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年7月1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
注册号333-257089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第1号修正案
F-1表格
注册声明
Under
1933年证券法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其章程中规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将注册人的姓名翻译成英文)
| 开曼群岛 | 7374 | 不适用 | ||
| (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公司或组织) |
(初级标准工业 分类码号) |
(I.R.S.雇主 身份证号码) |
A座11楼
中港国际广场
北京市海淀区,100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 010-6268 0809
(注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Cogency Global Inc.
东42街122号,
纽约18楼10168
电话:800-221-0102
(服务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复制到:
| 李赫,Esq。 James C.Lin,Esq。 Davis Polk&Wardwell律师事务所 香港俱乐部大厦18楼C/O 中环遮打道3A号 香港 +852 2533-3300 |
David T.Zhang,Esq。 Steve Lin,Esq。 Kirkland&Ellis International LLP 格洛斯特大厦26楼C/O, 地标 皇后大道中15号 香港 +852 3761-3300 |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开始日期:在本注册声明生效日期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的规定,在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延迟或连续发行,请选中下面的方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此表格以注册发行的额外证券,请选中下面的方框,并列出相同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请选中下面的方框,并列出同一次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请选中下面的方框,并列出同一次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是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公司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术语“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登记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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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各类名称 证券须予登记 |
金额 有价证券 注册(2)(3) |
提议 最大 发行价格 每股收益(3) |
提议 最大 合计 发行价格(2)(3) |
金额 注册费(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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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1)(2) |
43,300,000 | 4.875美元 | 242,750,625美元 | 26,484.1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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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存入特此登记的A类普通股后可发行的美国存托股票将根据F-6表格的单独登记声明(注册号:333-257582)进行登记。每股美国存托股票代表四股A类普通股。 |
| (2) | 包括最初在美国境外发售和出售的A类普通股该等股份可不时在美国转售,作为其分销的一部分,或在本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及股份首次真诚地向公众发售日期后较后的40天内转售,还包括在承销商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这些A类普通股不是为了在美国境外销售而注册的。 |
| (3) | 仅为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57(a)条确定注册费金额而进行的估算。 |
| (4) | 其中10,910美元以前支付过。 |
注册人特此在必要的日期或日期修改本注册声明,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到注册人提交进一步的修正案,其中明确指出此后,本注册声明将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8(a)条生效,或直至该注册声明在证监会根据该第8(a)条决定的日期生效。
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发生变更。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我们不得出售这些证券。本招股说明书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任何不允许出售或出售的州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待完成
2021年7月1日的初步招股说明书
10,825,000股美国存托股票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43,300,000股A类普通股
这是一次代表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 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ADS)的首次公开发行。我们总共提供10,825,000股美国存托凭证,每股代表四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承销商还可以在30天内额外购买1,623,750股美国存托凭证,以支付超额配售(如果有的话)。
在此次发行之前,美国存托凭证或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预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在每股美国存托凭证17.50美元至19.50美元之间。我们打算申请将代表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LDOC”。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已发行和已发行股本将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Tianze Zhang先生将实益拥有我们所有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并将能够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行使我们已发行和已发行股本总投票权的67.6%,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除投票权和转换权外,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享有相同的权利。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在任何情况下A类普通股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任何持有人将任何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给该持有人的任何非附属公司后,该等B类普通股的每一股将自动及立即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请参阅“股本说明”。
根据适用的美国联邦证券法,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符合降低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条件。
多名投资者,包括若干现有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及第三方投资者,已表示有意认购此次发售的合共1.15亿美元美国存托凭证,包括(i)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我们的现有股东)提供的2500万美元,(ii)2,500万美元来自我们现有股东Lake Bleu Prime Healthcare Master Fund Limited,(iii)1,000万美元来自Aranda Investments Pte.Ltd.,该实体由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拥有,与我们现有股东Esta Investments Pte.Ltd.有关联,(iv)UBS Asset Management(Hong Kong)Limited提供2,500万美元,(v)Hudson Bay Master Fund Ltd提供2,000万美元,(vi)Sage Partners Master Fund提供1,000万美元。美国存托凭证的认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认购条件与本次发行的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相同。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美国存托凭证(ADS)18.50美元,即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间点,这些投资者将购买至少6,216,216股美国存托凭证,约占此次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的57.4%,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然而,由于感兴趣的指示不是具有约束力的购买协议或承诺,此类投资者可能决定在此次发行中购买更多,更少或没有美国存托凭证,并且我们和承销商可能决定向他们出售更多,更少或没有美国存托凭证。承销商在这些投资者购买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上将获得与在本次发行中向公众出售的任何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相同的承销折扣和佣金。
有关购买美国存托凭证之前应该考虑的因素,请参见第22页开始的“风险因素”。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未传递本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任何与此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 每广告 | 总计 | |||||||
| 公开发行价格 |
美元 | 美元 | ||||||
| 承销折扣和佣金(1) |
美元 | 美元 | ||||||
| 扣除费用前的收益 |
美元 | 美元 | ||||||
| (1) | 有关应支付给承销商的补偿的描述,请参见“承销”。 |
承销商有30天的选择权,可以按照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再从我们那里购买最多1,623,750股美国存托凭证。
承销商预计将于2021年在纽约以美元支付的方式交付美国存托凭证。
| 摩根士丹利 | 美银证券 | 中金公司 |
| 老虎经纪人 | 雪球 |
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2021年。
LinkDoc LinkDoc技术有限公司LinkCare LinkData LinkSolutions LinkCare LinkData LinkSolutions
中国在线肿瘤医师和患者参与社区第一名(1)2020年中国最大的RWS服务,市场份额超过10%(1)具有变革效率的全球领先的专有技术平台,质量和准确性330+协作医院(2)39K注册医师(2)完全护理患者(2)200+正在执行RWS项目(2)2.5M+纵向跟踪患者(2)180+正在执行临床试验匹配项目(2)330创收机构LinkSolutions客户(2)注:(1)根据弗罗斯特&沙利文报告;(2)截至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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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 | ||||
我们对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信息负责。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人可能提供给您的任何其他信息负责。我们不是,承销商也不是,在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您不应假定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在除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您应仅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中所包含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不同的信息。我们仅在允许报价和销售的司法管辖区内提供和寻求购买美国存托凭证的报价。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仅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是当前的,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销售时间。
我们尚未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在美国境外公开发行美国存托凭证,或允许在美国境外持有或发行本招股说明书。持有本招股说明书的美国境外人士必须告知自己并遵守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和在美国境外发行招股说明书有关的任何限制。
直至2021年(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第25天),所有买卖或交易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商,无论是否参与此次发行,都可能被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此外,交易商在担任承销商时有义务就其未售出的配股或认购提交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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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摘要
以下摘要的全文由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更详细的信息和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限定,并应与之一并阅读。除本概要外,我们敦促您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尤其是在决定是否购买美国存托凭证之前,在“风险因素”下讨论的投资美国存托凭证的风险,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中包含的信息。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来自各种公开来源的信息,以及来自我们委托并由Frost&Sullivan或第三方行业研究公司F&S编写的行业报告的某些信息,以提供有关我们在中国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信息。我们将此报告称为F&S报告。这些信息涉及许多假设和限制,请不要对这些估计给予过多的权重。我们尚未独立验证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中所包含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由于各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部分中描述的因素,我们所经营的行业受到高度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影响。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这些出版物和报告中表达的结果大不相同。
我们的使命
护理数据,护理生活。我们相信,每一次患者旅程都会讲述一个强有力的故事,告诉我们关于这种疾病的一些新东西,并帮助我们为后代找到更有效的治疗方法。
在LinkDoc,我们的使命是通过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力量揭示每一位患者旅程的故事,让精准医疗和个性化护理成为现实。
我们是谁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说法,我们是一家领先的数据驱动和AI支持的医疗保健技术公司,在培育优质医疗数据资产方面处于先驱者地位,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学队列。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表示,我们已经成功构建了中国最大的数据驱动的精准医疗数字基础设施,该基础设施由LinkCare、LinkData、LinkSolutions和LinkSolutions组成,LinkData是一家面向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LinkData是一家基于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数据驱动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平台,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加快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证据采用。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交互,形成具有强大飞轮效应的个性化护理和精准医疗的创新数据驱动数字基础设施,如下图所示。
1
LinkCare平台是以患者为中心,面向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化持续关怀平台。该平台整合线上和线下渠道,帮助患者,尤其是癌症患者,更好地管理他们的疾病,作为一种慢性病在医院内外。我们与医疗保健提供商和生命科学公司合作,对1万名中国肺癌患者进行了大规模多中心回顾性研究,证明我们的LinkCare平台有效地提高了患者的存活率。我们通过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进行个性化的随访护理,并允许患者通过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在线咨询医生,接受个性化的疾病管理服务。自2015年4月以来,我们已累计为超过350万名患者提供护理,并为超过250万名患者提供纵向护理。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的平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以肿瘤患者为中心的持续护理平台。
作为我们数字持续护理平台的一部分,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还建立了一个由34个患者护理中心组成的不断增长的全国性网络,比2019年初的24个有所增加,覆盖28个省份。这些患者护理中心为患者提供创新的治疗解决方案和药物治疗服务,并作为患者参与我们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的一个点。通过这些接触点,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我们还收集了具有结果的全纵向患者数据,这些数据随后成为我们的持续护理平台和LinkData系统的输入的一部分。
2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将LinkCare业务货币化:目前,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通过通过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销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以及向患者提供输液或注射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产生了最大比例的收入。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可以提高患者的依从性,这不仅可以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还可以帮助生命科学公司提高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我们通过对我们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决策支持系统和基于与医院的服务合同的内部解决方案收取系统和服务费来货币化我们的AI诊断和治疗服务。我们打算通过向患者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例如数字疗法和治疗后患者护理包,使我们的货币化模式多样化,同时考虑到中国患者当前的医疗支出结构,预计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仍将是我们的主要货币化方法。
LinkData系统是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我们使用专有技术建立队列,并从这些数据中获得见解。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说法,我们是培育优质医疗数据资产的先行者,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队列。高质量的队列是我们LinkSolutions的基石,使生命科学公司能够提高其药物开发和商业化效率。我们专有的AI引擎由知识图谱、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提供动力,能够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找到相关性、模式并构建预测模型,从而在LinkCare平台上提供更个性化的患者护理。
LinkData是我们的核心技术平台和研发引擎,而不是变现渠道。我们利用它的技术,主要通过LinkSolutions平台和LinkCare平台赚钱。基于我们的LinkData系统开发的某些技术解决方案,例如我们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决策支持系统和临床试验管理系统,可以在我们的LinkCare平台上或作为我们的LinkSolutions产品的一部分进行货币化。
LinkSolutions是一个由现实世界数据(RWD)驱动的平台,在生命科学公司的临床和商业化阶段为其提供精确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利用LinkCare平台上强大的患者和医生参与能力,以及我们通过LinkData系统建立的多样化的患者队列,我们的解决方案包括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或RWS服务,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弗若斯特沙利文表示,我们被广泛认为是中国现实世界证据(RWE)开发和应用的行业领导者和先驱,2020年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最高,市场份额超过10%。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生命科学公司的客户数量为169家。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LinkSolutions服务支持了310多名主要研究人员,并覆盖了2017年至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申请临床试验的新批准肿瘤适应症总数的约57%。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将LinkSolution业务货币化:我们通过对包括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测、维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在内的综合临床研究服务收取服务费,从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中产生收入,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合同提供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我们通过对定制的研究报告或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服务合同访问我们的专有数据分析平台收取费用,从数据洞察力中获得收入。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招募合同,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临床试验注册收取服务费,从而从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中产生收入。我们打算通过支持更多的实词证据应用场景,加强我们的数据分析能力,并持续优化我们的技术平台,使我们的货币化模式多样化。
3
LinkDoc飞轮是由以LinkData为中心的这三个子系统的交互创建的,如下面的图所示。随着LinkCare平台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服务,我们积累了更多独特的真实世界数据。一方面,随着我们通过LinkData处理更多现实世界数据,其底层的AI引擎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我强化并变得更加智能,这反过来又推动了LinkCare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新型数字疗法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更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导致通过LinkData建立的更多患者队列,我们可以为LinkSolutions开发更多新的用例。随着更多生命科学公司客户将LinkSolutions用于临床研究和商业应用,我们可以为LinkData开发更强大的数据策展能力,并在LinkCare平台上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服务。这种良性循环促进了我们的增长,加强了我们与关键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因此巩固了我们的领导地位。
我们来自哪里
由于我国生活方式、饮食结构的变化和人口老龄化,肿瘤等慢性病不断增多。2019年,中国的新增癌症发病率高于世界其他任何国家。然而,由于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平衡,患者回国后可能失去对其最初护理点和药物服务的获取,导致患者依从性低,这通常导致较低的存活率。与此同时,由于医疗资源分散,基于经验的培训模式、有效地积累和共享专有技术以及有效地管理患者出院后,尤其是对于肿瘤等重大疾病,变得具有挑战性。生命科学公司面临着药物开发周期长、药物商业化周期长的挑战,他们缺乏有效的方法来收集患者和医生在真实世界中对药物使用和效果的反馈,也无法利用这种类型的见解来扩大潜在的适应症。
为了满足中国医疗体系中关键利益攸关方未得到满足的需求,2014年,我们开始了我们的旅程,最初的灵感来自通过链接文档和链接医生来创建见解,因此我们将公司命名为LinkDoc。在此过程中,我们追求“关爱生命”的愿景,将医疗基础设施数字化,为每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患者护理。我们专注于肿瘤学,这是一种最复杂和最具侵略性的疾病,我们相信,通过解决其中一种最复杂的疾病,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基础,来充分利用这些经验,并应用于其他关键疾病。自成立以来,我们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们与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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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家医院建立肺癌研究中心,2)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们累计为约100万名患者提供服务,3)2018年,我们支持的学术论文获得了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的优秀奖,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们的服务实现了对30大肿瘤疾病的100%覆盖。
我们开始与顶级医院合作,在那里领先的KOL和最好的医疗资源是集中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肿瘤专家的宝贵经验,我们从战略上集中精力为IIIA级肿瘤医院的肿瘤专家提供数据解决方案,他们可以获得中国最全面的肿瘤病例,这是产生高质量临床数据的关键基础。我们通过大数据和AI技术帮助他们构建研究级临床数据,同时积累数据洞察,这就是LinkData的雏形。
我们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在LinkDoc,我们相信从每一位患者的经验中学习对于提高护理质量和加速研究至关重要。作为与医院和顶级肿瘤医生合作的自然延伸,我们进行了大量精心设计的患者随访,推出了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将患者与医生联系起来,并推出了疾病管理解决方案。对于迫切需要创新药物的患者,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全国范围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为他们提供在他们选择的场所获得高质量药物治疗服务的便利。我们还与保险服务提供商合作,改善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这些为患者提供的服务与我们的LinkCare平台集成,以改善患者护理并积累更多现实世界数据,这使LinkData变得更强大。
我们相信,海量的高质量数据和有效的真实世界证据应用是改变药物开发和商业化的关键。为了在保持高数据质量的同时降低高昂的数据处理成本,我们内部开发了我们专有的双读/录入系统(Dress)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为了加快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适应症扩展、商业化和采用将使许多肿瘤患者受益的精准医疗,我们积极制定针对真实世界证据应用的监管政策。我们的联合创始人罗立刚先生作为外部专家和行业代表参加了中国药品审评中心于2020年发布的首个用于真实世界证据生成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南。我们正在逐步扩大LinkSolutions的产品范围,以满足涵盖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的药物整个生命周期中最全面的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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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取得的成就
虽然我们认为我们只是在开始我们的旅程,但我们的成果说明了已经取得的进展。
注意事项:
| (1)根据Frost&Sullivan报告。 |
| (2)截至2021年3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 |
我们的价值主张
我们的技术支持的数字平台提供全面的线上加线下医疗服务,沿着患者的纵向旅程,并推进精准医疗发展。利用我们广泛的用户触达和强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我们为医疗保健价值链上的各种关键参与者赋权,并为他们提供令人信服的价值主张。
对患者的价值主张
| • | 全生命周期疾病管理:在医院内外的整个诊疗过程中,我们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疾病管理,让患者感觉自己在管理疾病,治疗进度在控制之中。 |
| • | 更好地获取医疗资源:具备线上和线下接触点的LinkCare平台改变了整体患者体验,使稀缺的医疗资源能够超越地域限制,为所有患者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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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改善的医疗保健结果:我们的服务延长了危重疾病患者的旅程,增加了他们的预期寿命。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的价值主张
| • | 更高的运营效率:我们将大量分散的数据转化为标准化和结构化的数据,使医院和医生能够在数据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增加门诊预约,并提高患者管理效率。 |
| • | 临床诊断的更高准确性:AI诊断服务提供针对肿瘤的分析,通过实现智能解释、预测和建议,支持医生贯穿整个诊断和治疗过程。 |
| • | 对临床研究的更有力支持:LinkSolutions提供集成解决方案,以支持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涵盖项目建立前的研究、数据分析和集成、项目管理和最终实词证据交付。 |
对生命科学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能够在临床研究中采用真实世界的证据:利用从大量异质医疗数据中提取的各种队列,我们能够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真实世界的证据解决方案,并在整个研究与开发和商业阶段产生影响。 |
| • | 临床研究的加速:我们使用独特的自适应机器学习算法来匹配已知信号通路和药物靶标的库的改变,以预测个性化疗法的有效性和耐药点。我们能够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综合和全面的结果,旨在为患者提供最佳的适合特定临床试验的结果。 |
| • | 临床启动后成本降低:我们先进的追溯数据库分析、前瞻性的真实世界数据收集技术平台和科学专业知识使我们能够解决成本、价值和患者结果等关键医疗问题。 |
对保险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为保险公司改善客户体验:通过将我们的患者服务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我们帮助此类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投保群体的需求。 |
| • | 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和销售的数据洞察力: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发现模式并产生可操作的洞察力,以促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设计和目标保险销售。 |
我们的行业机遇
我们相信我们有充分的条件抓住巨大的市场机遇。
| • |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国医疗保健支出计算,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为9,440亿美元,较201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7%。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预计到2030年,全国医疗支出总额将增加至25,2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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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认识到医疗大数据的战略价值,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的总市场规模正从2015年的10亿美元快速增长至2019年的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9%,并预计在2030年达到2154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3.3%。医疗大数据可以分为现实世界数据和其他医疗大数据,如医院运营数据等。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现实世界的留学服务市场呈指数级增长。中国现实世界留学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至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将在2030年增长至73.9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 |
| • | 肿瘤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在中国所有治疗领域中,肿瘤学在全球最大的肿瘤患者群推动下的医疗支出增长率最高。肿瘤大数据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1%,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1196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4.4%。 |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是我们的主要竞争优势。
| • | 具有变革性的效率、质量和准确性的世界领先的专有技术平台 |
| • | 最大规模的中国肿瘤团队利用覆盖全国的医院和卫生系统 |
| • | 肿瘤学内外独特功能的真实世界证据应用 |
| • | 颠覆性解决方案为医疗行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显著的增值,并产生了多元化的收入组合 |
| • | 我们在领先的生命科学公司中不断扩大的客户基础的有力证明 |
| • | 经验丰富的多学科管理团队,拥有强大的股东支持 |
我们的增长战略
为了实现行业的规模化转型,我们计划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增长。
| • | 进一步扩大患者覆盖范围,提升LinkCare平台的价值 |
| • | 深化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并使LinkSolutions多样化 |
| • | 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技术平台 |
| • | 在未满足的医疗需求和药物创新的推动下,扩大治疗领域 |
| • | 寻求战略合作和选择性收购,以加强现有的生态系统 |
最近的发展
在2021年4月和5月,我们通过增加客户支出继续专注于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这导致我们的LinkSolutions业务在2021年4月和5月与2020年同期相比表现更强。同时,我们销售的某些类型的药物于2021年初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这导致自3月初以来在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提供的此类产品的价格下降。我们一直在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这一挑战。通过与领先的生命科学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我们正在积极调整我们的产品组合,以确保更广泛的肿瘤药物供应,充分利用我们与阿里健康的紧密合作关系。此外,我们的目标是提供更多创新药物和辅助药物,这些药物不太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添加到药物目录中。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此类措施能够充分减轻将额外药物纳入药品目录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负面影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监管相关的风险——我们受广泛且不断发展的监管要求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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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医疗保健、数字医疗和互联网相关业务和公司法规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影响,包括对我们拥有关键资产的能力的限制。“在2021年4月和5月,我们优先使用我们的分销能力来满足我们的内部需求,这导致我们对外部客户的药物销售大幅减少。因此,我们2021年4月和5月的LinkCare业务略弱于2020年同期。尽管如此,根据现有信息,我们在2021年4月和5月的整体业务表现与2020年同期相比仍然相对稳定,我们将继续执行我们的战略,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LinkCare平台的价值并使LinkSolutions多样化。
我们的挑战
投资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涉及很高的风险。您应该仔细考虑以下概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本招股说明书第22页开始的“风险因素”部分所描述的风险,包括标题为“与我们的业务方法有关的风险”,“与法规有关的风险”的小节所描述的风险,在您决定是否购买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有关的风险”,“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和“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其他信息。
与我们的业务方法有关的风险:
| • | 在一个新兴和充满活力的医疗大数据行业,我们正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运营历史有限,我们的历史经营成果和财务业绩并不表示未来的业绩。 |
| • | 我们的LinkData系统和LinkSolutions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和其他人输入到系统中的信息的健壮性,如果我们无法聚集和输入实现这些效果所需的数据,我们的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
| • | 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地为我们的解决方案吸引新客户或从现有客户那里增加收入,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的收入增长目标。 |
| • | 如果我们无法跟上大数据分析、AI和其他技术的快速变化,我们未来在业务上的成功,例如AI诊断、数据洞察、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临床试验匹配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与法规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受制于广泛且不断变化的监管要求。我们可能会受到医疗保健,数字医疗和互联网相关业务及公司的中国法规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包括我们拥有关键资产能力的限制。 |
| • | 如果我们未能获得和维持适用于我们业务的必要许可、许可和批准,或者由于新法规的颁布或法律法规的颁布或我们业务的扩展而未能获得必要的额外许可,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一般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相关的风险:
| • | 如果我们未能建立广泛的正面品牌意识,或者我们的声誉因对我们、我们的服务和运营、我们的管理层和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的负面宣传而受到损害,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
| • | 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地与竞争对手竞争,我们可能无法增加或维持我们的收入,也无法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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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 • | 如果中国政府发现,为在中国运营我们的一些业务建立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有关相关行业的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或者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行动中的利益。 |
| • | 我们依赖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我们未来可能需要的某些许可和批准,这在提供运营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 |
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相关风险:
| • | 中国或全球经济的严重或长期低迷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 |
| • | 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
我们的公司历史和结构
我们的企业历史
我们于2014年12月通过LinkDoc Technology(北京)有限公司或LinkDoc Beijing开始运营。
2014年12月,我们目前的最终控股公司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
2014年12月,LinkDoc Technology HK Limited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现时为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
2015年2月,LinkDoc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LinkDoc资讯目前为LinkDoc Technology HK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
LinkDoc Information和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已与LinkDoc Beijing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经修订和重述的合同安排,通过这些安排,我们获得了对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我们被视为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受益人。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将它们视为我们的合并附属实体,并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这些实体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将LinkDoc Information称为我们的外商独资实体或WFOE,并将LinkDoc Beijing称为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或VIE。有关我们VIE结构的更多详细信息和风险,请参见“—与我们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和“风险因素—与我们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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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司结构
下图展示了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重要子公司和VIE,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
| 注意事项: |
| (1)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实益拥有权百分比代表了我们全部已发行和发行在外股本的实益拥有权。实益拥有权是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规定确定的。在计算一个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包括了该人有权在60天内获得的股份,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获得的股份,或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证券的转换。但是,这些股份不包括在计算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中。另见“主要股东”。 |
| (2)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投票权百分比代表了我们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总股本的总投票权,并通过将该个人或集团实益拥有的投票权除以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作为一个单一类别的投票权来计算。就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而言,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并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都不能转换为B类普通股。另见“股本说明——普通股”。 |
| (3) | LinkDoc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Tianze Zhang(我们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官)、Liping Li(我们的执行副总裁)、Ligang Luo(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和Peng Tang(我们的前联合创始人),分别持有LinkDoc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约74.5%、12.4%、10.0%和3.1%的股权。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前,Tianze Zhang,Liping Li和Ligang Luo分别持有我们约19.7%,3.5%和2.9%的股权。 |
| (4) | 我们通过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拥有Linkdoc Biotechnology(Tianjin)Limited额外7.2%股权。 |
| (5) | Yanan Wang(我们的雇员)、Longhai Yu、Guang Mei、Yingheng Wang、Zhixiong An分别持有北京希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9.0%、5.4%、2.7%、1.4%及1.4%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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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企业信息
主要业务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港国际广场11楼。我们在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010 6268 0809。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大开曼岛KY1-1104Ugland House,PO Box309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的办事处。我们在美国的流程服务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位于纽约东42街122号18楼,纽约10168。
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意义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营收不足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经2015年修正的《固定美国地面运输法》(Fixing America’s Surface Transportation Act of2015)或JOBS Act),我们有资格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时,不受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404条或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的约束。《乔布斯法案》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不需要遵守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私人公司被要求遵守此类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为止。我们选择利用这种豁免。
我们仍将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i)本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在此期间,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0.7亿美元;(ii)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后的本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i)我们拥有的最早日期,在前三年期间,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券;或(iv)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或《交易法》,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披露公司”的日期,如果非关联公司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值在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财季的最后一个营业日超过7亿美元,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旦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将无权获得上文讨论的《就业法》规定的豁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我们是《证券法》所指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降低的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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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本招股说明书的条款
除非我们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反映以下内容:
| • | 承销商不行使其从我们购买最多1,623,750股额外美国存托凭证(代表6,495,000股A类普通股)的选择权;和 |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且仅为本招股说明书的目的:
| • | “美国存托凭证”指美国存托股票,每股代表四股A类普通股; |
| • | “辅助用药”是指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和代谢,提高疗效、减少副作用,或有助于疾病预防的一类药物; |
| • | “中国”或“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 |
| • | “三级甲等医院”是指在NHC医院分类体系中属于最高级别的公立医院。在NHC医院分类制度下,第一类医院指的是规模较小的地方医院,其床位通常少于100张,主要提供仅限于周边社区的更基本的医疗服务。二级医院是地区医院,通常拥有100至500张床位,为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的学术和科研任务。三级甲等医院是指中国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区域性医院,通常拥有500张床位,提供覆盖广泛地理区域的高质量专业医疗保健服务,并承担更高的学术和科研项目。各级甲等医院又可分为三个二级甲等医院,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国一流的医院; |
| • | “CRO”指合同研究机构,提供涵盖发现、临床前和临床阶段的研究与开发服务,包括药物代谢和药代动力学(DMPK)研究、药物安全和毒理学研究、生物分析、临床试验监测、现场管理组织(SMO)、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等; |
| • | “电子病历”是指电子病历,是指医院内通常包含住院、出院和病程等信息的数字病历; |
| • | “创新药物”是指一种有助于向患者提供新的解决方案的药物,用于治疗市场上没有令人满意的治疗方法的疾病; |
| • | “KA客户”指被公司归类为大客户的客户,这些客户对公司具有战略重要性; |
| • | “LinkCare”是指以患者为中心,面向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化持续关怀平台; |
| • | “LinkData System”是指一种基于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 |
| • | “LinkDoc”,“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和“我们的”是指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描述我们的运营和合并财务信息时,指其合并的可变利益实体或VIE; |
| • | “LinkSolutions”是指由现实世界数据驱动的平台,即RWD,在生命科学公司的整个临床和商业化阶段为其提供精确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 |
| • | “纵向医疗数据”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跨系统的数据,这些数据提供了对患者病史的整体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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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营养药物”是指提供人体所依赖的所有生化过程正常运作所需的基本营养成分的一类药物; |
| • | “A类普通股”是指我们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发行在外; |
| • | “B类普通股”是指我们的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发行在外; |
| • | “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
| • | “真实世界数据”(real-world data)或“RWD”是指从与现实世界中异质患者群体的结果相关的许多来源得出的数据,例如患者调查、临床试验和观察性队列研究; |
| • | “真实世界证据”或“RWE”是指从真实世界获得的证据,这些证据是在随机对照试验的背景下获得的、在常规临床实践中产生的观察性数据; |
| • | “股份”或“普通股”是指我们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是指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 |
| • | “美元”、“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和 |
| • | “可变利益实体”是指我们有权控制管理层的中国实体,及财务及营运政策,并有权确认及收取实质上所有经济利益,而我们有独家选择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最低价格购买全部或部分股权。 |
| • | “WFOE”指LinkDoc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我们对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一些数字作了四舍五入的调整。因此,显示为总数或百分比的数字数字可能不是前面数字的算术计算。
我们的报告货币是人民币。本招股说明书亦载有若干外币兑换成美元的译本,以方便读者阅读。除非另有说明,所有人民币兑美元的兑换都是在适用期间结束时进行的,即2021年3月31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H.10统计公报中规定的汇率——人民币兑1美元6.5518元。本公司并不表示本招股说明书所指的人民币或美元金额可能已或可能已按任何特定汇率或根本不可能转换为美元或人民币(视情况而定)。2021年6月25日,人民币正午买入价为1美元兑6.4545元人民币。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来自各种公开来源的信息,以及我们委托第三方行业研究公司Frost&Sullivan编写的行业报告中的某些信息,以提供有关我们在中国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信息。这些信息涉及许多假设和限制,请不要对这些估计给予过多的权重。我们尚未独立验证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中所包含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由于各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部分中描述的因素,我们所经营的行业受到高度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影响。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这些出版物和报告中表达的结果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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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
| 发行价格范围 |
我们目前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在每ADS17.50美元至19.50美元之间。 |
| 我们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 |
10,825,000份美国存托凭证(或12,448,750份美国存托凭证,如果承销商行使全部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 |
| 美国存托凭证 |
每股美国存托凭证代表四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存托凭证将持有作为美国存托凭证基础的A类普通股。您将享有存款协议中规定的权利。 |
| 我们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将来派发股息。但是,如果我们宣布派发A类普通股股息,存托机构将按照存款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在扣除其费用后,向您支付其在A类普通股上收到的现金股息和其他分配。 |
| 在遵守存款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您可以将美国存托凭证交还给存管人,以换取A类普通股。任何此类广告的取消,保管人都将向您收取费用。 |
| 未经你方同意,我们可以修改或终止存款协议.如阁下于存款协议修订后继续持有美国存托凭证,阁下同意受经修订的存款协议约束。 |
|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国存托凭证的条款,您应该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美国存托股票说明”部分。您还应该阅读存款协议,该协议是作为包括本招股说明书的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的。 |
| 利益表示 |
多名投资者,包括若干现有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及第三方投资者,已表示有意认购此次发售的合共1.15亿美元美国存托凭证,包括(i)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我们的现有股东)提供的2500万美元,(ii)2,500万美元来自我们现有股东Lake Bleu Prime Healthcare Master Fund Limited,(iii)1,000万美元来自Aranda Investments Pte.Ltd.,该实体由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拥有,与我们现有股东Esta Investments Pte.Ltd.有关联,(iv)UBS Asset Management(Hong Kong)Limited提供2,500万美元,(v)Hudson Bay Master Fund Ltd提供2,000万美元,(vi)Sage Partners Master Fund提供1,000万美元。美国存托凭证的认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认购条件与本次发行的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相同。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美国存托凭证18.50美元,即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这些投资者将购买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至少为6,216,216股美国存托凭证,约占本次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的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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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前提是承销商不行使额外购买的选择权。然而,由于感兴趣的指示不是具有约束力的购买协议或承诺,此类投资者可能决定在此次发行中购买更多,更少或没有美国存托凭证,并且我们和承销商可能决定向他们出售更多,更少或没有美国存托凭证。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承销”。 |
| 普通股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我们将在此次发行中发行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43,300,000股A类普通股。 |
|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的普通股将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除投票权和转换权外,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将享有相同的权利。就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而言,每股A类普通股将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将有权获得10票。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A类普通股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任何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给任何非附属机构对该持有人而言,每份此类B类普通股将自动并立即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 |
| 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和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在满足此类股份补偿奖励的归属和行使条件后,无论授予日期如何,所有期权都将赋予持有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的权利。 |
| 请参阅“股本说明”。 |
| 本次发行后立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
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293,644,556股A类普通股(如果承销商行使全部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则为300,139,556股A类普通股)和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61,300,000股B类普通股。 |
| 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项 |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一项期权,可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30天内行使,以购买总计1,623,750股额外美国存托凭证。 |
| 收益的使用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我们预计此次发行将获得约1.827亿美元的净收益,根据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美国存托凭证18.50美元计算,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显示的估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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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主要用于以下目的:(i)加强研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基础设施,并将更多的肿瘤专家、数据科学家和其他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带上飞机;(ii)扩大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和服务产品,及其他资本开支;(iii)追求潜在的战略投资及收购;及(iv)其他一般公司用途。请参阅“收益的使用”。 |
| 封锁 |
我们,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我们的现有股东以及我们的某些期权持有人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不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或处置,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180天内,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证券。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票”和“承销”。 |
| 纳斯达克交易代码 |
“LDOC” |
| 支付和结算 |
承销商预计将于2021年通过存托信托公司的设施交付美国存托凭证。 |
| 保管人 |
北卡罗来纳州花旗银行 |
| 税收 |
有关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在美国存托凭证所有权和处置方面的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请参见“税收”。 |
| 风险因素 |
有关与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风险的讨论,请参阅本说明书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和其他信息。在决定投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这些风险。 |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均假定不行使授予承销商的选择权,以购买最多1,623,750股额外美国存托凭证,以支付与发行有关的超额配售(如果有的话)。
紧随本次发行后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
| • | 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的311,644,556股已发行普通股; |
| • | 包括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发行和出售的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43,300,000股A类普通股,前提是承销商没有行使选择权购买代表A类普通股的额外美国存托凭证; |
| • | 不包括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根据2015年全球购股权计划授出的34,637,734份购股权获行使时可发行的34,637,734股A类普通股;及 |
| • | 不包括在行使购股权或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和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授予的其他股权奖励后可用于未来发行的32,590,712股A类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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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数据摘要
以下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业务报表汇总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汇总数据,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汇总数据,源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下是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汇总综合业务报表数据、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汇总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以及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汇总合并现金流量数据2020年和2021年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并与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在相同的基础上编制。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和列报的。我们的历史结果并不一定表示对未来时期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摘要的合并财务数据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包含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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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运营数据摘要。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对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影响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 ||||||||||||||||||||||||||||||||||||||||
| 综合业务报表数据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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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3,717 | 100.0 | 158,548 | 100.0 | 223,225 | 34,071 | 100.0 | ||||||||||||||||||||||||||||||
| 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7.8 | ) | (864,420 | ) | (131,936 | ) | (91.8 | ) | (144,649 | ) | (91.2 | ) | (209,957 | ) | (32,046 | ) | (94.1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 | (27.6 | ) | (124,412 | ) | (18,989 | ) | (13.2 | ) | (23,921 | ) | (15.1 | ) | (36,983 | ) | (5,645 | ) | (16.6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54,280 | ) | (30.9 | ) | (125,598 | ) | (19,170 | ) | (13.3 | ) | (26,863 | ) | (16.9 | ) | (43,591 | ) | (6,653 | ) | (19.5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180,662 | ) | (36.2 | ) | (86,924 | ) | (13,267 | ) | (9.2 | ) | (23,034 | ) | (14.5 | ) | (23,205 | ) | (3,542 | ) | (10.4 | ) | ||||||||||||||||||||
|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
(1,024 | )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2 | 1.0 | 8,773 | 1,339 | 0.9 | 834 | 0.5 | 294 | 45 | 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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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亏损 |
(407,872 | ) | (81.7 | ) | (250,977 | ) | (38,307 | ) | (26.7 | ) | (59,084 | ) | (37.3 | ) | (90,216 | ) | (13,770 | ) | (40.4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 | (2.1 | ) | (12,223 | ) | (1,866 | ) | (1.3 | ) | (2,810 | ) | (1.8 | ) | (1,192 | ) | (182 | ) | (0.5 | ) | ||||||||||||||||||||
| 利息收入 |
9,044 | 1.8 | 2,011 | 307 | 0.2 | 617 | 0.4 | 1,113 | 170 | 0.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4.4 | ) | (229,114 | ) | (34,970 | ) | (24.3 | ) | (3,430 | ) | (2.2 | ) | (46,547 | ) | (7,104 | ) | (20.9 | ) | ||||||||||||||||||||
| 投资收益 |
1,681 | 0.3 | 1,897 | 290 | 0.2 | 155 | 0.1 | 27 | 4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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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8 | ) | (86.1 | ) | (488,407 | ) | (74,545 | ) | (51.9 | ) | (64,554 | ) | (40.7 | ) | (136,815 | ) | (20,882 | ) | (61.3 | ) | ||||||||||||||||||||
| 所得税(费用)/福利 |
(4,446 | ) | (0.9 | ) | (372 | ) | (57 | ) | — | 405 | 0.3 | (1,643 | ) | (251 | ) | (0.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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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434,074 | ) | (87.0 | ) | (488,779 | ) | (74,602 | ) | (51.9 | ) | (64,149 | ) | (40.5 | ) | (138,458 | ) | (21,133 | ) | (62.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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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亏损) |
2,651 | 0.5 | (926 | ) | (141 | ) | (0.1 | ) | (219 | ) | (0.1 | ) | — | —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 |
(12,941 | ) | (2.6 | ) | (11,914 | ) | (1,818 | ) | (1.3 | ) | (2,331 | ) | (1.5 | ) | (3,103 | ) | (474 | ) | (1.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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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423,784 | ) | (84.9 | ) | (475,939 | ) | (72,642 | ) | (50.5 | ) | (61,600 | ) | (38.9 | ) | (135,355 | ) | (20,659 | ) | (60.6 | )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者的股息 |
— | — | (65,599 | ) | (10,012 | ) | (7.0 | ) | — | — | — | —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129,038 | ) | (25.9 | ) | (149,406 | ) | (22,804 | ) | (15.9 | ) | (34,884 | ) | (22.0 | ) | (46,563 | ) | (7,107 | ) | (20.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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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552,822 | ) | (110.8 | ) | (690,944 | ) | (105,459 | ) | (73.4 | ) | (96,484 | ) | (60.9 | ) | (181,918 | ) | (27,766 | ) | (8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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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普通股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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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和稀释 |
(5.32 | ) | (6.59 | ) | (1.01 | ) | (0.92 | ) | (1.76 | ) | (0.27 | ) | ||||||||||||||||||||||||||||
| 计算普通股每股亏损所使用的已发行股票加权平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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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和稀释 |
103,971,865 | 104,897,967 | 104,897,967 | 104,888,420 | 103,271,404 | 103,271,4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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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1年3月31日的汇总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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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1,556 | 618,347 | 94,378 | 824,108 | 125,783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 | 30,468 | 4,650 | 37,860 | 5,77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23,289 | 770,073 | 117,536 | 1,027,316 | 156,799 | |||||||||||||||
| 总资产 |
617,115 | 853,769 | 130,311 | 1,110,128 | 169,43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998 | 746,960 | 114,008 | 747,455 | 114,084 | |||||||||||||||
| 负债总额 |
256,585 | 762,724 | 116,414 | 763,603 | 116,549 | |||||||||||||||
| 夹层股权总额 |
1,651,940 | 1,870,365 | 285,474 | 2,395,428 | 365,614 | |||||||||||||||
| 股东赤字总额 |
(1,291,411 | ) | (1,779,320 | ) | (271,577 | ) | (2,048,904 | ) | (312,724 | )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617,115 | 853,769 | 130,311 | 1,110,128 | 169,439 | |||||||||||||||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现金流量数据摘要。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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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合并现金流量数据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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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379,560 | ) | (185,105 | ) | (28,253 | ) | (70,614 | ) | (127,891 | ) | (19,520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529,051 | 61,407 | 9,373 | 39,337 | (53,219 | ) | (8,123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340 | 439,792 | 67,125 | (900 | ) | 383,383 | 58,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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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3 | (7,243 | ) | (1,10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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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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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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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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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151,693 | 308,850 | 47,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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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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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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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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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163,864 | 315,556 | 48,163 |
|
31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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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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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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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283,511 | 830,174 | 126,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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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GAAP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非GAAP财务指标,作为审查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的补充指标。我们认为,非公认会计原则的财务指标有助于比较不同时期的经营业绩以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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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的潜在影响进行调整,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这些项目反映了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相信,调整后的净亏损为投资者和其他人了解和评估我们的综合经营成果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就像它有助于我们的管理一样。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的列报不应被单独考虑,也不应被视为替代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财务信息。我们将调整后净亏损定义为不包括股份补偿、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和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的净亏损。我们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是因为我们的管理层用它来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和制定业务计划。我们还认为,使用非公认会计原则计量有助于投资者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不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定义的,也不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列示的。非GAAP财务指标作为分析工具具有局限性。的关键限制之一
使用非公认会计原则的财务指标是,它并不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收入和费用项目。此外,非GAAP指标可能与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非GAAP信息不同,因此其可比性可能受到限制。
我们通过将非GAAP财务指标与最接近的美国GAAP业绩指标进行协调来弥补这些限制,在评估我们的业绩时应考虑所有这些因素。我们鼓励您全面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于单一的财务指标。
下表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调整后净亏损与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和列示的最直接可比财务指标(净亏损)进行了核对: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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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亏损 |
(434,074 | ) | (488,779 | ) | (74,602 | ) | (64,149 | ) | (138,458 | ) | (21,133 | ) | ||||||||||||
| 调整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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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费用 |
12,681 | 14,565 | 2,223 | 1,867 | 10,320 | 1,57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34,970 | 3,430 | 46,547 | 7,104 | ||||||||||||||||||
| 与长期债务有关的利息支出 |
9,922 | 12,220 | 1,865 | 2,807 | 1,192 | 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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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净亏损 |
(389,315 | ) | (232,880 | ) | (35,544 | ) | (56,045 | ) | (80,399 | ) | (12,27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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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
在对美国存托凭证进行投资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包括以下所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中的信息。下列任何风险和不确定因素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这些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大幅下跌,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我们的业务方法有关的风险
在一个新兴和充满活力的医疗大数据行业,我们正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运营历史有限,我们的历史经营成果和财务业绩并不表示未来的业绩。
我们成立于2014年。作为一家快速增长的公司,我们的经营历史相对有限,我们预测未来经营成果的能力有限,并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我们为未来增长进行规划和建模的能力。我们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4.99亿元增至2020年的人民币9.416亿元,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585亿元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232亿元。我们最近一段时间的收入增长可能不是我们未来业绩的指标。
我们认为,我们收入的增长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在以下方面的能力:
| • | 创新和调整我们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以满足当前和潜在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
| • | 整合我们不同的业务线,打造飞轮效应/强大的良性循环 |
| • | 创造和产生新的解决方案; |
| • | 为更多医院收集和处理医疗数据,这对我们解决方案的开发和性能至关重要; |
| • | 不断改进我们解决方案背后的算法; |
| • | 我们平台和解决方案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功能性; |
| • | 采用新技术或调整我们的信息基础设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或新兴行业标准; |
| • | 适应管理隐私事务的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 |
| • | 吸引和留住人才;和 |
| • | 通过各种营销和促销活动提高现有和潜在客户的品牌知名度。 |
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能够实现这些目标中的任何一个。我们未能实现这些目标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增长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LinkData系统和LinkSolutions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和其他人输入到系统中的信息的健壮性,如果我们无法聚集和输入实现这些效果所需的数据,我们的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LinkData系统变得更有价值,因为更准确和临床相关的信息被集成到其中,我们的最终输出和解决方案为患者,生命科学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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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付款人高度依赖于输入到我们系统中的信息。因此,我们将需要持续不断地获取和整合个人层面上最具医学相关性和最前沿的临床、基因组和结果数据。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将依赖于访问医院的医疗记录和通过患者纵向旅程的后续患者结果。如果我们无法通过这两种方法获得收集数据的授权,我们可能无法收集足够的数据,无法保持当前和连续数据的流入,也无法集成和访问当前必须继续填充肿瘤患者数据库的数据。因此,我们预计的飞轮效应将不会完全实现,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地为我们的解决方案吸引新客户或从现有客户那里增加收入,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的收入增长目标。
我们在扩大客户群和增加现有客户的收入方面面临挑战。我们吸引新客户和保持现有客户忠诚的能力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根据客户需求以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高质量解决方案和服务的能力,以及现有客户对我们解决方案性能的评估,我们保持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实力的能力以及我们市场营销与销售努力的有效性。如果我们在这些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表现不佳,我们扩大客户群和增加来自现有客户的收入的能力都可能受到阻碍,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像我们预期的那样迅速或根本无法实现净收入的增长。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个人患者客户是我们最大的收入贡献者。由于我们主要处理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药物,患者个人客户的需求受到与此类药物的供应、定价和保险范围有关的高度不稳定的政策的影响。如果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我们来自个人客户的收入可能会大幅减少。此外,患者个人客户贡献的收入受到个性化和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例如个人对药物的选择和个人用户体验。对于我们的生命科学公司(我们在报告期内的第二大收入贡献者)而言,他们对我们解决方案的需求受到中国制药行业拥抱LinkSolutions的步伐的部分影响。鉴于LinkSolutions的战略重要性,如果LinkSolutions未能获得或失去足够的监管和市场认可,我们可能无法大幅增加与生命科学公司的这一业务部门的收入。
如果我们无法跟上大数据分析、AI和其他技术的快速变化,我们未来在业务上的成功,例如AI诊断、数据洞察、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临床试验匹配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来开发我们的解决方案。我们业务的成功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及时适应和有效应对AI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发展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开发新的解决方案来满足我们的客户,并为我们现有的解决方案提供与快速技术和产业变化同步的增强和新功能,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能够通过使用新技术以更低的价格提供更高效、方便和安全的解决方案和服务,这可能会对我们保持和提高市场份额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可能会在各种技术平台上推出和使用,我们需要不断地修改和增强我们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以适应这些技术的变化和创新。如果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未能在不断发展或新的平台和技术中有效运行,可能会降低对我们解决方案的需求。我们必须继续在研究与开发上投入大量资源,以提高我们的科技水平。我们可能永远不会在这些努力上实现投资回报,尤其是如果改进的或新技术未能如预期那样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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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无法在我们广泛的产品和服务中适当地分配我们的财务和人力资源。
我们有各种各样的产品和服务。我们的管理团队将负责在这些产品和服务之间分配资源,并可能放弃或延迟对某些后来证明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产品或服务的机会的追求。我们的资源分配决定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利用有吸引力的产品或服务或市场机会。我们在当前和未来研究与开发计划以及未来产品或服务上的支出可能无法产生商业上可行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可能无法优化我们医疗生态系统的预期网络效应。如果我们的管理层无法以有效的方式在我们广泛的产品和服务中适当地优先分配我们的资源,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过去发生过净亏损。我们预计未来将出现净亏损,并且可能无法实现或保持盈利。
自成立以来,我们每个财年都出现了净亏损,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会继续出现净亏损,因为我们仍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分别净亏损4.341亿元人民币和4.888亿元人民币,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净亏损6410万元人民币和1.385亿元人民币。亏损主要是由于我们大力发展业务,加强系统基础设施和平台。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随着我们寻求继续增长业务(包括通过战略收购),以及建立和进一步渗透我们的客户群并开发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产品,我们的运营费用将大幅增加。这些努力可能证明比我们目前预期的更昂贵,并且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地增加足够的收入来抵消这些较高的费用。
我们以前的亏损,加上我们预期的未来亏损,已经并将继续对我们的股东权益和营运资本产生不利影响。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将继续产生运营亏损,并且可能永远不会在季度或年度基础上实现盈利,或者如果我们做到了,我们可能无法在随后的时期保持盈利。我们未来无法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下跌。
保持用户对我们患者护理平台的信任、粘性和参与度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任何不这样做都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品牌声誉。
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建立了中国最大的以肿瘤患者为中心的持续护理平台。我们一直在为我们的数字患者护理平台建立我们的品牌名称和声誉,因为我们相信,我们保持用户对我们的数字患者护理平台的信任的能力对于我们在中国和全球快速扩张的数字医疗服务市场取得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保持用户对我们的数字患者护理平台的信任、粘性和参与度的能力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 • | 我们保持卓越用户体验的能力,以及通过我们的平台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质量,包括提供护理; |
| • | 我们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广度及其在满足用户需求和满足其期望方面的功效; |
| • | 我们平台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功能性; |
| • | 我们采用新技术以改变用户需求或新兴行业标准的能力; |
| • | 我们的能力保持合格医师对我们平台的信任和粘性;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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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们有能力通过各种营销和促销活动提高现有和潜在用户的品牌知名度。 |
对我们的LinkCare平台失去信任可能会损害我们品牌和声誉的价值,并导致参与者不再利用我们的平台,以及降低他们在我们的数字患者护理平台上的粘性和参与度,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品牌推广工作将是有效的。这种努力可能代价高昂,进而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任何关于我们公司,我们的医生,医院网络,医疗保健业务的服务提供商等的负面评论,评论或指控,或媒体,社交网络或其他公共在线论坛通过我们的平台提供的服务和产品,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品牌,声誉和公众形象。我们还可能面临其他试图从我们的品牌中获利或诋毁我们的人的挑战。前述任何一项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数字患者护理平台失去潜在和现有用户或业务合作伙伴,进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保持合格医师对我们平台的信任和粘性,或者未能正确管理医师在我们平台上提供的行为和服务质量,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医生合作的能力是我们业务的关键。我们的综合解决方案包括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智能诊断和临床试验匹配,帮助医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如果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在满足其专业要求方面存在困难或失去竞争力,或者医生不愿将其医疗服务数字化或不习惯我们的产品,我们可能会失去大量资源。
我们合作的医生通过我们的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服务。对这些医生服务的质量控制也可能具有挑战性。在与这些医生达成合同安排之前,我们会考虑各种因素并进行背景调查。我们还实施了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来管理他们的服务。尽管如此,由于大多数此类医生不是我们全职雇佣的,我们对他们在我们的移动平台上的实践和服务质量的控制有限。不能保证我们对他们服务的监控足以控制他们的工作质量,或者他们将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并遵守适用的法律和道德规则。如果医生未能按照我们的协议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或道德规则的要求达到我们的质量和运营标准,我们的医疗业务的运营可能会中断。此外,由于合同关系,我们可能被视为对此类医生的行为负责,因此,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因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或其他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而受到医疗责任索赔的影响,这可能导致我们产生大量费用,如果没有保险,我们将承担重大损失。
我们面临对我们的医生和我们提出医疗责任索赔的风险。由于我们主要处理肿瘤学和其他重要疾病,此类医疗责任索赔可能涉及大量金额。尽管我们为医疗事故索赔提供的保险金额根据我们的业务所伴随的风险我们认为是适当的,但成功的医疗责任索赔可能会导致重大损害赔偿,这可能超出我们的保险范围。我们通过我们的平台为注册医生提供咨询服务,为他们提供医疗服务责任保险。请参阅“业务—保险”。“医疗服务责任保险费未来可能会大幅增长,尤其是随着我们扩大服务范围。因此,我们的医生或我们将来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件或根本无法获得足够的医疗服务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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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提出的任何不完全由保险覆盖的索赔,都可能造成高昂的抗辩成本,导致对我们的重大损害赔偿,并使我们的管理层、我们的医疗团队和医生的注意力从我们的业务转移开,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的销售受到各种风险的影响,这些风险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制药和医疗保健产品的销售。销售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产生的收入分别占我们2019年和2020年总收入的75.0%和85.5%,占我们2020年和2021年第一季度总收入的87.0%和80.2%。维持和增加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的销售面临多种风险,包括:
| • | 在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无法成功执行有效的营销和促销计划,以维持和提高对我们品牌和产品的认识; |
| • | 未能实施有效的定价和其他应对市场竞争的策略; |
| • | 无法及时响应我们用户的需求和偏好的变化; |
| • | 无法库存足够的满足我们用户需求的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 |
| • | 我们无法获得和维护监管或政府许可,批准和许可,或无法通过中国政府的检查或审计;和 |
| • | 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任何使用、误用或误诊所造成的任何污染、伤害或其他伤害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责任。 |
任何此类风险的发生都可能导致我们的产品销售或对我们服务的需求下降,损害我们的整体业务和声誉,并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处方药的销售受到严格审查,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风险和挑战。
处方药的销售受到严格审查,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风险和挑战。特别是,根据原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食药监总局”)于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食药监总局”)的前身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企业未经处方向消费者销售处方药,不得通过网络、邮寄方式销售处方药。违反该禁令的公司将被责令改正,给予纪律警告,和/或每项违规行为处以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或《药品管理法》取消了处方药网上销售限制,采取线上线下销售保持一致的原则。2020年11月,NMPA将《网络药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简称《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加强对网络药品销售及相关平台服务的监管。办法草案对处方药的网上销售提供了具体明确的规则,被认为更有利于包括我们在内的网上处方药销售商,但也对我们的合规提出了挑战。办法草案规定,除其他外,网络处方药销售者应当(一)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在处方药到期日后至少五年且不少于一年内保存电子处方记录,以及(iii)在显示处方药信息时披露安全警告,包括“处方药只应在处方药和执业药剂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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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不确定我们的销售模式和在线平台是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未来可能颁布的任何新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正在演变并可能发生变化。任何不遵守此类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使我们受到纪律警告和行政处罚,这反过来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审查措施和机制将是有效或充分的。我们的审查措施可能存在漏洞,此类措施可能无法有效和及时地发现处方滥用或欺诈订单。由于用来绕过或欺骗我们的审查措施的方法可能经常改变,而且在成功之前可能不会得到认可,我们可能无法预见这些方法或实施适当的预防措施。未能有效筛选处方药的销售可能使我们面临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这可能会产生重大责任,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从生命科学公司或分销商那里获得足够数量的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医药产品。
我们从供应商(主要是大型医疗分销商或生命科学公司)采购我们销售的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我们从有限的供应商那里采购某些创新和复杂的药品,例如Durvalumab(Imfinzi)和Camrelizumab(Airukatm)。鉴于我们通常与大型医疗分销商或具有强大议价能力的生命科学公司打交道,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保持与供应商的关系,并继续能够以稳定的数量、合理的价格或根本的方式采购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未能做到这一点可能会对我们的产品供应产生不利影响,并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依赖于单一的供应来源。任何此类供应短缺或任何此类单一供应来源的损失都可能对我们的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在平台上销售的一些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全部或大部分在中国境外生产。在大多数情况下,产品或商品是由我们的供应商进口并销售给我们。其结果是,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或贸易政策、关税或贸易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地方政策发生任何变化,例如对进口产品征收单边关税,因进口关税提高和中国贸易法规的其他变化而对中国产生的任何负面情绪,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成本大幅增加,限制我们与供应商的接触,抑制经济活动,并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未能有效管理我们的库存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被要求有效地管理大量库存,以提供我们的药品服务。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保持最佳的预测准确性。需求可能会受到新产品发布、产品生命周期和定价的变化、产品缺陷、客户支出模式的变化、制造商回单和其他问题的影响,而我们的用户可能不会按我们预期的数量订购产品。此外,当我们开始销售新产品时,可能很难建立供应商关系,确定适当的产品选择,并准确地预测需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在任何时候为我们的药物服务保持适当的库存水平,任何此类故障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创新和高成本药品占我们产品的很大一部分,其脆弱的特征往往具有最具体的存储管理要求。这些药物也可能对温度敏感,并且需要通过运输过程进行特殊处理,例如冷藏或冷冻保护。如果我们不能恰当地执行这些存储安排,这些高价值药品可能会受到损害,并使我们面临重大库存减记或注销的更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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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对我们平台上可获得的内容承担责任,这些内容据称是事实错误的、诽谤性的、诽谤的或其他非法的。
我们在我们的患者护理平台上发布文章和其他内容,以推广医疗保健、疾病和康复护理知识,并激发移动用户对我们产品的兴趣,这反过来又增强了用户的粘性。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监控内容,包括由我们的用户发布或分发的内容,或在我们的平台上提供的被认为是事实错误或诽谤性的内容,并就此类内容项目迅速采取适当行动。有时,一条信息究竟是事实不正确还是涉及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这一点并不明显,而且可能很难确定哪些类型的内容可能使我们面临责任。我们已经为我们的患者护理平台实施了用户条款,通过该条款,用户同意对他们使用该平台承担所有责任和法律后果;但是,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用户都会通读并严格遵守这些条款和政策。随着我们逐渐向我们的平台引入更多功能和功能,比如讨论面板或其他交互功能,以允许用户分享想法和咨询经验,我们管理内容的负担可能会加重。如果我们被发现负有责任,我们可能会被罚款,被吊销我们的相关业务运营许可证,或被阻止在中国运营我们的网站或移动接口。
尽管我们已经实施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内容进行审查的措施,然后将其发布在我们的平台上,但此类措施可能不会有效,我们仍可能承担潜在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服务业务的患者管理可能会受到影响。
如果试验或随访项目的患者的知情同意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我们可能会被迫停止使用我们的一些资源,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已采取措施,以确保只从为我们的产品开发活动提供适当知情同意的受试者那里收集医疗数据。我们寻求确保以不使用容易单独识别的主题信息的方式提供用于处理的数据。我们还制定了措施,以确保从其收集数据和样本的主体不会保留或已授予他们对数据或从中得出的任何发现的任何所有权或商业权利。
该主体获得的知情同意将来可能会受到质疑,而这些知情同意可能被证明无效、非法或不足以满足我们的目的。对我们不利的任何发现都可能使我们无法访问或迫使我们停止使用我们收集的一些数据,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能会卷入法律挑战,这可能会消耗我们的管理和财务资源。
我们数据智能系统中专有技术的设计或性能缺陷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靠我们专有的AI和大数据技术来提供我们的解决方案。我们的专有技术是相对较新的,它们可能包含设计或性能缺陷,即使经过广泛的内部测试也无法检测到,并且只有在广泛的商业使用之后才可能变得明显。这些技术中的任何缺陷及其随后的更改和改进都可能阻碍我们平台的有效性和解决方案的可靠性,并阻止现有或潜在客户使用我们的解决方案,这将对我们的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竞争力和未来前景。此外,对缺陷或错误的纠正可能被证明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纠正任何缺陷或错误所产生的成本可能是巨大的,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解决方案受中国产品责任法的约束。如果我们解决方案背后的技术被发现存在设计或性能缺陷,我们可能会对中国的产品责任索赔负责。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经历过因我们的技术和解决方案而引起的任何产品责任索赔,但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来不会面临任何产品责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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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部分依赖于支持员工来收集和更新我们平台上的医疗数据。我们不能排除他们可能在这样的过程中不准确地处理数据的可能性,这可能反过来会损害我们的数据分析结果的质量。
我们通过支持员工来部分依赖手工输入,以丰富和更新已去标识的医疗数据。因此,如果支持人员未能将原始医疗数据准确地登录到平台中,数据质量可能会受到影响。当我们的数据解决方案团队执行自然语言处理时,我们不能排除某些文本或信息被错误识别、错误翻译或不准确分类的可能性。我们已经开发并安装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来检测错误,但是我们不能保证在数据转换中犯下的所有错误,或者所有不可用的、损坏的或多余的数据都能被识别和纠正。任何此类错误都可能导致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存在缺陷或不准确,这可能导致对我们的责任,吓阻潜在客户,并损害我们的声誉、业务和经营成果。
在当前阶段,我们可能无法从LinkSolutions中产生足够的收入来实现和保持盈利。
我们依靠LinkSolutions的商业化,主要包括我们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来产生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确认总收入为1.2亿元人民币,LinkSolutions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总收入为3600万元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LinkSolutions的许多方面仍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我们将需要继续扩大现有产品的营销力度,并在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扩大真实世界证据在药物生命周期中的应用。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实现或保持盈利。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地将前沿的LinkSolutions商业化,我们可能永远无法从我们在产品开发、销售与市场营销、制造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大量投资以及我们打算进行的进一步投资中获得回报,这可能导致我们无法从此类投资中获得收入和规模经济。
我们在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方面的成功将取决于我们在商业阶段使用高度复杂的数据来产生高质量证据的能力,而我们未能这样做将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数据质量是我们商业模式的核心。为了生成研究级和监管级数据,我们严格评估收集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可识别性、准确性、丰富性和完整性,以过滤不可用、损坏或多余的数据。此外,为了实现真实世界研究服务的最大结果,我们通过授权访问每个医院的医疗记录来收集数据,并通过跟踪患者的纵向旅程来捕获患者的结果。尽管做出了上述努力,但在现阶段,医疗数据质量还没有得到普遍认可的标准,尤其是在现实世界这一新兴领域,这使得医疗数据的评估和评级变得困难。如果我们的数据质量达不到相关部门的标准,可能会对接受我们的真实世界学习服务产生不利影响。
不能保证RWD驱动的解决方案将来会获得监管和市场的认可。
LinkSolutions提供的由RWD驱动的解决方案可能永远不会在市场上获得重大认可,因此,可能永远不会为我们带来可观的收入或利润。我们能否获得RWD驱动解决方案的商业市场认可,将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说服关键的思想出借人、医生、生命科学公司、付款人和其他医疗保健行业关键利益攸关方相信我们整个产品提供的临床效用,以及医生的意愿,生命科学公司、付款人和其他玩家利用产品.尽管CDE在2020年发布了第一份关于现实世界证据的指导意见,但现实世界证据的整体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如果我们的RWD驱动解决方案未能获得广泛的监管和市场认可,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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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Account(KA)客户目前占我们LinkSolutions收入的很大比例。如果我们不能及时为客户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可能会失去客户,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的实施能力有时会限制我们及时为客户成功实施我们的产品的能力,尤其是在需求旺盛的时期。如果客户实施过程没有成功执行,或者如果执行被延迟,我们可能会产生重大成本,客户可能会感到不满,并决定不增加我们产品的使用量,或者在他们的任期承诺之前的最初期限之后不使用我们的产品,在某些情况下,收入确认可能会延迟。此外,拥有更高效、实施成本更低的运营模式的竞争对手可以渗透我们的客户关系。
此外,KA客户包括2020年全球或国内前20大生命科学公司、截至2020年在香港上市的生命科学公司和主要医疗协会,占我们LinkSolutions2020年总收入的60.9%。KA客户可能要求或要求其特定业务流程所特有的特定功能或功能,这增加了我们在销售和部署工作中的前期投资,并且根据我们的典型合同长度从客户获得的收入可能不包括前期投资。如果潜在的大客户需要我们不提供的特定功能,那么我们提供的市场将更加有限,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此外,支持KA客户可能要求我们投入大量的开发服务和支持人员,并使我们的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紧张。此外,如果我们无法及时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或进一步开发和改进我们的产品,或者,如果客户或其成员对我们所完成的工作质量、所提供的服务或所提供的专业服务不满意,那么我们可能会产生额外的成本来解决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对与未使用服务相关的预付金额发放信用或退款,该工作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损害,客户对我们的产品的不满可能会损害我们扩大该客户购买的应用程序和服务数量的能力。此外,如果客户或其成员不选择或不需要我们产品的某些方面,则对我们产品的该方面可能没有足够的需求来保证该客户未来的购买,或者客户可能寻求终止与我们的关系。KA客户可能不会续签协议,寻求终止与我们的关系或以不太优惠的条件续签。此外,与我们的客户关系有关的负面宣传,无论其准确性如何,都可能进一步损害我们的业务,影响我们与当前和潜在客户争夺新业务的能力。如果发生这些情况,我们的收入可能会下降,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难以为业务合作伙伴的临床试验招募患者。如果我们未能招募到高质量的患者,我们的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服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识别、筛查和招募患者参与我们业务合作伙伴的临床试验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可能无法识别,招募和招募足够数量的具有所需或所需特征的患者,以及时完成我们业务合作伙伴的临床试验。例如,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正在进行类似产品的临床试验匹配计划,而原本有资格获得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计划的患者转而参加我们竞争对手的临床试验,我们可能难以招募患者。我们还可能会遇到由于某些临床试验场所不可预见的监管、法律和后勤需求而导致的注册延迟。如果我们不能保持临床试验匹配项目的高成功率,我们可能会失去业务给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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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规相关的风险
我们受制于广泛且不断变化的监管要求。我们可能会受到医疗保健,数字医疗和互联网相关业务及公司的中国法规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包括我们拥有关键资产能力的限制。
我们经营的业务涉及多个医疗保健行业,中国政府对其进行了广泛监管。这些行业中的公司的外国所有权、许可和许可要求,以及医疗数据的获取和使用,都属于政府审查的领域。这些与医疗保健和数字医疗保健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较新且不断发展,其解释和执行涉及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很难确定哪些作为或不作为可能被视为违反了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与中国政府对这些行业的监管有关的问题,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 由于外商投资于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业务受到限制,我们通过我们的VIE及其各自的子公司经营业务并持有许可证。 |
| • | 中国对医疗大数据业务、互联网医院业务和其他互联网业务的监管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不断发展的许可做法,这些不确定性导致我们的一些许可、许可或运营可能面临挑战,可能会破坏我们的业务,使我们受到制裁或要求我们增加资本,损害相关合同安排的可执行性,或对我们产生其他不利影响。在获取医疗保健数据、用户数据、在线分发的内容以及作为中国签约外部医生的平台提供商的责任方面,存在大量且往往模糊的限制,这可能使我们承担潜在责任,平台暂时阻塞或完全关闭我们的平台或业务。 |
| • | 尽管我们尚未收到违反规定的通知,也没有面临与我们的业务通过VIE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运营的安排有关的行政行动,我们不能保证中国政府不会发现这种做法不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或其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
| • | 与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销售相关的任何不利监管变化也可能增加我们的合规负担,并对我们的业务,盈利能力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他一些法律、法规可能会影响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的定价、需求和销售,如将产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或药品目录,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药品目录需要定期审查和调整,并受到生命科学公司和政府机构之间谈判的影响。如果我们销售的某些药物被添加到药物目录中,通常会导致在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提供的此类产品的价格下降。我们销售的某些创新药物于2021年初被添加到药物目录中,这导致自3月初以来在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提供的此类产品的价格下降,而相应的销售成本在该期间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在2021年第一季度,LinkCare业务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与2020年同期相比,连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大幅增加。参见“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相比——收入成本。“与2020年同期相比,降价还阻碍了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在2021年4月和5月的表现。此外,在药物目录中添加药物通常为患者提供更多从医院获得此类药物的途径,这增加了竞争,并可能对患者对我们提供的类似药物的需求产生了负面影响。虽然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缓解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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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和降低药品目录调整带来的未来风险,比如先发制人地管理我们可能受影响的药品库存,开发我们的产品组合,以包括更多创新药物,这些药物不太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纳入目录,并与分销商和生命科学公司谈判保护条款,我们从他们那里购买药物,药品目录的调整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生命科学公司与相关监管机构之间的谈判,我们无法控制或准确预测。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采取的措施能够充分减轻将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负面影响。不能保证未来的监管调整不会影响我们产品的供应、需求、成本和价格,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我们不能向您保证,随后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不会导致我们的运营不合规,或者我们将始终完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如果我们必须纠正任何违规行为,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修改我们的业务模型以及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以削弱我们的解决方案和服务的吸引力。我们还可能会受到罚款或其他处罚,如果我们确定合规运营的要求过于繁重,我们可能会选择终止不合规运营。在每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获得和维持适用于我们业务的必要许可、许可和批准,或者由于新法规的颁布或法律法规的颁布或我们业务的扩展而未能获得必要的额外许可,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的医疗和数字医疗行业受到高度监管,需要多个许可证、许可证、文件和批准才能开展和发展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通过子公司或VIE获得以下有效许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呼叫中心服务的ICP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呼叫中心许可证、与信息系统安全分级保护相关的备案文件、网上药品信息发布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普惠制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二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获得快行方平台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这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如关闭网络出版物数据库,删除所有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及原材料等物品,罚款等。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在天津的业务尚未获得呼叫中心许可证。因此,我们可能会受到指控纠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暂停运营的处罚。我们的财务结果可能会受到重大影响,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
我们的业务处理大量的数据。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数据保护、隐私和类似法律限制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如果不遵守或适应这些法律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损害。
我们与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医院和其他客户签订合同,以帮助数字化和处理大量医疗信息,其中某些信息可能是患者个人层面的。尽管医院允许我们访问我们为它们构建的私有云,以提供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控制,但我们不会在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医院解决方案中收集或存储任何可单独识别的医疗数据。然而,我们在提供维护、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服务时对数据的访问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签约医院在数据保护和隐私相关法律法规方面面临合规风险,如果我们或我们的签约医院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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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我们访问医疗保健数据的管理操作,结果可能会中断我们的操作。此外,在我们的运营过程中,我们对某些医疗保健数据的收集或存储可能不完全符合适用法律。我们没有因收集或存储医疗数据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
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对个人数据和医疗保健数据的访问、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移、披露和安全,包括个人可识别或非识别的健康信息和临床试验患者特定信息,进行了高度监管。虽然我们努力遵守数据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我们的隐私政策和我们在隐私和数据保护方面可能承担的其他义务,但未能遵守或认为未能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或政策可能导致政府当局或其他人对我们进行询问和其他程序或采取行动,以及负面宣传和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每一项都可能导致我们失去客户。此外,在中国,与隐私和数据保护相关的监管活动有所增加,监管格局正变得更加复杂,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如果颁布或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或采用了对现有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法规的新解释和应用,我们对去标识的医疗数据的访问和使用可能会受到进一步限制,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实施新的或强化的安全措施。除其他外,此类法律或法规的任何额外颁布或颁布都可能大幅提高我们的合规成本,并对我们的业务模式施加限制。
我们面临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法规相关的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
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或《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管辖,但为某些特定目的进行的与人类遗传资源有关的活动除外,包括临床诊断和治疗。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既包括人类遗传资源物质,也包括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类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物质,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从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中产生的数据等信息材料。我们相信,我们在服务中收集、保存和使用医疗数据是受HGR监管的。
于2021年4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除其他事项外,重申了《人类遗传资源条例》所规定的人类遗传资源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的相关批准或备案前要求。根据《人类遗传资源条例》,外国实体、个人和由此建立或实际控制的这类实体(“受限制实体”,每个“受限制实体”)从事与人类遗传资源有关的活动有一些限制。例如,被限制单位不得收集、保存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禁止使用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除非该受限制的实体已获得相关政府机关的批准,或已向相关政府机关申请与国内实体开展国际合作。鉴于缺乏关于HGR法规的明确法律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VIE实体将来不会被视为受限实体。如果我们的VIE实体被相关政府机构视为受限实体,我们的现实世界研究和其他服务等将受到不利影响,我们可能不再能够在现实世界研究服务中收集或保存医疗数据,在医疗数据的使用方面,我们可能必须与国内实体合作,并被要求获得批准或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此类合作文件,这可能会导致额外的成本和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因在服务中收集、保存和使用医疗保健数据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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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定期(有时是突然)改变执法做法。因此,先前的执行活动,或缺乏执行活动,不一定是预测未来的行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监管框架也在不断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仍不确定。不遵守现有或未来的HGR法律法规,包括HGR法规和生物安全法,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相关活动,没收相关HGR以及开展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任何不遵守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的行为都可能使我们受到处罚和其他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涉及针对公立医院、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以及私营部门公司的大量业务招揽和开发活动,这使我们面临员工和代理人违反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的潜在风险。例如,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定公司的员工实施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都将被视为该公司的行为,除非该公司有证据反驳该推定,并向员工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任何给定交易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对交易方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人,意图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均构成贿赂。贿赂的范围不仅包括回扣、礼物和其他有价值或利益转移的东西,还包括会计上没有正确记录或证明的回扣。因此,我们的员工犯下的任何不当行为,即使是在我们不知情或违反我们的政策的情况下犯下的,或在记录员工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支出方面的任何不良做法,都可能使我们承担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责任。
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合理设计的政策、内部控制和其他措施,以促进遵守适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法规,并为所有员工或代理人提供培训,但我们不能保证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严格遵守指导或,在指导意见未涵盖的情况下,可以对DoS和DoT做出良好的判断。我们的员工违反这些反腐败法的任何行为,甚至是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指控,都可能导致调查和/或执法行动,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涉及重大的管理分心,并导致重大成本和支出,包括法律费用。如果我们、我们的员工或代表我们行事的代理人被发现从事了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罚款和处罚,利润厌恶,对未来行为的禁令,证券诉讼,政府业务的交易禁令,以及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后果。此外,如果我们成为与实际或潜在违反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法规有关的任何负面宣传的对象,我们的品牌和声誉,我们的销售活动或我们的股价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相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未能建立广泛的正面品牌意识,或者我们的声誉因对我们、我们的服务和运营、我们的管理层和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的负面宣传而受到损害,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相信,发展和保持对我们品牌的广泛认知对于实现我们产品的广泛采用和吸引新客户至关重要。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地推广和维护我们的品牌,或者在此过程中产生大量费用,我们可能无法吸引或留住必要的客户,以实现我们品牌建设努力的充分回报,或获得广泛的品牌知名度,这对我们的产品获得广泛的客户接受至关重要。
媒体或其他方面对我们公司提出的任何恶意或负面指控,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管理、业务、遵守法律、财务状况或前景,无论是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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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称职,都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并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此外,对我们的合作伙伴、外包服务提供商或其他交易对手的负面宣传,例如对其贷款催收做法的负面宣传,以及他们未能充分保护借款人和投资者的信息,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或以其他方式满足所需的质量和服务标准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如果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成功地与竞争对手竞争,我们可能无法增加或维持我们的收入,也无法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
尽管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正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但它现在和预计将越来越具有竞争力。我们目前在中国数字医疗服务行业面临与各种传统IT公司的竞争,这些公司拥有医疗保健服务、传统CRO、医疗保健咨询公司和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它们在我们所针对的特定市场提供解决方案。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比我们拥有更长的运营历史、更高的品牌认知度、更好的供应商关系、更大的用户基础或更多的财务、技术或营销资源。因此,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能够比我们更快、更有效地应对新的或不断变化的机遇、技术、标准或用户要求,并且可能有能力发起或承受重大的监管变化和行业演变。来自竞争对手的竞争也可能导致持续的定价压力,这可能导致我们某些产品或服务线的价格下降,并可能反过来对我们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份额产生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可能出现新的竞争对手或联盟,它们比我们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更大的用户基础、更广泛采用的专有技术、更强大的营销专业知识、更多的财务资源和更大的销售队伍,这可能使我们处于竞争劣势。考虑到这些因素,即使我们的服务比我们的竞争对手更有效,当前或潜在的用户可能会接受竞争性服务而不是我们的服务。如果我们无法在数字医疗服务市场上成功竞争,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新业务计划将成功实施或产生可持续的收入或利润。
我们继续执行多项增长举措、战略和运营计划,旨在使我们的业务多元化,并释放我们在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领先地位的货币化潜力。例如,在研究和商业场景中引领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我们推出了包括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和临床试验匹配在内的多个产品。此外,我们正在开发创新的解决方案,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例如电子药物、数字疗法、AI诊断和患者管理计划。我们还为商业医疗保险行业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旨在通过开发创新的保险产品,为患者提供基于价值的服务,实现更快、更准确的保险承保和加快理赔处理。
