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2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本证明是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提供的,并随附于本证明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哈里伯顿公司(“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
本人,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Eric J. Carre,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s/Eric J. Carre
Eric J. Carre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日期: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