能会合并等,只是在某些条件下。
59
第8.02节。继任者替代。
60
第九条。
补充契约
第9.01节。未经持有人同意的补充义齿。
61
-三-
目 录
(续)
页
第9.02节。经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契约。
62
第9.03节。执行补充义齿。
63
第9.04节。补充义齿的效果。
63
第9.05节。符合信托契约法案。
64
第9.06节。证券中对补充契约的引用。
64
第十条。
盟约
第10.01款。支付本金、保费(如有)和利息。
64
第10.02款。办公室或机构的维护。
64
第10.03节。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证券支付款项。
66
第10.04节。额外金额。
67
第10.05节。关于遵守情况的声明。
68
第10.06节。公司存在。
68
第10.07节。放弃某些盟约。
68
第十一条。
赎回证券
第11.01节。条的适用性。
69
第11.02节。选择赎回;通知受托人。
69
第11.03节。受托人选择被赎回的证券。
69
第11.04节。赎回通知。
70
第11.05节。赎回价款的交存。
71
第11.06节。赎回日应付证券。
71
第11.07节。部分赎回的证券。
72
第11.08节。公开市场回购。
72
第十二条。
不断下降的资金
第12.01节。条的适用性。
73
第12.02节。以证券支付的下沉资金满意度。
73
第12.03节。赎回偿债基金的证券。
73
-IV-
目 录
(续)
页
第十三条。
由持有人选择偿还
第13.01节。条的适用性。
74
第13.02节。偿还证券。
74
第13.03节。行使选择权。
74
第13.04节。提出偿还的证券到期应付之时。
75
第13.05节。证券部分偿还。
76
第十四条。
抗辩和《盟约》抗辩
第14.01节。条的适用性;公司实施撤销或契约撤销的选择权。
76
第14.02节。撤销和解除。
76
第14.03节。盟约违约。
77
第14.04节。撤销或契约撤销的条件。
77
第14.05节。存放款项、拟以信托方式持有的政府债务;其他杂项规定。
79
第十五条。
证券的从属地位
第15.01节。同意从属。
80
第15.02节。关于解散、清算和重整的分配;次级证券的代位权。
80
第15.03节。发生优先债务违约时不支付次级证券。
82
第15.04节。允许对次级证券进行支付。
82
第15.05节。持有人向受托人授权以实现从属地位。
82
第15.06节。向受托人发出的通知。
83
第15.07节。受托人作为优先债务持有人。
83
第15.08节。高级负债条款的修改。
83
第15.09节。依赖司法命令或清算代理人证书。
84
展品A
债务担保的形式
-v-
Indenture,日期为[ ],由ORASURE TECHNOLOGIES,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公司”)及其之间签署,其主要办事处位于220 East First Street,Bethlehem,Pennsylvania 18015,和[ ],作为受托人(“受托人”),其公司信托办事处位于[ ]。
公司简历
公司认为有必要为其合法目的不时发行债务证券(以下简称“公 证券 ")证明其[无]担保债务,该债务可能可转换为也可能不可转换为或交换为任何人(包括公司)的任何证券,并已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本契约(定义见本契约),以规定不时发行的证券,将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本金金额不受限制,承担利率,在该时间到期,并有以下规定的其他规定。
本契约受《信托契约法》(如本文所定义)规定的约束,这些规定必须是本契约的一部分,并应在适用的范围内受这些规定的约束。
根据其条款,使本义齿成为公司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所需的一切事宜均已完成。
现在,因此,这份契约见证:
就房地及其持有人(定义见本文件)购买证券而言及为其考虑,为证券和票息的所有持有人或其一系列的平等和成比例的利益而相互订立盟约和约定,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一般适用的定义和其他规定
第1.01节。定义。
就本义齿的所有目的而言,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或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1)本条所定义的术语具有本条赋予它们的含义,包括复数和单数,并且根据第3.01条,任何此类项目可就任何特定系列的证券进行修订或修改,或指定为不适用;
(2)此处使用的所有其他在《信托契约法》中定义的术语,无论是直接定义还是在其中引用,都具有其中赋予它们的含义,《信托契约法》第311条中使用的术语“现金交易”和“自动清算票据”应具有根据《信托契约法》通过的委员会规则(如此处定义)赋予它们的含义;
(3)本文未另行定义的所有会计术语具有根据GAAP赋予它们的含义;和
(四)“本”、“本”、“下”等类似含义的词语是指本义齿整体,不是指任何特定的条款、节或其他细分项。
“ 行动, ”在用于任何证券持有人时,具有第1.04条规定的含义。
“ 额外金额 ”指证券或根据或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其中指明的情况下,公司就对某些持有人征收的某些税款、评估或其他政府收费而须支付的任何额外款项,以及应付该等持有人的款项。
“ 附属公司 "任何指明人士指任何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受其控制或与该指明人士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的人。就本定义而言,“控制”(control)在用于任何特定人员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指导该人员的管理和政策的权力,无论是通过投票证券的所有权、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控制”和“受控”这两个词具有与上述相关的含义。
“ 认证代理 ”指受托人根据第6.12条委任的代表受托人认证一个或多个系列证券的任何认证代理人。
“ 授权报刊 ”指按惯例在每个营业日(不论是否在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以英文或出版国的官方语言出版的报纸,并在使用该词的每个地方或在每个该等地方的金融界普遍发行。要求在授权报刊上连续刊发的,可以在同一城市符合前述要求的同一报刊或不同报刊上,并在每种情况下于任何营业日连续刊发。
“ 破产法 ”具有第5.01条规定的含义。
“ 不记名证券 ”是指根据第2.01条设立的、应付给不记名证券的任何证券。
“ 董事会 ”指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或该董事会任何获正式授权根据本协议行事的委员会。
“ 董事会决议 ”指一份或多于一份经公司秘书或一名助理秘书核证已获董事会妥为采纳并于该核证日期具有完全效力及效力的决议的副本,并交付予受托人。
“ 营业日 ",当用于本义齿或证券中提及的任何支付地点或任何其他特定地点时,是指,除非根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规定,每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和周五不是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授权或有义务关闭该支付地点或特定地点的银行机构的日子。
“ 明流 ”是指Clearstream International或其继任者。
“ 佣金 ”指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不时成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或者,如果在本文书执行后的任何时间,该委员会不存在并履行现在根据《信托契约法》赋予它的职责,则在该日期履行该职责的机构。
“ 共同保存人 ”具有第3.04节规定的含义。
“ 公司 ”是指在本契约第一段中被称为“公司”的人,直到根据本契约的适用条款有一位继承人成为这样的人为止,其后“公司”是指该继承人。
“ 公司要求 ”和“ 公司订单 ”分别指任何一名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高级副总裁或副总裁以及任何一名秘书或财务总监以公司名义签署并交付予受托人的书面请求或命令(视情况而定)。
“ 成分货币 ”具有3.12(h)中规定的含义。
“ 转换日期 ”具有第3.12(d)节规定的含义。
“ 转换活动 ”是指(i)发行此类货币的国家政府停止使用(i)一种外币,并用于国际银行界中央银行或其他公共机构或其内部的交易结算,或(ii)为其设立目的而使用的任何货币单位(或复合货币)。
“ 企业信托办公室 ”指在任何特定时间主要管理其公司信托业务的受托人的办公场所,本协议日期的办公场所位于[ ]。
“ 公司 ”包括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协会、公司和商业信托。
“ 息票 ”是指属于不记名证券的任何息票。
“ 货币 "指美元或外币(视属何情况而定),其中须由或根据本协议或证券的条款作出付款、存款或其他转账,而就根据本协议或该等证券的条款或预期作出的任何其他付款、存款或转账而言,指美元。
“ 保管人 ”具有第5.01条规定的含义。
“ 违约 ”是指任何属于、或在通知或时间流逝后或两者都属于违约事件的事件。
“ 违约利息 ”具有第3.07节规定的含义。
“ 美元 ”或“ $ ”是指当时的美利坚合众国硬币或货币中的一美元或其他等值单位,为支付公共和私人债务的法定货币。
“ 选举日期 ”具有第3.12(h)节规定的含义。
“货币单位的美元等值”和“外币的美元等值”具有第3.12节规定的含义。
“ Euroclear ”是指Euroclear银行、布鲁塞尔办事处,或其作为Euroclear系统运营商的继任者。
“ 违约事件 ”具有第五条规定的含义。
“ 交换日期 ”具有第3.04节规定的含义。
“ 汇率代理, "就任何系列的证券或任何系列内的证券而言,指,除非根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规定,根据第3.01条或第3.13条指定的纽约清算所银行。
“ 汇率干事证书 "指载明(i)适用的市场汇率或适用的投标报价和(ii)本金(以及溢价,如果有的话)和利息(如果有的话)的美元或外币金额(以合计为基础,并以根据第3.02节以相关货币确定的最低面额本金金额的证券为基础),根据该市场汇率或适用的投标报价就任何系列的证券应付的凭证,哪种凭证由首席财务官或公司任一高级副总裁或副总裁签署。
“ 延期通知 ”具有第3.08节规定的含义。
“ 延长期 ”具有第3.08节规定的含义。
“ 最终到期 ”具有第3.08节规定的含义。
“ 外币 ”是指除美利坚合众国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的政府或这些政府的任何公认的邦联或协会发行的任何货币,包括欧元。
“ 公认会计原则 ”或“ 公认会计原则 ”是指美国公认的会计原则,一贯适用,在本契约之日生效。
“ 政府义务 "指以下证券:(i)美利坚合众国或发行某一系列证券所需支付的外币的政府的直接债务,并以其全部信用和信用作支付抵押,或(ii)由美利坚合众国或发行该系列证券所需支付的外币的政府控制或监管并作为其机构或工具行事的人的债务,及时偿付由美利坚合众国或此类其他政府作为全额信用和信用义务无条件保证,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发行人都不能选择赎回或赎回,还应包括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托管人就任何此类政府义务或该托管人为存托凭证持有人账户持有的任何此类政府义务的特定利息或本金支付而发行的存托凭证; 提供了 (除法律规定外)该托管人无权从该托管人就政府债务或该存托凭证所证明的政府债务的特定利息或本金的特定支付而收到的任何金额中扣除应付该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金额。
“ 持有人 ”指,在已登记证券的情况下,证券以其名义在证券登记册上登记的人,如为不记名证券,则为该证券的持有人,而就任何息票而言,则指该证券的持有人。
“ 义齿 "指本文书原已签立或可能不时由根据本协议适用条款订立的一项或多项补充本协议的契约补充或修正,就任何担保而言,应包括第3.01条所设想的特定系列担保的条款; 提供了 , 然而 ,即如在任何时间有多于一人根据本文书担任受托人,则“契约”是指,就任何一人或
该人担任受托人的更多系列证券,本文书如最初签立或可能不时由根据本协议适用条款订立的一项或多项合同补充或修订,并应包括该人担任受托人的特定系列证券的条款或按照第3.01条的设想设立的特定系列证券,但不包括仅与该人不担任受托人的其他系列证券有关的任何条款或条款,无论这些条款或规定何时被采纳,且不包括在该人成为该受托人后以一份或多份补充契约的方式采纳但该人作为该受托人并非当事人的任何条款或条款。
“ 指数化证券 "指根据证券、货币、无形资产、货物、物品或商品的价格、价格变动或价格之间的差异或根据本协议第3.01条规定的其他客观价格、经济或其他措施确定到期时应支付的全部或某些利息和/或本金金额的证券。
“ 利息 "系指任何证券中指明就该等证券须支付的任何利息,当用于按其条款仅在到期后产生利息的原始发行贴现证券时,指到期后须支付的利息,而当用于根据第10.04条规定支付额外金额的证券时,则包括该等额外金额。
“ 付息日期 ”是指,当用于任何证券时,该证券的分期利息的规定到期日。
“ 初级次级保安 ”或“ 初级次级证券 ”指根据第3.01条指定为初级次级证券的任何证券或证券。
“ 初级次级债 ”指公司(i)债务(包括公司担保的其他人的债务)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和未支付的利息,不论该债务在本协议日期或其后产生、招致、承担或担保,均为所借款项,而该借款在产生或证明相同或根据其未偿还的文书中规定,该等债务在受偿权上排在公司优先债务和优先次级债务之后,且同等和 pari passu 对任何其他初级次级债务的受偿权,(ii)初级次级证券和(iii)任何此类债务的续期、延期、修改和再融资。
“ 市场汇率 "系指,除非根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规定,(i)就涉及一方面是货币单位而另一方面是美元或任何外币的任何转换而言,有关货币单位与美元或有关系列证券按根据第3.01条所指明的方法计算的该等外币之间的汇率,(ii)就任何将美元转换为任何外币而言,在纽约市报价并经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海关认证的这类电汇外币的中午买入汇率和(iii)任何将一种外币兑换成美元或另一种外币的汇率,相关市场当地时间中午的即期汇率,在该汇率下,按照正常的银行程序,可以从位于任一纽约市的主要银行以兑换所用的外币购买正在兑换的美元或外币,伦敦或任何其他主要市场的美元或此类购买的外币,在每种情况下由汇率代理确定。除非根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规定,否则在上述第(i)、(ii)和(iii)条规定的任何汇率无法提供的情况下,汇率代理人应在其唯一
酌情决定且其不承担责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截至最近可用日期的报价,或纽约市、伦敦或其他主要市场的一家或多家主要银行对有关货币或货币单位的报价,或汇率代理认为适当的其他报价。除汇率代理人另有规定外,如因外汇法规或其他原因,任何货币或货币单位的交易有一个以上的市场,则就该货币或货币单位使用的市场应为以该货币或货币单位指定的证券的非居民发行人为就该证券进行支付而购买该货币或货币单位的市场。
“ 成熟度 ”是指,当就任何证券使用时,该证券的本金或本金分期到期应付的日期,如其中或本协议规定的那样,无论是在规定的到期日还是通过宣布加速、赎回或回购通知、选择还款的选择权通知、交换或转换通知或其他方式。
“ 违约通知 ”具有第5.01条规定的含义。
“ 军官证书 ”指由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高级副总裁或副总裁中的任何一位以及公司秘书或财务总监中的任何一位签署并交付给受托人的凭证。
“ 律师意见 ”指大律师的书面意见,大律师可能是公司的大律师,也可能是公司的雇员或其他大律师。
“ 可选重置日期 ”具有第3.07节规定的含义。
“ 原始发行折价证券 "指根据第5.02节在宣布加速到期时规定金额低于其本金的任何证券。
“ 原规定期限 ”具有第3.08节规定的含义。
“ 出色, "当用于证券或任何系列证券时,指截至确定之日,所有证券或该系列的所有证券(视情况而定)在此之前根据本义齿认证和交付,但以下情况除外:
(i)受托人或证券登记处处长注销或交付予受托人或证券登记处处长或接受由受托人或证券登记处处长注销的证券;
(ii)证券或其部分,其所支付或赎回或由持有人选择偿还的必要金额的款项已在此之前以信托方式存放于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公司除外),或由公司(如公司须作为其自己的付款代理人)以信托方式为该等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票息的持有人而搁置及隔离, 提供了 如要赎回该等证券,则已根据本指引妥为发出有关该等赎回的通知或已作出令受托人满意的有关条文;
(iii)证券,除第14.02及14.03条规定的范围外,公司已按第十四条的规定就该等证券作出撤销及/或契诺撤销;
(iv)已依据第3.06条支付的证券,或作为交换或代替其他证券已依据本指引认证和交付的证券,但任何该等证券除外
就其而言,应已向受托人出示其信纳的证明,证明该等证券由受保护买方持有,而在该买方手中该等证券是公司的有效义务;及
(v)本协议所设想的转换或交换为股本或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的证券,如果此类证券的条款根据第3.01节规定了此类转换或交换;
提供了 , 然而 、在确定未偿还证券的必要本金金额的持有人是否已根据本协议提出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或放弃,或为法定人数目的出席持有人会议,以及为进行TIA第313条所要求的计算,(i)在作出该等厘定或计算时可计算的原发行贴现证券的本金,而该等本金须当作就该目的而未偿付,须等于在作出该等厘定时,在依据第5.02条宣布加速到期时,该等本金将(或已被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ii)任何以外币计值的证券,如在作出该等厘定或计算时可予计算,而就该等目的而言,该等证券须当作未偿付,则该等证券的本金额,须相等于于交付予受托人的汇率主任证明书所载公司最初发行该等证券的日期所厘定的本金额(或如属原发行贴现证券或指数化证券,上述证券的上述第(i)款或以下第(iii)款分别规定的金额,截至原始发行日期的等值美元,(iii)作出该等确定或计算时可计算的任何指数化证券的本金金额,并须为该目的而被视为未偿付的本金,须等于原始发行时该指数化证券的本面额,但根据第3.01条就该等证券另有规定的除外,(iv)公司或任何其他义务人对证券或公司任何关联公司或该等其他义务人拥有的证券,应不予考虑并视为未偿付,但在确定受托人是否应在作出该等计算或依赖任何该等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或放弃或根据任何有关存在法定人数的任何该等确定时,仅应如此忽略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道如此拥有的证券。如果质权人确立质权人就该证券如此行事的权利令受托人满意,并且质权人不是公司或任何其他债务人对该证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或该其他债务人的,则该已善意质押的证券可被视为未清偿。
“ 付款代理 ”指任何获公司授权代表公司就任何证券或票息支付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的人士。
“ 人 ”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协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或政府或其任何机关或政治分支机构,或任何其他实体。
“ 付款地点 ”指,就任何系列的证券或任何系列内的证券而言,按第3.01及10.02条所指明及所设想,须支付该等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的一个或多个地方。
“ 前身安全 "任何特定证券指证明与该特定证券所证明的债务相同的全部或部分的每一份先前的证券;并且,为本定义的目的,根据第3.06条认证和交付的任何证券,以换取或代替
残缺、毁损、灭失、被盗的证券,视为证明与残缺、毁损、灭失、被盗的证券相同的债务。
“ 赎回日期 ”是指,当用于任何将被全部或部分赎回的证券时,由或根据本契约为此类赎回确定的日期。
“ 赎回价格 ”是指,当用于任何将被赎回的证券时,根据本契约将被赎回的价格。
“ 注册证券 ”是指在安全登记册中登记的任何证券。
“ 定期记录日期 "就任何系列的注册证券的任何利息支付日期或任何系列内的任何利息支付日期而言,指第3.01条所设想的为此目的而指明的日期,不论该日期是否为营业日。
“ 还款日期 ”是指,当用于持有人可选择偿还的任何证券时,通过或根据本契约为此类偿还确定的日期。
“ 还款价格 ”是指,当用于持有人可选择偿还的任何证券时,将由或根据本契约偿还的价格。
“ 重置通知 ”具有第3.07节规定的含义。
“ 负责干事 ”是指,就受托人而言,由受托人指派管理其公司信托事务并对本契约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的受托人的任何高级人员。
“ 安全 ”或“ 证券 ”具有本义齿第一次申述中所述的含义,更具体地说,是指根据本义齿认证和交付的任何证券或证券; 提供了 , 然而 、如在任何时候有多于一人根据本契约担任受托人,则就该人作为受托人的契约而言,“证券”应具有本契约第一次陈述中所述的含义,更具体地说,是指根据本契约认证和交付的证券,但不包括该人不是受托人的任何系列的证券。
“ 安全登记册 ”和“ 安全注册官 ”具有第3.05条规定的相应含义。
“ 高级负债 ”指公司(i)债务(包括公司担保的其他人的债务)的本金(以及溢价,如有)和未付利息,无论在本协议日期或其后产生、招致、承担或担保,均为所借款项,除非在产生或证明相同或根据相同未偿债务的文书中规定,该债务不是优先或优先于次级债务的受偿权,(ii)优先证券,以及(iii)任何该等债务的展期、延期、修改和再融资。
“ 高级保安 ”或“ 高级证券 ”指根据第3.01条指定为高级证券的任何证券或证券。
“ 高级次级债 ”指公司(i)负债(包括公司担保的其他负债)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未付利息,不论
在本协议日期或其后设定、发生、承担或担保的未偿还借款,在设定或证明相同或根据其未偿还的文书中规定,此种债务在受偿权上与公司的优先债务同等排名较后,且 pari passu 与所有其他高级次级债务的受偿权和对任何初级次级债务的受偿权的高级,(ii)高级次级证券,以及(iii)任何此类债务的续期、延期、修改和再融资。
“ 高级次级保安 ”或“ 高级次级证券 ”指根据第3.01条指定为高级次级证券的任何证券或证券。
“ 特别记录日期 ”对于支付任何系列的或在任何系列内的注册证券的任何违约利息,是指受托人根据第3.07条确定的日期。
“ 指定金额 ”具有第3.12(h)节规定的含义。
“ 规定的期限 "指,就任何证券或其任何分期本金或利息使用时,该证券或代表该分期利息的息票中指明的日期为该证券的本金或该分期本金或利息到期应付的固定日期,因为该日期可根据第3.08条的规定延长。
“ 次级债务 ”是指任何高级次级债务或初级次级债务。
“ 次级证券 ”指任何高级次级证券或初级次级证券。
“ 后续利息期 ”具有第3.07(b)节规定的含义。
“ 子公司 ”指公司或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其他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已发行有表决权股票的多数的任何人。就这一定义而言,“有投票权的股票”是指在任何时候或只要没有任何高级类别的股票因任何意外情况而具有选举董事的投票权的股票。
“ 信托契约法案 ”或“ TIA ”指经修订的《1939年信托契约法》,自本契约执行之日起生效,但第9.05条规定的除外。
“ 受托人 ”是指在本契约第一款中被指定为“受托人”的人,直至根据本契约的适用条款,继任受托人已成为此类人,此后“受托人”是指或包括当时作为本契约项下受托人的每一个人; 提供了 , 然而 、如在任何时间有多于一名该等人士,则就任何系列的证券所使用的“受托人”仅指就该系列的证券而言的受托人。
“ 美国 ”是指,除非根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规定,美利坚合众国(包括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其领土、属地和受其管辖的其他地区。
“ 美国人 "是指,除非根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规定,任何身为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在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或根据其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不被视为美国人的合伙企业除外
Treasury Regulations),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任何遗产,或任何信托,如果美国境内的法院能够对信托的管理行使主要监督,并且一名或多名美国人有权控制信托的所有实质性决定。尽管有前一句,在财政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1996年8月20日存在的、在该日期之前被视为美国人的某些信托选择继续被视为美国人,也将是美国人。
“ 估值日期 ”具有第3.12(c)节规定的含义。
“ 到期收益率 ”是指根据公认的美国债券收益率计算原则,在发行证券时(或如适用,在最近一次重新确定该证券的利息时)计算并在该证券中规定的到期收益率。
第1.02节。合规证明和意见。
在公司向受托人提出根据本指引任何条文采取任何行动的任何申请或要求时,公司须向受托人提供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述明本指引就建议行动所订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如有的话)已获遵从,以及一份大律师意见,述明该大律师认为所有该等先决条件(如有的话)已获遵从,除非在任何该等申请或要求的情况下,有关提供该等文件是本义齿与该特定申请或要求有关的任何条文所特别要求的,否则无须提供额外的证明或意见。
