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证书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运鸿CT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代理首席财务官Frank Cesario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特此证明: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以及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 Frank Cesario | |
Frank Cesari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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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官 | |
| 日期:2023年4月12日 | |
| Frank Cesario | |
Frank Cesari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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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首席财务官 | |
| 日期:2023年4月12日 |
上述证明仅根据18 U.S.C.第1350条提交,该条款是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通过的,不作为10-K表格的一部分“提交”,也不作为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8条的单独披露文件“提交”,或以其他方式承担该条规定的责任。本证明不应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本附件 32以引用方式明确和具体地并入任何此类文件中。
根据第906条的规定,本书面陈述的签名正本已提供给本公司,本公司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