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1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意
我们同意在以下注册声明中以引用方式纳入:
(一)与极光移动有限公司 2014年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登记说明(表格S-8第333-228839号),
(二)与极光移动有限公司 2021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登记说明(表格S-8第333-262205号),
(三)与极光移动有限公司 2023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登记说明(表格S-8第333-274505号),并
(4)极光移动有限公司的登记声明(表格F-3第333-290371号);
我们在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的报告,内容有关极光移动有限公司的本年度报告(表格20-F)所载的极光移动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s/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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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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