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2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知乎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ZH;香港交易所代码:2390)
持续关联交易
(一)延续现有状态
框架协议与现行中国文学框架协议
和
(二)订立租金支付服务框架协议
有关现有协议,请参阅招股章程。
由于现有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4年11月26日,智者四海(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代表集团)与腾讯计算机订立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而智者天下(公司全资综合联属实体)(代表集团)与上海悦庭订立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以续期各自现有腾讯框架协议及现有阅文框架协议,并设定其各自的年度上限,任期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于2024年11月26日,智者四海(代表集团)与腾讯计算机订立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所代表的腾讯集团须于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向集团提供支付服务。
上市规则的影响
于本公告日期,(i)腾讯计算机为腾讯的附属公司,(ii)上海悦庭为阅文的附属公司,而阅文的附属公司又为腾讯的附属公司,及(iii)腾讯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4.5%,为主要股东。据此,腾讯为公司的关连人士,而腾讯计算机及上海悦庭因各自为腾讯的联营公司而被视为公司的关连人士。据此,根据上市规则,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及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1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2)条,倘公司建议续期持续关连交易,公司将须重新遵守适用于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条文。
由于根据(i)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ii)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及(iii)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各自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计算的所有适用百分率均高于0.1%但低于5%,订立上述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的相应交易须遵守报告、公告及年度审查规定,但豁免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介绍
有关现有协议,请参阅招股章程。
由于现有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且鉴于集团拟继续进行现有协议下的交易,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4年11月26日,智者四海(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代表集团)与腾讯计算机订立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及智者天下(公司全资综合联属实体)(代表集团)与上海悦庭订立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以更新各自现有的腾讯框架协议及现有阅文框架协议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自2025年1月1日起为期三年。
于2024年11月26日,智者四海(代表集团)与腾讯计算机订立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所代表的腾讯集团须于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向集团提供支付服务。
2025年租户框架协议
于2024年11月26日,智者四海(代表集团)与腾讯计算机订立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以就(a)由集团提供营销服务,及(b)由所代表的腾讯集团提供云服务及技术服务续期现有腾讯框架协议,其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 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 缔约方: | (一) | 智者四海(为其本身及代表集团其他成员);及 |
| (二) | 腾讯计算机(为其本身及代表所代表的腾讯集团) |
| 任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2
交易:
| a. | 营销服务 |
交易说明
根据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集团须提供以下营销服务(“营销服务”):
| (a) | 通过展示被代表腾讯集团提供的在线广告素材或在集团的在线平台上创建和展示协作内容,向被代表腾讯集团提供营销服务;以及 |
| (b) | 通过优良汇提供营销服务(優量匯)平台或代表腾讯集团运营的其他数字广告平台(“腾讯广告平台”)通过在集团的线上平台展示腾讯广告平台的广告合作伙伴的线上广告素材。腾讯广告平台是连接买家(即广告合作伙伴)和数字广告资源供应商的平台。通过此类平台,腾讯与使用此类平台的供应商提供的广告资源合作并分发给广告合作伙伴。集团作为营销服务供应商参与此类平台,并在集团的在线平台上展示通过此类平台连接的广告合作伙伴的广告材料。 |
定价政策
作为提供营销服务的回报,所代表的腾讯集团将按以下方式向集团支付服务费:
| (a) | 向所代表的腾讯集团提供营销服务,服务费将根据各方根据知乎品牌广告报价表(知乎品牌廣告刊例報價單)集团不时发出。知乎品牌广告报价表列出了基于平台(例如网站、移动网站或App)、广告类型和格式(例如启动屏幕、横幅、视频、图形、文字等)、广告位置(例如在主页面或推荐页面或问题清单等)的营销服务的标准固定价格。知乎品牌广告报价表适用于集团的所有营销服务客户,包括所代表的腾讯集团及其他独立第三方。 |
| (b) | 就展示腾讯广告平台用户的线上广告素材而言,服务费须根据订约方之间的公平磋商,并参考(i)集团不同营销及推广资源的成本,及(ii)具有类似属性的可比服务的行业现行市场价格而厘定。公司将考虑集团就可比较服务向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服务费。 |
3
集团将仅在(i)条款及条件公平合理及基于与集团向作为独立第三方的其他客户提供类似营销服务相比一般或不低于优惠的商业条款;及(ii)符合集团及股东整体最佳利益的情况下,根据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订立特定营销服务协议。