这些业务活动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尚未成为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们不能向您保证,这些业务举措中的任何一项都将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可,提高我们的目标市场的渗透率,或产生收入或利润。如果我们的努力未能增强我们的货币化能力,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或增加我们的收入或收回任何相关成本,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我们的服务,我们可能会承担重大成本或责任,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广泛的解决方案,以在医疗管理、临床研究、现实世界证据研究、数据挖掘和分析以及患者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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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招募。此类服务是复杂的,并受合同要求的约束,我们方面的任何错误或未能按照合同规范履行,都可能导致我们的客户起诉我们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后果。例如,如果我们在进行自然语言处理时,将自由形式的自然语言医疗信息翻译得不准确,基于这些数据的医生临床研究和其他解决方案可能会受到损害,或者,如果我们的数据处理导致个人医疗信息泄露或未能遵守监管标准,无论是无意还是无意,我们都可能面临严重的行政行为、索赔和责任。例如,当我们为生命科学公司和其他客户进行数据分析时,不遵守合同规范可能导致我们的客户起诉我们违约,取消提交给监管机构的数据资格或不准确的市场预测。任何此类错误或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和标准履行的行为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导致行政行为或沉重的民事和合同责任,并可能吓阻潜在客户。
如果不能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增长,可能会增加我们的支出,减少我们的收入,并阻止我们实施我们的业务战略。
我们一直在经历一个增长期。为了有效地管理我们预期的未来增长,我们必须继续保持并可能需要加强我们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财务和会计系统以及控制和管理在地理位置不同的地点的扩展业务。我们还必须吸引、培训和留住大量合格的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专业服务人员、软件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未能有效管理我们的快速增长可能导致我们在技术和运营方面的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可能导致我们的基础设施、系统或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可能导致运营失误、损失、生产率或商业机会的丧失,并可能导致员工流失和剩余员工的生产率下降。我们的增长可能需要大量的资本支出,并可能转移其他项目的财务资源,例如开发新服务。如果我们的管理层无法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增长,我们的支出可能会比预期的增长更多,我们的收入可能会下降或增长速度可能比预期的更慢,我们可能无法实施我们的业务战略。
过去和未来对互补资产、技术和业务的投资和收购可能会失败,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已经投资或收购,未来可能会投资或收购我们认为与现有业务互补的资产、技术和业务。例如,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收购了许多第三方患者护理中心,这些中心已经整合到我们全国范围内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中。然而,我们的投资或收购可能不会产生我们预期的结果。此外,投资和收购可能导致大量现金的使用、股权证券的潜在稀释性发行、与无形资产相关的重大摊销费用以及被收购业务潜在的未知负债。此外,如果此类商誉或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我们可能需要对我们的经营成果记入重大费用。此类投资和收购可能还需要我们的管理团队投入大量精力。此外,识别和完善投资和收购以及将被收购的业务整合到我们的业务中的成本可能很高,被收购业务的整合可能会破坏我们现有的业务运营。我们可能还必须获得相关中国政府机关的批准,才能进行投资和收购,并遵守任何适用的中国规则和规定,这可能是昂贵的。如果我们的投资和收购不成功,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高级管理层和关键员工的持续协作努力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如果我们失去他们的服务,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的高级管理层,特别是我们的执行官,包括我们的创始人张天泽先生的持续和协作努力。然而,如果我们的一位或多位高管或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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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人员不能或不愿继续为我们提供服务,我们可能很难或根本找不到合适的替代者。对管理层和关键人员的竞争激烈,合格候选人的数量有限。我们将来可能无法保留高管或关键人员的服务,也无法吸引和留住有经验的高管或关键人员。如果我们的任何执行官或关键员工加入竞争对手或组成竞争企业,我们可能会失去关键的商业秘密、技术诀窍、广告商和其他有价值的资源。我们的每位执行官和关键员工都与我们签订了雇佣协议,其中包含竞业禁止条款。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他们会遵守雇佣协议,或者我们执行这些协议的努力将足够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利益。
如果我们无法招募、培训和留住合格的人员,或者我们未能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这样做,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快速增长还要求我们聘用和留住大量人才,这些人才能够适应充满活力、竞争激烈和挑战的商业环境,并有能力帮助我们发展线上和线下能力。随着我们业务和业务的扩大,我们将需要继续吸引和留住各级有经验、有能力的人才。中国医疗行业的人才竞争激烈,我们可能需要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和其它福利,包括股份补偿,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即使我们提供更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也不能保证这些人会选择加入我们或继续为我们工作。任何未能吸引、留住或激励经验丰富、能力强的人员的行为,都可能严重扰乱我们的业务和增长。
我们依赖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来处理我们业务的不同方面。如果这些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不能再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向我们提供满意的产品或服务,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在业务的不同方面依赖于第三方。选择、管理和监督这些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需要大量的资源和专业知识。这些第三方的糟糕表现,包括他们未能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要求,我们的合同条款或其他低于标准的方式提供服务或产品,可能会严重且负面地影响我们的癌症治疗选择测试的质量,并损害我们的声誉。
此外,我们与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签订的服务或采购协议通常不是排他性的。如果这些第三方不继续保持或扩大与我们的合作,我们将被要求为这些第三方材料或服务提供商寻找新的替代品,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云服务提供商和信息技术系统的服务中断的损害,或者由于我们未能及时有效地扩展和调整我们现有的技术和基础设施而受到损害。
将来我们可能会经历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服务中断、中断和其他性能问题,包括基础设施变化、人或软件错误、硬件故障、计算机病毒、欺诈和安全攻击。尽管我们已经制定了灾难恢复计划,但它们可能无法在系统故障时充分保护我们。我们的系统或技术基础设施中的任何中断或故障都可能阻碍我们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的能力,以及我们业务的日常管理,并可能导致腐败、丢失或未经授权泄露专有、机密或其他数据,这进而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导致索赔和责任,并吓阻潜在客户。
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为各种政府赞助的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捐款,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
在中国运营的公司必须参加各种由政府发起的员工福利计划,包括某些社会保险、住房基金和其他以福利为导向的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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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管部门完成相关登记,并以个人名义向该计划缴纳相当于工资一定比例的款项,包括奖金和津贴,在我们员工所在的地点,当地政府不时规定的最大雇员人数。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中国地方政府并没有始终如一地执行员工福利计划的要求。
我们还没有完成我们在中国的一些子公司的相关员工福利计划注册,因为他们没有员工或员工数量很少,此外,根据中国法律,我们为某些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缴款可能不足。我们也委托第三方机构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地方当局可能会对我们的违规行为征收滞纳金、罚款或其他行政行为。如果地方当局确定我们未能按照中国相关法规的要求完成相关员工福利计划注册并为任何员工福利做出适当贡献,我们可能会因未完成此类注册和未足额支付员工福利而面临滞纳金或罚款。此外,我们对这些负债的拨备可能不够充足。因此,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已经授予并可能继续授予股票激励,这可能导致股份补偿费用的增加并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已于2015年通过了一项购股权计划,或于2015年通过了一项全球购股权计划,并于2021年通过了另一项购股权计划,或于本次发行完成后生效的2021年全球购股权计划,以向员工、董事和顾问提供额外激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购买总计34,637,734股普通股的期权尚未行使,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和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共有32,590,712股普通股授权用于未来授予。我们相信,授予股份补偿对我们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和员工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今后将继续向员工授予股份补偿。因此,我们与股份补偿相关的费用可能会增加,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阻止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
我们依靠结合版权、商标、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商业秘密保护和保密以及与员工和第三方的发明转让协议等措施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一直在丰富我们的知识产权投资组合。然而,不能保证我们的任何未决专利、商标、软件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申请将被发布或注册。我们已经获得或将来可能获得的任何知识产权可能不足以为我们提供竞争优势,并且可能受到质疑、无效、规避、侵犯或挪用。
尽管我们努力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但未经授权的各方可能试图复制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和使用我们的版权内容和其他知识产权。对侵犯或其他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的监控是困难和昂贵的,并且这种监控可能不是有效的。我们可能会不时地诉诸法院或行政诉讼,以强制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和资源转移。从历史上看,中国对一家公司的知识产权提供的保护少于美国等其他发达地区,因此,像我们这样在中国运营的公司面临的知识产权盗版风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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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或其他指控,这可能导致支付巨额损害赔偿金、罚款和罚款,并从我们的系统中删除数据或技术。
我们的内部程序和许可实践可能无法有效地完全阻止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或我们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互联网相关产业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可执行性和保护范围,尤其是在中国,是不确定的,并且仍在不断发展。随着我国竞争日益激烈,诉讼成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更为普遍的方式,我们面临着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主体的较高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5个注册商标受到无效指控,1个商标申请受到第三方的反对。此外,在我司快行方(快行方)平台上发布的部分文章未获得作者授权,因此可能会面临版权侵权风险。不利影响因以下事实而部分减轻:注册商标和商标申请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就我们的快行方平台中的文章而言,由此产生的收入微乎其微,我们正在将这些物品从平台上移除。
我们面临与自然灾害、卫生流行病、民事和社会动荡以及其他疫情相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严重扰乱我们的业务。特别是,在中国和全球范围内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了不利影响,并可能继续产生不利影响
最近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和全行业带来了独特的挑战,包括对我们业务的挑战。2020年初,新冠疫情导致中国各地生命科学公司的许多公司办公室、医院和研究实验室暂时关闭。大多数大城市的人口或多或少都被封锁了。我们的员工无法长时间前往我们的办公室,这对我们的运营效率产生了负面影响。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业务也受到了不利影响,因为在新冠疫情期间,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受到了显著限制。此外,中国各地的正常经济生活也大幅缩减。在此期间,客户对我们数据解决方案和服务的需求出现了下滑。
尽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境内的许多行动限制已被放宽,但这种疾病的未来进展以及世界各国(包括中国)是否可能受到随后一波新冠病毒感染的影响,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放宽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限制可能会导致新的病例,这可能导致重新施加限制。如果COVID-19情况没有实质性复苏,或者在中国或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恶化,我们提供高效服务和解决方案的能力,尤其是内部服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通常需要多次去医院的肿瘤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受到封锁措施的负面影响,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7660万元减少14.9%至2020年的人民币6510万元。我们的整体业务运营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由于新冠疫情对线下营销活动的影响,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1.376亿元下降9.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44亿元。我们的一般和行政支出从2019年的1.543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0年的1.256亿元人民币,降幅为18.6%,主要是由于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对社会保险的减免。尽管我们的业务运营已于2021年第一季度从新冠疫情中完全恢复,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由于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我们的业务未来不会受到进一步影响。
除了COVID-19的影响,我们的业务还可能受到影响中国的自然灾害,其他卫生流行病或其他公共安全问题的重大不利影响。自然灾害可能会导致服务器中断、故障、系统故障、技术平台故障或互联网故障,这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损坏或软件或硬件故障,并对我们运营平台和提供服务及解决方案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的员工受到卫生流行病的影响,我们的业务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的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因为任何卫生流行病都会对中国经济造成总体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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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消息,丑闻或与中国医疗行业相关的其他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所经营的行业是新的,而这些行业的规管架构亦不断发展,所以有关这些行业的负面宣传可能会不时出现。无论我们是否从事过任何不适当的活动,对我们所经营的行业的负面宣传也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在中国或世界各地,引发对普通医疗保健行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安全产生怀疑的事件,已经并可能继续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这类事件可能不仅会损害相关方的声誉,而且还会损害整个医疗保健行业的声誉,即使这类事件或事件与我们、我们的管理层、我们的员工、我们的品牌合作伙伴或我们的平台无关。如果这些负面事件削弱了消费者对中国健康和保健市场的信任,消费者对医疗保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可能减少,特别是来自个人消费者的需求。此类负面宣传,以及由此导致的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下降,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和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在研究与开发上进行了大量投资,我们可能无法收回所做的投资,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持续增强核心能力和解决方案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应对快速的技术变化,并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新功能和功能,我们的解决方案和其他服务可能会变得不那么适销对路,竞争力下降,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已经并将继续在研究与开发上进行投资,我们相信这些投资将有助于我们的业务,例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尽管对研究与开发的投资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但它们可能不会产生理想的结果。在投入大量时间和财政资源后,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可能会延误或阻碍发展。即使研究与开发项目成功地带来了新的核心能力或解决方案,它们也可能需要长时间的测试才能投入商业运行,我们向市场提供的最终解决方案可能不会受到客户的欢迎,也不会产生足够的收入来支付所发生的费用。
如果我们未能开发和维护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报告财务业绩或防止欺诈,投资者信心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404条或第404条要求我们建立并维持对财务报告和披露控制和程序的内部控制。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必要的,以使我们能够产生可靠的财务报告,并是我们努力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错误和欺诈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受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约束的上市公司。第404节要求我们在20-F表格的年度报告中包括管理层关于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报告,该报告始于我们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年的年度报告。此外,一旦我们不再是《乔布斯法案》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证明并报告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此外,在我们成为上市公司后,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的报告义务可能会对我们的管理、运营和财务资源和系统造成重大压力。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完成我们的评估测试和任何必要的补救措施。
在审计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我们内部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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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的控制。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的说法,“重大缺陷”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者说是缺陷的组合,从而存在合理的可能性,不会及时防止或发现我们公司年度或中期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所发现的重大缺陷涉及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缺乏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和SEC报告要求有适当了解的人员来进行正式设计,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制定的财务报告要求,对财务报告流程实施并实施关键控制,以解决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问题和相关披露。我们正在实施一系列措施,以解决实质性的弱点。参见“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然而,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措施可能会充分解决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缺陷,或者我们可能得出结论,这些缺陷和缺陷已得到充分补救。
在记录和测试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的过程中,为了满足第404节的要求,我们或我们的审计师可能会发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的其他被认为是重大缺陷的缺陷,并使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此外,如果我们未能保持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因为这些标准会不时地进行修改、补充或修正,我们可能无法持续地得出结论,根据第404节,我们对财务报告拥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如果我们未能实现和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我们的财务报表可能出现重大错报,并且未能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这反过来可能限制我们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损害我们的经营成果,并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下降。此外,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可能会使我们面临欺诈或滥用公司资产的更大风险,并可能使我们从我们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退市,受到监管调查以及民事或刑事制裁。我们还可能被要求重述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
我们可能会受到诉讼以及监管调查和诉讼的影响,并且可能并不总是能够成功地针对此类索赔或诉讼为自己辩护。
我们的业务运营涉及重大诉讼和监管风险,包括与医疗纠纷、欺诈和不当行为、员工劳动纠纷、销售和客户服务以及控制程序缺陷有关的诉讼和其他法律诉讼的风险,以及保护我们的用户和商业伙伴的个人和机密信息等。在我们的正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受到索赔和诉讼的影响。我们也可能会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询问、检查、调查和诉讼。对我们提起的诉讼可能导致和解,禁令,罚款,处罚或其他对我们不利的结果,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声誉。即使我们成功地抵御了这些行动,这种防御的代价对我们来说也可能是巨大的。对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的不利裁决对我们的重大判决或监管行动,或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干扰,将对我们的流动性、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商业保险覆盖范围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重大成本和业务中断。
中国的保险公司目前提供的保险产品种类不如较发达经济体的保险公司多。我们没有任何商业责任或破坏保险来覆盖我们的业务。特别是,我们目前没有维护业务中断保险或关键人物保险。为这些风险投保的成本很高,而且很难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获得此类保险。任何未投保的事故都可能扰乱我们的业务运营,使我们承担责任,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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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致大量成本及转移资源,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及财政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未能续签我们目前的租约或为我们的设施寻找理想的替代方案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为我们的病人护理中心租赁物业。我们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或根本无法在当前期限届满时成功延长或续签此类租赁,因此可能会被迫搬迁我们受影响的业务。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导致大量的搬迁费用,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还与其他企业竞争某些地点或理想规模的办公场所。因此,尽管我们可以延长或续签租约,但由于对租赁物业的高需求,租金付款可能会大幅增加。此外,随着我们的业务持续增长,我们可能无法为我们的设施找到理想的替代地点,而未能搬迁我们受影响的业务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对一些租赁物业的使用可能会受到第三方或政府当局的质疑,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中断。
我们的一些租赁物业的出租人没有向我们提供他们的物业所有权证书或任何其他文件,证明他们有权将这些物业出租给我们。如果我们的出租人不是物业的业主,而且他们没有获得业主或他们的出租人的同意,我们的租约可能会失效。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不得不与业主或有权租赁物业的各方重新谈判租赁事宜,而新租赁的条款可能对我们不太有利。如果我们的一家子公司在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租给另一家子公司,出租人可能会要求我们赔偿损失。此外,我们的一名出租人已提出破产申请,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出租人的所有财产,直至破产程序终止,均为“债务人的财产”,根据中国法律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或继续履行在破产申请被接受之前已经订立但债务人和另一方均未完成的合同。如果破产管理人决定终止我们与出租人的租赁,我们可能无法继续使用该前提。此外,我们在租赁物业中的租赁权益的很大一部分尚未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在相关中国政府机关登记,如果我们在收到相关中国政府机关的任何通知后未能补救,这可能会使我们面临潜在的罚款。此外,如果我们租赁的物业的实际用途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用途不一致,或者我们租赁的物业在划拨土地上,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土地,并对出租人处以罚款,(三)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或者交付收益的,没收财产租赁收益,并处以罚款。我们不能保证我们作为承租人不会受到上述处罚,相关租赁协议可能被视为违法,因此无效。
于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并不知悉政府机关、物业拥有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就我们在该等物业的租赁权益或使用而正考虑或提出的任何重大申索或行动。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对此类租赁物业的使用不会受到质疑。如果我们对物业的使用受到成功质疑,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并被迫搬迁受影响的业务。此外,我们可能会与业主或第三方发生纠纷,而这些业主或第三方对我们的租赁物业拥有权利或权益。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件及时或根本不能找到合适的替换地点,也不能保证我们不会因第三方对我们使用此类物业的质疑而承担重大责任。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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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如果中国政府发现,为在中国运营我们的一些业务建立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有关相关行业的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或者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行动中的利益。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对电信业务的所有权受到限制。例如,外国投资者一般不允许拥有信息服务提供商或其他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国内会议、存储转发除外,和呼叫中心服务)以及在中国的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的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在海外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经验,并保持良好的业绩记录。
因此,我们的任何子公司都没有资格提供信息服务或其他增值电信服务,而外资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为了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我们只能通过我们在中国的VIE开展此类业务活动。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WFOE”)是我们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我们已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分别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这使我们能够(i)对我们的VIE行使有效控制,(ii)获得我们VIE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iii)作为质权人对本公司VIE的股权拥有质权;及(iv)在中国法律许可的时间及范围内,享有购买本公司VIE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选择权。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对VIE拥有控制权,并且是VIE的主要受益人,因此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合并了他们的财务业绩。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公司历史和结构”。
我们相信,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符合当前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然而,由于中国法律法规(包括《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或《并购规则》、《电信条例》以及有关电信行业的监管措施)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能保证中国政府(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商务部、商务部或其他部门)会同意我们的公司结构或上述任何合同安排符合中国的许可,注册或其他监管要求,以及现有政策或未来可能采用的要求或政策。有关这些合同安排有效性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尚不确定,相关政府机构在解释这些法律和法规时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任何政府机构认为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全部或部分非法,我们可能会失去对我们合并后的VIE的控制,并不得不修改这种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然而,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在不对业务造成重大干扰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此外,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发现违反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相关监管机构将拥有处理此类违规行为的广泛自由裁量权,包括但不限于:
| • | 吊销该等实体的营业执照和(或)经营许可证; |
| • | 对我们处以罚款; |
| • | 没收他们认为通过非法经营取得的我们的任何收入; |
| • | 终止或对我们VIE的运营施加限制或苛刻条件; |
| • | 对我们收取收入的权利施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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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关闭我们的服务器或屏蔽我们的应用程序或网站; |
| • | 限制或禁止我们将海外发行的收益用于为中国综合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 |
| • | 要求我们重组股权结构或业务;或 |
| • | 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任何这些事件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进而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发生任何这些事件导致我们无法指导我们在中国的VIE的活动,这些活动对VIE的经济表现和/或我们未能从VIE获得经济利益和剩余收益产生最大影响,并且我们无法以令人满意的方式重组我们的所有权结构和运营,我们可能无法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我们VIE的财务业绩。
我们依赖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我们未来可能需要的某些许可和批准,这在提供运营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
我们一直依赖并期望继续依赖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开展我们在中国的部分业务。然而,在为我们提供VIE控制权方面,这些合同安排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例如,我们的VIE及其股东可能违反与我们的合同安排,其中包括未能以可接受的方式开展VIE的运营或采取其他损害我们利益的行动。
如果我们在中国拥有VIE的直接所有权,我们将能够行使我们作为股东的权利,以实现VIE董事会的变更,这反过来又可以在管理和运营层面上实施变更,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然而,在当前的合同安排下,我们依赖VIE及其股东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VIE行使控制权。如果与这些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仍未解决,我们将不得不通过中国法律的运作以及仲裁、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来执行我们在这些合同下的权利,因此将受到中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的影响。请参阅“—我们的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部分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的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合同安排下的各自义务,我们可能不得不承担大量成本,并花费额外资源来执行此类安排。我们还可能不得不依赖中国法律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包括寻求特定的履行或禁令性救济,以及合同补救措施,我们无法保证根据中国法律,这些补救措施将足够或有效。例如,如果我们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选择权时,VIE的股东拒绝将其在VIE中的股权转让给我们或我们的指定人,或者他们对我们采取了不诚实的行为,然后,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来迫使他们履行合同义务。
我们合同安排下的所有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因此,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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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对于合并可变利益实体中的合同安排应如何根据中国法律解释或执行,很少有先例和正式指导。如果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此类仲裁的最终结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根据中国法律,仲裁员的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能就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上诉,败诉的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的,当事方只能通过仲裁裁决认可程序在中国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这将需要额外的费用和延迟。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或者如果我们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延迟或其他障碍,我们可能无法对我们的VIE施加有效控制,而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我们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对我们的部分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这些股东可能会违反,或导致我们的VIE违反,或拒绝续签我们与他们之间的现有合同安排和我们的VIE,这将对我们有效控制VIE并从他们那里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股东可能会导致我们与VIE的协议以对我们不利的方式履行,其中包括未能及时向我们汇出根据合同安排到期的付款。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当利益冲突发生时,任何或所有这些股东都将以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或者此类冲突将以有利于我们的方式解决。
目前,我们没有任何安排来解决这些股东与我们公司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但在股东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援引与VIE股东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权利强制执行股权质押。对于同时也是我们董事和高级职员的个人,我们依靠他们遵守开曼群岛的法律,其中规定,董事和高级职员对公司负有受托责任,要求他们本着诚信行事,并以他们认为是公司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而不是利用他们的职位谋取私利。我们VIE的股东已经签署了投票权代理协议,以任命我们的一个WFOE或我们的一个WFOE指定的人代表他们投票,并行使作为我们VIE股东的投票权。如果我们无法解决我们与VIE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我们将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部分业务中断,并使我们对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VIE的股东可能涉及与第三方的个人纠纷或其他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他们各自在我们VIE中的股权以及我们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如果我们VIE的任何股东与他或她的配偶离婚,配偶可能会声称,该股东持有的VIE的股权是其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应在该股东和配偶之间进行分配。如该等申索获法院支持,有关股本权益可能由股东的配偶或另一名不受本公司合约安排所订义务约束的第三者取得,而该等权益可能导致本公司失去对VIE的有效控制权。类似地,如果我们VIE的任何股权被第三方继承,而当前的合同安排对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我们可能会失去对VIE的控制权,或者不得不通过承担不可预测的成本来维持这种控制权,这可能会对我们的部分业务和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损害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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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VIE达成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查。如果发现我们欠下了额外的税款,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关联方之间的安排和交易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或质疑。如果中国税务机关认定,与我们VIE有关的合同安排未能公平地达成,从而导致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不允许的税收减少,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和不利的税收后果,的规章制度,并以转让定价调整的形式调整我们VIE的收入。转让定价调整可能导致VIE为中国税收目的记录的费用扣除减少,这可能反过来增加他们的税收负债,而不会减少我们中国子公司的税收支出。此外,中国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适用的法规对我们的VIE征收滞纳金和其他行政处罚,以弥补调整后但未缴纳的税款。如果VIE的纳税义务增加,或者他们被要求支付滞纳金和其他罚款,我们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的VIE破产或面临解散或清算程序,我们可能失去使用VIE所持有的对我们业务运营具有重要或补充意义的资产并从中受益的能力。
作为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的一部分,该实体将来可能会持有对我们业务运营重要或补充的某些资产。如果我们的VIE破产,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受到留置权或债权人权利的约束,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我们目前通过合同安排开展的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合同安排,未经我们事先同意,我们的VIE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其资产或业务中的合法或实益权益。如果我们的VIE进行自愿或非自愿清算程序,不相关的债权人可能会对这些资产的部分或全部主张权利,从而阻碍我们运营部分业务的能力,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新颁布的《外国投资法》的解释和执行情况,以及它可能如何影响我们当前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运营的可行性,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通过VIE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受到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中规定的外商投资限制,2020年7月生效。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外商投资法》或《外商投资法(2019)》,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取代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商独资企业法》成为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依据。由于它是相对较新的,在其解释和执行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例如,根据《外商投资法》(2019年),“外商投资”是指外国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在中国直接或间接进行的投资活动。虽然它没有明确将合同安排归类为一种外国投资形式,但无法保证通过合同安排进行的外国投资将来不会被解释为一种类型的间接外国投资活动。此外,外国投资的定义包含了包罗万象的规定,其中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方式进行的投资。因此,它仍然为将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颁布的规定留有余地,将合同安排规定为一种外国投资形式。在这些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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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我们的合同安排是否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要求。如果今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我们是否能够完成这些行动,可能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未能做到这一点可能会对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执行我们与VIE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基于中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根据与我们VIE有关的股权质押协议,我们VIE的股东将其在我们VIE中的股权质押给我们的WFOE,以确保我们VIE及其股东履行《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债务,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的相关地方分支机构登记了合同安排下的股权质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可以选择与质权人订立协议以取得质押股权,也可以选择从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股权的收益中寻求付款。如果我们的VIE未能履行股权质押协议项下质押担保的义务,在协议项下发生违约的情况下,一种补救措施是要求出质人在适用的情况下出售我们VIE的股权,在拍卖或私人出售中,将收益汇给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扣除相关税费。此类拍卖或私人出售可能不会导致我们收到VIE股权的全部价值。我们认为不太可能进行公开拍卖,因为一旦发生违约,我们更倾向于要求作为独家购买期权协议一方的外商独资企业指定另一个中国人或实体收购此类VIE的股权,并根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替换现有股东。
此外,在《股权质押协议》项下股权质押登记登记表》中,应将质押给我公司外商独资企业的登记股权数额作为一个固定数字。与本公司VIE股东的股权质押协议规定,质押股权构成本公司VIE在相关合同安排下的任何及所有债务、义务和负债的持续担保,因此,登记权益的数额可能无法涵盖整个附担保债务。但不能保证中国法院不会采取股权质押登记表上所列金额代表已登记完善的全部抵押物金额的立场。如果是这样的话,中国法院可以裁定,股权质押协议中应当担保的债务超过股权质押登记表上所列金额的,为无担保债务,它在债权人中享有最后优先权,而且通常根本不需要偿还。我们没有为我们或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的利益而抵押我们VIE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的协议,尽管我们的VIE授予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期权,以根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购买我们VIE的资产。
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相关风险
中国或全球经济的严重或长期低迷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正面临挑战,包括欧元区自2014年以来的经济放缓,英国于2020年1月31日退出欧盟的潜在影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2020年继续演变为全球卫生危机,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不利影响。自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较前十年有所放缓,这一趋势可能会持续下去。包括美国和中国在内的一些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央行和金融当局所采取的扩张性货币和财政政策的长期影响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人们一直对动乱感到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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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中东、欧洲和非洲的恐怖威胁,以及乌克兰、叙利亚和朝鲜的冲突。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之间的关系也一直令人担忧,这可能导致或加剧与领土争端有关的潜在冲突,以及美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争端。美国和中国之间持续的贸易紧张局势可能不仅对有关两国的经济,而且对整个全球经济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挑战和不确定因素是否会得到遏制或解决,以及这些挑战和不确定因素对全球政治和经济状况的长期影响。
中国的经济状况对全球经济状况、国内经济和政治政策的变化以及中国预期或感知的整体经济增长率非常敏感。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显著增长,但无论是在地理位置上还是在各个经济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均衡的,近年来增长速度一直在放缓。尽管中国经济增长保持相对稳定,但近期中国经济增长可能出现实质性下滑。全球或中国经济的任何严重或长期放缓,均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和业务都位于中国。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总体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影响。中国经济在政府参与程度、发展水平、增长速度、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经济存在较大差异。尽管中国政府已采取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国有生产性资产,改善企业的公司治理,但中国仍有很大一部分生产性资产为政府所有。此外,中国政府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在规范产业发展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还通过配置资源、控制外币计价债务的支付、制定货币政策以及对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对中国经济增长实施重大控制。
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经历了显著增长,但无论是在地理位置上还是在各个经济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均衡的。此外,自2012年以来,增速一直在放缓,2020年新冠病毒对中国和全球经济的影响很可能是严重的。特别是,中国国家统计局报告称,2020年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较2019年同期下降6.8%。中国的经济状况、中国政府的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任何不利变化,都可能对中国的整体经济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类发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并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中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经济增长,引导资源配置。其中一些措施可能有利于中国整体经济,但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税收法规变化的不利影响。此外,中国政府过去也采取了包括利率调整在内的一些措施来控制经济增长的步伐。这些措施可能导致中国经济活动减少,从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可能需要获得并维持经营我们某些业务的许可和执照。
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受到中国电信业主要监管机构工信部的监管。其他中国政府机构也采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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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税政策和外商投资等方面对电信行业进行监管。工信部在国务院的指导下,正在起草《电信法》草案,草案一旦通过,将成为我国电信基本法规和电信法规的法律依据。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一套电信条例,即《电信条例》,适用于《电信法》通过前的过渡期。
根据最近于2019年6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目录》,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服务提供商(包括“基于互联网的资源协作”(IRC)服务)必须获得IDC许可证。IRC服务在目录中的定义相当宽泛,包括“以共享、协作的方式”提供“数据存储、应用程序部署和其他基于互联网的服务,这些服务易于获得,并且可以根据需求进行修改。”“我们依赖第三方云托管提供商为我们的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这些数据通常由个人用户生成,仅供其个人使用。我们认为我们不需要获得IDC的许可证。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收到任何警告通知,也没有因没有IDC许可证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或纪律处分。然而,在目录下IDC和/或IRC服务范围的解释和实施方面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中国监管部门最终不会采取与我们的意见相反的观点,也不能保证目录中的要求不会以与我们如上所述的理解不一致的方式进行解释和应用。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会被要求获得IDC许可证,如果我们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获得此类许可证,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和罚款,或者在极端情况下,没收从运营中获得的收益,或者甚至被要求停止需要IDC许可证的运营。
与互联网行业有关的现有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可能的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解释和应用,对中国互联网业务(包括我们的业务)的现有和未来外国投资的合法性以及业务和活动产生了重大不确定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已经获得了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证或执照,或者将能够维持我们现有的许可证或获得新的许可证。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我们没有获得适当的批准、许可或许可,或者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要求获得额外的批准或许可,或者对我们业务的任何部分的运营施加了额外的限制,则除其他事项外,中国政府有权,征收罚款,没收我们的收入,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并要求我们停止相关业务或对受影响的业务部分施加限制。中国政府的任何这些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为基础的民法制度。与普通法制度不同,民法制度下的法院判决可以引用作为参考,但先例价值有限。
1979年,中国政府开始颁布一套管理经济事务的综合法律法规体系。过去40年立法的总体效果显著增强了对在华各种形式外国投资的保护。然而,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一体化的法律体系,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可能不足以涵盖中国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特别是,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以成文法为基础的,而先前的法院判决作为先例的价值有限。由于这些法律和法规是相对较新的,并且中国的法律制度继续快速发展,许多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可能不统一,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执行涉及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对法律要求的相关性以及我们执行合同权利或侵权索赔的能力的判断。此外,监管不确定性可能会被利用,通过不正当或轻率的法律行动或威胁,试图从我们提取付款或利益。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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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体系部分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政策和规则没有及时发布或根本没有发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因此,我们可能直到违反这些政策和规则之后的某个时候才会意识到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和规则。此外,中国的任何行政和法院诉讼都可能旷日持久,导致大量成本和资源转移以及管理层的注意力。
在执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根据外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方面,您可能遇到困难。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我们基本上所有的业务都在中国进行,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一些高级执行官大部分时间居住在中国境内,并且是中国公民。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很难向我们或中国境内的人提供法律服务。此外,中国与开曼群岛及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没有关于法院判决相互承认和执行的条约。因此,在中国承认和执行这些非中国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就任何不受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条款约束的事项作出的判决可能是困难的或不可能的。
在美国常见的股东索赔,包括证券法集体诉讼和欺诈索赔,在中国通常很难作为法律或实用性的问题进行追究。例如,在中国,在获取有关外国实体的股东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方面存在重大法律和其他障碍。尽管中国的地方当局可能会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部门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以实施跨境监管,在缺乏相互合作和务实合作机制的情况下,这种与统一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合作一直效率低下。根据于2020年3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77条,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因此,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境外当事人提供与证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另见“—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您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可能面临困难,并且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自己权利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以开曼群岛公司身份投资于我们的风险。
我们可能依靠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本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存在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对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的现金需求主要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股本分配,包括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的偿还。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派发股息的能力基于其可分配收益。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果有的话)中向各自的股东支付股息。此外,我们的每一家中国子公司在弥补上一年度每年的累计亏损(如有)后,都必须提取至少10%的税后利润,作为法定准备金,直到该准备金达到各自注册资本的50%。它可以根据股东的决定,将其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可自由支配的准备金。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来自行承担债务,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它们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对我们中国子公司向各自股东派发股息或其他款项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增长、进行可能有利于我们业务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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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2016年第四季度持续的资本外流和人民币兑美元贬值,中国人民银行(PBoC)和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实施了一系列资本管制措施,包括对中国企业汇出外币用于海外收购、股息支付和股东贷款偿还的审查程序更加严格。例如,2017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提高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或外汇局第3号通知规定,银行应当,办理境内企业向境外股东汇入股利5万美元以上的业务时,根据真实交易的原则,审核境内企业的有关董事会决议、报税表原件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国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其资本控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分配将来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对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有利于我们业务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公司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适用10%的预扣税,除非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非中国居民企业为税务居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而减少。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税务协议,如果中国企业直接持有中国企业至少25%的股份,则中国企业向香港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扣税率可从10%的标准税率降至5%。在行政指导下,香港居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为了适用降低的预提税率:(i)必须是公司;(ii)必须直接拥有在中国居民企业中所需的股权比例和投票权;及(iii)在收取股息前12个月内,该公司必须在中国居民企业中直接拥有该规定百分比。非居民企业不需要事先征得有关税务机关的批准,即可享受减征的预提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自行评估,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条件后,直接适用降低后的扣缴税率,并在申报纳税时提交必要的报表和证明文件,须经有关税务机关报税后审核。因此,如果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满足《关于税务条约中股息条款执行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则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可能能够从其从中国子公司收到的股息的5%预提税率中受益,或SAT第81号通知等相关税收法规。但是,如果有关税务机关认为我们的交易或者安排是以享受税收优惠为首要目的的,有关税务机关可以在将来调整预提所得税优惠。因此,不能保证减少的5%将适用于香港子公司从中国子公司收到的股息。这种预提所得税将减少我们从中国子公司可能获得的股息金额。
我们控制的非有形资产(包括印章和印章)的保管人或授权用户可能无法履行责任,或者不当使用或滥用这些资产。
根据中国法律,公司交易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和合同,均使用签署实体的印章或印章执行,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其指定已在中国相关市场监管机构登记备案。
为了确保使用我们的印章,我们已经建立了使用这些印章的内部控制程序和规则。在任何情况下,计划使用印章和印章,负责人员将提交申请,然后将由授权员工根据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和规则进行核实和批准。此外,为了维护我们印章的物理安全性,我们通常将它们存储在只有授权员工才能访问的安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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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对此类授权员工进行了监控,但这些程序可能不足以防止所有滥用或疏忽的情况发生。我们的员工有可能滥用职权,例如签订未经我们批准的合同,或寻求获得对我们的一个子公司或VIE的控制权。如果任何员工出于任何原因获得、滥用或挪用我们的印章或其他控制性非有形资产,我们的正常业务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公司或法律行动,这可能需要大量时间和资源来解决并转移管理层对我们业务的注意力。
如果无法获得中国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应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25%的标准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但在2019年和2020年,我们的一家中国子公司可享受税收优惠。LinkDoc科技(北京)有限公司、LinkDoc科技(天津)有限公司、LinkDoc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希望中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而允许其对后续三年适用15%的所得税率。
我们不能向您保证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会改变,也不能保证我们目前享有或将有权享有的税收优惠不会被取消。此外,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能够在到期时延续相同的税收优惠。如发生上述变更、取消或终止税收优惠,相关中国子公司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因此,增加我们的税项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或延迟我们将此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的资本贡献以及向我们的VIE或其子公司提供贷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可能会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提供贷款,也可能会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的资本投入。
根据中国法律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国子公司的任何贷款,均受中国法规和外汇贷款登记的约束。例如,我们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以资助它们的活动,不能超过法定限额,必须在外管局当地的对应方进行注册,或在外管局的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1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境融资综合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们也可能向VIE或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3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跨境融资综合宏观审慎监管参数的通知》,外债总额上限为其净资产的2.5倍。此外,我们向VIE或中国子公司提供的任何中长期贷款也必须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我们也可能决定以资本出资的方式为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融资。这些出资必须上报商务部、商务部或当地的对口部门。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范围内,应当按照真实性原则和自用原则使用其资本金。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不得用于下列用途:(一)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以外的支付或者有关法律禁止的支付和法规;(ii)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银行本金担保产品以外的证券投资,除非银行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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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三)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营业执照明确许可的除外;(四)支付与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有关的费用(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
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的通知》或外汇局19号文,自2015年6月起施行,取代了《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支付结算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虽然外汇局19号文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计价的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资本,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并重申外商投资公司外币资本折合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经营范围以外的用途的原则。因此,目前尚不清楚外管局是否会在实际操作中允许此类资金用于在中国的股权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6年6月9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该通知重申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的部分规定,但将禁止利用外商投资公司以外币计值的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资本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的规定,改为禁止利用人民币资本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可能会严重限制我们将我们持有的任何外币(包括此次发行的净收益)转让给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在中国的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10月23日,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或28号文,同日起施行。二十八号文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经营范围不包括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和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自有资金在中国境内进行股权投资。由于28号文最近才发布,其解释和实际执行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鉴于中国法规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施加的各种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必要的政府注册或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有的话,关于未来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贷款或VIE或我们未来对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子公司的出资。因此,我们是否有能力在需要时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或VIE提供及时的财务支持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此类注册或获得此类批准,我们使用本次发行预计获得的收益以及资本化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中国业务提供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主要在中国经营。我们的报告货币是以美元计价的.我们主要通过销售和购买面临货币风险,这些销售和购买产生了以交易所涉及的业务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应收、应付和现金余额。因此,我们面对美元兑港元、人民币、日元及欧元汇率波动的风险。美元兑港元、人民币、日元及欧元的价值会波动,并会因中国政府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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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策,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和国际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以及当地市场的供求。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国政府未来可能会宣布进一步的汇率制度改革,我们不能保证人民币将来不会对港元、美元、日元或欧元大幅升值或贬值。
此外,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美元收益。如果人民币对其他货币升值,那么此次发行和未来任何融资(将从美元或其他货币转换为人民币)的收益价值将会降低,并可能因此阻碍我们的业务发展,因为筹资额减少。另一方面,在人民币贬值的情况下,本公司的股息支付将减少,股息支付将在以人民币计价的可分配利润转换后以美元支付。因此,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及阁下在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收入的能力,并影响您的投资价值。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可兑换成外币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控制。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是用人民币支付的。根据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主要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支付来满足我们可能存在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根据现行的中国外汇管理规定,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在内的经常账户项目的支付,可以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通过遵守某些程序要求,以外币进行。具体地说,在现有的外汇限制下,未经外管局事先批准,我们中国子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产生的现金可用于向我们公司支付股息。但是,如果要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支出,例如偿还外币贷款,则需要获得有关政府机关的批准或登记。因此,我们需要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的批准,才能使用我们中国子公司和VIE的运营产生的现金,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偿还各自欠中国境外实体的债务,或者在境外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其他资本支出。中国政府将来可自行决定限制经常帐户交易使用外币。如果外汇管制制度使我们无法获得足够的外汇来满足我们的外汇需求,我们可能无法向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支付外币股息。
根据中国法规,本次发行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2006年8月8日,六家中国监管机构,包括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通过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或《并购规则》,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2009年6月22日修订。并购规则包括,旨在要求由中国境内公司或个人控制的离岸特殊目的工具和指为证券在境外上市而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或资产,在该特殊目的机构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而形成的证券。2006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特殊目的机构境外上市审批程序。然而,并购规则对离岸特殊目的工具的范围和适用性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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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并购规则的适用尚不明确,但我们认为,根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海文律师事务所(Haiwen&Partners)的建议,在本次发行中不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因为(1)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是通过外国直接投资,而不是通过与中国公司或个人拥有的任何中国国内公司合并或收购的方式组建的(二)并购规则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并购双方的合同安排进行了明确的分类,我们的VIE和我们的VIE的股东是属于并购规则范围内的一种收购交易;(3)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就本招股说明书中类似我们的发行是否受此监管发布任何确定性规则或解释。不能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将得出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相同的结论。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随后确定我们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或者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任何其他中国政府机构颁布任何解释或实施规则,要求我们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政府对此次发行的批准,我们可能会面临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不利行动或制裁。在任何此类情况下,这些监管机构都可能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处以罚款和处罚,限制我们在中国的运营特权,延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我们完成本次发行的能力。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我们或建议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结算和交付之前停止本次发行。因此,如果您在结算和交割之前预期进行市场交易或其他活动,您这样做的风险是此类结算和交割可能不会发生。此外,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后来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获得他们对此次发行的批准,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批准要求的豁免。有关此类批准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或负面宣传,都可能对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的某些法规可能会使我们更难通过收购实现增长。
除其他事项外,《并购规则》规定了额外的程序和要求,可能会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复杂。除其他事项外,该规定要求,在涉及任何重要行业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控制中国境内企业的控制权交易发生变更时,应事先通知商务部,(二)该交易涉及对国家经济安全有影响或者可能有影响的因素,或者(三)该交易将导致持有驰名商标或者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发生控制权变更。此外,2008年生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反垄断法》要求,被认定为集中的、涉及有规定成交门槛的当事人的交易,必须经有关反垄断部门批准后方可完成。此外,于2011年9月生效的《中国国家安全审查规则》要求,外国投资者对从事军事相关或某些其他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行业的中国公司的收购,在完成任何此类收购之前都必须接受安全审查。我们可能会寻求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互补的潜在战略收购。遵守这些法规的要求来完成此类交易可能是耗时耗力的,任何所需的批准过程,包括获得主管政府机构的批准或许可,都可能延迟或阻碍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大业务或保持市场份额的能力。
有关中国居民设立离岸特殊目的公司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限制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向我们分配利润的能力,或可能以其他方式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2014年7月,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和专项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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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机构融资和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外汇局75号文》,自外汇局37号文发布之日起不再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要求中国居民(包括中国个人和中国企业实体)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以建立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为海外投资或融资目的而设立的离岸实体。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告所指的“控制权”,是指中国居民透过收购、信托、代理、投票权、购回、可换股债券或其他安排,在离岸特别目的工具或特殊目的工具上取得的经营权、受益权或决策权。此外,任何作为特殊目的机构直接或间接股东的中国居民,均须就该特殊目的机构更新其在外管局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登记,以反映任何重大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适用于我们的中国居民股东,并可能适用于我们未来进行的任何境外收购。2015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外汇局第13号通知,境内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申请,包括外汇局第37号通知要求的外汇登记,将由外汇局向符合条件的银行备案。符合条件的银行将在国家外汇局的监管下直接审核申请并接受注册。
此外,根据商务部于2014年9月发布并于2014年10月生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2月发布并于2018年3月生效的《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这两项管理办法均取代了以往有关中国实体对外直接投资的规定,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须经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批准或备案。
这些规定可能会对我们现在和未来的结构和投资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打算以符合这些法规和任何其他相关立法的方式安排和执行我们未来的海外收购。然而,由于目前尚不确定相关政府当局将如何解释和实施这些法规以及任何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未来立法,以配合我们未来的离岸融资或收购,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遵守法规或其他法规所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或获得任何批准。此外,我们可能不会被告知在我们公司持有直接或间接权益的所有中国居民的身份,也不能迫使我们的实益拥有人遵守外管局第37号通知和其他对外投资相关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公司或我们投资的任何中国公司的任何中国股东已经遵守了这些要求,并且将来将能够遵守这些要求。此类个人或实体未能或无法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或法律制裁,例如限制我们的跨境投资活动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其派发股息或从其获得外汇计价贷款的能力,我们公司或阻止我们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因此,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我们向您进行分配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这些外汇条例仍然相对较新,其解释和执行工作也在不断发展,因此尚不清楚政府有关部门将如何解释、修订和执行这些条例以及今后关于离岸或跨境交易的任何条例。例如,我们的外汇活动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例如股息和外币计价借款的汇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我们决定收购一家中国国内公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或该公司的所有者(视情况而定)将能够获得必要的批准或完成外汇法规所要求的必要的备案和注册。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收购战略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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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不遵守中国有关员工股票激励计划注册要求的规定的行为,都可能使中国计划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制裁。
2012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取代了2007年颁布的规定。根据本规则,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中国公民和非中国公民参加境外上市公司的任何股票激励计划,但少数例外,必须通过国内合格的代理人(可能是该海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此外,还必须聘请境外委托机构办理股票期权的行使、出售和股份权益的买卖事宜。此外,外管局37号文规定,中国居民参与境外非公开上市特殊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获得激励股份或行使购股权前,可在外管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我们以及我们的执行官和其他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且已被授予或将被授予激励股份或期权的员工,均受或将受这些法规的约束。未能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注册可能会导致他们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并且可能会对他们行使股票期权或将出售股票所得收入汇入中国的能力施加额外限制。我们还面临监管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执行官和员工采取额外激励计划的能力。请参阅“法规——与就业和社会福利相关的法规——员工股票激励计划”。
如果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我们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立“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对企业的业务、生产、人员、账户和财产实行充分和实质性控制和全面管理的机构。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名为《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知》(SAT Circular82)的通知,该通知为确定在境外注册成立的中国控股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提供了某些特定标准。虽然本通告只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而非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离岸企业,该通知提出的标准可能反映了沙特德士古公司关于在确定所有离岸企业的税收居民身份时应如何应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文本的总体立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知,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注册企业,将因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在中国而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并将仅就其全球所得征收中国企业所得税符合下列条件的:(一)日常经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中国;(二)与企业财务有关的决策(三)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会计记录、公司印章,及董事会及股东决议位于或维持于中国;及(iv)至少50%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行政人员惯常居住于中国。
就中国税务而言,我们相信我们公司不是中国居民企业。然而,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须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对“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确定我们公司或我们的任何离岸子公司是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公司或相关离岸子公司的全球收入将按25%的税率计入中国企业收入。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将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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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支付给非居民企业股东的股息中预扣10%的税,包括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如果该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来源,则可能要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股息以及这些股东转让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可能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其中,就股息而言,可由我们在源头扣留)。这些税率可能会因适用的税收协定而降低,但尚不清楚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在实践中是否会这样做,在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情况下,能够获得他们的税务居住国或地区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任何此类税收都可能降低您在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上的投资回报。
我们面临有关非中国居民公司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不确定性。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税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若干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7,自2015年2月3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公告重新界定了适用范围,将间接股份转让的主体扩大至中国应税资产,包括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中国企业的资产和在中国的不动产。此外,沙特德士古公司第7号公告还为内部集团重组以及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买卖股权引入了安全港。沙特德士古公司第7号公告也给应税资产的外国转让方和受让方(或其他有义务为转让支付费用的人)带来了挑战。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头代扣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37号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做法和程序。
非居民企业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股权在中国境内间接转让应纳税资产,属于间接转让的,作为转让方或受让方的非居民企业,或者转让股权的中国单位,可向有关税务机关报告此种间接转让情况.使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境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减少、避免或延期缴纳中国税款而设立的,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无视该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因此,从这种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受让人或其他有义务为转让支付费用的人有义务预扣适用的税款,目前按10%的比例转让在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如果受让人未能预扣税款,转让人也未能缴纳税款,则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可能受到中国税法的处罚。
在涉及中国应税资产的某些过去和未来交易的报告和其他影响方面,我们面临不确定性,例如离岸重组,出售我们的离岸子公司的股份和投资。如果我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转让方,我们公司可能要承担申报义务或纳税,如果我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受让人,根据SAT公告7和/或SAT公告37,我们公司可能要承担预提义务。对于非中国居民企业的投资者转让本公司股份,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要求协助根据SAT公告7和/或SAT公告37进行备案。因此,我们可能被要求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第7号公告和/或SAT第37号公告,或者要求我们购买应税资产的相关转让方遵守这些通知,或确认本公司不应根据本通函纳税,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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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颁布的《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ility Act)、SEC正在就此类法律制定规则,以及美国的其他立法发展,可能导致美国存托凭证退市。
在过去的十年里,美国证交会和PCAOB与中国同行,即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而中国财政部在PCAOB获取审计工作底稿和检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我们的审计师)审计工作的能力问题上陷入僵局。2013年5月,PCAOB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简称“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为双方制作和交换与PCAOB开展的调查相关的审计文件建立了合作框架,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财政部分别在美国和中国。尽管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但2018年12月7日,SEC和PCAOB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强调美国监管机构在监督在华拥有重要业务的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方面继续面临挑战。2020年4月21日,SEC和PCAOB在另一份联合声明中重申,与PCAOB无法检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对美国报告公司的审计工作相关的更大风险。
2020年12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A”)第945条,作为美国监管机构对获取中国现行法律保护的审计和其他信息持续关注的一部分。HFCAA已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根据HFCAA的规定,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SEC必须提出规则,禁止任何注册人的证券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柜台交易”。2021年3月24日,SEC发布了20-F表格的修正案,并针对HFCAA征求公众意见。与HFCAA一致,这些修正案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文件,证明“委员会认定的注册人”(定义见修正案)不是由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还要求在外国发行人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其审计安排的信息,以及政府对此类注册人的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SEC还在积极评估如何以最佳方式实施HFCAA的其他要求,包括身份识别流程和交易禁止要求。
HFCAA的实施以及旨在增加美国监管机构获取审计工作底稿的其他努力,可能会给包括我们在内的受影响发行人带来投资者的不确定性,而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因为是否会有一个折中解决方案仍存在不确定性。在最坏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满足PCAOB的检查要求,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可能会被除名。
此外,2020年8月6日,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WG)发布了一份报告,建议SEC采取措施落实五项建议,包括针对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提高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这将要求,作为在美国证券交易所首次和继续上市的一个条件,PCAOB访问主要审计公司的工作文件,以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该报告允许新的上市标准为上市公司规定一个过渡期至2022年1月1日,但一旦必要的规则制定和/或标准制定生效,将立即适用于新的上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正在准备一份有关HFCAA实施规则的综合提案,并将在PWG报告中讨论这些建议。目前尚不清楚SEC何时将完成其规则制定,此类规则何时生效,以及PWG的建议(如果有的话)将被采纳。除了HFCAA的要求之外,这一可能的规定的影响尚不确定。任何这些因素和发展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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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审计报告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准备的,未经PCAOB检查,因此,我们的投资者被剥夺了这种检查的好处。
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我们的审计报告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准备的,未经PCAOB检查。在美国公开上市的公司,其财务报表必须由在PCAOB注册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PCAOB在中国缺乏检查,PCAOB无法充分评估审计师的审计和质量控制程序。因此,我们和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被剥夺了此类PCAOB检查的好处,这可能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
当前国际贸易紧张局势和政治紧张局势加剧,特别是美国和中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可能会对我们的商业、金融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跨境业务可能不是我们的重点领域,但我们的很大一部分药物服务涉及进口药物。因此,政府对国际贸易的任何不利政策,例如资本管制或关税,都可能影响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影响我们产品的竞争地位,或使我们无法在某些国家销售产品。如果实施了任何新的关税、立法或法规,或者对现有的贸易协定进行了重新谈判,这些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依赖供应商的零部件(其中一些是海外供应商),中国政府征收的关税或任何其他贸易紧张局势可能会影响我们产品的成本。对我们车辆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的总体、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当前美国和中国之间的国际贸易紧张局势和政治紧张局势,以及此类紧张局势的任何升级,都可能对此类总体、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以及相应的对我们车辆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
我们已经提交了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申请。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美国存托凭证或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不能向您保证,美国存托凭证的流动公开市场将得到发展。如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公开市场没有发展起来,那么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美国存托凭证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由我们与承销商根据几个因素协商确定,此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因此,我们证券的投资者可能会经历其美国存托凭证价值的显著下降。
多名投资者,包括若干现有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及第三方投资者,已表示有意认购此次发售的合共1.15亿美元美国存托凭证,包括(i)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我们的现有股东)提供的2500万美元,(ii)2,500万美元来自我们现有股东Lake Bleu Prime Healthcare Master Fund Limited,(iii)1,000万美元来自Aranda Investments Pte.Ltd.,该实体由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拥有,与我们现有股东Esta Investments Pte.Ltd.有关联,(iv)UBS Asset Management(Hong Kong)Limited提供2,500万美元,(v)Hudson Bay Master Fund Ltd提供2,000万美元,(vi)Sage Partners Master Fund提供1,000万美元。美国存托凭证的认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认购条件与本次发行的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相同。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美国存托凭证(ADS)18.50美元,即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间点,这些投资者将购买至少6,216,216股美国存托凭证,约占此次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的57.4%,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这样的认购可能会减少美国存托凭证的可供公众使用的流通量,从而相对于如果这些美国存托凭证被公众认购的话,可能会减少美国存托凭证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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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须依赖我们管理层对此次发行净收益用途的判断,而这种用途可能不会产生收入或提高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价格。
我们尚未确定此次发行净收益的一部分的具体用途,我们的管理层将在应用我们收到的收益方面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作为投资决策的一部分,您将没有机会评估收益是否得到了适当的使用。所得款项可能用于不会改善我们实现或保持盈利能力的努力或提高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价格的公司目的。此次发行的收益可能被用于不产生收入或损失价值的投资。
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这可能是由于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造成的,包括在美国上市、业务主要在中国的其他公司的业绩和市场价格的波动。此外,总体而言,股票市场经历了极端的价格和数量波动,这些波动往往与我们这样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或不成比例。无论我们的经营业绩如何,这些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都可能大幅降低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除市场和行业因素外,由于我们自身业务的特定因素,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高度波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 | 中国的宏观经济因素; |
| • | 我们净收入、盈利和现金流量的变化; |
| • | 宣布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的新投资,收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合资企业;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新产品,解决方案和扩展; |
| • | 证券分析师对财务估计的变更; |
| • | 对我们、我们的服务或我们的行业不利的宣传; |
| • | 与我们的业务相关的新法规,规则或政策的公告; |
| • | 关键人员的增加或离职; |
| • | 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政策不到位或欺诈指控等的指控,涉及中国的发行人; |
| • | 我们主要股东的经营业绩和声誉; |
| • | 解除对我们发行在外的股本证券或出售额外股本证券的锁定或其他转让限制; |
| • | 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政治或贸易紧张关系;以及 |
| • | 实际或潜在的诉讼或监管调查。 |
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美国存托凭证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发生重大而突然的变化。
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大大高于我们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您将立即遭受重大稀释。
如果您在本次发行中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您将为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支付超过我们现有股东按美国存托凭证计算的普通股支付的金额。因此,根据假设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您将立即经历每股美国存托股约1美元的大幅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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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美国存托股18.50美元,为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的预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有关您在美国存托凭证中的投资价值将如何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被稀释的更完整描述,请参见“稀释”。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他们对有关美国存托凭证的建议做出不利改变,那么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证券或行业分析师发布的有关我们或我们业务的研究和报告。如果研究分析师没有建立和维持足够的研究覆盖范围,或者如果一个或多个覆盖我们的分析师下调了美国存托凭证的评级,或者发布了有关我们业务的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那么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如果其中一个或多个分析师停止对我们公司的报道或未能定期发布有关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失去在金融市场上的知名度,这反过来可能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美国存托凭证在公开市场上的大量未来销售或预期的潜在销售可能会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下降。
此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在公开市场上的销售,或者认为这些销售可能发生,可能会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下降。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发行出售的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将可自由转让,不受任何限制或额外登记。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的180天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后发行在外的其余普通股将可供出售,但须遵守《证券法》第144条和第701条规定的数量限制和其他适用限制。这些股票中的任何或全部可以在禁售期届满之前发行,由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酌情决定。如果股票在锁定期到期前被释放并出售到市场上,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
卖空者使用的技术可能会压低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
卖空是指卖出卖方并不拥有的证券,而是从第三方借来的证券,目的是在稍后的日期买回相同的证券,以返还贷款人。卖空者希望从出售借入证券和购买替代股份之间证券价值的下降中获利,因为卖空者期望在购买中支付的费用少于在出售中收到的费用。由于证券价格下跌符合卖空者的利益,许多卖空者发布或安排发布,对相关发行人及其业务前景的负面意见,以制造负面的市场动力,并在卖空证券后为自己创造利润。这些空头攻击在过去曾导致市场上的股票抛售。
基本上所有业务都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一直是被做空的对象。许多审查和负面宣传都集中在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内部控制的指控上,这些指控导致财务和会计方面的违规和错误,公司治理政策不充分或不遵守这些政策,在许多情况下,还有欺诈指控。因此,这些公司中的许多现在正在对这些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在此期间,它们还会受到美国证交会或其他美国当局的股东诉讼和/或执法行动的影响。
目前还不清楚这种负面宣传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如果我们成为任何不利指控的主体,无论此类指控被证明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我们可能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此类指控和/或为自己辩护。虽然我们将坚决防御任何此类卖空者攻击,但我们可能会受到言论自由原则、适用的国家法律或商业机密问题的限制,从而无法对相关卖空者采取行动。这种情况可能代价高昂且耗时耗力,可能会分散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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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我们的业务。即使这些指控最终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针对我们的指控也可能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对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投资都可能大大减少,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由于我们预计在本次发行后的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股息,因此您必须依靠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资助我们业务的发展和增长。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支付任何现金股利。因此,您不应该依赖于对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作为未来股息收入的来源。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派发股息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我们的董事建议的金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利润账户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股息会导致公司无力支付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布和支付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数额和形式(如果有的话)也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我们的资本要求和盈余、股息的数额(如果有的话),我们从我们的子公司收到的,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因此,您在美国存托凭证上的投资回报可能完全取决于美国存托凭证未来的价格升值。不能保证在本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将会增值,甚至不能保证您购买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不变。您可能没有意识到您在美国存托凭证上的投资的回报,甚至您可能失去您在美国存托凭证上的全部投资。
您可能没有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股东相同的投票权,并且可能无法行使您的权利来指示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投票方式。
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与我们的注册股东没有相同的权利。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您将无权直接参加我们的股东大会或在此类会议上投票。您将只能根据存款协议的规定,通过向保存人发出投票指示,间接行使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所拥有的投票权。根据存款协议,您只能通过向保管人发出投票指示来进行投票。如果我们指示保存人请求您的指示,那么在收到您的投票指示后,保存人将根据您的指示,尽可能尝试对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相关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如果我们没有指示保存人请求您的指示,保存人仍可以按照您的指示进行表决,但不需要这样做。除非您在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之前撤回股份并成为该等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否则您将无法直接行使对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相关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根据我们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我们公司要求向我们的注册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最低通知期为七个工作日。
召开股东大会时,您可能没有收到足够的会议提前通知,以交出您的美国存托凭证,从而撤回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依据的A类普通股并成为该等股份的注册持有人,以使您能够就任何将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和表决的特定事项或决议直接投票。此外,根据我们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为确定有权出席任何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股东,我们的董事可以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并提前确定这样的记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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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而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或设定这样的记录日期,可能会阻止您为撤回与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而交出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并在记录日期之前成为此类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因此,您将无法出席股东大会或直接投票。如果我们请求您的指示,保存人将通知您即将进行的投票,并将安排向您提供我们的投票材料。我们已同意至少提前30天通知保管人召开股东大会。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您将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确保您能够指示保存人对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相关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此外,保管人及其代理人不对未能执行投票指示或其执行您的投票指示的方式负责。这意味着,您可能无法行使您的权利来指示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含的A类普通股的投票方式,并且如果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含的A类普通股未按您的要求进行投票,您可能没有法律补救措施。
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面临困难,并且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
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约束。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我们的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我们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我们董事对我们的信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管辖。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普通法,其法院的裁决有说服力,但不具约束力,在开曼群岛的法庭上。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股东的权利和我们董事的信托责任没有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判例那样明确规定。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发达。美国的一些州,如特拉华州,比起开曼群岛,有更完善的、经司法解释的公司法体系。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此外,尽管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控股股东对其控制的公司及其少数股东负有信托责任,但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控股股东对我们公司或我们的少数股东不负有任何此类信托责任。因此,我们的控股股东可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力,包括就其股份行使投票权。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我们这样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的股东没有检查公司记录的一般权利(公司章程大纲和细则除外,抵押贷款和费用登记册以及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或获得这些公司股东名单的副本。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我们的董事有权决定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我们的公司记录可以由我们的股东检查,但没有义务向我们的股东提供。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必要的信息,以确定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在与代理竞争有关的情况下从其他股东那里征求代理人。
在我们的母国开曼群岛,某些公司治理实践与在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如果我们选择遵循母国惯例,我们的股东得到的保护可能会低于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规定。
因此,面对管理层采取的行动,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更难保护自己的利益,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而不是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讨论《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规定与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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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请参阅“股本说明—公司法差异”。
海外监管机构可能很难在中国境内展开调查或收集证据。
在美国常见的股东索赔或监管调查,在中国通常很难作为法律或实践问题来追究。例如,在中国,提供在中国境外发起的监管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存在重大法律和其他障碍。尽管中国当局可能会与另一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当局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以实施跨境监管,在缺乏相互和实际合作机制的情况下,与统一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的这种合作可能效率低下。此外,根据于2020年3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77条或第177条,任何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均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尽管第177条的详细解释或实施细则尚未颁布,但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无法在中国境内直接开展调查或取证活动,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您在保护自身利益方面面临的困难。
股东对我们做出的某些判决可能无法执行。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我们的几乎所有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我们目前的业务基本上都是在中国开展的。此外,我们目前的一些董事和高级职员是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和居民。这些人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权利受到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法律的侵犯,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对我们或美国的这些个人提起诉讼。即使您成功地提起了此类诉讼,开曼群岛和中国的法律也可能使您无法对我们的资产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产执行判决。有关开曼群岛和中国相关法律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如果保管人认为向您提供现金股利不切实际,您可能不会获得现金股利。
存托凭证将仅在我们决定派发普通股或其他已存入证券的股息的情况下才支付美国存托凭证的现金股息,而且我们目前没有在可预见的将来支付普通股现金股息的任何计划。在进行分配的情况下,美国存托凭证的保管人已同意向您支付其或托管人在扣除其费用后从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存入证券中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其他分配。您将收到这些分配与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普通股数量成比例。但是,保存人可以自行决定,向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持有人提供分配是不公平的或不切实际的。例如,保存人可能会确定通过邮件分发某些财产是不可行的,或者某些分发的价值可能低于邮寄这些财产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可能会决定不将此类财产分配给您。
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无权就存款协议项下产生的索赔要求进行陪审团审判,这可能导致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对原告不利的结果。
管辖代表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存款协议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放弃因我们的股票引起或与我们的股票有关而对我们或存托凭证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美国存托凭证或存款协议,其中可能包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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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或保存人反对基于该弃权的陪审团审判,法院将必须根据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况确定该弃权是否可执行。据我们所知,美国最高法院尚未最终裁决根据联邦证券法提出的索赔要求的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弃权的可执行性。然而,我们认为,合同中的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条款通常是可执行的,包括根据管辖存款协议的纽约州法律,或由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或,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某一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管辖权,则在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该法院对存款协议下产生的事项拥有专属管辖权。在决定是否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争议前陪审团审判弃权时,法院通常会考虑一方是否在知情、明智和自愿的情况下放弃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我们认为,存款协议和美国存托凭证的情况会是这样。在投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最好咨询一下有关陪审团弃权条款的法律顾问。
如果您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其他所有者或持有人就存款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引起的事项(包括根据联邦证券法提出的索赔)向我们或保管人提出索赔,您或此类其他所有者或持有人可能无权就此类索赔要求接受陪审团审判,这可能会限制和阻止针对我们或保存人的诉讼。如果根据存款协议对我们或保管人提起诉讼,则只能由适用的审判法院的法官或法官审理,这将根据不同的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并可能产生不同于陪审团审判的结果,包括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对原告不利的结果。
然而,如果适用法律不允许放弃陪审团审判,可以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提起诉讼,由陪审团进行审判。存款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条件,规定或规定,均不构成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所有者或持有人或我们或保管人对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的任何实质性规定的放弃。
我们提议的双重股权结构有不同的投票权,以及我们的股权集中在执行官、董事和主要股东之间,可能会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寻求任何控制权交易的变更,而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可能认为这是有益的。
我们采用了双重股权结构,因此我们的普通股将由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组成,这是有条件的,并将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立即生效。就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而言,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持有人可随时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A类普通股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A类普通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股本说明”。
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Tianze Zhang先生将实益拥有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后,这些B类普通股将占我们已发行和发行在外股本总额的约17.3%,占我们已发行和发行在外股本总额的67.6%,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
由于这种双重股权结构和控制权集中,本次发行完成后,Tianze Zhang先生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包括有关合并、合并、清算和出售我们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的决定,选举董事和其他重大公司行为。此外,我们的执行官,董事,主要股东及其附属实体合计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约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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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转换为美国存托凭证。这些股东可能会采取不符合我们或我们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这种控制权的集中可能会阻碍、延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这可能会剥夺我们的其他股东获得溢价的机会,作为出售我们公司的一部分,并可能降低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它还将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追求任何潜在的合并,收购或其他控制权变更交易,而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可能认为这些交易是有益的。
我们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的论坛选择条款以及我们与存托银行的存款协议可能会限制我们的A类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证券的持有人选择有利的司法论坛与我们以及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发生纠纷的能力。
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是美国境内解决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提出诉讼理由的任何投诉的唯一论坛。《交存协议》还规定,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或者,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管辖权,则由纽约州的州法院管辖,New York)是解决因存款协议,美国存托凭证或存款协议(包括《证券法》)所设想的交易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投诉的独家论坛。然而,类似的联邦法院选择诉讼地条款的可执行性在美国的法律程序中受到质疑,法院可能会认为这类条款不适用,无法执行,或与提起此类诉讼相关的其他文件不一致。如果法院认为,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或我们与存托银行的存款协议中所载的联邦选择论坛条款在诉讼中不适用或无法执行,我们可能会因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解决此类诉讼而产生额外费用。如果支持,我们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的论坛选择条款,以及存款协议中的论坛选择条款,可能会限制证券持有人向我们、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存托银行提出索赔的能力,以及可能在他或她喜欢的司法论坛中的其他人,这种限制可能会阻止此类诉讼。此外,《证券法》规定,联邦法院和州法院都有管辖权,可以根据《证券法》或其中的规则和条例提起诉讼,以执行任何义务或责任。接受或同意本论坛选择条款并不构成您对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规定的放弃。你方不得放弃遵守联邦证券法及相关法规。本公司发售后备忘录及组织章程细则中的独家论坛条款,将不会因此而剥夺开曼群岛法院对有关本公司内部事务的司法管辖权。
由于无法参与配股,您可能会遭遇持股稀释。
我们可能会不时向股东分配权利,包括收购证券的权利。但是,除非我们根据《证券法》登记了与权利相关的权利和证券,或者获得了注册要求的豁免,否则我们不能在美国向您提供此类权利。根据存款协议,除非权利的分配和出售以及与这些权利相关的证券根据《证券法》对所有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免于登记,否则保管人不会将权利分配给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注册。保存人可以(但不被要求)尝试将这些未分配的权利出售给第三方,并可能允许这些权利失效。我们可能无法根据《证券法》确定豁免注册,我们没有义务就这些权利或相关证券提交注册声明,也没有义务努力使注册声明宣布生效。因此,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可能无法参与我们的配股发行,因此可能会出现其持股被稀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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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可能受到限制。
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可在保存人的账簿上转让。但是,保管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或在其认为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合宜的情况下不时关闭其账簿。在紧急情况下,以及周末和公众假期,保管人也可能会关闭账簿。当我们的股份登记册或保管人的账簿关闭时,保管人通常可以拒绝交付,转移或登记美国存托凭证的转移,或在任何时候,如果我们或保存人认为出于法律或任何政府或政府机构的任何要求,或根据存款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这样做是明智的。
我们是《证券法》所指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报告要求。
正如《乔布斯法案》(Jobs Act)所定义的那样,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可能会利用某些豁免要求的好处,这些要求适用于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其中最重要的是,只要我们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就不需要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404条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因此,如果我们选择不遵守此类审计师鉴证要求,我们的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他们认为重要的某些信息。
我们将采用并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包含一项反收购条款这可能会阻止第三方收购我们,并对我们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将采用并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包含一项条款,限制其他人获得我们公司控制权或导致我们从事控制权变更交易的能力,即授予我们的董事会在不经股东采取行动的情况下不时建立和发行一系列或多个优先股的权力的规定,以及在不经股东采取行动的情况下确定任何系列优先股的规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这些规定可能会阻止第三方寻求通过要约收购或类似交易获得对我们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剥夺我们的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以高于当前市场价格的溢价出售其股票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机会。
根据《交易法》的规定,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条款的约束。
由于根据《交易法》,我们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美国证券规则和法规中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某些规定的约束,包括:
| • | 根据《交易法》的规定,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10-Q表的季度报告或8-K表的当前报告; |
| • | 《交易法》中关于就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征求代理、同意或授权的条款; |
| • | 《交易法》要求内部人公开报告其股票所有权和交易活动,以及内部人从短期交易中获利的责任;和 |
| • | FD规则下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发行人选择性披露规则。 |
我们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提交20-F报表的年度报告。此外,我们打算按季度将我们的业绩作为新闻稿发布,并按照规定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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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纳斯达克的监管规定。有关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的新闻稿也将以表格6-K的形式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不过,与美国国内发行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被要求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和及时。因此,如果你投资于美国本土发行人,你可能无法获得与你相同的保护或信息,这对海外监管机构来说可能很难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更高的成本,尤其是在我们不再有资格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