有关遵守本指引所订定的条件或契诺(依据第10.05条除外)的每份证明书或意见,须包括:
(1)每名签署该证明或意见的个人已阅读该条件或契诺及本文中与之有关的定义的声明;
(二)关于该证明或者意见所载陈述或者意见所依据的审查或者调查的性质和范围的简要说明;
(3)每名该等个人认为,他或她已作出所需的审查或调查,以使该个人能够就该条件或契诺是否已获遵从发表知情意见的陈述;及
(4)关于每名该等个人认为该等条件或契诺是否已获遵从的陈述。
第1.03节。交付受托人的文件表格。
在任何情况下,如若干事项须由任何指明的人证明或由其意见涵盖,则所有该等事项无须仅由一名该等人的意见证明或由其意见涵盖,或无须仅由一份文件如此证明或涵盖,但一名该等人可就某些事项及一名或多于一名其他该等人就其他事项证明或发表意见,而任何该等人可在一份或数份文件中就该等事项证明或发表意见。
公司任何高级人员的任何证明书或意见,如与法律事务有关,可根据大律师的意见或大律师的证明书或申述而作出,但该高级人员除外
知悉,或在行使合理谨慎时应知悉,有关其证明或意见所依据的事项的意见、证明或陈述是错误的。大律师的任何该等意见或证明书或申述,只要与事实事项有关,可根据公司一名或多于一名高级人员的证明书或意见或申述,述明有关该等事实事项的资料由公司管有,除非该大律师知悉或在行使合理谨慎时应知悉有关该等事项的证明书或意见或申述是错误的。
凡任何人须根据本契约作出、给予或执行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申请、请求、同意、证明、陈述、意见或其他文书,可但无须将其合并并组成一份文书。
第1.04节。持有人的行为。
(a)所有系列或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持有人(视属何情况而定)提出或采取的任何由本契约规定的要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动,可体现在由该等持有人亲自或由妥为书面委任的代理人签署的一份或多份实质上相似的期限的文书中,并由其证明。如一系列证券可作为不记名证券发行,则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提出或采取的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本义齿提供的其他行动,也可体现在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在正式召集和举行的任何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会议上亲自或通过以书面形式正式指定的代理人投票赞成该系列证券的记录中,或该等文书与任何该等记录的组合中,并以该记录为证明。除本文另有明文规定外,该诉讼应在该等文书或文书或记录或两者均交付给受托人以及在此明确要求的情况下交付给公司时生效。此类文书或文书以及任何此类记录(以及其中体现并由此证明的行动)在本文中有时被称为持有人签署此类文书或文书或在任何此类会议上进行投票的“行为”。任何该等文书的签立证明或委任任何该等代理人的书面证明,或任何人持有证券的证明,如按本条规定的方式作出,则就本指引的任何目的而言,即属足够,并具有有利于受托人及公司及受托人或公司的任何代理人的结论性。
(b)任何人签立任何该等文书或书面的事实及日期,可藉该等签立的证人的誓章或获法律授权采取契据确认的公证人或其他高级人员的证明书证明,证明签署该等文书或书面的个人向他或她确认了该等文书或书面的签立。签字人以个人身份以外的身份执行的,该证明或者誓章也应当构成其权威的充分证明。任何该等文书或书面的签立事实及日期,或签立该等文书或书面的人的权限,亦可以受托人认为合理足够的任何其他方式证明。
(c)登记证券的所有权应由证券登记册证明。
(d)无记名证券的所有权可通过出示该无记名证券或由任何信托公司、银行、银行家或其他存托人作为存托人签立的证书加以证明,不论其身在何处,但如该证书被受托人认为是令人满意的,表明在其中提及的日期该人在存放于该存托人处时或向其展示了其中所述的无记名证券;或该等事实可通过持有该无记名证券的人的证书或誓章加以证明,如该等证明书或誓章被受托人认为是令人满意的。
受托人及公司可假定任何不记名证券的该等所有权持续至(1)就同一不记名证券出具另一份载有较后日期的证书或誓章,或(2)该等不记名证券由其他人向受托人出示,或(3)该等不记名证券被交出以换取已登记的证券或(4)该等不记名证券不再未偿付。无记名证券的所有权也可以受托人认为合理充分的任何其他方式证明。
(e)如公司应向证券持有人征求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为,公司可根据其选择,在董事会决议中或根据董事会决议,预先确定一个记录日期,以确定有权提出此类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为的持有人,但公司没有义务这样做。尽管有TIA第316(c)条的规定,该记录日期应为在该委员会决议中或根据该委员会决议规定的记录日期,该日期应为不早于第一次与此有关的持有人的一般招标前30天的日期,且不迟于该招标完成的日期。如果这样的记录日期是固定的,则可以在这样的记录日期之前或之后给出这样的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为,但只有在这样的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的记录持有人才应被视为持有人,以便确定必要比例的未偿还证券的持有人是否已授权或同意或同意这样的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为,为此目的,未偿还证券应在这样的记录日期计算; 提供了 持有人在该记录日期作出的任何该等授权、协议或同意,均不得视为有效,除非该等授权、协议或同意不迟于记录日期后六个月根据本契约的规定生效。
(f)任何证券的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作为,均对同一证券的每名未来持有人和在该证券的转让登记时或作为交换或代替该证券而发出的每一证券的持有人就受托人、任何证券登记官、任何付款代理人、任何认证代理人或公司所依赖的所做、遗漏或遭受的任何事情具有约束力,无论该等行动是否根据该等证券作出。
第1.05节。向受托人及公司发出通知等。
任何要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持有人的行为或本义齿提供或允许的其他文件,应根据、给予或提供给或提交或归档,
(1)任何持有人或公司或证券的任何其他义务人的受托人,如作出、给予、提供、归档或邮寄、以书面预付给受托人或在其公司信托办事处向受托人支付头等邮资,或
(2)由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提出的公司,如以书面及邮寄方式(预付一等邮资)寄往公司,寄往公司于本指引第1段所指明的其主要办事处的地址、致其秘书注意或公司先前以书面向受托人提供的任何其他地址,即足以应付本指引下的每项用途(除非本指引另有明文规定)。
第1.06节。致持有人的通知;放弃。
凡本契约规定由公司或受托人向注册证券持有人发出任何事件的通知,如以书面及邮寄方式(预付一等邮资)向受该事件影响的每名该等持有人发出该通知,则该通知须在不迟于为发出该通知而订明的最迟日期,且不早于最早日期,以书面及邮寄方式(除非本契约另有明文规定)向该等受该事件影响的每名该等持有人发出。在以邮寄方式向注册证券持有人发出通知的任何情况下,未向任何特定持有人邮寄该通知或如此邮寄的任何通知中的任何缺陷,均不影响该通知对其他注册证券持有人的充分性,或影响按本条例规定向不记名证券持有人发出的任何通知的充分性。以本条规定的方式邮寄给持有人的任何通知,无论该持有人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均应最终视为该持有人已收到。
如果由于正常邮件服务暂停或不规范,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以邮件方式发出该通知是不切实际的,则经受托人批准而向注册证券持有人发出的通知应构成就本协议项下的每一目的向该等持有人发出的充分通知。
除本条文另有明文规定或依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指明外,凡本契约规定就任何事件向不记名证券持有人发出通知,如于营业日在纽约市的授权报刊及在该等证券可能指明的其他城市或城市刊发该等通知,则该等刊发须不迟于为发出该通知而订明的最迟日期,且不早于最早日期。任何该等通知须当作已于该等公布日期发出,如多于一次刊发,则视为已于首次该等公布日期发出。
如因暂停刊发任何授权报刊或授权报刊或因任何其他原因而无法按上述规定向不记名证券持有人刊发任何通知,则经受托人批准而向不记名证券持有人发出的通知,即构成就本协议项下每项目的向该等持有人发出的足够通知。未按上述规定以刊发方式向不记名证券持有人发出通知,或如此刊发的任何通知中的任何缺陷,均不影响该通知对不记名证券其他持有人的充分性或任何按此处规定向已登记证券持有人发出的通知的充分性。
本契约所规定或准许的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或放弃,均须以英文提出,但任何已公布的通知可以公布国的正式语文提出。
凡本契约以任何方式订定通知,则有权收取该通知的人可在该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放弃该通知,而该放弃相当于该通知。持有人对通知的放弃应向受托人提出,但该提交不应成为依赖该放弃而采取的任何行动有效性的先决条件。
第1.07节。标题和目录的效果。
本文文章、章节标题及目录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本文施工。
第1.08节。继任者和分配人。
公司在本契约中的所有契诺和协议均对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是否如此表示。
第1.09节。可分离性条款。
如本义齿或任何证券或票息中的任何条款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则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第1.10节。义齿的好处。
本契约或证券或息票中的任何明示或暗示,均不得给予除本契约各方以外的任何人、任何证券登记官、任何付款代理人、任何认证代理人及其在本契约下的继任者和持有人、任何利益或任何法律或衡平法权利、补救或索赔。
第1.11节。管辖法律。
本契约和证券及息票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本契约受《信托契约法》规定的约束,这些规定必须是本契约的一部分,并应在适用的范围内受这些规定的约束。
第1.12节。法定假日。
在任何情况下,凡任何利息支付日、赎回日、偿还日、偿债基金支付日、所述到期日或任何证券到期日均不得为任何支付地点的营业日,则(尽管本契约的任何其他条文或任何证券或票息,但任何系列的证券中的条文明确规定该等条文须代替本条适用),无须于该日期在该支付地点支付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但可以在下一个营业日在该支付地点作出,其效力与在适用的付息日、兑付日、偿还日或偿债基金支付日作出的效力相同,或在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作出的效力相同; 提供了 自该利息支付日、赎回日、偿还日、偿债基金支付日、所述到期日或到期日(视情况而定)起及之后的期间,如此应付的金额不得计息。
第1.13节。提交司法管辖。
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任何纽约州或纽约市联邦法院在因本契约和任何系列的证券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中的非专属管辖权,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该诉讼或程序有关的所有索赔可在该纽约州或联邦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定。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在其可能有效的最大范围内放弃为维护该诉讼或程序而提出的不便诉讼地抗辩。
第1.14节。与信托契约法案的冲突。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限制、限定或与《信托契约法》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条款要求或被视为包含在本契约中的另一条款相冲突
信托契约法、信托契约法的规定或要求进行控制。如果本义齿的任何条款修改或排除了《信托义齿法》中可能被如此修改或排除的任何条款,后一条款应视情况被视为适用于经如此修改或被排除的本义齿。
第1.15节。同行。
本契约可由任何数目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为正本,但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只有一份和同一份文书。
第二条。
证券表格
第2.01节。证券的形式。
各系列的注册证券(如有)及各系列的不记名证券(如有)及相关息票、各系列的临时全球证券(如有)及各系列的永久全球证券(如有)须在其上背书,其格式须大致采用附件 A所载的格式,或大致采用于本协议所补充的一个或多个契约中确立的格式,或根据第3.01节不时由董事会决议批准或根据董事会决议批准的格式,应有适当的插入、遗漏,本契约或本契约所补充的任何契约所要求或允许的替代和其他变体,并可能有公司认为适当且不与本契约的规定不矛盾的字母、数字或其他识别或指定标记以及放置在其上的图例或背书,或可能被要求遵守任何法律或根据其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或证券可能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或符合惯例。
除第3.01条另有规定外,不记名证券应当附息票。
最终证券和息票应在钢刻边框或钢刻边框上印刷、平版印刷或通过这些方法的任意组合进行雕刻或制作,或可能以任何其他方式制作,所有这些均由执行此类证券或息票的人员确定,并以其执行此类证券或息票为证明。
第2.02节。受托人认证证书表格。
除第6.11条另有规定外,受托人的认证证书应大致采用以下形式:
这是内述义齿中所指的其中指定系列的证券之一。
[ ],作为受托人
签名:
获授权人员
第2.03节。以全球形式发行的证券。
如果一系列的证券或系列内的证券可按第3.01条的设想以全球形式发行,则尽管有第3.01条第(8)款和第3.02条的规定,任何该等证券应代表其中应指明的该系列的未偿还证券,并可规定其应代表该系列不时在其上背书的未偿还证券的总额,并且由此所代表的该系列未偿还证券的总额可不时增加或减少以反映交换。任何全球形式的证券的背书,以反映其所代表的未偿还证券的金额或金额的任何增减,均须由受托人或证券注册处处长按其中或公司命令所指明的根据第3.03或3.04条交付予受托人的方式及根据该等人士所发出的指示作出。除第3.03条及(如适用)第3.04条的条文另有规定外,受托人或保安处长须交付及
以永久全球形式重新交付任何证券,其方式和指示由其中或适用的公司命令中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人发出。如根据第3.03或3.04条作出的公司命令已交付或同时交付,则公司有关以全球形式背书、交付或重新交付证券的任何指示均须以书面作出,但无须遵守第1.02条,亦无须附有律师意见。
第3.03节最后一句的规定应适用于由全球形式的证券所代表的任何证券,如果该证券从未由公司发行和出售,并且公司向受托人或证券登记处交付了全球形式的证券,连同关于减少所代表的证券本金的书面指示(不必遵守第1.02节,也不必附有律师意见),以及第3.03节最后一句所设想的书面声明。
尽管有第3.07条的规定,除非第3.01条所设想的另有规定,任何永久全球形式的保证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须支付予其中指明的人。
尽管有第3.09条的规定,除前款另有规定外,公司、受托人及公司的任何代理人和受托人应视为(i)在注册形式的永久全球证券的情况下,该永久全球证券的注册形式的持有人,或(ii)在不记名形式的永久全球证券的情况下,Euroclear或Clearstream的持有人。
第三条。
证券
第3.01节。金额不限;串联发行。
根据本契约可认证及交付的证券本金总额不受限制。
证券可按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并应指定为高级证券、高级次级证券或初级次级证券或本协议修订或补充规定的任何其他指定。高级证券为非次级证券,应享有同等地位并 pari passu 与公司所有高级负债及高级至所有次级证券。高级次级证券的排名应低于公司的高级负债,同等和 pari passu 与所有其他高级次级债务和高级到任何初级次级债务。初级次级证券的排名应低于公司的高级债务和任何高级次级债务并同等和 pari passu 与所有其他初级次级债务。在发行任何系列证券之前,应在一项或多项董事会决议中或根据一项或多项董事会决议授予的授权,并在不违反第3.03条的情况下,在高级职员证书中规定或以规定的方式确定,或在本协议所补充的一项或多项契约中确定,以下任何或全部(如适用)(其中每一项(下文第(1)、(2)和(15)条规定的事项除外),可由公司不时就该系列不时发行的未发行证券厘定):
(1)该系列证券的标题,包括CUSIP号码(应将该系列证券与所有其他系列证券区分开来);
(2)根据本指引可认证及交付的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总额的任何限制(根据第3.04、3.05、3.06、9.06、11.07或13.05条在该系列其他证券的转让登记时认证及交付的证券除外,或根据第3.03条作为从未根据本指引认证及交付的证券除外);
(三)支付该系列证券本金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或者确定或延长该等日期的方法;
(4)该系列证券的计息利率(如有的话)或厘定该等利率的方法、该等利息的产生日期或厘定该等日期的方法、将须支付该等利息的付息日及任何已登记证券于任何付息日应付的利息的定期记录日期(如有的话),或厘定该日期的方法,以及如不是一年360天十二个30天月的利息,则计算该等利息的基准;
(5)须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的纽约市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地方(如有的话),可交还该系列的任何已登记证券以作转让登记,该系列的证券可交还以作交换,而该系列的可转换或可交换的证券可交还以作转换或交换(如适用),及如可就该系列证券及本契约向公司或向公司送达通知或要求;
(6)如公司有选择权,则可由公司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该系列证券的期间或日期、价格、货币或货币及其他条款及条件;
(7)公司依据任何偿债基金或类似规定或由持有人选择赎回、偿还或购买该系列证券的义务(如有的话),以及依据该义务全部或部分赎回、偿还或购买该系列证券的期间或日期、价格或价格、所使用的一种或多种货币以及其他条款和条件;
(8)如不是面额$ 1,000及其任何整数倍,则为该系列任何注册证券可发行的面额或面额;如不是面额$ 5,000,则为该系列任何不记名证券可发行的面额或面额;
(9)如非受托人,每名证券登记官及/或付款代理人的身分;
(10)如该系列证券的本金额不包括在内,则在依据第5.02条宣布加速到期时、在赎回该系列证券时、在其所述到期前可赎回时、在持有人选择退还还款时、或受托人根据第5.04条或确定该部分的方法有权申索的该系列证券的本金额部分;
(11)如非美元,则须按照第3.12条的任何条文、补充或代替任何条文,就该系列的证券支付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的一种或多种货币,或该系列的证券须以何种货币计值,以及适用于该等货币的特定条文;
(12)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的支付金额,是否可以参考某一指数、公式或其他方法(该指数、公式或方法可以但不限于基于一种或多种货币、商品、权益指数或其他指数)确定,以及确定该等金额的方式;
(13)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是否应由公司或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选择,以一种或多种货币支付,而该等证券并非以该等证券计值或声明须支付的货币,该等证券的一段或多段期间(包括选举日期),以及作出该等选择所依据的条款及条件,以及在每种情况下根据第3.12节的任何规定、在此之外或代替第3.12节的任何规定,确定以该等证券计价或声明应支付的一种或多种货币与应支付该等证券的一种或多种货币之间的汇率的时间和方式;
(十四)在可能指明的事件发生时给予该系列证券持有人特别权利的规定(如有);
(15)对公司有关该系列证券的违约或契诺事件的任何删除、修改或增加,不论该等违约或契诺事件是否与本协议所载的违约或契诺事件一致;
(16)该系列证券是否可作为记名证券、不记名证券(有息票或无息票)发行或两者兼而有之,适用于不记名证券的发售、销售或交付的任何限制以及该系列不记名证券可交换为该系列记名证券的条款,反之亦然(如适用法律法规允许),该系列的任何证券最初是否将以临时全球形式发行,有无票息,以及该系列的任何证券是否将以永久全球形式发行,有无票息,如果是,任何该等永久全球证券权益的实益拥有人是否可以将该等权益交换为任何授权形式和面额的经证明形式和相同期限的该等系列证券,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能发生任何此类交换,如果不是以第3.05节规定的方式,该系列的记名证券是否可以交换为该系列的无记名证券(如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该系列的无记名证券是否可以交换为该系列的记名证券,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以及可以进行这种交换的地点和如果该系列的证券将作为全球证券发行,该系列的存管人的身份;
(17)该系列的任何不记名证券和代表该系列未偿付证券的任何临时全球证券的日期,如不是拟发行的该系列首只证券的原始发行日期,则应注明日期;
(18)该系列任何已登记证券的任何利息须支付予的人(如该等证券(或一项或多于一项前身证券)在该等利息的常规记录日期的营业结束时以其名义登记的人除外)须支付该系列任何不记名证券的任何利息的方式或须向其支付的人(如不是在
提交和交出与其相关的息票,因为它们分别到期,以及如果不是以第3.04节规定的方式支付临时全球证券在利息支付日应付的任何利息的程度或方式;如果不是以第3.07节规定的方式支付,则在利息支付日支付永久全球证券应付的任何利息的程度或方式;
(19)第14.02和/或14.03条对该系列证券的适用性(如有)以及在修改、补充或代替第十四条任何规定方面的任何规定;
(20)如果该等系列的证券只有在收到某些证书或其他文件或满足其他条件后才能以最终形式(无论是在原始发行时还是在交换该系列的临时证券时)发行,则该等证书、文件或条件的形式和/或条款;
(21)公司是否会在何种情况下及以何种货币就任何税项、评估或政府押记向任何非美国人的持有人(包括对该术语定义的任何修改)就该系列证券支付第10.04条所设想的额外金额,如果是,公司是否会有选择权赎回该等证券而不是支付该等额外金额(以及任何该等选择权的条款);
(二十二)初始汇率代理人的指定(如有);
(23)权证行权时拟发行该系列证券的,该证券的认证交付时间、方式、地点;
(24)如该系列的证券将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任何人(包括公司)的任何证券,该等证券将可如此转换或可交换的条款及条件;及
(25)该系列的任何其他条款(这些条款不得与本义齿的规定或《信托义齿法》的要求不一致)。
任何一个系列的所有证券及附属于该系列的任何不记名证券的息票,除(就注册证券而言)在面额方面及在上述董事会决议中或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在符合第3.03条的规定下)另有规定并载于上述高级职员证书或在本协议所补充的任何该等契约中另有规定外,均应基本相同。任何一个系列的所有证券无须同时发行,除另有规定外,该系列可在未经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重新开放发行该系列的额外证券。
如任何系列证券的任何条款是根据一项或多项董事会决议采取的行动确立的,则有关该等行动的适当记录的副本须由公司秘书或助理秘书核证,并在载列该系列证券条款的高级职员证书交付时或之前交付予受托人。
第3.02节。面额。
每个系列的证券应按第3.01节设想的规定面额发行。就以美元计值的任何系列证券而言,在没有任何有关任何系列证券的该等条文的情况下,该等系列的注册证券、其他
超过以全球形式发行的注册证券(可为任何面额),应以1,000美元的面额及其任何整数倍发行,而该系列的不记名证券,除以全球形式发行的不记名证券(可为任何面额)外,应以5,000美元的面额发行。
第3.03节。执行、认证、交付和约会。
证券及其附带的任何券种,由公司任何一位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高级副总裁或副总裁及任何一位秘书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签立,盖上其法团印章,并由其秘书或一位助理秘书证明。上述任何一名高级人员在证券和息票上的签名可能是现任或未来任何此类授权人员的手工或传真签名,并可能在证券上留下印记或以其他方式复制。
带有在任何时候都是公司适当高级人员的个人的手工或传真签名的证券或息票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尽管这些个人或他们中的任何人在该证券的认证和交付之前已停止担任该等职务或在该等证券或息票的日期没有担任该等职务。
在本契约签立及交付后的任何时间及不时,公司可将公司签立的任何系列的证券,连同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连同有关认证及交付该等证券的公司命令,交付予受托人认证,而受托人须按照公司命令认证及交付该等证券; 提供了 , 然而 ,即就其原始发行而言,不得将不记名证券邮寄或以其他方式交付至美国任何地点;及 提供了 进一步 除依据第3.01条就任何系列证券另有指明外,无记名证券只有在有权收取该无记名证券的人已按照依据第3.01条就任何系列证券所指明的证书所载格式提供证书的情况下,方可就其原始发行交付无记名证券,日期不早于交付该等不记名证券的日期及任何临时证券根据该等临时证券及本契约的条款首次成为可交换该等不记名证券的日期的较早日期前15天。如任何证券应由永久全球不记名证券代表,则为本节和第3.04节的目的,在原始发行该证券时或在交换临时全球证券的一部分时,对受益所有人在该证券中的权益的标记应被视为与其原始发行该受益所有人在该永久全球证券中的权益有关的交付。除第3.06条许可外,除非当时到期的利息的所有附属息票已被分离并注销,否则受托人不得认证和交付任何不记名证券。如任何系列的所有证券不会一次性发行,且如建立该系列的董事会决议或补充契约允许,则该公司命令可就发行该系列证券及确定该系列特定证券的条款(例如利率、到期日、发行日期和应计息日期)规定受托人可接受的程序。在认证此类证券,并接受本契约项下与此类证券相关的额外责任时,受托人应有权获得,并且(在符合TIA第315(a)至315(d)节的情况下)应在依赖、
