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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10-K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年度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为从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的过渡期

 

委托档案号:001-34471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内华达州   73-1564807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IRS雇主
识别号)

 

金盘路17号二楼

中国海南省海口570216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邮编)

 

登记电话,包括区号:(011)86 898-6681-1730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各类名称   交易代码(s)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普通股   CPHI   纽约证券交易所 美国人

 

根据该法第12(g)节注册的证券:无。

 

如果注册人是《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知名且经验丰富的发行人,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是☐没有

 

如果根据《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注册人无需提交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是☐没有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1)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是否已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已遵守此类提交要求。是否☐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内(或在要求注册人提交和张贴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限内)是否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S-T规则第405条(本章第232.405条)要求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是否☐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还是较小的报告公司。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大型加速申报器☐ 加速申报器☐
  非加速披露公司 较小的报告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就编制或发布其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5 U.S.C. 7262(b))第404(b)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提交报告和证明。☐

 

如果证券是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请用复选标记表明备案中包括的登记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的错误更正。☐

 

用复选标记表明这些错误更正中是否有任何重述需要对注册人的任何执行官根据§ 240.10D-1(b)在相关恢复期间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补偿进行恢复分析。☐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定义见《交易法》第12b-2条)。是☐没有

 

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有投票权和无投票权的普通股的总市值,参考截至注册人最近完成的第二财季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最后出售普通股的价格,或此类普通股的平均买入价和卖出价计算得出:截至2025年6月30日,4,290,693美元,基于该日期公司普通股的收盘价1.79美元。

 

截至2026年3月25日,注册人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为40,522,002股。

 

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无。

 

 

 

 

Form 10-K年度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

 

目 录

 

       
         
第一部分        
项目1。   生意。   1
项目1a。   风险因素。   21
项目1b。   未解决的员工评论。   49
项目1c。   网络安全   49
项目2。   属性。   50
项目3。   法律程序。   50
项目4。   矿山安全披露。   50
         
第二部分       51
项目5。   市场为注册人的普通股权益、相关股东事项和发行人购买股本证券。   51
项目6。   [保留]   52
项目7。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53
项目7a。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60
项目8。   财务报表和补充数据。   60
项目9。   与会计师在会计和财务披露方面的变化和分歧。   60
项目9a。   控制和程序。   61
项目9b。   其他信息。   62
项目9c。   关于阻止检查的外国管辖权的披露。   62
         
第三部分        
项目10。   董事、执行官和公司治理。   63
项目11。   高管薪酬。   65
项目12。   某些受益所有人和管理层及相关股东的安全所有权事宜。   67
项目13。   某些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及董事独立性。   68
项目14。   首席会计师费用和服务。   68
         
第四部分        
项目15。   展品,财务报表附表。   69
         
签名   70
展览指数   71
财务报表   F-1

 

i

 

前瞻性陈述

 

本报告中包含的关于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业务的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属于“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使用前瞻性术语来识别,例如“预期”、“相信”、“预期”、“计划”、“打算”、“寻求”、“估计”、“项目”、“可能”、“可能”或其否定或其他变体,或通过讨论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战略。管理层希望提醒前瞻性陈述的读者,本报告中包含的任何此类陈述反映了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的看法,并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竞争、监管、技术、关键员工以及影响我们的运营、市场、增长、服务、产品、许可证和其他因素的一般业务因素,其中一些在本报告中进行了描述,包括在第1A项的“风险因素”中,还有一些在我们提交给SEC的其他文件中进行了讨论。这些前瞻性陈述仅为估计或预测。无法就未来结果的实现做出任何保证,因为实际结果可能因我们公司面临的风险而存在重大差异,而实际事件可能与就预期事件所作陈述所依据的假设不同。

 

这些风险因素应结合我们或代表我们行事的人可能发布的任何后续书面或口头前瞻性陈述加以考虑。与本报告有关的所有可归因于我们公司或代表我们行事的人的书面和口头前瞻性陈述均完全受这些警示性陈述的明确限定。鉴于这些不确定性,我们提醒投资者不要过度依赖我们的前瞻性陈述。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审查或确认分析师的预期或估计,或公开发布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任何修订,以反映本报告日期之后的事件或情况,或反映意外事件的发生,除非适用法律或法规要求。

 

尽管如此,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证券法”)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交易法”)明确规定,前瞻性陈述的安全港不适用于发行低价股的公司。如果我们曾经被认为是低价股的发行人,那么前瞻性陈述的安全港在某些时候可能不适用于我们。

 

二、

 

第一部分

 

项目1。生意。

 

概述

 

惠普森医药 Inc.(“公司”、“中国制药”、“我们”、“我们”或“我们的”)是一家内华达州控股公司。中国医药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所有运营均由我们的全资子公司海南海普生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海普生”)和海普生在中国的子公司进行。我们透过Helpson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及营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流行的多种高发及高死亡率疾病及医疗状况相关的医药产品供人使用。所有业务均在制造设施所在的中国进行。Helpson生产干粉针剂、液体针剂、片剂、胶囊、头孢类口服溶液等形式的医药产品。海普信的大部分医药产品以处方方式销售,并且所有这些产品均已根据证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前身为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至少一项或多项治疗适应症的批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医药通过Helpson被授予19种针对多种疾病和医学适应症的医药产品的制造权,每一种都可能被归类为三个一般类别中的一个:

 

  基础仿制药,这是在中国有非常大的市场需求的常见药物;

 

  首次上市的仿制药,即新进入中国市场的仿制药;或

 

  现代中药(“TCMs”),一般由非合成的、以植物为基础的药用化合物组成,已在中国广泛使用了数千年。我们应用现代生产技术,生产不同配方的医药产品,如片剂、胶囊剂或散剂。

 

在选择要开发和制造的仿制药时,我们会考虑几个因素,包括目前生产该特定药物的其他制造商的数量、该药物的市场规模、提议或要求的分销方法、该特定药物在市场上的现有和预期定价、制造该药物的成本以及获得或开发该药物配方的成本。我们认为,我们一直选择生产的仿制药相对于在中国生产和分销的其他仿制药具有很大的潜在市场和更高的利润率。

 

此外,中国医药通过Helpson制造综合保健产品和防护产品。

 

1

 

中国医药通过Helpson目前在中国海南省海口市拥有并经营两个生产设施。一栋建筑面积663.94平方米,另一栋厂房两栋建筑,生产面积分别为2028 2.42平方米和6593.20平方米。我们按照中国的良好生产规范或GMP标准以及适用的NMPA法规在该设施中实施质量控制程序,以确保我们产品的质量始终如一。

 

NMPA于2011年2月12日颁布了《药品良好生产规范》(2010年修订版)(自2011年3月1日起生效)(“2011年GMP标准”)。2011年GMP标准概述了中国医药产品制造和医药产品制造行业质量控制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海普信的所有生产线:片剂、胶囊、干粉、液体注射剂、固体口服溶液头孢菌素(特别指定),均完全符合2011年GMP标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简称“新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法取消了GMP认证,但在任何生产线不满足新法规定的任何试点检查的情况下,可暂停此类生产线上的生产,但规定了试点检查机制。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海普信的生产线完全符合新法。

 

海普信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和销售产品的同时,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合规体系。海普信通过具有合法资质(如“药品供应许可证”和GSP认证)的省市医药物流公司,直接向医院和OTC药房供应产品,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场。借助我们专业团队的学术驱动推广模式,我们为医疗机构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提供循证医学支持,构建从临床用药到患者健康改善结果的价值链,从而实现销售目标。我们努力在严苛的监管环境中保持持续增长。

 

我们的企业组织结构图如下。

 

 

2

 

行业背景及市场机会

 

中国医药行业高度受政策驱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集中带量采购(CP)等政策对市场格局产生显著影响。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7万亿元人民币(约合2050亿美元),同比下降1.4%,实现利润2112亿元人民币(约合295亿美元),同比下降1.2%。

 

与西方市场不同的是,中国医药行业的特点是中小厂商数量众多,产业集中度低,同质产品竞争激烈。尽管近期医改政策推动了产业整合,但长期存在的行业分散问题依然突出。

 

人口老龄化和医疗保健需求上升带动产业发展,同时增长受到医保控费政策制约。截至2025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32338万人,占总人口的23.0%,较2024年的31031万人(22.0%)进一步上升。南京大学陈友华教授注意到,此次养老保险扩大覆盖范围,已将退休人员比例从2010年的9.26%提高到2020年的15.8%,预计到2030年将超过23%。到2025年底,中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3.3亿人,覆盖率稳定在95%。个人医疗保健支出所占份额仍然较低(2020年占医疗总费用的27.7%,预计到2025年将保持在27%左右),将更多的医疗保健负担转移到政府和社会资金上。这给医疗保险体系带来了压力,因为保费支付者的数量相对于不断增长的受益人口有所减少,进一步加剧了基金失衡。

 

National医疗安全管理局(NHSA)在全国范围内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通过大幅降低药品价格确保中标。2018年以来,共进行了十一批国家药品带量采购:第十一批于2025年10月27日开标,结果于2025年11月7日公布,纳入55个药品、1182个一致性评价产品。共有453个产品入选,入选率达57%,覆盖抗感染、肿瘤、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治疗领域。

 

集采政策在挤占辅助治疗的同时,向专科药和肿瘤药倾斜,迫使仿制药生产企业向创新转型。2025年,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达人民币3.59万亿元(约合4990亿美元),总支出为人民币3.00万亿元(约合4170亿美元)。收入增速(2.7%)首次超过支出增速(0.8%),导致基金运行更加稳健。

 

不断提升的医疗需求和消费水平,让创新药和高品质药物的价值凸显。国务院2023年印发的中医药(中医药)振兴规划,将中医药定位为健康保障的关键支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与供应链分会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中医药全产业链规模达到1.05万亿元人民币(约合1460亿美元),同比增长11.6%,预计2025年将超过1.13万亿元人民币(约合1570亿美元)。到2050年,当老年人口将占中国总人口的30%以上时,对优质医疗保健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有望支撑医药行业的稳定增长。

 

3

 

控股公司与我们的子公司之间的公司间活动

 

截至本报告日,我司各子公司均未向中国医药分红,中国医药也未向投资者分红。公司目前无意向股东及投资者派发收益。下表列示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医药通过中国医药全资子公司Onny Investment Limited(“Onny”)与Helpson之间的现金流量转移。公司管理层理解,中国医药和Helpson之间通过Onny进行现金流转移不会产生税务后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没有。   转自   转移到   近似价值(美元)     注意事项
1   Helpson(via Onny)   中国医药     470,000     用于支付中国医药代理服务费
2   昂尼   中国医药     5,000     用于支付中国医药代理服务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没有。   转自   转移到   近似价值(美元)     注意事项
1   Helpson(via Onny) 中国制药     530,000     用于支付中国医药代理服务费

 

我们的现金管理政策基本上是根据公司内部各子公司的需求和预测来分配现金资源。虽然所有转让的目的都需要与业务经营相关,但对于可以转让多少现金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因为根据公司的资金转让政策,公司将所有子公司视为一个整体集团。现金转移是在需要时提出的请求,并根据现金转移的金额获得授权人员的批准。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仿制药复制原专利药品的活性成分、剂量、给药途径、形式、适应症,在安全性、有效性、质量上进行匹配。然而,非活性成分的差异可能会导致轻微的治疗差异。

 

中国仿制药产业向更高质量迈进。NMPA实施生命周期监督以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一致性评估增强了仿制药对原件的可替代性,提供了负担得起的高质量选择。仿制药约占药物销售额的77.8%,对慢性和常见病治疗至关重要。

 

2025年,有16652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注射剂占比39.69%,涵盖6610个药品品种。NMPA 2023年9月的指南草案将相同产品的申请限制在首次批准后三年,促进了创新。

 

2019年峰值后,受疫情影响,2020年仿制药市场降至人民币8500亿元(约合1180亿美元)以下,2021-2023年稳定在人民币9000亿元(约合1250亿美元)附近。自2015年以来,一致性评价和CP提升了质量和市场份额,研发侧重于先进仿制药(例如,不溶性给药、控释剂型)。Helpson积极寻求评估,其旗舰产品坎地沙坦于2023年8月通过。

 

海普信自2023年起积极推进多个重要产品的一致性评价进程;主打产品坎地沙坦于2023年8月通过一致性评价。

 

4

 

中国法律制度

 

与在中国拥有公司大部分业务相关的法律和运营风险

 

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规为基础的。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要求相对较新且经常发生变化,其解释和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的政府政策,并涉及可能限制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的可靠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现有和拟议未来业务的新法律法规也可能追溯适用。

 

中国政府在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包括征收罚款、吊销业务和其他许可证以及要求采取合规所需的行动。我们无法预测现有或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的解释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目前的所有权和经营结构不会被发现违反任何当前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因此,我们可能会受到制裁,包括罚款,并可能被要求重组我们的业务或停止提供某些服务。此外,中国的任何诉讼都可能旷日持久,并导致大量成本以及资源和管理层注意力的转移。任何这些或类似行动都可能严重扰乱我们的业务运营或限制我们进行大部分业务运营,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可以在很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迅速改变。2021年,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因此高度不确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以及将修改或颁布哪些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如果有的话),以及此类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中国政府采取任何行动,对外资投资中国公司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都可能导致我们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我们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并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普通股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我们无法预测政府政策或中国法律体系未来发展的总体影响。我们可能在未来被要求为我们现有和未来的业务采购额外的许可、授权和批准,这些许可、授权和批准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获得,或者可能涉及大量成本和不可预见的风险。无法获得或在获得此类许可、授权和批准方面产生大量成本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

 

证监会备案要求与网络安全审查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这些暂行办法,中国实体必须遵守国家安全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境外发行人应当指定在中国境内的责任主体进行备案。相关中国实体应在完成任何境外新证券发行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由于公司已在美国公开上市,试验措施(定义见下文)不会对我们施加超出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我们证券的任何未来发行的义务,或控制权变更或退市等重大事件的额外监管负担。此外,我们认为我们不受网络安全审查的约束,因为我们(i)不是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网络平台运营者;(ii)不是购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iii)不是拥有百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的网络平台运营者,也不需要根据新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获得CAC的任何许可或批准。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其他要求,根据中国法律,与未来在海外发行证券有关,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获得此类批准或完成此类备案”。

 

业务操作的权限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日期,公司及Helpson已获得中国当局的所有必要许可及批准,且从未被拒绝任何申请。Helpson从未收到或维持任何权限或批准,他们也没有拒绝任何此类申请。然而,中国监管机构可能会在未来颁布法律、法规或实施规则,要求我们或Helpson获得额外的许可或批准来经营我们的业务。在那个时候,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能够按时收到这样的额外权限和批准。如果我们没有收到或维持批准,或无意中得出不需要此类批准的结论,或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化,以致我们需要在未来获得批准,我们可能会受到主管监管机构的调查、罚款或处罚,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自设立以来,National医疗安全管理局(NHSA)已连续8年调整药品目录,累计新增949个药品(其中谈判635个、招标45个、直接纳入269个),下架证明无效、易滥用、过时的药品467个。截至2025年10月,医保基金对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的累计支付已超过人民币4600亿元(约合650亿美元),惠及超10亿人次患者就诊。

 

2025目录已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新增药品114个(谈判105个、招标7个、集采2个),下架临床可替代或长期断供的药品29个。调整后,目录中的药品总数将增加到3253种,预计将减少患者成本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约合85亿美元)。

 

6

 

成本控制是政策的核心驱动。医保基金,覆盖约40%的医疗保健费用,对行业现金流影响深远。2025年前11个月,医保基金收入约为人民币2.7万亿元(约合3800亿美元),支出约为人民币2.2万亿元(约合3100亿美元),累计结余约为人民币4.1万亿元(约合580亿美元)。第11批国家集采(2025年10月)采购了55个药品,涉及272家企业的453个产品,涵盖11个批次共490个药品,为新药和新技术腾出了约人民币5500亿元(约合780亿美元)的医保基金空间。

 

我们的策略

 

我们认为,提供广大患者所需的基本医疗解决方案,追求创新势在必行。我们对保护人类健康充满热情,我们始终坚持最高标准的道德和诚信,以履行我们对客户和患者的坚定承诺。

 

我们相信,在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的一个相对稳定增长的行业中,我们处于有利地位。随着中国人均GDP的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建立高质量的医疗卫生体系成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我们目前生产多个非专利品牌的仿制药。我们多样化的产品组合和新产品管线包括针对中国高发病率和高死亡率疾病的产品,例如心血管、中枢神经系统(“CNS”)、传染性和消化系统疾病。自2019年底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们推出了医用口罩、外科口罩、KN95口罩、N95口罩、免洗消毒液等多款防疫产品。此外,我们在2018年推出诺丽酶后继续探索综合保健市场。自2022年12月以来,随着动态零新冠病毒政策的结束,中国进入了后疫情时代,免受新冠和其他疫情影响的负担落在了每个人身上。

 

对我们目前现有主要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将是我们近期战略的重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将提升中国仿制药质量,淘汰不合格企业,优质仿制药企业有望从中受益。一致性评价,连同药品集采,正在优化中国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我们认为中国仿制药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

 

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医改政策,对医药企业影响深远而深远。因此,转型升级的前期考虑,以及产品定位就变得非常重要。基于二十多年的研发、生产和营销经验,以及我们对市场的洞察力,我们决定逐步调整战略,生产具有高药学价值、良好临床疗效和市场差异化的仿制药和创新药。其中包括治疗中国流行的慢性病的药物,如老年病、癌症、营养品等。

 

此外,作为战略发展的另一个方向,我们将积极探索互联网数字互动健康解决方案。互联网时代到来后,营销不再是垂直向下的逻辑关系,而是一种去中心化的互联形式。我们将主动调整业务重心,配置资源,满足市场发展偏好,提供更便捷的用户体验,更好的标准治疗方案,带来更高的患者满意度。

 

7

 

我们的目标是利用我们在中国的专业知识来开发、制造和商业化医药产品。我们打算通过以下方式实现这一目标:

 

推广我们现有的品牌,以提高我们的国家认可度。我们打算通过我们的生产线,通过持续的销售和营销努力,支持和提高我们品牌的现有认知度和声誉,并维持我们的品牌定价策略。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计划通过我们的销售团队、独立分销商以及教育医师会议和研讨会的努力,向中国所有省份的医院和诊所的医生宣传我们已建立的处方药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

 

推动我们目前现有主要产品的一致性评价进度。我们打算应对最新政策和GPO要求。我们以高效利用现有人力物力资源为目标,通过在一致性评价中取得有利结果,努力为产品销售和国际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探索消费健康医疗市场。消费型医疗一般是指具有一定医疗特征,能够为消费者带来健康改善,但主要由个人支付(对医保依赖程度较低)且具有品牌效应的产品或服务。我们观察到,近几年它已经成为一个高增长领域。不受医保限制,渗透率低,成长性高。涵盖中药消费、体检、保健、康复等领域。我们将继续积极开拓这一利基市场。

 

扩大我们的分销网络,以提高市场渗透率。通过与重点省份的区域领导者进行战略合作,我们将引导区域集中采购计划(例如基于数量的采购计划),以推动现有产品和管道产品的增长。在此基础上,我们计划进一步扩展我们的市场触角,瞄准新的机会。此外,我们正在部署数字营销渠道,与互联网医院合作,实现向合作药店的合规电子处方转移。这种S2B2C(供应商对企业对消费者)模式,在数字化工具的支持下,将提高销售业绩和市场准入。

 

探索CDMO服务。自2016年中国国务院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以来,海普信一直积极开拓CDMO市场,尤其是在高端制造领域。海普信将专注于开发从临床前、临床试验、放大制造到药物上市的全生命周期所需的药物制剂的CDMO并充分利用其在中国医药行业二十多年的全过程经验,从事药物配方研究、开发、NMPA生产应用、产业化及商业化等工作。海普信努力实现内外协同,资源优势互补。

 

收购互补的产品线、技术、分销网络和公司。我们打算有选择地寻求战略收购机会,我们认为这些机会将扩大我们的客户群、扩大我们的产品线和分销网络、增强我们的制造和技术专长或以其他方式补充我们的业务或推进我们的战略目标。追求战略收购是我们增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本报告10-K表格之日,公司尚未发现任何战略收购机会。

 

8

 

产品

 

赫尔普森目前拥有22个产品组合,包括19个针对多种疾病和医学适应症的医药产品,其余为综合保健和防护产品。其所有医药产品均已在临床试验中证明了安全性和有效性,足以获得NMPA的批准,并按处方销售。下表汇总了我们已上市产品的获批适应症,以及每种此类产品首次向我们的客户销售的年份。

 

        年份
        商业
产品   适应症   发射
         
中枢神经系统(CNS)和脑心血管疾病        
         
脑蛋白氢洛酸酯注射液   颅脑外伤和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引起的记忆衰退和注意力缺陷障碍。   1996
         
天麻素注射液   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睡眠不佳、大脑出现创伤性综合征,包括眩晕、神经痛和头痛。   2005
         
注射用没食子酸丙酯   脑血栓、冠心病及血栓深静脉炎等术后并发症。   2006
         
注射用奥扎格雷钠   急性血栓性脑梗死与脑梗死相关的运动障碍   2006
         
藻酸二酯钠注射液   缺血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脑血栓、脑栓塞和冠心病)和高脂蛋白血液病。   2006
         
注射用布美他尼   各种水肿疾病(包括与心力衰竭、肝硬化、肾病、肺水肿相关的疾病)、高血压、急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高钙血症及用于急性药物中毒的抢救。   2007
         
坎地沙坦   高血压   2013

 

9

 

抗感染和呼吸系统疾病        
         
罗红霉素分散片   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细菌感染引起的鼻窦炎、鼓膜炎、急慢性支气管炎、支原体肺炎和肺炎衣原体;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宫颈感染;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1995
         
头孢克洛分散片   鼓膜炎、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和皮肤/皮肤组织感染。   2002
         
头孢氨苄胶囊   敏感真菌引起的急性扁桃体炎、气道感染,如咽炎、中耳炎、鼻窦炎和支气管炎;肺炎、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2002
         
穿心莲内酯   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咽痛   2003
         
克拉霉素颗粒及胶囊   克拉霉素易感菌引起的鼻咽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组织感染、急性鼓膜炎和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感染;以及军团菌感染、鸟分枝杆菌复合体(MAC)感染和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2004
         
萘普生钠盐酸伪麻黄碱缓释片   缓解感冒、鼻窦和流感症状、过敏性鼻炎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咽痛、四肢肌痛和关节周围疼痛等症状。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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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疾病        
         
注射用肝细胞促生长因子   各种病毒性肝炎类型(急性、体温低于常温、慢性重症肝炎早期或中期)引起的严重病毒性肝炎症状。   2005
         
硫普罗宁   急慢性乙型肝炎,并用于缓解药物性肝损伤。   2009
         
注射用复方甘草酸铵S   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障碍;中毒性/外伤性肝炎、肝癌的补充治疗;也适用于食物/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的指征。   2009
         
奥美帕唑   胃食管反流病,以及胃中过量酸性制剂引起的其他情况,包括胃溃疡、复发性十二指肠溃疡和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2009
         
其他        
         
注射用维生素B6   补充维生素。   2005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恶性肿瘤治疗过程中放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006
         
综合保健和防护产品        
         
诺丽酶   天然、健康、营养丰富一种天然、健康、营养丰富的食物补充   2018
         
消毒剂   75%酒精免洗消毒液   2020
         
口罩   KN95颗粒呼吸器、一次性医用口罩、颗粒过滤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   2020年至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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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列出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收入,单位为百万(美元):

 

    十二个月结束
12月31日,
           
产品类别   2025     2024     变动%     改变  
CNS脑&心血管     1.32       1.35       -0.03       -2 %
抗病毒/感染&呼吸     2.48       2.75       -0.27       -10 %
消化系统疾病     0.23       0.2       0.03       15 %
其他     0.07       0.18       -0.11       -61 %

 

由于制药行业的性质,Helpson不断努力改变我们的产品组合,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基于我们多个广受认可的处方产品,如头孢克洛和罗红霉素建立的基础,赫尔普森已经推出并将继续推出多种药品。海普信选择潜在管线产品的核心标准是强劲的市场需求、证明的功效、安全性。为了在市场上获得优势,Helpson经常寻求改进Helpson选择制造的新仿制药产品的生产工艺或提高拟议产品的质量以增加其功效。

 

Helpson还根据产品的目标患者群体调整我们每一款产品的交付系统和营销。我们认为,为其针对不同群体的某些产品维持多种递送系统(例如片剂、胶囊、注射剂和干粉)可增强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因此,其销售和营销人员与管理层和研发人员密切合作,以确定哪些产品可以成功地用于多个递送系统的市场销售,以及市场上哪些仿制药可能是使用不同递送系统制造和分销的良好候选者。

 

产品开发

 

研发与创新代表着企业可持续成长的核心竞争优势。对药企而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仅是综合实力的战略资源,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工具。赫尔普森一直专注于首仿药和创新药的研发。此外,Helpson还积极致力于满足未实现的医疗需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我们药物的有效性和易用性,这得到了我们精心设计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支持。

 

中国国务院于2016年3月5日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要求所有化学药品管道仿制药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后,方可获得最终注册批准。达不到这些要求的药品,不得重新注册。

 

