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3
锁定协议
本锁定协议(本“协议”)于2022年7月18日由(i)百家云有限公司(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公司”))订立并签订,签署人(“持有人”)。本协议中使用但未定义的任何大写术语将具有合并协议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鉴于,于2022年7月1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订立该特定协议及合并计划(根据其条款不时修订,“合并协议”);
鉴于,截至本协议日期,持有人为-1,728,126股上市公司普通股的持有人;和
鉴于,双方希望签订本协议,根据该协议,持有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持有的任何上市公司股权证券(所有此类证券,连同就此类证券作为股息或分派支付的任何证券或此类证券被交换或转换为的任何证券,“受限证券”)应受到此处规定的处置限制。
现在,因此,考虑到上述前提,这些前提已纳入本协议,如同在下文中完全阐述一样,并打算受法律约束,双方特此同意如下:
| 1. | 锁定条款. |
(a)持有人特此同意,自本协议之日起(包括该日)至交易结束后一百八十(180)天(“锁定期”)New York City营业结束期间,不:(i)出借、要约、质押(下文规定的除外)、质押、担保、捐赠,转让、出售、要约出售、签订合同或同意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购买合同、购买任何期权或出售合同、授予任何购买选择权、权利或认股权证,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或同意转让或直接或间接处置,或建立或增加看跌期权等价头寸或清算或减少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交易法”)第16条所指的看涨期权等价头寸,任何受限制证券,签订任何掉期或其他转移到另一个的安排,全部或部分拥有受限制证券的任何经济后果,或 公开披露进行上述任何一项的意图,无论上述第(i)、或条所述的任何此类交易是通过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受限证券或其他证券来结算(第(i)条中描述的任何前述内容,或,“禁止转让”)。
(b)上述第1(a)条不适用于持有人拥有的任何或所有限制性证券的转让(i)根据血统和持有人死亡时的分配法,通过赠与、遗嘱或无遗嘱继承,任何获准受让人(定义见下文),根据与解除婚姻或民事结合有关的资产分配的合格家庭关系令、离婚协议、离婚判决或和解协议;但前提是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受让人签署并向公司交付一份协议,说明受让人正在接收和持有受限制证券,但须遵守适用于持有人的本协议的规定,这是此类转让的一个条件,除非根据本协议,否则不得进一步转让此类受限证券。
1
(c)在本协议中,“获准受让人”一词是指:(a)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就本协议而言,“直系亲属”是指就任何自然人而言,任何下列:该人的配偶、同居伴侣、该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该人及其配偶和兄弟姐妹的直系后裔和长辈(包括收养和继子女和父母),(b)为持有人或持有人直系亲属的直接或间接利益而设立的任何信托,(c)如果持有人是信托,则向该信托的委托人或受益人或该信托受益人的遗产,(d)如果持有人是实体,在持有人清算和解散时,根据持有人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持有人的组织文件,作为对持有人类似股权的有限合伙人、股东、成员或所有者的分配,或(e) 持有人的任何关联公司(定义见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持有人进一步同意签署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与上述一致或为进一步生效所必需的协议。
(d)如果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或试图进行任何禁止转让,则此类声称的禁止转让自始无效,持有人应促使上市公司不会出于任何目的承认任何此类声称的受限制证券受让人为其股权持有人之一。为执行本第1条,本公司可且可能要求上市公司对持有人(及其获准受让人及其受让人)的受限证券施加停止转让指令,直至锁定期结束。
(e)在锁定期内,除任何其他适用的图例外,持有人应促使每张证明任何限制性证券的证书均应以大致如下形式盖章或以其他方式印上图例:
“本证书所代表的证券受经修订的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的锁定协议中规定的转让限制。”
(f)为免生疑问,持有人应在禁售期内保留其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就限制性证券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对任何限制性证券的投票权,但须遵守以下义务合并协议。
| 2. | 各种各样的. |
(a)合并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在持有人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后对持有人具有约束力。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规定,如果合并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本协议将自动终止并失效,双方不享有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
(b)约束力;任务。本协议及其所有条款对本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双方的利益。本协议和每一方的所有义务均属于各自的一方(如适用),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候转让或委托。
(c)第三方。本协议或任何一方签署的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任何文书或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在非本协议一方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中产生任何权利,或被视为已为其利益而执行或到那里。
(d)适用法律;管辖权。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争议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争议、分歧或索赔,包括其存在、有效性、解释、履行、违约或终止,或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非合同义务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仲裁通知时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根据有效的HKIAC机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最终解决。仲裁地为香港。应有三名仲裁员。仲裁程序应以英语进行。本仲裁条款所适用的法律为香港法律。为避免 如有疑问,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的维护该方权利所需的临时措施的请求,包括仲裁前附件、禁令或其他衡平法救济,不应被视为与本协议不符或放弃本协议在本第2(d)条中进行仲裁。
(e)放弃陪审团审判。本协议的每一方特此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放弃其可能必须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权利,这些权利涉及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根据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考虑的交易有关的任何诉讼。本协议的每一方(i)证明任何其他方的代表均未明确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如果发生任何行动,该另一方不会,寻求执行上述弃权,并且承认其和本协议的其他各方已被诱使签订本协议,其中包括本第2(e)条中的相互弃权和证明。
