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关于Manhattan Bridge Capital, Inc.(“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ssaf Ran,根据18 U.S.C. SS,证明。1350,that,to my knowledge: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s/Assaf Ran | |
| Assaf Ran |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