(i)大律师的意见,述明,
(a)该等证券及任何证券的形式或形式已按照本契约的条文成立;
(b)该等证券及任何息票的条款已按照本契约的条文成立;及
(c)该等证券连同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当以适当的插入方式完成,并由公司签立并交付予受托人按照本契约认证、由受托人按照本契约认证和交付,并由公司按照该大律师意见所指明的方式和在符合任何条件的情况下发行时,将构成公司的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但须符合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和其他与或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一般衡平法原则和该律师所认定的其他资格有关的普遍适用的类似法律不会对该证券和任何息票持有人的权利产生重大影响;(ii)一份高级职员证明,据该证明的签署人所知,该证明不应发生任何与任何证券有关的违约事件,且该事件仍在继续。
尽管有第3.01条及本条第3.03条的规定,如任何系列的所有证券不是一次发行,则无须在发行该系列的每项证券时交付依据第3.01条另有规定的高级人员证书或依据前款另有规定的公司命令、大律师意见或高级人员证书,但该等命令、意见及证书,并经适当修改以涵盖该等未来发行,应在该系列首只证券发行时或之前交付。
如果此类形式或条款已如此确立,如果根据本契约发行此类证券将影响受托人自身在证券和本契约下的权利、义务、义务或豁免,或以受托人无法合理接受的方式以其他方式影响,则不得要求受托人对此类证券进行认证。尽管上述规定具有概括性,但如果受托人合理地认为其将无法履行其有关该证券的职责,则将不要求受托人对以外币计价的证券进行认证。
每份已登记证券须注明其认证日期,而每份不记名证券须注明第3.01条所设想的日期。
任何证券或息票不得有权获得本契约下的任何利益,或为任何目的而有效或有义务,除非该证券或息票所附的该等证券或证券上出现一份由受托人或认证代理人以获授权签字人的手工签字方式妥为签立的大致采用本文所规定格式的认证证书,而该任何证券或息票上的该等证书应为确凿证据,且为唯一证据,证明该等证券已根据本契约妥为认证和交付,并有权享有本契约的利益。尽管有上述规定,如任何证券已根据本协议认证及交付,但从未由公司发出及出售,而公司须将第3.10条所规定的该等证券交付受托人注销,连同一份书面陈述(无须遵从第1.02条,亦无须附有大律师意见),述明该等证券从未由公司发出及出售,就本契约的所有目的而言,此种担保应被视为从未根据本契约进行过认证和交付,并且永远无权享有本契约的利益。
第3.04节。临时证券。
(a)在编制任何系列的最终证券之前,公司可签立、并在公司命令下,受托人须认证和交付以任何授权面额印制、平版印刷、打字、油印或以其他方式制作的、基本上与最终证券的期限相同的临时证券,以记名形式发行,或如获授权,以不记名形式发行,附有一张或多张息票或不带息票,并附有执行该等证券的高级人员可能确定的适当插入、遗漏、替换和其他变体,并由他们执行该等证券的最终证明。就任何系列的证券而言,这种临时证券可能是全球形式的。
除全球形式的临时证券(应根据第3.04(b)节或根据董事会决议另有规定或根据董事会决议进行交换)外,如发行任何系列的临时证券,公司将促使该系列的最终证券在没有无理拖延的情况下编制。该系列的最终证券准备完毕后,该系列的临时证券在该系列的支付地公司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交回该系列的临时证券时,可兑换为该系列的最终证券,不向持有人收取费用。任何系列的任何一种或多种临时证券(附带任何未到期的息票)在交回注销时,公司应执行,受托人应认证并交付相同系列授权面额的相同本金金额和相同期限的最终证券作为交换; 提供了 , 然而 、不得交付确定的不记名证券以换取临时记名证券;及 提供了 进一步 确定的不记名证券应仅在符合第3.03节规定的条件下交付以换取临时不记名证券。在如此交换之前,任何系列的临时证券应在所有方面享有与该系列的最终证券相同的本义齿下的利益。
(b)除非董事会决议另有规定或依据董事会决议另有规定,本条第3.04(b)款适用于通过保存人或共同保存人伦敦办事处以全球形式发行的临时证券的交换(" 共同保存人 "),为Euroclear和Clearstream的利益,用于记入此类证券的受益所有人各自账户(或他们可能指示的其他账户)的贷方。如任何系列的临时证券以全球形式发行,除非其中另有规定,任何该等临时全球证券应为Euroclear和Clearstream的利益交付共同存托人的伦敦办事处,以记入该等证券的受益所有人各自账户(或他们可能指示的其他账户)的贷方。
不受不必要的延误,但无论如何不迟于任何该等临时全球证券(以下简称“临时全球证券”)所指明或根据其条款确定的日期 交换日期 ”),公司应向受托人交付最终证券,本金总额等于该临时全球证券的本金金额,由公司执行。在交换日期或之后,该等临时全球证券应由共同存托人作为公司为此目的的代理人交还给受托人或证券登记处,以全部或不时部分交换为最终证券而不收取任何费用,而受托人应认证并交付与该临时全球证券将交换的部分相同系列授权面额和相同期限的最终证券的等额本金总额,以换取该临时全球证券的每一部分。为交换任何该等临时全球证券而交付的最终证券,须按第3.01条所规定的不记名形式、记名形式、永久全球不记名形式或永久全球记名形式,或其任何组合,如其任何组合如此指明,则须按其实益拥有人的要求; 提供了 , 然而 、除非在该临时全球证券中另有规定,在共同存托人出示该临时全球证券时,该临时全球证券随附一份日期为交易所的证书
日期或随后的日期,并由Euroclear签署,内容涉及为其账户持有的该临时全球证券随后将被交换的部分,以及一份日期为交换日期或随后的日期并由Clearstream签署的证书,内容涉及为其账户持有的该临时全球证券随后将被交换的部分,每一份证书均采用根据第3.01节可能确定的格式;和 进一步提供 该最终不记名证券应仅根据第3.03节的要求交付以换取临时全球证券的一部分。
除非在该临时全球证券中另有规定,一系列证券的受益所有人在临时全球证券中的权益,应在账户持有人指示Euroclear或Clearstream(视情况而定)代表其请求交换并向Euroclear或Clearstream(视情况而定)交付根据第3.01条可能确立的形式的证书(日期不早于交换日期前15天)的交换日期后,交换为同一系列和类似期限的最终证券,其证书的副本可从Euroclear和Clearstream的办事处、受托人、为该系列证券指定的任何认证代理人和每个付款代理人处获得。除非该临时全球证券另有规定,否则任何该等交换应免费提供给该临时全球证券的受益所有人,但接收最终证券的人必须承担保险费、邮费、运输费等费用,除非该人亲自在Euroclear或Clearstream的办事处接收该最终证券。为交换临时全球证券的任何部分而交付的不记名形式的最终证券应仅在美国境外交付。
任何系列的临时证券在按上述规定全额交换前,在所有方面均有权根据本契约享有与根据本契约认证和交付的同一系列和相同期限的最终证券相同的利益,但除非第3.01条另有规定,在适用的交换日期之前发生的该系列证券的利息支付日就临时全球证券应付的利息,应在该利息支付日由Euroclear交付时支付给Euroclear和Clearstream和Clearstream向受托人或适用的付款代理人提供一份或多份根据第3.01条可能设立的格式的证书,以便在该利息支付日期当日或之后无进一步利息记入在该利息支付日期为该临时全球证券的受益所有人且各自已交付给Euroclear或Clearstream(视情况而定)的人的各自账户,以根据第3.01条可能确立的格式提供日期不早于在该交换日期之前发生的利息支付日期前15天的证明书。尽管本条文另有相反规定,依据本款作出的证明,须符合本条第3.04(b)条前两款及本指引第3.03条第三款的证明规定,而作为作出此种证明的临时全球证券的实益拥有人的人的权益,将在交换日期或证明日期(如该日期发生在交换日期之后)交换为相同系列和相同期限的最终证券,而无该等实益拥有人的进一步作为或作为。除本款另有规定外,将不支付与临时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相关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除非且直至该临时全球证券的此类权益已被交换为确定性证券的权益。Euroclear和Clearstream如此收到但未按此处规定支付的任何利息应在紧接该利息支付日期后两年届满之前退还给受托人或适用的付款代理,以便偿还给公司。
第3.05节。登记、转让、交换。
公司须安排在受托人的企业信托办事处或公司在某一支付地点的任何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备存每一系列证券的登记册(在该办事处或公司在某一支付地点的任何该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备存的登记册在此有时统称为 安全登记册 ”)中,公司应在符合其可能规定的合理规定的情况下,就注册证券的登记和注册证券的转让作出规定。证券登记册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在合理时间内能够转换为书面形式的任何其他形式。特此在其公司信托办公室初步任命受托人为“证券登记官”,其目的是在此处规定的此类证券登记册上登记注册证券和转让注册证券,并促进临时全球证券交换为永久全球证券或最终证券,或两者兼而有之,或永久全球证券交换为最终证券,或两者兼而有之,如此处规定。在受托人不再担任证券登记官的情况下,有权在所有合理时间审查证券登记册。
任何系列的任何已登记证券在公司在该系列的付款地的任何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时,公司须以指定的受让人或受让人的名义签立,而受托人须认证及交付一份或多于一份相同系列、任何授权面额及相同本金总额的新的已登记证券,并附有一个并非同时未偿付且载有相同条款及条文的数目。
根据持有人的选择,任何系列的注册证券可在交出将在任何该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交换的注册证券时,兑换为同一系列、任何授权面额或面额及相同本金总额的其他注册证券,并载有相同的条款和规定。凡有记名证券如此交还交换,公司应执行并由受托人认证并交付进行交换的持有人有权获得的记名证券。除非就第3.01条所设想的任何系列证券另有规定,不得发行不记名证券以换取注册证券。
如果(但仅限于)适用的董事会决议允许,并且(在不违反第3.03条的情况下)按照第3.01条的设想交付的适用的高级职员证书或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契约中规定,持有人可选择,任何系列的无记名证券可在交出将在任何该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交换的无记名证券时,与所有未到期的息票和所有违约的已到期息票相关,交换为相同系列的任何授权面额和相同本金总额和期限的注册证券。不记名证券持有人违约无法出示任何该等未到期的息票或已到期的息票的,在不记名证券随同以公司可接受的资金支付金额等于该等缺失的息票或息票面值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任何该等允许的交换,或如向公司及受托人提供他们可能需要的担保或弥偿,以使他们各自及任何付款代理人免受损害,则公司及受托人可豁免交出该等遗失的息票或息票。其后,如该等证券的持有人须向任何付款代理人交出任何该等遗失的息票,而该等息票须已就该等付款作出支付,则该持有人有权收取该等付款的款额; 提供了 , 然而 ,即除第10.02节另有规定外,只有在位于美国境外的办事处或机构出示和交出这些息票时,才应支付息票所代表的利息。尽管有上述规定,如任何系列的不记名证券于(i)任何常规纪录日期在该办事处或代理营业结束后及于(i)任何常规纪录日期开业前在任何该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以准许交换方式交回相同系列及相同期限的注册证券
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于有关利息支付日期或(ii)任何特别纪录日期及在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于有关建议支付违约利息的日期开幕前,该不记名证券须在没有与该利息支付日期或建议支付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有关的息票的情况下交出,而利息或违约利息(视属何情况而定)将不会于该利息支付日期或建议支付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支付,就为交换该等不记名证券而发行的注册证券而言,但将仅在根据本义齿的规定到期时支付给该等息票的持有人。
凡有任何证券如此交还交换,公司应执行,并由受托人认证和交付进行交换的持有人有权获得的证券。
尽管有上述规定,除第3.01节另有规定外,任何永久性全球证券只能按照本款的规定进行交换。如永久全球证券权益的任何实益拥有人有权按照第3.01条的设想,将该等权益交换为该等系列的证券以及另一授权形式和面额的相同期限和本金金额的证券,但条件是该永久全球证券中规定的任何适用通知应已发出,则在没有不必要的延迟的情况下,但无论如何不迟于该等权益可以如此交换的最早日期,公司应向受托人交付本金总额等于该受益所有人在该永久全球证券中的权益本金的最终证券,由公司执行。在可能如此交换该等权益的最早日期或之后,该永久全球证券须由共同保存人或公司命令中就该等权益指明的其他保存人交还予受托人(作为公司为此目的的代理人)或证券登记处,以全部或不时部分交换为同一系列的最终证券,而受托人须认证并交付,以换取该永久全球证券的每一部分,与该永久全球证券将被交换的部分相同系列授权面额和相同期限的最终证券的等额本金总额,除非该系列证券既不能作为不记名证券也不能作为注册证券发行,在这种情况下,交换为永久全球证券的最终证券应仅以第3.01条所规定的证券可发行形式发行,应以不记名证券或注册证券的形式或其任何组合形式发行,由其实益拥有人指明; 提供了 , 然而 、如被要求交换的证券可能在被选择赎回的证券中,则在任何被选择赎回的证券的15天前的开市起至相关赎回日止的期间内,不得发生此类交换;和 提供了 进一步 不得将任何为交换永久全球证券的一部分而交付的不记名证券邮寄或以其他方式交付至美国境内的任何地点。如注册证券是在(i)任何常规记录日期及在有关利息支付日期于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开业前于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营业结束后,或(ii)任何特别记录日期及在有关建议日期于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开业前,以换取永久全球证券的任何部分,以支付违约利息、利息或违约利息(视属何情况而定),将不会在该利息支付日期或建议付款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就该等注册证券支付,但将于该利息支付日期或建议付款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仅支付予根据本契约的规定就该等永久全球证券的该部分须支付利息的人。
所有在任何证券的转让或交换登记时发行的证券,均为公司的有效义务,证明与该证券在该转让或交换登记时交出的证券相同的债务,并在本契约下享有相同的利益。
为办理转让登记或交换而呈交或交出的每份注册证券(如公司或证券注册处处长或任何转让代理人有此要求)须妥为背书,或附有公司及证券注册处处长信纳的书面转让文书,并由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任何妥为书面授权的转让代理人妥为签立。
任何转让或交换证券的登记均不得收取服务费,但公司或受托人可要求支付一笔足以支付与任何转让或交换证券的登记有关的任何税款或其他政府收费的款项,但根据第3.04、9.06、11.07或13.05条进行的交易所除外,不涉及任何转让。
公司无须(i)发行、登记转让或交换任何证券,如该等证券可能在根据第11.03条选择将予赎回的证券的15天前的营业时间开始,并于(a)如该等证券仅可作为注册证券发行、有关赎回通知的邮寄当日及(b)如该等证券可作为不记名证券发行,首次刊发有关赎回通知书的日期,或如该等证券亦可作为注册证券发行而没有刊发,则寄发有关赎回通知书或(ii)登记转让或交换如此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的任何已登记证券,但如任何已登记证券须部分赎回,则该部分不得赎回,或(iii)交换如此选择赎回的任何不记名证券,但该等不记名证券可交换为该系列及类似期限的已登记证券,但须同时交出该等已登记证券以作赎回,或(iv)发行、登记转让或交换持有人可选择交出以作偿还的任何证券,但该等证券的任何部分(如有的话)不得如此偿还除外。
第3.06节。残废、毁损、遗失、被盗证券。
如任何残缺的证券或附有残缺票息的证券被交还予受托人或公司,连同(在适当情况下)公司或受托人为使他们各自或其中任何一方的任何代理人免受损害而可能需要的担保或弥偿,公司须签立,而受托人须认证并交付一份新的、系列及本金金额相同、载有相同条款及条文并附有数目并非同期未偿还的证券,并附有与该等票息相对应的票息(如有),作为交换,隶属于被移交的保安。
如须向公司及受托人交付(i)令其信纳任何证券或券种的毁灭、灭失或失窃的证据,及(ii)为使他们各自及其中任何一方的任何代理人免受损害而可能要求的担保或弥偿,则在没有向公司或受托人发出通知,表示该等证券或券种已由受保护的买方取得的情况下,公司须在符合下款的规定下执行,并应其要求由受托人认证及交付,代替任何此类已销毁、遗失或被盗的证券或作为交换被销毁、遗失或被盗的息票附属物的证券(所有附属物的息票均未销毁、遗失或被盗),一种具有相同系列和本金金额、包含相同条款和规定并带有数量不同时未偿付的新证券,附有息票
与该等已销毁、遗失或失窃证券或该等已销毁、遗失或失窃证券所属的证券(如有的话)相对应的证券(如有的话)。
尽管有前两款的规定,如任何该等残缺、毁损、遗失或被盗的证券或券券已成为或即将成为到期应付的证券,公司可酌情代替发行新的证券,以与该等残缺、毁损、遗失或被盗的证券或该等残缺、毁损、遗失或被盗的券券附属物的证券(如有的话)相对应的券券,支付该等证券或券券(视情况而定); 提供了 , 然而 除第10.02条另有规定外,不记名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的支付,须仅在位于美国境外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支付,而除非第3.01条另有规定,不记名证券的任何利息须仅在出示并交出与其有关的息票时支付。
在根据本条发行任何新证券时,公司可要求支付一笔款项,足以支付可能就该等证券征收的任何税项或其他政府收费,以及与该等证券有关的任何其他开支(包括受托人的费用及开支)。
任何系列的每项新证券及其息票(如有的话),如依据本条发行,以代替任何已销毁、遗失或被盗的证券,或以换取已销毁、遗失或被盗的息票所附著的证券,均构成公司的原始额外合同义务,不论该已销毁、遗失或被盗的证券及其息票(如有的话)或该已销毁、遗失或被盗的息票,均应在任何时候由任何人强制执行,并有权与该系列的任何和所有其他证券及其根据本协议正式发行的息票(如有)平等和成比例地享有本契约的所有利益。
本节的规定是排他性的,应排除(在合法范围内)与替换或支付残缺、毁坏、丢失或被盗的证券或息票有关的所有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
第3.07节。支付利息;利息权利保留;可选利息重置。
(a)除根据第3.01条条文就一系列证券另有指明外,任何已登记证券于任何利息支付日期须予支付、并已按时支付或妥为规定的利息(如有的话)的利息,须支付予该证券(或一份或多于一份前身证券)于根据第10.02条为该目的而维持的公司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于正常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以其名义就该等利息注册的人; 提供了 , 然而 ,任何注册证券的每期利息(如有的话)可由公司选择通过以下方式支付:(i)将该利息的支票邮寄至证券登记册上所示的该人的地址或根据依据第3.09条有权获得该利息的人的书面命令支付,或(ii)转移至收款人在美国维持的账户。
除非第3.01条就任何系列的证券另有规定,在不记名证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转账到收款人在位于美国境外的银行开立的账户来支付利息(如果有的话)。
除非按照第3.01节的设想另有规定,每份永久全球证券将规定,在任何利息支付日期应付的利息(如有的话)将支付给Euroclear和Clearstream各自,由
共同存托人,目的是允许Euroclear和Clearstream各自将其就此类永久全球证券收到的任何利息记入其受益所有人的账户。
如任何系列的无记名证券在任何常规记录日期的营业结束后(在该系列的付款地点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及在下一个利息支付日的营业开始前(在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交出以换取该系列的注册证券,则该等无记名证券须在没有与该利息支付日有关的息票的情况下交出,且将不会在该利息支付日就为换取该等无记名证券而发行的注册证券支付利息,但将仅在根据本义齿的规定到期时支付给此类息票的持有人。
除根据第3.01条的条文就一系列证券另有指明外,任何系列的任何注册证券的任何利息,如在任何利息支付日期(本文称为" 违约利息 ")须随即停止凭藉曾是该等持有人而于有关的定期记录日期支付予该等登记持有人,而该等违约利息可由公司在每宗个案的选举中按下文第(1)或(2)条的规定支付:
(1)公司可选择向该等系列的注册证券(或其各自的前身证券)在支付该等违约利息的特别记录日期的营业结束时登记在其名下的人支付任何违约利息,该特别记录日期应按以下方式确定。公司须将建议就该系列每份已登记证券支付的违约利息金额及建议支付的日期(不得少于受托人接获该通知后20天)以书面通知受托人,同时公司须向受托人存入一笔金额以该系列证券的应付货币(根据第3.01条就该系列证券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适用,则除外,如第3.12(b)、3.12(d)及3.12(e)条所规定,相等于建议就该等违约利息支付的总金额,或须在建议付款日期当日或之前就该等存款作出令受托人满意的安排,该等款项在存入时将以信托形式持有,以供有权享有本条款所规定的违约利息的人的利益。因此,受托人须就该等违约利息的支付订定特别记录日期,该日期须在建议付款日期前不多于15日且不少于10日,且在受托人收到建议付款通知后不少于10日。受托人应将该特别记录日期及时通知公司,并应以公司的名义并由公司承担费用,安排将有关建议支付该违约利息及其特别记录日期的通知以预付一等邮资的方式邮寄至该特别记录日期前不少于10日在证券登记册内所显示的该系列已登记证券的每名持有人的地址。建议支付该等违约利息的通知及其特别记录日期已按上述方式邮寄,该等违约利息须于该特别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支付予该系列的注册证券(或其各自的前身证券)登记在其名下的人,并不再根据以下第(2)款支付。如任何系列的不记名证券在该等系列的付款地点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于任何特别记录日期在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营业结束后及在有关的建议日期在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营业开始前在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交出以换取该等系列的注册证券以支付违约利息,则该等不记名证券须在没有与该建议付款日期有关的息票的情况下予以交出,且违约利息将不会在该建议付款日期于
关于为交换该等不记名证券而发行的注册证券,但将仅在根据本义齿的规定到期时支付给该等息票的持有人。
(2)公司可以任何其他合法方式支付任何系列的注册证券的任何违约利息,而该等方式并不抵触该等证券可能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而在该交易所可能要求的通知下,如公司在根据本条向受托人发出建议付款的通知后,受托人认为该支付方式切实可行。
(b)本条第3.07(b)条的条文可依据第3.01条适用于任何系列证券(并须依据该第3.01条指明的修改、增补或取代)。任何该等系列证券的利率(或用于计算该等利率的利差或利差乘数,如适用)可由公司在该等证券票面上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每个“ 可选重置日期 ”).公司可就该等证券行使该等选择权,方法是在该等证券的可选重置日期至少45天但不超过60天前通知受托人该等行使。不迟于每一可选重置日期前40天,受托人须按第1.06条所规定的方式,向任何该等保证的持有人传送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重置通知 ”)表明公司是否已选择重置利率(或用于计算该利率的利差或利差乘数,如适用),如果是,(i)该新利率(或该新利差或利差乘数,如适用)和(ii)在该可选重置日期至下一个可选重置日期期间赎回的规定(如有),或在没有该下一个可选重置日期的情况下,至该证券的规定到期日(每个该等期间为“ 后续利息期 ”),包括在随后的计息期内可能发生这种赎回的一个或多个日期或期间以及可能发生这种赎回的价格。
尽管有上述规定,不迟于可选重置日期前20天,公司可自行选择撤销重置通知中规定的利率(或用于计算该利率的利差或利差乘数,如适用),并通过促使受托人按照第1.06节规定的方式传送,为随后的利息期确定更高的利率(或规定更高利率的利差或利差乘数,如适用),向该等证券的持有人发出有关该等较高利率(或提供较高利率的该等较高利差或利差乘数,如适用)的通知。该通知不可撤销。利率(或用于计算该利率的利差或利差乘数,如适用)在可选的重置日期被重置,且该等证券的持有人尚未根据下一段提交该等证券以供偿还(或已有效撤销任何该等投标)的所有证券,将承担该等较高利率(或提供较高利率的该等较高利差或利差乘数,如适用)。
任何该等证券的持有人将有权选择由公司在每个可选重置日期偿还该等证券的本金,价格等于该等证券的本金金额加上该等可选重置日期应计利息。持有人要在任意重置日期获得偿付,必须按照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由持有人自行选择偿付,但交付或通知受托人的期限至少应在该任意重置日期前25天但不超过35天,且持有人已依据重置通知提出任何偿付担保的,持有人可以书面通知受托人,撤销该投标或还款,直至该可选重置日期前第十天的营业时间结束。
除本条及第3.05条的前述条文另有规定外,在登记任何其他担保的转让或交换或代替任何其他担保时,根据本义齿交付的每份担保,均应附带由该等其他担保所附带的应计未付利息及应计权利。
第3.08节。可选择延长期限。
