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3年7月12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注册号:333-212717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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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后第1号修正案(第333-212717号)
TO
表格S-8
下的注册声明
1933年《证券法》
飞康软件公司
(注册人在其章程中指明的确切名称)
| 特拉华州 (公司或组织的国家或其他管辖权)
|
77-0216135 (国税局雇主识别号) |
| 国会大道501号,150号套房 德克萨斯州奥斯汀78701 (631) 777-5188
(登记人主要行政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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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激励股票计划
2016年外部董事股权薪酬计划
(计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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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特·西塔
飞康软件公司
国会大道501号,150号套房
德克萨斯州奥斯汀78701
(631) 777-5188
(服务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包括邮编)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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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同一份副本:
| Kenneth A. Schlesinger,Esq。 |
| Olshan Frome Wolosky LLP |
| 美洲大道1325号 |
| 纽约,纽约10019 |
| (212) 451-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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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_] | 加速披露公司[_] |
| 非加速披露公司[十] | 规模较小的报告公司[十] |
| 新兴成长型公司[_] |
如果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勾选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_]
解释性说明/DEREGISTRATION OF SECURITIES
FalconStor Software,Inc.是一家特拉华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这些生效后的修订(以下简称“生效后的修订”)提交给S-8表格上的以下登记声明(以下简称“登记声明”),以注销公司普通股的任何和所有股份,每股面值0.00 1美元已登记,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售出或以其他方式未根据此类登记声明发行:
| 1. | 注册声明编号333-212717,于2016年7月28日提交给SEC,登记可根据本公司发行的普通股20,400,000股s2016年激励股票计划和2016年外部董事股权补偿计划。 |
2023年7月12日,公司宣布打算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自愿注销其普通股,使其不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规定的申报要求。由于公司自愿决定注销,公司已根据注册声明终止任何和所有发行。因此,本申报是根据本公司在注册声明第二部作出的承诺作出的,该承诺是通过生效后的修订将任何已登记发行但在每次发行结束时仍未售出的证券从注册中删除。本公司通过提交本生效后修订,特此终止登记声明的效力,并将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根据登记声明登记但未售出或以其他方式未发行的任何及所有证券从登记中删除。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的要求,本公司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表格S-8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于2023年7月12日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本公司签署对表格S-8上登记声明的本生效后修订,并获得正式授权。
| 飞康软件公司 | ||
| 签名: | Vincent Si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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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Vincent Sita | ||
| 职衔:首席财务官兼财务主任 | ||
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78条,无需其他人签署本生效后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