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11月2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登记第333号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F-6型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注册声明为
由美国存管收据证明的存管股份
Barclays PLC
(其章程规定的存管证券发行人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发行人名称翻译成英文)
英格兰
(发行人的成立或组织的管辖权)
摩根大通银行,N.A。
(其章程规定的保存人的确切名称)
公园大道270号,8楼
纽约,纽约10017
电话:+ 1-800-990-1135
(存托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巴克莱银行 PLC
第七大道745号
纽约,纽约10019
美利坚合众国
电话:+ 1-212-526-7000
(代办点服务地址含邮政编码、代办点服务电话含区号)
副本至:
|
摩根大通银行,N.A。 纽约,纽约10017 电话:+ 1-800-990-1135
|
Scott R. Saks,ESQ。 Norton Rose Fulbright US LLP 美洲大道1301号 纽约,纽约10019-6022 电话:+ 1-212-318-3151 |
建议根据第466条规则,本备案生效
x提交后立即
↓ on(date)at(time)
已另行备案登记声明对所存股份进行登记的,勾选以下方框。¨
登记费的计算
| 每一类的标题 拟注册证券 |
金额 待登记 |
每单位拟议最高总价(1) | 提议的最大 总发行价格(2) |
金额 注册费 |
| 美国存托股票,以美国存托凭证为凭证,每股美国存托股票代表Barclays PLC的四(4)股普通股。 | 1,000,000,000股美国存托股票 | $0.05 | $50,000,000 | $6,905.00 |
| (1) | 每个单位代表一股美国存托股票。 |
| (2) | 仅为计算报名费目的估算。根据规则457(k),这种估计是根据与发行美国存托凭证证明美国存托股份有关的最高总费用或收费计算得出的。 |
第一部分
Prospectus所需信息
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包括美国存托凭证(“ADR”或“美国存托凭证”),该凭证作为F-6表格上本注册声明的第二份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的第4号修订的附件 A,作为本注册声明的FOF(a)(5)提交,该表格通过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项目1。须予登记证券的说明
交叉参考表
| 项目编号和标题 | 以美国保存人形式出现的地点 作为招股章程在此提交的收据 |
|
| 1.保存人名称及其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 介绍性文章 | |
| 2.美国存托凭证的名称和存入证券的身份 | 美国存托凭证票面,顶部中枢 | |
| 存款条款: | ||
| (a)一单位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存入证券金额 | 美国存托凭证票面,左上角 | |
| (b)对已交存证券进行表决的程序 |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 | |
| (c)收取和派发股息的程序 | 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 | |
| (d)传送通知、报告和代理征集材料的程序 | 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 | |
| (e)出售或行使权利 |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 | |
| 项目编号和标题 | 以美国保存人形式出现的地点 作为招股章程在此提交的收据 |
| (f)存放或出售因股息、拆分或重组计划而产生的证券 |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
| (g)存款协议的修订、延期或终止 |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
| (h)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查阅存托人账簿和收据持有人名单的权利 | 第11条 | |
| (一)对标的证券的转让或撤销权的限制 | 第二、三、四、五、六、二十二条 | |
| (j)对保存人赔偿责任的限制 | 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 | |
| 3.ADR持有人可能必须直接或间接支付的费用和收费 | 第7条 | |
| 4.保存人向存放证券的外国发行人支付的费用及其他直接和间接付款 | 第7条 | |
| 项目2。可用信息 | 第11条 | |
| Barclays PLC须遵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定期报告要求,因此会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某些报告。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互联网网站上的EDGAR系统查阅和检索这些报告,该网站目前位于www.sec.gov,并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维护的公共参考设施查阅和复制,该设施目前位于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 | ||
第二部分
Prospectus中不需要的信息
项目3。展览
| (a)(1) | 存款协议.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的存款协议,日期为2008年8月11日(不时修订,“存款协议”),由Barclays PLC(“公司”)、摩根大通银行(N.A.)作为存托人(“存托人”)以及根据该协议不时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所有持有人之间订立。作为F-6表格(文件编号:333-26152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a)(1)提交,并通过此引用并入本文。 |