本条第3.08条的规定可依据第3.01条规定适用于任何系列证券(附有依据该第3.01条可能指明的修改、增加或替代)。该等系列的任何证券的规定期限,可由公司选择延长该等证券面面所指明的一段或多段期间(每段为“ 延长期 ”)截至但不超过日期(即“ 最终到期 ”)在这样的安全性面前展开。公司可就任何证券行使该选择权,方法是在该选择权行使前有效的该等证券的规定到期日前最少45天但不超过60天通知受托人该等行使(“ 原规定期限 ”).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则受托人须按第1.06条所规定的方式,最迟于原订明的到期日前40天向该等证券的持有人转递一份通知(即 延期通知 "),由公司编制,表明(i)公司选择延长规定的到期日,(ii)新的规定到期日,(iii)适用于延长期的利率(或利差、利差乘数或其他计算该利率的公式,如适用),以及(iv)适用于该延长期的赎回条款(如有)。在受托人递送延期通知后,该等证券的规定期限应自动延期,除经延期通知修改且如下一段所述,该等证券将具有与递送该延期通知之前相同的条款。
尽管有上述规定,不迟于该等证券原规定的到期日前20天,公司可自行选择撤销延期通知中规定的利率(或利差、利差乘数或其他计算该等利率的公式,如适用),并通过促使受托人以第1.06节规定的方式传送有关该等较高利率的通知(或利差、利差乘数或其他计算该等较高利率的公式,如适用),为延长期确立较高利率(或利差、利差乘数或其他计算该等较高利率的公式,价差乘数或其他公式计算该利率(如适用)给该证券的持有人。该通知不可撤销。所述期限被延长的所有证券将承担此类更高的利率。
如果公司延长任何证券的规定期限,持有人将有权选择公司按原规定期限偿还该证券,价格等于其本金金额,加上截至该日期应计利息。一旦公司将所述到期日展期,持有人必须按照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偿付,但交付或通知受托人的期限至少应在原所述到期日前25天但不超过35天,且持有人已根据展期通知提供任何偿付担保的,除外,持有人可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撤销该偿还投标,直至原规定的到期日前第十天营业结束时为止。
第3.09节。人视为拥有人。
在适当呈交注册证券以作转让登记前,公司、受托人及公司任何代理人或受托人可将该注册证券以其名义注册的人视为该注册证券的拥有人,以收取该注册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除第3.05及3.07条另有规定外)利息(如有)的付款,以及为所有其他目的,不论该注册证券是否
逾期,且公司、受托人或公司的任何代理人或受托人均不受相反通知的影响。
对任何不记名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的所有权应通过交割方式传递。公司、受托人及公司的任何代理人或受托人可将任何不记名证券的持有人及任何息票的持有人视为该等证券或息票的绝对拥有人,以收取该等证券或息票的付款或因该等款项及为所有其他目的,不论该等证券或息票是否逾期,而公司、受托人或公司的任何代理人或受托人均不受相反通知的影响。
本公司、受托人、任何付款代理人或证券注册处处长概不对与全球形式证券的实益所有权权益有关的记录或就该等实益所有权权益作出的付款的任何方面,或对维持、监督或审查与该等实益所有权权益有关的任何记录承担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
尽管有上述规定,就任何全球临时或永久证券而言,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公司、受托人或公司或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就该等全球证券提供的任何书面证明、代理或其他授权生效,或损害该等保存人与该等全球证券的实益权益所有人之间有关该等保存人(或其代名人)作为该全球证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习惯做法的运作。
第3.10节。取消。
为支付、赎回、持有人选择还款、转让或交换登记或任何偿债基金付款的信用而交出的所有证券和票息,如交回受托人以外的任何人,则应交付给受托人,而任何为任何该等目的而直接交回给受托人的任何该等证券和票息以及证券和票息,应由受托人立即注销。公司可随时将公司可能以任何方式取得的任何先前在本协议项下认证和交付的证券交付受托人注销,并可将公司未发行和出售的任何先前在本协议项下认证的证券交付受托人(或交付给任何其他人以交付受托人)注销,如此交付的所有证券应由受托人立即注销。然而,如果公司应如此收购任何证券,则该收购不应作为赎回或清偿该证券所代表的债务,除非且直至该收购被移交给受托人以供注销。除非本契约明确许可,否则不得对任何证券进行认证以代替或交换本条规定取消的任何证券。受托人持有的已注销证券和息票应由受托人按照其惯常程序销毁,除非公司命令公司指示受托人向公司交付此类销毁证明或将其归还给公司。
第3.11节。利息的计算。
除第3.01条就任何系列的证券另有规定外,每一系列证券的利息(如有的话)应按由十二个30天月份组成的360天年度计算。
第3.12节。证券方面的货币和支付方式。
(a)除非依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指明,否则就任何系列的注册证券而言,不得作出下文(b)段所规定的选择,或其持有人未作出下文(b)段所规定的选择,而就任何系列的不记名证券而言,除下文(d)段所规定的情况外,该等系列的任何已登记或不记名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将以该等已登记证券或不记名证券所使用的货币支付,视情况而定,应予支付。根据第3.01条,可就任何证券修改或取代本条第3.12条的规定。
(b)第3.01条可规定,除下文(d)及(e)段另有规定外,任何一系列注册证券的持有人可选择不迟于紧接适用的付款日期前的选举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前,向该系列注册证券的受托人交付一份附有签字保证的书面选择,并以根据第3.01条确立的适用格式,以可指定作该选择的任何货币收取该等注册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的付款。如持有人如此选择以任何该等货币收取该等款项,该选择对该持有人或该持有人的任何受让人将继续有效,直至该持有人或该受让人就该系列注册证券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而更改(但任何该等更改必须不迟于紧接下一个付款日期前的选举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作出,以使将于该付款日期作出的付款生效且不得就已发生违约事件或公司已根据第四条或第十四条存入资金的该等系列的任何注册证券的付款作出该等更改选择,或就该等持有人或该等受让人已发出赎回通知或选择选择还款的通知而作出该等更改选择)。任何该等注册证券的持有人如不迟于适用的选举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前向该系列注册证券的受托人交付任何该等选择,将按第3.12(a)条的规定,以有关货币向适用的付款日期到期的款项支付。各该等系列注册证券的受托人须于选举日期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持有人已作出该等书面选择的注册证券的本金总额通知汇率代理人。
(c)除非依据第3.01条另有指明,如上文(b)段所提述的选择已依据第3.01条作出规定,则除非依据第3.01条另有指明,否则不迟于任何系列的注册证券的每个付款日期的选择日期后的第四个营业日,汇率代理人将向公司交付一份书面通知,指明该系列注册证券的应付货币、各自的本金总额(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于该付款日期须支付的注册证券上,指明以任何货币计值的注册证券持有人应已选择按上文(b)段所规定的另一种货币支付的就该注册证券以如此应付的货币支付的金额。如上文(b)段所提述的选择已根据第3.01条作出规定,且如至少有一名持有人已作出该选择,则除非根据第3.01条另有指明,否则公司将于该付款日期前的第二个营业日就该系列注册证券向受托人交付一份汇率主任证明书,内容有关于该付款日期将作出的美元或外币或货币付款。除依据第3.01条另有规定外,选择以上文(b)段所规定的货币付款的注册证券持有人应收的美元或外币或货币的金额,须由公司根据第二个营业日有效的适用市场汇率(“ 估值
日期 ”)紧接在每个付款日期之前,而该等确定对所有目的均属结论性及具约束力,不存在明显错误。
(d)如就任何证券以非依据依据上文(b)段所规定的选择而计值或应付的外币发生转换事件,则就在使用该外币的最后日期后发生的以该外币计值或应付的适用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的每一日期(即 转换日期 "),美元应为每个该等付款日使用的付款货币。除非根据第3.01条另有规定,公司须就该付款日期向每一该等系列证券的受托人及该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向该等证券的持有人支付的美元金额,如属货币单位以外的外币,则为该外币的美元等值,如属货币单位,则为该货币单位的美元等值,在每种情况下,由汇率代理人按下文(f)或(g)段规定的方式确定。
(e)除依据第3.01条另有规定外,如以任何货币计值的注册证券的持有人已选择按上文(b)段的规定以另一种货币支付,而就该选定货币发生转换事件,则该持有人须以在没有该选择的情况下本应支付的货币收取付款;而如就在没有该选择的情况下本应支付的货币发生转换事件,该持有人须按本条第3.12款(d)项的规定收取以美元为单位的付款。
(f)“外币等值美元”由汇率代理机构确定,并按换算日的市场汇率将规定的外币兑换成美元,在随后的每个缴款日获得。
(g)“货币单位的美元等值”应由汇率代理确定,并在符合下文(h)段规定的情况下,应为每笔付款通过将每种成分货币的指定金额按估值日期该成分货币的市场汇率转换为美元而获得的每笔金额的总和。
(h)就本条第3.12款而言,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A“ 成分货币 ”指在换算日为相关货币单位组成部分货币的任何货币。
A“ 指定金额 ”的成分货币,是指在换算日以相关货币单位表示的该成分货币的单位数或其零头。如在换算日之后,任何成分货币的正式单位以合并或细分的方式发生变更,则该成分货币的指定金额应按相同比例进行分割或乘以。如在换算日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分货币合并为单一货币,则该等成分货币的各自指定金额应以该单一货币的金额取代,该金额等于以该单一货币表示的该等合并成分货币各自指定金额的总和,该金额其后应为指定金额,而该单一货币其后应为组成部分货币。若在换算日之后,任何成分货币被分为两种或两种以上货币,则该成分货币的指定金额应替换为这两种或两种以上货币的金额,其合计价值按当日市场汇率为美元等值
按紧接该划分前的市场汇率计算,该等替换等于该等前成分货币的指定金额的等值美元,其后该等金额应为指定金额,其后该等货币应为成分货币。如在有关货币单位的换算日之后,就该货币单位的任何组成部分货币发生转换事件(本定义“指明金额”中上述任何事件除外),并在适用的估值日持续进行,则为计算该货币单位的等值美元,该指明金额的该组成部分货币应按该组成部分货币换算日有效的市场汇率转换为美元。
安“ 选举日期 ”指适用系列注册证券的常规记录日期或到期前至少16天(视情况而定),或根据第3.01条第13条指明的任何系列注册证券的其他先前日期,据此可作出第3.12(b)条所指的书面选择。
汇率代理人有关上述外币的美元等值、货币单位的美元等值、市场汇率和指定金额变动的所有决定和决定,均由其全权酌情决定,并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就所有目的而言均为结论性的,并对公司、适当系列证券的受托人以及以相关货币计价或应付的该等证券的所有持有人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汇率代理人应将任何此类决定或认定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和适当系列证券的受托人。
如果公司善意地确定某一外币发生了转换事件,公司将立即就此向适当系列证券的受托人和汇率代理发出书面通知(该受托人此后将按照第1.06节规定的方式迅速向受影响的持有人发出通知),指明转换日期。如果公司如此确定就任何以证券计价或应付的货币单位发生了转换事件,公司将立即就此向适当系列证券的受托人和汇率代理发出书面通知(该受托人此后将迅速以第1.06节规定的方式向受影响的持有人发出通知),指明转换日期和每个组成部分货币在转换日期的指定金额。如果公司善意地确定上述指定金额定义中规定的任何成分货币的任何后续变化已经发生,公司将类似地向适当系列证券的受托人和汇率代理发出书面通知。
适当系列证券的受托人在依赖并根据其从公司和汇率代理收到的信息行事时应得到充分的正当理由和保护,并且在其他方面不应有任何义务或义务独立于公司或汇率代理确定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有效性。
第3.13节。继任汇率代理人的任免。
(a)除非依据第3.01条另有指明,如且只要任何系列(i)的证券以外币计值,或(ii)可能以外币支付,或只要根据本契约的任何其他条文规定,则公司将就每一该等系列证券维持至少一名汇率代理,或按要求维持至少一名汇率代理。本公司将促使汇率代理在当时和在
根据第3.01条为确定适用的汇率而指明的方式,以及(如适用的话)根据第3.12条为将已发行的外币兑换为支付本金(以及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的适用支付货币而指明的方式。
(b)在继任汇率代理人接受委任(由继任汇率代理人签立的交付予公司及接受该委任的适当系列证券的受托人的书面文书所证明)之前,汇率代理人的任何辞呈及根据本条委任继任汇率代理人的任何委任均不得生效。
(c)如汇率代理人须辞职、被免职或变得无行为能力,或如汇率代理人的职位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就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而言,公司藉董事会决议或根据董事会决议,应迅速就该或那些系列的证券指定继任汇率代理人或汇率代理人(据了解,任何该等继任汇率代理人可就该系列的一个或多个或全部证券指定,且除非根据第3.01条另有规定,在任何时候,对于公司最初于同一日期发行且最初以相同货币计值和/或支付的任何特定系列的证券,只应有一名汇率代理)。
第3.14节。CUSIP号码。
公司在发行证券时可能会使用“CUSIP”号码(如果当时一般使用),如果使用,受托人应在赎回通知中注明证券各自的“CUSIP”号码,以方便持有人; 提供了 任何该等通知可述明,对于印在证券上或任何赎回通知所载的该等号码的正确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且可仅依赖印在证券上的其他识别号码,任何该等赎回不应因该等号码的任何缺陷或遗漏而受到影响。公司应就CUSIP号码的任何变更尽快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
第四条。
满足和释放
第4.01节。义齿的满足和解除。
除下文所述者外,本契约应在公司要求下,对该公司要求中指明的任何系列证券(除本协议或依据本协议明文规定的该系列证券的转让或交换登记的任何尚存权利、持有人可选择的任何尚存的偿付投标权以及第10.04条规定的任何收取额外金额的权利)不再具有进一步效力,而受托人在收到公司命令后,并由公司承担费用,应执行适当的文书,确认满足和解除本义齿对该系列的影响,当
(1)任一
(a)该等系列的所有证券在此之前认证及交付,以及与其有关的所有息票(如有的话)(不包括(i)与不记名证券有关的息票交还以换取注册证券并于该等交换后到期,而该等证券的交还无须或已
根据第3.05条的规定予以豁免,(ii)已销毁、遗失或被盗的该等系列的证券及息票,并已按照第3.06条的规定予以替换或支付,(iii)与要求赎回并在有关赎回日期后到期的证券有关的息票,其退保已按第11.06及(iv)条的规定获豁免,而该等系列的证券及息票,其付款款项此前已以信托方式存放于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或由公司以信托方式分离及持有,其后按第10.03条的规定偿还予公司或解除该等信托)已交付予受托人注销;或
(b)该等系列的所有证券,以及(如属下文(i)或(ii)的情况)任何与该等系列有关的息票,而该等息票此前并未交付予受托人注销
(i)已到期应付,或
(ii)将于一年内到期应付,或
(iii)如可由公司选择赎回,则须根据受托人满意的安排在一年内被要求赎回,以受托人以公司的名义发出赎回通知,并由公司承担费用,而公司在上述(i)、(ii)或(iii)的情况下,已不可撤销地为该等目的以信托基金形式存放或安排存放于受托人,仅为持有人的利益,该等系列证券的应付货币的金额,足以支付及清偿有关该等证券及此前未交付予受托人注销的该等息票的全部债务,以支付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至该存款日期(如属已到期应付的证券)或至所述明的到期或赎回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
(2)公司已不可撤回地支付或促使不可撤回地支付公司根据本协议应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及
(3)公司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职员证明书及一份大律师意见,每一份证明书均述明本条就该系列而订定的与满足及解除本指引有关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遵从。
尽管本指引已获满足及解除,但公司根据第6.06条对受托人及任何前任受托人的义务、公司根据第6.12条对任何认证代理人的义务,以及如款项已根据本条第(1)款(b)款存入受托人,则受托人根据第4.02条及第10.03条最后一款所承担的义务在本指引的任何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4.02节。信托基金的申请。
在符合第10.03条最后一段的规定下,根据第4.01条存放于受托人的所有款项须以信托形式持有,并由受托人根据证券、息票及本契约的规定,直接或透过受托人所厘定的任何付款代理人(包括公司作为其本身的付款代理人),向有权获得该款项的人(如有)支付该等款项已存放于或由受托人收取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但除法律规定的范围外,这类资金不必与其他资金隔离。
第五条。
补救措施
第5.01节。违约事件。
“ 违约事件 ”是指,在本文中就任何特定系列证券使用的任何情况下,以下任何一项事件(无论该违约事件的原因为何,以及该事件是否应是自愿或非自愿的,或由法律实施或根据任何法院的任何判决、法令或命令或任何行政或政府机构的任何命令、规则或条例实施),除非它不适用于特定系列,或在建立该系列证券的补充契约或董事会决议中或根据该补充契约或董事会决议被具体删除或修改,或为该系列的证券形式:
(1)当该等利息或息票到期应付时,该系列任何证券或与该系列有关的任何息票的任何利息未获支付,而该等违约持续30天;或
(2)拖欠该系列任何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
(3)任何偿债基金付款的存款发生违约,当且按该系列任何证券的条款到期时且该违约未在五天内得到纠正;或
(4)公司在本契约中就该系列的任何证券而作出的任何契诺或协议的履行或违反(契诺或协议除外,该等契诺或协议的履行或其违反在本条其他地方专门处理或仅为该系列以外的一系列证券的利益而明确列入本契约的违约),以及该等违约或违反在已通过挂号或挂号邮件给予后的90天内持续,由受托人向公司或由持有该系列未偿还证券本金至少25%的持有人向公司及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指明该等违约或违约并要求对其进行补救,并说明该通知为本协议项下的“违约通知”;
(5)公司根据任何破产法或在任何破产法所指的范围内:
(a)根据任何破产法启动自愿案件或程序,
(b)同意启动任何破产或无力偿债个案或针对其进行的法律程序,或提出呈请或答覆或同意,寻求针对其进行重组或救济,
(c)同意在非自愿个案或法律程序中输入针对其的济助法令或命令,
(d)同意提交该呈请,或同意公司的保管人委任或接管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或
(e)为债权人的利益作出转让,或以书面承认其无力在债务到期时一般偿付债务,或采取任何公司行动以促进任何该等行动;或
(6)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任何破产法作出命令或判令,认为:
(a)是在非自愿个案或法律程序中针对公司的济助,或
(b)裁定公司破产或资不抵债,或批准寻求重组、安排、调整或组成公司或就公司而言的呈请作为适当提交,或
(c)委任公司的保管人或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财产的保管人,或
(d)命令公司清盘或清盘,
及任何有关救济的法令或命令或任何该等其他法令或命令的延续,而该等法令或命令未予搁置,并在连续90天内有效;或
(7)就该系列证券提供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术语“ 破产法 ”指标题11、美国法典或任何适用的联邦或州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或其他类似法律。术语“ 保管人 ”指任何破产法下的任何托管人、接管人、受托人、受让人、清盘人、扣押人或其他类似官员。
第5.02节。加速成熟;撤销与废止。
如果在未偿付时任何系列证券的违约事件发生并仍在继续,则在每一此种情况下,受托人或该系列未偿付证券本金不少于25%的持有人可宣布该系列所有证券的本金(或,如果任何证券是原始发行贴现证券或指数证券,则其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本金部分)立即到期应付,藉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如由持有人发出,则向受托人发出),而在任何该等声明后,该等本金或指明部分须立即到期应付。
在就任何系列的证券作出该等加速声明后的任何时间,以及在受托人按本条下文规定获得关于支付到期款项的判决或判令之前,该系列未偿还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可通过向公司和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在以下情况下撤销并废止该声明及其后果:
(1)公司已向受托人支付或存放一笔足以以该系列证券的应付货币支付的款项(依据第3.01条就该系列证券另有指明的除外,如适用,则第3.12(b)、3.12(d)及3.12(e)条规定的除外):
(a)该系列所有未偿还证券及任何有关息票的所有逾期分期利息(如有的话),
(b)该系列所有未偿还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而该等未偿还证券已按该等证券所承担或在该等证券中订定的一种或多种利率而非通过该加速申报及其利息而到期,
(c)在支付该等利息合法的范围内,按该等证券所承担或规定的利率计算的逾期分期利息,以及
(d)受托人根据本协议支付或垫付的所有款项,以及受托人、其代理人及大律师的合理补偿、开支、付款及垫付;及
(2)与该系列证券有关的所有违约事件,但仅因该加速声明而到期的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未获支付除外,已按第5.13条的规定予以纠正或豁免。
该解除不得影响任何后续违约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
第5.03节。债务的催收和受托人强制执行的诉讼。
公司承诺,如果:
(1)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及任何相关息票的任何分期利息的支付发生违约,当该利息到期应付且该违约持续30天期间时,或
(2)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的支付出现违约,并在到期后持续五天,
然后,公司将根据受托人的要求,为该等系列证券和票息的持有人的利益,向受托人支付该等证券和票息当时到期应付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的全部金额,以及任何逾期本金(及溢价,如有)的利息,并在该等利息的支付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范围内,就任何逾期分期的利息(如有),按该等证券承担或规定的利率支付,此外,足以支付收款成本和开支的额外金额,包括受托人、其代理人和大律师的合理补偿、开支、付款和垫款。
如公司未能应要求立即支付该等款项,受托人可以本身名义及作为明示信托的受托人,就收取如此到期及未支付的款项提起司法程序,并可将该程序起诉至判决或最终判令,并可对公司或任何其他义务人就该系列证券强制执行,并从公司或任何其他义务人对该系列证券的财产中收取被判定或裁定应按法律规定的方式支付的款项,无论其位于何处。
如任何系列证券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仍在继续,受托人可酌情采取受托人认为最有效的适当司法程序保护和强制执行其权利以及该系列证券及任何相关息票持有人的权利,以保护和强制执行任何该等权利,不论是为了具体强制执行本契约中的任何契诺或协议,还是为了协助行使本契约授予的任何权力,或强制执行任何其他适当补救措施。
第5.04节。受托人可提出索赔证明。
如有关公司或任何其他债务人的任何接管、无力偿债、清算、破产、重组、安排、调整、组成或其他司法程序对公司或该等其他债务人或其债权人的证券或财产的未决,则受托人(不论任何系列证券的本金随后是否应按其中明示或通过声明或其他方式到期应付,亦不论受托人是否已向公司提出任何要求支付任何逾期本金,溢价或利息)应有权并通过干预该程序或其他方式获得授权:
(i)就全部本金(或就原发行贴现证券或指数证券而言,就其条款可能订定的本金部分)(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就该证券所欠及未付的利息(如有的话)提出及证明申索,并提交可能需要或可取的其他文件或文件,以使受托人的申索(包括就受托人的合理补偿、开支、付款及垫款提出的任何申索,其代理人和律师)以及在该司法程序中被允许的持有人;和
(ii)收取及收取就任何该等索偿而须支付或交付的任何款项或其他财产,并将该等款项或财产分派,
及任何该等司法程序中的任何托管人、接管人、受让人、受托人、清盘人、扣押人(或其他类似官员)特此获该等系列证券及息票的每名持有人授权向受托人支付该等款项,并在受托人应同意直接向持有人支付该等款项的情况下,向受托人支付应付其的任何款项,作为受托人及任何前任受托人、其代理人及大律师的合理补偿、开支、付款及垫款,以及根据第6.06条应付受托人或任何前任受托人的任何其他款项。
除第八条和第9.02条另有规定外,除非第3.01条另有规定,本条文所载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视为授权受托人授权或同意或接受或代表证券或票息的任何持有人采纳影响证券或票息或其任何持有人权利的任何重组、安排、调整或组合计划,或授权受托人在任何该等程序中就证券或票息的任何持有人的债权投票。