(f)解释。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和副标题仅为方便起见,在解释或解释本协议时不应予以考虑。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i)本协议中使用的任何代词应包括相应的阳性、阴性或中性形式,以及名词的单数形式,代词和动词应包括复数,反之亦然;“包括”(以及具有相关含义的“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制该术语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描述的一般性并且在每种情况下都应被视为后跟“但不限于”字样;词语“在此”、“在此”、本协议中的“特此”和其他类似含义的词语在每种情况下均应视为指本协议的整体,而不是指本协议的任何特定部分或其他细分;术语“或”是指“和/或”。双方共同参与了 本协议的谈判和起草。因此,如果出现歧义或意图或解释问题,本协议应被解释为由双方共同起草,并且不会因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作者身份而产生有利于或不利于任何一方的推定或举证责任。
3
(g)通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同意、弃权和其他通信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在(i)亲自交付,通过传真或其他电子方式交付,并确认收到,发送后一个工作日,如果由信誉良好的人发送,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或邮寄后三(3)个工作日,如果通过挂号信或挂号信发送,要求预付费和回执,在每种情况下,通过以下地址(或在类似通知中指定的一方的其他地址)发送给适用的一方:
| 如果到本公司,到:
百家云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2座2C 收信人:何家悦 邮箱:hejiayue@baijiayun.com
|
附上一份副本(不构成通知):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亚历山德拉大厦11楼 遮打道 中国香港 收件人:xiaoxi.lin@linklat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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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给持有人,给: 本协议签名页上持有人姓名下方的地址 |
(h)修订和豁免。只有在上市公司、本公司和持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可以放弃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般或在特定情况下,追溯或未来)。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视为放弃该权利。在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下,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条件或规定的放弃或例外,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对任何此类条款、条件或规定的进一步或持续放弃。
4
(i)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在某个司法管辖区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根据所涉及的司法管辖区进行修改或删除,仅在必要的范围内使其有效、合法和可执行,并且有效性,本协议其余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应以任何方式受到影响或损害,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此类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因此受到影响。在确定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后,双方将用适当且公平的规定代替任何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的规定,该规定在有效、合法和可执行的范围内执行,此类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条款的意图和目的。
(j)具体表现。持有人承认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是独一无二的,承认并确认,如果持有人违反本协议,金钱损害赔偿将不足,上市公司将无法获得足够的法律救济,并同意,如果持有人未按照其特定条款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则将发生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上市公司和本公司均有权获得禁令或限制令,以防止持有人违反本协议并具体执行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无需提供任何保证金或其他担保或证明金钱损害赔偿不足,这是该方根据本协议、法律或衡平法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补充。
(k)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充分和完整的理解和协议,双方之间存在的与本协议标的有关的任何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均被明确取消;但为免生疑问,上述规定不影响双方在合并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上市公司与本公司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或持有人在持有人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或持有人签署的以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为受益人的任何证书或文书,以及任何其他协议中的任何内容,证书或文书应限制上市公司和本公司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或持有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l)进一步保证。不时,应另一方的要求且无需进一步考虑(但由请求方承担合理的成本和费用),每一方应签署和交付此类额外文件,并采取所有合理必要的进一步行动以完成预期的交易通过本协议。
(m)对应方;传真。本协议也可以通过传真签名或便携式文件格式的电子邮件以两份或多份副本的形式签署和交付,每份均应视为原件,但所有这些应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文书。
{页面的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跟随}
5
兹证明,双方已于上文首次写明之日签署本锁定协议。
| 公司: | |
| 百家云有限公司 | |
| /s/李钢江 | |
| 姓名:李钢江 | |
| 头衔:导演 |
{下一页的附加签名}
兹证明,双方已于上文首次写明之日签署本锁定协议。
| 持有者: | |
| Apex荣耀控股有限公司 | |
| /s/颜苗苗 | |
| 姓名:阎苗苗 | |
| 标题:授权签字人 | |
| 通知地址: | |
| 地址: | |
| 奎文区铜银街2255号 | |
| 中国山东省潍坊 | |
| 中国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桐荫街2255号 | |
| 电子邮件: | |
| shanghaimc202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