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预计将产生我们作为一家私人公司没有产生的重大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以及随后由SEC和纳斯达克(Nasdaq)实施的规则,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提出了各种要求。作为一家上一财年营收不足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乔布斯法案》,我们有资格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这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不受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的约束。并允许延迟采用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人公司。
我们预计,这些规则和规定将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一些企业活动变得更加耗时和昂贵。在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之后,我们预计将产生大量费用,并投入大量管理精力,以确保符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404条的要求以及SEC的其他规则和规定。例如,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需要增加独立董事的人数,并采取有关内部控制和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政策。我们还预计,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运营,将使我们获得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接受较低的保单限额和承保范围,或承担相当高的成本,以获得相同或类似的承保范围。此外,我们将产生与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相关的额外成本。我们也可能更难找到合格的人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或担任执行官。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测与这些规则和法规有关的发展,我们无法确定地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金额或此类成本的时间安排。
过去,上市公司的股东经常在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不稳定期间对该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可能会转移管理层对我们业务和运营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经营成果,并要求我们支付巨额费用为诉讼辩护。任何此类集体诉讼,无论是否成功,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未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成功地向我们提出索赔,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重大损害赔偿金,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获准在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存在重大差异的公司治理事项上采用某些母国惯例。与我们完全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的情况相比,这些做法对股东的保护可能会更少。
作为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我们遵守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然而,纳斯达克的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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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屿是我们的母国,可能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有很大不同。我们目前打算遵循开曼群岛的公司治理惯例,而不是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即上市公司必须拥有多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如果我们将来选择遵循母国惯例,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得到的保护少于适用于美国本土发行人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所给予的保护。
不能保证在当前或未来任何纳税年度,我们都不会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这可能会对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美国投资者造成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一般说来,非美国公司是指在(i)其资产平均价值的50%或以上(通常按季度确定)由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的资产组成的任何纳税年度,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被动收入,或(i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组成。就上述计算而言,直接或间接拥有的非美国公司,按价值计算,另一公司至少25%的股份被视为持有该另一公司资产的比例份额,并直接获得该另一公司收入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投资收益以及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出于这些目的,现金通常是一种被动资产。如果商誉的价值与产生积极收入的业务活动相关联,那么它通常被视为一种积极资产。
根据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包括商誉在内的资产价值(这是基于本次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的预期价格),我们预计在当前纳税年度不会成为PFIC。然而,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状态都是年度决定,只能在该年度结束后做出,并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以及我们不时的资产价值。我们的商誉的价值可能部分是通过参考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的,而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因此,由于我们持有并将在本次发行后继续持有大量现金,如果我们的市值下降,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的风险将增加。此外,就PFIC规则而言,尚不完全清楚我们与我们VIE之间的合同安排将如何处理,如果我们的VIE不被视为出于这些目的被我们拥有,我们可能会成为或成为PFIC。因此,不能保证我们在当前或未来任何纳税年度都不会成为PFIC。如果我们是美国纳税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美国纳税人通常会受到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影响,包括处置收益和“超额分配”的纳税义务增加以及额外的报告要求。请参阅“税收—重要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向保管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受到存款协议条款的限制。
根据存款协议,针对或涉及我们或保管人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由存款协议或据此拟进行的交易或因拥有美国存托凭证而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的交易,只能在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或,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管辖权,在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以及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将不可撤销地放弃该持有人对任何该等法律程序的地点的设定可能有的任何异议,并不可撤销地在任何该等诉讼或法律程序中提交该等法院的专属司法管辖权。然而,类似的联邦法院在其他公司组织文件中选择论坛条款的可执行性在美国的法律程序中受到质疑,法院可能会认为这类条款不适用或无法执行。接受或同意本论坛选择条款并不代表您放弃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此外,投资者不能放弃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根据该法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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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业绩或成就与前瞻性陈述所表达或暗示的内容存在重大差异。
您可以通过诸如“可能”、“将”、“期望”、“预期”、“目标”、“估计”、“打算”、“计划”、“相信”、“可能”或其他类似表达来识别这些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对未来事件和财务趋势的当前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和财务趋势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战略和财务需求。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以下方面的陈述:
| • | 全球和中国的总体经济、政治、人口和商业状况; |
| • | 中国通货膨胀与汇率的波动; |
| • | 我们执行增长战略的能力; |
| • | 有无合格人员和有能力留住这些人员; |
| • | 政府监管的变化,特别是在由可再生能源驱动的解决方案方面; |
| • | 我们的医院、患者和生命科学公司的覆盖范围; |
| • | 可能影响我们业务、财务状况、流动性和经营成果的其他因素;和 |
| • | 在“风险因素”下讨论的其他风险因素。 |
您应该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文件,并理解我们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预期的大不相同,甚至更糟。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包括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此外,我们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运营。新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不可能预测所有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我们也不可能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也不可能评估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的程度,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所包含的结果大不相同。我们用这些警告性陈述来限定我们所有的前瞻性陈述。
您不应依赖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我们不承担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更新或修订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
本招股说明书还包含我们从市场情报第三方提供商生成的行业出版物和报告中获得的统计数据和估计。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通常表明,其中所载信息是从据信可靠的来源获得的,但不能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尽管我们相信这些出版物和报告是可靠的,但我们尚未对这些数据进行独立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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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的使用
我们估计,根据假设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美国存托凭证18.50美元),此次发行将为我们带来约1.827亿美元的净收益,如果承销商行使其全部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这一收益约为2.106亿美元,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估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
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主要用于以下目的:
| • | 约45%的拨款将用于加强研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基础设施,并使更多的肿瘤专家、数据科学家和其他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加入; |
| • | 约15%将被分配用于扩大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和服务产品,以及其他资本支出; |
| • | 约25%将被分配用于追求潜在的战略投资和收购;和 |
| • | 约15%将分配给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
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或业务状况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以与本招股说明书所述不同的方式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在利用此次发行的收益时,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被允许仅通过贷款或资本出资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仅通过贷款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资金,并且仅在我们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满足这些要求,如果可能的话。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或延迟我们将此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的资本贡献,以及向我们的VIE或其子公司提供贷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在使用净收益之前,我们打算将净收益持有在短期、计息、金融工具或活期存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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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政策
我们目前没有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宣布或支付我们的股票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股息,因为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来运营和扩大我们的业务。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的现金需求主要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包括向股东支付的股息。中国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请参阅“中国法规——与外汇管制有关的法规——外汇兑换法规”。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派发股息。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会建议的金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利润账户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股息会导致公司无力支付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支付股息,形式、频率和金额也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总体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如果我们对普通股支付任何股息,我们将把与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应支付的股息支付给保管人,作为该A类普通股的注册持有人,然后,保管人将按照这些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依据的A类普通股的比例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支付这些金额,但须遵守存款协议的条款,包括根据该条款应支付的费用。请参阅“美国存托股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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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资本化情况:
| • | 以实际情况为基础; |
| • | (1)将本公司行政总裁兼董事Tianze Zhang先生实益拥有的61,30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面值29,989元人民币(折合4,577美元)转换为B类普通股,将面值为16,959元人民币(折合2,589美元)的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34,666,387股普通股以一对一的方式转换为A类普通股;(2)行使4,474,141股C-2系列,发行1,871,425份D系列认股权证和13,395,462份D+系列认股权证,总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66,264,990元(折合86,428,906美元),以发行4,474,141份C-2系列、1,871,425份D系列和13,395,462份D+系列优先股;(3)自动转换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22,058,825股A系列优先股,46,218,488股B系列优先股、2,899,160股C-1系列优先股、35,398,512股C-2系列优先股、51,217,945股D系列优先股和51,542,732股D+系列优先股,同时考虑到行使C-2系列、D系列认股权证和D+系列期权,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以一对一的方式将总额为2,961,693,237元人民币(折合452,042,680美元)的账面价值转换为“A类普通股”;和 |
| • | (1)将本公司行政总裁兼董事Tianze Zhang先生实益拥有的面值为29,989元人民币(折合4,577美元)的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61,300,000股普通股转换为B类普通股,将面值为16,959元人民币(折合2,589美元)的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34,666,387股普通股以一对一的方式转换为A类普通股;(2)行使4,474,141股C-2系列,发行1,871,425份D系列认股权证和13,395,462份D+系列认股权证,总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66,264,990元(折合86,428,906美元),以发行4,474,141份C-2系列、1,871,425份D系列和13,395,462份D+系列优先股;(3)自动转换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22,058,825股A系列优先股,46,218,488股B系列优先股、2,899,160股C-1系列优先股、35,398,512股C-2系列优先股、51,217,945股D系列优先股和51,542,732股D+系列优先股,同时考虑到行使C-2系列、D系列认股权证和D+系列期权,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以一对一的方式将账面总额人民币2,961,693,237元(折合452,042,680美元)转换为“A类普通股”;(4)发行和出售本次发行中发行的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43,300,000股A类普通股,以及收到约182,708,944美元的估计净收益,考虑到每ADS18.50美元的发行价(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则在扣除我们应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发行费用及其所得款项的使用后。 |
您应该阅读本表,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包含的相关附注,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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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3月31日 | ||||||||||||||||||||||||
| 实际情况 | 形式 | 调整后的形式 | ||||||||||||||||||||||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股票和面值数据除外) | ||||||||||||||||||||||||
| 夹层权益总额(1) |
2,395,428 | 365,614 | — | — | — | — | ||||||||||||||||||
| 股东权益/(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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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面值0.00008美元,实际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数为415,664,338股,实际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数为95,966,387股,经调整后的预计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数为45,000,000股) |
47 | 7 | — | — | — | — | ||||||||||||||||||
| A类普通股(面值0.00008美元,无实际授权,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票,授权500,000,000股,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票244,002,049股;授权500,000,000股,经调整的形式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票287,302,049股) |
— | — | 126 | 20 | 149 | 23 | ||||||||||||||||||
| B类普通股(面值0.00008美元,无实际授权,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票,80,000,000股已授权股票和61,300,000股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票;80,000,000股已授权股票和61,300,000股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票) |
— | — | 30 | 5 | 30 | 5 | ||||||||||||||||||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
— | — | 2,961,584 | 452,026 | 4,158,633 | 634,733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55,765 | 8,511 | 55,765 | 8,511 | 55,765 | 8,511 | ||||||||||||||||||
| 累计赤字 |
(2,089,815 | ) | (318,968 | ) | (2,089,815 | ) | (318,968 | ) | (2,089,815 | ) | (318,968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股权益 |
(14,901 | ) | (2,274 | ) | (14,901 | ) | (2,274 | ) | (14,901 | ) | (2,27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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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总额/(赤字) |
(2,048,904 | ) | (312,724 | ) | 912,789 | 139,320 | 2,109,861 | 322,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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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层权益总额和股东权益/(赤字) |
346,524 | 52,890 | 912,789 | 139,320 | 2,109,861 | 322,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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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1) | 以上所讨论的调整后的形式信息仅是说明性的。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额外实收资本,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股东权益/(赤字)总额和总资本总额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价格和按定价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进行调整。 |
75
稀释
如果您投资于美国存托凭证,您的权益将被稀释至首次公开发行每股美国存托凭证价格与本次发行后我们的每股美国存托凭证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稀释的结果是,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超过了我们目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现有股东应占每股普通股的账面价值。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为每股普通股0.46美元,每股美国存托凭证1.86美元。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代表我们的合并资产总额(不包括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去合并负债总额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稀释是通过从每股普通股的公开发行价格中减去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来确定的。
在不考虑2021年3月31日后该等有形账面净值的任何其他变动的情况下,(假设承销商不行使选择权,以每股美国存托股18.50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购买本次发行的额外美国存托股,我们将发行和出售10,825,000股,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的估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在扣除我们应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的备考为截至3月31日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2021年对现有股东的估值约为2.273亿美元,即每股普通股0.65美元,每股美国存托凭证2.61美元,对此次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购买者的有形账面净值立即稀释为每股普通股3.97美元,即每股美国存托凭证15.89美元。
下表说明了以每股普通股4.625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进行的稀释,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均换成普通股:
| 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美元 | 4.625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 |
美元 | 0.46 | ||
| (1)将我们所有发行在外的189,594,634股优先股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后,每股普通股的预计有形账面净值,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一对一地进行,(2)行使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和D+系列期权,以及发行和转换我们的C-2系列、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 |
美元 | 0.15 | ||
| 经调整后的预计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以使(1)我们所有发行在外的189,594,634股优先股自动转换为普通股,(2)行使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和D+系列期权,以及发行和转换我们的C-2系列、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以及(3)本次发行 |
美元 | 0.65 | ||
| 本次发行对新投资者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的摊薄金额 |
美元 | 3.97 | ||
| 本次发行对新投资者每股美国存托凭证有形账面净值的摊薄金额 |
美元 | 15.89 |
以上讨论的形式信息仅为举例说明。
76
下表按形式总结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现有股东和新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从我们购买的普通股数量方面的差异,支付的总对价以及在扣除估计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之前,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美国存托凭证18.50美元支付的每股普通股的平均价格。普通股总数不包括在行使购买授予承销商的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时可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普通股。
| 总对价 | 平均值 价格 普通 分享 |
平均值 价格 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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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 已购买 |
金额(单位: 数千人 美元) |
百分比 | ||||||||||||||||||||||
| 数字 | 百分比 | 美元 | 美元 | |||||||||||||||||||||
| 现有股东 |
305,302,049 | 87.6 | % | 327,851 | 62.1 | % | 1.074 | 4.30 | ||||||||||||||||
| 新投资者 |
43,300,000 | 12.4 | % | 200,263 | 37.9 | % | 4.625 | 18.50 | ||||||||||||||||
| 总计 |
348,602,049 | 100 | % | 528,113 | 100 | % | ||||||||||||||||||
上述讨论和表格还假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行使的任何股票期权均不被行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购买总计34,637,734股普通股的期权尚未行使,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和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共有32,590,712股普通股授权用于未来授予。只要这些期权中的任何一种得到行使,就会进一步稀释新投资者的股权。
77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开曼群岛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为了享受以下福利:
| • | 政治经济稳定; |
| • | 有效的司法系统; |
| • | 有利的税收制度; |
| • | 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和 |
| • | 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服务。 |
然而,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同时也存在某些不利因素。这些缺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 | 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不太发达,这些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要少得多;和 |
| • | 开曼群岛的公司可能没有在美国联邦法院起诉的资格。 |
我们的宪法文件不包含要求对我们、我们的官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争议,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的条款。
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在中国进行,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执行官是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国民或居民,他们的很大一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股东可能很难在美国境内为这些人提供法律服务,也很难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作出的判决。
我们已任命Cogency Global Inc.为我们的代理人,根据美国证券法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均可向其提供法律程序。
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已告知我们,开曼群岛和中国内地的法院是否分别将:
| • |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做出的判决;要么 |
| • | 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出的原始诉讼。 |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已通知我们,不确定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允许我们公司的股东根据美国证券法在开曼群岛提起诉讼。此外,与开曼群岛法律有关的不确定性在于,根据美国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是否将由开曼群岛法院裁定为刑事或惩罚性判决。如果做出这样的决定,开曼群岛法院将不会承认或执行针对开曼群岛公司(例如我们公司)的判决。由于开曼群岛法院尚未就根据美国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作出此类裁定,因此不确定此类判决是否可在开曼群岛执行。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已通知我们,尽管在开曼群岛没有对在开曼群岛获得的判决的法定执行
78
美国的联邦法院或州法院(开曼群岛不是互惠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任何条约的缔约方),在该司法管辖区获得的判决将在开曼群岛的普通法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在不对相关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任何重新审查的情况下,通过在开曼群岛大法院就外国判决债务提起诉讼,前提是(a)判决是由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的,(b)向判定债务人施加一项法律责任,以支付一笔已作出判决的清盘款项,(c)是最终判决,(d)并非就税款、罚款或罚款而言,(e)并非以违反开曼群岛的自然公正或公共政策的方式取得,亦非以任何方式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Haiwen&Partners向我们提供咨询,对于中国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根据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针对我们或这些人获得的美国法院或开曼法院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或受理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在各自司法管辖区针对我们或这些人提起的原始诉讼。Haiwen&Partners进一步通知我们,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是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根据中国与判决国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承认并执行外国判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与美国或开曼群岛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规定了对外国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此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裁定该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它们将不会执行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外国判决。因此,目前尚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在何种基础上执行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外国股东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提起诉讼,前提是他们能够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满足其他程序要求,其中包括,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并且必须有具体的索赔要求、事实依据和诉讼理由。然而,仅凭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外国股东很难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
79
公司历史和结构
我们的企业历史
我们于2014年12月通过LinkDoc Technology(北京)有限公司或LinkDoc Beijing开始运营。
2014年12月,我们目前的最终控股公司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
2014年12月,LinkDoc Technology HK Limited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现时为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
2015年2月,LinkDoc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LinkDoc资讯目前为LinkDoc Technology HK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
LinkDoc Information和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已与LinkDoc Beijing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经修订和重述的合同安排,通过这些安排,我们获得了对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我们被视为LinkDoc Beijing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受益人。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将它们视为我们的合并附属实体,并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这些实体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将LinkDoc Information称为我们的外商独资实体或WFOE,并将LinkDoc Beijing称为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或VIE。有关我们VIE结构的更多详细信息和风险,请参见“—与我们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和“风险因素—与我们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最近的融资交易
于2021年2月10日,公司与D+系列投资者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据此,将发行共21,669,131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现金代价为5,930万美元(相等于人民币3.838亿元)。
2021年2月10日,该公司及其三位创始人也与D+系列投资者签订了股票买卖协议,据此,创始人持有的总计4,658,613股普通股应由公司重新分类和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并将以总计11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650万元)的现金对价发行给买方。
额外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对投资者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与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其他持有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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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构
下图展示了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重要子公司和VIE,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
| 注意事项: |
| (1)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实益拥有权百分比代表了我们全部已发行和发行在外股本的实益拥有权。实益拥有权是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规定确定的。在计算一个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包括了该人有权在60天内获得的股份,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获得的股份,或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证券的转换。但是,这些股份不包括在计算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中。另见“主要股东”。 |
| (2)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投票权百分比代表了我们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总股本的总投票权,并通过将该个人或集团实益拥有的投票权除以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作为一个单一类别的投票权来计算。就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而言,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并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都不能转换为B类普通股。另见“股本说明——普通股”。 |
| (3) | LinkDoc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Tianze Zhang(我们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官)、Liping Li(我们的执行副总裁)、Ligang Luo(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和Peng Tang(我们的前联合创始人),分别持有LinkDoc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约74.5%、12.4%、10.0%和3.1%的股权。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前,Tianze Zhang,Liping Li和Ligang Luo分别持有我们约19.7%,3.5%和2.9%的股权。 |
| (4) | 我们通过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拥有Linkdoc Biotechnology(Tianjin)Limited额外7.2%股权。 |
| (5) | Yanan Wang(我们的雇员)、Longhai Yu、Guang Mei、Yingheng Wang、Zhixiong An分别持有北京希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9.0%、5.4%、2.7%、1.4%及1.4%的股权。 |
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其他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的外资所有权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或禁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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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我们主要根据一系列合同安排,通过我们在中国的VIE LinkDoc Beijing在中国开展业务。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对VIE实施有效控制,并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人,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财务报表中合并其经营成果。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Haiwen&Partners认为,以下所述的合同安排根据其条款和目前有效的适用的中国法律对此类安排的每一方都是有效的,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的。然而,这些合同安排在提供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中国现行或未来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机构最终可能会采取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或不同的观点。目前尚不确定是否会采用与可变利益实体结构有关的任何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用,它们将提供什么。此外,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该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政府对我们某些业务中的外国投资的限制,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包括被禁止持续经营。有关这些合同安排和我们公司结构的风险的描述,请参见“风险因素—与我们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以下是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和LinkDoc Beijing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摘要。有关这些合同安排的完整文本,请参阅作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的副本,本招股说明书是该声明的一部分。
股权质押协议
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及其各自的股东订立了股权质押协议,协议最初日期为2015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根据此类股权质押协议,LinkDoc Beijing的股东均将其各自在LinkDoc Beijing的股权质押给LinkDoc Information,以确保其在适用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下的义务和LinkDoc Beijing的义务,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和投票权代理协议。LinkDoc Beijing的每个股东进一步同意,未经LinkDoc Information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其各自在LinkDoc Beijing的股权。股权质押协议将继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各自的质押人,Linkdoc Beijing的股东(视情况而定)根据上述协议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支付其所有债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在中国有权监管机构登记。
独家购买期权协议
根据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及其股东最初于2015年2月27日签订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独家购买期权协议,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是该协议的一方,LinkDoc Beijing的股东各自向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和LinkDoc Information授予期权,以等于较高者人民币1.0元的价格购买其在LinkDoc Beijing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金额。此外,根据独家购买期权协议,LinkDoc Beijing的股东均已授予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及LinkDoc Information选择权,可按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代价购买LinkDoc Beijing或其附属公司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LinkDoc Beijing的每个股东同意,未经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和LinkDoc Information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或允许就LinkDoc Beijing的任何股权或重大资产创建任何担保权益。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将一直有效,直到LinkDoc Beijing的所有股权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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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LinkDoc信息或LinkDoc技术有限公司和LinkDoc信息指定的任何一方收购。
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
根据这份日期为2015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Linkdoc Information被任命为提供业务支持、技术的独家服务提供商,年利达北京公司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时要求年利达北京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
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给予书面同意,否则LinkDoc Beijing不允许聘请第三方提供此类服务,而LinkDoc Information能够指定另一方向LinkDoc Beijing提供此类服务。LinkDoc北京公司应按季度向LinkDoc信息公司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应等于扣除LinkDoc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定准备金后的季度净利润总额,LinkDoc资讯有权根据向LinkDoc Beijing提供的服务调整服务费金额的计算基础。由于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的履行,LinkDoc信息拥有独家知识产权,无论是由LinkDoc信息还是LinkDoc北京创建。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终止,否则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有效。
投票权代理协议
根据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及其股东于2015年2月27日订立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投票权代理协议,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是该协议的一方,LinkDoc Beijing的股东均不可撤销地委任LinkDoc Information及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为其独家代理人及律师,代表其处理LinkDoc Beijing的所有股东事宜,并行使作为LinkDoc Beijing股东的所有权利。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或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终止,否则本投票权代理协议将继续有效。
配偶同意
年科北京公司股东的配偶双方均已签署配偶同意书。在双方的同意下,签字配偶承诺不就其配偶持有的LinkDoc Beijing的股权作出任何断言。此外,配偶双方同意,其配偶持有并登记在其名下的LinkDoc Beijing的股权处置应根据上述股权质押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进行,独家购买期权协议和投票权代理协议,不时修订。此外,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获得各自配偶持有的LinkDoc Beijing的任何股权,则该配偶同意受类似义务的约束,并同意订立类似的合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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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
以下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选定综合业务报表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数据,源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下为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选定综合业务报表数据、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以及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数据2020年和2021年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并与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在相同的基础上编制。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的历史结果并不一定表示对未来时期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选择的合并财务数据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包含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对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影响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 ||||||||||||||||||||||||||||||||||||||||
| 选定的综合业务报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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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3,717 | 100.0 | 158,548 | 100.0 | 223,225 | 34,071 | 100.0 | ||||||||||||||||||||||||||||||
| 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7.8 | ) | (864,420 | ) | (131,936 | ) | (91.8 | ) | (144,649 | ) | (91.2 | ) | (209,957 | ) | (32,046 | ) | (94.1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 | (27.6 | ) | (124,412 | ) | (18,989 | ) | (13.2 | ) | (23,921 | ) | (15.1 | ) | (36,983 | ) | (5,645 | ) | (16.6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54,280 | ) | (30.9 | ) | (125,598 | ) | (19,170 | ) | (13.3 | ) | (26,863 | ) | (16.9 | ) | (43,591 | ) | (6,653 | ) | (19.5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180,662 | ) | (36.2 | ) | (86,924 | ) | (13,267 | ) | (9.2 | ) | (23,034 | ) | (14.5 | ) | (23,205 | ) | (3,542 | ) | (10.4 | ) | ||||||||||||||||||||
|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
(1,024 | )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2 | 1.0 | 8,773 | 1,339 | 0.9 | 834 | 0.5 | 294 | 45 | 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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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亏损 |
(407,872 | ) | (81.7 | ) | (250,977 | ) | (38,307 | ) | (26.7 | ) | (59,084 | ) | (37.3 | ) | (90,216 | ) | (13,770 | ) | (40.4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 | (2.1 | ) | (12,223 | ) | (1,866 | ) | (1.3 | ) | (2,810 | ) | (1.8 | ) | (1,192 | ) | (182 | ) | (0.5 | ) | ||||||||||||||||||||
| 利息收入 |
9,044 | 1.8 | 2,011 | 307 | 0.2 | 617 | 0.4 | 1,113 | 170 | 0.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4.4 | ) | (229,114 | ) | (34,970 | ) | (24.3 | ) | (3,430 | ) | (2.2 | ) | (46,547 | ) | (7,104 | ) | (20.9 | ) | ||||||||||||||||||||
| 投资收益 |
1,681 | 0.3 | 1,897 | 290 | 0.2 | 155 | 0.1 | 27 | 4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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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前损失 |
(429,628 | ) | (86.1 | ) | (488,407 | ) | (74,545 | ) | (51.9 | ) | (64,554 | ) | (40.7 | ) | (136,815 | ) | (20,882 | ) | (61.3 | ) | ||||||||||||||||||||
| 所得税(费用)/福利 |
(4,446 | ) | (0.9 | ) | (372 | ) | (57 | ) | — | 405 | 0.3 | (1,643 | ) | (251 | ) | (0.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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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434,074 | ) | (87.0 | ) | (488,779 | ) | (74,602 | ) | (51.9 | ) | (64,149 | ) | (40.5 | ) | (138,458 | ) | (21,133 | ) | (62.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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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亏损) |
2,651 | 0.5 | (926 | ) | (141 | ) | (0.1 | ) | (219 | ) | (0.1 | ) | — | —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 |
(12,941 | ) | (2.6 | ) | (11,914 | ) | (1,818 | ) | (1.3 | ) | (2,331 | ) | (1.5 | ) | (3,103 | ) | (474 | ) | (1.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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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423,784 | ) | (84.9 | ) | (475,939 | ) | (72,642 | ) | (50.5 | ) | (61,600 | ) | (38.9 | ) | (135,355 | ) | (20,659 | ) | (60.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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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者的股息 |
— | — | (65,599 | ) | (10,012 | ) | (7.0 | ) | — | — | — | —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129,038 | ) | (25.9 | ) | (149,406 | ) | (22,804 | ) | (15.9 | ) | (34,884 | ) | (22.0 | ) | (46,563 | ) | (7,107 | ) | (20.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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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552,822 | ) | (110.8 | ) | (690,944 | ) | (105,459 | ) | (73.4 | ) | (96,484 | ) | (60.9 | ) | (181,918 | ) | (27,766 | ) | (81.5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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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和稀释 |
(5.32 | ) | (6.59 | ) | (1.01 | ) | (0.92 | ) | (1.76 | ) | (0.27 | ) | ||||||||||||||||||||||||||||
| 计算普通股每股亏损所使用的已发行股票加权平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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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和稀释 |
103,971,865 | 104,897,967 | 104,897,967 | 104,888,420 | 103,271,404 | 103,271,4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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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1年3月31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选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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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1,556 | 618,347 | 94,378 | 824,108 | 125,783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 | 30,468 | 4,650 | 37,860 | 5,77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23,289 | 770,073 | 117,536 | 1,027,316 | 156,799 | |||||||||||||||
| 总资产 |
617,115 | 853,769 | 130,311 | 1,110,128 | 169,43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998 | 746,960 | 114,008 | 747,455 | 114,084 | |||||||||||||||
| 负债总额 |
256,585 | 762,724 | 116,414 | 763,603 | 116,549 | |||||||||||||||
| 夹层股权总额 |
1,651,940 | 1,870,365 | 285,474 | 2,395,428 | 365,614 | |||||||||||||||
| 股东赤字总额 |
(1,291,411 | ) | (1,779,320 | ) | (271,577 | ) | (2,048,904 | ) | (312,724 | ) | ||||||||||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617,115 | 853,769 | 130,311 | 1,110,128 | 169,439 | |||||||||||||||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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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379,560 | ) | (185,105 | ) | (28,253 | ) | (70,614 | ) | (127,891 | ) | (19,520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529,051 | 61,407 | 9,373 | 39,337 | (53,219 | ) | (8,123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340 | 439,792 | 67,125 | (900 | ) | 383,383 | 58,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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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3 | (7,243 | ) | (1,106 | ) | 132 | 3,495 | 5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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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151,693 | 308,850 | 47,140 | (32,045 | ) | 205,768 | 31,406 | |||||||||||||||||
|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163,864 | 315,556 | 48,163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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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283,511 | 830,174 | 126,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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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GAAP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非GAAP指标,作为审查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的补充指标。我们认为,通过调整项目的潜在影响(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这是我们经营业绩的指示性指标),非GAAP指标有助于比较不同时期的经营业绩以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经营业绩。我们相信,调整后的净亏损为投资者和其他人了解和评估我们的综合经营成果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就像它有助于我们的管理一样。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的列报不应被单独考虑,也不应被视为替代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财务信息。我们将调整后净亏损定义为不包括股份补偿、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和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的净亏损。我们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是因为我们的管理层用它来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和制定业务计划。我们还认为,使用非公认会计原则计量有助于投资者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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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不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定义的,也不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列示的。非GAAP财务指标作为分析工具具有局限性。使用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的一个主要限制是,它没有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项目。此外,非GAAP指标可能与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非GAAP信息不同,因此其可比性可能受到限制。
我们通过将非GAAP财务指标与最接近的美国GAAP业绩指标进行协调来弥补这些限制,在评估我们的业绩时应考虑所有这些因素。我们鼓励您全面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于单一的财务指标。
下表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调整后净亏损与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和列示的最直接可比财务指标(净亏损)进行了核对: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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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亏损 |
(434,074 | ) | (488,779 | ) | (74,602 | ) | (64,149 | ) | (138,458 | ) | (21,133 | ) | ||||||||||||
| 调整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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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费用 |
12,681 | 14,565 | 2,223 | 1,867 | 10,320 | 1,57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34,970 | 3,430 | 46,547 | 7,104 | ||||||||||||||||||
| 与长期债务有关的利息支出 |
9,922 | 12,220 | 1,865 | 2,807 | 1,192 | 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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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净亏损 |
(389,315 | ) | (232,880 | ) | (35,544 | ) | (56,045 | ) | (80,399 | ) | (12,27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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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的讨论和分析
和经营成果
您应该阅读以下关于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以及标题为“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和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所包含的相关注释。本讨论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由于各种因素,包括在“风险因素”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列出的因素,我们的实际结果和事件发生的时间可能与这些前瞻性陈述中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
概述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说法,我们是一家领先的数据驱动和AI支持的医疗保健技术公司,在培育优质医疗数据资产方面处于先驱者地位,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学队列。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表示,我们已经成功构建了中国最大的数据驱动的精准医疗数字基础设施,该基础设施由LinkCare、LinkData、LinkSolutions和LinkSolutions组成,LinkData是一家面向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LinkData是一家基于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数据驱动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平台,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加快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的采用。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交互,形成具有强大飞轮效应的个性化护理和精准医疗的创新数据驱动数字基础设施。
我们的收入来自LinkCare和LinkSolutions。LinkCare是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针对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基于该平台,我们提供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和AI诊疗服务。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目前在我们的收入中所占比例最大。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通过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销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以及为患者提供输液或注射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可以提高患者的依从性,这不仅可以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还可以帮助生命科学公司提高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我们通过对我们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决策支持系统和基于与医院的服务合同的内部解决方案收取系统和服务费来货币化我们的AI诊断和治疗服务。我们打算通过向患者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例如数字疗法和治疗后患者护理包,使我们的货币化模式多样化,同时考虑到中国患者当前的医疗支出结构,预计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仍将是我们的主要货币化方法。
LinkSolutions主要涉及生命科学公司的药物开发和商业化。我们以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的形式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LinkSolutions。我们通过对综合临床研究服务收取服务费来从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中产生收入,这些服务包括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控,维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基于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合同的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我们通过对定制的研究报告或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服务合同访问我们的专有数据分析平台收取费用,从数据洞察力中获得收入。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招募合同,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临床试验注册收取服务费,从而从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中产生收入。我们打算通过支持更多的实词证据应用场景,通过加强我们的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我们的技术平台以及深化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关系,使我们的货币化模式多样化。
LinkData是我们的核心技术平台和研发引擎,而不是变现渠道。我们利用其技术,并通过LinkSolutions平台和LinkCare平台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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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经历了快速增长。我们的总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4.990亿元增至2020年的人民币9.416亿元(合1.437亿美元)。我们的总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585亿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232亿元人民币(合3410万美元)。我们合作的医院数量从2019年的197家增加到2020年的307家,并在2021年第一季度进一步增加到333家。我们LinkCare平台上的付费患者数量从2019年的约3.73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约5.49万人,并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约1.42万人增加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约2.01万人。我们生命科学公司的客户数量从2019年的118家增加到2020年的176家。在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拥有169家生命科学公司的客户。
COVID-19对我们运营的影响
自2020年初以来,新冠病毒的爆发导致了全球政府实施的长时间强制隔离、封锁、关闭企业和设施、旅行限制和社交距离指南。
新冠疫情在2020年第一季度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了暂时中断。2020年第一季度,COVID-19遏制措施开始在中国各地广泛推行,并限制了我们部分业务的开展。我们通常需要多次去医院的肿瘤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受到封锁措施的负面影响,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7660万元减少14.9%至2020年的人民币6510万元。然而,随着我们的业务运营从新冠疫情中完全恢复,我们从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产生的收入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1070万元增长108.1%,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2220万元。我们的整体业务运营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由于新冠疫情对线下营销活动的影响,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1.376亿元下降9.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44亿元。我们的一般和行政支出从2019年的1.543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0年的1.256亿元人民币,降幅为18.6%,这主要是由于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救济。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8.241亿元人民币(合1.258亿美元)。我们认为,这一流动性水平足以满足我们当前和预期的未来12个月的一般公司用途需求。
与新冠疫情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包括病毒的最终传播、疾病的严重程度,大流行的持续时间以及世界各地政府当局为遏制病毒或治疗其影响可能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以及新冠病毒大流行将在多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影响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将取决于高度不确定且无法准确预测的未来发展。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面临与自然灾害、卫生流行病、民事和社会动荡以及其他疫情相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严重扰乱我们的运营。特别是,中国和世界范围内的新冠疫情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了不利影响,并可能继续产生不利影响。”
影响香港经营成果的主要因素
我们认为,有几个重要因素对我们产生了影响,我们预计这些因素将继续影响我们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其中包括:
| • | 我们的医院覆盖范围和患者对我们平台上医疗资源的访问; |
| • | 对生命科学公司的市场渗透; |
| • | 对现实证据应用的有利政策导向; |
| • | 不断提高数据管理能力;以及 |
| • | 利用LinkDoc飞轮优化财务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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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医院覆盖范围和患者对我们平台上医疗资源的访问
我们相信,随着医院和医生在患者出院后寻求更好的方法来管理他们的患者,随着危重疾病患者在患者旅程中寻求更好的医疗资源,增长的机会是有希望的。我们相信,通过与更多医院合作以及深化与现有医院的合作,我们将新患者纳入LinkCare平台的能力,是我们未来收入潜力的关键指标。另一个关键指标是,通过提供多样化和量身定制的患者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疾病,改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尤其是在肿瘤学领域),我们能够获得更高的患者价值。我们合作或服务的医院数量从2019年的197家增加到2020年的307家,并进一步增加到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333家,其中2019年的125家,2020年的174家,以及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191家为IIIA级医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建立了中国最大的在线肿瘤医生和患者参与社区。
利用癌症逐渐被作为慢性病治疗的趋势,以及越来越多的创新处方药在中国医院以外的地区提供,我们大幅增长了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其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3.761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人民币8.060亿元,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1.383亿元人民币降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1.794亿元人民币。我们在吸引病人方面取得了成功。我们LinkCare平台上的付费患者数量从2019年的约3.73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约5.49万人,并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约1.42万人增加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约2.01万人。我们还成功地提高了患者对我们平台的粘性,包括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我们每名患者产生的平均收入也从2019年的约9500元人民币增至2020年的约1.39万元人民币,并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约8700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约8800元人民币。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提供高质量的药物服务,包括药物销售、药物输送以及输液和注射服务。我们计划根据我们的整体患者增长和需求建立更多的患者护理中心,这是我们未来收入增长的关键驱动力。
对生命科学公司的市场渗透
我们相信,我们的历史和未来增长也是由我们保持和深化与领先生命科学公司关系的能力推动的,这是通过使现有客户的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多样化,增加当前客户的粘性和重复购买,并将我们的产品扩大到更广泛的客户基础。目前,顶级生命科学公司正在迅速适应医疗行业的大数据转型,并增加在大数据解决方案上的支出分配。我们选择我们的大客户,或KA,主要基于对增长潜力的评估,为我们的服务的长期需求。我们的KA标准包括2020年全球或国内排名前20的生命科学公司,截至2020年在香港上市的生命科学公司和主要医疗协会,目前占我们LinkSolutions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我们相信,这些KA对大数据解决方案的需求是反复出现和复杂的,因此在数量和类型上都将增长。与此同时,随着生物科技上市公司的不断增加,我们的KA人才库也在不断扩大。我们的KA客户数量从2019年的34家增加到2020年的36家。该增长是由于我们开始向他们提供服务时增加了6个新的KA客户的综合影响,被4个KA客户的研发管道变化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所抵消。在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有33个KA客户,正在与几个KA客户谈判或签订新的服务协议,我们最近已经完成了项目。2021年第一季度,每KA客户的平均收入贡献约为80万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生命科学公司也开始拥抱大数据转型。我们生命科学公司的客户数量从2019年的118家增加到2020年的176家。在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有169家生命科学公司的客户,正在与我们拥有的几家生命科学公司谈判或签订新的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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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完成了项目。我们相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将有更多生命科学客户贡献更多收入。
扩大我们的客户群,尤其是KA客户,将持续推动我们的增长。我们相信,通过我们持续的销售与市场营销努力,我们有很大的机会进一步扩大我们的客户群。
对现实证据应用的有利政策导向
我们相信RWS服务的增长是我们收入潜力的关键驱动力。中国面向生命科学公司和医疗保健提供者的现实世界学习服务的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19年的4170万美元以60.1%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并在2030年达到73.990亿美元。这种增长是由政府出台的支持性政策、现实世界证据应用的增长以及市场认可度的提高所推动的。例如,在2020年,CDE发布了第一份关于用于现实世界证据生成的现实世界数据的指导意见。我们相信,这种积极的监管态度将加快适应症扩展和新药审批等创新药的采用,这反过来有利于我们的增长。作为中国现实世界证据服务的领导者,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正在执行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项目数量为203个。2020年,我们在中国拥有最大的真实世界学习服务收入,占市场份额超过10%。我们相信,我们能够抓住有利的政策趋势为现实世界的证据应用带来的机遇,以提高我们的市场份额。
然而,现实世界证据的总体发展和使用仍处于早期阶段。现实世界中的证据应用能否获得广泛的监管和市场认可,目前尚不确定。与现实世界证据应用有关的监管环境中的任何重大不利变化都可能影响我们的财务和运营业绩。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方法有关的风险——无法保证LinkSolutions提供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将来会获得监管和市场的认可。”
不断提高数据管理能力
在数据管理方面的重大投资增强了我们提供更智能的个性化患者管理和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的能力。这些高价值的解决方案反过来又以强大的竞争实力推动了我们的收入增长。同时,技术基础设施的升级也提高了我们的运营效率,这有助于降低劳动密集型的人力资源支出和运营费用。
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在2019年为人民币1.807亿元,在2020年为人民币8,690万元,在2020年第一季度为人民币2,300万元,在2021年第一季度为人民币2,320万元。2019年费用增加是由于我们在技术和基础设施方面的重大初始投资,以提高数据策展能力。2019年,我们用大量资源培训了服装引擎和Fellow-X系统,并增强了AI能力。我们还显著提高了数据分析效率,并降低了处理医疗记录的人工成本。2020年和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支出恢复到正常水平。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投资于提高我们的数据管理能力,这进而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我们在研究与开发上的投资有时是昂贵的,受制于我们的发展战略,或者需要比我们预期的更长的时间来发展,并且可能不会导致运营效率的提高。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总体相关的风险——我们对研究与开发进行了大量投资,并且我们可能无法收回我们所做的投资,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利用LinkDoc飞轮优化财务绩效
我们的不同业务组合,包括LinkCare、LinkData和LinkSolutions,带来了强大的飞轮效应。随着LinkCare平台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服务,我们积累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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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真实世界数据。一方面,随着我们通过LinkData处理更多现实世界数据,其底层的AI引擎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我强化并变得更加智能,这反过来又推动了LinkCare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新型数字疗法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更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导致通过LinkData建立的更多患者队列,我们可以为LinkSolutions开发更多新的用例。随着更多生命科学公司将LinkSolutions用于临床研究和商业应用,我们可以为LinkData开发更强大的数据策展能力,并在LinkCare平台上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服务。这种良性循环促进了我们的增长,加强了我们与关键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因此巩固了我们的领导地位。
我们相信LinkDoc飞轮将使我们能够从巨大的规模经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在飞轮效应的推动下,与我们的运营相关的基础设施成本的增长速度与我们的收入增长速度不一样,因为我们的基础设施成本有很大一部分是在我们最初建立数据基础设施时产生的,我们不需要按比例增加员工规模来支持我们的增长。随着我们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我们相信我们将能够利用规模经济进一步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
经营成果的关键组成部分
收入
我们的收入来自(i)LinkCare和(ii)LinkSolutions。
| • | LinkCare。LinkCare的收入来自我们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和AI诊断和治疗。对于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我们主要为患者提供药品、医疗保健产品、其他保健商品、输液或注射服务等辅助服务。在较小程度上,我们还利用我们建立的药品分销能力,以满足内部和外部需求,向药房和分销商客户销售药品。对于患者管理即服务,我们通过我们的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提供个性化的随访护理,以及通过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疗协会的服务合同提供其他个性化的患者管理服务。对于AI诊断和治疗服务,我们通过与医院的服务合同提供我们的哈勃解决方案。我们预计,随着我们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对市场的进一步渗透、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的更广泛地理覆盖以及我们的患者管理平台的更多采用,我们来自LinkCare的收入将会增加。 |
| • | LinkSolutions。LinkSolutions的收入主要来自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数据洞察服务和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对于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我们通过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合同提供定制的临床试验和循证援助。对于数据洞察,我们要么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研究报告,要么提供数据分析平台。对于临床试验匹配,我们通常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招募合同,为临床试验提供合格的候选人。我们预计,我们来自LinkSolutions的收入将主要通过加强数据分析能力和持续优化技术平台、深化我们与医院和生命科学公司的关系而增长。 |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益成本主要包括(i)产品的购买成本,(ii)员工成本,(iii)可报销的自付成本,如调查费,以及(iv)与这些员工使用设施和设备相关的费用。我们的产品成本不包括与产品销售成本相关的其他直接成本,例如出境运输和处理费用、病人护理中心的租金和折旧费用。因此,我们销售产品的成本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相比,后者将此类费用计入其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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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费用
员工费用是我们2019年和2020年以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运营费用的最大组成部分,2019年和2020年,员工费用分别为3.2亿元人民币和1.961亿元人民币(合2990万美元),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为4740万元人民币和6010万元人民币(合920万美元)。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期间的运营费用的细目,以绝对金额和占我们总收入的百分比计算。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对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影响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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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27.6 | 124,412 | 18,989 | 13.2 | 23,921 | 15.1 | 36,983 | 5,645 | 16.6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54,280 | 30.9 | 125,598 | 19,170 | 13.3 | 26,863 | 16.9 | 43,591 | 6,653 | 19.5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180,662 | 36.2 | 86,924 | 13,267 | 9.2 | 23,034 | 14.5 | 23,205 | 3,542 | 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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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营业费用 |
472,551 | 94.7 | 336,934 | 51,426 | 35.8 | 73,817 | 46.6 | 103,778 | 15,840 | 4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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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和营销费用。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参与销售和营销活动的员工的费用和促销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涉及一般公司职能的员工费用、专业人员费用、会议和差旅费用以及其他一般公司费用。
研究与开发费用。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主要包括员工研发新技术、设计、开发和维护技术系统的费用,以及与这些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相关的费用,如租金和折旧费。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时记作费用。
税收
开曼群岛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我们对来自开曼群岛的收入或资本利得不征税。此外,公司向股东支付股息后,将不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
香港
根据现行的《香港税务条例》,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须就其在香港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税收入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香港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股息在香港不需缴纳预扣税。2018年引入了两级利得税率制度,公司赚取的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将按现行税率(8.25%)的一半征税,而剩余利润将继续按16.5%征税。有一项反分裂措施,即每个集团必须在集团中只提名一家公司,才能受益于累进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和我们的VIE根据相关的中国所得税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中国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国企业收入
92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税法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企业一般适用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但适用优惠税率的除外。例如,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不是25%的统一法定税率。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中国税法和会计准则确定的实体的全球收入计算的。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为3%至13%,减去我们已经缴纳或承担的任何可抵扣增值税。根据中国法律,这些企业还需缴纳增值税附加费。作为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会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实体为所得税目的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应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但须经与中国签订的适用税收协定予以减免。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所得税方面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如果中国企业直接持有中国企业至少25%的股份,则中国企业向香港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扣税率可从10%的标准税率降至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红利条款适用问题的通知》或国家税务总局第81号通知,香港居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为了适用降低的预提税率:(i)必须是公司;(ii)必须直接拥有在中国居民企业中所需的股权比例和投票权;及(iii)在收取股息前12个月内,该公司必须在中国居民企业中直接拥有该规定百分比。2019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或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通知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需要事先征得有关税务机关的批准,即可享受减征的预扣税。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自行评估,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条件后,直接适用降低后的扣缴税率,并在申报纳税时提交必要的报表和证明文件,须经有关税务机关报税后审核。因此,如果我们满足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1号通知和其他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的条件,我们可能能够受益于从中国子公司收到的股息的5%的预提税率。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81号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通知,如果有关税务机关认为我们的交易或安排是以享受税收优惠为首要目的的,有关税务机关可以在未来调整预提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立“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就中国税务而言,我们相信我们公司不是中国居民企业。然而,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须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对“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如果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或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任何子公司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被视为“居民企业”,则其全球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如果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我们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经营成果
下表列出了我们所呈报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的摘要,无论是绝对额还是占我们所呈报期间收入的百分比。这些信息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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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一并阅读。任何时期的经营成果都不一定预示着我们未来的趋势。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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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3,717 | 100.0 | 158,548 | 100.0 | 223,225 | 34,071 | 100.0 | ||||||||||||||||||||||||||||||
| 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7.8 | ) | (864,420 | ) | (131,936 | ) | (91.8 | ) | (144,649 | ) | (91.2 | ) | (209,957 | ) | (32,046 | ) | (94.1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 | (27.6 | ) | (124,412 | ) | (18,989 | ) | (13.2 | ) | (23,921 | ) | (15.1 | ) | (36,983 | ) | (5,645 | ) | (16.6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54,280 | ) | (30.9 | ) | (125,598 | ) | (19,170 | ) | (13.3 | ) | (26,863 | ) | (16.9 | ) | (43,591 | ) | (6,653 | ) | (19.5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180,662 | ) | (36.2 | ) | (86,924 | ) | (13,267 | ) | (9.2 | ) | (23,034 | ) | (14.5 | ) | (23,205 | ) | (3,542 | ) | (10.4 | ) | ||||||||||||||||||||
|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
(1,024 | ) | (0.2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2 | 1.0 | 8,773 | 1,339 | 0.9 | 834 | 0.5 | 294 | 45 | 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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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亏损 |
(407,872 | ) | (81.7 | ) | (250,977 | ) | (38,307 | ) | (26.7 | ) | (59,084 | ) | (37.3 | ) | (90,216 | ) | (13,770 | ) | (40.4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 | (2.1 | ) | (12,223 | ) | (1,866 | ) | (1.3 | ) | (2,810 | ) | (1.8 | ) | (1,192 | ) | (182 | ) | (0.5 | ) | ||||||||||||||||||||
| 利息收入 |
9,044 | 1.8 | 2,011 | 307 | 0.2 | 617 | 0.4 | 1,113 | 170 | 0.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4.4 | ) | (229,114 | ) | (34,970 | ) | (24.3 | ) | (3,430 | ) | (2.2 | ) | (46,547 | ) | (7,104 | ) | (20.9 | ) | ||||||||||||||||||||
| 投资收益 |
1,681 | 0.3 | 1,897 | 290 | 0.2 | 155 | 0.1 | 27 | 4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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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8 | ) | (86.1 | ) | (488,407 | ) | (74,545 | ) | (51.9 | ) | (64,554 | ) | (40.7 | ) | (136,815 | ) | (20,882 | ) | (61.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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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费用)/福利 |
(4,446 | ) | (0.9 | ) | (372 | ) | (57 | ) | (0.0 | ) | 405 | 0.3 | (1,643 | ) | (251 | ) | (0.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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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434,074 | ) | (87.0 | ) | (488,779 | ) | (74,602 | ) | (51.9 | ) | (64,149 | ) | (40.5 | ) | (138,458 | ) | (21,133 | ) | (62.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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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比较
收入
我们的收入来自(i)LinkCare;(ii)LinkSolutions。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收入的组成部分,以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计算。
| 对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影响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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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are |
140,058 | 88.3 | 187,412 | 28,605 | 84.0 | |||||||||||||||
| LinkSolutions |
18,490 | 11.7 | 35,813 | 5,466 | 1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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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158,548 | 100.0 | 223,225 | 34,071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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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增长了40.8%,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585亿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232亿元人民币(合3410万美元)。
| • | LinkCare。LinkCare的收入来自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AI诊断和治疗以及患者管理即服务。我们从持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产生的收入增长了29.7%,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383亿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794亿元人民币(合2740万美元)。该增长主要是由于(i)付费患者的数量从约 |
94
| 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为1.42万人,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约为2.01万人,这是因为我们提供的药物种类更多,能够为需求更多样化的患者提供服务,并通过更深入的操作体验提高服务质量,在较小程度上,患者护理中心的数量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30家增加到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34家,(ii)每付费患者的支付金额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约8700元人民币小幅增加到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约8800元人民币2021年,以及(iii)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对外部药房和分销商客户的药品销售减少,因为我们优先使用我们的药品分销能力来满足我们的内部需求。我们从AI诊断和治疗服务产生的收入增长了6.5%,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90万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00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该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的AI诊断和治疗服务的定价提高以及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将我们的AI诊断和治疗服务应用于更多医院。我们从患者管理即服务产生的收入增长了761.3%,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80万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710万元人民币(合110万美元)。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签订的服务合同的数量和价值的增长。 |
| • | LinkSolutions。LinkSolutions的收入主要来自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我们从LinkSolutions产生的收入增长了93.7%,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850万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3580万元人民币(550万美元),主要归因于(i)我们向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提供的真实世界研究服务产生的收入从7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300万元人民币(20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监管机构对真实世界证据的认可和市场接受程度不断提高,以及由于我们的先发优势而导致的现实世界研究项目的持续数量和价值的增长,以及(ii)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产生的收入从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070万元增加108.1%2020年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220万元,这是由于我们的业务运营从新冠疫情中完全恢复。我们从Data Insights产生的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80万元人民币略微下降了28%,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60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数量减少。 |
收入成本
我们从(i)LinkCare和(ii)LinkSolutions产生收入成本。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份我们的收入成本的组成部分,以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计算。
| 对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影响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益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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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are |
130,522 | 82.3 | 185,912 | 28,376 | 83.3 | |||||||||||||||
| LinkSolutions |
14,127 | 8.9 | 24,046 | 3,670 | 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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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成本共计 |
144,649 | 91.2 | 209,957 | 32,046 | 9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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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成本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446亿元人民币增长了45.1%,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1亿元人民币(3200万美元),这与业务扩张大体一致。
95
我们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20年的91.2%增至2021年的94.1%,这主要是由于LinkCare部门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20年的93.2%增至2021年的99.2%,部分被LinkSolutions部门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20年的76.4%下降到2021年的67.1%所抵消。
LinkCare。LinkCare业务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持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大幅上升。这一增长是由于我们销售的某些创新药物已于2021年初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或药品目录,这导致自3月初以来在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提供的此类产品价格下降,而相应的销售成本则保持相对稳定。我们相信,未来收入成本占总收入的百分比不太可能像2021年第一季度那样受到类似事件的重大影响。这是因为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降低风险,比如先发制人地管理我们可能受到影响的药物库存,开发我们的产品组合,以包括更多创新药物,这些药物不太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添加到药物目录中,我们要求分销商和生命科学公司降低我们的购买价格,作为对降价的回应,并与分销商和生命科学公司谈判保护条款,我们从他们那里购买可以减轻未来负面影响的药物。然而,这些措施,尤其是产品结构的调整,需要时间才能发挥作用。我们无法预测未来将被添加到药物目录中的确切药物类型,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生命科学公司与政府当局之间的谈判。因此,我们不能保证我们采取的措施能够充分减轻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负面影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监管相关的风险——我们受广泛且不断发展的监管要求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受到医疗保健、数字医疗和互联网相关业务及公司的中国法规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包括我们拥有关键资产的能力受到限制。”
LinkSolutions。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LinkSolutions的业务下降,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从2020年第一季度到2021年第一季度快速增长,LinkSolutions业务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较低,主要归因于我们的业务运营从新冠疫情中恢复。
营业费用
我们的运营费用主要包括(i)销售和营销费用,(ii)一般和行政费用和(iii)研究与开发费用。我们的运营费用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7,380万元增加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038亿元(1,580万美元),增幅为40.6%,这主要是由于销售和营销费用以及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增加。
| 对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影响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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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和营销费用 |
23,921 | 15.1 | 36,983 | 5,645 | 16.6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26,863 | 16.9 | 43,591 | 6,653 | 19.5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23,034 | 14.5 | 23,205 | 3,542 | 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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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营业费用 |
73,817 | 46.6 | 103,778 | 15,840 | 4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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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和营销费用
我们的销售和营销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2,390万元增加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3,700万元(合560万美元),增幅为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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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由于(i)与员工相关的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a)销售与市场营销团队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增加,(b)分配给销售和营销费用的股份补偿费用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22.81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550万元人民币;以及,(ii)随着我们的业务运营从新冠疫情中完全恢复,现场会议和差旅费用的数量增加。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23,921 | 36,983 | 13,062 | 54.6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我们的一般和行政支出增长了62.3%,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690万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4,360万元人民币(合67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专业费用增加;(ii)与员工相关的费用增加,原因是(a)员工人数增加,(b)分配给一般和行政费用的股份补偿费用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38.82万元增加到2021年第一季度的人民币320万元。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26,863 | 43,591 | 16,728 | 62.3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在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保持在2300万元人民币和2320万元人民币(合350万美元)。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23,034 | 23,205 | 171 | 0.7 | ||||||||||||
营业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运营亏损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591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9020万元人民币(1380万美元),增幅为52.7%。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亏损 |
59,084 | 90,216 | 31,132 | 52.7 | ||||||||||||
利息支出
我们的利息支出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80万元人民币下降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20万元人民币(20万美元),下降了57.6%,这与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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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债务我们向两个投资者借款,并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采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支出 |
2,810 | 1,192 | (1,618 | ) | (57.6) | |||||||||||
利息收入
我们的利息收入增长了80.4%,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60万元人民币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10万元人民币(2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与2019年相比,2020年期间的平均银行存款金额增加。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收入 |
(617 | ) | (1,113 | ) | (496 | ) | 80.4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我们的金融负债包括购买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认股权证和期权。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大幅增加1,257.1%,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340万元增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4,650万元(合710万美元)。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3,430 | 46,547 | 43,117 | 1,257.1 | ||||||||||||
投资收益
我们的投资收入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15.5万元人民币下降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2.7万元人民币(4,000美元),下降了82.6%,这主要是由于银行金融产品投资的减少。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投资收益 |
(155 | ) | (27 | ) | 128 | (82.6) | ||||||||||
所得税(福利)/费用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实际所得税率分别为(0.6%)和1.2%。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实际所得税率与中国法定所得税率25%不同,这主要是由于确认了与亏损实体的经营亏损结转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值准备。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所得税(福利)/费用 |
(405 | ) | 1,643 | 2,048 | (505.7) | |||||||||||
98
净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净亏损从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6,410万元增加了115.8%,到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人民币1.385亿元(合2,110万美元)。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0 | 2021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净亏损 |
64,149 | 138,458 | 74,309 | 115.8 | ||||||||||||
2020年与2019年相比
收入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份我们收入的组成部分(绝对值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 |
||||||||||||||||||||
| LinkCare |
384,436 | 77.0 | 821,572 | 125,396 | 87.3 | |||||||||||||||
| LinkSolutions |
114,559 | 23.0 | 120,031 | 18,320 | 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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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3,717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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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4.990亿元增长88.7%至2020年的人民币9.416亿元(1.437亿美元)。
| • | LinkCare。LinkCare的收入来自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AI诊断和治疗以及患者管理即服务。我们从持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3.761亿元增长114.3%至2020年的人民币8.060亿元(1.230亿美元)。该增长主要是由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推动的:(i)LinkCare平台上的付费患者数量不断增长,2019年约为3.73万人,2020年约为5.49万人,由于患者护理中心的数量从2019年初的24个增加到截至12月31日的33个,2020年以及更广泛的药品供应,能够服务于需求更多样化的患者,并从更深层次的操作经验中提高服务质量;(ii)每付费患者的支付金额从2019年的约人民币9,500元增加到2020年的约人民币13,900元,由于获得授权销售自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新推出的少数高成本创新肿瘤药物,其收入贡献由2019年的人民币4740万元增加520.0%至2020年的人民币2.939亿元。我们从AI诊断和治疗服务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200万元增长250.3%至2020年的人民币720万元。增长主要受2020年我们的AI诊疗服务应用于更多医院的推动。我们从患者管理即服务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630万元人民币增长33.8%至2020年的850万元人民币(130万美元)。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签订的服务合同的数量和价值的增长。 |
| • | LinkSolutions。LinkSolutions的收入主要来自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我们从LinkSolutions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1.146亿元增长4.8%至2020年的人民币1.200亿元(约合1,830万美元),主要受我们向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提供的真实世界学习服务产生的收入从人民币3,270万元增长至人民币4,700万元的推动。The |
99
| 增长主要是由于(i)监管机构对真实世界证据的认可和市场接受程度不断提高,以及(ii)由于我们的先发优势,真实世界研究项目的持续数量和价值不断增长。我们从数据洞察服务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530万元人民币增长了51.0%,至2020年的790万元人民币(120万美元)。增长主要是由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的服务合约的数量和价值增长所推动。然而,由于新冠肺炎的影响,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7660万元下降14.9%至2020年的人民币6510万元(合990万美元),因为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在大流行期间受到了显著限制。 |
收入成本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份我们的收入成本的组成部分,以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计算。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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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are |
356,502 | 71.4 | 775,691 | 118,394 | 82.4 | |||||||||||||||
| LinkSolutions |
81,802 | 16.4 | 88,729 | 13,543 | 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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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成本 |
438,303 | 87.8 | 864,420 | 131,936 | 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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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成本从2019年的4.383亿元人民币增长了97.2%,至2020年的8.644亿元人民币(1.319亿美元),这与业务扩张大致相符。
我们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19年的87.8%增至2020年的91.8%,这主要是由于LinkCare部门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19年的92.7%增至2020年的94.4%,较小程度上是由于LinkSolutions部门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从2019年的71.4%提高到2020年的73.9%。这些变化是由于我们收入结构的临时调整,部分原因是新冠疫情的影响。通常需要多次去医院的肿瘤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受到封锁措施的负面影响,而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的提供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受到影响。由于持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在我们的总收入中占据了更大的份额,因此从2019年到2020年,我们的收入成本占我们收入的百分比增加了,这是因为持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相对更高。我们打算使我们的货币化模式多样化,同时预计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仍将是我们的主要货币化方法。因此,我们的收入成本占我们收入的百分比预计将受到LinkCare部门的重大影响。
LinkCare。LinkCare部门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上升,主要是由于药物供应组合的变化,以及批准了几种回报率较低的高成本创新肿瘤药物。
LinkSolutions。LinkSolutions部门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略有上升,这是由于(i)临床试验匹配服务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上升的综合影响,尽管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影响,收入减少;(ii)由于规模经济,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收入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下降。
100
营业费用
我们的运营费用从2019年的4.726亿元人民币下降28.7%至2020年的3.369亿元人民币(合514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研究与开发费用和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减少。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27.6 | 124,412 | 18,989 | 13.2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54,280 | 30.9 | 125,598 | 19,170 | 13.3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180,662 | 36.2 | 86,924 | 13,267 | 9.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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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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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营业费用 |
472,551 | 94.7 | 336,934 | 51,426 | 35.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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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和营销费用
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19年的1.376亿元人民币下降9.6%至2020年的1.244亿元人民币(1,90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新冠疫情导致现场会议和差旅费用减少,(ii)我们于2020年收到的与新冠疫情有关的社会保障付款的政府救济。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124,412 | (13,197 | ) | (9.6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我们的一般和行政支出从2019年的1.543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0年的1.256亿元人民币(1920万美元),降幅为18.6%,这主要是由于(i)2019年后台员工数量的减少导致2019年的遣散费和2020年的员工成本的减少,以及(ii)由于新冠病毒爆发,现场会议数量和差旅费用的减少,(iii)我们在2020年收到的与新冠疫情有关的社会保障付款的政府救济。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54,280 | 125,598 | (28,682 | ) | (18.6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从2019年的1.807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0年的8690万元人民币(合1330万美元),降幅为51.9%,这主要是由于(i)2019年加快了对技术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加强队列建设,及(ii)由于发展我们的数据策划能力而导致研究人员结构优化,导致研究效率提高。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180,662 | 86,924 | (93,738 | ) | (51.9 | ) | ||||||||||
101
营业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运营亏损从2019年的人民币4.079亿元减少38.5%至2020年的人民币2.51亿元(合3830万美元)。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亏损 |
407,872 | 250,977 | (156,895 | ) | (38.5 | ) | ||||||||||
利息支出
我们的利息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1,030万元增长18.4%至2020年的人民币1,220万元(190万美元),这与我们从两个投资者借入并在贷款协议条款下确认的长期债务有关,使用有效利率。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12,223 | 1,900 | 18.4 | ||||||||||||
利息收入
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19年的900万元人民币下降77.8%至2020年的200万元人民币(3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2020年期间的平均银行存款金额比2019年减少。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收入 |
(9,044 | ) | (2,011 | ) | 7,033 | (77.8 |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我们的金融负债包括购买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认股权证和期权。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从2019年的人民币2220万元大幅增加934.1%至2020年的人民币2.291亿元(3500万美元)。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206,958 | 934.1 | ||||||||||||
投资收益
我们的投资收入从2019年的170万元人民币增长12.8%至2020年的190万元人民币(30万美元),这主要得益于对银行金融产品的投资增加。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投资收益 |
(1,681 | ) | (1,897 | ) | (216 | ) | 12.8 | |||||||||
102
所得税费用
我们在2019年产生了440万元人民币的所得税费用,在2020年产生了40万元人民币(合06万美元)的所得税费用,这归因于与2019年相比,某些VIE实体在2020年产生的利润减少。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所得税费用 |
4,446 | 372 | (4,074 | ) | (91.6 | ) | ||||||||||
净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净亏损从2019年的4.341亿元人民币增加了12.6%,至2020年的4.888亿元人民币(合7460万美元)。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以千元计,百分比除外) | ||||||||||||||||
| 净亏损 |
434,074 | 488,779 | 54,705 | 12.6 | ||||||||||||
103