第5.05节。受托人可以在不拥有证券或证券的情况下执行索赔。
本契约或任何证券或票息项下的所有诉讼权利及申索,可由受托人在与其有关的任何程序中,在不管有任何证券或票息或出示该等证券或票息的情况下,检控及强制执行,而受托人提起的任何该等程序,须以其本身名义及作为明示信托的受托人提出,而任何判决的追讨,须在就受托人、其代理人及大律师的合理补偿、开支、付款及垫款作出拨备后,为已收回该等判决的证券及票息持有人的应课税利益。
第5.06节。申请收取的款项。
受托人根据本条收取的任何款项,应按下列顺序在受托人确定的一个或多个日期适用,如因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而派发该款项,则应在出示证券或息票时,或两者(视情况而定)同时派发,并在仅部分支付时在其上注明付款,如已全额支付,则应在退还时注明:
第一:支付受托人和任何前任受托人根据第6.06条应付的所有款项;
第二:根据该等证券及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的到期及应付总额,按比例支付该等证券及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而该等款项已就其收取或为其利益而收取,而无任何种类的优先权或优先权,则分别按该等证券及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到期及应付的总额;及
第三:支付余下款项(如有的话)予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士或有权享有该等款项的人士。
第5.07节。诉讼限制。
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或任何相关息票的持有人,均无权就本契约提起任何司法或其他程序,或就委任接管人或受托人,或就本契约项下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提起任何法律程序,除非:
(1)该持有人先前已就该系列证券的持续违约事件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
(2)该系列未偿还证券本金不少于25%的持有人,须已向受托人提出书面要求,就根据本协议以其本人名义作为受托人的违约事件提起法律程序;
(3)该等持有人或持有人已就遵从该要求将招致的费用、开支及法律责任向受托人提出合理弥偿;
(4)受托人在接获该通知、要求及提供弥偿后60天内,并无提起任何该等法律程序;及
(5)该系列未偿还证券本金多数的持有人在该60天期间内未向受托人发出与该书面请求不一致的指示;
据了解及有意,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该等持有人均不得凭借或利用本契约的任何条文,以任何方式有权影响、扰乱或损害任何其他该等持有人的权利,或取得或寻求取得相对于任何其他该等持有人的优先权或优先权,或强制执行本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但以本契约所规定的方式及为所有该等持有人的平等及可予评定的利益,则属例外。
第5.08节。持有人获得本金、溢价和利息的无条件权利。
尽管本契约另有规定,任何证券或息票的持有人仍有权收取该等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在符合第3.05及3.07条的规定下)利息(如有的话)的付款,或就该等证券或息票中所述的一个或多个到期日(或在赎回的情况下,在赎回日期或,于还款日由持有人选择还款)并就任何该等付款的强制执行提起诉讼,而该等权利未经该持有人同意不得受损。
第5.09节。恢复权利和补救办法。
如受托人或任何证券或息票持有人已提起任何程序以强制执行本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而该等程序已因任何理由中止或放弃,或已被裁定对受托人或该等持有人不利,则及在每宗该等情况下,公司、受托人及证券及息票持有人须在该等程序的任何裁定的规限下,分别恢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原有地位,此后受托人和持有人的所有权利和补救办法应继续进行,如同未提起此类程序一样。
第5.10节。权利和补救措施累计。
除第3.06节最后一段中关于替换或支付残缺、毁坏、丢失或被盗的证券或票息另有规定外,此处授予或保留给受托人或证券或票息持有人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均无意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每项权利和补救措施均应是累积的,并且除了根据本协议或现在或以后在法律上或在股权或其他方面存在的所有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之外。主张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办法,或以其他方式,不应阻止同时主张或使用任何其他适当的权利或补救办法。
第5.11节。延迟或遗漏不放弃。
受托人或任何证券或息票的任何持有人在行使因任何违约事件而产生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方面的任何延迟或疏忽,均不得损害任何该等权利或补救措施,或构成对任何该等违约事件的放弃或对该等违约事件的默许。本条或法律赋予受托人或持有人的每一项权利和补救办法,可由受托人或证券或票息持有人(视情况而定)不时行使,并视情况酌情行使其认为合宜的次数。
第5.12节。证券持有人的控制。
任何系列的未偿还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有权指示进行任何程序的时间、方式和地点,以获得受托人可用的任何补救办法,或行使就该系列证券授予受托人的任何信托或权力,但条件是:
(1)该指示不得与任何法律规则或本契约相抵触;
(2)受托人可采取受托人认为适当的任何与该指示并无抵触的其他行动;及
(3)受托人无须采取任何可能涉及其个人责任或不公正地损害该系列证券持有人不同意的行动。
第5.13节。对过去违约的豁免。
除第5.02条另有规定外,任何系列的未偿还证券的本金金额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可代表该系列的所有证券及任何相关息票的持有人,就该系列的证券及其后果放弃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过往违约,但违约除外:
(1)就该系列的任何证券或任何有关息票支付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或
(2)就任何契诺或条文而言,而该契诺或条文根据第九条不得在未经受影响的该等系列的每项未偿付证券的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予以修改或修订。
一旦作出任何该等放弃,该等失责即告不复存在,就本契约的每一目的而言,由此产生的任何失责事件均须当作已获纠正,但该等放弃不得延伸至任何其后或其他失责或失责事件,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
第5.14节。放弃逗留或延展法律。
公司承诺(在其可能合法这样做的范围内),它将不会在任何时候坚持、或抗辩,或以任何方式主张或利用任何已在任何地方颁布、现在或以后任何时间有效的任何中止或延期法,这可能会影响任何契诺或本契约的履行;而公司(在其可能合法这样做的范围内)特此明确放弃任何该等法律的所有利益或好处,并承诺其不会妨碍,延迟或阻碍执行此处授予受托人的任何权力,但将遭受并允许执行每一项此类权力,就好像没有制定此类法律一样。
第六条。
受托人
第6.01节。受托人的职责及违约通知。
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5(a)至315(d)条的规定:
(a)如违约或违约事件已发生并仍在继续,受托人须行使本契约赋予其的权利及权力,并在行使该等权利及权力时使用与审慎人在有关情况下在处理其本身事务时所行使或使用的同等程度的谨慎及技巧。
(b)除非在违约或违约事件持续期间:
(1)受托人只须履行本指引具体载明的职责,而本指引中不得默示对受托人不利的契诺或义务;及
(2)在受托人方面没有恶意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就陈述的真实性及其中所表达的意见的正确性,确凿地依赖向受托人提供并符合本指引规定的证明或意见。但是,对于本协议任何条款特别要求向受托人提供的任何此类证明或意见,受托人应审查这些证明和意见,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本义齿的要求,但无需确认或调查其中所述的数学计算或其他事实的准确性。
(c)受托人不得就其本身的过失作为、本身的过失不作为或本身的故意不当行为免除法律责任,但以下情况除外:
(1)本款(c)项并不限制本条第6.01款(b)项的效力;
(2)受托人对任何由负责人员善意作出的判断错误不负法律责任,除非证明受托人在确定有关事实方面有疏忽;及
(3)受托人无须就其根据未偿付证券本金过半数的持有人的指示而善意地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法律责任,而该指示与为受托人可获得的任何补救而进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时间、方法及地点有关,或行使根据本契约向受托人确认的任何信托或权力。
(d)如受托人有合理理由相信没有合理地向其保证偿还该等资金或就该等风险或责任作出足够弥偿,则本契约的任何条文不得规定受托人在履行其根据本契约承担的任何职责或在行使其任何权利或权力时支出或承担自有资金或以其他方式承担任何财务责任。
(e)不论其中是否明文如此规定,本指引的每项以任何方式与受托人有关的条文,均受本条第6.01条(a)、(b)、(c)及(d)款规限。
(f)除非受托人与公司书面协议,否则受托人无须就其所收任何款项或资产的利息承担法律责任。除法律规定的范围外,受托人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资产无需与其他资产分离。
在任何系列的证券发生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后90天内,受托人应按照TIA第313(c)条规定的方式和范围,传送受托人已知的关于本协议项下该违约的通知,除非该违约已被纠正或放弃; 提供了 , 然而 ,即除非该等系列的任何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的支付发生违约,或就该系列的证券支付任何偿债或购买基金分期付款发生违约,否则受托人在拒绝发出该通知时应受到保护,只要董事会,由受托人的董事和/或负责人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或信托委员会善意地确定,扣留该通知符合该系列证券和票息持有人的利益;和 提供了 进一步 就该等系列的证券及票息而言,如出现任何违约或违反第5.01(4)条所指明的性质,则不得向持有人发出该等通知,直至该等通知发生后至少60天。
第6.02节。受托人的某些权利。
根据第6.01条和TIA第315(a)至315(d)条的规定:
(1)受托人可依赖任何决议、证明书、陈述书、文书、意见、报告、通知、要求、指示、同意书、命令、债券、债权证、票据、息票或其他被其认为是真实的并已由适当一方或多方签署或出示的纸张或文件,并在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时受到保护。
(2)本条所述公司的任何要求或指示,须以公司要求或公司命令(但依据第3.03条向受托人交付任何证券,连同任何附属于该等证券的息票,而该等证券须以其中所规定的充分证据为准)作为充分证据,而董事会的任何决议可由董事会决议作为充分证据。
(3)每当受托人在管理本指引时,须认为在根据本指引采取、遭受或省略任何行动之前,某事项是可取的证明或成立,则受托人(除非本指引特别订明其他证据)可在其本身并无恶意的情况下,依赖委员会决议、大律师意见或高级人员证明书。
(4)受托人可向大律师谘询,而该大律师的书面意见或大律师的任何意见,就其根据本协议善意及依赖而采取、遭受或遗漏的任何行动而言,须为充分及完整的授权及保障。
(5)受托人无须根据任何系列证券或任何相关息票的任何持有人的要求或指示行使本契约赋予其的任何权利或权力,除非该等持有人已就其为遵从该要求或指示而可能招致的费用、开支及法律责任向受托人提供合理的担保或弥偿。
(6)受托人无须就任何决议、证明书、陈述书、文书、意见、报告、通知、要求、指示、同意书、命令、债券、债权证、票据、息票或其他纸张或文件所述明的事实或事项作出任何调查,但受托人可酌情就其认为适当的事实或事项作出进一步查询或调查,而如受托人决定作出进一步查询或调查,则受托人有权在合理通知下,并在正常营业时间内的合理时间,查阅帐簿,公司的记录和场所,亲自或由代理人或律师提供。
(7)受托人可直接或由或通过代理人或律师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信托或权力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职责,而受托人不得对其根据本协议项下妥为小心委任的任何代理人或律师的任何不当行为或疏忽负责。
(8)除非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知悉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或除非受托人在受托人的公司信托办事处收到任何事实上属于该违约或违约事件的书面通知,且该通知提述证券及本契约,否则受托人不得当作已收到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的通知。
(9)给予受托人的权利、特权、保护、豁免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获得赔偿的权利,延伸至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根据本协议以其每一身分强制执行。
(10)此处列举的受托人的许可权利不得解释为义务。
(11)受托人可要求公司交付载明当时获授权依据本指引采取指明行动的个人姓名及/或高级人员职衔的高级人员证书,而该高级人员证书可由任何获授权签署高级人员证书的人签署,包括先前交付而未被取代的任何该等证书中指明为如此授权的人。
如受托人有合理理由相信未能合理地向其保证偿还该等资金或就该等风险或责任作出足够的弥偿,则不得要求受托人在履行其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任何职责或行使其任何权利或权力时支出或承担自有资金或以其他方式承担任何财务责任。
第6.03节。不负责独白或发行证券。
此处和证券中所载的陈述,除受托人的认证证书外,以及任何票息中的陈述,均应被视为公司的陈述,受托人或任何认证代理人均不对其正确性承担任何责任。受托人不对本义齿或证券或息票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作出任何陈述,但受托人声明其获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本义齿、认证证券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且其在提供给公司的表格T-1上的资格声明中所作的陈述是真实和准确的,但以所设定的资格为准
forth in there。受托人或任何认证代理人均不得对公司使用或申请证券或其收益负责。
第6.04节。可能持有证券。
受托人、任何付款代理人、证券登记官或认证代理人,或公司的任何其他代理人,以其个人或任何其他身份,可成为证券和息票的所有人或质权人,并可在符合TIA第310(b)和311条的规定下,以其他方式与公司处理其在不是受托人、付款代理人、证券登记官、认证代理人或该等其他代理人时将拥有的相同权利。
第6.05节。以信托形式持有的资金。
受托人根据本协议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资金,除适用法律要求的范围外,无需与其他资金分离。除与公司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对其根据本协议收到的任何款项不承担利息责任。
第6.06节。补偿及受托人的补偿及补偿。
公司同意:
(1)就其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所有服务不时向受托人或任何前任受托人支付经不时以书面议定的合理补偿(该补偿不受有关明示信托受托人的补偿的任何法律条文的限制)。
(2)除本指引另有明文规定外,就受托人或任何前任受托人按照本指引的任何条文招致或作出的所有合理开支、付款及垫款(包括合理补偿及其代理人及大律师的开支及垫款),应受托人及任何前任受托人的要求向其作出补偿,但可归因于其疏忽或恶意的任何开支、付款或垫款除外。
(3)就每名受托人或任何前任受托人本身因接受或管理本协议项下的信托或信托而产生或与之有关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法律责任或开支,向其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包括就行使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力或职责而提出的任何申索或法律责任为其辩护的费用和开支。
作为履行公司根据本条承担的义务的担保,受托人对受托人本身持有或收取的所有财产和资金,除为支付特定证券或任何息票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而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资金外,在证券之前享有债权。
第5.01条规定的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托人发生费用或提供服务时,该等服务的费用和赔偿拟构成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救济管理费用。
本条第6.06条的规定在受托人辞职或被免职以及本契约的满足、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
第6.07节。所需的公司受托人;资格。
根据TIA第310(a)(1)条,在任何时候都应有一名受托人有资格担任受托人,其资本和盈余总额至少为50,000,000美元。如果该公司至少每年根据法律或根据联邦、州、地区或哥伦比亚特区监督或审查机构的要求发布条件报告,则就本节而言,该公司的合并资本和盈余应被视为其如此发布的最近一次条件报告中所述的合并资本和盈余。如受托人在任何时候根据本条规定不再符合资格,则应立即按本条下文规定的方式和效力辞职。
第6.08节。取消资格;利益冲突。
如果受托人已经或将获得《信托契约法》含义内的利益冲突,则受托人应在《信托契约法》和本契约规定的范围和方式内,并在遵守其规定的情况下,消除此类利益或辞职。
第6.09节。辞职、免职;任命继任者。
(a)在继任受托人根据第6.10条的适用要求接受任命之前,受托人的任何辞职或免职以及根据本条对继任受托人的任何任命均不得生效。
(b)受托人可随时就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而辞职。
(c)受托人可随时就任何系列的证券由(i)公司藉交付予受托人的高级人员证明书而被免职, 提供了 同时(x)公司立即就符合本条例第6.07条规定的该系列证券委任一名继任受托人,及(y)就该等委任而言符合本条例第6.10条的条款(被罢免的受托人特此同意在该等情况下执行本条例第6.10(b)条(如适用)所设想的文书)及 提供了 进一步 有关该等证券的任何违约均不应已发生并随后在该时间继续发生,或(ii)交付给受托人和公司的该系列未偿还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的行为。
(d)如果在任何时候:
(1)受托人在公司或任何作为证券的善意持有人至少六个月的证券持有人提出书面要求后,不得遵从TIA第310(b)条的条文;
(2)受托人根据第6.07条不再符合资格,并在公司或任何已为担保的善意持有人至少六个月的担保持有人提出书面要求后,不得辞职;或
(3)受托人变得无行为能力或被判破产或资不抵债,或须委任受托人或其财产的接管人,或任何公职人员须为恢复、保存或清算的目的而掌管或控制受托人或其财产或事务,
然后,在任何该等情况下,(i)公司可藉董事会决议或依据董事会决议罢免受托人并就所有证券委任继任受托人,或(ii)在符合TIA第315(e)条的规定下,任何已成为证券的善意持有人至少六个月的证券持有人,可代表其本人及处境类似的所有其他人,就所有证券及委任继任受托人或受托人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罢免受托人的呈请。
(e)如继任受托人的接受文书在发出辞职通知或递送免职行为后30天内未交付受托人,则辞职或被免职的受托人可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委任继任受托人。
(f)如受托人藉董事会决议或依据董事会决议而辞职、被免职或变得无行为能力,或如受托人职位因任何与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有关的原因而出现空缺,则公司,应迅速就该系列或那些系列的证券指定一名或多名继任受托人(有一项谅解,即任何该等继任受托人可就该系列的一个或多个或所有证券指定,且任何时候任何特定系列的证券应只有一名受托人)。如在该等辞职、撤职或无行为能力或出现该等空缺后一年内,任何系列证券的继任受托人须根据交付公司及退任受托人的该系列已发行证券的本金多数持有人的行为委任,则如此委任的继任受托人须于其接受该等委任后随即成为该系列证券的继任受托人,并在此范围内取代公司委任的继任受托人。如任何系列证券的继任受托人不得已获公司或证券持有人如此委任,并按以下规定的方式接受委任,任何证券持有人如已成为该系列证券的善意持有人至少六个月,可代表其本人及所有处境类似的其他人,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呈请就该系列证券委任继任受托人。
(g)公司须按第1.06条向证券持有人发出通知的方式,就任何系列的证券发出每次辞任及每次罢免受托人的通知,以及就任何系列的证券发出每次委任继任受托人的通知。每份通知应包括有关该系列证券的继任受托人的名称及其公司信托办公室的地址。
第6.10节。接任者接受委任。
(a)如根据本协议就所有证券委任继任受托人,则每名该等继任受托人须签立、承认并向公司及退任受托人交付一份接受该委任的文书,据此,退任受托人的辞职或免职即生效,而该等继任受托人在无任何进一步作为、契据或转易的情况下,即获授予退任受托人的所有权利、权力、信托及职责;但如公司或继任受托人提出要求,该退任受托人须在缴付其费用后,签立及交付一份将退任受托人的所有权利、权力及信托转让予该继任受托人的文书,并须将该退任受托人根据本协议持有的所有财产及款项妥为转让、转让及交付予该继任受托人,但须遵守第6.06条所规定的其申索(如有的话)。
(b)如根据本协议就一个或多个(但并非全部)系列的证券委任继任受托人,则公司、退任受托人及每名继任受托人就
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应签署并交付一份补充契约,其中每个继任受托人应接受该等委任,且(1)应载有必要或可取的规定,以将退任受托人就该等继任受托人的委任所涉及的该等或该等系列的证券而享有的所有权利、权力、信托和义务转让给各继任受托人并归属于各继任受托人,(2)如退任受托人并非就所有证券而退任,须载有被认为有需要或可取的条文,以确认退任受托人就该或该退任受托人未退任的系列证券的所有权利、权力、信托及职责应继续归属退任受托人,及(3)须增加或更改本契约的任何规定,以规定或便利由多于一名受托人管理本协议项下的信托,据了解,本协议或该等补充契约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该等受托人的同一信托的共同受托人,且每一该等受托人应是与任何其他该等受托人管理的任何信托或本协议下的信托分开的一项或多项信托的受托人;且在该等补充契约签署和交付后,退任受托人的辞职或免职应在其中规定的范围内生效,且每一该等继任受托人在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行为、契据或转易的情况下,应被授予所有权利、权力,退任受托人有关该等继任受托人的委任所关乎的该等或该等系列证券的信托及职责;但如公司或任何继任受托人提出要求,该退任受托人须将该退任受托人根据本协议持有的与该等继任受托人的委任所关乎的该等或该等系列证券有关的所有财产及款项妥为转让、转让及交付予该继任受托人。每当就根据本契约发行的一个或多个(但少于全部)系列证券存在继任受托人时,术语“契约”和“证券”应具有第1.01节中考虑到此种情况的那些术语的各自定义的但书中规定的含义。
(c)应任何该等继任受托人的要求,公司须签立任何及所有文书,以便更充分及更确定地将本条(a)或(b)段(视属何情况而定)所提述的所有权利、权力及信托归属及确认予该继任受托人。
(d)任何继任受托人不得接受其委任,除非在接受时该继任受托人应符合本条第六款规定的资格和资格。
第6.11节。合并、转换、合并或继承业务。
受托人可合并或转换成的任何公司或与其合并的任何公司,或因受托人应为一方的任何合并、转换或合并而产生的任何公司,或继承受托人全部或几乎全部公司信托业务的任何公司,均应为本协议项下受托人的继承者,但该公司应具有本条第六项下的其他资格和资格,而无需签署或归档任何文件或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任何进一步行为。如任何证券或券种应已由当时在任的受托人认证,但未交付,则任何通过合并、转换或合并方式向该认证受托人的继任者可采用该认证,并交付经如此认证的证券或券种,其效力与该继任受托人本身已认证该证券或券种的效力相同。如任何证券或券种未经该前任受托人认证,任何该等继任受托人可以其本人或其前任受托人的名义认证和交付该等证券或券种,并具有本义齿为受托人认证证书规定的全部效力和效力; 提供了 , 然而 、有权采纳任何前任受托人的认证证书或以名义认证证券
的任何前任受托人只能通过合并、转换或合并的方式向其继任者或继任者提出申请。
第6.12节。委任认证代理。
在任何证券仍未清偿的任何时间,受托人可就一个或多个系列证券指定一名或多名公司可接受的认证代理人(可能是公司的关联公司或关联公司),该系列证券应被授权代表受托人认证在原始发行或交换、转让登记或部分赎回时发行的该系列证券,和经如此认证的证券应有权享有本义齿的利益,并且在所有目的上均应是有效和义务的,如同根据本协议由受托人认证一样。任何该等委任须由受托人的负责人员签署的书面文书作为证明,该文书的副本须迅速提供予公司。凡本义齿中提及受托人认证和交付证券或受托人的认证证书,则该提及应被视为包括由认证代理人代表受托人认证和交付以及由认证代理人代表受托人签立的认证证书。每个认证代理人应为公司所接受,除根据第3.01条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时候均应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或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和开展业务并具有良好信誉的银行或信托公司或公司,根据这些法律被授权担任认证代理人,其资本和盈余总额不低于50,000,000美元,并接受联邦或州当局的监督或审查。如该认证代理人依据法律或上述监督或审查机关的要求至少每年公布一次条件报告,则就本节而言,该认证代理人的合并资本和盈余应视为其如此公布的最近一次条件报告中所述的合并资本和盈余。认证代理人如在任何时候根据本条规定不再符合资格,该认证代理人应立即按本条规定的方式和效力辞职。