目前,由于这项新发布的NMPA生产批准标准和实验要求,和其他所有中国仿制药企业一样,赫尔普森几乎所有的管线产品都进行了重大调整。

 

海普信最近的研发工作主要是为了推动已经上市的几个主要产品的一致性评价,以及对综合性健康产品品类的持续探索。

 

赫尔普森最近获得了干眼症候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配方,以及一种治疗银屑病的药物组合物等。预计一旦注册程序完成,就会推出那些产品。此外,海尔普森于2023年初推出N95医用防护口罩。自2022年12月中国结束零病例政策、不再要求停诊或隔离以来,市场对口罩等防疫物资的需求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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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和客户

 

海普信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由于其目前的医药产品组合主要由处方药组成,其主要销售目标为医院。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省、市许可药企(持有有效的药品供应许可和GSP认证)直接向医院端点和OTC药房配送产品,实现了基层医疗保健市场的全面覆盖。利用我们专业团队以学术为驱动的晋升模式,我们通过提供循证医学支持与医疗机构进行接触。这种方法建立了从临床用药延伸到可衡量的患者健康结果的价值链,使我们能够实现销售目标,同时在中国严格的监管环境中保持可持续增长。

 

由于Helpson产品的性质和现行政府法规,其所有客户均位于中国。Helpson与关键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生产设施

 

中国医药通过Helpson在我们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口保税区的制造工厂生产和包装我们的产品。建于2002年的旧制造设施约8000平方米(约1240万平方英尺);新建筑约20000平方米(约3100万平方英尺)于2013年完工。海普信维护着符合2011年GMP标准的各类产品形态的生产线,包括:片剂、胶囊剂、干动力、液体注射剂、固体口服溶液头孢菌素(特别指定);除此之外,还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保健品和各类口罩生产线。

 

现有生产线全部达到自2011年3月1日起生效的GMP标准。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简称“新法”)开始施行,取消了GMP认证,但实行试点检查机制。

 

原材料

 

Helpson需要供应种类繁多的原材料来制造其产品。Helpson雇佣了对其产品有广泛知识的采购人员,他们与产品开发一起工作,以及配方和质量控制人员为产品采购原材料。目前,Helpson依赖于中国和海外的众多供应商来交付所需的原材料,并相信它至少有三家主要供应商为我们的每一种最关键的原材料提供服务。从历史上看,Helpson从供应商那里获得原材料并不困难。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其三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占比分别为26.6%、26.3%、9.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三家顶级供应商的占比分别为22.9%、21.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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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核心竞争优势,我们已经在中国高度分散的制药行业建立了商业竞争地位,如下所述:

 

Helpson拥有高效的新产品商业化流程,包括NMPA注册流程方面的重要经验。

 

Helpson拥有超过20年的产品开发经验,在此期间,它实施了向中国市场高效引入和营销新产品和现有产品的流程。

 

海普信拥有面向市场的产品组合和产品线。

 

赫尔普森的产品专注于开发和制造帮助大型患者群体的药物,例如传染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群体。其多元化的GMP认证制造设施包括针对多种递送机制的各种生产线,如片剂、胶囊、头孢氨酸片、头孢氨酸胶囊、液体针剂和干粉针剂,这使其能够有效地制造范围广泛的新药;除此之外,它还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保健品和各类口罩生产线。

 

我们有针对特定细分市场的产品多样化。

 

我们试图通过改变我们的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分开来,在许多情况下,通过改进我们产品的某些物理方面,在不同的细分市场下推向市场。例如,为了使我们的头孢克洛产品对儿童和有吞咽问题的患者更友好,我们添加了肠溶涂层,使我们的药片更易于吞咽。

 

海普信拥有全国性的销售网络和训练有素的营销团队。

 

Helpson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拥有行业知识和诀窍,可以将其强大的市场洞察力与成功的商业化平台协同结合。

 

Helpson与领先的医院和诊所管理人员和医生建立了高质量的关系。

 

虽然通过分销商向医院销售药品,但Helpson认为,由于其长期的促销努力和定期的医生研讨会,其已与中国各地的领先医院和医疗保健诊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从而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感知,并有助于在该过程中相对较早地识别和选择大批量药物以发展为新的仿制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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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定位如此有利,但赫尔普森仍面临激烈的竞争。在中国既有从事制造和销售潜在替代或类似医药产品的本地和海外医药企业。这些竞争对手可能比我们有更多的资本、更好的研发资源、更好的制造和营销能力、更多的经验。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我们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竞争对手数量增加;
     
  竞争对手进行更激烈的价格竞争;或
     
  竞争对手开发的新产品或产品替代品具有可比的医药应用或治疗效果,比我们生产的产品更有效、成本更低和/或具有更多可感知的益处。

 

此外,进口产品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造成竞争加剧。中国于2001年12月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因此,中国医药行业的竞争在两个方面普遍加剧。首先,随着进口关税的降低,海外制造的进口医药产品在定价方面可能会变得越来越有竞争力。其次,我们认为,成熟的外国药品制造商可能会在中国设立生产设施,与国内制造商直接竞争。随着中国价格具有竞争力的医药产品的供应预期增加,我们可能会面临来自外国医药产品的竞争加剧,尤其是在高端医药产品方面,包括由美国制造商制造的某些类型的产品。

 

知识产权

 

我们将我们的包装设计、商标、商业秘密、专利和类似的知识产权视为我们核心能力的一部分,这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依靠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法,以及与我们的某些员工、分销商和其他人的保密协议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2008年11月,赫尔普森从第三方实验室购买了专利医学配方和脑/心血管适应症的制造工艺。就那次收购而言,我们获得了专利的所有权。这项专利于2025年到期。

 

2012年,Helpson获得了另一项与治疗脑/心血管疾病的医学配方相关的专利。这项专利将于2029年到期。

 

2022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从成都博尼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博尼尔”)获得一项关于创建眼科富氧雾化治疗仪的实用新型专利和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该技术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和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博尼尔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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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向Tao Liu取得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药物组合物发明专利。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该发明的专利权,Tao Liu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24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获得理华力治疗银屑病的药物组合物发明专利。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该发明的专利权,丽华力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24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从李勇取得一种Apst固体分散体及其制备方法(银屑病关节炎和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发明专利。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该发明的专利权,李勇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24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向赵锡军取得核黄素胃浮片发明专利及制备方法。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发明专利权,赵锡军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24年,我们的全资子公司海普信从赵春海手中获得了一种治疗灰指甲疾病的药物组合物的发明专利。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发明专利权,赵春海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24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从杜萍萍手中获得了安斯曲皮辛伐他汀一种药物组合物的发明专利。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该发明的专利权,杜萍萍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25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从严洋获得一种用于其制备的APST矢量及其方法的发明专利。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该发明的专利权,严洋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25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从利洁堂处获得一种卡托普利微胶囊的发明专利及其制备方法。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该发明的专利权,利洁堂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25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向张娟取得一种伊普拉列净片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发明专利权,张娟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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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向陈晓云取得一种托吡司他纳米乳液的发明专利及其制备方法。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该发明的专利权,陈晓云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26年,我司全资子公司海普信从Xiaoyan Zhang取得一种乌贼蝶形肌雌醇舌下片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基于技术转让协议,海普信将获得发明的专利权,Xiaoyan Zhang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Helpson拥有15个注册商标,包括Helpson生产的19种医药产品中的8种商标,包括商品名Fukexing、Beisha、Shiduotai、Xinuo、Pusenlitai、Pusenouke、Shuchang、Shenkaineng、XERONINE、Aronino,以及HPS标识标记、两个HELPSON标识和另外两个标识。

 

环境事项

 

海普信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法》以及适用的地方法规。除了法定和法规合规之外,Helpson还积极确保运营的环境可持续性。没有坚持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可能会对他们进行处罚。这种失败过去没有发生过,赫尔普森预计未来也不会发生,但在这方面不能给出任何保证。

 

条例

 

医药制造业相关法规。中国医药制造业受到高度监管。主要监管机构是NMPA,包括其省级和地方分支机构。作为医药产品的开发商和生产商,Helpson受到NMPA及其省级和地方分支机构的监管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了中国药品生产和销售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涵盖了医药产品的制造、流通、包装、定价和广告宣传等方面。本条例对中国药品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我们还受适用于企业经营者、制造商和分销商的其他中国法律法规的约束。

 

药品注册审批。根据中国药品注册规定,药品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后方可生产和销售。注册和批准程序要求制造商向NMPA提交注册申请,其中包含有关药物的功效和质量以及制造过程和制造商期望使用的生产设施的详细信息。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一致性评价和药品审评进程的政策,潜在的更多改革和调整正在进行中,以促进中国医药行业与国际接轨。在此背景下,我们认为在研产品获得NMPA生产批件的时间表的不确定性正在增加。生产企业选择生产临床前药物的,还需进行临床前试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开展临床试验许可并办理临床试验。如果生产企业选择生产一种临床后用药,只需要经过临床试验。在这两种情况下,制造商都需要向NMPA提交临床数据,以便在临床试验完成后批准生产。

 

17

 

新药。新药如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向生产企业颁发新药证书,并规定一至五年的监测期。在监测期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新药安全性进行监测,不受理其他药企相同药品的新药证书申请,也不批准其他药企生产或进口o相同药品。由于这些规定,新药证书持有人在监测期内拥有生产的专有权。我们目前有我们的普赛诺克、头孢克洛分散片和罗红霉素分散片以及注射用布美他尼产品的新药证书。

 

国家生产标准和暂行标准。与NMPA批准新药相关,NMPA通常会根据国家生产暂行标准,或暂行标准,指示生产企业生产该药品。一项暂行标准的有效期为两年,在此期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监测药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一致性,以制定该药品的国家最终生产标准,或最终标准。两年期限届满前三个月,要求生产企业向NMPA申请将暂行标准转为最终标准。经批准,NMPA将公布最终标准进行生产。NMPA没有完成其审查和批准转换的法定时间表。在实践中,转换为最终标准的批准是耗时的,可能需要数年时间。不过,在NMPA的审查期间,制造商可能会继续根据临时标准生产该药品。

 

过渡期。在(1)新药监测期届满或(2)NMPA在暂行标准期满后授予新药最终标准之日后后者之前,NMPA将不接受相同药品的申请,也不批准其他制药企业生产相同药品。据此,制造商将在此过渡期内继续拥有该新药的独家生产权。

 

持续的NMPA监管

 

中国的制药商受到NMPA的持续监管。获批药品的标签或其制造工艺发生重大改变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要求新的上市前批准或上市前批准补充。药品生产企业须接受NMPA的定期检查和安全监测,以确定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NMPA有多种执法行动可用于执行其法规和规则,包括罚款和禁令、召回或扣押产品、实施经营限制、部分停产或完全停产以及刑事起诉。

 

医药产品研究所制造业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省级分局的药品生产许可。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可再延长五年。我们目前的药品生产许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将于2030年6月8日到期。我们相信许可证将在到期时有效,届时公司将能够续签。

 

良好生产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就其生产的每一种医药产品形式,满足其在中国的每一生产设施的良好生产规范标准,即GMP标准。GMP标准包括员工资质、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原材料、环境卫生、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和客户投诉行政。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如果生产企业符合GMP标准,NMPA将向生产企业颁发良好生产规范证书,或GMP证书,有效期五年。不过,对于新成立的符合GMP标准的药品生产企业,NMPA将颁发GMP证书,有效期仅为一年。2011年GMP标准于2011年3月1日生效,药品生产企业(注射剂、血液制品或疫苗生产企业除外,有三年宽限期)有五年宽限期升级现有设施以符合修订规定。

 

18

 

赫尔普森现有生产线全部达到2011年GMP标准。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简称“新法”)施行。其中一项重大修订是取消了GMP认证。新法取消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贸易企业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证明的要求。而是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贸易企业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贸易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生产、交易过程始终符合各项法律要求。这意味着,与之前的GMP证书制度相比,实施了更严格的监管形式。赫尔普森的生产线将根据新法接受试点检查。

 

我们认为,GMP检查只是切换到另一种形式,包括飞行检查、药品生产许可检查(用于现场管理和质量体系),以及产品检查。

 

产品责任与消费者保护

 

如果我们的任何医药产品对作为受害方可能提出损害或赔偿要求的任何消费者产生有害影响,则可能会产生产品责任索赔。1987年1月生效的《中国民法通则》规定,造成财产损害或伤害的缺陷产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应对此种损害或伤害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因产品缺陷给他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制造商或产品销售商索赔。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过错造成产品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中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制定,2000年修订,旨在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该法,生产、销售有缺陷产品的厂家、经销商,可能会被没收销售所得、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时的权益。所有经营者在制造、销售商品和/或向客户提供服务时,都必须遵守本法。在极端情况下,医药产品制造商和分销商的商品或服务导致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死亡或受伤,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条例

 

除中国境内有关医药行业的规定外,海普信还受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的规定的约束。

 

外币兑换。根据1996年颁布并于1997年修订的《外币管理细则》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汇局)及中国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各项规定,人民币仅在与贸易有关的收支、利息和股息等经常项目范围内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如直接股权投资、贷款和投资汇回,需要事先获得外管局或当地对应方的批准,才能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等外币,并将该外币汇出中国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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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交易的付款必须以人民币支付。除非另有批准,外国投资企业(FIEs)以外的中国公司必须将其从国外收到的外币付款兑换成人民币。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外汇指定银行的账户中保留外币,但须遵守外管局或当地对应方设定的上限。

 

股息分配。根据中国关于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息分配的规定,中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只能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任何累计利润中支付股息。此外,还要求这些外商投资企业每年从累计利润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如果有的话,作为一定的储备资金。这些准备金不作为现金股利进行分配。

 

PCAOB条例

 

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的审计师,我们的审计师根据美国法律要求接受PCAOB的定期检查。《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A”)要求我们拥有一名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AHFCAA),并于2022年12月29日签署了AHFCAA构成部分的《2023年综合拨款法案》(“CAA”),成为法律,正式将触发HFCAA禁令所需的连续非检查年数从三年减少到两年。2022年12月15日,PCAOB在2022年裁决中宣布,其认定PCAOB能够确保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彻底的检查和调查,。虽然目前PCAOB能够确保总部设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的完全准入,但由于之前的历史,PCAOB一度无法这样做,如果PCAOB因任一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当局(包括证监会或财政部)采取的立场而再次遇到在中国大陆或香港进行检查和调查的障碍,PCAOB将酌情根据HFCAA作出决定。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在考虑了我们的审计师的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人员和培训的充足性,或者与我们的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资源充足程度、地理覆盖范围或经验之后,NYSE American或其他监管机构是否会对我们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PCAOB有可能因为外国司法当局采取的立场或任何其他原因而无法对公司的审计师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并且PCAOB可能会因对议定书实施的任何阻碍而重新评估其决定。这种缺乏检查或重新评估可能会导致公司证券的交易被HFCAA禁止,最终导致证券交易所决定将公司证券退市。此外,根据经AHFCAA修订的HFCAA,如果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两年未接受PCAOB的检查,我们的证券可能会被禁止在NYSE American或其他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这最终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被NYSE American退市。

 

员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有221名员工,其中215名员工为全职员工,6名员工为临时员工。我们的员工都没有工会代表,总的来说,我们认为我们与员工的关系很好。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的要求,我们与几乎所有的高级职员、经理和雇员都签订了雇佣合同。我们正在努力与那些目前没有与我们签订雇佣合同的员工签订雇佣合同。中国颁布了新的《劳动合同法》,该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我们已经更新了我们的雇佣合同和员工手册,并且遵守了这些法律。

 

20

 

项目1a。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汇总

 

以下是一些重大风险,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行业相关的风险

 

  我们产品的商业成功取决于医学界的市场接受度;接受度低会对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不符合药品管理法标准可能导致生产线停产,对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由我们或NMPA发起的产品停产或召回可能会产生重大成本并影响我们的创收

 

  未能在现有高利润率产品面临竞争的情况下开发高利润率产品可能会对我们的毛利率和净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产品面临实质性竞争;竞争对手可能更早或更成功地开发、获取或商业化产品

 

  我们的大部分产品都是非专利品牌仿制药,可以由其他制药商生产和销售,增加了竞争,降低了盈利能力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我们的Helpson品牌名称;未能保持和提高品牌认知度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业务和经营业绩

 

  我们的产品缺乏报销可能会降低销售额或影响我们盈利销售的能力

 

  我们的增长和成功取决于成功地将我们的主要产品推广到医院并在招标过程中对其进行选择

 

  我们未来的研发项目可能会因为包括监管批准在内的各种原因而不会成功

 

  我们与研究机构和大学合作进行研发;这些合作的任何失败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新产品的监管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未能获得批准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损害

 

  新产品开发耗时、成本高、商业化成功率低

 

  我们可能无法成功识别和获取新产品或业务

 

  我们的所有收入都依赖于分销商;如果不能维持这些关系,将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依靠数量有限的经销商进行大部分销售

 

  如果我们无法通过现有产品的一致性评价要求,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以可接受的条件从当前的关键供应商获得原材料,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有效管理我们的员工和分销网络,影响我们的声誉、业务和品牌

 

  我们的保险范围有限,可能会因产品责任索赔、业务中断或D & O保险承保的索赔而蒙受损失

 

  我们未来的流动性需求不确定,我们可能需要筹集额外资金

 

  未能有效管理增长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1

 

  我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依赖关键员工和顾问;无法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可能会影响我们开发和营销产品的能力

 

  电力短缺、自然灾害、恐怖行为或其他灾难可能扰乱生产并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我们无法保证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侵犯或伪造我们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声誉和业务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中国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影响经济增长和我们的竞争地位

 

  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对我们的运营、上市地位和股票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您可能会在实现法律程序送达、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提起原始诉讼方面遇到困难

 

  海普信作为外商在华投资企业,股权结构或受外资监管冲击

 

  以不能自由兑换的人民币收取几乎所有的收入,使我们受到中国政治和经济决策变化的影响

 

  我们受到中国环保法律的约束,遵守这些法律的成本可能很高,并且可能会影响制造业务

 

  未能遵守有关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员工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制裁

 

  美国监管机构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进行调查或检查可能会受到限制

 

  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可能会延迟使用发行收益

 

  遵守不断演变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可能代价高昂,并迫使业务发生不利变化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及相关法规可能带来监管风险和限制

 

  中国关于中国居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规定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所有者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

 

  我们分配股息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中国经营实体的股息,这可能受到中国法律的限制

 

  应付给外国投资者的股息和出售我们股票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税款

 

  我们面临非中国控股公司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不确定性

 

  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可能导致完全的投资损失

 

  我们可能会增发股本股票以筹集现金,稀释现有股东的百分比所有权

 

  我们很可能会继续受到“仙股”规定的约束,并附加额外的销售实践要求和SEC警告

 

  我们有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赔偿高级职员和董事,可能导致大量无法收回的支出

 

  我们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影响可靠报告和投资者信心

 

  我们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问

 

  我们预计不会对我们的普通股支付现金股息

 

22

 

与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行业相关的风险

 

我们产品的商业成功取决于其在医学界的市场接受程度。如果我们的产品不能在医学界获得市场认可,我们的经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产品的商业成功取决于它们在医学界取得的市场认可程度,特别是在医生和医院管理人员中。医生不得向患者开具或推荐我们的产品,如果医生或医院药师认为我们的产品没有吸引力,医院的采购部门不得购买我们的产品。我们的产品在医学界的接受和使用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

 

  医学界医生、患者和其他人对我们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看法;

 

  任何副作用的流行率和严重程度;

 

  我们的产品相对于竞品和在研产品的药理效益;

 

  我们的产品相对于竞品和在研产品的功效和潜在优势;

 

  我们产品的相对便利和易于管理;

 

  我们的医药产品可能交付给患者的方法;

 

  我们的教育、营销和分销工作以及我们的分销商的工作的有效性;

 

  关于我们的产品或竞争产品和治疗的宣传;和

 

  我们的产品和竞品的价格。

 

如果我们未能按照药品管理法达标,我们某些生产线的生产将被暂停,我们的运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现有的所有生产线都达到了自2011年3月1日起生效的GMP标准。2019年12月1日《药品管理法》(“2019年法”)施行。2019年法律的重大修订之一是取消了GMP认证。2019年法取消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贸易企业进行考核的要求,并颁发考核证书。而是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贸易企业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贸易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生产、交易过程始终符合各项法律要求。这意味着,与之前的GMP证书制度相比,实施了更严格的监管形式。

 

虽然我们现有的所有产品线都完全符合2011年发布的GMP标准,但如果我们未能持续满足GMP的要求并收到根据2019年法律进行的任何试点检查的缺陷反馈,这些生产线上的生产可能会被暂停,我们的运营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不时受到由我们或NMPA发起的产品停止或召回的影响。产品停产或召回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巨大成本,并对我们产生收入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在我们的业务中,我们必须遵守各种产品安全和产品测试规定。特别是,我们的产品除其他法规和规定外,还受NMPA发布的法规和规定的约束。如果NMPA发出任何通知,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我们的任何产品,或要求Helpson召回我们销售的任何产品,我们必须遵守这些要求。因此,我们在遵守停止或召回要求方面可能会产生大量成本,我们的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对产品安全法规的潜在责任或未来潜在变化的担忧可能导致我们自愿召回或以其他方式停止销售选定的产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召回也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增加我们的成本并减少我们的净销售额。我们生产和销售产品所在市场的政府和监管机构可能会在未来颁布有关产品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的额外法规,或采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NMPA有权撤销此前授予的药品批准,并出于各种原因将此前批准的产品从市场上撤下。

 

23

 

如果我们未能开发出高利润率的新产品,我们的高利润率产品被竞争对手的产品所取代,那么我们的毛利率和净利率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负毛利率为-3.2 %,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负毛利率-43.8.0 %相比大幅恶化,表明我们的成本结构和定价环境面临重大挑战。毛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闲置设备成本上升、存货减值准备增加、产品销量明显下降。中国的医药市场竞争仍然非常激烈,在已售产品成本没有相应下降的情况下,可能存在降低产品销售价格的压力。如果我们未能开发出高利润率的新产品,而我们的高利润率产品被竞争对手的产品所取代,我们的毛利率和净利率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的三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EDL”),受到严格的政府价格管制。因此,尽管我们的收入有任何增长,但我们的毛利率和净利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产品面临实质性竞争。其他公司可能比我们更早或更成功地发现、开发、获取或商业化产品。

 

我们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运营。我们的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治疗类似医疗状况的疾病的疗法相竞争。我们的许多产品可能会与价格更低、性能优越、更容易给药或其他优势的产品竞争。如果有竞争力的产品加入国家医保计划,我们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我们无法有效竞争可能会降低销售额或利润率,这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一些竞争对手正在我们拥有产品的领域或我们正在为现有产品开发新产品或新适应症的领域积极进行研发。未来,我们预计我们的产品将与目前正在开发的新药、批准用于其他适应症的可能与我们的产品相同的适应症的药物以及批准用于其他适应症的脱标使用的药物展开竞争。如果向患者配发或开具我们产品的替代品,我们产品的销售量可能会下降,或者我们可能会被要求降低我们产品的价格以保持竞争力,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对我们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越来越多的外资药企将其医药产品引入中国市场。这些公司推出的有竞争力的产品也会对我们的销售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大型国有和私营制药公司以及外资或外国制药公司可能比我们拥有更多的临床、研究、监管、制造、营销、财务和人力资源。此外,我们的一些竞争对手在技术和工艺开发方面可能比我们具有技术或竞争优势。这些资源可能使我们难以与他们竞争以成功发现、开发和营销新产品,并使我们目前的产品难以与这些竞争对手可能为市场带来的新产品或新产品适应症竞争。在我们的竞争对手中,制药行业也可能出现重大整合。竞争对手之间可能会发展联盟,这些联盟可能会迅速获得可观的市场份额。

 

此外,竞争对手为了在中国获得市场份额,可能会大幅增加广告支出和促销活动,甚至进行非理性或掠夺性的定价行为。此外,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进行不适当的竞争或违法行为,例如贿赂。第三方可能会积极参与旨在破坏我们的品牌名称和产品质量或影响客户对我们产品的信心的活动。竞争加剧可能导致价格下降、利润率下降和市场份额损失,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利润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与当前和未来的竞争对手进行有效竞争。

 

我们的大部分产品为非专利品牌仿制药,可由中国其他药品制造商生产和销售,这可能会增加我们面临的竞争并降低我们的业务盈利能力。

 

我们的大部分产品都是非专利品牌仿制药,不受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其他制药公司可能会以较低的成本销售同等产品,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品牌仿制药产品的销售出现相应的损失或要求我们降低价格以进行竞争。如果其他制药公司销售的医药产品与我们未受保护的产品相似,我们可能会面临额外的竞争,我们的业务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部分依赖于我们知名的Helpson品牌名称,如果我们不能保持和提高我们的品牌认知度以保持我们的竞争优势,我们的声誉、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相信,我们Helpson品牌的市场知名度为我们业务的成功做出了重大贡献。我们还认为,维护和提升Helpson品牌对于保持我们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尽管我们的销售和营销人员将继续进一步推广我们的品牌以保持竞争力,但我们可能不会成功。如果我们无法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品牌认知度和提高我们产品的知名度,或者如果我们为了保持我们的品牌知名度而被迫承担过多的营销和推广费用,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我们的品牌产品之一的召回或负面宣传,或我们的分销商、竞争对手、第三方营销公司或相关监管机构采取的某些行动损害了Helpson品牌或我们的声誉,我们的销售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24

