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G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第9号修正案)*
凹凸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
美国存托股份
(证券类别名称)
67107W 100 * *
(CUSIP)
2023年2月17日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发生日期)
选中适当的方框,以指定提交本附表所依据的规则:
TERM0细则13d-1(b)
☐细则13d-1(c)
☐细则13d-1(d)
| * | 美国存托股票代表发行人的5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2美元。 |
| ** | 本CUSIP编号适用于美国存托凭证,作为美国存托股份的凭证。 |
CUSIP 67107W100号
| 1. | 报告人姓名
DNB资产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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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是某一群体的成员,请检查相应的方框(见说明) (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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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仅使用SE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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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挪威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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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目 股票 有益 所有者 每个 报告 人 与 |
5. | 唯一投票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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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共享投票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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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唯一决定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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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共享处置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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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每个报告人实际拥有的总金额
0 *(见项目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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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如果行(9)中的总金额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勾选复选框(见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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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按行内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9)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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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报告人的类型(见说明)
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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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美国存托股票,每份代表发行人的5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2美元。 |
CUSIP 67107W100号
| 项目1。 | (a)。 | 发行人名称: | ||
| 凹凸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
| (b)。 | 发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 |||
| 西湾道大展馆商业中心 P.O. Box 32331 SMB,乔治城 大开曼岛、开曼群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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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2。 | (a)。 | 提交人姓名: | ||
| DNB资产管理公司 | ||||
| (b)。 | 主要营业厅地址,如无,住所地址: | |||
| Dronning Eufemias门30, 0191挪威奥斯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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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公民身份: | |||
| 公民身份列于报告人的封面第4行,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 ||||
| (d)。 | 证券类别名称: | |||
| 美国存托股票。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发行人的五十股普通股。 | ||||
| (e)。 | CUSIP号码: | |||
| 67107W 100 | ||||
| 项目3。 | 如果本声明是根据ss.240.13d-1(b)或240.13d-2(b),或(c)检查提交文件的人是否是 | |||
| (a) | ☐ | 根据《交易法》(15U.S.C.78c)第15条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 ||
| (b) | ☐ | 《交易法》(15 U.S.C.78c)第3(a)(6)节所界定的银行。 | ||
| (c) | ☐ | 《交易法》(15 U.S.C.78c)第3(a)(19)节所界定的保险公司。 | ||
| (d) |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8条注册的投资公司(15 U.S.C。80a-8)。 | ||
| (e) | ☒ | 投资顾问按照§240.13d-1(b)(1)(二)(E); | ||
(f)☐根据§ 240.13d-1(b)(1)(ii)(F)的雇员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g)☐根据规则13d-1(b)(1)(ii)(G)的母公司控股公司或控制人;(h)☐《联邦存款保险法》(12 U.S.C.1813)第3(b)节定义的储蓄协会;(i)☐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80a-3)第3(c)(14)节被排除在投资公司定义之外的教会计划;(j)☐集团,根据s.240.13d-1(b)(1)(ii)(J)。
| 项目4。 | 所有权。 |
请提供以下关于项目1所列发行人的证券类别的总数和百分比的资料。
| (a) | 实益拥有的数额: | |||||
| 0股 | ||||||
| (b) | 班级百分比: | |||||
| 0%视为实益拥有 | ||||||
| (c) | DNB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数目: | |||||
| (一)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单独权力 | 0 , | ||||
| (二)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共有权力 | 0 , | ||||
| (三) | 处置或指示处置 | 0 , | ||||
| (四) | 处分或指示处分的共有权力 | 0 . | ||||
DNB资产管理公司(DNB Asset Management AS,简称DNB)是多家基金和管理账户的投资管理人,根据投资管理关系,被视为在发行人的投票权中拥有权益。
DNB不承认这些证券的实益所有权,但从基金和DNB管理账户收取的管理费、绩效费或其他费用除外。DNB是投资管理人,对这些基金和管理账户持有的证券拥有酌情投资权。
| * | 美国存托股票,每份代表发行人的5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2美元。 |
项目5。一个阶级百分之五或更少的所有权。
如果提交本声明是为了报告以下事实:自本声明之日起,报告人已不再是该类别证券百分之五以上的受益所有人,请检查以下情况。
| 项目6。 | 代表另一人拥有超过5%的所有权。 |
如果已知有任何其他人有权收取或有权指示收取此类证券的股息或出售所得收益,则应针对本项目列入一份大意如此的声明,如果此类权益涉及该类别的5%以上,则应指明此人的身份。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注册的投资公司的股东或雇员福利计划、养恤基金或捐赠基金的受益人的名单不是必需的。
不适用
| 项目7。 | 取得母公司报告的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和分类。 |
如果母公司根据细则13d-1(b)(1)(ii)(G)提交了这份附表,请在项目3(g)下注明,并附上说明相关子公司的身份和项目3分类的证据。如果母公司控股公司已根据细则13d-1(c)或细则13d-1(d)提交了这份附表,请附上一份证物,说明有关子公司的身份。
不适用
| 项目8。 | 小组成员的识别和分类。 |
如果某一集团已根据§ 240.13d-1(b)(1)(ii)(J)提交本附表,请在项目3(j)下注明,并附上说明该集团每一成员的身份和项目3分类的证物。如果某一团体已根据§ 240.13d-1(c)或§ 240.13d-1(d)提交了本附表,则附上一份证物,说明该团体每一成员的身份。
不适用
| 项目9。 | 集团解散通知书。 |
集团解散通知可作为证物提交,说明解散日期,关于所报告的担保交易的所有进一步备案,如有需要,将由集团成员以个人身份提交。见项目5。
不适用
项目10。认证。
通过在下面签字,我证明,据我所知和所信,上述证券不是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的目的或效果而取得的,也不是为改变或影响该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取得的,也不是与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任何交易有关或作为其参与者而持有的。
签名
经合理查询,并尽我所知及所信,本人保证本声明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正确性。
| 2023年3月9日 |
| (日期) |
| DNB资产管理
作者:/s/Mathilde Nordby Jensen |
| (签名) |
| Mathilde Nordby Jensen,交易主管 |
| (姓名/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