认证代理人可合并、转换为或与其合并的任何法团,或该认证代理人作为当事人的任何合并、转换或合并产生的任何法团,或认证代理人的法人代理或法人信托业务的任何继任法团,应继续为认证代理人, 提供了 该法团根据本条应具有其他资格,而无需受托人或认证代理人签署或提交任何文件或采取进一步行动。
任何系列证券的认证代理人可以随时通过向该系列的受托人和公司发出书面辞职通知的方式辞职。任何一系列证券的受托管理人可以随时通过向认证代理人和公司发出终止代理的书面通知,终止代理。在收到该辞职通知或在该终止时,或在任何时候该认证代理人根据本条规定不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该系列的受托人可委任一名公司可接受的继任认证代理人,并应迅速以第1.06条规定的方式向该认证代理人将服务的该系列证券的所有持有人发出该委任的书面通知。任何继任认证代理人在接受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委任后,即被赋予其前任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权力和义务,其效力如同在本协议中最初被指定为认证代理人一样。除非符合本条规定的资格,否则不得指定继任认证代理人。
本公司同意不时向各认证代理支付合理补偿,包括报销其根据本条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
如依据本条作出有关一个或多个系列的委任,该系列的证券可在其上签注除受托人的认证证书或代替受托人的认证证书外,大致形式如下的替代认证证书:
这是本文引用的义齿中提及的其中指定系列的证券之一。
[ ],作为受托人
签名:
认证代理
签名:
获授权人员
如一系列的证券可能并非全部原始一次发行,而受托人在公司希望该系列的证券在原始发行时获得认证的付款地点没有能够在原始发行时对证券进行认证的办事处,则受托人如公司以书面提出要求(该书面要求无须遵守第1.02条,亦无须附有律师意见),须按照本条委任一名认证代理人(如公司如此要求,须为公司的联属公司)就该系列证券在公司指定的付款地点设有办事处, 提供了 受托人可接受该等委任的条款及条件。
第七条。
受托机构和公司的持有人名单和报告
第7.01节。披露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2(a)条,公司应向或促使向受托人提供:
(1)每半年就每一系列的证券,不迟于该年的1月15日及7月15日,或在授权该系列的董事会决议或本协议所补充的契约所列或依据该决议或契约所列的其他日期,列出截至适用日期持有人的姓名及地址的名单(在每宗个案中均采用受托人合理要求的格式);及
(2)在受托人以书面要求的其他时间,在公司收到任何该等要求后30天内,提供一份截至提供该名单前不超过15天的日期的格式及内容类似的名单, 提供了 , 然而 ,即只要受托人是证券注册主任,无须提供该等名单。
第7.02节。信息的保存;与持有人的通信。
受托人应遵守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2条对其施加的义务。
每名证券持有人通过接收并持有相同的信息,同意公司和受托人的看法,即公司、受托人、任何付款代理人或任何证券登记官均不得因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2条披露有关证券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的任何此类信息而被追究责任,无论此类信息的来源如何,并且受托人不应因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2(b)条提出的请求邮寄任何材料而被追究责任。
第7.03节。受托人的报告。
自根据本契约首次发行证券后的首个5月15日开始的每年5月15日后的60天内,受托人应按照TIA第313(c)条的规定,以邮件方式向所有证券持有人传送一份截至该5月15日符合TIA第313(a)条要求的简要报告。
每份该等报告的副本,在传送予持有人时,须由受托人向证券上市的各证券交易所(如有的话)、监察委员会及公司存档。该证券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将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亦会遵守TIA第313(b)(2)条。
第7.04节。各公司的报告。
公司将:
(1)在公司被要求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相同文件后15天内,向受托人提交年度报告的副本以及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公司可能被要求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报告(或监察委员会不时根据规则和条例规定的任何上述部分的副本);或者,如果公司没有被要求提交信息,根据上述任何一节提交的文件或报告,然后,它将根据委员会不时规定的规则和条例,向受托人和委员会提交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可能要求的补充和定期资料、文件和报告,这些资料、文件和报告涉及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注册的证券,这些规则和条例可能不时规定;和
(2)按照监察委员会不时订明的规则及规例,向受托人及监察委员会提交该等规则及规例不时规定的有关公司遵守本指引的条件及契诺的额外资料、文件及报告。
受托人须在向受托人提交证券后30天内,以TIA第313(c)条规定的方式及范围,以邮寄方式向证券持有人传送监察委员会不时订明的规则及规例所规定的公司根据本条第(1)及(2)款须提交的任何资料、文件及报告的摘要。
第7.05节。原始发行折扣的计算。
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自然年度结束时迅速向受托人提交书面通知,具体说明截至该年度结束时在未偿还证券上累积的原始发行折扣(包括日费率和应计期)的金额(如有)以及根据不时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可能相关的与该原始发行折扣有关的其他具体信息。
第7.06节。优先收取对公司的债权。
受托人受TIA第311(a)条的约束,不包括TIA第311(b)条所列的任何债权人关系。已辞职或被免职的受托人应在TIA第311(a)条规定的范围内受其约束。
第八条。
合并、合并、转让或转让
第8.01节。公司可能会合并等,只是在某些条件下。
公司不得与任何其他法团合并、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法团,或将其财产和资产实质上作为一个整体转让或转让予任何人,除非:
(1)继承实体或实体,每一实体均为根据美利坚合众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组成欧洲联盟或日本的任何国家的法律组织和存在的公司,须通过由继承者签立并交付给受托人的补充契约(或契约,如当时有多于一名受托人)明确承担到期和准时支付本金,与所有证券有关的任何溢价和利息以及与履行本契约中的每一项义务有关的任何额外金额以及公司将被履行或遵守的未偿还证券,应根据可转换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的任何系列证券的规定规定规定转换或交换权利,如果任何此类继承实体不受美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管辖,该实体就证券的所有目的提交管辖权,并指定一名在美利坚合众国的过程送达代理人;
(2)在紧接该等交易或系列交易生效后,任何违约事件或经通知或一段时间后或两者均会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均不得已发生,且仍在继续;及
(3)公司或承继人须已向受托人交付高级人员证书及大律师意见,每一份均须述明该等合并、合并、转易、转让或租赁,如就该等交易需要补充契约,则该等补充契约符合本条,而本条文就该等交易订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遵从。
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可在不遵守上文第(2)款要求的情况下,与为在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另一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关联公司合并、合并或并入。
尽管有上述规定(i)公司可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将其全部或几乎全部财产和资产作为一个整体转让、转让或出租给任何一家或多家子公司,以及(ii)公司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中转让其全部或几乎全部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非关联公司的有价证券,而公司获得由其董事会确定的公平市场价值,将不构成出售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
第8.02节。继任者替代。
在根据第8.01条进行任何合并或合并,或根据第8.01条将公司的财产和资产大致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任何转易或转让时,由该等合并所组成或公司被合并为其中的承继法团或作出该等转易或转让的承继人,须继承、取代并可行使公司在本契约下的每项权利及权力,其效力犹如该承继人已在本契约中被指名为公司一样;而在任何该等转易或转让的情况下,公司将被解除本契约及证券和息票项下的所有义务和契诺,并可能被解散和清算。
第九条。
补充契约
第9.01节。未经持有人同意的补充义齿。
未经任何证券或息票持有人同意,公司在获董事会决议授权或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时,可随时及不时与受托人订立一项或多项补充契约,形式为受托人合理满意,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1)证明另一人继承公司,以及任何该等承继人承担本协议及所载证券内的公司契诺;
(2)为所有或任何系列证券或与其有关的任何票息的持有人的利益而加入公司的契诺(且如该等契诺是为少于所有系列证券的利益而作出,则述明该等契诺是明确地仅为该系列的利益而列入)或放弃本条例赋予公司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3)为全部或任何系列证券的持有人的利益添加任何额外的违约事件(以及如果该等违约事件是为少于所有系列证券的利益,说明该等违约事件被明确列入仅为该系列的利益); 提供了 , 然而 ,就任何该等额外违约事件而言,该等补充契约可规定违约后的特定宽限期(该期限可短于或长于其他违约情况下所允许的期限),或可规定在该等违约时立即强制执行,或可限制受托人在该等违约时可获得的补救措施,或可限制该等额外违约事件所适用的该等证券的本金总额多数持有人或该等额外违约事件所针对的那些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放弃该等违约的权利;
(4)增加或更改本义齿的任何条文,以规定无记名证券可作为本金登记,更改或取消对无记名证券的本金支付或任何溢价或利息的任何限制,允许发行无记名证券以换取已登记证券,允许发行无记名证券以换取其他授权面额的无记名证券,或允许或便利以无证明形式发行证券;
提供了 任何该等行动不得在任何重大方面对任何系列或任何相关息票的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5)更改或取消本契约的任何条文; 提供了 任何该等更改或消除只有在执行该等补充契约之前创建的任何系列没有任何有权享有该条款利益的未偿付证券时才生效;
(六)为证券办理担保;
(7)订立第2.01及3.01条所准许的任何系列证券及任何有关息票的形式或条款,包括有关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任何人(包括公司)的任何证券的规定及程序;
(8)就一系列或多于一系列证券的继任受托人根据本契约接受委任提供证据及订定条文,并在为订定或便利由多于一名受托人管理本契约项下的信托而有需要时增补或更改本契约的任何条文;
(9)纠正任何不明确之处,更正或补充此处任何可能与此处任何其他规定不一致的规定,或就本义齿下产生的事项或问题作出任何其他规定; 提供了 该等行动不得在任何重大方面对任何系列或任何相关息票的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或
(10)在根据第4.01、14.02及14.03条准许或便利任何系列证券的撤销及解除所需的范围内,补充本指引的任何条文; 提供了 任何该等行动不得在任何重大方面对该系列证券及任何相关息票或任何其他系列证券的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9.02节。经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契约。
经受该等补充契约影响的所有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同意,根据上述持有人向公司和受托人交付的行为,公司在获得董事会决议授权或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时,及受托人可订立一份或多于一份补充契约,以增加或以任何方式更改或消除本契约中任何影响该系列证券的条文,或以任何方式修改该系列证券及任何相关息票持有人在本契约下的权利; 提供了 , 然而 ,则任何该等补充契约,未经受影响的每项未偿付证券的持有人同意,不得:
(1)在符合第3.08条条文的规定下,更改任何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任何证券的任何分期本金或利息的订明到期日,或更改任何偿债基金就任何证券的条款;或减少其本金或利率(或更改计算利率的方式,其上或任何赎回时须支付的溢价,或更改公司根据第10.04条支付额外金额的任何义务(第8.01(1)条所设想并获第9.01(1)条许可的除外),或减少原发行贴现证券或指数化证券的本金部分,该部分将在根据第5.02条宣布加速到期时到期应付,或在赎回该部分或根据第5.04条可在破产中证明的金额时到期应付,或对任何证券持有人选择的任何偿还权产生不利影响,或更改任何付款地点或支付任何证券或其任何溢价或利息的货币,或损害权利
提起诉讼,要求在所述到期日或之后强制执行任何此类付款(或,在赎回或由持有人选择还款的情况下,在赎回日期或还款日期(视情况而定)或之后,或对根据本条第3.01条可能提供的转换或交换任何证券的任何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2)降低任何系列的未偿还证券的本金百分比、任何该等补充契约需要其持有人的同意,或就本契约所规定的有关该等系列的任何放弃(遵守本契约的某些规定或本契约项下的某些违约及其后果)需要其持有人的同意,或降低法定人数或投票的要求;或
(3)修改本条或第5.13条的任何条文,但增加第9.02(2)条所提述的任何百分比或订明未经受影响的每项未偿付证券的持有人同意不得修改或放弃本指引的某些其他条文除外; 提供了 , 然而 ,则根据第6.10(b)及9.01(8)条的规定,本条款不得当作要求任何证券或息票持有人就本条中对“受托人”的提述的更改及相应的更改,或删除本但书的同意。
根据本条,持有人的任何行为无需批准任何拟议补充契约的特定形式,但如果此种行为应批准其实质内容,则就足够了。
补充契约如改变或消除本契约的任何契诺或其他条文,而该等契诺或其他条文已明示只为一个或多个特定系列证券的利益而列入,或修改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就该等契诺或其他条文所享有的权利,则须当作不影响任何其他系列证券的持有人在本契约下的权利。
公司可以但无义务确定一个记录日期,以确定有权同意本合同所补充的任何契约的人。如记录日期是固定的,则在该记录日期的持有人,或其正式指定的代理人,且只有该等人,有权获得该补充契约的同意,不论该等持有人在该记录日期后是否仍为持有人; 提供了 除非该等同意已凭藉在该记录日期后90天的日期前取得的必要百分比而生效,否则先前给予的任何该等同意须自动取消,且无须任何持有人采取进一步行动,且不再具有效力。
第9.03节。执行补充义齿。
在执行或接受本条允许的任何补充契约所创建的额外信托或由此对本契约所创建的信托进行修改时,除本契约第1.02节要求的文件外,受托人有权收到并应在依赖时得到充分保护,律师意见指出,执行此类补充契约是本契约授权或允许的。受托人可以但无义务订立任何影响受托人自身在本契约或其他情况下的权利、义务或豁免的任何此类补充契约。
第9.04节。补充义齿的效果。
在本条下任何补充契约执行时,本契约应依此修改,该补充契约应构成本契约的一部分,以供所有
目的;而在此之前或之后根据本协议认证和交付的证券以及与其相关的任何票息的每一持有人均应受此约束。
第9.05节。符合信托契约法案。
根据本条执行的每一份补充契约应符合当时生效的《信托契约法》的要求。
第9.06节。证券中对补充契约的引用。
根据本条在任何补充契约执行后认证和交付的任何系列的证券,可以而且应当在受托人要求的情况下,就该补充契约中规定的任何事项,以受托人认可的形式注明。如公司应如此决定,经修改以符合受托人和公司认为的任何该等补充契约的任何系列的新证券,可由公司编制和执行,并由受托人认证和交付,以换取该系列的未偿付证券。
第十条。
盟约
第10.01款。支付本金、保费(如有)和利息。
本公司为每一系列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的持有人的利益订立契诺及同意,本公司将按照该系列证券、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及本契约的条款,妥为及准时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不记名证券在到期时或之前到期的任何利息,除根据第10.04条规定就该等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而须支付的额外金额(如有的话)外,须仅在出示并交出所证明的利息分期的若干息票时才支付,因为它们各自到期。除非依据第3.01条就任何系列的证券另有指明,否则根据公司的选择,所有本金的付款可透过支票支付予该证券的注册持有人或其他有权获得该证券的人,以防止交出该等证券。
第10.02款。办公室或机构的维护。
如某一系列的证券只能作为注册证券发行,公司应在任何系列证券的每个支付地点维持一个办事处或代理机构,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可出示或交还该系列的证券以进行付款,该系列的证券可交还以进行转让或交换登记,该系列的可转换或可交换的证券可交还以进行转换或交换(如适用),以及可就该系列证券和本义齿向公司或向公司送达通知和要求。如某一系列的证券可作为不记名证券发行,公司将维持(i)在纽约市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该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可能会出示或交出该系列的任何注册证券以供付款,而该系列的任何注册证券可能会被交出以作转让登记,该系列的证券可能会被交出以作交换,而该系列的可转换或可交换的证券可能会被交出以作转换或交换(如适用),及凡可就该系列证券及本契约向公司送达或向公司送达通知及要求,而该系列不记名证券及相关息票可在下一段所述情况下(而非其他情况下)出示或交出以供付款,
(ii)在符合适用于该系列的任何法律或规例的规定下,在位于美国境外的该系列的付款地点,可呈交该系列的证券及相关息票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以供支付(包括根据第10.04条支付该系列证券的任何额外应付款项); 提供了 , 然而 、如该系列证券在位于美国境外的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而该证券交易所应有此要求,则公司将在位于美国境外的任何规定城市(视情况而定)维持该系列证券的付款代理,只要该系列证券在该交易所上市,且(iii)根据适用于该交易所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在位于美国境外的该系列的付款地,该系列的任何注册证券可能被交出以进行转让登记的办事处或机构,该系列的证券可能被交出以进行交换,该系列的可转换或可交换的证券可能被交出以进行转换或交换(如适用),并且可能就该系列的证券和本义齿向公司或向公司送达通知和要求。公司将迅速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各该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所在地,以及所在地的任何变更。如公司在任何时间未能就任何系列证券维持任何该等规定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或未能向受托人提供其地址,则可在受托人的企业信托办事处作出或送达该等陈述、退保、通知及要求,但该系列的无记名证券及相关息票可在证券内指明的办事处出示及交出以供支付(包括根据第10.04条就该系列的无记名证券支付的任何额外金额),及本公司特此委任与其代理人相同的人接收该等各自的陈述、退保、通知及要求,而本公司特此委任受托人其代理人接收所有该等陈述、退保、通知及要求。
除非根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规定,不得在公司在美国的任何办事处或代理机构或通过邮寄到美国任何地址的支票或通过转账到位于美国的金融机构的任何账户的方式支付不记名证券的本金、溢价或利息; 提供了 , 然而 ,即如一系列证券以美元计值及应付,则任何不记名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的支付(包括根据第10.04条就该系列不记名证券应付的任何额外金额的支付)须在公司位于纽约市的付款代理的办事处进行,惟有(但仅限于)以该等本金、溢价(如有)、利息或额外金额(视情况而定)的全部金额的美元支付,在公司根据本契约为此目的在美国境外维持的所有办事处或机构,是非法的或受到外汇管制或其他类似限制的有效排除。
公司亦可不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其他办事处或机构,在该等办事处或机构内,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可能会因任何或所有该等目的而呈交或交出,并可不时撤销该等指定; 提供了 , 然而 、任何该等指定或撤销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解除公司为该等目的而根据任何系列证券的上述规定维持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义务。公司将就任何该等指定或撤销以及任何该等其他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地点的任何变更及时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除非根据第3.01条就一系列证券就任何证券另有规定,公司特此指定公司在纽约市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作为每一系列证券的付款地点,并在其公司信托办公室初步指定受托人为纽约市的付款代理人,并作为其接收所有此类陈述、退保、通知和要求的代理人。
除非依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另有指明,如且只要任何系列(i)的证券以美元以外的货币计值,或(ii)可以
美元以外的货币,或只要是义齿的任何其他规定所要求的,那么公司将就每一系列证券保持至少一种汇率代理,或按要求保持至少一种汇率代理。
第10.03节。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证券支付款项。
如公司须在任何时间就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及任何有关的证券担任其本身的付款代理人,则公司将于该系列任何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的每个到期日期或之前,为有权获得该系列证券的人的利益而分离并以信托方式持有一笔以该系列证券的应付货币(根据第3.01条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适用,则除外,如第3.12(b)、3.12(d)及3.12(e)条所规定,足以支付如此到期的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直至该等款项须按本条规定支付予该等人士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为止,并将迅速将其作为或不作为通知受托人。
每当公司就任何系列证券及任何相关息票设有一名或多于一名付款代理人时,公司将于该系列任何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的每个到期日或之前,向付款代理人存入一笔足以支付如此到期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的款项,该款项将以信托方式为有权获得该本金的人的利益而持有,溢价或利息和(除非该付款代理人是受托人)公司将及时通知受托人其行动或未能这样做。
公司可在任何时间,为取得本契约的清偿及解除或为任何其他目的,或藉公司命令指示任何付款代理人向受托人支付公司或该付款代理人以信托方式持有的所有款项,该等款项将由受托人在与公司或该付款代理人持有该等款项所依据的相同信托上持有;及在任何付款代理人向受托人支付该等款项后,该付款代理人应免除与该等款项有关的所有进一步责任。
