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3
富途控股有限公司
联合中心34楼
金钟道95号,金钟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5年4月14日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Re:富途控股有限公司
我们已就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担任开曼群岛法律法律顾问,该报告将于2025年4月向SEC提交。富途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我们同意在“第10项。年度报告中的附加信息— E.税务—开曼群岛税务”,并进一步同意通过引用将我们在“项目10”标题下的意见摘要纳入2019年9月12日提交的表格S-8(文件编号:333-233721)上的注册声明中。年度报告中的附加信息— E.税收—开曼群岛税收”。
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你忠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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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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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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