 

我们的产品可能无法获得报销,这可能会减少我们的销售额或影响我们以盈利方式销售产品的能力。

 

我们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和销售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政府的报销政策。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省级或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每隔一年对国家医保项目纳入或取消国家医保目录或省级或地方医保目录的药品进行审查,将药品分类的目录影响项目参与者购买这些药品可报销的金额。这些决定是根据许多因素作出的,包括价格和功效。通常,有两个目录,国家保险目录(“NIC”)和一个产品可以列入的EDL。入选EDL的产品一般都是从NIC中挑选出来的。消费者可以在EDL上报销一种药品的全部费用,并且可以报销在NIC上列出的一种药品的80%到90%的费用。我们的头孢氨苄、克拉霉素和奥美拉唑产品目前被纳入EDL。如果政府当局决定将这些产品从药品目录中删除,这种删除可能会降低我们产品的可负担性,并改变公众对我们产品的看法,这反过来会对这些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并减少我们的净收入。此外,如果我们无法获得相关政府当局的批准,将我们的新产品纳入国家、省级或地方药品EDL或NIC,我们的新产品的销售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业务的增长和成功取决于我们成功向医院推销我们的主要产品的能力,以及它们在医院用于药品采购的招标过程中的选择。

 

我们未来的增长和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成功地将我们的主要产品作为处方药推广到医院。我们产品的终端客户中约有80%是医院。纳入国家和省级药品目录的药品,只有在政府管理的招标程序中选药品,医院才能批量采购。医院对特定药物的兴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将本药列入医院处方集,确定了本院医师可向其患者开具的药品范围,并

 

  医院的医生给病人开这种药的意愿。

 

我们认为,有效的营销努力对于确保医院和医生有兴趣购买我们的产品至关重要。如果我们的营销努力没有效果,医院管理人员可能不想将我们的产品纳入他们的处方集,或者可能将它们从他们的处方集中删除,或者医生可能没有兴趣给他们的患者开我们的产品。因此,我们可能会发现我们的产品难以维持现有的销售水平,我们的收入和盈利能力可能会下降。

 

我们未来的研发项目可能不会成功。

 

医药产品的成功开发可以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在早期研发阶段看起来很有前途的产品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在商业上可行,例如未能获得必要的监管批准。此外,我们可能获得批准证书的新产品的研发过程很长。在取得批准证书并将产品商业化之前对新产品进行基础研究和各阶段试验和试验的过程可能需要十年或更长时间。我们的一些候选产品正处于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的早期阶段,我们必须进行大量额外的临床试验,才能寻求开始这些产品的商业生产和销售所需的监管批准。我们不能保证我们未来的研发项目将在其预期的时间框架或预算范围内获得成功或完成,或我们将获得有关当局生产这些产品的必要批准,或这些新开发的产品将取得商业成功。

 

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在我们正在开发的产品获得批准之前获得竞争性产品的批准。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会被排除在获得批准之前,直到竞争对手的监测期到期,并从我们的研发投资中获得很少甚至没有收益。

 

这类产品即使能成功商业化,也可能达不到我们预期的市场认可水平。此外,医药行业的特点是技术日新月异,行业诀窍不断增强,新产品频出。医药市场未来的技术改进和持续的产品开发可能会使我们现有的产品过时或影响其可行性和竞争力。因此,我们未来的成功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开发能力,包括我们改进现有产品、使我们的产品种类多样化以及开发新的、价格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要求的能力。如果我们未能通过改进现有产品、及时开发新产品或使这些产品达到市场认可的理想水平来应对这些频繁的技术进步,我们的业务和盈利能力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5

 

我们与中国的研究机构和大学合作研发某些新产品,此类研究机构未能达到我们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业绩造成减值损失,而我们未能继续此类合作安排或达成此类新安排可能会对我们开发新药品的能力和我们的整体业务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战略包括与第三方合作研发新产品。我们与中国多家研究机构和大学保持长期合作关系。这些研究机构和大学过去曾与我们合作过多个研究项目,我们的某些有批准证书的产品就是由这些研究机构开发的。此类研究机构未能达到其与我们的研究协议中规定的所需质量标准和时间表,或我们无法以我们未来可接受的条款与这些研究机构签订额外的研究协议,可能会对我们开发新药的能力和我们的业务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如果出现充足的资金和其他有利条件,公司可能会在未来恢复这些配方的开发,但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与新的各方达成协议。我们无法签订此类协议或未能维持此类安排可能会限制我们开发的新产品的数量,并最终减少我们未来的收入来源。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任何新产品的监管批准,未能获得这些批准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损害。

 

所有新药必须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才能在中国上市销售。NMPA要求在批准之前成功完成临床试验并证明制造能力。一种药物通常需要数年时间才能最终获得NMPA的批准。此外,NMPA和其他监管部门可能会对未来候选产品的安全、制造、包装和分配应用新标准。

 

遵守这些标准可能既耗时又昂贵,并可能导致我们未来的候选产品获得NMPA批准的延迟,或可能使我们完全无法获得NMPA批准。例如,由于我们的一款产品在我们老厂房的干粉针剂和颗粒生产线的试验实施过程中引入了强化标准,临床试验持续的时间比原先预期的要长。此外,我们未来的产品可能不会有效,或可能被证明具有不良或非预期的副作用、毒性或其他特性,这些特性可能会阻止我们获得监管批准并阻止或限制其商业用途。NMPA和其他监管机构可能不会批准我们开发的产品,即使我们确实获得了监管批准,此类监管批准可能会受到我们可能销售产品的指定用途的限制,这可能会限制此类产品的市场规模。

 

医药行业新产品开发耗时、成本高,商业化成功率低。

 

我们的成功部分取决于我们改进现有产品和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医药产品的开发过程复杂、不确定,且耗时、成本高。相对较少的研发项目能够最终开发出一款商业化产品。在开发的早期阶段看起来很有希望的候选产品可能由于以下几个原因而无法进入市场,例如:

 

  未能在临床前和临床试验中证明安全性和有效性;

 

  未能从相关监管机构,如NMPA获得预定用途的批准;

 

  我们无法经济地制造足够数量的产品并将其商业化;和

 

  他人对我们的候选产品持有的专有权利,例如专利权,以及他们拒绝以合理的条款向我们出售或许可此类权利,或者根本不这样做。

 

26

 

开发过程的任何部分的延迟或我们无法获得我们产品的监管批准可能会限制或延迟我们推出新产品,从而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即使我们成功地将新产品商业化,这些产品也可能与我们的成熟产品竞争,并可能导致我们成熟产品的销量减少,反之亦然。未能开发、获得必要的监管许可或批准或成功商业化或营销潜在的新产品或技术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成功识别和获取新产品或业务。

 

除了我们自己的产品开发努力,我们的增长战略还依赖于我们从第三方收购新的候选产品、产品或业务。未来通过收购实现的任何增长都将取决于能否以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的条款和条件持续提供合适的收购候选者。即使这样的机会本身出现,我们也可能无法成功地识别它们。此外,其他公司,其中许多公司可能拥有大得多的财务、营销和销售资源,正在与我们竞争获得此类候选产品、产品或业务的权利。

 

我们的所有收入都依赖分销商,如果未能与我们的分销商保持关系并向其收取付款,或以其他方式扩大我们的分销网络,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专门向中国的医药分销商销售我们的产品,我们的所有收入都依赖于分销商。我们与中国的认证分销商有业务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客户占销售额的比例超过10.0%,三个客户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39.2%、14.4%和9.2%。根据中国的行业惯例,我们与分销商订立书面销售协议。然而,这类销售协议在实质上并不等同于美国的典型分销协议。每份销售协议更多地以销售订单的形式出现,并指定一种或多种产品的一种或几种购买,而没有购买任何额外数量产品的任何持续义务。公司与其任何分销商之间没有书面合同要求分销商在收到其客户的资金时支付公司的应收账款,或国有医院。药品分销商通常在收到客户(即国有医院)的付款后,作为默示共识处理向公司支付应收账款的事宜。如果收款期限与任何特定客户的任何过去模式发生偏差,公司将调整其信用期限。公司在无追索权的情况下偿还应收账款的任何潜在违约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业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如果某些分销商在完成其现有销售协议后选择不继续与我们的关系,他们可以在不违反任何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下这样做,如果我们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及时找到实质上相似的分销商,我们的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的一些分销商可能会销售与我们的产品相竞争的产品。我们与其他药品制造商竞争想要的分销商,其中许多可能比我们有更高的知名度、更大的知名度、财政资源和更广泛的产品选择。因此,维持与现有分销商的关系和更换分销商可能是困难和耗时的。我们分销网络的任何中断,包括我们未能与我们希望的分销商续签现有的分销协议,都可能对我们有效销售产品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并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产品的大部分销售依赖于数量有限的分销商。

 

我们的大部分净收入依赖于数量有限的分销商。我们的前五大分销商合计占我们2025年和2024年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和24%。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相对较少的分销商将继续占我们净收入的主要部分。我们对少数分销商的依赖可能会使我们面临重大损失的风险,如果单个大型分销商停止采购我们的产品、采购我们的产品数量较低或停业并且我们无法以同等条件找到替代分销商。如果我们的任何大型分销商减少向我们采购的产品数量或停止向我们采购,我们的净收入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7

 

如果我们不能通过国务院针对我们目前任何现有产品发布的一致性评价要求,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影响。

 

仿制药是指与原研药相比,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剂型、给药渠道和治疗效果的药品。“一致性评价”要求目前已上市的仿制药产品在质量和治疗效果、与原研药临床试验期间的可替代性等方面证明其一致性。一致性评价可以增强医药产业发展,保障药品安全和有效性,促进医药产业升级重组,提高国际竞争力。贯彻落实2016年5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2016年第106号)和2017年8月28日发布的《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有关事项均要求,药品有3个以上生产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那么没有一致性评价有效身份的药品生产企业将无法参与药品集中采购。NMPA于2020年5月14日发布关于开展化学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评价的正式文件,要求对已上市的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进行一致性评价。如果我们未能按照政府的要求完成我们的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将受到负面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以可接受的条件从我们目前的主要供应商获得原材料,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影响。

 

我们需要各种各样的原材料供应来制造我们的产品。目前,我们依赖中国和海外的众多供应商来交付我们所需的原材料。我们每一种最关键的原材料至少有三个主要供应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三家供应商占原材料采购的26.6%、26.3%及9.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三家供应商占原材料采购的22.9%、21.3%及14.6%。

 

从历史上看,我们从供应商那里获得原材料并不困难。然而,我们无法保证未来我们在获得供应方面不会遇到任何困难,也无法预测当前经济环境和各自业务的其他发展对我们的供应商的影响。破产、财务困难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供应商无法履行其与我们的协议条款。此外,这些因素可能导致供应商不愿延长向我们提供有利条件的合同,或可能迫使他们寻求重新谈判现有合同。尽管我们认为我们的业务中使用的原材料有替代供应来源,但如果我们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从其他来源获得足够的原材料,终止我们与任何主要供应商的关系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有效管理我们的员工和分销网络,我们的声誉、业务、前景和品牌可能会受到我们的分销商和第三方营销公司采取的行动的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管理和控制我们为推广我们的产品和品牌而签约的独立分销商和第三方营销公司的活动的能力有限;因此,我们的声誉、业务、前景和品牌可能会因他们采取的行动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分销商和第三方营销公司可能会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行动,其中任何一项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和品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将我们的产品销售到他们指定的领土之外,可能侵犯了其他分销商的独家经销权;

 

  未能充分宣传我们的产品;

 

  推广竞争产品代替我们的产品;或

 

  违反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的反腐败法。

 

28

 

此外,虽然我们的公司政策禁止我们的员工向医院支付不当款项或以其他方式从事不正当活动以影响医院的采购决策,但我们可能无法有效管理我们的员工,因为我们的销售和营销人员的薪酬部分与他们的销售业绩挂钩。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员工不会违反中国、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反腐败法。此类违规行为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业务、前景和品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未能充分管理我们的员工、分销网络或第三方营销公司,或他们不遵守雇佣、分销或营销协议,可能会损害我们在医院和我们产品的最终用户中的企业形象,并扰乱我们的销售,从而导致我们的销售目标无法实现。此外,我们可能会对我们的员工、分销商或第三方营销公司采取的行动承担责任,包括与我们的产品营销或销售有关的任何违反适用法律的行为,包括中国的反腐败法和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或《反海外腐败法》。特别是,如果我们的员工、分销商或第三方营销公司进行任何FCPA禁止的付款,我们可能会受到美国政府的民事和刑事处罚。

 

近期,中国政府加大了反腐力度。在医药行业,腐败行为包括(其中包括)医院和医疗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制造商和分销商的回扣、贿赂或其他非法收益或利益,与某些药品的处方有关。我们的员工、关联公司、分销商或第三方营销公司可能违反这些法律或以其他方式从事与其销售或标记我们的产品或涉及我们产品的其他活动有关的非法行为。如果我们的员工、关联公司、分销商或第三方营销公司违反这些法律,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损害赔偿或罚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中国法律并不总是明确规定为推广或销售我们的产品而支付的款项类型是不允许的。因此,我们、我们的员工、关联公司、我们的分销商或第三方营销公司可能会就推广或销售我们的产品或涉及我们产品的其他活动支付某些款项,这些活动当时可以合理地确定为合法但后来被中国政府视为不允许。此外,如果我们因员工、关联公司、分销商或第三方营销公司采取的行动而成为任何负面宣传的目标,我们的品牌和声誉、我们的销售活动或我们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保险范围有限,可能会因产品责任索赔、业务中断或D & O保险可能承保的索赔而蒙受损失。

 

我们的业务性质使我们面临医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所固有的产品责任索赔风险。在临床试验中使用候选产品也使我们面临产品责任索赔。对于我们获得商业销售监管批准的产品来说,这些风险更大。即使产品被适当的政府机构批准用于商业用途,也无法保证用户不会声称因使用我们的产品而产生的意图以外的影响。尽管迄今为止尚未对我们提出因涉嫌存在缺陷的产品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的实质性索赔,但实质性索赔或大量索赔如果成功,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类诉讼可能会转移我们管理层对我们业务战略的注意力,可能会造成高昂的辩护成本,并可能对我们的声誉和我们的Helpson品牌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损害我们其他品牌产品的销售。此外,中国不提供医药产品的产品责任保险。如果有人指控我们的任何产品有害,我们可能会遇到消费者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减少,或者我们的产品可能会被召回市场。我们还可能被迫进行诉讼辩护,如果不成功,我们将支付大量的损害赔偿、法律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此外,与许多其他国家提供的保险相比,中国提供的营业中断保险提供的保险范围有限。我们没有任何营业中断保险。任何业务中断或自然灾害都可能导致大量成本和资源转移。最后,我们目前没有董事和高级职员保险。如果我们或我们的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标准D & O保险可能涵盖的任何诉讼或行动被起诉,我们可能会产生大量成本和费用来为此类案件进行辩护。

 

29

 

我们未来的流动性需求是不确定的,我们可能需要在未来筹集更多的资金。

 

根据我们目前的运营计划,我们预计我们现有的资源将足以为我们现有的运营提供至少12个月的资金。然而,我们可能需要筹集更多资金来扩大我们的业务。此外,如果我们的支出超出我们目前的预期,我们可能需要筹集额外的资金。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多种原因,包括:

 

  我们决定投入大量财政资源开发我们认为具有重大商业化潜力的产品;

 

  我们决定收购或许可其他候选产品或新技术的权利;

 

  我们的一些候选产品在临床试验或临床前研究中失败或被证明没有我们预期的那样具有商业前景,我们被迫开发或获得更多的候选产品;

 

  我们的一些候选产品需要更广泛的临床或临床前测试或临床试验,这些候选产品需要比我们目前预期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或者

 

  我们决定或被要求针对当前或额外的疾病目标进行比预期更多的高通量筛查,以开发更多的候选产品。

 

我们未来筹集额外资金的能力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

 

  我们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

 

  医药公司筹资活动的一般市场情况;和

 

  中国和其他地区的经济、政治和其他情况。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收入将足以满足我们的运营需求和资本需求。如果我们需要获得外部融资,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如果有的话,将以我们可以接受的金额或条款提供融资。我们未来的流动性需求和其他业务原因可能要求我们出售额外的股权或债务证券或获得信贷便利。出售额外的股权或与股权挂钩的证券可能会对我们的股东造成额外的稀释。产生额外债务将导致偿债义务增加,并可能导致限制我们运营的运营和融资契约。

 

未能有效管理增长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国医药产品市场的快速增长,可能会对管理、运营、财务等方面的用工管理提出更多要求或更多成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有221名员工。要跟上中国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它将赋予管理层成员识别、招聘、维护、整合和激励新老员工的重大责任。另外,我们可能需要提高工资,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让员工留在公司。除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困难增加和成本增加外,我们还可能遇到营运资金问题,因为我们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为采购原材料和供应、新产品的药物配方、研发投资以及收购新业务和技术提供资金。我们未能管理上述任何业务管理可能会导致运营和财务效率低下,从而对我们的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30

 

在竞争激烈的技能人才市场中,我们依赖关键员工和顾问。如果我们无法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可能会对我们开发和营销产品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高度依赖管理团队的主要成员,尤其是我们的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李志林女士。我们无法保证李女士长期留在公司,失去李女士的服务将对我们的产品开发和营销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还部分依赖于我们关键科学人员的持续服务以及我们识别、雇用和保留额外人员的能力,包括营销和销售人员。我们面临着对合格人员的激烈竞争,潜在雇员与其前雇主之间存在不竞争协议可能会阻止我们雇用这些个人或使我们受到其前雇主的起诉。虽然我们试图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来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但我们的许多竞争对手很可能拥有比我们更多的资源和更多的经验,这使得我们很难成功竞争关键人员。

 

我们的某些雇员和顾问以前曾受雇于其他生物技术或制药公司,包括我们的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或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尽管目前没有针对我们的索赔,但我们可能会受到索赔,即这些雇员或顾问在无意或其他情况下使用或披露了其前雇主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信息。我们可能有必要对这些索赔进行诉讼和辩护。即使我们成功地为这些索赔进行了辩护,诉讼也可能导致大量成本,并分散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如果我们未能为此类索赔进行辩护,除了支付金钱损失外,我们可能会失去宝贵的知识产权或人员。

 

电力短缺、自然灾害、恐怖行为或其他灾难可能扰乱我们的生产,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在我们位于中国海南的制造工厂生产的,该工厂受到台风等特定自然灾害的影响。该设施的重大中断,即使是短期中断,也可能损害我们及时生产和运送产品的能力,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制造业务很容易受到自然和其他类型灾害的中断和破坏,包括地震、火灾、洪水、环境事故、电力损失、通信故障和类似事件。如果发生任何灾难,我们在我们的设施经营业务的能力将受到严重损害。

 

此外,我们没有为我们的一些建筑物、车辆和设备保有除财产保险以外的任何保险。因此,灾害造成的意外业务中断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从而导致大量成本和资源转移。我们的生产过程需要持续的电力供应。由于夏季用电量大、供应受限或供电网络受损,工业用户供电受限,历史上我们曾遇到过电力短缺的情况。因为这些电力短缺的持续时间很短,它们对我们的运营没有实质性影响。更长时间的电力供应中断可能会导致长时间的停产、与重启生产相关的成本增加以及正在进行的生产的损失。任何重大的电力暂停或终止或其他意外业务中断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1

 

我们无法保证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如果发生侵犯或假冒我们的知识产权的情况,那么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为保护我们产品的品牌名称,我们已在中国注册并申请注册我们的某些商标。目前,我们生产的19种医药产品中有8种是以在中国注册为商标的品牌销售的。我们还从某些第三方购买了六种药物化合物,我们正在寻求将其开发为进一步的产品。迄今为止,我们没有遇到任何侵犯我们的药品销售商标或我们的独家专利许可的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有任何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但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侵犯我司品牌名称或其他注册商标或假冒我司产品的情况。无法保证不会有任何第三方侵犯我们的专利。如果发生任何此类侵权或假冒行为,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还可能在未来为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而产生大量费用和大量时间和努力。这种对我们资源的转移可能会对我们现有的业务和未来的扩张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可能需要诉讼来强制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或确定他人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和范围。然而,由于中国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可执行性和保护范围不确定且仍在演变,我们可能无法成功起诉这些案件。此外,任何保护我们知识产权的诉讼或程序或其他努力都可能导致大量成本和我们的资源被转移,并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此外,我们的所有权权利的未来保护程度是不确定的,可能无法充分保护我们的权利或允许我们获得或保持我们的竞争优势。如果我们无法保护我们的商号、商业秘密和其他适当信息不受侵犯,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中国政府政治和经济政策的不利变化可能对中国的整体经济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减少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并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基本上开展所有业务,历史上我们所有的收入都来自中国。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受到中国经济、政治和法律发展的重大影响。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包括:

 

  政府参与程度;

 

  发展水平;

 

  增长率;

 

  外汇管制;

 

  获得融资;和

 

  资源的分配。

 

32

 

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30年中经历了显着增长,但增长并不均衡,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受近期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也出现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中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经济增长,引导资源配置。其中一些措施有利于整体中国经济,但也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适用于我们的税收法规变化的不利影响,以及政府旨在减少某些行业部门(例如制药公司)感知到的产能过剩的政策或指导。中国政府已经实施了某些措施,包括加息,以控制经济增长的步伐。这些措施可能导致中国经济活动减少,进而可能减少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经济一直在从计划经济向更加市场化的经济过渡。尽管近年来中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家所有以及在工商企业中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但中国政府对某些可能与我们的经营实体的业务运营相关的领域仍然拥有实质性权力,例如土地使用权、我们某些产品的价格,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经济状况或政府政策的任何不利变化都可能对中国整体经济增长和健康产业投资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减少,从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政府随时可能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产生负面影响,我们继续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以及我们的股票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这将严重影响我们股东的利益。

 

中国中央或地方政府可能会实施新的、更严格的规定或对现有规定的解释,这将需要我们方面的额外支出和努力,以确保我们遵守此类规定或解释。因此,未来政府的行动,包括不继续支持最近的经济改革和恢复更集中的计划经济或实施经济政策的地区或地方差异的任何决定,可能会对中国或其特定地区的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要求我们剥离我们当时持有的中国物业的任何权益。

 

因此,我们的业务部门可能会受到其经营所在省份的各种政府和监管干预。该公司可能受到各种政治和监管实体的监管,包括各种地方和市政机构以及政府下属部门。公司可能会因未能遵守现有和新通过的法律法规或处罚而产生必要的增加成本。中国政府可能会在几乎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股票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33

 

中国法律制度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中国法律体系是以成文法规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不同,它是一种法律案件判例价值不大的制度。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政府开始颁布全面的商事法律法规体系。过去20年立法的总体效果,显著增强了对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保护。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和法律要求是较新的,且发展迅速,其解释和执行涉及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外国投资者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中国法律制度对我国在华经营业务的实际作用,可以看作是两个相互独立但又相互交织的考虑因素。首先,作为实体法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法提供了重大保护,使公司不受政府干预。此外,这些法律保障企业章程和合同对外商投资企业参与人的充分利益。然而,这些法律确实规定了有关公司组建和治理的标准,这些标准与美国的公司法没有本质区别。同样,中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做法可能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不一致。中国会计法要求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年度“法定审计”,并按照中国会计法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账簿。《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要求外商独资企业向指定的财政、税务机关提交一定的定期财务报告和报表。外商投资企业拒不在中国境内记账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经营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其次,虽然实体权利的强制执行可能不如美国程序明确,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独资企业是中国注册公司,在企业对企业争议解决方面享有与其他中国注册公司同等的地位。然而,中国的法律基础设施在运作上与美国的法律基础设施有很大不同,可能对外国投资企业的运作构成重大障碍。

 

在根据美国或其他外国法律对我们公司或我们的管理层实施法律程序送达、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提起原始诉讼方面,您可能会遇到困难。

 

我们的运营子公司Helpson是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几乎所有的董事、执行官和经理都居住在中国境内,这些人的几乎所有资产都位于中国境内。因此,可能无法在美国境内或中国境外其他地方向我们的某些董事、执行官或经理送达诉讼程序,包括与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适用的州证券法产生的事项有关的送达。此外,中国没有与美国等许多国家签订条约,规定对等承认和执行法院的判决。因此,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和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有关任何事项的判决可能是困难的或不可能的。此外,只有在根据Helpson的组织章程不需要根据中国法律对这些行动进行仲裁的情况下,并且只有在投诉中所指称的事实引起中国法律的诉讼因由的情况下,才可能在中国对我们、我们的董事、执行官或经理提起原始诉讼。对于任何此类原始诉讼,中国法院可能会施加民事责任,包括金钱损失。

 

34

 

海普信作为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其股权结构可能会受到外商投资监管及其在华措施的冲击。

 

根据2019年12月2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开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名录(鼓励目录)(2020年版)》。2021年12月27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这些政策,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3条减至31条,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0条减至27条。列入2020年鼓励目录的行业为鼓励类行业。另一方面,列入2021年负面清单的行业被采取特别管理措施。比如,在2021年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一般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还有,境外投资者不得投资2021年负面清单明令禁止的行业。负面清单未明令禁止的行业,仍需政府审批和一定的特殊要求。