历史交易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根据现有腾讯框架协议提供营销服务的历史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340万元、人民币2,430万元及人民币480万元。
年度上限
根据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度提供营销服务的相关年度上限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8.5百万元、人民币73.0百万元及人民币91.0百万元。
年度上限的基础
2025腾讯框架协议项下营销服务的年度上限乃参考以下条款厘定:
| (一) | 现有腾讯框架协议项下营销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两年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历史交易金额; |
| (二) | 代表腾讯集团根据其广告策略及预算考虑到合理缓冲对营销服务的预期需求;及 |
| (三) | 集团对其广告资源的预期分配。 |
4
| b. | 云服务和技术服务 |
交易说明
根据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所代表的腾讯集团将向集团提供云服务及其他与云相关的技术服务,收取服务费,而云服务及其他与云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计算和网络、云服务器、云数据库、云安全、监控和管理、域名解析服务、视频服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产品和服务(“云服务和技术服务”)。
定价政策
在根据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订立任何云服务及技术服务后续协议前,集团将评估业务需求,并将所代表的腾讯集团提出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服务与其他作为独立第三方的合格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比较。服务费将由各方根据所代表的腾讯集团相关官方平台或网站上披露的费率,通过公平协商达成。此外,集团将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不同服务供应商的云及技术服务的质量、可靠性及稳定性;及(ii)各自的服务费率。集团只会在(i)条款及条件公平合理及基于正常或不低于其他可提供类似服务的独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商业条款的情况下,与所代表的腾讯集团订立云服务及技术服务协议;及(ii)符合集团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历史交易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根据现有腾讯框架协议提供云服务及技术服务的历史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326亿元、人民币1,990万元及人民币710万元。
年度上限
根据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提供云服务及技术服务的相关年度上限分别不超过人民币45.0百万元、人民币56.0百万元及人民币70.0百万元。
5
年度上限的基础
根据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云服务及技术服务的年度上限乃参考以下条款厘定:
| (一) | 现有腾讯框架协议项下的云服务及技术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两年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历史交易金额及趋势;及 |
| (二) | 预期的流量水平、内容扩展和用户参与趋势在集团的知乎平台上是云和技术服务需求的驱动因素。集团预期其对代表腾讯集团云服务的需求将与更好地支持集团在内容扩展、用户增长和人工智能探索方面的发展的努力保持一致,并根据集团的业务运营战略,如果代表腾讯集团提供的条款和条件相对于其他独立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更有利于集团,公司将更频繁地聘请代表腾讯集团提供此类服务。 |
现有腾讯框架协议续签的原因及利
透过知乎平台提供营销服务是集团日常业务的一部分。代表腾讯集团为集团重视的营销服务长期客户之一,集团预期将继续向代表腾讯集团提供营销服务。
由于集团运营知乎平台,集团需要云及相关技术服务。腾讯为中国广泛使用的云服务供应商,并为集团的云服务供应商之一。集团与腾讯的合作已持续多年,其设施和服务能力非常适合集团的业务需求。为维护云服务的稳定和长期供应,并考虑到交换云服务供应商所涉及的潜在成本,集团预计将继续向腾讯采购云和技术服务。
有鉴于此,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已弃权的李朝晖先生)经适当及审慎考虑后,认为2025腾讯框架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或对公司更佳)、已于日常及通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6
2025年中国文学框架协议
于2024年11月26日,智者天下(代表集团)与上海悦庭订立2025年中国文学框架协议,以就订约方的文学内容合作重续现有中国文学框架协议,其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 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 缔约方: | (一) | 智者天下(为其本身及代表集团其他成员);及 |
| (二) | 上海悦亭(为自己和代表阅文集团) |
| 任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 交易说明: | 根据《2025年中国文学框架协议》,中国文学集团应授予集团在中国的信息网络传输权利(信息传输权利)(“许可证”)就阅文集团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文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阅文集团的专有文学作品及第三方拥有的已获阅文集团许可进一步传播的文学作品)(“授权作品“);及集团须于集团网上平台展示授权作品(及/或其推广网页及/或其链接),以便集团网上平台的用户可获指引购买有关授权作品的付费订阅服务(”文学内容合作”). |
定价政策
作为许可证的回报,集团应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阅文集团支付费用:
| (a) | 固定付款(s),其金额须根据订约各方基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的公平磋商而厘定:(i)授权作品的范围或金额及许可期限;(ii)授权作品的性质及受欢迎程度;(iii)受类似许可条款规限的同类文学作品的市场价格;及(iv)估计“基准”金额,计算方法为授权作品通过集团网上平台产生的预计总收入乘以市场收入分成百分比; |