选定的季度经营业绩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间我们未经审计的合并季度经营成果。您应该结合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包含的相关附注阅读以下表格。未经审计的合并季度经营成果是在与我们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同的基础上编制的,其中包括所有调整,仅包括正常和经常性的调整,我们认为这些调整对于公允地陈述所呈报期间的经营成果是必要的。我们在任何特定季度的历史业绩都不一定预示着我们未来的业绩。
| 截至3个月 | ||||||||||||||||||||||||||||||||||||
| 3月31日, 2019 |
6月30日, 2019 |
年9月30日 2019 |
年12月31日 2019 |
3月31日, 2020 |
6月30日, 2020 |
年9月30日 2020 |
年12月31日 2020 |
3月31日, 2021 |
||||||||||||||||||||||||||||
| (千元人民币) | ||||||||||||||||||||||||||||||||||||
| 收入 |
73,423 | 98,077 | 142,601 | 184,894 | 158,548 | 216,564 | 263,570 | 302,922 | 223,225 | |||||||||||||||||||||||||||
| —LinkCare |
49,185 | 70,649 | 114,276 | 150,326 | 140,058 | 187,494 | 228,174 | 265,847 | 187,412 | |||||||||||||||||||||||||||
| —LinkSolutions |
24,238 | 27,428 | 28,325 | 34,568 | 18,490 | 29,070 | 35,396 | 37,075 | 35,813 | |||||||||||||||||||||||||||
| 收入成本 |
(64,443 | ) | (85,959 | ) | (126,784 | ) | (161,118 | ) | (144,649 | ) | (200,343 | ) | (242,300 | ) | (277,128 | ) | (209,957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
(29,952 |
) |
|
(33,454 |
) |
|
(35,945 |
) |
|
(38,258 |
) |
|
(23,921 |
) |
|
(27,004 |
) |
|
(35,394 |
) |
|
(38,094 |
) |
(36,983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38,337 |
) |
|
(32,435 |
) |
|
(42,222 |
) |
|
(41,287 |
) |
|
(26,863 |
) |
|
(26,106 |
) |
|
(27,298 |
) |
|
(45,332 |
) |
(43,591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
(43,398 |
) |
|
(44,637 |
) |
|
(45,253 |
) |
|
(47,375 |
) |
|
(23,034 |
) |
|
(24,294 |
) |
|
(25,105 |
) |
|
(14,491 |
) |
(23,205 | ) | ||||||||||
|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
— | — |
|
— |
|
(1,024 | )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2,000 | 1,142 | 683 | 1,187 | 834 | 2,961 | 1,936 | 3,042 | 29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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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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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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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亏损 |
(100,707 | ) | (97,266 | ) | (106,920 | ) | (102,981 | ) | (59,085 | ) | (58,222 | ) | (64,591 | ) | (69,081 | ) | (90,217 | ) | ||||||||||||||||||
| 利息支出 |
(2,303 | ) | (2,517 | ) | (2,692 | ) | (2,810 | ) | (2,810 | ) | (2,955 | ) | (3,145 | ) | (3,313 | ) | (1,192 | ) | ||||||||||||||||||
| 利息收入 |
3,864 | 2,826 | 1,483 | 870 | 617 | 552 | 478 | 363 | 1,113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
(7,131 |
) |
|
(4,925 |
) |
|
(4,212 |
) |
|
(5,889 |
) |
|
(3,430 |
) |
|
(16,755 |
) |
|
(155,889 |
) |
|
(53,041 |
) |
(46,547 | ) | ||||||||||
| 投资收益 |
— | 111 | 958 | 612 | 155 | 338 | 273 | 1,131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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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亏损 |
(106,277 | ) | (101,771 | ) | (111,383 | ) | (110,198 | ) | (64,553 | ) | (77,042 | ) | (222,874 | ) | (123,941 | ) | (136,81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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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税费用 |
(1,112 | ) | (1,003 | ) | (1,163 | ) | (1,168 | ) | 405 | (59 | ) | (170 | ) | (548 | ) | (1,64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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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107,389 | ) | (102,774 | ) | (112,546 | ) | (111,366 | ) | (64,148 | ) | (77,101 | ) | (223,044 | ) | (124,489 | ) | (138,45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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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9年和2020年同期相比,我们在2020年每个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的收入都有所增长,包括LinkCare和LinkSolutions产生的收入,主要由于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i)付费患者数量不断增长,以及我们LinkCare平台上每位患者产生的平均收入增加;(ii)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的数量和价值持续增长以及LinkSolutions的医学协会;(iii)由于我们的先发优势,提高了监管机构对现实世界证据的认可和市场接受程度,同时现实世界研究项目的持续数量和价值也有所增长;(iv)人工智能诊断的定价持续提高并将治疗服务和我们的AI诊疗服务的应用推广到更多医院。新冠疫情在2020年第一季度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了暂时中断,并导致我们的收入与2019年第四季度相比有所下降。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COVID-19对我们运营的影响”。“与2020年第四季度相比,我们在2021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出现了下降,这主要是因为我们销售的某些创新药物在2021年初被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药物目录,这导致了此类产品在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的价格下降,而相应的销售成本仍然相对较低
104
稳定。由于生命科学公司的业务活动在此期间普遍放缓,我们在每年第一季度的春节假期收入普遍较低。
除2020年第一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的波动与同期收入的波动相一致外,我们的收益成本在这些期间的增长通常与我们的业务扩张相一致。
与2019年同期相比,我们的总营业费用在2020年每个季度都有所下降,与2020年同期相比,2021年第一季度有所增长。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销售和营销费用大幅减少,主要归因于新冠疫情导致的现场会议差旅减少,以及与新冠病毒相关的政府减免的社会保障付款。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前三季度的一般和行政费用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19年后台员工数量减少,导致2019年的遣散费和2020年的员工成本下降,以及由于COVID-19爆发导致的现场会议差旅减少,以及与COVID-19相关的政府减免的社会保障金。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各季度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19年加快了对技术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加强队列建设,研究效率的提高得益于研究人员结构的优化,这是由我们数据管理能力的发展推动的。随着我们继续根据业务需求调整运营和人员结构,我们的总营业费用在2021年第一季度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总体上与我们的业务增长保持一致。
细分信息
我们使用管理方法来确定可报告的业务部门。管理方法考虑了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在确定我们可报告的运营部门时使用的内部报告,用于就该部门的资源分配和对其绩效的评估做出运营决策。我们的CODM是首席执行官。我们的组织结构基于CODM用于评估、查看和运行其业务操作的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基础、产品/服务的同质性和技术。我们的运营部门是基于组织结构和我们的CODM审查的信息来评估运营部门的结果。
我们确定了两个运营部门,包括(i)LinkCare,该公司由连续的患者护理中心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AI诊断和治疗服务组成;(ii)LinkSolutions,该公司由临床试验匹配服务、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组成,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105
我们不会将运营费用或资产分配给我们的部门,因为我们的CODM不会使用这些信息来分配资源或评估运营部门的性能。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分部业绩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计 | ||||||||||||||||||||||||
| 收入 |
||||||||||||||||||||||||
| LinkCare |
||||||||||||||||||||||||
| —持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 |
376,067 | 805,951 | 123,012 | 138,318 | 179,363 | 27,376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6,325 | 8,461 | 1,291 | 821 | 7,701 | 1,079 | ||||||||||||||||||
| —AI诊疗服务 |
2,044 | 7,161 | 1,093 | 918 | 978 | 149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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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小计 |
384,436 | 821,572 | 125,396 | 140,058 | 187,412 | 28,60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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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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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LinkSolutions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76,580 | 65,139 | 9,942 | 10,674 | 22,215 | 3,391 | ||||||||||||||||||
| —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28,876 | 46,958 | 7,167 | 7,011 | 13,017 | 1,987 | ||||||||||||||||||
| —其他 |
3,848 | — | — | — | — | |||||||||||||||||||
| —数据洞察服务 |
5,255 | 7,935 | 1,211 | 806 | 581 | 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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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114,559 | 120,031 | 18,320 | 18,490 | 35,813 | 5,4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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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498,995 | 941,603 | 143,717 | 158,548 | 223,225 | 34,0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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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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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Care |
(356,502 | ) | (775,691 | ) | (118,394 | ) | (130,522 | ) | (185,912) | (28,376 | ) | |||||||||||||
| LinkSolutions |
(81,802 | ) | (88,729 | ) | (13,543 | ) | (14,127 | ) | (24,046 | ) | (3,67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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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64,420 | ) | (131,936 | ) | (144,649 | ) | (209,957 | ) | (32,04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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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GAAP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非GAAP指标作为补充指标,以审查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认为,通过调整项目的潜在影响(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这是我们经营业绩的指示性指标),非GAAP指标有助于比较不同时期的经营业绩以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经营业绩。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的列报不应被单独考虑,也不应被视为替代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财务信息。我们将调整后净亏损定义为不包括股份补偿、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和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的净亏损。我们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是因为我们的管理层用它来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和制定业务计划。我们还认为,使用非公认会计原则计量有助于投资者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不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定义的,也不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列示的。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有其局限性。使用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的一个主要限制是,它没有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项目。此外,非GAAP指标可能与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非GAAP信息不同,因此其可比性可能受到限制。
我们通过将非GAAP财务指标与最接近的美国GAAP业绩指标进行协调来弥补这些限制,在评估我们的业绩时应考虑所有这些因素。我们鼓励您全面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于单一的财务指标。
106
下表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调整后净亏损与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和列示的最直接可比财务指标(净亏损)进行了核对: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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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净亏损 |
(434,074 | ) | (488,779 | ) | (74,602 | ) | (64,149 | ) | (138,458 | ) | (21,133 | ) | ||||||||||||
| 调整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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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费用 |
12,681 | 14,565 | 2,223 | 1,867 | 10,320 | 1,57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34,970 | 3,430 | 46,547 | 7,104 | ||||||||||||||||||
| 与长期债务有关的利息支出 |
9,922 | 12,220 | 1,865 | 2,807 | 1,192 | 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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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净亏损 |
(389,315 | ) | (232,880 | ) | (35,544 | ) | (56,045 | ) | (80,399 | ) | (12,27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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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现金流量和营运资本
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的经营产生了净亏损和负现金流。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产生额外的运营亏损,随着我们继续(i)加强研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基础设施,并带来更多肿瘤专家,我们的运营支出将会增加,机上的数据科学家和其他有经验的专业人员;(ii)扩大我们的销售组织,并加大我们的营销力度,以推动市场的采用;(iii)预期我们的资本支出需求也将增加,以建设额外的能力并扩大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和服务产品;(iv)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产生与作为上市公司运营相关的额外成本,包括与法律,会计,监管相关的费用,遵守交易所上市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董事和高级职员的保险费,以及投资者关系。
我们的主要流动性来源是运营产生的现金和股权融资的收益。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8.302亿元人民币(合1.267亿美元)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其中很大一部分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及其在中国的子公司持有。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高流动性的投资。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以人民币计价。我们相信,至少在未来12个月内,我们目前的现金和来自运营的预期现金流将足以满足我们的预期现金需求,包括我们的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的现金需求。
我们打算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和筹资活动筹集的资金为我们未来的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支出提供资金,包括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净收益。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增长率、支持我们研究与开发努力的支出时间和程度、销售与市场营销活动的扩展以及推出新解决方案或功能的时间。我们将来可能会进入
107
收购或投资于互补业务、服务和技术的安排。如果我们现有的现金不足以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债务或股本证券。如果需要从外部来源获得额外融资,我们可能无法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件或根本无法筹集。增发股本证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将稀释我们的每股收益。债务的产生将把现金从营运资本和资本支出中转用于履行债务义务,并可能导致经营和财务契约,从而阻碍我们的运营和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在需要时筹集额外的资本,或者由于我们缺乏足够的资本而无法扩大我们的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我们的业务机会,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没有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我们在中国的合并VIE开展业务。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被允许通过资本出资或贷款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但须经政府当局批准以及对资本出资和贷款金额的限制。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可能仅通过委托贷款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人民币资金。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利用此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作出额外的资本贡献,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收益的使用”。“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现金的能力受到中国法律法规的各种限制。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依靠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本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存在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对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如果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我们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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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379,560 | ) | (185,105 | ) | (28,253 | ) | (70,614 | ) | (127,891 | ) | (19,520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529,051 | 61,407 | 9,373 | 39,337 | (53,219 | ) | (8,123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340 | 439,792 | 67,125 | (900 | ) | 383,383 | 58,516 | |||||||||||||||||
| 外汇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3 | (7,243 | ) | (1,106 | ) | 132 | 3,495 | 5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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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151,693 | 308,850 | 47,140 | (32,045 | ) | 205,768 | 31,406 | |||||||||||||||||
| 年初/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163,864 | 315,556 | 48,163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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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315,556 | 624,407 | 95,303 | 283,511 | 830,174 | 126,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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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经营活动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1.279亿元人民币(1950万美元)。我们的净亏损为1.385亿元人民币(合2110万美元),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i)非现金项目,包括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4650万元人民币,股份补偿支出1030万元人民币,折旧及摊销380万元人民币,以及非现金利息支出人民币120万元;(ii)存货减少人民币1500万元;(iii)递延收入增加人民币210万元,部分被应付账款减少人民币2560万元和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人民币2770万元所抵消。
2020年,用于经营活动的净现金为1.851亿元人民币(合2830万美元)。我们的净亏损为4.888亿元人民币(合7460万美元),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i)非现金项目,包括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2.291亿元人民币,折旧及摊销1610万元人民币,股份补偿支出为人民币1,460万元,非现金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220万元;(ii)应付账款增加人民币3,040万元,(iii)递延收入增加人民币1,630万元,(iv)存货增加人民币1,680万元。
2019年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796亿元。我们的净亏损为人民币4.341亿元,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i)非现金项目,包括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2220万元,折旧及摊销人民币1440万元,股份补偿费用为1,270万元人民币,非现金利息费用为990万元人民币;应付账款增加2,520万元人民币;递延收入增加1,380万元人民币;存货增加3,400万元人民币;应收账款增加2,040万元人民币。
投资活动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320万元(合81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购买了人民币5,200万元的短期投资和(ii)购买了人民币320万元的物业和设备,由销售短期投资的收益人民币200万元部分抵销。
2020年,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6,140万元(合940万美元),主要归因于销售短期投资的收益人民币6.524亿元,被购买短期投资的收益人民币5.850亿元部分抵消。
2019年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291亿元,主要归因于定期存款到期收益人民币8.997亿元和短期投资销售收益人民币2.568亿元,但被购买短期投资3.207亿元部分抵消,购买定期存款人民币2.758亿元,支付业务收购款项人民币1,750万元,购买物业及设备人民币1,400万元。
融资活动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3.834亿元人民币(合5850万美元),来自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
2020年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398亿元,主要归因于发行D+系列期权人民币2.355亿元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人民币2.051亿元的收益。
109
2019年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30万元,主要归因于我们的短期银行借款。
资本支出
我们的资本支出主要与病人护理中心的扩建有关。2019年和2020年,我们的资本支出分别为人民币3110万元和人民币610万元(合90万美元),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资本支出分别为人民币30万元和人民币320万元(合50万美元)。我们打算用我们现有的现金余额和此次发行的收益为我们未来的资本支出提供资金。我们将继续进行资本支出,以满足我们业务的预期增长。
合同义务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合同义务和承诺:
| 截至日期的应付款项 | ||||||||||||||||||||
| 总计 | 少于 1年 |
1-3年 | 3-5年 | 超过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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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元人民币) | ||||||||||||||||||||
| 经营租赁(1) |
38,219 | 17,210 | 16,044 | 4,470 | 495 | |||||||||||||||
注意:
| (1) | 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经营租赁涉及办公室、设施和病人护理中心。 |
除上述披露的内容外,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没有任何重大资本或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资产负债表外的承诺和安排
我们尚未订立任何财务担保或其他承诺以担保任何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我们没有订立任何与我们的股票挂钩并归类为股东权益的衍生合约,也没有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此外,我们没有将资产的任何保留或或有权益转让给未合并的实体,作为对该实体的信贷,流动性或市场风险支持。对于向我们提供融资、流动性、市场风险或信贷支持,或与我们从事租赁、对冲或产品开发服务的任何未合并实体,我们没有任何可变权益。
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
我们的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我们做出判断、估计和假设。我们不断地基于最近可获得的信息、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以及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合理的各种其他假设来评估这些估计和假设。由于估计数的使用是财务报告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我们的估计数的变化,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不同。我们的一些会计政策在应用上要求比其他会计政策更高的判断力,并要求我们做出重大的会计估计。
以下对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的描述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随附的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其他披露内容一并阅读。在审查我们的财务报表时,您应该考虑(i)我们对关键会计政策的选择,(ii)影响此类政策应用的判断和其他不确定性,以及(iii)报告结果对条件和假设变化的敏感性。
110
收入确认
自成立以来,我们一直采用ASC主题606,与客户的合同收入(“ASC606”)。根据ASC606,我们在将承诺的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给我们的客户时,按照我们预计将为这些产品或服务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不包括代表政府当局收取的增值税)。
我们与生命科学客户和医院签订合同,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其中包括临床研究服务,如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测,维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合同的期限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服务费是以固定金额和可报销的自付费用为基础的。
临床研究服务通常涉及一些定义的但不一定相似的活动,以在合同期限内执行,以实现特定的研究目标。临床研究服务被认为是一个单一的履约义务,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服务,集成了每个合同的不同服务,这些服务是高度相互依赖和相互关联的。在使用支持临床研究服务的调查人员方面,我们是负责人。临床研究服务的收入在合同期限内确认,因为我们的业绩不会产生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合同为我们提供了对迄今所完成工作的可执行的付款权。临床研究服务的完成进度是根据一个输入措施来衡量的,该输入措施是在每个报告期末发生的项目总成本(包括可偿还的自付成本)占项目总估计成本的百分比(“成本对成本措施”)。我们对这些服务使用成本对成本的进度度量,因为它忠实地描述了将这些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过程。我们估计的项目成本没有重大变化影响呈报期间的收入确认。
临床研究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的判断和估计,特别是对完成时项目总成本的估计,其中包括直接成本和可偿还的自付成本,如调查员费用。在整个合同期内,对项目估计费用总额定期进行审查和修订,并在确定修订期间按累计追赶制记录修订后的收入调整数。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我们是一家私人公司,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市场报价。因此,我们出于以下目的对我们在不同日期的普通股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
| • | 在发行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之日确定我们的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受益转换特征(如果有的话)的内在价值的输入之一; |
| • | 在每个授予日确定我们对员工的股份补偿奖励的公允价值;和 |
| • | 在发行日和每个期末确定我们认股权证和期权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
111
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估值日期 |
每股公允价值 | DLOM | 折扣 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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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元) | ||||||||
| 2018年12月31日 |
1.67 | 25% | 20% | |||||
| 2019年3月31日 |
1.86 | 20% | 20% | |||||
| 2019年6月30日 |
1.98 | 20% | 20% | |||||
| 9月30日 |
2.11 | 20% | 20% | |||||
| 2019年12月31日 |
2.32 | 20% | 20% | |||||
| 2020年3月31日 |
2.40 | 20% | 20% | |||||
| 2020年6月30日 |
2.83 | 20% | 20% | |||||
| 2020年9月4日 |
3.35 | 10% | 20% | |||||
| 2020年12月31日 |
4.00 | 10% | 20% | |||||
| 2021年2月26日 |
4.42 | 10% | 19% | |||||
在确定我们的股权价值时,我们应用了基于我们的预计现金流的贴现现金流分析,使用了我们截至估值日的最佳估计。确定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需要对我们的预计财务和经营业绩、我们独特的业务风险、我们股票的流动性以及估值时的运营历史和前景做出复杂和主观的判断。
收益法包括对基于盈利预测的估计现金流应用适当的加权平均现金流量。从2018年12月到2021年2月,我们的收入和盈利增长率,以及我们实现的重大里程碑,促进了我们普通股公允价值的增长。然而,这些公允价值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和高度主观性。在得出公允价值时所使用的假设与我们的业务计划一致。这些假设包括:中国现有的政治、法律和经济状况没有重大变化;我们保留有能力的管理层、关键人员和员工以支持我们的持续运营;市场状况与经济预测没有重大偏离。这些假设本身是不确定的。在选择适当的WACCS时评估了与实现我们的预测相关的风险,其范围从19%到20%不等。
本文采用概率加权预期收益法和期权定价法相结合的混合方法,结合中注协审计准则和会计实务辅助准则,将公司股权价值配置于优先股和普通股。这种方法涉及估计潜在流动性事件的预期时间,例如出售我们公司或首次公开发行(IPO),以及估计我们股本证券的波动性。预期的时间安排是基于我们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计划。波动性越高,普通股的公允价值就越高。
计算普通股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主要假设包括:
| •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在考虑无风险利率、比较行业风险、股权风险溢价、公司规模和非系统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
| • | 可比公司。在推导收益法折现率所用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我们选取了一些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准则公司是根据以下标准选择的:(i)它们在医疗保健行业经营,(ii)它们的股票在美国公开交易。 |
| • | 缺乏市场能力的折扣,或DLOM:DLOM是通过Finnerty的平均执行看跌期权模式来量化的。在这种期权定价方法下,假设看跌期权是在私人持有的股票可以出售之前以股票的平均价格执行的,看跌期权的成本被认为是确定DLOM的基础。 |
112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每股1.67美元增至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每股2.32美元,并进一步增至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每股2.83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们业务的增长。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每股2.83美元增至截至2021年2月26日的每股4.42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以下(i)我们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ii)我们于2020年9月和2021年2月成功完成了D+系列融资,为我们的扩张提供了所需的资金,以及(iii)随着我们朝着此次发行的进展,我们增加了首次公开发行成功的估计概率。由于我们的优先股将在合格发行完成后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因此首次公开发行成功的估计概率的增加导致我们的企业价值的较高部分分配给普通股。DLOM也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20%下降至截至2021年2月26日的10%。我们初步预计此次IPO的价格区间为每股4.375美元至4.875美元,由此得出的IPO价格区间中点为每股4.625美元。从2021年2月26日应用的每股4.42美元的估值到IPO中间价的进一步发展,主要归因于(i)在IPO之后,DLOM将从10%降至0,(ii)截至预期首次公开招股日期的近期市况有所改变。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一直是一家私人公司,拥有有限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以及其他资源来解决我们的内部控制和程序。在对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了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个重大缺陷。正如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制定的标准所定义的,“重大缺陷”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或者说是缺陷的组合,从而存在合理的可能性,无法及时防止或发现公司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我们发现的主要缺陷是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他们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报告要求有适当的了解,无法进行正式的设计,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制定的财务报告要求,对财务报告流程实施并实施关键控制,以解决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问题和相关披露。
我们正在实施一些措施,以解决发现的重大缺陷,包括:(i)聘用更多具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SEC报告和合规经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ii)通过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条例下的会计和报告要求方面的持续培训和教育,提高现有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的能力。
设计和实施有效的财务报告系统的过程是一项持续的努力,要求我们预测和应对业务以及经济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并花费大量资源来维护财务报告系统这足以满足我们的报告义务。请参阅“风险因素——一般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如果我们未能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以纠正我们在财务报告方面的重大缺陷,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报告我们的经营成果,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或防止欺诈,投资者信心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营收不足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乔布斯法案》,我们有资格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这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不受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的约束。《乔布斯法案》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不需要遵守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私人公司被要求遵守此类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为止。我们选择利用这种豁免。
113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集中风险
现金集中。本公司于金融机构维持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受限制现金及短期投资结余,而该等结余不时会超出本公司于中国内地银行户口的投保限额。我们没有在未投保的银行存款中遭受任何损失,也不认为我们在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现金面临任何重大风险。
活期存款、限制性现金和短期投资存放于下列地点的金融机构: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19 | 2020 | 2020 | 2021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为单位) | ||||||||||||||||||||
| 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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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民币计价 |
255,795 | 468,902 | 71,568 | 519,957 | 79,361 | |||||||||||||||
| —以美元计价 |
114,275 | 119,513 | 18,241 | 325,528 | 49,6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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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内地金融机构持有的结余总额 |
370,070 | 588,415 | 89,810 | 845,485 | 129,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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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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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美元计价 |
10,979 | 35,983 | 5,492 | 34,606 | 5,2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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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存款总额 |
10,979 | 35,983 | 5,492 | 34,606 | 5,2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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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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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民币计价 |
— | 4 | 1 | 1 | — | |||||||||||||||
| —以美元计价 |
3 | — | — | 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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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持有的结余总额 |
3 | 4 | 1 | 5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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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持有的存款总额 |
381,053 | 624,402 | 95,302 | 880,097 | 134,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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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集中.可能使我们面临信用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定期存款、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
我们的政策要求向高质量的金融机构提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定期存款和短期投资,并限制任何一家发行机构的信用风险。我们定期评估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
在交付货物或服务之前,我们会对其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对客户信誉的评估主要基于历史收集记录、对可公开获得的信息的研究以及高级管理层对客户的现场访问。基于这一分析,我们确定向每个客户单独提供什么样的信用条款(如果有)。如果评估表明存在收款风险的可能性,我们将不会向客户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也不会要求客户支付现金、邮寄信用证以确保付款或支付大额首付款。
外汇风险
我们所有的收入都以人民币计价。我们的绝大部分成本是以人民币计价的。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该业务不存在任何重大外汇风险,我们也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对冲此类风险。
2005年7月,中国政府改变了几十年来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政策,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人民币兑美元升值了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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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人民币停止升值,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维持在一个狭窄的区间内。自2010年6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直在波动,有时波动幅度很大,而且不可预测。2018年,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约5.7%。2019年,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幅度约为1.2%。很难预测未来市场力量或中美政府政策将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如果我们的业务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那么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将减少我们从兑换中获得的人民币数量。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以对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进行股利支付,偿还我们的未偿债务,或出于其他商业目的,美元对人民币升值将减少我们可获得的美元数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拥有人民币计价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8.302亿元人民币(合1.267亿美元)。以2021年3月31日的汇率为基础,人民币对美元贬值10%,将导致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短期投资减少1150万美元。以2021年3月31日的汇率计算,人民币兑美元升值10%,将导致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短期投资增加1410万美元。
最近的会计声明
有关最近会计声明的详细讨论,请参见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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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概况
本节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以及本节中列出的所有表格和图表中列出的某些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和估计,来自我们委托并由Frost&Sullivan独立编制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行业报告。我们认为这些信息的来源是适当的,我们在提取和再现这些信息方面采取了合理的谨慎态度。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该等资料在任何重要方面均属虚假或具误导性,亦没有理由相信有任何事实被遗漏,以致该等资料在任何重要方面均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然而,我们和参与本次发行的任何其他方均未独立验证此类信息,我们和参与本次发行的任何其他方均未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因此,告诫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本节所载的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和估计数,也不要过分依赖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类似信息。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概况
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国医疗保健支出计,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为9,440亿美元,较201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7%。随着健康意识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预计到2030年,全国医疗支出总额将增加至25,2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中国人均医疗支出近年来也快速增长,从2015年的474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674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2%,预计2030年将达到1750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1%。然而,与医疗支出总量形成对比的是,2019年中国人均医疗支出在GDP前十的国家中仅排名第九,显示出巨大的未来增长潜力。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的主要趋势和驱动因素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的主要市场参与者包括医疗保健提供者、生命科学公司、患者和付款人,每个人都面临着不同的挑战,这些挑战伴随着更大的医疗保健需求,例如医生缺乏患者健康跟踪方法,数据管理和流动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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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院来说,生命科学公司的研发时间长、成本高,患者的医疗求助渠道不均衡,昂贵和创新药物的付款人承受着巨大的保险负担。认识到这些行业挑战,以下是中国医疗保健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和驱动因素:
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政策风向:中国政府发布了多项总体政策,以促进和加强国家医疗体系的数字化。在最高层面,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蓝图和国家战略,强调医疗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的重要性。此外,还发布了《国家临床研究中心(NCRC)五年发展规划(2017-2021年)》,为行业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路线图,据此,我国将建立国家卫生与医学科研大数据库,实现基于电子病历和移动医疗设备的医疗资源整合,升级国家医疗体系,推动医疗大数据应用。
除了总体政策外,旨在推动医疗大数据在特定领域应用的利好政策也陆续出台。其中引人注目的包括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作为自上而下提升大数据应用的举措。2018年,国务院发布《国家卫生与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我国将顺应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规范和促进卫生健康大数据的整合、共享和应用。2020年,NMPA发布了《支持药物研发和评价的真实世界证据指南(试行)》,以促进从常规诊疗中收集的真实世界数据在药物上市前和上市后临床评价中的应用。在新冠疫情危机期间,中国宣布在未来五年内按照“新基建”战略,向医疗保健行业投资约3000亿元人民币,其中约200亿元人民币与大数据驱动的解决方案有关。
数字化提高了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了诊疗的准确性:医疗保健中的大部分数据是碎片化、分散化的,很少标准化。随着人工智能等发达技术推动中国医疗保健市场日益数字化,患者的病历得到更好的存储、管理和分析,这提高了临床研究生产力,提高了医疗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随着海量电子病历(EMR)数据的积累,AI技术能够智能地找到有意义的相关性、模式和预测模型,以提高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此外,数据的数字化加速了临床试验中的患者招募,并促进了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以更好地解决未满足的医疗需求。
院外药房对处方药需求增加:DTP(直达患者)药房的运营模式精简高效,绕过了商业机构和政府药品招标采购环节,有助于降低流通成本。此外,DTP药房通常保留专业资源,以提供专业的药物和患者教育服务。越来越多的患者通过DTP药房购买药品,因为他们可以获得便捷的用药渠道和专业的用药指导。作为中国医改方案的一部分,地方政府要求公立医院药品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下降。公立医院为了降低药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选择不销售管理要求高、维护成本高的创新性高成本药品,如进口肿瘤药,因此,这类药物处方已经从医院流出,流入了DTP药房,生命科学公司在那里直接向药房销售他们的产品。此外,中国政府最近还采取了一项新政策,以促进医院以外的药品销售。2021年5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NRDL谈判清单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拟为新上市公司引入院外药品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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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药通过NRDL谈判.《指导意见》首次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家层面的保价药品供应,并与医疗机构实行统一支付政策。《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多元化迈出一步,将对鼓励院外药品销售、促进DTP整体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互联网医院和网上零售药店渗透率不断提升:互联网医院和网上零售药店正在兴起,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新冠疫情以及与防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支持性政策,推动了中国网上零售药店的增长。由于新冠疫情,预计互联网医院的应用将显著加快,预计将有更多患者从在线渠道购买药物,加快互联网医院和在线零售药店服务的渗透率,并随后为医疗保健市场的数字化做出贡献。
现实世界学习服务的新需求:现实世界学习服务对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都很有价值,它分析来自各种来源的大量现实世界数据,以产生见解、知识和高质量的证据。由于不断扩大的患者群体仍面临有限的治疗选择,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正在推进临床研究和开发创新疗法,以满足尚未得到满足的临床需要,具有更好的疗效和更少的副作用,但面临着利润下降和竞争加剧、研究与开发成本和药物开发时间增加等几个威胁。生命科学公司应对这些挑战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是利用真实世界的数据来产生洞见并制定创新战略。在新药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后,生命科学公司需要进一步评估现实世界中的临床效果和安全性。真实世界的数据为药物上市后的开发提供了具有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并产生了有价值的患者结果数据。
提高患者可负担性和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随着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患者支付药物和医疗服务的能力相应提高,更多患者将选择商业保险,以更好地覆盖高成本的创新药物和疗法。传统上,中国的患者严重依赖基本医疗保险。然而,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计将在2026年超过其收入,这将导致对商业保险的进一步需求。中国目前的商业保险普及率很低,显示出巨大的增长潜力。
医疗保健市场可以由其市场参与者细分为主要由医疗保健提供者驱动的医疗保健服务市场、主要由生命科学公司驱动的医药市场、主要由患者驱动的零售药店市场以及主要由付款人驱动的医疗保险服务市场。
| • | 中国医疗服务市场:中国医疗服务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咨询服务和疾病管理服务。2019年中国医疗服务市场规模达6574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14156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7.2%。 |
| • | 中国医药市场:中国医药市场伴随着经济和医疗保健需求的增长,从2015年的1943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36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0%,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4585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2%。 |
| • | 2019年美国医药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全球市场份额最大,为42.2%。与美国和全球市场相比,中国医药市场在研究与开发支出方面仍有较大的增长潜力。2019年,中国医药研究与开发支出总额为211亿美元,占全球医药研究与开发支出的11.6%,占中国医药消费总额的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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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年按收入计算的药品市场.伴随着药品创新需求、鼓励政策以及充足的资本和专家流入,到2030年,中国医药研究与开发支出预计将达到688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1.3%。中国医药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增长速度约为全球医药研究与开发支出的4倍,预计未来3年中国医药市场份额将达到全球医药卫生支出的21.0%。 |
| • | 中国零售药店市场:中国零售药店市场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2019年处方药占中国医药市场总份额的85.0%。随着线上院外销售渠道的快速发展,中国医药市场通过院外渠道的销售额预计将以快于院内渠道的速度增长,从2019年到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8.1%,而同期通过线下院外渠道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3.2%。继上述中国医改方案之后,创新药和高成本药品已从医院流出,流入了DTP药房。自2015年以来,中国DTP药房市场一直保持快速增长。中国DTP药房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4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8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7.2%,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721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1.1%。 |
| • | 中国医疗保险服务市场:中国政府致力于通过医疗改革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从2015年的1482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887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8.1%,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8714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0.6%。商业医疗保险在中国也处于快速增长中,其收入已从2015年的384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102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7.8%,预计将在2030年达到8486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1.2%。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计将在2026年超过其收入,这将进一步推动商业保险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保险普及率很低。2019年,中国人均商业保险费仅约为73美元,而美国为2921美元。 |
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综述
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在医疗体系的数字化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并产生和积累了大量数据。然而,这些数据大多存储在跨越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数百个离散遗留应用程序中,并且是以不可计算的格式(例如自由格式文本)存储的。因此,只有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才能实现数据的价值,这就需要采用集成的技术基础设施来有效地连接、标准化和分析数据。
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使所有市场参与者,包括医疗保健提供商、生命科学公司、患者和保险公司,能够建立智能化和数字化的医疗保健生态系统,提高医疗保健行业的效率,确保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改善患者的健康结果。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可以由其市场参与者细分为医疗保健提供者解决方案、生命科学公司解决方案、患者解决方案和付款人解决方案。
特别是,为每个市场参与者提供的大数据解决方案的增值和提供可概括如下:
| •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对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医疗记录管理、临床数据管理、疾病管理、临床决策支持和疾病预测,这些解决方案有助于减轻医生和医院的负担,并提高诊断和治疗的效率和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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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生命科学公司:生命科学公司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现实世界研究(RWS)、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这有助于在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高质量的真实世界数据,以加快新药的研究与开发进程并促进药物营销。 |
| • | 中国现实世界学习服务市场:医疗大数据可以分为现实世界数据和其他医疗大数据(医院运营数据等)。根据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定义,真实世界的数据是与患者健康状况和/或医疗服务提供有关的数据,通常从各种来源收集。现实世界证据是通过对现实世界数据的分析得出的关于医疗产品的使用和潜在益处或风险的临床证据。RWS服务是一种医疗服务,它利用在非介入环境中收集的真实世界数据生成可用于适应症扩展或临床实践指导的真实世界证据。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现实世界的留学服务市场呈指数级增长。中国现实世界学习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至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将在2030年增长至73.9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 |
| • | 面向患者:面向患者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数字医疗管理、数字咨询和数字医学,这些解决方案有助于让所有患者都能获得超越地域限制的稀缺医疗资源,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并改善患者的结果。 |
| • | 对付款人: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的付款人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者和商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除其他外,协助医疗保险设计和索赔管理,这有助于促进重大疾病商业保险的发展和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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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发展迅速,规模从2015年的10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9%,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2154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3.3%。下图显示了市场参与者对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的历史和预测: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随着医院和公共卫生领域对数字化的持续投资,中国正处于大规模应用医疗大数据以深入改善医疗体系的临界点。
医疗大数据市场对各市场参与者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主要受技术发达、药品研究与开发难度大、商业化成本效益压力大以及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等因素的驱动,具体如下:
| • | 致医疗保健提供者:大数据市场对医疗保健提供者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1.9%增长至2019年的2.5%,复合年增长率为8.0%,预计将进一步增长至2030年的19.5%,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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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 • | 致生命科学公司:大数据市场对生命科学公司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3%增长至2019年的1.8%,复合年增长率为56.9%,预计将进一步增长至2030年的63.5%,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8.0%。 |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 • | 对患者:对患者的大数据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数字化问诊和数字化医疗市场。大数据市场对数字咨询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7%增长至2019年的3.1%,复合年增长率为43.1%,预计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61.5%,复合年增长率为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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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数字医药市场可以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中处方药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大数据对数字医药(处方药)市场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3%增长至2019年的1.0%,复合年增长率为37.3%,预计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12.3%,复合年增长率为25.2%。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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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致付款人(保险公司):大数据市场对付款人解决方案(商业保险)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02%增长至2019年的0.05%,复合年增长率为30.8%,预计将进一步增长至2030年的2.02%,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1.3%。 |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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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概况
在中国所有治疗领域中,肿瘤学在全球最大的肿瘤患者群推动下的医疗支出增长率最高。肿瘤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88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56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9%,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227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3.5%。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大数据一直是肿瘤学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而肿瘤学一直是医疗大数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肿瘤大数据市场正以极高的速度增长,并为整个生态系统带来了众多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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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大数据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1%,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1196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4.4%。下图显示了历史和预测的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中国肿瘤药物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17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6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0.8%,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95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2.3%,其中院外肿瘤药物销售增长快于院内销售。下图显示了医院内外肿瘤药物在中国的历史和预测市场: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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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关键驱动因素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改善癌症治疗结果的紧迫性:中国在肿瘤治疗支出和增长方面领先于新兴市场,2019年新增确诊病例近440万例。由于肿瘤学的复杂性,治疗结果往往不令人满意。在前列腺癌、睾丸癌、皮肤黑色素瘤、淋巴瘤和白血病等癌症方面,中国的5年患者存活率远远低于美国。此外,与发达地区相比,中国现有的肿瘤治疗方法存在巨大的滞后性。所有这些因素都意味着中国肿瘤市场的巨大潜力和上行空间。肿瘤大数据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并提供了有效的治疗方案,以及为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准确诊断和治疗建议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研究与开发需求加速:我国新药研发的平均周期约为十年,耗时耗力。生命科学公司一直在借助肿瘤大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决策。与传统的药物发现过程相反,肿瘤学大数据能够聚合、结构化和分析在研究与开发期间产生的所有临床数据,将新药开发转变为一个更全面和更具成本效益的过程。
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负担:由于中国肿瘤人口众多,医院里挤满了病人。肿瘤大数据为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了诊断和疾病管理方面的有效帮助,因此提高了医疗保健服务效率。
现实世界的研究发展:现实世界的研究在肿瘤学中的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地认识到,随机对照试验可能并不总是有效地代表受特定癌症影响的整个患者群体。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分析来自不同来源的大量现实世界数据,可以为科学和商业目的产生全面的见解和知识以及高质量的证据。
政策利好: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缩短创新药IND和NDA申请的审评审批时间跨度,这将加快创新药的商业化进程,以解决紧迫和未满足的临床需求。IND的批准数量从2016年的810个增加到2019年的926个。获批的创新药物数量从2015年的8个增加到2019年的46个。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未来趋势
先进的大数据技术:随着更多医院和生命科学公司的加入,肿瘤大数据基础将变得更大、更广、更复杂。将开发更强大的数据挖掘和数据处理系统,以提供更快和更深入的数据分析服务。
诊疗辅助:随着数据量的增加,AI引擎被训练得更快,能够以更好的准确性处理更复杂的数据,提供更精准的AI辅助筛查和诊断、在线咨询、远程处方、药物输送和医疗随访服务。通过彻底的肿瘤大数据分析,医生对癌症的理解可以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定,并为更有效的治疗提供建议。
用于临床研究的真实世界证据:随着重组和应用的增加,真实世界证据将被利用和接受在更多的领域,例如发射后监视计划,临床研究和适应症扩展试验,这可以有效地减少研究与开发过程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保险设计:昂贵的癌症治疗总是需要医疗保险。深刻的市场洞察力有助于保险公司有效地设计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投保群体的需求,从而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渗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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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进入壁垒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进入门槛很高,总结如下:
医院覆盖范围:由于医疗资源集中在中国一线城市,肿瘤患者通常不得不在一线和二线城市的医院之间转移。生命科学公司必须覆盖尽可能多的医院,以积累纵向医疗数据,从而产生可操作和准确的见解,并创造高价值的解决方案。然而,医院数据的访问和相关协作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因此新进入者很难获得医院覆盖范围,尤其是专注于肿瘤学的顶级企业。
随访数据不断积累:肿瘤是一种典型的危重疾病,需要密集的医疗资源和对患者的周期性随访,以确保有效的治疗。癌症患者的随访数据对于大数据公司审查患者的生活质量、导致治疗不耐受或中断的因素、治疗转换的模式和相关的患者结果非常重要。然而,新进入者可能很难生成此类后续数据,因为这需要高度专业的团队和成熟的在线参与社区。
先进的技术能力:对于肿瘤患者来说,有大量的影像形式记录,只有借助先进的AI技术才能转化为机器可读的语言。为了产生精确的预测结果,生命科学公司还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肿瘤开发特定的算法和模型,而每一种模型都需要通过海量数据不断地训练,这为进入市场设置了极高的壁垒。
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的竞争格局
现实世界中的数据必须是可靠的、高质量的,才能产生满足医疗决策者需要的有价值的证据。因此,现实世界中的数据应具有高质量、完整、透明、可概括、及时和可扩展等特点.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有四类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医疗服务的传统IT公司、传统CRO、医疗咨询公司和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拥有医疗保健服务的传统IT企业主要专注于传统的医疗保健软硬件系统服务和基于医疗保健大数据的数字化建设服务,瞄准医院和政府监管、政策等部门。传统CRO主要专注于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旨在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数字化和真实世界数据支持的解决方案。医疗保健咨询公司根据其生命科学知识和商业化经验,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数字解决方案和见解。我们公司所属的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员公司致力于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拥有专业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前沿的大数据技术和量身定制的服务。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可以整合数据科学、商业咨询和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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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显示了在全球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中拥有相应大数据容量和产品的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的市场格局和主要竞争对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资料来源:公司数据,Frost&Sullivan分析
队列是一系列来自源种群中的一组个体的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按照定义的特征进行分类,并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跟踪,以确定具体的结果。队列的维度、完整性和质量直接决定了队列在现实世界研究中的作用和可信度。队列的主要维度包括医院、院外的数据收集和研究,以及结果跟踪。2020年,LinkDoc在中国的真实世界学习服务收入最高,市场份额超过10%,而中国第二大学习服务公司的市场份额为6.5%。
129
下表显示了全球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中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内部主要竞争对手的队列能力建设:
| 资料来源: | 公司数据,弗罗斯特和沙利文分析 |
注意事项:
| (1) | 资料来源:基因检测报告 |
| (2) | A公司是中国一家医疗人工智能技术公司,提供以数据智能为驱动的创新医疗解决方案。 |
| (3) | B公司是美国的一家医疗技术和服务公司,专注于加速癌症研究和改善患者护理。 |
| (4) | C公司是美国的一家公司,通过将人工智能应用于医疗保健,以及从临床数据和分子数据库中得出的见解,使精准医疗成为现实。 |
资料来源:公司数据,Frost&Sullivan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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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我们的使命
护理数据,护理生活。我们相信,每一次患者旅程都会讲述一个强有力的故事,告诉我们关于这种疾病的一些新东西,并帮助我们为后代找到更有效的治疗方法。
在LinkDoc,我们的使命是通过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力量揭示每一位患者旅程的故事,让精准医疗和个性化护理成为现实。
我们是谁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说法,我们是一家领先的数据驱动和AI支持的医疗保健技术公司,在培育优质医疗数据资产方面处于先驱者地位,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学队列。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表示,我们已经成功构建了中国最大的数据驱动的精准医疗数字基础设施,该基础设施由LinkCare、LinkData、LinkSolutions和LinkSolutions组成,LinkData是一家面向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LinkData是一家基于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数据驱动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平台,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加快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证据采用。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交互,形成具有强大飞轮效应的个性化护理和精准医疗的创新数据驱动数字基础设施,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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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Care平台是以患者为中心,面向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化持续关怀平台。该平台整合线上和线下渠道,帮助患者,尤其是癌症患者,更好地管理他们的疾病,作为一种慢性病在医院内外。我们与医疗保健提供商和生命科学公司合作,对1万名中国肺癌患者进行了大规模多中心回顾性研究,证明我们的LinkCare平台有效地提高了患者的存活率。我们通过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进行个性化的随访护理,并允许患者通过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在线咨询医生并接受个性化的疾病管理,我们将其称为患者管理即服务。自2015年4月以来,我们已累计为超过350万名患者提供护理,并为超过250万名患者提供纵向护理。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我们的平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以肿瘤患者为中心的持续护理平台。为提高患者治疗质量,我们还向医院提供AI诊疗服务,协助医生进行疾病特异性分析。
作为我们数字持续护理平台的一部分,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还建立了一个由34个患者护理中心组成的不断增长的全国性网络,从2019年初的24个增加到2020年底的33个,覆盖28个省份,以提供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这些患者护理中心为患者提供创新的治疗解决方案和药物治疗服务,并作为患者参与我们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的一个点。通过这些接触点,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我们还收集了具有结果的全纵向患者数据,这些数据随后成为我们的持续护理平台和LinkData系统的输入的一部分。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将LinkCare业务货币化:目前,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通过通过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销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以及向患者提供输液或注射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产生了最大比例的收入。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可以提高患者的依从性,这不仅可以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还可以帮助生命科学公司提高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我们通过对我们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决策支持系统和基于与医院的服务合同的内部解决方案收取系统和服务费来货币化我们的AI诊断和治疗服务。我们打算通过向患者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例如数字疗法和治疗后患者护理包,使我们的货币化模式多样化,同时考虑到中国患者当前的医疗支出结构,预计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仍将是我们的主要货币化方法。
LinkData系统是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我们使用专有技术建立队列,并从这些数据中获得见解。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的说法,我们是培育优质医疗数据资产的先行者,拥有中国最大的肿瘤队列。高质量的队列是我们LinkSolutions的基石,使生命科学公司能够提高其药物开发和商业化效率。我们专有的AI引擎由知识图谱、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提供动力,能够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找到相关性、模式并构建预测模型,从而在LinkCare平台上提供更个性化的患者护理。
LinkData是我们的核心技术平台和研发引擎,而不是变现渠道。我们利用其技术,并通过LinkSolutions平台和LinkCare平台赚钱。基于我们的LinkData系统开发的某些技术解决方案,例如我们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驱动决策支持系统和临床试验管理系统,可以在我们的LinkCare平台上或作为我们的LinkSolutions产品的一部分进行货币化。
LinkSolutions是一个由现实世界数据(RWD)驱动的平台,在生命科学公司的临床和商业化阶段为其提供精确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充分利用LinkCare平台上强大的患者和医生参与能力,以及多样化的患者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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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LinkData系统建立,我们的解决方案包括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或RWS服务,数据洞察力和临床试验匹配。弗若斯特沙利文表示,我们被广泛认为是中国现实世界证据(RWE)开发和应用的行业领导者和先驱,2020年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最高,市场份额超过10%。我们活跃的生命科学公司客户数量在2020年为176家,在2021年第一季度为169家。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的LinkSolutions服务支持了310多名主要研究人员,并覆盖了2017年至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申请临床试验的新批准肿瘤适应症总数的约57%。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将LinkSolutions业务货币化:我们通过对包括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测、维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在内的综合临床研究服务收取服务费,从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中产生收入,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合同提供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我们通过对定制的研究报告或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服务合同访问我们的专有数据分析平台收取费用,从数据洞察力中获得收入。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的招募合同,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临床试验注册收取服务费,从而从临床试验匹配服务中产生收入。我们打算通过支持更多的实词证据应用场景,通过加强我们的数据分析能力,以及不断优化我们的技术平台和深化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关系,使我们的货币化模式多样化。
LinkDoc飞轮是由以LinkData为中心的这三个子系统的交互创建的,如下面的图所示。随着LinkCare平台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服务,我们积累了更多独特的真实世界数据。一方面,随着我们通过LinkData处理更多现实世界数据,其底层的AI引擎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我强化并变得更加智能,这反过来又推动了LinkCare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新型数字疗法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更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导致通过LinkData建立的更多患者队列,我们可以为LinkSolutions开发更多新的用例。随着更多生命科学公司客户将LinkSolutions用于临床研究和商业应用,我们可以为LinkData开发更强大的数据策展能力,并在LinkCare平台上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服务。这种良性循环促进了我们的增长,加强了我们与关键行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因此巩固了我们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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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自哪里
由于我国生活方式、饮食结构的变化和人口老龄化,肿瘤等慢性病不断增多。2019年,中国的新增癌症发病率高于世界其他任何国家。然而,由于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平衡,患者回国后可能失去对其最初护理点和药物服务的获取,导致患者依从性低,这通常导致较低的存活率。与此同时,由于医疗资源分散,基于经验的培训模式、有效地积累和共享专有技术以及有效地管理患者出院后,尤其是对于肿瘤等重大疾病,变得具有挑战性。生命科学公司面临着药物开发周期长、药物商业化周期长的挑战,他们缺乏有效的方法来收集患者和医生在真实世界中对药物使用和效果的反馈,也无法利用这种类型的见解来扩大潜在的适应症。
为了满足中国医疗体系中关键利益攸关方未得到满足的需求,2014年11月,我们开始了我们的旅程,最初的灵感来自通过链接文档和链接医生来创建见解,因此我们将公司命名为LinkDoc。在此过程中,我们追求“关爱生命”的愿景,将医疗基础设施数字化,为每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患者护理。我们专注于肿瘤学,这是一种最复杂和最具侵略性的疾病,我们相信,通过解决其中一种最复杂的疾病,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基础,来充分利用这些经验,并应用于其他关键疾病。自成立以来,我们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们与约80家医院合作建立了肺癌研究中心;2)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们累计为约100万患者提供服务;3)2018年,我们支持的学术论文获得了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的优秀奖,以及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们的服务实现了对30大肿瘤疾病的100%覆盖。
我们开始与顶级医院合作,在那里领先的KOL和最好的医疗资源是集中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肿瘤专家的宝贵经验,我们从战略上集中精力为IIIA级肿瘤医院的肿瘤专家提供数据解决方案,他们可以获得中国最全面的肿瘤病例,这是产生高质量临床数据的关键基础。我们通过大数据和AI技术帮助他们构建研究级临床数据,同时积累数据洞察,这就是LinkData的雏形。
我们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在LinkDoc,我们相信从每一位患者的经验中学习对于提高护理质量和加速研究至关重要。作为与医院和顶级肿瘤医生合作的自然延伸,我们进行了大量精心设计的患者随访,推出了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将患者与医生联系起来,并推出了疾病管理解决方案。对于急需创新药物的患者,我们建立了一个全国范围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为他们提供在他们选择的场所轻松获得高质量的药物治疗服务。我们还与保险服务提供商合作,改善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这些为患者提供的服务与我们的LinkCare平台集成,以改善患者护理并积累更多现实世界数据,这使LinkData变得更强大。
我们相信,海量的高质量数据和有效的真实世界证据应用是改变药物开发和商业化的关键。为了在保持高数据质量的同时降低高昂的数据处理成本,我们内部开发了我们专有的双读/录入系统(Dress)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为了加快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适应症扩展、商业化和采用将使许多肿瘤患者受益的精准医疗,我们积极制定针对真实世界证据应用的监管政策。我们的联合创始人罗立刚先生作为外部专家和行业代表参加了中国药品审评中心于2020年发布的首个用于真实世界证据生成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南。我们正在逐步扩大LinkSolutions的产品范围,以满足涵盖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的药物整个生命周期中最全面的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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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取得的成就
虽然我们认为我们只是在开始我们的旅程,但我们的成果说明了已经取得的进展。
注意事项:
| (1)根据Frost&Sullivan报告。 |
| (2)截至2021年3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 |
我们的价值主张
我们的技术支持的数字平台提供全面的线上加线下医疗服务,沿着患者的纵向旅程,并推进精准医疗发展。利用我们广泛的用户触达和强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我们为医疗保健价值链上的各种关键参与者赋权,并为他们提供令人信服的价值主张。
对患者的价值主张
| • | 全生命周期疾病管理:在医院内外的整个诊疗过程中,我们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疾病管理,让患者感觉自己在管理疾病,治疗进度在控制之中。 |
| • | 更好地获取医疗资源:LinkCare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的触点,转变整体患者体验,让稀缺的医疗资源能够超越地域限制,接触到所有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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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改善的医疗保健结果:我们的服务延长了危重疾病患者的旅程,增加了他们的预期寿命。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的价值主张
| • | 更高的运营效率:我们将大量分散的数据转化为标准化和结构化的数据,使医院和医生能够在数据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增加门诊预约,并提高患者管理效率。 |
| • | 更好的临床诊断准确性:AI诊断和治疗服务通过启用智能解释、预测和建议,提供肿瘤特异性分析,支持医生贯穿整个诊断和治疗过程。 |
| • | 对临床研究的更有力支持:LinkSolutions提供集成解决方案,以支持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涵盖项目建立前的研究、数据分析和集成、项目管理和最终实词证据交付。 |
对生命科学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能够在临床研究中采用真实世界的证据:利用从大量异质医疗数据中提取的各种队列,我们能够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并在整个研究与开发和商业阶段产生影响。 |
| • | 临床研究的加速:我们使用独特的自适应机器学习算法来匹配已知信号通路和药物靶标的库的变化,并预测个性化疗法和耐药点的有效性。我们能够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综合和全面的结果,旨在为患者提供最佳的适合特定临床试验的结果。 |
| • | 临床启动后成本降低:我们先进的追溯数据库分析、前瞻性的真实世界数据收集技术平台和科学专业知识使我们能够解决成本、价值和患者结果等关键医疗问题。 |
对保险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为保险公司改善客户体验:通过将我们的患者服务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我们帮助此类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投保群体的需求。 |
| • | 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和销售的数据洞察力: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发现模式并产生可操作的洞察力,以促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设计和目标保险销售。 |
我们的行业机遇
我们相信我们有能力抓住巨大的市场机遇。
| • |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国医疗保健支出计算,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为9,440亿美元,较201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7%。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预计2030年全国医疗支出总额将增加至25,2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 |
| • |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认识到医疗大数据的战略价值,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总市场规模从10亿美元快速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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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至2019年为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9%,预计2030年将达到2154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3.3%。医疗大数据可以分为现实世界数据和其他医疗大数据,如医院运营数据等。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现实世界的留学服务市场呈指数级增长。中国现实世界留学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至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将在2030年增长至73.9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 |
| • | 肿瘤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在中国所有治疗领域中,肿瘤学在全球最大的肿瘤患者群体的推动下,医疗保健支出的增长率最高。肿瘤大数据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1%,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1196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4.4%。 |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是我们的主要竞争优势:
具有变革性的效率、质量和准确性的世界领先的专有技术平台
我们致力于推进最先进的医疗数据技术、流程和分析,以通过生成具有变革性的效率、质量和准确性的高质量数据来解锁医疗保健中的关键数据瓶颈。我们开发了行业领先和差异化的技术,并建立了中国最大的肿瘤患者队列,能够在个人层面上整合临床、基因组和结果数据,以新的效率和准确性水平将原始患者数据系统化。
我们的数据处理平台的核心是我们专有的双读/录入系统(Dress)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与熟练的数据输入器相比,我们的Dress Engine将数据处理速度提高了7.5倍,数据质量提高了20倍,实现了0.98左右的整体可再现性,接近1.00的完美可再现性。我们与Fred Hutchinson癌症研究中心联合发表了一篇期刊文章,将着装引擎作为全球领先的创新数据处理解决方案技术。我们的Fellow-X系统为我们的Dress Engine提供了动力,这是一个管理所有去标识临床数据的全自动AI引擎,它为快速增长的数据提供了一个可扩展的解决方案,比人工操作快10万倍。我们的着装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将一组病历的处理时间从两小时缩短至17分钟,同时保持了较高的数据质量。人工核证率降低到5%以下。肿瘤病历的数据处理成本从数百元人民币降至几十元人民币。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我们处理更多数据并积累更多见解和知识,我们的数据平台正在不断自我强化并变得更加智能。它还能够在各种应用场景中实现广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并与患者和其他医疗行业利益相关者进行交互。
最大规模的中国肿瘤团队利用覆盖全国的医院和卫生系统
对高质量队列的研究揭示了一些最重要的医学发现,例如,如果可手术的乳腺癌患者的新辅助化疗的客观反应率较低,那么对其进行手术治疗会更好,并且即将产生许多激动人心的发现和现实世界的证据,这些发现和证据将对医疗保健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然而,问题的另一面是,高价值的队列研究往往在设计上耗时耗力,而且后续工作成本很高。例如,如果我们必须研究新辅助化疗对可手术乳腺癌患者的益处,我们可能必须在结果出现之前对其进行多年跟踪。Frost&Sullivan表示,我们开发了一种创新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为中国最大的肿瘤学队列构建基础设施,适合于产生重要的现实世界证据和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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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6年里,我们建立了中国最大的肿瘤团队。在医疗行业的利益相关者中,一流的肿瘤医院和肿瘤专家是开发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的关键。我们的互联网医院与合作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相连,创造了一个集中健康数据库的平台,方便了医疗信息、资源和患者在不同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无缝转移。此外,我们还与顶级肿瘤医院和肿瘤专家合作,建立研究网络,在适当授权下利用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医疗数据进行高质量的医疗研究。我们的平台连接了200多万患者的900多万条纵向医疗记录,以及与330多家医院的合作伙伴。依靠我们连接到LinkCare平台的庞大医院网络,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研究人员可以以统一的结构访问先前未开发的信息池,以积极跟踪患者的健康状况,并收集纵向院外数据,从而对重大疾病治疗结果形成更深入的了解,包括超过4.3万名患者参加了5年以上的随访项目。
我们的深度和多样化的团队已经培育了大量高影响的研究,并产生了许多有价值的发现。2019年,我们为正在进行的妇科癌研究项目——NVWA项目提供了平台和数据支持,由此产生的数据支持了在权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四篇摘要和两篇口头报告。生命科学公司一直在药物开发的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使用我们的高质量数据,从试验设计到长期临床结果监测。随着我们在为患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更多的患者事件,我们的队列不断丰富,为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了越来越有价值的见解和现实世界的证据。这种先发制人的优势产生于我们在统一结构和多样化队列中的大量信息库,吸引了更多的研究人员和生命科学公司利用我们队列的价值,这反过来促进了我们的医院网络,巩固了我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肿瘤学内外独特功能的真实世界证据应用
弗若斯特沙利文表示,我们被广泛认为是中国现实世界证据开发和应用领域的强大行业领导者和先驱,2020年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最大,市场份额超过10%。中国现实世界留学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至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73.9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在政府支持政策的顺风推动下,短期内以加速的速度出台。我们独特而丰富的经验使我们处于为现实世界的证据制定政策的最前沿。我们的联合创始人罗立刚先生作为唯一的外部专家和唯一的行业代表参加了CDE于2020年发布的首个用于现实世界证据生成的现实世界数据指南。我们的数字化真实世界数据操作系统为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定义了行业标准,并影响了政府指导方针。
作为中国现实世界证据应用的领导者和开拓者,我们的LinkSolutions能够满足覆盖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的精准医疗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最全面的客户需求。在这些需求中,与高质量个人层面分析高度相关的需求,如患者招募、试验设计、长期临床结果和启动诊断,只有利用从高质量现实世界数据和维护良好的队列中提取的实词证据才能满足。我们在收集皇冠上的宝石方面处于独特的地位,这颗宝石配备了我们的变革性数据管理能力、我们最大的中国肿瘤学队列,以及我们的数字化真实世界证据操作系统,具有行业领先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截至2021年3月31日,共有约400个LinkSolutions项目正在执行,其中许多项目涵盖了“从推出到增长”。”例如,自2017年在中国推出一款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以来,我们提供了患者流量分析、患者回顾性研究、医学见解分析等一系列服务。
我们对肿瘤领域的深入研究使我们能够开发真实世界的证据能力,涵盖范围广泛的肿瘤类型,重点是肺癌和卵巢癌等核心癌症类型。我们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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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肿瘤学领域打造的护理和数据能力也证明,可以转移到处理其他具有类似复杂患者旅程和对精准医疗需求的关键疾病,例如罕见病、眼科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颠覆性解决方案为医疗行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显著的增值,并产生了多元化的收入组合
结合最先进的数据技术、广泛的纵向医疗数据、中国最大的肿瘤学队列和业界领先的现实世界证据能力,在我们的“护理数据,护理生命”理念的催化下,使我们能够为医疗保健行业的利益攸关方提供重大增值,并产生多元化的收入组合。
整个医疗体系的最终目标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期寿命。LinkCare通过举办患者教育活动、患者教育研讨会等线下活动,为患者提供便捷获取稀缺优质医疗资源的途径,包括超越地域限制的创新药物,并通过提供额外护理,提升患者体验,以及心理健康咨询,帮助患者在旅途中保持强壮。我们在中国进行的涉及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表明,与仅有传统患者自愿随访的病例相比,我们进行主动随访的病例的总体患者生存时间和存活率显著增加。
生命科学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昂贵且耗时的临床试验过程。我们的LinkSolutions通过加快患者招募和匹配适合特定临床试验的患者来减轻生命科学公司的负担,并生成高质量的现实世界证据,作为加快适应症扩展的证据,显著提高效率并降低药物开发成本。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商业潜力并使更多患者受益,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寻找模式并产生可操作的见解,以促进将目标药物销售给最相关的肿瘤患者群体。
由于我们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可观的增值,我们实现了多元化和不断扩大的收入组合,包括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来自LinkCare平台的患者管理服务和AI诊断和治疗,以及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LinkSolutions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我们相信,随着我们推出更多解决方案,我们有充分的条件通过我们在医疗保健价值链上的多元化服务实现盈利。
我们在领先的生命科学公司中不断扩大的客户基础的有力证明
作为中国领先的肿瘤合作伙伴,我们的产品得到了跨国公司和本土公司的认可。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服务了全球前20大生命科学公司的85%,在香港上市的领先生命科学公司的48%,以及中国前10大生命科学公司的90%。我们将属于这些类别的客户定义为我们的大客户(KA)客户,因为这些顶级生命科学公司正在迅速适应医疗行业的大数据转型,并增加他们在大数据解决方案上的支出。我们相信,这些KA客户对大数据解决方案的需求是反复出现和复杂的,并将在数量和多样性方面增长。我们目前的一些LinkSolutions业务是从现有的客户推荐中产生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对KA客户的留存率约为88%,我们将其定义为在任何给定时间KA客户中一年前曾是我们客户的百分比。随着我们积累的洞察力和高质量的真实世界数据日益被认可和接受为客观结果衡量标准,我们赢得了行业领先的生命科学公司的信任和更多商机,并受益于我们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的客户的另一个验证是我们对他们肿瘤研究的深度参与。2017年至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申请临床试验的新批准肿瘤适应症总数中,我们已服务了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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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丰富的多学科管理团队,拥有强大的股东支持
我们的成功始于我们的员工,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跨计算机科学、医疗和数据科学、临床操作、人工智能、金融和咨询以及销售与市场营销的多学科管理团队,在该行业平均拥有大约18年的经验。
Tianze Zhang,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是一名连续创业者,被用大数据改造医疗行业的激情所驱动。在腾讯(Tencent)和阿里巴巴(Alibaba)工作后,他成功创建了Trustone,这是他在创立LinkDoc之前为制药和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公司。张先生是京津冀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促进会理事,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智能医疗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张先生在医疗保健行业的丰富经验使他成为一位富有远见的领导者,领导我们公司的发展。
Chunlin Fan,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在大型跨国企业和投资银行拥有超过23年的企业融资和管理经验。我们的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兼首席技术官罗立刚(Ligang Luo)曾在百度工作,并领导开发了一款现代MPP分析数据库产品,该产品仍是一些领先科技公司数据基础设施的一部分。2020年,作为唯一的外部专家,罗先生参与了CDE“生成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的起草工作。郭安峰,我们的首席商务官,在医疗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郭广昌领导了Opdivo的上市,这是中国首个免疫肿瘤药物。Liping Li,我们的联合创始人兼执行副总裁,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专家,在医疗行业有20多年的经验。我们的执行副总裁Tong Guo博士曾在IQVIA,Bayer和Gem Flower Pharma Tech担任多个管理职位,在该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工业和学术经验。杜鹏先生,我们的首席人力资源官,作为安永咨询公司的前合伙人,拥有超过15年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
我们得到阿里健康(Ali Health)等强大战略投资者、专注于医疗保健或TMT行业的金融投资者、专注于科技的投资者和主权财富基金的支持。与阿里健康等领先行业参与者的合作将连接和整合双方各自的优势,为医疗行业利益攸关方提供优化服务。
我们的增长战略
为了实现行业的规模化转型,我们计划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增长:
进一步扩大患者覆盖范围,提升LinkCare平台的价值
我们计划在未来三年内进一步推广我们的品牌并扩大地理覆盖范围,以增加我们在中国的肿瘤患者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打算进一步扩大与国际一流医院的合作伙伴关系,尤其是拥有强大肿瘤科的医院。我们还旨在深化与医院和医生的现有合作关系,通过吸引更多患者加入我们的LinkCare平台,提高我们的服务渗透率。
我们还计划通过使平台上的线上和线下服务多样化,以接触、服务和留住更多医院、医生和患者,进一步提高LinkCare平台的价值。对于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我们将加强和扩大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的地理覆盖范围,并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产品和服务,以通过引入更多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完善药物选择,实现更高的患者依从性和盈利能力,以及提供更多的不良反应管理、用药指导、营养指导、专家直播和患者教育活动。我们预计,向患者销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仍将是我们的主要盈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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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中国患者的医疗支出结构。对于患者管理即服务,我们现在正在与领先的多国生命科学公司和肿瘤专家一起开发基于AI引擎和积累的医学见解的先进的中国肿瘤数字疗法,我们正在寻求监管机构的批准。数字化治疗主要包括循证和个性化的治疗干预,包括随访和用药提醒、症状监测、康复计划和医师干预等,直接提供给患者,延长患者的预期寿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我们还计划在LinkCare平台上开发新的服务产品,例如癌症护理会员计划,该计划将让患者直接获得我们丰富的线上和线下医疗资源,例如由领先的肿瘤专家提供的咨询,广泛选择创新药物和智能疾病管理支持的可穿戴设备,以多样化的收入组合。
深化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并使LinkSolutions多样化
根据我们对客户对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需求的深刻理解,我们计划专注于深化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并优先增加现有客户的预算份额。
数据表明,在生命科学领域,对真实世界证据的价值和需求正在增长。现实世界的证据表明,对于那些将资源投入这一领域的公司来说,它们具有巨大的价值,我们相信,生命科学公司对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预算将会增加。为了在不断增加的预算中获得更大的份额,我们计划采用全面解决方案的方法。这种方法需要利用我们的能力,提供全面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以服务于跨越药物开发和商业化生命周期的更多阶段。这还需要在同一客户的不同职能部门,如研究与开发、监管、商业和医疗部门,最大限度地发挥真实世界证据的价值。此外,我们计划进一步丰富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可交付产品,并提供更多基于云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的可伸缩性更强。此外,我们计划扩展我们当前解决方案的功能,例如将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升级为随机对照试验(RCT)加速服务,该服务将涵盖临床研究中患者的匹配和管理,以更有效地产生研究结果。
此外,我们计划继续扩大我们的生命科学客户群,使其超越顶级参与者,因为我们相信,他们的决策者也正转向现实世界的证据,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在紧迫的压力下,快速和负担得起地开发产品并推动产品使用。
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技术平台
我们将继续加强我们的核心能力,包括数据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算法,并增强我们交付响应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的能力,旨在将LinkDoc打造成中国领先的上市后平台。为此,我们将继续吸引和留住AI和数据科学领域最优秀的人才,对医疗保健行业有深刻理解的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以及在医疗保健领域拥有强大知识的顶尖人才,为自己配备更强大、更平衡的技能组合,以不断推动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和引擎的改进,并基于大量积累的现实世界数据,加强对其他科技公司的进入壁垒。
在我们技术支持的数字平台的支持下,我们计划加强我们的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以提高我们服务的效率,并实现线上和线下医疗服务的进一步整合。我们将继续投资于AI等各种技术,以不断提高我们的数据质量,并扩大现实世界证据在商业设置中的应用和采用,例如作为适应症扩展和某些药物峰值销售周期加速的证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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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满足的医疗需求和药物创新的推动下,扩大治疗领域
肿瘤学和其他重大疾病本质上构成了许多类似的诊断、治疗和研究与开发挑战,如合格医院的地域限制、长期监测的需要、获得创新药物的机会有限以及对高质量数据和队列的需要。我们由LinkCare、LinkData和LinkSolutions组成的数据驱动的数字基础设施是为了解决这些困难的挑战而建立的,可以很容易地转移到其他治疗领域。利用我们在肿瘤学领域的成功,我们计划将我们的数据生态系统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医疗需求未得到满足的其他治疗领域,例如罕见病、眼科和自身免疫性疾病。2016年至2019年,NMPA批准的NDA增长率为290%。我们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也有潜力大幅增强这些治疗领域的药物创新,以抓住巨大的市场机遇。
寻求战略合作和选择性收购,以加强现有的生态系统
我们打算通过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投资和并购机会,继续扩大我们的用户基础,扩大我们的服务产品,增强我们的技术领先地位,并优化我们的患者服务平台,这可能会带来与我们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得到了我们在识别和整合战略资产方面的可靠记录的支持,例如我们在2018年收购了临床试验匹配业务部门,我们计划收购拥有肿瘤领域增值解决方案模式或涵盖其他治疗领域的先进技术和服务解决方案的国内外公司。
为了为更多肿瘤患者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全生命服务,我们打算与一家顶级医疗保健技术平台公司合作,构建在线肿瘤患者平台,以加强我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我们的业务
LinkCare——为危重疾病患者提供的数字化连续护理平台
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数字平台,与医疗保健提供商和生命科学公司一起,帮助患有危重疾病的患者(从癌症患者开始)更好地管理他们作为慢性病的疾病。该平台有四种形式的患者接触点,用于纵向的危重疾病患者旅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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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通常会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 • | 筛查和诊断:典型地,危重疾病患者的旅程始于患者识别或怀疑他或她的健康问题,并采取行动解决这些问题。作为一种严重而复杂的疾病,危重疾病的正式诊断需要与有资质的医院,通常是一线城市的三级甲等医院的专科医生进行面对面的预约和检查。诊断延误或诊断不足是常见的原因,因为筛查技能不足,缺乏疾病知识和早期病变不易被人类识别。 |
| • | 治疗:由于危重疾病的复杂性,患者的情况可能会有很大变化,而针对每个特定患者的治疗方法可以提供更好的效果。治疗的质量与医生的经验和专门知识密切相关,尤其是对危重疾病的治疗。然而,这些经验和诀窍很难在医生之间共享和重用。 |
| • | 疾病管理:由于这类疾病的危急性,在完成最初一个疗程并出院后,对患者的生存和康复需要持续的监督和长期的治疗。由于医疗资源集中在一线城市,由于地域限制,大量患者无法获得最初的医疗服务。 |
| • | 医药:随着中国医疗改革的深入,国家医疗政策促进了创新药的发展。由于国家对报销的限制,高成本的创新药物处方已经从医院流出。危重病人必须在医院外寻求替代的药物供应和医疗护理。 |
我们的LinkCare平台旨在与医生合作,帮助重症患者在整个患者旅程中尽可能保持强壮和稳定,让他们感觉自己在管理疾病,而不是相反。该平台通过临床赋权护理、语音护理、虚拟护理和身体护理四种形式,有效地解决了危重疾病患者面临的挑战,该平台由哈勃(Hubble)、一个专有的数据驱动决策支持系统和一个集中式呼叫中心组成,病人管理作为一项服务,由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和全国范围内的病人护理中心网络提供动力。利用这个平台,我们还通过患者同意书和医院授权,获取传统上无法获得的纵向患者结果。在LinkCare平台的帮助下,患者的预期寿命大大延长,这一点得到了来自大样本回顾性研究的可靠现实证据的支持。
下表列出了我们的服务接触点和相应的业务线。
| LinkCare平台触点 |
LinkCare业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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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临床授权护理:我们支持医生在整个筛查、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通过启用智能解释,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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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测和建议。我们还授权医生在患者治疗期间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与患者联系,在患者出院后进行持续监督。请参阅“—美德护理—医师护理扩展”。“临床赋能医疗是我们提供AI诊疗服务的触点。 |
我们通过与医院的服务合同提供AI诊断和治疗服务,为医生提供疾病特异性分析,以支持他们使用我们的Hubble系统进行决策。哈勃已经接受了超过100万份电子病历(EMR)的训练,并能够提供AI驱动的诊断辅助,以识别不容易被人类识别的成像模式变化。它还通过机器学习和知识库建设,将精英医疗专家的经验编纂成文。哈勃利用我们的AI引擎提取的不断完善的患者标签,描绘出越来越准确的患者档案,并为每个患者提供更精确的建议。有关我们为哈勃解决方案提供动力的技术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业务——我们的技术能力”。
| – | 诊断和治疗支持:特别是,我们利用我们的Hubble解决方案来协助医生筛查和治疗肺癌,包括筛查肺结节,良/恶性鉴定,病灶追踪和分析,以及治疗效果和不良影响预测。应用哈勃望远镜可以促进建立专门从事肺结节筛查和潜在肺癌患者早期诊断的门诊部。根据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一项回顾性研究,我们的哈勃系统支持的肺癌诊断结果显示,其敏感度高达96.3%,特异性高达90.0%。 |
| – | 广泛使用和认可:我们为全国范围内的机构提供哈勃服务,包括北京肿瘤医院、辽宁肿瘤医院、天津胸科医院等国内一流的IIIA级肿瘤医院。我们还与知名肿瘤专家密切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项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哈勃已协助医生对近100万名患者进行肺结节筛查。 |
| – | 监管机构认可:哈勃获得了中国二级医疗器械的监管注册,这是对其疗效的认可。 |
| • | 语音护理:我们进行个性化的医疗随访电话,帮助危重疾病患者更好地管理病情,并收集相关的真实世界数据。语音护理是我们提供患者管理即服务的一个触点,它不仅可以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还可以帮助生命科学公司提高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 |
| – | AI驱动的通信:在获得适当的患者同意和医院授权后,我们在集中呼叫中心的训练有素的从业人员会根据患者的良好时间表进行呼叫。在通话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传达给患者的信息被设计、迭代和个性化,利用我们的AI引擎来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并收集准确反映患者疾病进展的信息。从呼叫中收集的信息也成为我们AI引擎的输入。我们通过这些电话提供各种服务,如依从性监测、症状监测以及心理和生活方式的相关支持。我们拥有独特的能力,能够提供如此复杂的干预措施,因为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团队,配备了高水平的技能和有效的沟通技巧。此外,我们的数据管理能力和对生命科学公司需求的理解使我们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收集高质量的信息。 |
| – | 独特优势:认识到肿瘤学和其他重大疾病的复杂性,更人性化的触觉和心理支持,通过电话进行交流被证明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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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他形式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后续工作。我们对1万个患者数据集的大样本和多中心回顾性研究表明,早期非小细胞与那些只接受传统治疗的患者相比,积极参与我们的语音护理项目的肺癌患者的总存活率将增加4到6个月后续工作。这些结果已在世界肺癌会议上公布。 |
| • | 虚拟医疗:我们通过虚拟的在线空间提供个性化的疾病管理解决方案,帮助危重疾病患者轻松获得对其初始护理点的访问,以主动管理他们的疾病并获得医疗资源,从而更好地管理他们的病情并收集相关的真实世界数据。我们有一家互联网医院,在我们专有的移动应用程序LinkDoc和官方微信平台LinkHealth上支持在线诊断、处方分享和患者管理。这些在线工具帮助医生增加门诊预约,并提供超越地域限制的医疗服务。虚拟医疗是我们提供患者管理即服务的触点,它不仅可以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还可以帮助生命科学公司提高销售额。因此,我们通过根据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的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将患者管理作为一项服务货币化。 |
| – | 医生护理扩展:我们的LinkDoc应用程序和LinkHealth微信平台都提供线下医院传统医生预约的在线扩展。他们提供各种数字疾病管理服务,从疾病诊断和咨询,治疗规划,用药指导,住院指导,到药物处方。在线下医生预约期间,患者可以通过扫描我们平台上医生的二维码来建立连接。患者还可以通过嵌入在我们工具中的功能与他或她信任的医生进行连接。我们的虚拟护理解决方案使他或她能够随时随地与他或她的主治医师或他们所选择的医生保持联系,及时报告不良影响并咨询治疗相关问题。医生还可以通过患者随后的在线访问来开药。为了减轻医生的患者管理负担,我们为医生提供了广泛的AI辅助工具。通过跟踪提醒、自动生成患者调查和治疗依从性监测等功能,我们的平台允许医生主动跟踪患者的健康状况,并收集额外的院外数据,以开发这些患者的更全面的概况,从而对他们进行更精确的管理。我们还为医生配备了私人助理团队,他们可以处理基本和非标准化的患者管理工作流程,这进一步提高了患者的医疗体验。通过AI工具和私人助理,我们使医生能够专注于最复杂和最关键的医疗问题,从而使医生和患者都能获得更有成效和更有信息量的医疗诊断和咨询。 |
| – | Digital Therapeutics:除了现有的补充传统护理的产品外,我们还在开发我们认为是中国首个基于AI引擎和数百万后续电话的医学见解的肿瘤学数字疗法。我们的目标是提供人工智能驱动的治疗干预措施,以升级我们的手动随访电话和虚拟护理解决方案,使其更具成本效益和可扩展性。根据患者的个性化需求,我们的数字治疗软件将推荐专门定制的专业文章和疾病知识,以提高患者自身对疾病的认识和素养。我们计划在中国申请II类医疗器械的监管注册。 |
| • | 身体护理:由于许多癌症现在可以长期控制或管理,癌症患者会重复购买药物,需要在医院以外提供持续的服务和广泛的护理。我们率先在中国建立了患者护理中心,以提供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药物治疗服务。我们的病人护理中心网络也是病人参与的一个点。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通过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销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和营养药物,以及为患者提供输液或注射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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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药物治疗:我们在28个省份的34个患者护理中心与三级甲等医院相邻,一直与药物分销商密切合作,为危重疾病患者提供持续和便利的药物治疗。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及其分销商合作,提供涵盖肿瘤、眼科、自身免疫和其他罕见病等疾病领域的多种药物。 |
| – | 持续的服务和广泛的护理:我们为我们在患者护理中心服务的患者群体提供持续的服务和广泛的护理,例如临床干预、处方审查、交付、患者安全和有效性监测以及患者援助计划的注册。我们提供的肿瘤药物通常需要注射或输液和其他治疗给药。他们通常需要有疾病和产品专业知识的医疗保健专业管理。 |
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由100多名全职药剂师、医生和专业护士组成的团队。基于患者的药物概况、治疗计划、特定的药物治疗方案和治疗目标,他们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合作,提供个性化护理。安全和有效地提供这些服务需要在严格的标准下提供无缝的、个性化的临床护理。我们通过严格的药物质量控制、拥有充足应急准备的专业团队、为医生和患者提供适当的保险,以及我们强大的药物输送能力,确保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们提供的复杂药物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和保存条件,包括胶囊、冻干粉、输液、非输液或冷藏所需。我们提供全系列复杂药物的能力为我们向危重疾病患者提供全面服务奠定了基础。
LinkData——基于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
数据质量是我们商业模式的核心。我们的LinkData系统基于AI驱动的数据技术,结合严谨的数据收集、研究和监管级数据,从患者旅途中产生的海量异构医疗数据中提取数据。我们的数据处理平台的核心是我们专有的双读/录入系统(Dress)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由此保持的高处理速度和高数据质量,将高昂的肿瘤病历数据处理成本从数百元人民币降至数十元人民币一张的可承受价格。高质量的数据集产生了深刻的、可操作的和准确的洞察力,这是我们多样化团队的基石,这些团队在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为生命科学公司创造了高价值的解决方案。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我们处理更多数据,积累更多的见解和智慧,我们的平台不断自我强化,变得更加智能。该AI引擎由知识图谱、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提供动力,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来发现相关性、模式并构建预测模型,以提供更个性化的患者护理,例如我们在LinkCare平台上的试点数字疗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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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
下面的图放大了我们的数据管理系统的工作方式。
| • | 数据汇总:危重疾病护理的复杂性为信息提取带来了巨大挑战。随着患者从诊断到治疗以及随后的监测,与不同专家的多次会面产生了一套丰富的医疗记录。对于接受多模式治疗的患者,可以结合手术、化疗、放疗和漫长的监测,在患者的旅途中可以产生数百或数千个音符。我们集成来自不同来源的数据,并使用数据转换、数据存储、数据合并、数据索引、数据映射和其他数据聚集技术来组织和清理这些数据。我们的数据聚合从我们对医疗记录的授权访问开始,并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在我们的LinkCare平台上积累。我们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去标识和加密,确保了我们在任何时候获得授权访问的数据的安全性。详情请参阅商业资料整理及保安. |
| • | 数据处理:要实现生物医学大数据在临床应用和研究中的应用前景,将非结构化病历中的关键数据元素提取到具有可计算数据元素的以患者为中心的电子病历中,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我们使用我们的企业主患者指数(EMPI)来维护医院内各个信息系统的准确医疗数据,并使用我们的高级算法通过我们的着装引擎将这些临床记录转换为结构化和标准化数据。我们利用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与人类评论相结合的技术,在不牺牲质量的情况下构建大规模的研究团队。我们的Dress Engine由我们的Fellow-X系统(Fellow-X System)授权,这是一个完全自动化的AI引擎,以标准化的方式管理计算云存储中所有去标识的临床数据,并作为不同的队列存储。为了生成研究/监管级别的数据,我们还根据收集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可识别性、准确性、丰富性和完整性对其进行评估,以过滤不可用、损坏或多余的数据。详情请参见“业务——我们的技术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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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引擎
我们一直在开拓向纵向视角、重点分析和数据驱动的转变,将传统的患者疾病管理转变为数字化的患者护理体验。我们的医疗检测引擎允许这种超越个人临床经验的数据优化方法,并让我们的服务平台将患者视为在许多可能的临床旅程中旅行的人,取决于个人的特定人口统计特征和偏好,而个人病史则由其所接受的具体的临床治疗决定。
我们利用AI技术,包括知识图谱和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以及其他统计方法,通过分析医疗数据,智能自动地找到相关性、模式并构建预测模型。通过知识图谱构建技术,检测被诊断出患有或未患有某种疾病的患者的性别、年龄、症状、健康检查结果等属性之间的关系,并计算出这些属性与某些疾病的相关性。通过机器学习算法,我们进一步构建了一个分析模型,当我们输入患者的相关因素和综合征时,该模型可以预测患者患这种疾病的概率。随着我们处理和分析更多医疗保健数据,我们从数据中发现了更多的特征,这些特征被用来进一步提高我们模型的预测能力,并具有更高的准确性。
以一位中年肺癌手术患者的“旅程”为例。我们可以智能地为这位患者设计一种体验,将我们对他个人的了解与其他背景相似的患者的数据结合起来。我们可以看看他过去的经历,把这些数据往前拉,为新的旅程提供信息。基于这些数据点,这位患者的旅程可能包括此类定制的随访互动,并积累数据以生成更个性化的护理建议。
不同的群体
队列是一系列来自源种群中的一组个体的相关数据,按照定义的特征进行分类,并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跟踪以确定特定的结果。其中,队列的维度、完整性和质量直接决定了队列在实词证据中的作用和可信度。
从我们成立以来,我们一直在通过我们的患者管理工作沿着患者的纵向旅程收集关键疾病患者数据。利用我们AI驱动的技术基础设施,我们积累的患者数据被结构化为具有不同患者属性的队列。
我们在与我们合作的每一家医院内创建特定疾病注册中心,作为我们多样化队列的基础,这一点通过我们在医院以外的接触点(如患者随访解决方案和通过患者护理中心收集的外呼处方信息)进一步深化。我们的每一个疾病注册中心,例如肺癌注册中心,都通过提供完整的医疗数据来加强医学研究能力和效率。目前,我们已经为60多家医院建立了疾病登记系统,在他们自己的私有云中使用他们自己的标准化数据集和模型。
随着我们在业内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我们有更多机会与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临床研究项目。2019年,我们为NVWA项目提供了平台和数据支持,该项目是由国家妇产科临床研究中心牵头的妇科癌研究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9家顶级三级甲等医院参与并贡献了超过4万份电子病历。到2021年底,预计将有30家三级甲等医院加入该平台,覆盖19个省市。2020年,NVWA生成的数据支持了在权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四篇摘要和两篇口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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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Solutions–贯穿临床和商业阶段
作为中国真实世界证据(RWE)应用的领导者和开拓者,我们提供精确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可以满足客户对药物开发全周期(包括临床和商业化阶段)的全面需求。真实世界证据是从高质量的真实世界数据中得出的关于医疗产品的使用和潜在益处或风险的临床证据。真实世界数据(英语:Real-World Data,简称RWD)是指在患者旅途中收集的与患者健康状况和/或医疗服务提供有关的数据。现实世界研究(RWS)是从现实世界数据到现实世界证据的临床研究过程。
我们的解决方案
| • | 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我们提供定制服务和数字基础设施,以支持生命科学公司或医院发起的临床研究。我们的服务和基础设施得到了特别优化,以支持生成现实世界的证据,这些证据将保持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监管框架之前。 |
中国的现实世界研究应用主要包括为新药注册和上市提供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证据,为已上市药物的标签变化提供证据,为药物的上市后请求或重新评估提供证据,以及为监管决策应用现实世界证据。请参阅“–我们的解决方案的综合功能”,以了解我们的解决方案可以与我们的其他解决方案一起提供的各种功能。
我们的数字基础设施用于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帮助医生和研究人员根据处理过的全周期患者数据来识别和验证研究思路和研究主题。我们的LinkLab系统为主要研究人员经理提供一整套临床试验管理工具,包括收集和存储患者信息的电子数据捕获系统和提高临床试验整体质量和效率的临床试验管理系统。我们提供关键任务的服务,如协助道德委员会对涉及在线渠道的试验进行审查。我们的服务正在适应不断发展的现实世界证据应用的监管框架。从数据分析和集成到最终结果交付,我们在解决方案的每个步骤中都保持透明度和可追溯性。这些特征对于提高研究质量以满足对实词证据的高标准至关重要。