 

医药制造业的大部分,包括公司开展业务的细分领域不在2021年负面清单之列。Helpson主要向位于中国各地的医院和私人零售商生产和销售仿制药和品牌医药产品以及生化产品。该公司认为,Helpson的业务不受《目录》规定的任何所有权限制的约束。Onny于2005年5月25日通过与Helpson的三名前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获得了Helpson的100%所有权。本次交易于2005年6月12日获得海南省商务局批准,海普信于当日收到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准证书。海普信于2005年6月21日收到证明其WFOE(外商独资企业)身份的营业执照。然而,如果未来修订2021年负面清单,将Helpson经营的任何业务包括在内,我们的所有权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因为我们的结构没有得到任何“祖父”保护。

 

因为我们基本上所有的收入都以人民币收取,而人民币目前不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而中国政府控制货币兑换和人民币的波动,我们受制于中国政治和经济决策的变化。

 

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是以人民币获得的,人民币目前还不是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中国政府可酌情在未来限制用于经常账户交易的外币准入。未来对货币兑换的任何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使用人民币产生的收入为未来在中国境外的任何业务活动提供资金或以美元支付股息或其他款项的能力。尽管中国政府在1996年出台规定,允许人民币在经常账户交易中有更大的可兑换性,但仍然存在重大限制,主要包括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在提供有效商业单证后,只能在被授权开展外汇业务的银行购买、出售或汇出外币。此外,人民币兑换资本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和贷款,在中国须经政府批准,并要求企业开立和维护资本项目的单独外汇账户。

 

35

 

我们不能确定中国监管当局不会对人民币可兑换施加更严格的限制,特别是在外汇交易方面。

 

人民币币值波动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人民币兑美元的币值变动受(其中包括)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变化的影响。1995年至200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干预外汇市场,维持了约8.3元人民币兑1美元的汇率。2005年7月21日,中国政府改变这一政策,开始允许人民币对美元适度升值。在新政策下,人民币兑一篮子特定外币被允许在一个狭窄且有管理的区间内波动。这一政策变化导致人民币在随后三年里对美元升值约21.5%。因此,人民币兑其他自由贸易货币自2008年7月以来大幅波动,与美元同步波动。很难预测目前的情况可能会持续多久,何时以及如何可能再次发生变化。中国政府面临重大国际压力,要求其采取大幅放宽货币政策,这可能导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进一步和更显着升值。人民币的重大重估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如果我们需要将我们从证券发行中获得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用于我们的运营,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对我们从兑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我们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以支付我们普通股的股息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将对我们可获得的美元金额产生负面影响。2015年8月,中国政府将人民币贬值约3%,这是20年来最大的人民币贬值幅度。人们仍然担心,中国正在放缓的经济,尤其是其出口,将需要一种只能来自于进一步下调汇率的刺激。

 

此外,人民币相对于美元的升值或贬值将影响我们以美元计价的财务业绩,而不会影响我们的业务或经营业绩的任何潜在变化。我们业务的损益表按每个适用期间的平均汇率换算成美元。如果美元兑外币走强,这些外币计价交易的换算导致我们国际业务的收入、运营费用和净收入减少。同样,如果美元兑外币贬值,这些外币计价交易的换算将导致我们国际业务的收入、运营费用和净收入增加。我们还面临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因为我们将外国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合并中转换为美元。如果外币汇率发生变化,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转换为美元将导致折算损益,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的组成部分入账。中国可用的对冲交易非常有限,以减少我们对汇率波动的风险敞口。迄今为止,我们没有进行任何对冲交易。虽然我们可能在未来进行对冲交易,但这些交易的可用性和有效性可能有限,我们可能根本无法成功对冲我们的风险敞口。

 

我们须遵守中国的环保法律,遵守这些法律的成本可能很高,并可能对我们的制造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制造过程可能会产生副产品,例如废水、气体和噪音,这些对环境有害。我们受《中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国防止污水污染法》等多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约束,以及相关政府机构制定的确定不同废物分类和适当处置的标准。我们已适当获得制造设施的废物处置许可证,其中详细说明了允许处置的废水和气体的类型和浓度。我们负责定期更新这个垃圾处理许可证。无法保证我们将在现行许可证于2028年2月到期时获得废物处置许可证的更新。

 

36

 

中国正在经历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国家、省和地方政府机构很可能会采取更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无法保证未来环境法律法规的变化不会对我们施加代价高昂的合规要求或以其他方式使我们承担未来的责任。如果对我们施加额外或修改的环境控制法规,我们业务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未能遵守有关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登记要求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公民员工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处罚。

 

2007年3月28日,外管局颁布《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票期权计划的外汇管理申请程序》,由外管局2012年2月15日颁布的《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公众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管局# 7”)或《股票期权规则》取代。根据股票期权规则,获海外上市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或其他员工股权激励奖励的中国公民,须通过可能是该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的中国代理人,向外管局登记并完成与股票期权或其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某些其他程序。根据我们的2010年长期激励计划获授购股权或其他股权激励奖励的我们和我们的中国公民雇员,或中国期权持有人,受购股权规则的约束。如果我们或我们的中国期权持有人未能遵守这些规定,我们或我们的中国期权持有人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

 

美国监管机构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进行调查或检查的能力可能有限。

 

外国机构对位于中国境内的文件或信息的任何披露都可能受到管辖限制,必须遵守中国的国家保密法,后者将“国家秘密”的范围广泛定义为包括涉及经济利益和技术的事项。无法保证美国联邦或州监管机构或机构对我们的运营进行调查或检查的请求将由我们、向我们提供服务的实体或与我们有关联的实体在不违反中国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得到履行,尤其是在这些实体位于中国的情况下。此外,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任何这些监管机构对我们设施的现场检查可能受到限制或禁止。

 

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我们使用此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向我们中国子公司转移的任何资金,无论是作为股东贷款还是作为注册资本的增加,均须获得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登记。根据中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的出资须经商务部或商务部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批准或备案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外管局授权的当地银行登记。此外,(i)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采购的一年以下期限的外国贷款需在外管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ii)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采购的一年或以上期限的外国贷款需提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我们向中国运营子公司提供的任何中长期贷款,必须在发改委和外管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完成此类注册,涉及我们未来对中国子公司的出资或外国贷款。如果公司未能完成此类注册,我们使用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和将中国业务资本化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7

 

2015年3月30日,外管局发布《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办法的通知》,即外管局19号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外管局19号文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改革,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自行决定结汇外汇资本金,但继续禁止外商投资企业将外汇资本金转换成的人民币资金用于超出经营范围的支出、提供委托贷款或偿还非金融企业间借款。外管局发布《关于改革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制政策的通知》,即外管局16号文,自2016年6月起施行。根据外管局16号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也可以自行决定将外债由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外管局16号文规定了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的可自主支配的资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资本和外债)项下外汇折算的一体化标准。外管局16号文重申公司外币计价资本折算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其经营范围或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的原则,而此类折算人民币不得作为贷款提供给其非关联实体。由于本通告较新,其解释及适用以及未来任何其他外汇相关规则仍存在不确定性。违反这些通告可能会导致严厉的金钱或其他处罚。外管局19号文和外管局16号文可能会严重限制我们将我们持有的任何外币(包括此次发行的净收益)转移给我们的WFOE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中国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10月23日,外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通告》(“外管局28号文”),并于同日起施行。外管局28号文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经营范围不含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本金在中国境内进行股权投资。也在实践中得到落实。

 

鉴于中国法规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施加的各种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必要的政府注册或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有的话),关于未来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或未来我们向我们在中国的WFOE提供的出资。因此,我们在需要时向中国子公司提供及时财务支持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此类注册或获得此类批准,我们使用我们预期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收益以及为我们的中国业务资本化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遵守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义务的不断演变的法律、法规和其他义务可能代价高昂,并可能迫使我们对我们的业务做出不利的改变。其中许多法律、法规和其他义务可能会发生变化和不确定的解释,任何未能或被认为未能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义务都可能导致负面宣传、法律诉讼、暂停或中断运营、增加运营成本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我们的业务。

 

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互联网作为商业媒介的使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中数据的使用以及数据主权要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正在迅速演变、广泛、复杂,并包含不一致和不确定性。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可能会定期接收、收集、生成、存储、处理、传输和维护参加我们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的医疗数据、跟踪记录和其他个人详细信息,以及其他个人或敏感信息。

 

38

 

2021年6月1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起施行。中国数据安全法对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实体和个人规定了数据安全和隐私义务,引入了基于数据重要性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并对某些数据和信息施加了出口限制。

 

2021年8月2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于2021年11月生效,整合了个人信息权利和隐私保护方面的零散规则。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促进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

 

2021年12月28日,CAC等多个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据《审查办法》,发行人作为持有个人信息超过一百万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应当就其拟在国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备案,如果相关的中国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的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可启动网络安全审查。不过,《审查办法》没有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认定作出进一步解释。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没有参与任何与网络安全有关的调查或收到中国政府当局的任何与网络安全有关的警告。

 

现有监管措施未来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以及中国当局是否可能通过新的法律或法规,可能对我们这样的公司施加额外限制,仍不确定。如果中国政府当局规定了新的规则,要求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例如我们)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或获得额外批准,我们将面临能否及时获得此类许可或批准的不确定性,或者根本无法获得此类许可或批准。如果我们无法遵守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要求,我们可能会受到政府执法行动、罚款、处罚或暂停运营,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3年2月22日,CAC发布《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标准合同办法》。如果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未能遵守此类措施,他们可能会面临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最高5000万元人民币或年收入5%的罚款,并可能被勒令暂停相关活动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024年3月22日,CAC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跨境数据流动的若干规定》,即日起施行。未能遵守有关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9

 

2025年2月14日,CAC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提出要求,包括强制审核、委派责任人员、合规报告等。未能遵守此类要求,特别是在涉及大规模或敏感的个人信息处理或数据安全事件的情况下,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中国运营实体承担法律责任、监管执法行动和声誉损害,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6月11日,CAC协同多部门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加密使用管理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这些规定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提出了使用经认证的商业加密产品和服务、保护核心、重要和个人数据以及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和报告义务等方面的要求。未能遵守适用的要求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承担法律责任和监管处罚,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6月26日,CAC发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这些条例建立了确定行政处罚的标准化框架,包括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减轻或加重处罚因素等不同程度的处罚。不遵守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受到监管处罚和执法行动,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6月27日,CAC发布跨境转运申请安全评估指南第三版。该指南为安全评估申请提供了更详细和更简化的要求,并明确了可延长此类评估有效期的条件。特别是,数据处理人员可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延长三年有效期,包括不对传输安排进行重大更改、限制数据量或所涉个人数量的增加、遵守相关法律文件要求以及不发生重大数据安全事件。

 

2025年9月1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些措施确立了网络运营者的强制性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义务,包括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特别是涉及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风险的事件,制定有规定阈值的四级分类制度。未能遵守适用要求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受到监管执法行动,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10月14日,CAC、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跨境个人信息转移认定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些措施建立了以认证为基础的跨境个人信息转移机制,并对数据处理者规定了资格门槛、程序要求和评估义务。特别是,数据处理者必须满足有关传输数据的数量和类型的特定标准,排除重要数据,并在认证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认证由授权机构授予,有效期三年,可续展。未能遵守适用要求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受到监管执法行动,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0

 

中国的某些法规可能会增加我们通过收购追求增长的难度。

 

2008年生效、2022年修正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规定了额外的程序和要求,可能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复杂。此类规定要求,除其他外,如果触发国务院2008年发布并于2018年修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某些门槛,则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或在中国有实质性经营业务的外国公司控制权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须提前通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而且,《反垄断法》要求,涉及国家安全的交易,对国家安全的审查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此外,于2021年1月生效的《中国外国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要求,中国公司从事与军事相关或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某些其他行业的外国投资者的收购在完成任何此类收购之前必须接受安全审查。我们可能会寻求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相辅相成的潜在战略收购。

 

遵守这些法规的要求来完成此类交易可能会非常耗时,任何必要的批准程序,包括获得商务部的批准或许可,都可能会延迟或抑制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大业务或保持市场份额的能力。

 

根据中国法律,未来在海外发行证券将需要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其他要求,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获得此类批准或完成此类备案。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这些暂行办法要求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发行证券或上市,须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程序。间接发行或上市是指主要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实体以境外实体名义进行的发行。根据这些暂行办法,中国实体必须遵守国家安全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境外发行人应当指定在中国境内的责任主体进行备案。首次公开发行后,相关中国主体应在境外完成任何新证券发行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此外,发行人必须在发生控制权变更、境外监管机构调查、上市地位变更、退市或重大业务变更等特定事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告。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也发布通知并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2023年3月31日前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大陆企业不要求立即备案,但应完成未来资本募集活动的备案。作为在生效日期之前上市的发行人,我们不需要为之前的离岸发行完成备案。截至本年度报告,我们和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没有被要求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许可或完成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然而,我们未来的资本筹集活动将受到备案要求的约束。

 

未能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备案程序将使我们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包括对我们中国经营实体的经营进行罚款和处罚,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中国实体违反这些措施,其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面临警告、最高1000万元罚款等行政处罚,直接责任人面临5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违约的,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

 

41

 

中国法律对海外证券监管机构在中国收集信息的能力的限制可能会剥夺我公司投资者享受美国证券监管的好处。

 

中国经常限制美国监管机构获取信息,并限制监管机构对中国发行人进行调查或寻求补救的能力,通常会引用国家保密法和国家安全法、封锁法规或其他法律或法规。外国机构对位于中国境内的文件或信息的任何披露都可能受到管辖限制,必须遵守中国的国家保密法,该法律将“国家机密”的范围广泛定义为包括涉及经济利益和技术的事项。此外,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中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七条”),任何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开展调查或取证活动,且未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境内任何实体或个人不得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信息。无法保证向我们提供服务或与我们有关联的实体在不违反中国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满足美国联邦或州监管机构或机构对我们的运营进行调查或检查的请求,尤其是在这些实体位于中国的情况下。美国证交会、美国司法部和其他美国当局在对中国发行人及其管理人员和董事提起和执行诉讼方面面临重大挑战。因此,公司的投资者可能无法从促进有效执行美国联邦证券法的监管环境中受益。

 

由于第177条和中国证券法是新颁布的,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调查取证的程序和必要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美国证券监管机构无法进行此类调查,则存在风险,他们可能会决定暂停或取消我们在SEC的注册,还可能将我们的证券从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交易所或美国境内其他适用的交易市场退市。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或HFCAA,相关法规不断演变。HFCAA或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实施和解释或修订,或PCAOB确定其缺乏足够的访问权限以检查我们的审计师,可能会对我们构成监管风险并对我们施加限制,因为我们在中国大陆的业务。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AA”),要求如果PCAOB因公司使用不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师而无法审计特定报告,则外国公司必须证明其不为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查公司的审计师,则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美国场外交易市场交易。2020年12月18日,HFCAA签署成为法律。

 

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AHFCAA”),将外国公司遵守PCAOB审计的期限从连续三年缩短至两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综合拨款法》签署成为法律,正式将触发HFCAA禁令所需的连续非检查年数从三年减少到两年。

 

42

 

2021年12月16日,PCAOB宣布了HFCAAA的决定,涉及其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或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是中国或香港的当局采取了立场。PCAOB无法在中国对审计师进行检查,这使得与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相比,评估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程序的有效性变得更加困难。

 

我们的审计师Enrome LLP是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出具本年度报告其他地方包含的审计报告,总部位于新加坡,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

 

2022年8月26日,PCAOB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签署了《礼宾声明》。2022年12月15日,PCAOB在其2022年HFCAA确定报告中宣布,它能够确保完全访问中国的检查和调查审计公司,并撤销了先前的相反确定。PCAOB可能会重新评估其决定,并随时发布与HFCAA一致的新决定。

 

虽然HFCAA和AHFCAA目前不适用于公司,因为公司目前的审计师要接受PCAOB的审查,但如果这种情况在未来因任何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可能会受到HFCAA和AHFCAA的约束。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证券可能会在HFCAA和AHFCAA要求之前被退市或被禁止在NYSE American交易。如果届时我们的普通股无法在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样的退市将严重损害您出售或购买普通股的能力。

 

根据新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我们来自中国的收入需缴纳中国预扣税,当更多详细规则或先例颁布时,我们可能需要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国法律和会计准则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2007年3月16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新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9日对《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即《实施细则》,该细则也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9年4月23日对《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的通知》或《过渡性优惠政策通告》,与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步生效。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头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头扣缴。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所有国内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规定了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除非它们符合某些例外情况,并终止了以往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大部分免税、减免和优惠待遇。

 

43

 

此外,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中国境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组建且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可能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因此须按其全球收入的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主体”定义为对企业的业务、生产、人员、账户和财产实行充分实质控制和全面管理的管理主体。此外,国家税务总局4月22日发布的《关于根据事实管理机构认定标准将在境外注册成立的中国控股企业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函》,2009规定,中国公司或中国公司集团控制的外国企业,如果满足以下要求,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境内,将被归类为“居民企业”:(i)主要在中国负责其日常运营职能的高级管理层和核心管理部门;(ii)其财务和人力资源决策须经中国境内的个人或机构确定或批准;(iii)其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档案位于或保存在中国;(iv)企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居住在中国。尽管该通知仅适用于中国企业控制的离岸企业,而不适用于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企业,但该通知中规定的确定标准可能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确定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应如何应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测试的一般立场,无论其是否由中国企业、个人或外国人控制。我们不确定它将如何实施以及各自的税基和税收敞口在现阶段无法可靠地确定。如果我们被相关中国税务机关要求缴纳资本收益所得税,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分配股息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我们在中国的经营实体支付给我们的股息,其分配股息的能力可能受到中国法律的限制。

 

由于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其所有业务运营均由Helpson(即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在中国进行,我们依赖其向我们发放的股息来向我们的投资者支付股息。根据中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或FIE,我们只能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支付股息。此外,我们被要求每年提取其税后利润的10%(如果有的话),用于公积金,如果公积金的合计余额已经占其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停止提取其税后利润。公积金不作为现金红利分配。中国公司不得分配任何利润,直至以前会计年度的任何亏损被抵消。我们的分红能力可能会因为上述规定而受到限制。如果未来某个财年亏损,我们甚至可能不能分红。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海普信计划保留全部收入,并将其重新投资于海普信的日常运营。因此,公司未来不打算进行任何股息分配。

 

44

 

根据中国税法,我们向外国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和出售我们股票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税。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如果我们被视为在中国“注册地”的“居民企业”,则对我们支付给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投资者的股息适用10%的中国所得税,只要该“非居民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没有设立机构或营业地,或者尽管该设立机构或营业地在中国存在,但相关收入与该设立机构或营业地在中国没有有效关联。同样,此类投资者转让我们的股份所实现的任何收益也需缴纳10%的中国所得税,前提是此类收益被视为源自中国境内的收入,并且出于税收目的,我们被视为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此外,中国相关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我们的目的是一家控股公司,我们的海外股东获得的资本收益将被视为来自中国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此类资本收益可能需要按最高1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如果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我们被要求为我们应付给“非居民企业”外国股东的股息预扣中国所得税,或者如果在上述情况下,您被要求就转让我们的股份支付中国所得税,您对我们股票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面临中国居民企业的非中国控股公司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不确定性。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纳税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若干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公示,或SAT Bulletin 7。SAT Bulletin 7将其税务管辖范围扩大至涉及通过境外转让外国中间控股公司转移应税资产的交易。此外,SAT Bulletin 7引入了内部集团重组和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买卖股权的安全港。SAT Bulletin 7还对应税资产的外国转让人和受让人(或其他有义务为转让付款的人)提出了挑战,因为这些人需要确定他们的交易是否受这些规则的约束,以及是否适用任何预扣义务。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头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即SAT公报37,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SAT公报37进一步明确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做法和程序。

 

非居民企业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股权间接转让应税资产,属于“间接转让”的,非居民企业作为转让方或者受让方,或者直接拥有应税资产的中国主体,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报告该间接转让情况。中国税务机关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境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减少、避免或递延中国税款而设立的,则可以无视该公司的存在。因此,此类间接转让产生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受让人或支付转让款的其他人有义务为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按10%的税率代扣目前适用的税款。如果受让人未预扣税款且转让人未缴纳税款,转让人和受让方都可能受到中国税法的处罚。

 

45

 

我们在涉及中国应税资产的某些过去和未来交易的报告和其他影响方面面临不确定性,例如离岸重组、出售我们海外子公司的股份和投资。根据SAT Bulletin 7和/或SAT Bulletin 37,如果我公司是此类交易的转让方,我公司可能会被征收备案义务或税款,如果我公司是此类交易的受让方,则可能会被征收预扣税义务。对于非中国居民企业的投资者转让我公司的股份,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要求协助根据SAT Bulletin 7和/或SAT Bulletin 37进行备案。因此,我们可能被要求花费宝贵的资源以遵守SAT Bulletin 7和/或SAT Bulletin 37或要求我们向其购买应税资产的相关转让方遵守这些通知,或确定我们公司不应根据这些通知被征税,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导致您的投资完全亏损。

 

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高度波动,并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宽幅波动:

 

  我们季度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波动;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发布的新产品公告;

 

  证券分析师财务预估变动;

 

  医药市场状况;

 

  涉及医药生产的其他企业的经济表现或市场估值变化;

 

  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重大收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资企业或资本承诺;

 

  经济、监管和政治发展;

 

  关键人员的增加或离开,或

 

  潜在诉讼。

 

此外,证券市场不时出现与特定公司经营业绩无关的重大价量波动。这些市场波动也可能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增发我们股本的股份,以筹集额外的现金用于营运资金;如果我们增发我们股本的股份,我们的股东将在他们各自对公司的所有权百分比上经历稀释。

 

我们可能会增发我们股本的股票来筹集额外的现金用于营运资金。我们的普通股不存在反稀释保护或优先购买权。因此,如果我们增发股本,现有普通股持有人的百分比所有权可能会稀释他们各自在我们的百分比所有权。

 

46

 

我们很可能仍将受到“仙股”监管的约束,因此会有额外的销售实践要求和SEC发布的额外警告。

 

如果在任何时候我们的有形资产净值为5,000,000美元或以下,而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低于每股5.00美元,我们普通股的公开市场交易将受到SEC的“仙股”规则的约束。“仙股”规则对向既定客户和合格投资者以外的人(通常是资产超过1,000,000美元或年收入超过200,000美元或300,000美元的人及其配偶)出售证券的经纪自营商提出了额外的销售实践要求。对于本规则涵盖的交易,经纪自营商必须对购买证券作出特别适当性认定,并在购买前已收到购买者对交易的书面同意。此外,对于任何涉及仙股的交易,除非获得豁免,经纪自营商必须在交易前交付SEC规定的与仙股市场相关的披露时间表。经纪自营商还必须披露应付给经纪自营商和注册代表的佣金以及证券的当前报价。最后,必须发送月度报表,披露细价股有限市场的近期价格信息。对经纪自营商施加的这些额外负担可能会限制经纪自营商出售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影响股东转售普通股的能力。

 

无法保证我们的普通股将有资格获得“仙股”规则的豁免。无论如何,即使我们的普通股不受此类规则的约束,我们仍将受到《交易法》第15(b)(6)条的约束,该条赋予SEC权力,如果SEC认为此类限制符合公共利益,则可以限制任何人参与“仙股”的分配。

 

股东应该知道,根据SEC第34-29093号发布,近年来细价股市场饱受欺诈和滥用模式之苦。这类模式包括(i)一个或几个经纪自营商对证券的市场控制,这些通常与发起人或发行人有关;(ii)通过预先安排的购销匹配以及虚假和误导性的新闻稿操纵价格;(iii)涉及高压销售策略的锅炉房做法和缺乏经验的销售人员不切实际的价格预测;(iv)销售经纪自营商过度且未披露的买卖差价和加价;(v)在价格被操纵到期望的水平后,发起人和经纪自营商批发抛售相同的证券,伴随而来的是这些价格不可避免的崩溃,以及随之而来的投资者损失。我们的管理层意识到细价股市场历史上发生的弊端。

 

我们负责在某些情况下对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这可能会导致大量支出,我们可能无法收回。

 

我们的章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在他们因与我们代表我们的活动有关联而成为一方的任何诉讼中所产生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对他们进行赔偿。这项赔偿政策可能导致大量支出,我们可能无法收回。

 

我们发现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确保及时可靠的财务报告的能力,影响我们的审计师在我们未来成为加速申报人时证明我们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能力,并削弱投资者对我们财务报告的信心。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指示,SEC通过了一些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包括管理层关于报告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我们从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开始受到这一要求的约束,我们管理层的报告包含在第9A项下。本年度报告10-K表格的“控制和程序”。如该报告所述,我们的管理层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不有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47

 

我们正在采取适当行动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例如首席财务官,以纠正此类重大缺陷;但是,此类措施可能不足以解决已识别的重大缺陷或确保我们的控制和程序是有效的。我们还可能在未来发现其他物质弱点。任何未能维持或实施所需的新的或改进的控制,或我们在实施此类控制时遇到的任何困难,都可能导致我们未能履行我们的定期报告义务或导致我们的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并影响我们的审计师证明我们对融资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能力,以至于我们在未来成为加速申报人。此外,可能需要大量成本和资源来纠正任何内部控制缺陷。如果我们不能提供可靠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可能会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大幅下跌,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持续经营的能力存在重大疑问。