7
| (b) | 各方收益分成:应付阅文集团的金额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
可分配收益×收益分成百分比
可分派收益指用户透过集团线上平台就授权作品购买付费服务所产生的总收益,并扣除若干开支。收益分成百分比须根据订约方根据包括但不限于(i)授权作品的性质及受欢迎程度;及(ii)行业内类似文学作品及类似授权安排的市场惯例,包括集团及阅文集团各自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市场惯例,公平磋商而厘定;及
| (c) | “入会方式”:应付阅文集团的金额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
可分配会员收入×收入分成百分比
可分配会员收入是指在我们的在线平台上显示的授权作品所获得的总付费会员收入,并扣除了一定的费用。归属于授权作品的会员收入金额是根据授权作品的有效浏览量与会员图书馆所有文学作品的有效浏览量相比较计算得出的。收益分成百分比须根据订约方根据包括但不限于(i)授权作品的性质及受欢迎程度;及(ii)行业内类似文学作品及类似授权安排的市场惯例,包括集团及阅文集团各自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市场惯例,公平磋商后厘定。
历史交易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根据现有中国文学框架协议进行文学内容合作的历史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5.1百万元、人民币8.9百万元及人民币3.4百万元。
年度上限
就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而言,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集团将向阅文集团支付的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3.0百万元、人民币16.0百万元及人民币20.0百万元。
8
年度上限的基础
2025年中国文学框架协议项下文学内容合作的年度上限参考以下条款厘定:
| (一) | 现有中国文学框架协议项下文学内容合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两年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历史交易金额及增长趋势;及 |
| (二) | 集团向阅文授权优质内容的预算,预计未来三年每年增长约20%,以及集团提升订阅会员转化率的策略。 |
现有阅文框架协议续签的原因及利
阅文是中国广受认可的文学平台,是集团的特许优质内容批发供应商之一。与阅文集团合作在集团的知乎平台上分发优质文学内容,使集团能够持续高效地丰富其授权优质内容组合。
基于上述情况,董事(包括已弃权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李朝晖先生)经适当及审慎考虑后,认为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或对公司更佳)订立,并已于日常及通常业务过程中订立,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租户付款服务框架协议
于2024年11月26日,智者四海(代表集团)与腾讯计算机订立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所代表的腾讯集团须于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向集团提供支付服务。
| 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 缔约方: | (一) | 智者四海(为其本身及代表集团其他成员);及 |
| (二) | 腾讯计算机(为其本身及代表所代表的腾讯集团) |
| 任期: | 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 交易说明: | 代表腾讯集团将通过其渠道提供支付服务,以使集团的用户能够进行在线交易(“支付服务”),作为回报,集团应向代表腾讯集团支付一定的支付服务佣金。 |
9
定价政策
在根据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订立任何支付服务的后续协议之前,集团将评估业务需求并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不同数字支付服务供应商运营的支付渠道的效率;(ii)知乎用户或消费者在不同数字支付服务供应商中的偏好;及(iii)代表腾讯集团提出的支付收费率及可比较的独立第三方支付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支付收费率。集团只会在综合考虑上述所有因素,且其条款及条件公平合理及基于一般或不低于优惠的商业条款,且该协议符合集团及股东整体最佳利益的情况下,才会与所代表的腾讯集团订立支付服务后续协议。
历史交易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提供支付服务的历史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4.0百万元及人民币1.8百万元。
年度上限
根据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度提供支付服务的相关年度上限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10.0百万元及人民币13.0百万元。
年度上限的基础
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支付服务的年度上限乃参考以下条款厘定:
| (一) | 增长归因于代表腾讯集团收取的渠道费增长及使用该等渠道的需求增加,特别是集团不断增长的付费会员服务的渠道费增加; |
| (二) | 集团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向代表腾讯集团支付的支付服务佣金的历史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0百万元及人民币1.8百万元; |
| (三) | 集团与代表腾讯集团目前就代表腾讯集团为集团各类产品及服务提供支付服务进行的磋商;及 |
| (四)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由于集团的用户需求增长以及集团与代表腾讯集团之间潜在的新合作模式,集团用户通过代表腾讯集团的渠道支付的总金额的估计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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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的理由及利益
由于腾讯是互联网行业特别是中国在线支付服务行业的领先参与者,集团的许多用户使用代表腾讯集团的在线支付服务。因此,合作将使集团能够向集团用户提供更好的可用支付方式,从而提高集团用户对集团服务的满意度。
有鉴于此,董事(包括已弃权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李朝晖先生)经适当及审慎考虑后,认为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或对公司更佳)订立,并已于日常及通常业务过程中订立,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内部控制措施