| • | 数据洞察力: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发现模式,产生可操作的洞察力,并产生影响。我们开发了一个特殊的数据分析包,以满足生命科学公司的需求,这可以揭示相关患者护理在疾病发病率高或对这种特定疗法有高度认识的地区的分布情况。基于这一数据,生命科学公司可以优先考虑选定的新药上市地区。生命科学公司可以订阅我们的分析包,以发现各地区的趋势,并监测特定营销策略的执行情况。我们为生命科学公司的药物销售与市场营销战略决策提供了数据洞察力报告和接口。我们也收到了这些生命科学公司的回购需求,以进一步改善他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战略。 |
| • | 临床试验匹配:我们使用独特的自适应机器学习算法来匹配已知信号通路和药物靶标的库的变化,以预测个性化疗法的有效性和耐药点。我们能够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综合和全面的结果,旨在为患者提供最佳的适合特定临床试验的结果。截至2021年3月31日,超过180个临床试验匹配项目正在执行中。在传统的临床试验匹配项目中,原则研究者在实践中只在他们的医院招募患者。我们的临床配型服务能够通过线上和线下无地域限制地推荐全国范围内的患者,从而进一步缩短整个患者注册周期并降低研究与开发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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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Solutions的综合功能
下面的图和图表说明了我们的解决方案可以涵盖的各种功能。证据要求在每一阶段的重要性程度由下图中相应点的高度反映出来。
案例研究
我们成为首批进入中国市场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的首选。我们在肿瘤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和领域知识,我们在提供中国市场进入服务方面的经验,以及我们对医院以外的大规模纵向患者数据的访问,使我们有别于其他竞争对手。
| • | 情况:2017年该药物首次进入NSCLC时,NSCLC的临床研究数量有限,在医院使用的药物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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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解决方案和益处:自2017年推出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以来,我们一直在提供一系列反复出现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力和患者管理计划。 |
| – | 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在我们进行的多个现实世界的研究项目中,针对Tyrosine激酶抑制剂药物的长期安全性,对1700名患者进行了NSCLC安全性研究,该研究积累了宝贵的患者结果数据,以支持药物耐药性的启动后监测研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对该药的随访治疗方案和风险收益评估。 |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在多个患者管理项目中,我们开展了一个患者教育项目,向大约3万名处于疾病不同阶段的患者推荐专门定制的教育文章。该项目的调查结果显示,大约78%的患者能够识别药物的不良影响,超过87%的患者能够在项目结束后坚持复查计划。 |
| – | Data Insights:我们建立了一个基于真实世界数据的系统,以跟踪NSCLC患者流量和药物渗透率,并提供患者依从性管理和竞争格局研究等服务。该客户连续八个季度订阅我们的服务,并将产生的宝贵见解转化为营销策略和其他现实世界研究项目的研究课题。 |
自从采用我们的服务以来,这样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开发商已经报告了以下益处:
| • | 积累的关于药物耐受的真实世界数据支持了后续治疗计划和风险效益评估,以扩大药物应用 |
| • | 患者意识和依从性的提高导致了药物销售的增长 |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战略的改进导致了更高的药物渗透率 |
我们的技术能力
我们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由基于可扩展和敏捷技术架构以及坚实的IT基础设施的先进AI技术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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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我们在云原生基础设施上构建和交付解决方案。在这种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我们的解决方案具有云原生的灵活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数据处理能力
我们技术的核心是我们的医疗数据处理能力。医疗保健数据是在医院内的各种信息系统中生成、收集和存储的,我们需要通过数据工程、自然语言处理和其他AI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聚合、清理、结构化和标准化,以进行分析。我们的数据处理能力以速度、准确性和效率提供高质量的结构化和标准化数据,通过我们的分析能力,我们能够从这些数据中产生可操作的见解和知识,从而为广泛的应用提供动力。
| • | 大数据处理:由于肿瘤患者数据和基因组数据(来自基因检测报告)被生成、收集和存储在不同的信息系统中,这些信息系统彼此分散和断开,因此需要在每个医院内部建立一个集成的数据中心。这样的数据往往记录的质量较差,因此我们还需要检测数据中的错误、重复信息和不一致之处并将其排除或纠正,以提高数据质量。我们集成了来自不同来源的数据,并使用数据集成、数据映射、去重、去标识和其他数据处理技术来组织和清理这些数据。 |
| • | 自然语言处理:利用我们在肿瘤行业的专业知识,我们使用自然语言处理和其他技术进行数据结构化和标准化。传统上,包括肿瘤学数据在内的医疗数据是由医生以免费形式的文本记录的。我们使用先进的算法将这些临床记录转化为结构化和标准化的数据,以便机器能够理解、处理和分析它们。此外,多个医疗保健自然语言表达经常被不同的医生在临床记录中用来传达相同的意思。我们检测这些不同的表达式,并在语义上将它们转换为标准化表达式。 |
| • | 对已处理数据的AI建模:我们利用AI技术,包括知识图谱和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以及其他统计工具,通过肿瘤患者数据智能自动地找到有意义的相关性、模式和预测模型。随着我们处理和分析更多的数据,我们可以从数据中发现更多的特征,这些特征可以用来进一步提高我们模型的预测能力和更高的精度。我们训练人工智能识别信息,学习规则,并最终优化基于人的决策过程。 |
数据安排和安全性
数据安排
我们努力遵守所有适用于数据安排、隐私和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 | LinkCare数据安排。我们与医院签订了合作伙伴关系协议,以巩固我们与一流医院的关系,加强我们的数据管理和数据洞察力,而医院可以通过将大量分散的数据转化为标准化、结构化的数据,从运营效率的提高中获益。这些伙伴关系协议和合作协议与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活动有关。我们不直接从这些伙伴关系和合作协议中产生任何收入。根据与医院的合作伙伴关系和合作协议,他们将授予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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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问,集成和处理医疗数据的授权,并有义务获得适用的批准和同意,以授予我们此类授权并促使我们履行此类协议。医院通常会首先对托管在其私有云上的数据平台上的数据进行去标识。医院也可能会授权美国在不可识别的基础上对患者进行随访。 |
我们与每个注册到LinkCare平台的注册患者签订了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在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下,患者同意提供某些个人信息,并且还授权我们或医生请求或上传诊断和患者管理服务所必需的材料和信息。患者还授权我们使用和分析收集的数据,以改进我们的服务。
| • | LinkSolutions的数据安排。在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时,我们帮助生命科学公司或医生进行研究和分析所依据的大量数据要么由参与者(如医院和研究的主要研究者)提供,要么经他们授权从医院收集。只有在临床试验数据收集获得医院道德委员会批准、获得患者知情同意,以及在必要情况下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完成向监管机构的注册后,我们才有权由医院和医生处理患者的医疗数据。 |
数据安全
我们实施了全面和严格的数据隐私和安全程序,以确保我们获得访问的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以及我们提供的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 | 安全和系统认证。我们的架构和平台通过了中国相关公安部门的3级安全认证。此外,我们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已通过ISO标准认证。具体来说,我们已经通过了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我们的许多技术人员已经通过美国健康保险可移植性和责任法(HIPAA)认证为HIPPA安全专家。 |
| • | 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我们采取全面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我们的基础设施和数据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我们定期离线备份所有的操作数据,并在服务器上的单独和各种安全的数据备份系统中备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数据丢失的风险。我们有详细的协议,用于操作和维护管理、监视和警报机制、网络安全管理和灾难恢复。我们已经建立了业务连续性机制,以应对任何重大灾难性事件,包括可能导致各种业务中断的自然或非自然灾难,例如断电、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断电。此外,我们的维护团队还密切和持续地监视常见的技术问题以及诸如中央处理单元和内存等资源的使用情况,并提醒我们的技术团队注意异常的技术困难。我们部署防火墙,以有效防范黑客和其他安全攻击。应用程序和解决方案在启用前必须通过内部安全测试,并接受持续的渗透测试,以确保及时发现和修复漏洞。 |
| • | 数据安全体系结构及防护措施.我们已经实现了先进的日志记录和监控、数据加密、定期安全审计和其他机制,以确保正确记录数据操作并遵守国家数据安全标准。我们为客户创造一个封闭的平台环境,通过使用防火墙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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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名单来管理平台的进入和退出。这通过过滤掉恶意文件请求和行为,确保了客户部署到私有云中的文件和流量的安全性。此外,用户访问平台上的数据需要获得授权。我们还应用了去身份识别技术,如加密,以确保患者身份得到保护。对数据的访问和操作将进行记录和监视,并接受审查。异常访问和操作将触发来自平台的自动警告或警报。 |
我们在获得授权后获得访问并用于持续培训我们的AI引擎的医疗保健数据被去除标识,并始终保留在医院、监管机构、政策制定者或其他客户中,而无需在我们的服务器上传输或存储此类医疗保健数据。客户将其数据存储在自己的私有云上,期限由客户自行确定,并接受客户的直接监控和审计。这些数据将根据数据处理和数据安全的需要进行备份,备份数据也将存储在位于客户所在地的服务器上。对数据的所有操作都被记录下来,并且可以由客户进行检查。数据始终在客户的私有云中,由客户完全控制。我们平台上的每个客户将只能访问自己的数据,而不能访问任何其他客户的数据。
| • | 身份识别技术。我们帮助客户根据我们严格的去身份认证标准和客户的去身份认证要求,在交付数据进行后续处理之前,帮助客户去身份认证并检查去身份认证结果,以充分保护患者隐私和安全。我们根据《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安全准则》进行数据去标识,参照HIPAA设计并实施去标识方案,并适当考虑医院等数据控制方的去标识要求。在身份识别技术和方法方面,通过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字段进行加密,生成假名和虚拟的患者ID,作为患者的主索引。 |
| • |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采用并实施了以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为重点的稳健内部控制系统。这包括我们关于数据安全、数据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分类和分类的策略。我们的内部控制协议涵盖了数据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数据收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加密和传输、数据存储安全、数据备份和恢复、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的正确使用、数据销毁和处置。 |
| • | 组织和人员安全合规。我们已成立(i)一个由高级管理层成员组成的数据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管数据隐私和安全;(ii)一个专门的信息安全部门,其工作人员负责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的规划、开发和运营的安全、安全系统维护、内部数据运营的监管,和安全协议和合规管理的定期风险评估,以及(iii)数据合规部门,该部门规定并执行数据安全合规规则和协议以及数据安全解决方案。此外,我们还与所有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定期向员工提供有关保密和信息安全的培训,进行安全测试,以确保严格执行我们的内部控制系统和数据安全合规政策,维护平台监控机制,记录和跟踪参与平台建设和定期日志审查的员工的数据访问和操作。 |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包括机构客户,主要由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组成,以及个人客户,主要由患者组成。在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为约330家创收的机构LinkSolutions客户提供服务,包括169家生命科学公司,并在LinkCare平台上为约20,100名付费患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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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市场营销
销售
我们通过经验丰富的直销队伍销售我们的解决方案。我们的销售团队拥有多年的技术、医疗和医疗相关背景,能够通过对客户业务和行业的深入理解来传达价值。我们的销售团队首先由业务部门组成,其中一个部门为医生和患者服务,并分为多个区域团队,覆盖中国各地。另一个团队服务于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商,分为多个团队,覆盖跨国公司(MNC)、本地公司和医院。
我们通过为每个团队制定具体的关键绩效目标,并采用与销售人员绩效挂钩的基于佣金的奖励机制来激励我们的销售团队。
我们的销售团队专注于扩大我们的客户群,并通过购买和订阅额外的功能和解决方案来增加来自现有客户的销售额。由于我们的解决方案的全面性和互连性,以及我们巨大的网络效应,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解决方案,并吸引更多的客户。
市场营销
我们为我们的营销工作部署了全面的策略,包括:
| • | 有选择地与媒体合作伙伴合作。我们已经与传统和在线媒体合作伙伴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已有40多篇文章引用了我们的观点。 |
| • | 事件。我们主办和参加各种活动,如行业会议、论坛和研讨会,以增加我们的接触,并发展和保持与各种行业参与者的关系。 |
| • | 在线渠道。我们还利用在线渠道深化与行业参与者的互动,让医生和患者参与我们的在线社区,并为我们的后续营销尝试创造更多流量。 |
研究与开发
我们与我们的内部技术研究与开发团队一起从头开始开发我们的真实世界学习服务。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有199名员工致力于技术和支持。该团队专注于研究与开发,以快速引入和升级我们的数据处理和AI技术。
知识产权
我们认为我们的商标、版权、专利、域名、专有技术、专有技术和类似的知识产权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依靠版权、商标和专利法以及保密性、发明转让和与员工和其他人的竞业禁止协议来保护我们的专有权利。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在中国拥有220项计算机软件版权,涉及我们运营的各个方面,并在中国境内保持319项商标注册,在中国境外保持4项商标注册。我们大约有32个商标申请待审,都在中国。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在中国获得了9项专利,39项专利申请正在申请中,全部在中国。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已经注册了大约16个域名,包括Linkdoc.com、Linkdoc.com.cn和Linkdoc-hospital.co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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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员工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共有1250名全职员工。下表列出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按职能分类的全职员工人数。
| 功能 |
员工人数 | |||
| 技术、研究和发展 |
199 | |||
| 业务和质量保证 |
573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352 | |||
| 一般和行政管理 |
126 | |||
|
|
|
|||
| 总计 |
1,250 | |||
|
|
|
|||
我们的员工推动了我们业务的快速增长。我们主要通过内部推荐、招聘机构、校园招聘会和在线渠道(包括公司网站和社交网络账户)招聘员工。我们致力于管理和组织重点和资源,以确保我们的文化和品牌对潜在和现有员工保持高度吸引力。作为我们的招聘和留住战略的一部分,我们已经建立了全面的培训计划,涵盖了诸如我们的企业文化,员工权利和责任,团队建设,职业行为和工作表现等主题。
根据中国的规定,我们必须参加和缴纳住房基金和由适用的地方市政府和省政府组织的各种雇员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金、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福利计划。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为各种政府支持的员工福利计划做出适当贡献,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奖金通常是可自由支配的,部分基于员工的表现,部分基于我们业务的整体表现。我们已经授予并计划在未来继续授予员工基于股票的激励奖励,以激励他们为我们的增长和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与员工签订了包含竞业禁止限制的标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我们的大多数雇员都是工会的成员。我们相信,我们与员工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没有发生过任何重大的劳资纠纷。
我们的供应商
我们最大的供应商主要是制药公司及其分销商。我们筛选和选择供应商主要是通过考虑和评估他们的资格,跟踪记录,产品的多样性和价格竞争力。我们不时评估当前供应商在产品多样性、交货期和服务方面的表现,以此作为更新或终止供应商关系的基础。
我们相信,我们有足够的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的替代供应商或其销售代理,可以为我们提供可比较的选择和价格的替代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并未因从供应商采购的产品出现任何重大短缺或延迟供应而导致业务中断。
设施
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北京,并在上海、天津、广州、银川、厦门设有办事处。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们已在中国租赁了总计超过10,000平方米的办公空间,不包括患者护理中心租赁的办公空间,目前还可容纳我们的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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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司产品开发、内容获取与管理、销售与市场营销、一般和行政等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司购买了天津市一块开发面积6010.6平方米的地块的使用权。
我们的服务器托管在中国的不同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和银川,并存储有合格的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我们的服务器是我们自己拥有和维护的。我们相信,我们现有的设施足以满足我们当前的需求,我们将主要通过租赁获得额外的设施,以满足我们未来的扩张计划。
保险
我们认为我们的保险范围是充分的,因为我们已经制定了中国法律和法规要求的所有强制性保险政策,并符合我们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职工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我们还为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一般市场惯例,我们还为在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和患者护理中心提供诊断和治疗服务的注册医生购买医疗服务责任保险。除上述医疗服务责任保险外,我们不维护业务中断保险或一般第三方责任保险,也不维护产品责任保险或关键人物保险。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业务保险范围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重大成本和业务中断。”
竞争
我们相信我们在竞争对手面前处于有利地位。请参阅“我们的竞争优势”。然而,解决方案的市场正在迅速演变。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以多种方式与我们竞争,包括推出竞争产品,扩大产品供应或功能,进行品牌推广和其他营销活动,以及进行收购。此外,我们的许多竞争对手都是大型的现有公司,它们的资本状况比我们更好。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有四类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医疗服务的传统IT公司、传统CRO、医疗咨询公司和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我们公司所属的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员公司致力于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拥有专业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前沿的大数据技术和量身定制的服务。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可以整合数据科学、商业咨询和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大型、广泛和多样化的数据库对于领先的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至关重要,并使领先者区别于其他市场参与者。机器学习、AI和云计算等前沿技术让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不断升级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带来更好的价值创造和更多样化的服务提供和应用场景。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行业的进入壁垒相对较高,导致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尤其是在肿瘤领域,包括(i)医院的覆盖范围,(ii)积累后续数据,以及(iii)先进的技术能力。
随着我们推出新的解决方案,随着我们现有的解决方案不断发展,或者随着其他公司推出新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可能会受到更多竞争的影响。请参阅“风险因素——通常与我们的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与竞争对手竞争,我们可能无法增加或维持我们的收入,也无法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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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
在正常的业务活动过程中,我们不时涉及各种法律程序。我们目前不是任何诉讼的一方,我们认为,如果该诉讼的结果对我们不利,将单独或合并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现金流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此类诉讼辩护成本高昂,可能给管理层和员工带来巨大负担。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收到不利的初步或临时裁决,而且不能保证会获得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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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我们受制于影响我们业务许多方面的各种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本节概述了我们认为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相关的主要中国法律,规则和法规。
外国投资条例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于2020年12月27日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规范,以及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2020年版)》或负面清单。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通常被允许并向外国投资开放,除非中国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根据负面清单,增值电讯服务及医疗机构为受限制行业,而本公司于中国经营的其他业务不属受限制或受禁止类别。
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和变更,还需遵守其他有关规定。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通过了《外商投资法》(简称“外商投资法”),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根据《外商投资条例》,中国将给予外商投资实体国民待遇,但在拟发布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负面清单规定的“限制”或“禁止”类行业经营的外商投资实体除外。
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国家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从事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规定,将投资信息报送商务主管部门。
与健康大数据及信息安全和隐私有关的法规
健康大数据法规
2016年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医疗卫生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健康医疗大数据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国家要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公开,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和存储,增强应用支撑和运维技术支撑,畅通数据资源共享渠道,加快建设完善以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底层数据库,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处方,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建立包括卫生主管部门在内的各政府主管部门医疗大数据共享机制。
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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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加强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数据采集,畅通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渠道,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和应用;(二)国家加快建立基础资源信息库,完善总人口、电子病历、电子病历等数据库,要大力提高医疗机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二级以上医院要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各系统资源,提高医院管理效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8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价与标准(试行)的通知》,以推进电子病历系统信息化建设,该通知规定了权威、原则、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价的程序和标准。
关于信息安全和数据隐私的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受法律保护。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取,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除《民法典》外,中国政府机关还制定了其他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受滥用或未经授权泄露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12月13日公安部发布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办法的规定》,2005年,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经营者履行一定的网络安全保护职能,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例如,根据《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运营商在中国境内运营期间,通常应将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存储在中国境内。网络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依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网络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公布收集、使用规则,明确告知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法和范围,并征得被收集人的同意。网络经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也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与该人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其达成的协议对其存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网络经营者未经收集个人信息的人事先同意,不得泄露、篡改、销毁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向他人泄露、篡改、销毁个人信息,除非这样的信息已经被处理以防止特定的人被识别并且这样的信息被恢复。每个人都有权要求网络运营商删除他或她的个人信息,如果他或她发现该运营商收集和使用此类信息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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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或该运营商与该个人之间的协议,并有权要求任何网络运营商在其收集和存储的此类信息中发现错误时进行更正。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删除信息或者纠正错误。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通过窃取或者其他非法途径获取个人信息,不得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
2018年7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大数据标准、安全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卫生健康大数据办法》),并于当日起施行。《医疗卫生大数据办法》对医疗卫生大数据的标准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原则。根据《医疗卫生大数据办法》,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产生的医疗卫生数据,可以由国家出于国家战略安全和中国公民生命健康利益的目的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知情权、使用权和个人隐私权。
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对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公开和安全进行了规范,电话号码、账号、密码等信息与其用户的身份可以独立区分,也可以与其他信息组合,如电信服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信息。
2020年4月13日,中国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等多个总局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简称《审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审查办法》确立了网络产品和服务国家安全审查的基本框架,为开展网络安全审查提供了原则性规定。
2007年6月22日,公安部、国家秘密保护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信息安全分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办法》),自2017年6月22日起,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遵循“独立分级、独立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分级保护办法》和《网络安全分类保护分级指引》确定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级,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01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生效。《解释》明确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几个概念,包括“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罪”、“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此外,《解释》明确了本罪“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根据2013年11月20日颁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和2017年2月15日颁布、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病历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禁止出于非医疗、非教学、非科研目的泄露患者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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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简称《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数据安全法》对数据保护的重要性建立了分级制度,将被归类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将由政府机关以目录的形式确定,将受到更高水平的保护。具体而言,《数据安全法》规定,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指定“数据安全员”和“管理部门”负责数据安全。此外,该处理器应定期评估其数据活动的风险,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评估报告。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数据来源、数据交易当事人的身份分别进行核查,并作相应的记录。由于《数据安全法》相对较新,其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对互联网医院和医疗行业的监管
监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前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NHFPC”),负责制定和实施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有关的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的部级机构,主要负责国家公共卫生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合并了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NHFPC)、国务院医疗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China National Working Commission on Average)的职责,以及工信部在烟草控制方面的部分职责,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职业安全方面的部分职责。
作为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一部分,2013年3月成立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与卫生部(“卫生部”)分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和监督。国家海洋保护区的主要职责包括:
| • | 对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监督管理; |
| • | 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政策; |
| • | 新药、仿制药、进口药品和中药的审评、注册和审批; |
| • | 批准、颁发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进出口许可证,批准设立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企业; |
| • | 检查、评价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处理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重大事故。 |
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负责规范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利用和对外提供。
关于互联网医院的规定
根据于2018年7月17日颁布并生效、于2018年9月28日部分修订的《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规则》),国家将根据国务院1994年2月26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向互联网医院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6年2月6日,及于1994年8月29日颁布,最后于2017年4月1日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统称为《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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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规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
按照互联网医院规则,互联网医院分为两类,即以互联网医院为次名称的实体医院和以实体医院为基础独立设立的互联网医院。实体医院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二级名称的批准后,可以自行设立或者与第三方共同设立网络平台,并使用在自身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提供网上咨询诊断服务。实体医院与第三方合作设立网络平台的,应提供与该第三方合作的二次名称申请协议。对于这类互联网医院,实体医院将对医疗活动承担法律责任,合作的第三方将根据合作协议承担责任。另一类互联网医院,即以实体医院为基础独立设立的互联网医院,是指申请并取得互联网医院独立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这类机构必须与实体医院合作申请单独的执业许可证,并在获得执业许可证后成为独立承担医疗活动责任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应当按照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三级信息系统采取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完成向当地公安机关的备案。医生只能通过互联网医院为确诊患有某些常见病或慢性病的患者提供诊断服务,除非患者在实体医院,实体医院的医生通过互联网医院邀请其他医生提供诊断服务。《医疗机构规则》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运营制定了监管框架。互联网医院的运营应当遵守医疗机构规则。
关于药物和研究服务的条例
根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4年9月20日颁布并于1985年7月1日生效、最后于2019年12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从事药物开发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非临床药物研究和临床药物试验的良好规范,确保药物开发全过程符合法定要求。开展临床药物试验的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伦理原则,制定临床试验方案,经相关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根据CFDA于2003年8月6日颁布的《药物试验良好临床规范》(以下简称“GCP”),自2003年9月1日起生效,并于2020年7月1日由NMPA和NHC修订,是临床药物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涉及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测、审计、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在临床药物试验中应予遵守,保荐人应当在参与临床试验前明确各方责任,并在与该方签订的合同中注明责任。
2019年4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国家拟建立以药品使用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共享为功能的药品使用监测网络,并推动以科学的方法实施临床综合评价,利用现实世界中的医疗保健数据等,对数据进行整理,并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药品经营管理规定
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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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2002年8月4日由国务院颁布,最后一次修订是在2019年3月2日,其中强调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则,并提供了《药品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2月4日发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11月17日修订,规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和资格条件。
根据中国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04年7月8日发布、2017年11月17日修订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即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信息,被分为商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非商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在申请ICP许可或者备案前,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关于医疗器械的规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医疗器械条例》)上次修订于2021年2月9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医疗器械的任何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范围内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督管理。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销的单位应当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销的单位除个别情况外,应当向当地有权的NMPA完成备案,而从事I类医疗器械分销的实体则无需进行任何备案或获得任何许可证。此外,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在NMPA注册,而第一类器械应在当地主管NMPA注册。
人类遗传资源法规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2019年5月28日发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对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进行了规范。根据这一规定,“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的物质和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类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物质。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由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所产生的信息,如数据等。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省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范围内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外国单位、个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单位不得在境外收集、保存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在境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禁止使用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除非他们已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已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与中国实体开展国际合作的申请。
生物安全法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简称《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生物安全法》确立了我国生物安全相关活动的综合监管体系,包括对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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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生物安全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人类遗传资源拥有主权,并进一步认可了国务院于2019年6月10日颁布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承认外国机构在中国利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所确立的基本监管原则和制度。尽管《生物安全法》并未对人类遗传资源提出任何具体的新的监管要求,但由于它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的一部法律,它赋予了中国主要的人类遗传资源监管权,对人类遗传资源进行监管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要大得多,预计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整体监管格局将会演变,变得更加严格和复杂。如果不遵守《生物安全法》的要求,将会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相关活动以及没收相关的人类遗传资源和开展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关于增值电信服务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颁布并于2016年2月6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该条例为中国的电信服务提供商提供了监管框架,电信服务分为基本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电信服务提供者必须在开始经营之前取得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发布、2011年1月8日修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互联网办法》),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作出了指导意见。《互联网办法》将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商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非商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商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必须取得相应的电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中国,互联网信息的内容受到高度监管,根据《互联网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运营商必须对其网站进行监控。不得制作、复制、传播、播出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内容的互联网内容,不得在其网站上提供此类内容。中国政府可以责令违反内容限制的ICP许可证持有人改正这些违规行为,并吊销其ICP许可证。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发布,2016年2月6日修订),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收购该企业50%以上的股权。此外,投资于在中国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企业的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过往记录和经验。此外,符合这些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获得工信部批准,方可在中国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2006年7月13日,中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工信部的前身)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禁止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境内公司以任何形式向境外投资者出租、转让、出售该许可证,禁止向在境内非法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境外投资者提供包括资源、场地、设施等在内的任何帮助。此外,根据工信部的通知,外商投资的增值电信服务运营商使用的互联网域名和注册商标应由该运营商或其股东合法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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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保护有关的规定
产品质量
根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造商对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负有责任。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的责任在制造商的,卖方在赔偿后有权向制造商追偿,反之亦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相关产品的缺陷造成他人损害,制造商应承担侵权责任。因相关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向造成损害的有关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3年10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最后一次修订于2014年3月15日生效,以日常消费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保护,各生产、销售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会对客户造成损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可以处以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和销售者,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与广告有关的规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2018年10月26日起最后修订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陈述或对消费者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受审查的广告,包括与药品、医疗器械有关的广告,在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或者其他方式发布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一步规定,医疗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疗效和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对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陈述;(三)与疗效的比较其他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的安全;(四)使用背书或者证明的;(五)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其他物品。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6年7月4日发布并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辨识性,并明确标识为“广告”。“任何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膳食补充剂或者其他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必须经过广告监管部门的必要审查,方可发布。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卫生部于2006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医疗广告发布前,应当经有关卫生部门审查并取得医疗广告检验合格证明。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广告审查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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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自2020年3月1日起,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任何药物、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或特殊医疗目的食品的广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广告的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工作,特殊医学用途的膳食补充剂和食品,可以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广告审查。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与并购和海外上市有关的规定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6家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联合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并购管理办法》),2006年9月8日生效、2009年6月22日修订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新规定。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权或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应当遵守并购规则,将境内公司性质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为购买境内公司资产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该资产;或者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的资产时,以注入该资产的方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该资产。除其他事项外,《并购规则》旨在要求,为上市目的而成立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离岸特殊工具或特殊目的工具,该特殊目的机构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FIL及其实施条例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后,并购规则的条文如与FIL及其实施条例并无抵触,则仍有效。
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国家安全审查,除合并清算外,经营者集中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办理。
2011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自2011年3月3日起施行。商务部于8月25日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实施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前述通知或规则规定了涉及国防和安全的关键敏感军事设施附近的军工或配套产业的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者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内容、机制和程序,或涉及关系国家安全的关键农产品、关键能源资源、关键基础设施、重要交通运输服务、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规
专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84年3月1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颁布的最新实施细则,最后一次修订于2020年10月17日,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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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1月9日成立理事会,自2010年2月1日起生效,负责管理中国的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专利作出了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中国专利制度采取“先到先申请”的原则,即同一发明专利申请由一人以上提出的,专利授予先申请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取得专利权,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除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形外,任何第三方必须获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使用专利的适当许可。否则,该使用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商标
商标受1982年8月23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最后一次修订于2019年4月23日(最新修订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2014年4月29日修订。
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对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如果第一个或任何续签的10年期满后提出要求,可再延长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取了“先备案”原则。已经注册的商标与已经注册或者已经初步审定用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可以不予受理。任何人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先取得的既有权利,也不得预先注册已经被另一方使用并且已经通过该方使用而获得“足够程度的声誉”的商标。
版权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9月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务院于2002年8月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上一次修订于2010年2月26日(最新修订自2010年4月1日起生效),最后一次修订是在2013年1月30日(最近一次修订从2013年3月1日起生效),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享有版权,其中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作品,工程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各种权利,包括出版权、著作权和复制权。
域名
互联网域名注册及相关事宜主要由工信部于2017年8月24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和《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进行规范,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自2012年5月29日起施行。域名所有者必须注册其域名,工信部负责中国互联网域名的管理。域名服务遵循“先到先归档”的原则。在完成注册程序后,申请人将成为这些域名的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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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收有关的法规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生效,经国务院于2007年12月6日发布,最后一次修订于2019年4月23日生效,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除个别例外,统一为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中国居民企业一般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非中国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外国或地区法律设立的企业,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即对生产经营、人员、会计和财产进行实质性和全局性管理和控制的机构)位于中国,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并且一般要按其全球收入的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有权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不是25%的统一法定税率。只要企业能够保留其“高新技术企业”身份,税收优惠政策就会继续,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并可以续签。
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上一次修订是在2017年11月19日,以及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发布、最后于2011年11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所有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加工、修理、更换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必须缴纳增值税。
股息代扣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属于法律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应当按10%的税率预提所得税,除非与中国中央政府订立的有关税务协议另有规定。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6年8月21日颁布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双重避税安排》),如香港居民企业经中国主管税务机关裁定符合该双重避税安排下的相关条件及要求,香港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的扣缴税率,可由《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适用的10%降至5%。然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STA”)于2009年2月20日颁布并生效的税务条约中有关股息条款的执行的某些问题的通知,如果相关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如果公司受益于主要由税收驱动的结构或安排导致的所得税税率降低,中国税务机关可酌情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根据STA于2018年2月3日发布并于2018年4月1日生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受益权人认定的通知》,根据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一定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受益权归属,申请人必须在收到收入之日起12个月内将其收入的50%以上支付给第三国(地区)居民的,或者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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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包括实质性的制造、分配、管理等活动,申请人不太可能被承认为受益所有人而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的企业所得税
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收益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698号文”)。通过颁布和实施STA第698号通知,中国税务机关加强了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审查。国家统计局于2015年2月3日进一步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资产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STA第7号文”),以取代STA第698号文中有关间接转让的现有规定。STA第7号通知引入了与STA第698号通知显著不同的新税收制度。STA第7号通知扩大了其税收管辖权,不仅涵盖了STA第698号通知规定的间接转让,还涵盖了涉及在中国转让不动产和在设立地和地点下持有的资产的交易,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通过境外转让的境外中介控股公司.STA第7号通告还提供了比STA第698号通告更明确的标准,涉及如何评估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介绍了适用于内部集团重组的安全港方案。非居民企业为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采用非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或者其他资产的,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被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为中国居民企业直接转让股权或其他资产。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从源头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37号通知》),自12月1日起施行,取代《698号通知》及其他若干规定,2017年,并于2018年6月15日部分修订。《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通知》除其他外,简化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程序。
与就业和社会福利有关的条例
劳动合同法
中国主要的就业法律法规包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2013年7月1日最后修订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履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对职工进行有关培训。要求雇主为雇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
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
根据2010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2011年7月1日生效、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生效,1月1日修订,2011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公布,关于建立国务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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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4日颁布,1999年1月22日颁布的《失业保险办法》和2011年7月1日生效、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有义务为其在中国的雇员提供涵盖养老保险的福利计划,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些款项将支付给地方行政当局,任何未缴款的雇主都可能被罚款,并被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资金管理条例》和2019年3月24日修订的《住房资金管理条例》,企业必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在有关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企业也要及时足额代职工缴纳和存放住房公积金。
员工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于2012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外汇局7号文”),公司员工、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境外上市公司的任何股票激励计划,且为中国公民或连续居住在中国不少于一年的非中国公民,但有少数例外,必须通过合格的境内代理人(可能是该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
此外,证券及期货事务管理局已发出若干有关雇员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的通函.根据本通告,在中国工作的雇员如行使购股权或获授予受限制股份,将须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报送与员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有关的文件,并预扣员工行使股票期权或购买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雇员未能支付或中国子公司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预扣所得税,则中国子公司可能面临税务机关或其他中国政府机关的制裁。
有关外汇管制的规例
外汇兑换条例
根据国务院于1996年1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该条例于1996年4月1日生效,最后一次修订于2008年8月5日,经有关金融机构合理审核交易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后,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用于支付贸易、服务类外汇交易、股息支付等经常项目,但在中国境外的直接投资、贷款或证券投资等资本支出项目不能自由兑换,除非事先获得国家外汇局或其当地同行的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4月28日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自2013年5月13日起施行,国家对外债和外币借款的管理实行规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向国家外汇局或者当地有关部门登记为外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度行政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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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企业发行1年期以上外债前,企业应当先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告国家发改委。
2015年3月30日,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注册资本转换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外汇局19号文”),自6月1日起施行,并取代了《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支付结算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汇局142号文”)。外汇局于2016年6月9日进一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简称“外汇局16号文”),除其他外,对外汇局19号文的部分规定进行了修订。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取消了此前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42号通知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将外币资本转换为人民币和使用人民币的某些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自行结算外币资本金。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对外商投资公司以外币计值的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资本的流动和使用进行规范该人民币资本不得用于超出其业务范围的业务或向关联公司以外的人提供贷款,除非其业务范围另有允许。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或第16号通知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2017年1月26日,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真实性合规检查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外汇局3号文”),对境内机构向境外机构汇出利润,规定了若干资本管制措施,包括(一)在真实交易原则下,银行应当核对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原始报税记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二)境内机构在汇出利润前,应当将收入计入以前年度的亏损。此外,根据外汇局第3号通知,境内机构在办理对外投资登记手续时,应当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并提供董事会决议、合同等证明材料。
2019年10月23日,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简称“外汇局28号文”),明文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没有股权投资的,只要是真实投资,且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均可将结汇所得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条例
2014年7月4日,国家外汇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融资和往返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37号文”),以简化审批流程,促进跨境投资发展。根据第37号通知,(1)在中国居民或实体以其合法的境内外资产或股权对境外特殊目的工具进行投资之前,他们必须就其投资在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进行登记;(2)在初始登记之后,当离岸特殊目的机构发生与基本信息变更(包括该中国公民或居民变更、名称和经营期限、投资金额增减、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或分立)有关的重大事件时,必须更新其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外汇局还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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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文”)于2015年2月13日发布,自6月1日起施行,2015年,并进一步修订了第37号通知,要求境内居民在设立或控制境外投资或融资目的设立的境外实体时,必须在符合条件的银行而不是国家外汇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进行登记。因此,外汇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符合条件的银行对外汇登记进行间接监管。
不遵守第37号通知中规定的注册程序,可能会导致对相关境内公司的外汇活动施加限制,包括向其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支付股息和其他分配,并可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条例对相关中国居民进行处罚。不时控制公司的中国居民须就其在公司的投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此外,不遵守上述各种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注册要求,可能导致中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外汇管制的责任。
与反腐败和反贿赂有关的条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9月1日颁布并于2019年4月23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通过贿赂向交易对方的任何雇员提供金钱、货物或任何其他手段来寻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二)交易对方委托处理有关事务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或者(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向交易对方明示折扣或者向交易中介支付佣金,应当在交易双方的会计账簿上正确记载。某一经营者的雇员犯下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将被视为该经营者的行为,除非有证据表明该行为与该经营者寻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努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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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董事和执行官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关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的信息。
| 董事和执行官 |
年龄 | 职位/头衔 |
||
| 张天泽 |
37 | 董事、创始人、首席执行官 | ||
| 蒋晓东 |
44 | 董事 | ||
| 姜健 |
44 | 董事 | ||
| 朱顺炎* |
50 | 董事任命 | ||
| 宋瑞琳* |
58 | 董事任命 | ||
| Chunlin Fan* |
45 | 首席财务官董事任命 | ||
| 陈平炎* |
65 | 独立董事任命 | ||
| 邵蓉* |
58 | 独立董事任命 | ||
| 邹钧* |
50 | 独立董事任命 | ||
| 罗立刚 |
38 | 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 ||
| 李丽萍 |
43 | 联合创始人、执行副总裁 | ||
| 郭安峰 |
43 | 首席商务官 | ||
| 郭彤 |
53 | 执行副总裁 | ||
| 杜鹏 |
36 | 首席人力资源官 |
注意:
| * | 朱顺炎、宋瑞林、Chunlin Fan、陈平炎、邵蓉和邹钧均已接受任命为董事,该任命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 |
Tianze Zhang于2014年创立LinkDoc,目前担任董事和首席执行官。创立LinkDoc之前,张先生曾先后在腾讯和阿里巴巴工作。2009年,张先生创立了Truststone,为多家知名制药和医疗机构提供HISS。张先生拥有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
Xiaodong Jiang自2015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江先生是Long Hill Capital的管理合伙人。他专注于医疗保健和长寿投资。代表Long Hill,Xiaodong领导了对GST诊所、LinkDoc Technology、Hygeia Healthcare Holdings(港交所:6078)和许多其他医疗独角兽公司的早期投资。Xiaodong在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NEA)开始了他的投资生涯,并于2005年开设了中国办事处。作为合伙人和董事总经理,Xiaodong领导NEA的实地中国投资实践超过11年。晓东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获得硕士学位,在中国南京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他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计算机科学博士研究生。
Jian Jiang自2015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Jiang先生于2006年加入中国宽带资本,目前担任合伙人。自2016年以来,姜文还一直担任晨山资本的创始合伙人。在加入中国宽带资本之前,蒋先生在中国网通集团的股权融资和投资者关系部工作。Jiang先生拥有丰富的技术领域投资经验,专注于数据驱动的工业互联网项目。蒋先生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硕士学位和天津大学系统工程学士学位。
Shunyan Zhu将在我们的F-1表格(本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担任我们的董事。朱先生于2020年3月16日获委任为The Alibaba 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td.(港交所:00241)的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朱先生是阿里巴巴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也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阿里巴巴控股(及其美国存托凭证)的创新举措部门的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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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每股代表八股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BABA),其普通股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9988)。自2020年5月起,他还担任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股票代码:2044)(“美年一健康”)。在加入阿里巴巴集团之前,朱先生于2003年创立了武汉迅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迅彩科技公司)。他于2007年加入UC浏览器的创始团队,担任高级副总裁,并负责UC浏览器的营销和商业化。UC浏览器的业务于2014年6月被阿里巴巴集团收购。2016年6月,朱先生成为阿里妈妈事业群总裁,阿里妈妈事业群是阿里巴巴集团运营的中国领先的大数据营销平台。他自2017年12月起担任(i)UC浏览器总裁,(ii)阿里巴巴数字媒体娱乐事业群新媒体业务总裁,自2018年12月起负责UC浏览器、阿里音乐及创新业务的业务部门,以及(iii)自2019年6月起担任创新举措部门总裁。朱先生于1993年在中国燕山大学获得数学学士学位。他于1996年在华中科技大学获得计算机软件硕士学位。
Ruilin Song博士将在我们的F-1表格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担任我们的董事,本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宋先生自2019年9月起担任Gem Flower Healthcare Technology Co.,Ltd.副主席,自2017年4月起担任北京安信泰科技中心(北京泰欣科技中心)主席。他目前担任Luye Pharma Group Ltd.(港交所代码:02186)的董事,同时还担任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代码:688321)、江苏先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码:02096)、上海亨利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码:02696)和雅各布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Ltd.(港交所:01167)。宋先生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获社会管理药学博士学位。宋先生拥有中欧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Chunlin Fan自2021年1月起担任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并将在我们的F-1表格注册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的一部分)生效后立即担任我们的董事。加入LinkDoc之前,2016年至2021年,Fan先生担任The Jinyan Group Inc(NASDAQ:JFIN)的首席财务官和投资委员会成员。他也是Richtech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的首席财务官兼战略发展部主管,在那里他曾任职于2014年至2016年。范先生还服务过许多国际公司,包括微软、野村证券、麦格理和ICBCI。范先生拥有密歇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士学位。
Pingyan Chen将在我们的F-1表格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担任我们的独立董事,本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陈先生自2020年11月起担任海南真实世界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负责药物开发。自2017年12月起,他还担任广东省生物statics学会会长兼法人。陈先生从2002年12月开始担任南方医科大学的教授。陈先生拥有第四军医大学静力学硕士学位和山西大同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学位。
邵蓉博士将在F-1表格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担任我们的独立董事,本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Shao女士担任江苏GDK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KCB:A04468)独立董事。Shao女士还曾担任常州千红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深交所:002550)和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0420)的独立董事。她拥有沈阳药科大学药物管理博士学位。Shao女士还拥有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学士学位(之前称为南京药学院)。
邹钧将在F-1表格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担任我们的独立董事,本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Zou先生一直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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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home,Inc.(NYSE:ATHM;(港交所:02518))自2017年起上市。在加入Autohome,Inc.之前,他也曾担任iDreamsky(港交所:01119)的首席财务官,在那里他曾任职于2014年至2017年,他还曾担任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首席财务官(从2012年到2014年)。2010年和2012年,他还担任Xunlei Ltd.(NASDAQ:XNET)的首席财务官,2009年至2010年,担任China Bak Battery,Inc.的首席财务官。2006年至2008年,他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 Co.,Ltd.)工作,担任全球技术服务业务首席财务官,负责全球客户财务和财务部门。从1999年到2006年,Zou先生在LM Ericsson Telephone Company(OMX:Eric-A;OMX:Eric-B;NASDAQ:Eric)的财务、客户融资和战略规划部门工作。Zou先生获得德克萨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贸易学士学位。
Ligang Luo于2014年联合创立LinkDoc,并先后担任我们的首席技术官和首席运营官。在联合创立LinkDoc之前,从2008年到2014年,罗先生担任百度专注于数据仓库领域的技术经理。罗先生拥有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
Liping Li于2014年联合创立LinkDoc,并一直担任我们的执行副总裁。在联合创立LinkDoc之前,她曾任职RPS Medical Corporation,在那里她曾担任高级项目经理(从2009年到2014年)。1998年至2014年,李女士担任中国医疗系统高级监事。李女士目前就读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硕士课程。
郭安峰于2021年2月加入我们集团,自那时起担任首席商务官。加入LinkDoc之前,他曾担任1药网有限公司(NASDAQ:YI)的首席创新官(从2020年到2021年)。2020年至2021年间,郭先生担任上海汉鸿总裁。从2017年到2020年,郭先生担任Bristol-Myers Squibb(NYSE:BMY)的副总裁,负责肿瘤科和病毒科。郭广昌还曾服务于多家全球制药公司,包括阿斯利康(AstraZeneca)、拜耳(Bayer)、辉瑞(Pfizer)和默克夏普(Merck Sharp&Dohme)。郭先生拥有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南京理工大学生物制药学士学位。
Tong Guo博士于2021年4月加入我们集团,自那时起担任我们的执行副总裁。在加入LinkDoc之前,郭博士曾担任Gem Flower Pharma Tech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在那里他曾于2019年至2021年工作。2016年至2019年间,郭博士担任IQVIA的副总裁。2015年至2016年,郭博士在拜耳制药担任执行董事。从2002年到2012年,郭博士在美国的百时美施贵宝担任首席统计师,责任越来越大。郭博士拥有麦吉尔大学生物统计学博士和硕士学位,中国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数学学士学位。
Peng Du于2021年4月加入我们集团,自那时起担任我们的首席人力资源官。在加入LinkDoc之前,杜先生于2019年至2021年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部门的合伙人。从2014年到2018年,他曾担任贝壳集团(NYSE:BEKE)薪酬和福利部门的总经理,并在Willis Towers Watson工作,在那里他最近担任中国高管薪酬咨询部门的总经理。
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我们已与我们的每一位执行官签订了雇佣协议。我们的每一位执行官都有一段特定的工作时间,在当前雇佣期限结束前,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出于原因终止执行官的雇用,而不事先通知。我们可以通过事先发出书面通知或支付一定的补偿来终止执行官的雇用。执行官可以提前发出书面通知,随时终止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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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我们明确同意,否则每位执行官都同意在其雇佣协议终止期间和之后的任何时候严格保密,不使用我们的任何机密信息或我们的客户和供应商的机密信息。
我们还与我们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签订了赔偿协议。根据该等协议,我们同意就该等人士因身为本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而提出的申索所招致的某些负债及开支,向我们的董事及行政人员作出弥偿。
董事会
我们的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即Pingyan Chen,邵蓉和邹钧,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F-1表格的注册声明生效后。董事不需要持有本公司的任何股份就有资格担任董事。纳斯达克(Nasdaq)的公司治理规则通常要求发行人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必须是独立董事。然而,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在某些公司治理事务中遵循“母国惯例”。我们依靠这种“母国惯例”例外,董事会中没有多数独立董事。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对与我们公司的合同或拟议合同感兴趣的董事,必须在我们的董事会议上声明其利益的性质。任何董事向董事发出的一般通知,意思是他或她是成员、股东、董事、合伙人,任何指明公司或商号的高级人员或雇员,并须被视为对与该公司订立的任何合约或交易有兴趣就就该公司或商号拥有权益的合约或交易而言,就决议表决而言,该公司或商号须当作为足够的权益申报,而在发出一般通知后,无须就任何特定交易发出特别通知。董事可就任何合约或建议中的合约或安排投票表决,即使他(她)可能对该合约或建议中的合约或安排感兴趣,如他(她)有此兴趣,在考虑任何此类合同或拟议合同或安排的任何董事会议上,他/她的投票权应被计算在内,并可被计算在法定人数中。我们的董事会可以行使我们公司的所有权力,借钱、抵押或抵押其业务、财产和未收回资本或其任何部分,以及发行债券、债券股票或其他证券,只要借钱或作为任何债务的担保,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责任或义务。我们的任何董事都没有与我们签订服务合同,该合同规定在终止担任董事时可获得利益。
董事会委员会
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打算在我们的董事会下设立一个审计委员会,一个薪酬委员会以及一个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打算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为这三个委员会中的每个委员会通过一份章程。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如下。
审计委员会。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由邹钧邵蓉和Jian Jiang组成,并由邹钧担任主席。我们已确定,Zou先生和Shao女士满足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第303A条的要求,并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a-3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我们已经确定邹海斌有资格成为“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我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审计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
| • | 在考虑独立审计师的年度绩效评估后,审查并建议董事会批准、任命、重新任命或罢免独立审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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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批准独立审计师的薪酬和聘用条款,并至少每年预先批准允许由我们的独立审计师执行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 |
| • | 从我们的独立审计师那里获得一份书面报告,说明与其独立性和质量控制程序有关的事项; |
| • | 与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与我们的独立审计师讨论财务报表的审计,包括是否应披露任何重要信息,有关会计和审计原则与实务的问题; |
| • | 根据《证券法》第S-K条第404项的规定,审查和批准所有拟议的关联方交易; |
| • | 审查和推荐财务报表以纳入我们的季度收益报告,并推荐董事会将其纳入我们的年度报告; |
| • | 与管理层及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 |
| • | 审查我们的会计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为监测和控制重大财务风险敞口而采取的任何特殊步骤;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 |
| • | 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职能进行年度绩效评估; |
| • | 建立和监督处理投诉和举报的程序; |
| • | 与管理层及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及定期会面; |
| • | 监督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的遵守情况,包括审查我们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适当的遵守;和 |
| •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
薪酬委员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将由张天泽、蒋晓东和陈平炎组成,由蒋晓东担任主席。我们已确定Pingyan Chen满足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第303A条的“独立性”要求。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和批准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有关的薪酬结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可能不会出席讨论他们薪酬的任何委员会会议。薪酬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 | 与我们的管理层协商,监督薪酬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和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我们执行官的薪酬;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并建议董事会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作出决定;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审查和批准任何激励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其他类似安排; |
| • | 审查执行官和董事的赔偿和保险事项; |
| • | 监督我们在薪酬事项方面的监管合规情况,包括我们对薪酬计划的限制以及向董事和执行官提供贷款的政策;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 |
178
| • | 只有在考虑到与个人独立于管理层有关的所有因素后,才能选择薪酬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和 |
| •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由Tianze Zhang,Ruilin Song和Chunlin Fan组成,由Tianze Zhang担任主席。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选择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除其他事项外负责:
| • | 向董事会推荐被提名人,以供选举或重新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任命其填补董事会的任何空缺; |
| • | 每年与董事会检讨董事会目前的组成,包括独立性、知识、技能、经验、专业知识、多样性及为我们提供服务的情况; |
| • | 制定并向董事会推荐有关提名或任命董事会成员及其委员会主席和成员或其他公司治理事项的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可能是根据任何SEC或纳斯达克规则要求的,或以其他方式被认为是可取和适当的; |
| • | 选择并向董事会推荐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成员的董事人选;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 |
| • | 至少每年制定和审查董事会通过的公司治理原则,并就公司治理法律和实践的重大发展以及我们遵守此类法律和实践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供咨询;和 |
| • | 评估董事会的整体表现和有效性。 |
董事的职责及职能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对我们公司负有信托责任,包括忠实义务,诚实行事的义务,以及以他们认为符合我们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的义务。我们的董事也必须出于正当目的行使他们的权力。我们的董事也有责任让我们的公司行使他们实际拥有的技能,以及谨慎和勤奋,让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在类似的情况下行使这些技能。以前曾有人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所能合理预期的更大程度的技能。然而,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护理方面已逐步达到一个客观标准,开曼群岛可能会遵循这些标准。在履行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不时修订和重述的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如果董事的义务被违反,我们公司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有限的特殊情况下,如果董事的义务被违反,股东可能有权以我们的名义寻求损害赔偿。根据我们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除其他外包括:(i)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并在该会议上向股东报告其工作;(ii)宣布股息,(iii)委任高级人员及厘定他们的任期及职责,及(iv)批准转让本公司的股份,包括将该等股份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份登记册。此外,如果票数相等,我们的董事会主席除了他的个人投票权外,还有权投反对票。
179
董事和高级职员的任期
我们的职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董事应任职至其任期届满或其继任者当选和获得任职资格为止,或直至其职位以其他方式空出为止。董事可以股东的普通决议或者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加表决的其他董事的简单多数的赞成票罢免。如董事(i)借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而辞职;(ii)去世,则董事将自动被免职,(iii)被任何适用的法律或证券交易规则禁止担任董事;(iv)被发现或变得精神不健全;或(v)根据我们的邮政发行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任何其他规定被免职。
感兴趣的交易
根据适用法律或适用的纳斯达克规则对审计委员会的批准提出的任何单独要求,董事可以就其感兴趣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进行投票,但任何董事在该合约或交易中的权益的性质,须由其在该合约或交易的代价及就该事宜进行的任何表决时或之前披露。
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年,我们向执行官支付了总计人民币340万元(合50万美元)的现金,我们没有向非执行董事支付任何现金补偿。有关向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授予的股票激励,请参见“—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激励计划
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
我们于2015年2月27日通过了员工股份激励计划或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并不时进行修订。2015年全球共享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最佳可用人员担任重要责任职位,为选定的员工、董事和顾问提供额外激励,并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根据该计划授予的股权奖励,我们被授权发行的普通股的最高总数为43,570,953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2015年全球购股计划,购买总计34,637,734股普通股的期权尚未行使。
以下段落概述了2015年全球共享计划的条款。
奖项类型。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允许授予期权,股票购买权和其他股票增值权,由管理人决定。
计划管理。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应由董事会或董事会的任何委员会管理。
资格。本公司的任何雇员,董事或顾问,或为任何此类雇员,董事或顾问的利益而与本公司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相关的信托或公司,均有资格参加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
授予协议。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授予的每项奖励应由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奖励协议证明。每个奖励应受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的所有适用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并可能受与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不矛盾且计划管理人认为适合纳入奖励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签订的各种奖励协议的条款不必完全相同。
180
授予的条款和条件。奖励协议应列明每项奖励的条文、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奖励的种类、奖励归属时间表、拟授予的奖励数目及奖励所涵盖的股份数目、行使价,对奖项和每个奖项期限的任何限制或限制。
修订、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购股计划。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在董事会批准任何符合适用法律的必要或可取的计划修正案后,计划管理人可以随时修改,更改,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不得修改,更改,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将对先前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授予的任何奖励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非参与者与管理人之间另有协议,该协议必须由参与者与公司以书面形式签署。
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
2021年,我们的董事会通过了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并得到了股东的批准,该计划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生效,通过授予奖励来提供额外的手段,以吸引,激励,留住和奖励选定的员工和其他合格人员。2021年股票计划的条款概述如下。根据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我们授权发行30,000,000股普通股。
奖项类型。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允许授予期权,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和管理员可能确定的其他股票增值权。
计划管理。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将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管理。
资格。本公司的任何雇员,董事或顾问,或本公司的任何服务提供商,均有资格参与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
授予协议。根据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授予的每项奖励应由参与者与公司之间的奖励协议来证明。每个奖励应受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的所有适用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并可能受与2021年全球股份计划不矛盾且计划管理人认为适合纳入奖励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根据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签订的各种奖励协议的条款不必完全相同。
授予的条款和条件。奖励协议应列明每项奖励的条文、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奖励的种类、奖励归属时间表、拟授予的奖励数目及奖励所涵盖的股份数目、行使价,对奖项和每个奖项期限的任何限制或限制。
修订、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购股计划。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的有效期为十年,但须经董事会延长。在董事会批准任何符合适用法律的必要或可取的计划修正案后,计划管理人可以随时修改,更改,暂停或终止2021年全球股票计划。
181
下表总结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授予执行官和董事的未行使期权下的普通股数量:
| 普通 股票 潜在的 公平 奖项 授予 |
行使价 (美元/股) |
授予日期 | 到期日期 | |||||||||||||
| 张天泽 |
— | — | — | — | ||||||||||||
| 蒋晓东 |
— | — | — | — | ||||||||||||
| 姜健 |
— | — | — | — | ||||||||||||
| 朱顺炎** |
— | — | — | — | ||||||||||||
| 宋瑞琳** |
— | — | — | — | ||||||||||||
| Chunlin Fan** |
* | 1.2935 | 2021年1月11日 | 2031年1月11日 | ||||||||||||
| 陈平炎** |
— | — | — | — | ||||||||||||
| 邵蓉** |
— | — | — | — | ||||||||||||
| 邹钧** |
— | — | — | — | ||||||||||||
| 罗立刚 |
3,400,000 | 1.2935 | 2021年4月8日 | 2031年4月8日 | ||||||||||||
| 李丽萍 |
* | 1.2935 | 2021年4月8日 | 2031年4月8日 | ||||||||||||
| 郭安峰 |
3,400,000 | 1.2935 | 2021年1月29日 | 2031年1月29日 | ||||||||||||
| 郭彤 |
* | 1.2935 | 2021年4月1日 | 2031年4月1 | ||||||||||||
| 杜鹏 |
* | 1.2935 | 2021年4月29日 | 2031年4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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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 |
12,825,000 | 1.2935 | |
从1月11日起, 2021年至 2021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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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月11日起, 2021年至 2021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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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 | 不到我们总流通股的1%。 |
| ** | 朱顺炎、宋瑞林、Chunlin Fan、陈平炎、邵蓉和邹钧均已接受任命为董事,该任命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除所有董事和执行官外,我们的员工作为一个整体持有购买16,267,953股普通股的期权,而我们的前员工作为一个群体,持有购买5,544,781股普通股的期权,行使价从每股0.00008美元到每股2.5382美元不等。
有关我们的会计政策和根据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授予的奖励的估计的讨论,请参见“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股份补偿。”
182
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关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的信息:
| • | 我们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和 |
| • | 我们已知的每个人实益拥有我们5%以上的普通股。 |
我们采用了双重投票权结构,该结构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Tianze Zhang先生在本次发行前实益拥有的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将被转换为B类普通股,其余的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以及所有A系列,A系列,B系列,C-1系列,本次发行前的C-2系列、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将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一对一地转换为A类普通股。
下表中的计算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已发行在外的311,644,556股已转换普通股和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发行在外的354,944,556股普通股,包括(i)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以美国存托凭证形式出售的43,300,000股A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ii)61,300,000股经重新设计及转换的B类普通股由Tianze Zhang先生于本次发行前实益拥有的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及(iii)250,344,556股经重新指定及转换的A类普通股由其他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及所有已发行以及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优先股。
我们的现有股东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和Bleu Prime Healthcare Master Fund Limited,以及Aranda Investments Pte.Ltd.,该实体由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拥有,与我们的现有股东Esta Investments Pte.Ltd.有关联,表示有兴趣分别以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和与其他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同的条款,购买本次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中的2500万美元、25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此类利益指示不是具有约束力的购买协议或承诺,我们和承销商目前没有义务将任何美国存托凭证出售给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Lake Bleu Prime Healthcare Master Fund Limited或Aranda Investments Pte.Ltd。下表中的计算没有考虑到这些现有股东在本次发行中的认购情况(如果有的话)。
183
实益拥有权是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规定确定的。在计算一个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包括了该人有权在60天内获得的股份,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获得的股份,或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证券的转换。但是,这些股份不包括在计算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中。
| 普通股受益 本次发行前拥有 |
A级 普通股 有益的 这之后拥有 提供 |
B级 普通股 有益的 这之后拥有 提供 |
投票权 在这之后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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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 | %** | 数字 | % | 数字 | % | % | ||||||||||||||||||||||
| 董事和执行官:¨ |
||||||||||||||||||||||||||||
| 张天泽(1) |
61,300,000 | 19.7 | — | — | 61,300,000 | 17.3 | 67.6 | |||||||||||||||||||||
| 蒋晓东 |
— | — | — | — | — | — | — | |||||||||||||||||||||
| 姜健 |
— | — | — | — | — | — | — | |||||||||||||||||||||
| Shunyan Zhu¨¨ |
— | — | — | — | — | — | — | |||||||||||||||||||||
| 宋瑞琳¨¨ |
— | — | — | — | — | — | — | |||||||||||||||||||||
| Chunlin Fan¨¨ |
* | * | * | * | — | — | * | |||||||||||||||||||||
| Pingyan Chen¨¨ |
— | — | — | — | — | — | — | |||||||||||||||||||||
| 邵蓉¨¨ |
— | — | — | — | — | — | — | |||||||||||||||||||||
| 邹钧¨¨ |
— | — | — | — | — | — | — | |||||||||||||||||||||
| 罗立刚(2) |
9,000,000 | 2.9 | 9,000,000 | 2.5 | — | — | 1.0 | |||||||||||||||||||||
| 李丽萍(3) |
11,000,000 | 3.5 | 11,000,000 | 3.1 | — | — | 1.2 | |||||||||||||||||||||
| 郭安峰 |
* | * | * | * | — | — | * | |||||||||||||||||||||
| 郭彤 |
* | * | * | * | — | — | * | |||||||||||||||||||||
| 杜鹏 |
* | * | * | * | — | — | * | |||||||||||||||||||||
| 主要股东: |
||||||||||||||||||||||||||||
| 数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 |
61,300,000 | 19.7 | — | — | 61,300,000 | 17.3 | 67.6 | |||||||||||||||||||||
| NEA实体(5) |
31,739,877 | 10.2 | 31,739,877 | 8.9 | — | — | 3.5 | |||||||||||||||||||||
| 中国宽带之都(6) |
28,624,717 | 9.2 | 28,624,717 | 8.1 | — | — | 3.2 | |||||||||||||||||||||
| Esta Investments Pte Ltd(7) |
36,328,606 | 11.7 | 36,328,606 | 10.2 | — | — | 4.0 | |||||||||||||||||||||
| 生命科技有限公司(8) |
19,699,210 | 6.3 | 19,699,210 | 5.5 | — | — | 2.2 | |||||||||||||||||||||
| 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9) |
26,327,744 | 8.4 | 26,327,744 | 7.4 | — | — | 2.9 | |||||||||||||||||||||
注意事项:
| * | 在转换的基础上,不到我们已发行股票总数的1%。 |
| ** | 对于本表所列的每个人和集团,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方法是,将该人或集团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除以(i)311,644,556的总和,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的已发行普通股数量,及(ii)在本招股章程日期后60天内可行使的该等人士或团体所持有的购股权基础上的普通股份数目。 |
| † | 除蒋晓东、Jian Jiang、朱顺炎、宋瑞林、陈平炎、邵蓉及邹钧外,本公司董事及执行官的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中港国际广场A座11楼。蒋晓东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2号办公室3101号。Jian Jiang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中国世界第二办公室2303号。朱顺炎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绿地中心B座17楼。宋瑞林的地址是28号3-4-202室, |
18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00020。Pingyan Chen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南湖半岛花园40号楼1503号。邵蓉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江南区将军大道58号山水华门文茶园805室。邹钧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天耀桥路69弄1号1602室。 |
| †† | 朱顺炎、宋瑞林、Chunlin Fan、陈平炎、邵蓉和邹钧均已接受任命为董事,该任命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 |
| (1) | 代表Tianze Zhang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持有的61,300,000股记录在案的普通股,该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被指定为B类普通股。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RoadTown Quastisky Building,P.O.Box905。 |
| (2) | 代表罗立刚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Health Bigdata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的记录在案的9,000,000股普通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RoadTown Quastisky Building,P.O.Box905。 |
| (3) | 代表August Health Service Ltd.持有的11,000,000股记录在案的普通股,August Health Service Ltd.是Liping Li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August Health Service Ltd.的注册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RoadTown Quastisky Building,P.O.Box905。 |
| (4) | 代表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记录在案的61,300,000股普通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张天泽全资拥有的公司。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前,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持有的所有普通股将自动重新指定为B类普通股。 |
| (5) | 代表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记录在案的16,455,881股A系列优先股,7,878,151股B系列优先股,2,635,137股C-2系列优先股,3,471,105股D系列优先股和1,181,953股D+优先股,NEA Ventures2015,L.P.(“NEA15”)记录在案的L.P.(“NEA15”)和117,650股A系列优先股,所有这些股票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NEA15直接持有的股份由NEA Partners15,L.P.(“NEA Partners15”)间接持有,NEA Partners15,L.P.是NEA15,NEA15GP,LLC(“NEA15LLC”)的唯一普通合伙人,NEA Partners15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和NEA15LLC的每一位个人经理。NEA15LLC的个人经理人(统称为“NEA15经理人”)是Forest Baskett,Anthony A.Florence,Jr.,Mohamad Makhzoumi,Joshua Makower,ScottD.Sandell和Peter Sonsini。“VEN15”直接持有的股份由“VEN15”的普通合伙人Karen P.Welsh间接持有。NEA Partners15,NEA15LLC和NEA15经理对NEA15直接持有的公司证券拥有投票权和处置权。Karen P.Welsh对“Ven15”直接持有的公司证券拥有投票权和处置权。上述证券的所有间接持有人均否认所有适用证券的实益拥有权,但以其实际金钱利益为限。上面引用的NEA实体的地址是1954Greenspring Drive,Suite600,Tionium,MD21093。 |
| (6) | 代表中国宽带资本合伙企业III,L.P.持有的记录在案的21,008,404股B系列优先股,3,676,471股C-2系列优先股和3,939,842股D系列优先股,所有这些股份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所持股份的投票权和处置权由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L.P.控制,后者最终由Suning Tian先生控制。CBC Mobile Venture Limited的注册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RoadTown离岸公司注册中心957号信箱。 |
| (7) | 代表新加坡私人公司Esta Investments Pte.Ltd持有的23,193,278股C-2系列优先股,7,225,565股D系列优先股和5,990,763股D+系列优先股,所有这些股份 |
185
| 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Esta Investments Pte.Ltd.由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拥有。Esta Investments Pte.Ltd的营业地址为乌节路60B,#06-18,中庭@Orchard,新加坡238891。 |
| (8) | 代表开曼群岛公司LifeTech Company Ltd持有的19,699,210股D系列优先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LifeTech Company Ltd由MBK Partners Special Situations I,L.P.(“MBKPSS”)全资拥有。MBKSS的普通合伙人是MBK Partners特殊情况GP I,L.P.,MBKSS的经理是MBK Management,Inc.。关于LifeTech持有的LinkDoc股份的投票和投资决定由一个投资委员会做出,该委员会由Michael B.Kim,Jay H.Bu,李毅文和Bryan Min组成。投资委员会的每个成员都否认对LinkDoc此类股份的实益拥有权。本文中提到的每个实体的地址是开曼群岛KY1-1104大开曼岛Ugland House的邮政信箱309。 |
| (9) | 代表由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26,327,744股D+系列优先股,该公司是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于香港铜锣湾马西臣街1号时代广场一座26楼。紧随本次发行完成前,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所有优先股将自动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是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该公司被视为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实益拥有人。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发行普通股或优先股的10.2%由美国的记录持有人持有。我们不知道在随后的日期可能导致我们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任何安排。有关导致我们的主要股东持有的所有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我们的股票发行的描述,请参见“股本说明—证券发行历史”。
186
关联方交易
合同安排
有关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我们的VIE和我们VIE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的描述,请参见“公司历史和结构”。
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请参阅“管理——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私人配售
请参阅“股本说明—证券发行历史”。
分享激励
请参阅“管理层——股票激励计划”。
其他关联交易
VIE和张天泽先生我们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为Linkdoc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借入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贷款的未偿还余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已于2020年1月13日偿还。
我们于2018年向张天泽先生提供了89,450美元(折合人民币590,057元)的现金预付款,并于2020年偿还。
187
股本说明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我们的事务受不时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的约束,我们在下文中将其称为“公司法”,以及开曼群岛的普通法。
我们的股本分为普通股。就我们所有的普通股而言,我们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赎回或购买我们的任何股份,增加或减少股本,并发行任何股份,不论该等股份是原始股本、赎回股本还是增加股本,无论是否享有任何优先权,优先权或特别特权,或受任何权利或任何条件或限制的推迟,等等除非发行条件另有明文规定,否则每次发行的股份,不论是否宣布为优先股,均须受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所赋予的权力所规限。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我们的法定股本包括50,000美元,分为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415,664,338股普通股和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209,335,662股优先股,其中22,058,825股将被指定为A系列优先股,其中46,218,488股应指定为B系列优先股,2,899,160股应指定为C-1系列优先股,35,398,512股应指定为C-2系列优先股,其中51,217,945股应指定为D系列优先股,51,542,732股应指定为D+系列优先股。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均已缴足股款。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优先股将以一对一的方式重新指定或转换为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的法定股本将为50,000美元,分为625,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
我们已通过第七份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该章程大纲及细则将于紧接本发售完成前生效,并取代现时第七份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全文。我们的第七份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规定,在本次发行结束前,我们将有两类普通股,即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紧接发售完成前,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625,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普通股,包括(a)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5美元的A类普通股,(b)8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B类普通股,及(c)45,000,000股由董事会决定的类别。我们的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Tianze Zhang先生实益拥有的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将立即以一对一的方式自动转换为B类普通股,以及所有其他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和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A系列,B系列,C-1系列,C-2系列,本次发行前的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以一对一的方式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发行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A类普通股。一旦满足适用的归属和行使条件,所有激励股份(包括期权),无论授予日期如何,都将使持有人有权获得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
以下是我们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重要条款摘要,只要这些条款涉及我们预期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生效的普通股的重要条款。
普通股
将军。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625,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持有A类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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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将享有同样的权利。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均已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代表普通股的证书是以记名形式发行的。我们不得向不记名股东发行股票.我们的非开曼群岛居民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和转让其普通股。
股息。我们的普通股股东有权获得董事会宣布的股息,但须遵守我们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以及《公司法》。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我们的董事建议的金额。我们的上市后修正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股息可以从我们已实现或未实现的利润中宣布和支付,也可以从董事会确定不再需要的从利润中预留的任何准备金中宣布和支付。股息也可以从股票溢价账户或根据《公司法》可以为此目的授权的任何其他基金或账户中宣布和支付。除非我们的董事确定,在支付后,我们将能够立即支付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并且我们有合法的资金可用于此目的,否则不得宣布和支付股息。
普通股的类别。我们的普通股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除转换权和投票权外,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应享有同等权利,并享有同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和其他资本分配权。
转换。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可以随时将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换为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给任何并非该持有人的联属公司的人时,或在任何B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发生变化时,任何并非该等普通股持有人的联属公司的人因此成为该等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此类B类普通股应自动立即转换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为免生疑问,(i)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须于公司将该等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在会员登记册上登记后生效;(ii)设立任何抵押、押记,任何B类普通股的产权负担或其他任何种类的第三方权利,以担保任何合同或法律义务,除非且直到任何此类抵押,否则不得视为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产权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强制执行,并导致不是相关成员的关联公司的第三方成为相关B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相关B类普通股应自动并立即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iii)任何出售,转让,任何持有人将任何B类普通股转让或处置给任何B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不得触发该B类普通股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及(iv)在此情况下Tianze Zhang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执行官或雇员,Tianze Zhang先生及Tianze Zhang先生的任何联属公司实益拥有的任何及所有B类普通股,须自动及立即转换为相等数目的A类普通股。就前述句子而言,给定股东的“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由该人控制或与该人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人,就前述“关联公司”的定义而言,“控制”是指,就任何人而言,有权或有权(不论是否已行使)直接或间接(不论是否透过有表决权证券的拥有权、合约或其他方式)指导该人的业务、管理及政策,但须规定,在拥有实益拥有权或有权将有权在该人的成员或股东大会上投票的票数的50%以上用于指导表决时,应最终推定该权力或权力存在或控制该人董事会多数成员组成的权力。
投票权。就所有须由股东投票表决的事项而言,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须在任何时候就所有由股东投票表决的事项,以一类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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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此类股东大会的成员。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就所有须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事项进行一票表决,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就所有须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包括股东特别大会)上表决的事项获得10票。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投票,均应以投票方式决定,而不是举手表决。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包括持有与有权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份所附的全部表决权的多数票的股东,如果是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则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作为一家获得开曼群岛豁免的公司,根据《公司法》,我们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年度大会。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可以(但没有义务)在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召开会议的通知中具体说明这一点,年度股东大会将于董事决定的时间及地点举行。然而,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将在每个财年举行年度股东大会。除股东周年大会外,每次股东大会均为股东特别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以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大会可由本公司董事会或本公司主席的过半数召集,或应股东的要求召开,股东应在请求书存入之日持有不少于已发行股份所附表决权三分之一的股份以及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流通股,在这种情况下,董事有义务召集该会议,并将如此要求的决议在该会议上付诸表决;然而,我们在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没有赋予我们的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提案的权利。召开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大会需要至少7个工作日的提前通知,除非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放弃该通知。
股东在大会上通过的普通决议案,须由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由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所投普通股所附带的简单多数票投赞成票,特别决议还要求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投票权的股东所投普通股的赞成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如更改名称或更改发售后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等重要事项,须作出特别决议。
普通股的转让。根据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的限制,如下所述,我们的任何股东都可以通过通常或普通形式的转让工具或董事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转让他或她的全部或任何普通股。
我们的董事会可行使绝对酌情决定权,拒绝登记任何未缴足股款或我们有留置权的普通股的转让。我们的董事会也可能拒绝登记任何普通股的转让,除非:
| • | 转让文书已递交本公司,并附有与之有关的普通股的证明书及本公司董事会为显示转让人有权进行转让而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 |
| • | 转让工具仅涉及一类股份; |
| • | 如有需要,转让文书应盖有适当的印章; |
| • | 转让给共同持有人的,拟转让普通股的共同持有人数量不超过4人; |
| • | 该等股份不受任何有利于公司的留置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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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就此向我们支付了纳斯达克决定应支付的最高金额的费用,或董事不时要求的较低金额的费用。 |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登记转让,他们应在提交转让文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拒绝登记的通知分别发送给转让方和受让人。
在遵守纳斯达克要求的任何通知后,可以暂停转让登记,并在董事会不时决定的时间和期间关闭登记册,但前提是,在董事会决定的任何一年中,不得暂停转让登记,也不得超过30天关闭登记册。
清算。如可供股东分配的资产足以在清盘开始时偿还全部股本,则在清盘或以其他方式(转换、赎回或购买普通股除外)时的资本回报,盈余将按清盘开始时股东所持股份的面值按比例分配予我们的股东,但须从有应付款项的股份中扣除,所有应付给我们公司的未付电话费或其他款项。如果我们可供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实收资本,我们将对这些资产进行分配,以使我们的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的票面价值的比例承担损失。在任何清算事件中,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任何资产或资本将是相同的。
要求发行普通股并没收普通股。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不时地在规定的付款时间之前至少14个整天向股东发出通知,要求股东支付其普通股未支付的任何款项。已赎回但仍未支付的普通股将被没收。
赎回、购回及交还普通股。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的选择或其持有者的选择,按照我们的董事会在发行这些股份之前确定的条款和方式,以这些股份可以赎回的条款发行股票。我们公司还可以回购我们的任何股份,前提是这种购买的方式和条款已经我们的董事会批准,或者得到我们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的其他授权。根据《公司法》,任何股票的赎回或回购,都可以从本公司的利润中支付,也可以从为赎回或回购目的而发行的新股票的收益中支付,如公司能在付款后立即支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可从资本(包括股份溢价账户和资本赎回准备金)中扣除。此外,根据《公司法》,不得赎回或回购此类股份(a)除非已缴足股款,(b)如果赎回或回购将导致没有发行在外的股份,或者(c)如果公司已开始清算。此外,本公司可接受无条件交出任何缴足股款的股份.
