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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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壹账通科技有限公司
壹賬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代码:6638)
(纽交所股票代码:OCFT)
根据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继续进行关联交易
导言
请参阅上市文件中标题为“关连交易”的一节,其中涉及2022年服务采购协议所设想的持续关连交易。
集团已于2023年2月10日与中国平安签订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续签2022年服务采购协议,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上市规则的含义
截至本公告日期,中国平安(通过其附属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2.1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就上市规则而言,中国平安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根据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
由于有关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率高于0.1%但低于5%,根据该协议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报告、公告和年度审查的规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可豁免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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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请参阅上市文件中标题为“关连交易”的一节,其中涉及2022年服务采购协议所设想的持续关连交易。
集团已于2023年2月10日与中国平安签订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续签2022年服务采购协议,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
主要条款
公司合并关联实体深圳金融一账通于2023年2月10日与中国平安签订了《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平安将向本集团提供若干服务,包括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服务、行政服务、风险控制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的期限从2023年2月10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深圳金融一账通应向中国平安支付的服务费为人民币322万元,预计将按季度分四期等额支付。
交易原因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向中国平安购买各种服务,以满足其业务和运营需求。由于战略业务关系,中国平安对集团的业务和运营需求有了全面的了解,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基础。考虑到集团以往在中国平安的采购经验,集团相信中国平安能够以稳定和高质量的服务供应,高效和可靠地满足集团的需求,签订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司运营和内部程序的干扰。此外,公司利用中国平安已经建立的成熟基础设施和资源,将程序性服务外包给中国平安,而不是在内部开发相同的服务,并保持自己的员工人数来提供此类服务,将更具成本效益。
定价基础
根据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应付的服务费按成本加成基准厘定,即成本加5%的加成率,并考虑到中国平安提供有关服务所需的人员数目、技能和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源等因素。
历史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就上述购买服务与中国平安的交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50万元、人民币510万元和人民币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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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上限和上限基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应支付的服务费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322万元。年度上限是根据深圳金融一账通根据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向中国平安支付的服务费确定的。
关于缔约方的资料
集团是中国金融服务业的技术即服务供应商,国际业务不断扩大。该公司向金融机构客户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包括数字银行解决方案和数字保险解决方案。该公司还通过Gamma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数字基础设施。该公司的解决方案和平台帮助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并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该公司已与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以满足他们数字化转型的需求。该公司还向价值链的其他参与者提供服务,以支持金融服务生态系统的数字化转型。此外,公司还以自身的技术解决方案成功地服务于海外金融机构。
深圳金融一账通是本公司的合并关联实体。它是一家在PRC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中国平安是一家在PRC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4年起在主板上市,于2007年起在上交所上市。平安集团是一家金融服务集团,持有全套金融服务牌照,业务涵盖保险、银行、资产管理和科技业务。
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的条款是经公平磋商后确定的,而根据该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包括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是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Sin Yin Tan女士(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中国平安执行董事)及辛甫女士(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中国平安集团首席营运官兼战略发展中心总监)就董事会决议批准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均未在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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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的含义
截至本公告日期,中国平安(通过其附属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2.1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就上市规则而言,中国平安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根据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
由于有关2023年服务采购协议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率高于0.1%但低于5%,根据该协议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报告、公告和年度审查的规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可豁免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定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 “合伙人”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 |
| “公司” | 金融一账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壹賬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OCFT)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638) |
| “connected person(s)”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控股股东”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董事” | 公司董事 |
| “集团”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和合并关联实体 |
| “香港” | PRC的香港特别行政区 |
| “清单文件” | 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的公司上市文件 |
| “上市规则” |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
| “平安”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PRC法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318)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2318)挂牌成立的股份制公司,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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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集团” | 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 |
| “PRC”或“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
| “人民币” | 人民币,PRC的法定货币 |
| “股份” | 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
| “股东” | 股份持有人 |
| “深圳金融一账通” | 深圳金融一账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壹賬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PRC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的合并关联实体 |
| “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子公司”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2022年服务采购协议” | 深圳金融一账通与中国平安订立的服务采购协议,详情载于上市文件 |
| “2023服务采购协议” | 深圳金融一账通与中国平安于2023年2月10日订立的服务采购协议 |
| “%” | 百分比 |
| 根据委员会的命令 | |
| 金融壹账通科技有限公司 | |
| Chongfeng Shen先生 | |
|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2023年2月10日,香港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Chongfeng Shen先生和陈蓉女士担任,Sin Yin Tan女士、辛甫女士、Wenwei Dou先生、Wenjun Wang女士和Min Zhu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Yaolin Zhang博士、濮天若先生、Wing Kin Anthony Chow先生和Ernest Ip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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