 

我们的审计师在其关于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报告中表示,存在对我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情况,如财务报表附注1所述。该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经常性亏损,拥有净流动负债和累计赤字,这使人们对其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了重大怀疑。

 

为缓解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疑虑的情况,管理层计划增强预付款的销售模式,并进一步加强其应收账款的催收。此外,公司目前正在探索战略替代方案,以加速推出综合性医疗保健产品。公司营养健康系列中的冻干燕窝、佛手玫瑰产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目前正在进行市场运作,计划今年推出,预计产生销售收入。这将支持公司的持续经营。此外,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可作为抵押品,支持额外的银行贷款。此外,公司还通过加强客户信用评估、及时催收债务、缩短催收期等方式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已启动并正在积极拓展OEM(原始设备制造商)方式,利用现有机器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补贴。公司将在采购、生产、人力资源、营销等方面多措并举,降低运营成本。在采购中,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合并采购活动,以增强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在生产中,将通过集中制造周期、将高耗能工序转移到非高峰时段等方式优化运营,以降低电力成本。高效调配生产人员,在保持质量标准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人工费用。人力资源方面,公司将优化人员配置水平,实施定向激励,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出质量,从而控制人工成本。营销支出将通过数据驱动定向和渠道优化,向高回报渠道集中。此外,公司将加强员工在生产技术和成本管理原则方面的培训,在整个组织内培养成本意识文化。管理层认为,如果成功实施,这些措施可能会改善公司的现金状况,并使公司能够为未来十二个月的运营提供资金,然而,无法保证公司将能够实现其未来的战略选择,从而对其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了重大怀疑。

 

如果我们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或获得额外的充足资金,我们将需要缩减或取消我们的业务计划,减少我们的运营成本和员工人数,或者停止或缩减我们的业务。因此,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持续经营。如果我们无法持续经营,我们可能不得不清算我们的资产,并可能获得低于我们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中这些资产的价值,投资者很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我们的财务报表不包括这种不确定性结果可能导致的任何调整。

 

我们预计不会对我们的普通股支付现金股息。

 

您不应依赖对我们普通股的投资来提供股息收入,因为我们没有就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也不打算在可预见的未来支付任何股息。因此,投资者必须依赖在价格升值后出售我们的普通股,这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作为实现任何投资回报的唯一途径。

 

48

 

项目1b。未解决的工作人员评论。

 

较小的报告公司不需要提供这一项目所要求的信息。

 

项目1c。网络安全。

 

风险管理和战略

 

我们实施了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程序,以确保网络安全管理、战略和治理以及报告网络安全风险的有效性。我们还将网络安全风险管理融入到我们的整体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中。

 

我们使用了网络安全威胁防御系统来应对内部和外部威胁。该系统涵盖网络、主机和应用程序安全等多个级别,并融入了威胁防御、监测、分析、响应、欺骗和对抗的系统安全能力。我们努力通过各种方法管理网络安全风险和保护敏感信息,包括技术保障措施、程序要求、对我们公司网络的密集监控计划、稳健的事件响应计划、由合格的第三方参照适用的安全标准审查我们的安全系统的有效性以及定期对员工进行网络安全意识培训。我们持续监控我们的应用程序、平台和基础设施的性能,使我们能够对潜在问题做出快速响应,包括潜在的网络安全威胁。

 

截至本报告日期,我们未发生任何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发现任何已影响或合理可能对我们、我们的业务战略、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网络安全威胁。

 

治理

 

我们的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并了解来自网络安全威胁的风险。董事会应审查、批准并保持对公司定期报告(包括10-K表格年度报告)中有关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如有)的8-K表格披露和与网络安全事项相关的(ii)的监督。此外,我们的管理团队,包括在处理与保密相关的网络安全问题方面有经验的管理团队,监督和管理网络安全相关事项,并根据需要制定政策。我们的董事会每年都会对在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网络安全威胁的重大风险进行评估、识别和管理。如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我局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内部评估,并视情况征求外部专家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如果确定该事件可能是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我们的董事会将决定相关的应对措施以及是否有必要进行任何披露。如确定有必要进行此类披露,则此类披露材料将由我们的董事会编制和审查,然后再向公众传播。

 

49

 

项目2。属性。

 

中国不存在私人土地所有权。所有土地要么由中国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拥有,要么由农民集体所有。不过,土地使用权可由中国国家土地管理局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划拨。海普信于2003年获中国政府授予位于中国海南省海口保税区C09-2地块约22,936平方米(约246,881平方英尺)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这些土地使用权将于2063年9月10日到期。

 

海普信在中国海南省海口市拥有两处生产设施,其中一处建筑面积为663.94平方米,位于金盘工业开发区标准厂房B栋6楼。另一厂房,位于海口保税区C09-2地块,有两栋楼,生产面积2028 2.42平方米,证号HK477872,另有6593.20平方米,证号HK122889。

 

此外,海普信租用位于海南中孚对外出口人员服务中心(“中心”)拥有的嘉海大厦二楼和三楼的办公室,作为其主要执行办公室。二楼和三楼的办公空间,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7000元(约合2418美元)和人民币27600元(约合3927美元),基于目前日期为2025年7月1日的租约,即为期三年,截至2028年6月30日。Helpson租用的办公空间的汇总面积为1,686平方米(16,812平方英尺)。

 

我们相信,我们所有的物业都得到了充分的维护,总体状况良好,适合并足以开展我们的业务。然而,随着我们产量的增加,我们预计潜在的扩张需求和额外的空间。

  

抵押财产

 

2023年9月25日,公司订立了一笔三年期循环贷款,并获得了人民币10,000,000元(约合140万美元)的收益。贷款首十二个月的利率为3.35%,涵盖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0日,根据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每十二个月贷款周年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10个基点进行调整。第二个十二个月贷款利率为3.25%,期限为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20日。贷款第三个十二个月的利率为2.9%,涵盖2025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0日。

 

贷款由公司的生产设施和包括的生产线设备和机器作抵押。此外,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亲自为新的信贷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这笔贷款支付的利息总额为42,528美元。

 

上文所述贷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信额度总额   借贷
机构
  合同
  利息
    下的属性
抵押贷款
人民币1000万元
(约141万美元)
  中国银行   2025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0日     2.9 %   海普信新工厂:20,28 2.42平方米(证书#:HK477872)生产线设备和机械包括在设施内

 

项目3。法律程序。

 

我们可能会不时卷入日常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诉讼和法律诉讼。诉讼受制于固有的不确定性,这些或其他事项的不利结果可能会不时出现,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然而,我们目前并不知悉任何我们认为将单独或总体上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此类法律诉讼或索赔。

 

项目4。矿山安全披露。

 

不适用。

 

50

 

第二部分

 

项目5。市场为注册人的普通股、相关股东事项和发行人购买股票证券。

 

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有投票权和无投票权的普通股的总市值,参考截至注册人最近完成的第二财季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最后出售普通股的价格,或此类普通股的平均买入价和卖出价计算得出:截至2025年6月30日,4,290,693美元,基于该日期公司普通股的收盘价1.79美元。

 

截至2026年3月24日,注册人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为40,522,002股。流通股数量反映了2024年和2025年实施的两次反向股票分割的影响,如下所述:

 

自2025年4月15日起,该公司对其普通股实施了1比10的反向拆分。反向股票分割是公司董事会通过一致书面同意和中国医药股东在其于2024年12月22日召开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年度会议上批准的。反向拆股生效后,每10股中国医药已发行及流通普通股自动转换为1股已发行及流通普通股。没有因反向股票分割而发行零碎股份。相反,任何因拆分而产生的零碎股份都被四舍五入到下一个整数。反向股票分割统一影响所有股东,不会改变任何股东在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中的百分比权益,但因处理零碎股份可能导致的调整除外。所有股份和每股金额已在随附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列报的所有期间追溯重述。

 

自2024年3月6日起,该公司对其普通股实施了1比5的反向拆分。反向股票分割已获得公司董事会一致书面同意和公司股东在其于2023年12月17日举行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会议上批准。反向股票分割生效后,每5股公司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自动转换为一股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没有因反向股票分割而发行零碎股份。相反,任何因拆分而产生的零碎股份都被四舍五入到下一个整数。反向股票分割统一影响所有股东,不会改变任何股东在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中的百分比权益,但可能因处理零碎股份而导致的调整除外。所有股份和每股金额已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所有期间追溯重述。

 

市场资讯

 

我们的股票于2009年9月30日开始在NYSE American(前身为NYSE AMEX,NYSE MKT)交易,交易代码为“CPHI”。在2009年9月30日之前,我们的股票在场外交易公告板上交易,代码为“CPHI.OB”。

 

持有人

 

截至2026年3月24日,大约有140名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和不确定数量的实益持有人以街道名义持有我们的普通股。

 

51

 

转让代理及注册官

 

我们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注册商是Equinity Trust Company,其办事处位于3200 Cherry Creek South Drive,Suite 430,Denver,Colorado 80209。他们的电话号码是(303)282-4800,传真号码是(303)282-5800。

 

股息政策

 

我们从未就我们的普通股支付或宣布任何股息,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现金股息。由于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我们将完全依赖子公司Onny Investment Ltd.和海南Helpson Medial & Biotechnology Co.,Ltd.的股息支付,我们的现金流用于支付我们普通股的股息。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和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这也可能影响我们未来支付现金股息的能力。

 

根据股权补偿计划获授权发行的证券

 

股权补偿方案信息
 
   

数量

待发行证券

发布于

行使

优秀

期权、认股权证

和权利

   

加权-平均

行权价

优秀

期权、认股权证

和权利

   

证券数量

剩余可用于

未来发行下

股权补偿

计划(不含

反映的证券

(a)栏)*

 
计划类别   (a)     (b)     (c)  
未获证券持有人批准的股权补偿方案     -       -       -  
证券持有人批准的股权补偿方案     -       -       559,800  
总计     -       -      

559,800

 

 

* 所有股份均已追溯重列,以反映2025年4月15日生效的1比10反向股票分割的影响。

 

项目6。[保留]

 

52

 

项目7。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

 

本报告中包含的关于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业务的非历史事实的陈述是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使用前瞻性术语来识别,例如“预期”、“相信”、“预期”、“计划”、“打算”、“寻求”、“估计”、“项目”、“可能”或其否定或其他变体,或通过讨论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战略。管理层希望提醒读者,本报告中包含的任何此类前瞻性陈述反映了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的看法,并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竞争、监管、技术、关键员工以及影响我们的运营、市场、增长、服务、产品、许可证和其他因素的一般业务因素,其中一些因素在本报告中进行了描述,其中一些在我们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其他文件中进行了讨论。这些前瞻性陈述仅仅是估计或预测。无法就未来结果的实现做出任何保证,因为实际结果可能因我们公司面临的风险而存在重大差异,而实际事件可能与就预期事件所作陈述所依据的假设不同。

 

这些风险因素应结合我们或代表我们行事的人可能发布的任何后续书面或口头前瞻性陈述加以考虑。所有与本报告有关的书面和口头前瞻性陈述,凡可归因于我们公司或代表我们行事的人,均完全受这些警示性陈述的明确限定。鉴于这些不确定性,我们提醒投资者不要过度依赖我们的前瞻性陈述。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审查或确认分析师的预期或估计,或公开发布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任何修订,以反映本报告日期之后的事件或情况,或反映意外事件的发生,除非适用法律或法规要求。

 

业务概况及近期发展

 

中国医药控股有限公司(China Pharma Holding Inc.,简称“中国医药”)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而是一家内华达州控股公司。我们在中国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海南海普生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普生”)进行,该公司是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制造设施位于中国。Helpson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及营销与中国流行的各种高发病率及高死亡率疾病及医疗状况相关的医药产品供人使用。生产干粉针剂、液体针剂、片剂、胶囊、头孢口服溶液等形式的医药产品。其大部分医药产品均按处方销售,且均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前身为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基于证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批准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治疗适应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继续推进。海普信始终把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工作。然而,对于每个药品的一致性评价,由于详细的一致性评价政策、市场趋势、预期投资、预期投资回报(“ROI”)不断动态变化,包括海普信在内的全行业在一致性评价方面一直进展缓慢。主打产品之一的高血压产品坎地沙坦片于2023年8月初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53

 

海普信对现有产品一致性评价的任何项目的发起和推进都采取了更加谨慎和灵活的态度,以应对中国药品销售不断变化的宏观环境。2018年,中国有关部门决定在11个选定的试点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和7个其他城市)试行集中采购(“CP”)活动,此后截至2024年11月13日已开展了九轮CP活动,大幅降低了中标药品的价格。此外,一致性评价已被采纳为参加CP活动的资格标准之一。因此,Helpson需要在CP带来的市场准入、获得CP资质的财力和时间投入以及CP包含的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之间取得平衡,然后再为任何产品做出关于CP的决策。

 

此外,海普信还在综合医疗领域不断探索。综合医疗是中国政府根据时代发展、社会需求和疾病谱变化提出的一般概念。根据中国政府2016年10月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纲要》,到2030年,中国健康服务业总规模预计将达到16万亿元人民币(约合2.5万亿美元)。这个行业聚焦人们的日常生活、老龄化和疾病,关注影响健康的各类风险因素和误区,呼吁自我健康管理,倡导生活全过程的全面护理。它涵盖了各类与健康相关的信息、产品、服务,以及各组织为满足健康需求而采取的行动。为了应对这一趋势,Helpson于2018年底推出了Noni酶,这是一种天然的、富含酪氨酸的抗氧化食品补充剂。该公司还于2020年推出了免洗消毒剂和口罩,以满足中国因新冠疫情引起的市场需求。随着中国政府正式终止零病例政策,现在保护人们免受新冠影响的责任更多地落在了公民自己身上,自新冠肺炎以来,口罩和消毒剂一直很受欢迎。海普信医用口罩、外科口罩、KN95口罩、N95口罩产能充足,也满足了个人防护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需求。海普信的N95医用防护口罩已于2022年底获得注册证,并已在中国大陆全国上市。

 

2024年4月,Helpson开始担任一个项目的合同制造组织(CMO),承担其研发和后市场商业化生产。这一举措在年内产生了大约50,000美元的收入。2025年,这一(CMO)项目产生了33,227美元的收入。根据合同条款,一旦客户的产品推出,公司将继续提供生产服务,进一步推动销售收入并确保持续的现金流入。该项目于2025年1月顺利完成工艺验证,目前正在进行稳定性测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注册已于2025年第三季度作出。展望未来,我们将发挥作为CMO的竞争优势,包括我们高技能的技术团队、最先进的设施、多条生产线、充足的产能、广泛的制造专业知识以及强大的质量管理体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经营业绩

 

收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为410万美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450万美元减少0.4百万美元。这一下降主要是由于越来越多的其他药品供应商的药品被纳入国家CP,而赫尔普森的同行产品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导致他们没有资格参与CP,由此导致的销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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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列出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收入,单位为百万(美元):

 

    财政年度结束
12月31日,
             
产品类别   2025     2024     净变化     %变化  
CNS脑&心血管     1.32       1.35       -0.03       -2 %
抗病毒/感染&呼吸     2.48       2.75       -0.27       -10 %
消化系统疾病     0.23       0.2       0.03       15 %
其他     0.07       0.18       -0.11       -61 %

 

按美元金额计,收入减少最明显的是“抗病毒/感染&呼吸”类别。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它产生了248万美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275万美元,减少了0.27万美元。这一减少主要是由于头孢克洛分散片的销售额减少,原因是赫尔普森未通过罗红霉素一致性评价,因此无法参与CP。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CNS脑和心血管”产品类别产生了132万美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135万美元,减少了0.03亿美元。这一减少主要是由于坎地沙坦的销售减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产品类别的销售收入为0.07万美元,去年同期为0.18百万美元,减少0.11百万美元。这一减少主要是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注射用维生素B6的销售减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消化疾病”产品类别产生了0.23亿美元的销售收入,而去年同期为0.2百万美元,增加了0.03百万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市场波动导致奥美拉唑销售额增加。

 

  财政年度结束
12月31日,
 
产品类别   2025     2024  
CNS脑&心血管     32 %     30 %
抗病毒/感染&呼吸     60 %     61 %
消化系统疾病     6 %     4 %
其他     2 %     4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收入分类与上年度相比出现一定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抗病毒/感染及呼吸”产品类别的销售额分别占总销售额的60%及6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CNS脑和心血管”类别占总收入的32%,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3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消化疾病”类别分别占总收入的6%及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类别分别占收入的2%和4%。

 

值得注意的是,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内,该公司产生了33,227美元的OEM收入,占我们总收入的1%,这是由于Helpson为一个项目向合同制造组织(CMO)提供服务的服务收入,承担其研发和上市后商业生产。

 

收益成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成本为430万美元,占总收入的103.2%,较2024年的650万美元减少了220万美元,占总收入的143.8%。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收入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某些财产和设备(“PP & E”)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完全折旧,折旧费用减少了110万美元,以及库存过时减少了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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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损及损益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亏损为0.1百万美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亏损为2.0百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率为3.2%,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率为43.8%。毛损失率下降主要是由于折旧减少,因为某些财产和设备(“PP & E”)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已完全折旧,以及库存过时情况减少。

 

销售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销售费用为38万美元,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53万美元相比,减少了15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费用占总收入的9.1%,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为11.7%。由于实施了由National医疗安全管理局管理的集中带量采购计划,公司减少了传统的销售和促销活动。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为245万美元,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78万美元相比,增加了67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般及行政开支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59.2%和39.4%。增加的原因是与购买的专利技术相关的摊销费用在2025年增加。

 

研发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研发费用为0.28万美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0.28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研发费用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6.8%和6.3%。这些支出主要用于现有产品的一致性评价。

 

坏账费用(信用损失备抵转回)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1018美元的坏账费用转回,而2024年同期的坏账费用为5072美元。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正常客户信用或付款期限为90天。这一点近年来没有改变。这种相对较长的信用期限是由于影响中国医药市场的特殊环境,因为国有医院向当地药品分销商的延期付款很常见,他们的延期付款将间接延迟我们的客户向我们的付款。由于NMPA对药品销售物流的及时性要求,Helpson与中国其他大多数制药公司一样,将实质上所有的药品销售给当地的药品分销商,通过GSP(良好供应规范)认证,这是产品供应的标准,这是在流通过程中控制产品质量的标准协议。这些GSP认证的分销商随后将药品出售给国有医院。GSP认证的分销商向我们付款通常会延迟,因为他们会在收到国有医院的付款后再向我们付款。因此,由于我们的大多数客户都是GSP认证的分销商,我们对典型的GSP认证分销商的GMP客户采取统一的坏账准备准备金政策。与中国医药市场的典型情况一样,公司与其任何GSP认证分销商之间没有书面合同要求分销商在收到分销商客户的资金时支付公司的应收账款,或国有医院。尽管如此,公司的客户通常在收到其客户(即国有医院)的付款时,作为默示共识或行业标准处理向公司支付的应收账款。如果收款期限与任何特定客户的任何过去模式发生偏差,公司将调整其信用期限。

 

5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逾期的应收账款净额(或账龄超过180天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0.06亿美元和0.06亿美元。

 

下表按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总额的百分比、相应的应收账款毛额以及分配的信用损失准备金,说明了我们的贸易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12月31日,     12月31日,  
    2025     2024  
1-180天     72.38 %     1.24 %
180-365天     24.61 %     0.48 %
365-720天     1.17 %     0.01 %
> 720天     1.84 %     98.27 %
合计     100.00 %     100.00 %

 

 

    毛账
应收款项
    可疑账户的分配备抵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180天     184,159       171,988       -       -  
180-365天     62,624       66,602       6,262       6660  
365-720天     2,973       700       2,081       490  
720天以上     4,680       13,580,031       4,680       13,580,031  
合计     254,435       13,819,322       13,023       13,587,182  

  

我们的信用损失准备金估算实践使用当前预期信用损失法考虑账龄在18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当前,但管理层评估的任何个别无法收回的账户除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我们的信用损失准备占贸易应收账款的百分比分别为5.1%和98.3%。备抵率下降主要是由于2025年核销了长期未清的应收账款,使得应收账款毛额和呆账备抵减少相同金额,降低了呆账备抵与应收账款毛额的比例。

 

我们在每个财政年度的第四财季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具体的、按客户进行的分析和审查。对于(i)营业执照被注销或过期的客户;(ii)GSP(良好供应规范)许可证等关键业务证书已失效或被吊销的客户;(iii)没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客户,或(iv)正在遇到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其他问题的客户,应收款项将根据我们的董事会决议予以注销。

 

57

 

我们确认每次实际核销的信用损失以及信用损失准备金的变动。如果我们当期计提的信用损失准备高于上期,我们就当期的差额确认一笔坏账费用,当当期计提的准备低于上期时,我们就该差额确认一笔坏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信贷损失准备金余额分别为0.01百万美元和13.6百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贸易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金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本财政年度  
    12月31日,  
    2025     2024  
余额,年初   $ 13,587,182     $ 13,786,074  
(转回)信用损失费用     (4,029 )     5,702  
核销金额     (13,664,945 )        
外币换算调整     94,815       (204,594 )
余额,年底   $ 13,023     $ 13,587,18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坏账费用分别为(4,029)美元和5,702美元。

 

经营亏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营业亏损为324万美元,而2024年为459万美元。

 

净利息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利息支出为0.1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利息支出为0.15万美元。

 

净亏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亏损为319万美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亏损为474万美元。净亏损减少主要是由于费用下降多于收入下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和稀释普通股亏损分别为0.74美元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71美元。

 

用于计算每股亏损的基本和稀释加权平均流通股数量在2025年为4,291,427股,而2024年为1,746,372股。

 

加权平均股份和每股金额的变化反映了三种反向股票分割的影响:2023年3月6日生效的1比10的分割,2024年3月6日生效的1比5的分割,以及2025年4月15日生效的1比10的分割。这些分割减少了流通股的数量,所有股份和每股金额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对所有期间进行了追溯重述。

 

58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我们流动性的主要来源是运营产生的现金和银行信贷额度。目前,公司没有目睹或预计今年将遇到任何困难为这些信贷额度再融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CEO的预付款总额为1,435,136美元,用于运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0.35百万美元,占我们总资产的1.1%,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0.63百万美元,占我们总资产的4.2%。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全部35万美元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被视为无限期再投资于该公司的中国子公司Helpson。

 

公司获得了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中详细描述的各种信用额度,该附注包含在本年度报告的其他部分。

 

尽管公司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获得额外信贷额度,但无法保证公司将能够实现其未来战略目标,包括推出新产品。这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重大质疑。尽管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有预付资金用于营运资金,但无法保证这种情况将在未来继续下去。当我们认为市场条件对我们最有利和/或要求我们减少某些可自由支配的支出时,我们可能会在必要时寻求额外的债务或股权融资,这可能对我们实现业务目标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无法保证任何额外融资将以可接受的条款提供,如果有的话。

 

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0.14百万美元,而2024年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为41万美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贸易应收账款净额为0.24百万美元,比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0.23百万美元增加了0.01百万美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库存总额为162万美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227万美元。

 

投资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0.14百万美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0.29百万美元。这一下降主要是由于开发一种药物配方的投资减少。

 

59

 

 

融资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用于筹资活动的现金为0.29万美元,而2024年同期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为0.03亿美元。有关变动主要由于偿还若干银行贷款,部分由新银行贷款所得款项抵销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包括我们的中国子公司Helpson,必须将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税后净收益的至少百分之十(10%)分配到法定盈余准备金账户,直到准备金账户余额达到公司在将资金汇出中国之前的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拨给这些准备金和基金的款项只能用于特定用途,不得以贷款、垫款或现金分红的形式转让给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赫尔普森的净资产总额分别为(8,251,000美元)和(6,197,000美元)。由于限制向海外股东派发股息,指定作一般和法定资本公积,因而不能作为现金股息转入我司母公司的Helpson净资产金额为Helpson注册资本的5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均为8,145,000美元。赫尔普森须为法定盈余基金账户预留的金额超过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总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法定盈余储备账户没有拨款。

 

中国政府还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和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我们的业务和资产主要以人民币计价。所有外汇交易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经授权的其他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报价的汇率买卖外币进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外币支付需要提交付款申请表以及一定的发票和已执行的合同。中国政府当局实施的外汇管制程序可能会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Helpson通过贷款、垫款或现金股息将其净资产转移给我们的母公司。

 

表外安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没有任何表外安排。

 

关键会计政策

 

管理层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是基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这些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我们的财务报表反映了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估计和判断的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应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组织和重要会计政策”中包含的对我们关键会计政策的讨论,该报告包含在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项目7a。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较小的报告公司不需要提供这一项目所要求的信息。

 

项目8。财务报表和补充数据

 

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两年各年的相关综合经营和综合亏损、股东权益和现金流量表,连同相关附注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载于本报告“F”页。

 

项目9。会计和财务披露方面的变化和与会计师的分歧

 

没有。

 

60

 

项目9a。控制和程序

 

评估披露控制和程序

 

我们维持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规则13a-15(e)),旨在确保在SEC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要求在《交易法》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得到积累并传达给我们的管理层,包括酌情传达给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临时首席财务官,以便及时就要求的披露做出决定。