股票权利的变化。如果在任何时候我们的股本被分为不同类别或系列的股份,则任何类别或系列股份所附带的权利(除非该类别或系列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不管我们公司是否要清盘,经该类别或该系列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的过半数书面同意,或经该类别或该系列股份的持有人的另一次会议的特别决议批准,可予以更改。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授予任何已发行类别股份的持有人的权利不得如此,被视为因创建或发行与该现有类别的股份享有同等地位的进一步股份而发生变化。
检查账簿和记录。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普通股股东无权检查或获取我们的股东名单或公司记录的副本。然而,我们将向股东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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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股票。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备忘录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发行额外的普通股,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以可用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票为限。
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备忘录还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建立一个或多个优先股系列,并就任何系列的优先股确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包括:
| • | 该系列的命名; |
| • | 该系列股票的数量; |
| • | 分红权、股息率、转换权、投票权;以及 |
| • | 赎回和清算优先权的权利和条款。 |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授权但未发行的范围内发行优先股,股东无需采取行动。发行这些股票可能会稀释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
反收购条款。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的一项规定,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认为有利的对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即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优先股,并指定此类优先股的价格、权利、优先权、特权和限制的规定,而无需我们的股东进行进一步表决或采取行动。
然而,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只能出于正当目的并出于他们真诚认为符合我们公司最大利益的目的,行使我们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授予他们的权利和权力。
豁免公司。根据《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普通居民公司和免税公司作了区分。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地区开展业务的公司,均可申请注册为获豁免公司。获豁免公司的规定与一般公司的规定大致相同,但获豁免公司除外:
| • | 无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股东周年申报表; |
| • | 无须将其成员登记册开放供查阅; |
| • | 无须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
| • | 可以发行无面额的流通股、无记名股; |
| • | 可取得对未来任何课税的保证(此种保证通常在第一次课税时为20年); |
| • | 可在另一司法管辖区以延续方式注册,并于开曼群岛撤销注册; |
| • | 可注册为有限公司;及 |
| • | 可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仅限于该股东就该股东的公司股份未支付的金额。
独家论坛。除非我们以书面形式同意选择一个替代论坛,否则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地区法院将是美国境内解决以下问题的唯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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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提起诉讼的任何申诉。任何个人或实体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我们的任何股份,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证券,均应视为已通知并同意我们发行后公司章程的规定。请参阅“风险因素——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我们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的论坛选择条款,以及我们与存托银行的存款协议,可能会限制我们普通股股东的能力,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证券,为与我们以及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发生纠纷选择有利的司法论坛。”
会员名册
根据《公司法》,我们必须保存一份成员名册,其中应包括:
| • | 我们成员的姓名和地址,每个成员所持股份的说明,已支付或同意被视为已支付的金额,每个成员的股份,每个成员所持股份的数量和类别,及一名成员所持有的每一有关类别的股份是否附带投票权,如有,该等投票权是否附带条件; |
| • | 将任何人的姓名记入注册纪录册成为会员的日期;及 |
| • | 任何人不再是会员的日期。 |
根据《公司法》,我们公司的成员名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初步证据(即,会员名册将就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如无反驳)根据《公司法》,在会员名册上登记的会员被视为对会员名册上与其名称相对照的股份拥有合法所有权。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履行必要的程序,立即更新会员名册,以记录并实施我们向作为保存人的保存人(或其代名人)发行的股票。我们的会员名册一经更新,记录在会员名册上的股东将被视为对其名下设定的股份拥有合法所有权。
如任何人的姓名被错误地记入或从我们的成员登记册中遗漏,或任何人已不再是我们公司的成员的事实在记入登记册方面有任何缺省或不必要的延误,感到受屈的人或成员(或本公司或本公司本身的任何成员)可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命令更正登记册,而法院可拒绝该申请,或可拒绝该申请,如对案件的公正性感到满意,可下令更正登记册。
公司法的差异
《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英国较早的《公司法》,但并没有遵循英国最近的许多成文法。此外,《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以下概述了适用于我们的《公司法》的规定与适用于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
合并和类似安排。《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和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进行合并和合并。就上述目的而言,(a)“合并”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的合并,以及将其业务、财产及负债归属其中一家公司(如尚存的公司),(b)“合并”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间合并公司,并将该等公司的业务、财产及负债归属合并公司。为了实施这种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一项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然后必须由(a)每个公司的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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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公司,以及(b)该组成公司的组织章程所指明的其他授权(如有的话)。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必须连同关于合并或存续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声明一起提交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一项关于每个组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的声明,以及一项承诺,即合并或合并证书的副本将予每个组成公司及债权人的成员及债权人合并或合并的通知将在开曼群岛宪报上公布。如合并或合并是按照本法定程序进行的,则无须经法院批准。
开曼母公司与其开曼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获得该开曼子公司股东决议的授权除非该成员另有约定,否则将合并计划的副本提供给拟合并的该开曼子公司的每个成员。为此目的,公司是子公司的“母公司”,如果它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在子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至少占90%(90%)的投票权。
除非开曼群岛法院放弃这一要求,否则必须征得组成公司的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个持有人的同意。
除非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开曼群岛成分公司的股东对合并或合并持异议,有权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如果持异议的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则在对合并或合并持异议时,将由开曼群岛法院裁定。行使异议权将使持异议的股东无法行使他或她因持有股份而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但以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为由寻求救济的权利除外。
除了有关合并和合并的法律规定外,《公司法》还载有促进公司通过安排计划进行重建和合并的法律规定,但该安排须获作出该安排的每类股东及债权人的多数票通过,而该等股东及债权人须代表每类股东或债权人(视属何情况而定)的价值的四分之三,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为此目的召开的会议或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人。会议的召开以及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尽管持异议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不应批准交易的观点,但如果法院认定:
| • | 有关法定多数票的规定已经得到满足; |
| • | 股东已在有关会议上获公平代表,而法定多数人是真诚行事,而无强迫少数人促进与该类别人士不利的利益; |
| • | 该等安排可由该等聪明诚实的人就其利益行事而合理地予以批准;及 |
| • | 根据《公司法》(Companies Act)的其他一些条款,这种安排不会受到更恰当的制裁。 |
《公司法》还规定了强制收购的法定权力,这可能有助于在要约收购时“排挤”持不同意见的少数股东。受影响股份的90.0%的持有人在四个月内提出并接受要约时,要约人可以自该四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要求剩余股份的持有人根据要约的条款将这些股份转让给要约人。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如果要约获得如此批准,除非有欺诈、恶意或共谋的证据,否则不太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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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项安排和重建因此获得批准,或者提出并接受一项要约,持异议的股东将没有与评估权类似的权利,否则,特拉华州公司持异议的股东通常可以获得评估权,提供权利,收取现金支付的价值的司法确定的股份.
股东诉讼。原则上,我们通常是就公司的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适当原告,而且一般情况下,衍生品诉讼不得由少数股东提起。然而,基于英国的权威,这在开曼群岛很可能是有说服力的权威,开曼群岛法院可望遵循和适用普通法原则(即自由和开放源码软件诉哈博特案的规则)(及其例外情况)允许少数股东在以下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诉讼提起集体诉讼或派生诉讼,以质疑诉讼:
| • | (三)公司违法或者越权行为的; |
| • | 被投诉的行为,虽然不是越权行为,但只有在未经获得简单多数票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正式实施;和 |
| • | 那些控制公司的人正在“对少数人进行欺诈”。 |
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和责任限制。开曼群岛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在多大程度上规定对高管和董事的赔偿,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将赔偿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因这些董事或高级职员的不诚实、故意违约或欺诈而招致或承受的所有诉讼、诉讼、成本、费用、费用、损失、损害或责任,在或关于我们公司业务或事务的行为(包括由于任何判断错误),或在执行或履行他的职责,权力,权威或谨慎,包括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任何费用,支出,该董事或高级职员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为任何与本公司或其事务有关的民事诉讼进行辩护(无论是成功还是其他方式)时所发生的损失或责任。这种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
此外,我们还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订立了赔偿协议,为这些人提供了超出我们在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备忘录和章程中规定的额外赔偿。
在根据上述规定允许我们的董事,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对《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我们已获悉,SEC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表述的公共政策,因此是不可执行的。
董事的受托责任。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信托责任。这种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谨慎义务和忠诚义务。谨慎的义务要求董事诚信行事,谨慎行事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也要谨慎行事。根据这一职责,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与重大交易有关的所有合理可用的重要信息。忠实义务要求董事以他合理地认为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公司职位谋取私利。该义务禁止董事进行自我交易,并要求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拥有的、股东一般不享有的任何利益。一般来说,董事的行为被认为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真诚地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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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被违反一项受托责任的证据所推翻。如果董事就某项交易提供了这种证据,则董事必须证明该交易在程序上是公平的,并且该交易对公司是公平的。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一家公司的董事是该公司的受托人,因此被认为他对该公司负有以下责任——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善意行事的义务,有责任不以其董事的职位为基础赚取利润(除非公司允许他这样做),有责任不将自己置于公司利益与其个人利益或其对第三方的义务相冲突的职位上,及为该等权力的目的而行使权力的责任。开曼群岛一家公司的董事有责任以技巧和谨慎行事。以前曾有人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所能合理预期的更大程度的技能。然而,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护理方面已逐步达到一个客观标准,开曼群岛可能会遵循这些标准。
股东以书面同意的方式采取行动。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注册证书,取消股东以书面同意的方式行事的权利。《公司法》和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上市后公司章程规定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由每个股东签署或代表他们签署的一致书面决议的方式批准公司事项,这些股东本有权在不举行会议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进行表决。
股东提议。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股东有权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任何提案,只要提案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可以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可以不召开特别会议。
《公司法》只规定了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有限权利,并没有规定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股东大会。然而,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的组织章程中规定。我们在发行后修改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允许我们的股东持有不少于公司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份所附表决权的三分之一,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以要求召开我们的股东特别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有义务召开一次特别股东大会,并在该会议上将如此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除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外,我们在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没有为我们的股东提供任何其他权利,在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提案,而这些股东没有要求召开这些提案。作为一家获得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没有法律义务召开股东年度大会。
累积投票。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有利于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性,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投票权投给一名董事,这增加了股东选举该董事的投票权。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没有禁止累积投票的规定,但我们在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累积投票。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股东得到的保护和权利并不比特拉华州一家公司的股东少。
罢免董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只有在获得有投票权的大多数已发行股票的批准后,才能因正当理由罢免拥有分类董事会的公司董事,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根据我们的上市后修订和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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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董事可以通过股东的普通决议有理由或无理由罢免。董事应任职至其任期届满或其继任者当选和获得任职资格为止,或直至其职位以其他方式空出为止。此外,主任办公室应予腾空。如董事(i)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安排或组成;(ii)被发现或变得精神不健全或去世;(iii)借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而辞去其职位;(iv)无特别离开董事会的许可,连续三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v)法律禁止其担任董事;或(vi)根据本公司发行后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任何其他规定被免职。
与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载有一项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公司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的约束,对其公司注册证书进行修订,自“利害关系人”成为利害关系人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某些业务合并。感兴趣的股东通常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以上的流通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个人或集团。这会限制潜在收购方对目标进行两级出价的能力,因为在两级出价中,所有股东都不会得到平等对待。除其他事项外,如果在该股东成为有利益关系的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了企业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有利益关系的股东的交易,则不适用法规。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就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进行谈判。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类似的法规。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所提供的保护类型。然而,尽管开曼群岛法律并不规范公司与其主要股东之间的交易,但公司董事必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对公司应尽的信托责任,包括他们认为有义务确保,任何此类交易都必须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是出于正当的公司目的而进行的,而不是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解散;清盘。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的提议,解散必须获得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在解散是由董事会发起的情况下,解散才能得到公司已发行股票的简单多数的批准。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的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公司可以通过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其成员的特别决议,或者如果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可以通过其成员的普通决议,将其清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命令清盘,包括在法院认为公正及公平的情况下命令清盘。根据《公司法》和我们的上市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我们的公司可以解散,清算或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清盘。
股份权利的变更。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大多数此类已发行股票的批准下更改一类股票的权利。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和我们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如果我们的股本分为多个类别的股份,经该类别大多数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经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股东大会通过的特别决议批准,我们可以更改任何类别所附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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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管理文件。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的管理文件可以在获得有投票权的大多数流通股的批准后进行修改。根据《公司法》和我们的上市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只能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修改。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股份的投票权没有任何限制。此外,我们在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没有关于所有权门槛的规定,超过这一门槛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
证券发行历史
以下是我们过去三年证券发行的摘要。
优先股
于2018年6月8日,我们向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L.P.发行3,471,105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880万美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L.P.和NEA Ventures2015,L.P.(“NEA”实体)在公司持有董事会代表。
于2018年6月8日,我们向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发行3,939,842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1000万美元。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由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L.P.控制,该公司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拥有董事会代表。
于2018年6月8日,我们向Long Hill Capital Venture Partners1,L.P.发行1,221,351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310万美元。Long Hill Capital Venture Partners1由Long Hill Capital控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Long Hill Capital在公司持有董事会代表。
于2018年6月8日,我们向北京Freesia管理咨询公司发行13,789,447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3,500万美元。
于2018年6月8日,我们向LifeTech Company Ltd发行19,699,210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5,000万美元。
于2018年6月8日,我们向Esta Investments Pte Ltd发行7,225,565股D系列优先股,代价为1,830万美元。
于2018年6月8日,我们向宁波汇桥鸿博股份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发出认股权证,以购买合共最多1,871,425股D系列优先股,总额为人民币30,247,525元。宁波汇桥鸿博股份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于2021年5月将认股权证转换为1,871,425股D系列优先股。
于2020年9月4日,我们向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L.P.发行1,181,953股D+优先股,代价为300万美元。
于2020年9月4日,我们向Esta Investments Pte Ltd发行5,990,763股D+优先股,代价为1,500万美元。
于2020年9月4日,我们向HL Plus Holding I Limited发行4,727,810股D+优先股,代价为1,200万美元。HL Plus Holding I Limited由Long Hill Capital控制,该公司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持有公司的董事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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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年9月4日,我们向天津津南海河CBC IFOF产业基金合伙企业,L.P.,上海新诺华康泽投资中心LL.P.,苏州新诺华泽康投资中心LL.P.,深圳中申信创投资合伙企业(L.P.)及中金生物医药基金L.P.发行期权,以购买最多13,395,462股D+优先股。天津津南海河CBC IFOF产业基金合伙企业,L.P.,上海新诺华康泽投资中心LL.P.,苏州新诺华泽康投资中心LL.P.,深圳中申信创投资合伙企业(L.P.)和中金生物医药基金L.P.于2021年5月将期权转换为13,395,462股D+优先股。
于2021年2月26日,我们向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21,669,131股D+优先股,代价为5,930万美元。我们还将三位创始人持有的4,658,613股普通股重新归类为D+优先股,该优先股已发行给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于2021年6月4日,我们按面值向Parthenon Talent Limited发行13,971,000股普通股,以便根据2015年全球购股计划为某些承授人持有13,971,000股普通股。此类普通股被视为已发行但未发行。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
我们已经向某些执行官和员工授予了购买我们的普通股和限制性股票的期权。请参阅“管理层——股票激励计划”。
股东协议
我们目前有效的第五份经修订和重述的股东协议于2021年2月26日由公司,我们的股东以及其中指定的某些其他方之间签订。
现行的股东协议规定了某些特殊权利,包括注册权、优先购买权、二次购买权、三次购买权、共同销售权、顺延权,并包含了对董事会和其他公司治理事项的规定。这些特别权利(除下文所述的注册权外)以及公司治理规定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终止。根据股东协议的条款,Xiaodong Jiang和Jian Jiang被任命为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该协议规定:(i)NEA Ventures2015,L.P.和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15,L.P.有权指定一名董事会董事,该董事由我们的A系列优先股的持有人选举产生,以及(ii)Esta Investments Pte Ltd.,ABG II-SO2Limited,Lifetech Company Ltd.的各一名董事,及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委任一名董事会董事。此类指定董事的权利也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终止。
注册权
根据当前的《股东协议》,我们已授予某些股东注册权,但在(i)被视为清算事件的较早者之后,任何股东都无权行使任何此类注册权,所有已完全行使清算权的投资者,并已根据备忘录全额支付所有分派款项和公司章程;(ii)如SEC规则144或《证券法》规定的另一项类似豁免,可以在三个月内不受限制地出售所有此类持有人的股票,而无需进行登记;(ii)在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五年。
要求注册权。于(i)股东协议日期第4(4)周年或(ii)首次公开招股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后一百八十天内的较早者之后的任何时间或不时,应当时未偿还的至少20%的可注册证券的持有人的书面请求,我们应立即向所有其他持有人发出关于拟议注册的书面通知,并应(i)在该请求发出之日起十(10)天内,向所有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ii)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无论如何,在发起持有人提出要求之日起90(90)天内,提交表格S-1或表格F-1注册声明,在适用的情况下,根据《证券法》,所有可注册证券的发起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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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其他持有人要求登记的证券,以及任何其他持有人要求包括在该等登记内的任何额外可登记证券,须由每名该等持有人在发出通知日期后二十(20)天内向公司发出通知所指明,而在每种情况下,受制于某些限制。
表格F-3或S-3的注册权。如果我们收到可注册证券的任何持有人的书面请求,我们将在F-3或S-3表格(视情况而定)上进行注册,但仍未得到满足,在某些限制条件下,我们将(i)在该请求发出之日起十(10)天内,向发起持有人以外的所有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ii)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无论如何,在发起持有人提出要求之日起四十五(45)天内,根据《证券法》(Securities Act)提交表格S-3或表格F-3注册声明(如适用),涵盖任何其他持有人要求包含在该注册中的所有可注册证券,在发出通知之日起二十(20)天内,由每名该等持有人向本公司发出的通知所指明。
背负式注册权。如果我们提议为公开发行我们的证券提交一份注册声明,我们必须向我们的可注册证券的持有人提供一个机会,在注册中包括持有人要求注册的可注册证券。
注册费用。本公司须支付与根据本股东协议进行的任何登记有关的一切费用(仅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与提出要求的股东出售的可登记证券有关的佣金),包括所有登记、归档和资格费用,打印机和会计费用,本公司律师的费用和支出,以及一名律师为卖方持有人支付的合理费用和支出,但须受某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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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托股票说明
美国花旗银行(Citibank,N.A.)已同意担任美国存托股票的保管人。花旗银行的托管办事处位于纽约格林威治街388号,纽约10013。美国存托股票通常被称为“美国存托凭证”,代表存放在存托凭证中的证券的所有权权益。美国存托凭证可以是通常被称为“美国存托凭证”或“ADR”的凭证。“保管人通常会指定一名保管人保管存入的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托管人是位于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83号东湾一号花旗大厦9楼的N.A.—香港花旗银行。
我们已根据存款协议指定花旗银行为存款人。存款协议的副本以F-6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的形式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您可以从SEC位于华盛顿特区20549N.E.100F街的公共资料室和SEC网站(www.sec.gov)获得存款协议的副本。请参阅注册号333-257582,以索回副本.
我们将向您简要介绍美国存托凭证的重要条款以及您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所有者的重要权利。请记住,摘要因其性质而缺乏所概述信息的精确性,美国存托凭证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将通过参考存款协议的条款而不是通过本摘要来确定。我们敦促你方全面审查存款协议。本摘要描述的斜体部分描述了可能与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权相关但可能不包含在存款协议中的事项。
每份美国存托凭证代表接收和行使存放在保管人和/或托管人的四股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美国存托凭证还代表在以下方面收取和行使受益权:保管人或保管人代表美国存托凭证所有人收到的但由于法律限制或实际考虑尚未分配给美国存托凭证所有人的任何其他财产。我们和存托凭证可能会同意通过修改存托协议来改变美国存托凭证与A类普通股的比例。本修正案可能引起或改变美国存托凭证所有者应支付的存托凭证费用。保管人、保管人及其各自的被提名人将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的利益持有所有存入的财产。交存的财产不构成保管人、保管人或其代理人的专有资产。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存款财产的实益拥有权将归属于美国存托凭证的实益拥有人。保管人、保管人及其各自的被提名人将是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保管财产的记录持有人,以利于相应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美国存托凭证的实益拥有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美国存托凭证的实益拥有人将只能通过美国存托凭证的注册持有人,美国存托凭证的注册持有人(代表适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有人),才能接收并行使对存入财产的实益拥有权,以及保管人(代表相应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保管人或其各自的被代理人,在每种情况下均按照存款协议的条款进行。
如果您成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您将成为存款协议的一方,因此将受其条款和代表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条款的约束。存款协议和美国存托凭证明确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您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所有者和保存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您在某些情况下指定保管人代表您行事。存款协议和美国存托凭证受纽约法律管辖。然而,我们对A类普通股股东的义务将继续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这可能与美国法律不同。
此外,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会要求您满足报告要求,并在某些情况下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你对遵守此类报告负有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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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并获得此类批准。保管人、保管人、我们或他们或我们各自的任何代理人或关联公司均无须代表您采取任何行动,以满足此类报告要求或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获得此类监管批准。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我们不会将您视为我们的股东之一,您也不会拥有直接的股东权利。保管人将代表您持有作为美国存托凭证基础的A类普通股所附带的股东权利。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人,您将能够通过存托凭证行使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股东权利,但仅限于存托协议中设想的范围。要行使存款协议中未考虑的任何股东权利,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所有人,您需要安排取消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并成为直接股东。
您拥有美国存托凭证的方式(例如,在经纪账户中相对于作为注册持有人,或作为经认证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对于未经认证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可能会影响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向您提供存托凭证服务的方式和程度。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您可以通过以您的名义注册的美国存托凭证、通过经纪公司或保管账户持有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或通过保存人以您的名义设立的账户,直接在保存人的账簿上反映未经认证的美国存托凭证的登记情况(通常称为“直接登记系统”或“DRS”)。直接登记制度反映了保存人对美国存托凭证所有权的未经认证(簿记)登记。在直接登记制度下,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权通过保存人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发布的定期声明得到证明。直接登记系统包括保管人与存托信托公司(DTC)之间的自动转账,后者是美国股票证券的中央簿记清算和结算系统。如果您决定通过您的经纪商或保管帐户持有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您必须依赖于您的经纪商或银行的程序来维护您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所有者的权利。银行和经纪商通常通过DTC等清算和结算系统持有美国存托凭证等证券。此类清算和结算系统的程序可能会限制您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所有者行使权利的能力。如果您对这些限制和程序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经纪人或银行。所有通过DTC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以DTC的被提名人的名义注册。本摘要描述假定您已选择通过在您的名称中注册的广告直接拥有美国存托凭证,因此,我们将称为“持有人”。”当我们提到“你”时,我们假定读者拥有美国存托凭证,并将在相关时间拥有美国存托凭证。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以保管人或保管人的名义登记A类普通股,将适用的A类普通股的记录所有权授予保管人或托管人,而该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和权益在任何时候均归属于代表A类普通股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实益拥有人。保管人或保管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对所有存入的财产行使实益拥有权,在每种情况下,都只代表代表存入的财产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
股息及分派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您通常有权获得我们对存入托管人的证券进行的分配。然而,您收到这些分发的信息可能受到实际考虑因素和法律限制的限制。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将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在扣除适用的费用,税金和费用后,按照截至指定记录日期所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的比例获得此类分配。
现金分配
每当我们对存入托管人的证券进行现金分配时,我们都会将资金存入托管人。在收到所需资金存入的确认书后,保管人将安排将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收到的资金兑换成美元,并将美元分配给持有人,遵守开曼群岛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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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并且美元可以转移到美国,才能将美元转换成美元。保管人出售保管人持有的证券的任何财产(如未分配的权利)所得收益的分配方法与保管人相同。
现金的分配将扣除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应支付的费用、费用、税金和政府费用。为美国存托凭证的适用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的利益,保管人将持有其无法在非计息账户中分配的任何现金金额,直到能够进行分配或资金到位保管人持有的财产必须按照美国有关州的法律作为无人认领的财产加以规避。
A类普通股的分配
每当我们为存入托管人的证券免费分配A类普通股时,我们都会将适用数量的A类普通股存入托管人。在收到存款确认书后,保管人将向持有人分发代表存入的A类普通股的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修改美国存托凭证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在这种情况下,您所持有的每一份美国存托凭证将代表额外存入的A类普通股的权益。只有全新的美国存托凭证才会被分发。零碎的应享权利将被出售,出售的收益将像现金分配一样分配。
分配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在分配A类普通股时修改美国存托凭证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将扣除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条款应支付的费用,费用,税金和政府费用。为了支付这些税款或政府费用,保管人可以出售如此分配的全部或部分新的A类普通股。
如果新的美国存托凭证违反法律(例如美国证券法)或在操作上不可行,则不会进行此类分配。如果保管人没有如上所述分配新的美国存托凭证,它可以出售根据存款协议中描述的条款收到的A类普通股,并将出售所得收益分配给现金分配。
权利分配
每当我们打算分配认购额外A类普通股的权利时,我们都会事先通知保管人,我们将协助保管人确定向持有人分配认购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权利是否合法且合理可行。
保管人将制定程序,将认购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权利分配给持有人,如果我们要求将这些权利提供给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将使这些持有人能够行使这些权利,将权利提供给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是合法且合理可行的,并且如果我们提供了存款协议中考虑的所有文件(例如解决交易合法性的意见)。在您行使权利时,您可能需要支付费用,费用,税收和其他政府费用来订阅新的美国存托凭证。保管人没有义务制定程序,以便利持有人分配和行使以美国存托凭证形式以外的方式认购新的A类普通股的权利。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保管人将不会将权利分配给您:
| • | 我们没有及时要求将权利分配给您,或者我们要求不将权利分配给您; |
| • | 我们未能向保管人交付令人满意的文件;要么 |
| • | 权利的分配是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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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将出售未行使或未分配的权利,前提是这种出售是合法和合理可行的。这类出售的收益将像现金分配一样分配给持有者。如果保管人无法出售这些权利,就会让这些权利失效。
选择性分布
每当我们打算以现金或额外股份的形式分配在股东选举时应付的股息时,我们都会事先将其通知保管人,并表明我们是否希望向您提供选择性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协助保存人确定这种分配是否合法和合理可行。
只有在我们提出要求且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并且如果我们提供了存款协议中考虑的所有文件,保管人才会向您提供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将建立程序,以使您能够选择接收现金或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在每种情况下,如存款协议中所述。
如果您无法获得选举,您将获得现金或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这取决于开曼群岛的股东在未能进行选举时将获得什么,如存款协议中更详细描述的。
其他分布
每当我们打算分配现金、A类普通股或认购额外A类普通股的权利以外的财产时,我们都会提前通知保管人,并表明我们是否希望向您进行这种分配。如果是这样,我们将协助保存人确定向持有人进行这种分配是否合法且合理可行。
如果将此类财产分配给您是合理可行的,并且如果我们要求向您提供此类权利,并向保管人提供存款协议中设想的所有文件,保管人将以其认为可行的方式将财产分配给持有人。
分派将扣除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条款应付的费用、开支、税项及政府收费。为了支付这些税款和政府费用,保管人可以出售收到的全部或部分财产。
保管人不会将财产分配给您,并将在以下情况下出售财产:
| • | 我们不要求将财产分配给您,也不要求不将财产分配给您; |
| • | 我们没有向保管人交付令人满意的文件;要么 |
| • | 保管人认为,分配给您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是不合理的。 |
这类出售的收益将像现金分配一样分配给持有者。
救赎
每当我们决定赎回存入托管人的任何证券时,我们都会提前通知托管人。如果可行,并且我们提供了存款协议中设想的所有文件,则保存人将向持有人提供赎回通知。
托管人将被指示交出正在赎回的股票,并支付适用的赎回价格。保管人将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转换成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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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收到的赎回资金,并将制定程序,使持有人能够在将美国存托凭证交还给保管人时收到赎回的净收益。您在赎回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时可能需要支付费用,费用,税收和其他政府费用。如果赎回的美国存托凭证少于全部,将按存托凭证决定的那样,以抽签方式或按比例选择待赎回的美国存托凭证。
影响A类普通股的变动
存入美国存托凭证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不时更改。例如,这类A类普通股的面值或票面价值可能发生变化、拆分、注销、合并或任何其他重新分类,或公司的资产重组、重组、合并、合并或出售。
如果发生任何此类变化,在法律和存款协议允许的范围内,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代表接收与存款持有的A类普通股有关的已接收或交换的财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可以向您交付新的美国存托凭证,修改保管协议、美国存托凭证和F-6表格上适用的注册声明,要求将您现有的美国存托凭证交换为新的美国存托凭证,并采取任何其他适当的行动来反映影响股票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变化。如果保管人可能不合法地将这些财产分配给你,保管人可以出售这些财产,并将净收益分配给你,就像现金分配一样。
存入A类普通股后发行美国存托凭证
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把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的A类普通股交存托管人。在收到此类存款的确认书后,存托凭证将向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承销商发行美国存托凭证。
在要约结束后,如果您或您的经纪人将A类普通股存入托管人,并提供存款协议所要求的证明和文件,则存托凭证可以代表您创建美国存托凭证。只有在您向托管人支付任何适用的发行费用以及将A类普通股转让给托管人应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款后,保管人才会将这些美国存托凭证交付给您指定的人。您存放A类普通股和接收美国存托凭证的能力可能受到存入时适用的美国和开曼群岛法律考虑的限制。
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可能会被推迟,直到保管人或托管人收到确认,所有所需的批准都已得到批准,并且A类普通股已被适当转让给托管人。保存人只会以全部数量发行美国存托凭证。
当您存入A类普通股时,您将负责将良好和有效的所有权转让给保管人。因此,您将被视为代表并保证:
| • | A类普通股是正式授权的、有效发行的、缴足股款的、不可评估的和合法获得的。 |
| • | 就该等A类普通股而言,所有优先购买权(及类似)权利(如有的话)已获有效放弃或行使。 |
| • | 阁下获正式授权存放A类普通股. |
| • | 提交存入的A类普通股不受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担保权益,费用,抵押或不利债权的约束,并且在存入后可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不是“限制性证券”(定义见存款协议)。 |
| • | 提存的A类普通股并未被剥夺任何权利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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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任何方面都是不正确的,我们和保存人可以以您的成本和费用采取任何和所有必要的行动来纠正虚假陈述的后果。
ADR的转移、合并和拆分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您将有权转让、合并或分割您的美国存托凭证以及由此证明的美国存托凭证。对于ADR的转让,您必须将ADR交还给保管人,并且还必须:
| • | 确保交回的ADR已妥为背书或以其他适当形式转让; |
| • | 提供保管人认为适当的身份证明和签名的真实性; |
| • | 提供纽约州或美国要求的任何转账印章;和 |
| • | 在ADR转让时,支付ADR持有人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应付的所有适用费用,费用,费用,税金和其他政府费用。 |
要合并或拆分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您必须将有问题的美国存托凭证交还给保存人,并要求将其合并或拆分,您必须支付所有适用的费用,费用和ADR持有人应付的费用,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经合并或拆分ADR。
注销美国存托凭证后撤回A类普通股
作为持有人,您将有权将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提交给保管人注销,然后在保管人的办公室收到相应数量的相关A类普通股。您撤回就美国存托凭证持有的A类普通股的能力可能受到退出时适用的美国和开曼群岛法律考虑的限制。为了提取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您将被要求向保管人支付取消美国存托凭证的费用以及转让A类普通股时应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款。您承担在提款时交付所有资金和证券的风险.一旦取消,美国存托凭证将不享有存款协议下的任何权利。
如果您持有以您的名义注册的美国存托凭证,保存人可以要求您提供任何签名的身份和真实性的证明,以及保存人认为适当的其他文件,然后才会取消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撤回可能会延迟,直到保管人收到满意的证据证明其遵守了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请记住,存托凭证只接受代表全部存托证券数量的注销美国存托凭证。
阁下将有权随时撤回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证券,但下列情况除外:
| • | 由于(i)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簿关闭,或(ii)A类普通股因股东大会或股息支付而无法流通而可能出现的暂时性延迟。 |
| • | 支付费用、税金和类似费用的义务。 |
| • | 由于适用于美国存托凭证的法律或法规或存款证券的提取而施加的限制。 |
存款协议不得修改以损害您提取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证券的权利,除非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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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权
作为持有人,您通常有权根据存款协议指示保管人对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行使投票权。A类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在“股本说明”中描述。
应我们的要求,保管人将向您分发我们收到的任何股东大会通知,以及说明如何指示保管人行使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证券的投票权的信息。保管人可以根据请求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分发关于如何取回此类材料的指示,而不是分发此类材料。
如果保管人及时收到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投票指示,它将努力对持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证券(亲自或通过代理人)进行如下投票:保管人将根据从该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到的投票指示对存入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或促使保管人进行投票)。
证券对于尚未收到表决指示的股东,将不予表决((a)未及时收到表决指示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应被视为已指示保存人向我们指定的人提供全权委托由此类持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A类普通股;但前提是,对于我们通知保存人(i)我们不希望获得此类委托书的任何事项,不得给予此类全权委托,(ii)存在重大反对意见,或(iii)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及(b)按存款协议另有规定)。请注意,保管人执行表决指示的能力可能受到实际和法律限制以及保管证券的条款的限制。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您将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使您能够及时将投票指示退还给保存人。
费用及收费
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您将被要求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支付以下费用:
| 服务 |
费用 |
|
| •发行美国存托凭证(例如,在存入A类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发生变化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而发行美国存托凭证),但不包括因分配A类普通股而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 |
•每发行一份广告最高可达0.05美元 |
|
| •取消美国存托凭证(例如,在美国存托凭证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发生变化时,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取消交付存入财产的美国存托凭证) |
•每广告被取消最高可达0.05美元 |
|
| •现金股利或其他现金分配的分配(例如,在出售权利和其他权利时) |
•每持有一份广告最高可达0.05美元 |
|
| •根据(i)股票股利或其他自由股票分配,或 •(ii)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权利 |
•每持有一份广告最高可达0.05美元 |
|
| •分配除美国存托凭证以外的证券,或根据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权利(例如,在分拆后) |
•每持有一份广告最高可达0.05美元 |
|
207
| 服务 |
费用 |
|
| •广告服务 |
•在保存人确定的适用记录日期,每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最高0.05美元 |
|
| •美国存托凭证转让的登记(例如,在美国存托凭证登记所有权转让时,在美国存托凭证转让至DTC时,反之亦然,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 |
•每转让一份ADS(或其分数)最高0.05美元 |
|
| •将一个系列的美国存托凭证转换为另一个系列的美国存托凭证(例如,将部分权利美国存托凭证转换为完全权利美国存托凭证,或将受限制的美国存托凭证(每个在存款协议中定义)转换为可自由转让的美国存托凭证,反之亦然)。 |
•每ADS(或其分数)转换最高0.05美元 |
|
作为一名广告持有人,您还将负责支付某些费用,例如:
| • | 税收(包括适用的利息和罚款)和其他政府费用; |
| • | 在股份登记册上登记A类普通股时不时生效的登记费,适用于将A类普通股转移至托管人名下或从托管人名下转移,保管人或任何被提名人分别在存款和取款时; |
| • | 某些电缆、电传和传真传输和交付费用; |
| • | 保管人和/或服务提供者(可能是保管人的分部、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在外币兑换中的费用、费用、差价、税款和其他费用; |
| • | 保管人因外币兑换、遵守外汇管制条例和其他监管要求而发生的合理和惯常的自付费用;和 |
| • | 保管人、保管人或任何代名人与ADR计划有关的费用、费用、成本和支出。 |
(i)发行美国存托凭证和(ii)取消美国存托凭证的费用向发行美国存托凭证的人(就发行美国存托凭证而言)和被取消美国存托凭证的人(就取消美国存托凭证而言)收取。如果ADS是由保存人发行给DTC的,则ADS的发行和取消费用和收费可以从通过DTC进行的分配中扣除,并可以向收到正在发行的ADS的DTC参与者或持有被取消的ADS的DTC参与者收取,(视属何情况而定)代表实益拥有人,并将由DTC参与者按照当时有效的DTC参与者的程序及惯例,将费用记入适用实益拥有人的帐户内。自适用的ADS记录日期起,向持有人收取与发行有关的ADS费用和ADS服务费。在分配现金的情况下,适用的美国存托凭证费用和费用的金额从分配的资金中扣除。在(i)现金以外的分配和(ii)ADS服务费的情况下,截至ADS记录日期的持有人将被开具ADS费用和收费金额的发票,此类ADS费用和收费可以从分配给ADS持有人的款项中扣除。对于通过DTC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除现金和美国存托凭证服务费外,其他分配的美国存托凭证费用和收费可以从通过DTC进行的分配中扣除,并可按照DTC规定的程序及惯例向DTC参与者收取费用,而DTC参与者则向其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实益拥有人收取该等美国存托凭证费用及收费。在(i)登记ADS转让的情况下,ADS转让费将由正在转让ADS的ADS持有人或被转让ADS的人支付,以及(ii)将一个系列的ADS转换为另一个系列的ADS,美国存托凭证转换费用将由转换后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或转换后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交付人支付。
208
如果拒绝支付存托凭证费用,根据存托协议的条款,存托凭证可以拒绝所请求的服务,直到收到付款为止,或者可以从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的任何分配中扣除存托凭证费用的金额。某些存托凭证费用(如ADS服务费)可能会在ADS发行结束后不久支付。请注意,您可能需要支付的费用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并且可能会由我们和保管人更改。您将提前收到此类更改的通知。保存人可以根据我们和保存人不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通过提供一部分就ADR计划或其他方式收取的ADS费用,来偿还我们在ADR计划方面发生的某些费用。
修正和终止
我们可能会同意保管人在任何时候修改存款协议,而无需您的同意。我们承诺提前30天通知持有人任何修改,这些修改将严重损害他们在存款协议下的任何实质性权利。对于根据《证券法》注册的美国存托凭证或符合簿记结算条件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我们不会认为对您的实质性权利有实质性损害,在每种情况下,在不征收或增加费用和收费的情况下,你必须支付。
此外,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任何必要的修改或补充的事先通知,以适应适用的法律规定。
如果您在存款协议的修改生效后继续持有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您将受存款协议的修改的约束。存款协议不得修改以阻止您撤回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A类普通股(法律允许的除外)。
我们有权指示保管人终止存款协议。同样地,保存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主动终止存款协议。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保存人必须在终止前至少30天向持有人发出通知。在终止之前,您在存款协议下的权利将不受影响。
终止后,保管人将继续收取收到的分配款(但在您要求取消美国存托凭证之前不会分配任何此类财产),并可能出售按金持有的证券。出售后,保管人将把出售所得款项和当时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任何其他资金存入一个无息账户。届时,保管人对持有人没有其他义务,只能说明当时为仍未偿还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资金(在扣除适用的费用、税金和费用后)。
与存款协议的任何终止有关,存托机构可以向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提供一种手段,以收回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A类普通股,并指示该A类普通股的存托机构进入由存托机构设立的无担保的美国存托股票计划。在存款协议终止时接收无担保美国存托股票的能力将取决于满足适用于创建无担保美国存托股票以及支付适用的存托费用和支出的某些美国监管要求。
存托凭证
存托机构将在其存托办公室保存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记录。您可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在该办公室查看此类记录,但仅出于与其他持有人沟通的目的,以便处理与美国存托凭证和存款协议有关的业务事项。
209
保管人将在纽约保留记录和处理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取消、合并、拆分和转让的设施。这些设施可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不时关闭。
对义务和负债的限制
存款协议限制了我们的义务和保管人对您的义务。请注意以下事项:
| • | 我们和保存人仅有义务采取存款协议中明确规定的行动,而不存在疏忽或恶意。 |
| • | 保存人对未能执行投票指示、投票的任何方式或投票的效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但须本着诚信并按照存款协议的条款行事。 |
| • | 保存人对未能确定任何行动的合法性或实用性、代表我们转交给您的任何文件的内容或此类文件的任何翻译的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与投资A类普通股相关的投资风险,对于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或价值,对于美国存托凭证所有权所产生的任何税收后果,对于任何第三方的信誉,允许任何权利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失效、我们的任何通知的及时性或我们未能发出通知。 |
| • | 我们和保存人也不对任何清算或结算系统(及其任何参与者)对美国存托凭证或已存入证券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任何责任。 |
| • | 我们和保存人将没有义务执行任何与存款协议条款不一致的行为。 |
| • | 如果我们或保管人因或延迟从事或执行存款协议条款所要求的任何行为或事情而被阻止或禁止,或受到任何民事或刑事处罚或限制,我们和保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任何法律或法规的现有或未来的任何规定,或由于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任何规定的现有或未来的规定,或由于存款证券的任何规定或对存款证券的管理,或由于上帝的行为、战争或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 |
| • | 我们和保存人因行使或未能行使存款协议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或存款证券的任何规定或管辖存款证券的任何规定中规定的任何自由裁量权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 我们和保存人还不对依赖法律顾问、会计师、任何出示股票以供存放的人、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的建议或信息而采取的任何行动或不作为承担任何责任,或我们中任何一方真诚地认为有能力提供此类建议或信息的任何其他人。 |
| • | 对于持有人无法从向A类普通股股东提供但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不能向您提供的任何分配,发售,权利或其他利益中受益,我们和保存人也不承担责任。 |
| • | 我们和保存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地依赖任何书面通知、请求或其他文件,这些文件被认为是真实的,并且已由适当的当事人签署或提交。 |
| • | 我们和保存人也不对任何违反存款协议条款的后果或惩罚性赔偿承担责任。 |
| • | 《存款协议》的任何条款均无意免除《证券法》的任何责任。 |
210
| • | 存款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会在我们、存款人和您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之间产生合伙关系或合资企业,也不会建立信托关系。 |
| • | 存款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妨碍花旗银行(或其关联公司)从事对我们不利的各方或美国存托凭证所有者拥有权益的交易,存款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迫使花旗银行披露这些交易或在这些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向我们或广告所有者,或对作为这些交易的一部分收到的任何付款进行说明。 |
税收
您将对美国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证券的应付税款和其他政府费用负责。我们、保管人和保管人可以从任何分配中扣除持有人应付的税款和政府费用,并可以出售任何和所有的存款财产,以支付持有人应付的税款和政府费用。如果销售所得不包括应缴税款,您将对任何差额承担责任。
存托凭证可以拒绝发行美国存托凭证,拒绝交付,转让,分割和合并美国存托凭证,也可以拒绝发行证券,直至适用的持有人支付所有税款和费用。保管人和保管人可以采取合理的行政行动,为您的任何分配获得退税和减少预扣税款。但是,您可能需要向保管人和保管人提供纳税人身份和住所的证明,以及保管人和保管人可能需要履行法律义务的其他信息。您必须根据为您获得的任何税收优惠,对我们、保管人和保管人的任何税收索赔进行赔偿。
外币兑换
保管人将安排将收到的所有外币兑换成美元,如果这种兑换是实际可行的,它将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分配美元。您可能必须支付兑换外币所产生的费用,例如遵守外汇管制和其他政府要求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外币兑换不实际或合法,或者任何必要的批准被拒绝或无法以合理成本或在合理期限内获得,保管人可酌情采取以下行动:
| • | 在实际和合法的范围内兑换外币,并将美元分配给兑换和分配合法和实际的持有人。 |
| • | 将外汇分配给合法且切实可行的持有者。 |
| • | 为适用的持有人持有外币(无利息责任). |
适用法律/放弃陪审团审判
存款协议、美国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将根据纽约州法律进行解释。A类普通股(包括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
作为存款协议的一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您不可撤销地放弃在存款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或在其中预期的交易中,对我们和/或保存人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211
这种放弃陪审团审理的权利将适用于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该豁免继续适用于在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期间出现的索赔要求,无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是在本次发行或二级交易中购买了美国存托凭证,即使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随后撤回了相关的A类普通股。如果我们或保存人反对陪审团基于弃权的审判要求,法院将根据适用的判例法,根据适用案件的事实和情况确定弃权是否可执行。但是,通过同意存款协议的条款,您将不会被视为放弃了我们或保存人对美国联邦证券法或根据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的遵守。
管辖权
我们同意保存人的意见,即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或者,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管辖权,则为纽约州的州法院,,纽约)具有专属管辖权,审理和裁定由存款协议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存款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存款协议》规定,通过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中的权益,您不可撤销地同意,由《存款协议》(ADS)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针对我们或保管人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美国存托凭证或据此或凭借其所有权而预期进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提出的索赔,只能在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或,如果纽约州南区对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管辖权,在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并且通过持有ADS或其中的权益,您不可撤销地放弃您现在或以后可能对任何此类诉讼的地点设置的任何异议,并不可撤销地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服从此类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存款协议还规定,上述协议和弃权将在您对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权或其中的权益存续。
212
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票
此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我们将拥有10,825,000股流通在外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当于43,300,000股A类普通股,约占我们流通在外的普通股的12.2%。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将可由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人自由转让,不受《证券法》的限制或进一步注册。在公开市场上销售大量的美国存托凭证可能会对美国存托凭证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尽管美国存托凭证已获准在纳斯达克上市,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美国存托凭证将发展成一个常规交易市场。我们预计,不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不会发展。
锁定协议
我们,我们的董事,执行官,现有股东和某些期权持有人同意,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我们的任何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可转换为,可交换或行使为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180天内。在180天期限届满后,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现有股东持有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可以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限制出售,也可以通过注册公开发行的方式出售。
规则144
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定,本次发行前,我们所有在外发行的普通股均为“限制性股票”,只能在美国公开发售。如果它们受《证券法》规定的有效注册声明的约束,或者根据注册要求的豁免。根据目前有效的第144条规则,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至少六个月的人通常有权出售限制性证券,而无需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90天内开始,但须受某些额外限制。
我们的关联公司可以在任何三个月内出售数量不超过以下两者中较大者的限制性股票:
| •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则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发行的当时发行在外的同类A类普通股的1%,将等于紧接本次发行后约2,936,446股A类普通股;要么 |
| • | 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出售通知之日前的四个日历周内,我们在纳斯达克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平均每周交易量。 |
根据规则144出售限制性证券的关联公司不得征集订单或安排订单的征集,它们还受通知要求和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开信息的可用性的约束。
不是我们的关联公司的人仅受这些额外限制之一的约束,即获得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开信息的要求,如果他们已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超过一年,则该额外限制不适用。
规则701
一般而言,根据目前有效的《证券法》第701条,与补偿性股票或期权计划有关的向我们购买普通股的每位员工,董事和顾问,或
213
根据《交易法》第144条,在我们成为报告公司90天后,与补偿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有资格转售此类普通股,但不遵守规则144所载的一些限制,包括持有期。
表格S-8
我们打算根据《证券法》以表格S-8提交一份注册声明,涵盖所有普通股,这些普通股要么受尚未行使的期权约束,要么在行使或授予任何期权或其他股权奖励时发行或根据我们的股票激励计划在未来发行。我们希望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尽快提交本注册声明。根据任何登记声明登记的股份将可在公开市场出售,但股份须受授予我们的限制或合同限制和下文所述的锁定的限制。
214
税收
以下关于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对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投资的影响的讨论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生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法律和解释均可能发生变化。本讨论不涉及与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投资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收后果,例如州,地方和其他税法规定的税收后果。如果讨论涉及开曼群岛税法事项,则代表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的意见。如果讨论涉及中国税法事项,则代表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Haiwen&Partners的意见。
开曼群岛税收
开曼群岛目前不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也不征收遗产税或遗产税。对于我们或开曼群岛政府征收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持有人而言,没有其他可能重要的税收,但印花税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执行或在执行后执行的票据。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向我们公司或由我们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方。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规定或货币限制。
就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和资本将不在开曼群岛征税向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时不需要预扣,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得收益也不需要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根据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外设立、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被视为“居民企业”,其全球所得一般须按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和人力资源、财务和财产进行物质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发布的第82号通知规定,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某些离岸注册企业将仅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a)日常经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中国;(b)与企业财务有关的决策(三)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会计记录、公司印章,及董事会及股东决议位于或维持于中国;及(d)至少50%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行政人员惯常居住于中国。继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2号通知之后,沙特德士古公司发布了于2011年9月生效的沙特德士古公司第45号公告,为实施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2号通知提供更多指导。沙特德士古公司第45号公报提供了关于居民身份确定的程序和行政细节以及确定后事项的行政管理。我们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其关键资产是其在子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其关键资产位于中国境外,其记录(包括其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议)保持不变。因此,我们不认为我们的公司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或者出于中国税收的目的,我们不是中国居民企业。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认为我们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实体也不是中国居民企业。但是,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215
保留对“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确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则可能会出现许多不利的中国税收后果。例如,我们向非中国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支付的股息将被征收10%的预扣税。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如果该收入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则可能要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股息,以及这些股东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可能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就股息而言,可由我们在源头截留)。这些税率可以通过适用的税收协定来降低,但目前尚不清楚,在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情况下,我们公司的非中国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是否能够主张其税收居住国或地区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如果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我们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重要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
Davis Polk&Wardwell LLP认为,以下是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对美国持有人产生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但这一讨论并不旨在全面描述可能与特定个人决定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相关的所有税收考虑因素。
本讨论仅适用于在本次发行中获得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并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将美国存托凭证或相关的A类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美国持有人。此外,它没有描述根据美国持有人的特殊情况可能相关的所有税收后果,包括替代最低税,净投资收入医疗保险缴税以及适用于受特殊规则约束的美国持有人的税收后果,例如:
| • | 某些金融机构; |
| • | 保险公司; |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
| • | 采用按市值计价的税务会计方法的证券交易商或交易商; |
| • | 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作为跨部门、综合或类似交易的一部分的人; |
| • | 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 |
| • |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实体及其合伙人或成员; |
| • | 免税实体、“个人退休账户”或“罗斯IRA”; |
| • |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人,以投票权或价值占我们股票的10%或以上;要么 |
| • | 持有与美国境外的贸易或业务相关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人。 |
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则合伙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通常取决于合伙人的身份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应就其拥有和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特定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216
本讨论基于1986年《国内税收法》(经修订),或《国内税收法》、行政声明、司法判决、最终、临时和拟议的《财政部条例》,以及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所得税条约或该条约,所有这些都是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本讨论假定存款协议和任何相关协议项下的每项义务都将按照其条款履行。
如本文所用,“美国持有人”是指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是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并且:
| • | 美国公民或个人居民; |
| • | 在美国、美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或根据美国法律成立或组织的公司或其他作为公司应税的实体;或 |
| • | 一种遗产或信托,不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都要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 |
一般而言,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拥有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这些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的所有者。因此,如果美国持有人以美国存托凭证交换这些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A类普通股,则不会确认收益或损失。
本讨论不涉及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的影响,也不涉及除所得税以外的任何美国联邦税(例如美国联邦遗产或赠与税的后果)。美国持有人应在特定情况下就拥有和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税收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除非如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所述,否则本讨论假定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都不是,也不会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
分配税
就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包括为反映中国预扣税而预扣的任何金额,如上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但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某些按比例分配除外,将按照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从我们的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金额被视为股息。由于我们不按照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计算我们的收益和利润,因此预计分配将通常作为股息报告给美国持有者。股息将不符合《守则》规定的美国公司一般可享受的股息收入扣除。在适用的限制条件下,支付给某些非公司美国存托凭证持有者的股息可以按优惠税率征税。非公司美国持有者应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以了解在他们的特殊情况下降低股息税率的可行性。
就A类普通股而言,股息将计入美国持有人在美国持有人收到收据之日的收入,就美国存托凭证而言,股息将计入美国持有人的收入。以外币支付的任何股息收入的金额,将是参照收款日生效的即期汇率计算的美元金额,而不论该款项是否在该日实际转换为美元。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被兑换成美元,通常不应要求美国持有人就收到的金额确认外币收益或损失。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后兑换成美元,美国持有人可能会有外汇损益。
股息将被视为外国税收抵免用途的外国来源收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我们支付的股息可能要缴纳中国预扣税。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股息收入的金额将包括与中国预扣所得税有关的任何预扣金额。根据适用的限制(根据美国持有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从股息支付中预扣的中国税(税率不超过根据本协议适用的任何税率)
217
条约)通常可以抵减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有关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很复杂,美国的税收人应就其特殊情况下外国税收的可信度咨询其税务顾问。在适用的限制条件下,美国持有人可以选择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国的此类税款,而不是要求获得信贷。选择扣除外国税收而不要求外国税收抵免,适用于在相关纳税年度已缴纳或应计的所有外国税收。
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
美国持有人一般会在出售或以其他应税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时确认资本利得或损失,其金额等于出售或处置时实现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以及美国持有人在处置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中的税基,在每种情况下均以美元确定。如果在出售或处置时,美国持有人已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超过一年,则该损益将是长期资本利得或损失。美国非公司持有人确认的长期资本利得所适用的税率低于适用于普通收入的税率。资本损失的可抵扣性受到限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收益可能要缴纳中国税款。美国持有人有权使用外国税收抵免来抵消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中可归因于外国收入的部分。因为根据《守则》,美国人的资本利得通常被视为美国来源的收入,这一限制可能会阻止美国持有人要求对任何此类收益征收的全部或部分中国税收抵免。然而,有资格享受该条约利益的美国持有者可以选择将根据中国法律应纳税的收益视为中国来源,因此可以要求就此类收益的中国税收获得外国税收抵免。美国持有人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他们是否有资格享受条约的好处,以及在特定情况下中国对处置收益征税的可信度。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一般说来,非美国公司是指在(i)其资产平均价值的50%或以上(通常按季度确定)由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的资产组成的任何纳税年度,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被动收入,或(i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组成。就上述计算而言,直接或间接拥有的非美国公司,按价值计算,另一公司至少25%的股份被视为持有该另一公司资产的比例份额,并直接获得该另一公司收入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投资收益以及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出于这些目的,现金通常是一种被动资产。商誉的价值通常被视为一种活跃资产,只要它与产生活跃收入的业务活动相关联。
根据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包括商誉在内的资产价值(这是基于本次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的预期价格),我们预计在当前纳税年度不会成为PFIC。然而,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状态都是年度决定,只能在该年度结束后做出,并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以及我们不时的资产价值。特别是,我们的商誉价值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参考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的,这可能是不稳定的。因此,由于我们持有并将在本次发行后继续持有大量现金,如果我们的市值下降,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的风险将增加。此外,就PFIC规则而言,尚不完全清楚我们与我们VIE之间的合同安排将如何处理,如果我们的VIE不被视为出于这些目的被我们拥有,我们可能会成为或成为PFIC。因此,不能保证我们在当前或未来任何纳税年度都不会成为PFIC。
如果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都是PFIC,并且我们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股权的任何实体(包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也是PFIC(任何此类实体,“较低级别PFIC”),美国持有人将
218
被视为拥有每个较低级别PFIC的股份的比例金额(按价值),并将根据下一段中所述的规则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这些规则涉及(i)较低级别PFIC的某些分配和(ii)较低级别PFIC的股份处置,在每种情况下,就好像美国持有人直接持有这些股份一样,即使美国持有人不会从这些分配或处置中获得任何收益。
一般来说,如果我们是PFIC的任何纳税年度,在此期间美国持有人拥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该美国持有人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包括某些质押)其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时确认的收益,将在美国持有人的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分配给销售或处置的纳税年度以及我们成为PFIC之前的任何一年的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如个别人士或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在该课税年度内,分配给彼此的应课税年度的款额,将按现行最高税率课税,并就每一该等年度所得的应课税负债征收利息。此外,如果美国持有人在任何一年内收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分配超过了前三年或美国持有人持有期内收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年度分配平均值的125%,以较短者为准,这些分配将以同样的方式征税。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在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所有后续年份,我们通常将继续被视为美国持有人的PFIC,即使我们不再满足PFIC地位的门槛要求,除非美国持有人及时做出“视同出售”选择,否则视同出售的任何收益将根据上述PFIC规则征税。
或者,如果我们是PFIC,并且美国存托凭证在“合格交易所”(如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所定义)“定期交易”,美国持有人可以按市值选择,其税收待遇将不同于前款所述的对PFICS的一般税收待遇。美国存托凭证将被视为任何日历年度的常规交易,在每个日历季度中,在有资格的交易所交易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数量至少为15天。预计美国存托凭证将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纳斯达克(Nasdaq)是符合这一条件的交易所。如果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选择按市值计价,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通常将在每个纳税年度末将超过其调整后税基的美国存托凭证公允市场价值的任何部分确认为普通收入,并将就美国存托凭证的调整后税基超过其在应纳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平市场价值的任何部分确认普通损失,但以先前因按市值计算的选择而计入的净收益为限。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了选举,美国持有人在美国存托凭证中的税基将进行调整,以反映确认的收入或损失金额。在我们为PFIC的纳税年度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而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而任何亏损将被视为普通亏损(但仅限于先前因按市值计算的选择而包括的收益净额,而任何超额部分均被视为资本亏损)。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在美国存托凭证上支付的股息将被视为在上文“——股息的征税”中讨论的内容(但以紧随其后的段落中的讨论为准)。一旦做出决定,该选举将在我们是PFIC的所有纳税年度内保持有效,除非经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同意撤销该选举,或者美国存托凭证不再在有资格的交易所定期交易。美国持有人应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以了解在他们的特殊情况下进行按市值计价选举的可行性和可取性。特别是,鉴于美国可能有更低级别的全氟辛烷磺酸(PFIC),美国持有者应仔细考虑按市值计价的美国存托凭证选举对其美国存托凭证的影响,此外,美国联邦所得税法没有规定允许对不定期交易的较低级别PFIC适用按市值计价的待遇。
如果我们在支付股息的任何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都是PFIC,则上述有关支付给某些非公司美国持有人的股息的优惠税率将不适用。
我们不打算为美国持有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以进行合格的基金选举,如果有的话,将导致税收待遇不同于上述PFICS的一般税收待遇。
219
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都是PFIC,则美国持有人通常需要向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提交年度报告。美国持有人应就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状况以及PFIC规则对其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潜在应用咨询其税务顾问。
信息报告和备份预扣
在美国境内或通过某些与美国相关的金融中介机构支付的股息和销售收入可能要进行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除非(i)美国持有人是公司或其他“豁免接受者”,以及(ii)在备用预扣的情况下,美国持有人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码,并证明其不受备用预扣款约束。从支付给美国持有人的任何备用预扣款项的金额将被允许抵减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并可能使其有权获得退款,前提是所需信息及时提供给美国国税局。
某些个人(或某些特定实体)的美国持有人可能需要报告与其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或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非美国账户有关的信息。美国持有人应就美国存托凭证和A类普通股的报告义务咨询其税务顾问。
220
承保
我们和以下所列的承销商已就所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签订了承销协议。在不违反承销协议中规定的某些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每位承销商均已分别同意购买,我们也已分别同意以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规定的承销折扣和佣金出售给他们,下表中所示的ADS的数量。摩根士丹利&Co.LLC、美银证券有限公司和中金公司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承销商代表。摩根士丹利&Co.LLC的地址是1585Broadway,New York,New York10036。美国银行证券公司的地址是美国纽约州纽约市布莱恩特公园一号,邮编:10036。中金公司香港证券有限公司的地址为香港中环港景街一号国际金融中心二十九楼。Tiger Brokers(NZ)Limited的地址是新西兰奥克兰中心皇后街191号16楼,地址是1050。SNB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地址是新西兰奥克兰1023新市场Teed Street25号5楼。
| 承销商 |
美国存托凭证数量 | |||
| 摩根士丹利与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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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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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公司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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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虎经纪(新西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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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士信贷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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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10,82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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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和代表分别统称为“承销商”和“代表”。承销商在接受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前提下发行美国存托凭证,并在此之前进行销售。承销协议规定,几家承销商支付和接受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义务,取决于其律师对某些法律事项的批准以及某些其他条件。包销协议规定,包销商有义务(不是共同)分别收取和支付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如果收取任何此类美国存托凭证),但购买下文所述的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所涵盖的美国存托凭证除外。承销协议还规定,如果承销商违约,非违约承销商的购买承诺可能会增加,或者发行可能会终止。
我们已同意赔偿承销商及其某些控制人的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并为承销商可能需要就这些责任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多名投资者,包括若干现有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及第三方投资者,已表示有意认购此次发售的合共1.15亿美元美国存托凭证,包括(i)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我们的现有股东)提供的2500万美元,(ii)2,500万美元来自我们现有股东Lake Bleu Prime Healthcare Master Fund Limited,(iii)1,000万美元来自Aranda Investments Pte.Ltd.,该实体由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拥有,与我们现有股东Esta Investments Pte.Ltd.有关联,(iv)UBS Asset Management(Hong Kong)Limited提供2,500万美元,(v)Hudson Bay Master Fund Ltd提供2,000万美元,(vi)Sage Partners Master Fund提供1,000万美元。美国存托凭证的认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认购条件与本次发行的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相同。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美国存托凭证(ADS)18.50美元,即估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间点,这些投资者将购买至少6,216,216股美国存托凭证,约占此次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的57.4%,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然而,由于感兴趣的指示不是具有约束力的购买协议或承诺,此类投资者可能决定在此次发行中购买更多,更少或没有美国存托凭证,并且我们和承销商可能决定向他们出售更多,更少或没有美国存托凭证。
预计某些承销商将通过其各自的销售代理在美国国内外进行报价和销售。在美国的任何要约或销售将由经纪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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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交易商。中金公司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不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自营商,如其行为可能被视为涉及在美国参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售或销售,这些报价或销售将通过一个或多个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以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Tiger Brokers(NZ)Limited不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的经纪自营商,就其行为可能被视为涉及在美国参与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或销售而言,这些报价或销售将通过一个或多个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以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SNB Finance Holdings Limited不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也不打算在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国人提出任何要约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一项期权,可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30天内行使,以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从我们购买总计1,623,750股美国存托凭证。在期权被行使的范围内,每个承销商将在特定条件下承担各自的义务,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与上表中所反映的每个承销商的初始金额大致成比例,并将以与发行美国存托凭证相同的期限提供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
承销商最初提议以本招股说明书封面的公开发行价格直接向公众提供部分美国存托凭证,并以一定的价格向某些交易商提供部分美国存托凭证。这意味着每ADS的折让价格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IPO)价格的1美元。首次公开发行后,如果所有美国存托凭证未按公开发行价格出售,承销商可能会不时更改发行价格和其他出售条款。
下表总结了我们将支付的补偿和估计费用:
| 总计 | ||||||
| 每广告 | 没有 选择 购买 额外的 ADSS |
与 选择 购买 额外的 AD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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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 | $ | |||
| 我们支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 |
$ | $ | $ | |||
| 扣除费用前的收益 |
$ | $ | $ | |||
我们估计,此次发行的总费用,包括注册,备案和上市费,印刷费以及法律和会计费用,但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约为540万美元。我们已同意向承销商偿还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金额不超过美元。
我们同意,未经代表承销商的代表事先书面同意,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180天内,我们将不会(i)要约、质押、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购买合同,购买任何期权或合同,以直接或间接出售、授予任何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购买、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任何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可转换为此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ii)进行任何套期保值,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的任何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此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的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的掉期或其他协议或交易,(iii)提交或归档,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证券法》就任何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可转换为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发布的注册声明,或(iv)公开披露进行上述任何一项交易的意图,在每种情况下,无论上述任何此类交易是否将通过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此类其他证券来结算。
上段所述的限制不适用于(a)与任何现有员工福利计划有关的S-8表格上的任何注册声明,(b)向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出售股票,(c)我们在根据现有员工福利计划行使期权或认股权证或结算受限制股份单位时发行普通股,(d)根据
222
根据《交易法》第10b5-1条,转让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但(i)该计划并不规定在受限制期内转让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以及(ii)在根据《交易法》(如有的话)就设立该计划而需要或自愿作出公开公告或备案的范围内,该公告或备案文件应包括一项声明,其大意是在限制期间内不得根据该计划进行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e)我们发行与真诚收购一项或多项业务有关的任何证券,产品或技术,合资企业,商业关系或其他战略性公司交易,前提是此类证券的接收方执行有利于承销商的锁定协议,其中包含与锁定期信中规定的义务大致相同的义务,其形式为包销协议的证物。
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现有股东和某些期权持有人同意,未经代表承销商的代表事先书面同意,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80天内,他们将不会(i)要约,质押,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购买期权或合同,购买任何出售期权或合同,授予任何直接或间接购买、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任何普通股的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美国存托凭证或可转换为此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可行使或可交换的任何证券,(ii)订立任何对冲、掉期或其他协议或交易,将任何普通股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兑换为此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无论上述任何此类交易是通过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此类其他证券来解决,(iii)提出任何要求,或就任何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可转换为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的登记行使任何权利,或(iv)公开披露进行上述任何一项的意图。
上段所述的限制受某些例外情况的约束,其中包括(a)与美国存托凭证、普通股或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公开市场交易中获得的其他证券有关的交易,但根据《交易法》第16(a)条的规定,在随后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普通股或在此类交易中获得的其他证券时,不需要或不应自愿提交文件,(b)转让美国存托凭证,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证券,作为善意的馈赠,通过遗嘱或无遗嘱方式,赠予直系亲属、为禁售方的直接或间接利益而设立的任何信托、由禁售方实益拥有和控制的任何实体,依照法律规定,出于善意的房地产规划目的,或向有限合伙人、股东或禁售方的关联公司,但每个受让人应签署并交付一份包含与禁售书中规定的义务大致相同的义务的信函,其形式为包销协议的证物,(c)在行使根据根据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述的股票激励计划或其他股权奖励计划授予的协议或股权奖励授予的期权时,行使任何购买任何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权利,但于行使时收取的任何证券,须受上段所述的限制所规限,(d)就受限制股份单位、期权的归属、结算或行使,将普通股转让予本公司,认股权证或其他购买普通股的权利,但在行使、归属或结算时收到的任何此类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应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此外,锁定协议并不限制根据《交易法》第10b5-1条为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制定交易计划,但(i)该计划并不规定在受限制期内转让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以及(ii)在根据《交易法》(如有的话)就设立该计划而需要或自愿作出公开公告或备案的范围内,该公告或备案文件应包括一项声明,表明在限制期间不得根据该计划进行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
此外,通过信函协议,我们将指示作为保管人的美国花旗银行(Citibank,N.A.)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后的180天内不接受任何普通股的存款或交付任何美国存托凭证,除非我们同意这种存款或发行。未经承销商代表事先书面同意,我们不会提供此类同意。上述规定不影响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取消其美国存托凭证并撤回相关普通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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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可自行决定随时将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及其他证券全部或部分解除,但须遵守与上述承销商达成的任何锁定协议。
我们已申请将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LDOC”。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是由我们和代表之间的谈判确定的,不一定反映此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在确定美国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时,除了考虑当时的市场状况外,还考虑了一些因素,包括我们的历史业绩、对我们业务潜力和盈利前景的估计、我们所处行业的总体未来前景、我们的销售情况,最近一段时间的盈利和某些其他财务和运营信息,对我们管理层的评估,以及从事与我们类似活动的公司的市盈率,市销率,证券的市场价格和某些财务和运营信息。我们不能向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将与本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价格一致,或者在本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将发展并继续发展。
就发行而言,承销商可以参与稳定交易,这涉及在公开市场上对美国存托凭证进行投标、购买和销售,以防止或阻止在发行过程中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下跌。这些稳定交易可能包括卖空美国存托凭证,这涉及承销商卖出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超过了他们在发行中需要购买的数量,以及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美国存托凭证以弥补卖空所造成的头寸。卖空交易可以是“备兑”卖空,也可以是“裸卖空”卖空,卖空金额不超过承销商购买上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也可以是“裸卖空”卖空,即超过该金额的空头头寸。承销商可以通过行使全部或部分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或在公开市场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来平仓任何备兑空头头寸。在作出这一决定时,承销商将考虑(其中包括)公开市场上可供购买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与承销商通过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购买股票的价格相比。如果承销商担心定价后美国存托凭证在公开市场上的价格可能面临下行压力,从而可能对在发行中购买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则更有可能创建裸卖空头寸。如果承销商创建了一个裸卖空头寸,他们将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来覆盖该头寸。
承销商也可以对投标进行罚款。当一个特定的承销商向承销商偿还其收到的承销折扣的一部分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因为代表在稳定或空头回补交易中回购了由该承销商出售或为该承销商的账户出售的美国存托凭证。
为弥补空头头寸和稳定交易而进行的购买,以及承销商为自己的账户进行的其他购买,可能会防止或阻止美国存托凭证市场价格的下跌,加上罚款出价,可能会稳定下来,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这些活动可能会提高或维持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或防止或阻止美国存托凭证市场价格的下降,因此,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格。承销商不需要从事这些活动,如果这些活动已经开始,则需要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并且可以随时中止。这些交易可能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或其他市场上进行。
可以在参与本次发行的一个或多个承销商或一个或多个证券交易商(如果有的话)维护的网站上提供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参与本次发行的一个或多个承销商可以电子方式分发招股说明书。承销商可以同意将一些美国存托凭证分配给他们的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互联网分配将与其他分配相同。此外,承销商可以将美国存托凭证出售给向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转售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交易商。
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分支机构是从事各种活动的全方位服务的金融机构,这些活动可能包括证券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业务、财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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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投资研究,主要投资,套期保值,做市,融资和经纪活动以及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活动和服务。某些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不时为我们以及与我们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提供并可能在未来提供各种财务咨询、商业和投资银行服务以及其他服务,他们已收到或将收到的惯常费用和支出。
另外,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可以进行或持有各种投资,并为自己和客户的账户积极交易债务和股本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以及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并可随时持有该等证券及工具的多头及空头。这些投资和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们和/或与我们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的证券和/或工具。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还可以就此类资产、证券或金融工具提出或传达独立的投资建议、市场色彩或交易想法和/或发表或表达独立的研究观点,并可以随时持有或向客户推荐他们收购的资产、证券或金融工具,此类资产、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销售限制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美国除外)均未采取任何允许公开发售或持有美国存托凭证的行动,在任何需要采取行动的司法管辖区内传阅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与我们或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任何其他材料。因此,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除非遵守任何适用法律,否则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内或从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或发布本招股说明书或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任何其他材料或广告,任何此类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规则和条例。持有本招股说明书的人应告知自己,并遵守与本招股说明书的发行和发行有关的任何限制。本招股说明书并不构成在任何要约或招揽非法的司法管辖区内出售或招揽购买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任何证券的要约。
澳大利亚
本招股说明书:
| • | 不构成《2001年公司法》(《公司法》)第6D.2章(《公司法》)规定的披露文件或招股说明书; |
| • | 就《公司法》而言,尚未也不会将其作为披露文件提交给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并且无意包括就《公司法》而言披露文件所要求的信息;和 |
| • | 只能在澳大利亚提供,以选择能够证明属于《公司法》第708条(“豁免投资者”)所规定的一个或多个投资者类别的投资者。 |
美国存托凭证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认购或购买或出售,不得发出认购或购买美国存托凭证的邀请,也不得在澳大利亚分发与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要约备忘录、广告或其他要约材料的草稿或最终要约,除非根据《公司法》第6D章不需要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或在其他方面符合所有适用的澳大利亚法律和法规。通过提交美国存托凭证的申请,您向我们陈述并保证您是免税投资者。
由于根据《公司法》第6D.2章的规定,根据本文件提出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要约都将在澳大利亚不作披露,因此,根据《公司法》第6D.2章的规定,在12个月内在澳大利亚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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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707条要求,如果第708条中的豁免条款均不适用于转售,则应根据第6D.2章向投资者披露。通过申请美国存托凭证,您向我们承诺,自美国存托凭证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您将不会提供、转让、将这些美国存托凭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澳大利亚的投资者,除非根据《公司法》第6D.2章的规定不需要向投资者披露,或者准备了合规的披露文件并提交给ASIC。
百慕大
在百慕大出售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必须符合百慕大2003年《投资业务法》关于在百慕大出售证券的规定。此外,非百慕大人的人(包括公司)不得在百慕大经营或从事任何贸易或业务,除非根据适用的百慕大立法允许这些人这样做。
英属维尔京群岛
美国存托凭证不会也不会提供给公众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任何人,供我们或代表我们购买或认购。美国存托凭证可以提供给根据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每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但只有在完全由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的相关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提出并收到要约的情况下才可以提供。
加拿大
美国存托凭证只能出售给购买或被视为购买的购买者,这些购买者是《国家文书》第45-106号招股说明书豁免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条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并且是《国家文书》第31-103号注册要求所定义的允许客户,豁免和持续的注册人义务。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转售必须根据适用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豁免或在不受其约束的交易中进行。
如果本招股说明书(包括对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修订)包含虚假陈述,加拿大某些省份或地区的证券法规可以为购买者提供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但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由买方在买方所在省或地区的证券立法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买方应参考买方所在省或地区的证券法规的任何适用条款来了解这些权利的细节,或咨询法律顾问。
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33-105承销冲突(NI33-105)第3A.3节,承销商无需遵守NI33-105关于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商利益冲突的披露要求。
开曼群岛
本招股说明书并不构成向开曼群岛公众发出的以出售或认购方式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邀请或要约。承销商尚未发售或出售,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开曼群岛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本文件涉及根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2012年市场规则提出的豁免要约。本文件仅供分发给DFSA《2012年市场规则》中指定的人员。不得交付给他人或由他人依赖。DFSA不负责审查或核实与豁免要约有关的任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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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SA尚未批准这份文件,也没有采取措施核实文件中列出的信息,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文件所涉及的美国存托凭证可能缺乏流动性和/或受其转售的限制。所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潜在购买者应对美国存托凭证进行自己的尽职调查。如果您不了解此文件的内容,您应该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欧洲经济区
关于欧洲经济区的每个成员国(每个“相关国家”),在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招股说明书发布之前,在该相关国家或在适当情况下,在该相关国家的主管当局批准的情况下,尚未向该相关国家的公众提供或将根据本次发行向公众提供任何美国存托凭证,在另一个相关国家获得批准,并通知该相关国家的主管部门,所有这些均符合《招股章程》,但根据《招股章程》的以下豁免规定,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可以随时在该相关国家向公众发出:
| (a) | 属于《招股章程》所界定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律实体; |
| (b) | 在事先征得承销商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超过150名自然人或法人(《募集说明书》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除外);或 |
| (c) | 在《招股章程》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其他情形下, |
提供此类美国存托凭证要约不得要求我们或任何承销商根据《招股章程》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招股章程》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以及最初获得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向其提出任何要约的每个人将被视为已代表,确认并同意并与各承销商和公司确认其为《招股章程》第2(e)条所指的“合格投资者”。如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被提供给金融中介机构(如招股章程中使用该术语),则每个此类金融中介机构都将被视为代表,承认并同意,其在要约中获得的美国存托凭证并非代表美国政府以非全权委托方式获得,也不是为了将其要约或转售给美国政府而获得的,处于可能导致向公众提供除在相关国家向合格投资者提供或转售以外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情况下的人定义如此,或在每项此类拟议要约或转售已获得承销商事先同意的情况下。
就本规定而言,与任何相关国家的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向公众发出的要约”一词,是指以任何形式并通过任何方式提供关于要约条款的充分信息的通信以及将提供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以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而“招股章程”一词是指法规(EU)2017/1129。
香港
除(a)《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章)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外,该等美国存托凭证并无借任何文件在香港发售或出售,亦不会在香港发售或出售。香港法例第571条)(“SFO”)及根据该等法律订立的任何规则;或(b)在其他情况下,而该等情况并不导致该文件成为《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香港)(“CO”)或不构成CO所指的向公众发出的要约。就发行而言,不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任何人并没有或可能没有或曾经或曾经管有任何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广告、邀请或文件,而该等广告、邀请或文件是针对以下人士发出的,或者可能被访问或阅读的内容,香港公众(不包括(如根据香港证券法获允许,则不适用于仅出售予香港以外人士或仅出售予SFO及根据SFO订立的任何规则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的美国存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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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
根据以色列第5728-1968号证券法,本文件不构成招股说明书,也未经以色列证券管理局备案或批准。在以色列,本招股说明书仅向《以色列证券法》第一附录或附录所列的合格投资者分发,且仅针对这些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可以要求提交书面确认书,确认其属于本附件的范围。
日本
根据《金融工具和交易法》第4条第1款,美国存托凭证尚未注册,也不会注册。因此,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在日本或为日本的任何“居民”提供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中的任何权益(此处所用的术语是指在日本居住的任何人,(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建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为日本居民或为日本居民的利益而重新发行或转售给他人的,除非根据日本的注册要求的豁免,并在其他方面遵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以及日本在相关时间生效的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和部长级指导方针。
韩国
美国存托凭证尚未也不会根据《韩国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及其下的法令和法规(“FSCMA”)进行注册,美国存托凭证已经并将根据FSCMA在韩国作为私募发行发行。除非根据韩国的适用法律和法规,否则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韩国或韩国的任何居民提供、出售或交付美国存托凭证,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提供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以供重新提供或转售,包括FSCMA和韩国外汇交易法及其下的法令和法规(“FETL”)。美国存托凭证尚未在世界上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但不限于韩国的韩国证券交易所。此外,美国存托凭证的购买者应遵守与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所有适用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FETL下的要求)。通过购买美国存托凭证,其相关持有人将被视为代表并保证,如果其在韩国或为韩国居民,则其根据韩国的适用法律和法规购买了美国存托凭证。
科威特
除非科威特商业和工业部根据第31/1990号法律(《关于证券谈判和设立投资基金的条例》)、其执行条例和根据该法或与该法有关的各项部长命令的要求,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在销售和销售美国存托凭证时,不得在科威特国销售、要约出售或出售。本招股说明书(包括任何相关文件)或其中所载的任何信息均无意导致在科威特境内订立任何性质的合同。
马来西亚
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或委员会尚未或将不会登记任何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售和出售有关的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发售材料或文件,以供委员会批准。因此,不得传阅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以及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售或出售、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也不得出售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或成为直接或间接邀请马来西亚境内人士认购或购买的对象,但(i)证监会批准的封闭式基金;(ii)资本市场服务牌照持有人;(iii)以美国存托凭证为委托人取得的人,如果要约的条件是美国存托凭证只能以每笔交易不低于250,000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对价获得;(iv)其个人
228
个人净资产总额或与配偶的共同净资产总额超过300万林吉特(或等值外币),不包括个人主要居所的价值;(v)在过去十二个月中每年总收入超过300,000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个人;(vi)与其配偶共同居住的个人,年收入总额为40万林吉特(或等值外币),(七)根据最近一次审计的账目,净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公司;净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林吉特(或等值外币)的合伙企业;(九)银行2010年《纳闽岛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界定的被许可人或保险被许可人;(x)2010年《纳闽岛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界定的伊斯兰银行被许可人或塔卡福尔被许可人;(xi)委员会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人;但条件是,在前述(i)至(xi)每一类中,美国存托凭证的分配是由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持有人进行的。本招股说明书在马来西亚的发行受马来西亚法律的约束。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公开发行,也不得用于发行、认购或购买要约、认购或购买邀请任何需要向证监会登记招股说明书的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招股说明书将不会在中国流通或分发,美国存托凭证也不会发售或出售,除非根据中国的任何适用法律和法规,否则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中国居民出售或出售给任何人以供重新出售或转售。除非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任何广告或其他发行材料均不得在中国发行或发布。
卡塔尔
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美国存托凭证尚未,也不会在任何时候以构成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卡塔尔国直接或间接提供,出售或交付。本招股说明书尚未、也不会在卡塔尔金融市场管理局或卡塔尔中央银行注册或获得批准,可能不会公开发行。本招股说明书仅针对原始接收者,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在卡塔尔国不作一般流通,不得复制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沙特阿拉伯
本文件不得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分发,但根据沙特阿拉伯资本市场管理局(“CMA”)董事会2004年10月4日第2-11-2004号决议发布的《证券要约条例》允许的人士除外,经修订的第1-28-2008号决议(“CMA条例”)修订的2004年。CMA对本文件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因依赖本文件任何部分而产生或招致的任何损失。有意购买该等证券的人士应自行就有关该等证券的资料的准确性进行尽职调查。如果您不了解此文件的内容,您应该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新加坡
每位承销商都承认,本招股说明书尚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登记为招股说明书。因此,每个承销商都有代表并同意它没有提供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也没有使美国存托凭证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也没有提供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也没有使美国存托凭证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除以下事项外,并无直接或间接向新加坡任何人传阅或分发本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与美国存托凭证的发售、出售或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文件或资料,亦不会传阅或分发:
| (a) | 机构投资者(定义见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第289章)第4A条,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法》第274条不时修订或修订(“SFA”)); |
229
| (b) | 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管理局条例》第275(1)条向有关人士(定义见《证券及期货事务管理局条例》第275(2)条),或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管理局条例》第275(1A)条及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管理局条例》第275(1)条指明的条件向任何人;或 |
| (c) | 否则,根据SFA的任何其他适用条款并根据其条件。 |
凡有关人士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条认购或购买美国存托凭证,而有关人士为:
| (a) | 公司(并非认可投资者(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4A条)),其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而其全部股本由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拥有,而每名人士均为认可投资者;或 |
| (b) | 一项信托(如受托人并非认可投资者),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资,而该信托的每名受益人均为认可投资者, |
该公司的证券或基于证券的衍生工具合约(每个条款均由《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条界定)或受益人在该信托中的权利及权益(不论怎样描述),不得在该公司或该信托已根据根据SFA第275条提出的要约收购了美国存托凭证,但以下情况除外:
| (一) | 向机构投资者或相关人士,或因《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条例》第275(1A)或276(4)(i)(b)条所提述的要约而产生的任何人; |
| (二) | 不考虑或不打算考虑转让的; |
| (三) | 法律规定的转让; |
| (四) | 如《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条例》第276(7)条所指明;或 |
| (v) | 如2018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要约)(证券及基于证券的衍生工具合约)规例》第37A条所指明。 |
仅就SFA第309B(1)(c)条所指的通知要求而言,美国存托凭证是“规定的资本市场产品”(定义见《2018年证券和期货(资本市场产品)条例》)和排除在外的投资产品(定义见MAS通知SFA04-N12:关于销售投资产品的通知和MAS通知FAA-N16:关于投资产品建议的通知)。
南非
由于南非证券法的限制,没有“向公众发出要约”(这一术语在《南非公司法》中定义,2008年第71号(经修订或重新颁布)(《南非公司法》)是与南非的美国存托凭证发行有关的。因此,本文件不构成,也不打算构成根据《南非公司法》编写和注册的“注册招股说明书”(该术语在《南非公司法》中定义),未经批准和/或备案,南非公司和知识产权委员会或南非的任何其他监管机构。除非第96(1)条规定的以下豁免中的一项或其他适用,否则不提供美国存托凭证,也不应将要约转让、出售、放弃或交付给在南非有地址的人:
| (a) | 要约、转让、出售、放弃或交付: |
| (一) | 以委托人或代理人身份从事证券交易的人; |
| (二) | 南非公共投资公司; |
| (三) | 受南非储备银行监管的个人或实体; |
| (四) | 南非法律规定的经授权的金融服务提供者; |
230
| (v) | 南非法律承认的金融机构; |
| (六) | (c)、(d)或(e)项所设想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全资子公司,以养老基金经授权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的身份担任代理人,或作为集体投资计划的管理人(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南非法律正式登记为代理人);或 |
| (七) | (i)至(vi)中的人的任何组合;或 |
| (b) | 任何单一收件人作为委托人的证券的预期购置成本总额等于或大于1,000,000里亚尔,或根据《南非公司法》第96(2)(a)条在《南非政府公报》上通过公告颁布的较高数额。 |
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信息不应被视为2002年《南非金融咨询和中介服务法》中定义的“建议”。
瑞士
美国存托凭证可能不会在瑞士公开发行,也不会在瑞士第六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或瑞士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的交易设施上市。本文件不构成《瑞士债务法典》第652A条或第1156条所规定的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标准,也不构成第27ff条所规定的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标准。的六项上市规则或瑞士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交易机构的上市规则。本文件或与美国存托凭证或本次发行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均不得在瑞士公开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提供。
本文件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本公司或美国存托凭证均未向任何瑞士监管机构提交或将由任何瑞士监管机构批准。特别是,这份文件不会提交给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美国存托凭证的报价也不会受到监管,根据《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CISA”),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尚未获得批准,也不会获得批准。根据《CISA》,对集体投资计划中权益的收购方提供的投资者保护不适用于美国存托凭证的收购方。
台湾
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这些美国存托凭证尚未在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也不会在该委员会注册,因此不得出售,在台湾境内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或提出,或在构成《台湾证券交易法》所指的要约的情况下,须经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或批准。在台湾,没有任何个人或实体被授权就在台湾发行和销售美国存托凭证提供、出售、提供建议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中介。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这些美国存托凭证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没有公开发售、销售、推广或宣传,但符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证券的发行和销售。此外,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证券公开发行,也不打算成为公开发行。本招股说明书未经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证券和商品管理局或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批准或备案。
英国
就英国而言,在本招股章程于英国刊登前,尚未有根据本招股章程所预期的发售向英国公众发售或将会发售美国存托凭证
231
与根据英国招股章程获金融行为监管局批准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关系,但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的以下豁免规定,该机构可随时向英国公众提出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
| (a) | 属于《英国招股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律实体; |
| (b) | 少于150名自然人或法人(英国招股章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须事先获得承销商对任何此类要约的同意;要么 |
| (c) | 在英国招股章程第1(4)条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
但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此类要约均不得要求公司或任何承销商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
在英国,这份文件只分发给,而且只针对,随后提出的任何要约只能针对“合格投资者”(如招股章程所定义)(i),他们在2005年《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第19(5)条所述与投资有关的事项上有专业经验,经修订的(“命令”)和/或(ii)属于该命令第49(2)(a)至(d)条范围内的高净值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可以合法与其通信的人)(所有这些人一起被称为作为“相关人士”)或在其他情况下,在《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所指的范围内,尚未导致也不会导致向英国公众提供美国存托凭证。
在英国,任何不是相关人员的人都不应采取行动或依赖本文件中包含的信息,或将其用作采取任何行动的依据。在联合王国,本文件所涉及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可由相关人士单独进行或采取。
就本规定而言,在英国,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向公众发出的要约”一词是指以任何形式并以任何方式提供关于要约条款的充分信息的通信以及为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而发行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英国招股章程”一词是指经《2019年欧盟退出(EU Exit)条例》修订的第2017/1129号条例的英国版本,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这是英国法律的一部分。
232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以下是我们预计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总费用的分项说明,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除了SEC注册费、金融业监管局(FINRA)、申请费和纳斯达克上市费之外,所有金额都是估计数。公司将支付此次发行的所有费用。
| SEC注册费 |
美元 | 26,484 | ||
| 纳斯达克上市费 |
美元 | 150,000 | ||
| FINRA申请费 |
美元 | 36,913 | ||
| 印刷和雕刻费用 |
美元 | 220,000 | ||
| 律师费和费用 |
美元 | 2,795,366 | ||
| 会计费用和开支 |
美元 | 1,889,557 | ||
| 杂项 |
美元 | 306,418 | ||
|
|
|
|||
| 总计 |
美元 | 5,424,738 | ||
|
|
|
233
法律事务
我们由Davis Polk&Wardwell LLP代表,负责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Kirkland&Ellis International LLP将为承销商转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美国联邦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项。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将为我们转让本次发行中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开曼群岛法律方面的其他某些法律事项。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事宜将由海文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承销商将由中伦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Davis Polk&Wardwell LLP就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可能依赖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就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可能依赖Haiwen&Partners。Kirkland&Ellis International LLP可就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依赖中伦律师事务所。
234
专家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KPMG Huazhen LLP)的报告包含在本文及注册声明中,该报告出现在本文其他地方,并经该会计师事务所授权为会计、审计专家.
