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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2.1
首席执行官(担任首席执行官)和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担任首席财务官)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认证*
关于阿贝克隆比 & 费奇公司(“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1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报告”),以下签名的公司首席执行官Fran Horowitz(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和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TERM3(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验证,根据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节,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即: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如适用)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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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
/s/Fran Horowit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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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
/s/Robert J. B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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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 Horowitz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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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J. Ball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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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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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3月26日 |
*这些证明是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a-14(b)条和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条的要求提供的,不应被视为为《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节责任的约束。这些认证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公司在此类文件中通过引用具体纳入这些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