| (a)(2) | 存款协议第1号修正案.截至2013年8月14日,公司、存托人及根据该协议不时发行的ADR的所有持有人之间对存款协议的第1号修订。作为F-6表格(文件编号:333-26152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a)(2)提交,并通过此引用并入本文。 |
| (a)(3) | 存款协议第2号修正案.截至2014年4月7日,公司、存托人及所有持有人不时就根据该协议发行的ADR对存款协议进行第2号修订。作为F-6表格(文件编号:333-26152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a)(3)提交,并通过此引用并入本文。 |
| (a)(4) | 存款协议第3号修正案.公司、存托人及所有持有人于2018年3月13日不时就根据该协议发行的ADR进行的存管协议第3号修订。作为F-6表格(文件编号:333-26152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a)(4)提交,并通过此引用并入本文。 |
| (a)(5) | 存款协议第4号修正案.公司、存托人及所有持有人于2021年12月10日不时就根据该协议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ADR)修订第4号,包括作为该协议所附的附件 A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形式。在此作为附件(a)(5)归档。 |
| (b) | 保存人作为当事方的任何其他协议,涉及在此登记的美国存托股份的发行或由此所代表的存托证券的保管.不适用。 |
| (c) | 存托人与存管证券发行人之间最近三年内任何时间有效的与存管证券有关的每份重要合同.不适用。 |
| (d) | 存托人法律顾问Norton Rose Fulbright US LLP关于正在登记的证券的合法性的意见.随函提交作为附件(d)。 |
| (e) | 根据规则466进行的认证。在此作为附件(e)归档。 |
| (f)(1) | 公司若干高级人员及董事的授权书。在此作为附件(f)(1)归档。 |
| (f)(2) | 公司授权美国代表授权书。在此作为附件(f)(2)归档。 |
项目4。承诺
| (a) | 存托人在此承诺在存托人在美国的主要办事处提供从存管证券发行人收到的任何报告和函件,供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查阅,这些报告和函件既是(1)由存托人作为存管证券持有人收到的,也是(2)由发行人向基础证券持有人普遍提供的。 |
| (b) | 如招股章程中未披露所收取的费用金额,则存托人承诺准备一份单独的文件,说明所收取的任何费用的金额,并说明所收取的服务,并应要求迅速向任何人免费交付此类费用表的副本。存托人承诺在费用表发生任何变更前三十天通知每一位美国存托凭证的登记持有人。 |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摩根大通 Bank,N.A.仅以存托人(“存托人”)的身份代表第二次经修订和重述的存款协议(经不时修订,“存款协议”)所创建的法人实体在Barclays PLC、存托人以及根据该协议不时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所有持有人之间行事,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在F-6表格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均已满足,并已妥为安排F-6表格上的本登记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5年11月20日在纽约州纽约市签署,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存款协议为发行美国存托股份证明的美国存托凭证而设立的法人实体 | |||
| 签名: | JPMorgan CHASE BANK,N.A.,仅以存托人身份 | ||
| 签名: | /s/蒂莫西·E. Green | ||
| 姓名:Timothy E. Green | |||
| 职称:副总裁 | |||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Barclays PLC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提交F-6表格的所有要求均已得到满足,并已妥为安排F-6表格上的本登记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5年11月20日在英国伦敦金融城签署(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Barclays PLC | ||
| 签名: | /s/加思·赖特 | |
| 姓名:Garth Wright | ||
| 职称:助理秘书 | ||
签名
| 签名 | 标题 | |
| * | ||
| 集团行政总裁 | ||
| C.S. Venkatakrishnan | (首席执行官)及董事 | |
| * | ||
| 集团财务总监 | ||
| 安娜·克罗斯 | (首席财务官兼首席会计官)兼董事 | |
| * | ||
| 集团主席 | ||
| 奈杰尔·希金斯 | ||
| * | ||
| 董事 | ||
| 罗伯特·贝瑞 | ||
| * | ||
| 董事 | ||
| 道恩·菲茨帕特里克 |
| * | ||
| 董事 | ||
| Mary Francis CBE | ||
| * | ||
| 董事 | ||
| Brian Gilvary | ||
| * | ||
| 董事 | ||
| 约翰·金曼爵士 | ||
| * | ||
| 董事 | ||
| 迪奥尼-凯瑟琳·莱博特 | ||
| * | ||
| 董事 | ||
| 玛丽·麦克 | ||
| * | ||
| 董事 | ||
| Marc Moses | ||
| * | ||
| 董事 | ||
| 布赖恩·谢伊 | ||
| * | ||
| 董事 | ||
| 朱莉娅·威尔逊 | ||
| * | ||
| 驻美国授权代表;副财务主管– 巴克莱银行 Americas | ||
| Sandeep Singh |
| *签名: | /s/加思·赖特 | |
| 姓名:Garth Wright | ||
| 标题:实际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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