 

根据《交易法》第13a-15条的要求,我们的管理层,包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临时首席财务官,评估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和运作的有效性。基于该评估,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临时首席财务官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由于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下文讨论的重大缺陷,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未能有效实现其预期目标。

 

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

 

我们的管理层有责任建立和维护对我们的财务报告的充分内部控制。《交易法》第13a-15(f)条或第15d-15(f)条将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定义为由公司主要行政人员和主要财务官员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员设计或在其监督下,并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的一种流程,目的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并包括(i)与维护记录相关的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在合理的细节上,准确和公平地反映公司资产的交易和处置情况;(ii)提供合理保证,交易记录是必要的,以允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且公司的收支仅根据公司管理层和董事的授权进行;(iii)就防止或及时发现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资产的未经授权的收购、使用或处置提供合理保证。

 

任何内部控制的制度,无论设计得多么好,都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包括可能会规避或超越控制以及可能会发生由于错误或欺诈而导致的错报而得不到及时的发现。还有,因为条件的变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因此,即使是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只能为财务报表编制提供合理保证。此外,任何控制系统的设计都部分基于对未来事件可能性的某些假设,不能保证任何设计将在所有潜在的未来条件下成功实现其既定目标。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条件的变化或政策或程序遵守程度的恶化,控制可能变得不充分。因此,目前对控制的任何评估都不能也不应该预测到未来时期。

 

管理层评估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在进行这一评估时,管理层使用了Treadway委员会(COSO)赞助组织委员会2013年在题为“内部控制-综合框架”的报告中提出的标准。2013年COSO框架总结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每个组成部分,包括(i)控制环境,(ii)风险评估,(iii)控制活动,(iv)信息和通信,以及(v)监测。

 

61

 

基于管理层使用COSO标准进行的评估,管理层得出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尚未生效,以允许我们的管理层、员工和顾问在正常履行其指定职能的过程中,及时合理地防止或发现错报,并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报告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重大缺陷是一种控制缺陷,或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极有可能无法防止或发现。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临时首席财务官已确定,由于我们缺乏熟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会计财务报告人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我们正在采取措施,通过为我们的人员获得有关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正确会计的教育和培训,并审查纠正已确定的弱点的流程,来解决上述重大弱点。尽管存在这些重大缺陷,管理层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在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此处所述每个期间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了公允陈述。

 

由于我们是一家规模较小的报告公司,这份10-K表格年度报告不包括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

 

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没有任何变化,这些变化与《交易法规则》第13a-15条或第15d-15条(d)款要求的评估有关,这些变化发生在我们上一个财政季度,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有理由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9b。其他信息。

 

交易计划

 

本公司已采纳内幕交易政策及程序规管其证券的购买、出售及其他处置,该等政策及程序已作为证物纳入本年度报告。

 

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季度,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用或终止“规则10b5-1交易安排”或“非规则10b5-1交易安排”,这些术语在条例S-K第408项中定义。

 

第9c项。关于阻止检查的外国管辖权的披露。

 

没有。

 

62

 

第三部分

 

项目10。董事、执行官和公司治理。

 

一般

 

以下是截至2026年3月24日我们所有董事和执行官的姓名和年龄,以及他们的职位、职务和任期:

 

姓名   年龄   职务
李志林   73   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兼临时首席财务官
徐向媚   69   董事
Gene Michael Bennett   78   独立董事
张应文   81   独立董事
董宝文   83   独立董事

 

我们所有的独立董事的任期到我们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届时将有一位继任者被正式选出并符合资格,或者直到他或她之前的辞职、免职、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非独立董事的任期为三(3)年或当其各自的继任者已当选并应符合资格时,或在其先前去世、辞职或被免职时。董事可连选连任。高级职员的任职由董事会酌情决定。

 

以下载列有关上述董事及执行人员的履历资料。

 

李志林为我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兼临时首席财务官。她自2006年起担任董事,自2005年起担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她是Helpson的创始人,曾于1993年至2005年担任Helpson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女士曾任海口市生物工程院院长、四川省生物研究院副院长。她毕业于四川大学生物学专业,获学士学位。

 

徐向媚自2009年4月28日起担任公司董事。此前,徐女士曾于2005年10月至2008年2月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徐女士一直是从事战略投资的自营女商人,之前曾从事医药化学原料进出口业务。徐女士1982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

 

Gene Michael Bennett自2008年2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目前,Bennett先生是中国深圳Prescient Crossborder Business Consulting,Ltd.的董事长兼合伙人。从2013年到2015年,Bennett先生担任位于中国江苏省无锡市的皇家传统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Kang Jia Fu的兼职首席财务官,以及位于香港的瑞士资本亚洲公司的顾问。从2009年到2013年,班尼特先生担任美国综合商业协会的首席执行官,该协会位于中国北京。班尼特先生于2004年至2009年期间担任Nexis Investment Consulting Corporation的合伙人,总部设在北京。他是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ProCFO公司的合伙人,该公司在2000-2004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合同首席财务官服务。在1998-2000年期间,他是夏威夷大学的基础法、会计和税务教授,以及美国夏威夷檀香山查米纳德大学的会计、税务和审计教授。此外,他此前还担任过南加州Argonaut Computers的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成员。班尼特先生曾在查普曼大学担任会计和审计教授,在加州州立大学富勒顿分校担任会计、税务和审计教授。他还担任首席财务官和国家汽车俱乐部董事会成员。Bennett先生毕业于密歇根州立大学,获得金融学MBA和会计学学士学位。他从科罗拉多州获得了注册会计师执照,该州目前处于非活动状态。

 

63

 

张应文,自2008年2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他目前还担任医疗器械生产商上海瑞赛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顾问。曾于2005年10月至2009年6月担任新诺化学集团SINOFERT Holdings Limited(HKG:0297)高级顾问及HSE(健康安全与环境)委员会主席。曾于2007年至2018年担任上市公司重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H.600847)独立董事。此外,张先生于2000年3月至2005年10月期间被任命为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商务参赞。在此之前,1988年至2000年,张先生被任命为四川省外经贸局(中国四川省商务局)局长。在他早期的职业生涯中,他是一名化学工程师和高级经济师,随后成为中国几家化学公司的高级经理。1983-1988年,张先生曾担任中国一家大型天然气化工国有企业(SOE)的副首席执行官,随后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附属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张先生1967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系。

 

董宝文,自2008年2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董老师曾于2003-2008年参加四川大学专家团队,在工科、医科系做教学评估和考核工作。过去几年,董先生专注于中国医疗改革的研究。此前,他专注于生物医学和医疗信息化研究。董先生曾在教学和研究领域担任过不同的角色,包括1974年至2001年在四川大学担任系主任和教授。此外,董先生在1966年至1974年期间从事通信技术领域的工作。董先生1966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家庭关系

 

我们的董事或执行官之间没有家庭关系。

 

董事或高级人员参与某些法律程序

 

据我们所知,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在过去十年中没有参与S-K条例第401(f)项所述的任何法律诉讼。

 

第16(a)节受益所有权报告的合规性

 

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节要求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拥有超过10%的注册类别我们的股本证券的人(“报告人”),以表格3、4和5向SEC提交所有权和所有权变更报告。SEC规则还要求报告人向我们提供他们提交的第16(a)节表格的副本。根据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内代表他们提交的文件的审查以及对SEC的EDGAR系统表格3、4和5文件(包括对这些表格的修订)和我们的记录的审查,我们认为,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内,报告人满足了所有适用的第16(a)节提交要求,但以下情况除外:(i)Lijie Tang在2025年12月10日发行3,500,000股后未及时提交表格4。

 

Code of Ethics

 

2008年7月8日,我们通过了SEC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6条通过的法规含义内的所有董事和雇员(包括高级职员)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该守则旨在阻止不法行为并促进(i)诚实和合乎道德的行为,包括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处理个人和职业关系之间实际或明显的利益冲突,(ii)在我们向SEC提交或提交给SEC的报告和文件中以及在我们作出的其他公共通信中进行充分、公平、准确、及时和可理解的披露,(iii)遵守适用的政府法律、规则和条例,(iv)迅速向适当的个人或个人内部报告违反守则的行为,以及(v)遵守守则的责任。只有根据SEC法规和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我们的董事会才能放弃将守则适用于其适用的人员。代码副本可在我们的网站www.chinapharmaholdings.com上查阅,或通过向我们的公司秘书发送书面请求获取,地址为中国海南省海口金盘路17号二楼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70216。

 

64

 

审计委员会

 

2008年2月1日,我们成立了审计委员会,目前由我们的三名独立董事组成:Gene Michael Bennett、张应文和董宝文。审计委员会主席班尼特先生是根据《证券法》颁布的S-K条例第401(d)(5)项定义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根据其审计委员会章程的条款履行职责,我们于2009年3月17日以10-K表格提交的年度报告中附有该审计委员会章程的副本作为附件 99.1,可在我们的网站www.chinapharmaholdings.com上查阅。

 

项目11。行政赔偿

 

高管薪酬汇总

 

下表列出有关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以所有身份向本公司和我们的子公司授予、赚取或支付给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补偿的信息。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内,没有其他执行官获得超过10万美元的薪酬。

 

汇总赔偿表

 

                                        不合格              
                                  非股权     延期              
姓名和                     股票     期权     激励计划     Compensation     所有其他        
校长   年份     工资     奖金     奖项     奖项     Compensation     收益     Compensation     合计  
职务   已结束     ($)     ($)     ($)     ($)     ($)     ($)     ($)     ($)  
                                                       
李志林   2025       300,000                                               16,000       316,000  
主席,首席   2024       300,000       -       -       -       -       -       16,000       316,000  
执行干事                                                                      
总裁兼临时首席财务官                                                                      

 

就业协议

 

李志林。我们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和运营实体海南海普信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海普信”)与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志林女士签订了雇佣协议。原协议期满后,赫尔普森按原协议约定的相同条款与李女士续签协议。新的就业协议将于2029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新雇佣协议的条款,李女士同意继续担任Helpson的首席执行官,任期五年,年薪为人民币40万元。海普信可根据李女士的生产经营成就和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对其薪酬进行调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李女士的年度现金薪酬总额,与她从我们的美国控股公司层面获得的薪酬相加后,为316,000美元

 

终止或控制权变更时的付款

 

中国法律。根据中国的适用法律,我们必须向所有为中国公民并被无故解雇的雇员,或与我们的雇佣协议到期而我们选择不再继续雇用他们的雇员支付遣散费。根据中国法律要求支付的遣散费等于支付给被解雇雇员的平均每月薪酬(包括在雇员被解雇前12个月支付的任何奖金或其他款项)乘以该雇员在我们受雇的年数,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解雇,则加上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但是,被解聘职工月均应领取的补偿金超过当地政府确定并公布的职工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该等月平均补偿金以职工当地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上限。除上述情况外,我们的执行官没有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根据这些协议或安排,她可能有权在终止雇佣时获得遣散费。

 

65

 

财政年度结束时的杰出股权奖

 

没有。

 

基于计划的奖励表的汇总补偿和授予的讨论

 

我们现有薪酬计划及安排的若干重要条款摘要载于下文。

 

2010年11月12日,我司董事会通过,并于2010年12月22日,我司股东批准了2010年长期激励计划(“2010年激励计划”)。2019年10月17日,董事会通过2010年激励计划第一修正案(“第1号修正案”),据此,2010年激励计划的期限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第1号修正案于2019年12月19日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经修订的2010年激励计划赋予我们向员工、董事和顾问,或将成为我们公司和/或我们子公司的员工、董事和顾问的人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和业绩单位的能力。2021年10月25日,我们的董事会批准,并于2021年12月27日,我们的股东通过了我们的长期2010年激励计划(“计划”)的第2号修正案,将根据该计划预留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从8,000股(80,000股预反向拆股)增加到18,000股(180,000股预反向拆股)(“修正案”)。2022年10月27日,董事会批准并于2022年12月27日,股东采纳经修订及重述的长期2010年激励计划,将根据该计划预留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增加10,000股(100,000股预反向拆股),由18,000股(180,000股预反向拆股)增加至28,000股(280,000股预反向拆股)。2023年10月18日,董事会批准并于2023年12月17日,股东通过经修订和重述的长期2010年激励计划的第1号修正案,将根据该计划预留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从28,000股(反向拆股前为300,000股)增加到58,000股(反向拆股前为280,000股)。2024年12月23日,董事会批准了经修订和重述的长期2010年激励计划的第2号修正案,将根据该计划预留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从5.8万股(预反向拆股58万股)增加到6.96万股(预反向拆股69.6万股),增加1.16万股(预反向拆股)。2025年10月23日,董事会通过了经修订和重述的长期2010年激励计划的第2号修订,将根据该计划预留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从69,600股增加到569,600股。截至2026年3月25日,已发行限制性股票48,200股,没有未行使期权。

 

董事薪酬

 

下表载列有关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我们的董事赚取或支付的现金及非现金薪酬的资料。

 

董事薪酬
 
姓名   费用
赚了

已支付
现金
($)
    股票
奖项
($)
    期权
奖项
($)
    非股权
激励
计划
Compensation
($)
    不合格
延期
Compensation
收益
($)
    全部
其他
Compensation
($)
    合计
($)
 
徐向媚     16,000             -            -              -            -             -       16,000  
李志林                                                        
Gene Michael Bennett     16,000       -       -       -       -       -       16,000  
张应文     5,565       -       -       -       -       -       5,565  
董宝文     5,565       -       -       -       -       -       5,565  

 

我们的董事还将报销他们前往和参加他们所服务的我们的董事会和委员会会议的所有自付费用。

 

我们的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李志林女士也因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而获得了本项目11早些时候出现的薪酬汇总表中所述的薪酬。

 

订婚信

 

2025年12月31日,我们与三位独立董事各自续签了聘书。根据与前几份订约书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签订的续约书,期限为一年,张先生和董先生每人有权获得每年40,000元人民币(约合5,565美元)的报酬,按季度支付,而Bennett先生有权获得每年16,000美元的报酬,按季度支付,以及以每股1.4美元的行权价购买5,000股普通股的认股权证。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尚未向Bennett先生发出任何认股权证。

 

66

 

项目12。某些受益所有人的安全所有权和管理层及相关股东事项

 

下表列出截至2026年3月25日有关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的某些信息,我们的普通股是我们有表决权证券的唯一未偿还类别,由(i)拥有每类有表决权证券5%以上的个人或团体,(ii)每位董事,(iii)每位执行官和(iv)所有执行官和董事作为一个团体。

 

截至2026年3月25日,我国共有40,522,002股普通股发行在外。

 

实益拥有人名称及地址(一)(二)   实益所有权的数量和性质     班级百分比(3)  
             
董事和执行官            
             
李志林
总裁,首席执行官,
临时首席财务官
和董事会主席
    12,657,762 (4)     31.24 %
徐向媚
董事
    18,625       *  
张应文
董事
    0       *  
Gene Michael Bennett(5)
董事
    0       *  
董宝文
董事
    0       *  
                 
全体董事和执行官为一组(5人)     12,676,387       31.28 %
                 
拥有5%或以上所有权的实益股东                
                 
陈晓云     2,800,000       6.91 %
赵春海     2,550,000       6.29 %
汉梁龙     2,550,000       6.29 %
平平度     2,545,000       6.28 %
Xin Li     2,540,000       6.27 %
Xiaoyan Zhang     4,000,000       9.87 %
李丽华     3,000,000       7.40 %
奎莱     3,000,000       7.40 %
蔡建英     2,900,000       7.16 %

 

 

* 代表不足1%。
   

(1) 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一个人拥有任何证券的实益所有权,而该人通过任何合同、安排、承诺、关系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或分享投票权和/或投资权,或该人有权在60天内获得此类投票权和/或投资权。
   

(2) 除非另有说明,各实益拥有人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及处置股份的权力,而该等人士的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金盘路17号2楼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c/o 570216。
   

(3) 在确定实益拥有人所拥有的普通股百分比时,(a)分子为该拥有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包括拥有人在行使其持有的期权或认股权证(如有)后60天内可能获得的股份;(b)分母为(i)截至2026年3月24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40,522,002股的总和,以及(ii)任何期权或认股权证的基础股份数量,该拥有人有权在2026年3月25日后60天内行使该等期权或认股权证时取得(对于拥有期权或认股权证的人)。
   

(4) 其中包括根据若干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李志林拥有的投票权合共7,027,762股。
   

(5) 根据聘书条款,Bennett先生有权获得认股权证,以购买总计80,000股我们的普通股(2008至2024财政年度每年5,000股)。据此,于2021年9月9日,公司向Bennett先生发行认股权证,以购买我们的评论股票6.5万股。截至本报告日期,其余认股权证尚未发行。

 

67

 

项目13。某些关系和相关交易,以及董事独立性。

 

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别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临时首席财务官李志林女士处收到预付款总额为248,973美元和0美元,偿还了预付款中的11,382美元和0美元。欠款总额分别为1435136美元和1144985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分别在随附的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其他应付款–关联方入账。

 

2019年7月8日,公司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临时首席财务官李志林女士签订贷款协议,借入现金人民币4,770,000元(合738,379美元)。该贷款按4.35%的利率计息,于贷款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支付。贷款协议的到期日以相同条款延长至2026年7月9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贷款相关的利息支出总额为27,272美元和27,353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应付给李女士的赔偿金分别计入所附综合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付款中,总额分别为1,875,506美元和1,587,506美元。

 

董事会的独立性

 

董事会已确定,Gene Michael Bennett、董宝文和张应文为NYSE American上市标准中定义的“独立董事”。

 

项目14。首席会计师费用和服务

 

审计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Enrome LLP我们的首席会计师为审计我们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年度财务报表提供的专业服务、为审查我们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以及与法定和监管备案或聘用相关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总额约为125,000美元。

 

审计相关费用

 

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没有产生任何与审计相关的费用。

 

税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没有产生任何税费。

 

所有其他费用

 

除上述报告外,我们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没有聘请我们的首席会计师向我们提供服务。

 

审批前政策与程序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我们的审计员执行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必须事先得到审计委员会的批准,以确保此类服务不会损害审计员对我们的独立性。根据其政策和程序,审计委员会预先批准了Enrome LLP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提供的审计服务。

 

68

 

第四部分

 

项目15。展览和财务报表时间表

 

(a)以下文件作为本报告的一部分提交:

 

财务报表

 

惠普森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财务报表及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在本报告“F”页列示: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PCAOB ID:6907) F-2
   
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 F-4
   
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亏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F-5
   
合并股东权益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F-6
   
合并现金流量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F-7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8

 

(b)展品

 

请参阅本报告签名页后面的附件索引,该索引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69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节的要求,登记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日期:2026年4月1日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签名: /s/李志林
  姓名:  李志林
  职位: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本报告已由以下人员代表注册人并以身份和在所示日期签署如下。

 

签名   标题   日期
         
/s/李志林   董事会主席、总裁、首席执行官   2026年4月1日
李志林   (首席执行官)及临时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和首席会计官)
   
         
/s/徐向媚   董事   2026年4月1日
徐向媚        
         
/s/Gene Michael Bennett   董事   2026年4月1日
Gene Michael Bennett        
         
/s/张应文   董事   2026年4月1日
张应文        
         
/s/董宝文   董事   2026年4月1日
董宝文        

 

70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表格10-K的年报之附件指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

 

附件编号   说明
3.1   公司章程(通过参考我们于2013年1月4日提交的关于表格8-K的当前报告的附件 3.1并入)。
     
3.2   公司首份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章程(以参考我们于2024年4月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方式并入)。
     
3.3   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以参考我们于2024年4月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方式并入)。
     

3.4

 

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以参考我们于2025年5月14日提交的表格10-Q季度报告的方式并入)。

     
3.5   公司章程(通过参考我们于2013年1月4日提交的关于表格8-K的当前报告的附件 3.2并入)。
     
4.1   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的可转换本票(通过参考我们于2021年11月23日提交的关于表格8-K的当前报告而纳入)。
     
4.2   根据《交易法》第12条注册的证券说明(通过参考我们于2022年3月30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并入)。
     
10.1   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并获徐向媚女士接受的针对徐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要约函件(通过参考我们于2019年3月28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10.1纳入)。
     
10.2   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且由李志林女士接受的关于Li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要约函(通过参考我们于2019年3月28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10.2纳入)。
     
10.3   独立董事聘书表格(通过参考我们于2015年3月30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10.2纳入)。
     
10.4   海南海普信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志林日期为2015年7月1日的雇佣协议(通过参考我们于2016年3月30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10.1纳入)。
     
10.5   公司与承授人根据公司2010年长期激励计划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表格(通过参考我们于2011年6月1日提交的关于表格8-K的当前报告而纳入)。
     

10.6

 

  公司与承授人根据公司2010年长期激励计划签订的不合格股票期权授予协议表格(通过参考我们于2011年6月1日提交的关于表格8-K的当前报告而纳入)。
     
10.7   修订及重订《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0年长期激励计划》(以参考方式并入我们于2022年11月14日提交的附表14A的委托书附录A)
     
10.8   经修订及重订的《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0年长期激励计划》第1号修订案(以参考方式并入我们于2023年11月7日提交的附表14A的委托书附录A)

 

71

 

 

10.9   可转换票据的修订。(以参考方式并入我们于2023年4月20日提交的关于表格8-K的当前报告)
     
10.10   惠普森医药,Inc.与Streeterville Capital,LLC于2021年11月17日订立的证券购买协议(通过参考我们于2021年11月23日提交的表格8-K的当前报告而纳入).
     
