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1
修订证明书
至
经修订及重列的成立法团证明书
的
Bed Bath & Beyond,INC。
根据第242条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
3B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该“株式会社"),根据和凭借《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组织和存在的公司,
特此证明:
1.公司董事会妥为通过决议,建议并宣布经修订及重订的法团注册证书(如先前修订的“成立法团证明书"),进一步修订公司章程,并将该等修订呈交公司股东考虑,详情如下:
决心,将《法团注册证明书》第四条第一款修订,全文重述如下:
“这家公司被授权发行两类被指定的股票,分别是普通股和优先股。每股普通股的面值为0.0001美元,每股优先股的面值为0.0001美元。本公司有权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00,000,000股,本公司有权发行的优先股股份总数为5,000,000股。”
2.公司股东在公司股东年会上正式批准该修订。
3.该修正案已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242条正式通过。
在任何地方作证,本修订法团证明书的证明书已于2026年5月14日由法团的正式授权人员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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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d Bath & Beyond,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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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s/布赖恩·拉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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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布赖恩·拉罗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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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