除任何系列的证券另有规定外,任何存放于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或其后由公司以信托形式持有,以支付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或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且在该等本金、溢价或利息到期应付后两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款项,须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支付,或(如当时由公司持有)须解除该信托;而该等证券或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的持有人其后须作为无担保一般债权人,仅向公司寻求付款,而受托人或该付款代理人就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该等款项的所有法律责任,以及公司作为其受托人的所有法律责任,随即终止; 提供了 , 然而 、受托人或该等付款代理人在被要求作出任何该等偿还前,可安排在授权报刊上刊发一次有关该等款项仍无人认领的通知,并在其中指明的日期(即自该公布日期起计不少于30日)后,将该等款项当时余下的任何无人认领余额偿还予公司,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10.04节。额外金额。
如某一系列的证券规定支付额外金额,公司将向该系列的任何证券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票息的持有人支付额外金额为
可按第3.01条的设想予以指明。凡在本契约中在任何情况下提及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的支付或任何相关息票的支付或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的出售或交换所收到的净收益,则该提及应被视为包括提及根据第3.01节设立的该系列的条款规定的额外金额的支付,但在这种情况下,额外金额为,曾经或将会根据该等条款就该等条款支付,且在本协议任何条文中明文提及额外金额(如适用)的支付,不应被解释为在本协议的那些条文中排除未作出该等明文提及的额外金额。
除第3.01条另有规定外,如某一系列的证券规定额外金额的支付,则至少在该系列证券的首个付息日之前10天(或如果该系列证券在到期前不计息,则为支付本金溢价的第一天),以及在每个本金支付日之前至少10天,溢价或利息如与以下高级人员证书所列事项有任何变动,公司将向受托人及公司的主要付款代理人或付款代理人(如非受托人)提供高级人员证书,指示受托人及该等付款代理人或付款代理人是否应向该系列证券或任何相关息票的非美国人持有人支付该等本金、溢价或利息,而无需为任何税款代扣代缴或因任何税款而代扣,评估或该系列证券中描述的其他政府指控。如果需要任何此类预扣,则该高级职员的证书应按国家规定就向该系列证券或相关息票的此类持有人的此类付款要求预扣的金额(如有),公司将向受托人或此类付款代理人支付此类证券条款要求的额外金额。如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不得如此收取上述证明,则受托人或该付款代理人有权(i)假定就任何系列或相关息票的证券的本金或利息的任何支付无需预扣或扣除,直至其收到以其他方式告知的证明,以及(ii)就该系列或相关息票的证券进行本金和利息的所有支付而无需预扣或扣除,直至另行告知。公司承诺,就受托人及任何付款代理人因其中任何人依赖依据本条提供的任何高级人员证书或依赖公司未提供该等高级人员证书而采取或遗漏的行动而产生或与其有关而合理招致的任何损失、法律责任或开支,向受托人及任何付款代理人作出弥偿,并使他们免受损害。
第10.05节。关于遵守情况的声明。
(a)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结束的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由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首席会计官出具的关于其知悉公司遵守本契约项下所有条件和契诺的简短证明,只要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证券尚未偿付。就本条第10.05条而言,此种遵守情况应予确定,而不考虑本指南下的任何宽限期或通知要求。
第10.06节。公司存在。
在不违反第八条的情况下,公司应作出或促使作出一切必要的事情,以维护和保持公司的法人存在及其相关权利和特许(章程和法定)的充分效力和效力,并
其各附属公司; 提供了 , 然而 、如公司董事会裁定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业务的开展中不再需要保留任何该等权利或专营权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的公司存在,且合理地预计其损失不会对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公司无须保留该等权利或专营权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的公司存在;和 提供了 然而,进一步的是,上述规定不应禁止根据本契约的条款出售、转让或转让公司的子公司或其任何资产。
第10.07节。放弃某些盟约。
公司可在任何特定情况下忽略遵守根据第3.01(14)节或第3.01(15)节添加到第十条的公司与一系列证券有关的任何契诺,如果在此种遵守的时间之前或之后,持有该系列所有未偿还证券的本金总额至少过半数的持有人,根据该等持有人的行为,在该情况下要么放弃遵守此类契诺,要么一般放弃遵守此类契诺或条件,但任何该等放弃均不得延伸至或影响该等契诺或条件,除非是在如此明确放弃的范围内,而在该等放弃生效前,公司的义务及受托人就任何该等契诺或条件所承担的责任,均须保持完全有效。
第十一条。
赎回证券
第11.01节。条的适用性。
任何系列的证券在其规定的到期前可赎回,应按照其条款和(除第3.01条对任何系列的证券另有规定外)根据本条赎回。
第11.02节。选择赎回;通知受托人。
本公司选择赎回任何证券,须以董事会决议为证据或依据董事会决议为证据。如经公司选择赎回的证券少于任何系列的全部证券,则公司须在公司订定的赎回日期(除非较短的通知须令受托人信纳)前至少60天,以书面通知受托人该赎回日期及该系列证券将予赎回的本金金额,以及(如适用)将予赎回的证券的期限,并应向受托人交付使受托人能够根据第11.03条选择要赎回的证券的文件和记录。如任何系列的证券在该等证券的条款或本契约其他条款所规定的有关该等赎回的任何限制届满前被赎回,公司须向受托人提供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以证明该等限制已获遵守。
第11.03节。受托人选择被赎回的证券。
少于同日发行且条款相同的任何系列的全部证券须赎回的,须由受托人在赎回日期前不多于60日,以受托人认为公平及适当的方法,从该日期发行且条款相同的该系列的未赎回证券中选择特定的待赎回证券; 提供了 该方法符合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或
证券上市的报价系统,并可规定选择赎回该系列证券本金金额大于该系列证券最低授权面额的部分(等于该系列证券的最低授权面额或其任何整数倍); 提供了 , 然而 、不得进行此类部分赎回,不得将未赎回证券本金金额的部分减少至低于该系列证券的最低授权面额。
受托人应将选定赎回的证券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和证券登记官(如不是其本身),如任何证券被选定为部分赎回,则应将其将赎回的本金金额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和证券登记官。
就本义齿的所有目的而言,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所有与赎回证券有关的条文,在任何已赎回或将仅部分赎回的证券的情况下,均须与该等证券的本金已被赎回或将被赎回的部分有关。
第11.04节。赎回通知。
赎回通知须按第1.06条规定的方式,在赎回日期前不少于30天或不多于60天,除非依据第3.01条订立的该等系列的条款指明较短的期间,否则须向每名须予赎回的证券持有人发出,但未能按本条所提供的方式向任何指定作全部或部分赎回的证券的持有人发出该通知,或向任何该等持有人发出该通知的任何欠妥之处,不得影响赎回任何其他该等证券或其部分的程序的有效性。
任何以此处提供的方式邮寄给已登记证券持有人的通知,无论持有人是否收到通知,均应最终推定为已妥为发出。
所有赎回通知应说明:
(一)赎回日;
(2)赎回价格及应计利息(如有的话)至按第11.06条规定须予支付的赎回日期;
(3)如果要赎回的任何系列的未偿还证券少于全部,则确定(以及,在部分赎回的情况下,本金金额)要赎回的特定证券或证券;
(4)如任何证券仅须部分赎回,则有关该等证券的通知须述明,于赎回日期及之后,在交出该等证券时,持有人将收取一份新的证券或就其未赎回的本金而获授权面额的证券,而无须押记;
(5)于赎回日期,按第11.06条规定须予支付的赎回价格及至赎回日期的应计利息(如有的话)将于每份该等证券或其部分须予赎回时到期应付,而(如适用)该等证券的利息须于该日期及之后停止累积;
(六)为支付赎回价款和应计利息(如有的话)而交还该等证券的一个或多个支付地点,如属不记名证券,则连同与其相关的所有息票(如有的话)在赎回日期后到期;
(7)赎回是针对偿债基金的,如果是这种情况;
(8)除非该通知另有指明,任何系列的无记名证券(如有的话)为赎回而交出,必须附有在赎回日期后到期的所有息票或任何该等缺失的息票或息票的金额将从赎回价格中扣除,除非提供公司、该系列的受托人及任何付款代理人满意的担保或弥偿;
(9)如任何系列的无记名证券将被赎回,而该系列的任何注册证券将不被赎回,且如该无记名证券可依据第3.05条或其他规定于本赎回日期交换为不受赎回规限的注册证券,则可进行该等交换的最后日期(由公司厘定);及
(10)该等证券的CUSIP号码(如有)。
根据第1.06条的设想而刊发的赎回通知无须指明须予赎回的特定注册证券。待赎回证券的赎回通知由公司发出,或应公司要求,由受托人以公司名义发出,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11.05节。赎回价款的交存。
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0:00或之前,在任何赎回日期,公司应向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或,如果公司是作为自己的付款代理人,在第十二条规定的偿债基金付款的情况下,它可能不会这样做,则应按照第10.03条的规定,分离并以信托方式持有该系列证券的应付货币金额(根据第3.01条对该系列证券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适用,则除外,如第3.12(b)、3.12(d)及3.12(e)条所规定,足以在赎回日期支付将于该日期赎回的所有证券或其部分的赎回价格及(除非根据第3.01条另有指明)应计利息。
第11.06节。赎回日应付证券。
已如前述发出赎回通知,如此将予赎回的证券须于赎回日到期并按其中指明的以该系列证券的应付货币的赎回价格支付(除非根据第3.01条就该系列证券另有规定,以及(如适用)第3.12(b)、3.12(d)及3.12(e)条规定的除外)(连同应计利息(如有)至赎回日期),并自该日期起及之后(除非公司未能支付赎回价格及应计利息,如有)该等证券如相同计息,则该等证券须停止计息,而与如此将予赎回的任何不记名证券有关的该等利息的息票,除下文规定的范围外,均为无效。一旦根据上述通知交出任何该等证券以进行赎回,连同在赎回日期后到期的与其有关的所有息票(如有的话),该等证券须由公司按赎回价格连同应计利息(如有的话)支付至赎回日期; 提供了 , 然而 、规定到期日在赎回日或之前的无记名证券的分期利息,应仅在位于美国境外的办事处或机构(第10.02条另有规定的除外)支付,且除非第3.01条另有规定,仅在出示并交出该利息的息票时支付;和 进一步提供 除第3.01条另有规定外,所述到期日在赎回日期当日或之前的注册证券的分期利息应支付给
该等证券的持有人,或一名或多于一名前身证券的持有人,根据其条款及第3.07节的规定,于有关记录日期的营业收市时登记为该等证券的持有人。
如任何为赎回而交出的不记名证券不应附有在赎回日期后到期的所有附属券,则该等证券可在从赎回价格中扣除相当于所有该等缺失券面值的金额后予以支付,或如向公司及受托人提供他们可能要求的担保或赔偿,以使他们各自及任何付款代理人免受损害,则公司及受托人可放弃交出该等缺失券或券种。其后,如该等证券的持有人须向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交出任何该等遗失的息票,而就该等遗失的息票须已从赎回价格中扣除,则该持有人有权收取如此扣除的金额; 提供了 , 然而 ,息票所代表的利息只应在位于美国境外的办事处或机构(第10.02条另有规定的除外)支付,除非第3.01条另有规定,只有在出示和交出这些息票时才能支付。
如任何被要求赎回的证券在交出赎回时不得如此支付,则赎回价格自赎回日起按该证券规定的利率计息,如属原始发行贴现证券,则按该证券的到期收益率计息,直至支付为止。
第11.07节。部分赎回的证券。
任何注册证券如只须部分赎回(根据本条或第十二条的规定),须在该证券的付款地点交还(如公司或受托人有此要求,须经公司或受托人适当背书,或经公司及受托人妥为签立的形式令其满意的书面转让文书,的持有人或该持有人的书面妥为授权的代理人)及公司须签立及受托人须认证并向该等证券的持有人交付新的证券或该等持有人所要求的任何获授权面额的相同系列及相同期限的证券,而无须收取服务费,其本金总额相等于并交换如此交出的证券本金的未赎回部分。临时全球安全或永久全球安全如此放弃的,如此发布的新安全应分别为新的临时全球安全或永久全球安全。然而,如要赎回的证券少于任何不同发行日期、利率和规定期限的系列的所有证券,公司应全权酌情选择要赎回的特定证券,并应在相关赎回日期至少45天前以书面通知受托人。
第11.08节。公开市场回购。
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可随时或不时于公开市场或其他方式购回任何证券。该等证券可由公司或公司的有关联属公司选择持有、转售或交还受托人注销。
第十二条。
不断下降的资金
第12.01节。条的适用性。
除第3.01条对该系列证券另有规定外,本条规定适用于该系列证券退役的任何偿债基金。
任何系列的证券条款规定的任何偿债基金付款的最低金额在此被称为“强制性偿债基金付款”,任何超过任何系列的此类证券条款规定的该最低金额的付款在此被称为“可选偿债基金付款”。如果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的条款规定,任何强制偿债基金支付的现金金额可能会按照第12.02节的规定进行减少。每笔偿债基金款项应适用于该系列证券条款规定的任何系列证券的赎回。
第12.02节。以证券支付的下沉资金满意度。
公司可为清偿与系列证券有关的任何强制性偿债基金付款的全部或任何部分,(1)在该系列的任何不记名证券(不包括任何先前要求赎回的证券)的情况下,连同所有附属于该系列的未到期息票一起交付该系列的未偿还证券(不包括任何先前要求赎回的证券),及(2)申请作为该系列的信用证券,而该等信用证券已根据该证券的条款由公司选择赎回,或根据该证券的条款通过根据该证券的条款应用许可的可选偿债基金付款而赎回; 提供了 如此交付或申请为信贷的该等证券先前并无如此贷记。该等证券应由受托人按该等证券规定的适用赎回价格为该目的接收和贷记,以通过偿债基金操作赎回,并相应减少该等强制偿债基金支付金额。
第12.03节。赎回偿债基金的证券。
不少于任何系列证券的每个偿债基金付款日期前60天,公司将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书,其中指明根据该系列的条款为该系列支付的下一次强制性偿债基金付款的金额,该部分(如有)将通过以该系列证券的应付货币支付现金来满足(除非根据第3.01条对该系列证券另有规定,如适用,则第3.12(b)条规定的除外,3.12(d)和3.12(e))及其任何部分(如有)将根据第12.02条通过交付并记入该系列证券来满足,以及可选的金额(如有)将以现金形式添加到下一次随后的强制性偿债基金支付中,并且还将向受托人交付任何将如此交付和记入贷方的证券。如该等高级人员证书须指明在下一次强制性偿债基金付款中以现金形式增加的可选金额,则公司随即有义务支付其中指明的金额。不少于每个该等偿债基金缴款日之前30天,受托人应按第11.03条规定的方式选择在该偿债基金缴款日赎回的证券,并安排以第11.04条规定的方式以公司的名义发出赎回通知,费用由公司承担。该等通知已妥为发出,该等证券的赎回须按第11.06及11.07条所述的条款及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由持有人选择偿还
第13.01节。条的适用性。
任何系列的证券在其规定的到期日之前由持有人选择偿还,应按照该证券的条款进行,并且(根据第3.01节设立的该系列的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本条进行。
第13.02节。偿还证券。
任何系列的证券须由持有人选择全部或部分偿还,除非该等证券的条款另有规定,否则将按该等证券的偿还价格偿还,连同该等证券的条款所指明或根据该等证券的条款所指明的偿还日期所应计利息(如有的话)。公司承诺,在纽约市时间上午10:00或之前,在还款日期,公司将向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或,如果公司是作为自己的付款代理人,则按照第10.03条的规定分离并以信托方式持有)存入一笔足以支付该系列证券所用货币的金额(根据第3.01条就该系列证券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适用,则第3.12(b)、3.12(d)和3.12(e)条规定的除外),及(除非根据第3.01条另有指明)于该日期须偿还的所有证券或其部分(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应计利息。
第13.03节。行使选择权。
持有人可选择偿还的任何系列证券将在该证券的反面包含“选择偿还选择权”表格。如须由持有人选择偿还,任何如此就该等偿还订定条文的证券,连同由持有人(或由持有人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妥为填妥的该等证券反面的“选择偿还选择权”表格,必须由公司在该等证券条款所指明的支付地点(或在公司须不时通知该等证券持有人的其他地点)不早于偿还日期前45天或不迟于30天收到。如按照该证券的条款须偿还的该等证券的全部偿还价格不足,则须指明须偿还该等证券的偿还价格的部分,以该系列证券的最低面额为增量,以及就该等证券交还而不须偿还的部分须向持有人发行的该等证券或证券的面额或面额。任何规定由持有人选择偿还的证券,如在该等偿还后,该等证券的未付本金金额将低于须偿还的该等证券为其一部分的系列证券的最低授权面额,则不得部分偿还。除非任何证券的条款另有规定,规定由证券持有人选择偿还,否则除非公司放弃,否则持有人行使偿还选择权是不可撤销的。
第13.04节。提出偿还的证券到期应付之时。
如任何系列的证券规定由持有人选择偿还,则该等证券已按本条规定及由该等证券的条款提供或依据该等证券的条款交还,则该等证券或其部分(视属何情况而定)须予偿还的证券将成为到期应付证券,并须由公司于其中指明的偿还日期支付,而于该偿还日期及之后(除非公司在该偿还日期拖欠该等证券的付款),该等证券如已计息,停止计息,除下文规定的范围外,将予偿还的任何不记名证券的该等利息的息票将作废。一旦根据该等条文交出任何该等证券以供偿还,连同在偿还日期后到期的与该等证券有关的所有息票(如有的话),公司须如此偿还该等证券的偿还价款连同应计利息(如有的话)支付至偿还日期; 提供了 , 然而 ,其所述到期日在还款日期或之前的息票,应仅在位于美国境外的办事处或机构(第10.02条另有规定的除外)支付,除非根据第3.01条另有规定,仅在出示和交出该等息票时支付;和 提供了 进一步 利息的分期付款
注册证券,其所述到期日在偿还日期之前(或如根据第3.01条指明,则于),须向该等证券的持有人,或根据其条款及第3.07条的规定于有关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为该等证券的一名或多于一名前身证券的持有人(但不计利息,除非公司未能支付该等证券的利息)支付。
如任何为偿还而交出的不记名证券不得附有在偿还日期后到期的所有附属证券,则该等证券可在扣除第13.02条所规定的应付金额后,支付相当于所有该等遗失证券票面金额的金额,或如向公司及受托人提供他们可能需要的担保或弥偿,以使他们各自及任何付款代理人免受损害,则公司及受托人可放弃交出该等遗失证券或证券。如其后该等证券的持有人须向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交出任何该等遗失的息票,而该等息票须按前一句的规定予以扣除,则该持有人有权收取如此扣除的金额; 提供了 , 然而 ,息票所代表的利息只应在位于美国境外的办事处或机构(第10.02条另有规定的除外)支付,除非第3.01条另有规定,只有在出示和交出这些息票时才能支付。
如任何为偿还而交出的证券在交出时不得如此偿还,则偿还价格应自偿还日起按该证券规定的利率计息,如属原始发行贴现证券,则按该证券的到期收益率计息,直至支付为止。
第13.05节。证券部分偿还。
在交出任何只须部分偿还的注册证券后,公司须签立及受托人须认证并向该等证券的持有人交付新的注册证券或持有人指明的任何认可面额的同一系列及相同期限的证券,而不收取服务费,费用由公司承担,其本金总额相等于并交换如此交出的该等证券的本金中不须偿还的部分。临时全球安全或永久全球安全如此交出的,如此发布的新安全应分别为新的临时全球安全或新的永久全球安全。
第十四条。
抗辩和《盟约》抗辩
第14.01节。条的适用性;公司实施撤销或契约撤销的选择权。
如依据第3.01条就(a)第14.02条下的一系列或一系列内的证券的失效或(b)第14.03条下的一系列或一系列内的证券的契约性失效中的一项或两项作出规定,则该等或多项条文(视属何情况而定)连同本条的其他条文(连同根据第3.01条就任何证券指明的修改),须适用于该等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而公司可随时藉董事会决议就该等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作出选择,在符合本条下文所载条件后,选择将第14.02条(如适用)或第14.03条(如适用)适用于该等未偿还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
第14.02节。撤销和解除。
一旦公司就系列的任何证券或系列内的任何证券行使适用于本条的上述选择权,公司应被视为已在第14.04条所列条件得到满足之日及之后解除其与该等未偿还证券及其相关的任何息票有关的义务(以下简称“失效”)。为此目的,该等撤销指公司须被视为已支付及清偿该等未偿还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所代表的全部债务,其后仅就第14.05条及本条(a)及(b)条所提述的本指引的其他章节而言,该等未偿还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须被视为“未偿还”,并已就该等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而履行其在该等证券及本指引下的所有其他义务(及受托人,费用由公司承担,须签立适当的文书,确认相同),但以下的文书除外,这些文书在本协议另有规定终止或解除之前应继续有效:(a)该等未偿还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的持有人仅从第14.04条所述的信托基金收取的权利,并如该条更全面地规定,在该等款项到期时,就该等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以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收取的权利,(b)公司根据第3.05、3.06、10.02及10.03条就该等证券承担的义务,以及就第10.04条所设想的就该等证券支付额外金额(如有的话)承担的义务,(c)受托人根据本协议及(d)本条所享有的权利、权力、信托、职责及豁免。在符合本条第十四款的规定下,尽管公司已根据第14.03条就该等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事先行使其选择权,但公司仍可根据本条行使其选择权。在撤销后,此类证券的支付可能不会因为违约事件而加速。
第14.03节。盟约违约。
在公司就任何系列的证券或系列内的证券行使适用于本条的上述选择权后,公司须在第14.04条所载条件达成之日及之后,就该等未偿还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以下简称“契诺失效”)解除其在任何契诺下的义务,而该等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其后就任何指示、豁免而言,须当作并非“未偿还”,持有人的同意或声明或行为(及其任何后果)与此类其他契诺有关,但应继续被视为本协议项下所有其他目的的“未完成”。为此目的,该等契诺失效是指,就该等未偿还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而言,公司可忽略遵守任何该等条文或该等其他契诺所载的任何条款、条件或限制,亦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论是直接或间接,由于本文其他地方对任何该等条文或该等其他契诺的任何提述,或由于在任何该等条文或该等其他契诺中对本文或任何其他文件中的任何其他条文的提述,而该等不遵守不构成根据第5.01(4)或5.01(7)条或其他情况(视属何情况而定)的违约或违约事件,但除上文指明外,本契约的其余部分及该等证券及与其相关的任何息票不受影响。在契约失效后,不得仅通过参考本条第14.03条中上述规定的此类章节而因违约事件而加速支付此类证券。
第14.04节。撤销或契约撤销的条件。
以下为适用第14.02条或第14.03条中的任何一条的条件,适用于系列或系列内的任何未偿还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
(a)公司须已不可撤销地存放或促使不可撤销地存放于受托人(或另一名满足第6.07条规定的受托人,其应同意遵守适用于其的本条第十四款的规定)作为信托资金,以作出以下付款为目的,具体质押为该等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票息的持有人的利益,并专用于该等证券的持有人,(1)一笔金额(以该等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当时指明为在规定的到期日应付的货币计算),或(2)适用于该等证券及其附属的息票的政府债务(以该等证券及其附属的息票当时指明为在规定的到期日应付的货币计算),而该金额将透过按照其条款就该等证券的本金及利息的预定支付,而不迟于任何本金(及溢价)的到期支付日期前一天,如有)及该等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的利息(如有)、金额或(3)其组合的金额(在每种情况下均足够,由国家认可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在交付予受托人的书面证明中表示,以支付及解除,并须由受托人(或其他合资格受托人)申请支付及解除,(i)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就该等未偿还证券及在该等本金或分期本金或利息的规定到期日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以及(ii)适用于该等未偿还证券的任何强制性偿债基金付款或类似付款,以及在该等付款根据本契约及该等证券及其有关的任何息票的条款到期应付当日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