10.11   海南海普信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博尼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通过参考我们于2022年12月2日提交的关于表格8-K的当前报告而并入)
     
10.12   惠普森医药,Inc.与李志林女士之间的贷款结算协议(通过引用我们于2024年4月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纳入)。
     
10.13   海南海普信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Tao Liu之间的技术转让协议(通过引用我们于2024年4月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纳入)。
     
10.14   海南海普信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Lihua Li之间的技术转让协议(通过参考我们于2024年4月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而纳入)。
     
10.15   2023年6月5日公司主要行政办公室二楼的办公室租约(通过参考我们于2024年4月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而纳入)。
     
10.16   日期为2023年6月5日的公司主要行政办公室三楼办公室租约(通过参考我们于2024年4月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而纳入)。
     
10.15*   海南海普信医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礼杰堂技术转让协议英文译本。(1)
     
10.16*   The英文译本海南海普信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张娟的技术转让协议。(一)
     
10.17*   The英文译本海南海普信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陈晓云技术转让协议。(一)
     
10.18*   海南海普信医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Xiaoyan Zhang技术转让协议英文译文。(1)
     
14.1   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通过引用于2008年7月11日提交的表格S-1上的注册声明而并入)。
     
19.1   公司内幕交易政策(通过参考我们于2025年3月3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而纳入)。
     
21.1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通过参考我们于2011年3月3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而纳入)。
     
23.1*   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72

 

 

31.1*   根据《交易法》第13a-14条和第15d-14(a)条对首席执行官进行认证。
     
31.2*   根据《交易法》规则13a-14和规则15d-14(a)对首席财务官进行认证。
     
32.1*   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97.1   公司的补偿回收政策(通过参考我们于2024年4月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而纳入)。
     
101*   根据条例S-T规则第405条提交的交互式数据文件
     
101.INS   内联XBRL实例文档。
     
101.SCH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架构文档。
     
101.CAL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计算linkbase文档。
     
101.DEF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定义linkbase文档。
     
101.LAB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标签linkbase文档。
     
101.PRE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演示linkbase文档。
     
104   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格式为内联XBRL,包含在附件 101中)。

 

* 随函提交的证物。
(1) 根据S-K条例第601(a)(6)项和第601(b)(10)(iv)项,展品的部分,包括某些私人和机密信息已被省略。注册人在此同意应SEC的要求提供任何省略部分的副本。

  

73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目 录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PCAOB ID: 6907 ) F-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F-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亏损 F-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股东权益报表 F-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F-7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8

 

F-1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致董事会及股东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惠普森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相关合并经营报表和综合亏损、股东权益及现金流量变动表,以及相关附注(统称“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按照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各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假设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编制的。正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中更全面描述的那样,公司的营运资金赤字分别为510万美元和170万美元。此外,该公司产生了320万美元和470万美元的净亏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正负10万美元和50万美元。这些情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重大质疑。管理层有关这些事项的计划也在附注1中说明。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这种不确定性结果可能导致的任何调整。关于这件事,我们的意见没有修改。

 

意见依据

 

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我们审计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被要求对公司具有独立性。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获得关于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公司没有被要求,我们也没有受聘对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作为我们审计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不是为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下文通报的关键审计事项是由合并财务报表本期审计产生的、已传达或要求传达给审计委员会的事项,(1)涉及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的账目或披露,以及(2)涉及我们特别具有挑战性、主观或复杂的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我们对财务报表的意见,作为一个整体,我们也不会通过传达下文的关键审计事项,就关键审计事项或与其相关的账目或披露提供单独的意见。

 

F-2

 

 

评估长期资产减值情况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所述,公司每年或在发生表明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的事件或情况变化(称为触发事件)时,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统称为长期资产)进行评估。在确定长期资产的账面值无法收回的期间录得减值亏损。管理层通过使用未贴现现金流评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性,这涉及对包括预计收入在内的多项假设的重大判断。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账面价值净额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净额分别为440万美元和2410万美元。

 

由于未贴现现金流中使用了重大估计和假设管理,我们将对这些长期资产的减值分析的评估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审计程序以评估这些估计和假设的合理性需要审计师的高度判断和更大程度的努力。

 

我们的审计程序涉及以下方面:

 

- 测试管理层制定长期资产可收回性估计的过程;

 

- 评估未折现现金流的适当性;

 

- 测试未折现现金流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

 

- 评估管理层提供的与预计收入、收入成本和运营费用相关的重要假设,以辨别这些假设是否合理,考虑到:

 

长期资产的当前和过去表现;

 

与外部市场和行业数据的一致性;以及

 

这些假设与审计其他领域获得的证据是否一致。

 

/s/Enrome LLP

 

我们自2024年起担任公司核数师

 

新加坡

 

2026年3月31日

 

F-3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以美元计,股票数据除外)

 

    12月31日,     12月31日,  
    2025     2024  
物业、厂房及设备            
当前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45,112     $ 626,879  
银行承兑汇票     -       18,642  
贸易应收账款,减信用损失备抵$ 13,023 和$ 13,587,182 ,分别     241,412       232,140    
其他应收款,减呆账备抵$ 32,153 和$ 28,447 ,分别     49,261       30,286  
对供应商的预付款     6,831       14,960  
库存     1,621,423       2,266,154  
预付费用     82,368       81,328  
流动资产总额     2,346,407       3,270,389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4,391,964       4,883,401  
使用权资产     181,828       38,298  
无形资产,净值     24,079,265       6,695,436  
总资产   $ 30,999,464     $ 14,887,524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账款   $ 891,083     $ 225,106  
应计费用     350,643       247,159  
其他应付款     2,563,067       2,182,982  
合同负债     111,580       162,208  
向关联方借款     1,435,136       1,144,985  
租赁负债     71,628       39,323  
信贷额度的当期部分     1,977,222       1,015,525  
流动负债合计     7,400,359       5,017,288  
非流动负债:                
信贷额度,扣除流动部分     -       1,391,130  
扣除流动部分后的租赁负债净额     111,548       -  
递延税项负债     747,805       731,202  
负债总额     8,259,712       7,139,620  
承付款项和或有事项(附注15)    
 
     
 
 
股东权益:                
优先股,$ 0.001 面值; 5,000,000 股授权;已发行或已发行股份     -       -  
普通股,$ 0.001 面值; 500,000,000 股授权; 15,522,002 股份及 3,261,911 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份,分别     15,522       3,262  
额外实收资本     58,535,819       40,631,679  
应收证券购买协议     ( 180,000 )     ( 180,000 )  
累计赤字     ( 47,214,235 )     ( 44,026,679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11,582,646       11,319,642  
股东权益合计     22,739,752       7,747,904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30,999,464     $ 14,887,524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综合业务报表

和全面损失

(以美元计)

 

    多年来  
    截至12月31日,  
    2025     2024  
收入   $ 4,144,268     $ 4,528,929  
收益成本     4,276,218       6,514,577  
                 
毛损     ( 131,950 )     ( 1,985,648 )
                 
营业费用:                
销售费用     375,786       528,824  
一般和行政费用     2,451,459       1,784,750  
研发费用     280,901       283,942  
信贷(收益)损失     ( 1,018 )     5,702  
总营业费用     3,107,128       2,603,218  
                 
经营亏损     ( 3,239,078 )     ( 4,588,866 )
                 
其他收入(费用):                
研发补贴     151,556      
-
 
利息收入     2,003       6,641  
利息支出     ( 102,037 )     ( 154,140 )
其他收入净额(费用)     51,522       ( 147,499 )
                 
所得税前亏损     ( 3,187,556 )     ( 4,736,365 )
所得税费用    
-
     
-
 
净亏损     ( 3,187,556 )     ( 4,736,365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外币折算调整     263,004       ( 132,412 )
综合损失   $ ( 2,924,552 )   $ ( 4,868,777 )
每股亏损:                
基本和稀释   $ ( 0.74 )   $ ( 2.71 )
加权平均流通股     4,291,427       1,746,372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合并报表

(金额以美元计,股票数据除外)

 

                      证券           累计        
                额外     购买           其他     合计  
    普通股     实缴     协议     累计     综合     股东'  
    股份     金额     资本     应收款项     赤字     收入     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余额     10,625,579       1,063       35,291,818      
-
      ( 39,290,314 )     11,452,054       7,454,621  
应付票据转换为普通股     644,332       644       1,466,416      
-
     
-
     
-
      1,467,060  
为无形资产发行普通股     1,465,000       1,465       3,693,535      
-
     
-
     
-
      3,695,000  
为证券购买协议发行普通股     90,000       90       179,910       ( 180,000 )    
-
     
-
     
-
 
本期净亏损     -      
-
     
-
     
-
      ( 4,736,365 )    
-
      ( 4,736,365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132,412 )     ( 132,41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3,261,911     $ 3,262     $ 40,631,679     $ ( 180,000 )   $ ( 44,026,679 )   $ 11,319,642     $ 7,747,904  
反向拆分导致的股份四舍五入     91      
 
     
 
     
 
     
 
     
 
     
 
 
为无形资产发行普通股     12,260,000       12,260       17,904,140      
-
     
-
     
-
      17,916,400  
本期净亏损     -      
-
     
-
     
-
      ( 3,187,556 )    
-
      ( 3,187,556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263,004       263,00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余额     15,522,002     $ 15,522     $ 58,535,819     $ ( 180,000 )   $ ( 47,214,235 )   $ 11,582,646     $ 22,739,752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以美元计)

 

    多年来  
    截至12月31日,  
    2025     20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亏损   $ ( 3,187,556 )   $ ( 4,736,365 )
折旧及摊销     1,503,635       2,618,066  
使用权资产折旧     75,534       58,931  
核销到信贷损失准备金的账户     ( 13,664,945 )    
 
 
财务费用     3,472       2,204  
信贷(收益)损失     ( 1,018 )     5,702  
将存货减记至可变现净值的拨备     549,218       450,738  
资产和负债变动                
贸易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3,208,415       ( 197,708 )
对供应商的预付款     8,334       ( 13,099 )
库存     589,761       1,606,888  
贸易应付账款     650,309       ( 733,916 )
其他应付款和应计费用     465,753       431,215  
合同负债     ( 53,444 )     73,716  
预付费用     793       27,565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148,261       ( 406,0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置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净额     ( 59,324 )     ( 38,411 )
无形资产垫款     ( 77,927 )     ( 253,307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37,251 )     ( 291,718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支付信用额度     ( 1,176,343 )     ( 492,761 )
信贷额度收益     699,996       492,761  
关联方收益     261,070       27,353  
融资租赁负债的本金支付     ( 78,750 )     ( 61,135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294,027 )     ( 33,782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50       ( 65,396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 281,767 )     ( 796,959 )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26,879       1,423,838  
年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   $ 345,112     $ 626,879  
                 
补充现金流信息: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74,765     $ 86,765  
                 
补充非现金流量信息:                
为无形资产发行股票     17,916,400       3,695,000  
以经营租赁义务换取的资产使用权     214,708      
-
 
应付票据和利息转换为普通股    
-
      1,467,060  
发行共同购买证券协议    
-
      180,000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1 –组织和重要会计政策

 

经营的组织和性质–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一家内华达州公司(“中国制药”),拥有Onny Investment Limited(“Onny”)的100%股权,该公司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该公司拥有海南海普生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海普生”)的100%股权,该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惠普森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此简称为本公司。

 

Onny于2005年5月25日通过与Helpson的三名前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获得了Helpson的100%所有权。本次交易于2005年6月12日获得海南省商务局批准,海普信于同日收到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准证书。海普信于2005年6月21日收到证明其外商独资企业(“WFOE”)地位的营业执照。

 

Helpson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及营销与中国流行的各种高发病率及高死亡率疾病及医疗状况相关的医药产品供人使用。其所有业务均在其制造设施所在的中国进行。Helpson生产的医药产品包括干粉针剂、液体针剂、片剂、胶囊和头孢类口服溶液。其大部分医药产品以处方方式销售,并全部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前身为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基于证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治疗适应症的批准。

 

流动性和持续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30万美元,累计赤字4720万美元,公司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510万美元。此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公司净亏损320万美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0.07万美元。该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临时首席财务官李女士已在2025财年额外垫付0.26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额为1,435,136美元,用于提供营运资金,并使该公司能够支付与其以前的建筑贷款融资和当前信贷额度相关的所需款项。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亏损将持续,原因包括(其中包括)与现有产品生产相关的成本、偿债成本以及销售和管理成本。这些条件对其在财务报表发布之日后一年内持续经营的能力提出了重大质疑。为缓解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疑虑的情况,管理层计划增强预付款的销售模式,并进一步加强其应收账款的催收。此外,公司目前正在探索战略替代方案,以加速推出营养产品。此外,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可作为抵押品,以支持额外的银行贷款。公司将在采购、生产、人力资源、营销等方面多措并举,降低运营成本。在采购中,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合并采购活动,以增强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在生产中,将通过集中制造周期、将高耗能工序转移到非高峰时段等方式优化运营,以降低电力成本。生产人员将高效调配,在保持质量标准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人工费用。人力资源方面,公司将优化人员配置水平,实施定向激励,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出质量,从而控制人工成本。营销支出将通过数据驱动定向和渠道优化,向高回报渠道集中。此外,公司将加强员工在生产技术和成本管理原则方面的培训,在整个组织内培养成本意识文化。管理层认为,如果成功实施,这些措施可能会改善公司的现金状况,并使公司能够为未来十二个月的运营提供资金,然而,无法保证公司将能够充分执行计划中的举措,实现其战略替代方案,并解决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的条件。

 

F-8

 

 

根据会计准则编纂(ASC)205-40的要求,披露有关实体持续经营的Ability的不确定性,管理层必须评估是否存在对公司在财务报表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的情况或事件(综合考虑)。这一评估最初并未考虑到截至财务报表发布之日尚未完全实施的管理层计划的潜在缓解影响。当这种方法存在重大疑问时,管理层会评估其计划的缓解效果是否足以缓解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怀疑。然而,只有在(1)计划很可能在财务报表发布之日后一年内有效实施,以及(2)计划一旦实施,很可能会在财务报表发布之日后一年内缓解对实体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相关条件或事件时,才考虑管理层计划的缓解效果。

 

根据ASC 205-40,目前不能认为公司正在寻求的战略替代方案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在发布这些财务报表时,公司目前的任何计划都尚未最终确定,并且由于没有任何计划完全在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因此任何该等计划的实施不太可能得到有效实施。因此,认为对公司在这些财务报表发布之日后一年内持续经营的能力存在重大疑问。

 

随附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预期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财务报表不包括与记录资产金额的可收回性和分类或上述不确定性结果可能导致的负债金额和分类有关的任何调整。

 

反向拆股–自2025年4月15日起,中国医药实施1换-10反向拆股。自2024年3月6日起,该公司对其普通股实施了1比5的反向分割。所有股份和每股披露均已追溯重述,以反映反向股票分割的影响。反向股票分割在附注13中有更全面的讨论。

 

合并和列报基础–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并以美元表示。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的账目及经营情况。所有重要的公司间余额和交易已在合并中消除。

 

赫尔普森的功能货币是中国人民币。赫尔普森的收入和支出按该期间的平均汇率换算成美元。资产负债按截至报告期末的汇率折算。平移赫尔普森财务报表的损益计入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属于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以作为交易方的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交易产生的损益计入经营业绩。

 

会计估计-用于编制公司财务报表的方法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这要求公司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财务报表日期的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计息和不计息的银行存款、货币市场账户以及购买的期限为三个月或更短的短期银行承兑票据。

 

贸易应收账款和呆账备抵——贸易应收账款按原始开票金额减去信用损失备抵后列账。信用损失准备是根据当前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根据对某些个别客户账户的详细审查和对影响公司客户群的整体经济状况的估计计算得出的。公司在向客户提供信贷之前会审查客户的信用记录。如果其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其支付能力受损,则需要增加备抵。对被认为不太可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计提拨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信贷损失(冲销)费用总额分别为(4029美元)和5072美元。

 

已被完全允许并被确定为无法收回的贸易应收账款,在确定的期间内从备抵中扣除。该公司分别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备抵中冲销了无法收回的贸易应收账款余额13,878,582美元和0美元。在计算呆账备抵时,允许超过一年的未偿客户余额的比率高于更多的流动余额。

 

F-9

 

 

对供应商的预付款和合同负债–中国的常见做法是向供应商预付材料,并在收到客户对成品的预付款时产生合同负债。对供应商的预付款在收到材料时应用于贸易应付账款。预收客户款项产生的合同负债,在销售成品时冲抵贸易应收账款。公司在推进付款前审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和背景信息。如果其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其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能力受损,公司将在其被认为不大可能收回的期间确认坏账费用。

 

存货–存货由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组成,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成本采用加权平均确定。对于在制品和制造的库存,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公司生产间接费用的分配部分。公司根据对未来需求和市场情况的假设,将过剩和陈旧的存货减记至预计的可变现净值。对于制成品和在制品,存货项目的预计可变现净值,即正常经营过程中的预计售价,减去完工和处置的合理可预测成本,低于其成本的,具体存货项目减记至其预计可变现净值。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以重置成本为基础。存货减记拨备计入综合经营报表收入成本。存货按此较低成本基准列账,直至出售或报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注销总额549,218美元和450,738美元。

 

帐目及其他应付款项–帐目及其他应付款项指货物、应计工资及贷款的负债。如果付款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到期(如果更长,则在业务的正常运营周期内),则将其归类为流动负债。否则,则作为非流动负债列报。

 

信用额度和利息–公司按收到的本金记录信用额度或其他贷款。利息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相关借款期限内计提。

 

租赁–在租赁开始时,公司根据预期租赁期限内的租赁付款现值记录租赁负债,包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任何延长租赁的选择权。由于公司的租赁不提供隐含利率,公司使用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付款的现值。公司租赁的增量借款利率是在类似条款下借款金额等于租赁付款时必须在抵押基础上支付的利率。在租赁开始日,公司根据租赁负债记录相应的使用权租赁资产,并根据收到的任何租赁奖励和在租赁开始日前支付给出租人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进行调整。公司可订立首个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约(「短期租约」)。对于任何短期租赁,公司以直线法记录租金费用,不将租赁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

 

租赁开始后,公司按以下方式计量其租赁:(i)基于使用租赁开始时确定的贴现率的剩余租赁付款的现值的租赁负债和(ii)基于重新计量的租赁负债的使用权租赁资产,并根据收到的任何未摊销的租赁奖励、任何未摊销的初始直接成本以及租金费用与根据租赁协议支付的金额之间的累计差额进行调整。收到的任何租赁奖励和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在预期租赁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租金费用在预期租期内按直线法入账。

 

长期资产的估值–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每年或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进行减值审查。当此类事件发生时,公司预测资产使用及其最终处置在资产剩余年限内将产生的未折现现金流。如果预测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将无法收回,则减去账面价值超过该资产估计产生的预计贴现现金流量的估计数。如果时间和金额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使用该资产产生的预计贴现现金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对其长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确定无需进行减值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列账。维护和维修在发生时计入费用,重大改进资本化。出售、以旧换新或报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处置期间的运营。与办公设备有关的折旧包括在一般和行政费用中,而所有其他折旧则包括在收入成本中。

 

歼10

 

 

无形资产,净值 –无形资产是经NMPA批准的医疗配方、博尼尔公司的技术和发明专利,其按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后入账。无形资产按以下预计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摊销:

 

NMPA批准的医学配方     10 - 13    
技术来自Bonier     10    
发明专利     9 - 15    

 

收入确认–收入在客户取得对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并以反映实体预期为换取这些商品或服务而收到的对价的金额确认时确认。此外,该准则要求披露与客户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和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以及不确定性。该公司没有对其收入流进行分类,因为合同背后的经济因素是相似的,并且没有提供显着的区别。记录的收入金额反映了公司预期为换取这些货物而收到的对价。为确定这一金额,公司采用以下五步模型:(i)识别合同中承诺的货物;(ii)确定承诺的货物是否为履约义务,包括在合同上下文中是否可区分;(iii)交易价格的计量,包括可变对价的约束;(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履约义务;(v)在公司满足每项履约义务时(或作为)确认收入。

 

公司仅在实体很可能收取其有权获得的对价以换取其向客户转让的商品或服务时,才将五步模式应用于合同。一旦一份合同在合同开始时被确定为在ASC 606的范围内,公司就会对合同进行审查,以确定公司必须交付哪些履约义务以及这些履约义务中的哪些是可区分的。公司将在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或作为)分配给相应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金额确认为收入。该公司的合同是固定价格,反映了每个项目的独立定价。由于所售产品的性质,没有退货。通常,公司的履约义务是在某个时间点转移给客户的,通常是在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买方在公司仓库提货时。

 

对于所有报告期间,公司没有披露原预期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所有产品收入合同的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价值,这是采用规则允许的可选豁免。公司收到未满一年订单的预定金。这些预付款总额为111,580美元和162,208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分别作为“合同负债”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记录为负债。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包括工资、材料、折旧、装卸费以及与产品制造和交付相关的其他费用。

 

研究与开发–研究与开发支出在其发生期间记为费用。

 

信用风险–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代表公司与其金融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敞口。没有其他金融资产具有重大的信用风险敞口。该公司对每个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的信用评估。公司维持呆账备抵,这些备抵合计未超过管理层的估计。

 

公司的现金主要存放于位于中国的国有银行的银行存款中。从历史上看,由于国家保护存款人利益的政策,中国银行的存款是有保障的。中国于2006年8月颁布了《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生效,其中载有中国银行破产实施措施的规定。公司在中国的银行账户不受一定的保险范围限制,如果公司有账户的任何银行宣布破产,将遵循中国破产法的规定。

 

利率风险–公司面临利率变动产生的风险,这可能会影响现有债务的偿还能力以及在中国境内为未来债务工具提供担保的可行性。

 

每股亏损-每股基本亏损的计算方法是,普通股股东可获得的亏损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不包括未归属股票。每股摊薄亏损的计算方法类似于每股基本亏损,只是增加了分母,以包括如果潜在普通股(包括未归属股票)已经发行并且如果额外普通股具有稀释性,则本应发行在外的额外普通股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与购买13,300股普通股的期权相关的潜在稀释普通股被排除在所有呈报期间的稀释每股净亏损的计算之外,因为由于公司的净亏损,该影响具有反稀释性。

 

F-11

 

 

最近的会计公告

 

2024年11月,FASB发布ASU 2024-03,“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损益表费用分类”。该ASU中的修订旨在改进财务报告,要求公共企业实体在中期和年度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特定费用类别的额外信息。对于中期和年度报告期间,主体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以表格形式披露,将持续经营中损益表正面呈现的所有相关费用标题分解为库存采购、员工薪酬、折旧、摊销和损耗。本ASU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有效。允许提前收养。本更新中的修订应(1)前瞻性地适用于本更新生效日期之后的报告期间发布的财务报表,或(2)追溯适用于财务报表中列报的任何或所有以前期间。2025年1月,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25-01 —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明确了生效日期。该ASU修订了Update 2024-03的生效日期,以明确要求所有公共企业实体在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以及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期间采用该指南。我们目前正在评估采用ASU2024-03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的影响。我们预计采用这一会计准则不会对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但需要进行某些额外披露。

 

2024年11月,FASB发布ASU 2024-04,债务——有转换和其他选择的债务(子主题470-20):可转换债务工具的诱导转换。ASU提供了额外的指导,说明是否应将诱导转换或消灭会计应用于某些可转换债务工具的结算,这些结算不是根据这些工具的预先存在的条款发生的。ASU要求实体应用预先存在的合同方法。根据这种方法,要符合诱导转换会计的资格,诱导要约需要保留对价的形式,并导致不低于根据先前存在的转换特权可发行的对价金额。ASU 2024-04阐明了实体在应用这种方法时应如何评估考虑的形式和金额。此外,新的ASU明确,诱导转换会计可适用于当前不可转换的某些可转换债务工具的结算,只要该工具在其发行日和诱导要约接受日均包含实质性转换特征。ASU中的修订对2025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以及这些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报告期有效。允许提前收养。我们目前正在评估采用ASU2024-04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的影响。

 

2025年1月,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25-01 —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明确了生效日期。该ASU修订了Update 2024-03的生效日期,以明确要求所有公共企业实体在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以及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期间采用该指南。允许提前收养。我们目前正在评估采用ASU2025-01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的影响。

 

FASB或其他标准制定机构不时发布新的会计公告。FASB ASC的更新通过发行ASU进行传达。除非另有讨论,否则公司认为,最近发布的指引,无论是否被采纳或未来将被采纳,预计在采纳后不会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附注2 –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包括以下各项:

 

    12月31日,     12月31日,  
    2025     2024  
贸易应收账款     254,435       13,819,322  
减:信贷损失准备金     ( 13,023 )     ( 13,587,182 )
贸易应收账款,净额   $ 241,412     $ 232,14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信贷损失准备金余额分别为0.01亿美元和1359万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信贷损失准备金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年度  
    12月31日,  
    2025     2024  
年初时     13,587,182       13,786,074  
(转回)信用损失费用     ( 4,029 )     5,702  
核销金额     ( 13,664,945 )    
-
 
外币换算调整     94,815       ( 204,594 )
年底     13,023       13,587,182  

 

F-12

 

  

注3 –清单

 

库存包括以下内容:

 

    12月31日,     12月31日,  
    2025     2024  
原材料   $ 843,603     $ 880,571  
在制品     457,817       340,404  
成品     1,465,243       1,619,250  
总库存     2,766,663       2,840,225  
减:报废准备     ( 1,145,240 )     ( 574,071 )
    $ 1,621,423     $ 2,266,154  

 

报废准备金的变动包括以下内容:

 

    12月31日,     12月31日,
    2025     2024
年初时   $ 574,071     $ 129,420
拨备费用     549,218       450,738
汇率     21,951       ( 6,087 )
年底   $ 1,145,240     $ 574,071

 

附注4 –物业、厂房及设备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包括:

 

    12月31日,     12月31日,  
    2025     2024  
土地使用许可   $ 400,734     $ 391,836  
建筑     9,305,653       9,099,045  
厂房、机器及设备     27,503,334       26,835,227  
机动车辆     271,278       265,255  
办公设备     400,816       390,434  
合计     37,881,815       36,981,797  
减:累计折旧     ( 33,489,851 )     ( 32,098,396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4,391,964     $ 4,883,401  

  

折旧在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算如下:

 

资产

    寿命-年  
土地使用许可     40 - 70  
建筑     20 - 49  
厂房、机器及设备     5 - 10  
机动车辆     5 - 10  
办公设备     3 - 5  

 

与办公设备有关的折旧包括在一般和行政费用中,而所有其他折旧则包括在收入成本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费用分别为652,026美元和2,170,820美元。

 

F-13

 

 

附注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指经NMPA批准生产的医用配方的成本、通过某些技术转让协议(“Bonier协议”)从成都博尼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以及根据技术转让协议获得的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成本分别从垫款重新分类为无形资产。

 

于2025年12月22日,公司与张娟(“转让人张”)订立技术转让协议(“张协议”)。转让人张拥有一种伊普拉列净片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根据该协议,转让人Zhang将把专利所有权转让给Helpson。转让人张某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应当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注册材料撰写、注册申请等技术服务。

 

Zhang协议所设想的总转让价格为966万美元,根据无形资产收购日公司普通股的收盘市价,在以每股1.38美元的价格发行7,000,000股公司普通股时支付给转让人及其四名指定人。公司于截止日期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将该金额记为无形资产。

 

于2025年12月4日,公司与利洁堂(“转让方唐”)订立技术转让协议(“利洁堂协议”)转让方唐拥有一种卡托普利微胶囊的发明专利及其制备方法。卖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应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注册材料撰写、注册申请等技术服务。

 

利洁堂协议协议所设想的总转让价格为581万美元,该价格是根据无形资产收购日公司普通股的收盘市价以每股1.66美元的价格发行3,500,000股公司普通股时支付给转让方的。公司于截止日期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将该金额记为无形资产。

 

于2025年8月29日,公司与Yan Yang(“转让方Yang”)订立技术转让协议(“Yan Yang协议”)。YANG转移者拥有一种用于其制备的阿普米斯特载体和方法,该载体已获得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专利(“刘发明专利”)。根据《Tao Liu协议》,转让人杨某将把杨某发明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海普信。转让人杨某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应当在海口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注册材料撰写、注册申请等技术服务。

 

Yan Yang协议所设想的总转让价格为244.6万美元,该价格是根据截至收盘日期公司普通股的收盘市价以每股1.39美元的价格发行1,760,000股公司普通股时支付给转让方及其两名指定人员的。公司于该无形资产取得日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将该金额记为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将在其约15.5年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摊销。

 

于2024年11月22日,Helpson与李勇(“转让方Yong”)订立技术转让协议(“李勇协议”)。转让方Yong拥有一项治疗银屑病关节炎和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的药物组合物发明专利(“Yong发明专利”)。根据《李勇协议》,转让人Yong将把Yong发明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Helpson。

 