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大道东方广场1号毕马威大厦8楼。
235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我们已根据《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F-1表格的注册声明(包括对注册声明的修改和展示)。本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不包含注册声明中列出的所有信息以及注册声明的展品和附表。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注册声明以及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提交的展品和时间表。如果一份文件已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请参阅已提交文件的副本。本招股说明书中与作为证物提交的文件有关的每一项声明在所有方面均由提交的证物限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遵守《交易法》的信息要求。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和其他信息,包括20-F表格的年度报告和6-K表格的报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www.sec.gov上维护一个互联网网站,其中包含报告、委托书和信息声明以及我们以电子方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其他信息。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机构,根据《交易法》,我们不受(除其他外)规定委托书提供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也不受我们的执行官的约束,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条所载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规定的约束。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将不需要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
236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索引
| 内容 |
页面(多个) | |||
| F-2战斗机战斗机 | ||||
| 合并财务报表: |
||||
| F3–F6 | ||||
| F-7战斗机战斗机 | ||||
| F-8战斗机战斗机 | ||||
| F-9战斗机战斗机 | ||||
| F10–F57 | ||||
|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
||||
| F-58–F-61 | ||||
| F-62战斗机战斗机 | ||||
| F-63战斗机战斗机 | ||||
| F-64–F-83 | ||||
F-1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致股东和董事会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相关综合损失表,股东赤字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附注(统称为“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意见基础
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对公司保持独立还有PCAOB。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并进行审计,以获得关于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合并财务报表中金额和披露事项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做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s/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
自2020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北京中国
2021年4月7日
F-2战斗机战斗机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2(d)) |
||||||||||||
| 资产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 | 301,556,224 | 618,347,005 | 94,378,187 | ||||||||||
| 受限制现金–受限制现金(包括受限制现金–VIE的流动,仅用于偿还VIE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债务人民币8,000,000元和零) |
4 | 8,000,000 | — | — | ||||||||||
|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5 | 32,373,491 | 30,467,919 | 4,650,313 | ||||||||||
| 合同资产净值 |
22 | 27,987,948 | 32,500,818 | 4,960,594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25 | 590,057 | — | — | ||||||||||
| 库存 |
6 | 46,396,602 | 61,323,159 | 9,359,742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7 | 40,842,472 | 27,434,584 | 4,187,336 | ||||||||||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23,289,002 | 770,073,485 | 117,536,172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受限制现金–非流动(包括受限制现金–VIE的非流动,仅能用于偿还VIE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债务人民币6,000,163元和人民币6,059,769元) |
4 | 6,000,163 | 6,059,769 | 924,901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8 | 29,201,272 | 17,899,253 | 2,731,960 | ||||||||||
| 净无形资产 |
9 | 11,186,990 | 9,440,160 | 1,440,850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10 | — | 4,369,947 | 666,984 | ||||||||||
| 商誉 |
11 | 45,538,574 | 45,538,574 | 6,950,54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8,650 | 387,729 | 59,179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93,825,649 | 83,695,432 | 12,774,418 | |||||||||||
|
|
|
|
|
|
|
|||||||||
| 总资产 |
617,114,651 | 853,768,917 | 130,310,5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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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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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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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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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战斗机战斗机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2(d))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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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银行借款(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向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的短期银行借款人民币1,000,000元和零) |
12 | 1,000,000 | — | — | ||||||||||||
| 长期债务的当前部分–(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无追索权的VIE公司长期债务的当前部分和人民币66,835,788元) |
15 | — | 66,835,788 | 10,201,134 | ||||||||||||
| 应付账款(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未经公司追索的VIE的应付账款分别为人民币38,352,974元和人民币68,765,787元) |
38,352,974 | 68,765,787 | 10,495,709 | |||||||||||||
| 应付所得税(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未向公司追索的VIE的应付所得税分别为人民币4,585,356元和人民币4,869,076元) |
6,744,026 | 7,111,689 | 1,085,456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递延收入–当前(包括递延收入–无追索权的VIE的当前)分别为人民币18,184,311元和人民币29,813,802元) |
22 | 18,184,311 | 29,813,802 | 4,550,475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未经公司追索的VIE的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30,229,258元和人民币35,623,112元) |
13 | 64,717,144 | 55,717,823 | 8,504,201 | ||||||||||||
| 金融负债–流动 |
14 | — | 518,714,757 | 79,171,3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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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合计 |
128,998,455 | 746,959,646 | 114,008,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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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 |
||||||||||||||||
| 金融负债–非流动 |
14 | 61,224,661 | — | — | ||||||||||||
| 长期债务,不包括流动部分(包括长期债务,不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为54,615,824元和零的无追索权VIE的流动部分) |
15 | 54,615,824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递延收入–非流动(包括递延收入–无追索权VIE的非流动)分别为人民币3,532,569元和人民币8,245,723元) |
22 | 3,532,569 | 8,245,723 | 1,258,54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未经公司追索的VIE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136,746元和人民币1,518,271元) |
20 | 2,213,476 | 1,518,271 | 231,733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负债(包括VIE公司无追索权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6,000,000元和人民币6,000,000元) |
6,000,000 | 6,000,000 | 915,7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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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总额 |
127,586,530 | 15,763,994 | 2,406,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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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战斗机战斗机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2(d)) |
||||||||||||
| 负债总额 |
256,584,985 | 762,723,640 | 116,414,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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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与或有事项 |
23 | — | — | — | ||||||||||
| 夹层股权 |
16 | |||||||||||||
| 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授权,发行和发行的22,058,825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7,975,187元和人民币38,368,09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26,160,753元和人民币24,468,378元) |
37,975,187 | 38,368,090 | 5,856,114 | |||||||||||
| 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授权,发行和发行的46,218,488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赎回价值人民币224,692,328元和人民币231,232,7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153,476,397元和人民币143,547,798元) |
224,692,328 | 231,232,710 | 35,293,005 | |||||||||||
| 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授权,发行和发行的2,899,160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7,330,006元和人民币28,125,53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20,928,602元和人民币19,574,702元) |
27,330,006 | 28,125,533 | 4,292,795 | |||||||||||
| 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授权35,398,512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30,924,371股,截至12月31日,赎回价值人民币364,400,054元和人民币375,007,074元,2019年和2020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279,048,000元和人民币260,996,000元) |
364,400,054 | 375,007,074 | 57,237,259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授权51,217,945股,已发行和发行的49,346,520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赎回价值分别为985,562,637元人民币和995,759,585元人民币;截至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873,769,050元人民币和817,243,725元人民币,分别为2019年和2020年) |
985,562,637 | 995,759,585 | 151,982,598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无授权股份40,974,356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无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份11,819,526股;截至12月31日,无赎回价值和人民币201,872,360元,2019年和2020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零和195,747,000元人民币) |
— | 201,872,360 | 30,811,740 |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
17 | 11,980,19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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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夹层股权总额 |
1,651,940,405 | 1,870,365,352 | 285,473,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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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战斗机战斗机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2(d)) |
||||||||||||
|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面值为0.00008美元,467,207,070股和426,232,714股已授权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份分别为100,625,000股) |
18 | 49,227 | 49,227 | 7,514 | ||||||||||
| 累计其他综合(亏损)/收益 |
(49,441,323 | ) | 74,128,687 | 11,314,248 | ||||||||||
| 累计赤字 |
(1,230,920,736 | ) | (1,841,700,348 | ) | (281,098,37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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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股东应占亏损总额 |
(1,280,312,832 | ) | (1,767,522,434 | ) | (269,776,615 | ) | ||||||||
|
|
|
|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股权益 |
(11,097,907 | ) | (11,797,641 | ) | (1,800,67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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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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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赤字总额 |
(1,291,410,739 | ) | (1,779,320,075 | ) | (271,577,28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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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617,114,651 | 853,768,917 | 130,310,5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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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战斗机战斗机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损益表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 注意事项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2(d)) |
||||||||||||
| 收入 |
22 | |||||||||||||
| 产品收入 |
374,339,662 | 804,655,213 | 122,814,374 | |||||||||||
| 服务收入 |
124,655,261 | 136,948,227 | 20,902,382 | |||||||||||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143,716,75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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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售商品成本(不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14,992,651元和人民币16,980,990元的租赁和折旧费用) |
(349,981,558 | ) | (766,255,209 | ) | |
(116,953,388 |
) |
|||||||
| 服务成本 |
(88,321,785 | ) | (98,164,858 | ) | (14,982,884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8,908 | ) | (124,411,662 | ) | (18,988,929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54,280,390 | ) | (125,598,164 | ) | (19,170,024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180,661,884 | ) | (86,923,696 | ) | |
(13,267,147 |
) |
|||||||
|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
(1,024,416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1,708 | 8,772,996 | 1,339,02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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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亏损 |
(407,872,310 | ) | (250,977,153 | ) | (38,306,595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231 | ) | (12,223,299 | ) | (1,865,640 | ) | ||||||||
| 利息收入 |
9,043,533 | 2,010,633 | 306,883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14 | (22,156,433 | ) | (229,114,018 | ) | (34,969,629 | ) | |||||||
| 投资收益 |
1,680,752 | 1,897,331 | 289,58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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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7,689 | ) | (488,406,506 | ) | (74,545,392 | ) | ||||||||
| 所得税费用 |
20 | (4,446,184 | ) | (372,255 | ) | (56,817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434,073,873 | ) | (488,778,761 | ) | (74,602,209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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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亏损) |
17 | 2,651,097 | (925,699 | ) | (141,289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 |
(12,941,267 | ) | (11,914,228 | ) | (1,818,466 | ) | ||||||||
|
|
|
|
|
|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72,642,454 | ) | ||||||||
|
|
|
|
|
|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者的股息 |
16 | — | (65,599,163 | ) | (10,012,388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16 | (129,038,126 | ) | (149,405,748 | ) | (22,803,771 | ) | |||||||
|
|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552,821,829 | ) | (690,943,745 | ) | (105,458,613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434,073,873 | ) | (488,778,761 | ) | (74,602,209 | ) | ||||||||
| 其他综合损失: |
||||||||||||||
|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折算调整数 |
(26,221,211 | ) | 123,570,010 | 18,860,467 | ||||||||||
|
|
|
|
|
|
|
|||||||||
| 综合损失 |
(460,295,084 | ) | (365,208,751 | ) | (55,741,742 | ) | ||||||||
|
|
|
|
|
|
|
|||||||||
|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综合收益/(亏损) |
17 | 2,651,097 | (925,699 | ) | (141,289 | ) | ||||||||
| 减: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应占综合亏损 |
(12,941,267 | ) | (11,914,228 | ) | (1,818,466 | ) | ||||||||
|
|
|
|
|
|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综合亏损 |
(450,004,914 | ) | (352,368,824 | ) | (53,781,987 | ) | ||||||||
|
|
|
|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
| —基础和稀释 |
21 | (5.32 | ) | (6.59 | ) | (1.01 | ) | |||||||
| 计算普通股每股亏损所使用的已发行股票加权平均数: |
||||||||||||||
| —基础和稀释 |
21 | 103,971,865 | 104,897,967 | 104,897,967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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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赤字变动表
| 普通股 | 额外的 实收 资本 |
累积 其他 全面 (损失)/收入 |
累积 赤字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归属感 致LinkDoc 技术 有限 |
不可赎回 非控制性 兴趣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
||||||||||||||||||||||||||
| 股票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23,220,112 | ) | (690,779,907 | ) | (713,950,792 | ) | (473,782 | ) | (714,424,574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434,073,873 | ) | (434,073,873 | ) | — | (434,073,873 | ) | |||||||||||||||||||||
| 在业务收购中取得的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附注3) |
— | — | — | — | — | — | 1,977,142 | 1,977,142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的现金捐助 |
— | — | — | — | — | — | 340,000 | 340,000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 |
— | — | — | — | 12,941,267 | 12,941,267 | (12,941,267 | ) | — |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收益(附注17) |
— | — | — | — | (2,651,097 | ) | (2,651,097 | ) | — | (2,651,097 | ) | |||||||||||||||||||||
| 股份补偿(附注19) |
— | — | 12,681,000 | — | — | 12,681,000 | — | 12,681,000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6) |
— | — | (12,681,000 | ) | — | (116,357,126 | ) | (129,038,126 | ) | — | (129,038,126 | ) | ||||||||||||||||||||
|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折算调整数 |
— | — | — | (26,221,211 | ) | — | (26,221,211 | ) | — | (26,221,21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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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49,441,323 | ) | (1,230,920,736 | ) | (1,280,312,832 | ) | (11,097,907 | ) | (1,291,410,73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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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净亏损 |
— | — | — | — | (488,778,761 | ) | (488,778,761 | ) | — | (488,778,761 | )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的现金捐助 |
— | — | — | — | — | — | 160,000 | 160,000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 |
— | — | — | — | 11,914,228 | 11,914,228 | (11,914,228 | ) | — |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附注17) |
— | — | — | — | 925,699 | 925,699 | — | 925,699 | ||||||||||||||||||||||||
| 由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重新分类为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附注17) |
— | — | — | — | — | — | 11,054,494 | 11,054,494 | ||||||||||||||||||||||||
| 股份补偿(附注19) |
— | — | 14,564,970 | — | — | 14,564,970 | — | 14,564,970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发行后的实益转换特征(附注16) |
— | — | 65,599,163 | — | — | 65,599,163 | — | 65,599,163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当作股息(附注16) |
— | — | — | — | (65,599,163 | ) | (65,599,163 | ) | — | (65,599,163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6) |
— | — | (80,164,133 | ) | — | (69,241,615 | ) | (149,405,748 | ) | — | (149,405,748 | ) | ||||||||||||||||||||
|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折算调整数 |
— | — | — | 123,570,010 | — | 123,570,010 | — | 123,570,0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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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74,128,687 | (1,841,700,348 | ) | (1,767,522,434 | ) | (11,797,641 | ) | (1,779,320,07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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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美元(附注2(d)) |
100,625,000 | 7,514 | — | 11,314,248 | (281,098,377 | ) | (269,776,615 | ) | (1,800,672 | ) | (271,577,28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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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战斗机战斗机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经营活动: |
||||||||||||
| 净亏损 |
(434,073,873 | ) | (488,778,761 | ) | (74,602,209 | ) | ||||||
| 调整以使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相一致 |
||||||||||||
| 应收帐款的备抵/(转回) |
1,275,707 | (509,956 | ) | (77,834 | ) | |||||||
| 合同资产拨备 |
241,761 | 92,099 | 14,057 | |||||||||
| 存货减记 |
151,783 | 1,885,983 | 287,857 | |||||||||
|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
1,024,416 | — | — | |||||||||
| 基于股票的补偿费用 |
12,681,000 | 14,564,970 | 2,223,049 | |||||||||
| 折旧及摊销 |
14,425,907 | 16,106,739 | 2,458,369 | |||||||||
| 递延所得税收益 |
(2,355,886 | ) | (695,205 | ) | (106,109 | )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损失 |
60 | 114,374 | 17,457 | |||||||||
| 投资收益 |
(1,680,752 | ) | (1,897,331 | ) | (289,589 | )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433 | 229,114,018 | 34,969,629 | |||||||||
| 非现金利息支出 |
9,921,631 | 12,219,964 | 1,865,131 | |||||||||
| 扣除业务收购和处置影响后的营业资产和负债变化: |
||||||||||||
| 应收账款 |
(20,401,510 | ) | 2,415,528 | 368,682 | ||||||||
| 合同资产 |
(12,088,061 | ) | (4,604,969 | ) | (702,856 | ) | ||||||
| 库存 |
(34,038,668 | ) | (16,812,540 | ) | (2,566,095 |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271,705 | 13,218,628 | 2,017,557 | |||||||||
| 应付账款 |
25,237,084 | 30,412,813 | 4,641,902 | |||||||||
| 应缴所得税 |
1,897,875 | 507,231 | 77,419 | |||||||||
| 递延收入 |
13,833,631 | 16,342,645 | 2,494,375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21,959,280 | (8,801,030 | ) | (1,343,300 | ) | |||||||
|
|
|
|
|
|
|
|||||||
|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379,560,477 | ) | (185,104,800 | ) | (28,252,508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 |
||||||||||||
| 购置财产和设备 |
(14,002,416 | ) | (3,133,785 | ) | (478,309 | )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收益 |
183,519 | — | — | |||||||||
| 购买定期存款 |
(275,836,000 | ) | — | — | ||||||||
| 定期存款到期收益 |
899,695,828 | —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320,710,000 | ) | (585,000,000 | ) | (89,288,440 | ) | ||||||
| 出售短期投资的收益 |
256,848,544 | 652,439,539 | 99,581,724 | |||||||||
| 购买土地使用权 |
(1,500,000 | ) | (2,929,000 | ) | (447,053 | ) | ||||||
|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
— | 30,000 | 4,579 | |||||||||
| 企业收购付款 |
(17,505,000 | ) | — | — | ||||||||
| 企业收购获得的现金 |
1,876,056 | — | —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529,050,531 | 61,406,754 | 9,372,501 | |||||||||
|
|
|
|
|
|
|
|||||||
| 融资活动: |
||||||||||||
| 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 |
— | 205,083,000 | 31,301,780 | |||||||||
| 发行D+系列期权的收益 |
— | 235,531,600 | 35,949,144 | |||||||||
| 发行费用的支付 |
— | (566,424 | ) | (86,453 | )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的现金捐助 |
340,000 | 160,000 | 24,421 | |||||||||
| 短期银行借款的收益 |
10,000,000 | — | — | |||||||||
|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
(9,000,000 | ) | (1,000,000 | ) | (152,630 | ) | ||||||
| 向创始人收取现金预付款 |
— | 583,663 | 89,084 | |||||||||
|
|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340,000 | 439,791,839 | 67,125,346 | |||||||||
|
|
|
|
|
|
|
|||||||
| 外汇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2,582 | (7,243,406 | ) | (1,105,563 | ) | |||||||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的净增加 |
151,692,636 | 308,850,387 | 47,139,776 | |||||||||
|
|
|
|
|
|
|
|||||||
| 年初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163,863,751 | 315,556,387 | 48,163,312 | |||||||||
|
|
|
|
|
|
|
|||||||
| 年末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315,556,387 | 624,406,774 | 95,303,088 | |||||||||
|
|
|
|
|
|
|
|||||||
| 补充资料 |
||||||||||||
| 支付的利息 |
401,600 | 3,335 | 509 | |||||||||
| 已缴所得税 |
4,904,197 | 558,773 | 85,285 | |||||||||
| 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 |
||||||||||||
| 购置财产和设备的应计费用 |
(222,035 | ) | (185,531 | ) | (28,318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9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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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1. | 业务和组织的描述 |
业务描述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本公司”)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本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综合可变权益实体(“VIE”)及VIE的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为危重疾病患者提供持续护理和数据驱动的精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和医生加快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的采用。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及地域市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组织结构
本集团透过中国营运公司经营资讯服务及其他增值电讯服务,包括LinkDoc Technology(北京)有限公司(「LinkDoc Beijing」或「VIE」)及其附属公司(其后统称为「VIE」),为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限制外国对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公司的所有权,包括本集团提供的活动和服务。VIE持有的已确认和未确认的创收资产主要包括存货、财产和设备、组装劳动力和比较方案许可证。LinkDoc Beijing的股权由四名个人(合称“代名人股东”)合法持有,包括1)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Tianze Zhang;2)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兼首席技术官Ligang Luo;3)李丽萍,联合创始人兼临床运营主管;以及4)前联合创始人Peng Tang。这四个人代表LinkDoc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LinkDoc信息”,或“WFOE”)(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任LinkDoc Beijing的提名人股东。LinkDoc Information、LinkDoc Beijing和被提名人股东之间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协议和安排,包括经修订的投票权代理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期权协议和配偶同意(统称为“VIE协议”)。根据VIE协议,被提名人股东已将其在LinkDoc Beijing的股权的投票权和处置权等所有合法权利授予LinkDoc Information。被提名人股东不显著参与收益和损失,也无权指挥VIE对其经济表现影响最大的活动。因此,VIE被认为是可变利益实体。
根据会计准则编纂(“ASC”)810-10-25-38A,公司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在VIE中拥有控制性财务利益,因为LinkDoc Information具有(i)指导VIE的活动的权力,这些活动对VIE的经济表现产生最大影响;(ii)有权获得VIE的利益,这些利益可能对VIE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公司是VIE的主要受益人。
根据VIE协议的条款,LinkDoc信息拥有(i)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以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项下的服务费的形式,这可能对VIE具有重大意义;(ii)有权收取VIE宣布的所有股息以及根据投票权代理协议享有VIE所有未分配收益的权利;(iii)有权通过其独家期权获得VIE的剩余利益,以根据独家期权协议获得VIE100%的股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此,VIE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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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的说明(续) |
根据VIE协议的条款,被提名人股东对净资产没有权利,也没有为赤字提供资金的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已归属于公司。VIE的所有赤字(净负债)和净亏损都归公司所有。
VIE协议的主要条款在下文作进一步说明。
| 1) | 投票权代理协议 |
根据投票权代理协议,被提名人股东不可撤销地委任LinkDoc Beijing为其独家代理人及律师,代表其处理LinkDoc Beijing的所有股东事宜,并行使作为LinkDoc Beijing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投票权、分红权,对所有未分配收益和其他股东权利的权利。在每位被提名人股东均为Linkdoc Beijing的股东期间,投票权代理协议仍将有效。
| 2) | 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 |
根据独家咨询及服务协议,LinkDoc Information获委任为独家服务供应商,以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时向LinkDoc Beijing提供所要求的业务支持、技术、咨询服务及其他服务。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给予书面同意,否则LinkDoc Beijing不允许聘请第三方提供此类服务,而LinkDoc Information能够指定另一方向LinkDoc Beijing提供此类服务。LinkDoc北京公司应按季度向LinkDoc信息公司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应等于扣除LinkDoc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定准备金后的季度净利润总额。LinkDoc资讯有权根据向LinkDoc Beijing提供的服务调整服务费金额的计算基础。由于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的履行,LinkDoc信息拥有独家知识产权,无论是由LinkDoc信息还是LinkDoc北京创建。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自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书面终止。
| 3) | 股权质押协议 |
根据股权质押协议,每位被提名人股东均将其在Linkdoc Beijing的股权质押给Linkdoc Information,以确保其在适用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期权协议和投票权代理协议下的义务。每位被提名人股东进一步同意,未经Linkdoc Information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其各自在Linkdoc Beijing的股权。每份股权质押协议将继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各自的质押人,代名人股东(视属何情况而定)根据上述协议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支付其所有债务。于2015年8月20日,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股权质押已于中国有权监管机构登记。
| 4) | 独家期权协议 |
每位被提名人股东均与本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和LinkDoc Beijing订立了独家期权协议,据此,每位被提名人股东均授予LinkDoc Information一项期权,以购买其各自在LinkDoc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F-11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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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的说明(续) |
北京的价格等于人民币1.0元的较高者和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金额。此外,每位被提名人股东均授予Linkdoc Information选择权,以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购买Linkdoc Beijing或其子公司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被提名人股东应将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或其指定人士就所购股权支付的任何款项汇给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或其指定人士。
被提名人股东承诺,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被提名人股东及Linkdoc Beijing不会:
| (一) | 转让、抵押或允许对LinkDoc Beijing的任何股权或重大资产设定任何担保权益; |
| (二) | 变更LinkDoc北京注册资本; |
| (三) | 处置、设定LinkDoc Beijing重大资产的任何质押或产权负担; |
| (四) | 终止LinkDoc Beijing签署的任何重要合同或与当前重要合同发生冲突的合同; |
| (v) | 任命或罢免董事、执行官和高级管理人员; |
| (六) | 以任何方式分配股息; |
| (七) | 清算或批准LinkDoc北京公司的清算申请; |
| (八) | 修改LinkDoc Beijing的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如有); |
| (九) | 向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信贷或担保; |
| (x) | 将LinkDoc Beijing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 |
| (十一) | 终止或签订任何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重要合同。 |
LinkDoc Beijing及其被提名人股东应任命本公司推荐的个人为LinkDoc Beijing的董事、执行官和高级管理人员。LinkDoc Beijing将应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运营和财务信息,并确保业务的持续。独家期权协议将一直有效,直至LinkDoc Information或LinkDoc Information指定的任何一方收购其代名人股东持有的LinkDoc Beijing的所有股权。
| 5) | 配偶同意 |
被提名人股东的配偶双方均已签署配偶同意书。在双方的同意下,签字配偶承诺不就其配偶持有的LinkDoc Beijing的股权作出任何断言。此外,配偶双方同意,其配偶名下的LinkDoc Beijing的股权处置应根据上述股权质押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期权协议和投票权代理协议进行,不时修订。此外,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获得各自配偶持有的LinkDoc Beijing的任何股权,则该配偶同意受类似义务的约束,并同意订立类似的合同安排。
F-12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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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的说明(续) |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该公司依靠VIE协议来运营和控制VIE。所有VIE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该等协议将根据中国法律解释,而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中国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发达。因此,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公司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公司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或者如果公司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的时间延误或其他障碍,将很难对VIE施加有效控制,并且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以及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管理层认为,根据从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获得的法律意见,以下所述合同安排根据其条款和当前有效的适用的中国法律对此类安排的每一方均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然而,这些合同安排在提供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中国现行或未来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机构最终可能会采取与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或不同的观点。目前尚不确定是否会采用与可变利益实体结构有关的任何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用,它们将提供什么。此外,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该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政府对该集团某些业务的外国投资的限制,该集团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被禁止持续经营。
如果任何政府机构认为公司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全部或部分非法,公司可能会失去对合并后的VIE的控制,并不得不修改这种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此外,如果发现公司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相关监管机构将在处理此类违规行为时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包括但不限于:
| • | 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和(或)经营许可证; |
| • | 对非法入境者处以罚款; |
| • | 没收VIE认为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任何收入; |
| • | 终止或限制VIE的运作或附加苛刻条件; |
| • | 对公司收取收入的权利施加限制; |
| • | 关闭VIE的服务器或屏蔽其应用程序或网站; |
| • | 限制或禁止公司将海外发行所得款项用于为其中国综合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 |
| • | 要求公司重组股权结构或业务;或者 |
| • | 采取其他可能对企业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如果施加任何这些惩罚或要求重组公司的公司结构导致其失去指导VIE活动的权利或公司获得其经济利益的权利
F-13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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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的说明(续) |
得益于此,该公司将不再能够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VIE的财务业绩。管理层认为,从目前的事实和情况来看,VIE解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本公司已指定身为中国公民的提名人股东为持有VIE100%股权的股东。这些被提名人股东可能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被提名人股东作为公司的间接股东和董事,以及VIE的股东和董事,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本公司依赖该等人士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该法律规定本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负有信义责任。该等职责包括真诚行事以符合公司整体最佳利益的职责,以及不将自己置于其对公司的职责与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的职位。中国法律还规定,董事或管理人员对其所领导或管理的公司负有忠诚和受托责任。公司不能保证当冲突发生时,VIE的股东将以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或者冲突将以有利于公司的方式解决。这些被提名人股东可能会违反或导致VIE违反现有的合同安排。如果公司无法解决公司与被提名人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公司将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这可能是昂贵的、耗时的和对公司运营的破坏。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如下文所示,公司根据VIE协议参与VIE,影响了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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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的说明(续) |
本集团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VIE的以下综合资产及负债资料,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净亏损及现金流量资料,已包括于随附的综合财务报表内: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65,602,756 | 158,812,716 | ||||||
| 限制现金–流动 |
8,000,000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491 | 30,467,919 | ||||||
| 合同资产净值 |
27,987,948 | 32,500,818 | ||||||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应付款项* |
— | 4,000,000 | ||||||
| 库存 |
46,396,602 | 61,323,159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34,273,146 | 23,651,854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314,633,943 | 310,756,466 | ||||||
|
|
|
|
|
|||||
| 受限制现金–非流动 |
6,000,163 | 6,059,769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20,308,923 | 13,829,643 | ||||||
| 净无形资产 |
11,186,990 | 9,440,160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 | 4,369,947 | ||||||
| 商誉 |
45,538,574 | 45,538,5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8,650 | 387,729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84,933,300 | 79,625,822 | ||||||
|
|
|
|
|
|||||
| 总资产 |
399,567,243 | 390,382,288 | ||||||
|
|
|
|
|
|||||
| 短期银行借款 |
1,000,000 | — | ||||||
| 长期债务的当期部分 |
— | 66,835,788 | ||||||
| 应付账款 |
38,352,974 | 68,765,787 | ||||||
| 应付所得税 |
4,585,356 | 4,869,076 | ||||||
| 当前递延收入 |
18,184,311 | 29,813,802 | ||||||
| 应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款项-当前* |
421,957,150 | 510,685,917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30,229,258 | 35,623,112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4,309,049 | 716,593,482 | ||||||
| 长期债务,不包括流动部分 |
54,615,824 | — | ||||||
| 非流动递延收入 |
3,532,569 | 8,245,72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36,746 | 1,518,271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000,000 | 6,000,000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总额 |
66,285,139 | 15,763,994 | ||||||
|
|
|
|
|
|||||
| 负债总额 |
580,594,188 | 732,357,476 | ||||||
|
|
|
|
|
|||||
| * | 应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款项指应付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之款项,于合并时予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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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业务和组织的说明(续) |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498,961,904 | 941,603,440 | ||||||
| 净亏损 |
(164,737,407 | ) | (118,424,491 | ) | ||||
|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123,060,136 | ) | (54,973,343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27,264,545 | ) | (5,451,089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301,676,327 | 45,693,998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151,351,646 | (14,730,434 | ) | |||||
| 年初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28,251,273 | 179,602,919 | ||||||
| 年末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179,602,919 | 164,872,485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收到的人民币300,336,327元和人民币46,533,995元,在合并时予以消除。 |
根据VIE协议,公司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有权指导VIE的活动。因此,本公司认为VIE中除受限制现金6,059,769元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1,000,000元外,没有任何资产仅可用于清偿VIE的债务。VIE的任何资产都没有被质押或抵押。VIE的债权人不能求助于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的一般信贷。
在呈报的年度内,本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向VIE提供财务支持,而VIE先前并无按合约规定以垫款形式提供。在VIE需要资金支持的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并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向VIE的代名人股东提供贷款、向VIE提供委托贷款或为VIE提供资金的现金池安排,向VIE提供此类支持。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 (a) | 陈述的基础 |
随附的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 (b) | 合并原则 |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本公司透过Linkdoc Information拥有控制财务权益的VIE。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VIE之间的所有公司间交易及结余已于合并时消除。不可赎回的非控股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股东赤字的组成部分单独列示。
F-16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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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c) | 估计数的使用 |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或有资产和负债的相关披露,以及在合并财务报表和随附的附注中报告的报告期内的收入和支出。重大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对临床研究服务完成进度的估计、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财产和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可收回性以及确定寿命的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存货的实现,商誉和土地使用权的可收回性,I)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奖励的公允价值确定,II)金融负债,III)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承担的负债和非控制性权益,和iv)普通股确定是否存在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受益权转换特征。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修订的估计数。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因此,差异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
| (d) | 便利翻译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从人民币换算成美元仅为方便读者,按1.00美元=6.55 18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代表2021年3月31日经纽约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海关认证的纽约市人民币电汇正午购买率。不能表示人民币金额已于2021年3月31日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不需要美元便利折算,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美元便利折算金额均未经审计。
| (e)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本集团可能会出现损失或有事项,例如法律程序及因其业务而产生的申索,该等事项涵盖范围广泛,包括(其中包括)政府调查、股东诉讼及非所得税事项。当很可能已经发生负债并且能够合理地估计损失额时,损失或有事项的应计利润即予以确认。如果潜在的重大损失意外事故不太可能发生,但有合理可能发生,或有可能发生,但无法估计,则披露或有负债的性质,以及对可确定和重大的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
| (f)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活期存款和存放在银行的高流动性存款,这些存款在购买时的原始期限为三个月或更短,可随时兑换成已知数额的现金。
| (g) | 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是指在银行的存款,原始期限超过三个月,但少于一年。所得利息在综合损益表中记入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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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h) | 限制现金 |
对提款或使用有限制的现金余额被视为限制现金。在未来12个月内将被释放到现金中的限制性现金被归类为流动资产,而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被限制使用超过一年的余额被归类为非流动资产。
| (一) | 短期投资 |
短期投资是指初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由中国的金融机构管理,浮动利率参照标的资产的表现。根据ASC825,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日选择公允价值期权,并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投资。这些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综合损益表中反映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是根据各报告期末金融机构提供的报价估计的。
| (j) | 合同余额 |
收入确认、帐单和现金收款的时间安排导致了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如果公司有义务将货物或服务转让给客户,而公司已从客户那里收到对价,或客户应支付对价,则确认合同责任(即递延收入)。
应收帐款乃于本集团已向其客户提供服务或产品,且其代价权为无条件时确认。从贸易应收账款中收取的款项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中列示。管理层在确定特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时考虑以下因素:历史经验、客户的信誉、应收账款的账龄以及与客户有关的其他特定情况。坏账准备是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和任何可能无法收回的特别确定的一般和行政,计入费用。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所有收回手段用尽后从备抵中扣除,收回的可能性被认为是遥不可及的。当集团估计账户余额的一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时,与注销账户余额之间存在时间差。本集团并无任何与客户有关的表外信贷风险敞口。
合同资产是本集团转让给客户的服务的对价交换权,该权利以时间推移以外的其他条件为条件。
| (k) | 库存 |
存货按成本(先进先出法确定)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可合理预测的处置成本。调整被记录在销售商品的成本中,以根据历史和预测的需求将任何陈旧和多余的存货的账面价值减记到其估计的可变现净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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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l)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物业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的话)列示。
估计的使用寿命如下:
| 租赁权益改善 | 3年 | |
| 电子设备 | 3~5年 | |
| 软件 | 5~8年 | |
| 办公家具 | 3~5年 |
物业及设备之折旧乃按资产之估计使用寿命以直线法计算。
当项目被退回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收入被收取或贷记帐面净值与其所获收益之间的差额。日常维护和修理在发生时记入费用,替换和改良在剩余使用年限内资本化和摊销。
| (m) | 净无形资产 |
由于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模式不能可靠地确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各自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摊销。预计使用年限为无形资产预计将直接或间接贡献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期间。公司的可摊销无形资产包括客户关系、竞业禁止协议和具有以下估计使用寿命的许可证。
| 客户关系 | 7年 | |||
| 竞业禁止协议 | 5-6年 | |||
| 执照 | 10年 |
| (n)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合同期限内占有、使用和开发一块土地的专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价款通常在土地使用权授予之日一次性支付。预付款项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整个期限。预付整笔款项资本化,记作土地使用权,然后在权利期限(通常为50年)内按直线法计入费用。
| (o) | 长期资产减值 |
长期资产,包括财产和设备,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某一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或使用寿命短于该组最初估计时,应摊销的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将被评估为减值。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本集团通过将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使用资产或资产组及其最终处置预计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估计值进行比较来评估长期资产或资产组的减值。如果预期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总和小于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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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本集团根据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确认减值损失。公允价值是通过各种估值技术确定的,包括贴现现金流量模型、报价市场价值和第三方独立评估(视需要而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确认长期资产减值。
| (p) | 企业合并 |
本集团根据ASC主题805:企业合并使用收购方法核算企业合并。本集团于收购日期确认可辨认的收购资产、承担的负债及于被收购人的任何非控制性权益,并按截至该日的各自公平值计量。收购对价是以所给资产、已发生负债、已发行权益工具以及截至收购日的或有对价的交换日的公允价值总额计量。直接归因于收购的成本在发生时记作费用。(i)非控制性权益的收购总价和公允价值超过(ii)被收购人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商誉。
| (Q) | 商誉 |
商誉代表(i)非控制性权益的总购买价和公允价值超过(ii)被收购人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商誉不进行摊销,但在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基础上,在报告单位一级进行减值测试,并且更经常地在事件发生或情况变化时进行减值测试,这些事件或情况变化更有可能使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的商誉减值审查涉及以下步骤:1)定性评估–评估定性因素,以确定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是否更有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包括商誉。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和市场因素、成本因素、财务业绩或该报告单位特有的事件。如果或当公司认为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包括商誉)的可能性更大时,公司将转向定量方法;2)定量方法:公司通过将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来进行定量的公允价值测试减值准备以账面价值超过报告单位公允价值的金额计量;但是,确认的损失不应超过分配给该报告单位的商誉总额。列示的任何一年均未确认商誉减值。
| (r) | 金融负债 |
金融负债,包括在未来日期购买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独立认股权证和期权,按公允价值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综合损益表上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s) | 公允价值计量 |
本公司采用ASC820(公允价值计量)计量公允价值。ASC820定义了公允价值,建立了一个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并扩展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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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ASC820建立了三层公允价值层次结构,该层次结构将用于测量公允价值的输入排序如下:
| 1级— | 反映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的可观察输入。 | |
| 2级— | 包括在市场上可以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其他输入。 | |
| 第3级— | 很少或根本没有市场活动支持的不可观察的输入。 |
ASC820描述了衡量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三种主要方法:(1)市场法;(2)收益法和(3)成本法。市场法使用从涉及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中产生的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收益法使用估值技术将未来金额转换为单个现值金额。这一衡量是基于当前市场对这些未来数额的预期所显示的价值。成本法是以目前更换资产所需的金额为基础的。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流动、应收账款、应付关联方款项、包括在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短期银行借款、长期债务的当期部分、应付账款,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因为这些工具的期限较短。
受限制现金–非流动–账面价值近似于被归类为受限制现金–非流动的计息现金的公允价值,并被归类于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1级。
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选择公允价值选择权以计入短期投资,该公允价值选择权是根据金融机构报价的每单位价格进行估值的,并归类于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2级。短期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成本基础 |
65,000,000 | — | ||||||
| 未实现持有总收益 |
542,2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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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公允价值 |
65,542,20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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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下表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从期初余额到期末余额的对账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1月1日 2019 |
购买 | 卖出 | 包括在 收益 |
年12月31日 2019 |
||||||||||||||||
| 资产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 | 320,710,000 | 256,848,544 | 1,680,752 | 65,542,2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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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计 |
— | 320,710,000 | 256,848,544 | 1,680,752 | 65,542,208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1月1日 2020 |
购买 | 卖出 | 包括在 收益 |
年12月31日 2020 |
||||||||||||||||
| 资产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585,000,000 | 652,439,539 | 1,897,33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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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65,542,208 | 585,000,000 | 652,439,539 | 1,897,331 | — | |||||||||||||||
金融负债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归类于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3级。参见注释14。
下表列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按公允价值层级内的水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负债:
| 公允价值在 2019年12月31日 |
第1级 | 第2级 | 第3级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资产: |
||||||||||||||||
|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 | 65,542,2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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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
||||||||||||||||
|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1,224,661 | — | — | 61,224,6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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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价值在 2020年12月31日 |
第1级 | 第2级 | 第3级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负债: |
||||||||||||||||
| 金融负债-流动 |
518,714,757 | — | — | 518,714,7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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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 收入确认 |
本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ASC主题606,与客户的合同收入(“ASC606”)。根据ASC606,本集团于将承诺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本集团客户时,按本集团预期就该等产品或服务收取的代价金额确认收入(不包括代表政府当局收取的增值税)。
连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
本集团主要通过销售创新药物、辅助药物及营养药物,以及透过其零售病人护理中心向个别客户提供持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而产生收入。在较小程度上,该集团还从批发给药房和分销商客户的药品中产生收入。本集团有责任履行其向客户交付指定产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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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产品销售收入在产品被客户接受的时间点确认,也就是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点。个别客户须于产品交付时结清代价,而药房及分销商客户一般须于交付日期起计60天内付款。本集团不向客户提供任何退货权,除非产品有缺陷,在这种情况下,本集团允许交换产品或退货。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有缺陷的产品回报是无关紧要的。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本集团与生命科学客户订立临床试验匹配合同,以匹配符合资格的患者并使其最适合进入临床试验。该集团的履约义务是提供一场成功的比赛。本集团于客户确认临床试验的个别患者注册时确认服务的收入。根据临床试验合同,客户必须按照预定的计费时间表进行支付,总对价基于每场比赛的固定单价和总成功比赛。
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本集团与生命科学客户及医院订立合约,以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包括临床研究服务,如临床试验研究及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及验证、现场监控、保障数据质量及完整性、临床数据管理及报告服务。合同的期限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服务费是以固定金额和可报销的自付费用为基础的。
临床研究服务通常涉及一些定义的但不一定相似的活动,以在合同期限内执行,以实现特定的研究目标。临床研究服务被认为是一项单一的履约义务,因为该集团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服务,整合了每项合同背后的不同服务,这些服务高度相互依存,相互关联。在使用支持临床研究服务的调查人员方面,该小组是负责人。临床研究服务的收入在合同期限内确认,因为本集团的业绩不会产生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且合同为本集团提供了对迄今所完成工作的可执行的付款权。临床研究服务的完成进度是根据一个输入措施来衡量的,该输入措施是在每个报告期末发生的项目总成本(包括可偿还的自付成本)占项目总估计成本的百分比(“成本对成本措施”)。本集团采用成本对成本的方法来衡量这些服务的进展情况,因为它忠实地描述了将这些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过程。
临床研究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的判断和估计,特别是对完成时项目总成本的估计,其中包括直接成本和可偿还的自付成本,如调查员费用。在整个合同期内,对项目估计费用总额定期进行审查和修订,并在确定修订期间按累计追赶制记录修订后的收入调整数。顾客必须付款。
在合同期内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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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病人管理作为一项服务
本集团透过与生命科学公司及医学协会签订服务合约,向病人提供基于云端的病人管理系统及定制虚拟护理及语音护理服务,从而产生收入。为患者定制的虚拟护理和语音护理服务包括通过集团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进行个性化的随访护理,并允许患者通过集团互联网医院在线咨询医生,接受个性化的疾病管理服务。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必须在合同期内支付进度帐单。
由于住院病人管理系统和通过后续定制的在线服务可访问的相关云功能高度相关,本小组得出结论,系统和在线服务是作为一系列日常服务交付的一项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合同期内(通常为一年)以直线方式确认相关的服务收入。
数据洞察
本集团通过根据本集团自行开发的数据分析平台,向生命科学客户提供定制的数据洞察报告,从而产生收入。自定义数据洞察力报告的收入在报告交付给客户的时间点确认。客户通常被要求
自报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款.
在较小程度上,本集团还通过在合同期内(通常不到一年)向生命科学客户提供对本集团自主开发的数据分析平台(PRISM)的访问,从数据洞察服务中获得收入。收入在合同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因为客户同时收取及消费本集团作为本集团的股东提供的利益
团体在契约期限内执行.
AI诊疗服务
该集团通过向医院提供基于AI的诊断辅助解决方案来产生收入。收入在客户接受后的某个时间点确认。这些服务通常需要一到三个月才能完成,客户通常需要在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款。
| (u) | 收入成本 |
售出商品的成本包括产品的购买价格。如果该集团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完成了指定的累计采购,则该集团定期从某些供应商那里获得返利,其形式为贷方,该集团可以对欠供应商的贸易金额申请抵免。本集团将从其供应商收到的回扣记作本集团为所购产品支付的价格的减少,因此记录了诸如所售商品成本的减少等金额。本集团于本年度内,只要收到折扣或回扣有合理把握,且其金额可合理估计,本集团将根据截至目前的购买所得回扣金额,相对于回扣期间预期将达到的购买总额作出估计。本集团不断修订该等估计,以反映根据实际购买水平及于回扣期余下期间的预测购买量预期可赚取的回扣。
商品成本不包括与产品销售成本相关的其他直接成本,例如出境运输和处理费用、病人护理中心的租金和折旧费用。因此,本集团的已售产品成本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相比,后者将此类费用计入其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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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服务成本包括与向客户提供本集团服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和支出,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可报销的自付成本(如调查员费用)以及与这些员工使用设施和设备相关的费用,包括租金和折旧费以及其他直接发生的成本。
| (v)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研究与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参与研究和开发新技术的雇员的工资和相关费用,以及与这些功能使用设施和设备相关的费用,如租金和折旧费。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时记作费用。
| (w) | 政府补助 |
当有合理保证本集团将遵守附带条件且补助金将会收到时,政府补助金将予以确认。为向本集团提供即时财务支持而无未来相关成本的补助金,于补助金成为应收款项时,于本集团综合全面损益表内确认为政府补助金。补偿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补助金被确认为相关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减少。
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于本集团综合综合亏损报表中分别确认5,011,708元人民币及8,772,996元人民币的政府补助;及2)无及7,445,283元人民币的政府补助,作为研究与开发开支的减少。
| (x) | 股份补偿 |
本集团根据授予日奖励的公允价值计量为换取奖励的权益工具而获得的雇员和非雇员服务的成本,并确认在要求雇员和非雇员提供服务以换取奖励的期间内的成本,一般是指归属期。对于只有服务条件的分级归属奖励,本集团在整个奖励所需的服务期内以直线方式确认补偿成本,但在任何日期确认的补偿成本的累积金额,至少等于在该日期归属的该项授予日价值的一部分。对于有业绩条件的奖励,如果有可能达到业绩条件,则补偿成本在估计的归属期内支出。
本集团选择在补偿费用被没收时确认其影响。如果未能满足规定的归属条件,导致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被没收,则与这些奖励有关的先前确认的补偿费用将被转回。
| (y) | 员工福利 |
本公司于中国的附属公司及VIE参与政府授权的多雇主定额供款计划,据此,本公司向雇员提供若干退休、医疗、房屋及其他福利。中国的劳动法要求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实体向当地劳动局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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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按规定的缴费率计算的符合条件的雇员每月基本工资的每月缴款。除了每月的供款,该集团没有其他承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随附的综合综合损益表中计入费用的员工社会福利分别为人民币67,327,439元和人民币31,666,937元。
由于新冠肺炎,中国政府免除或减少了某些企业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某些社会保险”)的缴款。于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及VIE获豁免缴付若干社会保险的供款。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豁免确认为服务成本及营运开支减少人民币23,115,832元。
| (z) | 所得税 |
当期所得税是以净收入/(亏损)为基础编制的,用于财务报告,并根据有关税务管辖区的规定,对不能为所得税目的进行评估或扣除的收入和费用项目进行调整。递延所得税是用资产负债法提供的。在这种方法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为暂时性差异的税收影响而确认的,并通过适用将在预期收回或结算暂时性差异期间生效的已制定的法定税率来确定。如果根据现有证据的权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的可能性更大,则提供评估备抵以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在变动期综合损益表中确认。
在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时,管理层考虑的是,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能实现的可能性是否更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实现取决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利用税收损失结转期间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产生。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考虑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划转回(包括可用结转期间的影响),预计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税收筹划策略。
本集团在评估不确定的税务状况时采用“更有可能”的确认门槛。本集团在其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如果基于该地位的事实和技术优势,该税收地位“更有可能”占上风,则税收地位的好处。满足“更有可能”确认门槛的税收头寸是以税收优惠的最大金额计量的,该金额在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大于50%。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可能会受到法律解释、税务机关裁决、税务审计和法定时效到期的变化的影响。此外,事实、情况和新信息的变化可能要求本集团调整有关个税头寸的确认和计量估计。因此,对未确认的税收优惠进行定期审查和重新评估。如有需要,调整将在需要进行调整的变更发生的期间记录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完成税务审计之前,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在税务上诉或诉讼程序之前,可能无法确定特定税务状况的最终结果。本集团将与未确认的税务优惠(如有的话)有关的利息及罚款分别记入利息开支及一般和行政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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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aa) | 经营租赁 |
本集团以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方式租赁办公室及病人护理中心之处所。租金准备金增加的租赁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
| (bb) | 外币折算与外币风险 |
该公司的报告货币是人民币。本公司及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本公司之中国附属公司及VIE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
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日的现行汇率重新计量为功能货币。外币计价的货币资产和负债,采用资产负债表日适用的汇率重新计量为功能货币。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在综合损益表中作为外币汇兑(亏损)/收益计入一般和行政费用。
本公司及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由功能货币折算为人民币。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适用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本期产生的盈利(赤字)以外的权益类账户,采用适当的历史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收入、费用、损益按有关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由此产生的外币折算调整数在综合损益表中作为其他综合损益的组成部分入账,累计外币折算调整数在合并股东赤字变动表中作为累计其他综合损益的组成部分入账。
人民币不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授权下控制人民币的外币兑换。人民币币值受中央政府政策变化和国际经济政治发展的影响,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的供求关系。
(cc)集中度和风险
现金集中
本集团于金融机构维持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受限制现金及短期投资结余,而该等结余不时会超出其于中国内地银行账户的投保限额。本集团并无在无保险的银行存款方面出现任何亏损,亦不认为其持有银行账户的现金有任何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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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活期存款、限制性现金和短期投资存放于下列地点的金融机构: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255,794,670 | 468,902,333 | ||||||
| —以美元计价 |
114,275,393 | 119,513,133 | ||||||
|
|
|
|
|
|||||
| 在中国内地金融机构持有的结余总额 |
370,070,063 | 588,415,46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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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美国金融机构 |
||||||||
| —以美元计价 |
10,979,383 | 35,982,541 | ||||||
|
|
|
|
|
|||||
| 在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存款总额 |
10,979,383 | 35,982,541 | ||||||
|
|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 | 3,543 | ||||||
| —以美元计价 |
3,491 | 74 | ||||||
|
|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持有的结余总额 |
3,491 | 3,617 | ||||||
|
|
|
|
|
|||||
| 金融机构持有的存款总额 |
381,052,937 | 624,401,624 | ||||||
|
|
|
|
|
|||||
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集中信贷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定期存款、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
该集团的政策要求向优质金融机构提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定期存款和短期投资,并限制任何一家发行机构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定期评估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
本集团于交付货品或提供服务前,对其客户进行信贷评估。对客户信誉的评估主要基于历史收集记录、对可公开获得的信息的研究以及高级管理层对客户的现场访问。基于这一分析,该小组决定向每个客户单独提供何种信贷条件(如果有的话)。如评估显示可能存在收款风险,本集团将不会向客户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或要求客户支付现金、邮寄信用证以确保付款或支付大额首付款。
(dd)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普通股股东应占净收入/(亏损)除以优先股的赎回价值和优先股股东的股息(如果有的话),再除以当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在两级法下,任何净收入都在普通股之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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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及其他基于其参与权利的参与证券。在满足某些条件时以很少或没有对价发行的股票被视为发行在外的股票,并包括在满足所有必要条件之日的基本每股收益(亏损)的计算中。当参与证券没有分担损失的合同义务时,净损失不分配给参与证券。
本集团的优先股为参与证券。优先股是参与证券,因为它们在转换的基础上参与未分配收益。优先股没有为集团亏损提供资金或以其他方式吸收亏损的合同义务。因此,任何未分配的净收入均按比例分配给普通股和优先股;而任何未分配的净亏损仅分配给普通股。
每股摊薄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普通股股东应占的净收入/(亏损)除以与优先股有关的净收入(如有)的增加和分配,再除以该期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释性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普通股包括在优先股转换、认股权证和期权负债的行使以及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时可发行的股票。普通股不包括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中,如果包括这些股票将是反稀释的。
(ee)分部报告
本集团使用管理方法来确定可报告的经营分部。管理方法考虑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在确定集团可报告的运营部门时使用的内部报告,用于就该部门的资源分配和对其绩效的评估做出运营决策。该集团的首席执行官是首席执行官。该集团的组织结构基于CODM用来评估、查看和运行其业务操作的许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基础、产品/服务的同质性和技术。本集团之营运分部乃基于组织架构及经本集团CODM审阅之资料,以评估营运分部之业绩。
本集团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可报告经营分部分类为(i)LinkSolutions及(ii)LinkCare。本集团目前并无将营运开支或资产分配予其分部,因为其CODM并无使用该等资料分配资源或评估营运分部的表现。本集团的所有业务及客户均位于中国,因此,概不提供任何地理信息。
(ff)法定准备金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及VIE必须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中国公认会计原则”)所厘定的税后利润拨出款项,拨入包括法定盈余基金在内的不可分配储备基金。法定盈余基金的拨款额必须为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利润的10%。如法定盈余基金已达中国公司注册资本的50%,则无须拨款。可自由支配盈余基金之拨款乃由中国公司酌情决定.