集团已建立关连交易的内部监控制度,以监察关连交易的执行及实施,并确保根据该等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获得的条款。系统的主要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 (一)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公司其他各内部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律部门)将共同负责评估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条款,特别是定价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以及上述协议项下的年度上限; |
| (二) | 业务部门将定期审查根据框架协议将订立的相关后续协议的条款,同时考虑到市场惯例和可比服务的现行市场价格,以确保关连人士提供的定价和条款公平、合理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定价和条款。集团将透过其业务部门对现行市场价格进行定期评估,并考虑(a)独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就类似服务收取的费用,及(b)集团及/或其关连人士就类似服务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
| (三) | 根据框架协议订立的所有后续协议将提交给公司的合同管理系统,业务部门、法律部门和财务部门将通过该系统审查具体协议的定价政策并监控持续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包括 |
(i)根据特定协议采纳的费用安排,(ii)集团于有关报告期间内应收取或应付的费用,及(iii)遵守年度上限的情况及年度上限的使用情况;
| (四) | 集团将透过其财务部门及业务部门,密切监察持续持续持续关连交易项下的合计实际交易金额。若实际交易金额接近年度上限,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将根据相关上市规则评估是否需要修改现有的年度上限。集团财务部及法务部将定期向集团高级管理层报告有关上述(i)至(iii)的审核结果、履约状况及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更新,高级管理层随后将按季向董事会及/或审核委员会报告该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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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倘框架协议项下关键交易条款发生任何建议修改,公司将在实施该等修改前遵守适用的上市规则;及 |
| (六)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核数师将对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年度审查,并提供年度确认,以确保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5条及第14A.56条,交易按照协议条款、正常商业条款及相关定价政策进行;审核委员会将审查公司的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
关于缔约方的信息
集团
本公司为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公司的证券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证券代码:ZH)及联交所主板(港交所证券代码:2390)双重主要上市。集团主要从事一个在线内容社区的运营,并在中国通过付费会员服务、营销服务和职业培训实现盈利。
智者四海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智者世海主要于中国从事技术、业务支持及咨询服务。
智者天下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是公司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100%合并关联实体。智者天下主要于中国从事互联网服务。
腾讯集团
腾讯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提供通讯、社交网络、数字内容、游戏、在线广告、金融科技及商业服务。
腾讯计算机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为腾讯的全资附属公司。腾讯计算机主要于中国从事提供互联网增值服务及网络广告服务。
阅文是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于主板上市(股份代号:772)。其为腾讯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网络文学业务及知识产权运营业务。上海阅亭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为阅文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上海悦庭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方面的开发业务、计算机产品的设计与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及营销策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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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的影响
于本公告日期,(i)腾讯计算机为腾讯的附属公司,(ii)上海悦庭为阅文的附属公司,而阅文的附属公司又为腾讯的附属公司,及(iii)腾讯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4.5%,为主要股东。据此,腾讯为公司的关连人士,而腾讯计算机及上海悦庭因各自为腾讯的联营公司而被视为公司的关连人士。据此,根据上市规则,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及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2)条,倘公司建议续期持续关连交易,公司将须重新遵守适用于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条文。