该协议所设想的总转让价格为580,000美元,该价格是根据截至2024年12月2日收盘时公司普通股的收盘价以每股0.20美元的价格发行2900000股公司普通股时支付给转让人及其两名指定人员的。公司在截止日期将该金额作为无形资产记录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

 

2024年11月22日,海普信与赵锡军(“转让人锡军”)订立技术转让协议(“赵锡军协议”)。转让方希俊拥有一种核黄素胃浮片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希俊发明专利”)。根据《李勇协议》约定,转让人Yong将向海普信转让西骏发明专利的所有权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该协议所设想的总转让价格为580,000美元,该价格是根据截至2024年12月2日收盘时公司普通股的收盘价以每股0.20美元的价格发行2900000股公司普通股时支付给转让人及其两名指定人员的。公司在截止日期将该金额作为无形资产记录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

 

F-14

 

 

于2024年11月22日,海普信与赵春海(“转让方春海”)订立技术转让协议(“赵春海协议”)。转让方春海拥有一项治疗灰指甲的药物组合物发明专利(“春海发明专利”)。根据赵春海协议,转让人春海将把春海发明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海普信,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该协议设想的总转让价格为600,000美元,根据截至2024年12月2日收盘时公司普通股的收盘价,在以每股0.20美元的价格发行3,000,000股公司普通股时支付给转让方及其两名指定人员。公司于截止日期将该金额作为无形资产记录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

 

2024年11月22日,海普信与杜萍萍(“转让方萍萍”)订立技术转让协议(“杜萍萍协议”)。转让方萍萍拥有一项安西曲匹司伐他汀发明专利药物组合物(“萍萍发明专利”)。根据杜萍萍协议,转让人萍萍将向海普信转让萍萍发明专利的所有权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该协议设想的总转让价格为570,000美元,根据截至2024年12月2日收盘时公司普通股的收盘价,以每股0.20美元的价格发行2,850,000股公司普通股时支付给转让人及其两名指定人员。公司于截止日期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将该金额记为无形资产。

 

于2024年2月2日,Helpson与Lihua Li(“转让方Li”)订立技术转让协议(“Lihua Li协议”)。转让人李某拥有一项治疗银屑病的药物组合物发明专利(“李某发明专利”)。根据Lihua Li协议,转让人Li将把Li发明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Helpson。转让人李某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应当在海口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注册材料撰写、注册申请等。

 

该协议所设想的总转让价格为136.5万美元,是根据截至收盘日期公司普通股的收盘市价以每股0.455美元的价格发行3,000,000股公司普通股时支付给转让方及其两名指定人的。公司在截止日期将该金额作为无形资产记录在随附的资产负债表中。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将在其约20年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摊销。在产品投放市场后的十年内,当且仅当产品产生利润时,海普信每年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李某支付销售净利润的10%。

 

分别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就Bonier协议或技术转让协议支付的服务费或利润付款。

 

经批准的医用配方自获得NMPA批准之日起按其可单独识别的估计使用寿命摊销,该使用寿命从十年到十三年不等。由于对这些医学配方生产的药物和药品的需求发生变化,至少有合理可能在短期内发生医学配方估计使用寿命的变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摊销费用分别为851,609美元和447,246美元,已计入一般和行政费用。医用配方通常在摊销期结束时没有剩余价值。

 

无形资产包括NMPA批准的医药配方、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和以下八项发明专利:

 

    12月31日,     12月31日,  
    2025     2024  
NMPA批准的医学配方   $ 4,802,903     $ 4,696,267  
技术来自Bonier     1,739,737       1,701,110  
发明专利     23,447,518       5,308,930  
      29,990,158       11,706,307  
累计摊销     ( 6,246,739 )     ( 5,261,827 )
账面净额     23,743,419       6,444,480  
在手无形资产     335,846       250,956  
    $ 24,079,265     $ 6,695,436  

 

F-15

 

 

未来五年各年度及以后各年度的预计年度摊销费用总额如下:

 

年份   金额  
2026     2,378,638  
2027     2,378,638  
2028     2,378,638  
2029     2,378,638  
2030     2,378,638  
此后     11,850,229  
合计   $ 23,743,41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摊销费用分别为851,611美元和447,244美元。

 

附注6 –其他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包括以下各项:

 

    12月31日,     12月31日,  
    2025     2024  
高级职员及董事薪酬(1)   $ 1,919,506       1,587,506  
营业税及其他     351,904       441,062  
应付Helpson的工会(2)     149,385       154,414  
应付春明东(3)     142,272      
-
 
其他应付款合计   $ 2,563,067     $ 2,182,982  

 

(1) 代表$ 44,000 支付给公司董事会两名成员的薪酬及支付给董事长李某的薪酬合计$ 1,875,506 于2025年12月31日和$ 1,587,506 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向李主席作出补偿。

 

(2) 系指Helpson工会自2024年11月发起的借款,无规定还款期限,无利息。

 

(3) 代表董事长李的丈夫春明董某于2025年6月向公司垫付的款项。预付款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免息,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年利率为 3.3 %.

 

附注7 –关联方交易

 

该公司此前收到了董事长李的预付款。拖欠她的款项总额分别为1435136美元和1144985美元,并分别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随附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关联方借款”入账。李主席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年度内额外垫付了25万美元,以提供营运资金,并使公司能够支付与当前信用额度相关的所需款项。2025年6月,董事长Li的丈夫Chunming Dong向公司垫付了人民币1,000,000元(合142,272美元)的流动资金。这笔预付款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免息,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年利率为3.3%。2025年6月20日,公司向李董事长借款人民币1,750,000元(约合248,973美元)。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借款的,不收取利息。自2026年1月1日起,未偿还本金适用3.3%的年利率,贷款协议一年内支付。2019年7月8日,公司与董事长李先生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以换取人民币4,770,000元(738,379美元)的现金。该贷款按4.35%的利率计息,于贷款协议的一年内支付。贷款协议的到期日已按相同条款每年延长,目前到期日为2026年7月9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贷款相关的利息支出总额分别为27,272美元和27,353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应付李主席的薪酬分别计入随附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付款”,总额分别为1,875,506美元和1,559,506美元。

 

附注8 –信用额度

 

2023年2月24日,公司收到一笔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元(约合51万美元)的预付款。公司在这一信贷额度上没有进一步的可用资金。该授信额度已于2023年12月15日全额兑付,即2023年12月20日到期日前5天。2023年12月20日,公司获得金额为人民币3800.00万元、利率为3.9%、2024年12月15日到期的新增授信额度。贷款已于2024年11月7日全部付清。贷款以相同条款取得,并于2024年11月11日垫付金额为人民币3,800,000元,余额于2025年6月21日到期。2024年12月21日,公司新订立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元的授信额度,利率为3.9%,将于2025年6月22日到期。2024年12月2日,该公司以相同条款续订了该线路。当日垫付350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5年6月21日。2025年6月17日,公司偿还贷款余额人民币7,300,000元(约合1.0百万美元)。2025年6月25日,公司获得了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的新信贷额度,并获得了人民币5,000,000元(约合0.7百万美元)的收益。新贷款利率为3.6%。这笔贷款将于2026年6月20日到期。此外,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亲自为新的信贷额度提供担保,并将个人资产作为贷款的抵押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贷款项下的总利息支出分别为32,237美元和39,347美元。

 

F-16

 

 

2023年9月25日,公司订立了一笔为期三年的循环贷款,并获得了人民币10,000,000元(约合140万美元)的收益。该贷款首十二个月的利率为3.35%,并根据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每十二个月贷款周年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10个基点进行调整。随着银行于2024年9月20日下调贷款最优惠利率,本次交易的贷款利率自2024年9月21日起下调至3.25%。此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偿还了人民币110.25万元(约合15.3万美元),此次交易的贷款利率自2025年9月21日起下调至2.9%。这笔贷款将于2026年9月20日到期。贷款由公司的生产设施和包括的生产线设备和机器作抵押。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作为抵押品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账面净值为3,351,250美元(2024年:3,712,190美元)。此外,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亲自为新的信贷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贷款项下的利息支出总额分别为42,528美元和47,418美元。

 

上述授信额度的本金支付均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

 

信贷额度的公允价值–由于这些工具的短期性质,公司在12个月内到期的固定利率借款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附注9 –应付可转换票据

 

于2021年11月17日,中国医药订立证券购买协议(“协议”),据此,公司向机构认可投资者Streeterville Capital,LLC(“投资者”)发行无抵押可转换本票(“票据”)。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已于2021年11月19日完成。该票据于2023年2月17日到期。2023年4月13日,中国医药与投资者订立修订(“修订”),将应付可换股票据的到期日延长至2024年5月19日。作为延期的对价,中国医药同意支付65639美元的延期费,相当于票据余额和修订日期应计利息的2.0%。通过将票据余额增加延期费的金额来满足该金额。该公司将此记录为2023年第二季度的额外利息支出。此外,中国医药降低了投资者在紧接适用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内可将余额从每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均价的85%转换为82%的价格,并承担了按月赎回部分票据未偿余额的额外义务或需支付额外罚款费用。

 

于2024年5月23日,公司订立票据第2号修订(“第二次修订”),订约方已同意将票据的到期日延长至2025年8月19日。考虑到延期,公司已同意向投资者支付相当于票据未偿余额的百分之二(2%)的延期费(“延期费”),总额为10,934美元,并将公司有义务赎回的票据未偿余额中的每月最低赎回金额从150,000美元下调至37,18 2.33美元。第二修正案还包括公司的惯常陈述和保证。公司将延期费确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息支出。

 

该票据最初可在2022年4月19日之前以每股75.00美元的价格转换为7万股中国医药普通股。此后,该票据以每股150.00美元的价格可转换为35000股。

 

票据未偿还余额按年息5%按日复利产生的利息。一旦发生票据中定义的违约事件,利息将按每年22%或适用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中的较低者累积。此外,一旦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投资者可能会加速票据项下的未偿应付余额,该余额将在此类加速时自动增加15%或5%,具体取决于违约事件的性质。

 

投资者可在票据中定义的购买价格日期起一百二十一(121)天后的任何时间,在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的情况下,以现金或转换为中国医药普通股股份的方式赎回票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未偿余额,但须遵守票据中规定的某些调整和所有权限制,价格等于82%乘以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的最低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票据规定了未能遵守票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时的违约金。经投资者同意,公司可预付票据的未偿余额。在成立之初,该票据可根据2021年11月19日成立之日的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29.79085美元赎回为176,229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息支出总额分别为0美元和29088美元。

 

F-17

 

 

2024年1月11日,投资者以0.3945美元的转换价格交付了赎回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38,023股普通股。

 

2024年2月1日,投资者以0.3725美元的转换价格交付了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赎回通知,这是紧接适用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向投资者发行了总计40,269股普通股。

 

2024年2月16日,投资者以0.3675美元的转换价格交付了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赎回通知,这是紧接适用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40,817股普通股。

 

2024年4月2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29 27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51,245股普通股。

 

2024年4月17日,投资者以0.2774美元的转换价格交付了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赎回通知,这是紧接适用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54,074股普通股。

 

2024年5月20日,投资者以0.2539美元的转换价格交付了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赎回通知,这是紧接适用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59,079股普通股。

 

2024年6月17日,投资者以0.2137美元的转换价格交付了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赎回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向该投资者发行合共70,192股普通股。

 

2024年9月11日,投资者以0.14 3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赎回10万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69,687股普通股。

 

2024年10月1日,投资者以0.14 3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赎回10万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10月2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69,687股普通股。

 

2024年11月4日,投资者以0.14 3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赎回10万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69,687股普通股。

 

2024年12月9日,投资者以0.14 3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11706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赎回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81,576股普通股。

 

于发行与2024年12月9日转换有关的股份时,票据及相关应计款项并无剩余余额,票据已悉数赎回并获满足。

 

F-18

 

 

注10 –租赁

 

公司在中国拥有某些办公室和生产设施的租赁,这些租赁被归类为经营租赁。租约包含固定金额的付款条款。延长期权确认为租赁负债的一部分,并在管理层估计续租时确认为使用权资产。不存在剩余价值担保,不存在可变租赁付款,也不存在租赁施加的限制或契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租赁成本分别为75,534美元和58,931美元,为经营租赁产生的经营现金流计入租赁负债计量的金额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8,705美元和61,135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的使用权资产分别为181,828美元和38,298美元,租赁负债分别为183,176美元和39,323美元。

 

    2025财年     2024财年  
经营租赁成本   $ 75,534       58,931  
                 
为计入租赁负债计量的金额支付的现金     78,705       61,135  
                 
      12月31日,       12月31日,  
      2025       2024  
租赁负债,流动部分   $ 71,628       39,323  
租赁负债,非流动部分     111,548      
-
 
      183,176       39,323  

 

截至12月31日的十二个月期间,公司经营租赁负债的最低租赁付款如下:

 

2026   $ 76,144  
2027     76,144  
2028     38,072  
未贴现现金流总额     190,360  
减:推算利息     ( 7,184 )
      183,176  
减:租赁负债,流动部分     ( 71,628 )
租赁负债,非流动部分   $ 111,548  

 

公司对某些不重要的省级销售办事处有期限不到一年的租约。

 

附注11 –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采用预期将在预计收回或结算暂时性差异的年度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已颁布税率计量。税法或税率变化对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期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当这些职位根据职位的技术优势被判断达到“更有可能达到”门槛时,就会为预期在所得税申报表中采取的不确定税务职位建立负债。与不确定税务状况相关的估计利息和罚款作为其他费用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任何重大未确认的不确定税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美国所得税申报表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中国所得税申报表仍可供相关税务机关审查。

 

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以下是按联邦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与所得税准备金的对账:

 

    已结束的年份
12月31日,
 
    2025     2024  
(惠益)税按法定税率 25 %   $ ( 796,890 )   $ ( 1,184,092 )
收到的上一年退款    
-
     
-
 
其他,主要是美国税率的差异     1,119       931  
估值备抵变动     795,771       1,183,161  
所得税费用   $
-
    $
-
 

 

F-19

 

 

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暂时性差异如下:

 

    12月31日,  
    2025     20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疑贸易应收款项备抵   $ 3,256     $ 3,396,795  
呆账其他应收款备抵     8,038       7,112  
库存报废准备金     286,310       143,518  
股票补偿     3,201       3,201  
当年不能抵扣的费用     1,077,396       1,053,475  
无形资产减值垫款     9,692,823       9,477,618  
租赁负债,净额     337       256  
中国净经营亏损结转     7,680,499       5,341,831  
美国净营业亏损结转     2,461,082       2,279,152  
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21,212,942       21,702,958  
估价津贴     ( 21,212,942 )     ( 21,702,9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形资产   $ 747,805     $ 731,20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Helpson用于中国税收目的的净营业亏损结转约为3070万美元,可用于抵消到2030年的任何未来应税收入。这些结转款项中约有680万美元于2025年12月到期。该公司还存在约1170万美元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净经营亏损,其中510万美元可用于抵消到2040年的未来应税收入(如果有的话),660万美元可用于无限期结转,但受每个纳税年度应税收入的80%的限制。

 

2025年7月4日,美国颁布了《一大美丽法案》(“OBBBA”)。OBBBA包括重要条款,例如永久延长《减税和就业法案》某些即将到期的条款、修改国际税收框架以及恢复对某些商业条款的有利税收待遇。公司目前正在评估其对我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美国联邦税收立法,通常被称为《减税和就业法案》(“美国税改”),于2017年12月22日签署成为法律。美国税改大幅修改了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其中包括:将2017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的法定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5%降至21%;限制和/或取消许多业务扣除;将美国迁移到对某些外国子公司先前递延的外国收益强制视为汇回征收一次性过渡税的属地税收制度;受某些限制,一般取消对外国子公司股息征收的美国企业所得税;并对某些外国收益规定新的税收。

 

在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变现性时,管理层会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无法变现的可能性是否更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变现取决于这些差额可抵扣或利用税收亏损结转期间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产生。管理层在进行这一评估时考虑了预计的未来应税收入和税收规划策略。根据对历史应课税收入水平的评估以及对递延税项资产可扣除或可使用期间的未来应课税收入的预测,管理层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太可能实现递延税项资产的所有收益。因此,公司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递延税项资产分别计提了2290万美元和2170万美元的估值备抵。

 

该公司还产生了各种其他税收,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和其他。任何未支付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为应计应付税款。

 

附注12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在资产或负债的主要或最有利市场上,为转移一项资产或负债而将收到或支付的交换价格(退出价格)。为计量公允价值,建立了一个层次结构,要求实体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输入值,最大限度地减少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这一层次使用三个层次的输入值来计量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如下:第1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第2级–第1级以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包括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不太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可由可观察市场数据证实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第3级–使用定价模型、贴现现金流方法或类似技术确定其价值的金融工具的很少或没有市场活动支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以及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或估计的工具。

 

歼20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持有的银行承兑票据的价值。银行承兑票据按近似公允价值的成本入账。公司持有以下以公允价值入账的资产和负债:

 

    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
报告日期使用
 
说明     2025       1级       2级       3级  
银行承兑票据   $            $ -     $
     
    $ -  
合计   $              $ -     $ -     $ -  

 

    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
报告日期使用
 
说明     2024       1级       2级       3级  
银行承兑票据   $ 18,642     $
-
    $ 18,642     $
-
 
合计   $ 18,642     $
-
    $ 18,642     $
-
 

 

附注13 –股东权益

 

中国医药获授权发行500,000,000股普通股,面值0.00 1美元,以及5,000,000股优先股,面值0.00 1美元。优先股可按仅由中国医药董事会决定的指定、优惠、规定价值、权利、资格或限制等方式串联发行。

 

2025年8月29日,公司根据附注5所述的《颜阳协议》,以截至该日的收盘市价为基础,以每股1.39美元的价格发行了1,760,000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包括中国医药的中国子公司Helpson,须将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税后收入的至少10%分配至法定盈余公积金账户,直至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方可将资金汇出中国。拨给这些准备金和基金的款项只能用于特定用途,不得以贷款、垫款或现金分红的形式转让给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指定用于一般和法定资本储备的金额为8,145,000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法定准备金余额为0美元。

 

自2025年4月15日起,该公司对其普通股实施了1比10的反向拆分。反向股票分割经公司董事会一致书面同意和公司股东于2024年12月22日召开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会议上批准。反向股票分割生效后,每10股公司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自动转换为一股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没有因反向股票分割而发行零碎股份。相反,任何因拆分而产生的零碎股份都被四舍五入到下一个整数。反向股票分割统一影响所有股东,不会改变任何股东在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中的百分比权益,但可能因处理零碎股份而导致的调整除外。所有股份和每股金额已在随附的未经审计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列报的所有期间追溯重列。

 

自2024年3月6日起,该公司对其普通股实施了1比5的反向拆分。反向股票分割已获得公司董事会一致书面同意和公司股东在其于2023年12月17日举行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会议上批准。反向股票分割生效后,每5股公司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自动转换为一股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没有因反向股票分割而发行零碎股份。相反,任何因拆分而产生的零碎股份都被四舍五入到下一个整数。反向股票分割统一影响所有股东,不会改变任何股东在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中的百分比权益,但可能因处理零碎股份而导致的调整除外。所有股份和每股金额已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所有期间追溯重述。

 

F-21

 

 

2025年股票发行

 

2025年12月4日,公司根据附注5所述的《利洁堂协议》,以截至该日的收市价为基础,以每股1.66美元的价格发行3,500,000股普通股。

 

2025年12月22日,公司根据附注5所述的张协议,以截至该日的收市价为基础,以每股1.38美元的价格发行了7,000,000股普通股。

 

于2025年8月29日,公司根据附注5所讨论的Yan Yang协议,以截至该日的收市价为基础,以每股1.39美元的价格发行1,760,000股普通股。

 

2024年股票发行

 

2024年1月11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394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的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380,228股普通股。

 

2024年2月1日,注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372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402,685股普通股。

 

2024年2月16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367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408,164股普通股。

 

2024年4月2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29 27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的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512,470股普通股。

 

2024年4月17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2774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该价格在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之前的十个交易日内为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540,735股普通股

 

2024年5月20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2539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50,000美元的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的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590,783股普通股。

 

2024年6月17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2137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5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701,918股普通股。

 

2024年9月11日,注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14 3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0万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696,864股普通股。

 

2024年10月1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14 3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10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赎回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10月2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696,864股普通股。

 

2024年11月4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14 3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赎回100,000美元票据及相关利息的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696,864股普通股。

 

2024年12月9日,Note 9中讨论的投资者以0.14 35美元的转换价交付了117060美元的票据及相关利息的赎回通知,这是紧接适用的赎回转换前十个交易日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82%。据此,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向投资者发行合共815,746股普通股。

 

于2024年12月12日,公司与一名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就场内发售订立该特定证券购买协议(“SPA”)。根据SPA,机构投资者可自行决定在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承诺期内购买总发行价最高为60万美元的公司普通股股票。

 

2024年12月12日,根据SPA,投资者同意以每股0.20美元的价格购买180,000美元的普通股,公司发行了900,000股普通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机构投资者尚未向公司交付180,000美元的收益。因此,该公司将一笔应收款记录为权益对冲账户,金额为180,000美元。

 

于2024年12月23日,公司与该机构投资者达成协议,解除(“解除”)该特定SPA。

 

F-22

 

 

2010年激励计划

 

2010年11月12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10年激励计划(“计划”),随后于2010年12月22日获得股东批准。2019年10月17日,董事会批准2010年激励计划第一修正案(“修正案”),据此,2010年激励计划的期限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该修正案于2019年12月19日获得股东通过。2021年10月25日,董事会批准,并于2021年12月27日,我们的股东通过了计划的第2号修正案,将根据该计划预留的10,000股从8,000股增加到18,000股。2022年10月27日,董事会批准并于2022年12月27日,股东采纳经修订及重述的2010年长期激励计划,将根据该计划预留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从18,000股增加至28,000股。2023年12月17日,股东批准了经修订和重述的长期2010年激励计划的第1号修正案,将股票数量从2.8万股增加到5.8万股。2024年12月22日,股东批准了经修订和重述的长期2010年激励计划的第2号修正案,将股票数量从5.8万股增加到6.96万股。2025年12月30日,股东批准了经修订和重述的长期2010年激励计划的第3号修正案,将股票数量从6.96万股增加到56.96万股。该计划赋予公司向其雇员、董事和顾问,或将成为公司和/或其子公司的雇员、董事和顾问的人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和业绩单位的能力。该计划目前允许最多56.96万股普通股的股权奖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该计划授予和流通的股票和股票期权共有8,47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该计划,共有1330个期权未执行。因此,根据该计划,有55.98万个额外单位可供发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发行该计划的证券,因此,该期间没有确认任何补偿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与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的剩余未确认补偿费用。

 

附注14 –每股亏损

 

下表列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的计算:

 

    已结束的年份
12月31日,
 
    2025     2024  
分子:            
净亏损   $ 3,187,556     $ 4,736,365  
分母:                
加权平均流通股     4,291,427       1,746,372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 0.74 )     ( 2.71 )

 

附注15 –承诺和意外情况

 

由于某些浓度导致的当前脆弱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客户占销售额的比例超过10.0%,有两个客户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39.2%和14.4%。两个供应商占原材料采购的26.6%和26.3%,两种不同产品占收入的32.6%和25.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客户占销售额的比例超过10.0%,两个客户占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63.7%和13.7%。三个供应商占原材料采购的22.9%、21.3%和14.6%,两种不同产品占收入的34.5%和24.5%。

 

业务性质

 

经济环境-公司的基本所有业务均在中国进行,因此公司受到特殊考虑和重大风险的影响,这些风险通常与在美利坚合众国运营的公司无关。这些风险包括,除其他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外币汇率波动。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中国政治和社会状况的变化,以及政府在法律法规、抗通胀措施、货币兑换和海外汇款以及税率和征税方法等方面的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全球宏观经济因素的不利变化也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的所有收入均以中国货币人民币(RMB)计值,在汇出中国之前必须将其兑换成其他货币。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和将外币汇出境外都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

 

F-23

0001106644 假的 财政年度 0001106644 2025-01-01 2025-12-31 0001106644 2025-06-30 0001106644 2026-03-25 0001106644 2025-12-31 0001106644 2024-12-31 0001106644 2024-01-01 2024-12-31 0001106644 美国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普通股成员 2023-12-31 0001106644 US-GAAP:AdditionalPaidInCapitalMember 2023-12-31 0001106644 CFI:Securities PurchaseAgreementReceivableMember 2023-12-31 0001106644 US-GAAP:RetainedEarningsmember 2023-12-31 0001106644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累计其他综合收入会员 2023-12-31 0001106644 2023-12-31 0001106644 美国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普通股成员 2024-01-01 2024-12-31 0001106644 US-GAAP:AdditionalPaidInCapitalMember 2024-01-01 2024-12-31 0001106644 CFI:Securities PurchaseAgreementReceivableMember 2024-01-01 2024-12-31 0001106644 US-GAAP:RetainedEarningsmember 2024-01-01 2024-12-31 0001106644 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累计其他综合收入会员 2024-01-01 2024-12-31 0001106644 美国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普通股成员 2024-12-31 0001106644 US-GAAP:AdditionalPaidInCapitalMember 2024-12-31 0001106644 CFI:Securities PurchaseAgreementReceivableMember 2024-12-31 0001106644 US-GAAP:RetainedEarnings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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