(b)该等失效或契诺失效不会导致违反或违反本契约或公司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重要协议或文书,或构成根据本契约或任何其他重要协议或文书的违约。
(c)就该等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而言,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均不得在该存款的日期发生,或就第5.01(5)及5.01(6)条而言,在该存款的日期后第91天结束的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但有一项谅解,即本条件在该期间届满前不得视为已获满足)。
(d)如根据第14.02条作出选择,公司须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大律师意见,述明(i)公司已从国内税务局收到或已由国内税务局公布一项裁决,或(ii)自本契约执行之日起,适用的联邦所得税法已发生变化,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大意是并基于该意见,该意见应确认,该等未偿还证券及其相关的任何息票的持有人将不确认收入,因此类撤销而产生的联邦所得税目的的收益或损失,将按未发生此类撤销的情况下的相同金额、相同方式和相同时间缴纳联邦所得税。
(e)如根据第14.03条作出选择,公司须已向受托人交付大律师意见,大意是该等未偿还证券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的持有人将不会因该等契诺失效而为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收入、收益或损失,并须就相同的金额、以相同的方式及在没有发生该等契诺失效的情况下的相同时间缴纳联邦所得税。
(f)公司须已向受托人交付一份高级人员证明书及一份大律师意见,每份证明书均须述明根据第14.02条作出的撤销或根据第14.03条作出的契诺撤销(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遵从,以及一份大律师意见,大意为(i)由于根据上文(a)款作出的存款及有关行使
根据第14.02条或第14.03条(视情况而定)的公司选择,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公司无需就代表此类存款的信托基金或此类信托基金的受托人进行登记,或(ii)已根据该法案进行所有必要的登记。
(g)尽管有本条任何其他条文的规定,该等撤销或契诺撤销须遵从依据第3.01条就该等条款、条件或限制而可能施加于公司的任何附加或替代条款、条件或限制。
第14.05节。存放款项、拟以信托方式持有的政府债务;其他杂项规定。
除第10.03条最后一段的条文另有规定外,根据第14.04条存放于受托人(或其他合资格受托人,为施行本条第14.05条,统称为“受托人”)的所有款项及政府债务(或根据第3.01条可能提供的其他财产)(包括其收益),就任何系列的任何未偿还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而言,须以信托形式持有,并由受托人按照该等证券及其附属的任何息票及本契约的条文适用于付款,直接或通过受托人可能确定的任何付款代理人(包括公司作为其自己的付款代理人)向该等证券及与其相关的任何息票的持有人支付本金(以及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的所有到期和将到期的款项,但除法律要求的范围外,该等款项无需与其他资金分开。
除依据第3.01条就任何保证另有指明外,如在作出第14.04(a)条所提述的存款后,(a)就该项存款而作出的保证的持有人有权并确实,根据第3.12(b)条或该等证券的条款选择以并非根据第14.04(a)条就该等证券作出存款所用的货币收取付款,或(b)发生第3.12(d)或3.12(e)条所设想的转换事件,或根据根据第14.04(a)条就该等存款作出存款所涉的任何证券的条款收取付款,该等证券所代表的债务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须当作已经并将会是,透过支付该等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而完全解除及信纳该等证券的到期收益,而该等收益是透过将(在任何该等选择的情况下不时指明)就该等证券存放的金额或其他财产转换为该等证券因该等选择或转换事件而变得应付的货币而产生的,该等证券基于每个支付日期前第二个营业日有效的该等货币的适用市场汇率,除非,就转换事件而言,对于在转换事件发生时有效(几乎尽可能可行)的此类货币。
公司须就依据第14.04条存放的款项或政府债务所征收或评估的任何税项、费用或其他费用,或就该等款项或政府债务所收取的本金及利息,向受托人支付及赔偿,但法律上为该等未偿还证券的持有人及与其有关的任何息票所承担的任何该等税项、费用或其他费用除外。
即使本条另有相反规定,受托人应在公司要求时,不时向公司交付或支付其根据第14.04条的规定持有的任何金钱或政府债务(或其他财产及其任何收益),而该等款项或政府债务(或其他财产及其收益)经国家认可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书面证明中表示的交付给
受托人,超出根据本条规定为实施撤销或契约撤销(如适用)而需存入的金额。
第十五条。
证券的从属地位
第15.01节。同意从属。
本公司为其本身、其继任人及受让人、订立契诺及同意,以及每名优先次级证券持有人藉其接受而订立契诺及同意,据此,在以下所述的范围内及方式下,就每项及所有优先次级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的支付,在受付权上明确地从属于先前全额支付所有优先债务。
本公司为其本身、其继任人及受让人、订立契约及同意,以及每名初级次级证券持有人藉其接受而订立契约及同意,亦同样订立契约及同意,就每名及所有初级次级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的支付,在以下所述的范围及方式下,在受付权上明确地从属于先前全额支付所有高级债务及高级次级债务。
第15.02节。关于解散、清算和重整的分配;次级证券的代位权。
在公司的任何解散、清盘、清算或重组时,无论是在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或接管程序中,还是在为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转让或公司资产和负债的任何其他编组或其他情况下,公司的任何资产分配时(受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适用的破产法通过合法的重组计划作出反映本契约中赋予优先债务及其持有人与证券及其持有人有关的权利的其他衡平法规定的权力):
(a)所有优先债项的持有人均有权在附属证券的持有人有权收取由附属证券证明的债务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的任何付款前,收取其本金(及溢价,如有)的全数付款及到期利息;
(b)所有高级次级债务的持有人均有权在初级次级证券的持有人有权收取由初级次级证券证明的债务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的任何付款之前,收取其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到期利息的全部款项;
(c)除本第十五条规定外,证券持有人或受托人将有权获得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公司资产的任何付款或分配,不论是现金、财产或证券,均应由清算受托人或代理人或作出该等付款或分配的其他人支付或分配,不论该人是破产中的受托人、接管人或清算受托人或其他人,直接向优先债务持有人或其代表或代表或根据任何可能已发行任何证明任何此类优先债务的文书的任何契约的受托人或受托人,按日仍未支付的总金额按比例分配
各自持有或代表的优先债务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及利息的账户,在向该等优先债务持有人作出任何同时支付或分配生效后,以全额支付所有尚未支付的优先债务所需的为限;和
(d)如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公司资产的任何付款或分配,不论是以现金、财产或证券形式,须由受托人或附属证券的持有人在全部优先债务付清前收到,则该等付款或分配须在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向该等优先债务的持有人或其代表或代表,或根据可能已发行任何证明该等优先债务的任何文书的任何契约向受托人或受托人支付,按上述比例,在向该等优先债务持有人作出任何并发支付或分配生效后,申请支付所有仍未支付的优先债务,直至所有该等优先债务已获全额支付。
在全额支付所有优先债务的情况下,次级证券持有人应代位行使优先债务持有人收取适用于优先债务的公司现金、财产或证券的付款或分配的权利,直至该次级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和利息(如有)应全额支付,且不得向次级证券持有人支付或分配以其他方式可分配给优先债务持有人的现金、财产或证券,如公司之间,其除优先债务持有人以外的债权人,以及次级证券持有人被视为公司向次级证券支付或因次级证券而支付的款项。据了解,这十五条的规定,现在和现在完全是为了界定次级证券持有人的相对权利,一方面是为了界定优先债务持有人的相对权利。本第十五条或本契约其他条款或附属证券中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旨在或不应损害公司、其优先债务持有人以外的债权人及附属证券持有人之间的公司向附属证券持有人支付附属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的义务,该义务是无条件和绝对的,当附属证券的本金(及溢价,如有的话)及利息(如有的话)将按其条款到期应付时,或影响优先债务持有人以外的公司次级证券持有人和债权人的相对权利,亦不应因本协议或次级证券中的任何规定而阻止受托人或任何次级证券持有人在本契约项下发生违约时行使适用法律另有许可的所有补救措施,但须遵守优先债务持有人在行使任何该等补救措施时就公司的现金、财产或证券而根据本条第15条所享有的权利(如有的话)。在本第十五条所指的公司资产发生任何支付或分配时,受托人有权依据清算受托人或代理人或其他向受托人作出任何分配的人的证明,以确定有权参与该分配的人、公司优先债务和其他债务的持有人、其金额或应付金额、其已支付或分配的金额或金额以及与之相关或与本第十五条相关的所有其他事实。
如果受托人或任何次级证券持有人在在上述任何程序中提出该等债权的时间届满前30天之前没有以上述任何程序所要求的形式提出适当的债权或债务证明,则任何优先债务的持有人在此获授权,并有权为该次级证券持有人或代表该持有人提出适当的债权或债权。
对于优先债务持有人,受托人承诺仅履行或遵守本条具体规定的其契诺或义务,不得将有关优先债务持有人的默示契诺或义务解读为针对受托人的本契约。除根据本契约发行的证券外,受托人不对证券持有人承担任何受托责任。
第15.03节。发生优先债务违约时不支付次级证券。
公司不得就次级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偿债资金或利息(如有)支付任何款项,除非已全额支付当时到期的本金(溢价,如有)、偿债资金和优先债务利息的金额或已按货币或货币的价值作出适当规定。
第15.04节。允许对次级证券进行支付。
本契约或任何附属证券所载的任何规定,均不得(a)影响公司在任何时间作出或阻止公司作出有关附属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的付款的义务,或(b)阻止受托人根据本契约向其存放的任何款项申请就附属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的付款或因该等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而作出的付款,除非受托人应在其公司信托办公室收到任何禁止支付此类款项的事件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在为此类款项确定的日期之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15.05节。持有人向受托人授权以实现从属地位。
次级证券的每一持有人通过其接受授权并指示受托人代其采取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实现本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从属地位,并为任何和所有这些目的指定受托人的实际代理人。
第15.06节。向受托人发出的通知。
尽管有本条的规定或本契约的任何其他规定,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公司除外)均不得被控知悉任何优先债务的存在或任何将禁止向受托人或该付款代理人支付任何款项或由该受托人或该付款代理人支付任何款项的事件,除非及直至受托人或该付款代理人收到(如属受托人,在其公司信托办公室)由公司或任何优先债务持有人或受托人为任何该等持有人发出的书面通知,连同该等持有优先债务的受托人满意的证明或该受托人的权威证明; 提供了 , 然而 则如在根据本协议条款可成为为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就任何附属证券支付本金(或溢价(如有的话)或利息(如有的话))而须支付任何该等款项的日期前至少三个营业日,则受托人不得就该等款项收到本条第15.06条所订定的通知,则即使本协议载有相反的任何内容,受托人拥有收取该等款项的全部权力及授权,并可将该等款项应用于收取该等款项的目的,且不受任何相反通知的影响,而该通知可由受托人在该日期前三个营业日内收取。受托人有权依赖代表自己是优先债务持有人的人(或代表该持有人的受托人)向其交付的书面通知,以证明该通知已由优先债务持有人或代表任何该等持有人的受托人发出。如果受托人善意地确定需要进一步的证据与
关于任何人作为优先债务持有人依据第十五条参与任何支付或分配的权利,受托人可以要求该人就该人持有的优先债务金额、该人有权参与该支付或分配的程度以及与该人根据第十五条享有的权利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实提供令受托人合理满意的证据,如未提供该证据,受托人可推迟向该人支付任何款项,以待有关该人收取该款项的权利的司法裁定。
第15.07节。受托人作为优先债务持有人。
受托人以个人身份有权在任何时间就其持有的任何优先债务享有本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所有权利,其程度与任何其他优先债务持有人相同,并且第6.13条或本契约其他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解释为剥夺受托人作为该持有人的任何权利。
本第十五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受托人根据或依据第6.06条提出的债权或向其支付的款项。
第15.08节。高级负债条款的修改。
任何延续或延长任何优先债务的支付时间,或由优先债务持有人行使其在任何产生或证明优先债务的文书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该文书放弃违约,均可作出或作出,而无须向附属证券持有人或受托人发出通知或获得其同意。
任何未清偿任何优先债务所依据的任何契约或其他文书或该等优先债务的任何条款、契诺或条件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或该等条款、契诺或条件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不论该等解除是否符合任何适用文件的规定,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更改、修订、修改、延长、续期或其他变更,或放弃、同意或其他行动,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或影响本条第十五款或次级证券有关其从属地位的任何规定。
第15.09节。依赖司法命令或清算代理人证书。
在发生本第十五条所指的公司资产的任何付款或分配时,受托人和证券持有人有权依赖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在该等破产、破产、接管、清算、重组、解散、清盘或类似案件或程序待决时作出的任何命令或判令,或破产中的受托人、清算受托人、托管人、接管人、为债权人的利益受让人、作出该等付款或分配的代理人或其他人交付给受托人或次级证券持有人的凭证,为确定有权参与该支付或分配的人、公司优先债务和其他债务的持有人、其金额或应付金额、其已支付或分配的金额或金额以及与其相关或与本条十五有关的所有其他事实。
*****
作为证明,本合同双方已安排正式签署本契约,截至上述日期和年份之首。
Orasure Technologies, Inc.
签名:
姓名:
职位:
[ ]
作为受托人
签名:
姓名:
职位:
展品A
债务担保的形式
Orasure Technologies, Inc.
[ ]到期票据[ ]
OraSure Technologies,Inc.,a Delaware company,for value received,hereby promises to pay to [ ],or its registered assignors,$ [ ],on [ ]。
兹提述本证券反面所载本证券的进一步条文,就所有目的而言,这些进一步条文具有与在本地方所载相同的效力。
除非本协议的认证证书已由本协议反面提及的受托人以手工签名方式正式签署,否则本证券无权获得义齿项下的任何利益,或出于任何目的均有效或具有义务。
作为证据,公司已使该证券被完全执行。
日期:
Orasure Technologies, Inc.
签名:
姓名:
职位:
受托人的认证证书
[ ],作为受托人,证明这是义齿中提及的证券之一。
签名:
获授权签字人
债务担保形式的反面
Orasure Technologies, Inc.
1.义齿。
本证券是特拉华州公司OraSure Technologies,Inc.(该公司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根据义齿、“ 公司 ”),指定为其“[ ]到期票据[ ]”(简称“ 证券 “),根据日期为[ ]的契约发行(经不时修订或补充,” 义齿 “)之间的公司与[ ],作为受托人(the” 受托人 ”,该术语包括义齿下的任何继任受托人),特此引用义齿,以说明公司、受托人和每个证券持有人各自在其下的权利、权利限制、义务和豁免,以及证券被认证和将被认证和交付的条款。此处包含的本证券条款摘要并不完整,而是通过参考义齿进行限定。本证券中使用的所有未在此定义的术语应具有在义齿中赋予它们的相同含义。
2.本金和利息。
本公司承诺于[ ]日向持有人支付$ [ ]。
所有利息的计算应以一年360天为基础,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
3.付款方式。
公司应通过付款代理人按上述规定向该证券的登记持有人支付该证券的利息。持有人必须将此证券交还给付款代理人以收取本金。公司将以支付时为法定货币的美利坚合众国货币支付本金和利息,用于支付所有债务的公共和私人。本金和利息将在付款代理的办公室支付,但根据公司的选择,利息可以通过邮寄给登记持有人的登记地址的支票支付。
4.转让代理、付款代理和注册商。
最初,[ ]将作为契约下的转让代理、付款代理和注册商。公司可在向付款代理人及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委任及更改任何转让代理人、付款代理人或登记官。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可作为转让代理、付款代理或注册商。
5.赎回。
[描述赎回机制,如果有的话。]
6.转让和交换。
持有人在交出该证券后,可将该证券转让,以进行转让登记。在书记官长最终接受并在证券登记册内登记此项转让之前,不得进行该等转让,而该等受让人只有在该等转让被书记官长最终接受并登记后,方可继承持有人的权利。当证券向注册处处长提出要求登记该等证券的转让或交换时,该
如注册官对该等交易的要求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适用要求得到满足,则注册官应按要求对转让进行登记或进行此类交换。
任何证券的转让或交换登记均不得收取服务费,但公司可要求支付一笔足以支付与任何证券的转让登记有关的任何税款或其他政府收费的款项。
7.面额。
该证券以记名形式发行,面额为1,000美元及其整数倍。
8.无人认领的钱。
如用于支付本金或利息的款项两年内仍无人认领,受托人或付款代理人应其请求将款项偿还给公司,除非有废弃物权法指定他人。在任何此类付款后,有权获得这笔款项的持有人必须只向公司而不是受托人寻求付款,除非此类废弃财产法指定了另一人。
9.解除和撤销。
在某些条件下,如果公司不可撤销地向受托人存入款项或美国政府为支付证券的本金和利息以赎回或到期(视情况而定)的义务,公司可随时终止其在证券和义齿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
10.修正,放弃。
除义齿中规定的某些例外情况外,(i)义齿或证券可在未偿还证券本金总额至少过半数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下进行修订,以及(ii)任何过去的违约及其后果可在未偿还证券本金总额至少过半数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下予以放弃,但在支付该系列任何证券或任何相关息票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有)方面的违约(1)除外,或(2)有关契诺或义齿条文,而该契诺或条文未经受影响的该等系列的每项未偿付证券的持有人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修订。除义齿中规定的某些例外情况外,未经任何证券持有人同意,公司及受托人可修订契约或证券(i)以证明另一人继承公司及该等承继人根据契约承担并载于证券内的公司契诺;(ii)为持有人的利益增加公司的额外契诺或放弃权利及授予公司的权力;(iii)增加任何额外的违约事件;(iv)在证明证券之外或代替证明证券的规定;(v)更改或取消义齿的任何规定; 提供了 任何该等更改或消除只有在经修订的契约执行前设定的任何系列没有任何有权享有该等条文的利益的未偿付证券时才生效;(vi)为证券作担保;(vii)确立任何系列的证券及任何相关息票的形式或条款;(viii)为根据继任受托人的契约接受委任提供证据并作出规定;(ix)为纠正契约中的任何不明确之处,更正或补充义齿内任何可能与义齿内任何其他条文不一致的条文,或就义齿下产生的事宜或问题增加任何其他条文,但该等行动不得在任何重大方面对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或(x)至
对义齿的任何规定进行必要的补充,以允许或促进任何系列证券的撤销和解除,但此类行动不得在任何重大方面对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11.违约和补救措施。
如果违约事件发生并仍在继续,受托人或未偿还证券本金至少25%的持有人可在一定限制下宣布所有证券立即到期应付。某些破产或无力偿债事件属于违约事件,应导致证券在发生此类违约事件时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需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除契约规定外,证券持有人不得强制执行契约或证券。受托人可以拒绝强制执行契约或证券,除非其收到合理的赔偿或担保。在若干限制下,未偿还证券本金多数的持有人可指示受托人行使义齿项下的任何信托或权力。未偿还证券本金多数的持有人,可通过向公司和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撤销任何加速声明及其后果,前提是该撤销不会与任何判决或法令相冲突,并且如果除仅因加速而到期的未支付本金和利息外,所有违约事件均已得到纠正或豁免。
12.受托人的个人权利。
根据《信托契约法》施加的某些限制,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或登记官,以其个人或任何其他身份,可能成为证券的所有人或质权人,并可能以其他方式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处理其在不是受托人、付款代理人或登记官(视情况而定)时根据契约将拥有的相同权利。
13.不得对某些其他人采取追索权。
任何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收入人或股东本身,均不得仅因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收入人或股东的地位而对公司在证券或契约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对基于、关于或由于该等义务或其设定的任何索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通过接受证券,每个持有人放弃并解除所有此类责任(但仅此类责任),作为向该持有人发行此类证券的对价的一部分。
14.管辖法律。
义齿和证券及息票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义齿受《信托义齿法》规定的约束,这些规定必须是义齿的一部分,并应在适用的范围内受这些规定的约束。
本公司将应书面请求向任何证券持有人免费提供一份载有本证券文本的义齿副本,该副本将免费提供给持有人。可要求:
Orasure Technologies, Inc.
东一街220号
宾夕法尼亚州伯利恒18015
注意:总法律顾问
任务
(由注册持有人签立
如果该持有人希望转让该证券)
对于收到的价值特此出售、转让和转让给
请插入社会保障或其他税务识别转移人数
(请打印受让方姓名、地址)
本证券连同在此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构成并指定律师在证券登记册上转让本证券,具有完全替代权。
日期:
持有人签署
签名保证:
商业银行或信托公司
或纽约会员事务所
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意:上述转让的签名必须与本证券面面所写的名称在每一个特定的地方都对应,不得更改或任何变更。
签署保证
签名必须由符合注册官要求的“合格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这些要求包括成为或参与证券转让代理奖章计划(“STAMP”)或注册官可能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确定的除邮票之外或替代邮票的其他“签名担保计划”,所有这些都应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