由于参考(i)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ii)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iii)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各自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计算的所有适用百分率均高于0.1%但低于5%,订立上述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相应交易须遵守报告、公告及年度审查规定,但豁免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李朝晖先生(为董事)为腾讯雇员,因此已就批准(i)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ii)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及(iii)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各自投弃权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董事于其中拟进行的事项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亦无任何董事须就批准2025年腾讯框架协议、2025年阅文框架协议及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投弃权票。
定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以下表述具有下述涵义。
| “2025年中国文学框架协议” | 智者天下与上海悦亭就文学内容合作订立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的框架协议 | |
| “2025腾讯框架协议” | 智者四海与腾讯计算机订立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的框架协议,内容有关提供营销服务、云服务及技术服务 | |
|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13
| “董事会” | 董事会 | |
| “中国”或“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仅就本公告而言,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提述中国或中国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 |
| “中国文学集团” | 阅文、其附属公司及合并附属实体不时 | |
| “中国文学” | 中国文学有限公司(閱文),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获豁免公司(股份代号:772) | |
| “公司” | 知乎(“知乎”,原名“知乎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于2011年5月1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
| “关连人士”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 “关联交易”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 “董事” | 本公司董事 | |
| “现有协议” | 现有阅文框架协议及现有腾讯框架协议 | |
| “现有中国文学框架协议” | 智者天下与上海悦庭就文学内容合作订立日期为2022年4月7日的框架协议,详情载于招股章程 | |
| “现有腾讯框架协议” | 智者四海与腾讯计算机订立日期为2022年4月6日的框架协议,内容有关提供营销服务,以及云服务及技术服务,详情载于招股章程 | |
| “集团” | 本公司、附属公司及合并后的附属实体不时 | |
| “港元” |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
| “香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
| “上市规则”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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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板” | 独立于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并与之平行运行的证券交易所(不含期权市场) | |
| “招股说明书” | 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的公司招股章程 | |
| “代表腾讯集团” | 腾讯集团剔除阅文集团 | |
| “人民币” |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 |
| “股东” | 股份持有人 | |
| “上海悦亭” | 悦亭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閱霆信息技 術(上海)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及阅文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 |
| “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子公司”或“子公司”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 “大股东”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 “腾讯” |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700)及主要股东 | |
| “腾讯电脑”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腾讯的全资附属公司 | |
| “腾讯集团” | 腾讯、其附属公司及附属公司 | |
| “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 | 智者四海与腾讯计算机就提供支付服务订立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的框架协议 |
15
| “智者四海” | 智者四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智者四海(北京)技術 有限公司) | |
| “智者天下” | 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者天下科技 有限公司) | |
| “%” | 百分数 |
*仅供识别之用。
根据董事会命令
知乎
Yuan Zhou
董事长
香港,2024年11月26日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由Yuan Zhou先生担任执行董事,Dahai Li先生、李朝晖先生、Bing Yu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并由Hanhui Sam Sun先生、TERM4先生、倪虹女士、Derek Chen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