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1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我们同意在以下注册声明中以引用方式纳入:
| (1) | 与2022年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奖励发行方案有关的注册声明(表格S-8第333-269038号),以及 |
| (2) | 与《2024年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奖励发行计划》有关的注册声明(表格S-8第333-284047号) |
我们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的报告,内容有关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年度报告(表格20-F)所载的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及TERM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s/安永 |
| 台北、台湾、 |
| 中华民国 |
|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