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
经修订及重述
公司章程
的
LINKHOME HOLDINGS INC。
2024年4月8日
| i. | 姓名.公司名称为Linkhome Holdings Inc.(the“株式会社”). |
| ii. | 注册代理.公司注册代理商名称为InCorp Services,Inc.,地址为3773 Howard Hughes Parkway,Suite 500S,Las Vegas,Nevada 89169。公司可不时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在内华达州内变更注册代理人和注册办事处。公司还可以在内华达州境内或境外设立一个或多个办事处以开展业务。 |
| iii. | 目的.该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从事根据内华达州法律可能组织公司的任何合法活动。 |
| iv. | 股本. |
| a. | 授权股票.公司获授权发行的所有股票的股份总数为101,000,000股,包括:(i)1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以下简称“普通股")及(ii)1,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0.00 1元优先股”). |
| b. | 优先股 |
| i. | 指定.特此授权不时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发行优先股的股份,每个系列的股份拥有该等表决权、全额或有限表决权或无表决权,以及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通过的一项或多项决议中规定的指定、优先权和相对、参与、可选或其他特别权利和资格、限制或限制。该等优先股可根据持有人或公司的选择,或在发生特定事件时,按价格或价格或按汇率及经本公司章程所述及明示的调整后,转换为公司任何其他类别或类别的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的相同或任何其他类别或类别的股本,或可交换为该等优先股,经不时修订(本「公司章程」)或董事会通过的一项或多于一项就发行该等决议作出规定的决议。 |
| ii. | 董事会授予的权力.特此明确授予董事会授权,在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法律规定的限制的情况下,不时授权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就每个此类系列,通过决议或以全体董事会过半数赞成票通过的决议确定该系列股票的全部或有限(如有的话)投票权以及指定、优先权和相对、参与,可选或其他特殊权利及其资格、限制或限制。董事会对每一系列的权限应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以下事项: |
| 1. | 这类系列的指定; |
| 2. | 该等系列的股息率、支付该等股息的条件和日期、该等股息与公司股本的任何其他类别或类别或系列的应付股息的关系,以及该等股息是累积性的还是非累积性的; |
| 3. | 该等系列的股份是否须由公司或持有人选择赎回,或两者兼而有之,或在指明事件发生时,以及(如受任何该等赎回规限)该等赎回的时间或事件、价格及其他条款及条件; |
| 4. | 为购买或赎回该等系列的股份而规定的任何偿债基金的条款及金额; |
| 5. | 该等系列的股份是否可根据持有人或公司的选择或在特定事件发生时转换为或可交换为任何其他类别或类别的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的相同或任何其他类别或类别的公司股本,以及(如已就转换或交换作出规定)该等转换或交换的时间或事件、价格、费率、调整及其他条款和条件; |
| 6. | 对发行或重新发行任何额外优先股的限制(如有); |
| 7. | 该等系列股份的持有人在公司自愿或非自愿清盘、解散或清盘时的权利;及 |
| 8. | 有关投票、任选和/或其他特殊权利和优惠的规定(如有)。 |
2
| v. | 董事. |
| a. | 董事人数.公司的董事人数须由公司的附例厘定,或如附例未能厘定该等人数,则须由董事会不时通过的决议厘定。 |
| b. | 董事会组成变动.董事人数可按附例规定的方式不时增加或减少,但任何减少均不具有缩短任何现任董事任期的效力。 |
| c. | 初始董事.首届董事会由成员组成,其姓名和地址如下: |
| i. | Zhen Qin,116 White Jasmine,Irvine,加利福尼亚州 92618 |
| ii. | Na Li,116 White Jasmine,Irvine,加利福尼亚州 92618 |
| vi. | 对条款的修订.公司保留以法规现在或以后规定的方式修改、更改、变更或废除本公司章程中所载任何条款的权利,在此授予股东的所有权利均受此保留的约束。 |
| vii. | 附例;公司的簿册.为促进而非限制法规授予的权力,董事会获明确授权通过、修订或废除公司的章程(不时修订的“章程”)。除非附例另有规定,否则董事选举无须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根据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议可以在内华达州境内或境外举行。公司的簿册可(受章程所载的任何条文规限)在内华达州以外的地方,存放于董事会或附例不时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地方。 |
| viii. | 赔偿;开脱罪责. |
| a. | 赔偿.在NRS(包括但不限于NRS78.7502、NRS78.751和78.752)和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公司应以其各自的身份以及应公司要求以其中任何一人任职的任何和所有其他身份向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作出赔偿。 |
3
| b. | 赔偿责任限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应在NRS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消除或限制。如果NRS被修订以进一步消除或限制或授权公司行动以进一步消除或限制董事或高级人员的责任,则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的责任应在NRS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消除或限制,并经不时修订。 |
| c. | 废除与冲突.对本条第八条任何条文或条文的任何修订或废除,均只属预期,不适用于或对在该修订或废除前或在该修订或废除时已存在的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的权利或保护,或对其法律责任或指称法律责任产生任何影响。本第八条的任何规定或部分与公司章程的任何其他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第八条的条款和规定为准。 |
| ix. | 书面同意的诉讼.在股东大会上要求或允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如有一份或多份书面同意书记载,由有权在该会议上投票且集体拥有公司股份的人签署,并有表决权在有权投票的所有股东出席并投票的会议上投出不少于授权或采取该行动所需的最低票数,则可在无会议的情况下采取。 |
| x. | 关于分配的特别规定.尽管本公司章程或附例有任何相反规定,公司在此特别获准作出NRS78.288(2)(b)所禁止的任何分销。 |
| XI。 | 入主者.公司名称及地址为:Zhen Qin,116 White Jasmine,Irvine,California 92618。 |
【签名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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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以下签署人已于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执行这些经修订和重述的Linkhome Holdings Inc.的公司章程。
| /s/甄琴 | ||
| 姓名: | 甄琴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签名页到
Linkhome Holdings Inc.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