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G/A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第1号修订)*
Gastar勘探公司
| (发行人名称) |
优先股
| (证券类别名称) |
36729W608
| (CUSIP号码) |
2019年12月31日
|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日期) |
选中相应的框以指定提交本附表所依据的规则:
x规则13d-1(b)
¨规则13d-1(c)
¨规则13d-1(d)
*本封面的其余部分应填写以供报告人在此表格上首次提交有关证券标的类别的文件,以及包含会改变先前封面中提供的披露的信息的任何后续修订。
本封面其余部分所需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承担该法案的该部分,但应遵守该法案的所有其他规定(但是,请参阅注释)。
CUSIP编号36729W608 |
| 1. | 报告人姓名。 国税局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仅限实体)。 RBC Phillips,Hager & North Investment Counsel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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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是组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框(请参阅说明) (一)¨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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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仅限SEC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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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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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 分享 有益的 每个人拥有 报告 人与: |
5. | 唯一投票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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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共享投票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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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唯一决定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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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共享决定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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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合计数额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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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检查第(9)行的合计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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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行(9)中金额代表的类别百分比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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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报告人的类型(见说明)
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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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项。
| (a) | 发行人名称
Gastar勘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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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发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拉马尔街1331号 650套房 德克萨斯州休斯顿77010 |
第2项。
| (a) | 申报人姓名 |
RBC Phillips,Hager & North Investment Counsel Inc。 |
| (b) | 主要营业地址或住所地址(如果没有) |
红细胞中心 惠灵顿街西155号,17第地板 |
| (C) | 公民身份 加拿大
|
| (四) | 证券类别名称 优先股
|
| (e) | CUSIP号码 36729W608 |
| 第3项。 | 如果本声明是根据§ § 240.13d-1(b)或240.13d-2(b)或(c)提交的,请检查提交文件的人是否是: |
| (a) | ☐ | 根据该法案第15条(15 U.S.C. 78o)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 |
| (b) | ☐ | 该法案(15 U.S.C. 78c)第3(a)(6)节中定义的银行。 | |
| (C) | ☐ | 该法案(15 U.S.C. 78c)第3(a)(19)条所定义的保险公司。 | |
| (四) |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 80a-8)第8节注册的投资公司。 | |
| (e) | ☒ | 根据§ 240.13d-1(b)(1)(E)的投资顾问; | |
| (F) | ☐ | 符合§ 240.13d-1(b)(1)(F)的员工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 | |
| (G) | ☐ | 根据§ 240.13d-1(b)(1)(G)的母控股公司或控制人; | |
| (H) | ☐ | 《联邦存款保险法》(12 U.S.C. 18 13)第3(b)节中定义的储蓄协会; | |
| (一世) |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 80a-3)第3(c)(14)条不包括在投资公司定义之外的教会计划; | |
| (j) | ☒ | 符合规则240.13d-1(b)(1)(J)的非美国机构; | |
| (k) | ☐ | 组,根据§ 240.13d-1(b)(1)(K)。 |
| 第4项。 | 所有权 |
提供有关第1项中确定的发行人证券类别的总数和百分比的以下信息。
| (a) | 实益拥有金额:0 | |||
| (b) | 班级百分比:0%。 | |||
| (C) | 该人拥有的股份数量: | |||
| (一世) | 投票或指导投票的唯一权力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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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共同投票或指导投票的权力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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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处置或指导处置的唯一权力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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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共同处置或指导处置的权力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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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有关代表获得标的证券的权利的证券的计算,请参见§ 240.13d-3(d)(1)。
| 第5项。 | 拥有一个班级的百分之五或更少 |
如果提交此声明是为了报告截至本报告日期报告人已不再是超过5%的证券类别的实益拥有人的事实,请检查以下内容:。
| 第6项。 | 代表他人拥有超过百分之五的所有权 |
不适用。
| 第7项。 | 获得母公司报告的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和分类 |
不适用。
| 第8项。 | 集团成员的识别和分类 |
不适用。
| 第9项。 | 集团解散通知 |
不适用。
| 第10项。 | 认证 |
通过在下面签名,我们证明,据我们所知和所信,上述证券是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获得和持有的,不是为了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获得和持有的,也不是为了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获得的并且不与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任何交易有关或作为参与者持有。
通过在下面签名,我还证明,据我所知和所信,适用于投资顾问的外国监管计划与适用于功能等效的美国机构的监管计划具有实质性可比性。我还承诺应要求向委员会工作人员提供将在附表13D中披露的信息。
签名
经过合理询问并据我所知和所信,我保证本声明中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完整和正确的。
日期:2020年2月14日
加拿大皇家银行菲利普斯、海格和北方投资 法律顾问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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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维杰·帕玛 | |
| 签名 | |
| Vijay Parmar/总裁 | |
| 姓名/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