法定盈余基金和可自由支配盈余基金限制使用。它们只能用来抵消亏损或增加各自公司的注册资本。这些储备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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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以现金股利、借款、垫款的方式转让给公司的,除清算外,不得分配。
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及VIE向储备基金分别拨付人民币1,851,838元及人民币823,1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法定准备金累计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007,384元和人民币4,830,494元。
(gg)最近的会计声明
2016年2月,FASB发布了ASU2016-02《租赁》。ASU2016-02规定了租赁的会计处理。对于经营性租赁,ASU2016-02要求承租人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和一项租赁负债,该资产和负债最初以租赁付款的现值计量。该标准还要求承租人确认一笔租赁成本,其计算方法是在租赁期内以通常直线的方式分配租赁成本。ASU2016-02于2020年6月由ASU2020-05、与客户的合同收入(主题606)和租赁收入(主题842)进一步修订。ASU2020-05将上市公司新租赁标准的生效日期推迟至年度报告期,以及自2018年12月15日起的那些年度内的过渡期。对于所有其他实体,它对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有效。允许提前收养。由于本集团为‘新兴成长型公司’,并选择于私人公司生效日期申请新修订会计准则,故ASU2016-02将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申请。本集团现正评估采纳此新指引对其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6年6月,FASB修订了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ASU2016-13于2019年11月由ASU2019-09、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衍生品和对冲(主题815)以及租赁(主题842)进一步修订。因此,ASC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对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期间以及自2019年12月15日起的那些年度的中期有效。对所有其他实体而言,它对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有效,包括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由于本集团为一间‘新兴增长公司’,并选择于私人公司生效日期申请新及经修订会计准则,故ASU2016-13将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申请。本集团现正评估此新指引对其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8月,FASB发布了ASU2018-13《公允价值计量(主题820):披露框架-公允价值计量披露要求的变更》。ASU2018-13消除、增加和修改了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某些披露要求。适用于披露未实现损益变动的修正,用于制定第3级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不可观察输入的范围和加权平均值,测量不确定度的叙述性描述只应在采用的最初年份所呈现的最近的中期或年度期间前瞻性地应用。本ASU于2019年12月15日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对所有实体有效,包括其中的过渡期。所有其他修订应追溯适用于生效日期提出的所有期间。允许提前采用,也允许实体提前采用任何删除或修改的披露,并将额外披露的采用推迟到生效日期。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采用本指导意见。采用此新会计准则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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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2020年8月,FASB发布了ASU2020-06,对实体自身权益中的可转换工具和合同进行了会计处理,简化了对某些可转换工具的会计处理,修订了对实体自身权益中的合同的衍生工具范围例外的指导意见,并根据这些变化修改了对稀释每股收益(EPS)计算的指导。ASU2020-06对公共业务实体有效,但较小的报告公司除外,适用于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报告期间,以及2023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报告期间。允许提前采用,但该指南必须在一个会计年度开始时采用,但不得早于2020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包括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该公司计划从2021年1月1日起尽早采用这一新指导,目前正在评估这一新指导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3. | 企业合并 |
于2019年,该公司完成若干个别无关紧要的收购病人护理中心及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7,505,000元现金。
下表总结了2019年已完成的单独不重要业务合并的购买价格分配。这些交易是按照ASC805的收购会计方法进行核算的。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代表本集团未收购的股本权益的公平值:
| 人民币 | ||||
| 考虑因素 |
||||
| 现金购买对价 |
17,505,000 | |||
|
|
|
|||
| 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
||||
| 现金 |
1,876,05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64,269 | |||
| 财产和设备 |
3,739,136 | |||
| 无形资产 |
6,499,709 | |||
| 流动负债 |
(3,734,653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9,927 | ) | ||
|
|
|
|||
| 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合计 |
10,254,590 | |||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股权益 |
(1,977,142 | ) | ||
|
|
|
|||
| 商誉 |
9,227,552 | |||
|
|
|
|||
无形资产代表竞业禁止协议和许可证。竞业禁止协议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000,000元,许可证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5,499,708元,分别在5年和10年内按直线法摊销。
业务合并产生的商誉分配给LinkCare分部人民币9,227,552元,主要归因于合并集团的业务和收购的业务以及组装的劳动力预计将实现的协同效应和经济规模。为所得税目的,所有的商誉预计都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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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3. | 企业合并(续) |
未经审核的形式财务资料
以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备考综合财务资料列示,犹如收购事项已于2019年1月1日在实施购买会计调整后完成。这些预计结果仅是为比较目的而编制的,并不旨在表明如果在所指明的日期实际进行了收购,将会取得什么样的经营成果,也不可能表明未来的经营成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备考综合综合损益表:
| 截至本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
||||
| 人民币 | ||||
| 收入 |
512,195,337 | |||
| 净亏损 |
(435,497,004 | ) | ||
| 4.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数额的对账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1,556,224 | 618,347,005 | ||||||
| 限制现金–流动 |
8,000,000 | — | ||||||
| 受限制现金–非流动 |
6,000,163 | 6,059,769 | ||||||
|
|
|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列示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总额 |
315,556,387 | 624,406,774 | ||||||
|
|
|
|
|
|||||
受限制现金结余与集团于2019年12月收到的政府补助金人民币14,000,000元有关,以补偿集团未来的研究与开发开支,并被限制使用,直至集团能够遵守所附条件为止。本集团于2020年遵守若干条件,并据此解除对现金余额人民币8,000,000元的限制。
| 5. | 应收帐款净额 |
应收帐款包括以下各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收账款 |
34,623,290 | 32,207,762 | ||||||
| 坏账准备 |
(2,249,799 | ) | (1,739,843 | ) | ||||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491 | 30,467,919 | ||||||
|
|
|
|
|
|||||
F-32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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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5. | 应收帐款净额(续) |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974,092 | ) | (2,249,799 | ) | ||||
| (拨备)/转回坏账准备 |
(1,275,707 | ) | 509,956 | |||||
|
|
|
|
|
|||||
| 年末余额 |
(2,249,799 | ) | (1,739,843 | ) | ||||
|
|
|
|
|
|||||
| 6. | 库存 |
存货包括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存货分别减记人民币151,783元和人民币1,885,983元,并记入已售商品成本。
| 7.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向供应商进发 |
16,890,853 | 11,108,199 | ||||||
| 租金押金 |
10,754,843 | 7,970,354 | ||||||
| 可抵扣进项增值税 |
5,325,796 | 1,785,673 | ||||||
| 应收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 |
1,849,121 | 3,993,684 | ||||||
| 员工晋升 |
1,585,342 | 248,001 | ||||||
| 其他人* |
4,436,517 | 2,328,673 | ||||||
|
|
|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40,842,472 | 27,434,584 | ||||||
|
|
|
|
|
|||||
| * | 其他主要包括预缴所得税和预付水电费。 |
| 8.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财产和设备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租赁权益改善 |
28,294,542 | 30,317,728 | ||||||
| 电子设备 |
14,454,703 | 14,945,377 | ||||||
| 软件 |
5,600,000 | 5,600,000 | ||||||
| 办公家具 |
846,338 | 805,178 | ||||||
| 财产和设备 |
49,195,583 | 51,668,283 | ||||||
|
|
|
|
|
|||||
| 减:累计折旧 |
(19,994,311 | ) | (33,769,030 | ) | ||||
|
|
|
|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29,201,272 | 17,899,253 | ||||||
|
|
|
|
|
|||||
F-33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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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8. | 物业及设备净额(续) |
折旧费用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12,868,187元及人民币14,289,935元。
财产和设备的折旧费用被分配到以下费用项目: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服务成本 |
1,645,583 | 1,625,650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4,238,199 | 5,632,154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3,163,938 | 3,009,004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3,820,467 | 4,023,127 | ||||||
|
|
|
|
|
|||||
| 折旧费用合计 |
12,868,187 | 14,289,935 | ||||||
|
|
|
|
|
|||||
| 9. | 净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包括以下各项: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
| Gross 携带 金额 |
累积 摊销 |
净 携带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226,223 | ) | 2,973,777 | ||||||||
| 不竞争协议 |
1,600,000 | (365,799 | ) | 1,234,201 | ||||||||
| 执照 |
7,706,289 | (727,277 | ) | 6,979,012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2,319,299 | ) | 11,186,990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 Gross 携带 金额 |
累积 摊销 |
净 携带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899,491 | ) | 2,300,509 | ||||||||
| 不竞争协议 |
1,600,000 | (666,621 | ) | 933,379 | ||||||||
| 执照 |
7,706,289 | (1,500,017 | ) | 6,206,272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4,066,129 | ) | 9,440,160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一般和行政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546,797元和人民币1,746,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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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无形资产,净值(续)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来五年的估计摊销费用如下: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1,742,058 | |||
| 2022 |
1,742,058 | |||
| 2023 |
1,739,272 | |||
| 2024 |
1,665,734 | |||
| 2025年及之后 |
2,551,038 | |||
| 10.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土地使用权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账面价值 |
— | 4,429,000 | ||||||
| 减:累计摊销 |
— | (59,053 | ) | |||||
|
|
|
|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 | 4,369,947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为人民币59,053元。
| 11. | 商誉 |
按分部划分的商誉变动如下:
| LinkCare | LinkSolutions | 总计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总账面价值 |
6,662,327 | 30,673,111 | 37,335,438 | |||||||||
| 新增(注3) |
9,227,552 | — | 9,227,552 | |||||||||
| 处置 |
(1,024,416 | ) | — | (1,024,416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总账面价值 |
14,865,463 | 30,673,111 | 45,538,574 | |||||||||
|
|
|
|
|
|
|
|||||||
| 12. | 短期银行借款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担保银行贷款 |
1,000,000 | — | ||||||
|
|
|
|
|
|||||
| 短期银行借款 |
1,000,000 | — | ||||||
|
|
|
|
|
|||||
于2019年,VIE的附属公司LinkDoc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订立两份为期一年的贷款协议,年利率为5.22%。两笔贷款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VIE及本公司创办人兼董事会主席张天泽先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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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短期银行借款(续) |
2019年12月16日,Linkdoc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前偿还贷款人民币9,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已于2020年1月13日偿还。
| 13.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计工资和社会保险 |
41,843,781 | 32,472,107 | ||||||
| 受限制使用的政府补助-当前* |
8,000,000 | — | ||||||
| 应缴税款(所得税除外) |
8,440,497 | 10,998,600 | ||||||
| 应计专业服务费用 |
897,347 | 5,484,953 | ||||||
| 其他人** |
5,535,519 | 6,762,163 | ||||||
|
|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64,717,144 | 55,717,823 | ||||||
|
|
|
|
|
|||||
| * | 收到的限制用途的政府补助中的非流动部分记入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主要包括应计营销费用、租金费用和员工补偿。 |
| 14. | 金融负债 |
认股权证
于2017年9月1日,Linkdoc北京与宁波汇桥宏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宁波汇桥宏嘉」)订立贷款协议,据此,Linkdoc北京借入免息贷款人民币40,000,000元。连同贷款协议,于同日,本公司与宁波汇桥宏嘉订立认股权证购买协议,据此,本公司向宁波汇桥宏嘉发行认股权证,以每股1.2935美元购买4,474,141股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2018年6月8日,Linkdoc北京与宁波汇桥鸿博股份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宁波汇桥鸿博股份”)订立贷款协议,据此,Linkdoc北京借入免息贷款4,750,000美元(相等于人民币30,247,525元)。连同贷款协议,于同日,本公司与宁波汇桥鸿博股份订立认股权证购买协议,据此,本公司向宁波汇桥鸿博股份发行认股权证,以每股2.5382美元购买1,871,425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贷款计划于(i)自贷款发行以来的第5周年日及(ii)购买优先股的认股权证获行使日期中较早的日期到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的认股权证可在贷款发放之日至贷款到期日期间行使。
由于认股权证是购买优先股的独立金融工具,体现了通过转让资产回购公司股本的义务,因此认股权证被归类为金融负债。认股权证在发行日按公允价值确认,公允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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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金融负债(续) |
认股权证的价值和从发放贷款中获得的收益分配给贷款协议。认股权证随后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收益。贷款协议的会计核算见附注15。
选项
于2020年9月4日,本公司与五家中国在岸投资基金(「投资者」)订立期权购买协议,据此,本公司向投资者发行期权,以每股2.5382美元购买13,395,462股D+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就购股权协议而言,投资者向本公司于中国的一间附属公司支付现金人民币235,531,600元(相等于34,000,000美元),作为可退还购股权行使价的预付款项。
这些期权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一旦投资者获得政府批准并完成ODI的外汇登记手续,或者投资者指定一个或多个关联公司,就可以行使这些期权,其中不需要获得ODI批准的对外直接投资,即可行使期权。当期权被行使或其到期未被行使时,可退还的预付款将由公司的子公司全额偿还给投资者。当期权被行使时,投资者将向公司支付期权的行使价格。
由于期权是购买优先股的独立金融工具,其中包含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义务,因此它们被归类为金融负债。期权在发行日按公允价值确认,随后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盈利。
认股权证和期权在每个报告期末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进行重新计量,其假设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无风险收益率 |
1.59 | % | 0.09 | % | ||||
| -预期波动性 |
47.4 | % | 54.7 | % | ||||
| -预期股息率 |
0 | % | 0 | % | ||||
| 预期期限 |
1.25年 | 0.25年 | ||||||
| -标的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2.74美元 | 4.28美元 | ||||||
| -标的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3.45美元 | 4.75美元 | ||||||
| -标的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 | 4.64美元 | ||||||
无风险回报率是基于认股权证和期权的预期剩余期限内的美国国债利率。预期波动性是根据可比较的同行上市公司的历史波动性估算的,这些公司的时间跨度接近公司认股权证和期权负债的预期期限。预期股息率为零,因为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有任何股息支付。预期期限是指行使认股权证和期权的预期期限。管理层估计了公司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包括折现率、无风险利率等假设,以及对公司预计财务和经营成果、独特业务风险、流动性、经营历史和前景的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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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金融负债(续) |
金融负债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截至1月1日的余额 |
38,181,580 | 61,224,661 | ||||||
| 发行 |
— | 235,531,600 | ||||||
| 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433 | 229,114,018 | ||||||
| 外币折算调整 |
886,648 | (7,155,52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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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31日的余额 |
61,224,661 | 518,714,75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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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负债–流动 |
— | 518,714,757 | ||||||
|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1,224,661 | — | ||||||
| 15. | 长期债务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宁波汇桥鸿嘉长期负债 |
30,095,341 | 37,815,775 | ||||||
| 宁波惠桥鸿博股份长期负债 |
24,520,483 | 29,020,013 | ||||||
|
|
|
|
|
|||||
| 总计 |
54,615,824 | 66,835,788 | ||||||
|
|
|
|
|
|||||
| 长期债务的当期部分 |
— | 66,835,788 | ||||||
| 长期债务,不包括流动部分 |
54,615,824 | — | ||||||
2017年9月1日,Linkdoc Beijing与宁波汇桥宏嘉订立贷款协议,以借入人民币40,000,000元免息贷款。连同贷款协议,于同日,本公司向宁波汇桥宏嘉发出认股权证,使其有权购买4,474,141股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见附注14)。
2018年6月8日,Linkdoc Beijing与宁波汇桥鸿博股份订立贷款协议,借入免息贷款4,750,000美元(相等于人民币30,247,525元)。根据贷款协议,公司于同日向宁波汇桥鸿博股份发出认股权证,使其有权购买1,871,425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见附注14)。
初始确认时,公司将认股权证记录为负债,其估计公允价值分别为3,384,864美元(折合人民币22,302,799元)和1,780,328美元(折合人民币11,394,633元)。剩余的17,697,291元和18,852,892元被分配到非流动免息贷款。1)分配给非流动免息贷款的人民币17,691,291元和人民币18,852,892元与2)还款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和人民币30,247,525元之间的差额,在43个月和34个月的贷款估计期限内,分别以25.57%和18.30%的实际利率计入利息费用。
|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于2015年2月27日及2015年3月4日,本公司分别发行19,117,650股及2,941,175股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每股0.1700美元(经追溯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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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总对价为3,75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3,055,025元)。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8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98,272元)。
于2015年12月28日及2016年1月28日,公司分别以每股0.4760美元发行39,915,967股及6,302,521股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代价为22,000,000美元(相等于人民币143,581,020元)。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919,656美元(折合人民币6,014,958元)。
于2015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一名机构投资者订立可转换贷款协议(「2015年可转换贷款」),以借入3,000,000美元(相等于人民币20,697,902元)的贷款,期限为24个月。2015年可转换贷款于2017年3月14日按每股1.03 48美元的价格转换为2,899,160股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于2017年3月14日,该公司按每股1.2935美元发行30,924,371股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代价为40,000,000美元(相等于人民币275,972,000元)。C-1和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114,647美元(折合人民币783,234元)。
2018年6月8日,公司以每股2.5382美元发行49,346,520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代价为125,25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765,799,862元)。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790,151美元(折合人民币5,253,917元)。
于2020年9月4日,公司以每股2.5382美元向若干现有优先股股东发行11,819,526股D+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代价为30,000,000美元(相等于人民币205,083,000元)。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8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6,4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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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本公司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 人民币 |
A系列 | B系列 | 系列C-1 | 系列C-2 | D系列 | D+系列 | 总计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余额 |
34,592,655 | 200,957,070 | 25,737,002 | 325,906,843 | 897,776,447 | — | 1,484,970,017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2,780,598 | 20,191,454 | 1,155,795 | 32,745,964 | 72,164,315 | — | 129,038,126 | |||||||||||||||||||||
| 外币折算调整 |
601,934 | 3,543,804 | 437,209 | 5,747,247 | 15,621,875 | — | 25,952,06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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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37,975,187 | 224,692,328 | 27,330,006 | 364,400,054 | 985,562,637 | — | 1,639,96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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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发行 |
— | — | — | — | — | 205,083,000 | 205,083,000 | |||||||||||||||||||||
| 发行成本 |
— | — | — | — | — | (566,424 | ) | (566,424 | )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发行后的受益转换特征 |
— | — | — | — | — | (65,599,163 | ) | (65,599,163 | )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者的股息 |
— | — | — | — | — | 65,599,163 | 65,599,163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3,013,647 | 22,289,585 | 2,711,150 | 36,148,659 | 78,212,604 | 7,030,103 | 149,405,748 | |||||||||||||||||||||
| 外币折算调整 |
(2,620,744 | ) | (15,749,203 | ) | (1,915,623 | ) | (25,541,639 | ) | (68,015,656 | ) | (9,674,319 | ) | (123,517,18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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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38,368,090 | 231,232,710 | 28,125,533 | 375,007,074 | 995,759,585 | 201,872,360 | 1,870,365,3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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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C-1系列和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统称为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权利、优先权及特权如下:
赎回权
优先股持有人应在协议规定的被视为一般回购触发事件和特别回购触发事件最早发生后的任何时间选择赎回。
适用于协议中定义的所有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一般回购触发事件包括:
| (a) | 公司未能在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原始发行日期的六周年前完成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 |
| (b) | 董事会确定,在适用法律或政策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交易文件无效或无法执行的变化时,没有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案来实现交易文件的目的; |
| (c) | 如有任何终止,公司或其各自代表的任何普通股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拥有人未经至少多数优先股持有人的事先同意,根据交易文件修改或重大违反任何VIE协议;和 |
| (d) | 本公司接获任何其他类别股份的多数持有人的要求,选择于任何购回触发事件发生后行使其赎回权。 |
仅适用于协议中定义的B系列,C系列,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特别回购触发事件包括:
| (e) | 如果公司满足了基本上所有的合格首次公开发行的要求,并且该合格首次公开发行获得了多数优先股持有者的批准,但被普通股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有者拒绝;要么 |
| (f) | 如本公司或其任何代表的任何普通股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拥有人严重违反优先股购买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契约或承诺。 |
回购价格对于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等于(a)原发行价的总和;(b)自该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首次发行之日起,按原发行价每年复利8%;及(c)如有,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息总额。
B系列、C系列、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回购价格等于以下金额:
| (1) | 就一般购回触发事件而言,购回价格等于(a)原发行价的总和;(b)自原发行价起每年复利10%;及(c)如有,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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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 (2) | 就特别购回触发事件而言,购回价格等于(a)原发行价格的总和;(b)自原发行日期起按原发行价格每年复利15%;及(c)如有,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息总额。 |
转换权
持有人可以选择在优先股发行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将每股优先股转换为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普通股,转换比例为原始发行价格的1:1,根据稀释情况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额外的普通股,股份拆分,股份合并,股份分红和分配以及某些其他事项。
所有发行在外的优先股应在(a)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发行结束时,或(b)事件发生之日或事件发生之时,按照适用的当时有效的转换价自动转换为普通股,由任何系列优先股的大多数持有人交付给公司的要求转换的书面请求中指定。
投票权
优先股的成员和普通股的成员应共同投票,而不是作为单独的类别。优先股的成员有权对普通股成员有权表决的所有事项进行表决。普通股的每一成员有权对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一票表决权。优先股的每一成员均有权获得与该成员所持优先股在记录日可转换为普通股的票数相等的票数。
分红权
优先股的成员有权获得的股息金额等于(a)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8%的股息率乘以每一股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原始发行价中的较大者,或(b)根据已发行或在转换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数量(如适用),按比例宣告的普通股金额,按同等权益基础上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该金额应从合法可用的资金或资产中支付。股息不得累积,并应在董事会宣布时支付。
股息应按以下顺序支付:(i)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ii)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iii)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和(iv)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清算优先权
曾参与公司清算、解散或清盘或任何被视为清算事件的优先股成员,有权以同等权益从可供分配给成员的资金和资产中获得偿付,每股金额等于该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原始发行价的100%,加上已宣布但尚未支付的任何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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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其顺序为(i)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ii)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以及(iii)B系列和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在向优先股成员支付全部应支付的优惠金额后,剩余可供分配给成员的资金和资产应在优先股成员和普通股成员之间分配,在同等权益的基础上,按照每个此类成员所持股份的比例,将所有优先股视为已转换为普通股。
本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所有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归类为夹层股权,因为它们在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某些事件时可随时赎回。本公司对所有系列优先股中的嵌入式转换和赎回期权进行了评估,并确定嵌入式转换和赎回期权不需要根据ASC815将其作为衍生工具(衍生工具和对冲)进行分叉和会计处理,因为这些条款不允许净结算,它们也不能通过合同以外的方式轻易地进行净额结算,也不能规定将持有人置于与净额结算没有实质区别的地位的资产交付。
本公司认定,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A系列、B系列、C系列及D系列并无实益转换特征,因为所有这些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初始有效转换价格高于相关承诺日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本公司录得可归因于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实益转换功能(「BCF」)金额为9,596,273美元(相等于人民币65,599,163元),该金额代表本公司普通股的公平值与于承诺日的转换价之间的差额。由于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在发行时可由投资者酌情转换,公司立即通过累计赤字摊销BCF,作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为股息。管理层在一家独立估值公司的协助下,估计了公司普通股在承诺日的公允价值。该公司还确定,没有其他嵌入式功能可从所有系列的优先股中分离出来。
本公司于紧接发生赎回价值的变动时确认该等变动,并于每个报告期末将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帐面价值调整至相等于赎回价值,犹如该等变动乃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赎回日。由于B系列,C系列,D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特别回购触发事件被认为不太可能发生,本公司以每年10%的年息复利计算该系列优先股于每个报告期末的赎回价值。
假设自2017年3月14日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原始发行日的六周年纪念日起,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尚未完成,且不会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股东要求赎回的或有事项,2023年全部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赎回总额为人民币2,256,236,7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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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9,329,096 | 11,980,193 | ||||||
| 综合收益/(亏损) |
2,651,097 | (925,699 | ) | |||||
| 重新分类为不可赎回的非控股权益 |
— | (11,054,494 | ) | |||||
|
|
|
|
|
|||||
| 期末余额 |
11,980,19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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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18年3月26日,集团收购北京希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希望」)70%股权。根据投资协议,如果北京希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收入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本集团拥有收购的认购期权,而非控股权益持有人拥有出售北京希望剩余30%股权的认沽期权。本集团的嵌入式看涨期权和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嵌入式看跌期权的赎回价值均等于北京希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收入的30%乘以10。
北京希望的非控制性权益被视为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被划分为永久权益以外,因为(1)非控制性权益不是强制性可赎回的金融工具,和(2)当发生不完全在该组控制范围内的事件时可赎回。本集团最初于收购日期按其公平值人民币7,047,660元记录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由于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目前不可赎回,未来也不太可能赎回,因此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的账面价值随后根据非控制性权益在北京希望的净收入或损失中所占的份额进行了调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记录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赎回价值增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北京希望的净收入不到2000万元人民币。因此,非控制性权益不可赎回,并于2020年12月31日重新分类为永久权益。
| 18. | 普通股 |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成立,法定股本为25,000美元,即312,500,000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细的影响)面值为0.00008美元的普通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细的影响)。
2015年2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i)将22,058,825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细的影响)已授权但尚未发行的普通股重新指定为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及ii)注销127,941,175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细的影响)已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因此,公司的法定资本为13,000美元或162,500,000(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细的影响)普通股和22,058,825(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细的影响)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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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普通股(续) |
201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批准12.5:1的股份拆分,这使(i)授权普通股总数增加13,000,000至162,500,000,以及(ii)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分别增加8,050,000至100,625,000。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适用的股份和每股金额均已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批准自2015年起对普通股授权股份进行一系列修订,截至2018年8月21日,授权股份总数修订为467,207,070股普通股。
于2020年8月21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将40,974,356股法定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法定股份总数修订为426,232,714股普通股。
| 19. | 股份补偿 |
2015年2月27日,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批准了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2015年股票计划”),根据该计划,根据授予的所有奖励可发行的最大普通股总数应为24,375,000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票分割的影响)。2018年6月,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批准根据2015年股份计划可能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总数为43,570,953股。
根据2015年股份计划,分别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雇员、高级人员及非雇员授予2,958,100份及5,340,160份购股权。购股权获授予,行使价介乎0.00008至2.5382美元,购股权授予年期最长为四年。所有购股权将于授出日期起计10年届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购股权活动摘要如下:
| 数量 股票 |
加权 平均值 锻炼 价格 |
加权 剩余 契约 年份 |
合计 内在的 价值 |
|||||||||||||
| 美元 | 美元 | |||||||||||||||
| 2020年1月1日杰出 |
18,137,387 | 0.72 | ||||||||||||||
| 授予 |
5,340,160 | 1.29 | ||||||||||||||
| 被没收 |
(1,481,182 | ) | 1.7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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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020年12月31日杰出 |
21,996,365 | 0.79 | ||||||||||||||
|
|
|
|
|
|||||||||||||
| 已归属并预计于2020年12月31日归属 |
21,996,365 | 0.79 | 6.98 | 70,725,137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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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行使 |
13,566,744 | 0.42 | 5.90 | 48,716,66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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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股份补偿(续) |
授予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计,并使用以下假设: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 2019 | 2020 | |||||||
| 无风险收益率 |
1.56%~2.69 | % | 0.25%~0.93 | % | ||||
| 波动性 |
52.4%~62.0 | % | 49.0%~70.9 | % | ||||
| 预期股息率 |
0 | % | 0 | % | ||||
| 锻炼倍数 |
2.2-2.8 | 2.2-2.8 | ||||||
| 相关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1.86美元-2.32美元 | 2.40美元至4.00美元 | ||||||
| 预期期限 |
10年 | 10年 | ||||||
预期波动性是根据可比较的同行上市公司的历史波动性估算的,其时间跨度接近公司期权的预期期限。无风险利率是根据以美元计价的美国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估算得出的,其期限与公司在期权估值日生效的期权的预期期限一致。预期行使倍数被估计为当雇员、高级职员或非雇员决定自愿行使其既得期权时,股票价格与行使价格的平均比率。由于该公司没有足够的过去员工、高管或非员工锻炼历史的信息,因此参考了一份广泛接受的学术研究出版物来估计。预期股息率为零,因为公司从未宣布或支付其股份的任何现金股息,且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股息。预期期限是期权合同的有效期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授出的购股权的加权平均授予日公平值分别为0.92美元及1.74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于购股权的总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3,750,085元和人民币16,297,17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购股权补偿费用分配给以下费用项目: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成本 |
418,776 | 2,543,552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5,237,820 | 1,856,844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2,127,149 | 5,931,431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4,897,255 | 4,233,143 | ||||||
|
|
|
|
|
|||||
| 购股权补偿费用合计 |
12,681,000 | 14,564,970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购股权有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总额中的62,555,865元预计将在约2.39年的加权平均期间内确认。未确认的补偿费用总额可以根据未来发生的实际没收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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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所得税 |
(a)所得税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的现行法律,公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此外,开曼群岛对支付给股东的股息不征收预扣税。
香港特别行政区
根据现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条例》,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附属公司须就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税收入,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特别行政区利得税。本公司之香港附属公司支付之股息不须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预扣所得税。2018年引入了两级利得税率制度,公司赚取的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将按现行税率(8.25%)的一半征税,而剩余利润将继续按16.5%征税。有一项反分裂措施,即每个集团必须在集团中只提名一家公司,才能受益于累进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及VIE受中国企业所得税法(“CIT法”)约束,并按25%的法定所得税率纳税,除非另有规定。
北京希望于2017年12月获得HNTE证书,并于2020年7月续签。LinkDoc资讯、LinkDoc北京,VIE的三家子公司于2019年获得HNTE证书。因此,所有这些实体都有权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实体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享受5%(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0元)或10%(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的优惠所得税率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低盈利企业,因此须受5%或10%之优惠所得税率所规限。
所得税前亏损的组成部分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开曼群岛 |
(23,144,163 | ) | (230,961,255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27,258,351 | ) | (345,233 | ) | ||||
| 中国内地,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
(379,225,175 | ) | (257,100,018 | ) | ||||
|
|
|
|
|
|||||
| 总计 |
(429,627,689 | ) | (488,406,506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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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所得税(续) |
本集团于综合亏损报表内确认之所得税开支包括以下各项: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802,070 | 1,067,460 | ||||||
| 递延所得税收益 |
(2,355,886 | ) | (695,205 | ) | ||||
|
|
|
|
|
|||||
| 总计 |
4,446,184 | 372,255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法定所得税率与本集团有效所得税率之间的差异调节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中国法定所得税率 |
(25.0 | %) | (25.0 | %) | ||||
| 实际所得税率的增加/(减少)是由于: |
||||||||
| 不可扣除开支的影响 |
||||||||
| 股份补偿 |
0.7 | % | 0.7 | % | ||||
| 利息支出 |
0.6 | % | 0.6 | % | ||||
| 娱乐费用 |
0.4 | % | 0.2 | % | ||||
| 其他不可扣除费用 |
4.2 | % | 0.6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的额外扣除 |
(1.1 | %) | (0.8 | %) | ||||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6.4 | % | 2.6 | % | ||||
| 非中国实体税率差异的影响 |
1.2 | % | 11.8 | % | ||||
| 估值备抵的变化 |
13.6 | % | 9.4 | % | ||||
|
|
|
|
|
|||||
| 实际所得税率 |
1.0 | % | 0.1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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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所得税(续) |
(b)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净营业亏损结转 |
135,855,946 | 176,448,088 | ||||||
| 递延收入 |
2,491,829 | 5,678,281 | ||||||
| 营销和推广费用 |
2,243,473 | 4,041,341 | ||||||
| 应收帐款和合同资产准备金 |
571,093 | 480,165 | ||||||
| 存货减记 |
91,709 | 565,047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
141,254,050 | 187,212,922 | ||||||
|
|
|
|
|
|||||
| 减:估值备抵 |
(139,898,056 | ) | (185,817,451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
1,355,994 | 1,395,471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无形资产 |
(3,492,742 | ) | (2,913,742 | ) | ||||
| 短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
(76,728 | )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 |
(3,569,470 | ) | (2,913,742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 |
(2,213,476 | ) | (1,518,271 | )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占中国附属公司及VIE的净经营亏损结转约人民币1,033,785,693元,如未使用,将到期如下: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3,407,414 | |||
| 2022 |
1,612,140 | |||
| 2023 |
26,109,724 | |||
| 2024 |
50,755,563 | |||
| 2025年及之后 |
951,900,852 | |||
当本集团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可预见的未来更有可能不被使用时,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估值备抵。在作出此项决定时,本集团评估各种因素,包括本集团的经营历史、累计赤字、应税暂时性差异的存在以及转回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实现取决于这些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或可利用期间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产生。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考虑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划转回(包括可用结转期间的影响),预计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收筹划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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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所得税(续) |
估值备抵的变动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81,393,650 | ) | (139,898,056 | ) | ||||
| 加法 |
(58,504,406 | ) | (45,919,395 | ) | ||||
|
|
|
|
|
|||||
| 年末余额 |
(139,898,056 | ) | (185,817,451 | ) |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因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的,时效为三年。在少缴税款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特殊情况下,时效延长至5年。在转让定价问题上,诉讼时效为10年。在逃税的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本公司之中国附属公司及VIE于2016年至2020年之所得税申报表,可由中国税务机关审核。
于2019年1月1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未确认的税务优惠,因此并无应计与未确认的税务优惠有关的利息或罚款。本集团预期,未来12个月内,未确认的税务优惠金额不会有重大变化。
| 21. | 每股净亏损 |
下表列出了基本和稀释后每股亏损的计算方法,并提供了所示年份的分子和分母的对账。与既得购股权相关的以极少对价发行的股票已被包括在用于基本每股收益的已发行股票数量中: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分子: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者的股息 |
— | (65,599,163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129,038,126 | ) | (149,405,748 | ) | ||||
|
|
|
|
|
|||||
| 计算基本和稀释每股净亏损的分子 |
(552,821,829 | ) | (690,943,745 | ) | ||||
|
|
|
|
|
|||||
| 分母: |
||||||||
| 加权平均股数 |
103,971,865 | 104,897,967 | ||||||
|
|
|
|
|
|||||
| 基本和稀释每股净亏损计算分母 |
103,971,865 | 104,897,967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 |
||||||||
| —基础和稀释 |
(5.32 | ) | (6.5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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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每股净亏损(续) |
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可能稀释每股基本净亏损但未计入稀释每股净亏损计算的证券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股票期权 |
16,120,845 | 19,888,681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51,447,364 | 163,266,890 | ||||||
| 金融负债 |
6,345,566 | 19,741,028 | ||||||
| 22. | 收入信息 |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按主要业务线及确认收入的时间分类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主要业务线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连续护理中心解决方案 |
376,067,240 | 805,950,937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76,579,705 | 65,138,707 | ||||||
| -真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28,875,803 | 46,957,688 | ||||||
| -其他 |
3,848,080 | — | ||||||
| 病人管理作为一项服务 |
6,325,206 | 8,460,561 | ||||||
| -数据洞察服务 |
5,255,191 | 7,934,704 | ||||||
| -AI诊断和治疗服务 |
2,043,698 | 7,160,843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
|
|
|
|
|
|||||
| 确认收入的时间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时间点 |
463,691,210 | 883,977,579 | ||||||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35,303,713 | 57,625,861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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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收入信息(续) |
合同资产和递延收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约资产余额变动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的总额 |
16,471,070 | 28,559,131 | ||||||
| 年内确认收入所致的增加 |
106,711,090 | 93,392,113 | ||||||
| 年内转入应收账款 |
(94,623,029 | ) | (88,787,144 | ) | ||||
|
|
|
|
|
|||||
| 年末的总额 |
28,559,131 | 33,164,100 | ||||||
| 合同资产备抵 |
(571,183 | ) | (663,282 | ) | ||||
|
|
|
|
|
|||||
| 合同资产净值 |
27,987,948 | 32,500,818 | ||||||
|
|
|
|
|
|||||
合同资产备抵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329,422 | 571,183 | ||||||
| 坏账费用加计费用 |
241,761 | 92,099 | ||||||
|
|
|
|
|
|||||
| 年末余额 |
571,183 | 663,282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递延收入余额变化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7,500,850 | 21,716,880 | ||||||
| 递延收入期初余额确认的收入 |
(5,608,198 | ) | (18,184,311 | ) | ||||
| 本年度从递延收入中确认的收入 |
(10,172,945 | ) | (18,287,496 | ) | ||||
| 已扣除增值税的预付现金 |
29,997,173 | 52,814,452 | ||||||
|
|
|
|
|
|||||
| 年末余额 |
21,716,880 | 38,059,525 | ||||||
|
|
|
|
|
|||||
| 递延收入-当前 |
18,184,311 | 29,813,802 | ||||||
| 非流动递延收入 |
3,532,569 | 8,245,72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分配给本集团原预计期限超过一年的现有合同项下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257,008,458元。本集团预期将于个别项目的余下合约期内确认收入,合约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包括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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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收入信息(续)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未履行的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预计未来确认的收入如下: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103,452,575 | |||
| 2022 |
62,852,252 | |||
| 2023 |
49,149,779 | |||
| 2024 |
27,989,070 | |||
| 2025 |
13,564,782 | |||
本集团已选择实际可行的权宜之计,不披露有关剩余履约义务的资料,该等义务是原始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合同的一部分。
| 23.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租赁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租赁其办公室、设施及病人护理中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租赁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3,536,744元和人民币26,764,629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协议项下的未来最低租赁承诺如下: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17,210,472 | |||
| 2022 |
7,688,502 | |||
| 2023 |
5,194,607 | |||
| 2024 |
3,160,886 | |||
| 2025年及之后 |
4,965,017 | |||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或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新冠病毒的影响
自2019年12月以来,COVID-19的爆发导致了全球政府实施的长时间强制隔离、封锁、关闭企业和设施、旅行限制和社交距离指南。新冠疫情已于2020年第一季度对集团的业务运营造成暂时中断。2020年第一季度,随着中国各地开始广泛引入新冠病毒遏制措施,该集团对其服务的需求下降。尽管该集团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受到锁定措施的轻微影响,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76,579,705元减少至2020年的人民币65,138,707元,但该集团的整体业务运营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与新冠疫情相关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包括病毒的最终传播、疾病的严重程度,大流行的持续时间以及世界各地政府当局为遏制病毒或治疗其影响可能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以及新冠病毒大流行将在多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影响集团的业务、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将取决于高度不确定且无法准确估计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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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细分信息 |
如附注2(DD)所披露,本集团确定了两个业务板块,包括i)LinkCare,其包括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AI诊断和治疗服务;以及ii)LinkSolutions,其包括临床试验匹配服务、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团不会将营运开支或资产分配至其分部,因为其CODM不会使用该等资料分配资源或评估营运分部的表现。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分部业绩如下。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
| LinkCare |
||||||||
| -连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 |
376,067,240 | 805,950,937 | ||||||
| 病人管理作为一项服务 |
6,325,206 | 8,460,561 | ||||||
| -AI诊断和治疗服务 |
2,043,698 | 7,160,843 | ||||||
|
|
|
|
|
|||||
| 小计 |
384,436,144 | 821,572,341 | ||||||
|
|
|
|
|
|||||
| LinkSolutions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76,579,705 | 65,138,707 | ||||||
| -真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28,875,803 | 46,957,688 | ||||||
| -其他 |
3,848,080 | — | ||||||
| -数据洞察服务 |
5,255,191 | 7,934,704 | ||||||
|
|
|
|
|
|||||
| 小计 |
114,558,779 | 120,031,099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
|
|
|
|
|
|||||
| 收入成本 |
||||||||
| LinkCare |
(356,501,709 | ) | (775,690,868 | ) | ||||
| LinkSolutions |
(81,801,634 | ) | (88,729,199 | ) | ||||
|
|
|
|
|
|||||
| 总收入成本 |
(438,303,343 | ) | (864,420,067 | ) | ||||
|
|
|
|
|
|||||
| 25. | 关联方交易 |
VIE和张天泽先生为Linkdoc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借入的贷款(附注12)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18年向张天泽先生提供了89,450美元(折合人民币590,057元)的现金垫款,该款项于2020年收取。
| 26. | 后续事件 |
管理层考虑了截至2021年4月7日的后续事件,即发布合并财务报表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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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后续事件(续) |
(i)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于2021年2月10日,本公司与一名投资者(「买方」)订立股份购买协议,以发行价格每股2.7372美元发行21,669,131股D+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以换取59,313,696美元(相等于人民币383,836,721元)的综合现金代价。
2021年2月10日,该公司及其三位创始人与收购方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据此,创始人持有的总计4,658,613股普通股应由公司重新分类和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并以每股2.5382美元的发行价格向买方发行,合计现金对价为11,824,365美元(折合人民币76,519,013元)。
(ii)购股权发行
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本公司I)授予具有服务条件的购股权以购买3,537,500股普通股,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2935美元;II)授予同时具有服务条件和业绩条件的购股权以购买80.5万股普通股,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2935美元。
| 27. | 仅限于父母的财务信息 |
以下为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简明母公司财务资料,乃按所附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相同会计政策编制。截至2020年12月31日,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长期义务的重大规定、可赎回股票的强制性股息或赎回要求或担保,但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另行披露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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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7. | 仅限母公司财务信息(续) |
(a)简明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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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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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336,831 | 34,916,618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590,057 | — | ||||||
| 应付附属公司及综合VIE款项 |
412,945,153 | 586,641,0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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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420,872,041 | 621,557,6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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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420,872,041 | 621,557,6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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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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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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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负债–流动 |
— | 518,714,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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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合计 |
— | 518,714,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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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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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1,224,66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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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总额 |
61,224,66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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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
61,224,661 | 518,714,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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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层股权 |
||||||||
| 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37,975,187 | 38,368,090 | ||||||
| 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224,692,328 | 231,232,710 | ||||||
| 系列C-1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27,330,006 | 28,125,533 | ||||||
| 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364,400,054 | 375,007,074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985,562,637 | 995,759,585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 | 201,872,3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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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层股权总额 |
1,639,960,212 | 1,870,365,3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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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 |
49,227 | 49,227 | ||||||
| 累计其他综合(亏损)/收益 |
(49,441,323 | ) | 74,128,687 | |||||
| 累计赤字 |
(1,230,920,736 | ) | (1,841,700,34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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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赤字总额 |
(1,280,312,832 | ) | (1,767,522,43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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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420,872,041 | 621,557,6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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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6战斗机战斗机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 27. | 仅限母公司财务信息(续) |
(b)简明业务说明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营业费用 |
(987,730 | ) | (1,847,237 | ) | ||||
| 认股权证公允价值变动和期权负债 |
(22,156,433 | ) | (229,114,018 | ) | ||||
| 来自子公司和VIE的损失份额 |
(400,639,540 | ) | (244,977,57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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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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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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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简明现金流量表
| 截至本年度 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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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987,730 | ) | (1,847,237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1,840,805 | ) | (173,583,231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205,100,242 | ||||||
| 外汇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4,512 | (2,089,98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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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减少)/增加 |
(32,554,023 | ) | 27,579,787 | |||||
| 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9,890,854 | 7,336,8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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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336,831 | 34,916,6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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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7战斗机战斗机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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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
||||||||||||||||
|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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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 | 618,347,005 | 824,108,125 | 125,783,468 | ||||||||||||
| 短期投资 |
1(d) | — | 50,025,278 | 7,635,349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 | 30,467,919 | 37,859,890 | 5,778,548 | ||||||||||||
| 合同资产净值 |
17 | 32,500,818 | 32,427,612 | 4,949,420 | ||||||||||||
| 库存 |
4 | 61,323,159 | 46,618,667 | 7,115,398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5 | 27,434,584 | 36,276,605 | 5,536,8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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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770,073,485 | 1,027,316,177 | 156,799,0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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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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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限制现金(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只能用于清偿VIE债务的VIE受限制现金分别为人民币6,059,769元和人民币6,066,305元) |
2 | 6,059,769 | 6,066,305 | 925,899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6 | 17,899,253 | 17,321,759 | 2,643,817 | ||||||||||||
| 净无形资产 |
7 | 9,440,160 | 9,151,981 | 1,396,865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8 | 4,369,947 | 4,347,802 | 663,604 | ||||||||||||
| 商誉 |
45,538,574 | 45,538,574 | 6,950,54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7,729 | 384,998 | 58,7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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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总额 |
83,695,432 | 82,811,419 | 12,639,4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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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853,768,917 | 1,110,127,596 | 169,438,5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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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8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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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1(b)) |
||||||||||||
|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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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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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债务的当前部分–(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为66,835,788元人民币和68,027,980元人民币的VIE公司无追索权的长期债务的当前部分) |
11 | 66,835,788 | 68,027,980 | 10,383,098 | ||||||||||
| 应付账款(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未经公司追索的VIE的应付账款分别为68,765,787元和43,073,271元) |
68,765,787 | 43,130,260 | 6,582,963 | |||||||||||
| 应付所得税(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为4,869,076元人民币和6,167,746元人民币的无追索权VIE的应付所得税) |
7,111,689 | 8,482,041 | 1,294,612 | |||||||||||
| 递延收入–当前(包括递延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VIE在无追索权的情况下分别为人民币29,813,802元和人民币31,375,496元) |
17 | 29,813,802 | 31,375,496 | 4,788,836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未向公司追索的VIE的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35,623,112元和人民币24,722,439元) |
9 | 55,717,823 | 30,174,423 | 4,605,516 | ||||||||||
| 金融负债 |
10 | 518,714,757 | 566,264,909 | 86,428,90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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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动负债合计 |
746,959,646 | 747,455,109 | 114,083,9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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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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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递延收入–非流动(包括递延收入–无追索权VIE的非流动)分别为人民币8,245,723元和人民币8,740,560元) |
17 | 8,245,723 | 8,740,560 | 1,334,07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未经公司追索的VIE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人民币1,518,271元和人民币1,407,299元) |
1,518,271 | 1,407,299 | 214,796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VIE公司无追索权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6,000,000元和人民币6,000,000元) |
2 | 6,000,000 | 6,000,000 | 915,77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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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总额 |
15,763,994 | 16,147,859 | 2,464,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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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
762,723,640 | 763,602,968 | 116,548,5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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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与或有事项 |
18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9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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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1(b)) |
||||||||||||
| 夹层股权 |
12 | |||||||||||||
| 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授权,已发行和发行的22,058,825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8,368,090元和人民币39,386,748元;截至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为人民币24,468,378元和人民币24,642,378元,分别为2020年和2021年3月31日) |
38,368,090 | 39,386,748 | 6,011,592 | |||||||||||
| 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授权,已发行和发行的46,218,488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赎回价值分别为231,232,710元人民币和238,677,148元人民币;截至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为143,547,798元人民币和144,568,597元人民币,分别为2020年和2021年3月31日) |
231,232,710 | 238,677,148 | 36,429,248 | |||||||||||
| 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授权,已发行和发行的2,899,160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8,125,533元和人民币28,999,106元;截至12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19,574,702元和人民币19,713,902元,分别为2020年和2021年3月31日) |
28,125,533 | 28,999,106 | 4,426,128 | |||||||||||
| 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授权35,398,512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发行和发行的30,924,371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赎回价值375,007,074元人民币和386,654,714元人民币,2021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260,996,000元人民币和262,852,000元人民币) |
375,007,074 | 386,654,714 | 59,015,036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授权51,217,945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49,346,520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3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995,759,585元和人民币1,022,052,969元,2021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817,243,725元和人民币823,055,325元) |
995,759,585 | 1,022,052,969 | 155,995,752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授权面值0.00008美元,40,974,356股和51,542,732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发行和发行的11,819,526股和38,147,270股,分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201,872,360元和679,657,64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195,747,000元和586,907,091元) |
201,872,360 | 679,657,643 | 103,736,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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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夹层股权总额 |
1,870,365,352 | 2,395,428,328 | 365,613,7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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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0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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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核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1(b)) |
||||||||||||||
|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面值0.00008美元,426,232,714和415,664,338股已授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已发行和发行在外的股票分别为100,625,000和95,966,387股) |
13 | 49,227 | 46,948 | 7,166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74,128,687 | 55,765,408 | 8,511,464 | |||||||||||||
| 累计赤字 |
(1,841,700,348 | ) | (2,089,815,341 | ) | (318,968,12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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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的股东应占亏损总额 |
(1,767,522,434 | ) | (2,034,002,985 | ) | (310,449,49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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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赎回的非控股权益 |
(11,797,641 | ) | (14,900,715 | ) | (2,274,29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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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赤字总额 |
(1,779,320,075 | ) | (2,048,903,700 | ) | (312,723,78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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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债总额,夹层股权和股东赤字 |
853,768,917 | 1,110,127,596 | 169,438,5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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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1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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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损益表
| 对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影响 | ||||||||||||||||
| 注意事项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1(b)) |
||||||||||||||
| 收入 |
17 | |||||||||||||||
| 产品收入 |
137,917,577 | 179,095,059 | 27,335,245 | |||||||||||||
| 服务收入 |
20,630,149 | 44,130,166 | 6,735,57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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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34,070,8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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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货成本(不包括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为3,957,064元人民币和4,797,555元人民币的租赁和折旧费用) |
(129,394,064 | ) | (178,747,558 | ) | (27,282,206 | ) | ||||||||||
| 服务成本 |
(15,254,803 | ) | (31,209,883 | ) | (4,763,559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23,920,564 | ) | (36,982,662 | ) | (5,644,657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26,862,722 | ) | (43,590,605 | ) | (6,653,226 | )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23,033,812 | ) | (23,204,583 | ) | (3,541,711 | ) | ||||||||||
| 政府补助 |
834,232 | 293,656 | 44,8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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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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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亏损 |
(59,084,007 | ) | (90,216,410 | ) | (13,769,714 | ) | ||||||||||
| 利息支出 |
(2,810,455 | ) | (1,192,192 | ) | (181,964 | ) | ||||||||||
| 利息收入 |
616,608 | 1,113,210 | 169,909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10 | (3,430,302 | ) | (46,547,205 | ) | (7,104,491 | ) | |||||||||
| 投资收益 |
154,502 | 27,410 | 4,18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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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税前亏损 |
(64,553,654 | ) | (136,815,187 | ) | (20,882,076 | ) | ||||||||||
| 所得税收益/(费用) |
404,602 | (1,643,075 | ) | (250,782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64,149,052 | ) | (138,458,262 | ) | (21,132,858 | ) | ||||||||||
|
|
|
|
|
|
|
|||||||||||
| 减: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应占净亏损 |
(218,789 | ) | —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 |
(2,330,641 | ) | (3,103,074 | ) | (473,62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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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61,599,622 | ) | (135,355,188 | ) | (20,659,236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12 | (34,884,476 | ) | (46,563,284 | ) | (7,106,945 | ) | |||||||||
|
|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96,484,098 | ) | (181,918,472 | ) | (27,766,181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64,149,052 | ) | (138,458,262 | ) | (21,132,858 | ) | ||||||||||
| 其他综合损失: |
||||||||||||||||
|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折算调整数 |
(27,005,353 | ) | (18,363,279 | ) | (2,802,784 | ) | ||||||||||
|
|
|
|
|
|
|
|||||||||||
| 综合损失 |
(91,154,405 | ) | (156,821,541 | ) | (23,935,642 | ) | ||||||||||
|
|
|
|
|
|
|
|||||||||||
| 减: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应占综合亏损 |
(218,789 | ) | — | — | ||||||||||||
| 减: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应占综合亏损 |
(2,330,641 | ) | (3,103,074 | ) | (473,622 | ) | ||||||||||
|
|
|
|
|
|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综合亏损 |
(88,604,975 | ) | (153,718,467 | ) | (23,462,020 | ) | ||||||||||
|
|
|
|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
| —基础和稀释 |
16 | (0.92 | ) | (1.76 | ) | (0.27 | ) | |||||||||
| 计算普通股每股亏损所使用的已发行股票加权平均数: |
||||||||||||||||
| —基础和稀释 |
16 | 104,888,420 | 103,271,404 | 103,271,404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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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 对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影响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注1(b)) |
||||||||||
| 经营活动: |
||||||||||||
|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70,613,843 | ) | (127,891,167 | ) | (19,520,005 | ) | ||||||
| 投资活动: |
||||||||||||
| 购置财产和设备 |
(345,868 | ) | (3,221,479 | ) | (491,694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66,000,000 | ) | (52,000,000 | ) | (7,936,750 | ) | ||||||
| 出售短期投资的收益 |
105,682,632 | 2,002,132 | 305,585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39,336,764 | (53,219,347 | ) | (8,122,859 | ) | |||||||
|
|
|
|
|
|
|
|||||||
| 融资活动: |
||||||||||||
| 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 |
— | 383,836,721 | 58,584,926 | |||||||||
| 发行费用的支付 |
— | (453,662 | ) | (69,242 | )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的现金捐助 |
100,000 | — | — | |||||||||
|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
(1,000,000 | ) | — | — | ||||||||
|
|
|
|
|
|
|
|||||||
| 现金净额(用于)/筹资活动提供 |
(900,000 | ) | 383,383,059 | 58,515,684 | ||||||||
|
|
|
|
|
|
|
|||||||
| 外汇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1,846 | 3,495,111 | 533,459 | |||||||||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32,045,233 | ) | 205,767,656 | 31,406,279 | ||||||||
|
|
|
|
|
|
|
|||||||
|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315,556,387 | 624,406,774 | 95,303,088 | |||||||||
|
|
|
|
|
|
|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283,511,154 | 830,174,430 | 126,709,367 | |||||||||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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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 (a) | 陈述的基础 |
所附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本公司”)、其全资附属公司、综合可变权益实体(“VIE”)及VIE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美利坚合众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通常包含的某些信息和脚注披露,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允许的情况下被压缩或省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源自本集团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随附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相关综合亏损、股东赤字及现金流量变动表一并阅读。
管理层认为,为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进行了所有必要的调整(包括正常的经常性调整)。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报告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金额以及随附的附注。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重大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对临床研究服务完成进度的估计、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财产和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可收回性以及确定寿命的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存货的实现,商誉和土地使用权的可收回性,I)基于股份的补偿奖励,II)金融负债和(III)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确定。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修订的估计数。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因此,差异可能对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
| (b) | 便利翻译 |
截至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从人民币换算成美元仅为方便读者,按1.00美元=6.55 18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代表2021年3月31日经纽约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海关认证的纽约市人民币电汇正午购买率。不能表示人民币金额已于2021年3月31日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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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c) | 本集团于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之VIE之财务资料摘要 |
以下为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的VIE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资产和负债信息,以及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并收入、净亏损和现金流量信息,已包含在随附的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8,812,716 | 205,310,534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0,467,919 | 37,859,890 | ||||||
| 合同资产净值 |
32,500,818 | 32,427,612 | ||||||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应付款项* |
4,000,000 | 3,837,032 | ||||||
| 库存 |
61,323,159 | 46,618,667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23,651,854 | 28,549,173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310,756,466 | 354,602,908 | ||||||
|
|
|
|
|
|||||
| 限制现金 |
6,059,769 | 6,066,305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3,829,643 | 13,548,897 | ||||||
| 净无形资产 |
9,440,160 | 9,151,981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4,369,947 | 4,347,802 | ||||||
| 商誉 |
45,538,574 | 45,538,5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7,729 | 384,998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79,625,822 | 79,038,557 | ||||||
|
|
|
|
|
|||||
| 总资产 |
390,382,288 | 433,641,465 | ||||||
|
|
|
|
|
|||||
| 长期债务的当期部分 |
66,835,788 | 68,027,980 | ||||||
| 应付账款 |
68,765,787 | 43,073,271 | ||||||
| 应付所得税 |
4,869,076 | 6,167,746 | ||||||
| 当前递延收入 |
29,813,802 | 31,375,496 | ||||||
| 应付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款项* |
510,685,917 | 650,472,382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35,623,112 | 24,722,439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6,593,482 | 823,839,314 | ||||||
| 非流动递延收入 |
8,245,723 | 8,740,56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18,271 | 1,407,299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000,000 | 6,000,000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总额 |
15,763,994 | 16,147,859 | ||||||
|
|
|
|
|
|||||
| 负债总额 |
732,357,476 | 839,987,173 | ||||||
|
|
|
|
|
|||||
| * | 应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款项指应付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之款项,于合并时予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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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
| 净亏损 |
(25,378,734 | ) | (56,220,662 | ) | ||||
|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
(14,549,748 | ) | (85,159,020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167,521 | ) | (2,109,656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087,208 | 133,773,030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减少)/增加 |
(14,630,061 | ) | 46,504,354 | |||||
|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179,602,919 | 164,872,485 |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164,972,858 | 211,376,839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和2021年分别收到的1,987,208元和133,773,030元,在合并时予以消除。 |
根据VIE协议,公司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有权指导VIE的活动。因此,公司认为VIE中没有任何资产仅可用于清偿VIE的债务,仅限于使用的限制性现金人民币6,066,305元和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00元除外。VIE的任何资产都没有被质押或抵押。VIE的债权人不能求助于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的一般信贷。
| (d) | 公允价值计量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包括预付款项在内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债务的当期部分、应付账款,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因为这些工具的期限较短。
受限制现金–非流动–账面价值近似于被归类为受限制现金–非流动的计息现金的公允价值,并被归类于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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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选择公允价值选择权以计入短期投资,该公允价值选择权是根据金融机构报价的每单位价格进行估值的,并归类于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2级。短期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成本基础 |
— | 50,000,000 | ||||||
| 未实现持有总收益 |
— | 25,278 | ||||||
|
|
|
|
|
|||||
| 总公允价值 |
— | 50,025,278 | ||||||
|
|
|
|
|
|||||
下表反映了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从期初余额到期末余额的对账情况:
| 2020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1月1日 2020 |
购买 | 卖出 | 包括在 收益 |
3月31日, 2020 |
||||||||||||||||
| 资产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66,000,000 | 105,682,632 | 154,502 | 26,014,078 | |||||||||||||||
|
|
|
|
|
|
|
|
|
|
|
|||||||||||
| 总计 |
65,542,208 | 66,000,000 | 105,682,632 | 154,502 | 26,014,078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1月1日 2021 |
购买 | 卖出 | 包括在 收益 |
3月31日, 2021 |
||||||||||||||||
| 资产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 | 52,000,000 | 2,002,132 | 27,410 | 50,025,278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52,000,000 | 2,002,132 | 27,410 | 50,025,278 | |||||||||||||||
|
|
|
|
|
|
|
|
|
|
|
|||||||||||
金融负债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归类于公允价值层次结构的第3级。参见注释10。
| (e) | 专注与风险 |
现金集中
本集团于金融机构维持活期存款、受限制现金及短期投资结余,而该等存款、受限制现金及现金结余不时会超出其于中国内地银行账户的投保限额。本集团并无在无保险的银行存款方面出现任何亏损,亦不认为其持有银行账户的现金有任何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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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活期存款、限制性现金和短期投资存放于下列地点的金融机构: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468,902,333 | 519,957,379 | ||||||
| —以美元计价 |
119,513,133 | 325,527,931 | ||||||
|
|
|
|
|
|||||
| 在中国内地金融机构持有的结余总额 |
588,415,466 | 845,485,310 | ||||||
|
|
|
|
|
|||||
| 美国金融机构 |
||||||||
| —以美元计价 |
35,982,541 | 34,606,383 | ||||||
|
|
|
|
|
|||||
| 在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存款总额 |
35,982,541 | 34,606,383 | ||||||
|
|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3,543 | 1,195 | ||||||
| —以美元计价 |
74 | 4,147 | ||||||
|
|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持有的结余总额 |
3,617 | 5,342 | ||||||
|
|
|
|
|
|||||
| 金融机构持有的存款总额 |
624,401,624 | 880,097,035 | ||||||
|
|
|
|
|
|||||
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集中信贷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
本集团的政策要求向优质金融机构提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和短期投资,并限制任何一家发行机构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定期评估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
本集团于交付货品或提供服务前,对其客户进行信贷评估。对客户信誉的评估主要基于历史收集记录、对可公开获得的信息的研究以及高级管理层对客户的现场访问。基于这一分析,该小组决定向每个客户单独提供何种信贷条件(如果有的话)。如评估显示可能存在收款风险,本集团将不会向客户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或要求客户支付现金、邮寄信用证以确保付款或支付大额首付款。
| (f) | 最近的会计声明 |
2020年8月,FASB发布了ASU2020-06,对实体自身权益中的可转换工具和合同进行了会计处理,简化了对某些可转换工具的会计处理,以消除有利的转换功能和现金转换模型,修改了对实体自身权益合约的衍生工具范围例外的指导,并根据这些变化修改了对稀释每股收益(EPS)计算的指导。ASU2020-06对公共企业实体有效,但较小的报告公司除外,适用于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报告期间,以及年度和中期报告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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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1.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从2023年12月15日开始的所有其他实体的中期报告期间。允许提前采用,但该指南必须在一个会计年度开始时采用,但不得早于2020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包括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截至2021年1月1日,该公司已经提前采用了这一新的指导意见。
| 2.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数额的对账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18,347,005 | 824,108,125 | ||||||
| 限制现金 |
6,059,769 | 6,066,305 | ||||||
|
|
|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列示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总额 |
624,406,774 | 830,174,430 | ||||||
|
|
|
|
|
|||||
受限制现金结余与集团于2019年12月收到的政府补助金人民币14,000,000元有关,以补偿集团未来的研究与开发开支,并被限制使用,直至集团能够遵守所附条件为止。本集团于2020年遵守若干条件,并据此解除对现金余额人民币8,000,000元的限制。
| 3. | 应收帐款净额 |
应收帐款包括以下各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收账款 |
32,207,762 | 40,402,514 | ||||||
| 坏账准备 |
(1,739,843 | ) | (2,542,624 | ) | ||||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0,467,919 | 37,859,890 | ||||||
|
|
|
|
|
|||||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2,249,799 | ) | (1,739,843 | ) | ||||
| 转回/(坏账准备) |
355,839 | (802,781 | ) | |||||
|
|
|
|
|
|||||
| 期末余额 |
(1,893,960 | ) | (2,542,62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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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库存 |
存货包括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截至2020年3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分别对存货和已记录在销售商品成本中的存货进行了139,617元和1,917,568元的减记。
| 5.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向供应商进发 |
11,108,199 | 17,905,062 | ||||||
| 租金押金 |
7,970,354 | 9,021,204 | ||||||
| 可抵扣进项增值税 |
1,785,673 | 2,744,139 | ||||||
| 应收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 |
3,993,684 | 2,176,892 | ||||||
| 员工晋升 |
248,001 | 574,332 | ||||||
| 其他人* |
2,328,673 | 3,854,976 | ||||||
|
|
|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27,434,584 | 36,276,605 | ||||||
|
|
|
|
|
|||||
| * | 其他主要包括预缴所得税和预付水电费。 |
| 6.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财产和设备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租赁权益改善 |
30,317,728 | 31,882,337 | ||||||
| 电子设备 |
14,945,377 | 15,738,736 | ||||||
| 软件 |
5,600,000 | 5,600,000 | ||||||
| 办公家具 |
805,178 | 1,377,675 | ||||||
| 财产和设备 |
51,668,283 | 54,598,748 | ||||||
|
|
|
|
|
|||||
| 减:累计折旧 |
(33,769,030 | ) | (37,276,989 | ) | ||||
|
|
|
|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7,899,253 | 17,321,759 | ||||||
|
|
|
|
|
|||||
折旧费用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分别为人民币3,718,110元和人民币3,516,391元。
F-70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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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物业及设备净额(续) |
财产和设备的折旧费用被分配到以下费用项目:
| 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服务成本 |
440,350 | 328,714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48,017 | 1,573,285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794,491 | 664,894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1,135,252 | 949,498 | ||||||
|
|
|
|
|
|||||
| 折旧费用合计 |
3,718,110 | 3,516,391 | ||||||
|
|
|
|
|
|||||
| 7. | 净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包括以下各项: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 Gross 携带 金额 |
累积 摊销 |
净 携带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899,491 | ) | 2,300,509 | ||||||||
| 不竞争协议 |
1,600,000 | (666,621 | ) | 933,379 | ||||||||
| 执照 |
7,706,289 | (1,500,017 | ) | 6,206,272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4,066,129 | ) | 9,440,160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 ||||||||||||
| Gross 携带 金额 |
累积 摊销 |
净 携带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923,679 | ) | 2,276,321 | ||||||||
| 不竞争协议 |
1,600,000 | (740,594 | ) | 859,406 | ||||||||
| 执照 |
7,706,289 | (1,690,035 | ) | 6,016,254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4,354,308 | ) | 9,151,981 | ||||||||
|
|
|
|
|
|
|
|||||||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确认为一般和行政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34,321元和人民币288,179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来五年的估计摊销费用如下:
| 人民币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九个月 |
1,237,167 | |||
| 2022 |
1,642,058 | |||
| 2023 |
1,639,272 | |||
| 2024 |
1,565,460 | |||
| 2025 |
717,009 | |||
| 2026年及之后 |
2,351,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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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土地使用权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账面价值 |
4,429,000 | 4,429,000 | ||||||
| 减:累计摊销 |
(59,053 | ) | (81,198 | ) | ||||
|
|
|
|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4,369,947 | 4,347,802 | ||||||
|
|
|
|
|
|||||
于2020年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确认为一般和行政开支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开支分别为人民币22,145元及人民币22,145元。
| 9.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计工资和社会保险 |
32,472,107 | 11,887,048 | ||||||
| 应缴税款(所得税除外) |
10,998,600 | 9,879,460 | ||||||
| 应计专业服务费用 |
5,484,953 | 2,474,216 | ||||||
| 其他人* |
6,762,163 | 5,933,699 | ||||||
|
|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55,717,823 | 30,174,423 | ||||||
|
|
|
|
|
|||||
| * | 其他主要包括应计营销费用、租金费用和员工补偿。 |
| 10. | 金融负债 |
认股权证和期权在每个报告期末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进行重新计量,其假设如下: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无风险收益率 |
0.17% | 0.04% | ||||||
| -预期波动性 |
51.6% | 58.7% | ||||||
| -预期股息率 |
0% | 0% | ||||||
| 预期期限 |
1.16年 | 0.16年 | ||||||
| -标的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2.85美元 | 4.66美元 | ||||||
| -标的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3.60美元 | 5.05美元 | ||||||
| -标的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 | 4.98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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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金融负债(续) |
金融负债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截至1月1日的余额 |
61,224,661 | 518,714,757 | ||||||
| 公允价值变动 |
3,430,302 | 46,547,205 | ||||||
| 外币折算调整 |
1,011,877 | 1,002,947 | ||||||
|
|
|
|
|
|||||
| 截至3月31日的余额 |
65,666,840 | 566,264,909 | ||||||
|
|
|
|
|
|||||
| 金融负债–流动 | — | 566,264,909 | ||||||
| 非流动金融负债 | 65,666,840 | — | ||||||
| 11. | 长期债务的当期部分 |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宁波汇桥鸿嘉长期负债的现状分析 |
37,815,775 | 38,571,637 | ||||||
| 宁波惠桥鸿博股份长期负债的现状分析 |
29,020,013 | 29,456,343 | ||||||
|
|
|
|
|
|||||
| 总计 |
66,835,788 | 68,027,980 | ||||||
|
|
|
|
|
|||||
截至2020年3月31日和20201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期间,贷款分别增加了人民币2,807,120元和人民币1,192,192元,并记录为利息支出。
| 12.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于2021年2月26日,本公司以每股2.7372美元向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发行21,669,131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代价为59,313,696美元(相等于人民币383,836,721元)。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373,682美元(折合人民币2,875,644元)
2021年2月26日,投资者以每股2.5382美元的总对价11,824,365美元(折合人民币76,518,880元)从联合创始人手中购买了总计4,658,613股普通股。同时,公司将投资者购买的4,658,613股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该公司没有从此次交易中获得任何收益(“重新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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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本公司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 人民币 |
A系列 | B系列 | 系列C-1 | 系列C-2 | D系列 | D+系列 | 总计 | |||||||||||||||||||||
| 截至2021年1月1日的余额 |
38,368,090 | 231,232,710 | 28,125,533 | 375,007,074 | 995,759,585 | 201,872,360 | 1,870,365,352 | |||||||||||||||||||||
| 现金发行 |
— | — | — | — | — | 383,836,721 | 383,836,721 | |||||||||||||||||||||
| 发行成本 |
— | — | — | — | — | (2,875,644 | ) | (2,875,644 | ) | |||||||||||||||||||
| 将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 | — | — | — | — | 76,518,880 | 76,518,880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735,610 | 5,720,741 | 664,351 | 8,858,018 | 18,949,480 | 11,635,084 | 46,563,284 | |||||||||||||||||||||
| 外币折算调整 |
283,048 | 1,723,697 | 209,222 | 2,789,622 | 7,343,904 | 8,670,242 | 21,019,735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余额 |
39,386,748 | 238,677,148 | 28,999,106 | 386,654,714 | 1,022,052,969 | 679,657,643 | 2,395,428,32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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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74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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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续) |
公司已于2021年1月1日提前采用ASU2020-06。该公司认为,重新指定的实质内容与回购和赎回普通股以及同时发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相同。因此,公司初步记录:1)购买价格为76,518,880元人民币的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2)购买价格与普通股面值与额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为76,516,601元人民币一旦额外实收资本耗尽,就会增加累计赤字。
假设自2017年3月14日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原始发行日的六周年纪念日起,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尚未完成,且不会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股东要求赎回的或有事项,2023年全部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赎回总额为人民币2,840,610,234元。
| 13. | 普通股 |
于2021年2月10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将10,568,376股法定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法定股份总数修订为415,664,338股普通股。
| 14. | 股份补偿 |
根据2015年股票计划,公司(一)授予具有服务条件的购股权,以购买3,537,500股普通股;(二)授予具有服务条件和业绩条件的购股权,以在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向员工,高级职员和非员工购买80.5万股普通股。购股权获授予,行使价为1.2935美元,购股权授予年期最长为四年。所有购股权将于授出日期起计10年届满。
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购股权活动摘要如下:
| 数量 股票 |
加权 平均值 锻炼 价格 |
加权 剩余 契约 年份 |
合计 内在的 价值 |
|||||||||||||
| 美元 | 美元 | |||||||||||||||
| 2021年1月1日杰出 |
21,996,365 | 0.79 | ||||||||||||||
| 授予 |
4,342,500 | 1.29 | ||||||||||||||
| 被没收 |
(1,336,502 | ) | 1.35 | |||||||||||||
|
|
|
|
|
|||||||||||||
| 2021年3月31日杰出 |
25,002,363 | 0.85 | ||||||||||||||
|
|
|
|
|
|||||||||||||
| 已归属并预计于2021年3月31日归属 |
24,197,363 | 0.84 | 7.09 | 86,648,756 | ||||||||||||
|
|
|
|
|
|
|
|
|
|||||||||
| 可于2021年3月31日起行使 |
13,566,744 | 0.49 | 5.81 | 57,683,78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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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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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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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股份补偿(续) |
授予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计,并使用以下假设:
| 对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影响 | ||||||||
| 2020 | 2021 | |||||||
| 无风险收益率 |
0.36%~0.70% | 0.47%~1.44% | ||||||
| 波动性 |
52.7%~60.6% | 53.5%~66.6% | ||||||
| 预期股息率 |
0% | 0% | ||||||
| 锻炼倍数 |
2.2-2.8 | 2.2-2.8 | ||||||
| 相关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2.40美元 | 美元 | 4.00-4.42美元 | |||||
| 预期期限 |
10年 | 10年 | ||||||
于2020年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授出的购股权的加权平均授予日公平值分别为1.53美元及3.17美元。就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购股权确认的补偿费用分配给以下费用项目: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成本 |
224,624 | 629,863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228,056 | 5,487,686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388,168 | 3,153,865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1,025,870 | 1,048,666 | ||||||
|
|
|
|
|
|||||
| 股票补偿费用合计 |
1,866,718 | 10,320,080 | ||||||
|
|
|
|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与购股权相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总额中的131,457,717元人民币预计将在约2.54年的加权平均期间内确认。未确认的补偿费用总额可以根据未来发生的实际没收情况进行调整。
| 15. | 所得税 |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实际所得税率分别为(0.6%)和1.2%。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实际所得税率与中国法定所得税率25%不同,这主要是由于确认了与亏损实体的经营亏损结转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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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每股净亏损 |
下表列出了基本和稀释后每股亏损的计算方法,并提供了所示期间分子和分母的对账。与既得购股权相关的以极少对价发行的股票已被包括在用于基本每股收益的已发行股票数量中: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分子: |
||||||||
| 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应占净亏损 |
(61,599,622 | ) | (135,355,188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34,884,476 | ) | (46,563,284 | ) | ||||
|
|
|
|
|
|||||
| 计算基本和稀释每股净亏损的分子 |
(96,484,098 | ) | (181,918,472 | ) | ||||
|
|
|
|
|
|||||
| 分母: |
||||||||
| 加权平均股数 |
104,888,420 | 103,271,404 | ||||||
|
|
|
|
|
|||||
| 基本和稀释每股净亏损计算分母 |
104,888,420 | 103,271,404 | ||||||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 |
||||||||
| —基础和稀释 |
(0.92 | ) | (1.76 | ) | ||||
可能稀释每股基本净亏损、但未计入稀释每股净亏损计算的证券,因为这样做在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将具有反稀释作用,如下所示: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股票期权 |
15,930,363 | 22,894,679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51,447,364 | 189,594,634 | ||||||
| 金融负债 |
6,345,566 | 19,741,028 | ||||||
F-77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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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收入信息 |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按主要业务线及确认收入的时间分类如下: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主要业务线 |
||||||||
| —连续护理中心解决方案 |
138,318,076 | 179,362,617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10,673,738 | 22,215,016 | ||||||
| —现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7,010,772 | 13,017,344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821,366 | 7,071,383 | ||||||
| —数据洞察服务 |
805,605 | 580,702 | ||||||
| —AI诊疗服务 |
918,169 | 978,163 | ||||||
|
|
|
|
|
|||||
| 总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
|
|
|
|
|
|||||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确认收入的时间 |
||||||||
| 时间点 |
150,114,738 | 202,496,944 | ||||||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8,432,988 | 20,728,281 | ||||||
|
|
|
|
|
|||||
| 总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
|
|
|
|
|
|||||
合同资产和递延收入
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合同资产余额变化如下: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总额 |
28,559,131 | 33,164,100 | ||||||
| 期内确认收入所致的增加 |
12,423,808 | 28,839,416 | ||||||
| 在此期间转入应收帐款 |
(17,053,533 | ) | (28,914,116 | ) | ||||
|
|
|
|
|
|||||
| 期末总额 |
23,929,406 | 33,089,400 | ||||||
| 合同资产备抵 |
(478,588 | ) | (661,78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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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资产净值 |
23,450,818 | 32,427,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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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8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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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17. | 收入信息(续) |
合同资产备抵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571,183 | ) | (663,282 | ) | ||||
| 坏账费用的转回 |
92,595 | 1,49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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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余额 |
(478,588 | ) | (661,78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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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递延收入余额变化如下: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21,716,880 | 38,059,525 | ||||||
| 递延收入期初余额确认的收入 |
(6,399,102 | ) | (12,972,145 | ) | ||||
| 从本期产生的递延收入中确认的收入 |
(1,406,740 | ) | (2,280,104 | ) | ||||
| 已扣除增值税的预付现金 |
12,848,970 | 17,308,78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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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余额 |
26,760,008 | 40,116,0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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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入-当前 |
20,768,795 | 31,375,496 | ||||||
| 非流动递延收入 |
5,991,213 | 8,740,560 |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分配给本集团原预计期限超过一年的现有合同项下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255,256,375元。本集团预期将于个别项目的余下合约期内确认收入,合约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包括提供服务。
截至2021年3月31日,预计未来将确认的与未履行的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收入如下:
| 人民币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九个月 |
84,674,880 | |||
| 2022 |
72,581,852 | |||
| 2023 |
51,973,193 | |||
| 2024 |
30,327,783 | |||
| 2025 |
14,682,883 | |||
| 2026 |
1,015,784 | |||
本集团已选择实际可行的权宜之计,不披露有关剩余履约义务的资料,该等义务是原始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合同的一部分。
F-79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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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租赁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租赁其办公室、设施及病人护理中心。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租金支出分别为6,392,927元和7,432,385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所有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协议项下的未来最低租赁承诺如下:
| 人民币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九个月 |
11,906,604 | |||
| 2022 |
7,750,231 | |||
| 2023 |
5,209,828 | |||
| 2024 |
3,160,886 | |||
| 2025 |
2,688,839 | |||
| 2026年及之后 |
2,276,178 | |||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集团没有任何重大资本或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 19. | 细分信息 |
该集团确定了两个业务板块,包括i)LinkCare,该板块由持续的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AI诊断和治疗服务组成;以及ii)LinkSolutions,该板块由临床试验匹配服务、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组成,2020年和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本集团不会将营运开支或资产分配至其分部,因为其CODM不会使用该等资料分配资源或评估营运分部的表现。本集团于2020年及2021年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分部业绩如下。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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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
| LinkCare |
||||||||
| -连续病人护理解决方案 |
138,318,076 | 179,362,617 | ||||||
| 病人管理作为一项服务 |
821,366 | 7,071,383 | ||||||
| -AI诊断和治疗服务 |
918,169 | 978,16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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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140,057,611 | 187,412,16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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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Solutions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10,673,738 | 22,215,016 | ||||||
| -真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7,010,772 | 13,017,344 | ||||||
| -数据洞察服务 |
805,605 | 580,70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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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18,490,115 | 35,813,0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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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158,547,726 | 223,225,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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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0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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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部门信息(续) |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成本 |
||||||||
| LinkCare |
(130,521,955 | ) | (185,911,812 | ) | ||||
| LinkSolutions |
(14,126,912 | ) | (24,045,62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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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成本 |
(144,648,867 | ) | (209,957,44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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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关联方交易 |
于2019年,VIE的附属公司LinkDoc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订立两份为期一年的贷款协议,年利率为5.22%。两笔贷款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VIE及本公司创办人兼董事会主席张天泽先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已于2020年1月13日偿还。
F-81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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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股东赤字的变化 |
| 普通股 | 额外的 实收 资本 |
累积 其他 全面 (损失)/收入 |
累积 赤字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归属感 致LinkDoc 技术 有限 |
不可赎回 非控制性 兴趣 |
总计 股东的 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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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20年1月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49,441,323 | ) | (1,230,920,736 | ) | (1,280,312,832 | ) | (11,097,907 | ) | (1,291,410,739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61,599,622 | ) | (61,599,622 | ) | (2,330,641 | ) | (63,930,263 | ) | ||||||||||||||||||||
| 不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的供款 |
— | — | — | — | — | — | 100,000 | 100,000 | ||||||||||||||||||||||||
| 股份补偿(附注14) |
— | — | 1,866,718 | — | — | 1,866,718 | — | 1,866,718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2) |
— | — | (1,866,718 | ) | — | (33,017,758 | ) | (34,884,476 | ) | — | (34,884,476 | ) | ||||||||||||||||||||
|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折算调整数 |
— | — | — | (27,005,353 | ) | — | (27,005,353 | ) | — | (27,005,35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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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76,446,676 | ) | (1,325,538,116 | ) | (1,401,935,565 | ) | (13,328,548 | ) | (1,415,264,11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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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1月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74,128,687 | (1,841,700,348 | ) | (1,767,522,434 | ) | (11,797,641 | ) | (1,779,320,075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135,355,188 | ) | (135,355,188 | ) | (3,103,074 | ) | (138,458,262 | ) | ||||||||||||||||||||
| 股份补偿(附注14) |
— | — | 10,320,080 | — | — | 10,320,080 | — | 10,320,080 | ||||||||||||||||||||||||
| 将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附注12) |
(4,658,613 | ) | (2,279 | ) | (10,320,080 | ) | — | (66,196,521 | ) | (76,518,880 | ) | — | (76,518,880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2) |
— | — | — | — | (46,563,284 | ) | (46,563,284 | ) | — | (46,563,284 | ) | |||||||||||||||||||||
|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折算调整数 |
— | — | — | (18,363,279 | ) | — | (18,363,279 | ) | — | (18,363,27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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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余额 |
95,966,387 | 46,948 | — | 55,765,408 | (2,089,815,341 | ) | (2,034,002,985 | ) | (14,900,715 | ) | (2,048,903,7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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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余额–美元(附注1(b)) |
95,966,387 | 7,166 | — | 8,511,464 | (318,968,122 | ) | (310,449,492 | ) | (2,274,293 | ) | (312,723,78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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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2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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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 22. | 后续事件 |
管理层考虑了截至2021年5月12日的后续事件,即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
F-83战斗机战斗机
第二部分
招股说明书中不需要的信息
| 项目6。 | 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 |
开曼群岛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的公司章程在多大程度上规定对高管和董事的赔偿,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行为或其后果或犯罪行为提供赔偿。根据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在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公司的每位董事和高级职员都将获得赔偿,以避免所有诉讼,诉讼,成本,费用,费用,损失,这些条款将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立即生效,因执行或履行其作为本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的职责、权力、权限或谨慎而招致或承受的损害赔偿或法律责任,包括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的原则下,任何费用、开支,他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为涉及我们公司或其事务的任何民事诉讼进行辩护(无论是成功还是其他)时所遭受的损失或责任。
根据作为本注册声明附件10.2提交的赔偿协议的形式,我们将同意赔偿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因担任我们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而产生的与索赔有关的某些负债和费用。
承销协议的形式将作为本注册声明的附件1.1提交,该协议还将规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管理人员和董事进行赔偿。
就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所产生的负债而言,根据上述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可被允许进行赔偿,我们获悉,SEC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具有可执行性。
| 项目7。 | 最近出售未登记证券. |
在过去的三年中,我们在没有根据《证券法》注册证券的情况下发行了以下证券(包括购买我们普通股的期权)。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第4(2)节的规定,以下每一次发行均免于注册,涉及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或依据《证券法》关于发行人在境外交易中销售的S条例。这些交易都不涉及承销商。
| 购买者 |
发行日期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优先股 |
||||||||
| 新企业协会15,L.P. |
2018年6月8日 | 3,471,105股D系列优先股 | 8,810,266.00美元 | |||||
| 中国宽带资本合伙企业III,L.P。 |
2018年6月8日 | 3,939,842股D系列优先股 | 1,000,000美元 | |||||
| Long Hill Capital Venture Partners1,L.P. |
2018年6月8日 | 1,221,351股D系列优先股 | 310万美元 | |||||
| 北京福瑞西亚管理咨询公司 |
2018年6月8日 |
13,789,447股D系列优先股 |
|
3,500万美元 |
|
|||
II-1
| 购买者 |
发行日期 |
数量 证券 |
考虑因素 | |||
| 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8日 | 19,699,210股D系列优先股 | 50,000,000美元 | |||
| Esta投资私人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8日 | 7,225,565股D系列优先股 | 18,339,734.00美元 | |||
| 新企业协会15,L.P. |
2020年9月4日 | 1,181,953股D+优先股 | 300万美元 | |||
| Esta投资私人有限公司 |
2020年9月4日 | 5,990,763股D+优先股 | 15,000,000美元 | |||
| HL plus Holding I Limited |
2020年9月4日 | 4,727,810股D+优先股 | 1,200万美元 | |||
| 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2月26日 |
21,669,131股D+优先股 |
59,313,696.00美元 |
|||
| 基于股票的奖励 |
||||||
| 某些执行官、雇员和顾问 |
从2018年6月25日到2021年6月1日 |
27,305,538股普通股,涉及27,305,538份期权 |
过去和未来 |
|||
| 项目8。 | 展品和财务报表附表。 |
| (a) | 展品 |
有关作为本注册的一部分提交的所有展品的完整列表,请参见Exhibition Index,该Exhibition Index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 (b) | 财务报表附表 |
由于其中要求提供的信息不适用,或在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列示,所以省略了附表。
| 项目9。 | 承诺。 |
签署人在此承诺:
| (a) | 签署人在此承诺,在包销协议规定的交易结束时,向包销商提供面额和以包销商要求的名称注册的证书,以允许及时交付给每个购买者。 |
| (b) | 在根据前述规定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对根据1933年《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或以其他方式,注册人已被告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1933年《证券法》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能执行。如该董事就该等法律责任申索赔偿(注册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而支付或由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支付的费用除外),与正在登记的证券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人,除非其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否则注册人将,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问题,说明它的这种赔偿是否违反1933年《证券法》所述的公共政策,并将由对这种问题的最终裁决来管辖。 |
II-2
| (c) | 签署人在此承诺: |
| (1) | 为了确定根据1933年《证券法》承担的任何责任,根据规则430A作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形式中遗漏的信息并包含在注册人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24(b)(1)或(4)或497(h)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自宣布生效之日起,应视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 |
| (2) | 为了确定根据1933年《证券法》承担的任何责任,每一份包含招股说明书形式的生效后修正案都应被视为与其中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注册声明,而该等证券当时的发售,须当作该等证券的首次真诚发售。 |
I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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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索引
II-4
| 展览 |
文件说明 |
|
| 10.14† | 年科科技有限公司、年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凌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凌科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等中国实体于2020年8月21日签订的期权及D+系列优先股购买协议,其中列名的投资者,以及其中列名的创始人和创始人实体 | |
| 21.1† | 注册人的主要附属公司及可变权益实体 | |
| 23.1 |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 |
| 23.2† |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的同意书(包括在图表5.1中) | |
| 23.3† | 海文及其合伙人的同意书(包括在表99.2中) | |
| 24.1† | 授权书(包含在签名页上) | |
| 99.1† | 注册人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 | |
| 99.2† | 海文律师事务所对中国某些法律事项的意见 | |
| 99.3† | 弗罗斯特与沙利文的同意 | |
| 99.4† | Chunlin Fan的同意 | |
| 99.5 | 朱顺炎的同意 | |
| 99.6 | 宋瑞林的同意 | |
| 99.7 | 陈平炎的同意 | |
| 99.8 | 邵蓉的同意 | |
| 99.9 | 邹钧的同意 | |
| † | 以前提交的。 |
II-5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F-1表格上提交文件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促使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注册声明,于2021年7月1日在中国正式授权。
| LinkDoc科技有限公司 | ||
| 作者: | /s/张天泽 |
|
| 姓名: | 张天泽 | |
| 标题: |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 |
II-6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以下人士已于2021年7月1日以指定身份签署了本注册声明:
| 签名 |
标题 |
|
| /s/张天泽 |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
|
| 张天泽 | ||
| * |
董事 |
|
| 蒋晓东 | ||
| * |
董事 |
|
| 姜健 | ||
| * | 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和会计官) |
|
| Chunlin Fan |
||
| *作者: | /s/张天泽 | |
| 姓名:张天泽 | ||
| 事实律师 | ||
II-7
美国授权代表的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下列签署人,即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1年7月1日在纽约签署了本注册声明或对其的修正案。
| 授权美国代表 | ||
| 作者: | /s/Colleen A.de Vries |
|
| 姓名:Colleen A.de Vries | ||
| 职务:代表Cogency Global Inc.担任高级副总裁。 | ||
II-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